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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合同管理8篇

时间:2023-05-15 16:12:58

强化合同管理

强化合同管理篇1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施工企业面临建筑业市场化、工程管理国际化的形势,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入手,分析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对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2]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强化合同管理篇2

关键词:合同管理;企业发展;重要性;途径

合同作为现代企业经济活动往来的重要依据和行事规范,是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的一个重要载体。重视和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保证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进而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自身以合同这种形式载体承载的交易活动,为合理分配偶然性风险和相互交换信息,在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结算、清理等一系列行为中,进行计划、决策、组织、实施、监督、控制的总称。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曾说过:“在商业时代,财富大部分由合同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不可避免的行为。因此,合同管理对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具有自治性、综合性、全程性的特征。对企业而言,合同管理能促进企业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减少合同失误,提高合同履约率,利于对外构建良好的采购、销售和协作网络,提升企业的效益;能促进企业内部人、财、物各要素根据市场信息,不断优化组合并发挥最佳效用,增强自身防范和抵御合同风险的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利于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能促进企业内部形成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建议,乐于互助协作,勇于开拓创新的氛围,使企业以优质的产品、服务,优良的信用,优秀的品格,值得信赖的形象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可见,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下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强化企业合同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合同的质量,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必要前提。它针对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把合同管理中有效的方案和措施,按照规定的章程和制度形式传达下来的,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更好地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有制度的约束,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地方政府有关经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再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制定一系列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法制的范畴。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的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企业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合同管理的流程,实现企业合同规范化、法律化、科学化管理。

(二)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企业在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同时,还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员工作为合同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其专业素质的高低,则影响着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水平,关系到企业能够获取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对外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感,掌握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其次,企业还需要强化员工的法律知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的意识,要求他们熟悉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之掌握签订、履行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并把它有效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只有详细明了以法律为依据来制定的合同内容和流程,严格做到依法履行合法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

现代企业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这就迫使企业更多地考虑市场的变化,在以订立合同的形式来实现与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交换、运输、销售等经济往来和协作的基础上,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企业可根据自身的规模和条件设立法律部门或者聘请法律顾问,此部门或者此岗位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包括对标准化合同文本的订立,合同条款的检查,违约责任的合理设定,其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等。法律部门或者法律顾问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开始,监督、检查并指导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合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严格管理和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节点,预防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的发生,减少合同纠纷中企业的损失,并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机制,定期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以更好地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违约纠纷问题

企业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从真正履行以来就属于一种以法律手段为约束力的合作关系,但实际上,由于一些客观情况的变化或者是双方的沟通理解等方面原因,导致在合作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纠纷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因纠纷问题引起一些违约索赔时,要先及时对纠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再来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如发现情节严重时,一定要予以反击,申请仲裁和提讼,寻求法律的保护,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对能够补救的纠纷可以采用协商、谈判等处理方式,以免影响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状况来决定合同的履行情况,也可以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总结:

总之,合同管理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只有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并重视规范履约索赔,实现合同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彭燕.浅议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现代商业.2011(12)

强化合同管理篇3

关键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风险防控举措

本文所指的铁路建设单位主要是合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其通常以下派分支机构或委托代建形式实施对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

1.铁路建设合同管理现状

投资控制要求高。铁路工程建设的突出特点是生产周期长、环节多,生产要素变量多、变化大,发生资金风险的概率大,特别是铁路建设多使用国有资金,国家定期进行追踪审计,因而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更高的投资控制要求,作为重要投资控制手段的合同管理成为关键。

利益主体多,防控难度大。铁路建设活动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随着各种利益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建设单位在与这些利益主体打交道的过程中,特别是随着铁路建设的逐步市场化和规范化,铁路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难度越来越大。

自身管理能力不适应建设管理需要。目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整体上仍沿用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合同风险意识差;缺乏对合同履约过程的全程监控,过分依赖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管理合同,缺乏全员参与,欠缺合同风险防控能力,不适应履约期长、主体众多、目标多元、着重履行过程监控的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要求。

