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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财务核算8篇

时间:2023-08-25 09:09:37

保险业财务核算

保险业财务核算篇1

【关键词】 保险集团 会计核算 信息管理 统一

统一会计核算和信息管理系统是完善保险集团财务管理体系的客观要求,是实现保险集团“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营”的基本保障。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国保险集团的信息化进程以实现保险集团财务管理体系的重构。

一、统一会计核算与信息管理对保险集团发展的意义

1、有利于保险集团加强控制,形成集团合力

保险集团会计核算和信息系统的集中统一,有利于集团公司通过信息共享及时向成员企业传递集团的战略管理目标、预算管理规划等信息,明确各方责权关系,使各成员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符合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同时,集团公司通过财务信息管理平台实时掌握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成员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控制、评价、考核,促使各成员企业共同实现集团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切实保证集团经营目标的落实,通过形成集团合力提高整个集团的市场竞争力。

2、有利于提高保险集团会计核算的效率,降低核算成本

研究表明,财务共享有利于提升企业的会计核算效率,降低核算成本。保险集团会计核算和信息系统的集中统一,可以实现集团内关联交易的实时统计、逐笔核对,在月度结束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快速、准确地编制合并抵消分录并生成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一举解决年度决算中困扰广大财会人员的、占用大量时间和精力的关联交易对账和合并抵消工作,极大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并降低财务核算的成本。

3、有利于满足保险集团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

会计核算和信息系统的集中统一,有利于提高保险集团会计核算的效率,并提升集团企业财务报表的质量,满足集团整体上市对财务信息及时性、完整性和客观性的披露要求。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信息管理系统,还可统一保险集团内部各独立法人单位的账务处理,对所发生的科目异常金额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后可直接与分支公司财务人员直接沟通,避免跨年度调节保费、长期未达账项等账务处理问题的发生,提高财务核算工作的合规性。

4、有利于及时进行保险集团的财务分析,警示风险

保险集团会计核算和信息系统的集中统一,特别是财务分析平台和财务预警指标体系的集中统一可使集团公司管理层在第一时间全面快速地掌握保险子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如各保险子公司准备金的提取、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分保等重要财务信息,避免信息层层上报的时间滞后性,识别子公司经营中的潜在问题,及时发出风险预警信号,加强风险管理。

5、有利于提升保险集团的资金管理效率

以保险集团会计核算和信息系统的集中统一为基础,保险集团可进一步建立科学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以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最大程度地降低集团内的在途资金及资金在各个层级的沉淀,对整个集团的资金进行统一有效的配置,扩大投资资产来源和规模,提高整个集团生息资产的占比,使得集团公司内的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优,保障保险集团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保险集团统一会计核算与信息管理体系的实施步骤

目前保险集团的母子公司架构,及集团公司下属产、寿险公司,产、寿险公司又下属省级、地市级和县支级分支机构的多层级组织架构,必然增加集团会计核算和会计资讯管理集中统一的难度。保险集团应按照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会计核算系统、建立财务分析、实现标准化作业后援管理、集中资金管理五大实施步骤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1、统一集团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信息管理体系,首先要实现保险集团各成员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一致性,各级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会计报表科目体系的统一性。

首先,应制定保险集团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明确经济业务的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对于各法人单位具体的财务管理事项和会计处理将发挥指导性作用。

其次,在统一的会计制度下,制定集团统一的会计科目编码和一、二、三、四级会计科目设置,确保各子公司会计系统中的会计科目编码、名称的完全一致,以使会计信息系统中生成的财务报表可以直接进行合并,不需要再进行人工调整核对。

再次,在统一的会计制度和科目体系下,针对财产险、人身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投资等保险集团所涉及的业务,逐项业务制定详细的会计分录编制要求,形成《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手册》,以规范集团公司总部至各保险子公司、分支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行为,做到集团的整体统一,为编制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奠定基础。

2、统一会计核算系统,实现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

会计制度体系的统一虽然可以提高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质量,并为下一步的财务分析工作奠定基础,但集团公司仍无法针对自身特定的管控需求对子公司的具体业务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控。因而,统一会计核算系统势在必行。

首先,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格式,并严格遵守《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手册》,开发建立保险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系统,实现与各子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会计核算系统中除传统的日记账、收入费用核算、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管理等模块外,还应建立关联交易账务处理模块,实现对关联交易的专项管理,确保关联交易双方账务处理总金额的一致性,在系统中彻底消除关联交易对账问题。

其次,应建立完善的授权审批制度,集团公司、子公司总部、子公司省级分公司、子公司地市级分公司四级机构,严格控制系统中有登录权限的人员数量,实行授权审批责任制,账务处理问题一经发现,可以直接问责责任人。

再次,是在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系统的基础上,开发集团合并报表模块,通过对会计核算信息系统中关联交易模块数据的审核并形成抵消分录,最终实现在短时间内甚至是实时完成集团合并报表的编制工作。

统一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后,集团公司即可随时跟踪、监控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一方面可实时提取需关注的财务信息,高质量、快捷地为公司管理层提供财务分析数据;另一方面能动态识别子公司经营中的潜在问题和风险,及时发出风险预警信号,进一步丰富集团公司控制影响子公司经营决策的手段和方式。

3、建立符合保险集团战略导向和财务规律的财务分析系统

建立符合集团整体战略导向和财务业务规律的财务分析系统,为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战略制定和业务发展提供强大的数据和分析支撑,是在统一保险集团会计核算系统的基础上下一步应开展的又一重点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首先,应搭建全面完善的保险集团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由于保险集团业务范围较宽,而财险、寿险、资产管理等业务涉及的财务指标不同,如衡量财产险经营主要是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等财务指标,衡量人身险经营的主要是费差、死差和利差等财务指标,衡量保险资产管理的主要是资产规模、年化投资收益率、浮动盈亏等财务指标,因而财务分析指标的数量较多,在提供多重信息的同时,也将为保险集团整体的财务分析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为使财务分析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应在统一会计核算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形成既有综合性、概括性的总括发展指标,又有分析各个板块经营状况的明细指标,以及深入分析各子公司收入明细、费用明细、各省、地市级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多层次指标体系。

