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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经济的意义8篇

时间:2023-06-14 09:35:44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篇1

[关键词] 社会主义公有制 市场经济 结合 历史意义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问题的探讨最早可以追溯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商品经济关系的探讨,而且他们每个人都给后来者留下了有益的理论和实践成果,邓小平同志继承了前人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本国的实践经验,得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这一突破性的结论。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它的特色内容之一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理论与实践。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在理论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突破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经济学所共同持有的公有制跟市场经济二者决不相容的教条,实现重大突破;在实践上,中国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史无前例的制度创新。

一、对科学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发展

在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政治经济学中,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或者说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并不相容。马克思、恩格斯所预见的社会主义是“无商品、无货币、无市场”的“三无”世界,他们主要倡导公有制与市场经济非兼容论,直到晚年才有所松动。列宁虽然倡导实施以粮食税为主体的“新经济政策”,在解决社会主义与商品市场关系的问题上走出了极其宝贵的第一步,对当时苏俄医治战争创伤、迅速摆脱困境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他把“新经济政策”仅仅作为从“战时共产主义”向“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的过度时期,作为一种“暂时的退却”。因为列宁始终坚持这样一种基本理论见解:“事情过去和现在都是这样发展着的,商品生产产生了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又发展成帝国主义。这是世界历史发展的总图景。我们不应当忘记社会主义的基础”,他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国家只是在一定时期和特殊情况下有限地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来被称之为“计划经济”的行政架构,列宁在世时已基本建立。列宁逝世以后,斯大林认定“暂时的退却”已经完成,他把苏联当时的现实社会主义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构想的经典社会主义完全等同起来,从而将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建立的有待“吸收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就”的社会主义,同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尖锐化而导致的建立在“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就”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混为一谈,并按照后者的模式来规划前者。之所以认为社会主义只能是集中统一的计划指导下的产品经济,均源于此。他提出的商品“外壳论”长久地对社会主义各国产生着影响。因此,“批商”、“恐商”现象在社会主义国家是普遍存在的。时至今日,纵观苏联从成立到解体的历史,不难看出,苏联社会主义受挫绝非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由于苏联本来就不应该跨越“卡夫丁峡谷”,而主要在于混淆了两种社会主义的差别,用“建立在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就”基础上的经典社会主义的理念,来指导、套用有待“吸收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就”的现实社会主义的实践。

由于时代的局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只是认识和致力于解决跨越“卡夫丁峡谷”社会制度、生产关系跨越的一面,或者说只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而没有来得及解决“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生产力方面的难度最大、最本质的“跨越”。邓小平同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者,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做出了划时代的不可磨灭的贡献。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研究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或有机结合,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同市场经济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从而有利于实现经济基础这个难度最大的、最本质的跨越,发展马克思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理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解决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重大历史课题,是一个划时代的伟大创举。

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支撑

它“使中国出现了真正的”,一个充满勃勃生机的社会主义中国将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或者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中国大地发生了举世瞩目、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是综合实力与日俱增。从1978年到2001年,我国GDP剔除价格因素后年均增长9.4%,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高速增长时期增速相当,是同期世界经济增速的3倍强,位居世界之首。“世界迈一步,中国跨三步”,这是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形象描述。二是人民得到了空前的实惠。从1978年到2001年间,我国城镇人均收入增长了12.4倍,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8.5倍。城乡居民已从传统的手表、缝纫机、自行车老“三大件” 向电视机、电脑、电冰箱新“三大件”转变,小汽车和住宅已进入部分城镇居民的家庭。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已从1980年的62:38提高到2001年的25:75。正如世界银行副行长斯特恩撰文说:“中国已经实现了真正的。在人类历史上,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就取得如此大的进步是惊人的,也是罕见的。”三是中国的安全系数显著增强。这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析:其一,绝对贫困状况的存在,是困扰当今世界的一大难题。我国在20世纪末期已经取得了消除绝对贫困的决定性胜利,为在本世纪前十年全民族走向共同富裕和国家稳定繁荣奠定了基础。其二,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有80%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80%稳定不稳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我国创造了在仅占世界7%的耕地面积上解决了约占世界四分之一总人口吃饭问题的“奇迹”,消除了“无粮则乱”的隐患。其三,西部大开发已拉开帷幕。它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东西部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而且对于从政治上加强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统一、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化”图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曾经被人嘲弄为“东亚病夫”的旧中国“站”起来了的话,那么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则使今日的中国已经成为“苏醒的雄狮”,以其矫健的英姿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三、对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提供某些经验

它有利于发展主题的解决,实现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伟大复兴。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面临着“一高一低”的严峻挑战。所谓“一低”,就是前“红旗落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特别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解体,使一些同志的理想信念产生困惑、疑虑甚至动摇。所谓“一高”,就是世界头号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经济,自1991年7月从谷底攀升以来,曾连续出现了126个月的持续增长。它改写了自凯恩斯以来整个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成为世界经济学界关注的热点之一。截至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的GDP占世界比重分别达到29.2%、15.4%、26.7%。这“一低一高”的“反差”,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市场经济解决效率问题,公有制解决了公平问题,两者的有机结合,标志着中国已经初步地成功地找到了一条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改革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国际范围内也是一种试验,我们相信会成功。如果成功了,可以对世界上的社会主义事业和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提供某些经验。”它的成功实践,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远远超越了国界,其“普照之光”必然影响到正在求索中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给世人以吸引、示范和启迪。尽管征途上还会有许多“暗礁”和风险,但我们坚信,社会主义的“星星之火”,必将在21世纪的世界大地上燎原、复兴!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9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02页

[3]《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5页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篇2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意义 现状 贵州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5-0159-02

纵观全国,凡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人民生活相对富裕的地区,几乎都是非公有制经济比较活跃、非公有制经济在当地生产总值占比较高的地区。