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概况

2.1铁路建设合同工作的特点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是由几十份甚至几百份合同实施过程形成,合同之间存在着极为复杂的关系,不仅表现在合同条款多,专业性强,附属文件多,而且还表现在与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文件出错和矛盾的可能性极大。结合建设工程实施的诸多特点,使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呈现价值大、种类多、内容繁杂、专业性强、变更频繁、不可控因素、多牵涉面广、法律风险高、管理难度大,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

2.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铁路建设单位既是建设项目的合同主体,又是实施内外部合同管理的主体,其对外要签订合同、推动合同履行,实现合同目标,对内要强化合同管理控制,实现规范管理。其具体工作是:制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规范、有序的合同签订、审查和监管体系;科学、规范选择合同对象,并签订相关合同,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跟踪合同实施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和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做好起诉、应诉或索赔工作。

3.铁路建设单位合同风险分析

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风险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产生原因在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变化因素、不可控因素及相对方欺诈、各方违法、违约、己方管理行为不当及不可抗力等主要表现形式有:签约阶段的违规签订合同和签订瑕疵合同;履行阶段的承包商“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违约行为、频繁变更签证和技术签证不规范问题;其他因合同而起的争议或纠纷。发生相关合同风险的后果不可避免的要影响建设目标的实现,有的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面临刑事、行政处罚。

4、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的主要举措

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既要加强内部管理能力提升,还要注意把握合同履行中的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控。要在坚持内外并举、统筹兼顾的前提下,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转变建设管理理念,严守公平合理的合同准则。

铁路建设单位虽然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发包方,但要充分认识到这种强势只是相对的,并充满着巨大的风险。在合同权利义务设置中,如果建设单位过于推卸风险,压低价格,用不平等的单方面约束性条款苛求相对方,对方在无法获得合理的利润的情况下,就会想办法弥补损失或减少开支。偷工减料、减少工作量、降低材料设备和施工的质量标准等现象就会发生,最终将影响建设项目的整体利益。因而,在签订和实施合同时必须转变传统建设管理观念,尽量确保双方的利益均衡,公平、合理地分配合同风险,促进相对方积极履约。

4.2 建立全过程性、系统性、动态化合同管理体系。铁路建设单位要强化全员合同风险意识,严格细分建设单位各部门合同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实施全过程、系统性、动态化管理。要强化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工作,要在指挥部设置专门合同管理部门,合资公司或路局法律部门要固定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使合同管理覆盖到建设项目管理的各个层次,各个角落,形成从投标预审、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全程性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证体系,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等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要根据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操作。从而实现建设单位合同工作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建设单位整个合同管理体现全程性、系统性和动态性。

     4.3以价款管理为中心做好合同实施控制。价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和双方的利益所在,控制价款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目标。建设单位要做好合同交底,特别是对影响价款内容的交底,同步制定合同履约实施计划、风险控制计划等。要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发的标准合同范本,完善、硬化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专用条款或价款调整条款一定要突出特点、明确价款是否调整、调整依据、调整方式、结算方式以及有关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验工计价,杜绝超估冒验或虚假验工等现象。对变更设计、价差调整、概算清理等问题,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来处理。对合同外内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才能签订补充合同。

    4.4切实发挥监理及咨询单位的作用。要切实发挥监理公司在合同履行监控、控制工程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此外,由于我国监理公司的法律责任是有限赔偿责任,一不排除部分监理在施工方的不正当行为影响下侵害建设单位利益,因此要按合同约定严格管理监理公司,督促监理公司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要求施工月报须经批复及说明原因,对监理的不尽职行为要严格依约追究,对不合格的监理公司要坚决更换。

4.

