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扶贫资产监管8篇

时间:2023-06-30 09:23:14

扶贫资产监管

扶贫资产监管篇1

关键词:扶贫工作;资金管理;创新成效

扶贫资金主要指国家财政预算分配用于扶持各省、地方加速社会经济增长,改善扶贫主体基础生活工作条件,促使贫困对象提升收入水平,加快消除农乡贫困问题的专项经费。由于扶贫资金存在监管难度大的特征,在扶贫过程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急需多种政策进行严格监管。

一、扶贫资金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一)扶贫经费重复补贴,利用率较低

扶贫活动包含农业、民政、水利、公路等各个领域,并非只是某一单位或某一部门的任务。在扶贫资金控制中,应当统筹兼顾,保证“将钱用在刀刃上”。在生产生活中,各个部门有自身特殊的扶贫经费与扶贫方案,只重视自己业务领域内的工作,和其他相关部门缺少良好沟通,产生了不同的单位机构重复补贴现象,导致扶贫资金利用不科学,利用率较低,占用了其他扶贫工作的经费支持,不能及时补贴其他应急经费业务。

(二)财政补贴经费不够,扶贫经费应用较难

要保障贫困乡、贫困户彻底脱贫,不断提升贫困乡的居民生活质量,要求在教育、医疗、基建项目、产业转型等层面加强精准帮扶,所有项目均需要巨大的经费帮扶,扶贫经费的补贴金额有限,是扶贫活动持续开展的重大困境。

(三)资金监管不当,专项资金控制缺失

在扶贫经费直补到户时,会面临多种多样的情况,造成项目补贴不准确。例如,非贫困户随意申报成贫困户,早期申报成贫困户后续已脱贫、关系户与人情户等不满足贫困户要求的。相关部门核实不严,监管缺失,就会占用真实贫困户指标,扶贫目标缺少精准性,虚假领取扶贫经费的情况十分常见。

(四)注重现象项目与短期利益

扶贫项目是一个长久、艰巨的任务,有些单位部门为追求业绩,出现了挪用扶贫经费,搞形象项目的现象,贫困户的真实现况却未得到改善,违背了扶贫项目的初衷。

二、创新扶贫经费管理的方法

(一)“一上划”

“一上划”即员工编制上划,实施“统管”。转变以往基层农乡扶贫办、扶贫发展中心、世行服务站“3块牌子、2张桌子、1个人”的现状,把基层镇扶贫办组织、人事、薪资、扶贫工作等全都上划,通过扶贫办集中管理,项目实行由基层政府负责,各个乡镇均设置镇扶贫开发中心,员工在全县区域内选择,定编、定员、确岗、定责任,机构完善,团队稳定。

(二)“两下沉”

县下沉至镇、镇下沉至村,保证监管没有盲区。县扶贫办建立扶贫经费财会稽查组织,把全县扶贫业务经费融入县级“统一核算”,县下沉至镇给镇扶贫办负责记账,处理基层财务核算不标准等情况,各镇设置专门的报账员,定时报账。让基层扶贫办有更多时间,一心一意的下沉至村、户,支持村互助经费协会记账,督促村、组开展扶贫活动,真正保证扶贫工作有人抓,扶贫经费有人管。

(三)“三级联动”

村乡县各级党委齐抓齐管。县扶贫办和县财政机关强强联手,执行县级党委、镇、村业务职责与责任,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对扶贫经费的来源、方向、审批、报账等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每一分项目经费支护,都先通过村委会、村监委会进行初审;公示没有争议后交给镇扶贫办与分管领导再次复审;然后由专门报账员提交县扶贫办、县财政机关依次核实以后,再交由扶贫经费稽核中心统一记账[1]。经部门交流、上下联动、多项并举,保证扶贫经费安全、稳定。

三、加强扶贫经费管理的创新策略

(一)综合部署,统筹策划

将扶贫活动脱离出来,设置一个单独的部门,主要负责扶贫项目,控制扶贫经费。要把每一笔资金均用于最关键的地方,为防止重复补贴情况的出现,能够集中监管各部门管理的扶贫计划经费,由扶贫独立部门进行统计,保证把扶贫经费最大限度的用在最需要财政扶持的地方,促进项目经费整合,统筹准确,保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创建、产业转型、教育培训等层面的经费需求,减小贫困区域和发达区域在教育、文卫等方面的差距,提升贫困户的生活质量。

(二)开发特色产业,制定扶贫信贷开发体系

要让贫困区域完全迈出贫困的怪圈得以脱贫,首先能够按照本地具体情况开发特色养殖与生态农业,扩展贫困居民的收入渠道,不仅仅是依靠低保与扶贫经费来维持生计,还能够发挥出财政经费撬动信贷经费的功能,优化金融扶贫开发体系,结合各大银行、农商机构、金融单位等,实施低额扶贫信贷担保项目,依靠资源优势,促使低额信贷项目发展,增加贫困区域发展的动力与活动,实现贫困户彻底脱贫,提高收入。

(三)加大扶贫经费监管力度,保证精准补贴

要全面预防骗取专项扶贫经费的现象,使真正满足贫困标准的群体及时获得扶贫经费支持,必须强化各级部门帮贫监管力度。组织以户为单位的具体贫困调查,创建贫困户信息档案,仔细审核贫困居民申报程序,对贫困居民资料实现动态管理,公布调研结果,使居民自觉监督,精准辨别扶贫目标,保证扶贫经费真正用于贫困户身上。

(四)优化扶贫工作制度,加大财政经费利用率

对于扶贫工作制度的缺陷,基于精准扶贫观念,对原本的扶贫工作制度及扶贫工作措施进行优化改进,以规范的制度保证扶贫经费用在准确方向上,严格查处违章利用扶贫专项经费的行为,防止产生资金短缺与挪用情况[2]。针对扶贫资金应及时公开,接受人民监督,倾听人们的意见及建议。

(五)规范政策支撑,地区政府配套

现如今,在扶贫工作持续开展的阶段,大部分贫困村达到了脱贫目标,还有部分贫困地区由于地处偏远区域、交通、水利等环境的制约,开展扶贫工作存在较大难度。扶贫制度不完善、扶贫经费整合力度薄弱,要有国家政策扶持,中央及省级部门配套,从政策上改善扶贫经费使用现状。制定扶贫经费利用监管制度,在专项扶贫经费短期内很难见效果的状态下,要求持续投入经费,以期获得预计成效[3]。这时就要求相关部门制定长久的扶贫经费监管体系,由此保障扶贫资金融入扶贫工作中。

