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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风险防范8篇

时间:2023-06-06 09:00:15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篇1

关键词:债务、金融风险、金融法、直接融资

一、问题的提出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自2008年以来一直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由于我国没有建立起严密的债务管理与监督体系以及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因此,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地方经济总量的增长,在政绩冲动下盲目的举债融资已经成为一种常态。2013年12月3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9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7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万亿元。合计17.9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急剧膨胀,一旦债务无法按期偿付,将会对地方财政、金融体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巨大威胁。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2013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将"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列入2014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之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产生的源于财政、金融、法律、行政等多重体制与管理方面的问题。文章主要从金融学层面分析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与管理规范,防范债务风险的具体对策。

二、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金融风险的产生原因

(一)融资方式单一,银行贷款规模庞大

由于我国现行《预算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债券,亦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因此,地方政府的融资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依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从目前地方债的构成看,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占较大比重。根据近年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为84679.99亿元,占79.0%;2012年底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占78.1%;2013年6月底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为10.1万亿元,占56.6%。银行贷款仍是债务资金的主要来源。贷款所占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十分庞大,风险集中,不易分散。

(二)融资平台变相举债,金融审批松弛

为了规避《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成立诸多融资平台,这些平台公司以政府的名义为各类与政府关系密切的实体公司提供项目贷款。金融机构普遍接受以政府承诺函或土地(或土地收益权)为担保方式的贷款,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以及还款来源时往往忽视审慎原则,甚至对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借款项目也发放了贷款,审批较为松懈。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机构提出的融资申请,不仅未纳入严格的审贷程序进行处理,反而以各种形式加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或其他政府融资中介的授信权限。一旦债务不能到期偿付,那么松弛的信贷审批导致的后遗症将严重威胁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体系。

(三)贷后管理松弛,缺乏监督和定期检查

地方政府举债主要投资于政府工程项目、市政公共设施、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盈利能力较弱。目前,大部分地方政府偿债能力不足,往往通过转移资产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向多家银行申请授信,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缓释偿债压力。借新还旧等短期偿付手段提升了短期偿债能力但是增加了长期偿债压力。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及时付息还款,作为主要债权人的银行只能将该部分贷款转为银行自身的不良资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急剧下降,将严重威胁到金融机构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诱发金融风险甚至可能爆发金融危机。

三、完善金融法律制度,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金融风险

第一,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资金比率,遵守商业银行经营的"三性"原则,提高自身风险管理和抵抗能力,努力在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寻找平衡点,严格控制各类资产负债活动的风险;

第二,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主要提供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提高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意识,严格依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银监会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要求对已有平台贷款和新增贷款进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按照"5C"原则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等对平台贷款进行风险管理;

第三,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银团化,缩小单个金融机构出资压力,增进银行对地方政府建设项目资金运用和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多头规范,降低单个金融机构微观经营风险以达到降低融资平台运行中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的目标;

第四,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共同加强对金融系统尤其是商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平台贷款的审慎监管力度,坚持"疏堵结合"和"有保有控"的做法,严格控制平台贷款规模和期限结构,增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管理能力;第五,由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单个金融机构按照一定出资比例建立金融体系风险对冲基金,以作为金融风险发生时的备冲资本,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应对能力。

四、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近年来,我国直接融资比例快速上升。事实上,地方政府在债务资金来源上也在逐步尝试进行直接融资,根据2013年12月3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2013年6月底债务余额中,发行债券占10.3%,银行贷款虽然仍是主要资金来源,但占比重下降21.5个百分点。我们认为,地方政府在以银行信贷为主体的直接融资方式之外,应当扩展股票、债券、产业基金等间接融资渠道,丰富债务资金来源,分散银行信贷风险。首先,发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这两种直接融资工具较为选择灵活,利率低,其期限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投向的项目期限匹配度高;其次,发展投资信托基金。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项目投资经营,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信托基金。投资信托基金是以股权形式的投资,不会增加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负担,但也具有融资成本较高的缺点;再次,发展PPP模式。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者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这种模式能将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整合成一个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实体,代表了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途径,是以参与方"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新型融资模式。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是分散银行信贷风险,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许安拓.走出地方经济发展的融资困境-转型时期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解析[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2.220-224.

[2]杨希、饶海琴.地方债务信用风险形成机制及化解对策探析[J].金融经济,2013(4).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篇2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1-0076-02

地方政府债务引发的金融风险已经成为我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从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经验来看,防范地方政府债务引发的金融风险十分复杂。对此,应当深入、全面的分析,科学、合理的论证,找到地方政府债务产生的原因以及所带来的风险,从而对这些问题和风险加以解决。

一、现阶段地方政府债务所蕴藏的主要金融风险

(一)债务来源途径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较为薄弱

现阶段,尽管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内的企业数量较多,然而其运营模式相对单一,主要由银行负责提供资金,并以地方政府的信誉或地方财政为贷款担保。不仅加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造成银行不良贷款数目的增大,无形之中提高了银行的经营风险。银行为了保证自身发展的稳定性,就将这些风险转移到市场,致使国内金融安全问题产生。通过分析可知,若是造成高通货膨胀率,国内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发生不良贷款率可以高达20%,其总额会达到2.4万亿CNY[1]。银行是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中心,生存和发展对社会各行各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产生重要的影响,若是由于地方债务导致银行难以正常经营,那么将对国家经济造成致命的打击。