5对承包单位的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行为实施有效监控。承包单位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不但对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带来极大的风险,而且往往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稳定事件的重要原因。在当前建筑市场状况下,铁路建设单位要要完善合同约定,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控,做好分包资格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发现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坚决予以清理。

4.6加强索赔管理,合理利用反索赔武器。随着铁路建设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会逐步致力于索赔,但铁路建设单位的反索赔意识普遍不高,应对能力欠缺,必然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对此,铁路建设单位首先要切实履行与相关单位的合同,其次要将索赔管理贯穿于工程管理全过程,合同谈判中要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反索赔情况,拟订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施工文件,注意现场控制和进度管理,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出具相关文件,注意收集证据。同时,要合理利用反索赔武器,控制工程造价,推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7重视合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工程纠纷、争议的解决以来大量详实的资料,铁路建设单位要增强证据意识,系统、规范的做好合同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指定专业部门,专人管理,做到片纸不遗失,建立合同文档系统,科学、系统地整理和保存工程实施中涉及合同的各类资料,同时要保证相关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重点收集施工日志、来往信函、气象资料、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合算资料、工程图纸及招投标阶段有关现场考察和评标资料。

5.结语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依法合规、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重要保证,铁路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建设合同义务,实施全程性、系统性、动态化合同管理体制,把握关键环节, 切实做好铁路建设合同管理工作,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成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8.

[2]吴江水.完美的合同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强化合同管理篇4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 索赔 变更

建设方在建筑市场的选择余地较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但是对建筑市场的了解远不如承包商,承包商往往会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来争取最有利的合同地位和经济利润,因此建设方必须强化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控制,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征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特定建设产品,建设产品是不动产,其基础部分与大地相连,这就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都是特殊的,是不可替代的,而且还决定了项目施工生产的流动性。

(2)合同内容的复杂多样性。虽然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只有两方,但却涉及到多方主体和较多的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合同除了具备合同一般内容外,还要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分包、安全施工和不可抗力等内容作出规定。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由于建设工程的体积庞大、结构复杂且工作量大,签约双方需要对投资项目作全面细致的调查,而且在建设过程中还可能因为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和不可抗力等突发偶然因素而使工期顺延,这使得合同履行周期都比较长。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对经济发展和人们日常生活有着较大的影响,因此有关行政部门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是十分严格的,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建设程序的规定。

2 建设方强化合同管理进行造价控制的措施分析

2.1 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关,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合同价格形式

(1)发包方式的选择。建设方首先需要考虑的,是与一个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还是将部分专业工程划出,分别与多个专业承包商签订合同。一般说来,如果建设工程的规模和投资较大,其中又包含多个复杂的专业项目,而建设方自身的管理能力又不强,那么此时应该优先考虑选择总承包的方式,将整个项目的全过程都交给一个承包商全面负责,这样可以避免返工的浪费和工期的延误,从总体上降低工程造价;如果建设工程的规模和投资相对较小,涉及的专业又不多,那么建设方可以考虑直接与多个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由各专业承包商向主要承包商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配合费,这样有利于建设方控制总投资,同时又将各专业协调配合的责任转移给主要承包商。

(2)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如果建设工程的设计深度不够,预计在施工中会出现较多的设计变更,那么建设方应该选择固定合同单价的形式,对于合同范围内各种子项单价予以明确约定;如果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较短,施工图纸非常齐全,预计在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较少,那么建设方就应该选择固定合同总价的形式,从而有效控制施工中资金的使用;如果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较长,且预计在施工期间会出现安装设备、建筑材料等有较大幅度的涨跌,那么建设方应该选择可调合同价的形式,将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担。

2.2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

建设方要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不能够有随意性,对工程变更的提出、批准、实施和价款的支付等程序进行规范,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由于合同缺陷和工程变更等多种原因,几乎所有建设工程都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索赔事件,如果索赔处理不公正和不到位,那么将会对造价控制管理工作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会给建设方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和较坏的社会影响,因此索赔管理应该作为造价管理的重要部分,贯穿于建设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在前期管理中,建设方要提高对发生索赔事项的预见性,并以合同条款形式进行明确规定,为日后处理索赔事件提供法律依据;在中期管理中,建设方要及时办理变更、核定等事项的相关资料,确保各项资料的真实完整,为日后处理索赔事件提供法律证据;在后期管理中,建设方要认真做好索赔准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处理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2.3 善于利用询标阶段解决合同签订中的难题