(六)加强扶贫经费统一核算控制

遵循一个“笼”进,一个“漏斗”出的原则。地区财力应增加对扶贫工作的投资,防止扶贫经费配套不全面和假配套。需进一步强化扶贫经费的监督控制,对大额扶贫经费支付,也别是项目管理资金级科技培训资金支出的监督,防止虚开套现现象的出现;要加大对专项用工代赈业务管理资金,均要引入县级集中核算领域;扶贫单位对报账票据要认真核实,避免不合格发票与虚开发票报账情况的出现。

扶贫资产监管篇2

实施产业扶贫是当前扶贫开发的一项创新工作,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落实惠民扶贫政策,加快农村脱贫步伐,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产业扶贫可以帮助贫困地区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仅靠传统农业不能解决温饱,救济式扶贫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产业扶贫可以使贫困地区的贫困人群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实践证明,产业扶贫是解决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手段,是脱贫的必由之路。德江县的扶贫产业主要有生态畜牧业,茶产业,以天麻为主的中药材,以核桃、蔬菜为主的果蔬业,烤烟以及一些龙头企业,已初具规模,取得一定效益,但还缺乏强有力的资金、技术支撑,有产业没有产业链。如德江县天麻、茶叶、畜牧、果蔬产品,基本雏形出来了,但是产业缺乏特色,只有初加工,没有深加工,只有第一个链条,没有后续加工链条。蔬菜、水果季节性强,存放时间短,没有加工就难以储存,即便有一些小的企业,但规模比较小,处于产业链最低端,产品的附加值低,组织化程度低,分散农户面对市场,风险大。同时,德江县产业有品牌没名牌,如天麻产品,其天麻素含量之高居全国榜首,药用价值非常高,但还不是国家的名、优、特品牌,知名度低,销路不畅。所以,光有品牌没名牌还不行。如何才能加快产业发展,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每年扶贫资金70%用于产业扶贫。结合德江县实际,重点扶持茶产业、中药材、果蔬业、生态畜牧业,项目必须覆盖到贫困村,贫困户直接受益。扶持一个产业,成功一个产业,见效一个产业:二是做大规模,延长产业链。发展什么样的产业,尊重农民意愿,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市场规律。建立初加工、深加工企业,由传统的加工向土特产品、稀有产品加工转变。在“一乡一产”的基础上,引资或由政府出资在乡镇建立初级产品加工厂,对产品进行初加工或精装。如水果可先加工成果酱、罐头和果干等,脱毒马铃薯可加工成淀粉、粉丝和油炸土豆片等,蔬菜进行精装保鲜,并坚持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工企业要保障农民的利益,必须建立合作社,实现双赢;三是注重品牌建设,树立品牌意识。首先将特色、生态产品进行整合注册,如德江县的天麻、茶叶等绿色生态农产品。其次将品牌打造成名牌,学习市场营销方法,将德江县特产品适时申报省市和国家著名商标以及中国农产品著名品牌。

二、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

近年来,中央、省市扶贫工作力度逐年加大,扶贫资金呈递增上升,形成了大投入、大整合、大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新格局。德江县每年投入扶贫资金近1亿元。扶贫项目的快速建设和大量扶贫资金的投入给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为确保全县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能安全、高效运转,确保各类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避免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现象发生,必须加大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县成立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把扶贫资金实行流程式监管,做到五个确保:确保资金分配科学规范,坚持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财力等因素分配扶贫资金,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额度,审定资金分配方案,落实扶贫项目: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扶贫资金必须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扶贫办的项目资金分配计划和执行情况都要在政务信息平台上公告,乡镇和村的扶贫项目及资金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建立动态公示机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快捷,扶贫资金设立专户,建立专账,实行专人管理,保证安全运行;确保资金报账及时规范。对扶贫资金严格实行财政报账制。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范报账程序,做到报账程序科学规范,报账原始资料真实完整,能够如实反映资金的最终流向。报帐时间和地点要便民,资金拨付要及时;确保检查审计定期开展。县扶贫办牵头做好扶贫资金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将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审计监督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三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县扶贫办每年要对各乡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既作为各乡镇扶贫工作目标考核的依据,又作为下年度分配扶贫项目资金的参考因素。四是建立扶贫资金监管责任追究机制。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扶贫项目资金审批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管理资金的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凡是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违反规定、失职渎职造成扶贫资金严重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五是建立扶贫资金问题投诉机制。县扶贫办和乡镇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收到涉及扶贫资金的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六是建立竞争入围和招投标机制。在扶贫项目筛选、贫困村建设顺序确定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选择等方面建立竞争入围机制,谁积极、谁主动,项目资金予以优先考虑。大宗扶贫物资采购、产业扶贫项目业主选择以及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确定等严格实行招投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七是建立贫困村群众义务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义务监督员由村民代表直接推选产生,义务监督员有权对本村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扶贫办反映,扶贫办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认真调查处理。

三、加大社会帮扶力度

德江县扶贫开发,通过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的实施,一些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贫困村、贫困户基本解决了温饱,村容村貌发生很大变化。但基础条件差、贫困程度深、边远、偏僻的贫困村变化不大,广大群众仍然存在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如泉口镇的大元、猪场、水塘等村,这些村的贫困人口已成为德江县扶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要绕过这道坎,消除贫困,实现全县人民共同富裕,就必须合力攻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拳出击,选派扶贫工作队驻村入户,定点帮扶已是必然选择。从2013年起,每年从县直机关部门抽选工作责任心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职工组成50个扶贫工作队帮扶50个贫困村,工作队由县分配资金,工作队带项目、带资金进驻贫困村开展工作。有项目、有资金的工作部门,重点帮扶基础条件差的一类贫困村,党员干部直接联系贫困户,开展“一帮一”活动,并与县政府签订“四定、三包、一实现”责任状(即:定年初计划、定发展规模、定脱贫人数、定效益目标;包区域发展规划、包项目实施质量、包年终产量指标;最终实现减贫摘帽)。全县扶贫攻坚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副县级以上领导全部帮片包乡和定点包户,与贫困户结帮扶“对子”。另外,从县直相关部门抽人组成“两联”办,办公室设在县政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绩效考核工作。由“两联”办年初拟定考核方案,同时负责检查督促工作队的工作开展及到位情况,年底具体到工作队所帮扶的村以及联系户,实地测算验收,凡是帮扶指标未达到,联系户未脱贫的,下年继续帮扶,不脱贫不脱钩,一帮到底。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提拔干部的依据。

