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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文化8篇

时间:2023-07-03 09:40:34

核心价值文化

核心价值文化篇1

从文化软实力的角度来讲,它体现了两方面的力量,那就是传播力和影响力。其中,传播力主要是指文化产品的传播数量和传播渠道。应该说这些年中国在传播力建设上做得非常好。虽然大家经常说现在中国文化是供给不足,但是我个人认为,中国文化产品的供给从数量上来说是很丰富的,甚至是过量的。我们的大部分文化产品门类,在世界上的产量都排名前列,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差的也是排第三、第四,因此,从总量供给上来讲并不低。但是它的真正问题是没有消费,从而造成文化不能够形成流通。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的是需求不足,而需求不足是因为没有消费市场推动,文化不能流通就没有真正有效的传播和影响。这就涉及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其中的问题不是供给不足,而是有效供给不足,或者说能够被消费、流通的产品供给不足。这是我们制定文化发展战略的时候一个基本的判断。不仅中国文化产品数量庞大,而且渠道建设做得也越来越好。我国有这样庞大的电视网、电视使用人群,我们在境外卫星的覆盖,世界上很少有国家能够媲美,甚至在某些方面我们都超过了美国。

所以,我认为中国的文化软实力建设面临的最大挑战,首先不是传播能力的挑战,而是影响力不足。有产品但是接受者的接受需求不强烈,能送达但是接受者的兴趣不高,能看到但对接受者的影响不大。为什么会影响力不如传播力呢?根本原因就是我们的文化力量不够软,我们叫"软实力",但是我们现在基本上体现在文化上的是硬实力。我们做文化交流,把我们的文化产品送出去做文化节、电影节,有没有人看都堆在那儿。包括我们的外宣,孔子学院等,政府的确做了很多工作,世界上可能只有中国政府能做到这样。但是为什么没有影响力?甚至在某些时候还有负面影响力,甚至大家会认为因为它体现了太强的国家意志,本来是美好的东西,但是被人误认为是阴谋。打个比方,谈到美国的对外政策,美国是通过第三方来进行文化渗透和对外文化传播的,消除政府这只手的有形性,通过第三方这只无形的手,所以他们既有政府立场又有社会公共立场,这样政府的东西就被相对软化了。

所以,文化要有影响力,不仅要重视传播力的建设更要重视传播什么和如何传播。其中,“核心价值观”就是文化传播的核心概念。所谓文化产品的传播力,实际的影响力,这些问题的根本在于一种文化有没有灵魂的东西能够影响他人。我觉得在这方面我们确实研究较少,而且概念化、教条化的东西非常多。比如说,我们现在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是当我们把一个社会意识形态的前缀放到这里,再进行对外传播、国际传播,别说对外,就是进行对内传播的时候,你都会发现带有强烈主观的要求性、教育性。但事实上最好的文化传播,一定是我们在满足被接受者的需求。经济学有一句术语:我要把我的需求转化为你的需求,这是最好的传播,而最差的传播就是我永远把我的需求当你的需求。营销学基本解决的问题就是把我的需求变成你的需求。那么就需要做这么几件事情。

第一,以人为本,以人的基本权益、基本价值为本,其实社会主义是保护这个价值的。再以美国为例,美国电影现在越来越不注重宣传国家立场,而是宣传这个国家所推行的普世价值。我想到了《大突袭》这部电影,整个电影表现美军不遗余力地要把五百个战俘救出来,在影片故事中,这些战俘的生死对战争的胜负是没有影响的,由此可以看出,这个电影传达的价值观是,不管对战争的胜负有没有影响,解救五百位战俘不是为了美国政府的利益,而是一种人道主义价值。解救他们是天职,哪怕救助行动影响到战争的进程,还是一定要救他们,在这里人性是第一位的。整个电影,体现了一种人道主义精神。美国电影在全世界能够通行,就是因为他体现出来的核心价值观,不仅是美国人能够接受的,而且是世界各个国家的人都能接受的。我们应该意识到,没有人作为根本价值观,我们的文化是传达不了的。

第二,核心价值观就是普遍适用性。我们的文化往往用圣人作为标准来教育普通人,让每个普通人都变成道德圣人,那是不可能的。我们的文化为什么以前很成功,原因就是我们把我们党对理想信念的需要变成了每个个人的需求,每个个人跟社会、革命的需求结合在一起才能解决个人危机,个人才能找到幸福、安全。现在我们老把家和国对立起来,老把个人幸福和国家利益对立起来,老写一个模范最后非死即伤即残,这样没有办法解决价值观的普遍适应性。

第三,我觉得文化还是要体现真实性。实事求是是文化具有可信度和说服力的前提。所有文化的传播,必须要给出一个历史逻辑和历史的真实感,我们不能用虚假,不能够用回避的方式来传达价值观。当然实际上我们有一套虚构的逻辑,我们可以去解决这些问题,但是我们不能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不准说什么,能说什么,哪些东西我们是隐瞒起来的,这样的传播在全世界都行不通。国外为什么对我们的传播不信任,就是因为我们这个不能说,那个不能说,我们的传播还能被信任吗?肯定不能信任,其实我们可以找到很多方式更巧妙地传播,但是绝对不能用硬的方式限制我们文化的领域和范围,说我们这些题材不能碰,这个人不能说,这个话不能讲,那样文化的威信就丧失了。

核心价值文化篇2

(一)乡村文化价值的历史变迁乡村是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础。乡村以其独有的文化特质和伦理道德规范,维系和保证着乡村的基本秩序和社会稳定。“这种来自民间的道德主张具有凝固性、传承性、稳定性等特征,认同度更高,无论社会发生什么样的变革,出现何种分裂,造成哪样的混乱,总是能够以不同的形态继续存活在普通农民中间,发挥着规范行为的作用,维护着乡村的基本秩序和社会稳定。”[3]传统乡村文化维系着乡村的稳定,保持着自身的特殊性。但随着现代性的推进,文化冲突的加剧和社会思潮的影响,中国传统乡村文化的价值理念也开始面临着裂变及价值重建的问题。一般来说,乡村文化的价值变迁,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第一是近代以来的两次思想解放潮流。洋务派最先提出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主张,随后又掀起了“立西学”、“破中学”的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主张学习西方的先进思想,破除传统中国的封建迷信思想,主张学习西方的“民主”和“科学”。紧接着“”开始将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掀起了思想解放的新潮流。第二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对农村文化的重新改造和价值引导。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对农村的建设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乡村中存在的封建主义思想受到了一次大规模的清洗,过去乡村存在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等封建落后思想得到了遏制和清除。第三是改革开放后乡村文化的价值困境。随着改革深入到农村地区,乡镇企业的兴起,经济的发展,使得传统农民被土地束缚的情况逐渐被打破,农民安土重迁的价值理念开始发生动摇。经济的发展助长了农民追求物质、谋求物质享受的需求。在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传统的乡村道德渐渐被边缘化,拜金主义、、封建迷信思想等不良价值理念死灰复燃,沉渣泛起。农民思想混乱,行为失范,传统乡村文化的道德约束在渐渐失效。乡村由“熟人社会”渐渐走向了“半熟人”社会。

