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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 风险控制 监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08)03-052-03
金融控股公司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尤其是英、美、日等金融大国实施金融制度创新的产物。国际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在1999年2月颁布的《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中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是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其主要特点在于“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即金融控股公司是以金融业为主的企业联合体,它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非金融实体等附属或子公司,这些下属公司都具有相关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独立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介于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模式之间。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在市场经济尚不成熟、市场体制和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这对保障金融安全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内企业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也日益增强,特别是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挑战,无论是金融机构内部还是外部,都有业务拓展的需求。在目前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一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通过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综合经营的好处,又能在金融业务之间形成“防火墙”,从而有效地控制风险。也就是说,金融控股公司这一制度设计的优势,除了达到规模经济外,还在现有的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了混业经营。因此,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渐进转变的现实选择,是由金融分业向金融混业过渡的桥梁。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
任何一项经济制度都是“双刃剑”,金融控股公司也不例外。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资本的联系,进行了机构和业务的融合,能为企业提供全方面的金融服务,具有传统金融机构所没有的优势,但同时也增加了控股公司在资本结构、组织结构、业务结构上的复杂性,导致金融控股公司产生了很多新的风险。
1、内部关联交易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作为关联方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利用公司内部结构和合作关系实现协同效应,降低运营成本、增加盈利、提高效率。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的建立本身就蕴含着内部的关联交易。之所以有金融集团,除了概念和品牌上的意义外,就是要有内部交易。否则,各种业务以法人形式独立经营便可,不必组成集团。否定了内部交易就是否定了可以得到的潜在效率,从而等于否定了金融集团。然而,这种交易如果超出一定的“度”,则会造成风险在公司内部传播,危及整个金融控股公司。
关联交易导致的负面效应有两种,一是由于关联交易的存在,使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不同金融业务所引致的风险可能会在公司内部传递。在市场上,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主体是将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即便在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建立了“资金、法律防火墙”,也无法成为市场的“信心防火墙”。如果一个成员子公司经营不善或倒闭,难免不会造成“多米诺”效应,引发其他子公司的流动性困难或影响其他子公司的业务。二是公司的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可能使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导致利益冲突的产生。如银行子公司可能通过关联证券子公司为其信用和业绩不好的客户发行债券,以抵偿无法收回的贷款。一般来说,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资金、产品和信息的相互划拨与传递,相互担保、抵押,为了避税或逃避监管目的相互转移利润等等。
2、资本重复计算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具有“资本扩音器”功能。例如,母公司的资本通过投资控股对子公司拥有了支配权,如果母公司的负债资本和外部资本仍作为资本金,投向子公司,则形成了一种“双重财务杠杆”,一份外部资本被用了两次,在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但对于子公司来说,该资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资本,不具备实质上的抵御风险能力。如果子公司再将这部分资本投向其他子公司,则资本又被利用一次,造成财务杠杆过高、资本金多次计算。像一个“扩音器”一样,经过财务杠杆的作用,资本被扩大了许多倍(见图1)。这有一方面的好处是在相同的经营规模上节约了资本的使用,但也存在夸大公司整体防御风险能力的弊端,影响集团整体财务安全。
一个企业集团的全部资本可以分为来自集团外部投资者的资本和由于重复使用带来的资本。由于公司发生偿付困难时,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用同一笔资金来抵御多家子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合适的。而且,资本金的重复计算也会造成子公司的报告利润和资本水平的夸大,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净资本(外部资本)低于所有子公司的资本之和,即使集团当中每个金融子公司都满足本行业的单一监管资本要求,但由于过高的财务杠杆,在集团水平上的资本可能是不足的。这样,公开信息的准确度将大打折扣,投资人和债务人无法从中准确判断所面临的风险。
3、结构复杂化带来的内外部监管缺失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下属机构交叉持股导致法人结构复杂化:集团规模大和跨国经营导致内部管理部门层次复杂化;集团业务涉及多种金融业务又使经营复杂化。这种状况,一方面,加剧了信息不对称,使透明度问题更加突出:另一方面,也给管理者提出了挑战,可能引起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管理风险。
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也涉及多个行业的监管机构,这些监管机构的监管目的、方法和重点各不相同。只要在不同的专业金融监管体系之间存在着差异,金融控股集团就可能会采取规避监管的行动,建立一种经营阻力、成本最小的组织模式。例如,使不受监管或监管程度较低的金融机构成为集团的控制主体。这些行为都会增加各专业金融监管当局在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过程中的困难。同时,即使每个监管主体能够有效控制各自监管对象的风险,但由于不同监管主体之间信息交换不畅,集团整体的风险状况也难以掌握,极易出现监管“真空”。
二、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的控制
从上述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的特点可以看出,金融控股公司
就像一艘满载着财富和风险的货船,如果没有对它的风险的清醒认识和有效控制,这艘满载着金融财富的巨舰也会随时倾覆。因此,要尽快研究相关的约束和监管制度,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
1、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
相对于单一的金融机构来说,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制度更为复杂,它具有两重性,即母公司要形成一个监控集团整体风险的内控制度,同时还要监督各子公司建立起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而且由于各个子公司处于同一个母公司的控制下,它们服从相同的利益,难免会产生内部交易。因此,一个有效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必须能够控制由于内部交易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传递。
为此,金融控股公司必须披露自己的组织结构和重大的内部交易,特别是那些可能对集团财务带来不利影响的内部交易。应确立关联交易的原则并以列举的方式具体规定公司内部重大的、必须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其最大限定金额或量;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必须对内部关联交易予以说明,对于超过限定额的关联交易,应上报接受专门审批;还应规定关联交易所必须履行的程序。