四、正确处理好三个扶贫关系

扶贫资产监管篇3

关键词:精准扶贫;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资产管理;四权分置

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是指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运用产业帮扶方式逐步形成并积累起来的经营性资产。该资产具有一定的帮扶赠与性质,但与纯公益性、非经营性资产完全不同,其具有较强的经营性。由于该资产的投入主体与产权主体不对称,极易产生产权模糊、管理缺位、绩效低下、价值流失等问题。目前,精准扶贫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全国有若干贫困县陆续脱贫摘帽,逐年形成并积累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规模庞大,如何进行有效管理、较多地借助市场化经营方式,成为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截至目前,政府部门仍然没有针对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出台具有权威指导性的实践操作意见或规范,笔者在此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做一些学术探讨。

1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形成

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形成主要有几个方面,即政府直接投资形成、政府产业奖补形成、社会及市场力量进行政策性帮扶形成与其它创新渠道。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形成并非直接来自某种市场资产的自我滚动积累,而是具有重要的外部扶助性、政策驱动性特点。农村产业扶贫是在所有精准扶贫措施中直接培育贫困地区农村自我“造血”功能的重大扶贫工程,其经常针对农村特色产业来系统实施,如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贸易、乡村旅游等,并与各类贫困户、边缘户、其他农户形成非常直接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带动就业、促进增收脱贫、培育农村产业基础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1.1政府直接投资形成

指中央、省、地市、县4级财政资金,对贫困县(具体到镇、乡、村级)的产业项目投资而形成农村产业扶贫资产。具体形成过程:将中央、省、地市、县4级财政资金中的扶贫资金、涉农资金进行合规性统筹整合,建立庞大的“涉农资金池”;建立县级产业项目库,对各种具体项目进行轻重缓急排序并选择实施,该项目库的具体项目一般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政府常务会或县委常委会研究、审核并最终确定;县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负责按进度拨付产业项目建设资金,实施项目的主管部门与财政局进行业务对接,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指标分解落实到项目主管部门;通过“一卡通”管理、绩效评价、资金监管、动态监控和追责问责等程序对产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因此,该渠道形成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是中央、省、地市、县4级财政资金共同投资发力的结果。

1.2政府产业奖补形成

一般是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县级政府为了调动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基层产业合作社的生产积极性,激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产业发展补助政策及其标准,该补助资金作为生产奖励资金仍需要投入到农户的产业项目生产及再生产过程中,或者入股到基层产业合作社,再由基层产业合作社统一生产支配或者整合入股到其它企业。由政府产业奖补形成的产业扶贫资产,具有高度帮扶奖励性质,县级政府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实施动态奖补,建立跟踪问效工作机制,要求该奖补资金只能用于发展生产而不能直接作为消费基金消耗使用。

1.3社会及市场力量进行政策性帮扶形成

指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各种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实施政策性帮扶,如能人带动、企业家建生产基地、社会捐资等,激励农村产业发展,形成规模不小但在形式上非常分散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有些具有赠与性质(纯粹赠送),有些仅具有扶助性质(不赠送)。主要渠道包括:社会力量捐助,如“一日捐”、节日慰问走访等活动,社会爱心力量对接帮扶,事业单位对口帮扶;企业家建生产加工基地、种养殖基地,或者开发乡村旅游项目等,一般联合当地村级基层生产合作社合股,并组织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进行生产经营,形成利益共同体;金融帮扶,一般是为了降低风险,经常采取政府贴息小额信贷方式(10万元以内比较多见),对吸纳贫困户入股合作社或致富带头人,可申请50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具体灵活决定。

1.4其它创新渠道

通过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吸收贫困人口的资源资本(主要是耕地、林地)作为股份,激发贫困县、贫困村的内生发展潜力。这些渠道形成的产业扶贫资产具有较大分散性、自主灵活性与契约依赖性等特征,但是通过整合与规模化使用,可以发挥较高生产效率。

2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经营运作现状与管理难点

2.1经营运作现状

各地贫困县基层一般都推行专门的产业合作社运营机制,具体实现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经营运作。采用“支部引领、干部带头、能人参与、贫困户全覆盖”方式,贫困户以劳动力、现金(含政府奖补)、土地经营权(含耕地、林地、水塘等在内)多种形式入股产业合作社。产业合作社将各种对口的产业项目资金转投龙头企业,实现滚动发展。由政府引导建立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工业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务工”、“家庭农场+合作社+贫困户+劳务用工”等多种共同体模式,实现“分红+土地流转、劳务就业、产业带动、产品代销”等多项利益联结关系。县级政府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产业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种养殖大户、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致富能人入股扶贫专业合作社,提高合作社经营能力、收益能力,带动贫困户、边缘户增收脱贫。上述专门的产业合作社作为农村股份合作制的一种具体形式,组织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进行生产经营,实现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经营运作,为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了一种可操作方式。但是,产业合作社全权负责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仍然缺乏足够的现实可能性。产业合作社是一种比较松散的产业联合体,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实体,不是完整的市场主体,需要进一步规范其组织形式与具体运作方式;产业合作社将项目资金转投企业,一般按股或按协议分红,实际上是一种资金再委托的运作方式。此时,产业合作社没有直接监督或者参与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该分红经常采取固定分红方式,分红率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不利于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保值增值。此外,许多地方实行“户贷企用”办法,即政府贴息、农户贷款、企业使用,让产业合作社牵头统一实施,埋有较大的市场风险隐患,一旦合作企业经营不善或者破产,负债主体仍然是产业合作社,后续遗留问题较多。在笔者调研中还发现,在产业扶贫资产管理过程中经营运作,部分地区存在“一股了之”、“一发了之”、“一分了之”的现象,过于简单化,没有充分调动贫困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就村级范围而言,从长远来看,重点是把有特色的优质农业产业作为工作重点,同时要研究科学的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机制,既要保证农村产业扶贫资金的增值保值,又要发挥扶贫济困的社会功能;更需要进一步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引导贫困户出工、出力,更好地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2.2管理难点

