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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理财的关系8篇

时间:2024-01-16 10:20:34

金融与理财的关系

金融与理财的关系篇1

集团金融管控与产业金融协同,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给产业集团和金融集团提出的共同课题。产业集团的问题在于管控框架的不完整和金融功能的不健全,需要研究和探索如何完善集团金融功能,如何进行集团金融管控。金融集团的问题在于金融服务产业的不到位和金融协同功能的不完善,需要研究如何贴近产业集团进行金融服务,如何实现产业金融协同。他们都需要构建一个集团金融管控与产业金融协同框架――集团金融协同管控框架。

当今世界把所有企业集团都放在信息化、全球化、金融化三大坐标同一背景下。这是构建集团金融协同管控框架的基本前提。在信息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环境背景下,集团金融协同管控框架,至少存在三个基本假设(见图1)。

第一个基本假设是企业面临金融化、信息化、全球化三大背景。基于金融化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核心,是司库型资金管理、信用型信贷服务、理财型投资管理的协同管控。基于信息化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核心,是集约化财务管理、集团化金融服务、集成化信息网络的协同管控。基于全球化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核心,是专业化集约化战略、综合化集团化战略、全球化集散化战略的协同管控。

第二个基本假设是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商品市场三大市场。基于资本市场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核心,是资金链金融产品、产业链金融产品、资本链金融产品的协同管控。基于货币市场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核心,是境内现金池、境外现金池、全球现金池的协同管控。基于商品市场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核心,是资本经营、金融服务、财务管理的协同管控。

第三个基本假设是企业面对资本链、资金链、产业链三大链条。基于资本链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核心,是财务总监、金融司库、信息总监的协同管控。基于资金链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核心,是结算中心、财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管控。基于产业链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核心,是产权链资本运营、价值链财务管理、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协同管控。

这3大背景9个方面27个要素,构成集团金融协同管控框架(简称3927框架)。假设的考察过程,是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过程,而构架的构建过程,则是一个从微观到宏观的过程。我们遵循这一过程来构建集团金融协同管控框架。

基于资本链的财务总监、金融司库、信息总监的协同管控

企业集团的基本联接纽带是资本链条。因此,集团管控与金融协同要基于资本链进行管理控制,基于资本链进行金融协同服务,基于资本链传导经营管理信息。在此基础上构建CFO制度下的财务总监为首的控制系统、金融司库为首的资金系统、信息总监为首的信息系统三大系统。这里的协同管控,在纵向体现在负责财务金融的高管,不是单层管控,而是双层协同管控(上层高管为CFO,下层高管为财务总监、金融司库、信息总监);在横向体现在负责财务金融的高管,不是一人(财务总监)单一管控,而是三人(财务总监、金融司库、信息总监)协同管控(图2)。

基于资本链的CFO制度所体现的协同管控,是CFO治理结构和CFO管理结构的协同管控。

CFO治理结构方面的协同管控,体现在决策权的平等、执行权的统一和监督权的独立。

首先,在决策方面,CFO首先是董事会成员,即执行董事(内部董事),与全体董事一起对股东负责,共同承担法律责任。这是说在重大决策地位上,CFO和CEO、COO等重要领导人一起作为执行董事(内部董事),进入董事会,享有平等的决策权力,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CFO是由董事会聘任,在决策上对董事会负责。

其次,在执行方面,CFO首先是一名执委会成员,对董事会负责,共同承担经营责任,共同执行董事会决议;然后,在执行董事会和执委会决议的过程中,CFO要对CEO负责,以保证执行权的统一;最后,在CFO制度下,董事会和执委会成员中不再另设财务负责人。CFO对执委会和CEO承担财务管理责任。

第三,在监督方面,在CFO制度下,监督分为经营决策监督、财务会计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督。经营决策监督由对股东负责的监事会负责;财务会计监督由对股东负责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外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聘任;管理执行监督则由CFO领导的管理审计部门负责,这时,内部审计部门不再承担财务会计审计职能。因此,在财务会计监督方面,CFO及其所属机构要接受有独立监督权的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计委员会主要由外部独立董事构成);而在管理执行审计方面,CFO及其领导的管理审计部门有独立的监督权。在这里,CFO扮演一个管理监督者的角色。

CFO管理结构方面的协同管控,体现在财务总监(Controller)、金融司库(Treasurer)、信息总监(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在管理控制系统、财务金融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三方面的集中管理与共享服务。资金的集中管理,离不开金融的共享服务载体和信息的共享服务中心。

财务总监(Controller)在德国被称为“管理控制工程师”,主要负责基于战略执行的企业管理控制系统的设计和实施,分管战略规划、计划预算、投资管理、业绩评价、风险控制。在一个企业集团中子公司财务总监与母公司财务总监的关系有“实线制”和“虚线制”之分。在实线制下,子公司财务总监对母公司负责(多见于集权管理模式);在虚线制下,子公司财务总监对子公司负责(多见于分权管理模式和子公司是公众公司和合资公司的情况)。

金融司库(Treasurer)主要负责金融市场融资和资金集约管理。有三种功能组织可选择:一是资金管理职能部门或资金结算中心事业部;二是财务公司;三是金融控股公司。国外大部分企业的选择是财务公司。因为,财务公司作为具有产业背景和金融背景的企业集团内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扮演司库型资金管理、信用型信贷服务、投行型财务顾问三个角色。

信息总监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负责会计核算和管理信息系统。在信息时代,会计作为信息系统必然要纳入管理信息系统之中。因此,国外许多公司的会计部门都与信息部门合并,有些公司的CFO也将信息系统纳入其管理范畴,在该范畴内设置CIO职位。

基于资金链的结算中心、财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管控

企业集团的另一个重要联接纽带是资金链条。基于资金链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必然选择结算中心、财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作为载体进行资金协同管控(表1)。

载体选择之一是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是产业集团进行资金管理的一个事业部性机构,其功能是职能型资金管理。结算中心是非银行非金融机构,不能从事金融业务,只能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管理工作,其资金管理模式是资金集中管理。结算中心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是客户关系。结算中心在目前的金融监管背景下,其合法合规性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不确定性。由于目前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审批的难度较大,许多企业采用结算中心模式,但其局限性较大。

载体选择之二是财务公司。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功能主要是功能性司库管理和信用性金融服务。由于财务公司是金融机构但不是银行,所以,财务公司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是合作关系。财富500强里80%都有财务公司,中国目前有100多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从财务公司被允许的金融业务来看,财务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混业性质,是产业集团公司金融协同控制系统较为理想的载体。但需要监管部门在财务公司性质定位、财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上缴、财务公司参与央行联行清算、财务公司贷款再贷款、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限制等方面放宽放松管制。

载体选择之三是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是通过控股公司组织模式,实现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财务公司、金融租赁、资产管理等两种或两种以上金融业务的联合经营,能够向顾客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集团化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最主要特点是“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分业经营体制就是“一个法人、一块执照、一种业务”,混业经营是“一个法人、多块执照、多种业务”,而金融控股模式是“多个法人、多块执照、多种业务”,即在一个法人金融集团公司内有多个法人子公司。子公司统一控制在一个母公司之下,但彼此之间实行“完全的分业经营、完全的分业管理”。因此,金融控股公司在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主要功能是产能性金融管理,即金融在产业集团既作为一个产业又作为一个功能。产业集团内的金融控股公司与产业集团外的金融机构的关系是竞争关系。

基于产业链的产权链资本运营、价值链财务管理、供应链金融服务协同管控

传统企业集团理论和实践基于产权关系定义和界定企业集团,这种基于产权链的集团管控,在当今经济一体化时代显得力不从心。在经济一体化背景下,至少应将集团管控的外延从基于产权链拓展到基于产业链。基于产业链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体现在产权链资本运营、价值链财务管理、供应链金融服务(图3)。

产权链资本运营,旨在以产权链为主线进行产融协同的产权控制,主要功能是资本的经营。基本要求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实施公司的资本控制,并达到资本运营与资本管理的协同。在组织结构方面以产业集团资本运营部门为依托。实际上,中国目前的财务公司主要是在产业集团内以产权关系为基础,实施产融协同控制。

价值链财务管理,意在将职能性的财务管理转变成系统性的价值管理。基本功能是价值管理。基本要求是以货币关系为纽带实施公司的价值控制,并达到融资与投资的协同。在组织结构上以产业集团财务管理部门为依托。实践中,多体现为基于资金流的公司司库管理控制。

供应链金融服务,是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核心功能是金融的服务。基本要求是以供销关系为纽带,为供销双方提供金融服务,并实现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的协同。在组织形态上以产业集团内部金融机构(例如财务公司)为依托。近年来,供应链金融正是满足这一需求的金融创新业务。但在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方面,产业集团内部金融结构由于其内生性,比外部金融机构更有优势。金融监管部门应将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范围从基于产权链拓展到基于供应链,以利于财务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基于资本市场的资金链金融产品、产业链金融产品、资本链金融产品协同管控

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构成的金融市场,为集团金融协同管控提供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而基于金融市场的金融产品,则为集团金融管控提供金融工具。因此,集团金融协同管控,在于对资金链、产业链、资本链三类金融产品的协同开发和综合运用。

集团金融协同管控的金融工具,是要解决用什么样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来实现集团金融管控和产业金融协同的问题,以及这些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本身如何协同的问题。按照资金链、产业链、资本链来划分已有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和创新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基于资金链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主要是为产业集团的司库型资金管理和基于价值链的财务管理服务的。基于产业链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是为产业集团的信用型信贷服务和基于供应链的金融服务而开发设计的。基于资本链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是为产业集团的理财型投资管理和基于资本链的资本运营服务的。

按照资金链、产业链、资本链三大链条来划分和开发创新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首先有利于资金链金融控制、产业链金融控制、资本链金融控制;其次,有利于产业与财务管理的协同、产业与金融服务的协同、产业与资本运营的协同;第三,有利于创新基于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基于投资银行的投融资金融、基于司库管理的资金池金融。

基于货币市场的境内现金池、境外现金池、全球现金池的协同管控

基于货币市场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体现在境内现金池、境外现金池、全球现金池的协同管控,以通过货币市场实现资金的流动性、增值性、安全性(图4)。

现金池(Cash Pooling)资金管理模式,作为产业集团企业间资金管理的自动调拨工具,通过集团成员单位账户余额上划、成员企业日间透支、主动拨付与收款、成员企业之间委托借贷以及成员企业向集团总部的上存、下借分别计息等,可以统一调拨产业集团的全球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产业集团持有的净头寸,实现资金的集中控制功能。最终实现资金全球调配及资金全球24小时不落地。

现金池结构包含一个主账户和一个或几个子账户。现金池资金的自动调拨在日终发生,调拨的金额取决于各子账户的日终金额和目标金额,即日终时各子账户余额为所设定的“目标余额”,而所有的剩余资金将全部集中在主账户。

全球现金池的建设,可以产业集团财务公司为载体,授权其为运作主体在境内协作银行开立境内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在境外协作银行开立境外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专户,以此分别建立集团境内、外两个外汇现金池。同时在境内协作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归集产业集团及所属境内成员单位的自有外汇资金,在外汇局核准的额度内,通过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实现集团跨境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基于商品市场的资本经营、金融服务、财务管理的协同管控

许多企业集团的资本经营、金融服务、财务管理分布在三个部门或机构,也有企业集团没有专门的资本经营部门和金融服务机构。无论哪种情况,企业集团面向商品市场需要资本经营、金融服务、财务管理三位一体协同管控。

如果把集团管控按照驱动关系分成功能与机制、流程与系统、客户与市场、资产与价值四个层面,财务管理主要与功能与机制、流程与系统两个层面相关;金融服务主要与流程与系统、客户与市场两个层面相关;资本经营主要与客户与市场、资产与价值两个层面相关。这种交叉关系就构成财务管理、金融服务、资本经营三者之间的协同管控。

完整的集团管控应该包括以企业为核心的战略控制、以市场为核心的经营控制和以人为核心的管理控制。因此,集团金融协同管控应该体现在战略主题、经营目标、管理指标的协同管控。