(二)乡村文化价值当下所面临的挑战乡村文化价值的变迁现在正处于第三个时期,乡村文化价值在继承传统优秀文化价值、吸收先进价值理念和弘扬时代精神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自身和外界的挑战。1.现代性与传统的割裂使得乡村文化价值逐渐异化。现代性的步伐在不断推进,现代性的最主要特征是政治法治化、经济市场化,思想理性化。现代性与传统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现代性与传统的割裂不可避免,每一个传统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总是与传统有着难以割舍而又不得不割舍的情愫。在与传统割裂的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也不断产生。世界各国在应对这一问题时,出现了不同的结果。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在他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把那些应对现代性与传统割裂不力的国家称为“无所适从的国家”。同样,在现代性与传统的割裂影响下,乡村文化价值理念的变迁也不可避免。经济市场化带来了物质文明的进步,丰富的物质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生存所需。一般而言,物质文化的发展总是领先于精神文化的进步,于是在物质文化逐渐趋于主导的情况下,乡村文化价值理念的滞后与物质的高速发展之间势必会产生一定的冲突和摩擦。传统乡村文化价值中的“无为和谐”、“崇德尚义”等价值理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切向钱看”、“拜金主义”、“利益至上”等思想正在兴起。正如玛格丽特•米德所言:“利益驱动成为乡村社会的最主要行为方式,几乎颠覆了传统的文化价值,乡村文化价值体系在慢慢解体。”[4]2.传统伦理道德的失范。伦理本位是乡村文化的基础,是维系乡村稳定和人际和谐的基本价值规范。以血缘和亲族为基本单位的乡村团体,构成了乡村伦理的基本单位。乡村的一切价值规范和生活理念,都围绕着这个基本的单位运转。以“波纹宗亲网”为主要特点的乡村人际交往和伦理道德,使得传统乡村的人际关系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保持着父慈子孝、邻里团结、长幼有序、崇德尚义等伦理规范。传统乡村主要以中国儒家伦理道德规范为主,包括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价值观。改革开放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作用开始在各个领域显现出来,传统农村那种相对独立、相对安宁的生活开始被打破。城镇化和经济市场化一方面给经济带来了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在不断地挑战着传统乡村的文化价值理念。正如马克思•韦伯所言:现代文明的全部成就源于外在技术层面的工具理性和内在精神层面的价值理性的紧张对立,以功效为趋向的工具理性的发达必然损毁价值理性的人文理想。城镇化改变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过去那种农民被土地束缚的情况有了根本改变。农民有了更多的选择,同时对未来也有了更多的担忧。城镇化加剧了农民对失去土地之后生活的担忧,于是围绕土地而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渐增多。传统乡村的伦理道德规范开始失效,农民与基层政府的矛盾、与邻里的矛盾、甚至与家人的矛盾日渐增多。传统乡村的那种祥和安定、长幼有序、稳定和谐的人际关系,面临着各种物质诱惑的冲击和利益追逐的撼动[5-6]。3.文化生态价值理念的落寞。乡村文化价值的变迁中最明显、也最令人深思的便是乡村文化生态价值理念的落寞。文化生态价值理念,简而言之,就是人们对乡村生态环境的文化体验和态度。乡村文化生态价值理念在改革开放后,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和冲击。在以经济为中心,大力发展经济,追求GDP高增长的年代。乡镇企业的兴起对乡村平和、宁静而干净的环境是一个灾难。我国的经济在一段时间内继续着高投入、低增长、高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靠牺牲环境的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有学者对沿海一带的乡镇企业进行调查表明,乡镇企业在短短数十年间给乡村环境带来的污染和破坏是过去一百年来所造成污染的数百倍甚至更多。美丽宁静的村庄被浓浓的黑烟和巨大的烟囱所笼罩,被污染了的土地导致了农业的减产,农业生产的成本逐年增加。环境污染加重了农民的生活成本,农民从心理上产生了恐慌。在某些环境恶劣的地方,农民开始抛弃土地,逃离家园,向城市涌进。环境的恶化助长了疾病的产生,全球每年因为环境恶化而导致人口患病和死亡的人数在增加,环境难民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大问题。乡村文化生态价值理念的落寞,使得传统那种敬畏自然、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万物平等的价值取向和节用爱物的生态伦理实践被忽视,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生态问题发生[7]。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乡村文化价值重建的路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实现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规范和精神向导。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在乡村文化群体中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教育核心,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作为引导,是实现乡村文化价值重建的必然之路和有效措施。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与传统文化价值的有机融合,破除现代性的魔咒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方法论和价值观,是关于全人类解放的学说,其终极目的是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是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就是要立足时代精神和中国实际,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来鉴别、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和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人文性的融合,最终实现中国传统文化、传统价值的现代性转变。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与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的融合,可以实现科学真理、正确价值观与传统文化人文精神和道德操守的有机统一,改变传统乡村伦理道德的落后思想。从文化思想上做到真正的与时俱进,做到既不迷恋传统,纠结过去,也不透支未来,割裂传统。在现代性的浪潮下,既能很好地保持优秀的传统道德,又能很好地做到与时俱进,不保守、不封闭,破除现代性对传统价值的魔咒。真正实现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有机统一及和谐发展,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价值与传统人文精神和道德操守的统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下,乡村文化价值将会朝着更加民主、更加和谐、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8]。

(二)以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领乡村文化建设,重塑乡村伦理道德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乡村是中国发展的基础,乡村的发展关乎国运,关乎国家民族的未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村和农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经济的发展和现代性的推进,在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影响下,乡村文化出现了逐渐异化的趋向,以物质追求为中心的乡村文化正在挤占传统道德伦理的阵地。各种价值观念和文化渗透到农村地区,引起了农民价值观念的混乱,出现了对未来生活的担忧和理想信念的缺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对农民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信念有着积极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要实现全面发展,这样的发展既包括经济的进步,也包括人民文化素质和精神境界的提高。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面的复兴,是农村与城市的复兴,是文明与经济的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具体到农民的生活,就是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医疗保险,城镇化建设和农民工子女就学等问题。而实现和谐乡村,生活安逸,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要求。和谐的乡村理应是经济发展,文化进步,社会祥和的,而在与自然的关系上理应是天人谐和、节用爱物的,这些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之义,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所追求的目标。以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领乡村文化建设,重塑乡村伦理道德规范,必须从物质上、精神上全方位入手,从与农民利益相关的领域入手,增强信心,塑造理想。

核心价值文化篇3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长,教授,中国史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孙子兵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著有《春秋军事史》《何休平传》《先秦两汉兵学文化研究》等。

大家好!

现在大家都很重视国学,重视传统文化,我们今天的制度根植于中华文化的沃土,我们的理想愿景、治理方式与中华文化有许多共通默契的地方。今天,我想跟大家谈谈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

中国古人有云:“观乎人文,化成天下”,文化的价值与功能,在于互为观照、互为包容、互为渗透、互为升华。任何一种文化,都面临着人类共同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如:怎样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怎样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和心灵慰藉,怎样构建与调适合理的伦理秩序与个性自由之间的关系,怎样妥善对待文化上本我与他者的同异性质,怎样克服科学与技术迅猛发展所带来的道德滑坡现象。

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究竟该怎么来概括?可谓言人人殊,众说纷纭。各种说法无疑都有自己的道理,但皆可作进一步的推敲商量。我个人认为,也许可以抽象提炼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博爱

基于“民本”立场上的博爱精神,很显然是中华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民为本,以和为贵”,诸子百家思想观点有所差异,甚至不乏对立,但是在对“爱心”的肯定与弘扬上则是趋同的。

在儒家学说中,“仁”是最高的政治伦理范畴,它的基本含义是“爱人”“泛爱众”“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被引入治国之中,就是主张推行以“爱民”“安民”为主旨的“仁政”,实现“德治”的理想境界。

墨家学说具有相当饱满的人民性,其中心思想就是“兼相爱,交相利”,这里的“兼相爱”,很显然与儒家“泛爱众”含义相似,蕴涵有“博爱”的基本精神。

道家推崇“道法自然”,这一命题本身就包含有“博爱”的精神。即:舍弃过度的措施,摈除酷烈的政举,尊重普遍规律,承认独特个性,一切顺任自然,凡事因势利导,使民众能够“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这种“爱”,用老子的话来说,就是号称为“三宝”之一的“慈”。

即使是在崇尚功利的法家与兵家那里,也不乏“爱民”的情怀,尽管其表述的方式有别于儒、墨学派。如法家主张“富国强兵”,其本意之一也是为了造福民众,“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因此,政治得失在于做到能够避免“伤于民”“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至于兵家,也提倡“唯民是保”。主张关心民众的福祉,爱护士卒的利益,“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如加于身,赋敛如取己物”

这种爱,从范围上讲,普及于天地万物,惠泽于草木昆虫,“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天人合一”“民胞物与”,同时超越族群、超越邦国,所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至太平之世,夷狄进之于爵,天下远近小大如一”,(何休《公羊传解诂》) “自古皆贵中华而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唐太宗语)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爱”具有博大无涯的性质,称之为“博爱”乃是名副其实。

二、公平

公平,是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关注与倡导的政治理想。在他们看来,对社会稳定和和谐构成最大威胁的,是社会生活中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大量存在,愈演愈烈,导致贫富悬殊,民不聊生,严重激化社会矛盾,酿成社会动乱。“不患贫而患不安,不患寡而患不均”,“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这表现为经济资源配置上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剥削经营方式上,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什二,吾犹不足,而况于什一乎!”政治前途出路上,是少数人把持主要资源,不容他人染指,“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法律奖惩对象上,是同罪异罚,赏罚不公,“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教育权利享受上,是富贵者近水楼台,拥有一切,贫寒者忙于生计,无所受益;生活境地对比上,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宛然两重天地。凡此等等,不一而足。

要使社会保持稳定,就必须改变这样的现实,为此,历代思想家大多主张通过建立利益调整的机制,来改变这种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失序状况:“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低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即在维持统治者长远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实现相对的社会公平与公正,将社会冲突的程度控制在最低的程度。于是,他们主张“正人”必先“正己”,统治者应该体察民情,以身作则,“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主张节制剥削,安定民众的生活,“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主张政治资源共享,“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主张法不阿贵,赏不遗贱,“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主张教育权利分摊,“有教无类”。主张去奢节俭,“去甚,去奢,去泰”。主张发展生产,丰富可分配的各种社会资源,“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总之,运用政策的杠杆和制度的功能,减轻甚至消弭导致社会不和谐,政治不安定的种种动因,构建和维系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正义

毫无疑问,正义是构成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又一个基本范畴。所谓“正义”,就是正确的行为原则。“义者,宜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很显然,合理而高尚的行为准则,是一种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所谓“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无私,不为安肆志,不为危激行。”(《韩诗外传》)这就是韩愈《原道》中所提出的“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谓义”,为此,古人提倡崇公道、顺公理、厉清议,将“公”看作“天之经也,地之义也,理之要”,并主张发挥舆论和邢赏两种手段来维护至公。

