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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承保管理8篇

时间:2023-08-06 09:00:52

保险公司承保管理

保险公司承保管理篇1

【关键词】 独立性; 保险制度; 财务报表

一、引言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社会责任审计的灵魂,在审计过程中形成三方关系即所有者、管理者和注册会计师,以确保注册会计师在形式上的独立。然而在现实工作中,随着所有者股权的分散,特别是上市公司,如果以股东(大)会形式直接推选会计师事务所成本太高,在时间上太慢,在效果上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因此通常是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推举会计师事务所并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现实工作中的这一举措,看似由股东(大)会作为委托方,聘请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进行审计,但实际上真正了解注册会计师、商定审计价格及范围的却是管理层,因此审计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已经受到威胁(闫华红等,2010)。对于独立性的威胁,以及安然事件,2002年美国纽约大学的会计学教授——乔斯华·罗恩,提出通过建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来解决,将原有三方关系转变成所有者、管理者、保险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四方的关系,通过保险公司这道防火墙保证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的独立性。

国内关于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研究始于易琮(2004)发表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文章,第一次将美国教授乔斯华·罗恩的观点引入国内。此后连宏彬(2004)、卢春泉(2004)、苏建蓉(2005)等学者逐步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作为解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问题的方法之一。进入2005年,张婷、余玉苗(2005),陈吉凤(2005)等学者开始对该制度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李志钢(2005)首次针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提出疑虑,认为保险公司不适合作委托主体,会迫使事务所更多通过管理咨询获益而丧失独立性①,压迫审计收费导致审计质量下降等因素使得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不适用。而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和审计保险制度结合起来研究探讨则始于2007年,如林祥友、阿都建林(2007),张虹、赵黎鸣(2008)。2009年更多学者开始关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设计与实施。黎明(2009)结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提出了财务报表保险理赔制度设计思路。施继坤等(2009)运用层次分析法将招标风险予以分解并建立审计独立性风险因素指标体系。刘玉红(2012)则在借鉴国外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模式的基础上,强调加强财务报表保险法律制度的风险控制。

以上学者的研究结论虽对我国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建立有推动作用,但没有根本解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在我国的不适用问题。潘炼(2013)提出如果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自愿推行,则上市公司不愿增加审计成本;而如果强制推行,使得保险公司垄断了审计委托市场,审计行业将受到不良冲击。所以本文根据潘炼学者总结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不适用性,提出将保险公司不再视为审计委托方,将财务报表作为普通保险标的物的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基本流程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流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承保阶段

上市公司为自己的财务报表投保保险,首先需要保险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保险公司聘请相关人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根据上市公司以往的财务报表审计情况、上市公司财务人员水平、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承保风险,决定是否承保。同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应批准该投保事项。

2.审计阶段

保险公司一旦承保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将自己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表进行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仍由注册会计师和上市公司管理层、治理层沟通解决。最终如果审计意见为非标意见,保险公司应权衡风险,拒绝承保或增加保费或减少保险范围。

3.履行责任阶段

如果经保险公司承保的财务报表出现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的重大错报,当上市公司遭到投资者赔偿诉讼时,保险公司应按照与上市公司签订的承保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需建立的四方审计关系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最重大的突破是要建立审计四方关系,即将原由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改为由上市公司对财务报表投保保险(张健等,2011),保险公司为降低风险聘请注册会计师对投保标的物(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如图1所示,切断注册会计师与管理者的直接经济利益,通过保险公司作为中介,保护注册会计师在形式上的独立性。

1.所有者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产生委托问题,所有者通过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审计完成其对管理者的监督控制,同时提升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在审计四方关系中,所有者的地位和目的没有重大变化。

2.管理层

编制财务报表向所有者反馈公司经营状况信息,并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由保险公司与管理层分担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在审计四方关系中,管理层将付出比直接聘请审计师更多的成本用于支付保费,并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3.注册会计师

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审计工作,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同时由于审计工作具有固有局限性,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四方关系中,注册会计师除获取收入的途径变成保险公司外,其余方面没有重大变化。

4.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上市公司的保费,支付注册会计师审计费用,获得收益并承担与上市公司协定的保险协议中的风险。在审计四方关系中,通过引入保险公司来保障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的独立性。

三、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现有缺陷

(一)保险标的物的范围不明,存在保险公司、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的界定博弈

管理层与保险公司针对保险标的物的范围存在着博弈关系,这是因为:首先,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工具,投保人根据双方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在一定时期内,当合同约定中的事项发生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时,承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其次,双方要达成一致的保险赔偿范围,确定当发生哪种情况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从管理层角度出发,管理层希望通过投保来降低因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导致自身被诉讼索赔的赔偿风险。

以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为标准,同时结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情况,将保险标的物的范围分为四种结果(如表1所示)。

以上财务报表结果归结为两点:管理层的过错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

1.管理层存在过错,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过错——保险公司风险高

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恰当的非标准意见,或者因审计的固有局限性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此时投资者在参考该财务报表作出决策后发生的损失,有权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注册会计师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将这种情况纳入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那么保险公司相当于承担了管理层的部分责任。毕竟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终极责任属于管理层,管理层希望通过支付一点保费就将这种责任分摊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会承担如此大的风险。如果承担,会导致管理层的逆向选择,使得管理层更加忽视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管理,而且这种逆向选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保险,一旦发生损失,它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导致保险公司不得不增加保费,最终会使保费逐步上升,管理层无法承受而不能达成保险合同。

2.管理层存在过错,注册会计师也存在过错——管理层不愿意

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此时投资者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损失承担补充责任或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将这种缩小后的风险纳入承保范围,保险公司可以做到将自己的风险降低,实际上在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败承担责任。保险公司通过聘请审计师来降低管理层财务报表的风险,避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对于管理层来说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不可能在注册会计师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保险责任,让保险公司为注册会计师分担风险,所以这种情况下管理层不会投保。

(二)保险公司与被审计单位形成委托关系

这种委托关系会使保险公司垄断审计委托市场,审计质量会降低。第一,原有审计模式是由被审计单位作为委托方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但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使得保险公司作为所有被审计单位的委托方,首要的影响就是审计市场的需求方由分散变成集中,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议价能力降低。第二,被审计单位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而保险公司为降低自己的风险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与原审计委托模式相比,被审计单位与保险公司形成“审计委托事项”的委托—关系。保险公司作为一个营利组织,它的目标是在收取保费、支付审计费用、承担赔偿损失三者之间实现利益最大化,这与管理层拟通过审计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信任程度的目标存在冲突。如果预期承担赔偿的损失金额较低,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一步步压低审计费用支出,并且不再关心审计结果和审计质量。第三,长期而言,保险公司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很有可能建立自己的审计团队,甚至使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保险公司的一个子公司(潘炼,2013)。尽管这种可能在现实中不会发生,但表明采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后,长期会对整个审计行业造成巨大冲击,严重影响审计质量,违背设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初衷。

四、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一)设计理念及优势

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设计理念是保留保险公司对财务报表的担保作用,在确保增强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信赖程度的基础上,消除保险公司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委托关系,防范保险公司对审计行业的威胁,如图2所示。该制度是在现有审计模式基础上,增加第四方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公司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诚信、管理层经营业务风险度、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工作状况的综合评估,确定是否要为管理层对外的财务报表进行承保。因保险公司作为独立的营利组织,它会愿意承保风险较低的财务报表,拒绝承保风险较高的财务报表,所以如果财务报表得到保险公司承保,则向信息使用者传递出财务报表质量较好的信号,增强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任程度。

(二)新制度对各方参与者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不直接涉及所有者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利益,对所有者间接利益的影响也仅限于增加一部分投保成本,所以只考虑对管理者和保险公司的影响。

1.管理者

对管理者而言,引入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后,信息使用者会对获得承保的财务报表更加信任,并逐渐对被拒绝承保的财务报表产生怀疑。这种信号传递机制迫使管理者提供质量较高的财务报表,或者即使管理者想要与注册会计师串通舞弊,也增加了其舞弊的成本。

2.保险公司

对保险公司而言,能否承保关键在于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质量的评估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的评估。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确定性大小的因素选择保险范围与保险金额,甚至可以对注册会计师较难审计到的一些事项,增加惩罚性保险条款(举例:对被审计单位关联方的事项,如果管理层故意造假,造成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则需要在赔偿别人损失的基础上,加付5%给保险公司)来约束管理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保险相联系,建立保险业关于事务所职业保险的联动体系,约束注册会计师的行为。

(三)建立配套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

在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中,保险公司既约束被审计单位管理者的行为,也约束注册会计师的行为,那么需要市场对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最好的方法就是管理者在披露财务报表时,要求详细披露保险公司承保或拒绝承保的信息,由信息使用者判断保险公司是否因为要价远超出平均价而导致承保失败,防止优质被审计单位因不接受保险公司的报价被拒绝承保,向市场传递错误信号。

五、研究结论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是为解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问题提出一个新的方法,利用审计四方关系在形式上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但是这就导致保险公司与被审计单位产生又一层的委托关系,同时保险公司还会挤压会计师事务所,造成审计行业混乱。而改进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虽不是从改善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独立性的角度出发,但制度设计的结果可以达到提高财务报表质量,增强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信赖程度的作用,同时又对保险公司加以一定的限制,最大程度上确保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有效性,为改善审计质量提供一定的借鉴。

【主要参考文献】

[1] 闫华红,张明. 萨蒂扬审计失败案例分析[J].财务与会计,2010(10):29-30.