以上财务管理、金融服务、资本经营三个方面,资产与价值、客户与市场、流程与系统、功能与机制四个层面,以及战略主题、经营目标、管理指标三个坐标的协同管控构成集团金融管控的“协同树”工具(图5)。

公司金融协同首先体现为资本经营、金融服务、财务管理三个有机方面的协同。资本经营需要做到商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协同;金融服务需要做到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协同;财务管理需要做到内部市场与外部市场的协同。

公司金融协同其次体现为功能与机制、流程与系统、客户与市场、资产与价值四个因果方位的协同。财务管理功能与机制的完善,有利于财务管理与金融服务流程与系统的优化,从而赢得金融服务与资本经营的客户与市场,最终体现为资本经营的资产与价值。

公司金融协同最终体现为战略主题、经营目标、管理指标三个逻辑层次的协同。战略主题以企业为核心,一个战略主题引申若干经营目标;经营目标以市场为核心并体现特定战略主题,一个经营目标由若干个管理指标去衡量;管理目标以人为核心,是公司金融控制与产业金融协同的指标和标志。

基于金融化的司库型资金管理、信用型信贷服务、理财型投资管理的协同管控

金融化背景下企业集团如何进行资金管理,如何进行信用管理,如何进行投资管理,是集团管控需要重新思考和研究设计的三大课题。从国内外企业集团的实践看,司库型资金管理、信用型信贷服务、理财型投资管理是普遍选择和基本定位。因此,金融化背景下的集团金融协同管控,是司库型资金管理、信用型信贷服务、理财型投资管理的三足鼎立及其综合协同运作(图6)。

司库型资金管理,意味着产业金融的协同控制以基于收付实现制的资金流动协同控制为核心,以产业集团的资金专业化和集中集约管理为依托,以境内境外现金池构建和资金全球调配及24小时不落地为主要特征,以基于JIT的现金零余额、零在途、零准备时间,并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占用,减少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效率为追求目标。

信用型信贷服务,要以基于权责发生制的应收应付协同控制为核心,以产业集团的产品销售与信用管理的分离及信用销售专业化管理为依托,以信用金融化和资产证券化为主要特征,以消费信贷及买方信贷、供应信贷及卖方信贷为主要金融工具。

理财型投资管理,要以融资投资服务协同控制为核心,以产业集团的资本运营为依托,以企业重组、债务重整、公司上市、企业发债、企业并购为主要特征,以投资银行功能为参照,以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投资效益、资本扩张能力、企业并购能力为主要目标。

公司金融协同控制系统的综合型定位是上述司库型、信用型、理财型定位的集成。即基于资金的司库型定位+基于资产的信用型定位+基于资本的理财型定位。特征是产业集团金融的集团化管理和金融的综合化服务,目标是追求资金的效率、资产的效果、资本的效益。

基于信息化的集约化财务管理、集团化金融服务、集成化信息网络协同管控

信息化使集约化财务管理、集团化金融服务、集成化信息网络成为可能。集成化信息网络为集约化财务管理提供了基础,集约化财务管理为集团化金融服务提供了条件。因此,集团化金融管控在信息化条件下,可实现集约化财务管理、集团化金融服务、集成化信息网络协同管控(图7)。

集约化财务管理的两个显著特征,一是资金集中管理,二是会计共享服务。资金集中管理需要构建资金集中管理平台,会计共享服务需要建立会计共享服务中心。需要注意的是资金集中管理并不意味着资金集权管理,同样,资金集中管理也不意味着不公平的关联交易。

集团化金融服务,一是指产业企业的集团化金融管理,二是指金融机构的综合化金融服务。前者意味着产业企业的金融需要集团公司以一个平台(可以是金融控股公司,也可以是金融事业部)进行统一管理控制;后者意味着产业企业需要一个能够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这个金融机构要么是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外部金融机构,要么是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内部金融机构(如财务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和某种程度上也可能是两者的结合。

集成化信息网络应该是信息集成管理加互联网络。包括企业集团企业间MIS系统及IT系统的协同控制问题,财务信息系统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协同控制问题,以及金融机构与产业企业间MIS系统及IT系统的协同控制问题。这里既要解决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问题,又要解决信息隔离和防火墙问题。

基于全球化的专业化集约化战略、综合化集团化战略、全球化集散化战略协同管控

全球化过程一方面延伸了集团管控的半径周期,另一方面加大了集团金融管控的难度和幅度。因此,全球化背景下的集团金融管控,必须从战略和发展的高度构建集团金融战略管控框架,并实现各个战略阶段的协同。基本选择是专业化集约化、综合化集团化、全球化集散化三大进程及其各个阶段协同安排,做到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前后承接、动态调整(图8)。

专业化集约化战略阶段,以司库模式为初始定位;以专业化的资金服务和集约化的资金管理为核心能力;以创新战略为出发点,创造金融专业化产品;构建资金集中管理与内部结算服务、信贷统一规划及其投融资服务、买方信贷消费信贷与产业金融服务三条业务创新主线。

综合化集团化战略阶段,从司库模式拓展到信用模式和投行模式,形成综合性全能型模式。以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和集团化的金融管理为核心能力。以多元化战略为发展的新起点,缔造金融集团化组织。构建司库型资金管理、信用型信贷服务、投行型财务顾问三足鼎立业务格局。

金融与理财的关系篇2

关键词:独立学院 财务管理 会计

1、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现状: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是依靠社会资金(香港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融智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依托重庆工商大学师资办学,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于2001年成立,至今已有十年办学历程。

1.1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状况: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设置管理系、经济系、金融系、会计系四个专业系和基础课教学部,共有9个专业。其中,会计系下设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从2007年开始招生,目前招生4届,平均每年招生100-110人,总体看招生生源较好。

师资队伍:会计系财务管理专业专职教师4人。按职称分类:副教授2人,讲师1人,助教1人;按学历分类:博士1人(在读),硕士2人,本科1人。以上师资队伍没有包含依托重庆工商大学的师资。

2、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2.1培养目标方面

财务管理专业2008级培养方案将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定为: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较顺利地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国家会计职称考试。这与会计专业2007级培养方案培养目标相同。存在两点不足:①体现不出财务管理专业特色;②将财务管理专业看做是会计专业的延伸。理由如下:

①从知识结构上看:教育部2000年提出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 世纪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财务管理及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会计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工商管理高级专门人才。"从专业知识角度,可以看出教育部认为财务管理专业应该学习的知识是以财务管理知识为主,同时具备管理、经济、法律、会计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而不是会计专业的复制。

②从学科定位上看:国内,财务管理专业通常设在会计院(系),并且由会计专业脱离出来;而在国外,财务管理专业的通常设在金融院(系),因为该专业的产生是与金融的发展密切相联系的。因此,在与财务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之中,有必要理顺财务管理与相关专业的关系,特别是与会计、金融专业的关系:

总体上看:财务管理、会计、金融三个专业的研究重点不同:财务管理专业侧重"财务与金融管理";会计学专业侧重"会计实务";金融专业侧重"金融业务与金融管理"。

1)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的关系。财务管理和会计的研究对象都是企业的资金,但是会计更多的体现在核算和监督上面;财务管理更多的体现在运用资金上面(比如投资、筹资)。

2)财务管理与金融专业的关系。财务与金融都由一个单词"Finance"翻译而来,国外,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财务管理专业的产生与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及金融机构的发展相联系。因此,财务管理学科研究范畴与微观金融学相一致,主要包括金融市场、投资学和公司财务三大领域(也有人认为微观金融学中的公司财务就是财务管理)。在这三者中,投资学与公司财务的关系更加紧密,投资学的理论只有通过公司财务活动才能真正和实物经济发生联系,与商品市场发生联系;而公司价值又要通过金融市场的交易才能得到正确的评估。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国外财务管理专业与金融学的联系比会计学更紧密。

③从形式上看:有人认为应该将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培养为金融及金融服务中介等机构培养专业理财师;有人认为把为企业培养优秀的首席财务官(CFO)作为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这样的提法都正确,特别是独立学院的专业的培养目标更应该具体。融智学院将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培养定位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1)要有具体的目标。在相同研究文章中,很多文章都是泛泛而谈,没有特色。教育部1998 年制定的财务管理培养目标只是给出了一个框架,给每个学校留下了形成特色的空间。独立学院无论在师资、资金、办学经验等方面与以前的公办学校相比都存在不足,因此,独立学院在专业设置上可以发挥后发优势,借鉴国内外好的经验办出自己的特色。独立学院相对与公办学校总的特色是应用性,特别是现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独立学院已经出现考证热现象。因此,独立学院应该有具体的培养目标。

2)由于国内和国外的具体情况不同,国内财务管理偏会计是由于中国历史和社会的原因造成的,国外是财务管理偏金融是由于国外经济发达、市场程度高,企业对市场结合非常紧密。因此,将独立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开设两个方向(理财规划师和特许金融分析师)一是站在中国的实际,二是展望中国未来。

3)目标不能定的低。虽然将独立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定位于考理财规划师和特许金融分析师,并没有否认考其他证书和把培养理财规划师或CFO作为目标。将目标定位相对较高,教师和学生才能在教学中产生压力和动力。

2.2专业主干课方面

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依赖专业课程的设置,特别是专业主干课程的建设是课程建设的最重要环节。融智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07级培养方案专业主干课包括:财务管理原理、中级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实务4门课程,虽然4门专业主干课强调了财务专业的本身课程,但是存在主干课开设力度不够的问题。2008年制定财务管理专业主干课时将主干课定为:中级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学、高级会计学、投资学、管理会计6门。

2008年开设的主干课相对于2007级有了很大提高,理由是由于财务管理原理相对简单,可以放到学科基础课;加强了专业特色-----偏向会计学开设了中级和高级会计学和偏向金融学开设投资学。但是,还是存在一个问题:《管理会计》做为专业主干课不是太妥当。一是管理会计不是会计最重要的课程,课程本身不难;二是会计方面已经开设了两们课程,占了主干课程的1/3,而微观金融学中很重要的《金融市场学》没有开设(理由见财务管理与金融专业的关系分析),因此建议开设《金融市场学》替代《管理会计》。

从专业主干课的修改建议可以看出:建议修改后的专业课程设置与专业培养目标更加紧密:专业主干课程中有会计学的最核心课程(中级、高级会计学),也包括微观金融学的最核心课程(金融市场学、投资学、公司财务(中级、高级财务管理)),从而形成独立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特色。

3、结论

通过课程建设,特别是专业主干课程的建设可以使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得以实现。通过改进后的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建设可以使独立学院财务管理学生毕业时具有扎实的会计知识、广博的金融学知识以及精深的财务管理知识。从而形成独立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特色知识体系。(图1)

图1:独立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特色知识体系

参考文献:

[1]《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07-2010级学生学习指南》

金融与理财的关系篇3

关键词:财务金融;财务管理;学科;必要性;架构

财务管理学是对企业的资金进行规划运筹和控制的一项管理活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奖金流动及所体现的经济关系。该学科从微观的角度分析企业内部的财务问题,主要是从内部管理视角来解决如何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如何进行有效的投资以及如何进行企业盈余的分配等问题。在企业理财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金融已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情形下,这样的分析视角是缺陷的,它无法完整地理解和分析企业价值的来源问题,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改革、发展和重建。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析我国财务管理学科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财务金融学科的设想,以适应企业金融活动实践和教学要求。

一、构建财务金融学科的必要性

在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日趋完善,企业的财务活动已开始全面融入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的范围和区域限制基本取消,进入速度大大加快,这必将使我国金融市场发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从而对企业的财务活动产生直接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财务理论的研究必须突破传统财务理论研究的局限性,将研究视角从企业内部延伸到企业外部,用外向型的研究视角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研究。基于这种认识构建一门新的专门研究企业财务金融活动的财务管理的学科――财务金融学,是非常必要的。