具体而言,这在社会规范方面,是强调明礼诚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也具有治国平天下的意义,“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至于“礼”,《左传》赋予它“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意义,道德如何具体体现在行为上,需要礼来做恰当的规定。经过礼对道德的整齐划一,道德才具有普遍性。同时,道德也必须通过礼来约定,才具有可实践性。故“克己复礼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

在人格磨砺和理想追求上,是倡导正确的人生观与气节观。强调忠孝节烈,就忠而言,它更多的包涵对祖国对民族深沉的爱试想,没有“忠”的道德观念,很难想象会有文天祥、史可法们慷慨激昂的民族大义。就今天来说,孝敬父母、忠于国家民族,依然不过时,而且永远也不会过时。节烈在古代,也更多地体现在对人的气节、操守的要求,这种要求,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角色品格。即人在社会上充当什么角色,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遵守相应的道德要求。因此,官员叛国、贪污、渎职,都属于失节。推而广之,凡是不正当履行自己职责的人即是失节,从这方面而言,也依然有其积极意义。

同时,正义也意味着社会地位的相对平等和社会角色的各自担当,《左传・ 昭公二十六年》里说:“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孟子》中写道:“君视臣为手足,臣视君为腹心;君视臣为犬马,臣视君为国人;君视臣为土芥,臣视君为寇仇。”

在社会管理上,正义的精神就是“以民为本”,关心民众疾苦,满足民众的愿望。国家为君主之本,庶民为国家之本,所以安定民生为政治之本。西周初年,提出了“敬德保民”的命题。春秋时期,“重民轻神”“恤民为德”成为社会上的普遍思潮。孔子建立“仁学”,核心宗旨便是“爱人”,主张“亲亲而仁民”。孟子“民本论”是“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认为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秦汉以降,“重民爱民”始终是正义在社会实践层面上的具体体现,维系着社会的相对稳定。

四、包容

兼容并蓄,宽容海涵,这同样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

古人早已指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天下一致而百虑,殊途而同归”。过分狭隘的视野与心胸,是无助于事业成功和社会发展的,即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真正理想的境界应该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在治国上,就是要做到海涵一切,虚怀若谷,宽容包纳,不以一人之智为智,而以众人之智为智,“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处下,故能为百谷王”。在用人上,就是主张秉持宽松的尺度,切不可求全责备,应该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在文化选择上,便是在坚持统治思想主体性的同时,以开放的心态,充分汲取其他学派理论中的合理因素,为思想的整合、文化的构建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即所谓“百家皆有所长,时有所用”。中华文化之所以历经数千年而生生不息,光彩夺目,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为一个开放的体系而非封闭的系统,能够不断吸收新的活力因子丰富和充实自身。从战国晚期诸子之间的整合融汇,到秦汉思潮的综合贯通;从隋末王通的三教归一,到宋明理学的援释入儒;从胡汉文化的交汇渗透,到中西思潮的激荡沟通;中华文化始终在保持主体性的前提下,不断汲取新的因素,注入新的活力。

五、进取

核心价值文化篇4

现实生活的良性机制的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具有教化意义的文化理念。它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成为文化整合的基础,是因为它能够与人们的社会生活保持一种契合与互动关系。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一种健康发展的文化机制的形成,主要得益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众生活的内在契合与互动,得益于核心价值观念对人们思想的不断点化和提升。因而不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仅仅看成是“政治教育”,否则就会使它丧失文化的“本真”,失去精神的自由创造功能。在市场霸权、网络兴起的时代,社会结构和民众生活发生巨大变化。随着人们交往空间不断扩大,一个独立的社会领域已经形成,以往用以进行社会动员的政治意识形态的能效渐趋弱化。而人们的社会生活又因缺乏贴近现实的文化理念的引导,缺乏一种文化价值的自觉,渐趋颓废化和庸俗化。因而要强调作为社会生活样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形态,以重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理念与社会生活的内在关联,这是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当务之急。为此要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虚”与“实”的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对自在文化的点化与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精神的“社会知识分子”践履。

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中“虚”与“实”的结合。文化教化具有“虚”的一面,即本质上它是一种理想性存在,因而其本身与现实的世界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文化教化又具有“实”的一面,即这种教化的理念不仅是一种观念性的存在,还是一种承载这种教化理念的现实载体,以便与现实的生活世界相关联。比如说自古以来教化都需要礼仪的设计、机构的设置,以及作为传承载体的“以身体道”的阶层或群体。因而“虚”与“实”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面临的困境,正是这种“虚”与“实”的错位所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教化,必须以我国的主导意识形态为基础。但它与意识形态教育并非等同关系,二者内在的张力表现为: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具有社会凝聚力的特殊的有组织的理论信念体系,决定了文化教化的体制和结构。“意识形态的作用在于赋予一个群体的世界观、期望、计划和行动以理论上的合法性。意识形态并非表面上看来的以个人或群体的专门利益为基础的,意识形态的正当性或合法性诉诸于一种更高层次的,似乎更具有概括性,因此更具有适用性的权威。”另一方面,文化教化又不同于意识形态教育。意识形态教育重在培养“政治人”,而文化教化则更立足于塑造“完整人”,其价值旨趣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存在,推动主体的文化自觉,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化之道,就是要使价值观由政治事务转变为一种社会事务,成为人们生活世界中的个体精神需求。从“虚”的方面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内在于人的精神生活的教养本原,为人的现实存在赋值和奠基。其“实”的方面则主要体现在对自在文化的点化与提升、文化精神的现实人格化践履等。

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对自在文化的点化与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具有密切的联系,它不是抽象的存在和空洞的概念,而是当下每个人的现实生活。自在文化和自觉文化是我们生活世界中的两种文化形态。自在文化是“以传统、习俗、经验、常识、天然情感等自在的因素构成的人的自在的存在方式或活动图式”。自觉文化是“以自觉的知识或自觉的思维方式为背景的人的自觉的存在方式或活动图式”。日常生活世界中的文化存在多是自在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体现日常生活之道,已经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撑”,但它并不是简单地适应生活、迎合生活,而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思、点化与提升。因此,文化教化就是要对生活世界中的自在文化进行反思、自觉、提升,以重塑人们的自在文化行为。然而现实中,我们的价值观教育往往远离大众的生活世界,根据政治需要,以独断的话语展开说教;以应然代替实然,回避理论与实际之间的矛盾。这种远离大众现实生活的教育,消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教化功能,面对民众在实际生活中的困境,从理论上也难以自圆其说。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与自在文化形成良性互动,发挥其对自在文化的点化和提升作用,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与传播应该与民众的日常生活建立直接联系,以便及时回应和驾驭人们在日常生活世界中的文化思想和文化行为,并以通俗化、生活化的话语表达,以大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对其文化思想和文化行为予以点化和提升。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精神的“社会知识分子”践履。文化教化的理念需要“以身体道”的群体或阶层作为它的体现和传承的载体,通过人格感召的形式实现文化理念的教化效果。这在各个文化系统中都有所体现。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尤其重视“以身体道”群体的塑成,“不可辩论,文化和思想的传承与创新自始至终都是士的中心任务”。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从孔子开始,知识分子就以“道”自任。在春秋战国时期,“礼坏乐崩”“天下无道”,统治阶级已经失“道”,担“道”的重任就被“士”所承接。而在今天,要践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精神,实现其文化教化功能,同样需要具备良好教育背景、有社会责任感、能“以身体道”的、“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成。然而反观现代社会,真正的“知识分子”却越来越缺失,“知识分子”的培养已经成为紧迫任务。为此,首先应加强通识教育。通识教育的科目、教学一定要能够探寻到人类精神的自由、生命的尊重、资源的善用、宇宙的和谐等。现代教育学科分类越来越细,人为的学科壁垒,切割了学科的精神文化。人文精神的缺失已经成为当代学校教育的常态。实际上,人文学科是认识和了解人本身最贴切、最直接的学问。在中西方传统的“博雅”教育中,都注重对学生文史哲的一体化教育。社会所关注的不仅是专业知识方面的训练,还要关注怎样做人,特别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处理。而只有加强通识教育,才有可能完成“知识分子”的培养。其次要强调“社会知识分子”的文化教化功能。知识分子依靠知识优势,以自己言说和著述,承担着传播先进思想的重任,推动社会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在当代中国,我们迫切需要“知识分子”发挥其知识优势,创造、传播先进思想,以其精神力量,引领社会风气,推动大众的文化自觉。

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文化教化“多维辐射”的组织运行系统的形成马克思认为,“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通过文化教化,推进人们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下中国面临的迫切任务,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的具体实施,需要通过具体的组织运行系统来开展。文化教化的含义比较宽泛。在价值观教化中,不论是什么形式的活动,只要能促使人们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精神、实现其文化精神的内化,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的范畴。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教化,就必须改变过去狭隘的“学校教育观”,使教育活动贯穿于整个社会,形成一个“多维辐射”的文化教化组织运行系统。其中关键是推进学校教育系统的完善和社会教化体系的健全。