[2] Joshua Ronen,Post-Enron Reform:Financial Statement Insurance,and GAAP Re-visited. Stanford Journal of Law,Business & Finance[J]. 2002 Vol.8(1):1-30.

[3] 易琮. 解决审计独立性矛盾的新设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4):54-57.

[4] 张冬,王伟. 财务报表保险(FSI)制度研究综述[J].保险研究,2009(7):106-111.

保险公司承保管理篇2

关键词:保险业顺周期性;公允价值会计准则;逆周期监管;机制;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11-0049-05

一、引言

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简称FSB)认为,顺周期性(proeyclicaliIy)是指一种相互加强的正向反馈机制。而在这种机制作用下,金融系统可以放大经济周期的波动性,同时反过来可能导致或加速金融体系的不稳定状况。

国际金融监管界提出了一系列逆周期监管措施,对于保险业逆周期监管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这些逆周期监管措施主要是:第一,银行资本要求方面,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提高资本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二是开展逆周期资本监管。三是考虑建立或有资本。第二,在会计准则方面,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CB)建议,将建立使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方法的混合模型。美国的金融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建议,建立动态拨备制度,改变“已发生损失”的确认方法,允许使用“预期损失”标准,提早确认损失,降低危机当期压力。第三,在薪酬管理方面,FSB了《稳健薪酬实践原则一实践标准》,认为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应该与监管资本水平相联系,并从公司治理层面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消除顺周期产生的根源。

二、保险业顺周期发展态势形成机制分析

(一)承保业务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承保业务是保险公司两大主营业务之一,承保业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在承保业务上,保险公司存在着顺周期性问题。要理解承保业务顺周期性的形成机制。首先要对保险承保业务进行分析。承保是指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合同的全过程。保险公司承保程序包括制定承保方针、获取和评价承保信息、审查核保、做出承保决定、单证管理等步骤。在宏观经济高速发展的景气时期,市场信心高涨,保险公司采取积极发展战略,保险行业竞争加剧,而我国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保险人就会通过降低保险产品价格来提高本公司的竞争能力,维持市场份额。保险公司为了占有更多市场份额,放松对承保程序一些步骤的管理,使保险公司承担更多的潜在风险。

在承保过程中,审核核保是保险承保工作关键。核保过程主要有信息的搜集和整理、风险的识别和分析、核保的抉择与实施等步骤。核保人需要从各个方面得到各种信息。来分析和评价投保人面临的风险,从而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实行扩张战略,放松了业务核保管理。首先,核保人对投保人各种信息搜集不够全面。因而不能准确地分析投保人所面临风险,降低了对投保人的风险估计,且保费费率是根据风险的不同性质和程度而确定的,因此降低了投保人的费率,费率不能与投保人的真实风险相匹配;其次,核保人在确定保单条件时,放宽了承保条件,本应对保险标的物做出条件承保的承保决定却做出了正常承保的决定,没有通过增加限制性条件或加收保费的方式承保。更有甚者,对投保人的投保条件明显低于承保标准的保单做出承保决定,而没有按标准予以拒绝承保。以上这些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许多潜在风险,在经济繁荣时没有暴露出来。当经济衰退时,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进行审慎经营,加强对核保管理,投保人在确定费率时应该对投保人面临的风险做出充分的分析。使费率与风险相匹配,同时核保人还要对投保人投保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承保标准的。保险人拒绝承保。

(二)保险投资业务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保险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一种形式。由于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导致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下降,甚至亏损,为了推动保险业发展,也为了能国弥补承保业务亏损。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的一部分用来进行保险投资。从而增加公司债权或金融资产。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相对于承保业务。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影响更大。当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时。保险公司投资业务就会出现强顺周期性。

1、保险投资资金来源顺周期性形成机制。

要理解保险投资资金来源顺周期性形成机制,首先要了解保险投资资金来源。保险公司投资的资金基本上由资本金、准备金和承保盈余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保险准备金计提规则和承保盈余存在顺周期性。

保险准备金是为保证保险公司履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义务,确保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应按规定从保费收入中提存各种责任准备金。保险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和再保险准备金等。在准备金评估计提规则中存在顺周期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只能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不是以来发生的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目的是防止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或操作利润。这就导致保险公司准备金计提具有顺周期性。在经济繁荣时期。保险经营风险下降,由于保险责任准备金具有不确定性、未来性和估计性,此时保险公司预测保险期间保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降低,对发生事故损失程度估计不足,保险费率水平低,造成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计提不足。使公司利润上升,促使保险公司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规模:在经济衰退期,保险经营风险提高,保险公司预测保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大提高,对事故损失程度进行充分的估计,从而保险公司提高了责任准备金计提额度,导致公司利润下降,业务规模缩小。

保险公司的承保盈余是保险公司平时保险收支结余。财产保险和短期人身保险的承保盈余是保费收入减去保险赔款支出,在扣除各种准备金后的差额。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也随之增长,且此时保险公司的损失率低,保险赔款支出相应减少,同时准备金的计提也减少,保险公司承保盈余增加;在经济下行时,保险公司业务减少,保费收入降低,而损失金额超过预期,责任准备金计提增加,从而减少了承保盈余。随着宏观经济波动,承保盈余出现顺周期性。

2、保险投资形式顺周期性形成机制。

证券投资在保险投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资本市场成为保险投资的重要场所,保险投资与资本市场密切相连,从而使保险投资形式具有顺周期性。在宏观经济景气时期,保险公司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价格往往出现非理性的上涨,甚至形成资产泡沫,使保险投资收入显著提高,保险公司利润增加。为获得更多利润,保险公司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证券市场,放松了对保险投资的风险管理。未能充分考虑在保险投资中各种投资方式的比例,并且没有选择合理的投资组合,来规避证券投资面临的系统性风险。由于大量保险资金投入到证券市场中,

又进一步推高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价格。而当宏观经济处于低迷发展时期,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价格暴跌,保险公司在证券市场遭受严重损失,缩减了一保险公司利润收入,使保险公司更加注重投资组合选择。同时,为了减少在资本市场损失,保险公司要从证券市场上抛售一些债券和股票,回收一部分资金,促,使债券和股票价格的进一步下跌,造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出现巨大波动。破坏资本市场的稳定。

(三)保险企业财务管理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和利润分配管理等。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保险公司面临着两大类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经营风险。保险公司使用动态财务分析工具(DFA)和现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都对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价值产生影响,强化保险业的顺周期性。

1、动态财务分析工具(DFA)的顺周期形成机制。

动态财务分析(Dynamic Financial Analysis,DFA)是一种系统化的财务建模方法,其在一系列可能的情、景之下规划财务结果,并分析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将如何影响财务结果。在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时,作为保险公司财务分析工具的DFA容易强化保险业的顺周期性。保险公司采用DFA分析公司财务状况,DFA模型第一部分是随机情景生成器,它主要用来模拟利率、通胀率、股市回报率等风险因素,这些因素都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产生影响。DFA模型第二部分是历史数据输入,模型参数的假设和战略假设,最后是DFA模型结果输出。当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时,资本与货币市场的主要经济变量如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出现波动,使得DFA分析结果中,保险公司资产项目不可避免地出现顺周期性。负债方建模是DFA的核心,其核心内容是损失分布,预期赔付支付。在预期支付时,由于准备金计提规则的顺周期性,使得DFA分析结果中,公司负债项目出现顺周期性。建立DFA模型要输入历史数据,利用可靠历史数据确定模型参数假设中主要参数的“基准值”,而历史数据随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参数赋值易出现顺周期性。

2、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顺周期形成机制。

公允价值准则,亦称按市值计价,是指金融机构应根据当时同一金融产品或相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金融资产的估值入账。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保险公司交易类和可供出售类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价。

公允价值能够及时反映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收益和损失,但是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运用具有顺周期性。从经济发展周期角度来看,公允价值会计助长了经济周期性波动。首先,随行就市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增加了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波动性,因交易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和可供出售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计入损益和所有者权益,使得保险公司收益和资本的波动性增加。其次,增加了保险体系的顺周期性,在经济周期的特殊阶段或临界拐点阶段,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具有显著的放大作用,造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扩张或收缩速度明显加快,从而使泡沫膨胀或萧条加剧。在宏观经济繁荣时期,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的保险公司资产价格持续上涨,公司资产、收益、利润和资本等均随之增长,保险公司持续扩张经营业务;在宏观经济衰退时,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的保险公司资产价格下跌,保险公司必须在报表中迅速反映,使得保险公司账面遭受巨额损失,直接影响到盈利水平和公司偿付能力,保险公司投资预期降低。抛售手中债券,使得金融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跌,短期内引发市场大幅波动。打击市场信心。

