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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总体要求8篇

时间:2023-05-31 08:35:06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1

关键词:村庄规划;整合规划;问题;对策

1引言

近几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提出的历史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重点。为了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必须强调搞好规划,尤其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家家户户的村庄规划。村庄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和统揽全局的突破口。可以说,做好村庄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2008年1月1日,从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出发颁布实施了《城乡规划法》,明确了村庄规划的法律地位。然而,目前村庄规划实际工作中仍暴露出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因此,村庄规划工作仍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本文就当前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针对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对策。

2规划依据层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技术规范

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亟需出台与城乡规划法相适应的技术规范。村庄规划的编制技术规范在国家层面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其中关于村庄规划的内容概括性较强。此外建设部2008年3月出台《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04—2008),该规范主要针对当时全国普遍开展的新农村规划即村庄整治规划而制定,但如果要体现我国不同地区的地域性特点,需要各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地方实施细则。2008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其中针对历史文化名村的规划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在省级层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于1997年左右出台了省级村庄规划编制条例或办法,地级市层面也普遍出台了村庄规划的实施细则,有效指导了各地方的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的开展。由于以上各层次的村庄规划技术规范均是在城乡规划法出台前施行的,没能在城乡规划法出台后进行适时调整,所以在村庄规划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技术规范以及技术管理方面的不完善,给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带来难度。

对策1:从国家层面到地级市层面尽快出台与城乡规划法相适应、与地方地域特色相一致的技术规范,以利于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对策2:在村庄规划中,应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关于历史性村庄保护规划的内容,即将村庄的保护问题落实到村庄规划中,同时保护对村庄发展有重要历史性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物质载体,以体现村庄特色。

2.2上位规划

村庄规划的上位规划中,关于指导村庄整合和整治的内容亟需拓展和加强。村庄规划的上位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其中对于村庄规划具有直接指导意义的规划应为镇(乡)总体规划。在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中能够体现村庄规划的指导性意见包括村庄分类归属、村庄的建设等级;而镇(乡)总体规划中对于村庄规划的指导性内容较少,仅限于定性层面,与技术规范要求方面的缺失、乡镇总体规划层面的规划设计经费不足,以及管理层面的重视不够有关。

对策3:在镇(乡)总体规划层面加强镇(乡)域范围内村庄分类与整合内容的研究深度,包括村庄整合的具体内容,并对村庄规划提出具体实施性对策。如此需要适时出台与《城乡规划法》相匹配的乡规划、镇规划修订版技术规范,并将其中关于乡域、镇域村庄体系规划内容进行规范,加强其中可操作性内容研究,提高其对村庄规划的指导意义。

2.3编制方法

规划编制方法方面强调社会调查的重要性。村庄规划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设计单位往往重视物质空间规划,对村民的意愿了解不够。尤其是在村庄整合规划、农村新型社区规划中。在实际调研过程中,项目组由于经费不足的原因,通常会有一天调查几个村庄的情形,这就很可能造成调研过程流于形式。只有通过深入的社会调查,能够掌握村庄的人口流动去向、村民的搬迁意愿以及村民文化价值取向等多个村庄发展要素。

对策4:广泛采用社会调查的方法开展村庄规划,尤其是村庄整合规划的前期调查,掌握村庄的实际情况。

3规划内容层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村庄规划的目的在于在上位规划指导下,统筹安排村庄的空间布局以及道路交通等各项配套设施,为村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一个好的“村庄规划”仅仅专家学者说好是不够的,还要争取做到“村民看得懂、村官可以用、政府方便管”。因此在规划编制层次、内容以及成果表达等方面均应有一系列调整和优化。

3.1规划层次

村庄规划目前在规划层次方面亟需进一步明确、细化。尽管村庄规划涉及的人口规模较小,但其是独立的居民点,远离核心区域,其规划应是从宏观到微观的一个规划过程。其中宏观层面要解决的是村庄(域)的产业发展、村庄居民点体系的空间布局以及交通、基础与社会配套设施的建设等方面问题。微观层面要解决的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村庄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道路交通系统建设、市政设施配套以及环保环卫、综合防灾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对策5:村庄规划的实施细则中应将村庄规划分成两个层面,以在不同层面解决村庄发展与建设问题。对策村庄规划包括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层面,具体操作过程中可将以上两个层面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界定。可参考城市规划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内容。另外各省组织地方建筑方面专家设计适合地方特色的建筑形式选型,政府出资,无偿向社会,或者以象征性收费方式向村民农宅建设提供住宅施工标准图,以提高农房建设质量。

3.2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在符合技术规范的同时,应符合村民文化与生活习惯。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南北方在气候、地形地貌等方面差异较大,生活习俗迥异;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重点应有所区别。目前村庄规划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等原因,村庄原有的肌理往往被忽视,村庄的自然与人文特征体现不够充分,甚至建筑形式以及内部结构的地域特征不明显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对策6:村庄规划中基本内容应包括:村域产业发展规划、村庄发展战略、村庄用地布局、村庄道路交通、村庄绿地景观、村庄特色、村庄公共设施、村庄基础设施、村庄综合防灾、村庄环境卫生设施等内容。在村庄规划的内容及成果中增加体现村庄肌理、文化、地域特点的内容。

3.3成果表达

村庄规划的成果表达如果仅仅按照城市规划的色块来表达建设用地的话,显然很难让村民接受。目前没有关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规范,使得全国的村庄规划成果不具备研究、比较基础。

对策7:村庄规划适时出台与村庄相适应的村庄用地分类规范,同时要把村庄用地和乡镇建设用地的衔接留足出口,以适应城中村、靠近城镇型村庄用地性质的改变。此外,图纸应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表达,要易于村民理解。

4规划编制层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由于全国已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的省份已经开始编制村庄整合规划或新农村社区规划,工作量极大。一般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一批村庄规划任务,由此带来村庄规划设计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目前关于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没有明确规定,村庄规划的设计取费普遍较低,加上设计规范不健全等均是导致村庄规划质量难以保证的重要原因。

对策8:从国家或地方政府层面明确并提高村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要求,出台政策规定村庄规划编制费用的底价,以保证规划成果的深度。此外对于村庄规划的项目负责人也应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应具有城市规划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负责人来负责,以此来保证村庄规划的质量。

5规划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村庄规划的实施管理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自上而下的管理,即来自市(县)规划主管部门以及镇、乡政府的村建主任或村建助理;另一个是自下而上的管理,即行政村村委会的管理。其中前者是市(县)级规划部门的管理者,由于其面对的是全市(县)的村庄,数量众多,而上级管理部门人员配置有限,管理上主要从政策、制度、技术角度管理;镇(乡)乡建助理是村庄规划的直接管理者,但乡建助理一个人管理其辖区内众多的村庄建设,也会显得力不从心。由此可见,最好的办法是村民自治,但是村庄的自身建设管理水平有限,故而村庄规划在实施的关键环节容易陷入两难境地。目前“大学生村官”政策的施行,使村庄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具备了前提条件。

对策9:普遍提高村官的学历水平,施行更加优惠的“大学生村官”政策,为村庄留住人才,建立村民建设自治委员会,作为实施村庄规划的组织与监督机构,使村庄规划真正与百姓需求相结合,村庄建设与生态安全统一协调。

6结语

总之,村庄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这项工作需要结合我国村庄实际情况不断发展和完善。尽管当前村庄规划中还有诸多不利因素的存在,但相信通过不断实践和总结,这些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因此,本文的研究对于完善我国村庄规划工作将有着重要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2

关键词:村镇规划编制;问题;改进

村镇规划编制一直在我国村镇建设发展过程中一直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然后发展至今,无论是编制内容、还是编制方法,或是编制主体,都不断走向成熟,与我国村镇实际发展状况联系的越来越紧密,在新农村建设的今天,村镇规划编制无疑对村镇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根据村镇发展实际情况探究出我国村镇规划编制存在的普遍性的问题,以便提出具有可行性、实践性、有效性的改进策略。