第一,学校教育系统的完善。“教育,尤其是健全的教育,能够为某种普遍价值理念和伦理规范的主体内化提供并建立较为广泛具体而持续有效的传播方式、解释资源、知识和智力支持、接受机制。这种传播、解释、接受的科学教化机制及其优越效率,是任何其他文化形式所难以媲美的。”学校教育具有规模巨大的特点,与社会生产生活有着广泛而紧密的关联,在社会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人们对学校尤其是高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寄予了厚望。正确的教育理念极为关键。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中指出,“在教育方面,我们首先注意到,由于民主社会实现了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在这种社会中,各种利益相互渗透,并特别注意进步或重新调整,这就使民主社会比其他各种社会更加关心审慎的和有系统的教育。”杜威在“民主社会”所提出的“民主”主要是作为“生活方式的民主”。他认为,“这种社会必须有一种教育,使每个人都有对于社会关系和社会控制的个人兴趣,都有能促进社会的变化而不致引起社会混乱的心理习惯。”我国目前正在倡导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且要使之达成“全民共识”,促进一种“相互联系的生活方式”的形成。为此,学校教育就要推动学生形成一种主体性的文化自觉,这是当前我国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使命。在学校教育中要推动学生的主体文化自觉,首先要有文化主体意识,能够认识到每个个体都是文化世界的主体,因而要保持积极主动的状态,提升文化活力。其次要认识到自身的主体能力,发挥主体能动性,在实践中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创造新的文化形态。最后还要有主体价值意识。认识到人是一切存在物中最有价值的存在,人不只是适应文化,还要在实践中能动地推动文化前进,以实现自我价值。

核心价值文化篇5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化价值;依据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1)03―0048―04

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如果要得到人们的接受和认同,便必须得呈现出人们接受它的理由,便必须得证明这些理由的合理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由及其证明,显然是其题中应有之义。换句话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具有其提出的历史过程与社会背景,有其独特的涵义、内容、结构、特质,更具有其存在的合理依据。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理论、意识形态理论、社会发展理论、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等多个角度来研究这些理论依据,在此,我们主要是从文化价值向度来对这一问题进行阐述。

一、文化价值概念的科学涵义

当我们以文化价值的向度来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依据的时候,首先对文化价值及其相关的一些概念进行解释是十分必要的。

文化与价值是密切相关的两个概念,任何一种文化都具有传承价值、创造价值、整合价值、精神价值、人文价值、社会价值、历史价值等诸多方面,二者合起来可称之谓文化价值。文化价值,“是指事物对于人和社会的文化生存与发展的意义,也即对人的全面发展所具有的意义。一定的价值观念反映人的一定思想立场、信念、信仰和理想,因而对人的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人们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便会有不同的行为倾向、行为态度、行为方式和行为状态,所以,人的价值观念是文化人格的一个根本内容。”…简言之,文化价值是指“文化作为客体,它对于人的文化本性和需求的意义。”

就文化价值所涉及到的文化概念而言,它指的是人类创造的全部物质和精神产品总和,它是社会发展中的灵魂部分。而所谓的价值,“就是指客体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同主体的尺度是否相一致或相接近。”也就是说,“价值是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的一种客观关系”。根据主体需要不同,价值可以分为物质价值、精神价值、人的价值。根据所满足的需要在主体生存发展中的整体性质和地位,价值可以分为目的价值和手段价值。与价值相联的“价值意识”,“是人们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全部反映中有关价值内容的心理、思维、精神活动的总抽象、总概括。”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形态,作为价值意识的自觉化和理性化的发达形态,价值观念是价值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是观念形态的价值意识,是人们关于基本价值的观念系统,是“人们关于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理想系统”。价值观念不是以理论或学说来定义的,而是强调人们内心深处的价值取向或态度情感,它包括主体意识、规范意识、实践意识以及理想和信念。价值观念的基本功能是,它在人们内心深处构成了价值评价系统。“价值观”属于世界观、人生观领域,是由一些比较稳定的价值观念构成的,而“价值论”则是全部关于价值问题的理论体系,也可称其为价值学,其中的哲学部分则是所谓的价值哲学或哲学价值论。

文化价值必然具有自身的价值指向,这主要体现在文化与人的发展、文化与社会的发展这两个维度上。

就文化与社会的发展而言,在任何一个社会以及这个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其发展和进步都直接与这个社会所拥有的文化模式紧密相连。一个社会采取什么样的发展模式,最终要达到一种什么样的发展结果,都无处不体现出自身所具有的文化价值。“任何一种文化模式都包含着对社会价值的基本立足点和评判原则。”“文化背景对一种时代精神来说,不仅决定着社会价值的基本取向,也影响到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文化价值始终是与社会的发展保持一种客观的互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问题的时候,既要看到这种价值体系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强大社会功能,更要注重构建这一体系所依据的中国传统价值模式的方方面面,注重如何继承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价值模式,并思考其如何实现现代性的转换以促进社会的发展。

就文化与人的发展而言,“人是社会运动的主体和全部历史运动所环绕的价值核心。人类历史就是人的生存活动的不断展开的过程。人格是人的发展的重要内容。社会人格是个性的扩大,是社会群体的个性,它是由文化所提供的符号系统内化于人心的结果,对社会个体而言就是适应文化的结果,即所谓‘德化’或‘文化化’的结果。”社会文化因为直接影响着人的人格形成,一个社会的文化形成和发展,往往与这个社会成员的人格形成是同步进行的。人的发展与文化的发展是基本同步的,文化发展的状况、水平、程度、质量也往往直接制约着人的发展状况、水平、程度、质量。一个社会每一次重要的文化转型,都表征着社会,成员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和新水平。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具有强大的价值导向和价值塑造的功能。

通过对文化价值概念的分析,笔者认为,价值观即那些比较稳定的价值观念是文化价值的核心,而核心价值体系便是一个由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价值观所构成的文化价值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是具有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了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评价标准和价值取向,为构建和谐文化提供了价值取向。”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些居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合理价值观念的体系,它成为社会和谐的灵魂。因为,和谐文化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价值观又是和谐文化的关键。

总而言之,文化价值对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社会功能,必然要求一个社会要建构一种积极的、健康的、先进的、科学的、大众的、民主的、合理的文化价值系统,要建构一种能够实现功利与公正、个人价值取向与社会价值导向相统一的文化价值系统。依据上文有关文化价值概念的分析,笔者接下来仅从中国传统文化价值模式,以及社会成员同类文化价值意识形成这两个角度,来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中国文化价值模式依据

伴随全球化和社会转型的大背景,当代中国社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符合中国社会时展的要求,也是根源于中国传统文化模式的传承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从根源上讲,它离不开中国社会自身具有的独特文化模式。体现了文化结构性特质的文化模式,是因人类在不同的生态环境中进行文化的创造和积累而生成的。由于不同地域的民族,其自然的、社会的环境不同,由此造成了人们为了生存而利用环境的办法便有了差异,这最终决定

了中西文化模式的结构及其价值体系有明显的不同,当然也深深影响了生存于不同文化模式中的人,他们的价值心理与观念也出现了差异。因此,在某一文化模式中去发现和建构那些典型的观念和价值是非常重要的。“在那些比较普遍的观念和价值中会有关于人、自然和超自然的特征和内在关系的广泛见解;关于空间、时间和因果关系的见解;关于行为和道德的通常原则,特别是当人们考虑人际酬酢时,考虑普遍的美学原理等等问题的见解。我们可以把这些称为文化的基本或基础观念和价值。”这些东西可以称之为文化的基本态度或基本动向,它们在一个人或一种文化中是行为的最普遍的方面,是最大数量的具体行动中的共同因素和共同品性。

“一个健康的社会是这样一个社会,在其中公民被一种单一的正统或者一套共享的价值联合起来,他们相信这套共享价值优于任何其他文化的共享价值。”可见,正是不同的观念和价值系统,才为文化间的模式差异提供了最终的基础。正是在观念和价值体系的领域中,我们从地方共同群体的文化中才发现了最广泛的同一性,在不同群体的文化之间才发现了最尖锐的差异性。

众所周知,在关于人与神、人与自然、人与物、人与社会的关怀中,西方文化传统铸就了以宗教神学、科学技术、经济法律为主要结构的文化模式,它进一步决定了西方公民采取的是宗教的、自然的、物质的、法律的价值取向,其背后突显出来的是个体自由精神与个体价值建构。中国社会自古以来便存在一种独特的文化价值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一直存在着为社会和个人所需的一套典型的观念和价值系统。与此不同,中国具有与希腊文明不同的地域环境,中国文化传统铸就了以个体农业、宗法等级、家国天下为主要结构的文化模式,它进一步决定了中国百姓采取的是非宗教的、社会的、精神的、伦理的价值取向,其背后突显出来的则是个体道德精神与社会价值的建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重人轻神、民贵君轻、民为邦本、利民富民,施仁政、顺民意、得民心,始终是其思想关注的一个中心。中国文化模式的核心是儒家的修身、道德和礼教的价值取向,它一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和心理建构。与西方社会长期以宗教这种终极价值系统来保证公共道德秩序合理性不同,中国思想家更强调道德的自律性和社会性。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背后,充分体现出来中国传统文化价值模式中的种种优良精神,爱国主义无疑是其中的核心。像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王夫之的“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等观点,都无时不闪烁着灼灼灿烂的光华,这些爱国主义精神正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基本观念、情感、思想和态度。除了爱国主义之外,中国传统文化价值模式,也铸就了如下一些优良的民族文化精神传统。