(二)引发财政风险和信用风险

现阶段,尽管地方举债行为在表面上通过投融资平台而发生,然而,通常情况下均是以政府信誉为担保,实际上,这项债务还是需要地方政府来偿还。在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情况下,我国现阶段的地方财政呈现出大幅度提升的态势。然而,在机构改革的影响下,各级政府逐步向服务型机构发展,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仅能勉强满足日常行政服务的支出,作为债务额度较大的担保,地方财政承担了较大的债务压力[2]。大部门地方债务之所以能够贷款成功,是因为各级政府以自身信誉作为担保。同时,由于政府信誉对党和国家而言十分重要,对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直接影响。所以,以政府信誉作为担保不仅凸显了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筹资的迫切性,还显示了地方债务失控引发的金融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会转化为政治风险。现阶段,各级地方政府债务均存在延期、拖欠的情况,若是任由这种情况发生,将对政府信誉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进而造成社会信用环境逐步恶化,引发信用危机,导致投资者与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发生动摇。

(三)致使银行不良资产规模增大

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内投融资平台规模较大、数量较多,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普遍存在违规担保的现象,明显增加了银行难以回收贷款的经营风险,使得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明显升高。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普遍出现了不具有主营业务、短期发展、法人治理结构缺乏完善性、责任主体不清、操作程序不规范等情况。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又常常借助多个融资平台企业向多家银行进行信贷,导致银行难以真正掌握地方政府的负债状况以及其担保情况[3]。为了发展经济、筹集更多资金,部分地方政府甚至将一些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融入到融资平台,由于这类贷款项目未经过市场论证、不具备发展前景,导致在今后几年中,国内将出现大部分地方债务贷款即将到期的情况,使得各级地方政府面临着多家银行催还款的状况。据预计,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规模可能发生井喷现象。

(四)地方财政无力偿还地方债务

各级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于土地收益。从相关统计分析可知,2001―2003年,国内各级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方面获得的利益总额高达9 100多亿CNY,而在2009年当年,国内各地方在土地置换方面的收入就达到1.5万亿CNY,接近同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由此可见,地方财政对土地收入具有严重的依赖性[4]。进入2013年后,我国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起来,各级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方面获得的利益再创新高。以北京地区为例,在2013年,其在土地出让方面获得的利益总额高达1 821.8亿CNY,在土地出让金方面创造了历史新高。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通常以政府财政或政府信用作为担保,在土地收入占地方财政比重较大的情况下,以地方财政作为担保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以土地收益或土地置换金作为担保,地方政府与负责提供资金的银行均将地方债务正常偿还的希望放在土地价格上涨上。但是,尽管我国幅员辽阔,却是人口大国,人均占有的土地资源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土地收入或土地置换金来偿还地方债务的方式存在不可持续性。虽然各级地方政府与银行均将房价上涨作为财政创收希望,并极力推动房价上涨。然而,S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若是在外部发生经济冲击,那么将对国内房价与地价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使其面临骤然下跌的风险,对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地方财政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二、预防并控制地方债务引发金融风险的有效策略

(一)深入分析、科学论证债务风险

地方债务问题存在一定复杂性,受到国家财政体制、国际经济宏观形势、国内经济走势以及政府职能划分等方面的影响,若想有针对性地解决地方债务问题,就应当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国内地方债务规模、债务结构实施深入、详细的分析论证。所以,中央政府应当尽快构建起完善的地方债务登记管控机制,尽量搭建信息化、网络化的技术管理平台,借助政府、金融机构、社会企业等多方的联网来监督管理我国资金的具体流向,对地方债务的规模、数量以及蕴含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并基于此,结合地方债务的具体状况运用可行性较强的策略,将地方债务引起的金融风险扼杀在萌芽中状态[5]。

(二)创新投融资机制

地方政府债务不仅带来了一定金融风险,同时也创造了一定的机遇,特别是针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地方债务是其获得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途径[6]。国内地方债务引发的风险,其根本并不在于其总量过大,而在于其担保与使用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所以,为了有效消除地方债务引发的金融风险,就应当对地方债务进行科学管理,优化其结构,将其收入到法制与行政管制范围内,严格监督并管理地方投融资平台。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也需要尽早构建地方投融资监督管理机制与制度,深入分析并严格监管地方投融资平台,对地方债券发行等实施妥善管理,进而在地方政府债款使用方面加强监管。另外,中央政府还应当改进预算法,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机制,并对颁布的公债法进行论证,做到依法管理地方债务,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债务接受各行各业的实时监督。

(三)适当放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权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承担了越来越繁重的行政事务与经济管理任务。过去的财政收入难以满足日常行政开支已经成为主要问题。所以,中央政府应当适当地允许地方发行债券,以此来改善地方负债现状、缓解财政压力。事实上,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禁令的实施下,地方政府出于无奈选择构建投融资平台。对此,中央政府可以适当放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权,促使地方融资融入现行法律与行政的管理体系中,这在一定程度上缩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和数量,逐步提升地方融资渠道的社会性和透明性。

