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8篇

时间:2023-08-11 09:13:45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篇1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化、程序化

由于存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等问题,因此应加强和完善有关制度办法的制定,用科学的制度来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方法和内容,促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化,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项目竣工后,立即组织工程技术、计划、物资、统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支持基建财务部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同时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也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可在合同中约定)。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好竣工决算并报审计部门审计。

2 报审资料的规范化

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应由基建财务部门提供,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2.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准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历次概算调整文件。

2.2项目招投标资料,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资料,重大设计变更资料。

2.3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报表和财务报表,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债权债务对账资料、经审核的甲供材料对账单以及其他与财务有关的资料等。

3 评审内部控制制度

3.1审查制度建设情况。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基建人员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施职能化分工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是否制定了基建财务结算管理业务流程,规范会计核算程序;是否制定了财务人员考核、培训办法,不断改进财务人员激励手段等。

3.2审查关键控制点的有效性

(1)村料管理环节的控制。材料的采购是否实行招标管理,材料采购合同是否经内部审计部门审签等;材料的领用,乙方应指定一名领料员到甲方材料仓库办理领料业务并在领料单上签字,甲方只对乙方指定人员办理材料结算业务,对于甲方自行采购、自行出库的材料或设备,则应由甲方派驻工地的工程技术人员而非仓库管理人员在领料单上签字,以防材料被挪用。

(2)工程进度款支付环节的控制。审查工程进度款是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表和付款通知单来支付,且工程进度表和付款通知单必须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三方签章确认。

3.3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包括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招标投标管理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施工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4 审查竣工财务决算

为了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应主要审查以下几个内容:

4.1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审计

(1)根据批文、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

(2)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考核编制依据,审查其内容和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4.2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审查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到位与使用情况。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无非法集资、摊派和收费;建设资金是否按计划及时到位;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有无损失浪费问题。

(2)审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有无严格概(预)算管见按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建设。具体讲:可先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然后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和其他工程费用逐一与竣工决算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及批准的概(预)算指标、实际的工程造价进行对比分析,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在实际工作中,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第一,对己采购的设备审查是否符合概算范围,检查有无采购概算之外的设备。查阅建设项目设计概算与交付使用资产明细核对,审查是否属于概算范围,有无建设概算外项目,检查概算中所列的项目是否建设完成,有无自行减少建设内容。第二,审查主要材料消耗量,要按竣工决算表中所列明的三大材料实际超概算的消耗量,查明在工程的哪个环节超出量最大,再进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4.3建设成本审计

(1)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一般情况下,建筑安装工程结算都己经实施过专项审计,财务决算审计时只须抽查),抽查面不少于建筑安装完成额的l5%,抽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重大设计变更、高额索赔费用等。

(2)审查设备、村料的核算情况。对财务列支的设备、材料成本要和工程相对应的成本项目相互进行核对检查,防止重复计算和漏项的发生;对建设单位采购与工程有关的设备,要审查合同设备清单及结算发票,还要看合同内容是否包含安装费、调试费及附件、配件等;要从财务的角度审查建设单位是否直接承担或支付了施工图范围以内的工程费用,明确哪些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或设备安装单位承担。

(3)审查甲方供料及村料差价是否结转完整。甲方供料一般有两种供应方式,一种是甲方定价,乙方购买,与施工单位结算时,以预算书中材料数量和单价的乘积扣除采保费后从工程款中扣回即可。计入工程成本的材料价格以实际价进入,要注意材差的结转是否完整。另一种是甲方定价,甲方购买,这种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它存在材料数量超供、欠供的问题,具体做法是:首先,审查工程结算书中己计取的甲供材料费是否已全部从施工单位的结算款中扣回(应扣除甲供材料金额=预算书中的材料价格×预算书中材料数量)。其次,审查材料超欠供部分的差价结转,超供的材料款应从结算款中扣回〔超供材料应扣回款项=(实际供应数量-预算书中计取的数量)×实际采购价〕;欠供的材料如何与施工单位结算,在这里提出两种方式供同行探讨,一是将欠供材料的数量以结算书中的材料价格作为奖励退给施工单位,另一种是欠供材料不退还。当然甲供材料及材料差价的结算方式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另外,安装部分甲供材退价应注意:安装材料不仅是要退主材,部分辅材还要退还,因为部分甲供主材里含辅材,而安装造价辅材费的计取是按系数调整计算,最好的办法是从定额中将涉及甲供部分的辅材按定额拆分,扣除甲供辅材。

采保费计算。采购保管费由采购管理费和工地保管费两部分组成,各为材料原价与运杂费之和的l%,原则上应按材料的实际采购价,为了方便结算,材料用量采用定额用量,材料价格用预算价格(安装部分材料用实际采购价),最好也写入合同中。水电费的扣除也可视同甲供材。施工用水电费原则上应挂表计量,生产、生活用水电分开结算。工程施工水电费由甲方供应,数量按实际发生数结算,单价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水价格,结算时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4)审查合同付款情况。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绝大多数是以合同形式进行控制的,实际工作中最好以列表的方式,按照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将各单位的付款情况详细地加以统计,并与各单项工程结算审计定案数对照。审查基建财务部门在支付竣工结算款时,备料款是否己从施工方的应付款中扣除。审查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履行情况,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在原合同中均有规定,其履行结果是实行奖惩,奖惩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成本,因此,核实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十分必要。同时,审查有无按合同条款暂扣工程保修金和质量保修金,以免事后出现质量问题而陷于被动。审查决算中是否包含甲方作为独立费项目外包的内容,这部分工程量按规定应给予施工单位配合费,配合费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执行。审查总包单位管理费是否按合同中约定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支付。

(5)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待摊投资一般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测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设备检验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其他待摊投资等。建设单位管理费主要审查其列支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查其占总投资的比率是否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的审查,主要审查其支付标准有无超过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从中提成。