目前我国村镇规划编制主要包括村庄规划编制和镇乡规划编制两方面的内容。我国村庄规划编制有不同地区都有较大的差异。《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引”,对省区村庄规划编制影响较大,但在各地并未形成法规性文件。可以看出,目前各地村庄规划编制愈加注重具体情况,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的要求。在没有《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的地区,《镇规划编制办法》会提及对村庄建设规划的要求。各个地区镇乡规划编制在编制体系、编制内容等方面与2000年建设部的《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基本一致。编制分为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或详细规划)。使用范围包括建制镇、集镇和村庄,但中心镇或人口超过一定数量的镇村庄,其相应的规划要求会有所变化;根据区域发展情况的不同,编制成果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无论是村庄规划编制,还是镇乡规划编制,其存在的问题是必然,总体表现为编制标准、编制体系、编制内容、编制实施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1村镇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村镇规划编制标准存在的问题

(1)村镇规模标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对村镇规划实行同一标准。《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按规划期末常住人口的数量确定镇村规模,把镇村规划规模化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级;我国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中一般按镇村体系层次,自上而下依次划分为中心镇,―般镇、中心村和基层村四级,但这种分级标准很难解释规划的中心村和基层村的区别。在村庄规模的划分上仅以人口为判定标准是不全面的。

(2)建设用地标准。现有村镇规划用地标准的适用范围虽覆盖全国的村庄、集镇和县城以外的建制镇,但全国村镇在地域和建设水平上存在差异,致使无论是人均建设用地规模还是建设用地比例均缺乏实际指导意义。按照《村镇规划标准》,村庄人均建设用地上限为150m2/人,但事实上有的地区远高于或者远低于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如果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编制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用地将大为减少,村庄本身缺乏编制规划的内在动力。当然《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中所做的规定:“村庄建设用地宜为90~130 m2/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10~20 m2”是值得借鉴的,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目前,村镇基础设施配置仅考虑了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邮电等工程设施,忽略了村民生活燃料、供热采暖、有线电视等设施的规划配置,致使村镇在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规划指导远超出村镇规划规范所涉及的内容。即便村镇规划规范考虑到的内容也仅是原则性意见,其强制性有待加强。以道路交通为例,随着农村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有必要对村镇道路的宽度、等级配置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并加以调整。对公共设施配置标准缺乏从规模等级角度对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和基层村进行分类,很少考虑到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问题,公共设施的配置也没有作为强制性指标纳入规划体系。

1.2村镇规划编制体系存在的问题

(1)重镇规划,轻村庄规划。《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没有针对村庄提出有所区别的内容和标准。全国镇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好于村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2)重单个村庄的建设规划,轻村庄体系规划。《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没有明确规定镇层面和村层面要解决的内容。实际编制工作往往重视的是镇层面的问题,缺少对村层面规划编制的相关法规指导,并且忽视了村庄体系规划的问题。

1.3村镇规划编制内容存在的问题

(1)缺少村庄分类研究。现有的规划编制内容缺乏对村庄分类的系统研究,无法有针对性地对村庄规划建设进行分类指导。

(2)缺乏村庄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当前村庄规划忽视了农村产业规划研究;村庄自主产业发展的类型比较单一,造成产业发展方向雷同;村庄规划需要在空间资源配置、功能布局等方面对产业发展进行统筹考虑。

(3)忽视村域土地利用规划。现有的村庄规划忽略了对所有农田、林地、草场、牧场,山林进行整体性规划,以适应机械化耕种要求的现代种植业发展需求。

(4)缺少生态保护规定。《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没有关于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而要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则应考虑加强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规划。

1.4村镇规划编制实施存在的问题

(1)编制实施主体不明确。村庄规划的实施主体应是村集体,但由于村民的认识问题,新农村规划涉及的土地权属、土地流转问题难以解决,导致农民对村庄规划的实施持怀疑态度,主体地位难以体现。

(2)忽视公共参与实施。以往的村镇规划往往是由政府自上而下编制的“见物不见人”的物质规划,忽视了居民的主体性。规划编制者又缺乏对农村的深入了解,规划成果常常不被农民所了解或接受。

2村镇规划编制改进策略分析

2.1重视差异因素,加强分类指导

根据规划对象在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特点,划分规划对象类型,采取不同的规划编制标准。

(1)城市规划区内的镇、乡、村庄规划,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将镇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纳入镇规划,不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景区内的乡、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准城市”指已达到设市标准但由于各种原因未批准设市的建制镇和一些人口规模未达到设市标准但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已达到设市标准的村镇,规划编制应适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3)非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的镇和乡规划。一般建制镇和乡集镇,编制规划可在现行《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基础上编制规划成果。建议分成城镇化整理型、迁建型、保留发展型三大类型的村庄,确定规划的编制重点。

2.2明确规划层次,构建编制体系

村镇规划同样需要坚持体系化的基本原理,形成从宏观到微观的规划编制体系和程序。建制镇、乡集镇在编制村镇总体规划前要先制定村镇总体规划纲要,作为编制村镇总体规划的依据。普通村庄编制总体规划时可以省略总体规划纲要这一环节。按照行政建制将村镇规划体系划分为县城以下的建制镇、乡、村庄三个层次。特大型建制镇规划参考城市规划编制要求(规划资质要求也相应提高),其他建制镇(5万人以下)按照镇规划标准执行。乡规划包括乡域总体规划和乡政府驻地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包括村域发展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将村镇规划体系分为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2.3分类规划指标,完善编制内容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参考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应当把村镇规划中必然会涉及的指标、要素的内容确定为强制性规划内容,加强我国村镇规划编制中对产业、生态、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指标规定。新的编制办法应该确立一个适用性相对较强的村镇分类指标体系和分类指导规则,为各地开展村镇规划工作提供基本依据。同时,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把产业、区域公共设施作为村镇规划的重点内容。在城乡统筹思想的指导下,需要解决的是:城乡空间布局的整体化;城乡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城乡产业发展的规模化;城乡经济发展的市场化;城乡社会事业的均等化;城乡生态环境的优质化;城乡居民就业的公平化;城乡文化生活的健康化。做到产业空间、地域空间、公共设施这三个方面的统筹。另外,尊重地方历史文化和传统,保护乡村自然景观和环境。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保留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文化传统的需要,也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旅游资源。乡村景观和环境与人类聚居活动紧密相连,要注重保护乡村的景观风貌和生活环境。目前,我国乡村建设片面追求城市化景观,造成传统乡土文化和景观的消失。在今后的村庄规划中要改变目前乡村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城市化现象,保护乡村景观的完整性和田园文化特色,正确引导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塑造生态平衡的乡村环境,实现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2.4注重居民参与,提供切实渠道

应切实履行村镇规划从编制、实施、管理全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和群众监督,规划草案阶段、成果报批之前都必须在规划涉及区域进行一定时限的公示,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组织和广大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吸纳到规划方案中,切实保证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活跃的地区,规划编制人员应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规划的编制,使规划真正具有引导性和可操作性。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3

关键词:村庄规划 城乡规划 产业规划 村发展规划

中图分类号:F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5-0045-02

一、村发展规划概述

1.村发展规划的概念。村发展规划是将村庄建设规划与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村域规划。传统产业规划缺少具体的空间形态分析,而传统村庄规划缺乏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指导意义,村发展规划将两者有机结合颠覆传统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理念,是城乡统筹下村庄规划编制的技术革新。

2.村发展规划的特点。(1)因地制宜。村发展规划结合自然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生产资源为农村发展方向进行策划与指导,能够结合村庄特点因地制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实用性。(2)拓展用地空间。村发展规划通过技术创新,打破传统规划方法,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技术上拓展建设用地、农业用地、未利用地等用地分析方法。

3.村发展规划与传统村庄规划的比较分析。一是村庄规划按照深度不同分为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整治规划,作为规划许可依据的村庄规划主要指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规模较小的村庄一般一次性做建设规划编制,而不编制村庄总体规划,村发展规划包括了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内容;二是传统村庄规划主要研究对象是村庄建设用地,而村发展规划的研究对象包括了村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三是技术标准不同,传统乡村规划技术标准中居住用地较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产业用地严重不足,不能适应村庄发展要求;村发展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适应村庄发展要求。

4.编制村发展规划的意义。编制村发展规划首先能够解决用地发展空间的难题,为农民增收指明方向,从一产、二产、三产上分类进行用地分析与空间布局,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村发展规划通过对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产业用地进行分析,如何挖掘用地潜力,既保护耕地不被占用,又丰富农村产业内容,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其次能够在不占用耕地的条件下促进城乡统筹,村庄规划如何适应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在技术上进一步创新编制方法;而且还能够解决农村产业无序布局引起的社会矛盾,规范农村产业布局规划管理,规范了农村产业发展的用地开发与利用,制止违法建设现象,化解农村矛盾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村发展规划编制的法律地位分析

