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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金融服务8篇

时间:2023-06-08 09:14:11

城市金融服务

城市金融服务篇1

[关键词]区域建设 金融业 发展规划 提升服务

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的形成

近年来市中区根据《济南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纲要》着力提升泺源大街、经七路、经四路等传统金融商贸区的功能,立足产业和区位优势,提出了建设金融商务中心区的规划设想,并列入《济南市2008―2010年服务业发展规划》。经过几年的建设发展济南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整体规划达到45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300亿元人民币,这个宏大的规划和巨额投资彻底改变了济南传统老城区的形象,一个国际化的济南在这个规划框架下呼之欲出。

1.区位发展优势逐步明显。

市中区作为济南市的政治、经济中心区,具有较为完备的交通、信息、通讯、教育和医疗等基础设施,汇集了大量的资金、人才和信息等资源,商业氛围浓厚,金融业发展具有良好的条件和独特的优势。近年来,市中区委、区政府围绕建设“金融商务市中、洁净宜居市中、文明和谐市中”的目标,充分发挥历史和区位优势,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突出发展以金融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着力打造立足济南都市圈,服务山东,辐射环渤海南翼的区域金融中心。目前,规划布局逐步完善,明确了金融商务中心区、文体博览区、商贸商务区、齐鲁休闲文化区、工业现代物流区、腊山科技文化城、都市休闲区等七大片区的产业定位和功能布局,其中,先期启动的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作为十个重点建设的服务业聚集区之一纳入了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服务经济优势突出,以金融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迅猛,服务业完成增加值占全区经济总量80%左右;经济活力不断增强,辖区国内外企业驻鲁总部、驻济办事处近500家,税收超亿元楼宇9座;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区市级以上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31家、高新技术企业53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42亿元,同比增长19.2%。

2.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规划策划基本完成。

市中区结合区情实际,联合济南市规划局,委托专业机构,对金融商务中心区进行了高起点的规划策划,确定了“两纵三横”(纬二路、顺河街、经四路、经七路、经十路)的规划布局,明确了三个定位,即:在区域定位上,努力形成立足济南、服务山东乃至环渤海南翼的金融省级总部、监管中心;在功能定位上,全力打造以金融监督、管理功能为核心,兼有公共服务、商务公寓等相关配套功能的金融商务集聚核;在形象定位上,着力建设环渤海南翼及黄河中下游地区的金融生态示范区。在此基础上,本着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的原则,委托北京清华规划设计院,对金融商务中心区核心区进行了详细的城市设计,初步确定了“三轴六区”的整体功能布局,即:打造经七路―泺源大街金融商务发展轴、纬二路商业文化发展轴和经四路传统商业文化延续轴,建设金融商务办公集聚区、企业总部办公区、SOHO办公区、商业文化功能区、居住社区和综合服务区,加快构建生态型、复合型、创新型的城市商务价值新中心。金融商务中心区的规划定位,得到了省、市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已被列为全市重点扶持发展的10大服务业产业集聚区之首。

3.金融机构加快集聚。

自提出建设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以来,金融机构集聚加速,先后引进了汇丰银行济南分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等7家银行区域总部,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山东分公司等14家保险公司省级总部,7家期货、典当等其他金融机构。目前,辖区内共有各类金融机构及营业网点185家,其中,齐鲁银行、齐鲁证券和鲁证期货3家金融机构全国总部;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等16家银行机构区域总部,占全市总量的57.1%;中德安联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等27家保险公司区域总部,占全市总量的47.4%。

4.载体建设全面提速。

抓住全市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机遇,先后启动了馆驿街以南、魏家庄、普利门等老城改造项目,全面推进规划用地169.4公顷、规划建筑面积468万平方米的金融商务中心区核心区的开发建设。目前,规划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的万达广场正在抓紧建设(其中万达广场大商业部分已于11月19日正式开业)建成后将成为集商业商务、居住办公、餐饮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金融商务中心区标志性区域;规划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绿地普利中心项目,已于年初奠基开工建设大观园东片区华润万象城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369亩,建成后将成为山东省新地标。

中山公园东等片区的拆迁改造也正在加快推进。这些项目建成后,新增商业商务设施180余万平方米,涵盖金融服务、总部办公、商务商业、酒店公寓、休闲娱乐五大功能,将在千米范围内形成高端建筑和现代服务业密集的财富大道。

5.支撑作用得到加强。

近年来,市中区金融业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82.4亿元,同比增长5.9%,占全市的40.4%;各项存款余额3438.41亿元,同比增加1526.41亿元,占全市的53.5%;各项贷款余额2859.94亿元,同比增加641.14亿元,占全市的46.1%;实现税收18.77亿元,占全市的39.1%;实现区级税收5.15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8.2%。今年前三季度,金融业实现增加值73.3亿元,实现区域税收19.1亿元,金融业已经成为市中区第一纳税产业。

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发展形势分析

1.区域竞争日趋激烈。

从远期发展来看,按照济南市金融业发展“三点一线”的布局规划,全市将形成以金融商务中心区为基础,以东部金融商贸区、西客站金融后台服务区为核心的功能互补的金融功能区。三个功能区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竞争。特别是今后三年,全市超过3000亿元的投资将重点用于西部新城、东部新区、小清河两岸的北部新城区三大新区建设,位于老城区的金融商务中心区,面临的竞争压力将越来越大,在竞争中发展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趋势。

2.载体资源仍显不足。

从存量资源来看,辖区内位置优越、配套完善的写字楼,已基本出租完毕,如明珠国际商务港入驻率91.5%,汇宝大厦入驻率92%,证券大厦已全部签约;其他部分中高档商务楼,虽有部分闲置办公载体,但配套不够完善,难以满足金融企业入驻需要。从业态置换来看,沿主要交通干线的优质载体资源,大多采取竞租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金融企业租赁价格不具竞争优势,政府介入载体招商的措施也比较少,前期运作较好的仅有日照银行济南分行入驻原市劳动就业办办公楼等几个项目。从在建载体来看,商务楼宇的建设一般需要较长的周期,市中区目前在建或拟建的商务楼宇短期内难以形成有效供给。

3.金融体系尚不完善。

辖区现有的各类金融机构中,银行和保险业分别为101101家,47家,占总量的80%,金融体系结构类型偏重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整体服务功能有待加强。同时,市中区外资金融机构较少,目前仅有汇丰银行济南分行1家,而青岛市南区、重庆渝中区等提出建立金融中心目标的城区,都有较多的外资金融机构,

4、配套产业发展滞后。

金融功能区除了金融企业外,还必须有相关的共生产业和伴生产业的集聚,需要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给予支持。但是,目前金融商务中心区内尚无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资信评估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专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等后台服务机构,与金融中心区内消费群体相匹配的购物、餐饮、休闲等产业的发展相对不足,针对性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商务中心区的聚集和辐射功能。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措施

1.科学定位布局,

发挥集聚效应。根据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立足区情实际,市中区确定了“两纵三横”的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布局,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认可,《济南市2008年―2010年服务业发展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将其作为济南金融业发展重点。即以魏家庄、普利门、中光明街等片区改造升级为契机,以现有金融、商务、商贸产业为基础,整合纬二路、顺河街、经四路、经七路、经十路两侧及周边金融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引进内外资银行和保险、证券、基金公司及其区域性总部,完善交通通讯、商务商业、休闲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形成面向省会经济圈、金融总部聚集、辐射带动力强、文化特色明显、城市景观显著的区域性现代化金融商务核心标志区。

2.抓好载体建设,搭建优质平台。

实施“三个一批”战略,加强定向商谈,搞好供需对接,努力为金融机构提供设施优良、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优质载体和发展平台。整合盘活一批。着眼盘活存量资源、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对辖区齐鲁银行大厦、山东商会大厦等73座、182万平方米的商务楼宇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定位布局,通过楼宇整合、业态置换、改造配套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方式,引进金融机构落户。积极建设一批。不断完善项目推进机制,搞好协调,跟踪服务,加快商务楼宇建设进度。立足长远发展,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过程中,规划策划了华润万象城等一批高端商务楼宇,不断拓展金融业聚集发展空间。