4.4交付使用资产审计。抽取部分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检查有无资产划分不清、互相混淆的情况。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明细账验证交付使用资产的正确性;检查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审查工器具、备品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材等问题;审查交付无形资产;审查交付递延资产。

4.5结余资金审计。核实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有无“小金库”;审查库存材料盘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如有库存器材积压情况,要查明原因;审核库存材料单价,查明有无故意提高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等问题;审查往来款项,核实债权债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审查类似保证金性质的债权,如政府机构收取的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有无收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此类债权处理得很随便,直接结转进成本。经过审计后要求基建管理部门履行相关手续收回此类债权,核减相应成本。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篇2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引言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参照行业相关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决算审计是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必要性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工程项目建设审计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是一种综合性的审计项目,涉及到工程项目资金、财务信息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查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从微观上来说,我们应该审查项目大概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从宏观上来说,主要是对工程项目的内部管理工作是否严密与完善进行审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与完整性,并对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评价等。因此,我们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可以对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状况进行规范化指导,理清楚整个项目资金的来源与使用状况,有利于更好的发现项目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促使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并让资金使用绩效得到客观且准确的评价。这样,我们通过对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可以有效提高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质量,改善工程项目的基本管理效果。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分析

1、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审计

完整性审计是指包括对项目建议书编制至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时期所有资料的审计。如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工程预算、各年度下达的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招评标资料、各种合同及协议书、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相关资料。

2、财物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审计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相关制度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对建设成本正确归集,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生产费用与建设成本以及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建设项目之间是否成本混淆,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账外账”等违纪情况。

3、资金到位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投资计划是否按项目批复概算全额下达,建设资本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户、专人、专项管理,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基建收入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核定项目总投资,审查项目投资中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是否按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建设,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或因管理问题导致概算超支的情况。审查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投资、其他相关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等的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有无超概算的情况,并分析原因。审查批复概算其他费用中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的使用情况。

5、审核现场签证工程量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如:(1)在审核现场签证工程的前期是否能够预测到签证的内容容易受到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或者合同变更的影响;(2)在现场进行签字会出现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与乙方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双方交流意见必须肯定、明确,不能含糊或者以口头承诺的方式作为交易的依据;(3)在建设工程的审核现场,其签证工作的内容是否可能包含在预算的定额内部,凡是在定额中存在明确规定的项目,则禁止再次计算现场签证内容。

6、审核计算口径是否一致

如: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某些阀门安装定额子目,已经包括了法兰安装,在工程决算中,计算工程量时有无重列现象;还要注意定额所套用分册,同样是法兰阀门安装工程,如果套用《工业管道工程》定额,其定额子目当中则不含有法兰安装,法兰安装需要单列定额子目;若套用《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其定额子目当中就含有法兰安装内容。

7、审核竣工决算是否按照施工合同及协议等内容编制

(1)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及协议的有关规定;(2)审核施工单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给建设单位提供的优惠,在工程决算时是否又重新编入工程决算造价。

3审核竣工决算执行的定额、取费标准是否正确

第一,审核是否执行了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的新文件,确保执行的文件最新。如税金的调整、人工费的调整、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机械价差的调整,每年各地区都会根据本地实际状况作不同程度的调整,审核时需要了解决算是否执行了最新文件。

第二,审核费用定额是否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取费标准的套用与工程类别是否相符。如工程类别可划分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可分为道路、桥涵、隧道、机械土石方工程及管道、人工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又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工程。

第三,审核取费基数是否正确,不应作为收费基数的独立费用是否放在了定额直接费中取费计算,有无不该计取的费率。如冬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日期为11月1日至下年3月31日,土方工程为11月15日至下年4月15日,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审核时需考虑工程实际是否应该计取相应取费。

第四,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审核费用,其审核漏项或者计算等过程是否真实地依据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有的审核项目存在冒算或者高套现象。如“五险一金”等需要根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进行,而尚未取得劳动保险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不予支付以上四项费用。

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几个问题

1、会计核算缺乏规范。

会计科目不准确,建账不规范。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未能严格按照建设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的现象。会计核算、记账条目设置不就明确,使其账目区分不准确、详细。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完善。由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国债资金、中央专项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乡财政拨款和村街自筹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或是以其他形式投入施工单位,未能履行拨款手续,建设单位无法取得入账凭证,进行账务的处理,造成了项目核算建设成本的不完整。

2、建设资金缺乏规范管理。

未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财政部门有关通知规定,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要在同一账户上进行核算和管理。实际建设当中有的建设单位并未将建设资金进行账户的统一管理。施工单位的垫付工程款不合规定。按照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要求,项目在批准开工前,可支付一定的前期工作费用;计划任务书批准后,可支付相应的必要性施工费用;施工单位确定备料周转金后,备料款项可按照合同要求让建设单位拨付一定的款项。且施工条件不充分的,是不能拨付备料款的。在实际会计核算中,有些单位并未按照条件施行,使得预付的工程款支付过度,占用了较大比例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不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工程价款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实际建设过程中,又的单位并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使得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不具约束性。建设单位管理支出不规范。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要求,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支出进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的管理办法。有的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严重违反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使用规定。工程价款结算不规范。未按计量支付工程价款,不按工程进度进行建设资金的拨付。