1.与《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原则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6月颁布,并于2009年1月开始实施。新的城乡规划法无论从立法原则以及具体法律规定都体现了城乡统筹的精神。现行村庄规划的编制方法与技术标准是在计划经济背景下的产物,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与城市规划的技术标准有很大的区别,如居住用地标准过大,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用地标准过低等等,导致城乡二元结构无法打破。由此可见,现行村庄规划无法适应新的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进行技术创新。村发展规划正是城乡规划法背景下重大的技术突破与尝试,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的精神,是对《城乡规划法》的最大尊重。

2.符合各地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要求。新《城乡规划法》颁布后,各地方政府多通过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等形式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对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问题进行了规定,如,浙江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提出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城乡全覆盖原则进行规划编制,并通过县市域总体规划,解决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的问题。村发展规划是村域全覆盖的规划,用地分析打破了传统村庄规划的技术方法,不仅对建设用地进行规划研究,同时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农业用地与未开发用地,真正从技术上落实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两规衔接。

3.为农村发展空间提供规划许可与规划服务的法律依据。村发展规划通过规划技术分析手段,突破农村发展障碍,为农村发展空间提供规划许可与规划服务的法律依据。农村发展有两大障碍,一是产业发展方向过于单一,制约农民增收,二是用地空间尤其是建设用地空间限制农村发展。在当前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各地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土地资源配置的重心多在中心城区和园区开发,而农村所获的建设用地指标即便是住宅用地指标都难以满足,更难以支撑产业发展空间。传统村庄规划没有结合农村产业发展进行规划,更对于建设用地之外的建设项目无法进行规划指导,如农家乐项目大多位于生态环境优美的非建设用地,由于没有规划引导,导致多数农家乐都是违法建筑。村发展规划拓展了农村产业发展空间,解决了农村发展空间的用地不足难题,为农村发展空间提供了规划许可与规划服务的法律依据。

三、村发展规划的用地分析

1.产业用地空间分析。一产用地主要包括农村合作社、养殖业用地等。将农村合作社用地纳入一产用地进行发展规划,便于结合农业用地流转,扩大规模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农村养殖业往往是自发式布局,没有规划引导,对村庄生活影响较大,对环境破坏较大,容易引起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将养殖业用地规划纳入一产用地规划,能够对养殖业的合理布局进行规划,减少养殖对农村生活环境的影响,同时在空间形态上引导循环生态产业发展。二产用地包括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小商品生产用地等。二产用地按照传统理论属于工业用地,但是村庄往往没有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建设用地指标,受到发展的制约,导致三合一用房的火灾安全事故频发。因此有必要对此类用地纳入村庄发展规划,提出村庄工业生产用地布局应在整个乡镇统一规划,用地指标在整个乡镇统一平衡。三产用地包括农产品贩销、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农家乐等服务业用地等。课题组提出将三产用地规划纳入村发展规划,充分重视了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作为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并且依据不同服务类型对于用地的不同要求,对三产用地提出了不同的规划要求,其中:农产品贩销不需要专门的市场用地,可以直接结合农产品生产现场进行贩销,只需要在农产品生产地配置少量的基础设施如沙石路径和农产品展销临时工棚等;生态旅游和休闲旅游用地需要结合原有自然条件,把村庄作为风景区或旅游区进行规划,即在规划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景区规划或旅游区规划进行;农家乐服务用地规划可作为农业产业配套项目,进行农业观光园等规划。

2.居住用地、绿化用地和古民居用地分析。按照土地用途,可以将农村用地分为居住用地、绿化用地和古民居用地等,相应的,村发展规划可以配套进行居住用地、绿化用地和古民居用地分析与规划。居住用地规划中应着重考虑居住用地规模、房屋间距布局等因素,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间距标准不能僵化套用技术规范标准,可根据房屋实际居住使用情况进行压缩,以满足消防和视觉安全距离为基本要求。绿化用地规划在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属于建设用地范畴,与生产性生态用地剥离,不利于环境管理与生态建设。村发展规划概念下的绿化用地规划结合村庄原有生产性生态用地进行绿化用地配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村庄里的空地用菜园布局;二是结合果树、花卉苗木、茶园进行公园化建设,在果园、苗木园、茶园、菜园、竹林里配上沙石路径,局部配置健身器材、甚至石灯与竹凳。同时课题组提出生产性生态用地公园实质上就是弱化版的城市公园绿地,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城市公园绿地的服务对象更多,配套设施更丰富,多了地下排水设施、公厕、路灯、小卖部等设施,而村庄绿地只要有少量的沙石路径和休息凳子就能基本满足农村生活要求。农村传统古民居较多,古民居保护是文物保护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的最大难题之一。实践中,村民处于资金、房屋使用以及维修工序等因素,不愿意维护原有古民居,镇乡村干部由于建设用地指标等因素,对维护古民居也没有积极性,直接导致农村中古民居保护工作矛盾突出。鉴于文物保护法提出属于文保点的古民居项目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课题组提出村发展规划中应包含古民居用地规划内容,通过合理利用古民居,促进农村文化旅游的发展,同时对古民居的保护起到良好的作用。

四、村发展规划编制原则、范围、依据

1.编制原则。村发展规划应在村庄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根据村所处的空间环境、村庄规模、资源条件、历史传统、地形地貌和产业特色等采取不同的引导发展策略,制定村发展规划,以此拓展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指导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村发展规划编制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集约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规划编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型新农村。

2.编制范围与年限。村发展规划包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村发展规划总体范围以村域行政区划为规划用地规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包括村域内的建设用地与农用地、未利用土地的用地范围,村庄建设规划为村庄建设用地范围。村发展规划的年限原则按照立足五年、规划十年的要求编制与实施。结合村庄整治的要求,做好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的制定。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4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总要求,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市区村庄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推动现代化新城区和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指导原则。

1.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整合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资金和政策。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

2.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市、区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村庄改造建设工作。强化区级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试点先行,确保改造效果。

3.引导发展,全面转型。市区村庄改造建设要充分考虑产业优化布局与结构调整,通过改造建设构筑发展优势。要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完善配套制度,实现物质形态、经济结构、组织形态的全方位转变。

(三)目标任务。从2009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庄的集中改造建设任务;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市区范围内宜改造村庄的改造建设任务和危房改造任务。

二、重点推进方式

(四)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庄改造建设推进方式。以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社区化改造建设为重点,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镇村体系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合理确定片区划分和定点。

1.特定区域改造建设。因城市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涉及特定区域内村庄的改造建设,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地,按上级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2.整合片区改造建设。利用就近整合、整体捆绑或项目搭配等方式,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功能配置,组团式、规模化推进集中连片改造。

3.单个村庄改造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村庄经批准可以单独改造建设,单村改造建设形成的社区规模不宜少于800户。

(五)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村庄改造建设推进方式。以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先规划后建设,区分轻重缓急,充分尊重民意,成熟一批,推进一批。

1.小城镇集聚。乡镇(办事处)驻地的改造建设在乡镇(办事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结合小城镇发展,编制修建性详规,集约用地,美化环境,鼓励建设多层、小高层,限制低层,合理确定迁建计划,吸纳周边村庄和有条件的农户向小城镇集聚。

2.中心村集居。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合理确定中心村的人口、用地规模和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尊重农民意愿,体现农民需求,凸现地域特色。按照大带小、强带弱、中心村带周边村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批实施,有序推进,优先构筑基础设施框架,优先策划实施中心村的改造建设,搬迁合并空心村、弱小村、偏远村,引导农户到中心村购房建房。

3.住房改建(造)。规划保留的村、近期不具备整体改造建设和迁建条件的村,以农户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为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农户改善住房条件,扶持经济困难户进行危房改造。对于规划撤并村,除危房改造外,停止改建、新建住宅。

三、拆迁安置和用地政策

(六)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安置。实施改造建设村庄拆迁安置对象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宅安置采用以下方式:按用地标准安置的,用于住宅建设的土地(以下简称居住用地)按人均30平方米核定;按建筑面积标准安置的,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核定;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还可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进行控制。用于生产生活保障的土地(以下简称保障用地)按人均25平方米核定。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市统一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整体改造建设的村庄,按用地标准安置的,可以人均居住用地和保障用地之和计算,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总数的5%预留机动用地;按建筑面积标准安置的,可预留同样比例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和保障用地。上述预留机动用地(建筑面积)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用于安置相关人员和纳入生活保障用途。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改造用地原则上都要征为国有。居住和保障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保障用地的用途要有益于村庄改造建设后村民的长期生活保障。一般情况下,完成改造建设后的村庄不得再申请新的用地。