(四)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监管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实施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保险公司有足够偿付能力,促使其稳健经营和发展,并保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目前,以风险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监管已成为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在全球得到了广泛应用。欧洲保险市场致力于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综合评估公司偿付能力的偿付能力Ⅱ,而偿付能力Ⅱ的核心监管指标之一是偿付能力资本要求(Solvency Capi,tal Requirement,简称SCR),用于吸收保险公司的重大意外损失。但SCR与风险敏感性正相关,风险敏感性越高,资本顺周期性越强。首先,偿付能力Ⅱ允许使用标准公式、完全内部模型和部分内部模型三种方法来计算SCR,其中,采用内部模型法计算SCR时,该方法使用的风险参数随经济周期变化而波动。根据内部模型法,风险权重函数是由保险监管部门决定的,但是风险参数作为风险权重函数的输入变量,其顺周期性易转化为风险权重和SCR的顺周期性。当经济上行时,风险参数下降,风险权重减小,按内部模型法计算的SCR降低,推动保险业业务扩张;当经济下行时,风险参数上升,风险权重增加,按内部模型法计算的SCR提高,推动保险业业务收缩,使保险市场随宏观经济波动。按标准公式法计算SCR也存在顺周期性,根据标准公式法,SCR是对市场风险、信用违约风险、承保风险、操作风险和资产负债匹配风险5类单独SCR加总,并考虑了风险之间的关联关系。其中,市场风险和信用违约风险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当经济繁荣时,市场风险和信用违约风险低,关联系数较小,SCR数额较低,保险公司具有充足偿付能力;当经济衰退时,市场风险和违约风险急剧升高,关联系数较高,推高了SCR数额,使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其次,在以风险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下,要求对市场上多种风险进行整合计量,实行整体风险管理,在各种风险之间相互作用下,易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顺周期性。

(五)保险业经营激励机制的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保险业激励机制的扭曲是产生保险业顺周期性的根源之一。薪酬激励是指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设计和薪酬结构分配,激发组织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组织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在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都将薪酬与公司当期效益挂钩,无法实现薪酬安排和公司长期承担风险相一致,不能反映潜在的风险和损失。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在支付高额薪酬时。只关注当期的盈利水平和公司股价,较少甚至不考虑保险公司账面利润的真实可靠性和公司运营的安全稳定性,使得管理层为获得高额的股息和红利,追求个人的货币收入,往往会置股东长期利益于不顾,选择使公司承担更大风险,降低风险管控程度,以获取更高的风险收入,管理层过度追求短期利润。而忽视长期风险,为实现短期薪酬最大化而采取顺周期的公司经营策略。在经济下行时。由于公司薪酬激励机制的非对称性,公司盈利时,管理层获得高额的薪酬;公司亏损时,管理层却不会因此而受到应有的惩罚,促进了管理层过度追求短期回报,形成保险业激励机制的顺周期性。

四、中国保险业逆周期监管的政策建议

在对本次金融危机的反思过程中,各国政府和监

管部门普遍认为,应加强金融逆周期监管,以降低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我国保险业同样也存在着顺周期性。为了缓解这种顺周期性对保险业的影响,降低保险业的风险,应借鉴国际金融监管界提出的一系列逆周期监管措施。对我国保险业实施逆周期监管,提高我国保险业逆周期监管绩效。

1、保险承保业务逆周期监管。

根据经济周期性变化,对保险公司承保业务进行窗口指导,指导保险公司在风险计量模型和风险参数选择上采取逆周期选择。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对承保业务核保时,要采取谨慎措施,谨审慎选择承保的风险,鼓励保险公司采取较为保守的风险计量模型和风险参数。对投保人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充分的估计,减少保险公司承担的潜在的风险,实施审慎的风险管理。在经济下行时,鼓励保险公司增强信心,适当采取相对激进的风险计量模型和风险参数,实施积极的公司风险管理。

2、准备金会计计提规则的逆周期监管。

为了缓解现行准备金计提规则的顺周期性,保险公司可以采用某种向前看的准备金计提规则,如采用跨周期的准备金计提方法。在经济繁荣时期,保险公司往往采取积极发展战略。运用激进的风险计量模型,预测保险期间保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降低,降低保险公司准备金的计提,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逐渐积累;当经济衰退时,保险公司在经济繁荣时积累的风险充分暴露出来,保险公司产生了巨大损失。采取具有前瞻性的跨周期准备金计提方法。要求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应提取更多准备金,为了弥补在经济下行时保险公司所遭受的损失,从而增强保险公司抵御经济周期冲击的能力。

3、实施公允价值的逆周期监管。

为了缓解公允价值的顺周期性,应实施公允价值的逆周期监管。首先,明确不活跃市场公允价值准则。对流动性不足的金融产品估值时,要准确评估其风险溢价。其次,根据FSB、IMF和FSA从监管层面上提出应对顺周期效应的策略,要弱化资本监管时对会计数据的依赖,以降低公允价值会计的估计误差波动和混合计量波动放大金融波动的潜在效应。再次,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对保险公司的估值方法、模型和程序进行严格监管,因为当运用公允价值对交易不活跃的金融产品估值时,保险公司往往具有较强的主观性。通过对其估值方法的监管,可以促进保险公司改进其估值方法和风险管理活动。最后,要加强对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尤其是加强保险公司公允价值表外披露,包括公允价值是如何确定的,所用估值方法预计存在的变动、所用模型的假设、导致价格变动的原因以及风险披露,从而实施透明化监管。

4、偿付能力中资本要求的逆周期监管。

第一,保险监管机构要引入针对系统性风险的逆周期偿付能力监管要求。以风险为导向的传统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中只考虑了保险公司个体风险,没有包含整个保险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性监管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在经济繁荣时期。要求保险公司增加资本,计提差额资本,增加资本缓冲空间,可以抑制保险公司在繁荣时期的扩张冲动,并且还可以冲减经济衰退和经济危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第二,计算偿付能力Ⅱ的核心监管指标SCR时,建议财产保险公司采用跨周期评估法,减少使用时点评估法,缓解SCR的顺周期性。第三,在偿付能力Ⅱ的目标资本计算时,可以引人杠杆率指标。杠杆率是保险公司资本与资产的比率或这一比率的倒数,它的特点是简单、透明、不具有风险敏感性。由于偿,付能力资本要求具有风险敏感性,而引人杠杆率这一风险敏感性不强的指标。在计算SCR时可以与内部模型法相互补充。

5、薪酬激励机制的逆周期监管。

逆周期激励监管机制要求保险公司将经营决策风险引入薪酬机制,使高管薪酬遵循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并将高管薪酬与公司长期绩效挂钩,建立起动态、持续、跨周期的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平滑经济周期波动对公司员工薪酬的影响,使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避免管理层为了追求短期薪酬最大化而采取短期化行为。

对于保险业薪酬激励机制的逆周期监管,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量:一是从整个经济周期的角度对薪酬发放进行统筹安排。鼓励在经济扩张时期适当降低对其利润分配的比例,新增一定数量的利润留成,以供资本补充和经济下行时期薪酬发放之需。二是在薪酬体系中引入风险调整政策,包括风险抵扣、风险延期和风险止付机制。鉴于经济扩张时期的风险往往只有到经济衰退期才能显现,因此,保险公司在高管薪酬发放中应引人延期支付机制。且延后支付的时期必须足够长,使薪酬不仅能反映保险公司当期的利润和风险,而且能反映潜在的长期可能风险和损失,实现高管和重要岗位员工薪酬安排与长期风险承担相一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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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长鸣,公允价值会计顺周期性及其改进叨,经济与管理,2010(1):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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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杨柳,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9:16-21

[8]赵捷,薪酬激励的作用机理及效果判断[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5):46-47

保险公司承保管理篇3

【关键词】 产保险 保险公司 风险管控

一、行业背景

产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具有浓厚商业色彩的企业,公司的每项商业活动和每个商业环节都面临着一定的风险问题。所以,如何加强针对产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和如何防范风险的相关研究,同时进一步注重风险管理也已经成为了产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的重要要求。我们有必要对产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风险有充分的认识。目前适逢保险业深化改革并且全面开放全新阶段,保险业服务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广,所承担的相应的社会责任也越来越重,保险业自身也应该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的诸多能力,争取在切实保障好国计民生方面取得新的成就。

我国正在成为世界上新兴的保险大国,这给产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我国的产保险市场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伴随着经济增长的动力持续强盛,市场经济已经具备了实现平稳高速增长的优势条件,这都为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但是,保险业属于经营风险的行业,是以风险为其经营的对象,为客户提供风险安全保障的特殊的安全制度安排,也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机制。因此,随着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保险公司所承担的相应风险也不断加大,所以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风险承担控制非常必要。