1.以金融市场为核心的开放式的研究视角

从西方发达国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随着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在一国经济体系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财务管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已经从注重组织内部财务活动的内向型分析视角转向以金融市场为核心的外向型分析视角。诸多学者已经充分认识到金融市场的特质贯穿于公司的财务决策。美国著名财务管理学家罗斯在“Corporate Finance”第六版序言中集中体现了这一观点:“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的教学和实践从未像今天这样富有挑战性和令人振奋。在过去十年,我们目睹了金融市场的变革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全球的金融市场也未曾像今天这样一体化。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的理论和实践在快速地变化,因此教学必需与之保持同步发展。这些变化和发展给公司财务这一课程的教学提出了新的任务。”根据最近出版的西方财务管理学教材可以发现,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已发生了重要变化,如何使企业等微观金融主体获得最大化的价值成了财务管理学的主要关注焦点。这为我国财务管理学科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2.增强企业财务活动与金融环境的适应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特别是在一定的金融市场环境中进行的。尤其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使企业面临各种各样风险日益加剧,如利率、汇率及重要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为了有效的规避和解决这些不确定因素,企业必须有效的利用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市场经济的实质是货币化的经济,金融手段全面介入经济的运行,金融活动牵引着商品的生产、交换和生产要素的重组,发达的金融市场在市场体系中居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对企业资金的筹措、运用的社会化具有重大的影响,它使企业的财务活动从内部扩展到企业外部,与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交融在一起,并动态的联系在一起。从金融的角度看待公司财务,就不会关起门来,只作公司内部的财务分析和财务预算,而会把公司财务管理与整个社会的金融运行联系起来,把个别企业的财务活动看作整个社会金融的一个细胞、一个作用点、一个基本要素;也只有将公司财务纳入到金融理论体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金融学科的构建,可以改善与增强财务管理学与现代金融环境的适应性,并更符合现代企业财务活动的现实要求。

3.注重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和实践性

传统的财务管理学主要关注各种财务技术的完美程度,诸如财务预算技术、财务控制技术等等。在其分析框架中,金融市场、人力资源、公司治理等都被视为外生变量,即对财务技术的影响是唯一的,因而可以称其为一种技术主义财务管理学,它割裂了企业的金融行为与“企业”现实和“金融”现实的内在联系,导致了传统财务管理学的理论与现实缺失以及学科体系的不完整,并进一步引致了财务理论与企业财务实践的脱节,财务管理教学与实际应用的脱节。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在金融市场环境中进行的。这些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使企业面临各种风险,如利率、汇率及重要原料价格的剧烈波动,为了有效的规避和解决这些不确定因素,企业必须通过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进行风险管理,而传统的财务管理学基本未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因此,财务金融学科建立应当在关注企业金融活动实践,在注重实际应用基础上,系统地总结当代财务学、金融学、管理学、社会学、数学等学科理论的重要成果,并将与企业财务金融活动密切相关的公司治理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有效市场理论、行为金融理论、委托理论、投资组合理论、金融衍生工具等纳入企业财务管理理论体系,全面反映该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使得该学科的理论体系更加完善,内容更加丰富,更贴近与企业财务活动的实践与应用。

二、财务金融学学科性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财务金融学是关于企业价值创造的学问,是指企业从事的金融活动,贯穿于企业内部和外部,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并与整个经济环境相适应,与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良性互动不断发展、深化和完善的学科。该学科具有显著的动态性,是连续的、动态的企业财务管理,具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完善的理论体系和科学的研究方法。

财务金融学作为一门正在逐渐形成并发展的交叉学科,它的建立涉及到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诸多学科。从财务实践看,财务金融学科可以看成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以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为依托进行的改革和创新的产物。从渊源来看,财务与金融原本就是一体的,企业财务理论所研究的对象即现金流是置于金融市场中的现金流,股票、债券等概念属于财务还是金融学的范畴,并不能做出清楚的区别。在英语中,财务与金融都用同一个单词“finance”

来表示,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佐证了财务管理与金融之间的密切关系。因此,笔者所提出的“财务金融”的范畴,是对财务理论的还原,重现了财务管理和金融之间的一体关系。

2.财务金融学的研究对象

财务金融学的研究对象可以从内涵和外延两个角度加以阐述,前者是财务金融学的本质内涵,后者则指财务金融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界定。

首先,从内涵上来讲“财务金融学”是由“金融学”衍生而来的。黄达(2003)将金融界定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以及以货币与信用结合为一体的形式生成、运作的所有交易行为的集合。”从其发展历程看,金融范畴的萌芽、初步形成、发展等各形态的演变历程本质上是一条“经济价值拉动型”的路径。由此,可以认为金融学是一门专门研究经济价值创造的学科。企业组织形式的演化,特别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是与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相辅相成的。而现代公司制度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许多新的金融资产,使得企业投资、筹资、营运资本管理、风险管理方式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从而促进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这就是现代公司制度、金融市场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共生互动性,也是财务管理学科建设的基础。然而传统的财务管理学已经偏离了共生互动性的要求。与现行财务管理学科不同,财务金融学科专门研究以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为依托的企业价值创造的各类经济活动。

其次,从外延上看,财务金融学科的建设涉及到与相关学科的界限如何划分的问题。财务金融学的相关学科比较多,在此主要探讨财务金融学和财务管理学、会计学的关系。财务金融学是在对传统财务管理学进行创新而发展起来的,虽然两者在研究角度上有一些区别,但两者可相互借鉴甚至合二为一,即财务管理学作为分支学科列入财务金融学科体系。尽管学术界对于财务和会计两个学科的关系仍然众说纷纭,但我们认为两者之间虽然存在密切联系,仍然属于两个独立的学科。财务管理学科侧重于通过研究企业再生产过程的资金运动来探讨企业的价值创造活动,其核心内容包括投资、筹资、营运资本管理与风险管理。而会计(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则侧重于研究核算和监督,并向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有用的信息,尤其是现金流量的信息。从本质上看,企业价值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因此,如果说财务管理学科研究现金流量,那么它研究的是现金流量本身,而会计则研究现金流量信息,两者是有区别的。如前述及,财务金融学作为研究以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为依托的企业价值创造活动的学科,就其研究对象来说和财务管理学是一致的,只是财务金融学的研究视角更富开放性和动态性。因此,财务与会计的上述区别同样可用于区分财务金融学与会计学。

3.财务金融学的研究方法

从学科的研究方法看,财务金融学是一门交叉性的学科,其研究方法也是综合性的。主要包括:①实证方法。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从企业金融活动的实际出发,才能把握国内外企业金融活动的现状,并对实际工作起指导作用。因此,财务金融学科将涉及较多密切联系实际的案例分析;②定量分析方法。采用计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会计学、投资学、证券学和市场学等方法及数学模型,对企业的金融活动进行定量分析,如企业价值分析、风险与收益的计量与分析、投资收益与融资成本等的分析、利用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和价值创造等。③其他方法。为了财务金融学科的完善,对企业的财务金融活动进行深入、全面地分析,在具体的研究中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采用演绎法和规范研究的方法,对以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为依托的企业价值创造的各类经济活动进行分析。

三、财务金融学科的内容架构

财务金融学作为一个完整的学科,在理论上应当具有完整性,在结构上具有系统性。王化成(2000)指出,财务管理学的理论结构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构成系统或物质的基本要素或元素;二是这些要素或元素在整体中的作用及其排列组合,即要素之间的联结关系。本文所构建的是以研究对象为逻辑起点、以财务金融目标为导向,包含公司治理、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投资、融资、风险管理等一系列相互统一的研究要素的财务金融学理论结构。就学科内容而言,财务金融学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公司治理与财务金融

公司治理理论与财务理论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财务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有效的公司治理。传统的财务管理将公司治理视为外生变量,从而将制度因素排除在财务理论的分析框架之外。在将研究视角扩展到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后发现,传统的研究方法存在缺陷。史莱佛和韦斯尼(Shleifer&Vishny,1997)曾对公司治理下了一个经典定义,即公司治理“就是安排各种手段以便那些公司资金的提供者可以以此保证他们能够投资收益”。公司治理的目标,除了逻辑一致性意义上的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还在于推动企业形成企业竞争制胜所需的组织能力方面创造潜在的价值机制。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够提高企业一系列财务金融决策的科学性,从而为企业价值创造提供了保障机制。

2.信息不对称与财务金融

金融市场的企业价值评价机制依赖于市场的信息处理功能。因此,财务金融学作为一门金融视角下企业价值创造的学问,就有必要将信息条件纳入财务理论的分析框架。尽管传统财务管理理论已经吸收了部分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但还不全面和系统。信息不对称作为财务金融决策的约束条件,贯穿于财务金融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融资、投资和风险管理决策等。因此,充分重视信息变量对财务金融决策的影响,可比传统财务管理理论更加全面和真实地考察企业价值的创造过程。

3.金融市场、金融中介与财务金融

这部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介绍金融市场和中介组织的类型和功能,其中主要包括与企业的财务金融活动密切相关的类型和功能;另一方面,阐述金融市场和中介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这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从现代企业的沿革历程看,企业价值的创造和金融市场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共生关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金融业与经济同步发展,金融活动不断深入到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影响着企业等各经济主体创造价值的速度和效率。同时,企业等经济主体的成长又反过来作用于金融业的发展,促进金融体系的改革和不断完善。从金融市场的功能角度看,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创造、风险规避、资金融通和控制权市场等功能与企业价值创造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

4.金融视角下的企业投资

该部分从金融的视角重新阐述了企业的投资活动与企业价值创造之间的相关性。企业的投资活动是要把所取得的资金投向能创造尽可能多价值的方向和领域,而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可为企业价值创造提供有效率的平台。金融体系的创造具有投资功能的金融产品的功能为企业寻求投资机会、创造企业价值提供了条件。金融市场的投资功能源自市场内生的企业价值评价机制,而这种机制总是建立在一定的信息条件基础之上。金融市场中的信息是严重不对称的,为了更真实地考察企业的投资活动,应着重论述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企业的投资决策。

5.金融视角下的企业融资

该部分从金融的视角重新阐述了企业的融资活动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企业的融资活动需要持续地取得成本尽可能低的内部或外部资金来源。不同来源、不同方式的融资渠道,具有不同的财务风险特征和融资成本,并形成不同的资本结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为企业构建最优化的资本结构提供了可能性。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创造了具有不同收益和风险特征的金融产品。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驱动下,企业通过发行不同的证券加以融资组合,以期在融资成本和风险之间做出合理必要的权衡。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企业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的配置将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正是财务金融学所要着重考察的。

金融与理财的关系篇4

一、财务与财政、保险、保障的关系

财政、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都同属社会分配范畴,它们对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对提交收入的单位而言均属不具直接偿还性的分配,因此我们可以把它们放在一起研究同财务的关系。财务与财政、保险、保障之间存在着相互并列与相互制约的关系。

(一)财务与财政、保险、保障的并列关系

1.性质上的不同。财务是本金的投入收益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系,是物质生产流通领域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即财务经济活动;财政、保险与保障均属于社会分配领域财政基金、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系,是非物质生产流通领域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即财政经济、保险经济和社会保障经济活动。

2.内容上的不同。财务经济活动的客观经济内容包括筹资、投资、耗资、收入、分配等几个方面;财政、保险、保障的客观经济内容均包括各种基金的筹集(收入)与运用(支出)两个方面。

3.资金运动规律不同。财务作为本金的投入活动,它的运动规律是:

筹资——投资——耗资——收入——分配·再筹资——再投资—……

从这一规律可见,财务资金运动具有循环周转性、直接偿还性的特点。

财政、保险、保障作为基金的收支活动,它们的运动规律是:

筹集——运用·再筹集——再运用……

从这一规律可见,财政、保险、保障资金运动具有一次支出性和无直接偿还性的特点。

由于财务与财政、保险、保障范畴在性质上、内容上和资金运动规律上的不同,它们相互之间不能相互取代,是相互并列的经济范畴,不存在谁大谁小,谁重要谁不重要的问题。必须指出,这里是仅就财务与其他三个范畴的关系来分析的。财政、保险与保障,虽然同属社会分配领域的基金收支活动,但各自有其矛盾的特殊性,它们之间也不能相互取代,因而也是相互并列的关系。这些问题已不属本文研究对象,故存而不论。