3.健全推进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已被列入全省100个重点服务业园区先后出台了《山东省‘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做强做大山东省金融业的意见》、《济南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提出了促进济南商务中心区建设、金融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为加快金融业发展,市中区专门成立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金融办公室,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金融业服务体系。一是搞好沟通咨询。通过定期走访、建立金融高层联谊会、举办金融论坛等形式,切实加强与“一行三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省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和辖区金融企业的联系。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制定了促进金融业、总部经济等发展的意见,在办公用房、人才引进、子女入学、居住生活等方面给予最大优惠,形成政策“洼地效应”,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落户。三是提供优质服务。建立由区政府金融办、投资服务中心、财政局、公安市中分局、市中消防大队、工商市中分局组成的“六位一体”的金融服务体系,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行业特点,设计“服务套餐”,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4.加强三方合作,强化金融服务。

不断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对接、资金供求等多方面合作,积极搭建三大平台,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搭建融资平台。充分发挥金融集聚优势,积极主办各类银企合作论坛,实现银企对接的经常化、制度化。二是搭建信用平台。围绕建设“金融市中、信用市中”,切实加大信用观念和征信知识宣传,扩大信用市场主体,优化金融业发展生态环境。三是搭建消费服务平台。大力开展各项便民金融服务。以推进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适应全运会消费用卡需求为目标,联合银联公司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消费在市中、刷卡无障碍”活动,大力推广POS机使用,促进了银行卡受理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对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1.强化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的规划建设,需要调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希望市里参照西客站工程和奥体中心工程的建设运作模式,成立由市领导为组长,市相关部门和市中区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以此吸引金融机构聚集。

2.深化布局规划,完善基础配套。

一是加强区域内公共交通、水电气暖和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流的硬件环境;二是要加强老商埠区的规划建设,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商业、休闲、餐饮等配套服务产业,突出历史人文特色,彰显商埠文化底蕴,全力打造历史与现代、人文与自然完美结合,具有济南特色的金融商务中心区。

3.采取综合措施,扩大优质载体资源。

要科学制定现有存量资源的整合、改造和提升方案,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鼓励楼宇产权单位通过置换改造,不断提高楼宇的档次。严把项目规划关,尽可能多地规划建设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风格鲜明的商务楼宇,并在建设规模、产业定位等方面严格监督,确保落实。同时,加快推进中山公园东、大观园东等项目的拆迁,积极做好上新街等片区的规划策划,确保尽快启动。

4.突出招商选资,健全金融体系。

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金融机构来济投资信息,采取政府招商、中介招商等多种形式,吸引知名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市中区投资兴业。除了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外,注重加强对银行类金融分支机构以及财务公司、典当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的引进,促进金融业多元化集聚发展。

5.优化金融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以推动信用产品的广泛使用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积极建设信用社区,进一步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鼓励银证、银保和证保合作,扶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跨业经营,促进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推动金融合作。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运作民营企业上市,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1]《山东济南市金融业发展规划》,中国金融网,2009.

[2]《城市论坛》,2009.

[3]于玲玲《延展中央金融商务区的渗透力量和引擎作用――济南搜房网“城市中心价值“特别报道》,济南搜房网,2008.

城市金融服务篇2

关键词: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动态演进;后发优势;城商行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5-0056-04

一、中小企业需求的变化助推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

施米克勒(Schmookler,1996)指出,需求的变化是影响金融服务创新的最重要因素。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以及企业财富的积累为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供了发展机遇,不断提升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则对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不再仅仅满足于一般企业贷款或个人贷款,日常经营产生的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成为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及投资理财业务的重要关注点;风险已经成为中小企业日常业务处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在内的保险服务成为中小企业及其股东、董事等相关人员的重要服务需求;企业日常信用交易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商业票据的管理服务,以及企业账款核对、未偿还账款提示、票据处理等收账服务成为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又一重要方向;同时,创新产品功能,为中小企业融资节省财务成本是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重要着力点。此外,更加便利的立体结算渠道服务、更加人性化的信息咨询及财务顾问服务、以及针对中小企业上市需求的投资银行服务等,都将成为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升级与转型的重要方向。

二、基于动态演进及后发优势视角的城商行金融服务创新分析

(一)城商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外部推动力:大型商业银行的先发优势

费力姆和怀特(Frame和White,2004)的研究表明,金融服务创新的成功取决于能否比竞争对手更好地满足顾客需求。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其国际化的经营视角,人力资源、信息及科技资源等先发优势已经在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发展上取得一定成就,而国内部分领先城市商业银行也在模仿创新中向综合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发展。大型商业银行的发展轨迹、领先城商行的发展趋势成为其他城市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转型的重要推动力。提供信贷服务这种单一金融服务不但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而且在客户维持与争取上将处于被动地位。大型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营销将在很大程度上侵蚀城商行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而且其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在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同时还将大大提升中小企业客户的忠诚度。

(二)城商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发展研判:动态演进的银行业金融服务变革分析

银行业金融服务的变革以其独特的魔力影响着城市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诸多领域,而对其服务变革的分析也强烈地改变了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增长途径、发展战略、政策制订等方面的思维方式。当前公司银行金融服务正在从过去为企业提供基本的存贷款及支付结算业务,向整合传统服务,以现金管理为代表的高级财务管理服务,及基于资本市场的投资、融资、证券承销等新型业务转变。如何充分利用银行业金融服务演进带来的巨大挑战和契机,把握金融服务技术赶超的机会窗口,是摆在我国众多中小城商行面前的关键问题。银行业金融服务的动态演进,正在强烈地影响着城商行金融服务技术赶超的模式和成功的可能性。

(三)城商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可能性:后发优势

国家发展动态演进中的后发优势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韦尔默朗(Vermeulen,2005)指出,在竞争对手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优化的、差异极微的产品形式成为新金融服务扩散的主要形式。而金融服务的无形性及其力求简便易用的特征,使金融服务较易被模仿(何德旭、张雪兰,2009)。中小城商行可以利用大型商业银行业已建立起来的金融服务技术、管理模式和市场经验,更快地改进金融服务投入要素的质量和促进金融服务效率的提升,在减少“试错”成本的有利条件下,实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赶超。

总结众多金融服务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再结合城商行资源禀赋,我们认为,国内城商行现阶段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宜以模仿式金融服务赶超为主。通过学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技术领先者(前文指出的大型商业银行、领先城商行)的创新思想和创新行为,汲取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通过引进或购买领先者的金融服务技术,再加以消化、吸收,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及区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进行改进完善,最终推出适合区域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创新金融服务,满足区域中小企业不断演进、提升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跟随型”为主向兼具“领先型”创新的转变:定标——比超

然而,模仿式金融创新仅仅是中小城商行金融服务或产品体系完善的初级阶段,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对已有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消化、吸收,在提升自身金融服务和产品研发设计能力的基础上,实现由“跟随型”为主向兼具“领先型”创新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开发转变。通过向业内或业外的最优企业学习,进行重新思考和改进经营实践,从而创造自己的最佳经营实践,这便是在模仿创新基础上的再创新,从而实现赶超竞争对手的竞争目的。

作为国内目前最具创新活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在金融服务及产品的创新方面极具这种发展特征,这种循序渐进而又不失敢为人先的创新战略,也使其成为国内零售业务最具竞争力的商业银行之一。其在“一卡通”业务上的定标——比超,为其零售业务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融合更多金融服务元素、金融服务概念及对客户价值的挖掘,招行“一卡通”实现了“二次创新”,从而确定了其在国内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的领先地位。

三、城商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着力点及趋势分析

(一)起点:开发挖掘客户价值

对客户需求及价值的挖掘是金融服务及产品开发的起点。服务概念的开发,是对顾客服务需求的描述及通过相应有形或无形的金融服务或“产品包”的设计来满足顾客需求过程的总和(王红军,2009)。只有充分感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才能创造出比竞争对手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同时,中小企业客户对金融服务需求的满足是建立在包括核心服务及支持性金融服务两类服务的基础上的,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不同成长周期的中小企业客户所需满足的核心金融服务也是不同的。能否充分认识到这些,决定了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及产品开发与推广的实效。