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完善的具体措施

1、审核工程量、单价、费率等

(1)工程项目的领导必须充分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应该来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工程项目的领导与管理者必须从思想与行为上给予充分的重视与大力的支持。这是因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审计机构会承受巨大的风险与 压力,如果工程建设项目的领导不给予足够的支持,就很难推动决算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更不用说取得良好的审计效果了;(2)提高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养与业务能力,还需要具备工程设计等方面的经验。因此,我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的审计职能部门必须尽快强化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让这些审计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一些专业审计知识与技能,从而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强化对这些人员的定期培训工作,及时更新他们的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修养,并重视对工程项目竣工的审核工作,选择施工的最佳方案,更好的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3)充分发挥出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特长。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涉及面非常广泛,会遇到的法律法规也是非常多的,且工作量庞大与复杂。鉴于此,我们就应该在组建审计工作组的时候,就把现有的人员进行综合分析与考核,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每一个审计人员的优势与特长,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外聘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来参与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中来,让审计人员的结构做好最优化配置,理清项目各个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选好工程项目的主审,确保审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提高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最终提高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效果。

2、完善审查制度,加强工程结算结果的可靠性

安排专人对相关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若缺少部分结算资料,需要及时通知报送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全资料,之后再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和发包方都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审核签发制度,对有关文件做好管理工作。严格审核承包方的结算资料,并要通过总监的审核。监理单位要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根据相关程序审核结算资料,包括施工图、竣工图、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特别要注意对隐蔽工程的审核,并重视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只有在严格程序的限制下,确保相关单位按照制度审查,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3、严格规范管理程序

选择信誉好的监理企业和技术强的监理人员,加强对监理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监理人员作用。重视做好现场巡查抽检、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性分部分项验收工作。坚持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旁站监督制度,保证施工质量。要坚持好周例会制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总结,找出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重视工程变更,避免工程事故的产生。增强合同管理的意识,若出现合同内容外的某些因素造成的变更、签证和工程延期问题,建设单位要按规范做好记录,收集资料,以利于工程竣工结算顺利进行。

4、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的注意事项?

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中,有这么几个注意事项:(1)由于相关固定资产规定中并没有提及相关的价值标准,因此,企业的一些资产与周转材料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区别管理与核算;(2)我们应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这就需要我们获得相关项目的建设批准文件以及其他一些进度报告资料等。我们还应该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它们的实际使用状态,并尤其关注是否存在少列资产或多列资产的现象,避免出现应计入资产而未计入资产的情况;(3)确定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应该对一些固定资产的采购情况通过发票与合同等来进行确认。我们还应该做好工程量的调查核实工作,重点审查项目变更调整情况,全面核对财务资料和计价项目,并努力处理好三个关系,加强廉政建设,从而确保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依法、公平、高效开展。?

结束语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建设所有环节的内容之一,做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只有规范合同管理、现场管理以及审核过程的管理,才能有效控制竣工结算的内容,进而实现对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的整体控制。

参考文献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篇3

一、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化、程序化

由于存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等问题,因此应加强和完善有关制度办法的制定,用科学的制度来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方法和内容,促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化,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项目竣工后,立即组织工程技术、计划、物资、统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支持基建财务部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同时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也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可在合同中约定)。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好竣工决算并报审计部门审计。

二、报审资料的规范化

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应由基建财务部门提供,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准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历次概算调整文件。

2、项目招投标资料,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资料,重大设计变更资料。

3、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报表和财务报表,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债权债务对账资料、经审核的甲供材料对账单以及其他与财务有关的资料等。

三、评审内部控制制度

(一)审查制度建设情况。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基建人员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施职能化分工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是否制定了基建财务结算管理业务流程,规范会计核算程序;是否制定了财务人员考核、培训办法,不断改进财务人员激励手段等。

(二)审查关键控制点的有效性

1、材料管理环节的控制。材料的采购是否实行招标管理,材料采购合同是否经内部审计部门审签等;材料的领用,乙方应指定一名领料员到甲方材料仓库办理领料业务并在领料单上签字,甲方只对乙方指定人员办理材料结算业务,对于甲方自行采购、自行出库的材料或设备,则应由甲方派驻工地的工程技术人员而非仓库管理人员在领料单上签字,以防材料被挪用。

2、工程进度款支付环节的控制。审查工程进度款是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表和付款通知单来支付,且工程进度表和付款通知单必须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三方签章确认。

(三)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包括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招标投标管理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施工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四、审查竣工财务决算

为了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应主要审查以下几个内容:

(一)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审计

1、根据批文、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

2、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考核编制依据,审查其内容和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二)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审查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到位与使用情况。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无非法集资、摊派和收费;建设资金是否按计划及时到位;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有无损失浪费问题。

2、审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有无严格概(预)算管理,按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建设。具体讲:可先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然后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和其他工程费用逐一与竣工决算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及批准的概(预)算指标、实际的工程造价进行对比分析,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在实际工作中,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对已采购的设备审查是否符合概算范围,检查有无采购概算之外的设备。查阅建设项目设计概算与交付使用资产明细核对,审查是否属于概算范围,有无建设概算外项目,检查概算中所列的项目是否建设完成,有无自行减少建设内容。(2)审查主要材料消耗量,要按竣工决算表中所列明的三大材料实际超概算的消耗量,查明在工程的哪个环节超出量最大,再进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三)建设成本审计

1、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一般情况下,建筑安装工程结算都已经实施过专项审计,财务决算审计时只须抽查),抽查面不少于建筑安装完成额的15%,抽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重大设计变更、高额索赔费用等。

2、审查设备、材料的核算情况。对财务列支的设备、材料成本要和工程相对应的成本项目相互进行核对检查,防止重复计算和漏项的发生;对建设单位采购与工程有关的设备,要审查合同设备清单及结算发票,还要看合同内容是否包含安装费、调试费及附件、配件等;要从财务的角度审查建设单位是否直接承担或支付了施工图范围以内的工程费用,明确哪些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或设备安装单位承担。

