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金融道德论文8篇

时间:2022-02-13 12:14:45

金融道德论文

金融道德论文篇1

面对目前的新形势,我们应该义无返顾地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竭诚服务、脚踏实地地学习和实践。

是啊,人生犹如一个大舞台,面对台下众多的观众,并不是每人都能演好自己的角色,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把握自己、陶冶情操、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不让自己跌跟斗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要懂得自爱、严于律已和善于审独。

自爱、自律与慎独曾是我国儒家学派传统修身养性之道,今天,同样适用于我们广大金融工作者。

人的一生一举一动都在书写着自己的历史,只有懂得自爱的人,才不至于误入迷途;只有懂得自爱的人,才能为自己谱写生命的赞歌,因此说自爱是培养职业道德中重要一环。秦婕面对单调、琐碎的储蓄工作,一心为公、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以高尚的职业道德,赢得了人们的尊敬,那是因为他懂得自爱;赵军虽处平凡岗位,但他为工作而奋不股身,这种敬业精神,同样值得人们学习,那是因为他懂得自爱;而信贷干部高俊,由于不自爱,利用权钱交易,彻底沦丧了职业道德,也葬送了自己的前途,受到人们的唾弃。幸福的人生人人相似,不幸的人生各有不同,但不幸的根源在于他们懂得自爱。

写到这儿,我不仅想到东晋时的陶侃,他在洵阳任县吏时,因管理渔政之便,给老母送去一条腌鱼,不料老母将鱼送回,并责备他:"汝为吏,以官物见饷,非唯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也!"陶侃顿时醒悟,从此不负母望,一生清廉,两袖清风。

还有东汉时具有"关东孔子"之称杨震,曾推荐秀才王密为昌邑县令,后来杨震因赴任路过该县时,王密知恩图报,夜送黄金10斤,杨加以拒绝。王密说:“暮夜无知者”,杨震斥之说:“无知,神知、我知、你知、何为无知?”

依时下一些人观点:“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拿白不拿”,岂不是傻老大一个,但恰恰是他们懂得自爱,严于律已,留下千古佳话,套句现代语言,也就是他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才深受后人的崇敬。故人尚能如此,何况生在新时代,长在新时代的我们!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的内因决定外因,外因是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对于一个人来说,最有支配权的对象是自己。只有在自己头脑中经常自我剖析、自我评价、自我反省,高尚的思想品德才能形成,在自爱和自律基础上,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还要善于“慎独”。

金融道德论文篇2

“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旦被引入金融法学,就会凸显道德维度与法律思维之间的错位。所谓法律思维,就是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思考问题的立场和目的都符合法治精神。[10]以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金融市场,是金融法学最基本的知识特性。而一旦以法律思维审视“金融道德风险论”,便会发现其存在以下困境。

(一)“金融道德风险”存在定性难题

“金融道德风险论”在对“金融道德风险”的概念、类型及原因等进行分析时,往往顾此失彼。比如,梅世云提出“社会性道德风险”的概念,认为“社会性道德风险”有体制引发型、政策引发型甚至腐败引发型等几类。[11]那么,既然是体制、政策甚至腐败引发了风险,为何不能称之为“体制风险”、“政策风险”或“腐败风险”呢?即使这些风险也可以从道德维度进行解读,但把其他视角几乎全部纳入道德维度之下却有失偏颇。更明显的是,他认为,“法制不健全……也是形成金融道德风险的重要因素”[5],既如此,为何该风险不能称之为“金融法律风险”呢?因为金融市场会经常遇到法律跟进不及时或法律之废、立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再者,如果存在“金融道德风险”,也只能归因于道德,因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区别,而“若将一切道德的责任,尽行化为法律的责任,那便等于毁灭道德”[12](P402)。可见,此时“金融道德风险”面临难以定性的难题。

(二)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难以确立

“金融道德风险论”努力从道德维度寻找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如果仅从表面现象看,金融风险的确与道德危机如影相随:随着金融市场多个交易环节资金链条的断裂,欺诈和不遵守契约的行为开始盛行,从而引发更大规模的金融风险,最终导致金融危机。但是,这并不表明,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就包含在道德逻辑之中。事实上,个别或少数金融交易中的“败德”行为,即使在金融市场稳定时期也是存在的。而在此次世界性金融危机中,“大而不能倒”的美国华尔街金融巨头被认为是危机的始作俑者。但如果据此认为,危机源于这些金融大鳄的道德因素,那就会与事实明显矛盾。因为,“数十年来,美国‘华尔街’作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中心和楷模,引领着世界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13]。这说明,人们一旦从道德维度追溯金融危机的根源,并期望以此确立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就会脱离事实。所以,当“金融道德风险论”试图从道德失灵中寻找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从而希望从对金融风险的道德批判中走向法律思维时,其结果只能是,对这种道德批判得愈猛烈,距离法律就愈远。

(三)金融法学难以自我证成

“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旦变为一种法学立场,就会使法律思维屈从于道德维度的叙说方式,不仅会造成金融法学知识特性的弱化,而且无法使金融法学完成自我证成。道德不能限定风险。风险与道德都是金融市场的一个侧面,道德并不基于风险而存在,风险也不会因为道德而出现。风险与道德具有同样的现实依据,道德不能作为一种必然的标准来限制或决定风险,风险也没有必然的义务体现该种道德。而风险之所以不会、也不能够固定、单一地指向某种道德,其与道德的主体性有关。道德主体的复杂性、多元性甚至利益的对抗性(源于社会分层),使道德分化为不同的观念体系,呈现出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此时,道德批判就只能成为道德批判者对其他道德主体的批判。但是,不管人们对金融风险进行怎样的道德批判,都无法改变金融风险所具有的道德属性,即只要不改变金融风险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就无法改变其所体现的道德逻辑。比如,在“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尽管代表“99%”的民众对代表“1%”的华尔街金融寡头进行了持续的道德声讨,但是,金融家们绝不会因此而改变其道德逻辑,因为自己为股东谋利就是其最大的道德。所以,不是金融风险没有体现道德,而是没有体现“金融道德风险论”主张的那种道德而已。如此,“金融道德风险论”对金融风险的道德批判自然苍白无力,金融法学理论体系也就难以建立。

(四)受制于个人主义方法论缺陷

金融法学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在研究范式上以方法论整体主义为基础。但“金融道德风险论”却遵循个人主义方法论。当然,如果孤立地看待一个具体的金融风险事件,的确与交易相对人背弃商业道德有关。但是,当金融交易关系中的人们普遍采取欺诈、不遵守契约等机会主义行为方式时,个人主义方法论就难以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例如,近些年我国多地发生恶意逃债、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现象,就不能仅仅从个人主义的角度去解读。就某种社会科学而言,“只有当人与人之间自发形成超越于个体的社会组织时,经济学才有了其研究的对象……个体的节约行为或者其他任何改善自己生存状况的努力,只要是孤立进行的,都不属于经济学研究的范畴”[14],金融法学亦如此。同时,不论何种因素导致的金融风险,只要还停留在偶然发生或个别调整的阶段,而未体现出一定的普遍性、系统性和规律性,其解决情势还未形成社会立法需要,就不足以引起金融法学的注意。而一旦某类金融风险体现为一种社会利益诉求,就表明该类金融风险已经超出了个人主义的范畴,金融法学才有可能从其普遍性中把握规律性,从而担当起指导立法实践的时代责任。而“金融道德风险论”中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显然限制了金融法学的理论视域。之所以存在这种方法论瑕疵,与其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渊源密切相关,因为在新自由主义那里,“个人失败基本被归结于个体自己的过失”