此外,由于组织结构的内在原因,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容易集中于某一交易对手、地理区域、产业部门或金融市场等。金融控股公司必须向监管当局报告集团对风险集中进行确认、监控和管理的制度与政策,满足监管机构制定的对风险集中的限制标准。业务模块之间应该相互沟通和合作,以确信各个模块对集团内的风险集中所采取的监管行动是适应的。
2、实行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框架可以借鉴美国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中的有关规定。该《法案》允许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实现银行、证券、保险三大业务相互交叉,渗透和融合,这对传统的分业经营体制下的分业监管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为了确保金融监管的健全与有效,《法案》对金融监管框架也进行了大规模改革。FRB(联邦储备银行)继续作为最高的综合监管机构,实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FRB必须与按照能划分进行分业监管的机构互通信息,以加强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之间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对未来新开发的金融产品的监督归属进行划分,FRB负责金融商品的审定,SEC(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证券商品的审定,州保险厅负责保险商品的审定。并且OCC(货币监理署)等银行监管机构、SEC和州保险厅分别对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实施具体的分业监管,从而建立了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的“伞”式监管模式(见图2)。
借鉴美国上述监管模式,建议我国在原有分业监管的基础上,把目前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到一种正式的综合监管制度安排: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创新及监管问题;协调银行、证券、保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交流有关监管信息等。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综合监管,而对各下属不同金融业务领域的子公司则由各监管机构分别进行分行业监管。
3、实施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监管
在金融控股公司架构下,由于控股关系及不同金融部门资本要求和性质的差异,资本充足率考核和监管成为一个系统问题。不但要考虑控股公司及子公司在各自行业作为单一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还要将金融控股公司视作为一个整体来考核。监管当局应在合并报表的基础上,运用适当方法剔除在整个集团层次上资本的重复计算和以债务投资的部分,准确计算出整个集团真实的自有资本金和对外负债,并对不同类型的金融集团制定出相应的资本充足要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了测量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率的思想,并推荐了几种方法,如基础审慎法、基于风险的累积法和基于风险的扣减法等,监管者可结合集团类型及所获资料,恰当组合,灵活应用。
4、建立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体系和控股公司援助机制
中国分业监管体制的一大弊端即不能从整体上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进行总体监控和系统性评估。为此建议尽快制订出标准化的全国通用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而援助机制的建立则使控股母公司成为其附属银行的“力量源泉”,随时准备在遇到支付危机时提供附加资本。而现在,一家附属银行遇到问题,甚至申请破产,承担清偿存款者责任的是中央银行,而控股公司股东不会受到惩罚。
在我国,消费金融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从消费金融公司比较发达的日本来看,此类公司具备的特点包括:高贷款利率、高坏账率、低杠杆、高资产回报率、经营业绩随经济周期波动较大等。基于这样的特点,加之其无抵押无担保的政策,在中国特殊的社会环境下,消费金融公司在设立之初及其后续经营过程中必将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
一、观念的改变需要时间
任何一种新生事物从出现到真正被社会接受,都需要经历一段时间。曾经,中国的贷款只提供给企业、工厂。现在的人们已经普遍接受了房屋、汽车这类大额支出的消费信贷,信用卡的使用也越来越普及。但是,如果让人们习惯于在依靠贷款买来的房子里,添置更多的依靠贷款买来的家具、家电,恐怕还需要三五年的时间。所以,在业务发展之初,不免会显冷清,很多想尝试的人也会保持观望的态度,势必会导致业务拓展不开,公司经营不景气的情况。这就要求:一方面,在定位客户群时,要将主体锁定为中青年、中低层。这个人群思想活跃、比较开放,对新事物接受的快。此外,他们特定的生命阶段和社会阶层,也决定了他们需要简单快捷的资金来源。如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和年轻家庭,信用卡的额度可能较低,不足以支持他们购买心仪的电器、电子产品或满足旅游、装修的需求,但他们未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们可选择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消费贷款。并且,在购买耐用消费品时可即时获得信贷支持,不像信用卡在申请到领卡间有一段等候期;另一方面,在费率制定时,给予一定的优惠、降低客户准入的门槛。虽然消费金融公司有无抵押无担审批快的特点,但如果其费率高出其他贷款渠道很多的话,也很难被人接受。当经过一段过渡期,真正被社会认可并接受之后,可适当提高费率,获得稳定的收入。
二、违约风险高
我们注意到,在银监会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也就是说,这部分贷款在发放时,完全凭借的是观念上的信用。此政策固然会吸引很多不满足银行信用级别要求但又有贷款需求的人,但随之而来的就是由客户信用产生的违约问题。目前,我国的征信系统尚不完善,没有积累起完整的客户信用记录,导致在评价客户信用等级时无据可查。一旦违约行为发生,经催款无果后,这部分损失无法收回。日本第三大消费金融公司Aiful去年底一度面临破产危机就是个危险的信号。
针对这样的风险,事前的工作,是利用出资人(银行)已经掌握的客户信用资料加以甄别,对其当前还款能力加以考察,包括所从事的工作、收入、是否有其他贷款、家庭情况等;事后的工作,是通过温和的方式积极的催款,违约情况一旦发生,要及时计提坏账准备。将有违约记录的客户记入黑名单,并拒绝其再次申请贷款的要求。
较为关键的是征信系统的建立。目前,我国并不是没有任何的信用记录,只是各种信用记录分散在在人民银行、电信、税务、公安、交通管理、水电燃气公共事业单位等部门中,信息的及时性也较差。如果这些信息能被整合并建立一个综合的平台,将对识别客户信用等级、控制违约风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银监会的一项要求也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此类风险。即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两者的区别为,前者是通过经销商发放,而后者是直接向借款人发放。为防止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被挪作他用,《试点办法》规定了只有已取得过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信誉良好的老客户才可得到此项贷款。
三、业务竞争激烈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因子分析法;饲料企业供应链
饲料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产业,衔接着种植业与畜牧水产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确保饲料业实现稳步健康发展,有利于丰富民众的菜篮子,进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2021年奥特奇全球饲料调查报告》评估,2020年我国饲料产量达到2.4亿t,实现了5%的增长,成为全球最大饲料生产国。尽管我国饲料业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随着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停摆”以及行业特殊性等因素,我国饲料企业仍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其中融资困难问题在不少饲料企业中较为凸显。供应链金融作为现代物流与供应链发展的重要创新,通过将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入供应链,对链条中资金的流动、组织和调配进行优化,可以有效解决饲料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风险是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通过对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进行分析,梳理出主要的风险因素,并采用因子分析法构建风险管理分析模型,结合关键因子特性给出风险防范对策。
1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现状及其应用意义
1.1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现状