有限的资源禀赋及分类牌照监管政策,决定了国内中小城商行即使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也无法提供所有的核心服务及支持。特别是监管政策的人为约束,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未来国内城商行金融服务发展的“马太效应”。以北京银行为代表的国内领先城商行丰富的资源禀赋、多样化的金融牌照,将造就一批向综合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供商方向发展的城商行;而国内大多数城商行有限的资源禀赋及金融牌照决定了集中资源投入某一项核心金融服务和产品、某几项支持性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发展模式。当然,这种趋向集中化、专业化的发展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其集中资源进行金融服务创新提供了契机,以泰隆银行、稠州银行等为代表的中小城商行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上的深耕细作,为其商业模式的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因此,在一定的时期内无法改变自身资源禀赋及监管政策的发展环境下,通过集中金融服务领域、集中细分市场的专业化金融服务创新同样能够打造出精品商业银行。国内140多家城商行不可能都走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领先城商行的发展道路,而以泰隆、洛阳等为代表的精品城商行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之道则是学习的榜样。

(二)策略:打造立体化创新途径

1. 立足担保方式的金融服务创新策略。过去,中小企业抵押担保难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制约因素,而这也造就了国内城商行立足担保方式的融资创新实践:包括动产质押、存货质押及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担保方式创新盘活了中小企业的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为其融资提供了新途径;而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质押则进一步解决了包括科技型企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特殊行业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支持了这些具有战略发展意义的新兴产业发展。此外,引进孟加拉国民银行小额贷款中的联保联贷模式,则使基于社会资本及信任网络的贷款模式成为国内众多城商行批量式开发中小企业客户、进一步简化贷款担保方式的重要实践,也进一步丰富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这种立足于中小企业实际融资需求及中小企业自身资源禀赋的信贷服务及产品创新,在一定时期内为国内城商行大规模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践行城商行服务中小企业的业务和市场定位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

2. 立足中小企业成长周期打造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的创新策略。然而,立足担保方式单方面的金融服务及产品创新并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围绕成长周期打造中小企业成长金融服务方案将成为未来金融服务及产品创新的又一重要策略。以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城商行北京银行为例,该行所打造的在国内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中小企业成长融资方案“小巨人”核心基本产品包,就是这一策略的典型代表。

“小巨人”核心基本产品包包括“创融通”、“及时予”、“腾飞宝”三种,内含近40种金融服务和产品,全面满足处于创业、成长、快速发展等不同时期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充分体现了立足中小企业客户成长周期的产品设计特点,体现产品创新“以客户为中心”的设计理念:“创融通”系列产品面向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包括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融资产品;“及时予”系列产品则面向处于成长成熟阶段、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型企业,提供包括担保公司保证、房屋抵押、知识产权质押、信用等多样化担保方式的融资服务;而“腾飞宝”系列产品则更上一层,面向快速成长的中小型企业提供包括财务融资顾问、债务重组、上市财务顾问和并购贷款、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及集合票据等升级专属性产品服务。但是,正如前面分析所指出的那样,国内140多家城商行不可能都象北京银行这样提供如此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及产品,因此,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的金融产品开发,是城商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及产品创新过程中始终需要紧紧把握的要点。

3. 立足特色行业开发集群金融服务方案的创新策略。产业集群是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外部环境,通过细分市场、发展集群产业金融服务是国内城商行特色化建设的重要途径。集群行业金融服务方案的开发不但能带动集群客户营销,而且可以充分调动银行内部各个条线资源,在协调组织的统领下,最大化地利用行内优质资源为客户提供最为优质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立足集群行业的金融服务开发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通过专业团队批量开发集群客户可以有效整合集群客户金融服务需求;二是集群行业金融服务开发还能够有效分摊金融服务及产品开发成本,实现金融服务开发的规模经济;三是集群行业金融服务的开发还能够通过多元化的信息渠道、风险的集中控制及专业化管理实现金融服务及产品开发风险的有效管控。

国内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集群行业金融服务及产品的开发上处于领先地位:以民生银行为例,董事长董文标提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2.0课题”,意在通过开发专业化(具有行业特点的)金融服务及产品满足集群行业客户金融服务需求,从而实现批量式客户开发与营销,实现特色化发展,与之相配套的便是其在厦门、福州、泉州广布专业(特色)支行的管理模式变革。

4. 立足功能创新及结构性授信的金融服务创新策略。为客户节省财务费用、交易成本是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切入点。随着股份制银行及其他大型商业银行深入介入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应重视对关乎中小企业客户贷款申请便利、还款便利、节省利息费用等功能性方面的服务创新,打造更加适合小企业“短、频、快”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同时,还要注重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灵活搭配,能够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安排金融服务方案,切实“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及产品需求。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客户具有不同的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因此,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应该根据客户的经营特点及金融需求进行动态搭配。发展结构性授信服务成为城商行把握客户动态需求的重要应对措施,并根据客户业务发展特点及客户自身资源禀赋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三)总结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及产品的创新,是国内城商行应对金融脱媒及大型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发展战略。基于动态演进及后发优势视角的分析表明,国内城商行可以通过模仿创新、定标比超的竞争策略实现金融服务及产品体系的丰富与完善。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概念的开发及客户价值的挖掘为起点,立足担保方式创新、中小企业成长周期、集群行业金融服务方案开发,注重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功能性开发及结构授信方案的开发策略满足中小企业更加多样化、更加高级的金融服务及产品需求,将成为未来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及产品发展的重要趋势。

参考文献:

[1]Schmookler,J.1966.Invention and Economic Growth[M].Harvard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MA.1966.

[2]Frame,W.S.&WL.J.2004.Empirical Studie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Lots of Talk,Little Action?[J].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2004(3),pp.116-144

[3]Vermeulen,Patrick A.M.Uncovering Barriers to Complex Incremental Product Innovation in Small and Medium-Sized Financial Services Firms[J].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Management,43(4).

[4]何德旭,张雪兰.营销学视角中的金融服务创新:文献述评[J].经济研究,2009,(3).

[5]李国秋,张小翠,严众开.招商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的定标比超[J].竞争情报,2007年夏季刊.

[6]王红军.基于知识服务业的新服务开发过程模式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3).

城市金融服务篇3

关键词: 城市化;城中村;金融服务

一、城中村的定义与分类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范围以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从广义上讲,城中村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A类城中村

A类城中村虽然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已征用村中农民原先生存的基础―土地,因此村中农民已没有土地从事第一产业。这类城中村散布于大中城市的主城区,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交错,其中居住的农民也已被城市生活逐渐同化,贴近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年青一代,大多数已接受良好的教育,易于接受城市文明。

A类城中村的建筑景观,大多已通过商业化运作手法改造,以多层与低层为主,与城市相融度较高,但就周边环境而言,土地利用价值利用并不充分,因此面临着二次改造的问题。

(二)B类城中村

B类城中村仍有少量的农用地,多处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近期建设将要影响的地区。由于具有一定数量的农用地,因此少数居民仍从事农业,而多数人尤其是青壮年都外出务工。

这类城中村的建筑景观较差,新旧建筑都有,且多以低矮为主,没有经过统一规划,建筑布局混乱,市政基础设施严重短缺。

(三)C类城中村

C类城中村主要分布在城市绕城公路之外,其建筑、人口和景观仍保留着浓重的乡村形态。

城中村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特有的现象:城市包围了农村但没有及时消化吸收农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城市建起了高楼大厦,但其周边却存在着破旧的居民区。这使得城中村逐渐成为城市中的一座座“孤岛”,在建筑景观、人口构成、经济特征、行政管理、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城市社区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二、城中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特征分析

(一)城中村居民的生活、就业、创业需要金融支持

首先,城中村聚集着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一般属于人口的高密度区,例如深圳城中村人口高达560万,占深圳总人口的一半。这大量的外来人口必定会产生大量的存取款以及汇款等金融服务需求。

其次,A类和B类城中村的村民相对富庶,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房屋租金加上进城务工收入十分可观,因而其理财需求较为迫切。

最后,城中村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批依托低地租等特殊优势成长起来的集体企业,这些企业在创业期、成长期以及成熟期都存在着资金需求。例如典型的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深圳石碑电脑城等,在创业期都是从当地农村信用联社取得融资支持,并与农信系统建立了较密切的关系,当然随着这些集体企业的发展成熟,其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