其次,应建立以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为基础,与会计核算系统相对接的财务分析系统,将各种指标、数据,通过形象化的图表展示出来。在展示过程中,应注意与保险集团“集团决策层――公司领导、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操作层――财务分析人员”的三层级管理架构相适应。其中,面向集团决策层的展示应更强调图形直观、重点突出、纵览全局,面向中层管理的展示应提供更为深入、全面的数据和图表资料,面向操作层的展示应在直观图形、数据指标的基础上,提供更多信息量大的普通报表展示。通过财务分析系统的展示功能,可将保险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通过直观的图表形式展现出来,集团各层级财务管理人员可以轻松地获取基本财务信息,使各级财务分析人员从指标计算的泥淖中彻底解脱,投入真正的财务分析工作中去。

再次,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以系统化的财务指标体系为基础,充分结合预算指标下达情况,深入分析公司的资金运营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各板块盈利情况及投资情况等,真正实现财务分析与企业发展战略的有机结合,及时反映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查找改进和修正的方法,以对公司战略制定、业务发展规划、短期经营绩效激励等形成切实有效的信息反馈作用,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对保险集团整体快速健康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4、实现标准化作业的后援集中管理

由于保险集团为多层级法人治理结构,总分架构下的各保险子公司已经或者正在建立统一集中的财务管理体系,并在逐步建立自己的财务标准化流程集中作业管理中心,实现财务流程的标准化、财务风险的统一管控和总部对分支机构的垂直化管理。如果站在集团化的角度,将各子公司的统一财务平台纳入集团整体的统一平台中去,可在有效节约资源的同时,实现集团整体会计核算作业的统一、财务风险在集团层面的有效管控、后台服务效率的显著提高及人员成本的有效降低。尤其是在保险集团完成了会计核算系统统一,实现了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后,建立保险集团统一的后援集中管理中心将成为可能。

首先,应全面梳理各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工作,以《会计处理工作手册》为基础,将会计核算按经济性质划分为若干个标准化的作业流程。例如可以将餐费报销作为一个标准化的会计处理流程,其他如保费收入入账、赔付支出、资产购置、资产处置、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折旧、其他费用等都可以制定为标准化的会计作业流程,详细规定每一项标准化作业流程的审批手续、会计处理、所需附件资料等内容,形成《会计核算标准化作业流程操作手册》,经反复征求子公司意见后,在集团范围内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进行规范流程的试运行,并汇总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操作手册进行修改完善。

其次,应依托保险集团财务信息中心,建立起初期的标准化作业流程集中管理中心,将费用报销、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收益等若干个相对简单的作业流程的会计处理权限上收至作业流程管理中心。如以费用报销为例,全面实现报销审批手续和会计处理的系统化,各子公司业务部门人员在系统中向主管领导提交需审批事项,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作业流程管理中心,由专门的会计核算人员完成账务处理。作业流程管理中心应设有若干会计核算人员,每人负责一个或几个科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以实现全集团内同一经济业务全部由一人进行账务处理,既保证会计处理的一致性,节省各子公司及所属各级分支机构保有大量会计核算职位的成本,也将大大降低系统维护人员的成本。

再次,是将集中作业拓展至全部会计核算业务,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进行合理分割,由作业流程管理中心完成对全部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和年底结账工作,从而将各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职能全部上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大大降低人员成本。

5、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

保险行业的资金收支呈现出“四多现象”,即分支机构多、银行账户多、收支笔数多、客户数量多,这使得保险行业的资金管理较之其他行业有其自身的特点,面临更大的困难。因此,在实现保险集团标准化作业集中管理的基础上,统一会计核算和信息管理工作体系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

首先,应建立集中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与标准化作业流程集中管理中心实时对接,通过与多家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对集团公司、子公司总部、子公司省分公司和子公司地市支公司银行账户的统一管理。例如,赔付支出申请经业务员提出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提交资金管理平台由系统自动支付给被保险险人,支付完成后由标准化作业流程集中管理中心实现账务的及时处理,从而实现业务、财务、资金的实时对接和数据统一。

其次,应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实现对各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业务收款的每日自动归集,对赔付支出和费用报销需求的集中分配管理,以尽量减少流动资金在各级分支机构的沉淀,从而降低各子公司的货币资金存量,提高集团整体的生息资产占比,扩大投资资产规模,提升集团的整体投资收益。

再次,是实现对各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的上收和集中统一管理。通过与各大主要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金支付的全国大集中,全面上收各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对银行账户的管理权限,其保费收入直接进入集团公司统一资金账户,赔付支出和费用支出直接从集团公司统一资金账户中支付,从而实现各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的零现金管理,最大程度地降低在途资金及资金在各个层级的沉淀,提高集团对资金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 李冬梅:集团企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构建探讨[J].财会通讯,2009(3).

[2] 鱼建光:保险集团公司经营风险管控的途径[J].中国金融,2010(21).