(二)财务与财政、保险、保障的相互制约关系

1.财务与财政的相互制约关系

财务对财政的制约,导源于本金投入收益对财政基金收支活动的内在联系。物质生产流通活动是价值的形成、实现与增值活动。财政收入虽有多种形式,可来自于生产领域(生产企业上交税费)、流通领域(商业企业上交税费)、分配领域(个人所得上交税费)、消费领域(某些特殊消费行为上交税金),但最终来源仍为物质生产流通领域所创造的价值。物质生产流通领域的价值形成、实现与增值,是通过本金投入与收益活动实现的,即通过财务实现的。实际工作中,各种上交税费,也是通过财务分配而形成的。所以,财务活动正常进行与财务成果不断增长,是财政收入实现与不断增长的前提。从财政支出看,财政不仅要满足上层建筑存在与发展的物质需要(即所谓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物质需要),还要在可能的条件下为发展能源、交通、基础产业与基础设施而投入资金(即所谓半公共产品的资金需要)。在提供半公共产品的领域,除主要由财政投资外,还有一定的财务投资(国家财务投资与企业财务投资)。因此,当投资规模为一定时,增加财务投资比重,可适当降低财政投资比重。在当前财政发生困难的情况下,新增价值分配中如何处理好本金保本增值与财政收入增长二者兼顾的关系,财政支出方面如何适当缩小财政在提供半公共产品方面的支出比重,扩大财务在这方面的支出比重,是振兴财政的基本途径。

财政对财务的制约,导源于财政基金上交比例与财政基金支出结构对本金投入收益活动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当各种税率与费率提高或降低时,将引起本金增加规模的缩小与扩大;当财政用于提供半公共产品的投资增加或减少时,将引起财务在这方面的投资减少或增加(当对半公共产品的需要为一定时)。由于财政与财务的制约关系,财政政策的制定必须立足于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切不可“竭泽而渔”,否则财政将自食苦果。

2.财务与保险的相互制约关系

财务与保险的相互制约,导源于保险收入主要来自财务分配,而保险支出又主要转化为财务资金的内在联系。保险按保险对象一般可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两大类。财产保险包括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在各类保险中,财产保险是主要的,而财产保险中,物质生产流通领域的财产保险又是最主要的,这是因为大部分财产分布于物质生产流通领域所致。财产保险费收入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等计算,保险费率为一定时,保险费多少由保险金额大小确定,而保险金额则取决于投保财产价值的多少。财产保险费的提取按《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列入经济组织的成本费用有关项目,在取得销售收入后上交保险单位。因此,销售收入能否及时取得,成本费用能否足额补偿,制约着保险收入的形成与及时缴纳;另一方面,保险对财务也有制约作用。当投保财产价值为一定时,保险费率的高低影响着经济组织成本费的升降,从而影响利润的多少。当投保财产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机构能否及时按规定给予保险赔偿,涉及到经济组织的本金损失能否得到弥补,从而关系到财务活动能否顺利进行。

由于财务与保险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必须尽快完善保险体系,这对增强经济组织的抗灾抗险能力,保证物质生产流通活动正常进行有着重要作用。

3.财务与社会保障的相互制约关系

财务与社会保障的相互制约关系,导源于社会保障收入中主要部分来自经济组织缴款。社会保障是指社会中生活的每一成员都应获得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对因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灾害等面临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所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事业一般由政府统一举办,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从经济组织和个人(就业者)的成本费用、利润与工资中按比例强制征收的税、费,其中经济组织上交的社会保障性税费占主要部分。因此,经济组织的销售收入能否及时取得,成本费用能否及时补偿,利润能否不断增长,都制约着应上交的社会保障基金能否及时足额上交;另一方面,各类社会保障基金提取比例高低,也制约着经济组织成本费用与利润水平的高低,也制约着经济组织成本费用与利润水平的高低,对财务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由于财务与社会保障存在着相互制约关系,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经济组织负担水平,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为财务活动与经济发展正常进行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财务与金融的关系

金融一般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即货币、货币流通、信用以及与此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在货币业务方面,包括货币的兑换、保管、汇兑、结算等;在货币流通方面包括货币的投放与回笼;在信用方面包括货币的存款、取款、贷款、还款等。信用主要包括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财务与金融的相互关系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财务与金融的并列关系

1.财务与货币业务的并列关系。财务是经济组织的本金投入收益活动,是一种资本经营活动。金融的货币业务专司货币的兑换、保管、汇兑、结算活动,其中货币的兑换、汇兑是财务所没有的内容。至于货币保管、结算活动,财务也有,但仅限于经济组织内部或与经济组织有直接业务联系的单位之间,而金融组织的货币保管与结算却涉及国民经济大范围,这是财务所不涉及的。

2.财务与货币流通的并列关系。金融组织中的中央银行以巩固币值为首要目的,调节货币供应量,按经济发展需要组织货币投入与回笼,并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商业银行要贯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按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进行货币投放与回笼。上述组织货币流通活动,是财务所没有的内容。

3.财务与银行信用的并列关系。财务活动中包含着经济组织的商业信用活动,这是财务在内容上与金融活动的交叉,但是财务不能进行银行信用活动,即不能对外吸收存款与对外发放贷款。财务进行的是小范围的资金余缺调节活动,银行信用进行的是整个国民经济的资金余缺调节活动。

由于财务与金融在内容上的区别,使财务与金融成为两个相互并列的经济范畴。但财务与金融的并列和财务与财政的并列是有一定差别的。这是因为,财务与财政的并列是本金与基金的并列,而财务与金融的并列却是产业资本与借贷资本的并列。金融组织的资金,从性质上看也是一种本金,只不过这种本金不是直接处于物质生产流通领域内的产业资本,而是处于社会流通领域的借贷资本。

研究财务与金融的并列关系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商业银行进行借贷资本经营虽然也要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它必须同时具有组织货币流通、调节货币供求量、保持币值稳定的职能,不能为获利而违反中央银行关于货币投放与回笼的政策与措施。

(二)财务与金融的相互制约关系

1.财务对金融活动的制约。金融的货币业务所发生的对象虽然十分众多,几乎涉及国民经济中所有部门与单位,但从业务量来看,主要是各种经济组织的货币兑换、保管、汇兑和结算活动,而这些活动又与财务活动相联系。财务活动中有关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活动的不断发展,为金融的货币业务活动提出了客观要求。离开财务货币资金收支活动,金融的货币业务难以开展。其次,金融的货币流通活动也要受到财务的制约。经济组织的借款是金融机构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经济组织的还贷,又是货币回笼的主要方式。而借款取决于本金扩张的需求,还款取决于销售收入的及时取得,这些都有赖于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再次,金融的信贷规模能否控制在国家宏观控制的指标之内,银行的不良债权能否控制在最小幅度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组织的财务投资规模的控制与投资效益的增长,这些都有赖于财务活动的合理进行。

2.金融对财务活动的制约。金融的货币业务对财务活动有重要影响。例如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汇率变动给经济组织带来外汇风险;银行所进行的结算活动是否健全与正常运行,对经济组织结算资金占用量的多少与销售收入能否及时收取有直接影响。其次,金融的货币流通规模对财务活动也有制约作用。因为银行对经济组织信贷规模的控制,不仅受制于经济组织的需求、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而且受制于货币供应总量控制的需要,即宏观上稳定币值的要求。再次,银行贷款利率是影响财务活动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当银行利率提高时,直接引起经济组织借款利息增加,导致成本费用上升,利润下降;反之,当银行贷款利率降低时,引起经济组织借款利息减少,导致成本费用下降,利润增加。银行贷款利率不仅直接影响经济组织的财务成果,而且还影响经济组织发行股票与债券的筹资成本。因为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的高低是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参照的,当银行利率上升时,投资者所要求的股利率与债息率也会上扬,导致筹资成本增大,最终影响经济组织的发展。

由于财务与金融存在相互制约关系,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必须以财务管理的发展为前提。如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而去盲目发展金融业,必然导致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过多,风险增大。从我国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看,金融业的发展应稳步进行,不要冒进。另一方面,银行利率与外汇汇率的确定也要从我国经济组织财务状况的实际出发,不要主观臆断。在我国经济组织经济效益平均水平不太高的情况下,银行利率应适当低于经济组织的平均资金利润率水平,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外汇汇率的确定,不仅要考虑鼓励出口的需要,也要考虑有利于必要的进口,稳定进口成本的需要。那种片面强调提高外汇汇率,促使人民币不断贬值的主张表面上是为扩大出口,实质上是想靠轻松的办法提高某些从事外贸的部门的经济效益,这不仅阻碍了这些部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进程,而且严重影响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降低国外投资者的信心,助长国内通货膨胀,破坏我国经济发展所必须的稳定的经济环境,弊大于利。

三、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一)财务与会计在性质上的区别

财务与会计是两个并列的经济范畴,在性质、地位、范围与运动规律上是有区别的。财务的性质是本金投入收益活动,会计的性质是价值信息系统;财务是实体,会计是附体。在经济组织内部,财务处于主导性管理的地位,生产、技术、营销、劳动等项管理都要围绕利润最大化和本金扩张的财务目标去进行;会计处于基础性地位,通过提供财务信息为财务管理和其他各项管理服务。财务活动的范围涵盖本金投入与收益的全过程,包括筹资、投资、耗资、收入、分配等经济内容;会计的范围涵盖信息系统的全过成,包括会计信息的输入、储存、转换、输出、控制、反馈等内容。财务活动的规律性表现为本金运动与基金运动相结合、本金运动与物资运动相结合、本金运动内部的综合平衡、本金运动的连续性与并存性等;会计活动的规律性表现为会计信息运动与财务实体运动、财务信息运动内部的协调平衡、信息输入与输出相结合等。由于财务与会计是两个并列的范畴,所以在理论研究上自成体系,可以形成两门不同的经济学科。

(二)会计对财务的依附性

会计是依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多方面的价值管理而存在,不构成某项独立性管理。经济信息系统总是作为附体依存于经济活动而存在。业务核算依附于业务管理(如劳动管理、物资管理、土地管理等等)而存在;统计核算依附于国民经济计划管理而存在;会计核算依附于价值管理而存在。从国民经济大范围考察,价值管理又可分为财务管理、财政管理、金融管理、保险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会计也就按这些实体性管理的不同区分为财务会计(这是从性质看,不同于管理会计对称的财务会计)、预算会计、税务会计、银行会计、保险会计、社会保障会计等。会计所依附的实体的多样性,实证了会计作为价值信息系统的本质属性。如果按照某些同志的“会计管理活动论”,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或经济组织内存在着一项独立的“会计管理”,其他管理内就不应该有会计,这是违反客观经济现实情况的,是不正确的。

在经济组织本金投入收益活动中,会计只能依附于财务管理而存在,不能形成独立的“会计管理”。财务的本质是本金投入收益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经济关系。财务管理是组织本金投入收益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为进行财务管理,必须随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必须依靠会计提供全面、系统、连续的价值信息(一般称为会计信息)。如果会计信息不能全面、系统、连续、及时地提供,财务的定量分析难以进行,财务预测、决策、计划、营运、考核等都无法进行,这反映了会计对财务管理的制约性;另一方面,如果会计离开了财务管理这一实体性管理,它的信息就没有来源,服务就失去对象,会计也不能存在。财务与会计的关系是实体与附体的关系,所以在管理工作上,我们仍然主张财务管理包括会计,在财务管理的组织、预测、决策、计划、营运、反映、控制、分析、监督、考核等环节中,会计属于反映、控制、分析、监督环节。我们的结论是:作为范畴而言,财务与会计是并列的;作为工作而言,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了会计工作。财务管理包括着对财务范畴与会计范畴的运用。