在询标阶段,建设方可以让中标候选人明确并承诺在日后实际施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何进行处理,怎么计算费用,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例如,建设方可以让中标候选人承诺发生偷工减料问题时的惩罚措施,文明施工的制定和实施,工程质量和竣工结算办法等。对于没有入报价的费用项目则应要求中标候选人承诺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能另行计取,从而控制工程的造价。

2.4 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掌握工程造价的变化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建设方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现场签证、材料代用、额外用工和各项预算外费用,对必要的变更要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同时及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避免因事情太多和时间过久而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建设方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项记录,尤其是签证工作和隐蔽工程记录,减少结算时的麻烦。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建设工程就是由于现场签证工作不到位,导致工程结算时麻烦重重,给建设方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是建设方控制工作造价的关键工作。

2.5 加强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方必须要求承包商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并在审查过程中做好相应的记录,建立完整的审查档案,同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明确的处理意见,对重算和冒算的项目进行调减,对少算和漏算的项目进行递增,然后进行总工料的汇总和分析;建设方所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要对承包商提交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审价,建设方要督促承包商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然后根据工程最终审价报告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3 结语

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建设方能够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国外先进水平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的建设方不断积累经验和教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争与国际先进造价咨询水平接轨,以便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强化合同管理篇5

【关键词】建设;合同;管理;控制;造价

随着建筑市场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各种合同标准文本被推广,因合同管理不善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建设工程合同是明确发包人与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的主要依据,是确立双方各自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方式,是督促甲、乙双方共同履约的必要手段。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

(一)法律意识不够,合同签订随意性强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忽视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常常发生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

(二)管理不够标准

合同签订的内容往往较为严谨,但因为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执行时容易出现工程变更和超支的现象。在工程建设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往往只看重工程质量和进度等实际控制,而忽视了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就容易出现很多合同管理问题,例如:现场签证不及时和设计变更管理混乱等;又如被动的变更、修改设计等设计变更管理混乱。这些都要求完善合同管理。

(三)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内定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只有遵循合同的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并通过自身合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

(一)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关

在投标期间就要审核施工总承包投标报价,确定总包合同价格;确定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格;确定设备、材料价格;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加强沟通和了解,正确理解项目要求和招标文件,理解对方的意图和要求。要确认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及补救对策,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如有歧义如何沟通。

(二)吃透图纸,统筹兼顾

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为完成工程实体化所拟采取各项措施的有效文件,一般在编写时会制订大的准备和临时措施,采取费用较高的施工方案。建设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关注其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特别是在土方开挖和回填、施工降水、临时措施等方面可能存在虚高冒算。应组织专业技术和经济预算人员认真讨论,在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手段完成工程目标,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在牵涉到地下障碍物时,应采用开挖断面的形式,减少不可预见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由市场部、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各个工程小组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让大家熟悉合同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责任、工作范围及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树立全局观念,避免违约行为: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理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实施时的注意要点等;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明确各个工程小组(分包人)之间的责任;明确任务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好的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明确合同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做好施工合同实施的控制

做好合同实施情况的跟踪,对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偏差进行分析,并找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如是组织措施方面的原因,可增加人员投入,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如是技术方面的原因,可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经济方面的问题,可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合同方面的原因,可变更合同,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五)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为企业、国家节省建设资金。

(六)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必须提高索赔意识,因为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七)重视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

首先,大力推广项目管理经验,搭建起项目管理的资源共享平台。信息化平台的公开信息应该具有广泛性,包括:对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主要审核定额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基价是否被套高、定额是否被错用、选用子项目是否有重复等。其次,在每个管理模块内制定统一的现场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标准、现场管理规范和过程控制要求等,有效节约管理资源,减少管理成本。现场管理的内容包括:(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而审计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和相关材料、财务报表情况、施工图计量情况等。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安排好审计计划,统筹安排不同施工单位之间提供资料、现场核实、交换意见的时间,做到有组织地有条不紊地流水作业。另外,要开展标准化的审计管理,要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建设单位应该设立工程技术部门,工程技术部应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还要对工程报告提供的有关数据、票据和变更签证等,必须严格审核,细心辩认,发现问题,要与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进行核实,确保其合法、真实、有效。

参考文献:

[1]张风丽.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J].科技风.2010(17):37.

