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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规范8篇

时间:2023-05-19 11:20:13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规范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篇1

【关键词】水利工程审计常见问题 措施建议

水利项目建设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广大老百姓生活质量的基础建设,是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性发展的主题内容。一般水利工程具有建设规模大、施工周期长、资金投入多、建设资金大部分是国债资金或地方财政资金,如何监督这些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这些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而水利工程审计既是强化审计和经济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重点搞好工程投资效益审计的一种具体方法,也是监督资金正确使用的重要手段。

1常见问题及影响

1.1勘察设计阶段出现的现状问题及影响

1.1.1勘察设计经过公开招标的项目较少

根据水利部第14号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

因为水利工程存在地域性,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常要组织很长时间的前期基础工作,该项目才可列项,才可争取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由于这些基础资料的前后可沿用性及关联性,及地方政府的保护政策,这些勘察设计较少进行公开招标,而是将其直接委托给地方水务系统内部的设计院进行勘察设计。这样,因勘察设计缺少竞争,致使勘察设计费用较高,勘测设计质量参差不齐。

1.1.2勘察设计合同内容不具体

新老的设计收费标准,都对有关勘察设计的收费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如水规计【1995】239号文《关于调整勘测设计收费标准的批复》,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

水利工程是根据实际的水文地质情况及当地材料性质来确定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形式与布置。勘察设计阶段在工程投资确定与控制过程中取到关键决定作用,因此,在勘察设计合同中必须按勘察设计收费的各项目列出工作内容及费用清单,此清单作为验收勘察设计工作成果及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依据,也可作为日后评价勘察设计是否到位的依据。

实际工程中,勘测设计合同只有完成“勘察设计任务总价多少元”的规定,这样,将给勘察设计单位钻空子的机会,完全有可能根本不做地质勘探就将设计完成,实际施工中将造成大量的设计变更。勘察设计成果工作到底值多少这值得怀疑,也不排除借这样故意含糊的合同条款转移国家资金的可能。更严重的是,这样的勘察设计合同给业主进行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埋下了大量不利的伏笔,设计不到位带来的新增设计变更也给施工单位进行恶意的索赔创造了机会。

目前,针对勘察设计的审计监督是个盲点,存在勘察设计结算金额高于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中的勘察设计费,存在勘测设计深度不够及设计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该阶段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没有建立健全的勘察设计质量评估及问责制,致使工程的勘察设计收费实质是不透明的报账制,个人挂靠勘察设计资质进行承揽勘察设计的等不良现象。

1.2招投投标阶段出现的现状问题及影响

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招标示范文本及规范,在上面关于工程量计算规则只做了宏观规定,但具体适用于本工程计算规则没做明确说明,或包含内容描述含糊不具体。另外,水利工程量计算规则繁杂,有设计阶段扩大工程量、施工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施工损耗量等,设计工程量与预结算工程量对上述工程量包含的内容不一致……缺少全面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这给工程计量与计价带来了很大的弹性与随意性。

目前,大部分水利工程的招标文件照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或《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只将本工程没有的项目删去,没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做任何修改,项目的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定没结合预算定额章节子目的说明,也没跟清单规范对应,致使相关计量规章没说明清楚。更有甚者,在招标文件中对项目清单所含内容及工程量的计算根本就没描述及规定。

这样造成了工程量计算概念上的混乱,造成了业主与施工投标单位对有关计量计价上信息不对称,造成业主标底编制人员可能将不应该计算的内容计入标底,施工投标方可能按正常计算,这样将导致进行正确报价计算的施工单位中不了标,错误进行报价的施工单位反而中标。实际结算时,恶意的施工方可能借有关文件描述不清,多计算不该计入的施工损耗及施工附加量(这些量应在投标单价中考虑)。

1.3施工阶段出现的现状问题及影响

水利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招标文件上不但明确规定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规定了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哪些内容,规定了清单工程量应如何计算,规定了各工程项目计量应有哪些资料作为附件。

可在实际工程施工管理中,大多数业主、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都不仔细研读招投文件,不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执行,施工单位根据多年惯例进行计算工程量,业主及监理单位也想当然的进行审核工程量,到竣工决(结)算审计时,审计单位将有关招投标文件条款翻出来时,双方都傻眼了。

另外,存在工程资料不规范的现象:水利工程隐蔽工程项目多、工程图形变化无常、事后难于量测,在有关规范及招标文件中都规定了需要哪些基础资料作为计量与计价的附件,如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项目,必须有挖(填)前和后的测量资料,这样开挖回填计算断面才能唯一确定,否则,图形可这样画也可那样画,工程量的弹性很大,少则偏差几百方,多则偏差几千甚至上万方。因此只有计量资料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才能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唯一性和真实性。可有的工程项目将这些最关键的基础资料丢失,只有一个毫无说服力的数字。