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完整的资产收益扶贫良性循环并形成长效机制。为了保证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持续稳定地发展,应当使一切与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相关的后续资本筹资、投资运营、资本收益分配等形成一种动态的协调机制。其难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能否能成为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资本,显著地增强农村的内生发展能力,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需要寄予厚望,需要能够长期滚动发展,需要政府政策的合理引导。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能否撬动农户、市场主体乃至全社会专门针对农村的后续产业投资?需要发挥产业合作社的产业组织功能,发挥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杠杆效应,政府通过产业奖补、贴息、减税等辅助手段刺激农户、企业、银行等进行持续投入。能否实现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的价值化管理?需要在内部产权清晰、会计账簿记账制度健全的基础上实现规范的股份化管理,或者积极探索飞地经济模式,获得异地投资增效的机会。对农村产业扶贫资产能否有动态的跟踪问效措施、监督措施,及时追究非市场风险流失的责任?需要明确跟踪问效与监督的责任主体,赋予其相应的职权。

3农村产业扶贫资产管理对策探讨

3.1重在分权的“四权分置”管理模式设计

该模式实行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四权分置”,可以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所有权全部归项目涉及的村集体所有,强化村级监管,实现村级收益与监管责任对等,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经营权归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公司。通过发包、出租、合作等方式,选择经济实力强、诚信度高、热心扶贫事业的经营主体进行经营管理,确保收益。收益权归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享有收益权,同时滚动受益分红。监管权归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引导、规范与监督产业项目实施与运作。该管理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强调分权,有利于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要缺点是资产统合程度不高,跨乡镇、村的协调管理能力略显不足。

3.2建立在“四权分置”基础上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设计

该模式实行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四权分置”,但权利归属进行了调整,引入合作社统一分红与财政局驻乡镇经管站跟踪资产价值机制。农村产业扶贫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公司;收益权归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对农户(含贫困户与边缘户)实行二次分红;监管权归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并进行分工。其中,农业农村局负责引导、规范与监督具体产业项目的实施与运作。财政局对农村产业扶贫资产建立电子台账进行价值管理,随时跟踪产业扶贫资金使用、资产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情况,进行财务合规性指导,但不实施具体的干涉介入。该管理模式相对于前述重在分权的“四权分置”管理模式而言,资产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更高,优点得到进一步发挥而缺点相对有所规避。

扶贫资产监管篇4

一、把握重点,抢抓机遇,XX年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认真开展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

(二)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输出,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三)积极推进产业扶贫,贫困农户收入明显增加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培育支撑贫困地区增收致富的优势、特色产业。在省办的关心和支持下,有效运用财政扶贫资金引导信贷扶贫资金投入的倍增机制,充分发挥扶贫信贷资金在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扶贫到户贷款对贫困农户的瞄准度,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为贫困村发展产业和群众增收提供强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XX年产业扶贫投入达到20865万元:

(四)实施易地开发扶贫,解决丧失基本生存条件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

(五)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挂钩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

(六)加强革命老区建设,推动革命老区发展

(七)集中力量,开展整乡推进试点

通过各类项目的实施,松坪乡基础设施得到夯实,农业产业得到改造和提升,松坪乡经济社会将得到的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历史性跨越。

(八)实施安居工程,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九)加大扶贫宣传和统计力度,营造扶贫开发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宣传了扶贫开发成绩,报道了扶贫先进经验,树立了扶贫先进典型,反映了扶贫开发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经验和新问题,确保扶贫宣传的内容既真实准确,又富有时效性。全年由市、县电视台播出扶贫开发新闻、专题9次,编撰扶贫开发信息16期,扶贫系统干部职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投稿并刊登在各类报刊杂志上的文章共10多篇,营造了良好的扶贫宣传工作氛围,进一步扩大扶贫的声势和影响。

同时,继续开展好扶贫资金项目统计、财政扶贫资金监测统计、贫困村监测统计、灾情统计等统计工作。

(十)加强自身建设,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高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政治任务和历史机遇,注重思想武装,加强理论学习,开展调研和案例分析,重视检查剖析,找准并解决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全办干部职工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做到学习实践与扶贫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领导班子领导扶贫开发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是认真开展了以讲党性、抓机遇、重民生、谋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和感恩教育活动。全体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扶贫开发工作始终,建立和完善了学习、项目资金检查监督管理等15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约束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坚持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强化了监督管理。

四是严格开展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树立了打造阳光政府的理念,严格按要求开展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全年公示、通报有关事项20余条。

五是按要求开展了纠风工作,对扶贫资金进行了严格监管,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参加了政风行风热线,认真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及时安排部署扶贫开发工作。及时召开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扶贫办主任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开发现场会和全省州市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市今年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为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进集中连片开发,加快扶贫进程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切实强化管理,实行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签订了XX年扶贫开发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与市直挂钩扶贫牵头单位签订了市级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责任状,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扶贫项目和挂钩扶贫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要求各区县扶贫办领导分工落实到乡镇或项目上,做到件件项目有人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资金监管。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和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我办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制度,严格实施《市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市扶贫安居工程管理办法》等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就位资金。县、乡都设立了扶贫专户,实行扶贫资金专户存储、封闭运行,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加强扶贫资金的中期管理,保证项目资金落到实处。认真执行扶贫资金回补报账制度,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工程完成后,协调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实现了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制,对扶贫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项目内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都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实施竣工后又在项目实施地建永久性标志牌,标示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市财政、各区县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的沟通,对各区、县在资金拨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协调,确保了资金的及时就位和专款专用。

(四)以思路创新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温饱、稳定脱贫、加快致富、全面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树立大扶贫理念,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以培育稳定增收产业为核心,以村委会为项目区域,集中连片开发,逐村逐乡推进。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开发方式、扶贫思路、扶贫内容等方面不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扶贫,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二是扶贫投入与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各级财政投入的力度与扶贫任务相比显得十分薄弱,与扶贫开发的总体需求差距太大,要真正实现实施一个村,巩固一个村,自我发展一个村的目标,投资标准明显偏低,扶贫投入与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三是返贫现象突出。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我市自然灾害频发,已解决温饱的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基础不牢固、收入不稳定,因灾、因病、因学致贫和返贫现象非常突出。