当前,在国家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动下,供应链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存货质押融资是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业务模式之一,受到了学者持续关注,其理论体系日趋完善,业务实践日渐成熟,但现有研究多把研究对象局限于“存货”,鲜有聚焦于饲料企业中的“饲料”,来研究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相关问题。饲料企业一般采用存货质押的方式实现融资[1],将不动产生产原料、饲料及生产设备等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资产盘点和价值评估后核算贷款额度[2]。
1.2供应链金融对于饲料企业的意义
饲料企业供应链以销售饲料产品为核心环节,连接饲料原材料的采购、运输、流通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使资金在各环节涉及的种植户、饲料加工企业、金融机构、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间循环流动。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在担保手段、信用评价、风险控制和还款来源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考虑的影响因素更加全面,有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现较好的融资项目,也有助于具备资质的饲料企业及时融到资金,扩大产能和规模[3]。
2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因素挖掘
国内外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因素盘点进行了相关研究,Barsky,等[4]根据风险过程控制理念建立起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概念模型,将风险分为融资过程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环境风险和基本结构风险五大类。孙敏,等[5]认为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存在着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委托风险、纠纷风险和灾害性风险等。笔者通过分析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作流程,并进一步咨询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在反复斟酌与分析的基础上,共提炼出10项主要风险因素(见表1)。市场供求变化风险(X1)指所在地区饲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给供应链金融带来的风险[6]。由于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饲料市场上的供给与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而供求关系的变化势必造成价格的波动。政策法规风险(X2),政策法规是指政府采用的行政或法律手段,国家在不同时期会根据宏观环境的变化制定或修改相关的政策法规,而政策法规的制定或修订很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7]。质押物风险(X3)包括流动性风险和价格变动风险[8],指因价格波动、不易变现、流动损耗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X4)包括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达标、管理环境不合理、管理机制不完善和管理创新不充足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客户资信风险(X5)包括客户的诚信度以及货物的合法性等[9],同时信用风险还与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联系密切。不可抗力风险(X6)指天灾、疾病、战争、罢工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难以克服的自然事件或客观情况。技术水平风险(X7)指因技术水平低下所造成的损失,业务开展过程中,质物的价值评估、价格检测以及存储条件等业务环节需要依赖技术支撑,若处理技术水平低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10]。供应链管理风险(X8)指供应链在协作、控制、运行等方面的管理所造成的不确定性。业务模式运营风险(X9)可以理解为企业因商业模式选用、质押方式确定、质押物处置等不当而引起的风险。企业监督监管风险(X10)指因物流监管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利益不一致,以及物流监管人员的隐藏行为而给供应链金融物流监管业务带来隐患[11]。
3基于因子分析的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运用因子分析法探究上述10项风险因素的重要性以及各因素间的相关性,并提取公共因子以对供应链金融各项风险因素进行降维处理,降低特征间相关性,为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模型的建立奠定基础。
3.1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FactorAnalysis)是一种利用降维思想,把具有错综复杂关系的多个变量归结为少数几个综合因子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其目的在于用较少的相互独立的因子变量代替原来多个变量的大部分信息,其数学模型如下:(1)式(1)中,x1,x2,…,xp为p个原有变量,是均值为0、标准差为1的标准化变量,F1,F2,…,Fm为m个因子变量(m<p),ε1,ε2,...,εp是仅对所属变量产生影响的特殊因子,该模型的矩阵表示形式为:X=AF+aε(2)
3.2数据获取
DELPHI法是一种适用性广泛的咨询决策技术,其核心在于通过匿名咨询专家意见,将所得意见进行汇总与整理,反馈给每位专家,专家进行分析判断后,再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意见,通过反复咨询使意见趋于一致,进而形成结论。该方法在保证了信息反馈沟通的同时,又避免了集体讨论时可能出现的盲从与权威专家影响过大等缺陷,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12]。笔者向54名熟悉该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咨询,包括物流企业负责人与物流部门主16人、金融机构主管10人、3所高校物流与供应链专业学者共19人以及饲料企业主管9人,最终回收有效样本数据共计52份。
3.3数据处理与分析
对上述52份样本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使用SPSS23.0进行Bartlett球型检验和KMO适合度检验,求得样本数据的适切性量数为0.572(大于最低标准0.5),适合做因子分析。基于特征值原则,选取前3个特征值大于1的主成分为公共因子,其累计贡献率超过了70%,为证明所选公共因子的合理性,可以结合碎石图加以判断。碎石图是依照各因子的特征值大小进行排序所形成的散点图(如图1所示),由图1可以看出,前3项因子的特征值较明显,曲线的斜率较大,因此它们对于整体的解释程度比较显著,从第4项因子开始,曲线斜率减小,变得比较平缓,因子的解释能力开始明显减弱。由此再次证明前3项因子基本包含了整体数据的大部分信息,其解释能力是有效的。三个公共因子的特征值、方差贡献率与累计方差贡献率见表2。为提高因子变量可解释性,使提取的公共因子具有实际意义,明确变量及公共因子之间的关系,采用凯撒正态化最大方差法对初始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因子载荷反映了各因子主要由哪些变量提供信息,计算结果见表3。经过旋转后,客户资信风险(X5)、技术水平风险(X7)、供应链管理风险(X8)、质押物风险(X3)、业务模式运营风险(X9)在公共因子F1上有较大载荷。市场供求变化风险(X1)、政策法规风险(X2)、不可抗力风险(X6)在公共因子F2上有较大载荷。公共因子F3上对企业经营运作风险(X4)、企业监督监管风险(X10)有支配作用。故将公共因子F1命名为运营管理风险因子,公共因子F2命名为外在环境风险因子,公共因子F3命名为内部管理风险因子。为利用公共因子做进一步的分析,利用表4中的系数计算各公共因子得分,即根据回归算法计算所得因子得分函数的系数,据此可以将三个公共因子表示成原始变量的线性组合作为其因子得分的回归函数,即:将样本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可以得到饲料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大小,深入分析后可按照风险大小进行排序,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对策。
4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建议
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管理和融资活动的统一,其风险具有复杂性、传递性和动态性的特征。结合上文中提取的三个关键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外在环境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分别给出相应的防范建议。
4.1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建议
建立科学、动态的客户资信管理体系,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地掌握企业规模、发展前景、资信等级等客户信息,进一步完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建设,将不合格的客户剔除出去,以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建立质押物准入机制,力求质押物具有价值稳定、流通性良好、变现速度快、市场需求大以及易于储藏等特点,同时要对质押物所有权以及合法性进行严格鉴别。加大技术水平投入力度,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交易征信、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在内的金融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降低具体业务流程中各环节的风险。要发展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离不开饲料供应链的壮大,不能局限于一个企业,要关注整个链条的高效运转,上下游做到信息共享,保障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畅通。