二、“金融道德风险”的实质

金融法学对“金融道德风险”的贸然引入,之所以使自身陷入困境,在于其回避了“金融道德风险”的本质性问题。这种不“追根溯源”的实用主义后果是,当理论不能从简单的假设和推理中找到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的根源时,竟然发现道德始终在金融风险中显露身影,因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道德当成金融风险的“罪魁祸首”,进而将道德视为当今世界之最大祸害。因此,只有从“金融道德风险”的本质这一核心问题入手,才能揭开“金融道德风险”这一貌似强大的“外壳”之下所掩盖的真实世界。金融风险与金融资本相联系。金融风险是指一定量的金融资本,在未来时期内,其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金融风险其实就是金融资本的经营风险,即一定量的金融资本因各种原因出现经营不善、利润减损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作为人的一种经济性存在方式,金融资本具有自己独特的道德逻辑,这种逻辑体现着“以钱生钱”的利润最大化动机或目的。可以说,赢利就是金融资本的最大道德。由此,“金融道德风险”只是被人为地虚化为道德侵害的金融资本的赢利风险。所以,这种侵害不可能是道德范畴内的侵害,而是可以量度的、表现为一定物质利益损失的经济侵害。[16](P19)于是,无论人们多么不情愿地向金融资本经营者支付对价,或者多么希望违背道德的铁律(如借钱不想还)而又无奈于法律的强制,但只要这种对价最终得以支付,就不会在道德上遭受谴责,也就不存在“金融道德风险”。因此,“金融道德风险论”实际上体现了金融资本的道德主体性立场,客观上担当着掩盖金融资本趋利本性的理论角色。可见,不是从可以经验地、具体地把握金融风险实质的社会存在———金融资本出发,而是从主观的、抽象的社会意识形式———道德出发去分析金融风险,显然是舍本逐末。当然,金融资本的历史合理性包含在产生它的社会条件之中,无论是对金融风险的道德幻化,还是对金融道德的人性批判,都改变不了金融资本的趋利本性。因此,金融风险是金融资本的而不是人的内在规定性。历史地看,通过市场竞争争夺利润是金融资本的存在方式,而这种竞争不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道德”,它从来就是一部充满欺诈、倾轧甚至掠夺的历史。[17](P130)所以,不惜以“败德”制造金融风险,是金融资本内在的运动逻辑,而人一旦为金融资本所界定,并变成其执行人,便具备了这种本性。漂流的殖民主义者———鲁滨逊,一爬上孤岛就失去这种本性,因为客观上,他远离了资本,此时金币对他毫无意义。所以,无论他的道德多么败坏,再多的金币也不可能使他制造“金融道德风险”,因为从他人之处获取利润的机会是不存在的。在这个金币都成为无用物的荒岛、金融资本对人来说已经不存在时,产生金融风险的根源才能消除。显然,这不是道德的功劳,而是金融资本的投机逻辑随着资本的社会条件的消失而消失了。所以,与其说金融风险距离道德很近,毋宁说金融风险距离金融资本的利润更近。而愈是把道德置于历史的前台,就愈发说明,金融资本把自己的投机本质隐藏得更深了。

三、对“金融道德风险论”的法理批判

“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方面将金融风险归因于个人的“败德”;另一方面将解决路径寄望于普遍适用的法律,这种相悖的逻辑进路,反映出道德维度本身潜藏着其所无法应对的路径局限,凸显着与法律思维之间的根本冲突。道德维度不能当然地完成向法律思维的转换。金融风险属于客观存在的范畴,而金融活动中的道德观念则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同时,只有导致金融风险的客观条件生成,从道德维度观察该风险才有现实意义。而这种客观条件一旦存在,金融风险就不是道德所能够约束的,因为,道德是依靠自律得以实施的规则;而在金融利益冲突面前,只有通过立法,进行国家强制,才能从根本上迟缓、阻滞以至避免这些风险。这是缘于,法律的国家强制性能真实干预到资源配置的过程,能对金融市场关系中的利益矛盾进行强制克服或调整,从而对产生金融风险的社会条件进行控制。同时,法律是一种他律性规则,这种规则一旦生效,就具有了相对于交易行为人意志的独立性和国家意志性,并依靠一整套国家运行机制,对其经济利益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果;而道德则不同,虽然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其实施不仅要依靠社会舆论,更需要行为者内在的自觉力量。金融交易属于典型的资本套利活动甚至“零和游戏”,其特点是交易双方都以其利益最大化为企求,而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必然出现“囚徒困境”。这说明,交易双方的利益矛盾具有难以调和的性质,依靠道德自律来避免或减少这种冲突是靠不住的,而金融风险的根源恰恰就包含在这种冲突之中。所以,“金融道德风险论”试图从道德维度寻找金融法得以产生的逻辑正当性,明显面临着无法从道德维度向法律思维过渡与转换的难题。毋庸置疑,道德也是历史的一种理性,它的特殊性在于,道德可以内化为人之理性自觉,使人主动而不是被动地调整与他人的社会关系。但是,作为自律性规范,道德在利益冲突面前常常失灵。不过,这并不表明可以弥补道德调整之不足的法律根源于道德失灵。显然,“金融道德风险论”把看问题的角度当成问题本身,或者说,把看问题的立场作为问题的根源,似“盲人摸象”———从金融风险的道德属性去感知对象,由此认为金融法的现实依据隐含在道德失灵之中。但是,如果把金融风险看成人内心道德观念的结果,就需要从改造人的道德观念入手,用道德机制加以解决,因为“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最终要依赖道德之外的制度,那只能认为问题的真正原因在于人观念之外的因素,这种因素正是法律治理的客观依据。正如列宁在批判民粹主义时所言,民粹主义仅仅认为,“问题的关键只在于消除‘奸诈之徒’”,但是,“自发势力不是偶然地或从外面什么地方‘不断混进生活之中’的东西”。[18](P312)所以,“金融道德风险论”只看到个体意义上的“奸诈之徒”,而看不到整体意义上“奸诈”的资本道德,自然只能停留于对个体性道德的批判,无法揭示金融风险内在的一般性,从而无法上升到整体主义的法律思维立场。事实表明,世界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都在通过完善立法以积极应对和化解金融风险。比如,为应对危机,美国政府积极推动金融制度改革,这项改革被称作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金融产业最彻底的改革。奥巴马于2010年7月签署的《金融改革法案》,是美国70多年来最严厉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可见,为了防止金融资本的趋利行为给金融体系造成系统性风险,法律再次成为金融风险治理的主要方式。“金融道德风险论”显然与这一基本事实不符。

四、结语

金融道德论文篇3

关键词:职业道德教育;中职学校;金融教学;渗透

现如今,社会金融机构的高效发展为金融专业的人才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就业平台。对于金融学校而言,学生们的职业道德都没有达到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地改进和完善。从传统的教学观念中可以看出,金融专业教学的主要观念就是只要可以掌握专业金融知识就可以,对于职业道德的重视程度明显降低。所以说,这种教学观念需要得到高效的改进,现如今的教学工作主要从这一方面入手,培养金融专业的实用性人才。

1 中职学校对金融职业道德教学的重要意义

职业道德从其本质上看主要是指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社会文明方面的内容,从金融职业道德方面上看,在工作中,从业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工作原则,中职学校的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进行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提升学生们的职业道德和具体的金融知识的教学同等重要。

1.1 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从社会发展的现状中可以看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各行各业的基本要求,由于中职院校的学生和其他学校的学生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无论是在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还是在实践的操作能力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说,需要对职业道德加强重视,并且深入到金融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从职业道德方面上看,其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职业道德就是在金融机构工作中所需要遵守的重要工作内容。

1.2 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方式

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自身素质和从业素质上都需要进行不管完善。从职业道德方面上看,不仅需要对专业知识加强掌握,还应该培养自身的责任感。在金融道德方面要具有一定的修养。因此,在校园中,应该给学生们贯穿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待学生们进入到工作岗位之后就会了解到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有意识地对职业道德进行培养。

2 中职学校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

现如今,我国在中职院校的金融专业中融入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缺乏合适的教材

通过对中职院校金融专业教学工作进行调查可以得知,涉及到职业道德修养方面的教材还相对较少。很多教师拿着传统的教案来讲授金融专业的重视。相关的知识无法和职业道德相连接。另外,在谈及到职业道德的过程中,学生们的理解能力受到严重的限制。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无法将职业道德和具体的教学内容相统一,这完全受到教材的影响,所以说,应该从这种方面来进行改进和完善。