二、产保险公司风险控制内容及特点

产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要达到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其回避风险、规避损失,如在发生损失的时候要努力减少相关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产保险公司的内部经营风险也要根据不同的环节来采用不仅相同的控制风险方法,一般适用的方法是防范风险减少损失,此种方法的内容是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产保险公司的外部环境风险同样适用于损失防范与减少的风险控制办法,此种方法的内容是应用在保险合同相关限制性条款上。风险控制的承保指的是保险公司对其可进行的承保风险进行相应的评判和分类,之后决定是否可以承保,用何种条件承保的分析过程。确定承保仅仅是产保险公司承保的开始环节,也是产保险公司所做工作的核心,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承保工作做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保险合同是否可以顺利的履行,也关系到相关保险公司的盈亏以及务稳定。所以规范的承保风险的控制是减少赔付率、提高保险公司盈利的重中之重,是衡量产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经营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标志。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目标也是为了改善保险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状况,所以帮助产保险公司规避风险、减少损失,在损失发生时尽量减少风险对损失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重要。产保险公司的内部经营风险也要基于各环节的不同特点来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目前的普适方法是损失防范的减少,此种方法的内容是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产保险公司的外部风险同时也适用于损失的防范与减少的风险控制办法,此种方法的内容是使用保险合同的限制性条款。

同时,产保险公司所具有的承保过程也隐含着许多潜在风险,而且其风险控制的总体水平也较低,风险控制的理念不强。承保风险控制作为管理职能也基本没有融入到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承保经营还是属于务型控制的被动经营。承保风险控制的目的就是实现产保险公司的盈利,所以,增加盈利也是产保险公司综合目标,这不仅是产保险公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可以概括公司其他目标的具体实现程度,而且也有助于公司其他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和承保风险控制相关的经营性指标主要以保费收入的变化率为主要指标,并且以续保率以及二年保费收益率作为辅助的指标。于产保险公司来说,续保率是产保险公司能够实现有效益发展的重要因素,能有效反映其市场的占有率。续保率的相关指标同时涵盖了保费的续保率以及保单的续保率。产保险公司在衡量其年度的绩效时,也需要将保单的续保率以及保费的续保率进行综合的分析。

三、产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控制

1、提高保险意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员保险的意识,尤其是我国的保险业起步较晚,很久以来我们都是处于计划经济的大环境中,广大人民对保险几乎没有什么概念,除去少数的保险业务精英外,甚至从业人员的相关保险意识也普遍较差,“靠天吃饭”的小民意识在人们的脑海根深蒂固。因此,就保险市场的完善程度多少而言,保险业整体的规模都偏小,同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偏低,这些都与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非常不相适应,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当前保险业的风险意识的宣传、保险观念的强化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同时,由于某些保险公司的恶性和无序的竞争以及部分产保险从业入员“见利忘利”的思想,使得社会对整个保险业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评价与认识,民众把保险业归为恶性营销的代表,保险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认同感大大降低,这也增加了保险意识宣传教育和公民风险意识形成的难度。所以,当下应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与措施,努力提高全社会全体公民的保险意识。首先,产保险公司要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能使得这些人能从自身作起,讲求诚信服务,从而彻底改变广大人民对保险行业的错误认识。其次,产保险公司要提高宣传力度和强度,促进全民风险意识的提高。同时还要强化风险意识方面的教育,进而促进产保险公司控制承保风险。加强产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需要切实加强产保险运营者的风险意识,同时在产保险公司的内部重视健全内部控制,切实强化保险监管水平。目前,很多产保险业务的经营者都缺乏对风险控制具有何种重要性的正确认识,绝大多数是口头上表示重视,然而在行动中却忽视,根本没有落实到实处。同时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加强风险控制也会严重影响业务的持续发展。在管理上采取对内资与外资一视同仁的做法,这种做法不仅涵盖了产保险业务范围一致,还包括产保险管理法规一致性。产保险的有关监管机构也应该积极保障保险信用评级制度的良好运行,要对从事产保险信用的评级机构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还要允许并鼓励国际上著名的保险评级机构积极参与对于国内产保险公司信用的评级,及时将产保险公司的即时经营状况向公众公开,解决产保险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等情况,以利用市场经济上的优胜劣汰规律对产保险公司进行有力监管。

2、树立科学承保风险的控制观念。对于产保险公司而言,创建有效的良好的内部风险控制环境也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上而下地牢固树立科学承保风险的控制观念。首先,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并参与产保险公司承保风险的内部控制的相关建设,努力提高公司的专业管理水平。其次,打造浓厚的内控先行文化,使得各级管理人员都能了解到承保风险控制对于公司的重要性以及其自身在产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过程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防范风险的意识,并且将承保风险的理念落实在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行动中。再次,建立起相关的奖罚制度并积极采取强化措施保证承保风险的控制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打造好良好的承保风险的控制环境。最后,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也是进一步强化承保风险控制以及防范承保风险所应具有的重要前提,这可以保证产保险公司承保工作的安全和有序。同时我们还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营销特点,建立详细的可操作的业务规范操作流程以及承保的管理制度,以便于从业人员规范操作,进而防范风险。还要确定重要的部位和主要的风险点的管理重点和责任重点。同时应加强市场环境的优化。金融体系是当代经济的核心体系,市场经济能否保持健康的发展也需要拥有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金融体系,同时保险业作为目前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也对金融体系的改革、经济的保障、社会的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产保险业也是一个高风险的特殊行业。一旦保险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一般都会对经济以及社会的稳定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社会不断进步,产保险的市场秩序也表现出了良好的运行态式,个人及组织如今面临的风险和对认识风险的意识都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作为一种传统的风险控制手段的保险业,需要关注和承保的领域也在进一步扩展,同时其自身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地发展变化。所以,应牢固树立全民的承保风险的意识,从而帮助产保险公司加强承保风险控制。

3、优化管控。首先,产保险公司要根据其自身的内部相互制约的要求,实行岗位分离,进行严格的岗位控制管理,进而实现相互牵制的目的。其次,相关公司要规范其在承保业务各个环节中的操作,实行分程度控制。同时在制定良好的承保业务的规范处理流程的基础上,控制产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在处理环节中所面临的风险重点,绝不允许有关承保人员不按程序操作。公司的承保业务的有关处理也应在岗位和部门之间进行传递的时候,实现权责的对等,进而确保其程序控制有力有效。注重科学技术的有效生产力在承保风险控制过程中的运用,其能够针对当前的业务系统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完善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进而有效地完善控制技术,使得承保风险控制可以向规范化流程不断发展。加快开发事后风险监督系统,将当前的事后监控形式变为一旦有业务发生,就能随时随地监督的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机制的时效性。最后,还要强化各个业务部门的自律责任。以业务的运作方式为主线,按照前台操作、后台控制、保障制度、内控评价这样的顺序,强化事后监督的机制。各个监督部门也要运用多样的方式进行强化监督,主要对承保的人为风险进行监督。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充满辨证的观点。不仅要加强组织承揽风险,还要防范风险的分散。因而,产保险业的经营理念要不断创新,不断优化内部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风险核保机制以及保险的内控预警体系。

【参考文献】

[1] 黄英君:保险和保险法理论与实际问题探索[M].西南经大学出版社,2007.

[2] 孙蓉、兰虹:保险学原理[M].西南经大学出版社,2006.

保险公司承保管理篇4

[关键词]伦敦劳合社,市场管理,融资体系

一、英国保险市场

(一)英国保险市场概况

英国保险市场是欧洲最大的保险市场,也是世界第三大保险市场。2003年,保险费收入占世界保险费收入的9.1%。2005年,英国保险市场有保险从业人员33.9万人,占金融机构人员的1/3;保险资金占股票市场投资的17%;每天支付养老金和人寿保险给付金1.56亿英镑,每天支付财产保险赔付金5400万英镑。

保险作为保障工具和储蓄工具在英国非常普及。2005年,英国人均长期业务保费支出为1800英镑,在欧盟名列第一,在世界名列第三。英国保险费收人占gdp的比例在欧洲最高,在世界排名第二。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英国保险公司海外业务比重日益扩大。2005年,英国保险公司的纯保险费将近1/4来自于海外业务。海外业务保险费收入320亿英镑,其中长期业务占240亿英镑,非寿险业务占80亿英镑。

目前,英国保险公司大致可分成三大类:公司(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经纪人公司)、劳合社和保赔协会。保险业主要有以下营销渠道:保险经纪人、直接经销、保险、以及独立金融顾问等。长期以来,保险经纪人一直是推销保险产品的主力军。

2005年,英国保险市场有1167家在英国注册或在欧盟成员国注册的保险公司,其中大约有870家公司只经营财险业务(例如,汽车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有237家公司只经营长期业务(例如,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有60家公司既经营财产保险又经营人寿保险。因此,英国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当前,在全球并购风潮席卷下,英国保险业并购迭起,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商联保险并购案:1998年6月,英国商联保险(commercial union,cu)和保众保险(general accident,ga)合并成立了商联保险(cg uplc)。2000年5月30日,cgu又与norwich union保险公司合并成立了现在的商联保险集团(cgnu)。目前cgnu已是英国最大的保险公司。据悉,仅2000、2001两年间,就有好几家英国保险公司宣布倒闭;此外,外国保险公司接手英国公司案日益增多。如今,英国大部分保险公司仍由英国当地公司控制,但实际上其中部分公司早已被外国公司掌控。

2000年,英国成立了普通保险标准委员会(general insurance standards councils,gi,sc),该委员会已参与2001年保险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工作。2001年6月,一份由政府支持的长期储蓄市场回顾性杂志问世。与此同时,布鲁塞尔方面制定出了一项新的保险经纪人条例。目前,大多数英国保险公司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金融管理方式。由于英国近期经济前景出现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加之英国至今未加入欧元区等原因,给英国保险业的发展蒙上了一些阴影。