一、非公有制经济及其发展意义

非公有制经济(以下简称“非公经济”)是相对公有制经济而言的经济形式,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中国经济体制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非公经济也经历了其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从当初被割的“资本主义尾巴”发展成为促进社会经济繁荣、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以浙江为例:1978年,浙江出现第一批农民企业主和民营企业,当时全省个体工商户仅2 000多家,私营企业几乎为零,非公经济增加值仅占全省总量的5.7%。到2002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178.9万户,非公经济增加值4 065亿元占全省的53%;全省GDP从1978年的124亿元增加到7 670亿元,在全国的位次从第十二位跃升到第四位。到2008年上半年,浙江非公经济已实现为全省创造70%的生产总值、60%的税收、76%的出口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显而易见,非公经济是促进浙江经济腾飞的重要推动力量。实践证明,没有非公经济的大发展,就没有地方经济的大发展;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对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贵州非公经济的发展及现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贵州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非公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1978年,贵州个体经济仅有1 644人,私营经济为零;到1990年,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6.98万户,私营企业1 597户,乡及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总产值达2.38亿元(1980年不变价);2008年初,全省个体工商户已达50.77万户,私营企业54 812户。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非公经济创造的GDP占全省的比重由1%左右上升到30%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省的比重由不足4%上升到40%以上,非公有制商业企业创造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的比重由7%左右上升到60%以上,非公经济提供的财政收入和上缴税收均占全省总量的1/3还多。

贵州非公经济的变化是巨大的、成绩是显著的,但是与全国大多省区横向比较,差距较大。总体现状是经营规模偏小、发展层次低、整体实力不强。

首先,贵州非公经济大多集中在商贸流通、餐饮、娱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医药、食品、采矿等优势资源的初级产品生产方面。产业结构不合理,科技型企业数量少,产品技术含量低下,抗风险能力弱,经济效益差,发展层次低。2007年,全省965户规模以上内资私营工业企业研发费用仅为1 841万元,户均研发费用只有1.91万元;96户规模以上外商工业企业研发费用1 620.8万元,户均研发费用也只有16.88万元。其次,贵州虽然也有像神奇、益佰、老干妈等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非公企业,但是这样的骨干龙头企业毕竟为数太少,贵州非公经济规模仍然偏小、整体实力较弱。2007年,贵州省规模以上内资私营工业企业增加值128.4亿元,户均1 330.57万元,比全国水平低168.28万元;资产总值248.81亿元,户均2 578.34万元,比全国水平低431.8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9.11亿元,户均1 234.3万元,比全国水平低29.7万元。规模以上外商工业企业增加值22.89亿元,户均2 384.38万元,仅为全国水平的50%左右;资产总值101.46亿元,户均1.06亿元,比全国水平低3 685.9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7.28亿元,户均4 25万元,比全国水平低2 419.58万元。

造成贵州非公经济整体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身制度不完善、经营理念陈旧、管理水平低等内在因素,也有对非公经济发展重视不够、投资环境不佳、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外在因素。但是,不论是什么因素,贵州作为“欠发达、欠开发”的西部内陆省,要实现跨越发展目标,就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加快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三、贵州加大发展非公经济的举措

1.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把大力发展非公经济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发展的差距源于思想观念的差距。当前,在非公经济及发展的认识问题上虽已形成共识,但对于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的重要现实意义、对于如何更好地发展非公经济在贵州不能说已全部认识到位,一些与时展不相符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所以,贵州要发展、要跨越,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非公经济同样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同样肩负着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的历史任务;充分认识非公经济对贵州实现跨越的重要现实意义。把大力发展非公经济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切入点,从战略的高度加大非公经济发展力度。

2.完善管理体制,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一方面,贵州非公经济经营理念陈旧,企业治理结构落后;另一方面,各类非公经济人才匮乏,目前全省非公经济拥有的各类人才占全省人才总量不足10%。这就导致了企业管理体制不科学,治理结构不完善。陈旧的经营理念使企业注重短期效益和眼前利益,企业缺乏做大做强的长远规划,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偷漏税款、逃废债务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制约了非公经济的稳健发展。当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快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管理制度,积极引导非公经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建立专门的人才培训机构,积极引进适用的经营管理人才,把对非公经济人才的引进与培训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

3.改善融资环境,化解资金困境。由于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非公经济普遍存在融资不畅的难题。特别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与国家紧缩货币政策双重压力下,资金短缺使非公经济的生存发展更加艰难。政府要迅速采取措施,多渠道帮助它们走出资金困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解决贷款难的问题;二是要采取资本投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设立创新基金、银企合作、发企业债等多种融资方式,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三是要构建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增强信用担保能力,解决担保难的问题;四是由政府投资公司向一些经营管理好、市场前景好的非公企业进行财务投资,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发展壮大。

4.搞好引导与服务,加大扶持力度。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搞好引导与服务。在税收、土地、户籍、经营范围、社保等方面取消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引导非公经济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从制度细微处入手,积极引导非公经济照章纳税、诚实经营、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指导、科研单位和高校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覆盖全省的技术咨询服务体系。要用足、用活、用好优惠政策,加大非公经济扶持力度。把握好国家产业规划、西部大开发、区域经济建设、生态保护等重大战略的实施所带来的机遇,争取更多的财政拨款、贴息贷款等资金用于非公经济的扶持和发展;依托全省各类经济园区建设,用好、用活园区专项资金;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名牌产品、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引导非公经济向产业集群化发展,提高整体实力。

5.拓宽非公经济发展领域,优化产业结构。除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只要有市场、有效益,就允许非公经济广泛参与,拓宽非公经济发展领域,不断提高非公经济在GDP的比重。鼓励非公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引导非公经济进入文体卫及中介服务领域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加工、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充分给予优惠,大力支持非公企业从事外经贸业务、到境外投资办厂,与国外大公司、大财团开展合资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围绕工业强省战略,积极调整、优化非公经济产业结构。引导非公经济从矿山开采和商贸流通等传统行业中解放出来,参与到基础设施、生态保护、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优势原材料、能源、装备制造以及民族制药、旅游和战略型新兴产业领域上来;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加速非公企业专业分工和协作,延长产业链,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配合品牌战略的实施,培育更多有较高知名度、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和企业。切实改变贵州非公经济规模小、效益低、整体实力弱的局面。

6.大力推进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可以说贵州落后的现状很大程度是因为交通闭塞造成的。尽管贵州交通建设近年来取得了巨大发展,但客观上讲仍然很落后。“十五”期间,贵州公路、水路建设累计投资480亿元,是过去五十一年投资总额的2.53倍;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近5万公里,87%的行政村通机动车;内河通航里程达3 322公里,打通了北上长江和南下出海的水运通道。但与毗邻省区相比,贵州交通落后明显。单从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一项看:截至2005年底,云南是1 421公里、广西是1 411公里、四川是1 758公里、湖南是1 403公里,贵州到2010年才达1 300公里,五年大发展后仍不及五年前的周边四省区。交通落后严重制约了贵州改革开放的前进步伐。因此,贵州应举全省之力大力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以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重点、航空和水运建设跟上互补的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建设;结合综合交通网络建设,统筹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和园区建设建设。通过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发挥贵州区位优势,吸引非公经济前来投资兴业,促进贵州与泛珠三角经济圈及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打开更加广阔的市场和发展空间,强力推进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克忠.非公有制经济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成学真.困境与出路――西部地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环境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3]陈文玲,王飞.浙江非公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6).