2.2 缺乏开展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

从中职金融学生的学习环境上看,很容易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可见,创造一个相对比较稳定和谐的学习环境比较重要。要想培养学生们的职业道德,也同样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从这一点上看,中职教学工作所面临的环境现状比较明确,不仅影响到金融专业教学的水平,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

3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相关措施

从以上的介绍中可以看出,在加强中职院校学生们职业道德方面可以看出,职业道德教学的重要性比较突出,但是,各种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所以,为了对这些环境进行改进和完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在深入分析金融职业道德教育所面临的难题的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进行改进和完善:

3.1 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能否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不仅与教师的教学方法有很大的关系还与老师的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有着自、自、相关的联系,老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有直接的影响因此,中职金融学校必须提高本校教师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让老师发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的作用,给学生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学校可以通过定期对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的结果作为优秀教师、年终奖评L匕的重要依据,通过该措施使教师热爱工作岗位,做好本份工作,积极进取,让学生在耳濡目染的同时还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3.2 开展丰富多元的教学活动

现在的许多从事金融工作的人员都没有参与过学校等机构举办的有关职业道德教育的规范性活动,所以,教师除了理论教学之外还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灵活有趣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充分了解、深刻认识职业道德的要求、意义比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举办职业道德相关的竞赛或者是让学生出板报等活动让学生可以自己主动找与职业道德相关的资料,这样既可以让学生明白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又可以让职业道德这个话题在学生当中流行起来使学生受到感染和熏陶尸月。

3.3 步入社会,结合业务训练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要想真正理解、做好如何遵守职业道德就必须要步人工作岗位,接受来自顾客的意见,全面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质步人金融机构不仅可以让学生将专业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当中去,从而更好的理解理论知识,还可以让让学生接触到拥有高质量职业道德的人才,让学生不自觉的去向他人学校从而提升自己教师在假期时间应当鼓励学生大胆走进金融企业去看、去学习、去磨练、去成长,通过提高办理业务素质从而体现出高品质的职业道德水平。

结束语

总而言之,金融机构运行的好坏不仅跟金融企业对外开展业务的能力有密切关系,还与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中职学校中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尤为重要,这关系到金融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教师应该从学生的具体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出发,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培养高质量金融人才。金融结构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求越来越严格,所以学生在中职时期能否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跟以后能否步人金融企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职金融学校应当有意识的提升本校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使之称为真正的社会性人才,能够在以后的工作岗位中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汪书祥.关于中专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几点思考[J].职教论坛,2003(14).

[2]兰娟.关于强化职校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思考[J].职教通讯,2003(3).

[3]上海海运学院高等技术学院・港湾学校课题组.经济转型期职业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特点及应对措施[J].思想・理论・教育,2003(Z1).

金融道德论文篇4

一、金融危机对金融学科人才培养的冲击

(一)道德风险道德风险严格意义上讲是一个经济哲学的概念,它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但是道德风险一旦发生,其后果可能比道德败坏行为所导致的后果还要严重。具体来讲,道德风险是指理性经济人在与他人发生经济关系的行为中,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置最基本的,或市场中众多经济人所共同遵守的经济伦理和商业道德于不顾,做出可能会导致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损失的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种行为可能违反法律,也可能没有违反法律,但是它们一定触及了道德底线。在这场金融危机中,道德风险的事例比比皆是。甚至很多学者认为这场金融危机的实质就是道德危机。金融机构明明知道次级债的信用风险,依然通过金融精英们魔术般的手段不断压缩打包成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衍生品发行获利,丝毫不顾及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的公众利益。金融高管们为了获取高额佣金豪赌次级债,置金融机构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于不顾。在金融巨擘的游说和政治现金的诱惑下,面对复杂的金融衍生品,金融监管部门盲目追求资金配置效率而使得本来用于分散风险的创新产品成为风险的突破口,把自己沦为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帮凶。社会评级机构作为引导投资者投向的指针,不惜违背最基本的评级原则,做出与实际严重不符的评级,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和社会公信的缺失。凡此种种,无一例外的不与经济人的伦理道德缺失,甚至是道德沦丧息息相关。金融业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任何人都不能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独善其身。着力提升金融人才的伦理道德素养和水平,降低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虚拟经济次贷危机与以往历次金融危机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其爆发突然,扩散速度迅猛,传播范围极大。这些都是与其经济体系中虚拟经济成分过高密切相关的。应该说,虚拟经济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并且能够极大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然而,还应该看到的是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实体经济作支撑,更不能脱离于实体经济之外自我循环,因为仅仅依靠人的理性预期自我循环,必将造成严重的价格泡沫和市场繁荣的假象。同时,虚拟经济领域内扭曲的价格信号还会促使实体经济内的资金抽逃转向虚拟经济的炒作之中,进而吹大泡沫。在次贷危机中,诸如几十亿美元的实质资产全部押上市场,并且放大几十倍去博取暴利的事例比比皆是,之中利令智昏的赌徒行为最终必然要为泡沫的破灭买单。华尔街的精英们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层层压缩,层层打包,层层杠杆交易,最终危机爆发的时候必然会出现数以万亿的亏空。在危机发生前,我们看到的是虚拟经济在金融市场配置资金的高效能。危机发生后,我们看到的是虚拟经济崩盘带来的冲击导致全球经济衰退的结果。

(三)金融法规次贷危机爆发既有观念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方面的原因。观念方面的原因来自于对自由市场的过分信任,制度层面的原因来自于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在次贷危机发生之前,华尔街金融机构自有资本不足10%,核心资本不足4%,在这种资本结构下,如果没有制度的有效监督,金融机构必然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惜侵蚀他人利益,依靠自身的道德约束,很难做到严于律己。宽松的金融监管秉持效率至上的理念必然放松管制,无原则的鼓励金融创新必然使道德风险失去最有效的制度约束,危机必然爆发。与普通的商品市场相比,金融市场上的交易一般发生在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和普通的中小投资者之间,特别是在消费金融领域。因此,金融消费者在消费信息采集、处理、决策方面相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融机构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为金融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有失公允性的附式合同,不公平的交易以及扭曲的金融产品价格就会充斥市场之中,扰乱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二、课程的设置与调整

(一)增设《金融伦理道德》课程针对金融行业道德风险问题,我们认为在人才培养方面,金融学科应该增加开设《金融伦理道德》课程。这里所说的开设课程,不是指增加或补充相关的教学内容,也不是在某一课程中增加一个专题,而是要开设单独的《金融伦理道德》课程,而且要把伦理道德教育融入到金融学科的主干课程及专业课程之中。设计好与伦理道德相关的学习过程,鼓励学生独立研究、深入探索和充分讨论,增加从金融学科视角理解伦理道德的内涵,以及对今后自身职业生涯规划的约束。要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把伦理道德的烙印深深的刻在自己的知识体系之中,让学生认识到遵守伦理道德和遵守法律是同等重要的事情。同时,还要为学生构建一个从环境、经济和社会视角理解伦理道德、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知识结构体系。通过教材、文献、书籍、视频材料辅以案例分析讨论,邀请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的高管和金融领域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导师制定和伦理道德相关的课程实习计划,为学生营造金融伦理道德教育的环境和氛围。引导其决策思维从股东价值观向利益相关者价值观转变。要注重学生的技能培养,突出课堂互动、项目驱动和课程论文相结合。让学生理解金融伦理道德如何影响金融产品营销,金融机构如何从战略层面应对,并为此做出策略设计。这样就构建了一个从金融伦理道德认知到技能到践行的完整的课程框架体系。

(二)增加金融衍生工具及其风险的教学内容传统金融理论教学中,一直将金融衍生工具作为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的投资工具。次贷危机爆发后,我们一方面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在金融市场中配置资金的高效率;另一方面也认识到在其发行和交易过程中,如果没有有效监管,其对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都会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可以说,金融衍生工具在现代金融市场理论和实践中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金融学科的课程设置中,增加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课程,尤其是针对其发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问题要设置专题讨论,要通过课程论文或者案例分析的形式,帮助学生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的本质内涵及其“双刃剑”的特性。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金融衍生工具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同国外,尤其是欧美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这部分内容的讲解要特别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国外与国内发展的比较分析相结合,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普通投资者的视角和利益要区分开来。要引导学生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从定性分析到定量测评的过度。应该说,带着对金融衍生工具及其风险本质内涵的深刻理解,当学生走上金融工作岗位的时候才会以更大的理性去面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巨大作用。