保险业财务核算篇2

关键词:财务管理 风险分析 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为企业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弊端,例如:一些企业的监管工作不够完善等,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财务会计核算的风险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不仅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影响还影响着企业的管理水平。因此,积极进行企业会计核算的风险的规避势在必行。

一、财务核算会计风险的简单介绍

(一)财务会计核算风险的概念

所谓的风险指的是相关企业在从事某种活动的时候,能够产生多种不同的结果,并且通过相关的计算得出这些结果存在风险的概率,同时企业开展相关活动的同时存在一些负面影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谓的财务会计风险指的是企业的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核算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在不断的发展的社会经济中,企业的财务核算风险也逐渐的提高,主要表现在核算过程出现的错误的几率增加。

(二)财务会计核算风险的了内容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一般来说,企业的所面临的风险具有两种,企业经营中的风险;企业的财务风险。在企业的的发展中,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通常来说,企业的财务风险都由于企业的经营不当所造成的,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财务的实际收益和企业预期的收益存在一定的差距时,就会导致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这些问题都会逐渐的转变成为企业损失;企业财务核算的风险主要包括企业的相关会计工作人员对于企业发展的一些事实不能进行准确的了解,另外,相关的工作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所采用的方式不合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严重的核算误差。

二、财务会计核算形成的原因

(一)相关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以及固定资产核算中容易会出现风险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积极的进行企业成本核算以及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的核算过程中由于相关的工作量较大并且工作过程繁琐,因此,十分容易出现误差;同时,还要保证相关的工作人员对于企业的资产折旧以及相关的预算工作具有良好的掌握情况,这样才能保证且的实际资产的准确性,才能保证核算的准确性。如果不能保证企业资产的准确性就会导致企业核算出现错误,同时,还不能准确的反映出企业的运行状况,导致了相关的管理人员不能够及时对企业进行相应发展规划;另一方面,企业财务部门在实际的核算工作中,如果不能及时的进行减值或者不能及时的对于相关的账目进行调整,就会出现核算问题,一定程度上就会造成严重财务核算风险,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二)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容易发生风险

就目前来看,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导致的我国一些企业存在盲目的跟风投资现象,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例如:一些企业的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不能及时对投资项目就行了解、评估,严重导致了企业的对于整个项目的投入以及效益不能够进行准确的估算,导致企业在发展不能获得良好的效益,有时会出现一些亏本现象,导致了企业在核算中出现风险。

(三)相关企业的内部监管容易出现风险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积极的加强企业的信息系统的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有效的避免了企业核算的风险,还要能够有效的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在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应用,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还有效的缓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做好相应合理安全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数据不会丢失,能够有效避免企业的核算存在的风险。

三、财务核算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企业在相关发展过程中,要不断的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定期的的对于相关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性,同时,还要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2]另一方面,企业在进行新员工的招募的同时要保证新员工的思想政治过关,并且,还要积极的进行相关的工作的培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工作质量,不能有效的规避风险,还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二)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的防范

在企业的进行财务核算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十分重要的,因此,相关的领导应该积极的对员工进行风险意识的培训,保证财务工作人员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另外,还要通过相关的活动积极的调动工作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还要广泛的吸取员工的意见,有效的控制了风险的发生。

(三)积极的完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相关的企业财务工作人员都应该具有良好的财务核算习惯。主要包括了企业的内部审核以及相关的账目的准确性;在实际的工作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积极的进行审核格式的规范,例如:对于的审核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相关的审核手续是否完善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财务核算的风险最小,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务会计核算的风险控制在企业发展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因此,企业只有不断加强企业的对于核算风险的规避,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在实际的分析规避中,最重要的是要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还要采取合理的工作管理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核算风险最小化,促进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汤莉.财务会计核算风险与防范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5,(20):126

保险业财务核算篇3

关键词:医疗保险 基金 财务 核算

【中图分类号】R―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879(2010)02―0109―02

1 概述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险基金规模逐步扩大,基金来源更加多元化,管好用好基金,是保证基金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基金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支撑则是会计核算。规范的会计核算,有效的财务管理,不仅关系到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完整,也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为实现医疗保险的基本目标,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投资营运、监督管理等进行全面规划和系统管理的总称,是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核心环节。通过几年的实践发现,现行的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方法,存在很多制度上的局限性,制约了数据的合理性及相关部门对医疗保险资金的监管,推进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方法改革,使其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步发展相适应为当务之急。

2 现行医保基金核算体系的局限性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化,医疗保险逐步实现全覆盖,医保经办机构已不再是单纯地征收保险费或支付保险待遇,向参保人、社会审计机构、基金管理机构提供更全面、详实的财务信息为其必需;通过几年的会计实践发现,现行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存在很多制度局限性,制约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

2.1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核算制度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及实际结余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由定点医疗机构垫支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应由医疗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支付的费用以及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有在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实际结算和年终个人帐户计息时才能体现支出,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的负债及实际结余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2.2基金财务信息不具备可比性,容易造成信息误导。收付实现制以资金进出作为经济事项会计确认、核算的唯一依据,企业因破产等原因一次性预存的医疗保险费及部分企业按季度或年度预交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计入基金收入,不可比的一次性因素无法剔除,造成收入成本等在不同会计期间的畸高畸低,导致财务信息使用者既无法准确评估当期盈亏,也不能对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成果进行比较。

2.3编制会计记账凭证工作难以完成。会计制度规定:对于经办机构征收的确定归属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实际业务工作中还要涉及公务员医疗补贴分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及困难企业医保费的财政拨款、财政集中支付部门代扣的个人应交2%医保费部分、代收的大额医疗保险费、意外医疗保险费等,会计一般根据各参保单位申报缴费时分配的上述项目金额分别编制会计凭证,这种记账方法在当前医疗保险实现无缝覆盖的形势下已经难以实现。

2.4财务帐面个人账户资金结余与业务明细难以核对。会计制度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均应按收人种类、支出去向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每一位职工设置“个人账户”明细账。此项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面对近百万参保人员是难以实现的,一般医保经办机构只能依靠业务程序中个人账户收支余记录代替财务明细账。而业务程序每日上传的个人账户支出随时发生变化,总帐与明细账定期核对的工作难以完成。