(二)英国保险市场业务状况

英国保险公司业务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普通保险业务和长期保险业务。普通保险业务包括:航海、航空、车辆、地产、意外事故及健康、债务风险等。长期保险业务包括:人寿险、养老金、长期健康保险等。2005年,在英国1182亿英镑保险总收人中(劳合杜除外),26.4%为普通保险收入,达312亿英镑;长期保险业务收入占73.6%,达870亿英镑。

1.2005年英国普通保险业务纯保费收人为312亿英镑,其中汽车保险的纯保费收人为102亿英镑、总支出(包括赔款)为103亿英镑、承保损失为1亿英镑;财产保险的纯保费收人为85亿英镑、总支出为77亿英镑、承保利润为8亿英镑;其他(包括财产保险、意外及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现金损失保险,但海上保险、航空保险、运输保险和再保险除外)的纯保费收人为125亿英镑,总支出(包括赔款)为117亿英镑,承保利润为8亿英镑。

2.2005年英国长期保险业务纯保费收人为870亿英镑。其中人寿保费为310亿英镑;个人养老金为240亿英镑;团体养老金为300亿英镑(其中养老年金110亿英镑);人寿年金为3亿英镑;收入保障及重大疾病保险为19亿英镑。

3.2005年英国长期业务的保险给付为937亿英镑。其中,人寿保险单为370亿英镑;养老金合同为550亿英镑;年金为7亿英镑;收入保障为10亿英镑。

总体来看,普通保险的业务经营是亏损的,而长期保险业务的经营是赢利的。保险公司难免出现经营损失的险种,因此,只能综合各种保险险种,平衡利润。另外,英国保险公司更多是靠资金运用,获取投资收益。

(三)英国家庭保费支出

英国大多数家庭购买保险(详见表1)。

(四)英国保险投资状况

截至2004年12月31日,英国保险资金在英国及其他地区投资公司股票和其他资产的金额超过11890亿英镑。普通保险资金投资达1030亿英镑,长期保险业务资金投资达10860亿英镑。

英国保险公司大多数投资股票,其拥有所有英国公司股权的17%。长期业务资金及普通保险业务投资总额为11890亿英镑。其中:英国事业单位债券(包括金边债券)为1870亿英镑;海外事业单位债券为590亿英镑;英国普通股票为2690亿英镑;其他英国公司债券为1450亿英镑;海外普通股票为1350亿英镑;其他海外公司债券为1020亿英镑;信托为990亿英镑;财产为840亿英镑;现金其他投资为1090亿英镑。

二、伦敦劳合社保险市场

(一)伦敦劳合社保险市场的发展

在全英保险市场中,劳合社可谓独树一帜。不仅是世界最大的保险市场,而且是国际航空和海上保险业务的龙头。近几年,经过调整之后,劳合社加大了资本投入,扩大了保险范围,并由此提高了劳合社的盈利率。

现代伦敦劳合社是1871年根据议会法案建立的。伦敦劳合社不是一家保险公司,它是个人会员和法人会员构成的保险市场,它不经营保险,只是给经营者提供场所、服务和帮助。经营者遵守劳合社理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伦敦劳合社保险市场的结构

伦敦劳合社市场由劳合社会员、承保辛迪加、管理人、劳合社经纪人构成。

劳合社会员提供市场需要的资本。会员提供的资本用于承保风险。到2003年1月,劳合社共有法人会员762名,提供资本116.94亿英镑;个人会员2198名,提供资本27.01亿英镑。

承保辛迪加是劳合社个人会员和法人会员组织。承保辛迪加在劳合社市场内作为独立的经营单位进行运作,它由管理人管理。2002年该市场共有71家辛迪加组织,主要承保海上保险、航空保险、巨灾保险、职业保险和汽车保险。

管理人管理辛迪加,通过聘用承保小组代表承保辛迪加来承保风险。这是2003年初开始实行的一种新的管理方式。管理人被授予特权在劳合社市场内进行管理。一些管理人是股票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另一些是私营公司。对辛迪加来说,管理人是资本提供者。他们作为市场的法人会员在多方面起作用。

劳合社经纪人必须通过劳合社理事会注册,在专业知识、道德品质和财务状况方面必须满足理事会的要求。其作用与普通经纪人一样,如果某人想要在劳合社投保,通常必须找劳合社经纪人办理。只有劳合社经纪人能够进入劳合社大厅办理保险业务,同时也可以像其他保险经纪人一样与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劳合社根据劳合社法案和劳合社委员会的严格规定对劳合社经纪人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监督他们的财务状况,为他们处理赔案,签署保单,收集共同海损退还金等,并出版报刊,进行信息搜集、统计和研究工作。劳合社承保人以个人名义对劳合社保险单的承保责任单独负责,其责任绝对无限,会员之间没有相互牵连的关系。劳合社从成员中选出委员会,劳合社委员会在接受新会员入会之前,除了必须由劳合社会员推荐之外,还要对他们的身份及财务偿付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如劳合社要求每一会员具有一定的资产实力,并将其经营保费的一部分(一般为25%)提供给该社作为保证金,会员还须将其全部财产作为其履行承保责任的担保金。另外,每一承保人还将其每年的承保账册交呈劳合社特别审计机构,以证实其担保资金是否足以应付他所承担的风险责任。根据劳合社委托书,承保人所收取的保险费由劳合社代为管理。

劳合社的承保人不与保险客户直接联系,而只接受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业务。保险经纪人是受过训练的专家,他们精通保险法和业务,有能力向当事人建议何种保险单最能符合其需要。保险客户不能进入劳合社的业务大厅,只能通过保险经纪人安排投保。经纪人在接受客户的保险要求以后,准备好一些投保单,上面写明被保险人的姓名、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险别和保险期限等内容,保险经纪人持投保单寻找到一个合适的辛迪加,并由该辛迪加的承保人确定费率,认定自己承保的份额,然后签字。保险经纪人再拿着投保单找同一辛迪加内的其他会员承保剩下的份额。如果投保单上的风险未“分”完,他还可以与其他辛迪加联系,直到全部保险金额被完全承保。最后,经纪人把投保单送到劳合社的保单签印处。经查验核对,投保单换成正式保险单,劳合社盖章签字,保险手续至此全部完成。

(三)伦敦劳合社保险市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劳合社有一套独特的安全管理系统,以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第一层是保费信托基金。保费信托基金是最初交纳的所有保费,由辛迪加的管理人管理。该基金只用来支付赔款、再保险保费或承保费用。3年以后才能进行利润分配。保费信托基金有严格的投资规定。第二层是劳合社基金,它由劳合社会员的个人财产组成,也包括他们的私有住宅。该基金由劳合社信托部管理。第三层是劳合社中央基金。它是所有会员交纳的年度会费。在会员不能承担承保责任的情况下,才能动用该基金支付保单持有人的赔款。该中央基金也得到了世界著名保险及再保险集团承保,期限为5年,保额为5亿英镑。

(四)伦敦劳合社保险市场管理结构的变化

劳合社在现代化及改革的进程中有一项新的发展,那就是创建了一个特权机构。劳合社机构是授予者,劳合社的承保人是被授予者。这种结构在2003年初开始实施,其目的就是要提高市场的赢利能力,得到被授权者的监督和帮助。作为授权者,劳合社将能够起到比以前更积极的作用。新的特权委员会由劳合社市场内外的11个成员组成,管理着市场的监管事务和商务。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世界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加上劳合社本身经营方式的影响,劳合社的经营陷入了困境。从1993年开始,劳合社大力进行改革,实施了“重建更新计划”。改革的一个令人瞩目的措施便是向劳合社引入了公司会员,允许公司资本进入劳合社,打破了劳合社会员只允许是自然人的传统惯例。劳合社的公司会员承担有限责任,自1994年1月1日被准人劳合社以来,公司会员的数目及其承保能力连年增长。到1999年底,劳合社已有885个公司会员,其承保能力达130亿美元,占劳合社承保能力的80%。公司会员要将其经营保费的50%或更多上缴劳合社,担保金最低不少于80万美元,这个比例相对于个人会员所要求的25%和30%的比例要高得多。劳合社目前还在酝酿更多的改革计划,包括打破只接受劳合社经纪人招揽业务的传统做法,尝试从世界上其他保险经纪人处直接获得业务。

1997年,世界著名的评估机构标准普尔公司推出的“世界最大商业保险公司”排行统计表中,包括了劳合社,首次披露的市场评级为a 。按非寿险保费净收入排行,劳合社列世界第二,非寿险保费净收人为108.66亿美元,仅次于日本东京海上与火灾保险有限公司。

三、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借鉴

(一)整合保险险种

从保险公司来说,普通保险的业务经营,容易发生亏损,而长期保险业务的经营能够赢利。因此,保险公司应整合各种保险险种,平衡利润。针对医疗、养老制度改革后居民的迫切需要,做好医疗、养老保险;针对就业改革后失业者增多而提供失业保险;开展教育保险等。