由于财务管理包括会计,故国内外公司与企业的财务与会计机构几乎都合而为一,一般是设置财务副总经理统一领导与管理财务部门。由于会计是财务管理中的反映、控制、分析、监督环节,有相对独立的内容,所以一般在财务部门内分设财务部与会计部两个分支机构进行工作。其中财务部负责财务组织、预测、决策、计划、营运、考核;会计部负责反映、控制、分析、监督。财务部与会计部既分工、又合作,共同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和本金扩张的财务目标而奋斗。

四、财务、财政、金融、保险、保障、会计相互关系的综合分析

在前面分别研究财务与相关范畴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揭示其内在联系,笔者设计了反映几者相互关系的综合图式。

图中,五边形的五个顶分别表示财务、财政、保障、保险与金融等范畴,会计范畴以五边形内含的五角星的中心点表示,图中的各条直线表示各范畴的相互关系。现具体加以说明:

1.六个范畴中每一个范畴都以五条直线与其他五个范畴相联系,它们相互并列而又相互制约,这是因为它们都同属国民经济中的资金范畴。本金运动与基金运动的对立统一,使财务、财政、保障、保险各范畴紧密联系;产业资本与借贷资本的对立统一,使财务与金融紧密联系;经济实体运动与价值信息运动的对立统一,使会计与其他五个范畴紧密联系。

2.五个实体运动范畴可以独立形成五项经济管理,即财务管理、财政管理、保障管理、保险管理、金融管理。这是因为这五个范畴的具体性质、内容与运动规律有一定区别,可以形成各项独立管理工作。

金融与理财的关系篇5

【关键词】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现状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巨大发展,GDP增速始终保持在8%以上,综合国力提高的同时,个人财富也得到极大提升,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及财富配置的需求日益迫切,个人理财业务应势而生。

个人理财在我国是一个新兴领域,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20世纪9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率先开展了个人理财业务:1995年,招商银行首次推出“一卡通”个人理财产品,它集本外币、定活期存款集中管理及收付功能为一体;随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设立其独立的理财部;自此以后,其它商业银行也都相继推出了个人理财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但速度却很快,随着个人理财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个人财富的不断累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理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多的人加入到了个人理财的行列,这将不断地推动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和我国个人的理财技能的发展。

2004年12月7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金融时报》上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此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金融生态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研讨的热点问题。从自然生态学的角度去研究金融问题,极具有创新性及启发性,许多学者从这一视角出发,对我国经济金融各方面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现阶段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高速发展的今天,结合金融生态对其展开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本文基于金融生态视角,分析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问题,并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战略性建议。

2.金融生态基本概述

2.1 金融生态内涵

生态系统可以分为生物群落和环境两个基本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具有不同的功能,而且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制约、生成和动态平衡的。基于生态系统这一基本原理,为了更形象生动地表述“金融生态”这一概念,周小川行长将金融生态系统比作“水族馆”:金融机构像“鱼”,自身必须健康,才能生存和自如地“游动”,所以其自身的改革是最重要的;外部的金融生态环境,就像水族馆里的水草、浮游生物和氧气等,是生物生存和茁壮成长的必备条件;另外,如同水族馆中各种生物构成的生态系统需要有适当的规则来维系,金融监管对于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也是不可缺少的;最后,宏观调控就好像是水的温度,不能太冷,冷了有些鱼会冻死,也不能太热,否则氧气会跑掉,生物就不能生存,还不能忽冷忽热。这些因素有机结合,共同作用,缺一不可,否则“水族馆”就会出现“生存危机”,金融体系就会出现金融风险从而引发金融危机。金融系统具有生态系统的大部分特征,结合这些特征,我们可以更为具体地分析金融生态的内涵。

金融生态是对金融的一种拟生态化的形象阐释,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员,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一方面要以自身制度建设和经营水平的提升为基础,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其中既包括宏观的经济大环境,也包括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因此,我们可以把金融生态系统理解为各种金融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这个系统由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三个有机部分组成。结合生态学系统构成原理,我们可以整理金融生态系统的构成原理,见图1。

2.2 金融生态特征

金融生态作为生态学在金融领域的体现,既有与自然生态学相类似的地方,也有其自身特性。因此,将金融生态应用于金融发展研究时,必须充分了解金融生态的特征。

金融生态是以信用经济为基础、以金融资源为运作对象、依托于一定的社会体系,在自身调节机制的作用下保持平衡,实现资金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并对经济发展发挥支持和促进作用的动态系统。其具体特征如下:

(1)双面性。金融生态是一个系统,其主要中心是金融业,金融生态表现出了内部环境(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双面性。金融生态这个统一的系统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金融业内部环境,如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另一部分就是金融业外部环境,如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这两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共同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特殊生态系统。

(2)动态关联性。金融生态中的所有因素和外部所有因素并不是静止不动的,如同自然生态中各个生态因子紧密关联一样,他们也具有十分密切的关联性,通过资金链条相互作用。所以,金融生态也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不断新陈代谢和逐步完善的系统,是一个动态关联的系统。

(3)双重机制性。金融生态具有双重机制性,即适应性学习机制和自然选择机制。由于各国、各区域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征、文化传统等各种外部因素不同,为了适用这种不同的外部环境,其金融生态内部因素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就是金融生态的适应性学习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同自然生态一样,金融生态沿袭了自然选择的传统,金融生态也不断的进行着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的动态发展着。

3.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分析

3.1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首先出现在商业银行,这是由于商业银行在销售网络方面的强大优势、在资金清算方面无法替代的作用和办理各项中间业务的特殊权限,使其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方面有着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等特点逐渐得到中外商业银行青睐,并迅猛发展,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以来,我国理财业务每年的市场增长率达到18%;2011年上半年,理财产品发行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商业银行共发行8497款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8.51万亿元,已经超过2010年全年的发行规模7.05万亿元;2011年前三季度我国理财市场规模更是达到300亿美元。

我国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公司在个人理财市场上也不甘落后,纷纷设立理财中心来推销理财产品,其中,保险公司在传统寿险、财险等保险品种的基础上推出了以下几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新型保险理财产品相对于传统的保险产品来说具有相当的优势,它在为人们提供保障的同时还较好的兼顾了收益。

3.2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求分析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主要分为潜在需求和现实需求两个方面:

第一,潜在需求方面。一方面,我国近年来持续的GDP增长促进了国民财富的增加,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带来了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总量的持续增加,进而使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这为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最直接条件;另一方面,我国的CPI也基本保持上涨趋势,物价的持续上涨给人们带来通胀压力。因此,来自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构成了我国潜在的持久而旺盛的理财需求。我们可以从下图中看出,我国GDP及CPI在最近这些年的增长势头。

第二,现实需求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城镇居民货币收入的大幅增加,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由以前的单一存款、手持现金逐步向多元化转变,出现了现金、存款、债券、股票、外汇、保险、基金、黄金等并存的多元化新格局,但观察目前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存量不难发现,储蓄存款仍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从现金、债券、股票等的比例上可以看出我国居民的投资心理,即缺乏主动性,避险仍然是我国居民的主要投资要求。基于此,更符合居民心理的个人理财业务有了较大的市场需求。目前我国居民在理财意识、金融资产的数量上都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3.3 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晚20年,居民理财意识尚属于起步阶段,加之我国金融经济发展地不完善以及金融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本文结合金融生态内涵,从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等金融生态子系统对我国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金融生态主体方面

第一,作为我国个人理财产品的供给机构,我国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在理财产品的种类、结构、设计上都比较接近,难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理财产品功能简单,同质化严重,理财产品易复制的特点在各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中一览无余,理财产品几乎都是证券、外汇、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而个人理财的目标就是针对客户不同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需求等,为客户制定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理财规划。而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不能真正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难以得到客户的认可。

第二,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较晚,作为个人理财产品的最终需求者,居民的理财观念尚不成熟,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在个人理财知识方面存在一定的误区,甚至将理财看作为是一种新型投资,同时我国金融机构缺乏复合型金融理财专业人才。近年来,我国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技能仍以本机构业务为主,理财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造成了金融机构在理财宣传、规划、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不深入,不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理财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

(2)金融生态环境方面

第一,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体制。由于受到政策的限制,商业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领域,只能代销基金、保险等产品。与此同时,客户在保险公司投资的仍然是单一的保险产品,同样受到相关政策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无法真正地实现客户资金在各类理财产品上的分配与流动。这样的分业管理,导致各金融机构不能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投资组合,并帮助或客户实施投资理财计划,从而使得个人理财业务的功能大大降低,缺乏对目标客户的吸引。

第二,法制不完善,金融监管滞后,风险防范问题凸显。个人理财近几年发展迅速,不少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竞相给客户以高回报承诺,不少金融机构将理财产品视为竞争资金的手段,在回报率上恶性竞争,考虑其后果。在个人理财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个人理财的监管明显滞后,尽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均对个人理财相关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有所规定,但个人理财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特别是适应金融业混业发展的趋势,综合性的个人理财法规还几乎是空白,这显然不适应个人理财监管的需要。

第三,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部分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经济陷入衰退,我国作为国际经济体系下的重要一员,也在一定程度上遭受着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居民收入会有所减少,从而抑制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另外,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个人理财业务涉及产品和交易的多个层面,隐藏着多种形式的潜在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的暴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理财积极性。因此,个人理财无论从投入资金量,还是投入方式上都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第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对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人们收入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对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后顾之忧时,人们才会增加自己的消费或者投资等方面的支出,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在一定程度影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从而抑制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3)金融生态调节机制方面

金融生态个人理财调节机制的优劣评判依据是:个人理财市场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完善程度以及个人理财市场监管调节的有效程度。与国外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并不是纯正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还不够充分,我国商业银行因为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巨大优势地位,使得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不完善。要改善生态个人理财调节机制失衡现状就必须按市场化方向,完善个人理财自我调节机制,同时提高个人理财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增强金融监管的调节作用。

(4)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战略

通过对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的产生与发展及其运行特点的分析,并针对目前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战略性发展建议:

第一,加快我国金融机构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国金融业内部已经开始彼此向对方的业务领域渗透和扩张,比如保险资金入市,券商股票抵押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保险公司推出的连结保险,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基金发售,开通“银证通”业务等等。目前,国际金融界混业经营已成趋势,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集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银行业务于一身,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我国金融机构应从混业咨询、混业合作的思路出发,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拓展与创新,努力实现从单一业务平台向综合理财业务平台的转变,充分做好理财“混业”经营准备,为客户提供更具综合性的理财服务。

第二,加快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石,也是个人理财服务的落脚点。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合作,推出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丰富个人理财产品;另一方面,应当对客户群进行细分,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和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方案,在延伸业务的同时增长了对同一客户的服务周期。

第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外部监管机制。我国与个人理财业务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显得较为薄弱,如何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前提。我们应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理财资金投向的合法合规、风险提示、客户知情权保护、金融机构与客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问题,解决个人理财业务(下转第195页)(上接第192页)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同时,为了给个人理财业务的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必须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三大监管机构的合作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高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新业务发展和监管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新业务监管体制。只有较为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促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宽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有效解决相关规章制度缺乏的问题,满足我国居民日益增加的多样化理财需求。

第四,培养复合型专业理财人员,提高专业修养,同时更新客户理财意识,拓展理财市场。居民希望理财服务人员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专家,为自己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和一站式的综合理财服务,复合型的专业理财人员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个人理财资格认证制度应把综合个人理财策划、投资策划、保险策划与风险管理、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策划和遗产策划及事业继承等作为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的标准,提高他们的专业修养。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力度,同时建立相关个人信用体系,让更多的人放心将钱交由理财机构管理。

4.总结

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不论是对个人,还是金融机构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从金融生态角度来看,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何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体地位的背景以及不完善的市场机制下,思考并解决这些问题,对个人理财业务更加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从监管、产品、法规及专业素质等四个方面对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此促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在金融生态系统下充满活力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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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理财的关系篇6