(七)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安置。长期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户,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可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并安置,解决方式为自购安置房,价格可享受高于成本价、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不享受安置保障政策。

(八)村庄改造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捆绑建设。村庄改造建设可与经营性用地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捆绑,整体实施招拍挂。村民安置房建设应作为招拍挂供地的必要附加条件之一,有条件的还可将保障用地上的建筑一并纳入招拍挂供地的附加条件。捆绑建设必须先安置后开发。资金周转困难的,经批准,土地出让总价款和房地产开发部分的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可分期缴纳。已出让地块不能按期建设的,经批准可以顺延一定期限。

通过招拍挂确定的开发商可以先期介入,参与土地整理,加快项目推进;经营性用地具备分宗条件的,可以统一规划,按功能和布局合理划分地块,确定规划条件后单独出让。

(九)用足用好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政策。适用“建设用地置换”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市国土资源部门每年须安排一定用地指标,确保重大项目运作和用地周转。有用地需求意向的单位可采取预付启动资金的方式,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后的收益归村集体。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返还指标来源地政府,用于农村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

(十)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乡镇驻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已列入近期改造建设计划的村庄原则上不再审批宅基地;上述范围外的宅基地用地由所在区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审批。现有宅基地的住房建设纳入统一管理,先报批后建设。规划保留以及短期内不具备整体改造建设和迁建条件的村庄,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对符合条件的住户严格按程序审批宅基地,同时核定建筑面积。

四、资金支持和规费减免

(十一)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市财政设立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与省以奖代补资金合并,对如期完成年度改造建设任务的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村庄改造建设,根据各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先行预拨40%,按照改造进度可拨付至80%,年终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核算(具体管理使用办法另行制定)。市、区融资平台可设立周转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住房重大项目启动。

区财政要根据村庄改造建设任务设立专项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启动和正常运转。对困难户的危房改造出台具体帮扶政策和措施,原则上特困户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一般困难户危房改造,视情给予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支持。

(十二)采取多渠道融资方式。各区可组建专门投融资开发建设公司或利用原有的融资平台,作为村庄改造建设的投融资建设主体,以项目资产和预期收益为担保质押融资。鼓励采用合作、参股、集资、冠名等多种形式融资,允许积极探索,将拟置换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抵押贷款。利用原有融资平台的要确保主要业务为村庄改造建设项目运作,不得因历史负债影响建设。

(十三)多方整合建设资金。村庄改造建设中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统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城市维护建设税每年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各项支农资金和项目要最大限度地与村庄改造建设结合,优先倾斜村庄整合和向小城镇集聚等项目。

村庄改造建设中的经营性用地依法征为国有出让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先行拨付到负责项目的区政府,用于被征地村庄的土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助等土地出让成本;政府土地纯收益部分的50%拨付给相关区政府,专项用于平衡村庄改造建设项目。

(十四)减免相关规费。村庄改造建设中符合拆迁安置标准的安置房和保障用地上的建筑,参照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公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首批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的通知》(济价房字〔2008〕111号),免收相关费用。经营性收费按相关标准下限收取。

(十五)引导农户到社区和乡镇驻地购房建房。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规划保留和短期不宜迁建村庄的农户到社区和乡镇驻地定居,将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注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并自行拆除地上物的,可按宅基地面积予以适当补贴鼓励。补贴标准一般为每平方米300—500元,具体由所在区政府确定,有关费用可从市奖励资金中列支。

五、规范规划建设管理

(十六)明确责任主体。区政府是村庄改造建设的组织主体、运作主体和重大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编制规划计划、总体策划、项目报批、融资建设、督促指导、具体项目的自求平衡和区域项目的总体平衡,落实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工作部署等。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为一般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总体策划、计划落实、组织实施、自求平衡等。村委会在区、乡镇政府的指导下负责做好本村的相关具体工作。

(十七)加强项目策划。村庄整体改造项目须先策划后实施。对社区化改造建设、向小城镇集聚等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区政府负责直接组织编制总体策划方案,对建设成本、拆迁安置、资金保障、集约用地、设计标准、建设时序、自求平衡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可行性结论。对一般性项目,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区政府指导下,编制好总体策划方案。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项目和向小城镇集聚项目的总体策划方案,经所在区政府完成初审后,按程序报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一般项目的总体策划方案,经乡镇政府审查通过后,报区政府审批。审批过程要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和对重要内容进行论证把关。主城区规划范围内的村居改造符合棚户区改造要求的,经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棚户区改造实施。

(十八)加强规划管理。村庄整体改造建设实行统一规划。中心城区、乡镇驻地及省级开发区规划建设范围内的村庄不再编制建设规划,村庄建设的规划管理由市规划局负责。上述范围以外的村庄须编制建设规划并报市政府审批,具体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局委托区、乡镇管理(委托管理办法由市规划局制定)。

(十九)严格规划设计。整合式推进的村庄改造项目,提倡建设高层、小高层,适当提高容积率,降低建筑密度。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设计,配套教育、文体、商业、医疗等设施;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泉保护、环境保护的项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单村改造项目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设计,确保规划、建设和配套标准不降低。

(二十)分类分期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可总体策划,分期实施,分别立项,分类供地。原则上村民安置和生活保障项目先行单独立项建设,为土地整理复垦和其他建设创造条件。村庄整合类项目可以政府融资平台、开发企业、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等名义立项,条件成熟时再进行产权分割。市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规范、从简办理各项手续。

(二十一)分类处置违章建筑。对历史形成的违章建筑,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旧村(居)改造在建违规违法工程进行处理的意见》(济政发〔2005〕31号)之前形成的违章建筑,一时难以作出明确处理意见的,可暂时搁置,不影响村庄改造建设,待条件成熟时处理。已经或可以作出明确处理意见的,按处理意见办理。济政发〔2005〕31号文件之后形成的违章建筑,按文件精神和有关执法部门意见处理。凡积极配合处理的,处理期间原则上不影响村庄整体改造建设。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二)高度重视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村庄改造建设和危房改造是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我市继全运会场馆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后又一次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行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做细做实。各区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科学编制规划和实施计划,加快改造建设步伐。

(二十三)高标准做好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工作。村民安置房作为村庄改造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工作,要优先谋划、优先立项、优先建设。要按照“节能、实用、环保、美观、舒适、抗震”的原则,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设计,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避免短期内二次改造。要充分考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保证让人民群众住得上、住得好、住得起。

(二十四)协调推进配套制度完善。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改造建设要同步实现村民变市民、村委会变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变城市混合经济等转变,社区组织、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要同步跟进。市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5

【关键词】:城乡统筹;乡村规划

Abstract: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ct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rural planning prepar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management put forward new demands, as a statutory document for guiding rural constructio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the traditional rural planning should be innovative and reform. This paper attempts a systematic summary of the context of urban and rural village planning concept and content innovation and comb, with a view to future rural planning work has a certain.Key words: urban and rural areas; country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背景

1.1政策背景

(1)国家层面:《城乡规划法》和统筹城乡战略的实施对乡村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2)浙江省层面:“千万工程”、“中心镇中心村培育”等农村建设工程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市化的健康发展。

(3)杭州市层面:新型城乡结构体系对村庄提出更新更高的规划管理要求。

1.2技术背景

(1)国家层面: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标准亟需更新与完善

(2)省域层面: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较为宏观,缺乏针对性

(3)市域层面: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正在健全

2杭州市乡村规划现状

2.1现状调研

为了解杭州市域范围内乡村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情况,项目组成员与各区、县(市)村镇规划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广泛交流,同时搜集了相关政策文件资料,征求其推荐代表性乡、村庄的建议,项目组按照推荐名单,对杭州市域范围内已编制乡村规划,并且按规划实施较好的乡村进行了抽样调研(具体调研乡村安排如下表)。