3、审查甲方供料及材料差价是否结转完整。甲方供料一般有两种供应方式,一种是甲方定价,乙方购买,与施工单位结算时,以预算书中材料数量和单价的乘积扣除采保费后从工程款中扣回即可。计入工程成本的材料价格以实际价进入,要注意材差的结转是否完整。另一种是甲方定价,甲方购买,这种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它存在材料数量超供、欠供的问题,具体做法是:首先,审查工程结算书中已计取的甲供材料费是否已全部从施工单位的结算款中扣回(应扣除甲供材料金额=预算书中的材料价格×预算书中材料数量)。其次,审查材料超欠供部分的差价结转,超供的材料款应从结算款中扣回[超供材料应扣回款项=(实际供应数量-预算书中计取的数量)×实际采购价];欠供的材料如何与施工单位结算,在这里提出两种方式供同行门探讨,一是将欠供材料的数量以结算书中的材料价格作为奖励退给施工单位,另一种是欠供材料不退还。当然甲供材料及材料差价的结算方式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另外,安装部分甲供材退价应注意:安装材料不仅是要退主材,部分辅材还要退还,因为部分甲供主材里含辅材,而安装造价辅材费的计取是按系数调整计算,最好的办法是从定额中将涉及甲供部分的辅材按定额拆分,扣除甲供辅材。

采保费计算。采购保管费由采购管理费和工地保管费两部分组成,各为材料原价与运杂费之和的1%,原则上应按材料的实际采购价,为了方便结算,材料用量采用定额用量,材料价格用预算价格(安装部分材料用实际采购价),最好也写入合同中。

水电费的扣除也可视同甲供材。施工用水电费原则上应挂表计量,生产、生活用水电分开结算。工程施工水电费由甲方供应,数量按实际发生数结算,单价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水价格,结算时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4、审查合同付款情况。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绝大多数是以合同形式进行控制的,实际工作中最好以列表的方式,按照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将各单位的付款情况详细地加以统计,并与各单项工程结算审计定案数对照。审查基建财务部门在支付竣工结算款时,备料款是否已从施工方的应付款中扣除。审查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履行情况,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在原合同中均有规定,其履行结果是实行奖惩,奖惩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成本,因此,核实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十分必要。同时,审查有无按合同条款暂扣工程保修金和质量保修金,以免事后出现质量问题而陷于被动。审查决算中是否包含甲方作为独立费项目外包的内容,这部分工程量按规定应给予施工单位配合费,配合费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执行。审查总包单位管理费是否按合同中约定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支付。

5、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待摊投资一般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测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设备检验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其他待摊投资等。建设单位管理费主要审查其列支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查其占总投资的比率是否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的审查,主要审查其支付标准有无超过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从中提成。

(四)交付使用资产审计。抽取部分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检查有无资产划分不清、互相混淆的情况。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明细账验证交付使用资产的正确性;检查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审查工器具、备品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材等问题;审查交付无形资产;审查交付递延资产。

(五)结余资金审计。核实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有无“小金库”;审查库存材料盘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如有库存器材积压情况,要查明原因;审核库存材料单价,查明有无故意提高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等问题;审查往来款项,核实债权债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审查类似保证金性质的债权,如政府机构收取的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有无收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此类债权处理得很随便,直接结转进成本。经过审计后要求基建管理部门履行相关手续收回此类债权,核减相应成本。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篇4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投资或财政补助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区所属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当年安排投资和当年未安排投资但资产已交付使用却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节俭高效的原则。竣工财务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建设单位(指挥部)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地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财务决算报告要完整反映项目的投入情况、工程概况,真实反映财务情况,剖析建设项目的问题,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列支范围为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范围内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各项支出(概算投资按我市基本建设程序办法批准)。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如征地、拆迁、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费用等;建安工程费如“三通一平”、土建投资、装饰工程投资等;基础设施配套费如市政配套、绿化、供水、供电等;基建设备购置费如电梯、暖通等;以及按相关规定或批准允许列支的各项管理费用。

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应严格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分摊待摊投资,真实反映应收应付款、各类押金(如临时施工用电押金、散装水泥押金、新型水泥押金、新型墙体材料费等)、质保金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计划文件;招投标文件(书);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工程预算(标底);承包合同、工程结算及审核报告等有关资料;其他有关资料。(详见决算资料清单)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见附表)

⒈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⒊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⒋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⒈基本建设项目概况(包括招投标情况、合同履行情况);

⒉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⒊基建资金结余情况;

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⒍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⒎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建设单位(指挥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所需资料在各建设阶段的收集整理。①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指挥部)指定专门责任人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区财评中心”)接受业务指导,并将决算所需前期资料报区财评中心备案。②在项目进行中,指定责任人应及时收集整理决算所需资料并报送区财评中心。③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体工程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工作后3个月内,组织专门人员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上报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建设周期、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独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汇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八条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指挥部)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财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办公用品、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不得调剂、侵占、挪用。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即由建设单位(指挥部)提出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要求批复的报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经区财评中心审核后,按规定批复。批复后未付清的工程款,建设单位(指挥部)作“应付款”入账,竣工决算资料交一套给区财评中心归档保管。从建设单位(指挥部)提交申请并送交资料起30日~45日内,区财评中心必须完成审核批复工作。

第十条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指挥部)必须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清理往来账务,核算项目投资总额,并将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按有关程序移交国资部门(或投资主体)进行管理。如建设单位(指挥部)没有具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资格的专业财务人员,建设单位(指挥部)则提供完整的财务决算资料,由区财评中心代为编制、审核。建设单位(指挥部)必须在财务核算经区审计局审结完毕、决算资料由区财评中心接收、财产由区重点办接收后方可解散撤离。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篇5

Abstract: This paper blends and refines the the "Three E " theory of Value for Money Audit and the project evaluation techniques. This paper refers to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four major projects from domestic and foreign, designs the 29 "Three E " indicator system of the project value for money audit by the "3E" structural framework, combining with the eight stat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3E" three elements makes overall qualitative assessment based on the quantitative analysis.