3 医保基金会计核算改革对策

3.1医保基金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换。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在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病。真实反映医疗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又能有效地将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也能正确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为政府规避基金风险、实施稳健的发展战略、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医疗保险基金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对大宗的医疗保险费预收预支进行日常核算将更具合理性。

预收保险费的核算方法:①对企业因破产等原因一次性预存的医疗保险费,借记:收入户存款,贷记:暂收款;②按期分配时,按本期分配额借记:暂收款,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等各收入科目。

对本期参保人已发生但经办机构尚未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医疗费支出,预留一定考核金后,借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出,贷记;暂收款;待实际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借记:暂收款,贷记:支出户存款。这种核算方式能更真实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3.2改革“待转保险费”科目核算方法。“待转保险费”科目根据能否确定归属建立明细账户,将经办机构征收的确定归属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人“待转保险费”―已确定归属科目,月末根据业务程序分配数统―转入各分配账户。

3.3统一使用医保业务软件与财务软件接口程序。由于医疗保险财务核算软件由劳动部指定使用统一软件,建议由指定部门统一协调财务软件编制单位制作财务软件接口程序,便于医保业务软件与财务软件对接,自动生成会计记账凭证,财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此举将大大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

3.4改革“统帐结合”管理办法。将“统帐结合”管理重点放在统筹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上,财务核算取消每一位职工设置“个人账户”明细账,保证拨入个人账户资金数据正确性,将个人账户资金支出管理放开,具体操作建议:将个人账户资金打入银行卡上,由参保职工个人支配。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改革,不仅需要医疗保险基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修改,还需在立法、人员培训、软件设计等多方面协调配套;以保证医疗保险会计核算的正常有序,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和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

保险业财务核算篇4

关键词:保险会计制度;改革;会计准则

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股份制上市企业施行。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顺利地拉开了在海外股份上市的序幕,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正式开始实行。本文通过不同时期的不同会计制度的比较与分析,以求对我国的保险会计制度研究有所启示,进而为建立保险会计准则提供参考。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82~1993)

1978年以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立出来,相继在1984年2月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由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还是计划体制,而且保险公司发展还处于“拓荒”阶段,许多保险企业独有的特性尚未发挥出来,财会制度上缺乏相应细化的规定。因此,1989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对此制度进行了修订,重新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并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其实用性和规范性均增强了。从总的来看,这个时期的会计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财务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原则。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保险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上实行统一计划、分户经营、以收抵支、按盈提奖的财务管理体制。突出财务计划的作用,利用定额进行财务计划的编制,用以评价企业财务活动;公司收人大部分上交国家财政,成本开支范围由国家规定,盈利全部上交国家,亏损由国家弥补;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将资金划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由国家有计划地划拨,仅以专用基金形式给予企业一点财务权力。

2 会计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为了保证会计制度的统一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会计制度由总公司统一制定,各级保险公司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级公司不得自行变更或修订制度,但可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总公司,由总公司负责修订。

3 在核算体制上按照不同性质的保险业务,分别确定会计核算体制,如按国内财产险、涉外财产险、出口信用险和人寿保险业务分别单独核算。其中国内财产险业务、人寿保险业务一般由各级公司独立建帐、独立核算、分级管理、自计盈亏或自负盈亏;涉外财产险与出口信用险一般由总、分公司以下单独建帐、分级管理,总公司统一核算盈亏,分公司自计盈亏。

4 会计恒等式采用“资金平衡理论”,即“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保险企业的资金,从占用的角度看可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指占用在企业固定资产上的资金,它包括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机具设备、交通工具等,流动资金是指占用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它包括货币资金、结算资金(如应收及暂付款、预付赔款等)、各项支出(如赔款支出、手续费支出、业务费等)。保险企业的资金来源,按不同渠道分为自有及内部形成的资金(比如国家拨给的资本金、固定基金、内部形成且有专门用途的准备金、专用基金)、借入资金、结算资金(如应付及暂收款、应付手续费等)、业务经营收入(如保费收入、利息收入、迫偿款收入及投资收入等)。

5 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和损益类。另外,鉴于当时的核算体制是按四大险种分别核算,因此,设置国内、涉外、信用、寿险四套会计科目,分别核算不同险种的业务。由于四类业务的财务活动有很多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因此四套科目中大部分科目是四类业务通用的,少部分是专用的。

6 记帐方法允许从资金收付记帐法、借贷记帐法中任选一种。

7 在货币计价上国内业务(包括财产险与寿险业务)以人民币为记帐符号;涉外财产险、信用险业务则采用外币分帐制,直接以原币入帐,年终时将外币业务损益按决算日牌价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时期(1993~1998)

随着党的“十四大”召开,以上这种计划体制下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新要求。因此,1993年,财政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对我国所有的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而彻底的改革,财务会计改革进行了模式性的转换。1993年2月24日,财政部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是一项重大的举措,其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首次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体系,并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出了基本规定,规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则,实行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提高了企业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在核算体制上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

企业经营的再保险业务,可区别为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信用险业务可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

3 建立了资本金制度,实行资本保全原则。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企业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按照资本保全原则,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转让、报废、毁损发生的净损益以及计提折旧不再增减资本金,而是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这与以前企业收入中大部分上交国家财政、资金随意增减相比有利于企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壮大。另外,改革了资金管理办法,取消了专款专用制度。实行企业资金统一管理和统筹运用,以促进企业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4 建立了资本金核算体系。制度抛弃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金来源总额=资金占用总额”的平衡公式,采用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恒等式,明确了产权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资本金核算体系。

5 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类,并分别对保险企业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各类科目的设计,并从保险企业“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角度出发,细化了资产流动程度、风险程度和财务损益的科目。