也存在部分工程项目不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设计图纸是施工的依据,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擅自修改设计图纸尺寸及材质,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量,违背了设计图纸意图,严重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1.4现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出现的现状问题及影响

现行水利建设项目的业主,是由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建的临时性机构,该组织随水利工程项目的上马而产生,随水利工程项目的竣工而撤销。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及时段性,项目的建设缺少连续性,工程管理缺少专业化及集成化,新上马的项目缺少有经验的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而其他地方已竣工的水利工程因无新的水利项目上马,这些经过一个工程的实践锻炼出的熟练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只有从事其他业务,有的甚至到退休为至,那些实用的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及经验将无用武之地,这样将浪费极大的社会资源。这样的分散及低效率管理,与建设高效务实的政府职能相违背。

2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2.1认真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水利工程建设使用的大多数是国家资金,只有严格贯彻《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才有可能确保国家资金的正确使用。

2.2健全完善的水利工程造价相关规范性文件

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需要完善的法律条文来约束规范。目前国家水利工程造价对有关计量及计价规定分散含糊,不成系统,一般的水利造价人员较难全面掌握,只有系统学习过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并经过多个水利工程的实践,才有可能全面掌握。因此,科学简明的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是当务之急。

2.3建立全面的水利工程造价信息网

水利工程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水利工程造价信息的专业性,专业材料在其他造价信息网上无法查到,这样在确定水利工程造价过程中缺少参考,增加了随意性。建立这样一个专业造价信息网站成为必需,可以减少造价确定的随意性,建设各方增加了对水利造价信息的透明性。

2.4 提前介入水利工程项目的审计

目前水利建设项目的审计几乎都是事后的竣工(决)结算审计,起不到审计的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纠察的审计监督作用。这与我国大量投入国家资金,改善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利建设大趋势不符,与其他诸如交通、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行业引入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的先进观念不符。事后审计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和减少国家资金的违规使用,就是发现了问题,可这些损失已经造成,只用接受这个损失的事实,其他别无选择。

只有从招投标前期阶段就开始介入水利项目的审计,才能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招标及合同签订阶段(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介入审计,对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审计监督,可监督按国家有关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费用的计取,可监督勘察设计根据实际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进行结算(对照勘察合同清单及有关勘察设计规范,确定勘察设计是否到位,确定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得是否全面);对监理合同签订及履行的审计监督,可督促工程监理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计取,可监督是否存在无证或借用资质承接工程监理业务,是否按投足了拟定的有监理资质的监理人员;对评标介入审计监督,可使审计部门与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公证部门、评标委员会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使评标过程在相对保密环境下更透明化;对招标文件编制及标底的审计监督,可使水利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按有关规范进行计量计价,使业主与施工方的信息尽量对称;对合同签订的审计监督,可监督所签合同是否真实、合法,通过对工程合同签订环节的审计,可以了解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熟悉工程承包的内容、方式、定额套用、材料供应、材料价差调整、施工工期等有关条款,有效地实施审计监督;对招标项目资金落实的审计监督,可督促地方政府对水利工程投资中的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

2.5加强水利项目的审计监督

在审计中只有强化审计部门的作用,才能使预先发现的问题得到各有关部门的重视,使不好的苗头得到遏制;在审计中只有强化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才能对那些违规行为起到威慑作用,才能督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违规行为得到持续改进。

2.6建立健全审计问题问责及整改制度

审计监督部门要切实把揭露和查处因决策和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问题作为第一要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进行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规定,凡未经审计的项目不得批复项目招标、开工、决算和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对前期预警过的问题,在以后的审计工作中应跟踪是否进行了持续性改进;对前期审计过程中发现并披露的问题,在以后的审计工作中应重点跟踪检查其是否进行了整改。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篇2

有的设计内容过于简单,而设计内容是否具体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后续工作的很多环节,继而影响工程工期、工程的投资甚至工程的质量。如某些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在施工组织的设计内容方面,仅仅用一些套话简略的进行一番描述,对于在施工中的具体情况却没有进行说明,这将会给以后的施工造成严重的隐患。

二、工程图纸不完整

设计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不规范是较普遍的问题,很多设计人员对于工程设计图纸的细节不够重视。许多特征点尺寸标注不完整,给工程量计算、施工操作等带来很大的困难,影响了工程进度。另外,有的图纸缺少必要的性能要求和标准说明。