(四)优化管理地方政府债务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可知,当国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实施规范、严格、有序的管理时,地方政府债务所引起的金融风险均可以得到良好的防控,并且地方财政体系也可以正常、稳定地运行,促使国家经济得到稳定发展。相反,若是中央对地方管理不当,则会引发财政金融危机。如美国的次贷危机、欧洲债务危机等,引发经济、社会的动荡。对此,为了有效解决地方债务引发的金融风险,中央政府应当建立专门的机构来统一、集中的管理地方债务。通常情况下,中央财政相关部门应当负责管理地方债务。但是,现阶段,中央还没有建立专门机构,更未建立配套的地方债务管理制度与体系。因此,我国应该对国内各区域的地方债务实施深入分析,对其进行科学论证,从而构建一个统一机构,构建完善、配套的地方债务管理体系,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做出正确指引,在有效控制地方财政赤字问题的基础上,还应当促进分税制深化改革,进而逐步构建权责分明、协调平衡的地方财政收支体系。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将重点放置到消除财政风险、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方面。同时,应当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进行有效控制,积极构建行之有效的政府举债与偿还管理制度与机制,进而形成良性的地方政府债务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 徐奇渊.我国政府债务中短期风险与长期风险考量[J].地方财政研究,2014,(11):48-53.

[2] 管清友,李衡.中国政府债务扩张及其风险[J].经济导刊,2012,(9):92-93.

[3] 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分析[J].经济问题,2014,(5):38-41.

[4] 徐建国,张勋.中国政府债务的状况、投向和风险分析[J].南方经济,2013,(1):14-34.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篇3

金融监管制度要与金融结构相适应问题。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目前并不是完美的,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效率的发挥,其问题的根源在于金融监管制度与现存的金融结构不协调。经济发展与金融创新都会对金融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在国家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背景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农村信用社逐步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其经营规模明显提升;融资性担保、股权投资基金、民间资本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遍地开花;民间借贷、合会和地下钱庄等民间融资也一度出现繁荣态势。金融结构是经济体系中金融发展程度的表现,有效的金融监管制度要与金融结构相适应。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是“一行三会”垂直监管模式,容易出现中央政府监管难以到位的“盲区”或“真空”,在地方性、小微金融监管方面,监管主体责权不清,经济政策各异,碎片化倾向明显,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金融体系日益复杂化和业务交叉化,很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

尤其近些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实体经济质量与水平有明显降低,也出现了一些典型的非法集资事件,具有代表性的有e租宝、泛亚事件、温州民间金融借贷事件(胡经生,2017),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引起了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视,冲击了我国对地方金融监管的效果,揭露了我国一级多元监管体制的弊端,在中央与地方监管双方权责不清,协调处置风险的难度较大,使得系统性风险的度量和防控受到了限制,从而会抑制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因此,构建基于防范地方金融系统性风险视角的我国央地双层金融监管合作模式势在必行。

二、我国地方金融资产规模与资产价格实证分析

表1我国地方金融资产规模、上证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三变量之间相关系数可看出,地方金融资产规模与上证指数指数相关系数0.9以上,地方金融资产规模与房地产价格指数相关系数为0.7以上,该数据表明地方金融资产规模与资产价格具有高度相关性。

图1显示了1999~2015年中国地方金融资产规模、上证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累计增长率与年度增长率情况。从图1可看出,三个指数从1999年开始不断增加,但三者增长幅度差异较大,地方金融资产规模与房地产价格持续增长,上下波动幅度较小;上证指数上下波动幅度远远超过了地方金融资产规模与房地产价格波动幅度。图2显示了1999~2015年中国地方金融资产规模、上证指数、房价指数年度增长率情况。从图2可看出,中国上证指数、地方金融资产规模和房地产价格年度增长率变化具有较强的一致性,进一步说明三者存在较高相关性,三者变动频繁且波动幅度较大,无疑将会影响中国金融与实体经济,有可能导致金融业系统性危机。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初步得出结论:中国上证指数、地方金融资产规模和房地产价格年度增长率变化具有较高相关性,说明我国地方金融业务、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性。

三、基于防范地方金融系统性风险视角的我国央地双层金融监管合作模式构建

如何在地方经济发展与风险把控之间寻找平衡点,如何防范地方金融系统性风险,对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我国央地双层金融监管合作模式制度设计上应严格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中央与地方监管权力进行科学界定。

(一)明确中央与地方监管职责,科学界定金融监管权力边界

金融监管领域应坚持属地原则,要授予地方政府较大的决策权。就现在法律而言,我国并没有对金融办的权利做出明确规定,使得自身职能不清晰,而是一般是按照“谁批准、谁监管”的准则来确定。迄今为止,对于地方金融办的定位与职能仅仅是在部门规章制度中有所规定,也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由于地方金融系统性风险发生的严重性,应该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中准确规定地方金融办和中央的权责。各级政府在遵从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制定针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详细法规、实施细则,做到有法可依。