关键词: 工程项目;衡工量值审计;指标系

Key words:project;value for money audits;indicator system

中图分类号:TU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4-0136-03

0引言

实施投资体制改革决定以来,在扩大投资决策自的同时,风险与责任成为投资主体关注的焦点,对复杂系统下工程项目衡工量值审计成为必然选择。如何构建一套系统且适合工程项目特征的“三E”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成为审计主体与管理当局对工程项目进行衡工量值审计和后评估的关键环节。

作者重点采用比较研究和交叉研究的方法,将项目评估方法与衡工量值审计(Value for money audit)“三E”理论进行交融,提炼。借鉴国内外主要的四套成熟的工程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按“三E” (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来分类,借鉴了美国GAO采用的平衡记分卡(A balanced score card)设计评价指标的理念和分解结构(WBS),利用“三E”三要素的关联关系具体表现为八种状态来进行总体的定性评价。

1比较与借鉴

衡工量值审计理论研究和实践中,从其构成的“制度系、方法系、指标系、信息采集系”比较,研究的重点和难点是评价指标系研究。对构建适合工程项目特点的衡工量值审计指标体系有借鉴意义指标主要有如下四套(表1)。

以上四套工程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应该说各有千秋。总体特征是政府部门颁布针对政府工程与衡工量值审计所要达到目标有所区别。衡工量值审计指标重点关注工程项目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求指标设计简洁明了,突出关键性指标,指标所需数据采集从项目投资与运营的会计资料中可以准确、便捷取得;容易被审计人员和管理当局认识和理解,体现在业务过程中的动态控制,最终实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标。通过比较和借鉴上述四套指标,认为构建衡工量值审计“三E”定量指标是可行的。

2衡工量值审计之“三E”指标系设计

1972年美国GAO的《政府的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及职责的审计准则》中就确定了 “3E”(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的核心。不同国家使用不同的术语来表达,其内容也各有侧重,英国称为“衡工量值审计”(Value for money audit),香港特别行政区也称为“衡工量值”审计,加拿大称为“综合审计”(Comprehensive Audit)。

衡工量值审计核心“3E”是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经济性(Economy)是研究投入,是实现有效目标,投入的最小化,就是节约,“花得少”;效率性(Efficiency)是研究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在投入一定的前提下,产出是最大化,“花得好”;效果性(Effectiveness)是研究产出,实际产出比计划产出比较综合效果的最大化,“花得值”,衡工量值审计“3E”关系如下(图1)。

基于衡工量值审计内容三要素内涵和关系的界定,设计工程项目“三E”定量指标时,借鉴上述四套评价指标体系,分别设计工程项目经济性评价指标、工程项目效率性评价指标、工程项目效果性评价指标。该指标体系共有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14个,共29个“三E”定量指标,框图与详细说明如(图2)。

2.1 衡工量值审计之经济性指标

2.1.1 一级指标

①实际投资变化率=[(审定竣工决算-批复概算)/批复概算]×100%=0

数据采集:审定竣工决算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批复概算来源于工程项目的概算批复文件中批复的概算数。

审计标准:实际投资变化率≤0为好,说明决算没有超概算,投资计划控制较好。

②单位建筑面积造价=审定的单位工程竣工决算造价/建筑面积

数据采集:单位工程竣工决算造价包括简易的水电,不包括设备投资和待摊投资。建筑面积从竣工验收报告中取得。

审计标准:单位建筑面积造价≤该地区同类工程单位建筑面积平均价,如果偏高建议以后加强造价全过程控制与跟踪审计。

③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增减率=[(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来源于审定的建设项目概况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来源于概算批复文件。

审计标准: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增减率≤0,说明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决算没有超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计划控制较好。

④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变化率=[(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位工程预算造价)/单位工程预算造价]×100%

数据采集: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审定后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单位工程预算造价是指批复预算。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是单位工程实际发生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费。

审计标准: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变化率≤0,说明建安造价决算没有超预算,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划控制较好。

2.1.2 二级指标

①设备投资增减率=[(设备实际投资额-设备投资概算数)/设备投资概算数]×100%

数据采集:设备实际投资额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中审定的设备投资,设备投资概算数来源于概算批复文件。

审计标准:设备投资增减率≤0,说明项目投资决算没有超概算,设备投资计划控制较好。

②建安工程投资率=(审定建安工程投资/审定竣工决算数)×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安工程投资和审定竣工决算数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审计标准:建安工程投资率≥75%,建安工程投资率为88.72%,说明项目建安工程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基本恰当。

③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率=(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审定项目总投资)×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审定待摊投资分别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审计标准:参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表2所示。

2.2 衡工量值审计之效率性指标

2.2.1 一级指标

①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总投资)×100%

数据采集:计算投资利润率时,年利润总额,可选择评审年份的利润总额。总投资的数据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

审计标准:项目投资利润率≥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可行。

②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总投资)×100%

数据采集:计算投资利税率时,年利税总额,可选择评审年份的利润总额与销售税金之和,即:年利税总额=年利润总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年利润总额、总投资的数据直接引用计算上一个指标时的数据。

审计标准:大于或等于行业平均投资利税率,可行。

③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本期新增总产值/本期新增固定资产)×100%

数据采集:本期新增总产值即由新增的固定资产带来的营业收入,可从新增了固定资产的营业网点的损益表中取得,这是一个增量数据,要用审计前一年和审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的差额。本期新增固定资产这个数据可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的工程概况表中取得。

审计标准:与同类项目比较,大于同类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为良好。

④静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年份-1+|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当年净现金流量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项目年利税总额+折旧)

数据采集:总投资的数据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现金流量有关数据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年利税总额可直接引用投资利税率计算时的数据,折旧=投资总额×行业固定资产折旧率。