4.2外在环境风险防范建议
政府通过制定供应链金融发展规划与指导意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持续发展。如《民法典》中物权编、合同编等法条的有效实施为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了业务流程高效运作。此外,结合饲料企业特性,建立有序竞争的行业规范,通过优化供需结构来稳定饲料市场,减少因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4.3内部管理风险防范建议
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与经营状况,设计更加合理的内部监管制度及流程,尤其是信用审核、合同与票据审查、物流管理等与供应链金融活动密切相关的环节。将管理制度落实并做到奖惩分明。着力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特别是针对供应链金融中的各关键环节,要组织学习相关理论与实践,做到全体人员熟悉业务流程,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以此降低内部管理风险发生的概率。
5结语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经营风险;模型分析
一、 数据的选取
我国目前的准金融控股公司大约由300家,但是大部分不能算着真正的金融控股公司,这些公司或是参股金融业,或产融结合,或仅仅混业的交叉经营,尚未达到金融控股公司的标准,为了使实证研究更为精确,所以本文仅仅抽取典型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样本,同时由于公司经营受到行业环境的影响各不相同,为了避免由此带来的统计上的噪音,所以本文抽取典型金融控股公司(包括光大集团、平安集团和中信集团)中的银行子公司(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和中信银行)和我国另外的13家商业银行作为研究样本(见表1),以此分析是否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银行子公司与其经营风险之间的相关性, 从而探讨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是否会带来风险的增加。研究年度为2008年、2009年、2010年,使用数据来自中国证监会网站和各大银行网站年报。在样本选择和模型设计中另外还考虑到三点:(1)三大金融控股公司银行子公司资产占集团公司资产比例分别达到23%,22.7%和47.6%,所以选取银行子公司考察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应属可行。(2)我国典型金融控股公司偏少,非上市公司的数据又不易获得,所以本文只抽取了3家典型金融控股公司和另外13家上市商业银行为研究样本。在研究年度上,由于模型变量指标偏多,数据来源主要依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目前只能获得样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完整数据,所以时间跨度上,只选择了三年的数据。(3)为了增加计量模型的有效性,本文设计了四个模型,全面论证了控股与非控股与公司经营风险的相关性;并且尽量增加控制变量,增强了模型的有效性。
二、 研究变量的选取
银行风险的成因非常广泛,有系统风险,也有非系统风险;有内在风险,也有外在风险。根据风险发生的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这是理论界运用最广泛的风险分类方法之一。本文选取了相关指标作为分析依据。针对各种风险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已是银行风险控制体系的重要内容。鉴于研究指标的可取得性,本文略去度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var技术模型,选取可以考察银行信用风险的不良贷款率和流动性风险的每股现金流量为被解释变量建立模型一、二。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为客户贷款,银行的信用风险是其整体风险预警和控制的重点,并且,银行贷款尤其需要重点检测。不良贷款率反映了银行的资产质量和中长期风险,每股现金流量则反映了银行短期的流动性风险。进一步的,为了使分析更为准确和全面,本文还选取了表现银行信用风险的指标借款人集中度和信用贷款占比作为被解释变量建立模型三、四。
针对不同的被解释变量,本文选取了相关的控制变量,在控制变量中,还加入了一些反映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指标以求分析更为全面。解释变量统一为:公司是否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银行子公司?试图解释金融控股经营模式与风险的相关性,即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是否会带来经营风险的增加。各变量定义如下:
不良贷款率(p1)=(损失+可疑+次级)/期末各项客户贷款余额
成本收入比(cir)=业务及管理费用/总收入
借款人集中度(bocon)=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额度/期末资本净额
信用贷款占比(crloac)=期末信用贷款余额/期末客户贷款余额
公司类存款比例(tpocd)=期末公司存款余额/期末客户存款余额
活期存款比例(tpodd)=期末活期存款余额/期末客户存款余额
国有股比例(tposs)=(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公司总股本
总资产(size):取公司年度期末总资产
资本充足率(car)=(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减扣项)/风险加权资产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lpos)=第一大股东持股数/总股本
非利息收入占比(noinac)=(营业收入-利息净收入)/营业收入
三、 数据验证分析
1. 模型一:p1=b0+b1*kg+b2*cir+b3*bocon+b4* tpocd+b5*tpodd+b6*tposs+e
被解释变量:不良贷款率(p1)
解释变量kg:公司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控股银行子公司为1、否则为0
控制变量:成本收入比(cir);国有股比例(tposs);借款人集中度(bocon);
公司类存款比例(tpocd);活期存款比例(tpodd)。
表2列示了多元线性回归结果,我们发现:
(1)控股与不良贷款率显著相关(3.940 660),与假设相符。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银行子公司不良贷款率偏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①金融控股公司复杂的组织结构带来了风险管理难度的增加,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尚不成熟,在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上劣势明显,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②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面临着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竞争,有些金融控股公司与其相比在人力资源、优质客户资源和经营手法上存在一定差距。③外部监管的缺位使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面临制度约束风险。长期以来,一方面金融控股公司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缺乏有利的法律支持,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受到较多限制、经营处于混乱状态;另一方面监管主体无法可依,分业监管导致了大量监管盲区的存在,增加了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再则,目前的联席会议制度事实上很难形成一致对金融集团的整体风险的正确判断,反而还增加了协调成本;最后,我国金融监管技术和人员素质的落后,是我国的监管绩效与发达国家无法比拟。
(2)国有股比例与不良贷款率负相关(-0.021 919),银行业经营中虽然非国有经济效益好,偿债能力强,但其识别偿债能力较差,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3)借款人集中度与不良贷款率正相关(0.028 305),这也验证了金融投资的常理:分散投资,在银行贷款结构中,一定要注意贷款客户、贷款期限、贷款类型的多样化才能更好分散风险。
2. 模型二:mx=b0+b1*kg+b2*size+b3*tpodd+e
被解释变量:每股现金流量(mx)
解释变量kg:公司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控股银行子公司为1、否则为0
控制变量:总资产(size);活期存款比例(tpodd)
表3列示了多元线性回归结果,我们发现:
(1)控股与每股现金流量负相关(-0.916 667),这与假设相符,表现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整体表现流动性不足。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规模较小,在发展和风险管理上尚不成熟,盈利能力不强造成的。
(2)活期存款比例与每股现金流量正相关(0.031 201),这与常理相符,活期存款比例越高,资产的流动性越大。
3. 模型三:bocon=b0+b1*kg+b2*tpodd+b3*car + b4*tposs+b5*tlpos+e