和谐精神。受和谐思维影响,中国传统哲学文化始终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和状态,它强调的是要在“天道”与“人道”之间保持一致,这充分体现出对人与自然和谐的高扬。这种精神在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矣”,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张载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等思想中均有直接的体现。中国传统哲学文化也倡导人与人、人与社会相和谐的“和为贵”精神,也推崇自我身心和谐发展的“内圣外王”境界。这些和谐的精神,对于当前我国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诚信友爱的新型社会、实现人生的和谐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本精神。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学者,十分重视以德治国的王道之治,于是君王统治的成败总是以民本即百姓的利益作为衡量标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这种重民、亲民、爱民、抚民、恤民、利民、惠民、富民的民本精神,在管子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的“君者,舟也;庶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贾谊的“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中也都有集中的体现。

仁爱精神。儒家学者始终将人的道德生成作为思想研究的一个出发点,成贤成圣必然要求一个人必须得具有仁爱的精神。仁者爱人,仁者要成己成人成物,要达仁于天下。即使是君王,他的王道之治也首先得要求其有“不忍人之心”,“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仁爱与民本精神,与“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协调一致的。

求善精神。在儒家学者看来,至真与至善、知识与德性是合二而一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求善的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有荣辱之别。在中国古代哲学家看来,“知荣明耻”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非人的一个基本表现就是不知荣辱之分。早在《周易》当中就强调了君子的言行与荣辱的关系,“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论行动,是作为君子的关键。关键一发动,便成为荣或辱的主宰。先秦儒家的代表人物更是直接将荣辱与德性紧密联系起来。孟子就曾将荣辱与道德上的仁与不仁结合起来,“仁则荣,不仁则辱”。实行仁政才会有荣耀,而行不仁之政就会遭受屈辱。苟子则以道德上的义利来谈荣辱,“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价值模式背后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和谐、民本、仁爱、求善等优良的民族精神,直接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构的重要理论依据。这些精神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价值导向、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它们对于践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强化人们的规范认同、凝聚转型时期的道德共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提供了基础性的价值资源。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同类文化价值意识依据

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依据众多基本的原则而建构起来的不断进行协调的复合体。在文化领域,这些基本原则体现为社会主导价值观或核心的价值体系。也就是说,由个体组成的任何一个社会整体,都需要使这一整体维系下去的普遍得到认同的价值意识,即同类价值意识,它属于一种群体或社会的共同意识。“共同意识是一整个阶级、一整个人民集体、一整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所共有的不假思索的判断。”[13’共同意识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具有的价值心理和价值观念,其中包括了认知、情感、意志、观念等各个方面。对于一个社会制度的合法性而言,也取决于社会成员在价值意识上的普遍认同,“任何社会制度的最终支撑,是人们对一个道德上合法的权威的认可”。

进一步讲,一个现实的人,他的社会化历程主要是体现在他不断以同类的集体价值意识来指引他的行为,这一点决定了他是否能够得到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类价值意识群体参与的结果,也是群体或社会参与的基础。人们在长期的交往和行动过程中,形成了使交往和行动得以进行下去的共同的价值观

念系统,这一价值观念系统虽然会随着人们交往和行动内容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变化,从而出现价值观念系统的不断生成过程,但是,在任何一个相对固定的时期和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某种价值观念系统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它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每一社会成员的社会化历程及其现实生活的参与。

可见,价值观念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它通过一定的社会化形式来获得现实性的存在,从而为我们的日常生活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行为准则,以达到有序的生存并赋予我们以充满希望的生活。对于一个社会中的任何成员而言,价值观念尤其是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必然会对全体社会成员指明究竟什么才是有价值的,什么才是没有价值的;什么是个人的价值取向,什么是社会的价值导向。由价值观念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赋予的价值规范,是一个社会成员得以社会化的基本前提。这是因为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自身的价值取向,它决定了自身的价值选择与行为走向。但是,一个人的价值取向具有很强的个体性、主观性、任意性、私人性、片面性、为我性等特征,具有如此特征的价值取向只有在社会的价值导向的引导下,才能达到个人的价值利益诉求与社会的整体发展相协调一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当代中国具有重要价值导向的价值观念体系,它实现了个人价值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

在以宗教神学、科学技术、经济法律为主要结构的西方文化模式影响下,西方文化中的同类价值主要体现为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理性精神、自由精神、民主精神、科学精神、平等意识、竞争意识等基本的价值观念。西方人正是借助于对这些同类价值的意识,来实现自身的社会化和现代化的。与资本主义社会不同,当代中国社会一直坚守着自身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它强调的是集体的、国家的、奉献的、爱国的、道德的等基本价值思想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是当代中国所需要的价值评判标准、价值整合力量。当代中国社会所提出和建构的核心价值体系,正是中国社会成员群体或社会价值意识的集中体现,它是当代中国人进行群体或社会参与的思想价值基础。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融入到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之中,可以转化为人们自觉的精神价值追求,并且提供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可行性。一个当代中国人,他自身能否和在多大程度上把握和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直接关涉到他能否名副其实地成为社会的一个成员。只有拥有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的同类价值意识,一个人才可以在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将社会价值放在首位,以社会价值为尺度来协调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利益之间的发展。

具体讲来,在现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都形成了构成中华民族时代价值观的众多丰富多彩的同类文化价值意识:比如,中国革命时期形成的同类文化价值。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优良的精神传统;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形成的同类文化价值。这包括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雷锋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优良精神传统;改革开放以后形成的同类文化价值。改革开放后既形成了“六十四字创业建设”、“1998年抗洪精神”、抗击“非典”精神、青藏铁路精神、抗击“汶川地震”精神,也形成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诚信科学、民主法治、共同富裕、文明进步、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基本内容的时代精神。在当代中国,逐步树立起了竞争意识、市场意识、效率意识、自立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科学意识、生态意识、公正意识、改革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民生意识等众多的价值观念,同时还形成了“与时俱进”、“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等重要的价值理论。这些在不同时期形成的时代精神,无疑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需要并产生了崇高的精神,而崇高的精神也必然会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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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文化篇6

(一)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能够帮助大学生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能够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能够促进他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时,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有利于大学生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素养,从而使得大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

(二)是国家发展的必然需要

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的希望,他们是国家兴盛强大的主要源泉,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地帮助当代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能够增强他们的爱国意识,将自己的前途和理想与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兴盛结合起来,从而为国家的强大而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二、以网络文化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措施

(一)构建网上教育基地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种新型媒体渐渐地成为了当代大学生学习和交流的主要工具之一,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构建网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基地来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理念。在构建网上教育基地时我们可以采用现在的主流文化,从而来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另外,我们可以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三个代表作为主要教学内容,让学生可以了解并且掌握这些知识,最终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同时,我们可以在网上举办一些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活动,在参加活动的过程中培养自己的理念。我们也可以创新不同的教学方式来吸引学生的眼球,例如,将人工智能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引入教学过程中。另外,我们也可以将图片、声音、影像和视频作为教学手段之一。

(二)积极开展网上教育活动

开展网上教育活动能够大大地增加学生对于学习的兴趣,我们可以定时举办一些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例如,我们可以开展网上交流学习活动,让所有的学生在活动中可以畅所欲言,然后,可以由教师进行总结工作,并且将交流的最终结果公布,使得每位学生都可以强化自己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另外,我们可以开展网上心理辅导课程,每天由不同的教师向学生讲解,学生可以向教师咨询关于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大学生就业压力的问题等。通过开展这些活动不仅能够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而且能够帮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

(三)实施网上考试制度

我国的许多大学对于大学生的考试成绩要求都比较低,这就使得大学生渐渐的失去了学习的压力,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课程更是枯燥乏味,许多大学生只是将这一课程作为选修课对待。为了改变目前的现状,我们必须制定网上考核制度。教师可以定期在网上对学生进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知识测试,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该给予一定的惩罚,并且让他们参加补考,如果补考成绩仍然不合格,应该扣除他们的所有奖学金和学分,从而促使学生积极主动的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

(四)传承传统文化,借鉴国外文化

我国的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主要内容,例如,善良、理解等都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但是,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也有许多文化并不是完全正确,因此,我们需要学习并且借鉴国外的优秀文化,将我国传统文化与国外优秀文化相结合,从而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更加丰富。我们也可以鼓励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国外优秀文化,并且将他们变为自己的文化。另外,我们应该鼓励学生进行实践活动,在活动中不断强化自己的知识。例如,学校可以开展文化交流活动,聘请国外相关专家与大学生进行文化交流,使他们学习国外的优良传统文化,不断的强化自己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并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

三、小结

核心价值文化篇7

核心价值观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行为方式管理。建立良好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引导个体价值观向上发展,从而帮助企业发挥最大的组织协同效能、帮助个人进行有效的职业生涯管理。