[4]王晓芳.关于甘肃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的几点思考[J].开发研究,2006,(3).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篇3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不断发展,现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经济支柱。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赖于良好地法治环境。只有营造出健全的法治环境,才能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竞争,最大限度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有力促进非公制经济快速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既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赶超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与时俱进,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

    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常常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只是个别业主的事情,甚至持排斥的态度。然而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及其凸显出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进一步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已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平等地保护公共财产和私人合法财产,平等地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制经济发展创造出与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同的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是必须也是应当的,也是检察机关应履行的职责。

    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

    检察机关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的一套单一的思维方式和法律评价标准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据此,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改革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首先,要破除传统旧观念,转变过去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冷漠态度,以满腔的热情为非公有制经济予以支持。其次,要从片面理解对法律实施监督转变为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观念。在过去,一提到法律监督职能,首先想到的就是打击和办案,没有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的最终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检察工作要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就不能偏离经济建设之外。所办的各类案件都要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要拓宽服务领域,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犯罪活动。最后,要从过去单一打击的旧观念转变为打防并举的新观念。打击就是服务的思想已被人们所接受,但打击并不完全等同于服务。因此,在执法思想上要破除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单纯业务观念和机械被动的执法观念。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把打击、预防、服务有机结合,既防止以打击代替服务或把打击作为唯一的服务,又防止离开检察职能单纯为服务而服务的倾向。通过打防结合,大力开展预防工作,使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了解检察机关,也使检察机关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努力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三、制定具体措施,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检察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极强的工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必须采取与自已工作的特点和性质相适应的途径,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策略性、实践性,最大限度地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具体措施可以是:

    1、发挥打击职能,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杀人、伤害、绑架、抢劫等危害非公有制经济业主人身权以及盗窃、诈骗、哄抢个人和企业合法财产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地方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收取“保护费”和强迫交易等犯罪,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侵占、挪用企业财产和侵犯商业秘密、破坏生产经营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

    切实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证照颁发、项目审批、税收征管、贷款发放、民事裁判等过程中向非公有制企业索贿受贿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侵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财产、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作为办案重点,依法从严查处,利用法律手段净化投资环境。

    3、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对侵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业主合法权利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要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督促其立案查办,法院对此类案件判决不公的,要依法抗诉;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参与民事、行政诉讼,法院作出已生效的错误裁判,特别是因歧视非公有制经济或司法腐败导致裁判不公,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抗诉。

    4、开展法制宣传,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通过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明确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的范围和途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中,要注意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犯罪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犯罪案件时,要注重办案方式。在依法保证法律公正的基础上,各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快办案进度,尽最大努力缩短办案时间,尽可能减少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要注意维护企业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因案件需要确需查询、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帐户的,必须按规定依法进行;确需对涉嫌犯罪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做好交接工作,保障工作的衔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基础上,依法慎重进行,并将案件结果及时反馈。尽可能挽回企业经济损失,使企业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办理影响较大,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案件时,要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稳定。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篇4

一、当前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向好

我们通过对200名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企业家、管理人员的调查发现,同党的十之前相比,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近两三年来的意识形态状况一直在好转,可以说是一年比一年好。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更加心向祖国、心向中国共产党,尤其是在重大意识形态问题上,不仅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而且做出了独特贡献。

首先,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积极、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各地统战部门、社会主义学院、工商联和各派的各级组织纷纷组织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使大家更加从内心深处认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真正认清了西方的“民主”、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论、等错误思潮的本质及危害,进一步凝聚共识,决心为进一步大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87.50%的被调查者表示认真学习过系列重要讲话,并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另有11%的被调查者虽然没有系统学习过,但却从内心深处非常赞同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其次,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不少人士开始旗帜鲜明地弘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红色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红色基因培育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在企业文化建设中,不少非公企业家非常注意吸收中国共产党历史中的智慧,尤其是推崇思想。西城区、石景山区、大兴区的不少民营企业家公开表示,最敬佩的人是。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工委,以“利用好红色资源、发扬好红色传统、传承好红色基因”为出发点,以学习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等为主要内容,探索实施“传承红色基因,提高治理能力”主题活动,引导园区非公企业从中国共产党发展和壮大的历史进程形成的红色基因中,寻找自身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依据,进一步坚定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提高了自身治理能力。园区的一些民营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大力培育红色基因,董事长、总经理带领员工重走红军长征路、唱红歌等,使红色成为企业文化的主流。一些企业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思想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在企业弘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了很多青年积极申请入党,有的还成为优秀党员。

第三,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通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积极为国家发展建言献策等形式,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贡献力量。正如所指出的,许多民营企业家都是创业成功人士,是社会公众人物。用一句土话讲,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们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对社会有很强的示范效应,要十分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调研中发现,不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都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慈善事业,通过实际行动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好表率。北京市工商联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有73.27%的企业家表示,能够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有68.18%的企业家认为,参与慈善和光彩事业,是为了扶助弱势群体,使社会更加和谐;43.18%的企业家认为,参与慈善和光彩事业没有任何私利,仅仅是承担作为企业家应尽的责任;此外,选择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以报答党和人民、造福社会的企业家也占到了39.77%。

第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民运分子、分子等的蛊惑、收买。西城区一家非公有制企业的总裁是派成员,他应朋友之邀参加一次宗教活动后,活动组织者多次联系介绍他信教,并主动来到企业要给员工进行传教,表示愿意给企业困难员工一定资助,美国一些非政府组织和媒体也跟踪甚至参与此事,但这位老总坚决拒绝了这些活动。调研中,不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表示,不仅要坚决拒绝西方宗教势力在企业进行传教,而且要坚决拒绝西方非政府组织的利益诱惑以及民运分子、分子的蛊惑等。

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状况总体向好,但由于西方近年来不断加大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一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尤其是企业家的思想认识仍存在误区。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当前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依然存在以下几大意识形态问题。