(三)增加金融法规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学时通过观察这场金融危机我们发现,片面的追求市场效率而忽视金融监管只能是饮鸩止渴。我们认为,要让学生以次贷危机的经验教训作为鲜活的案例,充分认识到适度的金融法规监管和市场效率兼顾的重要性。在金融法规课程中,我们建议增加金融市场效率与安全并重的价值理念,引导学生思维从实现至上论到均衡发展论,从静态价值观到动态价值观,从被动适应到主动回应的转变。要让学生认识到效率与安全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要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和金融形式动态调整,总体上两者要均衡。要增加系统性风险识别、评估、监管等内容的讲授,以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蓝本,将风险监测、信息交流、政策制定等内容统一纳入风险控制机制之中。要增加金融消费者权益特别保护的内容,要强调政府公权力和法规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施以特别保护的重要意义,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道德论文篇5

关键词:金融学;金融伦理学 ;金融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G40-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8)05-0065-03

伦理学是经济学的源头之一, 但金融学遵循了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 成了道德伦理的虚无区。20世纪50年代之后发展起来的不相关理论、有效市场假说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等构筑了新金融理论, 它变成了一门告诉我们金融“是什么”的科学,而不是告诉我们金融“应该是什么的”科学。只要金融决策者把新金融理论信条作为他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指南, 那么这些金融决策者所处的这个世界就“不是一个伦理上善的世界” (博特赖特,2002)。 随着国内外金融领域中一系列丑闻的发生, 人们清楚地看到, 金融伦理道德基础十分脆弱。 从金融丑闻的严重后果及危害性看, 伦理调节成为金融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金融学教学中也应融入金融伦理的内容, 培养具有金融伦理意识的金融从业人员和投资者。

一、金融伦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回顾

金融伦理学已成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 结合金融伦理高等教育的需要, 对国内外学者关于金融伦理的研究内容作以下两方面的回顾:

(一)金融伦理学及其必要性

1. 金融伦理学的发展及内容。 现代金融伦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伦理理论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冲突的利益中设定行为规范,而且需要说明什么样的行为规范是合理的,什么样的行为规范是不合理的。 金融伦理就是在社会金融活动中产生并用以约束和调节人们经济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价值观念、伦理精神、伦理规范和相关机制的总和,它既是调节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也是主体把握社会金融活动的一种实践精神。金融伦理学的本质在于使人们明确金融领域的善恶价值取向及应该与否的行为规定(徐艳,2007)。 金融伦理学不仅关心从事金融职业的个人伦理问题,而且还关心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伦理问题。

2. 研究金融伦理的必要性。 普林多和普罗德安(2002)认为金融伦理研究的必要性在于,在金融领域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 而这些冲突需要以伦理的方式加以解决。博特赖特(2002)认为金融伦理必要性的理由是:(1) 金融市场需要伦理学。在考虑金融市场的公平性时, 还要考虑金融活动的社会影响以及金融决策者平衡各利益团体的责任。(2)金融服务行业需要伦理学。 金融服务行业的从业者提供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成为受托人和人, 他们有责任将自己的利益服从于客户的利益。(3) 机构、公司里的金融人士需要伦理学。 机构或公司里的职员在金融活动中, 都会遇到非常广泛的伦理问题,包括个人的伦理难题, 机构或公司本身也会遇到所有与个人同样的问题。 国内学者战颖(2005)提出了金融伦理对金融市场规制的必要性: 市场这只“无形的手” 不能为市场自身的有效运作提供必要的秩序条件;在“非市场规制”中,由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所主持、操作的正规规制(即法律调控和政策调控),实际上也不能完全满足市场有效运转的秩序要求, 而当金融伦理的要求一旦由理性转化为多数市场主体的精神观念和自律习惯时, 它实际上就会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无形而巨大的社会力量。

(二)金融伦理调节的方法

普林多和普罗德安(2002)提出了伦理规制,伦理规制是制度化了的道德规范, 它能够赋予道德规范一定的他律性效力。 伦理规制的突出特点是它能够给违背伦理规范者带来麻烦、 经济成本和污点惩罚,使没有达到法律惩罚程度的恶也能够被惩治,给遵守道德规范者带来公平感。 法律规制无法替代伦理规制。 法律规制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 而伦理规制的主要目的则在于保持社会的道德水准。伦理规制的要求通常高于法律规制的要求。伦理规制给违规者带来的惩罚主要是因为被排斥而失去工作或不得不面对被轻蔑的人际环境。 伦理规制的立规者不是立法机构而是工作机构或行会。金融伦理规制的方法主要可分为两类: 金融机构内伦理规制和金融行业内伦理规制。 在维护金融界在社区的形象方面,他们还提出了具体的方法:金融机构参与公共关系活动、支持慈善或其他有价值的事业、在提供传统的产品和劳务时注意对待顾客的方式、提供给市场的产品设计本身反映出对伦理或社会的关怀。

单玉华认为(2004)法律调节和伦理调节在规范金融活动的作用上相辅相成、各有所长,金融业的发展呼唤金融伦理的法制化, 使法律调节在现代金融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战颖(2005)主张从完善金融职业道德规范、 构建金融信用咨询平台与完善法律法规三个方面初步构建起金融市场的伦理规制体系。徐艳(2007)认为衡量一个国家金融市场是否发达、是否有效的标准,固然离不开金融贡献率、融资规模与速度 、金融商品的供给与需求以及规避风险的能力等财富和技术指标, 但它也同样离不开信誉、信心、善良和正义等伦理状况指数,这也是建立金融伦理秩序的路径和方法。

二、金融学中金融伦理的教学内容及目标

根据以上金融伦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在金融学教学中适时融入金融伦理的内容, 其根本目标是培养学生的金融伦理道德意识, 有助于他们形成超功利性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本文结合中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伦理缺失的现状, 认为目前针对本科生的金融伦理教学内容及目标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培育学生的金融伦理道德意识,使他们认识到金融机构及金融从业人员的职责及义务, 为金融界输送符合金融职业道德素养的金融从业人员

金融高等教育培养的主要是金融从业人员,而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经济信用, 是整个金融伦理的基石。 职业道德说到底就是每一个社会成员最基本的角色义务原则, 这个原则集中体现在责权利的分配与使用上。所谓“责”即责任感,源于每个人对自己行为的一切后果负责的道德义务。所谓“权”是指每种职业都享有一定的社会权利,即职权,如使用、操作、管理或支配某些社会资源的权利,通过职务报酬获得社会财富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社会公共权利的一部分,体现着社会公共道德,因此要求对权利的使用要得当, 不能乱用职权, 。 所谓“利” 是指每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尤其是那些以公众为服务对象的职业,都是社会利益(或国家利益)、公众利益、行业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集结点。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既是职业的责任和权利所在,也是职业内在的道德内容。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 应该比其他行业的职业伦理道德要求更高, 金融机构及金融从业人员管理的是他人的资金,承担的是受托人或人责任,金融机构及金融从业人员不仅要考虑自身利益的增加, 还应着眼于利益相关者利益和社会福利的增加。 金融从业人员诚信、守则是金融活动有序、持续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

有一部分金融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缺乏责任感,乱用职权,将利益分配的砝码朝着个人利益或小团体的利益倾斜,而使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成了牺牲品。他们利用职权违规贷款,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客户股票、 保证金或单位资金炒作股票以及贪污、受贿、参与金融诈骗,更有甚者内外勾结抢劫本单位金库等,、 等严重的金融腐败和金融犯罪事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金融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在各类腐败经济损失中高居前位, 金融腐败和金融犯罪会成为影响金融机构公信力的不良因素。

在金融本科教育阶段,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内容和金融专业要求还难以有效对接, 在金融学教学中通过金融伦理教育,及早树立金融伦理道德意识,有利于金融从业人员严格自律,做到诚实守信、克服机会主义行为, 从而避免金融交易活动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长期持续的教育,金融行业伦理道德风尚就会脱离原来道德水平的制约而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上升通道。