强化合同管理篇6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

当前,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发展支柱,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不言而喻。建筑业的有序发展,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合同、合同管理和索赔在我国工程管理界,特别是在建筑企业受到普遍重视,其原因是,我国建筑业正面临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接轨的挑战。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要加强建筑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建筑市场法制体系,从而保证建筑市场依法有序地正常运行,要达到此目的,必须加强对工程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贯彻落实《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和推行建设工程类合同示范文本等。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竞争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步减少,合同风险加大,合同条件苛刻。企业必须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来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竞争能力,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取得工程盈利。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企业中的作用

1.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

(1)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们是由合同协议书、总工期计划、双方一致同意的进度计划规定。

(2)工程质量 、规模和范围。详细而具体的质量、技术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建筑面积、项目要达到的生产能力、建筑材料、设计、施工等。它们由合同条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定义。

(3)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等,它们由中标函、合同协议书等定义。

2.合同是双方责任、利益和权力的纽带

(1)承包方的期望是。尽可能多的取得工程利润,增加收益,降低成本。

(2)业主方的期望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完成尽可能多、质量尽可能高的工程。

由于双方的期望不一致,将导致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并造成工程实施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双方常常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考虑和分析问题,采用一些策略、手段和措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互为条件的,这一切又必然影响和损害对方利益,妨碍工程顺利实施。合同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双方都可以利用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限制和制约双方。所以合同应该体现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如果不能保持这种均势,则导致合同一方的失败,甚至整个工程的失败。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所以,工程管理以合同为核心。在市 场 经 济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合同所定义的经济活动中,合同限定和调节着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作为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工程纠纷问题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最高优先地位。合同 一 经 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则成为一个法律文件。双方按合同内容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都必须用合同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单方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的、甚至法律的处罚。除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外,合同当事人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

4.合同体系是决定项目管理机制的重要因素

业主通过合同分解和委托项目任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所以一个项目的合同体系反映了同时也决定了项目的管理机制。合同将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系起来,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端的依据

由于合同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争端是难免的,争端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等。

二、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我国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合同实施的法律环境恶劣

人们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也很难提高。

2.我国目前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合同双方地位不平等,合同约束力不强

由于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业主在合同中经常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在工程中,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而不能严格认真地执行合同,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在合同的签 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恶化着工程承包市场环境。

3.我国目前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

无论业主、承包商、甚至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水平都很低,合同意识薄弱,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很难严格履行合同,通常合同双方都 有违约行为。因此在我国推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十分困难。

4.建筑市场对外开放,市场竞争愈加激烈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建筑业将面临一次重大的挑战,更多的外国工程设计和承包商将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凭借强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将对国内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国内竞争更加激烈,这也使我们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

由此可见,合同意识的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设工程中的普遍现象。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严重的损害。由此看来,就需要我国建筑企业强化合同管理,使得建筑市场法律化、规范化,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得我国建筑市场走向高效、科学、规范之路。

三、强化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1.加强合同管理意识,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强调按合同要求施工,而不仅仅是按图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涉及面广,整个管理层,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都应有合同管理的观念和意识,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合同管理意识,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2.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网络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比较随意,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也没有专人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因此,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

3.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引进先进管理模式

(1)要重视选人,要选调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合同管理队伍。

(2)要加强理论学习。经常组织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等。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考试及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

(3)要创造同业交流的渠道,引导同业交流。真知灼见往往在交流中产生,可以适当组织业余活动,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

(4)要以机制激励人。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激励人。

(5)在实践中培养、锻炼、造就人。实践培养是关键,应该把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把合同管理人员放到施工项目部去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实践合同管理的理论、方法,以完善能力结构。

4.建立、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合同管理中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规章 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四、结论

由于我国刚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我国的建筑企业与发达国家的国际公司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建筑企业要提高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必须提高合同管理与索赔水平。

目前主要应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必须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二,深化建设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增强合同与索赔意识。

第四,要逐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合同管理和索赔专家。

第五,全面学习研究国际先进的合同管理与索赔的组织结构、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重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为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与索赔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参考文献:

[1]王兆俊: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知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

[2]减军昌:季小弟等译.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FJDIC第四版,1988年).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1991.