首先,一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缺少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的认识、信仰和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有的甚至对西方的制度体制充满向往。由于是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中长大,再加上对我国近现代历史缺乏深刻的了解,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机会较少,有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等缺少基本的了解,再加上西方的“民主”、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论、等错误思潮的影响,导致少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缺乏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和拥护,缺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有的甚至认为中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会更好。

其次,有些地方的党委、政府、派、工商联等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忽视意识形态建设,导致部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等缺乏正确认识,缺乏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调研中发现,不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存在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味强调经济建设而轻视意识形态工作。如某区委统战部的一位负责人就反映:“意识形态工作很重要,意识形态能力建设也非常重要。但是上级对我们的考核主要是经济发展的指标,还有维稳等,我们要随着指挥棒转,根本没时间搞意识形态建设!”此外,一些地方在抓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时,不仅思想陈旧、手段单一、方法滞后,而且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导致一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对意识形态工作有抵触情绪,认为意识形态就是思想管制,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误解,所以从内心不认可。

第三,受网络上一些“大V”宣扬的流行错误思潮的影响,个别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参与错误思潮的宣扬、传播,有的甚至公然鼓吹“”、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前些年,由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一些网络“大V”比较活跃,其中有一些“大V”是民营企业家,他们中有的人还是派成员甚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这些人不仅在网上公开宣扬错误思潮,而且还经常搞一些讲座、论坛拉拢、影响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有个别人甚至公然鼓吹中国应该仿照西方的政治制度搞政治体制改革,更有人煽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告别社会主义制度等。由于没有真正认清少数所谓“大V”的真面目,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常邀请这些人搞讲座甚至聘请他们为企业的顾问、独立董事等。

第四,有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在“官”“商”交往中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认为自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就应得到回报,对国家反腐打击“官”“商”勾结的行为有意见甚至非常不满,进而攻击党的领导和国家的现行政策、举措等。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对于权钱勾结、权钱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由于不少案件牵扯到部分民营企业家,一些非公经济领域人士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也产生担忧,对申请外国绿卡和到国外发展考虑较多。还有的民营企业家在一些公开场合表达对国家反腐的不满,认为反腐影响了经济发展等。这些言论被国外媒体所利用,产生了恶劣影响。此外,还有一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抱着较强的目的性去做一些公益慈善活动,做了之后就向有关部门要回报,希望借此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获得其他更多的荣誉等,损害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的整体形象,也扰乱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第五,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忽视中国共产党组织和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对西方利用文化产品、宗教、网络等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危害认识不足,再加上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企业家在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等关心不够,非公有制企业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点。调研中发现,有的非公企业中的党员、团员找不到组织,失落感较强。有的部门直接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账户中扣交工会费,但却没有开展什么活动,使得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会形同虚设。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第六,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个别人士与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往密切,甚至组建一些私密性很强的社团、会所等组织,发表一些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违背的言论或所谓“研究成果”。调研中发现,由于缺乏正确引导,再加上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诱导,以民营企业主、律师等为代表的部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新社会组织的人士自己组建了“XX会”、“XX堂”、“XX岛”、“XX研究院”等一些私密性很强的社团、会所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秘密聚会,在交流时直接攻击、等领袖人物,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等,甚至宣称中国应该走西方的道路等。

三、如何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根据几个月的调研和以往的研究积累,课题组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首先,清醒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形势,高度重视、科学应对西方的意识形态渗透,进一步坚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以及社会主义必将取代资本主义是历史必然性的认同。要通过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剖析,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渗透问题、对当前的意识形态形势有清醒的认识,从而深刻认识到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复杂性、严峻性。有关部门应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清醒认识到少数西方国家对中国多年来一直实行和平演变的事实,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与和平演变。在此基础上,建议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富有成效的教育、培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尤其是广大民营企业家按照所要求的那样,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在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谱写人生事业的华彩篇章。

其次,各级统战部门、各派、工商联等要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的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正确认识意识形态的基本理论、问题等,进一步增强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共识。意识形态能力就是通过新的理论观念、理论概括、理论创新来辨别、引领、掌控社会思潮、社会主流意识的实际水平,主要体现为思想辨别力、理论创新力、共识凝聚力和话语支配力。有关部门应通过集中学习、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的意识形态能力建设,使大家深刻认识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没有自身独立的意识形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应该坚持和弘扬的就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从而使大家形成共识:积极、主动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的应有责任。并坚决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反对生硬的教育、影响和感化方式。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和风细雨的方式,使大家深刻认识到,面对新时期的众多新挑战、新考验,只有高度重视、大力加强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理直气壮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始终高举理想信念的旗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前进道路,坚决反对“去意识形态化”“非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多元化”和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才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才能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

第三,加强新媒体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影响的研究和应对,积极主动宣传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大对错误思潮的批判,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认清一些在网络受追捧的所谓“大V”、“意见领袖”的真面目,不受其误导甚至主动驳斥其错误言论。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工委联合园内,企业财智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探索了“互联网+党建创新+非公经济+众创空间”的党建O2O 模式,创立了“红色星期六”网络党建品牌。财智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在企业实践中,发现党建工作搞好能带动企业文化,我们尝试“互联网+党建”,通过网络平台召集行业精英、企业高管、党员和员工主动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大讨论活动,并定期组织线下志愿服务活动,有效提升了非公有制企业对党建工作的重视,深化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应该意识到,互联网党建是个大题目,如何有效利用互联网尤其是新媒体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是一个值得继续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尤其是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通官方微博、公众号、网站等,积极主动宣传中共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大对新自由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潮的批判。同时,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认清一些“大V”的真面目。