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价值观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及对事物的评价、态度反映出来,是世界观的核心,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支配和调节一切社会行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企业决策者对企业性质、目标、经营方式的取向作出的选择,是员工所接受的共同观念,企业价值观是企业员工所共同持有的,是支持员工精神的主要价值观。企业价值观是艰苦努力的结果,是把所有员工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企业行为规范制度的基础。

一、价值观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支柱和基石

价值观是所有企业目标的先驱,是一切企业目标为之奋斗的基础。企业要获得发展,取决于企业战略的有效实施,而在企业战略实施中的每一个阶段,包括战略分析,战略方案的制定、评价与选择;战略实施与控制。价值观对战略管理的影响作用是渗透在每一个阶段的每一个步骤中的。价值观指引着企业通过战略管理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企业价值观管理,那么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迷失方向,偏离目标。

对于企业中的每个成员来说,要想在职业生涯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也必须确立自己的价值观,明白自己应该干什么(目标)?怎么做才能达到目标(行为方式)?什么事情是对自己有意义的?什么事情是重要的?只要这样,才能摆脱那种混日子、碌碌无为的工作境地。只有在工作中变成为了实现目标而工作时,个体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主观能动性,推动自己不断进步,从而也推动企业不断进步。

二、价值观是产生强大自驱力的源泉

对于组织而言,核心价值观是企业最基本持久的信念,具有内在性,独立于环境变化、竞争要求和管理时尚之外。是保证企业始终如一朝着目标前进的有力保证,保持核心价值观和核心使命的不变,同时又使目标、战略和行动适应变化的环境,是企业不断自我更新,取得长期优秀业绩的根本原因,任市场环境不断变幻,只要企业核心价值观不变,都能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采用适当方式引领企业朝着目标一如既往的前行。是企业管理层乃至全体员工持之以恒的精神支柱。是企业愿景式驱动管理的源泉。

对个人而言,在工作中其态度和行为方式是一个人是否能进行有效的职业生涯管理的关键,而态度源于价值观,又表达价值观,价值观是态度的核心。确立了良好的价值观,明确了什么对自己是有意义的,什么是自己符合自己职业目标的,将会使个人产生强大的自驱力,驱动自己自觉的朝着目标前进,对于不符合目标的行为方式会自动抛弃,会努力克服精神生活空虚、道德滑坡、行为失范的现象。明确生活的价值目标和意义所在,能自如的应付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在工作中、生活中都抱有坚定的信念。一旦个人的价值观和企业的价值观趋同时,当个体的价值观与企业价值观一致时,员工就会把为企业工作看作是为自己的理想奋斗。就将获得企业和个人双赢的局面。

三、价值观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

文化支撑了企业的发展,文化是企业的“道”。 企业文化包含有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理念层,包括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哲学、企业伦理、企业道德等;第二个层面是制度层,包含有一般制度、特殊制度以及企业风俗;第三个层面是物质层,包含有企业名称、标识、企业外貌,建筑风格等。因此企业文化是以价值观为核心的,价值观是把所有员工联系到一起的精神纽带;价值观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价值观是企业行为规范制度的基础。

企业价值观是企业精神的灵魂,保证员工向统一目标前进。通过群体氛围对企业及员工行为起到导向和规范作用。使企业员工在具体问题上达成共识。

企业价值观能产生强大的凝聚力,激励员工释放潜能。企业的生命力是企业整体合力作用的结果。企业合力越强,所引发的活力越强。而要激发个体潜能,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必不可少的。而价值观在打造和谐团队、激发团队效能、促进信息良性沟通方面是尤为重要的,只有在价值观统领下的思想意识上的统一,企业内部能形成融洽、共生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才能忧患与共,相互帮助,配合默契。形成和谐共生的团队。

核心价值观提炼应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方法

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不仅要具有时代特色、行业特色,更要求带有企业特色和群体的个性,因而它不能从书本上抄来,只能从企业自己的实践、从广大员工群体的实践中提炼。

一、提炼核心价值观应遵循的原则:

核心层共同参与

确保价值理念反映公司长远目标

注重价值观对变革的关键驱动因素

价值理念应该激励人心和使用简单易懂的语言

确保企业价值观的各要素能明白无误地转换成行为在

二、提炼核心价值观的常用方法

一是经验荟萃法。即对本企业历史和现实企业文化素材进行搜集、整理,取其中精华的经验上升为企业文化理念,提炼形成公司核心价值观。

二是特征归纳法。即对本企业在各个活动领域中文化判断、文化评价和文化选择的特征,加以归纳、总结而形成核心价值观理念。

三是传统梳理法。即以企业发展历史以线索,对一步步遗传下来的优良思想、作风加以整理、概括,提出核心价值观理念。

四是典型分析法。即对本企业有代表意义的人物、团体和事件进行重点剖析,从中发现、提炼出那些适用于整个企业的、思想,作为核心价值观理念。

五是目标导向法。即围绕企业的远大目标,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提出企业文化方面的决策,把这种决策作为核心价值观理念。

核心价值文化篇8

[关键词]图书馆法权 核心价值 文化权利 宣言 知识产权 图书馆法

[分类号]G250 D920.0

目前,有关图书馆核心价值的描述有数十种之多,此处不一一例举,虽然能从中找到许多共识,但毕竟没有得到科学的界定,首先是对“图书馆核心价值”这一命题本身的界定不够明确,导致多重研究主体对多重研究对象的多元化立论,分歧自然也就不可避免了。正如戈曼(M.Gorman)在《数位时代的图书馆价值》演讲中所说:“最主要的困难在于价值这个概念难以驾驭,而且容易与其他有益及有德行的事情混淆,……价值就是信念,……有没有这样一组像这类的信念(或者说是一个价值体系)为所有人共享……如果我们可以明确陈述并定义出我们的价值,我们就能声明,作为一种事业我们相信什么?以及什么是所有图书馆工作的必要基础”。

因此,我们首先应就“图书馆核心价值”这一命题所指范围进行必要的界定,才谈得上建立共同的价值观。

1 命题界定与概念辨析

从“图书馆核心价值”这一命题的词组结构来看,它并不是一个概念,而是数个概念的有机组合,从字词层面上可划分为两个以上概念,即“图书馆”和“核心价值”,而“核心价值”还可以划分为“核心”和“价值”两个概念。

该词组中,“图书馆”概念不仅可以单指具体图书馆的个别属性,也可以是“图书馆事业”、“图书馆行业”、“图书馆职业”、“图书馆界”等复指性概念。

其中,“核心”概念可以理解为“中心”、“主要”、“重要”、“基本”等意思;还可以理解为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的“独特”或“不可替代”的意思。以及相对于历史来说的“永恒”等意思。

而“价值”概念则可引申出更多解释,如果从经济视角看,“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指商品中凝结的一般人类劳动,价值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如果从社会视角看,“价值”的内涵更加丰富,不仅包括经济学中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且还泛指一切对社会有效、有用、有益的原则、规定、措施、行为及其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主观和客观因素的社会存在价值。且“价值”概念本身还可以是“价值观”、“价值体系”等概念的省略语,使得“价值”概念延伸出许多层意思。

因此,看似简单的“图书馆核心价值”这一命题,由于不是一个概念,而是数个内涵丰富的概念的复杂组合,通常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来下定义的做法不适合该项研究,即一般不能用判断来完成该词组的定义,而必须经过辩证逻辑推理才能论证这一命题。

2 图书馆核心价值表述举要分析

2.1 美国图书馆界的表述

美国图书馆协会(ALA)对图书馆核心价值的研究长达近十年,先后组成两个特别任务小组,其图书馆核心价值的确定主要是在第二特别任务小组的研究基础上得出的。该小组的研究方法是从ALA的有关文件中抽取与价值相关的观念、观点、关键词来作为图书馆的核心价值要素,由这些价值要素的组合来形成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ALA总结为:可获取性、协作、多样性、教育与终身学习、知识自由、保存资源、隐私权、专业能力、公共物品、服务、负有社会责任11个方面的核心价值。从这些价值要素来看,美国图书馆协会的图书馆核心价值显然指的是一个价值体系。就主观对这种客观价值体系的描述而言,亦未尝不可称之为一种价值观。这一做法的优点是简单明了,具有一定权威性。其概念间的联系性留给人以想象的空间,具有灵活和变通性。这种做法也被其他一些国家效仿,缺陷是由于未做具体阐释,在历史上和现实中缺乏来龙去脉的陈述,也缺乏严格的逻辑推导,要素间失却内在关系的论证,因此即便结论是正确的,也仍然是一个缺乏说服力的价值体系的表述。

2.2 中国《图书馆服务宣言》的表述

《图书馆服务宣言》(以下简称“宣言”)是中国图书馆学会代表中国图书馆界发表的第一项宣言”,。其引言及七条内容来自于国内外有关重要文献,权威性无庸质疑,且《宣言》从酝酿、立项、起草、讨论、修改,直至形成和颁布的整个过程和程序都是无可挑剔的,应当说是比较成功的。或许可以认为它是一项图书馆核心价值研究的衍生成果,是代表中国图书馆向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