    一、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的法律困境

    (一)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

    “政出多门”随着一系列“资管新政”的制定实施,在我国当前的金融体系下,能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外,还包括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随着各金融机构悉数参与其中,我国金融理财产市场获得了野蛮的增长,但金融理财市场的监管却存在着“政出多门”的乱象,并且随着“资管新政”的实施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各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各自“治下”的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条件、募集对象、审批条件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投资风险分担、资金使用要求、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方面的内容均是“各自表述”。这使得运营模式相同的金融理财因“婆婆”不同,而适用不同的监管政策。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制亦是自成体系,互不干涉。我国目前市场上的金融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与外币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开发的附加有投资理财功能的分红险、投资连接险、万能寿险等。从监管的主体看,这些金融理财产品归属于不同的监管部门,其中,信托理财计划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由银监会监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与基金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由证监会监管;保监会则监管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险种。从监管的政策依据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主要受《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约束;证券公司理财业务主要受《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制;基金公司的理财业务则受《关于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制;信托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主要受《信托公司集合信托管理办法》的规制;保险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主要受《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连接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制;期货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则受《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制。上述监管规则基本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单独制定,这导致有关金融理财的监管“政出多门”、标准不一、体系紊乱。在监管的程度上,各监管部门对本质相同的金融理财设定了宽严不一的监管尺度与准入门槛。例如,同样是理财产品,对信托公司而言,参与单个自然人信托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2,而基金公司开展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项目单个资产管理委托人数可以达到200人,3更有甚者,保险公司开展的具有理财功能的分红险、投资连接险、万能寿险则几乎没有人数的限制。4在产品的审批上,各监管部门的监管标准亦不统一。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无须银监会的核准,而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则须经各自监管部门的核准,5保险公司开展的附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分红险、投资连接险、万寿险)只需要在保监会备案即可6。在分支机构的设立方面,证券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且依据“资管新政”,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设立子公司,专门运营资产管理业务,与此相反,我国目前尚不允许信托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与子公司。显然,金融理财监管规则的差异与我国金融分业经营下的“机构监管”理念一脉相承,但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监管”的格局难以适应大资管时代下金融理财“混业经营”的现实需要,因为大资管时代的金融理财市场不再是分业经营下各金融机构的“固有领地”,而是均可染指的“共有属地”。此外,在机构监管机制下,一方面会出现重复监管的问题,导致监管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亦可能存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不利于统一的金融理财市场的形成。

    (二)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规则亟待统一

    1.金融理财监管规制统一的实践基础实践上,伴随着大资管时代的来临,金融理财市场乱象迭出。不同的金融监管部门对同类型的金融理财业务设定迥异的监管标准。分业经营格局下,金融监管部门各自为政,单独制定金融理财监管规则,并据此行使对金融理财的监管。由于监管规则在风险分担、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投资者所享受的权益存在较大差异。同时,监管部门对金融理财的准入门槛、发行程序、审批条件、募集对象上设定不同的标准,加剧了金融理财市场上各金融机构间的非公平竞争。据此,从实践的角度分析,大资管时代我国金融理财监管规制亟待统一。2.金融理财监管规制统一的法理基础理论上,在大资管时代,我国金融理财监管规则的统一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关于金融理财的法律性质,历来存有争议。理论上主要有“委托关系说”、“信托关系说”两种观点。“委托关系说”认为,金融理财主要内容是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由受托人代为在证券、期货、国债市场上管理资产,因此符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所规定的委托法律关系的特征。“信托关系说”认为,依据信托法,在名目繁多的委托理财服务中,尽管形式不尽相同,但就其财产关系的法律性质而言,实际均属信托方式。除以上两种观点外,也有学者认为,根据“资产是否转移”以及“交易中适用的投资人名义”,委托理财可以分为信托型委托理财和委托型委托理财,前者适用信托法,后者适用民法制度。亦有学者认为,委托理财的内容与形式与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委托、信托、行纪、借贷、合伙等制度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也存在本质的不同,进而指出委托理财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它是新型的财产管理制度。就上述观点而言,笔者认为“信托关系说”更为符合金融理财的本质。首先,金融理财符合信托的构成要件。依据信托法理,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特定主体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据此,信托法律关系的构成由两种判断标准:一种为纯粹判断标准;另一种为核心判断标准。纯粹判断标准表现为:信托财产完全独立于信托当事人的财产;受托人仅收取信托管理费用;受益人完全承受财产的经营管理后果。核心判断标准包括: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一定的财产权;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信托财产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受益人的受益权与受托财产的经营管理后果直接相关。依照信托关系的判断标准,符合纯粹判断标准的法律关系归属于信托自不待言,如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符合核心判断标准而不符合纯粹判断标准的法律关系则被视为“准信托关系”。据此分析,我国目前理财市场上的主流理财产品本质上均属于信托法律关系。其中,信托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计划符合信托的纯粹判断标准,属于典型的信托关系。基金公司发行的理财计划本质上也是按照信托架构设计的产品运营模式,理论界与实务界通常也认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创设的基金产品完全符合信托的基本构成要件。此外,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开发的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发行的附加理财功能的保险其本质上是否归属于信托,在实践中争议较大。有学者认为,这些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信托的构成要件相去甚远,因而难以纳入信托关系范畴。主要原因在于受托人未以自己名义管理受托资产,受托人不具备信托业的从业资格,受托人并未取得财产的完全所有权,仍接受委托人的指示,对外仍然是委托人的人身份。笔者认为,此种观点颇值得商榷。原因在于:其一,该观点实际上把信托的核心判断标准与纯粹判断标准混为一谈。依据信托关系的核心标准,只要求受托人对委托财产具有一定的财产权即可,无须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一定得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进行信托行为,只是仅符合核心标准的法律关系不是典型的信托关系,而是“准信托关系”,因此,上述几类争议的金融理财产品本质上均属于“准信托关系”,但这不能否认其信托的法律属性。其二,该观点忽视了信托内涵与外延的演变。信托作为舶来品,根源于英美法系的衡平法。信托包含极其丰富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托的功能已由财产的传承向财产的管理运营转变,信托的内涵与外延均获得较大的拓展,并把所有基于委托信任关系而形成的“类信托”纳入其调整范围。我国作为传统上的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体系与信托法理念具有某种天然的冲突,为使信托与我国民法体系相协调,我国信托立法采取的是相对狭隘的信托理念(如规定只有取得信托资格的经营主体才能从事信托业务),因此,目前我国信托法律规范外延相对狭窄,其调整的范围也极其有限。这就使得原本应归属于信托法调整的“类信托”行为被排除在外。例如,目前资产管理市场上存在的诸多金融理财业务因不符合我国信托的定义而不受《信托法》调整。其三、以“受托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受托财产”而否认金融理财的信托属性与事实不符。依据信托法理,受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管理信托财产,这是信托与委托的主要区别。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理财中确有许多以委托人的名义而非受托人的名义管理受托财产。例如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施行办法》第1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但是,我国监管部门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如果以受托人(证券公司)名义持有证券账户将使证券公司的证券委托理财业务构成信托,显然与证券业与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原则发生冲突,这是中国证监会的一种刻意安排。这种政策上的强制性规定是为了规避我国现有金融监管的原则,是人为的扭曲证券委托理财的信托属性,以至于在实践中造成诸多误解,认为此类委托理财实质上是委托。事实上,这种行为就是假借委托理财之名行信托之实的行为,是有意规避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行为。其次,信托能够为金融理财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源自英国衡平法上的信托为财产的管理及运营提供了独特的制度安排,信托涵盖的破产隔离、所有权分离、信义义务等制度使其在现代财产管理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信托模式在各类财产管理中获得了普遍认可。作为财产管理中的重要内容,金融理财与信托具有天然的耦合性。其一,信托能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周全的保护。依据现代信托法理,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负有把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的义务,受托人进而取得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成为信托财产名义上的所有者,受托人对信托财产在信托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为防止受托人滥用权力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受托人对委托人负有信义义务,即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受托人应恪尽职守、勤勉地为委托人或受益人服务,不得监守自盗,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侵害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同时,受托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处理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违反了基于信托产生的信义义务,应承担法定的民事责任。与此相反,在委托关系下,法律并无规定受托人负有高度的勤勉、忠实、信任义务,只是要求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这与信托关系下受托人的信义义务相去甚远。在责任的承担上,信托法中受托人违反信义义务时承担的是法定的责任,而委托中受托人违反职权时承担的是约定的责任。两种责任在性质上有本质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约定予以排除。因此,若金融理财采用信托模式来架构其法律关系,能够为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提供相对周全的保护。其二,信托能确保受托财产的独立性。在信托关系中,受托财产由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受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与此相对应,受托财产亦脱离于受托人的财产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受托人死亡、解散、破产时,受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此种“破产隔离”的制度安排确保了受托财产的独立性,能够使受托财产始终是为信托目的而存在。在金融理财中,如依据信托架构设计理财产品,一旦信托设定,投资者委托的财产即可独立于受托人的财产,确保

金融与理财的关系篇7

关键词:财政制度;金融制度;商业金融;资源型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F810

一、问题的提出

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体。财政制度是政府行为的代表,也是政府主观意愿的表达,又是政府职能的表现形式,是实现公平的主要途径之一。而金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明显,由金融业内部个别子系统危机扩散到金融整个系统,进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蔓延至金融系统之外的实体经济,最终引起更大范围经济危机的现实提醒着人类,金融经济化、金融全球化势不可挡。“无效或者低效的经济就是无效或低效的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果,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实际是不合理的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果。” ①金融要素渐渐成为经济效率的提供者和裁判员。资源型经济的转型,不仅需要财政制度提供公平环境,更需要金融资源提供效率因素。

二、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理论与实践

本部分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传统意义上的财政金融协调,是集中于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的研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工具,二者具有不同的调控手段和效应,在现实操作中也很难明确区分开来。货币政策是由中央银行指定并且施行的,针对货币运动本身,以货币供应量、通货膨胀等作为政策目标,进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产生作用。而财政政策是由政府决策,是政府意志的直接体现,其调控的对象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以改变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数量和结构,财政政策的实施是从政府收支两个方向来实现的,税收、基金、转移支付和补贴政策是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进而对社会财富进行调节和配置的活动。

从凯恩斯主义的新古典经济学伊始,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相对有效性进行了长期的讨论。长期的实践证明,财政政策在抑制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乏力方面比货币政策更能为有效;而对于抑制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货币政策便显现出更大的效果。就像货币主义代表弗里德曼所说:“货币政策是一根绳索,你可以拉它中止通货膨胀,却不能推它以防止衰退。”

从中国的实践来看,计划经济时期,财政一支独大,货币政策只是作为财政的一种信贷安排,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很差,金融制度建设也极其落后,但是不得不说,就算是在这样的经济体制下,信贷政策依然是金融发挥效力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至今,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作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的成立,金融市场规则、法律法规逐渐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越来越强。然而,财政虽然逐渐从经济的参与者变成了经济规则的制定者,但是,财政政策的重要性在特定时期仍然是有效的。比如,1997年有效需求不足诱发的经济增长缓慢与失业严重问题,从最初发现货币政策调节的局限性,到及时启动财政政策作为拉动经济的主力,是协调运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实践证明。

(二)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运用,是西方经济学政府干预行为的理论支撑,也是近年来世界各国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正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所说,“技术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作为更为宽泛概念的金融制度资源,是金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之间的协调性,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决定制度效能的关键要素。

财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税收制度、转移支付制度和财政补贴相联系的制度总和。财政制度的功能,是以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为主,无论是税收制度调节收入分配,还是转移支付制度调节中央与地方、区域之间平衡发展,以及专项基金、财政补贴等,都是用某一种特定手段对现有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是为缩小区域之间、社会民众之间的贫富差距而服务的,财政制度本身并不会直接增加国民收入的总量,也不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财政直接投资于关系国计民生和基础建设的项目,会创造国民收入,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政府投资作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政府逐渐退出市场领域,运用间接手段调节经济,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可见,财政制度的设立,是为社会提供公平环境的,在效率领域,财政的力量就微乎其微了。