(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城中村的出现及存在带来了许多问题,一方面影响了城市总体布局规划,影响了城市形象,另一方面制约了城市发展的步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目前许多城市都在进行城中村的改造。然而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包括对村民的拆迁补助资金、改造重建资金等等,可以说这巨额的资金需求仅仅依靠政府和开发商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组织动员各种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并创建一个保证参与各方利益的多赢机制。在这一机制中,银行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银行可以为拆迁、重建提供资金支持,而且这种资金支持一般都是巨额贷款,例如,石家庄市的城中村改造,仅2009年以来,就从中国农业银行取得300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支持;从中国银行取得在未来3年内提供500亿元的贷款的承诺。

另外,在拆迁补偿过程中,不少城中村的村民可以获得数额不少的拆迁补偿费,以杭州机场路一带为例,一个五口之家(两老人、两夫妻、独生子女)可以按照周边平均房价获得近400万补偿。这突然而来的巨额资金必然会带来理财的需求,以寻求合适的收益率。

(三)城中村改造之后居民生活与金融服务更是密不可分。

首先,在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农村成为城区,农民身份成为城市市民,原有的生活方式也发生改变,开始向城市生活方式靠拢。这些改变使得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例如水电费的代收代缴,以及居民消费观念改变,开始采用信用卡提前消费等。其次,城中村经改造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本地以及外来的投资创业必定增多,这更需要金融的配套服务,包括资金的借贷、存取、汇兑等等。

三、农村信用社在城中村的业务拓展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改造前的还是改造中和改造后的城中村,都存在数目不小的金融服务需求,涵盖个人、企业和一些大型改造项目。随着时间的推移,城中村最终是要走向消亡,但是金融需求是不会消失的,反而会慢慢变大。因此,处于变革中的城中村其实蕴藏着一股潜在的金融需求,这股金融需求或许可以使作为国家扶持“三农”重要窗口的农村信用社有所作为。但是,随着城中村改造的逐步推进,许多城中村在改造后成为环境舒适、交通便利、设施完备的现代住宅小区,这使得其他商业银行逐渐将触角伸到这些他们原本遗忘或是不重视的城市角落,从而使得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加剧。

与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网点在经营机制、业务品种、资产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金融工具和中间业务方面,仍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因此,为守住阵地,提高效益,也为更好地为城中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必须在以下方面积极拓展:

(一)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理念,作为国家扶持“三农”的重要窗口,农村信用社一直是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为经营理念,在新形势下,面对城中村这种特殊形态,农村信用社可以将经营理念完善为服务“城市农村、城市农业、城市农民”。在此理念的引导下,农村信用社必定能够与时俱进、为城中村量体裁衣,打造出适合城中村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一方面满足城中村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提升自身的收益。

(二)针对城中村人口集中、金融服务需求量大、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不足的特点,农村信用社可以在城中村设置数量适宜的营业网点。城中村人口主要是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其金融服务需求一般比较单一,主要是存取款和汇款。因此,一般的营业网点足可满足这些金融需求,并不需要复杂的金融工具和业务品种,农信社可以保持较低的运营成本。另外,农村信用社通过提供这种便利、优质的服务,可以加强与当地政府、居民的联系,提高客户忠诚度,从而在以后该地区金融需求上升时,能够更容易获取业务,提高效益。

(三)针对政府对城中村的改造提供金融服务。

首先,农村信用社可以参与城中村改造、重建的信贷服务。在拆迁、改造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信用社可以在合适的项目中提供贷款,一方面缓解政府压力,另一方面获取收益。

其次,积极配合政府完成补偿给予农户的拆迁、安置资金。政府补偿给农户的拆迁、安置资金,按片区汇入农信社的指定账户,农信社应根据社区提供的补偿、安置资金的明细,通过自身的业务系统存入农户存折上,以使补偿金及时、准确、安全分配到每一位农户手中。

最后,农村信用社可以为居民提供回迁时的住房、商铺按揭贷款服务。在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城中村房地产项目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下,农村信用社可以按照国家有关住房按揭信贷政策的规定开办回迁户的住户、商铺按揭贷款,信用社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各个品种来满足居民的各种贷款需要。

(四)针对改造后的城中村提供金融服务。城中村在改造后金融服务的需求激增,但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也加剧。因此,农信社更应完善经营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大力拓展市场。

首先,应推出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回迁居民日常生活中的金融需求。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居民身份以及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改变,信用社的金融服务必须与时俱进,包括及时推出代收代缴水电费的服务;也包括提供小额贷款满足年轻人提前消费的需要。

其次,加强对回迁居民自主创业以及外来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城中村改造后,居民一般需要重新就业或是自主创业;另外由于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使得外来投资的企业增加。这些创业或投资在初期一般都需要金融服务的支持,信用社应把握机遇,对市场准入的企业,要积极主动搞好服务,对符合贷款标准的企业应提供信贷支持。

最后,应对企业日常经营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信用社要提供快速、便捷的结算服务,开通各种税费代扣、代缴业务,与税务部门签订代扣、代缴业务协议,为企业日常经营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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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史新伟.管理“城中村”土地难在哪儿[J]].中国土地, 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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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斌,杨洋. 关于城中村改造资金筹措模式的探讨[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04)

[6]宋波,郭斌.开发性金融对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启示[J].建筑经济, 2009,(04)

城市金融服务篇4

一、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1、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各金融机构要从维护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维护金融稳定的高度,按照国家有关促进企业发展的要求,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入,努力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今年信贷增幅超过去年,力争贷款增量达到40亿元;确保贷款增幅高于全南通市平均水平;确保今年贷款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存贷比达到60%。要加强对企业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动态,把握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做到因企制宜,区别对待。对产品销路好、经营有利润、借贷讲信用的企业,要增加贷款投入;对生产经营有一定困难、但能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要稳定贷款存量,不要随意收回或压缩贷款;对生产经营困难、财务风险较大的企业,要密切关注,掌握实情,加强指导。

2、加强对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针对工业企业普遍与多家银行存在信贷关系的现状,建议建立由贷款总量最多的金融机构牵头、其他贷款银行参加的债权银行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金融机构统一加强监测和监管、统一采取信贷措施、统一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可由市发改委、人民银行牵头,根据企业生产销售、负债和资金需求情况,选择200~300家信用度高、产销两旺、市场前景看好的工业企业试行重点支持和保护。对这些企业,各商业银行要尽量满足其合理资金需求,原则上不提前收回贷款,贷款到期后,企业如有需要,商业银行应予续贷;如需提前收回贷款或不予续贷的,必须事前通报市发改委和人民银行,由发改委和人行会同债权银行进行协商,通过适当方式帮助企业进行适当的融资安排后有序处置,防止由于个别银行收缩贷款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形成金融风险。还要抓住国家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限制的机遇,努力帮助广大中小企业缓解资金紧缺矛盾。

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扩大信贷资金来源

1、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信贷支持,最大限度地扩大信贷资金来源。对已取得授信的企业,要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对企业贷款中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贷款,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销。加快金融产品与信贷方式创新,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人民银行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采取“政银企合作沙龙”、银企见面会、项目对接会等形式,搭建银企沟通与联系平台。政策性银行要拓展支农领域,商业银行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企业的贷款需求情况,积极推荐上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要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进一步提高对镇级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2、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建议由市发改委和人民银行牵头,每半年筛选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成长性且有资金需求的重点企业与重点项目,由市政府邀请__市各家金融机构的上级行以及其他域外金融机构的行长、信贷部门负责人参加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推介会,现场考察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情况,为金融机构与企业联姻,努力扩大我市的信贷投放规模牵线搭桥。政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积极引进域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点兴业。对新设金融机构在税费、营业用地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并根据对企业的信贷支持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改善企业融资条件,搭建资金融通平台

一是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通过招商引资、增资扩股或增加注册资本金等方式,大力发展担保机构,扶持已有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能力。可借鉴吴江、江都等地的经验,出台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的办法。鼓励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地成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要利用工商联的优势,设立商会担保机构,以行业担保为主,市场化运作;还要鼓励建立镇级互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封闭式、小额微利的运作模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对资本金达到一定规模的担保公司,政府要在营业税收等方面给予奖励。对全市现有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管理与指导,确保其正常运转。要加强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合作,根据担保机构信用等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情况,合理提高担保放大倍数。金融机构在利用房产、土地、有价证券抵押的基础上,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探索试行企业无形资产、股权、出口退税单、在建工程、应收账款、产成品和原料质押等贷款方式,要支持规模以上企业通过金融市场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推荐有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简化抵押登记手续,对企业融资所需的土地、房地产、设备等资产的评估登记,要按下限收取费用;积极执行续贷不续评的原则,在评估资产质态没有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经银行和企业认可,尽可能延长评估有效期限,防止重复评估,方便企业及时获得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降低和减免金融部门处置房产、土地等抵债资产的评估、登记、交易等费用,减轻金融机构经营压力。适度降低担保费率,增强担保机构的市场开