但《宣言》本身并不能代替图书馆核心价值研究,学术理论问题不同于政策、法规、声明、宣言,学术问题重在说理,容纳百家之言,允许差异性的表达,不必强求统一,只顺从公认原则;而政策、法规、声明、宣言则是人们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原则、立场、承诺等。学术问题尤其忌讳行政命令或投票表决式的运作方式,强求统一。因此,就这一点看,《宣言》显然不应妄言已形成了中国图书馆界的核心价值观,至于其是否系统地说明了图书馆的核心价值,还是应当允许“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为好,使之有个宽松的学术气氛。

图书馆核心价值研究,作为图书馆学的一项极富当代意义的基础研究,是一个长期的学术问题,可以产生多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宣言》只是其成果之一;还可以对政策性、法规性文件的制定产生影响,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的研究。《宣言》通篇未提及知识产权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是当代图书馆界陷入法律尴尬的核心问题,也是全球化、市场化、网络化环境下图书馆立法、图书馆宣言、图书馆核心价值研究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图书馆作为社会基本文化建制,必须与社会制度的发展和谐共存,除体现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外,还必须负有法律和社会责任,图书馆核心价值研究及表述显然有必要厘清图书馆与各种法律的关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而并不只是社会文化关系和信息权利问题。

3 图书馆法权与图书馆核心价值历史演进的关系

3.1 法权

《汉典》对“法权”的解释是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定之权。

《百度百科》词条认为法权概念应从广义及狭义层面上理解。广义上的法权概念反映其主观应该性。而狭义的法权概念反映其实然客观性,即法权是通过法律确认与保护的权利。法律性是法权的最基本属性,也决定了法权的缺陷性。法权关系,根据马克思的研究,简言之,就是指由国家保护着的,以法律手段调整社会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这种关系要求基于法律而产生,以人们在社会生产和其他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孙国华、朱景文《法理学》将“法权”界定为法律上的权利,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

关于“法权”的定义很多,以上列举的几种代表性观点,虽然也存在差异,但其共同点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2 图书馆法权

根据法权的有关定义,可以认为:图书馆法权应是图书馆依法享有的权利、职责、义务及社会关系准则。

在我国,图书馆法权主要来自于宪法的宏观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是图书馆依法存在和发展的直接依据,也是图书馆法权存在的基础和立法依据。在中国虽然还没有一部图书馆法,但仍有各种行政法规表达了以宪法为基础的图书馆法权及社会定位。从这个意义上说,图书馆法权是现实存在的。

图书馆法权由于是依据法律而产生的权利、职责、义务和社会关系准则,其实就是社会制度及其发展对图书馆的法律定位。图书馆界主张的“图书馆权利”从广义法权概念上说,它反映了事业发展的主观应该性,但是否具有狭义法权概念所要求的实然客观性,则取决于现实立法实践。由于我国迄今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图书馆法》,图书馆法权的内容是什么?图书馆事业有哪些事项和职责需要得到法律确认与保护?对这些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和授权,也没有系统说明,这就使图书馆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即法理上广义的图书馆法权理念是客观存在的,狭义的法权内容却明显缺失。

图书馆法权应当通过《图书馆法》这个行业法来予以确认和保护,长期以来是图书馆界的共识。

3.3 图书馆法权发展观

图书馆法权不仅是现实的、客观的,同时也是一个历史的和发展的法学范畴。在社会发展的各历史阶段都存在并对应着相应的图书馆法权,与图书馆核心价值的存在和发展如影随形。图书馆核心价值从历史上看,其演进实际上就是在特定的社会制度和法规调控下的图书馆对各类文献的收藏权、保存权、整理权、编辑权、所有权、管理权、限制权、传播权等一系列以文化权利为中心的价值延续与更迭。其中无不彰显着法制的观念和实践。

3.3.1 古代图书馆法权 自古以来的法制史中,很早就出现了文化法律和文化垄断现象。早期社会形态中就显示了奴隶制和封建统治者的文化特权。在欧洲主要体现为中世纪封建专制和教会的思想文化禁锢政策;在中国则表现为逐步发展出以王权和皇权为中心的文化专制,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上古时期封建文化法权理念的典型表现。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文化职官制度,是确保统治者对藏书楼四大藏书体系进行系统控制的制度保障。

从世界视角看,古代图书馆法权主要体现在对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的各类文献“藏”、“用”制度的调控上。归根结底是对文化权利和文献支配权的调控。图书馆在各国的起源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是文字、文献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由统治者对政治、宗教、文化的垄断控制逐步演变为记录以政治、宗教、思想、制度、法律、科技、经济、文化、教育、文学、艺术和社会生活、百科知识为内容的文献集中管理与保存的社会基本文化建制(古代图书馆虽然已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尘封淹灭,但经其保存的各类文献犹存)。其传承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是永恒的。

3.3.2 近代图书馆法权 近代国家图书馆的出现,如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将皇家图书馆和教会图书馆收归“国有”,完成了图书馆的国家所有权的变革,实际上是从法制上肯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也奠定了国家财政支持图书馆事业的基础。19世纪中期,在英美先期出现的公共图书馆立法及一批公共图书馆,则完成了图书馆的大众化模式,以立法的方式彰显了公共图书馆精神,体现了公益性、共享性、开放性、免费服务、公款经营、平等获取等图书馆核心价值。

3.3.3 现代图书馆法权 194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公共图书馆宣言》极大地推动了世界各国图书馆的立法和修订。总的来看,图书馆法的历史演进反映了社会的进步。进入网络社会后,虽然社会形态并未发生质的变化,但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共同面临网络经济、网络政治、网络信息带来的全球化、市场化、一体化进程。在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比以往任何一个历史阶段都更为重要,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日益完善,大多数国家的图书馆法及其法权表述都未能适应社会法律的调整,图书馆法权面临新的社会定位,这正说明图书馆法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图书馆核心价值也必将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3《4 当代图书馆法权体系

图书馆法权体系(关系)即一系列有关图书馆存在、发展、权限、职责、义务和社会关系准则的法律规定,是图书馆与一系列法律的关系,也就是图书馆法律环境。《图书馆法》应是图书馆法权的核心内容,但图书馆法权体系(法律环境)却决定了图书馆法权和图书馆立法内容。在图书馆与各种法律的关系中,最基本的依据是宪法,关系最为密切的是知识产权法。要为图书馆立法并确立当代图书馆法权,就必须弄清楚图书馆与各种法律的关系。

3.4.1 图书馆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抵触的法律无效。但是宪法也只能是规定立法原则,而不能代替普通法律立法。因此,应当有具体的《图书馆法》对图书馆法权予以明确确认和规定。《图书馆法》立法程序则应依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由具备立法资格的国家立法机构或行政主管行使立法权。

3.4.2 图书馆与相关法的关系 在各种法律中,知识产权法及其制度与图书馆关联最为密切。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问题是图书馆陷入法律尴尬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国际图书馆界面临的共同问题。

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著作权法、版权法及其延伸法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关法规更是与图书馆法权有着直接关系,既是图书馆法权的保护体系,更是图书馆法权的限制和约束体系。图书馆法权与知识产权法的矛盾,主要来自于私权法与公权法利益的均衡与对立,以及保护知识产权持有人利益与公众自由获取信息之间的矛盾。从目前各国立法实践来看,代表公共利益的图书馆,在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明显处于被挤压和边缘化的境地,立法失衡是显然的。

鉴于国际版权立法的严峻形势,国际图联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制定过程中,于1996年发表了《数字化环境下版权立场》,强调:“信息是所有人的,无论何种形式的信息均应被公共获取,版权不应当成为信息与思想获取的障碍。”为了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学术界普遍认为应该赋予公民信息自由权,为此应该制定信息公开和信息自由的法律与政策。国际图联虽然是国际图书馆界的合法代表,但由于其非官方身份和非立法机构。其多次呼吁的作用也仅限于公理的声明而己。

3.4.3 图书馆法中确立的图书馆法权 从当今图书

馆面临的法律环境看,图书馆运行空间遭到越来越多来自知识产权法的限定,图书馆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范围明显缩小了。无论过去有无图书馆法的国家,其图书馆都面临同样的处境。

原因就在于图书馆法只能陈述和确认特定历史阶段和范围的图书馆权限、职责、义务以及社会关系准则,而图书馆法权则是一个现实的、客观的、历史的、发展的法学范畴,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律关系的变化而发展和变化。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制度的重新建立与完善,意味着图书馆法权关系面临新的规定、限制、义务、职责和社会关系准则。这就出现了图书馆法以往未规定和未遭遇的法律条件,未能陈述图书馆法权新的法律关系。

总之,图书馆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的基本建制,从古至今都是被社会发展的制度加以定位和调控的,图书馆法权体系(法律环境)决定图书馆法权,也决定图书馆立法具体内容。要达到新的立法平衡,不仅要靠国家立法机构的总体调控,而且还取决于国际立法环境,这也是在“版权平衡”理论中,人们试图从信息法法理学视角来调控有关立法的原则,信息法的发展趋势是覆盖包括知识产权法在内的所有与信息相关的法律。目前,以知识产权法这种私权法来限制公有权的图书馆法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允。