在我国,保险市场还不完善,要想提高国民的保险意识,保险公司应在某些方面作出让步,让老百姓认识到保险的好处,这才是最有效的手段。绝不能出现某种保险出险率高,就拒保或单方面提高费率的状况。这样就会引发误会,失信于民,加深老百姓对保险的误解。

(二)提高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目前中国保监会对监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构筑了两道防线:第一道是通过预警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态和变化趋势进行监测。第二道是强制性的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将把它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其严重程度分别采取责令提出整改方案、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责令停止新业务和依法接管等措施。同时将对保险公司的产品、业务范围、增设分支机构、资金运用渠道等审批事项与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挂钩,将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作为一项基本条件。

劳合社市场运作给我国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安全管理模式。中国保监会可借鉴劳合社资金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对保险机构资金安全性的管理,保证保险市场的稳定,推动保险业的发展。

(三)加强资金运用

保险公司承保管理篇5

关键词: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措施

2012年8月30日,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允许利用基本医保结余基金,招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建立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该文件明确,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政府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同时国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承办好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的健康保险产品。这种大病保险模式实质上是“社会保险的再保险模式”,即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以再保险的方式委托给商业人身险公司管理。

一、承办大病保险给商业保险公司带来的机遇

(一)提升企业形象和公信力

商业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确立了与社会保险的合作伙伴关系,进而明确了政府医改政策的执行者身份。同时,商业保险公司借助政府惠民政策,搭乘基本医疗平台,服务城乡大众,将大大提高公众关注度、信任度,企业形象深入人心。由于深入而广泛地参与政府惠民项目,社会公信力会前所未有地提升。

(二)推动产品设计的进步

通过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社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合作,可以充分深入地获取承办地区的群众基础健康数据,帮助商业保险公司设计、丰富新的健康险产品及其他保险产品。从长期来看,健康险将成为具有高成长性的潜力险种。

(三)提高客户粘性,带动增量保费

通过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可获得庞大准客户群的第一手资料,并通过大病理赔、量身定做地推销适合不同年龄段、不同收入阶层、不同保险需求的其他保险产品,极大地提高客户粘性,为销售商业保险公司的其他业务创造了准客户条件,推进整体业务的大发展。

(四)凸显风险管控的专业管理能力

商业保险公司通过承办大病保险,可在政府授权下通过深入病房的医疗巡查、事前事中事后的医疗核查,监督医院的医疗行为,抑制医院的过度医疗,从而逐步积累起对医院的约束力,提升整体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效果。

二、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困难挑战

(一)政策风险

无论是城镇居民医保,还是新农合,其政策和运行受政府干预多,变数多。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与之对应的大病保险业务也有很大的政策风险。承办的保险公司有可能要承担地方医保遗留问题的风险。

(二)支付风险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合参保人员主要构成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基本医保补偿金和商业保险公司的大病理赔金支付,由于支付对象的原因不得不以现金支付,且以受益人委托领取方式为主。存在因支付不到位等情况引发的现金风险和法律风险。

(三)基本医疗基础管理参差不齐影响大病保险服务品质

居民医保,特别是面向农民的新农合,基本以县区为管理核心。新农合的管理模式、管理水平地区之间差异较大,个别地方尚存在基本医疗补偿手工操作的情况。这就给与之密切关联的大病保险的高效运营带来障碍,进而影响服务品质、企业形象和政府信誉。

三、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要点

(一)不遗余力地推进“一站式”服务

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要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根据城乡居民患病就医的分类和基本医疗补偿方式,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可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即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结束后,只需结算自负医疗费部分,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承担部分的医疗费暂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保险公司定期与医院结算。这种情况适合基本医疗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基本医疗已经实行即时结算的情况。第二个层级:在医保和农合办一次性受理大病理赔申请,审核后大病理赔金直接打入居民个人账户。参保人无需再到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申请手续。这种情况适于参保人没有在基本医疗已经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基本医疗补偿需要到经办机构手工处理的情况。因大病保险以基本医疗已经补偿为基础,故需兼顾此类情况提供差异化的“一站式”服务。第三个层级: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自身网络优势,对跨省、跨市救治、必须回原籍管辖医保/新农合申请补偿的参保人,商业保险公司可在医保/新农合授权的情况下,利用网络优势,为参合参保患者提供异地结算、异地受理等“一站式”服务。

(二)发挥专业和行业优势,与基本医疗联动,强化医疗核查,加强风险管控

大病保险的理赔给付风险和医疗核点是医疗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应发挥自身优势,与基本医疗联动,进行事中、事后的医疗核查。通过进入医院的医疗信息或医疗档案管理部门、走访主治医生等方式核实医疗档案的真实性:核对姓名、病种、医疗费用、住院ID号码、医疗费金额、医疗费发票号码等信息,查证提供核查的信息与医院保存的信息是否一致,核实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随意、私自添加药物、检查或诊疗服务项目,变换药物分类,放任患者挂床治疗同时收取各项费用等现象。

在具体医疗核查形式上,商业保险公司应区分两个方面开展风险管控工作:第一,对于在基本医保辖区内定点医疗单位救治的患者,应以借助医保核查平台为主。通过结合网上核查结果,对重点患者与医保稽查人员一道深入医院病房,开展事中走访、核查。第二,对于外转到医保辖区外救治的患者,医保的稽查鞭长莫及,商业保险公司应充分借助自身网络优势,协助医保/新农合完成核查工作,弥补基本医疗风险管控的短板。

(三)打造专业队伍,提高专业能力

凡事以人为本。尽管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专业能力毋庸置疑,但大病保险参保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建立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队伍,提高业务的专业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是承保好大病保险的前提。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的技术保障

商业保险公司应立足长远,加大信息资源的投入,立足基本医疗需求,改造和提升现有的基本医疗信息系统。协助政府搭建省级及其以上的技术支持平台。提高“一站式”服务中即时结算比例,探索异地结算网络建设,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合理、准确的大病保障服务。同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不合理基金支出,把政府的医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 周钦,臧文斌,刘国恩.医疗保障水平与中国家庭的医疗经济风险[J].保险研究,2013(7):95-107.

[2]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Z].

保险公司承保管理篇6

促进安全发展和平安建设,为推进安全生产与保险业良性互动。按照市安全生产与保险业互动领导小组《关于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面推进安保互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保〔〕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协力推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领导。全面实施安保互动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面推进安保互动工作由区安全生产与保险业良性互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相互配合,协力推进,不简单替代有关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基础上,引导企业积极投保责任保险。

对高危行业企业不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督促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按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依法予以处理,为确保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或暂缓通过安全生产许可年检。各保险公司要积极参与,大胆创新,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运作模式,促进安保互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机制。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探索创新。全面推进安保互动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因此,必须锐意创新,大胆探索实践。按照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保监会和市政府有关方向性政策规定要求,制定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规范有序运作投保和承保事宜。纳入推行安保互动范围的高危高风险行业领域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单位,1.建立完善投保承保机制。投保单位和承保保险公司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缴纳责任保险保费,不得缩小应保范围。为防止承保工作不当竞争,形成行业合力,由保监局会同市安监局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和具体承保方式。一个保险期限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保公司和承保方式进行调整。为方便投保方办理责任保险手续,鼓励具有资质的保险中介机构积极参与责任保险工作,帮助投保方设计合理的投保方案,降低保险成本。

实施责任保险是提高抗风险能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2.建立完善足额保险机制。高危高风险行业领域和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具有易群死群伤、损失大、善后处置费用高等特点。因此。必须保足保全,最大限度地化解事故风险和保障企业员工的利益。按照现行有关伤亡事故赔付标准,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不足部分通过购买责任保险保足;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实行责任保险足额投保。

根据行业和企业风险状况的差异,3.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不同行业之间实行保费差别费率,同行业企业之间根据安全状况实行保费浮动费率。通过费率调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有效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作用的基础上,4.建立完善防灾防损机制。建立预防为主的安全保险机制。保险公司要积极介入事故预防及安全管理,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投保企业开展风险评价、技术咨询、提出整治建议服务。加强保险业对安全生产防灾防损资金投入,提高安全事故预防能力。保险公司应按相当于保费的10%比例建立防灾防损基金,统一纳入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照《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财政局、市安监局、保监局制定的市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管理办法》规范防灾防损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统筹用于全市安全生产预防性投入。

督促企业投保,5.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企业投保责任保险情况纳入对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之中。确保责任保险落到实处。保险监管部门要强化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查处保险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保险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建立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护被保险单位的合法权益。对在安保互动工作中违规经营的保险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保监局依法进行查处。

有序推进。年初,全面启动。制定出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全面启动安保互动工作。年10月底前,基本建立起高危高风险行业及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发展需要的责任保险制度,形成“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机制;建立保险业参与事故预防机制和安全投融资机制,增强风险控制及风险管理功能;开发研制保险产品,形成服务安全生产的专业化责任保险产品体系;提高保险服务覆盖面,力争达到应覆盖面的100%

二、实施模式

一)推行范围

1.高危行业企业: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建筑企业、民用爆破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的6个高危行业企业。