三、投资概算不准确

在设计环节中,对于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不进行详细分析说明,直接引用以前所做项目的有关内容,使工程预算审定人员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审定金额与工程的实际造价不相符,使工程的投资准确性大大降低。工程单价分析不合理,在单价分析上缺少依据。不考虑当前的市场形势和工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照搬以前的项目单价表。设计取费不结合具体的工程情况加以调整,导致工程概算失真。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水利水电工程的生命线,是水利建设永恒的主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质量,笔者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市场管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加强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不断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遏制压价竞争、乱挂靠、出卖资质、出卖证章等不良现象。

(1)加强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打破地区封锁。严格实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个人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2)严格落实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2.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质量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需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不断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1)要进一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让设计人员牢固树立“质量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把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工程勘察设计产品作为设计宗旨。

(2)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组织开展贯彻GB/T19001-2000“系列标准”质量认证工作,严格按照设计质量管理流程开展勘察设计工作。

(3)加强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勘察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

(4)合理确定工程勘察设计各阶段周期,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严格履行,以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5)严格落实勘察设计文件校审制度。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执行签字签章制度,相关技术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勘察设计文件须经本单位校审合格后,方可盖章报送主管部门进行成果审查。

3.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服务水平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篇3

关键词: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技术方案;规模标准;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17-0181-02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国家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相关法规的出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任务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已经在贵州省逐步推广,管理部门在推动勘察设计市场的有形市场体系建设的同时,既为项目业主科学合理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搭建了平台,也为勘察设计单位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但由于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开展工作的时间不长,使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存在一些不足。本文通过对贵州省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现状分析

为了规范勘察设计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一系列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特别是2003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及总局联合令第2号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以及贵州省《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颁布实施,我省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承接打破了传统的以业主委托勘察设计单位的模式,逐步过渡到以业主采用招标为主的方式,通过竞争来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目前我省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情况为:

1 从行业角度情况看,建筑、市政、交通、煤炭、电力、水利、农业等各行业均逐步推广招标投标方式。其中以建筑行业的勘察设计招标较为普遍。

2 从投资主体的角度来看,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公用事业行业(如建筑、市政),以及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的行业(如房地产、电力),一般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3 从投资的规模来看,国家投入为主的公用事业行业,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只要在其规模范围内,一般均进行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以私营业主为投资主体的行业,不论起投资规模大小,主要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单位;而一些比较复杂的水利、电力等项目,既有采用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方式,亦有采用直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的方式。

4 从勘察设计阶段来看,以初步设计至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采用招标方式为主,近年来一些行业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亦采用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勘察、设计往往分开招标;水利、电力、交通等较复杂项目,一般选择勘察设计合并招标。

5 从招标的方式来看,建筑行业最为规范,项目的勘察、设计一般均进入建设交易中心的招标市场,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由招标机构按招标投标程序为业主选择勘察设计单位;而交通、电力、水利、农业由于其前期工作的特殊性,勘察设计招标逐步由业主招标向委托招标机构方式过渡,招标方式逐步以邀请招标方式向公开招标方式转变;一些具备招标条件的企业,主要采用企业自主组织招标方式组织招标;一些设计方案或专题研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设计单位。

6 从评标的方式来看,勘察设计评标主要采取综合评标法,即采用技术方案和商务文件分开评分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技术方案评分权重大于商务部分。

二、存在的不足

由于我省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

(一)招标投标程序有待规范

以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如进入当地建筑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标投标程序一般比较规范,一般均委托招标机构,并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行,程序比较规范。但一些业主单位自行组织的勘察设计招标,由于未进入建筑市场,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的现象。

(二)项目招标的前置条件

根据八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如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基础资料收集等前置条件必须具备。但在实际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前期基础资料不全、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善、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未完全落实等现象。

(三)程序的规范化

由于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目前已经日趋完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才起步,从而导致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评标方法目前大多数采用的是施工评标程序或参照施工评标程序进行。存在评标专家在施工评标专家库抽取,一些勘察设计招标时报价分权重较高,技术方案流于形式,评标时间较短等问题。

(四)合同条款的标准化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等组成,大多数的行业具有行业标准条款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而勘察设计招标时一般无标准化合同条件。目前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不完全适应其它行业的勘察设计,因而使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随意性较大,有的招标文件中甚至没有合同条款,导致投标中标后的合同签订时仍然存在较多的争议。

(五)技术方案的补偿兑现

八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均明确了对未中标人投标技术方案的补偿规定。但实际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上述条款较难兑现的现象。

(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勘察设计收费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格,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规定的浮动范围进行竞争。实际投标过程中,存在投标人相互压价投标的现象。特别竞争充分的行业,其投标报价是决定是否中标的核心要素。

三、建议

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在此过程中涉及到我省勘察设计市场体系的建设,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招标人、投标人等各方参与者。为了我省勘察设计有形市场建设的逐步完善,勘察设计单位参与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断推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向前发展,建议参与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招标人、投标人等各方参与者,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程序