保险业财务核算篇5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

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是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失业、伤残、死亡等原因而中断劳动,或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建立的专项基金。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和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基金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业务拓展及累计结余资金规模越来越庞大,作为以社保专项基金为核算主体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保基金发展的需要, 显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完善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制度刻不容缓。

一、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资金,有其本身的特殊性,区别于其他营利性专项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会计核算的内容为全面核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专项基金。

(一)核算主体与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不同

企业和行政事单位会计核算主体为会计核算主体,具有经济主体和业务的统一性。而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主体为基金本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核算单位经费和各项社保基金。

(二)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方式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政府财政资金核算方法一致,能及时准确的反映核算当期基金的收支余情况,防止基金虚收虚支空账现象。

(三)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收支核算和资金账户设置有其特殊性

1. 社会保险收支涉及财政、税务和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征缴收入从国库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待遇支付时由社保经办机构列用款计划从财政专户拨款至支出户,再由支出户支付到具体享受待遇的人员,会计核算体现了对社保基金核算的特殊性。

2. 根据会计制度要求,社保基金收入户、财政专户和支出户需分开设置。收入户、财政专户、支出户之间的关系为,收入户归集当月基金征缴的在途资金,次月由财政管理基金部门将收入户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只收不支,支出为社保经办机构按用款计划由财政专户拨入资金,只支不收。

二、现行社保基金收支运行中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式单一,“收付实现制”存在缺陷

实际工作中部分参保单位存在补缴和预缴社会保险费,以及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未按时结算医疗费用的现象。

1. 在现有会计核算制度下往往将补缴和预缴的社会保险费确认为当期收入,造成当期入账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虚高。

2. 协议医疗机构未按时结算医疗费用,根据我县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定额部分年底经考核后一次支付,费用支付时间为下年度,因此不能准确的核算当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造成当期实际支付费用少次年费用虚高。

(二) 基金债权债务无法准确核算,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1.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延期缴费业务只有在实际缴费发生时确认收入,不能在会计报表上确认债权,在社保费所属期间内也不能分摊确认。

2. 对长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能在基金收支报表中得到真实反映。相关业务数据和信息只能在社保业务系统中查询,财务系统没有任何信息,造成基金欠缴保险具体信息查询和核对困难,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和真实性,不利于基金管理。

(三) 基金实现收支两条线,存在财政专户资金和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基金账账不符现象

1. 实际工作中,当月缴纳的社保基金收入当月入账,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国库收入户对账单金额确认收入,作财政专户存款增加。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根据收入户次月归集财至财政专户,有时也因为经办人员操作原因不能及时归集费用导致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账账不符。

2. 根据基金会计核算要求,养老、医疗等险种的基金转移收入从异地转入财政专户,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异地转移收入需和财政对接方能入账,存在会计核算期间不一致现象,最终导致账账不符。

3. 经办机构设置收支分离,部门对接不畅导致账账不符。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基金征缴和支付设置,分别设立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和待遇支付中心,征缴中心经办基金缴纳和转移收入,支付中心经办基金待遇支付。月季未由支付中心根据征缴中心提供的基金收入汇总编制基金报表。由于征缴中心不编制基金会计报表,只编制基金科目余额表,同时对上级单位不要求上报报表,没有严格的报表上报时间和准确性要求,经常出现经办机构会计核算数据信息沟通、传递不及时,造成账账不符。

(四)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重编制轻执行情况

基金预算作为财政资金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规范预算编制过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但实际操作中各项基金的预算重编制轻执行,对预算执行不到位的没有考核监督机制。

(五) 基金监管手段落后,监督机制不健全

各级社保基金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均对业务操作层面进行控制,对财务会计核算方面的监督只是要求按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没有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考核量化指标。

(六) 加强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当前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主要为财政专户存款,保值增值只能来源于定期存款,支出户存款保值增值来源于银行活期存款优惠利息收入。大量基金存量资金存在贬值的风险。

(七)基层财务专业化人才匮乏,重业务轻财务现象时有发生

受基金内控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业务经办较为重视,普遍认为基金财务管理只是收付账款基础性工作,导致社保单位负责人对财务管理重视力度不够。目前基层社保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普遍缺少业务钻研精神,工作中不能把各项基金业务政策和基金财务有机结合,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社会保险基金核算明确纳入政府核算体系,基金预决算统归政府会计体系

从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看出,当前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工作主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但是每年编制预决算报表时由财政和社保部门共同负责编制财政、社保两套报表,不仅加大社保经办人员的工作量,也造成了由于编报口径不一致来回重复调整数据的现象,建议由政府牵头,财政、社保统一报表编制方法、口径,整合成一套报表,便于政府统一编制预决算。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基础工作,加强社保经办机构整合

应建立大部制机构,规范基金财务经办流程,提高会计信息流转速度。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特点科学合理设置社保经办机构,减少基金财务经办流程,使业务和财务数据高度统一,数据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基金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和账实相符。

(三)采用收付实现制和采用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

单独采用收付实现制,难以做到基金收支核算准确,资金管理上也很难做到相互牵制,同时为使基金统计和会计报表数据相一致,建议采用两种核算方式相结合。

(四)部分险种核算改单一会计主体为双会计主体的核算模式

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核算由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可以分别设置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管理,在财务系统内一个险种列两套账。

统筹基金设置征缴收入一级科目,将每季收到的银行利息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利息收入,设置为二级科目核算,支出设置一级科目和根据支出项目明细设置二级科目。基金结余核算统筹基金收入扣除支出的滚存结余。