拓能力,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在提高自身效益的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实行风险定价、合理浮动。各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之机搭销保险、基金等产品,不能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不能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

四、统筹金融发展规划,努力提高服务质效

城市金融服务篇5

[关键词]城乡统筹;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9-0171-02

我国城乡统筹的提出主要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城乡统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农业、文化、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各个环节中都离不开金融服务与支撑,可以说城乡统筹发展的金融支撑,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缩小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促进了城市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实现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本文主要对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问题进行研究[1]。

1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的重点内容

1.1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在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明确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效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促进农业生产与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城乡统筹建设的发展。一方面,加大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重点扶持农村“绿色、生态”经济,加大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标准化、机械化、品牌化、集约化发展。另一方面,大力支持农业企业的发展。国家鼓励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等各种农业产业化基地的发展,通过农业企业的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促进农村生态农业与绿色农业的发展。此外,国家还应鼓励农民向非农产业转化,支持农村个体经济产业的发展[2]。

1.2加大农村城镇化建设力度

城乡统筹发展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城镇化建设,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又离不开农村建设的发展。加大农村城镇化建设力度,为农村城镇化发展提供有效的物质保障。目前,我国实行粗放式经济产业结构,为了能够促进金融服务获得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将金融服务与国家发展政策相结合,以促进城镇化建设为重点。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以产业为基础,项目为依托,重点规划建筑符合国家政策的城乡产业基地,有效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产业的生态化与集约化发展,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3]。

2目前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2.1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分散

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城市中具有一定社会地位、赢利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企业与集团,而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只有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金融服务能力上都远远不如城市金融机构,且农村信贷权力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因此,仅依靠农村金融机构是无法满足农村信贷需求的,更不用说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撑了。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要打破传统金融服务限制,政府应鼓励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城市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金融服务支持,使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满足城乡统筹发展的需求。除此之外,城乡统筹在打破常规金融服务体系之后,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对服务对象与限制条件进行有效地优化与调整,改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单一的局面,而国家关于金融领域的政策可以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基础,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4]。

2.2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机构着力不均衡

金融机构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追求利益,因此,大多数金融机构服务对象都是城市中稳定发展的企业,金融资金也流向了城市,一方面,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城市经济发展占用大部分资金,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出现资金供给不足的现象,加大了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加大了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差距,加上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偏向于城市企业,导致城市与农村金融机构着力不均衡,不利于城乡统筹的进一步发展。

2.3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制度不健全

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货币服务与资本服务,一个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应充分发挥出金融资源的分配能力,为经济的发展提高资金支持。然而目前我国金融领域,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货币与资本市场服务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机制,致使金融服务效率较低,金融市场竞争杂乱无章,大大降低了金融资源的分配效率,降低了金融机构融资效率,也无法发挥出金融服务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限制城乡统筹的进一步发展[5]。

3有效完善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3.1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

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农村金融机构要贯彻国家农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大力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国家政策的农业经济发展服务,针对农村经济发展开展专门的金融服务,满足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的需求,为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品发展等各个方面提供资金保障。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要进行不断的改革与优化,转变传统经营理念,提高金融产品创新意识,同时也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与结构优化,有效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6]。

3.2完善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服务体系

目前,我国城市金融服务与农村金融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城市金融服务体系较为完善,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却十分不健全,有些贫困地区还没有提供金融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机构,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较弱的环节,扩大城乡统筹金融服务范围,同时,还应加强贫困地区城乡统筹金融服务能力,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此外,城市金融机构应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与形势,转变金融服务方向,使城市金融服务产品能够满足城乡统筹发展的需求,进而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7]。

3.3强化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

城乡统筹发展中不仅需要金融服务的支撑,还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可以说,城乡统筹是以政府为主导、金融服务为辅的一种发展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同时城乡统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为了有效改善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在支持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正确引导金融机构资金的合理分配,充分发挥出金融服务对城乡统筹发展的积极作用。因此,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撑与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强化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使国家政策与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出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4建立风险控制和防范机制

建立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有效降低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管理。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的建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贷款补偿机制的确定,应由国家为主体,加强农业的财政补贴与支持,例如机械补助、土地补助等,引导金融资金向农村流动;②担保机制的建立,也是由国家带头,吸收社会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将金融资金流动方向转向农村;③农业贷款保险机制的建立,保险公司应扩大服务范围,加大对农业贷款的保险业务,减小农业贷款的风险性,提高农业贷款效率[8]。

4结论

城乡统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较广,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减小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异。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金融服务的大力支持,推动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一方面,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进而推进我国城乡经济制度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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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全达,周雳,李正同.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问题研究[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2(9):1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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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苑隆寅,黄晓虎,李宇宣.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服务问题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1):131-132.

[6]王羽强,李泓震,张焕英.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视阈下的统筹城乡发展研究[J].内蒙古大学学报,2013(15):122-123.

城市金融服务篇6

关键词:长江三角洲;金融服务外包;统筹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104-0105-05

本文所讨论的金融服务外包,是指从宽泛意义上理解的外包,即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主体中的承包方(服务提供商),既包括金融机构的共享中心或附属机构,也包括独立第三方,发包方则涵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财务公司等整个金融领域。相应地,所谓金融服务外包业,则是指服务提供商(包括独立第三方以及金融机构的共享中心或附属机构)接受委托处理原来由金融机构自身负责处理的各类业务活动的集合。本文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从统筹发展的视角对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问题加以初步探讨。

一、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统筹发展的意义

就长三角地区而言,相关城市在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时,可有两种不同的发展路径:

一是分割发展,即各城市独善其身,各自为政,仅仅局限于追求自身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彼此间缺乏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各城市只依靠自身的力量,试图在国际国内金融服务外包需求不断扩大的过程中抢占先机,一味追求大而全、小而全,彼此间信息封闭,相对孤立,缺乏应有的交流与合作,甚至为了竞相引进企业,不惜比拼政策,各显“神通”,而对于自身的特色定位却含糊不清。

二是统筹发展,即各城市都能从长三角区域整体和自身特色、优势相结合的视角。明确各自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的科学定位和发展重点,并能与区域内其他城市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如图1所示)。在图1中,各城市在充分了解各类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选址要求和对市场进行细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服务内容分工’、服务地域分工、服务对象分工:以及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制定行业标准等途径,形成各具特色、彼此关联、相互补充、功能各异的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区,力求在差异化竞争中携手共进、抱团发展。

对比上述两种发展路径可知:分割发展容易导致各城市在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时出现重复建设和低效竞争,难以通过区域联动形成整体合力;而统筹发展则可以通过区域合作,促进区域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进而提升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整体竞争力。因此,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已付诸实施的背景下,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应是明智之举,它对有效支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以及尽快培育出与欧美和印度公司相抗衡的本土金融服务外包商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支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影响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因素很多,包括经济、金融、历史文化、地理、人才、政治因素等等。从国际金融中心的职能以及现有国际金融中心的特征来看,在众多因素中,金融因素应是影响一个地区能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最重要的因素。不具备较高的金融发展水平,不能实现资金使用的低成本和高效率,国际金融中心就难以形成。因此,按照国家战略要求,到2020年,要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关键就在于加快提升上海金融业的发展水平。

在国际金融业前后台业务加速分离、金融服务外包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下,上海金融业的加快发展和金融市场服务效率的大幅提升离不开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强大支撑。通过统筹规划,在上海“一城一带”。两大金融核心区以外地区以及上海周边城市,选择距离适中、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基础设施良好、成本优势明显的合理区位,集中打造几个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区,大力提升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承载能力,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大量现有驻沪中外金融企业对金融服务外包的需求,而且能够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吸引金融机构集聚的“引力”。