对涉及国家金融稳定的全国性事务、风险系数高、主管不明确、涉及范围广泛领域等,原则上基于国家金融业整体效率、安全与秩序考虑,中央监管机构要享有由保留监管权。

基于法治化视角处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合作关系,就是在法治基础上形成新型的央地双层权责关系,以法律规范固化中央与地方各自的职权范围、利益配置结构、运作方式等,形成中央与地方之间法定的职权利益关系。

(二)建立地方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设置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独立性、专业性要求以立法的方式排除政府的干涉,具体机构设置上,可将分散于发改委、财政厅、金融办等机构的监管职能集中在一起,设立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可将金融监管职能集中于金融办一家。对地方金融监管主体科学定位应包含两个维度:首先,基于对合法拥有职权的现实考量还原其行政机关属性;其次,在前者基础上基于监管客观、高效本质要求确保其享有一定的独立性。

加快地方金融监管主体制度建设与人才建设;建立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谁管理谁负责;吸纳相关人才,完善引进机制,提高地方金融监管主体执行力、决策力以及协调能力。与金融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形成监管合力。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将防范地方性金融风险纳入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防止金融监管权滥用。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篇4

刚才,xxx同志传达学习了《湖北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金融办主任领学了《2020年xx市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市工商局、银监办、人民银行分别就2020年各自工作领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应该说工作安排都非常细致,工作目标非常明确。

去年,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没有新发一起非法集资案件,打非工作得到了xx市非常好的评价,全市共化解银行业不良贷款4.21亿元,不良率下降了3个百分点,特别是圆满完成了党的、省十一次党代会、全国“两会”期间“涉众金融”群体稳控安保任务。取得的成绩应该说是难能可贵的,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全市社会经济金融整体大局的稳定。

在此,向奋战在全市金融工作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们前期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面做了一定量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随着银行信贷政策收紧、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深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的金融形势将会更加复杂严峻,县域金融领域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金融风险的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进一步凸显。当前,我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社会非法集资、传销屡禁不止,互联网金融风险亟显等将是我市下一阶段防范金融风险的主要风险点,不容小视。上级对市里进行考核,市里用工作清单的形式将这些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区办和有关部门,借助考核这个重要抓手,发挥好工作领导小组的导向作用,补足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能够稳步推进,逐步完善。

下面就做好2020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凝心聚力,突出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当前一个时期全党的重要任务,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异常重要的一场战役。各地、各部门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要继续打起精神,凝心聚力,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心工作,坚决打好辖内、行业内防范化解攻坚战。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谋划早、行动快、措施实,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成效显著。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与全省乃至全国形势一致,金融风险进入了易发多发期,防控压力加大,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正视问题,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协调、督查落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倒查问责,确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抓住关键,分类施策,坚决守住金融风险底线。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分类施策、逐点处置、序时推进、精准拆弹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地方金融业态风险、防范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三、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金融安全稳定。要压实风险责任,严格落实综合协调责任、属地处置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有效防控处置金融风险。要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四平市防范金融风险预案》要求,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维护金融稳定。要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按程序问责,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鼓励。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谋划早、行动快、措施实,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成效显著。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与全省乃至全国形势一致,金融风险进入了易发多发期,防控压力加大,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正视问题,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协调、督查落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倒查问责,确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抓住关键,分类施策,坚决守住金融风险底线。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分类施策、逐点处置、序时推进、精准拆弹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地方金融业态风险、防范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篇5

关键词: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5-0101-03

随着金融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风险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愈加突出。金融风险的管理过程大致分为确立管理目标、进行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及处置三个步骤。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主要集中在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两个环节。金融风险评价是指包括对金融风险识别、金融风险衡量、选择各种处置风险的工具以及金融风险管理对策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估;金融风险的控制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对策范畴。

从2008年的金融危机,到温州民间借贷风波,再到当前银监局要求5大商业银行自查28万亿的贷款,都说明我国金融风险防范体系还不健全,风险管理仍存在不足。简言之,金融经营的是货币,是风险,金融机构能否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体系是发展的前提。因此,研究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构建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金融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不良贷款数额越来越大

宏观经济下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压力日益增大。银监会已经要求工、农、中、建、交5家大型商业银行开展28万亿贷款的五级分类自查工作。五家大行贷款余额超过20万亿,五级分类不真实的情况值得重视。银监局将重点检查银行五级分类制度的合规性、资产分类流程的完整性和资产分类结果的准确性。有数据显示:浙江省2012年4月底不良贷款为637亿,比年初增长145亿,增幅近30%;2011年末,温州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由年中的0.37%攀升至1.36%;2012年2月,该数据增加至1.74%;而后,逐月攀升——3月末为1.99%;4月末为2.27%;5月末为2.43%;6月末2.69%。以上情况充分说明不良贷款存在着逐渐攀升的危险趋势。同时按照危机从企业——民间金融——银行这一传递规则,此前的民间金融危机势必会引燃银行原本隐藏在背后的不良贷款。2012年第25期财新《新世纪》以《不良贷款来了》为题证实了当前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和金额都在攀升这一论断。