四是产业扶贫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通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广大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单一、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还未根本打破,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的力度,因地制宜培育支撑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的特色和优势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构建贫困群众长效增收机制,依然是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五是个别地方和少数干部对扶贫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认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贫困问题已缓解,大扶贫格局已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已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已不太重要。有少数干部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工作方式不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需要,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四、XX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计划

根据当前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XX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好整村推进项目

XX年全市计划实施整村推进250个村,其中:积极争取省级整村推进计划200个村,市、县安排实施50个村。一要尽早做好村级规划,编制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要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围绕整村推进,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扶贫的综合效益,打牢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村经济发展两个基础。

(二)加大力度,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

要抓住国际金融危机结束,经济形势好转的良机,充分发挥3个培训基地的作用,把开展对贫困农民的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XX年3个基地计划培训2500人,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引导性培训5000人,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培训与促进转移相结合,突出支持特困农户,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培训,积极探索劳务输出的新途径,加大劳务输出力度。

扶贫资产监管篇5

财政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其管理使用情况一直倍受各方关注。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期,我们选取全市X个县和X个有代表性的乡镇,精心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X份。在前期深入摸排的基础上,赴X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掌握了第一手详实的资料,为领题调研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现反馈如下调研材料。

一、县级财政保障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各县级财政坚持全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将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和做好定点帮扶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扶贫精神及时落实、扶贫工作主动规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政策足额配套、扶贫事项提前安排”。按照“脱贫、提升、振兴”三步走战略,牢牢把握现行标准,根据自身财力用足用好财政工具和政策,三年来,各县本级财政脱贫攻坚资金共支出X亿元,其中:2016年X亿元、2017年X亿元、2018年X亿元。2019年,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X万元,同比2018年X万元,增长X%。

二、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向

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就业扶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就学补助、实施“雨露计划”等。

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工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社会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底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项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信息化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

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助,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培育,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

社会扶贫。支持“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等。

三、县级扶贫资金管理的模式

根据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县级财政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执行在基本上都是实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主要模式是扶贫部门负责根据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制定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财政部门根据扶贫部门的年度扶贫计划制定资金的筹措方案,落实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严格财政资金的监管,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本单位统筹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具体方案,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县级履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绩效主体责任,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四、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问题

一是扶贫工作体系不健全。各县扶贫办是对扶贫开发统筹协调的管理部门,承担着扶贫工作的主要职能。但是,扶贫工作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一方面,扶贫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参与;另一方面,除扶贫部门外,水利、农业、林业、教育、医疗、保险、住建等部门都会涉及到扶贫工作的开展。由于涉及到扶贫工作的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容易导致扶贫资金投入项目难以得到有效开展,扶贫资金投入产出比率较差。

二是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不完善。经现场走访了解到的情况看,个别部门前瞻意识不强,项目提前谋划不够充分,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力度不够,扶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导致扶贫项目库建设滞后,存在资金等项目的现象,资金到位后项目才落实。尤其在制定立项方案时,缺乏科学理论支持,脱离扶贫对象的生活实际,如此一来除了抑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效果的发挥外,还对顺利实施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同时,项目的申报在乡村一级,受人口教育程度、能力水平及地理环境影响,选择的多数是短平快项目,缺少龙头企业、品牌引领,附加值不高,形不成规模,打不开市场,尤其是在项目选择上盲目跟风,完全没有考虑当地的市场情况和做好风险评判和预测,一旦市场不景气,贫困户增收就难以实现。

三是扶贫项目推进偏慢。受前期工作不精不深、审批程序复杂、招投标耗时长等多种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偏慢。部分项目负责人在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疏于监管,未能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按时推进,进而影响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新增债券资金、中央和省级第二批扶贫资金都是集中在8-9月份下达,导致一些扶贫项目等待资金,前期工作难以开展,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是扶贫资金管理存有缺位。由于扶贫资金管理的不到位,也容易导致扶贫资金不能真正用于扶贫项目,甚至出现资金闲置的现象。个别部门没有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得扶贫资金管理难以贴合实际,加之项目资料管理混乱、资料信息收集不完善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使得在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的一系列工程初期备案、招投标、终期审计和政府采购等活动缺乏对应责任人,监管不力,责任不清,项目实施效果不佳。

五是挪用截留问题依然存在。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资金项目间的界定较模糊。调研了解到,乡镇一级制度不完善,一些上级的资金管理办法听说过但没有学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存有随意现象,从现场实际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在审计环节依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私自挪用或截留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的问题,其中占比最大的为实施单位私自挪用与截留扶贫资金,在某些地方还存在着“以拨代支”问题。

六是存有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的现象。某些县级部门并未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政策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以致在项目实施环节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来实施项目方案,如此便出现了随意改动扶贫资金用途的情况,甚至有的部门将本该用于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用于了非扶贫领域,完全脱离了批复项目的初衷。

五、相关意见建议

(一)正确理解把握扶贫资金的扶贫性。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这是扶贫工作的一项重大政策,是提高扶贫投入效益的首要问题。扶贫投入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扶贫效益是指扶贫资金投入以后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扶持的程度及解决温饱问题的效果,也就是说扶贫资金的投入要从根本上代表贫困农民的利益,要真正瞄准“贫困”对象,切切实实使贫困农民脱贫致富。从某种意义上说,扶贫资金是一种“救命钱”,是专门救助贫困农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救命钱”,因此扶贫资金必须用于扶贫,必须瞄准扶持最贫困的乡村和贫困农民。

(二)切实做到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实行扶贫资金的报帐制管理;广泛推行扶贫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告制;对投资额度较大的扶贫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需要量较大的大宗扶贫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同时,要严格执行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质量;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此基础上,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坚持“四专”原则。

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帐、专账核算。二是严格公示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群众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拨款制度。坚决按项目实施合同书实施项目管理,必须按工程实施形象进度和规定程序、规定数额,凭合法手续分期拨款。四是强化报账制度。全面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专户,推行县、乡、村三级,扶贫办与财政局两家共同参与的“三级两部门会审”报账制,坚持凭合法票据报账。五是强化全程追踪。坚持项目责任制、分片包干制、过程跟踪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严防扶贫资金流失。