金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因素,已经是被大量理论和实践证明了的客观规律。随着金融发展理论的不断完善,以及以其为指导下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印证了金融已然成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的事实。根据金融资源理论的界定,金融资源从层次上划分为货币资源、资本资源、制度资源和金融商品资源。金融机构、金融政策、金融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和金融文化等,都是金融的制度性资源,也称为功能性金融资源。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和配置,是为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率服务的制度设计。但是,无论是金融机构的建立和重新配置、金融政策法规的制定,或者是金融市场的完善、金融文化的形成等,都是为保障整个金融系统乃至经济系统正常运行提供动力要素的保障。掌握了金融制度资源的配置权,就掌握了整个社会经济增长的引擎,能够获得特殊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因此,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与配置权始终掌握在金融当局或者立法当局的手中。金融制度的建立,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对保证社会公平却无能为力。

人类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不仅需要公平机制,也需要效率因素。公平机制为社会稳定服务,效率因素加速经济增长,二者缺一不可。单条腿走路,或者跛行,都会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高效运行。而且,金融制度要实现效率,需要财政制度提供社会公平的环境;财政制度要更好地践行公平,亦需要金融保证经济运行的效率。

三、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效应功能区

任何资源都有相对独立的效应功能区,“作为金融资源系统的动态控制来讲,具有一定的宏观效应,所以它的出台过程或出台后的实施均会对我们的控制对象产生特定的效应,这种政策效应的辐射功能必然将其作用对象以及与该作用对象附有相关性的相关事物,聚于自身功能的作用范围。” ②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也有其独立的效应功能区。

(一)金融与财政协调效应功能区的要素

“效应功能区是指具有社会功能的各种社会资源开发、配置过程和开发、配置结果的效应功能动力学区间。是具有资源属性的社会要素在特定的初始条件下,其动态作用在实现预设目标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正负效应功能区间。这种动态作用的时间和空间系列组成的多维空间就是社会资源的效应功能区。”②效应功能区的划分,由初始条件、宏观调控目标、过程控制和选择对策等组成。

1.初始条件

自然资源的开发配置状态,是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关键要素,也是财政金融协调初始条件的基础要素。而经济系统初始的开发配置状态,是财政金融协调的原始动力,社会系统中政治、文化、科学、技术等的客观配置状态,会对资源型经济转型产生重要的影响,也是金融与财政协调配置的重要初始要件。

2.目标设定

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配置,首先是制度变迁的客观要求,也是制度本身效率提升的内生动力。无论是财政或是金融,都是经济系统的子系统,因此,无论是子系统自身效率的提升,或是二者协调配置的目标,都不仅仅是为实现自身的微观效率,更为关键的是提升整个经济系统的效率。人类社会活动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一切社会系统要素的合理配置最终体现为人类生存质量和福利水平的整体提高,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也在于此。因此,金融与财政的协调配置,不仅是自身系统效率的要求,更应将社会经济发展作为最终目标。

3.过程控制

从初始条件,到既定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此,金融与财政制度的协调配置同样需要三个层面的过程控制。首先,是金融制度要素与财政制度要素间的协调控制过程,包括金融制度、财政制度与货币资源、资本资源等之间的协调控制,还包括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本身的协调控制;其次,是二者与经济系统的协调控制过程,其中,一是目标的控制,二是过程的控制;最后,金融与财政制度的协调配置与社会系统资源的开发配置协调控制过程。但是,“依赖于特定初始条件确立的发展目标有时候可能出现‘虚化’现象,真正能够保证实现目标的实在性,在于执行过程的保证程度与保护措施。”②

4.对策选择

对策的优化选择,是实现既定目标的保证。对策的选择依据,依然是客观的社会经济条件:历史的沉淀、横向要素功能传导与逆转等。其中,对策选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复杂的初始条件和目标的动态性的认识和把握。突发性的混沌因素,相比人类可预知与可控制的要素,更可能决定和改变社会经济活动的方向和变化。因此,对策选择的动态性,是保证目标实现的关键,也是本文动态性原则的具体体现。金融与财政协调的最终效果,也取决于对制度变迁与动态性策略的把握程度。

总之,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是在给定的初始条件,即当前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等现有开发配置与相互作用的动态关联状态下,通过设定具体的社会、经济目标以及自组织系统目标,对制度实施的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与保护下政策的安排与配置过程。

(二)金融与财政协调效应功能区的传导机制

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效应功能区,是以系统科学基本理论、混沌理论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核心,研究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性与社会经济目标之间的动态关联性,这种作用力,表现为横向和纵向的动力学状态。

1.纵向动力学状态

金融与财政制度对直接过程和目标的效应功能传导与逆转的动力学系统,称为线性效应功能区。在此功能区内,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效应功能,首先表现为一个与金融制度、财政制度的既定状态以及增量状态的过程,其次表现为二者直接目标的实现。

2.横向动力学状态

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对其他金融系统要素、财政系统要素的影响,以及对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的运动过程和目标的效应功能传导与逆转的动力学系统,称为发散性效应功能区。任何制度的开发,都会对其他与之相关的要素甚至其他系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对金融系统内部其他要素的配置、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其他要素的开发与配置等。而这种作用,对线性效应的两种情况产生类似的效果。共同组成了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效应功能的发散性区间。

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效应功能区,是以二者的线区为主,发散区为辅,以二者的协调配合为手段,以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的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效用功能的动态区间。

值得强调的是,制度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同样具有互补或者互斥的状态,即有正效应与负效应之分。正效应的体现,是在既提高自身效用功能的同时,又提升其他相关要素的效用功能,进而最终推动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整体效用功能,达到制度开发与配置的终极目标。负的效用功能则会产生相反的效果。本文的研究,则只针对正的效用功能。

四、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着力点:商业金融

本部分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金融资源的层次

商业金融是与市场经济密切结合的金融系统内在要素,是资金活动的主要媒介与场所,也是直接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规则的微观主体。按照金融资源理论的划分,金融资源从纵向上分为货币资源、资本资源、制度资源和金融商品(工具)资源。货币资源是贮存于经济生活和再生产过程的货币总量,是货币化的社会资本,也是最基础的金融资源。“由于以实体的社会财富为基础的货币资源具有量的累积或功能累积的特殊性,所以它对所有层次的金融资源起着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其他金融资源的开发与配置,都必须建立在货币资源量的累积和功能累积的基础之上。”②货币资源形成后,一部分在当期执行着交换媒介的基本职能,作为一般的金融工具被“消费”掉,退出了流通领域。而另外一部分货币资源虽然以货币形态存在,但是却始终以量的积累形式贮存,变成后期开发的基础性金融资源。最后一部分则通过其他方式转化为资本资源。资本资源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货币资源,是为满足生产和流通而存在的再生性金融资源,通过与劳动力和劳动资源等的结合,投资于社会经济的某个领域,发挥了创造新价值的功能,这也是资本增值性的本质要求。

金融制度资源也被称为金融功能性资源,是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政策、金融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和金融文化在内的制度性要素。其中,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等是承载金融货币资源和资本资源的主要载体。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决定着金融资源整体的效率,金融制度资源的稀缺性,是制度供给本身相关约束条件的结果,如制度决策者的能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对科技的驾驭能力、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能,都是金融制度资源开发的约束条件。金融商品(工具)资源,是金融资源开发的“产品”,有传统金融商品与金融衍生品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金融市场交易中体现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后者则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核心,也是推动全球金融体系变化,对国际金融活动与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发明创造。需要指出的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与不断发展,客观上加速了资金的运行速度,但是其虚拟性却也为金融领域带来了不可估量的风险,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便是极好的佐证。金融商品(工具)资源具有双重属性,“当它们的存在是发挥社会财富的开发、配置功能的时候,是金融资源;当它们的存在只是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的时候,只能是一般的金融商品,已经失去了他们原有的资源属性——此时它和一般的消费品没有两样。”②

货币资源是金融资源的基础领域,资本资源是金融资源的延伸领域,金融商品(工具)资源是金融资源的派生领域,而金融制度资源是金融资源的特殊领域。

(二)商业金融的功能定位

本文所讲的商业金融,是以货币资源和资本资源为媒介,以商业金融机构为载体的金融资源的开发与配置。资本资源的开发主体之一便是商业银行,而资本资源开发过度也大多是商业银行派生存款创造功能过度使用的结果。与中央银行货币供应量的确定一样,商业银行的派生存款功能也一定有某种客观规则,即由特定时期社会经济条件的客观需求所决定。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很难明确区分货币资源与资本资源的界限,二者的特定情况下会相互影响与相互转化,也都与商业银行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资源型经济的转型,货币资源和资本资源的合理开发配置是必要的手段,而这两者最终都要通过商业金融对经济系统产生作用。资本的效率,体现了企业的效率,也体现了经济的效率。商业金融对货币资源与资本资源的合理运用,最终会体现为经济系统的效率要素。无论是利率政策、信贷政策,还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法规,最终必须通过商业金融才能传导于实体经济,提升经济效率。而财政制度与金融制度的协调,必须要有统一的着力点,才能最终使各自作用力形成合力,实现最大的功效,商业金融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财政制度和金融制度的建立都有各自的行为边界,财政通过对商业金融提供奖惩和鼓励机制,利用商业金融内在逐利的本质属性,实现财政对公平机制的需求。金融资源是可以通过自身资源的配置进而配置其他一切资源的特殊资源,通过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利用商业金融的特殊属性来配置其他如人力、信息、科技等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使得各种资源流向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有利于经济良性发展的轨道上来,最终实现资源型经济的成功转型。

五、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目标:可持续发展

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资源型经济转型的路径。资源型经济转型的目的,是通过重新构建租金分配体系,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目标不谋而合。

对世界主要国家发展模式的讨论可见,人为再造经济发展模式(以日本与东南亚国家为例)相比自然演进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例)用了更短的时间实现经济的飞速增长,这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便是政府的干预。金融发展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是政府干预的理论支撑。然而,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发展后期经济危机的频发,归根结底,是社会资源配置不协调所导致的经济发展畸形的后果。

金融资源理论主张政府的适度干预,他认为,政府的适度干预,可以矫正或控制社会资源配置中的效应功能逆转问题,进而实现社会资源效应功能的相互提升。政府干预的方式,有直接的行政指令,也可以利用政策引导方式将政策传导于实体经济,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在这当中,离不开财政制度,更离不开金融制度。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需要各经济要素的协调配合,而运行的效率,取决于各要素配合的协调程度。这里所说的经济要素包括:劳动力(人力资源)、劳动对象(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劳动手段(技术资源)和将三者联系起来的各种制度资源。利用财政制度与金融制度各自的功能优势,实现功能的强化与互补,弱化效用功能的逆转。对财富存量与增量的调节,是财政制度与金融制度的本质属性,而由此形成的租金分配体系,通过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不仅能够降低由产业结构的固化堆积最终演化为经济危机的风险概率,而且可以阻止资源型经济恶化走入“资源诅咒”陷阱的发生,更为重要的是对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能够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速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理念,并不是某种存置的状态。因此,财政金融协调的过程,也必然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开放的发展过程,是一个时刻围绕可持续发展不同阶段不断发展与创新的过程。“当期发挥良性作用的金融制度是前期金融资源(金融制度)重新开发和配置的延伸结果,只要这一制度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是适应的,它就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再次被作为金融资源来重新开发和配置;只有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效应的金融制度或它本身的某些变态要素才是需要摒弃后重新开发和配置的内容——这时候的金融制度才可能复归它金融资源的自然属性。”②与此相类似,财政制度的开发与调整,也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二者的开发与配置,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终究目标。

注释:

①白钦先.从传统金融观到现代金融观的变迁——百年金融变迁与金融理论创新的探索[D].第三届中国金融论坛论文集,2004.

②崔满红.金融资源理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参考文献:

[1]崔满红.金融资源理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白钦先.从传统金融观到现代金融观的变迁——百年金融变迁与金融理论创新的探索[D].第三届中国金融论坛论文集,2004.