(二)培育学生金融伦理投资意识,为我国金融市场有序高效的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进行素质教育

我们培养的学生都是金融市场的潜在投资者,金融学教育也能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理念。 传统的金融投资和伦理投资有所不同。 一般金融教科书中所描绘的标准的金融投资决策只关注金融回报和风险, 无伦理层面的金融投资组合中可能包括有内幕交易的“垃圾股”、涉及到武器制造、、环境污染的“罪恶股”。而伦理投资也即社会责任投资,被界定为应用伦理或社会标准来选择和管理通常由公司的股份(股票)构成的投资证券组合。伦理投资者不仅关心预期金融回报的高低和相关的风险, 而且关心公司本身的状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的性质、 买卖所在地或公司处理事务的方式。 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兴起社会责任投资, 大多数的社会责任投资者认为, 根据伦理投资原则筛选基金或股票的基本目的仍是提供竞争性收益, 而产生有益的后果只是附带目的。从实践的结果看,那些通过伦理投资标准所投资的公司一般都会经营得很好, 不太可能出现危机和丑闻。另外,社会责任投资还可以通过增加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关于社会问题的沟通与对话, 从而促进公司采取一些社会责任措施, 最终有利于达到改善公司业绩的目的。

金融投资应该是技术上的理性投资和伦理投资的有机组合, 体现金融业和从业人员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在我国金融市场上, 各种投机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 突出表现为内幕交易、 过度投机、市场操纵和证券欺诈等行为,不仅有违金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伦理准则,也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隐患。 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 当他们仅以借款人的效率高低和自身对风险和收益的客观评估来选取投资对象, 而不顾及投资所带来的不良示范效应时, 必将面临伦理道德的挑战和谴责, 金融市场的秩序和声誉必将受到不良影响,进一步影响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通过对学生进行金融伦理投资的教育, 树立社会责任投资的新理念, 使他们认识到金融伦理投资有利于金融资源的最有价值的配置和使用, 有利于培育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有利于创造和谐与公平的竞争环境, 为那些有融资困难的社会责任公司提供一个快速融资的资本市场。 将来学生无论是作为个人投资者或是机构投资者的人进入金融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具有了金融伦理道德意识和金融伦理投资理念,必将用伦理自律,法律制度等正式规则的维持和执行也离不开具有金融伦理意识的金融交易主体的认同和尊重。 当法律制度等他律约束和伦理自律约束共同发挥作用时, 金融市场的有序和高效运转才能得以保证。

三、金融学中金融伦理的教学方法探讨

本科生仍处于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阶段,金融伦理的教学对其形成伦理意识十分必要。 在目前金融本科阶段都没有将金融伦理列为必修课, 有专业师资的学校在课时条件允许下可考虑开设选修课, 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考虑在金融学教学课程中适时加入金融伦理内容, 下面就后一种情况的金融伦理教学方法探讨如下:

1. 紧密结合金融专业课程内容, 评点传统金融理论中伦理缺失可能造成的影响。 例如,MM理论(即不相关理论)认为,在理想的市场条件下,公司价值取决于投资组合,而与资本结构和股息政策不相关。该理论的实践意义为接受MM理论的投资者应该专心于自己的投资组合的总体特点, 而忽略各个公司的事情。 此时向学生介绍这种缺乏伦理考虑的金融投资理念与金融伦理投资理念的区别, 并可联系实际介绍伦理缺失对金融投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2. 联系经典案例,牢固树立金融伦理道德观念。例如,在讲金融市场部分时,联系上市公司与证券公司的欺诈案、基金公司经理人“老鼠仓”等案例,教育学生在金融市场交易活动中要诚信守则。 在讲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部分时, 分析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存在的委托―关系, 结合国内外商业银行出现的金融案件, 分析人的道德风险及其严重的危害性,引导学生理解银行信用文化的理念,为其金融职业道德观念的形成作铺垫。

3. 课后阅读与思考, 评点中国金融生态环境现状。限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可以结合课堂上涉及的教学内容让学生展开课后阅读, 联系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运作现状, 评点由于金融伦理缺失所造成的中国金融生态环境恶化, 让学生思考如何从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和投资者的金融伦理素质方面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徐艳. 伦理与金融[M]. 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博特赖特(美). 金融伦理学[M]. 静也译.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战颖. 中国金融市场的利益冲突与伦理规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4]安德里斯・R. 普林多,比莫・普罗德安(英). 金融领域中的伦理冲突[M]. 韦正翔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金融道德论文篇6

关键词:非正式制度 金融文化 创新

道德哲学家、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写过两部代表作《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分别讨论了道德行为和经济行为,其主题相互冲突,动机大相径庭,人性本善的道德利他主义与人性本恶的经济利己主义互相冲突。斯密高扬道德行为,但并没有贬斥经济行为,这就是著名的“亚当•斯密”问题。

人性既有自利又有他利的特性,既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又追求精神世界的满足。在制度经济学的视野里,人既是经济人又是道德人。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非正式制度是指以道德观念、约束禁忌、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存在人们内心世界的规则,靠主观自觉遵守,往往无形。道德是非正式制度的核心概念,文化是道德伦理、习惯习俗的集中反映,也是非正式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金融市场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基本原则

1.非正式制度创新应该以道德教化为基本原则

道德是非正式制度的核心。道德培育的原则:以社会普遍和可操作的行为规范为最低要求界面;以人们的行为是否违反基本规范为道德伦理底线;以合理、公平、稳定、秩序为道德致思。表现为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主要是一个自然演进的漫长过程。道德是非正式基本制度,德治是非正式制度安排。良好的制度规范会鼓励人民抑恶扬善,缺陷制度会为“从恶”提供方便,从而抑制“行善”的动机。中国社会形态正从封闭的自然实体社会,转变为合理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开放的结构性社会。结构的转型要求道德起到具体的调控作用,保证人们的平等合作。

2.当前非制度创新的途径是搞好文化建设

文化是非正式制度的主要内容。人类学大师马林诺夫斯基和泰勒认为,文化包含道德,是道德伦理、习惯习俗等的集中体现。因此,搞好文化建设是提高道德水平,促进非正式制度创新的重要途径。道德规范尽可能成为可以操作的“制度” 建立道德执法监督机制:(1)制定或确认道德行为准则,包括公共道德准则、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准则,并附以事后物资的和精神的双重惩罚。(2)把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道德价值得到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双重确认,增强其硬约束力,发挥道德与法律的互补作用。(3)通过制度安排保证具体的道德行为获得较大收益,败德行为付出极大的成本,使道德收益和败德成本内化或部分内化。(4)通过其他组织建立利益制约机制。(5)道德教化和宣传。开展积极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全民思想境界和情操水平,警惕等价交换的经济原则渗透到道德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培育社会主义特色金融文化

道德行为具有道德收益外溢,败德行为具有败德成本外溢的特点。制度安排就是要找到一种内化道德行为收益和败德行为成本的方法、规则,从而能够激励道德主体继续践行道德行为,警醒败德者减少实施和不再实施败德行为,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道德进步。制度环境是人选择道德还是败德的最大化行为边界。非正式制度规范人际交往的规则,保护个人的自由领域,帮衬人民避免或缓和冲突,增进劳动和知识分工。“自利”是个人的自由,通过制度给“自利”划界,达到既有自由又有约束的局面。‘合利’不会自动出现,制度规范对保证“合利”十分必要。制度创新目的,就是要保证经济与道德的和谐共生,辨证统一。

任何经济学的研究都离不开道德责任,非正式制度安排还必须内含经济正义的要求,非正式制度的创新,首先必须在经济正义的前提下进行。经济正义与所有权制度相联系,是指经济实践中的人的解放,其解放程度与生产力有关。社会主义制度是最正义的社会形态和制度,即符合人性、体现公平正当。为此,应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文化含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的组成部分,是金融业在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具有行业特色的一系列相互依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总和,主要包括企业精神、价值取向、群体意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经营策略和服务理念等内容,它渗透于金融企业的一切活动之中,是企业的灵魂。世界金融业变革、发展的实践证明,现代金融管理科学只能从正式制度方面揭示金融企业运行的规律,而要全方位阐明并根本有效地推动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还必须考虑非正式制度方面的因素,就必须建设良好的金融文化