由于图书馆不具备立法权,图书馆界与各界的法律关系必须由国家立法机构予以界定,其立法难点是与知识产权法的兼容问题以及新形势下对图书馆法权的确认。除(宪法》提供的指导原则外,在我国主要根据《立法法》的要求对图书馆立法程序、立法权限、立法范围、法律解释、运用规则、立法监督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条例化陈述以明宗旨。无论人们对图书馆核心价值在主观认识上有多大差异,一经立法,图书馆核心价值的实质内容将得到法律的客观认定和确立。或者说,图书馆的社会定位经法律条款的陈述和保障,其权利、职责、义务及社会关系准则将客观地体现其在社会中的核心价值。据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宣布,《公共图书馆法》2008年3月已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委员会立法规划中的第二类项目(即“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这是阐述我国图书馆法权的一次极好机会。

4 图书馆核心价值是文化权利框架内的综合价值体系

4.1 图书馆核心价值的辩证现

其实“图书馆核心价值”是一种文化权利的阐释已见诸刊物,只是还需要有力的论证。当然文化权利这一术语可能稍嫌宽泛,图书馆法权则是文化权利的下位概念,是文化权利的一种,能更客观地表述图书馆的社会定位与图书馆自身的内部规定性。

经上述图书馆法权的论证及图书核心价值的历史演进分析,我们已能初步看到,图书馆核心价值实际上是由图书馆的内部规定性和外部规定性(外部联系性)构成的。图书馆内部规律和定性决定了图书馆的基本功能、基本职能和基本价值:图书馆是搜集、收藏、存贮、保存、管理、传递各类文献的社会文化基本建制,具有传承和保护人类文化遗产,记录人类历史档案框架,提供百科全书式服务这些不随社会制度的改变而改变的永恒价值,而图书馆的外部规定性即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则决定了图书馆在社会发展各阶段的法权,以适时调整图书馆适应社会制度、环境的变迁,动态地调控图书馆的延伸价值职能,使图书馆产生大小不同的社会作用和社会价值。可见图书馆核心价值是由图书馆内部规律性和外部联系性决定的,图书馆核心价值必然包含图书馆的永恒价值,同时又反映图书馆与时俱进的延伸价值,是变与不变的统一、稳定与发展的统一、内部规律与外界联系性的统一,其焦点便是历史的、现实的、客观的、发展的图书馆法权。

为进一步展示图书馆法权理念在具体图书馆中的应用,便于把握图书馆核心价值的系统动态特征,可通过建立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系统模型进行具体分析。

4.2 建模

建模本身表明了图书馆核心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基本观点。根据特殊性包含了普遍性,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的哲学原理和辩证法,我们可以透过这个模型来发现图书馆核心价值的一般规律。在该模型中,通常无形的内容如权利、价值、使用价值、知识产权、图书馆法权、读者权利等被显性化,便于人们通过这些无形价值去认清图书馆核心价值,如图1所示:

4.3 模型的系统分析与综合阐释

“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系统模型”共分为三个基本部分,即输入、处理、输出三个基本环节,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图书馆内部运作规律中信息、知识的编码过程以及价值向使用价值的转换过程;同时也可以看到图书馆作为信息和知识“处理”的中心环节与外界“输入”和“输出”环节的法律、权利关系,图书馆核心价值以及图书馆职业核心能力是通过图书馆法权的保障才能体现出社会价值最大化并充分履行其社会职能的。试分析阐释如下:

从模型的整体来看,图书馆核心价值是一个系统的、分层的综合价值体系,不仅是图书馆内部诸要素主观、客观能力的综合表现,同时也是图书馆内部价值体系与外部联系性的综合反映。因而相对于其他社会各界来就,图书馆的基本社会价值、基本功能、基本职责、基本任务、基本作用、基本义务、基本社会关系和基本权限都可概括为图书馆的核心价值。这实际上是对狭义和广义图书馆核心价值的系统说明,即图书馆永恒价值与延伸价值的综合概括。从这个意义上说,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既是区别其他社会各界的内在价值规律,也是图书馆行业在外部联系性中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所体现的价值特征。图书馆的社会定位无论从性质、权利、义务、职能和社会关系准则上权衡,归根到底还是一种法权,这种文化权利从古至今一直是发展的、演变的、被社会制度调控的,唯其积累、保存、利用、传承知识和人类文化遗产的价值是永恒的。

具体来看,模型表达了图书馆是由图书馆法权体系、信息资源体系、综合价值体系、知识资本循环体系四个互相联系的体系构成的有机组合,可从中分别抽取出不同的核心价值要素。

4.3.1 图书馆法权体系 即一系列有关图书馆的存在、发展、权限、职责、义务和社会关系准则的法律规定,是图书馆与一系列法律的关系,通俗地说就是图书馆的法律环境。《图书馆法》应是图书馆法权的核心内容,但图书馆外部法律环境(包括国际知识产权法、国家宪法、国家信息政策和法规)的变迁却决定了图书馆法权和图书馆立法内容,是图书馆社会定位的法律依据,由此可决定图书馆的信息使用权、传播权和读者权利。从中可提取与法律相关的价值要素,诸如:公共物品(公益性)、公共权利、渎者权利、民主、社会责任、公平存取信息等核心价值。

4.3.2 信息资源体系 信息资源体系或知识体系是图书馆资源的集成。主要包括:传统文献资源、数字资源、情报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设备资源、技术资源、无形资源、知识创新资源、发展规划资源等。这些资源是通过图书馆制度体系、标准化体系、图书馆分类

编目采访体系,经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知识管理而建立、维护、运作的,凝结了馆员群体的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反映了图书馆最基本的社会职能。如:保存和传承人类文化遗产,提供百科全书式服务,记录社会文明进程,提供社会教育资源和终身学习场所等职能。由此可提炼出保存与记录、教育及终身学习、服务大众、馆员的专业性、多元性、维护知识自由等核心价值要素。

4.3.3 综合价值体系 图书馆是一个综合价值体系,是图书馆最基本的文化价值观。从经济角度看,图书馆价值体系是一个非营利的以社会效益为主的价值体系,图书馆资源总价值包括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两大类。网络环境下,无形价值的增长速度远快于有形价值的增长速度。设备资源等有形资产的投入与数字资源、文献资源等无形价值的关联日益密切,且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软件开发中呈现无形价值迅猛增长态势,在知识编码和再编码中投入的创造性劳动价值提高。这种综合价值体系是社会信息资源总价值在图书馆资源总价值中的必然反映。这种综合价值在图书馆通常以社会无形资产公有权的形式出现,通过无形价值资源共享、无偿服务的方式,向用户和读者提供使用权的无偿转让,以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和目的。由此可提取资源共享、无偿服务、社会效益最大化等核心的价值。

4.3.4 知识资本循环体系 图书馆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可再生利用的知识资本循环体系,是一个开放性的知识资本运营机构,这主要表现在其动态的知识管理和与读者互动的知识活动中:

持续增长的有机体。图书馆在信息资源配置中,是在不减少存量配置的基础上进行增量配置的,是有计划地持续增长的知识体系。

资源是可持续利用的。图书馆资源可循环利用,在其知识转移机制中可持续向更多的读者提供存量资源而基本不丢失资源的原有价值。

图书馆资源再生价值的循环。图书馆人力资源的劳动价值和知识创新价值凝聚在对已编码知识资产的再编码过程中,这种增值的知识价值在知识资本循环中周期性地再生和积累,并持续地转移到用户的使用价值上。

图书馆信息“中介”与社会角色的循环转换。图书馆角色的相对性和信息“中介”功能具有重要社会存在价值。图书馆相对于各类专有权信息源是信息的买方和“消费者”,而相对于用户来说则是信息的无偿“提供者”,这种为读者埋单的社会“中介”功能,使之扮演了双重社会角色,对平衡信息源“专有权”利益和“公有权”公共利益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和社会存在价值。据此,可提取出信息公开、知识转移、权利平衡、知识创新、公共权利等核心价值要素。

以上四个体系中可提取出以下核心价值概念:①公共物品(公益性);②公共权利;③稳私权;④民主性;⑤公平存取信息;⑥社会责任;⑦保存;⑧记录社会;⑨教育及终身学习;⑩馆员的专业性;(11)多元性;⑩维护知识自由;⑩资源共享;⑩无偿服务;⑩社会效益最大化;⑩知识转移;⑩权利平衡;⑩知识创新。

5 结 论

综合全文观点,按中国的表达方式所下的结论,图书馆核心价值可表述为:

图书馆是人类社会文化、科技、历史知识的传承者、传播者、保护者和记录者,是依法建设和发展的国家基础文化设施。图书馆作为社会公共财产和公益事业,在搜集、整理、存储、传递信息和知识资源中负有法律和社会责任,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文化权利,是知识产权的维护者,在专有权与公有权利益平衡中起着重要的信息中介和社会作用。图书馆以秉承开放性的资源共享、无偿服务为基本原则,向公众提供教育、娱乐和终身学习的场所、设备和资源;保障读者隐私权、公平存取信息权、维护知识自由;实行民主的、多元的、人人平等的服务。通过馆员群体专业化的知识创新活动和业务工作,持续完成知识转移和信息传播任务,以实现图书馆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的,履行图书馆社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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