第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清醒认识资本对权力的影响及其危害,摆正自己在“官”“商”交往中的位置,坚决支持中央打击“官”“商”勾结行为等反腐败举措,打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2013年3月8日,同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江苏代表团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告诫说,“官”“商”交往一定要有道,要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2016年3月4日,又把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位“亲”“清”两个字,并告诫广大民营企业家,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并指出,靠旁门左道、歪门邪道搞企业是不可能成功的,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做这种事心里也不踏实。同时进一步强调,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公有制企业也好,非公有制企业也好,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因此,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自身事业的根在中国,随着整个国家政治生态的改善,市场竞争环境必将更加公平、公正,只要守法、爱国,一定能有更好的发展,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士解决事业中、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使他们更多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第五,进一步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尽快对西方利用文化产品、宗教、网络等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引导。有些地方、单位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积极探索,值得借鉴。如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工委非常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针对部分年轻企业家信仰缺失、心灵空虚等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非公有制企业中通过采用一对一的定制式微党课等形式开展党课活动,以真诚、务实的态度主动去影响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高管等,使他们不仅支持在企业建立党组织,不少人还主动申请入党。如今,整个园区已经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167家,非公有制企业党委2家,实现了园区党建工作全覆盖,吸引了不少非公有制企业人士积极申请入党,也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在此基础上,他们注重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使得园区企业对西方利用文化产品、宗教、网络等形式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保持了较高的警惕性。如北京龙达怡和公司党支部坚持党建与企业经营无缝融合,通过多方式、多渠道的政治思想培训、业务培训,带动广大员工掌握新时期党的各项大政、方针、政策以及新知识、新技能,致力于把员工培养成为政治素质过硬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得到管理层、管理者以及股东的认可,也大大推动了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和学习。

第六,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主动加强对意识形态理论的学习、对意识形态问题的研判,对一些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企业要进行鼓励、扶持。出席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关注他们的思想,关注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引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2016年3月4日,他又强调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并提出,要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而要做到这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关键。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贯彻的有关讲话精神,从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中青年人士中发现、培养一批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的典型,引导他们创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打造一批坚强有力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同时,各级党委统战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应该牵头,和社科院、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工商联、派等联合,组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专家库,邀请一批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精通意识形态理论、熟悉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专家成为特邀专家,长期关注、研究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有关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专家之间的便捷、友好、科学、高效的沟通机制,从而为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篇5

【关键词】个体和私营经济 补充论 所有制 经济体制改革 历史地位和意义

“个体和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以下简称为“补充论”),提出于改革开放初期,它开启了所有制结构理论改革的大门,于1997年党的十五大被升华为“重要组成部分论”,影响了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近20年时间。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有必要对其的历史地位和意义做总结。

一、“补充论”的提出及其奠基意义

“补充论”是学术界和理论界对我们党关于个体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表述的概括和简称。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了建国以来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入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农村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制定了加强农业的措施。” 会后,中央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讨论和试行,最后于1979年9月28日由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做出了“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决不允许把它们当作资本主义经济来批判和取缔”的表述。1978年12月22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也予以了意思相同的表述,即“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由此,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由阶级斗争向经济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伴随着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伴随着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补充论”作为党的改革开放战略中一项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经济政策破土而出;标志着我们党对个体、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达到了新的自觉。

“补充论”提出后,虽然在党的文件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有过多次不尽相同的表述,而且常常前置以“必要的、有益的、不可缺少的”等强调性的定语,但都是以“补充”作为核心表述而始终没有过改变。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7年十五大,是以“补充论”为核心而展开的理论探索和认识深化的20年,是党的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逐步形成和发展的20年,“补充论”的提出具有奠基意义。

二、“补充论”的提出具有在所有制理论上拨乱反正的重要意义

新中国建立之初,个体和私营经济都曾经包括于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之中,并在1949年《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中具有法律上的合法地位。不过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当时我们党对于个体劳动者采取的是“指导、帮助”的政策,落脚点是放在“鼓励他们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社和供销合作”上,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则采取的是“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目标是要通过赎买的方式将其和平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那一时期,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实行“指导、帮助、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表明,我们党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对于个体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并不鼓励他们发展,而是十分明确地要通过对他们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最终建立以生产资料单一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尽管如此,纵观建国初期的个体和私营经济,其社会地位虽然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是处于被日渐削弱的境况,但在宪法层面则还是具有法律地位的。与这段历史联系起来考察,改革之初“补充论”的提出,重新恢复了个体和私营经济曾经享有过的社会、政治地位,因此具有在所有制结构理论上拨乱反正的历史意义。

三、“补充论”的提出是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认识上取得重大历史性突破的标志

1956年到1978年,我们党对私营经济采取了消灭的政策。这一时期,由于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和国情认识的局限性,导致发生了影响国家发展全局的“左”的错误,我们党错误地将私营经济视为是与公有制经济水火不容的、完全等同于资本主义的异己力量,而片面地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尤其在“”中,即使是个体经济也劫数难逃,被视为“小生产自发势力”和“资本主义的尾巴”,而在城乡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都遭到围追堵截,几近被扫荡无遗。对于私营经济则更是不予丝毫的存留余地。分别于1975年和1978年修订的《宪法》真实地反映出了当时个体经济被严重削弱和私营经济被彻底消灭的情况。在这两部《宪法》中,对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阐述,已经只余下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对于个体劳动者,严格地限定为只能在街道或生产队的“统一安排下,从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而私营经济此时已经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对立面被毫无保留地排斥在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之外,其曾经具有的法律地位也随之荡然无存。

长达20年否定私营经济存在的合理性的认识和实践,不仅使我们痛失了可以充分利用包括个体和私营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以强国富民的宝贵时间,更为深刻也是最为消极的影响是,历经20年“左”的“熏陶”,“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单一公有制加计划经济”的观念,已经非常地“深入人心”,成为传统经济理论中最为敏感的一根“神经”,以其的不容置疑性,严重地阻碍着人们把个体和私营经济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联系起来,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联系起来。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历史背景,反衬出“补充论”的提出不仅具有拨乱反正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具有突破传统所有制结构理论羁绊的破冰意义,成为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认识上取得重大历史性突破的标志。“补充论”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初期,恢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所获得的、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最重要的思想成果之一。

四、“补充论”是当代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声

所有制的结构问题是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焦点问题。“补充论”的提出,使个体和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由“水火不容”到“共同发展”,打破了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所有制格局,促进了单一所有制结构向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历史性转变,并且在实践上开启了个体和私营经济融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新阶段,使我们找到了一条大力发展初级阶段生产力的现实道路。虽然个体和私营经济在党的十五大以前都还只是处于公有制经济“补充”(从属)的地位,但是它松动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所有制结构基础,进而促进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解体。不仅如此,个体和私营经济因其与市场的天然联系,而为新的市场体制因素的成长奠定了新型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使得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新经济体制的基础和重要特征。对于改革经济体制,形成个体和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格局,具有极为重要的体制转型意义。也正是由于“补充论”提出于改革初期,因而具有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声的历史意义。