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纳入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统一在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之下,实现对其招标程序合法性的监督。同时, 管理部门加大对具有自主招标资格的招标人的招标投标过程进行监督,以规范其招标投标程序。

(二)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的标准化

八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明确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勘察设计范围,对勘察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有效期等。监督部门应通过按此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为解决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中存在的合同条款、投标报价、资金来源、评标标准和方法等问题的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解决好招标人与投标人履约保证的对等问题

招标人为降低自己风险,一般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招标文件基本上不明确招标人的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招标人不履行合同的现象,特别是招标人不按进度支付进度款的情况经常发生,中标人对此无可奈何并承担风险,从而导致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履约保证上的不对等。因此,根据目前招标人不履行合同的现象,可以在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中明确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对合同的履行提供保证。

(四)招标人采用未中标人勘察设计方案的费用补偿问题

基于勘察设计投标技术文件属于智力成果,投标人投人工作量大等特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应细化招标文件方案补偿条款,便于补偿的可操作性,同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的补偿到位。

(五)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的建立问题

由于勘察设计招标在招标文件内容、编制要求、开标形式、评标原则等存在特殊性,其中的技术方案的评审需要从事勘察设计经验丰富的专家,而目前采用的从施工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的方式,不利于勘察设计方案评审。因此管理部门应建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为勘察设计的评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处理好投标人知识产权权益

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往往会涉及到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秘密、专利等知识产权,为避免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界定涉及知识产权的处置的条款,明确招标过程中有关知识产权的保密、使用、补偿等规定;同时,投标人的投标方案涉及知识产权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明确保护的要求。

四、结语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篇4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

1、理论与经验的关系

岩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土力学的理论、工程地质理论、工程力学理论等,这些工程理论都是一种半科学半经验的理论,很多理论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如很多公式都是经验公式。岩土工程问题的解决过程实际上是在理论的指导下,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经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相应本构模型,运用合理适宜参数,加上良好的判断力,解决问题的过程。对岩土工程技术人员来说,扎实的基础理论同丰富的经验、良好的工程判断力是同等重要的。在学习和运用理论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隐藏在公式和规律背后的背景知识和真正实际内涵及其假定边界条件。而积累经验的过程可分为分析与预测现场观测对分析、预测和现场观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估和总结3 个过程,可见积累经验的过程也离不开理论的支持。笔者认为:理论与经验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具有同等的地位,过分强调哪一点都是不合适的。笔者讨论此问题,目的在于目前很多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过分强调经验,而对理论的学习和运用不足,这种现象对岩土勘察技术的发展不利;同时用于对年轻技术人员的传、帮、带上,不利于年轻技术人员的成长,甚至会出现以讹传讹。

2、与设计沟通的重要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详勘之前,应收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在此笔者要强调勘察前与设计沟通的重要性,因为勘察成果的直接使用者就是设计人,在进行勘察前,勘察人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弄清楚拟建物工程特性,这样勘察工作就能作到有的放矢、经济合理,提供给设计人最直接、最有用的勘察成果。如:现在很多高层建筑都带有裙房,这种项目在勘察前,必须要弄清楚设计拟采用的基础形式及联接方式;还有一些主体不高但跨度很大的建筑,采用柱基布置的勘探孔深度就与采用筏基布置的勘探孔深度有很大差别。所以必须要重视勘察前与设计的沟通。目前有的经营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此认识不足,造成勘察项目的返工。笔者讨论此问题,目的在于提醒经营与技术人员重视承揽项目和实施项目时与设计的沟通。

3、注意各种等级的划分

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布置时,应按相应的分级标准,确定项目的相关等级。如勘察等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拟建物安全等级、重要性等级等。因为这些等级的划分直接决定了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只有充分了解了各种等级,布置工作量时才能作到安全、经济、合理。

4、注意经济性

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前提下,用最经济的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实现勘察目的和任务。同时达到相同的勘察目的和任务,所用成本的多少,可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技术水平的高低。针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现状,目前的勘察成本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节约的。如:对“桩基础一般性孔深入到桩端以下3~5 倍桩径,且不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小于5m”这一要求,如勘察方案布置的一般性孔为50 m,根据控制性孔资料,40m处分布有良好的桩端持力层且能满足桩基设计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可将50m的一般性勘探孔调整为45m(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这样就可节约不少工作量,从而达到经济的效果。再有土工试验项目的选取,也是一条实现经济勘察的重要途径,希望岩土工程技术人员予以重视。

5、重视规范、规程的学习

规范、规程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对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评价等均提出了详细的、可操作的要求,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要重视对规范、规程的学习,充分了解其要求,这样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就不至于出现诸如工作量布置不足、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足、未划分抗震地段等问题了。另外规范、规程中的条文说明,技术人员也要认真研读,条文说明中有丰富的信息,对于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及正确理解规范、规程具有重要作用。