(二)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多维一体化进程

随着200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同时,这也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长三角一体化在不同阶段往往表现出不同的特点,甚至表现出不同的一体化内容。过去,长三角一体化更多地体现在经济一体化层面上,而按照国家战略部署,未来的长三角一体化,必然要向经济一体化、社会一体化、体制一体化和空间一体化等多维一体化转变。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有利于推动这一进程。

地区间的产业分工与协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因素和基础条件。上海及其周边相关城市,充分利用自身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分工协作,统筹打造各具特色、互动共进的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区,加快形成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的整体合力,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本质要求。同时,推进形成这一合理格局,必然要求长三角有关城市在竞合博弈中,通过制度创新,破解行政壁垒,消除恶性竞争,从而有利于地区间的体制一体化。而且,由于合作过程中,通常会更好地促进各城市间人才的流动与交流以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优化与对接,而这些都有利于加强长三角的社会一体化。长三角空间一体化则是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体制一体化和社会一体化的综合反映,其实质就是要突破行政区划界限,通过产业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实现城市功能的有效分工,形成联系紧密、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城市群。基于比较优势原则,在上海金融核心区以外选择基础较好、优势明显的地区统筹规划建设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区,使之与上海金融核心区之间形成金融业“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有利于加强长三角地区资源整合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城市群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有利于提升本土服务提供商的竞争力

目前,中国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成长初期,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市场国家中的印度等国相比,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业务种类和业务深度,都还存在较大差距。国际经验表明,拥有一定数量的优秀本土服务提供商,是一国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的关键。中国当前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的服务提供商主要包括4种力量,分别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全球性外包公司(如埃森哲、HP、IBM、凯捷、FDC、Unisys等)、进人中国市场的印度BPO巨头(如Genpact、In―fosys、塔塔、萨帝扬等)、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自建中心以及本土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如华道数据、银联数据、文思等)。相比而言,在这4种力量中,本土金融服务外包公司的规模和能力都相对较为弱小。中国大型的

全国提供商尚未出现。绝大多数本土服务提供商还停留在完成简单业务数据化的重复性工作,而非提供系统性的业务流程设计、实施和执行,很难与发包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5]这一状况也是目前国内大型金融机构由于难以找到完全合格的本土服务提供商而更多地选择自建后台中心的客观原因之一。因此,作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服务外包业最为成熟的长三角地区,理应通过改革和创新,尽快培育出与欧美和印度公司相抗衡的本土服务提供商,而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加快实现。

一方面,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有利于联合各方力量,携手推进地区内金融服务外包商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金融服务外包监管制度等的健全和完善,有利于相关城市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形成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区,也有利于相关城市联手推动金融服务外包领域专业性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而这些都是促进优秀本土服务提供商健康成长所必需的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有利于支持本土服务提供商结成跨地区的战略联盟,从而有效整合区域资源,加快推动地区内优秀企业成长为国际一流、行业领先的大型金融服务外包企业集团。

二、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统筹发展的现状

由于金融服务外包业在我国尚处于成长初期,长三角相关城市都期望能在这块具有很大成长潜力的市场“蛋糕”中分到更大的一块,因而在统筹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错位发展思路明确,但合理分工格局尚未形成

新世纪以来,在政府和市场两股力量的共同作用下,长三角地区日益呈现出上海“服务长三角”和江浙“接轨上海”的错位发展势头。具体在金融服务外包领域,上海在推动形成陆家嘴金融城和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前后动发展的同时,致力于走高端路线,进一步将张江银行卡产业园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服务外包集聚基地,以此提升上海金融业的能级和对外辐射力。如上海市浦东新区2009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在张江现有的金融后台服务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凸显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功能,打造高层次、多功能、现代化的国际金融信息产业基地。上海周边相关城市在其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战略规划中,则将充分发挥本地比较优势,主动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配套服务,作为其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的主要立足点。

虽然长三角地区相关城市在战略思路上都能本着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但在当前的实际行动中,各城市之间仍然存在着分割发展的状况,相互间并未形成很好的合理分工格局。一方面,由于上海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目前仍然处于规模扩张期,其业务类型还偏于低端,与周边相关城市之间的差距尚未明显拉开,因而不可避免地和其他城市之间存在着激烈竞争:另一方面,基于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各种效益的考虑,上海周边的有些城市,并未结合自身优势对其重点发展领域和特色等进行统筹规划和合理论证,因而在行动上往往表现为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即仅仅停留在依靠政府政策进行“跑马圈地”、引进机构的形式上,而对于重点引进哪类机构、着重发展何种业务类型等,都缺少从内涵上与其他城市之间进行合理分工、差异化定位的统筹考虑,由此导致各城市之间的无序竞争。

(二)各地扶持政策到位。但互动合作机制尚需完善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是推进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建设若干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以此为指导,商务部于2006年了《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又于2009年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长三角各地政府分别颁布了相应的政策文件,从财政奖励、税收优惠、园区规划、人才保障等众多方面,明确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举措,宁波等城市还专门制定了扶持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这为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来看,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整体实力的提升,除了要得到各地地方政府政策的大力扶持外,还离不开各地政府间的通力合作。但是,由于我国跨省域经济圈科学管理体系的长期缺失以及行政区经济的刚性约束,长三角各地间的市场分割尤其是要素市场分割现象依然存在,各地政府间的合作制度及其实施机制还处在探索和逐步完善之中,区域内的“集体理性”行为常常因为地方政府的“个体理性”而无法实现,这种状况显然影响到金融服务外包业良好区域合作机制的形成。同时,长三角地区近年来虽已形成了由沪、苏、浙三地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参加的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长三角金融合作论坛等推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沟通交流平台,但此类机制的研讨主题目前主要集中于区域金融如何进一步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问题上,而对于金融业前后台分离形势下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还未展开深入讨论。

(三)产业集聚基地初成,但公共服务平台尚待搭建

国际经验表明,打造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基地是促进金融服务外包业加速发展的重要途径。如爱尔兰的都柏林(Dublin),通过在废弃的海关码头仓库区(Custom House Docks Area)规划建设国际金融服务中心(International Fjnancial Service Center,IFSC),不仅促进了旧城改造,而且发展成为伦敦金融中心的重要金融服务外包基地。此外,在金融服务外包业从发达国家向新兴市场国家转移过程中,新兴市场国家的一些城市或地区也以现有的高新技术园、经济开发区等为依托,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涌现了不少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如印度班加罗尔的电子城高科技园区就是这方面的典范。长三角地区相关城市在推进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过程中,也都非常注重以园区建设为载体,积极引导金融服务外包业集聚发展。如今,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内以银行卡产业园为依托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和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的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园的集聚效应明显,并已在全国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南京河西中央商务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加坡腾飞科技园、宁波杭州湾新区、湖州德清城南科技新城等的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基地建设正处于加紧推进之中。可以说,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统筹发展所需的园区载体布局已初步完成。

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不仅要有硬件方面的园区载体,更需要有软件方面的公共服务支持体系,以提供政策咨询、知识产权咨询、情报查询、项目对接、人才培训、数据统计等公共服务。然而,与园区载

体建设相比,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所需的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明显滞后。目前,除了“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金融BPO公共服务平台”已于2010年得到苏州市政府正式命名外,其他城市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或处于规划之中,至于能够覆盖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聚集地区的公共支撑平台建设更是未有任何举动,这显然会影响到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壮大。

三、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统筹发展的对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有23个城市。提出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虽然其中有个别城市只是为了要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或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而顺带提出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实践中并未落到实处,但绝大部分城市都已付诸行动,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上述城市在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方面都具有自身特定的优势,在国家尚未对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进行统筹规划布局的情形下,各城市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目前处于一种分割式的单兵争夺状态。就长三角地区而言,这一状况显然不利于其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因此,要使得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能够在更高层次上代表中国参与国际竞争。就应通过完善合作机制、培育特色基地、搭建共享平台、组建战略联盟等途径,着力推进相关城市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共同打造金融服务外包的“长三角品牌”。

(一)完善金融服务外包业区域合作机制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基于“形成和发展若干突破行政区划界限的经济区域”的国家战略部署和长三角各地政府对“一体化发展”的日益重视,长三角地区已初步形成了促进“一体化发展”的沟通协作机制。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业的统筹发展,一方面需要借助于这些已有的诸如“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制度”、“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长三角金融合作论坛”等协作交流平台,以合作专题的形式对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中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范、地区间的合理分工等问题进行商讨;另一方面还需建立起专业性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合作交流机制。如可先由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所在地政府牵头,联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机构,成立各自的金融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然后再由他们建立定期协调会制度,对金融服务外包业发展中行业标准的制定、外包商准入评级体系的完善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等进行交流和协商。