五、“补充论”奠定了党的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基础

我们党以“补充论”为核心的有关个体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集中地反映在1981年10月17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中。主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采取积极扶持的方针”,“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国营经济在各种经济形式中起着主导作用,为了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以及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还必须同时发挥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形式的积极作用……实行各种经济形式和各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决策,决不是一种权宜之计”,“各种不同的体制可以并存,不要互相排斥,而应当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对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满足需要、扩大就业” 具有重要作用,“个体劳动者,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同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样,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必需的,都是光荣的。对于他们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应与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视同仁”,“要采取积极态度,坚决地迅速地改变那种歧视、限制、打击、并吞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政策措施,代之以引导、鼓励、促进、扶持的政策措施”,“集体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的经营活动和正当的收入,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文件所阐述的这些方针政策,虽然在起初只是针对个体经济的,但却包含了我们党后来关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主要认识,从而在实际上奠定了我们党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基础。此后我们党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理论创新都是以此为发端,在此基础上拓展、深化和完善的结果。

尤其难得的是,由于这些方针政策形成于改革伊始,从而在时间上尽可能早地激发出了个体和私营经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活力,促进了个体和私营经济对于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活跃城乡市场、方便民生民需、稳定社会秩序作用的发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添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六、正确认识和评价“补充论”的历史局限性

同今天我们党已经达到的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识高度和深刻程度相比,从属于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论”无疑是很不彻底的。但是,在当时人们还是将公有制视为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唯一形式,并奉为不可触犯的“天条”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补充论”所具有的不彻底的局限性在实际上又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否全面和正确,不仅取决于对于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桎梏的突破程度,还取决于对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判断的是否准确科学,更取决于以是否正确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为重要前提。而这些重要的前提在刚刚起步,一切都还处于探索之始并且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初期,还远远没有具备。由此决定了,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的认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突破长期“左”的思想禁锢,认真反思和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过程中不断予以深化,逐步形成正确的理论。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篇6

【关键词】 经济公正;经济伦理;马克思主义

国内关于经济公正的理解可以分成几个大的方面。

一、经济公正是经济伦理学的核心范畴

1、黄云明在著作《经济伦理问题研究》中认为我们在探讨经济公正的时候既要把握经济公正作为公正的共性,又要把握经济公正本身的个性。宋增伟在他的博士学位论文《制度公正问题研究――从人的发展视角分析》中谈到,经济公正专注于系统的整体的权利,而不是个人的美德和义务,它是从把握人们的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角度说的。在这里,经济公正不仅被认为是规范经济行为的伦理原则,而且被认为是经济伦理的价值目标。黄云明没有突出强调经济公正的功能,宋增伟只是突出了经济公正作为规范的作用而没有强调经济公正的第二个层次的功能。

2、经济公正是指社会经济生活领域或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公正,属于社会公正的子概念。陈传胜认为经济公正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环节。李建华认为经济公正是公正最基本的领域,讨论任何公正的人不可以规避经济公正谈论其他公正。然而人们常常把社会公正理解狭隘了,将之理解为经济公正。这是因为经济领域是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领域,因而经济公正也在根本性的意义上决定着其他领域是否公正以及公正实现的程度。作者认为还应该强调一点的是:经济公正和社会公正不能完全等同。因此,经济公正就是经济领域的公正问题,而且还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正问题。经济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子概念,因为经济公正是社会经济领域的公正。社会领域包括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等等,而经济领域只是其中一个领域,所以经济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子概念。也正是在此意义上,两者并不等同。

3、由经济公正中的分配公正在整个公正领域的基础地位所决定,经济公正常常被狭隘地理解为分配公正,即在社会成员中进行公平合理分配财富和物资以及公共利益和负担。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说道:“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要问题。这意味着首要的分配问题是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合法期望的调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分配公正被认为是经济公正首要的问题。但是,研究经济公正又不能局限在分配领域,还有生产、交换和消费领域。

余达淮在著作《马克思经济伦理思想研究》中对分配公正进行了严格定义: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通过一个由道德的、法律的、文化的规范和原则构成的合作组织来正确的分配。所讨论的分配通常是指社会产品的分配。黄云明在著作《经济伦理问题研究》中说到,分配伦理的核心问题是公平正义问题,检验分配伦理价值的标准是其在社会实践中是不是能够做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公正要探讨的关键问题)。怎样进行分配才是公正,人们的认识相差甚远,甄别各种分配理论的是非,是我们确立公正分配思想的理论前提。由此可见,公正与否是分配问题的核心,分配公正是经济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故而经济公正是很关键的问题。山东大学的宋增伟虽然没有将经济公正局限在分配领域,但是他承认,分配公正是经济公正的基本环节和基础形式。他的看法的优点在于对经济公正的理解更加全面,从广义上来理解经济公正。中国人民大学的龚群要将分配公正的问题聚焦在社会财富分配公正的问题上,可以说对这方面有具体的认识。

冯颜利在著作《全球发展的公正性:问题与解答》中将分配领域的经济公正作为分析经济公正的切入点。他认为经济公正问题就是按照贡献来进行利益或权利分配的问题。阳芳在著作《企业薪酬分配公正研究》中将分配公正与经济管理学中的企业薪酬制度结合在一起,从多学科多领域的视角研究企业勤酬分配公正,是对经济公正中的分配公正的一个更加专业化的探讨。

二、对于经济公正问题表现的研究

中央党校的吴忠民在著作《走向公正的中国社会》中论述,在关于经济公正的问题上,他认为贫富差距现象和经济初次分配领域是如今很显著的。浙江省委党校的董建萍在著作《公正视域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代中国社会公正若干问题的研究》中提到要正确处理效率、公平及社会分配的关系、三农问题以及反贫困问题。北京大学的陈少峰在著作《正义的公平》中在“经济自由与正义”一章中,认为财富最大化和分配正义、经济领域的公平分配与公平竞争、经济平等与经济自由、企业的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经济立法都体现了经济公正的问题。具体比如说经济政策、民生问题、企业竞争以及私有财产保护。

三、对于经济公正关键范畴的研究

经济公正的关键范畴有衡平、正义、平均等。经济公正与平均主义的关系主要是,它不等于平均主义。金雁、秦晖在著作《经济转轨与社会公正》提到转轨经济学中的公正问题:所谓的公正,这不等于好,不等于平均,这是自然法意义上的合法性,人们认为这种关系是“两厢情愿”。交易和合同是“两厢情愿”的标准形式,说明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一个“公正的经济”――尽管它未必是“良好的经济”。市场经济以前,公正,事实上只存在广义的合同形式。在“转型”的时代,公正是建立在转换合同的基础上。转型中的“起点的公平”实际上是对原来的“合同”的一种解决,它与平均主义无关。那些否认原来的“合同”,将威胁到公正的转型。