6、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岩土工程详勘的目的、任务

(1)查明勘察范围内场地原始地形、地貌,岩土层的成因、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2)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旧基础、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及其分布范围。

(3)查明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活动断裂等)和特殊土(包括软土、填土、污染土、湿陷性土、膨胀土、红粘土、多年冻土等)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防治措施的建议。

(4)查明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补给及排泄条件,地下水位,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评价地下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对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各土层的渗透性质,分析评价地下水的静水压力、动水压力及浮托力的作用和影响;预估产生基坑突涌、流沙(土)或管涌等地下水不良作用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提供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5)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基坑周边环境,提供基坑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分析评价放坡开挖的可能性和基坑边坡稳定性,适宜选用的支护结构类型及其稳定性,基坑开挖与降水对地基变形、周围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7、结束语

使岩土工程技术人员理论与经验、细节决定成败、重视规范学习等方面能有所启示。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赵成刚,白冰,王运霞. 土力学原理[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2]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s].

[3]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

[4]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s].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篇5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

1、理论与经验的关系

岩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土力学的理论、工程地质理论、工程力学理论等,这些工程理论都是一种半科学半经验的理论,很多理论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如很多公式都是经验公式。岩土工程问题的解决过程实际上是在理论的指导下,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经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相应本构模型,运用合理适宜参数,加上良好的判断力,解决问题的过程。对岩土工程技术人员来说,扎实的基础理论同丰富的经验、良好的工程判断力是同等重要的。在学习和运用理论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隐藏在公式和规律背后的背景知识和真正实际内涵及其假定边界条件。而积累经验的过程可分为分析与预测现场观测对分析、预测和现场观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估和总结3个过程,可见积累经验的过程也离不开理论的支持。笔者认为:理论与经验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具有同等的地位,过分强调哪一点都是不合适的。笔者讨论此问题,目的在于目前很多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过分强调经验,而对理论的学习和运用不足,这种现象对岩土勘察技术的发展不利;同时用于对年轻技术人员的传、帮、带上,不利于年轻技术人员的成长,甚至会出现以讹传讹。

2、与设计沟通的重要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详勘之前,应收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在此笔者要强调勘察前与设计沟通的重要性,因为勘察成果的直接使用者就是设计人,在进行勘察前,勘察人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弄清楚拟建物工程特性,这样勘察工作就能作到有的放矢、经济合理,提供给设计人最直接、最有用的勘察成果。如:现在很多高层建筑都带有裙房,这种项目在勘察前,必须要弄清楚设计拟采用的基础形式及联接方式;还有一些主体不高但跨度很大的建筑,采用柱基布置的勘探孔深度就与采用筏基布置的勘探孔深度有很大差别。所以必须要重视勘察前与设计的沟通。目前有的经营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此认识不足,造成勘察项目的返工。笔者讨论此问题,目的在于提醒经营与技术人员重视承揽项目和实施项目时与设计的沟通。

3、注意各种等级的划分

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布置时,应按相应的分级标准,确定项目的相关等级。如勘察等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拟建物安全等级、重要性等级等。因为这些等级的划分直接决定了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只有充分了解了各种等级,布置工作量时才能作到安全、经济、合理。

4、注意经济性

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前提下,用最经济的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实现勘察目的和任务。同时达到相同的勘察目的和任务,所用成本的多少,可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技术水平的高低。针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现状,目前的勘察成本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节约的。如:对“桩基础一般性孔深入到桩端以下3~5倍桩径,且不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小于5m”这一要求,如勘察方案布置的一般性孔为50m,根据控制性孔资料,40m处分布有良好的桩端持力层且能满足桩基设计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可将50m的一般性勘探孔调整为45m(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这样就可节约不少工作量,从而达到经济的效果。再有土工试验项目的选取,也是一条实现经济勘察的重要途径,希望岩土工程技术人员予以重视。

5、重视规范、规程的学习

规范、规程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对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评价等均提出了详细的、可操作的要求,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要重视对规范、规程的学习,充分了解其要求,这样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就不至于出现诸如工作量布置不足、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足、未划分抗震地段等问题了。另外规范、规程中的条文说明,技术人员也要认真研读,条文说明中有丰富的信息,对于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及正确理解规范、规程具有重要作用。

6、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岩土工程详勘的目的、任务

(1)查明勘察范围内场地原始地形、地貌,岩土层的成因、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2)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旧基础、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及其分布范围。

(3)查明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活动断裂等)和特殊土(包括软土、填土、污染土、湿陷性土、膨胀土、红粘土、多年冻土等)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防治措施的建议。

(4)查明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补给及排泄条件,地下水位,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评价地下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对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各土层的渗透性质,分析评价地下水的静水压力、动水压力及浮托力的作用和影响;预估产生基坑突涌、流沙(土)或管涌等地下水不良作用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提供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5)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基坑周边环境,提供基坑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分析评价放坡开挖的可能性和基坑边坡稳定性,适宜选用的支护结构类型及其稳定性,基坑开挖与降水对地基变形、周围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7、结束语

使岩土工程技术人员理论与经验、细节决定成败、重视规范学习等方面能有所启示。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赵成刚,白冰,王运霞.土力学原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2]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s].