(二)高层管理者越来越重视

2011年12月份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防范金融风险”提到了2012年宏观经济政策的突出位置。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会2012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议和2012年年中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银监会下半年将继续扎实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继续强化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加强房地产信托风险管理。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系统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守风险底线,加强前瞻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个别领域、个别地区的局部性风险演变为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南方都市报》2012年07月30日报道:国务院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专门派出专项督查组检查银行对个别楼盘房贷业务,以了解银行内控风险。

(三)贷款种类越来越分散,风险范围越来越广

2012年1月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显示,截至2011年11月末,我国金融业总资产为119万亿元。这个数据比2004年增长了2.56倍,但银行业资产总额在整个金融业资产中的占比由2004年的94.3%下降为2011年11月末的90.8%,而证券、保险的资产占比则分别由2.2%、3.5%,提高至4.2%、5.0%。随着国家对农业和小微企业的扶持,根据银监会数据,截至2012年5月末,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组建了817家,这些机构80%的贷款投向“三农”和小企业。截至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16.29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67万亿元,同比增长21.6%,增速比各项贷款(不含票据融资)增速高7个百分点;引导大中型银行提升服务效率,推动小型银行发展小微金融业务,截至6月末,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8.5%,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2.6个百分点。2012年7月28日召开的“2012生态文明贵阳会议”绿色金融论坛提出了“绿色金融”的概念,但我国绿色信贷工作新,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少,随之而来的就是绿色金融业务的高风险,银行在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管理能力等方面都亟待加强。这些都说明金融风险的管理范围越来越广,难度越来越大。

(四)金融机构种类多、数量庞大

截至2012年4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49家,其中开业681家,筹建68家。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2653亿元,存款余额1758亿元,贷款余额1511亿元;累计吸引各类资本437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2万笔、小微企业贷款9.3万笔,金额3204亿元,占累计发放贷款总额的72%。目前,在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占比达到74.3%。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机构的增速很快,涉农和小微企业的贷款大幅增加。这给金融风险的防范带来更大的难度。

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存在的不足

金融风险严重威胁国家的经济安全。当前,我国在现代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方面还有待健全,金融机构在股权结构、资本实力、资产质量、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尤其是风险防范方面,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重在“防”上下工夫,也就是事前预防。从根本上来说,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因此金融风险的防范工作要从服务对象上人手,如果金融服务的对象不出现风险,那么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从当前来看,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贷款五级分类存在偏差、贷款所投项目专业性预测欠缺、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网络利用不足、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专业化人才缺乏、担保制度不完善、风险危害性的宣传性不够。

(一)贷款五级分类存在偏差

监管层总结了贷款五级分类出现偏差的7大原因。具体包括:分类政策制度或系统不完善;未严格执行分类政策及标准;分类不及时连续;未及时审批认定分类结果;通过借新还旧、以贷还贷、重组等延迟风险暴露及贷款违规;未充分及时收集分类信息或分类人员知识经验欠缺;借款企业、中介机构提供的报表报告失真等。

(二)贷款所投项目专业性预测团队欠缺

当前各金融机构采取的操作方式多数为:固定成本的借贷行为匹配主动管理型的操作方式。所谓固定成本的借贷行为匹配主动管理型的操作方式就是金融机构只管把钱借出去,收取固定的利息,对资金的使用不做监控。这种行为势必导致各金融机构对资金所投项目的实地考察工作不足,更谈不上专业性的预测了。对项目实地考察不足就是对风险防范实地考察不足。同时各银行的目标很明确,赚钱是第一位的,尤其是在经济形势好的情况下,贷款者都会如期还款,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处于上升期的时候,各金融机构对收回利息和贷款有一定的把握。但当前形势不同了,经济处于下行期,企业老板跑路,民间金融受到首当其冲的冲击,导致民间资金惜贷,进一步导致银行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

究其根本原因,导致金融机构不重视对所投项目的专业性预测的根源在于缺乏专业性的人才和相应的制度约束、风险防范体系不健全。项目的可行性、盈利性、风险性等专业性预测需要专业化、项目化的人才,这项工作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可以完成的,必须组建相应的团队方可完成,同时需要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在风险防范体系中输入相关的数据备查,进行事前控制,才能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三)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网络利用不足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必须充分利用互联网,这样的防范才能全面,防范工作才能落到实处。众所周知,各个企业为获得资金,向各金融机构提供财务报表,但这份财务报表绝大多数内容是按照贷款条款的标准造假造出来的,也就是当前会计界最盛行的说法:两套账,即企业想怎么做账就怎么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这绝不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由于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的工作受控于老板。又比如,各企业为少纳税,在税务局的网站上输入的报表肯定与提供给银行的不一样。因此,银行系统应该与税务局的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联网。同时,加强事务所的管理,现在的事务所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