(二)培育互补共赢的金融服务外包基地

目前,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基地所在城市都位于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区。对于该地区的发展定位,《长江二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加快核心区发展,推动各城市之间的融合,加快形成世界级城市群。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应符合这一总体战略要求。金融服务外包中的不同业务处在价值链的不同阶段,各自的选址要素也互有区别。因此,在推进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发展过程中,处于龙头地位的上海及其周边的相关城市,应在对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进行研究和细分的基础上,立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广阔视野,结合各自的比较优势,找准自己的位置,形成自己的特色,并力求在业务上形成互补,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如上海在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同时,可更多地利用金融机构和高端金融人才相对较多的优势,重点发展金融服务外包咨询监理、金融信息和金融研究中心等高端业务,强化其辐射带动功能,避免与周边城市同档竞争;上海周边相关城市则应充分发挥商务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客户呼叫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中心、数据处理和灾备中心等等。这也符合全球金融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城市圈的发展规律。

(三)搭建金融服务外包业公共支撑平台

一方面,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地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的指导方针,尽快搭建起各自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从技术、市场、经营、管理、人才、政策咨询以及投融资等方面为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可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有关业务部门或附属单位牵头,成立覆盖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地区的“长三角金融服务外包公共支撑平台”,整合各地金融服务外包平台资源,形成“区域性”、“全程式”的自主创新公共支撑网络体系,在金融服务外包的项目对接、软件开发、知识产权保护、外包人才培训、统计数据、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等方面,为区域内相关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和企业提供完善和持续性的公共服务。条件成熟时,该平台的覆盖范同还可进一步扩大至全国。

城市金融服务篇7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广州、深圳作为珠三角地区的核心城市,共同表征的金融服务业集群所呈现的空间关联成为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基于珠三角经济区域内9大城市金融业集群的状况及关联性,扩展式运用引力模型分析广州、深圳两地金融服务业集群呈现的空间关联,研究结果表明:广州、深圳金融服务业集群与珠三角其他城市间的关联性呈现差异,但具体到二者集群的关联性上,却表征出互补关系。

关键词:广州 深圳 金融服务业 集群 空间关联 引力模型

在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并借此推进金融服务业突破地理空间限制,以更好的金融服务产品和功能满足区域经济联动需要的今天,金融服务业集群依然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经济现象,一度成为现代金融产业组织的基本形式之一。广州和深圳作为珠三角地区的核心城市,却同时表征出集群的特征和效应,不管是从两地吸纳集群的要素流向、金融企业集群的总数,还是发挥集群效应方面,两地都存在规模相当、效应凸显的金融服务业集群,并同时成为两大城市利用金融业集群的推进、促成现代服务业总体水平提升的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之一。问题在于,地理距离和经济水平都较接近的广州和深圳,共同表征的金融服务业集群能否成为两地调整产业结构的寄托、在吸引珠三角地区乃至整个广东地区的金融产业要素、资源集聚的过程中,各自的吸纳方向、空间关联如何,这成为本文重点探讨的内容之一。

笔者在分析广州、深圳两地金融服务业集群现存差异的基础上,在珠三角地区的大区域范围内探讨广州、深圳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空间关联性,并以珠三角地区各大城市的数据为基础,运用引力模型对广州、深圳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空间关联关系进行实证研究,进而提出加强两地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经济联系、促成一体化的政策措施,以此增强珠三角地区整体的金融服务业实力,为其他区域金融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广深两地金融服务业集群现状

截止到2010年年末,广州共有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及代表处134家,其中银行性金融机构66家,保险机构54家,证券、期货、基金类机构14家,外资金融机构及代表处68家,2010年新增金融机构28家,新增上市公司11家。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10年金融机构共吸收本外币存款余额20944.19亿元,贷款余额13851.83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3.69%和25.88%,现金净投放405.58亿元。到目前为止共有37家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纷纷选址落户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截止到2010年,共有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期货等金融机构总部117家,2010年现金净投放1236.57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达20210.75和13708.16亿元。福田区是深圳的金融机构主要聚集地,除深发展、中国平安、招商证券、国信证券、第一创业证券等深圳本土机构外,太平保险、中国保险、太平人寿保险、民安保险、鼎和财产保险等外来机构也纷纷在福田摆兵布阵。同时福田区也是本土创投机构的“总部基地”,全国1/3的创投机构集中在深圳,其中80%在福田,包括全国最大的创投机构――深圳创投集团。福田金融中心区、罗湖蔡屋围金融中心区、南山科技园金融创新服务基地、龙岗平湖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以及南山后海金融商务区的规划建设,都为深圳金融服务业集群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为更好地体现广深两地金融服务业呈现的集群趋势,本文选取两地金融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作为变量,通过计算区位熵指数来衡量两地金融服务业的集群状况。

区位熵指数又称区位专业化指数,该指数通过比率对比衡量要素的空间分布状况、产业的专业化程度和产业在区域的重要程度。实际应用中可以选择产业从业人员、产业增加值、产业企业数量分别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Qi为区域i金融服务业的区位熵指数,取值广州和深圳,Eif为区域i的金融服务业的指标值,Elf为所有研究区域l金融服务业的指标值,考虑到广州和深圳同处珠三角经济区域及其在珠三角中的重要地位,本文选取珠三角经济区域作为变量l,El为区域l各行业的指标值,El为所有研究区域l各行业的指标值。熵指数越大,产业越具有比较优势,该区域的产业集群程度也就越高。

如果以金融服务业的就业人数为变量,测算的广州、深圳的区位熵指数Qi如表1所示。

可以看出,如果按照两地金融服务业从业人员来计算区位熵指数时,广州和深圳的区位熵指数都维持在较高水平,不过两大城市的发展趋势不一。广州金融服务业集群维持在稳定水平,保持着金融服务业对周边地区人员要素的吸引力;而深圳从2004年之后,集群程度得到了很大提升,区位熵指数平均以8.4%的速度上升,金融服务业集群的速度正在加快。

集群引力模型的构建与实证分析

(一)引力模型及其构建

1.引力模型。引力模型(Gravity Model)源于牛顿物理学中的万有引力定律,由普林斯顿大学的天文学家Stewart首先提出,后经完善并成为地理科学和区位论中常使用的基本引力模型,其基本形式为:

其中,Iij为区域i和区域j间的引力系数,Mi、Mj分别为区域i和区域j的指标值,Dij为i、j两地的经济距离,通常用两地物理空间上的最短距离来衡量。引力模型的经济理论和实证研究运用主要集中在贸易领域和城市经济领域,W.Rerllyc(1929)年首次将引力模型运用到城市商业经济的分析上,提出了城市间零售市场受到的城市引力正比于城市人口数,反比于城市间距离的“赖利零售业引力法则”;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开启了引力模型在国际贸易问题研究中的运用,提出双边贸易流量的规模和两国经济总量成正比、与两国的贸易距离成反比的研究论断。

2.广深金融服务业集群引力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结合广州和深圳金融服务业集群对其他城市以及相互之间关联程度的研究需要,在上述引力模型的框架下通过对变量的适当调整和引入新变量,得到扩展的集群关联程度的引力模型方程为:

其中,本文选取区域i和区域j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区位熵来作为引力扩展模型中的指标值Mi和Mj,Yi为城市i的人均生产总值,Yj为城市j的人均生产总值。为更直观地从动态上观察广深两地金融服务业集群关联程度的变化和影响因素,也是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珠三角9大城市2000-2009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为样本,首先分析各城市分别与广州、深圳之间金融服务业集群存在的空间联系,其次分析广州和深圳金融服务业集群存在的空间关联。所有原始数据来源于珠三角9大城市的统计年鉴以及广东省统计年鉴,经整理和加工之后运用到模型分析中。