(三)创新扶贫资金日常监管方式。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在对省财政厅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的推荐意见,充分借鉴交城县扶贫资金监管经验,凝聚监督合力,由市脱贫攻坚领导组牵头组织,从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市)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履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职能。授权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材料、报账材料,以及复核计算相关数据、现场勘查项目实施情况、实地入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财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快信息网络建设。针对涉农资金量大、涉及部门多、覆盖范围宽、监管难度大,且信息共享度低等问题,需尽快完善并推广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快动态监控系统与其他财政业务系统的整合。实现各级财政之间、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各类财政业务系统之间的互通,为开展扶贫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信息支持。

扶贫资产监管篇6

【关键词】扶贫资金 监督 评价

一、引言

主席在2015年11月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在扶贫过程中各级扶贫机构要做到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要兼顾“扶持谁”和“谁来扶”的问题。我国自1986年进行大规模农村扶贫工作以来取得了显著成就,但由扶贫工作者引发的扶贫乱象无处不在:2015年8月,广西马山因违规认定3000多名扶贫对象被查;无独有偶,同年8月,山东济宁扶贫开发科长夏洪华利用职务便利于2007-2014年7年间受贿22次,贪污金额累计64万余元。与此同时,造成扶贫乱象的根源是什么?如何改进扶贫资金的监管机制?等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亟待解决。

二、我国扶贫资金使用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扶贫资金使用现状

违规认定现象突出,扶贫变“扶富”。扶贫对象能否准确识别一直是中国农村扶贫政策和实践关心的重大问题,近年来,不断增加的扶贫投入对一些不法官员的引诱力增强,唐睿(2009)在对甘肃调研时发现扶贫过程中在给养殖户分羊时一些和干部沾亲带故的农户会多分到羊,而真正急需救济的贫困户却因为没有特殊关系不能得到应有的救助;王春光(2014)发现有的干部因怕得罪人而采用“均沾化”方式共享扶贫资源。这样一来,扶贫资金很难按规定的标准到达贫困人口手中,贫困县里盖上了豪华办公楼的新闻从不少见,扶贫成功变成扶富。

投放程序繁琐,严重。徐汉泽(2015)发现中国农村扶贫资金需要经过省、市、县、乡、村五级分配最终才能到达贫困户手中,程序繁琐,并且耗时长;而且中国农村村干部存在两种角色博弈,他们既要代表政府与农民讨价还价以建立自己的权益空间,又要代表农民与政府协商以获更多的扶贫资源。扶贫资金繁琐的投放程序和村干部的角色博弈共同作用导致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现象严重,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山东济宁,在云南、海南等地也有扶贫乱象发生,涉案金额分别为76万、1.97亿。

多头管理致使责、权、利脱节。我国农村扶贫资金管理体制从中央到地方纵向层级过多、横向机构庞大,本意是为了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实际上却由于多头管理导致没有一个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监管。赵曦(2009)发现我国扶贫工作地区分割差异大、机构设置重叠、政出多门、相互制约,扶贫项目审批权限过分集中、扶贫资金监管权责过于分散,导致责、权、利严重脱节。

(二)扶贫资金管理现状的原因分析

模糊不清的识别标准。一方面,财政部分配扶贫资金的扶贫对象认定过程中主要有三种方式:按项目、 “基数+增量”、因素。这样的方式容易产生很多问题,若按项目分,规模大的项目容易分到更多的扶贫资金,但往往符合贫困人口真正需求的是规模较小的项目;若按因素,容易导致地方政府的一些过激行为挑战扶贫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另一方面,一些官员在贫困户识别过程中已经忽略掉真正的标准,继而在自己心里形成了一套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施用的方法。可见,准确的识别扶贫对象是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的基础。

缺位的程序性监管机制。扶贫对象在经过贫困机构审定、扶贫办认可后,钱通过财政拨给专门扶贫机构,再一级一级往下拨,最终到村、到户,但是虽有程序性拨付运作机制,却没有程序性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级监管脱节。叶青(2013)认为我国扶贫资金去向不透明、不公开,使一些单位和个人有了“下手”的机会。试想,如果真正做到扶贫信息的社会公开,接受有效的社会监督,群众能随时详细了解扶贫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那么扶贫管理机构和一些不法人员还敢挤占盘剥吗?

不够完善的评价考核机制。我国现存的扶贫机构有一套自己的考核体系,但作为财政的考核体系并不清晰,评价考核的内容、指标也不明确,扶贫资金评价机制尚待健全。根据寇永红(2014)的研究,我国目前实施的扶贫资金审计是以事后结果评价为主,很少有对事前、事中的绩效监管,而事后结果评价又以经济效益为主,社会效益次之,造成绩效考评机制的严重缺乏。

扶贫工作是一个从立项与拨付到监督与评价的系统流程,只有严把扶贫过程的每个环节才能使扶贫效率最大化。

三、对策及建议

(1)规范识别标准,提高政策认识。要使扶贫工作顺利进行要规范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解决好“扶持谁”和“谁来扶”的问题,确保扶贫范围全面、扶贫资金真正为民所用。同时要提高人们对扶贫政策的正确认识,要让社会公众产生一种共识:扶贫开发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的可持续性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以引起大家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

(2)完善管理体制,加大监督力度。市、县两级应分别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或者明确一个牵头责任部门对扶贫统筹规划,建立统一的体制机制,整合资源资金,对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客观真实反映实施中的亮点特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措施。

(3)健全评价体系,助推扶贫工作后续发展。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将扶贫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同级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考核评价的内容。在统筹安排扶贫资金时,应该变一次性扶贫为跟进式扶贫,充分考虑产业培育项目后续发展,让扶贫项目真正成为老百姓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参考文献:

[1]寇永红,吕博.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审计研究,2014.

[2]徐汉泽.扶贫瞄准困境与乡村治理转型[J].农村经济,2015.

[3]赵曦,熊理然等.中国农村扶贫资金管理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2009.

[4]王春光.扶贫开发与村庄团结关系之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14.