(四)金融风险防范的专业性人才缺乏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是全球金融风险管理师协会GARP主办的考试证书,具有国际性,FRM已经得到欧美跨国金融公司、监管机构,特别是华尔街的认可和支持。如今,FRM资格证书已经成为众多国际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风险管理部门的从业要求之一,截至2012年2月中国已取得FRM证书的大约在1200人左右。相对于庞大的金融机构组织来说,我国金融管理师的数量是凤毛麟角。目前国内还有一种注册类的风险管理行业的证书,即注册风险管理师(CERM),其主要是面向企业全面风险管理。2011年12月29日,关于开展拟新增职业“风险管理师”职业信息调研工作会议召开,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及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说明金融风险管理人次的缺乏已经引起高层的重视。

(五)担保制度不完善

担保制度在浙江省尤其盛行,它是连坐制度的衍生。担保制度主要存在如下缺陷:登记机关分散,不利于有关交易当事人查阅登记,很难给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信息;现行的动产抵押登记系统不完善,导致抵押登记效率低下;担保是一种事后风险追偿的机制,并不是风险的防范措施;担保链条的存在会极大地加剧整体性的风险,你给我担保,我给他担保,他再给他担保,不断衍生下去,只要链条上任何一家担保出问题,整个链条都会出现问题。因此,担保制度不仅无助于风险的控制,反倒极大地加剧了风险的产生。

三、构建多元化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风险管理并不只是控制,而是参与到各个业务条线和流程中,体现的不仅仅是风险政策。金融风险管理包含度量、监测和控制风险所必需的所有技术和管理工具,目的是通过设计一整套风险管理流程和模型,使银行能够实施以风险为本的管理战略和经营活动。央行的2011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强调:“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民间借贷、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全局的、系统的、长期的视角处理好信贷合理增长和银行贷款质量提升之间的关系,做好风险提示和防范工作。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风险,防范非正规金融及其他相关领域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因此要加强动态的、微观的风险防范工作。多元化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必须具备以下几项特征:

(一)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实施必须网络化

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离不开IT技术的支持,离不开网络的协助,在利率市场化的趋势下,金融机构经营转型必须通过IT技术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和能力,使科学、精准的成本收益分析、产品服务定价和风险防范成为现实。风险防范体系需建设内容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应由主管部门设计开发,各地市及下一级管理部门必须与主管部门联网,从而可以使各级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各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情况。金融管理机构,包括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都应当接入该风险管理系统,并为各资金使用方配备一个用户名,正如每家企业都有税务登记号一样,企业必须在这个系统中输入相关的信息。该系统最好与风险控制内容相关的部门联网,如税务局、抵押登记中心(前提是存在这样的统一登记中心)等。

(二)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必须精细化

风险防范系统的内容必须具备全面性,从用户名、风险等级评定、风险预警标识等应该样样齐全。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必须具备科学性,系统内容的设计必须严格依据各类风险管理制度,如贷款级别必须依据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进行设计。系统的设计必须体现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从短期行为向长效发展转变,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根本上确保稳健经营。风险防范系统的信息更新必须具备及时性,放贷金融机构应当每月或每周更新信息,更新的频率依据贷款时的企业信誉等级进行确定,对于贷款的等级必须半年或一年重新确定一次。风险防范的管理必须体现责任性,应当指定各级管理的责任人。当前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非正规金融机构数量越来越多,随着民间金融改革力度的加大,金融机构的增多趋势势不可挡,因此金融的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金融机构的种类,各监管部门必须设立相应的网络管理部门和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搜索相关信息,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需要实地考察,但考察时一定要采取微服私访的形式,切不可有任何人接待等,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也可以定期委托调查公司进行调查,或者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调查。同时,在利率市场化的趋势下,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应具有前瞻性,以适应今后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需要。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篇6

一、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分析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经济发展背景之下,金融风险在原有的风险之上又显现出了新的风险。总的来说,当前金融行业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区域性和系统性两个方面。

来自区域性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产能过剩风险、地方债务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三大金融风险。产能过剩风险主要是由一些占用大量资金却不合理利用的企业带来的风险,它们高消耗、提高坏账率,增加了银行行业的不良资产,造成企业融资难等情况,资金断裂更是给金融业发展造成打击。地方性债务风险则是由于地方性债务在国家政府的财政预算之外,地方政府财政与融资平台、金融机构贷款等平台合作,假若其中的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则会出现连锁反应,继而转变成为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而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是当前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房地产的销售处于低迷状态,房地产在占用大量的资金之后却销售下滑,这就给银行、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资产承受风险。更严重的是,房地产市场风险影响的不止是金融行业的发展,还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

在经济新常态发展之下,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银行信用风险以及影子银行信用风险两方面。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贷款数额逐渐增大,同时出现了许多不良贷款情况。不良贷款数额的增加使得银行信用处于高能风险预警。另一方面,近几年影子银行的发展规模逐渐扩大,但是由于金融监管工作不到位,影子银行造成的风险越来越明显,其风险发生概率也远高于商业银行。一旦影子银行发生金融危机,则会导致资产泡沫,资金链断裂,进而造成经济连锁反应。