被解释变量:借款人集中度(bocon)
解释变量kg:公司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控股银行子公司为1、否则为0
控制变量:活期存款比例(tpodd);资本充足率 (car);
国有股比例(tposs);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lpos)
表4列示了多元线性回归结果,我们发现:
(1)控股与借款人集中度显著正相关(32.180 26),这说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贷款客户上过于集中,客户来源不广泛,公司发生信用风险概率增加。
(2)国有股占比与借款人集中度正相关(0.073 768),近年来,我国主要国有银行都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革,股份持有走向多元化,公司治理日益完善,但是国有股比例较大的银行在产权的明晰程度和公司治理上不如非国有银行,在资产的管理上差一些,同时,一些国有银行同时兼有支持国家经济、产业政策的任务,所以在贷款客户上会集中度高一些。
4. 模型四:crloac=b0+b1*kg+b2*noinac+b3*cir +b4*tpodd+b5*car+b6*tposs+e
被解释变量:信用贷款占比(crloac)
解释变量kg:公司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控股银行子公司为1、否则为0
控制变量非利息收入占比(noinac);成本收入比(cir);活期存款比例(tpodd);
资本充足率(car);国有股比例(tposs);总资产(size)
表5列示了多元线性回归结果,我们发现:
(1)控股与信用贷款占比正相关(8.084 819),这说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信贷资产保证度上应加强管理,协调好授信贷款和非授信贷款的比例;增强贷款保全意识,大力推行抵押担保贷款,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应做到严格审查担保单位的可靠性和抵押品的价值和抵押的手续;推行贷款保证保险、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2)资本充足率与信用风险占比正相关(0.405 390),这说明资本充足率越高,风险抵补能力越强,公司风险偏好越大,信用贷款越多。
四、 结论与启示
总体来看,金融控股集团银行子公司的风险较非金融控股公司的银行样本偏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产质量的指标不良贷款率与控股正相关(模型一3.940 660),流动性的指标每股现金流量与控股负相关(模型二-0.916 667),表现贷款风险的指标借款人集中度和信用贷款占比也与金融控股显著正相关(模型三32.180 26、模型四8.084 819)。因此,对想要混业经营的金融企业来说,混业经营模式要谨慎,已经混业经营的需要大大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当前尽快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认为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做起:
(1)金融控股集团的特有风险来源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复杂的组织结构,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随之可能会带来的是规模不经济,如管理难度和成本增加、信息阻隔失真、无法形成合力等弊端,因此金融控股集团必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制度建设。
(2)增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特别是资本监管和防火墙制度的完善。谈及金融集团化的没落,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杜丽虹认为,金融集团走向衰败的两大风险就是:拨备不足和风险串联。资本是银行经营的根本,金融控股集团应加强资本监管,保持适当的杠杆比例。同时,金融具有高度的相关性效应,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关联交易的共生性又加剧了风险传染,因此,在防火墙制度建设上要加强对人事、业务、共同营销和信息共享的合理限制。
(3)增强外部监管,加强市场约束。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目标应该是在我国当前混合经营的必然趋势下,通过渐进式改革,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优化内部运行机制,通过适当的内部设置达到金融监管专业化和综合化的优势互补,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和目标性监管过度,从而达到金融监管的稳健性、效率性和公平性的结合。同时市场约束是金融机构监管的外部主要力量,当前要完善市场约束要发挥作用必须的制度基础。
参考文献:
1. 周晖.金融风险的负外部性与中美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比较.管理世界,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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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P2P网络借贷 风险成因
一、引言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随着余额宝的横空出世,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兴起,冲击着已经被大家所熟悉的传统金融格局。而在众多互联网金融行业中,P2P网贷以其明显的金融特质和灵活的经营模式,在整个行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截至2015年2月,全国各类P2P网贷平台已达2093家,2014年全年累计成交量高达2528亿元,是2013年的2.39倍。同时,风险资金密集进驻,2013年底到2014年初,先后发生六次融资,总金额超过2亿美元。整个行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成为我国传统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
然而,在P2P业务快速增长的背后,整个行业暴露出大量风险。据统计,跑路或倒闭的P2P网贷公司,在2013年高达74家,而在2014年上半年则高达46家。从经营模式上看,我国不同于国外传统的P2P网贷公司,出现了债权转让、抵押担保、线下线上结合等经营模式,这些经营模式的异化为P2P网贷行业带来盈利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只有提高对行业风险的重视,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加大风险管理力度,才能保障这一新兴行业健康、快速的成长。
二、P2P网贷公司面临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客户个人信用风险。由于目前央行的征信数据并未对P2P行业开放,各公司间也未建立起信用数据共享机制,客户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收入证明等材料都是由融资人自行提供,无法向权威第三方进行认证;同时,由于大部分业务开展在网上完成,给信贷审核带来更大的困难,逆向选择使得行业聚集大量的信用记录较差者;更有甚者,近年来竟出现了“借款人”包装行为,通过对借款人资质的美化与包装,绕过信用审核,这为P2P行业的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困难。
合作机构信用风险。首先,小贷、担保等合作机构与P2P公司有着内在竞争关系,会自己留存高质量客户,把剩余项目留给P2P平台,因而项目质量存在一定风险。同时,对于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的资质审查较为复杂,若不符合资质,相应的担保合同也会被判“无效”。其三,由于P2P借贷缺乏明确法律认定和监管措施,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是否计入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通常很难监管,这为担保公司突破杠杆率留下空间,为P2P网贷公司带来更大的合作风险。
(二)资金流动性风险
资金流动性风险来源于产品的异化,P2P网贷公司冲破传统经营模式,不断涌现出债权转让、违约担保等P2P产品,对于这种产品平台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赔偿或资金垫付责任。然而,P2P网贷通常为信用贷款,并且对于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风险补偿基金率等指标没有规范管理和限制,尤其对于私自构建资金池,进行资金错配,以及转让债权的公司,多级债权转让以及滚动短期借贷形成长期借贷的行为,使得风险不断积累,一旦出现资金断裂,就会发生连带反应,引发信贷资产的低价抛售甚至遭受挤兑倒闭。
(三)技术风险
从信贷技术层面来讲,小额信贷的信贷技术风险是各类贷款产品中较高的,需要通过交叉校验、社会化指标体系等信贷技术来弥补财务数据和抵押担保的缺失。从国际经验来看,成熟的P2P网贷平台逾期率和坏账率仍达到3%以上,Prosper和Lending Club更是曾经达到10%,近些年才有显著下降。然而我国的信用环境和借款人的金融习惯更加不成熟,单纯依靠网络完成信贷审核和信用认定难度非常大。小额信贷技术欠缺会从用户筛选、需求审核、风险定价、贷后管理、逾期催收等各个环节产生技术风险。
其次,P2P网贷依托于互联网平台运营,网络平台上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一方面,来自黑客、钓鱼网站、网络诈骗等不法分子的恶意攻击。另一方面,则来自于P2P公司自己的疏忽和技术不到位,一些公司将系统开发外包,使得第三方技术公司可以利用技术漏洞获得平台的数据。这些技术风险会带来客户信息的泄露甚至是资金流动信息篡改等严重损失。
(四)法律政策风险