2.建设社会主义特色金融文化的途径

目前,根据加入WTO的承诺,在全面开放金融业的情况下,金融企业开始混业经营,且大都已经改组为上市股份公司。结合金融市场的特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文化主要有以下途径:

(1)培育科学的企业精神,促进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金融企业精神是金融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它集中体现着企业和员工的群体价值观。要经营好上市金融公司,必须使员工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发展目标、投资风格和经营策略,并愿为之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到团结一致、同舟共济,朝着预定的目标奋斗。要营造一种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大家找到共同的语言——企业精神,形成人们认同的行为方式,以此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①培养敬业精神。敬业精神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要求人们热爱金融业,心甘情愿地为之奋斗。不仅关注物质报酬,而且更加关注单位的社会意义。某种意义上说,敬业精神也就是奉献精神。它既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体现了公司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敬业精神对基金公司的价值导向、个体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②培养进取精神。开拓进取创新意识,是企业精神中表现最活跃的因素。它要求员工努力奋斗,既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又为个人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通过不断学习和钻研新技术、新业务,提高个人素质,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敢于创新,不断开拓新的金融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方式,提高业绩,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

③培养团队精神。团结协作,富有凝聚力和向心力,是公司经营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内部密切的团结协作能够形成强大的合力,有利于提高效率,提高业绩。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会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消除磨擦,减少内耗,使人们心情舒畅地去工作。

④培养效益意识。效益,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追求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根本原则和最主要的目标。但是必须把良好的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商业利润和自我最大化效用相结合。如推行混业经营,拿出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等。

⑤培养忧患意识。金融市场,在金融全球化、经济自由化的今天,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激烈竞争。目前金融业业绩的分化非常明显,优胜劣汰已经来临。面向市场,立足竞争,这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有压力才有动力,增强优患意识、危机意识就显得十分迫切、十分必要,是企业精神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此外,培育金融企业精神,还应当注重树立廉洁高效意识、艰苦奋斗意识、守法遵规意识和尊重人才意识等。

(2)塑造良好企业形象,提高金融企业社会信誉和美誉

塑造良好的金融企业形象,是金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金融文化建设的一个战略性目标,是一项复杂的动态的任务。金融企业形象,是指社会公众运用文化、伦理等各种评价尺度衡量对金融企业的整体印象和全面评价。一般包括信誉形象、服务形象、管理形象、机构形象、员工形象、领导形象、环境形象等内容。这些具体形象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包容,共同构成了完整的金融企业形象。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企业巨大无形资产,主要有四种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宣传功能。在形象塑造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金融行业特色和各自公司的经营风格、特点,体现和反映出整体性、独特性、创新性和稳定性等符合实际的形象要素。

①塑造格守信用的形象。信用是金融机构的本质所在,也是衡量形象好坏的基本尺度,是金融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内容。形象不好,投资者就会用脚投票。

②塑造安全稳定的形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理财的目的之一,在居民的风险意识日益增强的情况下,金融企业能否树立稳健经营的形象,将关系到成败。由于信用链的传递作用,金融机构安全稳定的良好形象,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以及社会稳定。

③塑造竭诚服务的形象。服务是系统工程,新的服务形象应当充分体现德、诚、礼、信之理念,包容服务技术新、服务手段多、服务效率高、服务质量佳、服务态度好等因素。

④塑造勤俭廉洁的形象。金融机构中普遍存在的豪华开场、办公奢华现象,甚至等金融犯罪现象,在社会公众中引起了较大反响,严重地影响了金融企业的形象。因此,树立勤俭廉洁的形象,是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也是金融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

(3)建立规范管理机制,确保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必要的管理机制是金融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能保证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如建立行业自律协会,进行有效的自我约束,真正体现规章严密、责权分明、制约有效、运作可行的特点;建立教育激励机制,加强金融道德教育,培养金融文化,发挥凝聚力和导向作用。

参考文献

[1] 朱淑珍.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金融道德论文篇7

关键词:党政 干部 队伍 建设 措施

提高金融系统党政干部素质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复杂的和艰巨的过程,需要按照党政干部建设的时代要求,借鉴人力资源管理的素质模型理论,结合现阶段金融系统党政干部素质建设的状况,在建构党政干部素质框架的基础上,完善党政干部的选拔、管理和退出机制,逐步提高党政干部的整体素质。从而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金融系统党政干部队伍,共创金融系统更加辉煌的明天。

一、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1.金融系统党政干部的素质关系着党组织和金融系统的形象与威信

金融系统党政干部的个人品德不仅反映着个人的学识修养,而且关系着党和金融系统的形象。提高金融系统党政干部的道德素质可以规范党政干部的言行,强化国家法规制度的意识,从而提高金融系统的公信力。金融系统党政干部的个人素质的提高有很多因素直接来源于金融系统的规章制度,他们管理金融系统成效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融系统规章制度正确的是与否,金融系统员工往往通过党政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观察和评价党组织和金融系统的形象。

2.金融系统党政干部的素质对金融系统发展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由于党政干部在金融系统和社会公共事务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职责,其言行举止、道德取向,不仅社会各界所瞩目,而且会成为金融系统员工效仿的目标。在金融系统发展的过程中,各级党政干部的素质提高了,就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整个金融系统文明风尚的形成,从而为金融系统的壮大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目前金融系统党政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比例失调

金融系统的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目的在于帮助金融系统在内部进行协调和管理的工作,正常情况下,这部分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金融系统员工的政治思想和文化教育方面管理工作,相对金融系统员工来说是比较清闲自在的工作,在新的形势下,由于增加了新的管理内容而相对繁重,因而金融系统在管理中出于这种考虑而不适当的增加了党政干部的总数,从而导致了金融系统党政干部与常规员工的比例失调。

2.水平偏低

金融系统党政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偏低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首先是自身存在的人员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由于金融系统在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考核,导致干部队伍本身的建设过程就已经出现了问题;另一方面是金融系统党政干部的进取精神和管理意识没有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由于党政干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没有注重自身的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和提高,没有及时更新观念,仍然停留在“我是管理者”的意识上,没有确立“我是服务者”的意识,在工作过程中对自己的工作范围管理不到位,对于自身的要求也停留在原来的基础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出现了与时代不相适应的情况,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从而造成水平偏低。

3.考核制度欠缺

金融系统党政干部由于工作的可塑性较大,不象员工那样可定量下达任务,工作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一些因个人因素而出现工作过失的问题,也可能诱发一些潜在的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最大程度地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制度来进行限制,确保金融系统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对党政干部队伍进行监督和约束,设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就是最好的取向。

三、加强金融系统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途径

1.加强理论学习与树立道德形象

在新的形势下,对金融系统党政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党组织要抓好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并注重学习效果。金融系统的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是为金融系统的发展而产生的,金融系统的发展离不开经济效益的提升,而党和国家在每个特定时期所提出的政策措施都是有助于改善金融系统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生存空间的措施,因此党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应当极度注重对于每个不同时期国家政策的理解和学习,加强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加强对于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发展理论的相关文化素质的学习,从而使党政干部更好地驾驭各自的工作。

2.调整党政干部队伍结构

首先是在数量上,党政干部队伍数量上应当做一定的限制,与金融系统员工数量成一定的合理的比例。其次通过科学的竞争机制来有计划的促进党政干部队伍的更新和替换,改变传统简单的主要领导指派、岗位竞争,将后备力量的培养逐渐的拓展到金融系统的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使所有的员工都有机会担任党政干部的职务,并通过竞争机制给员工提供机会。

3.健全和完善干部道德法规

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抓源头。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党政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廉政建设和道德建设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依法治国是我党的治国方略,这在客观上要求道德建设法制化。只有加强道德立法,对党政干部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强制性的道德规范,才能强化道德的权威性。