2.2杭州市现行乡村规划编制统计分析

(1)萧山区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统计分析

(2)富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统计分析

(3)临安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统计分析

(4)建德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统计分析

(5)桐庐县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统计分析

(6)淳安县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统计分析

(7)杭州市域范围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统计分析

综合各区、县(市)的统计情况,萧山、富阳、桐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较好,建德、临安、淳安完成情况相对一般。截至2010目前,整个杭州市域范围内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已达到83%,乡规划的编制覆盖率达到92%。乡、村庄规划编制情况总体较好。

3杭州市城乡统筹下村规划面临的问题

3.1村规划编制问题

(1)城市导向的规划思想脱离农村发展实际

(2)规划技术依据不足,缺乏体系化的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体系。

(3)过于着眼近期建设,忽视长远发展。

(4)忽视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5)忽视产业发展规划。

(6)忽视乡村风貌的保护与传承。

(7)忽视村庄基层的发展诉求

3.2村规划管理问题

(1)规划基础资料不全,缺乏系统全面的规划数据与相关规划。

(2)经费不足造成规划编制任务难以按质保量完成。

(3)规划管理机制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

3.3村规划实施难点

(1)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实施乡村规划,尚有困难。

(2)乡村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困难。

(3)乡村规划管理薄弱。

4完善村规划的措施和建议

4.1规划理念的转变及地方制度的保障

(1)乡、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2)改变观念,引导乡村与城市走差别化的协调发展道路。

(3)转换规划视角,从区域层面统筹配置乡村空间资源。

(4)充实规划基础,建立和完善乡村规划的法规和标准体系。

4.2规划体系的融合

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可将乡村规划的上位规划体系按照空间范围和行政建制的管理要求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建议将县(市)域整体纳入规划研究范围。

第二层次为乡(镇)域规划,该层次规划应强化乡(镇)域村庄体系规划的相关内容。

4.3公众参与的渗透

应加强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访谈和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主导、深入地了解村情民意,同时村庄规划在编制阶段应采取方案公示、集中讨论等方式,让村民充分享有知情权、话语权和决定权。

4.4管理策略的落实

乡村规划的实施和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能简单依赖于政府和市场这两大传统主体,而是需要由村集体和村民的一致行动来解决。因此,理想的乡村规划实施机制应该是:引导村民通过公开、民主的方式,真正表达自身需求;规划师对村民的需求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研究,形成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政府公共财政状况和农村社区力量执行,最终推动村庄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的改善。

5结语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6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从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以逐步实现村镇规划基本覆盖为重点,以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和村庄治理,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完善长效管理,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以及村委所在地村屯、中心村和交通干线沿线户以上自然村等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使我县的村镇规划建设依法管理、有序发展,逐步实现规划科学、机制健全、设施完善、功能较全、集约节约、环境优美、村容村貌特色鲜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长远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规划。编制村镇规划要把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体现在规划中。编制县村庄布局规划要按照《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要求,确定村庄布局、产业布局,统筹协调农村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明确需要编制规划的村庄,明确重点建设的中心村,提出中心村建设指导标准。乡镇规划和中心村规划要达到《城乡规划法》要求的规划深度。规划编制要依法组织,在报送审批前,编制机关应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规划接法定程序审批后,要依法严格组织实施。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接照“建设中心村、整治基层村、培植特色村、合并弱小村、保护历史文化村”的原则,统一编制区域内村庄规划。园区驻地、镇驻地的村庄要按照城镇社区的要求进行规划编制;中心村要突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公益事业的配套;基层村要重点做好村庄整治,安排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配套;特色村要因村制宜,突出自我发展能力;规模较小、位置偏远的弱小村,要逐步向中心村迁移。

3.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村镇规划的编制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部门规划相衔接,村庄规模要做到合理用地、集约用地。科学统筹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构筑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和产业集聚发展的统一平台。

4.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编制村镇规划时做好污永、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等的配套规划。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历史价值的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和纪念性建筑,要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彰显农村历史文化底蕴。住宅布局和民居设计应充分结合当地自然、人文、民族特点,真正体现出聚散相宜、错落有致、风格各异的新农村村容风貌。

5.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村庄规划要把群众的意愿放在首位,在确定村庄布局时广泛征求村民意愿,实行民主公示制度,规划成果要充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增强农民对规划的认同感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二、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资金筹措。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村镇规划编制经费。此外,结合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农村土地整理整村推进项目,将土地整理资金的规划编制经费予以整合,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设立村镇规划集中行动资金专户,实行报账式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实施步骤与阶段

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实际,加强协调,落实责任,高效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在组织编制村镇规划中,应按规划指导层面由上往下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按三个层面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月):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要求,启动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或修编,明确需要编制规划的村庄数量,年内全面完成上述两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组织编制村委所在地的村屯规划,以及中心村的规划,并完成上述村屯规划的审批。同时,完成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及村庄规划协管员的培训。

第二阶段(年--月):继续推进编制村委所在地的村屯以及中心村的规划,同步组织编制主要交通干线沿线村屯的规划,并基本完成规划审批。

第三阶段(年--月):组织编制主要交通干线沿线村屯的规划及其他村屯的规划,并基本完成规划审批。

在组织实施中,上述三个层面的规划可同步部署、统筹推进、交叉进行,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明确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或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到用地单位或个人。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确权到户。通过确权登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探索建立对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的补偿机制。

(二)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依托“农事村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加强对村委成员规划建设基础知识的培训,建立村屯建设管理委员会等村民组织,实行自主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村民公约等,将村屯建设的日常事务纳入村规民约的管理范畴,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新模式。

(三)建立村镇建设规划技术服务体系。逐步组建农村规划建设技术服务单位,为农村规划设计提供规划、勘察、设计、监理、产权登记以及培训等技术服务。允许并支持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以个人身份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村庄建设规划设计。

(四)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与土地管理联动工作机制。

1.建立规划联动机制。建立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整理整村推进规划的联动机制。规划建设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衔接好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整村推进规划。在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中要有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情况的说明,规划审批时,要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土地整理整村推进规划时,也要有与村镇规划相衔接的情况说明,规划审批时要有规划建设部门的意见。

2.建立管理联动机制。规划建设部门要依据已批准的村镇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村镇规划区内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持有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用地许可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在受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申请登记时,应要求必须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规划的宅基地,不予确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通过建立规划国土的两级联动机制,以规划为先导,在我区村镇实现依法统一提供宅基地、统一进行基础建设、统一接入公共设施统一整理退宅还耕土地、统一推进农业规模种植,共同搭建统筹城乡和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平台、新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横县村镇规划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明确职责,落实分工。村镇规划集中行动要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积极配合、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村镇规划编制,组织对集中行动实施进度、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抽查和验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工作纳入上级相关规划;对规划编制、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村镇规划涉及的行政区划调整、撤村并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拨付和管理财政资金,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对口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对项目决算组织实施专项审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县提供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涉及村屯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的对接,协调村屯规划与土地利用等。

县文化广播影视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整理村屯文化资源的相关资料,指导村屯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协调村屯项目建设和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利用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的群众动员,规划编制和评审、审批,做好相关基础数据的核查落实等工作,协助开展村庄规划协管员培训,落实建房审批、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村镇规划技术培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村庄规划协管员、建筑工匠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分别发给村庄规划协管员、村镇建筑工匠证书。

(三)明确规划成果和技术标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必须由具有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成果要达到国家相应规划标准。行政村委所在地村庄、户以上的村庄、历史文化名村、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村庄,以及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的规划必须由具有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成果要达到“三图一说明”(现状及村庄位置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及市政管线规划图、规划说明书)的规划标准。其余一般村庄的规划,可由乡镇政府组织技术人员和村庄规划协管员编制村屯规划总平面图。

(四)多形式组织规划编制力量。村镇规划集中行动任务繁重,必须大力动员和组织各类规划设计单位积极参与。一是对区内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划片包干,以及包县、包镇等形式安排规划编制任务。二是将村镇规划编制项目按区域“捆绑打包”,通过招投标方式打包给编制单位。三是采取青年志愿者小分队、应届毕业生实习、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形式,组织师生参与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四是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指导经培训的村庄规划协管员编制一般村庄的规划。五是积极组织周边县份的规划编制单位参与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六是由县文物部门指导村屯规划协管员编写村屯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有关内容。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7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规划背景

2010年3月,中央召开全国对口支援新疆的工作会议,确定19个省市对口援建新疆各地区县市,促进新疆较贫困地区,特别是喀什等南疆地区的跨越式发展。随着援疆工作的深入发展,莎车县发展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也为村庄的发展建设带来了新契机。