四、对于经济公正原则的研究

山东大学的宋增伟在他的博士学位论文《制度公正问题研究――从人的发展视角分析》中提到,如何能够保证经济公正的实现,程立显认为:“就是要切实贯彻执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分配原则。”姚洋在著作《自由公正与制度变迁》中提到,我们强调基本物品的平等分配的重要性。个人权利和必备物品的公平分配,确保了人们的整体发展进程中体制的起点平等。还必须有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追求社会和谐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等观念,从而考虑到在社会分配中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五、对于经济公正意义的研究

刘化军、郭佩惠在《经济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伦理基础》中提到,经济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伦理基础,经济公正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集体、国家和社会)和社会分工之间的和谐,因而经济公正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要采取一系列具体的措施来推动经济公正的实现,从而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奠定基础。他们俩还在《经济公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伦理基础》中提到,经济公正是当代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指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中的公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求经济公正,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为经济公正创造了条件,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公正必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内得到实现,反过来它又将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王锐生在《经济公正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说,经济公正是精神文明成果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经济公正应区分为两个层次:作为未来社会理想目标的经济公正;作为现阶段应有的解决经济发展的原则和实践问题的经济公正。一个公正的经济模式建立起来,无疑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优秀成果的展示和体现以及精神文明向前发展的基础。

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说过:“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对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和不公平、‘对理性化为无稽,幸福变成苦痛’的日益觉醒的认识,只是一种征兆,表示在生产方法和交换形式中已经不知不觉地发生了变化,适合于早先的经济条件的社会制度已经不再同这些变化相适应了。”这实际上说明了,经济公正如今成为重大的时代议题的意义何在。因为是时代的变迁,同时也因为时代对我们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六、对于经济公正实现的研究

李岳在著作《公正是最大的动力》里面着重强调了制度对于公正实现的重要性。经济运行中企业是主体,在企业管理中的公正需要制度来保证。“只有让公正的制度成为权利的盾牌,抵制住权势和强势的压制,公正才可以实现。”吴敬琏曾说过“制度高于技术”,公正的制度是一个企业成功的前提。通过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体系,把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来对企业整体进行约束和引导,具有极高的效率和极好的效果。北京大学的程立显在《社会公正:应对金融危机的根本之道》中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经济公正是现代经济学的重大关切问题,为社会公正而呐喊是经济学家的天职。公平正义的严重匮乏是当前金融危机的道德总根源。因此,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根本之道,就是要不断地推进全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此,重建“以人为本,诚信公正”的现代企业文化,为民主法治建设夯实伦理基础,以企业公正带动全社会的经济公正和政治公正,进而重塑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观,这是从根本上克服和防范金融危机的重大文化建设工程。

华中师范大学的赵泽林在《试论互联网经济时代经济公正的实现》中说,以互联网经济为背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赋予了公正新的内涵,探讨在互联网经济冲击下的经济公正的实现,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实现有效的分配公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篇文章的新意在于伸出当今时代最敏锐的触角,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对经济公正问题展开分析。

马克思曾经说到:“只有在伟大的社会革命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怪一样,只有用被害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 “强制提高工资(且不谈其他一切困难,不谈强制提高工资这种反常情况也只有靠强制才能维持),无非是给奴隶以较多工资,而且既不会使工人也不会使劳动获得人的身份和尊严。甚至蒲鲁东所要求的工资平等,也只能使今天的工人对自己的劳动关系变成一切人对劳动的关系。这时社会就被理解为抽象的资本家。”这两段话深刻地说明了,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平等和自由以及经济公正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资产阶级文明发展了生产力,但是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真正的经济公正。它只是为建设新世界创造物质前提,产生一种能彻底结束各种压迫和剥削的力量,即无产阶级。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卷)[M].人民出版社,1995.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篇7

一、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规定的原因

1、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与中国市场经济建设。非公有制经济,是上位概念,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合资经济、股份经济等等是下位概念。并且,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是并列的两个相对应的概念。非公有制经济概念的提出和在宪法上规定,表明中国的改革开放,从刚开始的摸着石头过河,经过二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国民经济发展最强劲、最稳定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平均增长率远远超过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增长率,对二十多年来的经济增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相对困难的几年里,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明显的。

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将是各级政府的一个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正是非公有制经济每年创造了数百万的就业机会,不但吸收了新增的就业人员,也吸收了从国有企业分流出来的人员。以后,非公有制经济将会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据劳动部2002年对66个城市的调查,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中的65%,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实现再就业。”

非公有制经济将会是越来越重要的税源。尽管国有经济目前在整体上仍然是政府最大的税收来源,但非公有制经济直接和间接创造的税收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特别是在增量上会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在地方经济和县域经济中,经济发展和税收,主要依靠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我们尽管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平等竞争、厉行法治等基本规则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

2、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事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目标的实现,具有战略性意义。因此,中共十六大三中全会充分肯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

二、宪法修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的意义

1、从法律的角度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的确立使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法律的保护。由于中国采取的是渐进式改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是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根据,而是以政策作为根据,主要靠政策手段而不是法律调整。还没有建成一个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因此,在非公有制经济获得极大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许多问题,阻碍和限制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的发展。

这次宪法修正,明确规定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其重大的法律意义。从宪法上规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具有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的法律地位。为此后国家制定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提供了宪法上的依据。

2、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的确立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起点。这次对宪法第11条第2款的修改:一是突出强调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二是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以体现“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的方针;三是强调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依法进行,以贯彻、体现国家和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方针。可见,这一修改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3、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的规定是宪法本身的完善。体现了宪法与经济发展的同步也是宪法进步的体现。一个国家的法律的完善首先是宪法的完备,而宪法的完善是的前提,宪法对经济的发展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经济的规定是根本性的,是其他法律对经济的规定的前提和基础。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具有指导性的意义,是其他法律规定的依据,为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的确立的根本,是宪法自身完善的体现。

三、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的几点看法

虽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规定已经有了宪法的根本法保障,但是,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要使修改后的宪法第11条具体化,要按照宪法第11条的规定,改革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的内容,尽快制定物权法规定平等保护的完善的法律规则,严格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宪法第11条规定。在制定物权法时,抛弃传统理论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划分财产权的做法,规定统一的财产关系基本规则,贯彻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原则。要逐步建立法制化的财产保护体系、税收体系和其他经济活动规范体系,与宪法一致。