个人账户基金宜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方式,真实反映基金收支情r,具体核算方法为,征缴收入设置为一级科目,收到的利息收入按基金征缴比例划分计入个人账户基金利息收入部分,作为二级科目核算。支出设置一级科目和根据支出项目明细设置二级科目,核算个人账户支出和转移支出。基金结余核算个人账户收入扣除个人账户支出的滚存结余。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开核算,使个人账户的收支费用能通过基金收支表准确、及时的反映出来,有利于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情况。同时统筹基金收支余核算可以更加准确的反映基金结余和支撑能力。

(五)建立人才培养计划,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应重视岗位专业知识培训,扭转社保经办重业务轻财务的现象。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为基金管理中的核心管理,领导需着重加强基金岗位专业人员知识培训,鼓励参加职称考试提升基金财务人员整体素质。

(六)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基金财务收支监督,增强基金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积极开展基金财务安全风险评估,合理确定风险点、关键环节、关键部门及关键岗位。进一步加强基金财务收支、信息系统控制、审核审批、费用待遇结算、稽核征缴检点环节的控制。健全完善内审机制,加强数据分析,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李素英.我国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建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10).

[2]谢晨.关于完善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制度的一点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6(03).

保险业财务核算篇6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

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是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失业、伤残、死亡等原因而中断劳动,或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建立的专项基金。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和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基金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业务拓展及累计结余资金规模越来越庞大,作为以社保专项基金为核算主体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保基金发展的需要,显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完善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制度刻不容缓。

一、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资金,有其本身的特殊性,区别于其他营利性专项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会计核算的内容为全面核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专项基金。

(一)核算主体与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不同

企业和行政事单位会计核算主体为会计核算主体,具有经济主体和业务的统一性。而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主体为基金本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核算单位经费和各项社保基金。

(二)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方式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政府财政资金核算方法一致,能及时准确的反映核算当期基金的收支余情况,防止基金虚收虚支空账现象。

(三)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收支核算和资金账户设置有其特殊性

1.社会保险收支涉及财政、税务和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征缴收入从国库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待遇支付时由社保经办机构列用款计划从财政专户拨款至支出户,再由支出户支付到具体享受待遇的人员,会计核算体现了对社保基金核算的特殊性。2.根据会计制度要求,社保基金收入户、财政专户和支出户需分开设置。收入户、财政专户、支出户之间的关系为,收入户归集当月基金征缴的在途资金,次月由财政管理基金部门将收入户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只收不支,支出为社保经办机构按用款计划由财政专户拨入资金,只支不收。

二、现行社保基金收支运行中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式单一,“收付实现制”存在缺陷

实际工作中部分参保单位存在补缴和预缴社会保险费,以及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未按时结算医疗费用的现象。1.在现有会计核算制度下往往将补缴和预缴的社会保险费确认为当期收入,造成当期入账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虚高。2.协议医疗机构未按时结算医疗费用,根据我县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定额部分年底经考核后一次支付,费用支付时间为下年度,因此不能准确的核算当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造成当期实际支付费用少次年费用虚高。

(二)基金债权债务无法准确核算,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1.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延期缴费业务只有在实际缴费发生时确认收入,不能在会计报表上确认债权,在社保费所属期间内也不能分摊确认。2.对长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能在基金收支报表中得到真实反映。相关业务数据和信息只能在社保业务系统中查询,财务系统没有任何信息,造成基金欠缴保险具体信息查询和核对困难,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和真实性,不利于基金管理。

(三)基金实现收支两条线,存在财政专户资金和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基金账账不符现象

1.实际工作中,当月缴纳的社保基金收入当月入账,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国库收入户对账单金额确认收入,作财政专户存款增加。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根据收入户次月归集财至财政专户,有时也因为经办人员操作原因不能及时归集费用导致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账账不符。2.根据基金会计核算要求,养老、医疗等险种的基金转移收入从异地转入财政专户,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异地转移收入需和财政对接方能入账,存在会计核算期间不一致现象,最终导致账账不符。3.经办机构设置收支分离,部门对接不畅导致账账不符。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基金征缴和支付设置,分别设立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和待遇支付中心,征缴中心经办基金缴纳和转移收入,支付中心经办基金待遇支付。月季未由支付中心根据征缴中心提供的基金收入汇总编制基金报表。由于征缴中心不编制基金会计报表,只编制基金科目余额表,同时对上级单位不要求上报报表,没有严格的报表上报时间和准确性要求,经常出现经办机构会计核算数据信息沟通、传递不及时,造成账账不符。

(四)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重编制轻执行情况

基金预算作为财政资金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规范预算编制过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但实际操作中各项基金的预算重编制轻执行,对预算执行不到位的没有考核监督机制。

(五)基金监管手段落后,监督机制不健全

各级社保基金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均对业务操作层面进行控制,对财务会计核算方面的监督只是要求按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没有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考核量化指标。

(六)加强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当前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主要为财政专户存款,保值增值只能来源于定期存款,支出户存款保值增值来源于银行活期存款优惠利息收入。大量基金存量资金存在贬值的风险。

(七)基层财务专业化人才匮乏,重业务轻财务现象时有发生

受基金内控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业务经办较为重视,普遍认为基金财务管理只是收付账款基础性工作,导致社保单位负责人对财务管理重视力度不够。目前基层社保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普遍缺少业务钻研精神,工作中不能把各项基金业务政策和基金财务有机结合,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社会保险基金核算明确纳入政府核算体系,基金预决算统归政府会计体系

从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看出,当前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工作主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但是每年编制预决算报表时由财政和社保部门共同负责编制财政、社保两套报表,不仅加大社保经办人员的工作量,也造成了由于编报口径不一致来回重复调整数据的现象,建议由政府牵头,财政、社保统一报表编制方法、口径,整合成一套报表,便于政府统一编制预决算。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基础工作,加强社保经办机构整合应建立大部制机构,规范基金财务经办流程,提高会计信息流转速度