2.交通运输高风险领域企业:道路客运企业、水上“三客一危”运输企业。

3.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商场、宾馆、饭店、医院、网吧、影剧院、游乐、娱乐和中小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单位。

二)确定以共保体的方式承担高危高风险行业及公众聚集场所有关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市目前所有财产保险公司都可参与安保互动工作。为便于安保互动工作的组织推动。统一条款费率,统一单证印制,形成行业合力,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确定各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如下:

大地财险分公司、安诚财险分公司、平安财险分公司、利宝保险分公司、华安财险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1.煤矿企业:人保财险分公司为主承保商。

2.非煤矿山企业:安诚财险分公司为主承保商。

3.道路客运企业:人保财险分公司为主承保商。

4.水上“三客一危”运输企业:安诚财险分公司为主承保商。

5.建筑企业:人保财险分公司为主承保商。

6.公众聚集场所:安诚财险分公司为主承保商。

7.学校:太平洋财险分公司为主承保商。

8.烟花爆竹: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保商。

9.危险化学品:阳光财险分公司为主承保商。

安诚财险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为共保商。10.民爆:平安财险分公司为主承保商。

三)原则上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企业参保工作的督促落实责任单位,督促企业参保任务落实部门。为使安保互动工作顺利开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为协助单位。

1.煤矿企业。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局;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

2.非煤矿山企业。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道路客运企业。责任单位:区交委;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水上“三客一危”运输企业。责任单位:区交委;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风景区管委会。

5.建筑企业。责任单位:区建委;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

6.公众聚集场所。责任单位:区消防支队;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派出所。

7.学校。责任单位:区教委;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8.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危险化学品企业。其中: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委;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10.民爆。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协助单位: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四)形成激励机制。各保险公司负责开发创新保险产品。结合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需求,创新保险产品。开发出更多针对行业、区域、企业风险特征的保险产品,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线,为推行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开发出更多的可以推行的产品。

实行保险费率与投保企业的安全状况挂钩,保险费率上实行激励机制。投保企业在保险年度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的赔付额不足所交保险费10%承保公司在次年续保时,按10%比例降低保费收费标准,以后年度依此类推,直至最低费率标准(降低30%投保企业在保险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赔付额超过所交保险费10%承保公司在次年续保时,按10%比例提高保费收取标准,以后年度以此类推,直至最高费率标准(提高30%高危行业企业和交通运输高风险领域企业每个从业人员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责任保险12万元、工伤保险8万元)公众聚集场所单位责任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增加保险金额和投保附加险。

五)保障程度。按照现行伤亡事故赔付标准。提高风险保障能力。

六)加强应急救援。各保险公司要改善保险业传统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做好日常保险服务的基础上,注重改进和优化安保互动服务流程,特别是要将保险承保理赔与安全风险评价、费率激励机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制定的全过程风险管理服务相结合。同时,保险公司要加强安保互动的数据累计和经营核算,力争实现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领域的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管理。

制定突发重大保险事故的应急预案。逐步将突发重大保险事故纳入《市区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管理,各保险公司要积极参与我区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突发事故灾害的抢险联动,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在事故发生时的救援作用,最大限度控制事发当时出险单位的损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安保互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在区安监局。各职能部门和镇街、园区(风景区)要确定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为加强安保互动的工作调度。请各职能部门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度和承保情况书面报“区安保互动推进办”

二)严格工作考核。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保互动工作总体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出推进工作措施,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地区推动安保互动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地区要积极推进本行业领域和行政区域的安保互动工作。

保险公司承保管理篇7

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业往往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很多时候承包商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对于他们而言,工程保险是转移部分项目风险、保证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的一个重要手段。首先,保险公司为了降低风险,会派出自己的监督管理人员监督工程的实施,以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或在事故发生后降低损失。这在客观上提高了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其次,通过投保工程保险使各建设主体成为被保险人,这样只要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均可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从而减少了项目有关各方之间的纠纷和争端。另外,在各项规范日趋完善的国际工程市场中,如果承包商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几乎无法取得国际工程的施工权,于是一些中国对外承包公司涉足国际工程时常常会感到保险经验不足,从而竞争力较低。

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在援助发展中国家兴建水利、公路、桥梁以及工业与民间建筑的过程中,都要求通过工程保险提供风险保障。目前在国际工程保险市场上的险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工程一切险,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二是施工机具和设备险,该险种可以是一切险的附加险,它对承包商施工用的工程机械进行承保;三是第三者责任险,该险种也可以是一切险的附加险,对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进行承保;四是远洋运输险,即对所有通过国际远洋运输的设备和材料的海上运输风险进行保险;五是雇主责任险,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工作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情况下获取医疗费、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及必要的诉讼费用等承保(近年来我国公民在国外工程上屡遭袭击,风险增大,在这里建议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公司投保该险种);六是机动车辆险,即为具有公共牌照的机动车辆进行投保,包括办公用车、运输车辆和拖车等,标的包括机动车本身和第三者责任险(国外承包工程的项目组或经理部应投保该险种);七是十年专业责任险,一般在法语区国家要求有该险种,要求承包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业主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否则不予临时验收,该险种针对工程临时验收后10年内的主体工程质量责任承保,特别是对坍塌、下沉、裂缝等重大质量责任承保。

中国承包商面临的问题

首先是意识上缺乏对风险的重视,对风险存在着侥幸心理。相当多的承包商认为投保仅仅增加了工程的执行成本,得不偿失,能少投则少投,能不投则不投,这对管理项目风险是非常不利的。

其次是对外工程承包风险基金尚未建立。鉴于越来越多的承包商受到不可预见的不利事件(尤其是政治方面的风险,如暴乱、战争等)影响而遭受损失,有些国家设立了政治风险担保基金。一旦发生政治风险,企业将得到最高超过20%的赔偿。我国的工程承包市场大多集中在发展中国家,那里政治经济不稳定,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更为突出,亟需尽快建立相应的工程承包政治风险保障制度。

第三是缺乏对工程所在国法律和保险市场的了解。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有将近60个国家,尤其是很多不发达国家,不同程度的在本国的法律中对保险有着限定性的规定。中国的承包商往往缺乏对当地国家保险方面法律的了解,于是给合同的执行带来了很多法律困难。同时,当被要求在项目所在国投保时,如何选择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如何及时地得到赔付也是中国承包商在执行项目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第四是缺乏对风险管理和保险行业的了解。对于管理水平和知识层次比较落后的中国建筑业而言,风险管理的概念和技术尚处于概念普及和推广的阶段;同时由于缺乏对风险管理知识系统性的认识,以及对于保险行业的了解,使得我国对外工程承包公司在国际工程的投保中显得经验不足。

第五是缺乏国际工程保险的专门人才。国际工程管理中的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人才是构筑中国承包商海外事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对于中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商而言,风险和保险专家更是不可或缺的人才,他们可以帮助承包商从项目建设的初始就系统地识别、分析和处理风险,承担合理的风险、回避和分散风险、防范发生新的风险,甚至利用风险赢利,审核投保合同的条款以及处理保险合同的理赔等等。

第六是吸收当地适当专业人才的困难。因为中国的人员费率在国际市场上较有竞争力,主要的工程管理人员往往直接从国内派遣。中国的项目领导班子也由于语言障碍常常更倾向于国内的人员,并没有充分利用当地的中高档人力资源,同时这也体现在项目合同管理和商务的主要人员上(工程保险通常是项目合同或商务人员的管理范畴)。这进一步加大了中国工程公司和当地保险市场以及保险环境的距离。

承包商工程保险的解决方案

在此,主要讨论承包商投保阶段应注意的事项及解决方案。

1.明确合同条款中对保险的要求

承包商安排工程保险首先需要对项目结构、风险特点、风险转移等情况有非常深入的了解,同时确定合同条件中对风险和保险的要求。如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规定:承包商应以合同工程、雇主材料及设备、承包商自身设备为标的,将自然风险及其行为风险向保险公司转移。其合同条件中第17条款―“风险与职责”和第18条款―“保险”明确了承包商的风险和保险责任。其中保险条款规定了1) 有关保险的一般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insurances );2) 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Insurance for Works and Contractor's equipment );3) 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险(Insurance against Injury to Persons and Damage under to Property );和4) 承包商人员的保险 (Insurance for Contractor's Personnel )。保险标的为工程、生产设备、材料和承包商文件。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全部复原费用,包括拆除、运走废弃物的费用以及专业费用和利润。施工机具保险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全部重置价值,包括运至现场的费用。承包商为投保人,有义务负责办理工程保险,并承担维持保险有效的责任。

2.选择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

在选择保险公司时,一般包括对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的评估,除此之外还应考虑以往的合作关系和长远的发展关系。

技术标主要评估:(1) 保险条件与条款(整体条款和扩展条款)是否符合惯例,更重要的是体现项目自身的风险特点;(2)承保责任范围,同样要考虑项目的特定风险,而不仅仅是越宽越好,因为这样会带来保险费率的上升;(3) 保险理赔流程的合理性和简便性及出险后理赔期限;(4)保险公司的资质、特色优势、服务质量,尤其是在工程所在国保险和理赔的项目经验和声誉,而这个因素又往往是被忽略的。目前我国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已经积极参与到了国际工程保险的领域中,并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不难看出,承保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理赔及时高效,尊重客户,有丰富国际工程保险经验,和有较强的保险经纪人渠道的保险公司将是被建议选择的对象。