4.构建干部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提高党政干部加强综合素质修养的积极性,离不开建立一套明确的、具体的、完美的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党政干部综合素质多表现在政治、思想、作风、业务、道德等方面,党政干部综合素质的内涵也是丰富的,如对待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对待权力,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公道正派,勤政为民;对待同志,平易近人,以诚相待等

参考文献:

[1]于洪军.金融系统党政工作『六字诀[J].现代班组,2009,(11)

金融道德论文篇8

关键词:金融市场 伦理价值 保证 实现路径

金融市场,是指资金融通的场所和信用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曾经典性地指出“货币不是东西,而是一种社会关系”。作为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市场,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通过交换价值进行社会联系的重要场所。而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利益联系,就一定有内在的伦理因素包含其中,并时刻发挥着调节作用。党的“十”报告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切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要求。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过度注重经济效益的现状以及忽视伦理的调节作用,造成了我国金融市场道德行为失范与金融丑闻的不断发生。从根本上讲,金融理论与金融实践中产生的多种伦理缺失问题,既影响了公平与效率的实现,又严重阻碍了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实现金融经济发展中的伦理旨归,促进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成为了新时期深化经济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我国金融市场伦理缺失的根源探寻

随着我国金融经济发展与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市场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由于新时期金融市场各参与主体之间由利益竞争而引发的冲突日趋激烈,因此当金融领域产生的利益冲突与不良的经济价值导向相适配时,就容易引发伦理风险。当前,就我国金融市场出现的伦理缺失现象来看,既存在其理论层面的原因,又受到现实问题的制约。

(一)主流金融经济理论的基础价值偏误

现代金融理论,是指在金融经济学中大量应用数理模型和计量分析,研究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结构和定价的相关理论。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全球金融经济的飞速发展,现代金融理论逐渐摆脱了过去那种纯货币、银行理论占主导的状态,确立了资产定价在金融学中的核心地位,使金融理论从定性描述为主转向数理模型和计量分析。随后,以马克维茨(H.Markowitz)的证券组合理论和布莱克-斯科尔斯的期权定价理论为标志的“技术革命”开始兴起(丁瑞莲,2009)。走向实证和计量的现代金融理论在推动数理化理论发展的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网络通信等现代高新科技的发展推动了金融组织和管理等层面的技术融合。现代金融理论的“变革”正如博特赖特指出的那样,金融学逐渐变为“仅依赖于可见事实的客观科学,它不作任何关于伦理价值的判断”(博特赖特著,静也译,2002)。

一方面,在现代金融市场中,主流金融学理论对金融价值产生了偏误导向。金融理论的数理化趋势,契合和发扬了新古典经济学为主导的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价值中立”传统。金融学逐渐脱离和淡化了自身包含的伦理内涵,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自利理性观”成为了金融活动主要的价值导向。在这种错误价值取向背景下的我国金融市场,难以避免的产生道德混乱状态。以追逐暴利为目的而产生的投机、造假、失信等行为事件频发,在阻碍金融经济运行的同时也传播了不良的价值观念。另一方面,金融理论技术化、工具化的改造使自身逐渐沦为一种单纯用于交易手段的计算工具。金融机构和组织过度依赖于技术工具,虽然实现了金融理论的量化和规范化,但却始终无法解决人们利用技术漏洞谋取私利的行为。现实的金融市场交易的实现保证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尤其道德和伦理的考量。对于数字解释力的单一信任,以及对伦理价值判断的漠视,造成金融理论实践运用中存在潜藏的伦理风险。

(二)我国金融市场伦理缺失的现实原因

就金融市场的伦理范畴来看,有学者认为涉及微观的个人、企业组织和宏观层面的金融制度,其核心是金融行为的目的性、合法性和道德规范三者的统一(战颖,2005)。从我国金融市场出现的伦理缺失的表征来看,长期以来的伦理缺失造成了金融秩序的破坏和损失,其产生范围涉及宏观到微观层面。因此,可以从金融从业人员、金融市场主体以及金融制度环境三个不同维度入手分析其现实原因。

首先,从个人层面来看,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一方面,由于我国金融市场道德建设不够完善,部分在职人员为谋取个人利益或业务发展,不惜或使用欺诈等违法手段,造成金融组织内部成员犯罪事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归因于基础金融伦理道德教育的不重视。在金融业从业人员或高校金融专业学生的教育培养过程中,较少涉及到金融伦理相关的教育,造成正确的经济价值观、职业道德观不能够被良好塑造。其次,从我国金融市场主体层面来看,存在相关责任义务缺失现象。由于责任和义务的缺失,基于信用效用的金融契约不能够得以保全,影响到金融交易的公正有序的进行。并且,部分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对于利益最大化的过分追求,容易产生盲目投资交易行为,并时常因为短期利益而放弃长远利益。当经济效益的诱惑遮蔽了社会责任与伦理道德时,金融风险随之而来。最后,从金融制度层面来看,来自资源分配不均与金融垄断矛盾的问题,是造成我国金融市场伦理缺失的主要制度诱因。在金融制度安排中,对于效率的追求往往大过于公平,导致了金融资源集中在部分地区和部分群体,从而进一步致使金融发展过程中两级分化加深。此外,虽然金融制度在从国有垄断向着市场化转轨,但是国有金融经济依然占据着巨大的市场份额。由于金融资本之间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不平等,造成了我国金融市场潜在的伦理道德风险。

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伦理价值分析

金融伦理,作为调节市场经济中金融活动和金融交易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具有奠定金融价值基础、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和促进金融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和发展而言,如果将其看做是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之间进行金融交易,实现金融价值的动态发展过程,那么伦理在其中的调节作用可以被看作是“三个保证”。

(一)建立良性金融市场的基础保证

金融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系统中最为复杂的系统,也是最重要的子系统,为了能够正常运行,其存在和发展首先需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基础。因为,只有“当市场被人们认为是公平的时候,人们才会积极投入到资本市场中去”(博特赖特著,静也译,2002)。一个稳定、公正、合理的金融市场环境,才能够广泛地吸引投资、活跃创新、推动增长。伦理价值在其中的根本作用,是规制市场内部利益与冲突的深层蕴含,更是建立良性金融市场的基础保证。

伦理道德在金融市场产生的价值效应也是通过内部与外部不同层面而产生相互作用的。在我国金融市场的组织建设过程中,伦理道德的良性调节作用保证了金融经济发展过程中多层次的和谐有序。首先,金融伦理调节保证金融市场自身协调有序。在伦理因素发生作用的状态下,金融市场内部各组成部分与参与主体之间目标责任明确,能够形成一个整体功能完善的组织体系,从而发挥更大功效。其次,金融伦理的调节作用保证金融市场与经济整体发展方向相协调。金融市场的发展要受到现实资源和环境的制约,在党和国家大力倡导生态经济建设的今天,必须对金融经济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才能与生态环境相适应,与市场经济的整体可持续发展相适配。再次,金融伦理的调节作用保证金融市场发展与社会需要相协调。金融市场是以社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也应当伴随金融需求主体的需求而变化。金融供给机构与社会需求的协调,体现了关注社会发展的金融伦理价值。最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当今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深。在这一趋势下,我们必须坚持国际金融伦理的全球共同价值,才能达到国内金融市场在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稳定要求。

(二)金融市场交易效用的实现保证

金融市场是一个复杂的市场体系,通过保证金融交易的完成,从而达到其融资功能和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深层来看,金融交易实质上是以平等、公平、诚信为核心的契约伦理价值的实现过程。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过程中,伦理道德则通过对行业组织与从业人员行为约束和引导发生作用。因此,伦理道德担负着保障完成市场交易的任务,其规范作用不言而喻。