二、新常态下金融风险防范的策略

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当前新常态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之下,金融行业面临着来自区域性和系统性两方面的风险,所以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是十分重要的。接下来将为新常态下金融风险防范提供几个策略措施供金融行业管理者参考,来推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篇7

一、人民银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优势

(一)人民银行最后货款人职能决定了其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的核心地位

自1995年以来,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其最后贷款人功能实际上也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商业银行提供流动性贷款,用于解决商业银行的临时资金短缺;二是向陷人支付危机甚至清偿能力危机的金融机构提供救资金,主要用于兑付有问题金融机构对自然人的债务。正是由于人民银行向有问题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救资金,到2001年我国成功地控制了金融机构大量倒闭的局面,遏止了自然人对存款类金融机构及信托公司存款的挤提。

(二)人民银行负责监管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利于其监测和控制来自于金融市场的金融风险因素

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一方面可以在第一时间监测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水平,分析流动性不足是个别金融机构的现象还是金融业整体流动性不足现象,从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运用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有效满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需求,化解潜在的流动性风险于无形;另一方面,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以信用方式融通短期资金的场所,当个别金融机构支付不足不能按期归还拆人资金时,会相应地引发其他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由于人民银行依法拥有对同业拆借市场准入资格的行政许可权,可以通过设定准入标准,防范支付能力不足的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这样,人民银行就能事前控制支付危机的蔓延和扩大。

(三)人民银行维护支付、清算体系的正常运行也有利于其监测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水平,及时预警、控制流动性风险

虽然支付结算是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一项基本服务功能,支付清算是人民银行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功能,但是支付结算和支付清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无论是支付结算还是支付清算其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重大问题,均会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造成负面影响。人民银行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运营清算系统的优势有利于其监测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状况,利用日间透支等手段为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资金。

(四)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无法防范和化解席卷整个金融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银监会的成立表明我国分业监管格局的真正形成,这无疑会提高我国监管金融机构的专业水平。但在银、证、保三家专业监管机构各自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职责的同时,分业经营的坚冰正在逐步打破,必将对分业监管格局下的金融稳定形成挑战。其挑战有二:一是专职监管部门只能对其监管下的各类别金融机构的风险进行监管,无法顾及金融业的整体风险,也无法对金融市场的风险进行有效监管;二是一旦实施综合经营,三家专职监管部门中的任何一家都难以对不属于其监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与其监管范围内金融机构同类业务实施有效监管,从而会产生对同一品种的金融业务由于由不同类别的金融机构经营而享受不同的监管待遇的问题。而人民银行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风险视野开阔的特点,决定了其最适合担当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任。

二、人民银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对策

(一)需要巩固一个平台:防化风险的基础设施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发行的银行,承担着最后贷款人的职责,是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当然承担者。但中国人民银行并不能完全依靠提供再贷款救活一批金融机构这一手段就能实现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采取各种手段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才是维护金融稳定的治本之源。《中国人民银行法》从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角度,设计了近十个条文,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为维护金融稳定可以采取的各种法律手段,人民银行在法律上已初步获得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尚方宝剑。但我国在这方面刚刚起步,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去做。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我们除不断推进和完善法制建设外,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加快支付清算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现代化大额支付系统的推广工作,为支付清算系统的稳定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健全银行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银行帐户管理系统,确保正常的结算秩序;三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金融机构稳定健康发展,不断健全防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制度基础;四是加快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步伐,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以此促进其加强信贷管理,提高核算水平和内控能力。

(二)建立二种机制:风险的分析监测机制和预警通报机制

1.建立及时有效的分析监测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必须以掌握全面及时的风险信息为基础,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析监测机制。一是要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综合分析制度。建立月度或季度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析例会制度,或者在现有经济金融运行分析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专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分析内容。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具有普遍性或全局性的风险隐患的经济与社会因素、信贷投向、跨市场风险、交叉性金融工具风险的监测分析;二是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分析。三是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专题调研制度。根据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析和统计监中发展的苗头性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全面系统地揭示其风险状况;四是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检查机制。人民银行在调研分析和风险监测过程中,发展金融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能影响金融稳定时,可以建议监管部门进行检查,人民银行据检查结果对有关问题及其风险状况作出判断;五是建立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各监管部门及时通报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为人民银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信息基础。

2.建立灵敏快捷的预警通报机制。人民银行通过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及时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形成预警信号,并将预警信号向外传递通

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便期采取措施及时化解,以遏制风险的蔓延。预警信号的对外通报包括三个层次:一是直接对金融机构通报。对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苗头问题,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行长联系会议等途径向商业银行通报,要求其关注风险隐患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并要求其反馈信息;二是向行业协会通报。对于需要商业银行通过强化自律、避免恶性竞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人民银行可以向行业协会通报,使行业协会督促采取措施防化风险;三是向金融监管部门通报。对于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参与防范和化解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人民银行要通过监管联系会议等途径向金融监管部门通报,建议或要求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防化风险。