强化合同管理篇7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Abstract: "labor contract law" of the enterprise labor contract standardization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workflow to more careful and tight, increase the enterprise's illegal cost. How to solve the "labor contract law"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labor contract of published between them, to standardize enterprise of labor contract, dissolve the enterprise and employees about the labor contract between the conflict and contradiction problems, and promote the whole enterprise in the labor contracts standard, reasonable and legitimate, will all the accepting unit is necessary in the face of reality.

Key words: the labor contract law; Real estate 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产生劳动关系的调整,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新分配。这为房地产企业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规范化提供了极强的法律依据,给房地产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带来了深远影响。

1.目前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在房地产企业容易引发事实劳动关系包含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招用劳动者后未及时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其二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劳动关系。在用工过程中,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将增加房地产企业违法用工的成本,还为将来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埋下隐患。

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缺乏了解。部分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人员没有认真研究思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否则,房地产企业就属于违约,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考虑到房地产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如果房地产企业进行内部机构调整和精简时,劳动者不服从调配,将会使房地产企业的用工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对劳动合同的管理不完善。部分管理人员不清楚用工管理流程和规范化操作,致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搁在一边,没有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和终止手续;有的甚至造成了劳动合同的遗失。

对劳动者的考核不到位。有些房地产企业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对劳动合同工缺乏严格考核,部分劳动者产生消极怠慢情绪。因碍于情面,对部分劳动者的考核大打折扣,不能对劳动者法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该终止的终止不了,该解除的解除不了,给房地产企业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带来了被动和掣肘。

社会保障不完善,引发劳动争议凸显。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房地产企业应依法为劳动合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有些地方由于参保制度的不完善,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方面强调全员参保,另一方面又对农民工参保设置了许多障碍,如参保无法续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的人员不让参保等,既影响了个人参保的积极性,也使得部分房地产企业未足额为劳动合同工参加社会保险,从而引发劳动争议。

2.推进房地产企业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规范化的对策

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领会精神实质。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人员,需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领会其精神实质,规范的实施劳动合同用工管理。通过学习,明确不签订劳动合同房地产企业将承担的不利后果,在招用劳动者后要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鉴证、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避免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房地产企业深入探讨建立完整规范的劳动用工管理程序,依法建立劳动关系,避免由于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房地产企业建立的规章制度是规范劳动合同工的行为准则,也是单位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规章制度一定要程序民主、内容合法、条款清晰,表述准确,有较强的操作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严重违反”,“严重失职”,“重大损失”都是模糊概念,要求用人单位立足于用工管理实际,对类似模糊概念加以明确和界定。只有建立健全对劳动合同工的考评制度、考核指标及岗位责任,才能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据可依、论据充分。

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证据意识。《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课以更多的举证义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如果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将承担败诉的风险。房地产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人员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以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房地产企业陷入不利地位。对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本人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征询劳动者,并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因劳动者事后反悔而出现的劳动纠纷。

建立有效的纠纷应对机制。《劳动合同法》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渐加强。由于劳动仲裁案件的诉讼成本降低,劳动者将更加频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引发越来越多的关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解除等一系列纠纷。房地产企业应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和协调机制,争对日常管理中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的问题、环节和分歧采取必要的措施,提出相应的对策,消除劳动争议隐患,化解用工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增强企业预防控制劳动争议的能力。

3.结语

总之,企业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企业应当吃透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用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过程中充分维护企业的权益并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按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并利用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水平,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科学长效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王学先,李永慧,吕毅然. 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规范化[J]. 管理案例研究与评论. 2010(04) .