目前没有专门针对P2P网贷行业的法律出台,这使得P2P行业经常游走于法律边界和灰色地带。法律监管的缺失使得其容易踩“非法集资”的红线,尤其是对于债权转让类平台而言,作为资金中介对债权进行重新打包,发行理财产品,实质为资产证券化过程,很容易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且如果投资人的回报来自于债券的重复转让所形成的现金流,则可判定为“庞氏骗局”。网络交易行为使得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无法监控,不法分子可以通过自借自贷的方式完成洗钱过程。同时,由于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并不会及时打入客户自己的账户中,平台会产生较大量的沉淀资金,而此部分资金处于监管空缺状态,极易发生内部人员非法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三、P2P网贷公司风险成因分析
(一)法律监管缺失
与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相比,我国对于P2P网贷行业定义、准入、公司性质、业务范围一直都没有明确划分,在法律监管上更是处于空白状态。这种监管缺位的环境纵容了P2P网贷行业的野蛮生长,使得各公司铤而走险,开发出种种处于法律边界的业务模式,使整个行业风险不断累积。法律监管始终是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在监管缺失的环境下,出于对利益的追逐,必定会衍生出许多对行业和社会长远发展产生威胁的业务形态,风险累积后患无穷。
(二)征信体系不完善
P2P网贷行业在国外的顺利发展很大程度上源于国外完善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可以通过第三方征信系统获取报告,对贷款项目进行合理定价与风险控制。然而在我国,央行系统不对P2P借贷平台开放、商业征信与民间征信刚刚起步、大数据征信更是处于试行阶段。在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下,P2P网贷公司大部分通过线下调研完成征信,然而线下征信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操作成本高,抑制行业的迅速扩张。由此可见,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同业共享机制是行业继续向前发展的必经之路。
(三)不良竞争环境
目前,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正在迅速蔓延,全球金融秩序被打乱,世界经济出现衰退,我国经济也受到了较大冲击。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金融体系还处于成长过程中,国际资本流动、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都会给我国经济和金融安全带来巨大影响。由此,宏观金融风险管理则成为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使用宏观金融工程理论和方法来解决金融安全问题,同时指导金融资源分配,促进经济增长。
宏观金融工程是我们率先提出的概念。在国外,金融工程发端于微观,主要研究金融资产定价。Black和Scholes在1973年提出了期权定价理论,Merton在公司金融背景下讨论了期权定价的适用性问题。Leland和Rubinstein提出了动态套期保值策略,是较早讨论“金融工程”概念的学者。Finnerty在1988年首次对金融工程进行定义,认为金融工程包括创新型金融工具与手段的设计、开发与实施,以及对金融问题给予创造性的解决。在后续研究中,学术界开始考虑运用微观金融工程的方法来解决宏观金融问题。2007年,我们系统地阐述了宏观金融工程的概念,构建了一个成形的理论框架,并将这种框架运用到国内外宏观金融的系统分析中。宏观金融工程是指通过金融工具与手段的创新设计与重新组合、金融结构的调整和金融制度的变革来解决宏观金融问题。我们研究宏观金融工程的目的,是要告诉世人金融工程不仅可以应用于微观,而且可以应用于宏观。我们将金融工程理解为一般金融工程,包括微观金融工程和宏观金融工程两个方面。
关于宏观金融工程的相关理论和应用问题,我们进行了近5年的研究。首先,在查阅国内外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探讨了宏观金融工程的概念和基本框架。然后,运用资产负债表的方法,研究和编制国家资产负债表。将国家从整体上看作一个企业,将各个行业和区域看作子公司。从结构和整体上编制出公共部门、金融部门、企业部门和家户部门资产负债表。该表的编制,使宏观金融研究具备了微观分析基础。接下来,我们运用期权定价理论和或有权益的分析方法研究和编制宏观或有权益资产负债表。该表的编制,使宏观资产负债表从历史数据变成了反映当前市场变化的数据,使宏观金融的静态分析变成了动态分析。运用宏观资产负债表和宏观或有权益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我们构建了宏观金融风险的指标体系,并在宏观压力测试和蒙特卡罗模拟的基础上,确定宏观金融风险的安全区域。或有权益资产负债表的构建,使我们能够较为客观、科学地测度出宏观资产的风险值(VaR),为我们构建宏观经济资本体系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我们不仅构建了该体系,而且还构建了包含宏观风险指标的宏观经济考核体系,从而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与落实奠定了一个更为科学客观的基础。
我们关于宏观金融工程的研究得到了“教育部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07JHQ0003)”的支持,目前已经完成了包括宏观金融工程基本理论、国别风险分析、区域风险分析和产业风险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应《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之约,我们选取了部分宏观金融工程研究的成果出版。《金融部门系统性风险监管的若干思考》运用宏观金融工程思想对宏观审慎监管进行理论分析,认为监管部门作为公共部门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主要是控制金融部门通过隐性担保向公共部门传递的风险。《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企业风险问题研究》、《中国西部宏观金融风险研究》、《金融危机冲击下的中国通信设备制造业金融风险研究》和《基于或有权益资产负债表的中国上市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等4篇论文,将宏观金融工程理论分别应用到国别、区域、产业和企业4个层面的风险分析中。在研究方法上,综合运用了资产负债表方法、期权定价方法、蒙特卡罗模拟、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等现代金融分析技术,将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结合起来,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宏观金融风险定量分析和控制体系。
【关键词】金融系统性风险;含义;建立防范风险机制
一、金融系统性风险分析的定义
金融风险对经济活动的影响错综复杂,造成金融风险的因素很多,系统性金融风险应该包括这样几层含义:
1.金融系统性风险是指一个事件在一连串的机构和市场构成的系统中引起一系列连续损失的可能性,表现形式是因一个金融机构的倒闭,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发全行业崩溃。
2.金融风险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微观金融风险,是指个别金融机构在营运中发生资产和收益损失的可能性;二是中观金融风险,是指金融业内部某一特定行业存在或面临的风险;三是宏观金融风险,是指整个金融业存在或面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3.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给所有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因此,系统性金融风险将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都有影响,而且该风险通常是难以规避和消除的。
二、金融系统性风险分类
(一)货币市场的风险
我国货币市场与发达国家货币市场相比,其深度和广度不够,货币市场的内在功能还有待于提升。一是货币市场交易工具和品种过于单一。二是货币市场流动性有待提高。三是货币市场中交易的集中度偏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竞争性和效率。四是票据市场一些主体行为不规范。法制信用观念淡薄。违规经营票据业务的现象屡禁不绝。
(二)资本市场的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是在经济转轨时期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转轨时期的体制问题与新兴市场的基础缺失相互关联,影响了市场稳定运行。一是市场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二是投资者结构不合理以及投资者违规操作行为造成的风险。三是市场融资功能萎缩,产品结构和监管制度等存在缺陷。四是市场交易和结算制度不能满足市场迅速发展和控制风险的需要,缺乏对投资者直接保护的制度。五是监管机构缺乏管理经验而对证券市场干预不及时。不果断或进行不正常干预而造成的证券市场的震荡。
(三)保险市场的风险
目前我国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但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风险。一是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较低。二是保险业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着道德风险。当前我国保险业在社会上的信誉度不高,保险公司诚信状况存在着不少问题。少数保险公司培训和管理人不严格,存在唆使。误导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三是保险产品的结构风险。当前我国保险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三、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措施