审计标准:小于行业静态投资回收期(年),可行。

2.2.2 二级指标

①收入投资弹性=(营业收入增长率/投资增长率)×100%

数据采集:营业收入增长率根据投资前和竣工投产后的《损益表》中营业收入计算确定。

审计标准:同类比较,大于同类项目收入投资弹性为良好。

②动态投资回收期

动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年份-1+|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当年净现金流量现值

数据采集:每年的净现金流量可以从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取得。

审计标准:小于行业动态投资回收期(年),可行。

2.3 衡工量值审计之效果性指标

2.3.1 一级指标

①NPV=∑(CI-CO)t×(1+i)-t

数据采集:CI和CO可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采集,ic为行业基准收益率或投资者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审计标准:NPV≥0,说明项目IRR大于项目行业基准收益率,可行。建议NPV用Excel求。

②IRR,∑(CI-CO)t×(1+IRR)-t=0

数据采集:CI,CO和t可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采集。

审计标准:IRR≥行业基准收益率,效果好。

③净现值率NPVR,NPVR=(NPV/PVI)×100%

NPVR为项目财务净现值率;NPV为项目净现值;PVI为项目总投资现值。财务净现值率表示项目单位投资现值能够获得净收益现值的能力。

审计标准:净现值率大于零,可行。

④工程计划工期率=[竣工工程实际工期/竣工工程计划工期]×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设项目概况表

审计标准:工程计划工期率≤1,说明节省了工期,工期控制效果良好。

⑤工程合格品率=(被评为合格的单项工程个数/全部验收鉴定的单项工程个数)×100%

数据采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审计标准:工程合格品率等于100%,说明质量控制效果好。

⑥实际年营业率=(实际年营业额/设计年营业额)×100%

数据采集:实际年营业额可从达产年度的损益表中取得,设计年营业额可从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

审计标准:实际年营业率≥1,可行。

⑦单位建筑面积收入=年平均营业收入/建筑面积

数据采集:年平均营业收入可从近3-5年的营业额平均数表示,从损益表中取得,建筑面积从竣工验收报告中取得。

审计标准:与同类项目比较,大于同类项目该方面效果良好。

2.3.2 二级指标

①实际年业务量率=(实际年业务量/设计年业务量)×100%

审计标准:大于或等于1,生产进度控制效果好。

②单位建筑面积业务量=年平均业务量/建筑面积

审计标准:同类项目数据比较。

③工程优良品率=(被评为优良单项工程个数/全部验收签订单项工程个数)×100%

审计标准:工程优良品率100%,说明工程质量控制效果好。

④实际达到能力年限

指项目从建成投产之日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或营运能力)为止所经历的全部时间。

审计标准:实际达到能力年限≤0。

⑤项目完工率=[实际竣工的单位工程个数/计划单位工程总数] ×100%

审计标准:项目完工率100%,说明工程整体进度控制效果好。

⑥单位投资就业人数=新增总就业人数(包括本项目和相关项目)/项目总投资,审计标准:同类比较。

⑦单位投资占用耕地=项目占用耕地面积(亩)/项目总投资(万元),审计标准:同类比较。

⑧客户满意度,此类指标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获得,审计标准:90%。

⑨市场占有率,此指标通过专业部门采集,审计标准:同类比较。

3衡工量值审计之“三E”指标总体评价

基于衡工量值审计指标系定量分析基础上对工程项目总体绩效进行定性评价,使得审计人员和管理当局能够通过衡工量值审计总体评价,规划和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思路。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客观存在的(齐国生,2002)。必须在效果性好的前提下分析经济性、效率性的可行性。从理论上分析,上述29个一级和二级指标达到评价标准的为“好”,达不到评价标准的为“差”。将每一个要素简化为好或差两类明显属性,用简单的数学排列组合,可以列示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要素关联的情况下,三者的关系有以下八种状态(齐国生,2002)。

表3中的八种状态分布,根据综合效果性的“好”与“差”基本分为两类:状态A、C、E、G,综合效果性好;余下的B、D、F、H,综合效果性差。方案A,投资绩效最佳,优;方案H,项目总体投资绩效最差,不合格。这些只是简单解析和判断,审计人员可以结合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通过衡工量值审计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上述研究,作者借鉴国内外现有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基础上,依据衡工量值审计“3E”核心内容,构建衡工量值审计29个指标,其中:经济性指标7个、效率性指标6个、效果性指标16个。根据衡工量值审计“3E”要素关联关系分布的八种状态,对工程项目衡工量值审计进行总体评价,便于管理当局与审计人员找出工程项目绩效低下的根源,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思路。

论文的局限性在于重点设计衡工量值审计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指标,没有针对工程项目的环境性、公平性、恰当性、合规性、可持续性等方面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以后将进一步研究。由于篇幅所限,对已经设计并公开发表的指标没有作更详细说明和例证,对文中存在的其他不足之处,希望得到专家学者的批评和指正。

参考文献:

[1]肖晗,张飞涟.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存在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09,(5):127-130.

[2]R.E.布朗,T.加勒,C.威廉斯.政府绩效审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102-142.

[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S].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66-74.