法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的进步体现了法律在保障经济发展上的先进。但是法律对经济的保护的同时又肩负着规范经济发展的使命。我们看到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进步,看到了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经济的作用。我们也不能忽视非公有制经济的不足。存在相当多违反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商标法等现象。个体私营经济的确存在相当多的偷漏税、拖欠雇工工资和任意增加劳动时间、假冒他人商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些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热衷于“”以获取不正当的资源和政府支持,从而得到暴利。因此非公有制的地位的建立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篇8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价值引领;挑战;路径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6 — 0052 — 02

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构成和思想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同时造就了一批经济上富有的新兴阶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仅对30多年来中国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在政治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大多数人原先是农民,下岗职工,国有企业的技术人员,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的机关干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他们与传统的社会阶层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中产生的新的社会群体,他们有着独特的阶层特征,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在政治参与和思想上也表现出其显著特征。

1.有强烈的竞争和自我意识。市场经济时代是一个充满激烈竞争又允许充分展示个性的时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在竞争中不断挑战自我、展现自我而取得成功的,所以这个群体思维活跃、思想解放、积极上进、拼搏创新,同时又有很强的自我意识。

2.拥护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普遍表示满意,认为自己取得的成功与党的政策的正确性密不可分,坚信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国富民强,对个人前途和企业发展的预期充满信心。

3.关心自己的社会地位,有参与社会活动、回报社会的愿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首先富起来的,这批人经济上富足的同时,有更多的政治诉求,很重视自己的政治地位,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通过人大、政协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党的政策的受益者,不忘党、不忘人民、不忘社会,回馈社会意识较强,并通过募捐等各种渠道实现社会责任。

4.政治参与的多元性和复杂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参与动机较为复杂,既有出于自身、本阶层的利益考虑,又出于全社会利益考虑,既有经济的也有政治的目的。

总体上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状况是健康的,积极的,但消极思想也存在于一些人的意识之中。

构建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不倦追求的社会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不懈奋斗的社会理想和现代化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就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社会矛盾。因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会各阶层为之共同努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既是参与者又是受益者,只有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价值引领工作,正确引导、鼓励他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更多的责任,付出更多的努力,发挥更大的作用,社会各阶层才能齐心协力,实现社会和谐,共建美好家园。

二、当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价值引领面临的主要挑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价值引领面临着来自市场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等方面的挑战。

(一)市场经济的物质主义的挑战

市场经济是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的,过度追求物质的理念在某种程度上遮蔽了人的精神生活。然而,人除了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物外,同时还是一种精神性、意义性的存在物,所以,在尊重人的物质需要的前提下,强调人的精神需要的重要性,突出精神自由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不可忽略。市场经济的这种工具理性主义、物质主义使得人的存在方式呈现出一种单向性,成为“单向度的人”。市场经济的物质主义对当今中国价值引领的挑战,其实质是物质对精神的挑战。

(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强势经济带来强势文化。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世界各国之间经济交往愈来愈密切的同时,文化之间也相互渗透、影响、融和。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会受到外来意识形态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冲击,特别是一些经济强势国家会强行输出自己的意识形态给别国,使得一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文化交往中陷入被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观念、文化等自然也离不开这种影响和冲击。

(三)文化多样化的挑战

全球化的一个结果就是文化多样化,文化多样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价值引领的挑战主要表现在文化多样化对引领对象在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理想信念等方面的影响。在文化多样化的影响下,社会主导价值观消解,价值标准多样化,在价值判断,价值选择出现一定的困惑和迷茫;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方面出现模糊、冷漠,道德实践较差;一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模糊,政治观念淡薄,个人理想信念世俗化。

文化多元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影响其实质则是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一元化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价值观的一种消解,从根本上说是对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的不认可。

(四)被引领对象主体性的增强对思想政治工作规范性的挑战

实现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价值引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世界观教育、政治观教育、人生观教育、法制观教育及道德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意识形态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具有很强的规范性。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全球化及文化多元化的影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体意识不断的增强,对理论和价值自我选择的意识也不断的增强,这就使得思想政治教育传导的价值观念及规范性受到挑战。

(五)社会生活的易变性对理论的稳定性的挑战

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因而,思想政治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任何一个理论体系形成后具有相对稳定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不例外,然而现实特别是当今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教育对象生活方式、交往方式与思维方式的飞速变化,使得理论未能及时应对教育对象的思想困惑和价值迷惘。

三、引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价值取向的有效途径

(一)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实现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价值引领的前提。

价值引领过程本质上是意识形态的个体化的过程,它强调的是其政治功能,社会功能,强调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对个体的人格的完善及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要具有“天然必然性”。①“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②“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③而“人们奋斗所争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④”“‘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⑤因此,要使得主流价值得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认可,就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要关注和尊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首先要尊重和保护他们的经济利益,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尊重其个体多样性、差异性和主体性,满足其多方面的合理需求,促进他们和谐、自由、全面发展而不是简单化地强调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服从组织。

(二)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的深刻理解,进一步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

首先,要创新教育理念,以激活教育对象自我体验和感悟为价值引领的主要动力,从而实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被动认同变主动认同。

其次,要不断更新教育内容,与时俱进,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教育内容要基于现实生活又高于现实生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既是一种物质的存在物,同时也是精神的存在物,因此,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论学习内容的选择,应坚持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现实与理想相统一的原则,既重视现实的合理性,又应该有引领现实的前瞻性,应该是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有机结合。

最后,要创新理论学习方法,提高时效性和针对性。调查研究,深入到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去,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与思维方式,了解他们的现实需要和理论需要,价值追求和内心呼唤。在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其需要之后,精心选择和设计理论学习的内容体系,做到有的放矢。

(三)结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生活实际引导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开辟更多的就业渠道,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处于经济全球化和全面开放时代背景和国际环境下的中国,多元化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人的精神生活需要呈现出更多个性需求。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价值引领必须适应这种形势,不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使价值引领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自我扬弃,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参 考 文 献〕

〔1〕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状况研究〔EB/OL〕.根在中原,2011-09-14.

〔2〕关松荫.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与思考〔EB/OL〕.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3〕改革开放30年.所有制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回顾〔EB/OL〕.人民网,200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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