2010年6月,新疆启动了包括抗震安居工程、危旧房改造等一系列农村住房建设项目的“富民安居”工程。这是解决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最紧迫、最现实问题的优先工程。通过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项目,从根本上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极大地减轻和预防地震灾害发生情况下的经济和人员损失,创造了一个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创业、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自然与经济社会条件

巴扎村位于阔什艾日克乡中部,毗连坎麦盖提村、阿克巴什村、格勒当村,距喀什地区160公里,距莎车县约23.13公里,距阔什艾日克乡人民政府驻地2.2公里。

自然条件

1、气候

巴扎村所在的阔什艾日克乡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有得天独厚的光热水土资源,四季分明,气候干燥,日照长,水份蒸发量大。年无霜期220天左右,年平均气温11.4℃,年日照时数2965小时,年平均降水量56.6毫米,昼夜温差大,能满足农作物一年两至三熟的热量要求。

2、土壤

巴扎村所在的阔什艾日克乡属叶尔羌河冲积平原区,地形较平坦,地势由南向北自然倾斜,自然坡降为1‰,海拔1176∽1210米;地貌类型分为平原、平原洼地、沙丘等。土壤可分为三种类型:灌淤土、潮土、草甸土;据土壤化验资料表明,本区土壤有机质含量为0.224%--0.834%,氮含量一般在0.011%--0.028%之间,含盐0.27%--1%,PH值7.5—8.5,土地养分状况属中等水平。

3、水域

巴扎村所在的阔什艾日克乡引用叶尔羌河水进行农业灌溉,主要由东方红水库、卧甫渠系引水,在80%保证率偏枯来水年份,可利用地下水资源量为14000万立方米。乡地下水资源丰富,地下水补给量为5200万立方米,可开采量为3800万立方米,目前年开采量150万立方米,可持续开采,开采潜力巨大。

社会经济发展

巴扎村经济构成中农业占主导地位,是以务农为主的村庄。农业主要种植小麦、棉花、玉米、巴旦木等。规划将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和交通优势,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的进程,实现村庄经济跨越式发展。

村庄建设存在问题

村庄建设缺乏合理的规划和引导,村庄现状宅基地面积普遍较大,利用率较低,存在一定程度的土地资源浪费。村庄建设问题具体体现在:

村民住宅

村庄住宅建筑质量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生活,部分住宅建筑亟待修缮或翻建;考虑到安全性及景观因素,部分公路两侧建筑需整治。

村庄道路

村庄道路骨架系统基本形成,部分路面已经实现硬化,但整体道路系统仍需完善,还需配置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加强道路绿化建设,形成富于变化的街道空间。

公用工程设施

村庄公用工程设施较匮乏,无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系统,没有标准消防设备。各种管线林立道路两侧,杆线较凌乱。

公共设施

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设施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无集中绿地,公共活动空间品质仍需提高,村庄自然景观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不足,加上部分村民环保意识较淡漠,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对环境及景观造成不良影响。养殖用地分散,存在禽畜圈舍与居住区混杂的现象,宅间空地的美化与净化也应加强。

总体规划

规划目标

1、通过村庄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实现产业经济、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2、提升村庄环境品质与居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的飞跃。

3、充分利用村庄原有条件,精心谋划,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延续农村的乡土文化和建筑特色,创造地域特征鲜明、生态宜居的村落空间。

规划内容

村庄发展条件分析

产业基础

农林种植业为巴扎村的主导产业。村庄现状农林种植业发展处于无序竞争状态,产业结构较为单一,综合竞争力不强。规划村庄生产结构由单纯的农林种植业向种植、养殖业协调发展的方向进行调整,进一步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种类型与种植规模,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特色养殖业。

设施基础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村庄建设也有了一定的改观,配建了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也有一定程度的改进,基本满足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为村庄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支撑。

产业布局规划

巴扎村现状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主要种植小麦、棉花、玉米、巴旦木等。规划产业布局以协调发展、突出优势、打造特色、统筹安排和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形成两个相对集中的产业区,分别为农林种植区和畜牧集中养殖预留区。

农林种植区

以小麦、棉花、玉米及林木种植为主。通过合理布局实现各种植类别的有机结合,达到可持续发展和利益最大化,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畜牧集中养殖预留区

以畜牧集中养殖为主。通过畜牧集中养殖实现逐步转变传统养殖形式,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促进人畜分离建设,并增加养殖效益,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村庄规模及居民点布局

村庄规模

1、人口规模

巴扎村全村共1049人,其中劳动力376人。2011年外出务工人数130人,出生人口14人,死亡人口7人。

依据村庄现状人口增长速度、区域城镇化发展水平及上位规划对本村人口的控制要求,规划控制村庄人口规模为0.08万人。

2、用地规模

巴扎村村庄现状总用地规模约为25.74ha,人均建设用地约245.4㎡。规划在不增加村庄总建设用地的前提下,通过适当集中建设的方式,逐步缩减人均建设用地。规划村庄总建设用地17.64ha,人均建设用地220.47㎡。

用地布局规划

布局结构

规划以村委会为中心,集中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公共服务中心。对村委会东部建筑质量较差的村民住宅进行重建,在村委会东部局部新建村民住宅。

村庄布局将延续现有路网骨架,保持村落肌理,规划采用组团式布局形态,形成完整统一的村庄布局结构。规划注重村庄建设区与周边自然景观的联系,利用楔型绿化将村庄公园与农林种植区域进行生态衔接。

各类用地规划

1、居住建筑规划

村庄现状居住建筑以土坯建筑及砖体建筑为主,总体建筑质量一般。村庄建筑布局较分散,建筑立面形式相仿,外墙装饰较少,仅有少数建筑进行了涂料或面砖装饰。村庄现状住宅宅基地面积较大,因而造成了人均建筑用地面积较大。

鉴于现状住宅建筑排列较为凌乱且建筑密度较大的现状,规划采用以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的形式,分期实施,并提供一定的周转用地,使住宅建设依需求而建、依规划而建,以“控制、建设、引导、带动”为宗旨,加强管理,严格控制。

居住建筑用地建设过程中,应不断完善内部道路网结构,注重环境建设,并保证足够的绿化面积,配备足够的停车位、环卫设施、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提高村民居住质量。

规划村庄居住建筑用地9.8ha,人均154.33 ㎡ ,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的70%。

2、公共设施用地

村庄现状公共设施用地规模较小,设施类别较少,布局较为零散。规划村庄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充分结合现状,对不满足用地规模要求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扩展,新增公共设施用地按照集中布局的原则结合现状设施进行布置。

规划村庄公共设施用地0.93ha,人均14.65㎡,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的6.64%。

3、道路广场用地

村庄现状道路骨架系统基本形成,能够满足村民的基本出行要求。但道路建设质量一般,道路硬化率较低,仅村庄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为硬化路面。此外,村庄现状次级道路的路面宽度较窄,现状没有广场。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结合村庄用地功能分区、自然条件及现状特点,同时解决与公路等主要对外交通干线的衔接,利于村庄的发展、建筑布置和管线敷设。

规划村庄道路依据干路、支路和巷道三个等级进行系统布置,干路断面形式为一板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车行道宽11米,人行道宽度为2米;支路道路红线为12米;巷道宽8米,满足基本的消防要求。

规划结合村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村民广场,兼做村庄集中停车场,主要满足村民日常休闲及集会需求。

规划村庄道路广场用地1.92ha,人均30.24㎡,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的13.71%。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绿地系统规划

村庄现状绿地较少,仅主要道路两侧有道路绿化,没有集中公共绿地,小游园等街头绿地也相对缺乏。

村庄公共绿地按照村庄公园和组团公园进行两级布置,规划绿地布局注重点、线、面相互结合,并加强与农田、林地、果园的联系,形成较为完整的村庄绿地系统。

村庄主要道路两侧,修筑花坛,选择色彩鲜艳、观赏性强的当地花草物种,增强地域的可识别性。结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村庄公园,美化村庄环境;沿村庄支路建设街旁绿地,并布置石桌、石凳等设施,增强绿地的实用性。

规划村庄绿地1.30ha,人均20.47㎡,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的9.29%。