[4]时现.关于公共工程投资绩效审计的思考[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3,(6):28-30.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篇6

关键词:财政投资;待摊投资;评审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设备投资评审、待摊投资评审和其他投资评审等几部分。由于待摊投资核算内容比较纷杂,在评审实务中,经常发现诸如费用超标准、不应计入待摊的项目在待摊投资中核算等各类问题,直接影响到建设成本的正确合理归集,进而影响建设成果的全面准确反映。如何做好待摊投资的评审,是每个财务评审人员要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

一、待摊投资核算内容及评审重点

(一)待摊投资核算的内容。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其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延期付款利息、负荷联合试车费、包干结余、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企业债券利息、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其他待摊投资等。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待摊投资支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两者都是以列举的方式将在该科目核算的内容列示出来,只是在前者中作为明细科目,而在后者中作为支出内容,两者对“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基本相同。

(二)待摊投资评审重点。根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规定,待摊投资评审,主要是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在具体评审工作中,待摊投资评审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照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审查“待摊投资”的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合理,是否按列明的项目内容设置二级明细账,财务报表所列数额与总账、明细账是否一致等。

2、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费用是否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之内,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不管是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形式列支的,还是什么名义变相开支的,只要是招待性质的,都要纳入其范围严格审核,控制其支出标准,测算资本化利息是否计算正确,测算相关税金计提、缴纳是否正确。

3、通过查看记账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待摊投资实际付款情况,列支的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规。

4、审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合同,并将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其他条款等与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核对,审核是否按照合同付款凭证。

5、审核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否按合同支付、土地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检查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待摊投资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待摊投资评审过程中,经常存在建设单位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对部分费用开支控制的不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出现超标准或超概算问题,或者是不按照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以及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的需要预提了部分费用,从而增加了建设成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费用开支超标准或超概算。待摊投资费用超标准或超概算主要涉及到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科目,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设单位管理控制不严造成的,也有施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或超标准。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暴露出建设单位在费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有的建设单位将本应由机关办公经费负担的费用列入了建设费用,增加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有的是由于工期拖延导致增加了费用开支;有的是待摊投资的其他明细科目误记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如将“招投标费”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超标准或超概算。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设计阶段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不够充分,导致概算批复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征地及补偿的数量增加、费用标准提高,增加了征地、补偿费用;另一方面是建设单位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着违规违纪问题,征地数量、补偿费用不实,编制虚假资料,虚增征地、补偿费用。

3、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超概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一般按照规定标准签订合同,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勘探、设计变更需要补充设计、工期拖延增加延期监理费等原因,导致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出现超概算的问题。

(二)预提费用计入待摊投资。由于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验收在时间上存在着差异,一些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需要发生有关的验收费用,在竣工财务决算前,预提一部分招待费、验收费等费用计入待摊投资,增大了建设成本。

(三)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在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处理,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这种做法虽然冲减了工程成本,但是也可能掩盖了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的问题,会计科目的使用也不够规范;另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本单位留成收入。

(四)不按期进行竣工决算增加建设成本。按照《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项目建设单位存在“重结算、轻决算”的主观认识,据统计,有超过60%的单位都在竣工交付使用半年后才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超过20%的单位在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导致部分费用开支不能落实,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三、做好待摊投资评审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控制待摊投资费用开支。待摊投资评审主要的依据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计收标准、不得将计算规则对待摊投资费用进行测算,与送审的数据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从中找出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做到“不重不漏,全面完整,准确合理”。对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科目错记进行账务调整,按照会计科目汇总调整后的费用金额,然后再根据有关费用标准的规定对照分析,例如将存款利息收入从建管费科目调出计入贷款利息科目贷方或单独反映存款利息,将调整后的建管费金额与文件标准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做出相应处理,最终将费用开支控制在政策限定的范围内。

(二)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评审人员和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素质。一方面加强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派出业务骨干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其他省市的同行交流工作经验,加快评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实务操作,避免和减少待摊投资核算中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待摊投资核算,乃至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待摊投资的评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一是纠正建设单位“重建设、轻决算”的认识偏差,使其对做好包括待摊投资在内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为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奠定基础;二是对待摊投资核算中存在的费用超标准、超概算、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提供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依据,向建设单位的有关同志做好解释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篇7

关键词:财政投资;待摊投资;评审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设备投资评审、待摊投资评审和其他投资评审等几部分。由于待摊投资核算内容比较纷杂,在评审实务中,经常发现诸如费用超标准、不应计入待摊的项目在待摊投资中核算等各类问题,直接影响到建设成本的正确合理归集,进而影响建设成果的全面准确反映。如何做好待摊投资的评审,是每个财务评审人员要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

一、待摊投资核算内容及评审重点

(一)待摊投资核算的内容。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其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延期付款利息、负荷联合试车费、包干结余、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企业债券利息、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其他待摊投资等。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待摊投资支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两者都是以列举的方式将在该科目核算的内容列示出来,只是在前者中作为明细科目,而在后者中作为支出内容,两者对“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基本相同。

(二)待摊投资评审重点。根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规定,待摊投资评审,主要是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在具体评审工作中,待摊投资评审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照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审查“待摊投资”的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合理,是否按列明的项目内容设置二级明细账,财务报表所列数额与总账、明细账是否一致等。

2、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费用是否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之内,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不管是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形式列支的,还是什么名义变相开支的,只要是招待性质的,都要纳入其范围严格审核,控制其支出标准,测算资本化利息是否计算正确,测算相关税金计提、缴纳是否正确。

3、通过查看记账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待摊投资实际付款情况,列支的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规。

4、审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合同,并将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其他条款等与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核对,审核是否按照合同付款凭证。

5、审核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否按合同支付、土地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检查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待摊投资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待摊投资评审过程中,经常存在建设单位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对部分费用开支控制的不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出现超标准或超概算问题,或者是不按照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以及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的需要预提了部分费用,从而增加了建设成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费用开支超标准或超概算。待摊投资费用超标准或超概算主要涉及到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科目,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设单位管理控制不严造成的,也有施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或超标准。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暴露出建设单位在费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有的建设单位将本应由机关办公经费

负担的费用列入了建设费用,增加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有的是由于工期拖延导致增加了费用开支;有的是待摊投资的其他明细科目误记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如将“招投标费”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超标准或超概算。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设计阶段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不够充分,导致概算批复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征地及补偿的数量增加、费用标准提高,增加了征地、补偿费用;另一方面是建设单位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着违规违纪问题,征地数量、补偿费用不实,编制虚假资料,虚增征地、补偿费用。