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特点科学合理设置社保经办机构,减少基金财务经办流程,使业务和财务数据高度统一,数据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基金会计核算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和账实相符。

(三)采用收付实现制和采用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

单独采用收付实现制,难以做到基金收支核算准确,资金管理上也很难做到相互牵制,同时为使基金统计和会计报表数据相一致,建议采用两种核算方式相结合。

(四)部分险种核算改单一会计主体为双会计主体的核算模式

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核算由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可以分别设置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管理,在财务系统内一个险种列两套账。统筹基金设置征缴收入一级科目,将每季收到的银行利息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利息收入,设置为二级科目核算,支出设置一级科目和根据支出项目明细设置二级科目。基金结余核算统筹基金收入扣除支出的滚存结余。个人账户基金宜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方式,真实反映基金收支情况,具体核算方法为,征缴收入设置为一级科目,收到的利息收入按基金征缴比例划分计入个人账户基金利息收入部分,作为二级科目核算。支出设置一级科目和根据支出项目明细设置二级科目,核算个人账户支出和转移支出。基金结余核算个人账户收入扣除个人账户支出的滚存结余。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开核算,使个人账户的收支费用能通过基金收支表准确、及时的反映出来,有利于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情况。同时统筹基金收支余核算可以更加准确的反映基金结余和支撑能力。

(五)建立人才培养计划,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应重视岗位专业知识培训,扭转社保经办重业务轻财务的现象。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为基金管理中的核心管理,领导需着重加强基金岗位专业人员知识培训,鼓励参加职称考试提升基金财务人员整体素质。

(六)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基金财务收支监督,增强基金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积极开展

基金财务安全风险评估,合理确定风险点、关键环节、关键部门及关键岗位。进一步加强基金财务收支、信息系统控制、审核审批、费用待遇结算、稽核征缴检点环节的控制。健全完善内审机制,加强数据分析,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李素英.我国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建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10).

[2]谢晨.关于完善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制度的一点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6(03).

保险业财务核算篇7

关键词:保险公司 会计集中核算 会计监督

一、前言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保险公司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规避市场风险,保险公司势必要摒弃以前分散、粗放的管理方式,朝着集约型、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发展,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也因此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保险公司会计集中核算即在保证各个下设分支机构财务自和资金所有权、支配权相对不变的条件下,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统一开设银行账户,负责管理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并且按月向各个分支结构提供会计信息,最终实现规范会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率的目的。

二、保险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的原因和特点

保险公司传统的会计管理模式即各级分支机构均设立隶属于自身管理的财务部门并且使用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由各级分支机构作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行使财务管理和核算职能。各级机构定期向上汇报本级以及下辖机构的财务状况以及会计报表,层层汇总得到全公司的总财务报表。这种财会合一的管理模式虽然方便各级机构管理本级业务以及资金运行,但是难以保证会计工作的透明性、财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企业的上市发展。另一方面,会计核算涵盖了诸多工作,比如保费批量扣款、费用审核、税费申报、分支机构需求上报、银行账户日常管理、资产及物品的调拨管理、各类单据的发放等,三级机构市属中心的工作更为琐碎,还要包括理财分析讲座等。总之,保险业务纷繁复杂,保险公司各级财务管理人员工作量大,工作内容多,人手不足,很难全面的顾及到核算工作。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和国务院“小金库”的排查工作,国家对于保险公司核算的要求更加严格,推行保险公司会计集中核算势在必行。虽然各个保险公司采用的会计集中核算方式有所不同,但是都具备如下特点:由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原始会计凭证或扫描件,完成账务后统一装订保存;区域内业务费用收付统一管理、调度、结算;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上报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决算报表,经相关机构复核后归档;

三、保险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的措施与要点

(一)保险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的实现

按照集中程度来分,保险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的实现途径的主要有两种,一是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隶属于总公司,采用统一开户,分机构核算的全国大集中管理方式,平安保险公司即采用这种会计核算方式。各地分公司将业务和费用事项原始单据扫描后可借助ERP系统发送至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进行交叉验证后复核生成凭证,会计核算人员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和资金审核拨付;二是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隶属于省级分公司,负责该省各分支机构具体的费用核算工作,各级机构保留审批资金的权利,由总公司会计部门承担监督和业务指导的工作。两种方法各有侧重,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所占的市场份额和企业规模决定会计集中核算的具体实施方案。实际上,在保险公司推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一些保险公司进行全面账务处理,一些保险公司上收费用审批,付款由分支机构完成,还有一些公司将公司资金、单证、税务全部上收统一处理。不同公司的集中核算目标不同,也因此选择了不同的集中核算模式与制度,但由于保险公司人员流动性比较高,涉及的流动资金数目大,建立规范且符合实际的会计集中核算流程十分重要。

(二)保险公司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和不足

1、增加了会计工作的透明性,提高了效率

由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与保险公司各个分支结构互相独立,分支机构的财务审批权与核算中心的会计监督实现了分离,核算人员能够更好的执行公司的财务规定,依法严格核查各机构的收支项目,在很大程度约束了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减少了预算外支出、风险事项支出现象。另一方面,各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不必再进行会计凭证处理,核算复核、付款和实效追踪等工作,可以更专注于财务分析,专项投资比分析等与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专业业务中,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为分支机构提供优质的财务管理服务。

2、增加了会计工作的规范性,降低了风险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大部分分支机构的银行账户,由核算中心统一开户进行会计核算和费用审核,缩短了管理链条,减少了资金沉淀,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由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负责管理资金的审核与汇付,统一保存被核机构的会计资料,更好的保证了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可以统一会计核算口径,规范业务处理流程,通过专门的核算人员进行具体费用审核,与分支机构财务进行交叉验证,降低了会计核算的差错率。