(二)实证分析

在进行参数估计时,本文分别以广州和深圳为中心,以2000-2009年度的珠三角各大城市数据进行复合回归,以考察珠三角各城市分别与广州、深圳金融业集群存在的关联性,分析结果如表2、表3所示。当分析广州和深圳之间的关联性及因素时,本文采用广州、深圳两城市2000-2009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由于两城市之间的距离为常数,因此在回归分析中去除该变量,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2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广州集群引力系数与自身人均产值正向关联,与其他城市人均产值互向关联,彼此间的集群规模和程度相互排斥,尤其是在广州与东莞、惠州、中山之间的金融集群规模上,互斥性表现得更为突出。深圳金融业集群在与珠三角各大城市之间的关联上,更多的是一种互斥性。毗邻深圳的东莞和惠州,倾向于深圳的要素流动性促使这两城市集群规模逐步下降,流失的要素汇集于深圳促成集群。在与广州、珠海之间的集群关联上,深圳金融业集群也更多地表现出互斥性,这与深圳金融业集群的现状是相符的。表3的回归结果表明,深圳金融服务业集群总体上与自身的经济总量、人均收入正相关,集群的引力系数也与自身的集群规模正向关联。对比表2和表3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广州和深圳金融服务业集群在与周边其他珠三角城市的空间关联时,广州显现出的空间关联性更强,与其他城市的空间距离对其集群有一定的影响程度;但在人均产值集群关联的因素上,各地区之间的集群因产值差异导致的引力系数变化,深圳更为明显。

广州和深圳金融服务业集群影响因素引力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模型的R2值为0.957405,调整的R2值为0.923328,拟合效果较好,接近于2的DW值也表明模型不存在序列自相关,模型整体效果较好。基于对数变量的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广州和深圳两地的金融服务业之间,因集群总规模增长弹性和人均收入变化弹性,将促使两地集群关联性的进一步加强。深圳在2004年之后,平均以8.4%的速度扩张金融服务业集群的规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金融业各方面要素由广州流向深圳,促使两地金融业集群的空间联系加强,在这一点上,广州和深圳的金融服务业集群是互补的。

结论

综上所述,在珠三角其他城市与广州、深圳金融集群的关联上,广深两地金融服务业集群与其既存在正向关联,又存在互斥差异。广州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之间的空间关联性较深圳更强,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引力系数受到城市之间距离的影响程度比深圳要高,深圳的金融服务业集群更多的是基于人员因素和产值因素的空间汇集,对于城市间距的集聚影响程度低于广州,与周边城市在集群的关联上更多地表征出互斥性。如果仅就两地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空间关联来看,地理距离和经济水平都较接近的广州和深圳,其金融集群更多地体现出一种排斥中互补的空间关联关系。

参考文献:

1.冯国强.广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特征、效应及策略研究[J].财务与金融,2011(1)

2.丁艺,李靖霞,李林.金融集聚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省际数据的实证分析[J].保险研究,2010(2)

3.李红锦,李胜会.基于引力模型的城市群经济空间联系研究[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11(2)

城市金融服务篇8

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经济中服务业比重的迅猛增长导致了全球范围内经济结构调整,被美国经济学家维克托·福克斯称为“服务经济”的经济形态应运而生。与此同时,得益于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动,特大城市空前发展,成为现代经济领军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最为旺盛的增长极,特大城市金融业的发展战略与实现路径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服务经济的范畴及发展现状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服务经济指的是以人力资本为基本生产要素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社会形态,包括生产业和生活业在内的服务产业和服务贸易成为服务经济蓬勃发展的主力军。服务经济的具体范畴包括:其一,物流、金融、邮政、通信、旅游、商贸、餐饮、物业等以企业为主发挥职能的社会服务;其二,教育、医疗卫生、人口和社会保障等以政府、事业单位为主发挥职能的公共服务。

服务经济可以从产值和吸收就业人口两个方面进行界定,其标准是看服务业产值在GDP中的占比或者服务业吸收整个国民经济就业人数占比是否高于60%。时至今日,经历了产业组织、运行机制、增长方式等多方面全方位的世界经济变革,服务业对经济的贡献率持续升高。统计资料表明,各国平均的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处在60%~70%左右的高位,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相对较低,但也超过50%。服务经济已经成为各国后工业化发展阶段区域经济极具潜力的增长点和衡量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但是在中国,服务经济的发展仍然面临很大的阻力,多年来,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徘徊在40%左右。我国的生产业发展滞后,比重较小;服务贸易从规模到知识化程度再到附加值方面,距离服务经济的要求相去甚远。然而,与此同时,在北京和上海,其服务业产值占比近年来一直维持在七成以上,服务业成为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中国特大城市发展面临挑战

特大城市是城市化发展的产物,其数量随城镇化进程的推动而迅猛增加。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城市市区总人口达到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已达到122个,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多座城市人口已经超过了1000万。而根据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预测,到2025年时,中国将产生11座人口为500~1000万的特大型城市和13座人口超过1000万的巨型城市。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到2030年,中国的城市人口有望达到10亿。

中国发展基金会举办的《中国发展报告2010》会,提出了走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市化道路。据测算,到2030年全国至少有14.6亿人口,城市化也将上升至65%左右,确定了五大类城市空间作为重点发展的引擎,分别是特大城市群、大城市群、其他城市化地区、边境口岸城市以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这一规划将完全有能力承载中国10亿左右的城市人口,从而满足城市化发展的现实需求。

可见,城市群的大规模发展必将以区域内特大城市为核心、以特大城市辐射范围为半径。特大城市作为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最强有力的“引擎”,其产业发展结构和资源集聚功能建设将至关重要;然而,当前,现有特大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充,已经带来了城市资源耗竭、产业同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诸多社会矛盾和潜在风险,给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特大城市金融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不断推动服务经济完成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

以支持生产业为突破口。从世界范围来看,服务业尤其是生产业不断推进技术创新的发生,从而成为各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落脚点。从国内来看,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了生产业加速发展目标。生产业成为服务经济全面转型的最佳突破领域和推动特大城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体现了城市经济职能的主要方面。要坚持大力发展服务业,进一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稳定器作用,促进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流通服务等生产业加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由服务业主导向生产业主导升级,积极打造多个服务区域、服务全国、辐射世界的生产业中心城市。

契合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发展永恒的主题。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造成了全球经济严重下滑,其根本原因就是金融脱离了实体经济产业而自体运行、过度创新,最终导致严重的泡沫和危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是发展服务经济。我国的金融机构应有序拓展金融产业组织,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与服务体系的构建,努力推行适应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服务内容和业态形式,充分发挥其融资功能,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准,使金融业切实服务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其二,金融机构要围绕特大城市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和网络交易等新型服务目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努力开拓与特大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金融,如航运金融、环境金融、科技金融、物流金融、网络金融等,进一步促进金融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

基于区域优势发展产业金融。北京作为最典型的特大城市之一,于2008年通过《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了“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布局规划,提出了金融业战略定位愿景;从重点支持的产业来说,其科技发展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柱地位是发展科技金融和文化创意产业金融的基本依据。

第一,科技金融。北京拥有全国最丰富的科技资源,依托众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产生了强大的创业创新能力。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R&D经费7062.6亿元,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投入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1.76%,其中,北京市R&D经费投入仅次于江苏省,为821.8亿元;经费投入强度为5.82%,居全国之首。2010年北京市高科技和信息产业实现增加值3021.6亿元,授权专利3.4万件,新认定650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一,占比达到22%。将北京建设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核心引领区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北京科技金融的发展目标,为此,一方面,政府要完善科技与资本对接机制,大力支持境内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在京聚集和发展;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完善再担保机制,支持小额贷款机构发展,推动科技保险试点;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符合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特点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构建覆盖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全过程的多功能、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全国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第二,文化创意产业金融。2005年底北京正式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2006年评选出首批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截止到目前,北京市已经有30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支柱和新增长点。同时,北京已经成为我国文化创意的国际交流中心,进出口规模居全国前列,引进和输出版权均占全国一半以上;出口产品等级较高,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广告宣传、电影音像等均实现了顺差;国际化方式日益多元,软件、图书、影视产品已经初步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出口、合资合作、出口加工、外包出口及海外建立分支机构等多种国际化方式。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1692.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3%。

“十二五”期间,北京推进国际一流的文化运营、交易和体验中心建设,需要政府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资本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使其交易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文化创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政府应进一步加强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出台有力的政策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其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设立各类投资基金、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现有的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面向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产品,这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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