3、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超概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一般按照规定标准签订合同,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勘探、设计变更需要补充设计、工期拖延增加延期监理费等原因,导致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出现超概算的问题。

(二)预提费用计入待摊投资。由于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验收在时间上存在着差异,一些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需要发生有关的验收费用,在竣工财务决算前,预提一部分招待费、验收费等费用计入待摊投资,增大了建设成本。

(三)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在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处理,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这种做法虽然冲减了工程成本,但是也可能掩盖了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的问题,会计科目的使用也不够规范;另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本单位留成收入。

(四)不按期进行竣工决算增加建设成本。按照《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项目建设单位存在“重结算、轻决算”的主观认识,据统计,有超过60%的单位都在竣工交付使用半年后才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超过20%的单位在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导致部分费用开支不能落实,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三、做好待摊投资评审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控制待摊投资费用开支。待摊投资评审主要的依据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计收标准、不得将计算规则对待摊投资费用进行测算,与送审的数据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从中找出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做到“不重不漏,全面完整,准确合理”。对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科目错记进行账务调整,按照会计科目汇总调整后的费用金额,然后再根据有关费用标准的规定对照分析,例如将存款利息收入从建管费科目调出计入贷款利息科目贷方或单独反映存款利息,将调整后的建管费金额与文件标准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做出相应处理,最终将费用开支控制在政策限定的范围内。

(二)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评审人员和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素质。一方面加强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派出业务骨干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其他省市的同行交流工作经验,加快评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实务操作,避免和减少待摊投资核算中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待摊投资核算,乃至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待摊投资的评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一是纠正建设单位“重建设、轻决算”的认识偏差,使其对做好包括待摊投资在内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为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奠定基础;二是对待摊投资核算中存在的费用超标准、超概算、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提供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依据,向建设单位的有关同志做好解释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财办建[2002]619号).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篇8

 

关键词:财政投资;待摊投资;评审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设备投资评审、待摊投资评审和其他投资评审等几部分。由于待摊投资核算内容比较纷杂,在评审实务中,经常发现诸如费用超标准、不应计入待摊的项目在待摊投资中核算等各类问题,直接影响到建设成本的正确合理归集,进而影响建设成果的全面准确反映。如何做好待摊投资的评审,是每个财务评审人员要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

一、待摊投资核算内容及评审重点

(一)待摊投资核算的内容。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其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延期付款利息、负荷联合试车费、包干结余、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企业债券利息、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其他待摊投资等。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待摊投资支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两者都是以列举的方式将在该科目核算的内容列示出来,只是在前者中作为明细科目,而在后者中作为支出内容,两者对“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基本相同。

(二)待摊投资评审重点。根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规定,待摊投资评审,主要是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在具体评审工作中,待摊投资评审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照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审查“待摊投资”的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合理,是否按列明的项目内容设置二级明细账,财务报表所列数额与总账、明细账是否一致等。

2、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费用是否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之内,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不管是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形式列支的,还是什么名义变相开支的,只要是招待性质的,都要纳入其范围严格审核,控制其支出标准,测算资本化利息是否计算正确,测算相关税金计提、缴纳是否正确。

3、通过查看记账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待摊投资实际付款情况,列支的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规。

4、审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合同,并将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其他条款等与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核对,审核是否按照合同付款凭证。

5、审核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否按合同支付、土地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检查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待摊投资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待摊投资评审过程中,经常存在建设单位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对部分费用开支控制的不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出现超标准或超概算问题,或者是不按照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以及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的需要预提了部分费用,从而增加了建设成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费用开支超标准或超概算。待摊投资费用超标准或超概算主要涉及到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科目,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设单位管理控制不严造成的,也有施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或超标准。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暴露出建设单位在费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有的建设单位

[1] [2] 

将本应由机关办公经费负担的费用列入了建设费用,增加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有的是由于工期拖延导致增加了费用开支;有的是待摊投资的其他明细科目误记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如将“招投标费”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超标准或超概算。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设计阶段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不够充分,导致概算批复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征地及补偿的数量增加、费用标准提高,增加了征地、补偿费用;另一方面是建设单位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着违规违纪问题,征地数量、补偿费用不实,编制虚假资料,虚增征地、补偿费用。

、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超概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一般按照规定标准签订合同,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勘探、设计变更需要补充设计、工期拖延增加延期监理费等原因,导致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出现超概算的问题。

(二)预提费用计入待摊投资。由于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验收在时间上存在着差异,一些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需要发生有关的验收费用,在竣工财务决算前,预提一部分招待费、验收费等费用计入待摊投资,增大了建设成本。

(三)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在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处理,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这种做法虽然冲减了工程成本,但是也可能掩盖了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的问题,会计科目的使用也不够规范;另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本单位留成收入。

(四)不按期进行竣工决算增加建设成本。按照《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项目建设单位存在“重结算、轻决算”的主观认识,据统计,有超过%的单位都在竣工交付使用半年后才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超过%的单位在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导致部分费用开支不能落实,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三、做好待摊投资评审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控制待摊投资费用开支。待摊投资评审主要的依据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计收标准、不得将计算规则对待摊投资费用进行测算,与送审的数据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从中找出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做到“不重不漏,全面完整,准确合理”。对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科目错记进行账务调整,按照会计科目汇总调整后的费用金额,然后再根据有关费用标准的规定对照分析,例如将存款利息收入从建管费科目调出计入贷款利息科目贷方或单独反映存款利息,将调整后的建管费金额与文件标准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做出相应处理,最终将费用开支控制在政策限定的范围内。

(二)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评审人员和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素质。一方面加强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派出业务骨干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其他省市的同行交流工作经验,加快评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实务操作,避免和减少待摊投资核算中的问题。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