强化合同管理篇8

一、农村经济合同的范围

农村经济合同主要包括村权属的荒山、荒地、房屋、厂房、果园、水塘等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对外投资合同及土地流转合同,村民委员会依法投资开发的建设项目合同以及合作开发的建设项目合同等其他村级经济事项涉及的合同。

二、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程序

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应依相关法律规定,按范本签定。因农村经济合同标的特殊性,签订前,还须按“三资”管理要求经几道程序,对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及集体投资或合作开发的建设项目,应按民主理财的“六步”程序法进行。

所谓“六步”程序法即为如下六步。

第一步:由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项目议案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并拟出初步意见。

第二步: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村党支部拟出初步意见后,村支部书记应及时组织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对于“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审议,党员会议参加的人数应超过全体党员的2/3,审议的事项,必须实到会半数以上的党员同意后,方可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交。

第四步:议案公告。党员大会通过的议案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前,要采取书面文字形式向村民进行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天。

第五步: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农村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农村的重大事项可由村民代表大讨论决定。议案经公告后,党支部和村委会应及时组织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议案进行讨论表决。乡党委政府应派人参加会议。表决的结果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备案。

第六步:结果公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要通过公开栏及时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决议事项应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游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经以上这六步程序通过后,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并上报乡经营管理站审核,无异议后,由分管领导审批,并由乡经营管理站备案。对5000元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在履行以上民主议事“六步”程序后,应由村两委班子组织,依法实施公开招投标,招投标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招、投标10日前公示。新建项目要编制预算,报乡镇经营管理站审核。

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的,必须由村两委研究提出意见,报乡经营管理站审核,再经乡分管领导审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再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并报乡镇经营管理站备案。由乡镇经营管理站按村建立经济合同台账,并同经济合同款项票据一并输入“三资”管理软件,实现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四化”管理,即现代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

三、农村经济合同的监督和管理

各村签订经济合同时,合同内容应由乡镇委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把关、完善和修改。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乡镇经营管理站审核、鉴证,留一份原件在乡镇经营管理站备案。凡是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法的经济合同,坚决退回,对合同内容不健全、不完善的进一步的规范。

对因工作不深不细,特别是违反规定,擅自、私自、随意签订经济合同的村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的村负责人进行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不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或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源的,以及私自决定应由民主讨论决定事项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照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以集体名义签订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由乡人民政府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有责任人承担。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支部成员的,按党纪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给予罢免;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本村经济合同的监督工作。乡镇经营管理站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乡镇纪委,结合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经济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应遵守的主要条款及内容提前予以告知,并在事后及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凡涉及合同约定资金的,乡镇经营管理站每月根据合同约定时间、金额,进行催收,对多次告知仍不交纳的,乡镇经营管理站将冻结其备用金。

合同到期,乡镇经营管理站下发通知,提示村委及时进行安排。

四、农村经济合同的归档管理

农村经济合同档案是否齐全完整规范、真实可靠,是保障新农村政治稳定、村务公开的基础,因此,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应认真、规范,达到“有档可查、有档可依、档在事明”的档案管理效果。做好农村经济合同的归档管理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借助三资清查工作,加大对前期已签订农村经济合同的清查力度。通过“三资”清查,将村档案室的经济合同档案及合同附件以及散存在个人手中的合同档案,统一按照档案法的规定,采取村级农村经济合同档案乡镇管理的方法,全部由村移交到乡镇档案室代为保管,乡镇为村提供合同复印件,以便日常利用。对一些口头合同或协议要统一采用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依据合同法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六步”程序形成正规的档案,并于其他合同一并交由乡镇档案室代为保管。最后由乡镇合同管理部门将村交来的经济合同统一按村分类做文字归档,同时将合同的基本信息和签订流程输入“三资”管理软件,并将文字档案扫描入电脑,做成电子文档保管,实现合同的现代化管理。确保合同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所有合同必须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原有集体经济合同复印件报乡镇档案室保管。对于现在已发包或租赁的集体资产、资源,原则上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维持现状,重在今后管理。但存在严重问题或明显违规违法的,要重新规范或予以纠正。

乡镇有关部门在指导村签订经济合同时,至少要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乡镇档案室保管,由乡镇委派专人管理,对各村的经济合同分村管理,分类别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大对经济合同档案工作的投入。乡镇、村档案室均应尽快配备铁制档案柜,并配有电脑,用来保存电子文本的经济合同档案,提高村级经济合同档案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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