在金融契约中,首先应该具有平等观念。金融交易双方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这一观念也隐含着当事人之间潜在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在金融契约制定和发挥实效的过程中,金融交易平台必须基于平等关系建立,其交易行为必须基于互利的首要原则。另一方面,当现实金融交易中的违约行为产生时,无论过错一方具有怎样的地位、身份或财富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保证金融交易有序进行时,公平同样是必要观念。在金融市场运行中,竞争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却是可以加以约束和管制的。竞争不能基于无限制的自由,需要有统一的伦理价值观念来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和维护正常的自由竞争。而要使参与竞争者能够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进行,进而实现市场的稳定,就必须树立公平观念。此外,在以契约为形态运行的金融市场中,诚信是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伦理观念,金融交易主体诚信的好坏能够影响到经济效益实现的优劣。诚信不仅仅是涉及个人的道德表现,更是能够提高各金融市场主体自身的“软实力”。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来看,诚信能够通过有效避免金融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伦理道德风险,从而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金融市场监管实施的规范保证

金融市场自身从来都不是完美的,在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进程中,诸如负外部性、垄断和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经济体系运行的稳定。凯恩斯认为,必须引入政府的宏观调控以弥补经济的市场失灵。在金融领域,这种政府干预表现为政府对金融活动的监管(李成,2008)。即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需要与政府调控和监管这只“看得见的手”相结合,才能更好的保证金融稳定有序。因此,只有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才能够建立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这也是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的集体伦理诉求。

一般来讲,传统的金融监管以政府干预为主要方式,并通过行政、法律或经济等实际手段来实施。但是,金融监管必须要依据正当的伦理价值取向。作为市场调控中关键角色的政府,其调控金融市场的伦理原则必须与金融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内在伦理要求相一致,应该进行科学决策而不能够盲目的进行干预。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们,其共同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如果金融市场因缺乏监管而变得混乱无序,那么参与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而如果有不正当的监管产生,参与者们的利益依然得不到保障。随着金融经济改革与开放的深化,金融监管的主体和形式不断复杂化和多元化,也推动了公众对金融监管的伦理价值基础的关注。总的来说,市场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推动金融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最终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和谐统一。因此,金融市场不仅需要金融监管,更需要监管的实施以社会整体利益的伦理需求为出发点,才能保证其规范性和有效性。

我国金融市场伦理价值的实现路径

金融领域存在的伦理问题对金融体系的稳定产生着严重的威胁。我国金融领域频发的金融伦理缺失与道德危机,从侧面暴露了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伦理价值的缺失和错位。金融经济的运行需要良性的金融道德环境和金融伦理规范的保障。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一方面,必须重新树立我国金融市场的伦理价值。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伦理规范体系,最终保障实现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重视金融伦理价值教育

从业人员是行业组织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活动实施承担的基础单元,并在行为过程中受到自身的伦理道德观念影响。金融从业人员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中重要的基本组成部分,承担着组织和执行金融经济运行的实际工作。其中,金融伦理价值观念是引导从业人员进行金融活动的核心基础。因此,金融市场的发展在极大程度上要受到金融从业人员职业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而金融职业伦理教育的实施是一个划分不同层次的动态过程。现实中,要在传统金融教育的基础上把握金融职业业务技术的训练与伦理道德知识教育并重的理念。在金融伦理教育不断改革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培养从业人员正确的金融价值观。此外,我们不仅要重视金融从业人员的人格意志的塑造和培养,还应当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金融伦理价值观念。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封闭独立而能够存在和发展的领域,金融经济的好坏影响到社会整体收益的优劣,并与所有金融参与者息息相关。

因此,现代金融伦理教育的特点应该遵循“广泛普及,有所偏重”的八字方针。这一方针意味着:一方面,金融伦理教育的范围需要扩大到整个社会参与的广度,实现社会整体金融观念的提升,同时也能够为金融经济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整体环境。另一方面,其教育重点应当偏重于金融从业人员以及各院校金融专业学生,并实施规范化和模式化的培养,以达到教育效率与效用的双实现。只有通过金融伦理整体教育机制的提高,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金融道德风尚,集聚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正能量。

(二)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规范

道德和法律均来自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变化中产生的对于行为约束的认同,是构成社会生活的准则和规范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挥着约束作用。但是,道德和法律却是通过不同路径来实现其作用与价值的。而且,两者适用的范围和程度也不尽相同。在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过程中,道德手段通过调节市场经济参与者的内在“自律”发挥作用。一方面道德为个体的金融交易行为做正确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社会道德价值形成的群体舆论压力促使不良风气的纠正。法律手段则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体现“他律”的约束作用。法律以严厉的惩戒性方式打击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金融犯罪行为,并在威慑犯罪倾向维护金融稳定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认为,道德和法律是同根同源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伦理道德,而又存在伦理道德不具备的强制力。伦理道德是法律的基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包含着伦理道德的内在精神。而法律又是伦理道德的强化,伦理道德的基础要求需要法律的强制保证。在现实中,金融市场是一个充满利益冲突的领域,其复杂的结构和多变的特点决定了需要有全面的规范手段。在调节利益冲突、避免道德风险、打击金融犯罪的功能上,伦理道德与法律有着不同的优势与作用。对于我国金融市场来说,要实现稳定高速的发展,就必须重视道德与法制的双重作用。在推行传统伦理道德约束手段的同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健全金融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三)金融伦理的制度环境保障

我国金融市场处于特殊的金融制度环境的宏观背景下,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曾经历了旧体制向新的开放体制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金融经济的发展方向无可避免的受到了制度政策改革的引导。从制度伦理的视角来看,金融制度作为强制性的规范标准,其自上而下的制度强制力保证了金融伦理价值的实现。对于金融市场来说,金融制度的根本伦理属性决定了它是分配市场资源、调节市场风险的首要力量。任何一种公正合理的经济制度都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尽可能多的利益需要,因为它的根本道德性原则或第一原则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的利益需要(谭长富,2003)。在合理分配市场资源方面,通过金融制度的安排制定实施良好的金融政策,并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一方面,金融制度建立一种预设的保障机制。当面临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状况时,有意识的提前做好降低金融风险的工作。另一方面,对于金融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垄断和不公平牟利行为进行惩处,维护了金融运行的公义基础。在协调由金融交易而产生的的利益冲突方面,金融制度清晰明确的对金融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了界定和职责分工,并执行一定的规范框架来约束和调整。同时,金融制度还为解决金融活动中出现的矛盾与冲突提供行动上的支持。金融制度的建设和发生作用体现着金融伦理的内涵价值,也反映了社会整体的价值需求。来自制度的顶层设计,为伦理价值在金融市场中实现自身作用提供了条件,公正、合理、高效的金融制度环境是金融伦理发挥自身作用的保障。

(四)金融伦理实现的新思考

在金融市场不断深化发展的今天,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金融经济越来越需要在金融实践中遵循伦理规范。而金融伦理的价值基于社会整体的价值需求和现实实际需要,并伴随社会发展变化而变化。因此,金融伦理的实现必须符合金融发展规律,依据现实实践进行创新路径的思考。面对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不断浮现的伦理问题和道德危机,可以建立“道德数据-道德审查委员会”体系来进行创新路径的思考。在医疗领域,道德委员会机制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在金融领域这一机制鲜有出现。“道德数据-道德审查委员会”体系通过整合社会信息资源与制度政策资源而建立,主要通过三个步骤产生效用。

首先,道德数据系统记录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档案数据,并执行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在金融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均能够清晰的掌握对方的诚信情况,在交易进行前为避免出现金融道德风险而提供数据。

其次,建立金融业道德审查委员会统一监管金融市场交易活动潜在的伦理风险。在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对于道德数据显示面临金融伦理风险的交易,道德审查委员会有权介入审查,通过既定的风险审核程序,作出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

最后,道德数据体系必须与道德审查委员会二者需要结合发挥作用。道德数据体系需要由道德审查委员会来管理和使用,而道德审查委员会也需要道德数据来作为评判的重要依据。作为金融伦理实现的创新思考,“道德数据-道德审查委员会”体系的建立,一方面能够通过相关精确的诚信记录来使金融参与主体能够从自身出发提高伦理道德素质。另一方面能够通过道德委员会的监管,实现金融活动的标准和规范,从而保障金融伦理价值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95

2.丁瑞莲.现代金融的伦理维度[M].人民出版社,2009

3.[美]博特赖特.金融伦理学[M].静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战颖.中国金融市场的伦理冲突与伦理规制[M].人民出版社,2005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