我国维护金融稳定的任务还非常艰巨,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加强调控,强化监管,改进服务,优化环境,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建立和完善金融法律框架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金融业内部的法律体系,理顺银行业和证券业信托业的法律边界,明确不同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分清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的特征,进一步简化对创新的审批程序,建立高效的审批制度,及时提示承办此类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具有的基本条件。
(二)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
从各国的相关实践来看,资本账户的开放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即“渐近模式”和“激进模式”。相关研究显示,目前我国除了外汇储备充裕,对外贸易自由化可在未来几年内基本实现外,其他条件均未充分具备.因此,需要继续实施“渐进模式”的资本账户开放策略,稳步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三)加强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
经济金融界的研究表明,在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之间有一定的相关关系,一国可以通过加强货币和财政政策的纪律约束来减少波动,我国目前开放经济的特点是准固定汇率制度.这些特点的组合造成了我国经济金融宏观调控的复杂性,我国为了保持内外政策的平衡,除了采用传统的财政,货币和外汇政策外,还可以考虑选择其他一些政策工具用于政策组合。
(四)完善市场和加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加快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我国将大力发展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在内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推动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促进金融机构改革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推进国有金融企业和国有工商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
(五)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可以进行研究和开发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其主要由指标体系、预警界限、数据处理和预警显示四部分组成。选择一套能够科学、合理、敏感地反映金融风险状况的监测指标体系。
(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我国需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制定和颁布有关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通过发行次级债券特别国债,原有股东增资,新股东出资、以及中央银行再贴现和有担保的再贷款等途径,开辟多样化的救助资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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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GMAC; 汽车金融公司; 财务
引 言
据全国乘用车联席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球汽车贷款比例约为70%,发达国家如美国贷款购车比例约在80%到85%之间,德国约70%;而同为金砖四国的发展中国家印度为60%到70%之间,中国却从2004年的16%下降到2008年的8%。另据新华信国际咨询公司的报告称,在中国各细分市场中,中大型轿车和中型车的贷款购车比例分别为12.1%、9.3%,小型车和微型车的贷款比例只有4.9%和3.7%。然而目前,在中国随着私车的普及和价格的逐步稳定,汽车市场特别是其中的小型车和微型车市场发展到以消费信贷为购车的主流方式,这一趋势是较为明显的。所以在中国扩大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促进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虽然汽车金融公司的存在能促进汽车产销量的增长,缓解汽车需求与消费者购买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但是若对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及所涉金融风险没有加以合理的控制,则过度发展汽车金融公司会对有关汽车制造等实体母公司造成很多不利的影响。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GM),与其旗下的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eneral Motor Acceptance Corporation Financial Services,以下简称GMAC),及GMAC旗下的Residential Capital LLC.(以下简称ResCap),三者在次贷危机后所遭遇的亏损及相互之间的资金转移与援助问题,对正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与汽车金融公司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Steven P. Janes(2001),Smart M. Litwin、William A. Levy(2009)从资产证券化的角度研究了汽车金融的融资问题,探讨了汽车金融市场、资金提供者、相关金融产品、法律等方面的内容。Christian Diekmann(2008)认为汽车金融是许多金融机构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机构可能是汽车集团的金融服务分部、银行控股或独立的金融公司;所有这些机构都必须评估并管理与汽车金融相关的风险,而这一工作的难度是很大的。
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通过对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研究,提出对中国发展汽车金融的借鉴意义,如北京银行监督管理局赴德、英考察团(2005),认为汽车金融公司可以更大程度地提高资本效率,推动生产行业与金融行业同时加速发展,并提出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应加强风险管理、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强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张君毅(2007)对美国、德国、日本的汽车金融服务进行了比较,指出该三国汽车金融产品繁多、衍生服务齐全、市场环境良好。其二是对中国汽车金融现状及有关对策的研究,如孔玉蓉(2008)在对汽车金融及我国发展汽车金融进行陈述的基础上,指出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存在发展慢和外资主导两大问题,指出应建立以金融公司为主体的汽车金融市场,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赵宇恒(2010)总结我国汽车厂家给经销商提供的金融业务支持的三种模式:汽车金融公司向经销商提供融资贷款支持、由厂家牵线,提供信用担保,寻求第三方银行合作,帮助经销商拓展融资渠道、以及鼓励经销商采购车辆,汽车厂家向经销商提供财务支持,并分别指出各模式的优劣点,认为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金融支持模式,会随国家政策、市场的变化等不断作出调整和完善。
二、GMAC、ResCap及其有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分析
(一)GMAC及ResCap简介
GM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公司,自1931年就已经成为全球汽车业的领导者,其核心汽车业务及子公司遍及全球。
GM旗下的全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MAC,成立于1919年,起初仅为GM的经销商及零售客户提供信贷服务;但之后逐渐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向全球客户提供汽车和商业贷款,抵押融资以及保险等服务业务。2006年11月30日,GM将51%的GMAC股权出售给由Cerberus FIM Investors,LLC,Citigroup Inc.,Aozora Bank Ltd.,及The PNC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Inc的一个子公司共同组建的FIM Holdings LLC。ResCap是在2005年3月,由之前的GMAC Residential和GMAC-RFC改组而成的GMAC的全资子公司,是美国最大的住房按揭贷款服务公司和贷款发放机构之一,主要从事房贷、抵押贷款及相关抵押类产品的发起、购买、服务、销售和资产证券化业务。
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GM、GMAC、ResCap都遭到沉重打击,经营状况恶化、投资者信心不足。为获得政府救助资金及使用Fed贴现窗口,GM在GMAC的持股权由49%减少到不足10%,Cerberus FIM Investors在GMAC的持股权由51%减少到不足14.9%,最终在2008年12月25日,经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批准后,GMAC成为银行控股公司。