[3]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篇6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

1、理论与经验的关系

岩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土力学的理论、工程地质理论、工程力学理论等,这些工程理论都是一种半科学半经验的理论,很多理论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如很多公式都是经验公式。岩土工程问题的解决过程实际上是在理论的指导下,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经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相应本构模型,运用合理适宜参数,加上良好的判断力,解决问题的过程。对岩土工程技术人员来说,扎实的基础理论同丰富的经验、良好的工程判断力是同等重要的。在学习和运用理论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隐藏在公式和规律背后的背景知识和真正实际内涵及其假定边界条件。而积累经验的过程可分为分析与预测现场观测对分析、预测和现场观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估和总结3个过程,可见积累经验的过程也离不开理论的支持。笔者认为:理论与经验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具有同等的地位,过分强调哪一点都是不合适的。笔者讨论此问题,目的在于目前很多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过分强调经验,而对理论的学习和运用不足,这种现象对岩土勘察技术的发展不利;同时用于对年轻技术人员的传、帮、带上,不利于年轻技术人员的成长,甚至会出现以讹传讹。

2、与设计沟通的重要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详勘之前,应收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在此笔者要强调勘察前与设计沟通的重要性,因为勘察成果的直接使用者就是设计人,在进行勘察前,勘察人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弄清楚拟建物工程特性,这样勘察工作就能作到有的放矢、经济合理,提供给设计人最直接、最有用的勘察成果。如:现在很多高层建筑都带有裙房,这种项目在勘察前,必须要弄清楚设计拟采用的基础形式及联接方式;还有一些主体不高但跨度很大的建筑,采用柱基布置的勘探孔深度就与采用筏基布置的勘探孔深度有很大差别。所以必须要重视勘察前与设计的沟通。目前有的经营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此认识不足,造成勘察项目的返工。笔者讨论此问题,目的在于提醒经营与技术人员重视承揽项目和实施项目时与设计的沟通。

3、注意各种等级的划分

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布置时,应按相应的分级标准,确定项目的相关等级。如勘察等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拟建物安全等级、重要性等级等。因为这些等级的划分直接决定了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只有充分了解了各种等级,布置工作量时才能作到安全、经济、合理。

4、注意经济性

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前提下,用最经济的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实现勘察目的和任务。同时达到相同的勘察目的和任务,所用成本的多少,可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技术水平的高低。针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现状,目前的勘察成本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节约的。如:对“桩基础一般性孔深入到桩端以下3~5倍桩径,且不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小于5m”这一要求,如勘察方案布置的一般性孔为50m,根据控制性孔资料,40m处分布有良好的桩端持力层且能满足桩基设计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可将50m的一般性勘探孔调整为45m(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这样就可节约不少工作量,从而达到经济的效果。再有土工试验项目的选取,也是一条实现经济勘察的重要途径,希望岩土工程技术人员予以重视。

5、重视规范、规程的学习

规范、规程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对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评价等均提出了详细的、可操作的要求,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要重视对规范、规程的学习,充分了解其要求,这样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就不至于出现诸如工作量布置不足、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足、未划分抗震地段等问题了。另外规范、规程中的条文说明,技术人员也要认真研读,条文说明中有丰富的信息,对于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及正确理解规范、规程具有重要作用。

6、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岩土工程详勘的目的、任务

(1)查明勘察范围内场地原始地形、地貌,岩土层的成因、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2)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旧基础、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及其分布范围。

(3)查明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活动断裂等)和特殊土(包括软土、填土、污染土、湿陷性土、膨胀土、红粘土、多年冻土等)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防治措施的建议。

(4)查明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补给及排泄条件,地下水位,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评价地下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对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各土层的渗透性质,分析评价地下水的静水压力、动水压力及浮托力的作用和影响;预估产生基坑突涌、流沙(土)或管涌等地下水不良作用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提供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5)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基坑周边环境,提供基坑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分析评价放坡开挖的可能性和基坑边坡稳定性,适宜选用的支护结构类型及其稳定性,基坑开挖与降水对地基变形、周围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7、结束语

使岩土工程技术人员理论与经验、细节决定成败、重视规范学习等方面能有所启示。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赵成刚,白冰,王运霞.土力学原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2]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s].