扶贫资产监管篇7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扶贫领域内反腐败监督工作各项制度。成立了扶贫领域精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扶贫领域落实“一定、二看、五査、六建”精准监督工作法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六项工作制度,并将乡村各项制度喷绘上墙,建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农村低保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农村低保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案件查处台账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整改落实,保障扶贫领域资金项目安全。

(一).制定一套责任清单。以厘清责任为前提,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制定“1+X”监督责任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合力。

(二).看牢两个关键环节。一看政治站位。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检验乡党委和村支部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督促乡村两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决战决胜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真正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战场上,把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坚定信念,心系群众,鼓足干劲,脚踏实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也绝对不能输的硬仗,以脱贫攻坚实际成效兑现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二看工作作风。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淬炼干部的“主战场”、检验作风的“试金石”,把讲真话、干实事、练硬功贯穿脱贫攻坚行动始终,督促乡党委和村支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麻痹情绪,始终把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作为第一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以更加务实的担当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带头冲锋、大胆进取,沉下身子、埋头苦干,转变工作作风,下足“绣花”功夫,增强创新本领,提升精准施策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查五类突出问题。一是严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查处乡干部、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巡察、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帮扶单位及干部在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不细,敷衍塞责走过场等履行帮扶责任不力;乡纪委、村监委会深入推进“两查两保”和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管辖范围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或发生重大涉贫案件,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等问题。二是严查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问题。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索要“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故意滞留、延期拨付、私存私放和违反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管理规定等问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三是严查扶贫项目实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查处在项目分配安排、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人为干预或擅自改变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变更、调整扶贫项目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和实行备案等问题。四是严查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的问题。重点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扶贫领域“造盆景”“垒大户”,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等“不实干”;搞“走读”式、“慰问”式帮扶等“不细干”;考核评估一团和气,督查巡察避重就轻等“不敢干”;工作庸懒散慢、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不愿干”等问题。五是严查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与“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胁迫群众,侵占变卖土地牟利,违规插手、承揽扶贫项目,无理阻挠扶贫项目实施,巧立名目向贫困户勒索钱财,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煽动群众闹事,破坏脱贫攻坚进程等问题;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

二.加强工作部署,强化任务落实、严抓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年初与13个村党支部、1个乡直各单位签订《gggg乡扶贫领域内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15份,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全乡52名干部职工以及13个村支部书记都签订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承诺书。党委、政府班子以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重点扶贫工作岗位和重点项目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力度。乡党委于5月15日成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同时组建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乡纪委书记、副书记为副组长,乡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站所办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督察组,对全乡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进行了督查检查,严格按照责任约谈制度,开展谈心谈话12次,工作约谈160人次,提醒告诫4人次。三是积极部署开展“三纠三促”和“两查两保”工作。年初制定了“三纠三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发现整改问题三大类,13条,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对扶贫领域实施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测。召开在脱贫攻坚领域内开展“两查两保”工作会议4次。对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在扶贫领域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存在着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开展了全面自查。四是加强党风政风教育,开展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共开展专题讲座4次,举办廉政党课4次,开展廉政文化宣传2次,制定标语条幅8条,开展村干部廉政教育会议4次,开展全乡干部职工廉政文化宣传2次,发放宣传单80份,在乡政府办公走道内设置廉政提醒牌12面,在春节、五一节假日前发送廉政短信120条,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一处,在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期间,查处乡干部在上班期间随意脱岗,4名同志被约谈,并写出书面检讨,大会通报批评。五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时刻警示。截止目前乡纪委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学校、卫生院干部上班情况,财务支出,惠民政策情况进行了名称暗访,整改问题5条,对5个扶贫领域内重点村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扶贫项目工程等方面问题3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腐败现象在扶贫领域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在脱贫攻坚战中,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还处在“纸上谈兵”,重资料档案,轻帮扶实效、政策措施落实不切合实际。

(四)随着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知识能力结构以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

(五)在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对有些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不够有力,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对一些难点问题及其原因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部门之间存在互推责任的问题等。一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扶贫资金存在着未用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各村不同程度存在着个别农户精准扶贫贷款没用于产业发展。二是扶贫项目建设监管方面,易地搬迁项目进度缓慢;扶贫项目户存在着没有持续发展问题;个别项目户将投放的地膜等没有用于生产。三是软件资料存不规范,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贫困户动态管理软件资料整理不规范,户内资料有缺失现象。四是非贫困户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的问题。随着精准扶贫扶持力越来越大,优惠政策越来越多,贫困户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导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发展不平衡;非贫困户享受政策有限,发展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同时部分边缘农户未被纳入,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为确保我乡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乡党委决定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察暗访组、监督检查组,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通过精准帮扶干部逐户督促种植、养殖产业,使其所贷资金和合作社配股资金以及到户产业发展资金都能够充分利用到发展产业方面,达到预期增资效果,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跟踪资金去向,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要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实践运用“一定二看五查六建”工作法,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季度做一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掩饰,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落实。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情况汇总、督办督查等工作;乡纪委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乡和监督单位在扶贫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用于扶贫项目建设,达到专款专用,加快异地搬迁项目进度。要综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群众意愿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政策,将后续产业发展同步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扶持发展草食畜牧业、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业,鼓励搬迁群众以资产、生产资料等入股新型农业合作社经营主体,通过劳务输出、特色种养、公益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贫困户稳定脱贫不反弹。

(四)改进工作作风,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信心。从乡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扶贫领域精准监督不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让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从思想上、感情上融为相互支持、互相信任、相互帮助的有机整体,从言论上、行动上形成共谋发展、共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认可,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同时注重解决一些非贫困的实际问题,通过统一思想协调好群众关系,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规范工作运行,健全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扶贫档案资料归类要求,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落实责任,整理各项资料,规范户内各类软件资料,查缺补漏,全面及时纠偏改错,确保档案资料的数据正确性,同时将各类档案资料归整入档案盒,贴上标签,方便查找,坚持边查边纠边规范,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要部门、查找制度漏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程序、统一标准、规范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严格的制度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确保扶贫政策有效落实、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六)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站所、乡直各单位要宣传报道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乡纪委要通过公开栏、横幅、标语及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使专项治理工作深入人心。宣传中央和省、市、县的部署要求,持续释放反腐败不松劲不停步、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扶贫资产监管篇8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扶贫领域内反腐败监督工作各项制度。成立了扶贫领域精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扶贫领域落实“一定、二看、五査、六建”精准监督工作法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六项工作制度,并将乡村各项制度喷绘上墙,建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农村低保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农村低保问题线索处置台账、gggg乡案件查处台账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整改落实,保障扶贫领域资金项目安全。