3、会计核算工作与财务管理脱节

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后,由核算中心承担会计监督职责,但会计主体、预算主体仍然是各分支机构,所以分支机构与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间往往存在着职责不清的现象,再加上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分离后,核算人员与机构财务人员沟通大大减少,很容易发生矛盾,甚至造成管理盲区。另一方面,核算人员要负责多家机构的会计核算,由于不了解机构的经营状况和业务细节,无法保证经济事项与原始单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只能从形式上判断,增加了会计监督工作的难度。

(三)保险公司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要点

1、建立健全会计集中核算业务流程

推行会计集中核算首先要建立合理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确定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工作范围与职能以及与各个分支机构的协调机制,建立流水化的核算业务流程,切实保证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能够成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提供优质高效的会计核算服务。

2、提高会计核算人员专业素养

会计集中核算对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较高,为实现会计集中核算,保险公司应该着力培养以下几类人才:分支机构虽然可以取消会计职位,但是应该设立专门的业务录入员,录入人员应能够编制基本的会计凭证,维护会计系统,并承担简单的税务和资产业务工作;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核算人员需负责会计系统的管理,具有扎实的会计知识和核算经验,能够处理各种会计业务,生成汇总会计报表,负责公允值价值的确认,对重大事项进行干预和控制。

3、加强对行业规范的学习

保险公司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主要工作包括:保费收入、计提准备金、投资收益、费用计提等。针对新的会计准则,核算人员应该明确保险合同的界定、保险合同的划分、保险混合合同的分拆、保费收入的确认和新型保险产品的核算,核算人员还需厘清《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关于保险业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 年修订的《保险法》、2009《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等法律文件中关于会计核算的差异,如保单现金价值自动垫缴保费、寿险与非寿险的划分等问题的规则变化。表1即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原保险合同》与《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中关于保险混合合同分拆规定差别。除此之外,核算中心人员可以在机构费用报销前或利用保险公司省级会议培训的机会加强与机构财务的沟通和指导,增加各方的了解和配合,以提高核算工作的效率。

4、加强内部审计与控制

各级分支机构作为会计主体要和会计核算中心一起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严格限制超预算的行为。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保险公司应该特别重视合规性审计与全面性审计,加大力度处理违法乱纪问题,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四、结束语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公司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重要途径,是会计行业的重要改革,已经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随着保险公司规模的增加和国家对保险行业各项要求的提高,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保险业财务核算篇8

1.1企业财务核算中财务制度不完善

财务制度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企业财务核算管理不到位,企业财务费用报销程序不规范以及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不够明确等。一是要从企业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上来看,企业财务核算管理的主要工作就是对企业会计进行管理,但目前我国多数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这一点的不足就很容易造成企业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不到位,给企业今后财务管理工作的提升和发展产生一定的阻碍。再者就是企业费用报销程序不够规范,在费用报销管理以及标准中都存在管理空白,直接影响了费用报销监控,给企业财务带来一定的风险。最后就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章程不明确、财务核算管理系统不完善,也给企业财务核算制度带来了威胁。

1.2企业财务核算的模式相对单一

企业财务核算模式的相对单一,具体体现在当前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多数使用的是静态的倒挤压成本模式,这种模式在企业具体应用过程中不能对企业各部门实现同步运行,也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这种模式具有较低的落后性和局限性。在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这种模式极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以及企业今后日常的发展。此外,应用和运行这种单一化的财务核算模式,造成企业各部门自身不能出具财务报表,而是结合企业自身的财务核算模式实现各部门的财务报表,而企业总体资金管理本身具有极大的局限性。

1.3企业预算编制不够完善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需要结合企业经营状况进行预算和计划的详细制定,但由于目前企业在预算编制中没有采取和制定切实可行的论证,更没有做到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中还是采用传统的方式,没有进行预算方法的完善,也没有普及零基预算法,使企业预算的科学性和精细水平大大降低。预算工作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所以预算是必须做好预算外资金的统计工作确保得到更加完整和准确的预算结果和数据。此外,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资金预算体系,缺少一个完善的预算框架,也没有做到企业预算编制中净额的科学确定,无法保证企业预算编制实现精准化。经常会出现预算编制不合理、财务漏洞以及等情况,影响了企业今后的发展和运行。

2企业财务核算和风险控制策略

2.1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目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程度有待提升,在多个环节中存在问题,严重影响到企业财务核算工作质量的提升,给企业财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地的危险。所以针对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进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十分必要。首先要对现状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明确其问题出现的原因,再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完善。其次就是对企业财务工作的环节进行完善。最后就是进行企业财务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落实,只有将其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避免出现财务管理工作中职责模糊的状况,才能更好的发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运行中的作用,确保企业财务核算工作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2.2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度的建立对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起到了约束作用,如果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势必会影响企业内部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一是要做好企业财务核算的控制工作,企业财务核算工作的开展,需要相应的人员和核算数据做基础,才能更好的完善企业财务核算工作。二是要能够完善企业财务监控和考核体系,监控也主要是对企业投资、现金以及资产等工作的监督,这样才能更好的掌握企业经营活动,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2.3完善企业财务风险的评估机制

财务风险对企业影响巨大,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所以做好企业财务风险的评估工作,避免出现企业财务风险尤为重要,首先需要企业针对当前财务核算工作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对企业的业务层面进行企业风险评估机制的完善,确保企业各个层面的业务能够顺利实施,避免和降低企业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能够及时有效的发展企业财务风险,并利用企业有关部门进行完善和处理。其次就是进行企业财务工作层面的风险评估机制的完善,主要完善企业财务岗位的财务工作,强化财务工作人员自身的风险预测知识储备以及风险预测知识能力,提升企业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发生效率,避免给企业今后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3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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