(三)把握三个环节:风险的防范、化解和处置

人民银行职能转换后,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方面主要体现在“三个转变”上。一是由过去注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定转变为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二是由过去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转变为从宏观的角度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等之间的关联渠道,探究其中的相互影响规律,防范和化解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三是适应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由过去的侧重于立足国内研究金融问题转变为全面考虑国内国际因素对金融的影响,特别是防范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冲击。按照上述要求,人民银行在做好这项工作时需要把握防范、化解和处置三个关键环节。一是防范环节。当前要转变过去的思维方式,集中精力,以宽广的眼光,从全局的角度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深入研究防范风险的重大问题。二是化解环节。化解指的就是通过采取措施,使已经进入市场的金融机构继续运营,免遭退出市场的“命运”。三是处置环节。处置指的是救助无望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由于人民银行是最后的贷款人,因此在处置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时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比如,要协调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实施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机构的复查,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管理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有关的资产等。

(四)理顺四个关系:与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内部职能部门、国际金融机构的关系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篇8

【关键词】金融风险 防范 体系构建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风险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化的特点,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2008年的金融危机引起的温州民间借贷风波,以及当前5大商业银行28万亿贷款带来的隐形风险,都说明了我国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存在漏洞,金融风险管理存在严重的不足。金融经营的是货币,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如何构建健全的风险防范体系是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前提,对于当下金融市场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金融风险管理现状

(一)不良贷款数额持续增大

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压力随着宏观经济的下滑,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国家银监会对于5大商业银行的28万亿贷款做出了自查的要求。当前银行贷款呈现出的典型特点是数额大,且五级分类模糊。通过相关数据可以发现,大多数省市的金融市场中,贷款数额较之去年都有明显增加,这种攀升趋势将很有可能带来风险。金融危机一般爆发于企业,集中显现在民间,然后就会引燃银行内部存在的潜在风险,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高层管理提高了重视程度

如何防范金融风险成为中央经济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国家银监会在数次经济形势通报会上都有明确表态,未来几年银监会将会以规范和健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主要任务,做好金融风险管控工作,强化贷款风险控制,做好房地产部门的信托风险管理。另外还就如何树立金融防范的意识,把守风险底线,分析当前金融形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等工作做出了明确指示。

(三)贷款种类越来越广泛,风险防范的难度越来越大

2011年底我国的金融业总资产约为119万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几乎3倍,但是银行业的金融资产总额呈现下降趋势,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资产呈现上升趋势。目前我国主要服务于“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约有800多家,用于农业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也成逐年上升,逐渐增多的贷款种类对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金融机构数量多

目前我国村镇银行越有800家,总资产额超过2600亿,存贷款相当,主要服务于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在这些金融机构中,民营资本持股率达74.3%。可见我国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涉农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逐年上升,这为金融风险的防范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贷款五级分类存在偏差

主要表现为不能严格执行分类标准,金融机构的分类制度不完善,对分类结果的审批不及时,分类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

(二)贷款去向的专业性预测团队欠缺

目前金融机构的操作方式多为只管把钱贷出去,而不问贷款用于何处,这样就导致对贷款的去向考察不足,难以做出专业性的判断,无法准确分析贷款去向和形势,容易引起风险。

(三)没有合理利用互联网

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在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在很多贷款单位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财务报表都是有问题的,和提交给税务局的有很大差别。所以金融易购应该与税务局联网,加强风险管理。

(四)人才缺失

金融风险管理师是从事金融管理的资格证书,具有国际权威性,但是目前中国取得这一证书的不过1200人左右,相比较于中国庞大的金融市场很明显是远远不够的。

(五)担保制度不健全

担保登记分散,不利于查阅;当前的动产抵押制度有漏洞,导致担保工作效率低下等都是目前金融风险防范中存在的不足。

三、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构建策略

(一)加强对互联网的应用

在信息化时代,先进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离不开互联网的支持。具体实现方式是开发风险防范管理系统,通过将地市部门和主管部门联网,使得主管部门可以随时掌握金融机构的贷款情况。管理系统最好可以与金融风险防范控制合作部门联网,比如税务局和担保登记中心等。

(二)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要精细

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内容必须全面而真实,从用户名到风险等级等都应该齐全。本着科学性的理念,体系的制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要实现体系的长期可用性,这样可大大控制和减少管理成本。要及时更新贷款等级,优化防范体系,建立责任制,真正做好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制定工作。

(三)健全金融风险防范组织机构

目前国家金融机构众多,遍布范围广,贷款金额越来越大,与之匹配的金融风险防范组织机构也应该具有多层次性和广泛覆盖性。组织机构的设立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和管理目标,避免职责重复浪费资源。首先要完善风险管理框架,建立督查机构,实现现场考察,实现金融风险的快速识别和防范。其次要建立必要的风险处理机构。当风险出现之后,要对其进行集中处理,严格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最后要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组织。从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到各个股东,以及督查、处理部门,一起组成风险管理委员会,在随时变动的市场经济之下,多总结经验,创新防范途径,做到金融风险的专业化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金融风险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如何做好对其的防范对于国家金融经济市场的健康运转有着重要的意义。相关机构和部门应该从加强对互联网的应用、精细化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健全金融风险防范组织机构等方面来做好防范体系的构建。

参考文献

[1]王春青.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J].开发研究,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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