(一).制定一套责任清单。以厘清责任为前提,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制定“1+X”监督责任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合力。

(二).看牢两个关键环节。一看政治站位。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检验乡党委和村支部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督促乡村两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决战决胜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真正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战场上,把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坚定信念,心系群众,鼓足干劲,脚踏实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也绝对不能输的硬仗,以脱贫攻坚实际成效兑现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二看工作作风。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淬炼干部的“主战场”、检验作风的“试金石”,把讲真话、干实事、练硬功贯穿脱贫攻坚行动始终,督促乡党委和村支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麻痹情绪,始终把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作为第一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以更加务实的担当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带头冲锋、大胆进取,沉下身子、埋头苦干,转变工作作风,下足“绣花”功夫,增强创新本领,提升精准施策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查五类突出问题。一是严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查处乡干部、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巡察、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帮扶单位及干部在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不细,敷衍塞责走过场等履行帮扶责任不力;乡纪委、村监委会深入推进“两查两保”和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管辖范围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或发生重大涉贫案件,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等问题。二是严查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问题。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索要“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故意滞留、延期拨付、私存私放和违反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管理规定等问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三是严查扶贫项目实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查处在项目分配安排、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人为干预或擅自改变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变更、调整扶贫项目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和实行备案等问题。四是严查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的问题。重点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扶贫领域“造盆景”“垒大户”,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等“不实干”;搞“走读”式、“慰问”式帮扶等“不细干”;考核评估一团和气,督查巡察避重就轻等“不敢干”;工作庸懒散慢、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不愿干”等问题。五是严查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与“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胁迫群众,侵占变卖土地牟利,违规插手、承揽扶贫项目,无理阻挠扶贫项目实施,巧立名目向贫困户勒索钱财,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煽动群众闹事,破坏脱贫攻坚进程等问题;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

二.加强工作部署,强化任务落实、严抓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年初与13个村党支部、1个乡直各单位签订《gggg乡扶贫领域内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15份,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全乡52名干部职工以及13个村支部书记都签订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承诺书。党委、政府班子以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重点扶贫工作岗位和重点项目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力度。乡党委于5月15日成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同时组建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乡纪委书记、副书记为副组长,乡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站所办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督察组,对全乡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进行了督查检查,严格按照责任约谈制度,开展谈心谈话12次,工作约谈160人次,提醒告诫4人次。三是积极部署开展“三纠三促”和“两查两保”工作。年初制定了“三纠三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发现整改问题三大类,13条,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对扶贫领域实施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测。召开在脱贫攻坚领域内开展“两查两保”工作会议4次。对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在扶贫领域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存在着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开展了全面自查。四是加强党风政风教育,开展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共开展专题讲座4次,举办廉政党课4次,开展廉政文化宣传2次,制定标语条幅8条,开展村干部廉政教育会议4次,开展全乡干部职工廉政文化宣传2次,发放宣传单80份,在乡政府办公走道内设置廉政提醒牌12面,在春节、五一节假日前发送廉政短信120条,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一处,在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期间,查处乡干部在上班期间随意脱岗,4名同志被约谈,并写出书面检讨,大会通报批评。五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时刻警示。截止目前乡纪委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学校、卫生院干部上班情况,财务支出,惠民政策情况进行了名称暗访,整改问题5条,对5个扶贫领域内重点村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扶贫项目工程等方面问题3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腐败现象在扶贫领域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在脱贫攻坚战中,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还处在“纸上谈兵”,重资料档案,轻帮扶实效、政策措施落实不切合实际。

(四)随着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知识能力结构以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

(五)在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对有些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不够有力,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对一些难点问题及其原因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部门之间存在互推责任的问题等。一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扶贫资金存在着未用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各村不同程度存在着个别农户精准扶贫贷款没用于产业发展。二是扶贫项目建设监管方面,易地搬迁项目进度缓慢;扶贫项目户存在着没有持续发展问题;个别项目户将投放的地膜等没有用于生产。三是软件资料存不规范,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贫困户动态管理软件资料整理不规范,户内资料有缺失现象。四是非贫困户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的问题。随着精准扶贫扶持力越来越大,优惠政策越来越多,贫困户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导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发展不平衡;非贫困户享受政策有限,发展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同时部分边缘农户未被纳入,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为确保我乡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乡党委决定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察暗访组、监督检查组,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通过精准帮扶干部逐户督促种植、养殖产业,使其所贷资金和合作社配股资金以及到户产业发展资金都能够充分利用到发展产业方面,达到预期增资效果,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跟踪资金去向,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要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实践运用“一定二看五查六建”工作法,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季度做一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掩饰,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落实。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情况汇总、督办督查等工作;乡纪委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乡和监督单位在扶贫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用于扶贫项目建设,达到专款专用,加快异地搬迁项目进度。要综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群众意愿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政策,将后续产业发展同步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扶持发展草食畜牧业、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业,鼓励搬迁群众以资产、生产资料等入股新型农业合作社经营主体,通过劳务输出、特色种养、公益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贫困户稳定脱贫不反弹。

(四)改进工作作风,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信心。从乡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扶贫领域精准监督不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让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从思想上、感情上融为相互支持、互相信任、相互帮助的有机整体,从言论上、行动上形成共谋发展、共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认可,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同时注重解决一些非贫困的实际问题,通过统一思想协调好群众关系,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规范工作运行,健全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扶贫档案资料归类要求,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落实责任,整理各项资料,规范户内各类软件资料,查缺补漏,全面及时纠偏改错,确保档案资料的数据正确性,同时将各类档案资料归整入档案盒,贴上标签,方便查找,坚持边查边纠边规范,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要部门、查找制度漏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程序、统一标准、规范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严格的制度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确保扶贫政策有效落实、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六)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站所、乡直各单位要宣传报道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乡纪委要通过公开栏、横幅、标语及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使专项治理工作深入人心。宣传中央和省、市、县的部署要求,持续释放反腐败不松劲不停步、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