[3]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篇7

关键词:建筑工程 地质勘察 缺陷

1、在建筑工程中,进行地质勘察的特点

城市的构成中,大部分的建筑物为浅基础类,仅仅有十几米的影响深度,基础的砌置深度一般都在五米以下,地基上的主要作用力为静载荷,有基于此,在勘察此类建筑物的地质的时候,主要有如下三个主要特点:①勘察过程中,研究的主要对象有:岩土的剖层面、物理与力学性质,具体的地形地貌,地下水的化学成分、埋藏深度、动态特性。②具体的勘察过程中,需要予以大量的分析和观测的方面主要有:土样、地下水,这些分析和观测是建立在大量的浅孔勘探的基础之上的。③通常的勘探方式可以描述为,坑孔勘探具体按照方格网布置和勘探线进行,勘探深度局限于整个活动层。

2、勘察建筑工程地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2.1较差的地质勘察市场环境 伴随着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伴随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地质勘察作为一个行业,遇到了很好的发展机遇,但是与此同时,也必然面临着诸多严峻的挑战。在这一机遇和挑战的双重背景下,迅速增加的地质勘察单位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表现,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外加不健全的国家管理机制,这些使得市场的竞争显现的非常不良,对于整个行业在社会中的发展来说,是非常的不利的。地质勘察单位作为工程建筑过程中的一方参与者,要能够从自身做起,严格自律,帮助政府和社会一起搭建一个合理、有序、公平的行业环境。

2.2没有充分的认识工程地质勘察的价值和重要性 地质勘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两个主要的方面,一地质构成(应该是地质构造吧?),二土体力学指标;对于基础处理方案的选择来说,地质构成?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对于工程的造价来说,力学指标发挥着重大的影响。因为地下本身所处的难以触摸和探知的环境因素,在部分地区使得钻探勘察成了场地建设的唯一性判断依据,对于勘察成果,也难以找到其他可以比拟的因素,所以勘察单位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不但要专业,还要有很强的技术能力,操作也要尽可能的规范,勘察单位的工作结果对于整个工程的安全、顺利实施以及资本的节约意义都显得非常的重大。

2.3建筑工程基础设计与地质勘察中存在的系列弊端 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所有工作中,基础设计有着其独特的要求和特性。在地质条件不同的情况下,作为设计人员,就需要非常地了解建筑工程的相关基本信息,按照实际的工程建设要求,确立最终的科学合理的方案。尽管如此,在地质勘察技术的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地质勘察重要性认知的缺乏,地质勘察与现代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匹配,地质勘察开展的深度不能达到要求,没有专门的软件对水文地质资料进行分析与处理等等。

2.4对地质勘察报告,基础设计人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设计人员的思路在当前的环境下,受制于现有建筑工程技术模式与基础设计理念,对于地质勘察报告,设计人员也仅仅是将其视作简单的参考资料,具体的参阅使用的时候所关心的数据也只是自己需要的各项地质数据,地质勘察报告中的建议和重要的专业技术参数被忽视,设计人员的思路也引发了勘察人员在报告撰写的过程中将自己的精力及工作重点集中在理论性和专业性方面,少关注可行性和具体的实用性,这样整个勘察报告阅读起来就更加的困难重重。总结起来,在当前中国的建筑工程基础设计工作中,基础设计并没有充分有效的结合地质勘察工作,地质勘察工作本身也没有非常特殊的意义,流为一种形式,使得人、财、物等资源在不同的程度上被浪费和损失。

3、不健全的工程地质勘察行业制度

2009年,颁行了新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版),但是相对于时代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来讲,勘测技术的应用和勘测程序的设计真的已经明显的落伍了,即使这个新的规范,也是非常不合乎时代的发展要求的。除此之外,另一部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来说并不完全适合,但是让人觉得不能接受和理解的是建设部的工程勘察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进行质量检查的依据则是这部规范,这样的不切合实际的操作方案使得勘测单位的工作非常难以开展,为了解决审查和检查,他们不得不准备两套地质报告。除此之外,当前的规程规范本身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对规程规范进行修订,需要的周期也太长,这些不同的缺陷性就使得部分单位对勘测设计报告并不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出现非地质师撰写地质章节,整个报告的编制人中竟然没有一个专业的地质负责人,完成的报告中存在诸多的错误等等,这就必然加深了工程地质勘察的不规范性和低质量性,也助长了技术责任心缺乏的工作心态和工作现象。