公共建筑规划

村庄公共建筑规划以村委会为中心进行集中布置,形成村庄的公共服务中心。村庄公共服务建筑包括公益型公共建筑和商业服务型公共建筑两大类。

公益型公共建筑包括文体、教育、行政管理、医疗卫生设施,商业服务型公共建筑指日用百货、集贸市场、食品店、综合修理店、便利店、娱乐场所、农副产品加工店等。由于村庄人口较少,所以配置公共建筑的面积较少,因此规划中在方便使用、综合经营、互不干扰的前提下,采用组合式公共建筑,以承担多种面积较小的服务职能。

具体规划公共设施建筑项目,参见下表:

公共设施建筑项目配置表

供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规划村庄人口0.08万人,规划人均综合用水量160升/人·d,平均日用水量为230.4m³/d,则年用水量为46720m³/年。

2、供水设施

规划采用集中供水的供水方式。对村庄管道已达到使用年限、严重老化、影响使用的管段,及时进行更换,管径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的管段要加大管径,增加居民和产业发展的用水保障。

排水系统规划

规划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污水处理实现面源治理和点源治理相结合,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以后,严格控制排入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

污水量按平均日供水水量的80%采用,预测平均日污水量为230.4m³/d*80%=102.36m³/d。

电力系统规划

村庄规划建设10kv供电站一座,占地150平方米。电力线沿主要道路布置。村庄用电主要为生活用电,用电量预测依据以下公式计算:生活用电量=规划总人口÷5.0×户均用电指标×全年小时数8760×同时使用系数0.7×有效使用时间系数0.2。

规划生活用电量指标取1.0kW/户,则村庄年生活用电量为20.32万kW•h。

电信工程规划

随着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通信的要求日趋高涨。村庄规划建设电信站一座,占地150平方米。电信工程规划包括确定固定电话线需求量及移动电话用户数量;结合周边电信站位置及主干光缆的走向确定村庄点缆接入模块点的位置及交换设备容量。依据移动通信基站服务半径的要求预留建设移动基站的位置。规划结合村域规划统筹考虑,确定村庄内通信管道的走向、管位、管孔数、管材等。规划电话普及率达到100%。

燃气工程规划

村庄规划建设燃气储气站一座,兼具储气和调压功能,村庄燃气输送采用低压供气系统。村庄燃气主要为村民生活用气,用气量指标按2300MJ/年•人计算,则燃气用气总量=规划总人口*80%*2300MJ/年•人,规划全村总用气量为144.9万MJ/年。

竖向规划

村庄现状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最高点标高1205.54米,最低点标高1202.55米。竖向规划遵循“尊重自然,合理开发”的原则,结合地形的坡度、坡向,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减少建筑物基础建设工程量,尽量使土方就地平衡,降低建设成本。

村庄所处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其常年干旱少雨,因此道路竖向设计中不再考虑道路纵坡的排水要求。其它场地竖向设计遵循:

1、密实性地面和晒场:0.3—3.0%;

2、运动场:0.2—0.5%;

3、娱乐场地:0.3—2.5%。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村庄环境卫生规划应统筹考虑,加强与乡镇环境卫生规划的衔接。村庄环境卫生规划内容包括环境卫生设施配置以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

村庄生活垃圾应坚持“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集中处理”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可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

大力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100%,普及水冲式卫生公厕。村庄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一般为300m。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做到密封和防渗漏,取消露天垃圾槽的收集方式。村庄指定专人定期清扫、收集垃圾并在中转站集中后运送至乡镇以上的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置。

规划建设垃圾收集点和小型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可在路边选择适当位置建设,不再单独占用建设用地,服务半径不超过100m。规划每个居民点集中建设一个小型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小于1.0km,。

结语

科学合理的村庄建设规划可以对村庄建设和生态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村庄规划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导思想,以“对口援疆”和“富民安居工程”为契机,规划坚持“立足长远,讲求实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经济实用,改造与新建并举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51178288)

村庄规划总体要求篇8

黎智辉(1977-),女,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讲师,博士生,主要从事村镇规划研究,(E-mail)。

摘要:为了顺应专业发展对城市规划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引导学生城乡统筹观念的形成,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三年级的教学内容增加了村庄规划环节,并在文中对教案的设计作了详细描述。实践证明:通过该教学环节的设置能够加强课程之间的衔接,并引导学生规划视野从城镇到乡村、思维模式从逻辑形象到理性综合的转换。

关键词:村庄规划;课程体系;教学实践

中图分类号:TU984.17;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2)01-0130-05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从而将新农村建设列入了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了到2020年城乡协调互助发展机制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奋斗目标,为今后十多年的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式施行,将村庄规划纳入了法定规划的体系中,为科学合理地指导乡村建设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有关村庄规划的法律文件,并广泛展开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将乡村建设纳入到规划管理的工作体系中来,真正实现规划建设管理上的城乡统筹。

为了紧跟时代步伐,顺应专业发展对城市规划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引导学生城乡统筹观念的形成,加强学生对村庄规划及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从2008-200年开始,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三年级教学团队开始了将村庄规划设计引入到教学环节的实践探索。

一、教学目的和作用

村庄规划作为新的规划类型和规划层次,在其兴起至今3年多的时间里,虽然已取得了较为丰富的实践成果,但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不具备作为专业理论课开设的条件。因此,在课程设置中将其作为城市规划设计课程的一个环节,既容易入手又可作为教学改革的试点,不断积累经验,为向理论教学层面拓展打好基础。同时可利用村庄规划的内容特性,达到特定的训练目的,弥补现有课程体系的不足。

(一)现有设计课程体系的不足

设计课是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中的课程主线,是该专业学生学习的核心内容。各年级设计题目的设置遵循规模从小到大、功能从简单到复杂的原则。以该专业2008年本科人才培养计划(表1)为例:

一年级设计课程内容偏重专业基本技术的训练,培养学生的空间思维能力;二年级设计课程注重建筑功能组织的一般方法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一般性公共建筑功能与空间组织的基本方法与技巧;从三年级开始安排城市规划设计课程,对学生在建筑空间组合、功能流线组织等方面进行系统训练;从四年级开始接触城市设计相关内容,并开始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的训练。因此三年级的课程设置引导学生设计对象从建筑到规划区、设计视野从微观到宏观、设计思维从逻辑形象到理性综合的过渡。而原有三年级的设计题目(表2)一直处在调整之

社区中心规划设计中,未形成固定成熟的体系,并且内容与二、四年级的关联性不强,起不到应有的衔接作用。特别是直接从以物质环境设计为主的详细规划转向四年级以社会经济研究和土地利用为主的城市总体规划,其思维模式转换幅度过大,往往让学生感到“难以上手”和“无所适从”。

(二)引入村庄规划的目的和作用

为了顺应设计课程主线对三年级教学的要求,让学生建立初步的规划概念,实现教学模式从建筑设计教学到规划设计教学,教学内容从物质层面向社会经济层面的良性过渡,从2008-200年开始,学院对城市规划三年级的课程设计题目进行了系统调整(表1):第一学期从住宅设计开始,过渡到以建筑群体空间组合、道路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设计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居住区设计;第二学期以村庄规划设计、城市外部空间设计为

教学重点。村庄规划设计作为教学重要的过渡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1.衔接不同类型的设计教学

城市居住区和村庄规划设计都涉及到空间布局、交通组织、景观体系建构、住宅设计等内容,两者的部分研究内容以及成果表现形式类似。学生经过城市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训练之后,再进行村庄规划设计就容易上手。同时由于产业、生活方式、环境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使得村庄这类聚落形式又与城市型居住小区有着显著的区别。学生在观察设计对象的同时,通过其间的对比研究能够对这两者都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村民独特的生活方式造就了不同于城市的居住空间形态,不仅让学生对外部空间的设计与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把握,对下一步进行独立的外部空间设计(广场、公园等)起了铺垫作用,也保证了从村庄公共空间设计(小尺度)—城市外部空间设计(中尺度)—城市设计(较大尺度)的详细规划设计教学的连续性。

村庄规划中对于社会、经济、人口、交通、用地等因素的分析,对村庄产业规划及其发展方向的判断等也有利于学生加深对城镇总体规划相关内容的理解,对后续课程的学习起铺垫作用。