表1为某国际工程项目所采用的工程保险招标技术标评估表,评审分数分为:极好,100分;非常满意,75分;满意,50分;差;25分;很差,0分。

商务标一般要考虑:(1)保险费率,一般包括建筑/安装一切险、雇主责任险、施工机具险、运输险和人身意外险、一般综合责任险等;(2)免赔额,指事先由双方约定,被保险人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的一定比例的金额;(3)保险费的支付计划;(4)有的保险公司甚至会承诺不出险时给与保险费部分的返还。

对于一般工程,计分权重商务分应占70-80%,技术分占20-30%。对建设规模比较大、风险比较复杂的建设工程,商务标和技术标的分值权重一般设定为 6:4。对于工程风险特别复杂的大型建设工程,商务标和技术标的分值权重可设定至5:5。由评委对投标人方案进行密封式综合评定打分,最后综合得分最高者为建议中标单位。

评标之后,承包商通常要求中标的保险公司制定完整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保险各方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协调程序、事故反映程序、事故确定程序、理赔程序等。

3.对特殊风险或保险的处理

在大部分工程保险市场中通常不包括战争保险,这不仅仅是在亚洲、在欧洲和美洲的保险市场也是如此。大多数中国保险公司也不承保战争险。通常工程合同中会规定“只要在项目所在国有战争险种存在,就要对其投保”,以避免因客观上没有战争险可投保而违约。战争风险的保险通常不适用于陆上财产,而是针对离岸财产的(包括海运)。同时一些国家的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可能会鼓励当地的保险公司提供战争险。一般而言,当地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通常比较低。对于一个大的工程项目,他们通常会在国际市场上购买再保险。但是国际市场上没有战争的再保险,这意味着项目战争险的全部风险将限制于当地保险商的承保能力。当合同要求全额保险时,这将意味着违约。

4.保险方案的确定(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免赔额)

在每个工程开工前,承包商要进行项目的风险评估,设计保险方案。投保人不仅要力争降低保险费率,同时要考虑确定合理的免赔额。因为最经常发生的还是小事故,免赔额太大会让被保险人权益受损。但是,免赔额过低,会大幅增加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及处理索赔的相关费用,从而不得不要求更高的保险费率。因此,承包商和保险公司均应该权衡保险费率和免赔额之间的关系。为了便于比较各保险公司的报价,投保人可以基于同一标准(比如确定的保险金额、第三方责任险、工期和保证期)让保险公司进行初步报价。通常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初步报价,包括项目的风险评测报告 、现场初步考察报告、现场报告、工程项目概况、和项目进度计划。

5.遵守当地法律规定

保险公司承保管理篇8

关键词: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 控制

1、前言

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是保险公司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与保险公司的生死存亡有着莫大的关联。在当今社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已经成为国际金融界甚至是整个人类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实现对保险公司风险的严格控制,最大程度地降低保险公司在发展中存在的风险,是当前保险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真正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才能使其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用良好的行业形象和信誉给客户以安全感,让他们对保险公司产生信任感和认同感,进而有效地促进保险行业持续发展。

2、什么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通过利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风险进行控制、衡量、识别,从而使保险公司所存在的风险得到最大程度地降低,最终实现风险成本最小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

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衡量以及风险的分析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三个方面内容,要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最关键的是做好风险的识别。准确地对保险公司当中的受损标的、风险源、危害及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能够帮助保险公司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公司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并进行有效的分析处理,避免对公司经济利益造成损害。

首先,对受损标的的识别有助于保险公司迅速判断受损标的内容是人力资本还是金融资产,进而能够采取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其次,从对风险源的识别,保险公司能够有效分析出当前面临的物质环境风险、社会环境风险、法律环境风险、政治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技术环境风险、金融环境风险等几个方面组成的保险公司外部环境风险,也就是人们常听到的非保险风险。

再次,准确识别保险公司运营风险所带来的危害,能够让保险公司对其销售、承保、定价、理赔及投资等行为中存在的风险与危害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进而使保险公司的运营风险得到有效地管理与控制。

最后是对危险因素的识别,即对保险公司经营环节中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风险的危险因素进行有效识别,使保险公司对有可能导致承保风险、定价风险以及理赔风险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确认,从而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承保、定价和理赔风险。

3、当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保险公司主要指的是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在我国主要分为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两大类别,这两者的业务范围并不相同。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下面就针对这两种不同的类别进行现状的分析。

3.1、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3.1.1、公司业务员缺乏风险意识

当前我国的许多财产保险公司过于注重公司规模的发展,而不注重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并且在对公司业务员的管理上不够严格,只注重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使得业务员在工作过程中片面追求业绩以提高薪酬,严重缺乏风险管理与控制意识,导致财产保险公司存在严重的风险。此外,当前社会道德风险问题突出,表现在投保人或被保险对象在投保过程中存在隐瞒、欺骗等情况,甚至是编造保险事故企图讹骗钱财,保险公司员工和管理者如果缺乏专业判断能力和风险意识,就会助长这种行为的滋生。

3.1.2、核保核赔制度不完善

财产保险公司核保核赔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导致其在承保理赔中面临严重风险。许多财产保险公司没有严格依照《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核保核赔,使得擅自承保定损理赔、违规支付手续费、盲目签单承保以及违法承保实务规范要求等行为盛行,严重破坏了保险行业发展秩序[1]。

3.1.3、资产结构不合理

当前我国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机构不规范导致资产结构不合理,从表面上看,这些保险公司的资产总量在高速增长,但是其中大量资产属于泡沫资产,使得他们在发展中面临严重的资产结构风险。

3.2、人寿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3.2.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

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狭窄导致当前许多人寿保险公司普遍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加上当前人寿保险公司中存在的违规资金运用现象的滋生,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问题日益严重[2]。

3.2.2、核保人员素质不高

核保人员素质偏低会影响人寿保险公司的核保队伍建设,进而会导致许多人寿保险公司存在业务核保问题和承保风险问题的突出,这就严重阻碍了人寿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3.2.3、恶性剥削现象严重

恶性剥削现象的严重存在会使人寿保险公司在优胜劣汰的行业生存发展规则中被淘汰。因此,人寿保险公司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厘订费率,简化费率审批手续,同时,加强对费率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3.3、存在利差损风险

长期存在利差损风险是当前我国几乎所有的人寿保险公司都会存在的问题,这主要归结于经营体制上存在的弊端导致在短时间内人寿保险公司无法避免盲目追求公司业务规模等问题的存在。

4、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的主要措施

4.1、将风险管理软件系统引进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中

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中引入风险管理软件,如:Value at Risk,简称VaR,是一种风险价值模型,也称风险价值法,常常运用在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中。将VaR风险模型有效进入到保险公司凤霞管理与控制工作中,能够实现保险公司对个别资产或者资产组合的市场风险评估和管理。

保险公司有效利用VaR风险模型进行风险控制,可以让保险公司的客户能够明确他们在进行的金融交易面临着多大的风险,还可以为所有保险公司客户设置VaR限额,防止出现过度的投机行为[3]。如果保险公司能够严格执行VaR管理,就可以有效避免部分金融交易的重大亏损。

4.2、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必须要加强资产风险管理,积极培养员工风险管理意识,经常召开风险管理会议,使资产风险管理落实到每一天的工作当中。同时,保险公司还要建立宏观和微观的风险管理模式,形成保险公司资产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提高保险公司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4.3、将责任细化到保险公司员工个人,完善核保承保制度

保险公司必须要在业务拓展同时加强对公司的管理,包括内部员工管理和内部风险管理等,坚持规模与效益并重,加强对员工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将责任细化,使每位员工在权责督促下更好的展开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和道德水平,明确员工职权范围,完善核保承保制度,使员工的工作有据可循,避免盲目签单承保、擅自承保定损理赔等现象的滋生。

4.4、加强费率管理工作

强化费率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有效避免定价风险,建立和健全保险公司的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对公司的费率管理办法要根据不同险种的风险程度、经营期限、业务规模以及技术要求分别制定实施报备费率、审批费率、标准费率和自由费率,并在费率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实行稽查制度,加大保险公司费率监管力度,这样能够有效避免费率管理高度统一造成的恶性剥削现象[4]。

4.5、加强员工培训和人才的引进工作

人才是一个公司乃至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内部人才的培养,培养出一批懂得如何管理和控制风险、懂得经营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让这些人才进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使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做得更加出色。除了对内部员工能力的培养,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做好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使保险公司整体员工素质得到提高,从而有效促进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

5、总结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利益团体对保险公司风险认识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人们对于风险在保险公司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重大影响也有了更深的认识,如何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在发展中不得不考虑的重要问题。因此,做好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保险公司当前迫在眉睫的工作任务,只有更好地实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使保险公司能够在最低成本下实现其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卢哲宇.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J].商场现代化,2012,15(19):133-134.

[2]崔娜.论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J].财经界(学术版),2011,4(08):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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