4、缺乏监管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

由于工程地质勘察的进行发生在工程的前期阶段,所以对于勘察单位的选择,也多由建设单位自己决定,建设单位本身因为不是专业做勘察工作的,相关的专业人员就相对比较缺乏,对于进行地质勘察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这就会使得他们选择的勘察单位可能距离真正的工程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还可能存在为了费用的节省,对于勘察单位的要求也不会很高。第二个方面,地质勘探的环境多为野外,作业的内容多为进行土工试验和资料整理,这样对于勘察单位的工作,就必然缺乏相关的监管,没有监管的作业肯定或多或少都是存在漏洞的,只是依据“良心”来进行相关的工程,保证性就会过于缺乏。即使有时候对地质勘察成果进行施工审查,相关的效应也不能达到原本过程中的监控所产生的优良效果。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篇8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

1、理论与经验的关系

岩土工程勘察是一项系统且庞大的技术项目,无论是技术上还是理论上都有相关复杂的操作依据。岩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土力学的理论、工程地质理论、工程力学理论等,这些理论在岩土工程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往往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且具有半科学半经验相结合的性质。实际上是在理论的指导下,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经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相应本构模型,运用合理适宜参数,加上良好的判断力,解决问题的过程。对于岩土工程技术人员来说,除了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及学科知识外,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程判断能力也是同样重要的。

在理论的学习与实际运用二者之间,岩土工程人员要要注意隐藏在公式和规律背后的背景知识和真正实际内涵及其假定边界条件。而积累经验的过程可分为分析与预测现场观测对分析、预测和现场观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估和总3个过程,可见积累经验的过程也离不开理论的支持。笔者认为:理论与经验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具有同等的地位,过分强调哪一点都是不合适的。笔者讨论此问题,目的在于目前很多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过分强调经验,而对理论的学习和运用不足,这种现象对岩土勘察技术的发展不利;同时用于对年轻技术人员的传、帮、带上,不利于年轻技术人员的成长,甚至会出现以讹传讹。

2、与设计沟通的重要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详勘之前,应收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在此笔者要强调勘察前与设计沟通的重要性,因为勘察成果的直接使用者就是设计人,在进行勘察前,勘察人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弄清楚拟建物工程特性,这样勘察工作就能作到有的放矢、经济合理,提供给设计人最直接、最有用的勘察成果。如:现在很多高层建筑都带有裙房,这种项目在勘察前,必须要弄清楚设计拟采用的基础形式及联接方式;还有一些主体不高但跨度很大的建筑,采用柱基布置的勘探孔深度就与采用筏基布置的勘探孔深度有很大差别。所以必须要重视勘察前与设计的沟通。目前有的经营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此认识不足,造成勘察项目的返工。笔者讨论此问题,目的在于提醒经营与技术人员重视承揽项目和实施项目时与设计的沟通。

3、注意各种等级的划分

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布置时,应按相应的分级标准,确定项目的相关等级。如勘察等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拟建物安全等级、重要性等级等。因为这些等级的划分直接决定了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只有充分了解了各种等级,布置工作量时才能作到安全、经济、合理。

4、注意经济性

在实际的岩土勘察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范执行工程作业,在满足现有规范、规程的前提下,用最经济合理的勘察受技术手段,结合自身工程实践经验,将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最终实现获得准确和完整的勘察数据。在同一条件和相同的勘察目的和任务下,技术人员所用的成本与时间的多少,可从一定角度和一定程度上说明岩土工程技术的高低。

针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现状,目前的勘察成本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节约的。如:对“桩基础一般性孔深入到桩端以下3~5 倍桩径,且不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小于5m”这一要求,如勘察方案布置的一般性孔为50 m,根据控制性孔资料,40m处分布有良好的桩端持力层且能满足桩基设计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可将50m的一般性勘探孔调整为45m(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这样就可节约不少工作量,从而达到经济的效果。再有土工试验项目的选取,也是一条实现经济勘察的重要途径,希望岩土工程技术人员予以重视。

5、重视规范、规程的学习

规范、规程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对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评价等均提出了详细的、可操作的要求,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要重视对规范、规程的学习,充分了解其要求,这样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就不至于出现诸如工作量布置不足、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足、未划分抗震地段等问题了。另外规范、规程中的条文说明,技术人员也要认真研读,条文说明中有丰富的信息,对于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及正确理解规范、规程具有重要作用。

6、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岩土工程详勘的目的、任务

(1)查明勘察范围内场地原始地形、地貌,岩土层的成因、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2)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旧基础、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及其分布范围。

(3)查明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活动断裂等)和特殊土(包括软土、填土、污染土、湿陷性土、膨胀土、红粘土、多年冻土等)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防治措施的建议。

(4)查明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补给及排泄条件,地下水位,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评价地下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对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各土层的渗透性质,分析评价地下水的静水压力、动水压力及浮托力的作用和影响;预估产生基坑突涌、流沙(土)或管涌等地下水不良作用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提供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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