2.衔接理论教学与设计教学

三年级是城市规划专业学生进行专业理论学习的关键时期。许多城市规划专业的核心理论课程,如:城市规划原理、城市建设与规划史、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城市道路与交通等均在这一学年开设。学生刚刚学习了相关的城市规划理论,正是开始尝试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研究城市和从事设计的良好时机。村庄规划设计题目的安排承担了引导学生初步运用理论知识研究设计对象的作用。根据设计要求,学生需要对村庄实体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对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地理环境、地貌特征、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的分析体会村庄形成发展的脉络、对村庄发展趋势进行初步判断。同时在住宅建筑设计中更加考虑人的实际需求,如住宅特色、生活规律、户型要求、服务设施水平、通风朝向、特定设施(暖棚、老人会所、戏台、教堂等)等。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的重要性,纠正以往理论与实践脱节、调研与设计脱节的问题[1]。

3.引导学生规划视角的转换

首先,村庄规划设计训练可引导学生规划视角从“城”到“乡”的转换。通过对村庄的研究,激发了学生对村庄现状的思考,如:城市化趋势下村庄人口的下降对村庄发展的影响,靠近城镇的村庄对城镇的依赖造成了村内公共设施的发育动力不足等问题。这些现象均有助于他们深刻体会城乡关系,开始从更广阔的区域范围去研究设计对象。其次,村庄问题研究的过程引导了学生规划视野从物质空间向社会、经济层面的转变。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如:现状人口构成中外来人口比例、年龄构成所反应的城市化背景下农村发展趋势,外部环境对村庄经济水平和空间形态的影响(比如周边造船企业的存在使村庄外来租住者增多、茶园经济的繁荣促使新聚居点的形成)等,均让学生不再仅仅用物质环境的眼光去对待设计,而尝试着从社会、经济的视角看待问题。

二、教案设计

(一)设计对象的设定

村庄规划的设计对象简而言之为村庄,但在相关条件的设定中还应结合课程实践做出具体安排。

首先,要求提供多地块给学生选择。在对各地块现状进行统一调查之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对地块的理解、设计的兴趣等选取设计对象。通过不同设计对象的选取,学生通过观察、对比、总结,理解村庄生长的自然规律和趋势,因地制宜地做出规划设计。不同地块的地理位置以相近为宜,便于学生结伴出行,也避免在不同地块上的往来奔波。

其次,要求设计对象现状成一定规模。这一考虑是基于训练内容和图面表达的需要:(1)训练内容的需要。村庄规划包括旧村整治和新村规划两部分内容。而“整治”在以前的设计训练中没有接触过,是村庄规划训练的重点。如果旧村现状达不到一定规模,不易归纳其发展规律,对现状的整理工作很小,达不到训练要求。(2)图面表达的需要。根据惯常的成果表达要求,若要在A1图纸幅面上1∶1 000的规划平面图能够较清晰地表达出总平面设计意图,则要求规划地块的面积在10~20hm2之间。根据这一要求,考虑村庄用地形态不规则,在任务书设计时,村庄规划人口规模控制在1 000人左右(住宅以低层为主),用地规模控制在13~15 hm2之间为宜。

再次,要求设计对象特征要素鲜明。因自然条件、历史古迹、风俗习惯、区位条件和周边环境等情况的不同,村庄在发展过程中形态各异,各具特色。而鲜明的特征要素有利于学生因地制宜地研究设计对象,做出各具特色的规划,避免设计方案的雷同。

(二)教学进程及内容安排

教学进程分为5个阶段:前期调研(2周)、规划设计(2周)、建筑设计(1周)、专题研究(1周)和成果表达(3周)[2]。在教学中,教师可根据总体进度调节各阶段课时,总课时也可根据训练需要和任务量大小而调整。

1.前期调研

前期调研工作(表3)重点在于对村庄现状及周边环境的掌握。在后面的设计阶段中也要求学生根据设计需要进行补充调研。

此阶段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往居住小区实地调研主要偏重于物质空间的勘察,对“人”的因素考虑不足。此次调研强调村民访谈,让学生多观察村民的生活现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习惯。此外,学生首次对有现状建设的地块进行调查,容易忽视空间细节。需要预先提醒,并要求学生多拍照片以备查阅。

2.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表4)的重点在于充分理解村庄规划和城市居住小区规划在空间形态、用地强度、交通方式、场所精神等方面的不同,以及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对村庄空间形成的作用。

工作内容

发展方向判断及设计立意总平面布局旧村整治成果要求

梳理村庄发展脉络,分析引导空间发展的动因,判断用地拓展方向

确定方案立意,构思立意的表达途径(布局结构、空间构成、场地设计、建筑设计等)确定用地结构、路网骨架、公共设施和绿地系统,结合地形布置住宅院落(图1)结合现状建筑质量评价及用地结构规划,确定拆留改建筑,理顺道路系统,完善院落空间,开辟公共空间1∶1 000的平面图(在建筑设计和专题研究阶段,总平面图随之不断调整、深化)

此阶段教学需要注意3个方面的问题:(1)任务书只给定人口规模,没有划定用地红线,要求学生自行分析判断发展方向。该任务有一定的难度。可根据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引导学生进行原村庄用地拓展的分析,找寻规律,并对比不同的用地发展方向做出合理判断。(2)学生以惯常的城市型居住小区的设计手法对待村庄,易追求平面上的构图、城市型的绿地广场;同时在公共空间、道路的尺度和公共设施规模上的把握会偏大。可运用城市设计中的“图—底”分析法,帮助学生理解村庄的空间形式和尺度与城市居住小区的不同。鼓励学生对村庄交通形式、服务设施需求、村民公共生活对空间的利用等内容进行再调研;加深对设计对象的了解,使设计更加脚踏实地。(3)在旧村整治方面,学生通常不知如何着手。教师需要引导他们明确旧村整治的目的、列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建筑质量评定入手,在挖掘用地潜力的基础上对交通及院落空间体系进行整理。

3.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表5)的重点在于充分理解农村的经济条件、生活方式在户型上的反映。如:燃料的选择、下水条件和积肥要求决定了厨房、厕所与主房的分离;养殖、晾晒和主辅房之间交通联系的需要决定了房前屋后的院子等等。

此阶段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部分学生以城市型的公寓、别墅类住宅代替农村住宅,对村民在房屋尺寸、户型上的需求和习惯缺乏考虑。

4.专题研究

专题研究是对村庄规划基本训练的进一步拓展。学生根据设计的兴趣点,针对某一个方向进行深入研究,如村庄肌理、公共空间形式、院落空间(图3)、户型设计、市政工程等方面。此阶段可组织学生综合各自研究的问题统一设计问卷进行深度调研。该阶段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独立研究问题的能力,对研究成果的形式不限制。

5.成果表达

定稿1周,用于整理设计思路,绘制各类分析图,进行版面设计,完成定稿图;后2周用于绘制正图。

此阶段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学生对于分析图的理解偏程式化,认为只要有任务书规定的交通、功能、景观等分析图就能满足设计要求,对表达设计构思和方案分析的图纸不够重视。而优秀的设计必需有好的设计立意,并能够在设计过程中通过清晰完整的设计思路加以充分表达。因此需要教师在成果要求中明确两个层次:(1)解决基本功能要求,包括交通、日照、户型等;(2)对村庄特征或特定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寻找其规划设计上的应对。学生只有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规划设计达到较好要求,才能最终获得较好的成绩。这两个层次的要求,既可鼓励学生在设计过程中进行创新,又可防止他们不顾基本功能胡乱“创新”[3]。

三、结语

经过三个学年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学生普遍反映对规划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且在与村民和小组成员的交流与合作中,学生的社会交往、沟通协作能力均得到了加强。在村庄规划的观察—思考—设计的过程中,研究问题的习惯和能力也得到了培养。设计作业成果中反映出二、三年级的设计衔接较为平稳、顺利。学生在后读课程中对总体规划相关概念的理解更容易,城市设计的“上手”也更加容易。

参考文献:

[1]郄瑞卿,李春林,聂英,等.城市规划课程多维教学方法探析[J].高等建筑教育,2005,14(3):42-44.[2]吴怡音,雒建利.城市规划初步教学改革实践[J].规划师,2006,22(8):62-64.

[3]王承慧,吴晓,权亚玲,等.东南大学城市规划专业三年级设计教学改革实践[J].规划师,2005,21(4):62-64.

Teaching practice of village planning course

LI Zhi-hui

(School of Architecture, Nan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Nanjing 210009, P. R. China)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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