由于旗下的ResCap亏损惨重,GMAC到2009年11月,尽管已经接受了美国政府125亿美元援助和廉价贷款,却仍未实现扭亏为盈。GMAC公布2009年第三季度亏损了7.67亿美元,上年同期亏损25.2亿美元;但ResCap第三季度亏损了6.49亿美元,抵销了GMAC汽车部门3.95亿美元的税前运营利润。2007、2008两年间,ResCap共亏损了99.6亿美元。
从2006年到2008年,GM的整体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大幅下降。就宏观环境而言,利率上升、次贷危机等是直接原因;但就微观而言,在利率上调、次贷危机发生之前,GMAC业务已相对失衡,旗下的ResCap过度金融创新以致对利率高度敏感,从而使GMAC暴露于较高的金融风险之中,一旦宏观环境发生不利逆转时,作为汽车金融公司,GMAC不仅没有很好地支持GM的业务发展,反而从流动性、利润等方面拖累了GM,这些可以通过如下对GMAC及ResCap在次贷危机发生前有关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分析得到证明。
(二)GMAC有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分析
1.GMAC损益表分析(表1)
通过对损益表的分析可以看出,GMAC的总金融收入、总金融与其他收入、利息费用三项目,从2004年到2006年间,均在递增,但很明显前两项增幅小于利息费用项目增幅。就信贷损失拨备而言,2005年较2004年减少45%,原因之一在于ResCap因房价有所升值而估计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降低,但之后美国整体房市的发展情况证明这一估计是错误的,所以在2006年,该项目较2005年骤升86%。上述三项目变动的直接结果是GMAC净金融收入逐年递减,从2004年的8 713百万美元,降到2005年的7 132百万美元,又降至2006年的5 543百万美元。
2.GMAC各业务分部运营汇总表分析(表2)
在2004年到2006年间从GMAC旗下各主要业务分部的净收入与净损益情况看,汽车金融业务在这两个项目的占比值均在50%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此三年间,ResCap在净收入中的占比在16%到22%之间,但在净损益中的占比却在31%到45%之间;通过计算净利润率,可以得到汽车金融业务为12%左右,ResCap为24%左右,保险业务除在2006年突升至20%外,在2004、2005两年均不足10%。所以,尽管从绝对值角度而言,ResCap的净收入与净损益值从2004年到2006年有下降倾向,但从相对值角度而言,其本身是GMAC旗下盈利能力最强的一个业务分部。
3.ResCap有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分析(表3)
依据表1、表2与表3的有关数据,可以得到ResCap有关项目在GMAC合并报表中的占比值,如表4所示。
从2004年到2006年,在净金融收入与其他收益项目的占比上,ResCap维持在20%左右的水平,但在利息费用与信贷损失拨备两项目上,ResCap的占比却逐年大幅提升。
三、GMAC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分析及其对中国发展汽车金融的启示
(一)GMAC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分析
为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尽管GMAC也使用了包含衍生工具在内的诸多金融手段,但显然没有成功。在2004年6月到2006年6月间,经过连续17次上调,美国联邦基金利率由1%被提高到了5.25%的水平上。这一宏观环境的变化,是导致GMAC金融收入上升,以及利息费用与信贷损失拨备更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原因。
(2)房价风险分析
美国投资银行等金融中介通过各种金融创新工具,以次贷的方式销售了大量房产。次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屋需求与购买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但在利率大幅上调后,次贷客户无法按时还款,或者彻底丧失了还款能力,再加以整体经济形式恶化,美国房产大幅下跌,直接造成GMAC旗下ResCap的流动性不足与巨额亏损。
2.信用风险分析
ResCap在发起或购买了抵押产品贷款后,通常很快会在二级市场上将其销售给第三方,但在其未销售前所保留的抵押产品贷款的库存,会将公司置于信用风险之中。此外,ResCap在ABS、MBS等证券方面的投资,或是在进行有关金融衍生工具操作时,交易对方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违约,同样有可能使其面临很强的信用风险。这一风险反映在财务报表数据上,就是信贷损失拨备的提高。
3.流动性风险分析
2008年12月31日,为实现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GMAC完成了一项复杂的债务交易,筹集资金175亿美元;同时,ResCap也筹集了37亿美元。当日,Standard&Poor''''s下调了GMAC与ResCap的部分债务评级。
2009年10月,GMAC是当时唯一接受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临时流动性担保计划(TLGP)支持的评级为垃圾级的金融公司;Moody''''s对该公司评级为Ca级,仅较违约级高两级。
2009年12月,Moody''''s认为Res-
Cap已经连续三年每季亏损,其流动性脆弱,资本不足,故将ResCap评为C级,仅比违约级高一个级别。
GMAC与ResCap作为金融公司,信用级别却一再被降低,负债的流动性能力恶化,这无疑使其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加大。
(二)GMAC对中国发展汽车金融的启示
1.对汽车生产商的启示
就当前中国汽车的产销现状而言,成立与发展汽车金融公司是必要的。汽车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如日本与韩国,在汽车产业大发展时期,都有较为优惠的汽车消费信贷,从而带动整个经济的加速发展。
GMAC曾是GM利润的重要来源。然而,在次贷发生后,GMAC 2008年亏损了79亿美元,不仅没有对GM起到很好的支持作用,反而拖累了GM。
所以对中国的汽车制造商而言,可以建立发展旗下的汽车金融公司,但却不能将汽车金融公司视为拉动汽车销售的核心环节,必须将技术、品牌、售后服务等作为提高竞争力、市场占有率的关键内容。
2.对汽车金融公司的启示
GMAC的两大核心目标:一是为GM提供优厚的投资汇报;一是为GM的轿车与卡车销售提供战略性支持。所以,GMAC的主要业务本应集中于汽车金融服务,但其旗下的ResCap所从事的业务却偏离了这一块。汽车金融收入在GMAC收入的占比从2001年的70%下降到2005年的38%,而同期抵押和保险收入却从30%上升到62%。在利率市场、房市有利时,ResCap可以为GMAC带来丰厚的利润与大量的净现金流入;一旦利率市场、房市发生不利逆转时,ResCap就会发生巨额亏损,陷入流动性危局。这可以看出,一方面GMAC本身业务结构失衡;另一方面其对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的控制尚不到位。
对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而言,则必须严格遵守《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约束自己的业务范围,严格控制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金融风险,以期能真正为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总结
据权威预测机构Scotia Economics在2011年11月29日的《全球汽车产业报告》数据显示,中国汽车销售量在1990—1999年间为0.43百万辆,在2000—2007年间为2.91百万辆,2008年为4.98百万辆,2009年为7.32百万辆,2010年为9.41百万辆,2011年预测为10.16百万辆。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汽车产业在刚刚过去的十年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然而在2008年,中国汽车市场低迷却使许多汽车经销商出现亏损,部分面临资金断裂危险,但是汽车经销商的正常运转却对维系整个汽车产业链的良性运转至关重要。2009年初,国务院通过了汽车行业振兴计划,出台了有关信贷支持等政策;中国央行中国人民银行也明确表示将加大对汽车金融信贷的支持力度。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2009年1月15日召开的“金融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是活跃和扩大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应积极支持监管部门根据需要批设新的汽车金融公司,拓宽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鼓励支持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开展多方面业务合作”。综上,可以看出汽车金融信贷是支持2009年,乃至之后中国车市增长的关键环节之一。
但是,在我国政府大力扶持汽车金融产业发展,各品牌汽车公司努力建设与壮大自身汽车金融业务的当下,我们在学习有关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必须吸取其失败之处的教训,以更好地发展我国的汽车金融事业。本文的写作若能起到一些警醒作用,也算对中国汽车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略作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 Scotia Economics,Global Auto Report,省略,Deember,29,2011.
[2] GMAC Financial Services,2006 A-
nnual Review of GMAC Financial Services,省略
[3] Emily Kaiser,GMAC gets Fed''''s OK to become bank holding company,Reuters,Dec 26,2008.
[4] 刘沙.GMAC:集中精力改变ResCap现状[N].世华财讯,2009-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