金融与理财的关系篇8

关键词:财政运行机制;复合性金融风险;防范

九十年代以来,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发生了金融危机,区域性的金融危机伴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进程波及到全世界,其负面影响甚深。因此防范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已成为“跨世纪的经济难题”。当金融危机的风暴席卷东南亚各国之际,中国政府及时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中国经济幸免于难。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未来发展中,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负效应将进一步影响世界经济的发展;同时我国经济体制中的金融风险隐患并未彻底根除。因而从财政的角度进一步研究如何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际意义。本文力图在理论方面阐述财政运行机制与金融风险的相关性,在实证方面剖析中国潜在财政金融风险的联动性,并提出防范金融风险的财政基本思路。

一、财政运行机制与金融风险的理论分析

从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来看,金融风险可分为微观层面的风险与宏观层面的风险。微观层面的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债务人违约以及其它一些经济原因所导致的金融风险。它表现为个别金融机构在营运过程中发生挤兑破产现象或企业资产及收入受到损失。宏观层面的金融风险则是指由于经济制度缺陷与宏观调控偏差所导致的金融风险。它是指整个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具体表现为:金融资产价格的不正常波动;金融机构的挤兑;金融资产的沉淀和损失。金融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是以一种极端的形式——金融危机表现出来的。这种极端的形式是指金融体系出现严重困难乃至崩溃,表现为所有的或绝大部分金融指标的急剧恶化,各种金融资产价格暴跌,金融机构陷入严重困难并大量破产,汇率急剧变动,股市暴涨暴跌以及恶性通货膨胀等突发事件,从而对实物经济的运行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金融风险所导致的金融危机不仅威胁整个金融体系的生存和运作,而且还将使经济增长、价格、产量、就业及国际收支等宏观经济指标恶化,从而危及国民经济的安全运行。

财政运行机制是指各种财政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推动其运行的有机体。财政作为社会产品分配的主要杠杆,通过其运行机制将对金融状况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由上图可见,财政运行机制通过财政状况从两方面影响国家的金融状况:一方面财政运行机制将直接影响金融运行机制来诱发与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财政运行机制将通过国民经济运行来间接诱发与化解金融风险,因此财政运行机制的优劣对诱发与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财税体制与金融深化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麦金农(RonaldMckimin)和爱德华。萧(EdwardS.Shaw)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集中研究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于1973年分别提出了“金融压制论”和“金融深化论”,从而建立了一套比较适合发展中国家特征的货币金融理沦。

金融深化论的核心观点是:一个国家的金融体制与该国的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刺激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在政府放弃对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过分干预,允许市场机制特别是利率机制自由运行的前提条件下,一方面健全的金融体系和活跃的金融市场能有效地动员社会闲散资金向生产性投资转化,并能引导资金流向高效益的部门和地区;另一方面,经济的蓬勃发展通过增加国民收入和提高各经济单位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又刺激了金融的扩展,由此形成“金融——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麦金农和萧认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实际状况正好与金融深化相反,在金融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种恶性循环状态,这就称之为金融压制。金融压制主要表现为:一方面,金融机构高度国有化,金融市场不发达,在政府规定的低利率水平下,金融体制难以有效地吸收各种闲散资金。与此同时,由于资金使用成本极低(在通货膨胀时甚至为负数),形成旺盛的资金需求。在资金匮乏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金融体系只能在政府的控制下,以“配给”方式提供信贷,能够获得贷款的多数是享有特权的国营企业或与官方金融机构有特殊关系的其他企业,贷款不讲经济效益,这种资金集聚困难和使用浪费的状态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呆滞的经济反过来又限制了资金的积累和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制约着金融业的扩展,形成金融与经济发展相互掣肘,双双落后的恶性循环。

他们进一步提出了“金融深化”的政策建议。主要有:(1)政府应放弃对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的管制,彻底改革金融体制。(2)实施财税与外贸体制的配套改革。一是金融与财政要各尽职守,金融不能代行财政的职能,不能依靠通货膨胀帮助政府增加收入,或通过利率进行补贴,而应通过采取紧缩货币的方法压抑通货膨胀。同时,财政也不能代行金融职能,如以行政拨款形式进行优先投资,进行人为的资金配置;二是要进行税制改革,实行有利于进出口贸易的增值税,提高税制结构的收入弹性,从而为金融深化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①

虽然,“金融深化”与“金融压制”理论也存在主张完全取消政府对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干预的缺陷,但它毕竟为发展中国家探索金融改革,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理论与政策思路。从财政税收的角度考察,这一理论至少给我们两点启示:一是健全的财税体制是缓解金融压制,促进金融深化的重要前提;二是良好的财税政策是防范金融风险,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必要手段。

(二)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

财政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活动中多方面的原因造成财政资金损失,以及财政不能提供必要的财力,致使国家机器不能正常运转的可能性。财政风险将导致经济的剧烈波动,甚至会危及国家政权稳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转轨型市场经济体制下(比如我国),财政与信贷的密切联系决定了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共存。从财政方面来分析,第一,中央银行财政金库,财政性存款是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因此财政性存款的规模会影响信贷平衡;第二,财政向银行发行债券会影响信贷资金的来源和运用,从而有可能影响信贷平衡。例如,1998年我国财政直接向银行发行了3700亿元国债,使财政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密切关联,风险共担;第三,当国有企业亏损而财政无力及时足额进行弥补时,将影响到银行无法按时足额收回贷款,从而加剧银行的风险;第四,财政赤字将影响货币供应量,有可能导致信用膨胀,诱发金融风险。再从金融方面来分析,第一,银行税利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银行税利的变化将直接影响财政收入的规模。如果银行调整利率,变动利差,则不仅会影响银行的结益,而且还将影响财政收入与财政平衡;第二,国有银行的资本金要通过财政手段弥补在财政依靠发行债券补充银行资本金的条件下,如果财政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则财政必然承担风险,同样国有银行的这部分资本将成为虚假资本。此时,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共沉浮。第四,国有独资银行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是国家财政。一但国有独资银行的的不良资产无法收回时,最终都要直接或间接地落在财政身上。

二、中国潜在财政金融风险联动性分析

金融风险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国家的金融风险各有其特殊性。从我国现状来分析,经济体制转轨中的多种矛盾的综合作用已加剧了潜在金融风险积聚,而且呈现出财政金融风险交织的特点。从诱发我国财政金融风险的经济体制根源来分析,在经济转轨时期,主要的经济体制呈现出以下特征:

财政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一直处于整个国民经济“总管”的地位,财政是政府配置资源的基础,它体现“强财政”的职能特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演化为目前的财政体制,即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性质不分明,两类财政收支绑在一起的混合财政体制。而且,呈现出“弱财政”的职能特征。从财政收入方面看,财政收入比重逐年下降,预算外资金不断膨胀。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家财政收入的绝对额一直在增加,但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却从1978年度的32.1%下降到1995年的10.7%。国家财政收入的不足严重影响以至削弱了政府职能的发挥。从财政支出方面看,财政收入难以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我国财政的经济与社会的双重职能决定了:一方面国有资产财政要求政府不断投入资金,保证国有经济的运行;另一方面,公共财政要求政府建设公共工程,为市场提供必需的基础设施。然而,目前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有效财力相当部分只能用于“吃饭”,难以满足实现财政职能的需要。再从财政收支平衡方面看,1979~1998年的19年间,除1981年和1985年略有结余外,其余每年都是财政赤字,而且赤字额不断膨胀。财政收支差额一是靠增发货币、搞财政发行弥补;二是靠发行国债方式弥补。前一种弥补方式因《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约束已不具有现实可行性,而后一种弥补方式也容易形成赤字债务化,债务消费化的格局,从而诱发财政危机。

金融体制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发行货币,接受存款,并依照中央指令性计划提供国营企业贷款,实际上是财政的会计和出纳。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改制为中央银行,但因商业银行不存在,所以也无从发挥中央银行的功能。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与《商业银行法》。这两个法的颁布虽然为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提供了理论与法律依据,但其效果并未立即得到显现。目前国有专业银行虽然拥有一定的自,但仍受制于中央政府的政策指导和地方政府的干涉压力,因而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市场法则为导向的商业银行。

从财政与金融的关系来分析,在财政方面,由于目前财政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使财政在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经济调控中的作用不断弱化,财政只得将缓解转轨时期各种经济利益摩擦的任务转移给金融部门;在金融方面,由于目前还未形成产权明晰、以市场法则为导向银行体制,因而财政就能通过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间的血缘纽带将财政的资金配给功能与社会保障替补功能转嫁于金融部门,其结果导致金融功能异化。在微观方面将导致银行信贷不良资产大量沉淀,银行效益下降甚至亏损,银行与企业均陷入债务陷阱之中,难以自拔;在宏观方面将导致通货膨胀,形成货币供给倒逼机制,从而诱发财政金融风险与危机。

融资体制目前我国是国家垄断信用制度与银行主导型的融资制度。国家垄断信用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信用集中于国家银行,间接融资必须在融资制度中占主导地位。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居民的消费剩余存入银行,使国有银行成为主要的金融中介,间接融资制度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政府为维持其投资主体的垄断地位,只能求助于银行。在通货膨胀率、国家投资高成本的情况下,必然造成银行的软资产与硬负债的高结构性风险,必然使企业的经营风险直接或间接转嫁于银行,使银行成为经济风险的焦点。

银企关系在国家垄断信用制度与银行主导型的融资制度下,我国存在着银企之间的巨额债权债务链。人民银行总行初步统计表明,到1994年底这一数额已上升为10000亿元,整个国有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率约为30%,相当于国有银行总本金的4倍多,其中大部分为国有企业所拖欠。1999年年底国有企业出现的整体净亏损直到目前仍不断上升,仅2000年上半年就亏损了674亿元,可见银企债务危机正处于恶化之中。但通过中央银行货币的超量发行和国有银行扩大负债来维持金融系统的清偿能力总有限度,金融系统对企业债权的“软资产”和对居民储蓄的“硬负债”极不对称的趋势如不能得以有效遏止,则不能否定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突然崩溃导致社会动荡和经济陷入严重衰退的可能性。这可以用经济学家费雪等人的债务—通货紧缩的金融危机理论加以解释。费雪等人认为,一些外生事件引起了经济的扩张过程,因为这些外生事件为经济的关键部门提供了新的盈利机会,引起这些部门投资增加,使产量、物价和利润水平上升。物价和利润水平上升,即鼓励更多的投资,也诱发了为获得资本利得而进行的投机。这个过程主要是通过债务融资的途径,其中最重要的途径是银行贷款,使存款和货币供给增加,促使价格水平进一步上升。这一切使人们对经济势头保持乐观,从而会提高货币的流通速度,使经济以更快的速度扩张。物价水平上升也使未清偿债务的实际价值降低,进一步鼓励了借贷活动。这一过程将持续到“过度负债”状况,即没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来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从而引起一个连锁的债务一通货紧缩过程。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财务杠杆比率高,并且效益不佳,使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比例很高,银行体系比较脆弱,因此存在发生债务—通货紧缩过程的可能性。

金融市场体制中国目前金融市场不规范。从货币市场看,存在着一定规模的短期游资,据刘光弟先生估计其规模约为3000亿元,这笔游资和一些金融机构非法拆除的更大规模的资金一起曾严重地冲击了股票市场。从资本市场来看,国债市场曾爆发了最终导致闭市的“327国债风波”;股票市场的过度投机更明显。股票市场中资产的剧增和高额回报游资的迅猛流动一起所导致的金融风险可能因股市泡沫的最终破裂、拆借市场的无法出清和某一金融机构非法操作后巨大亏损无法弥补等形式而突然爆发。

正是由于转轨型经济体制的种种偏差导致我国目前的财政金融形势已不是一般的金融风险问题,而是潜伏着严重的财政金融危机。正如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目前的财政风险(他们认为金融风险属于财政风险的范畴),包括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养老金债务问题、对外债务问题、政府债务问题、国有企业亏损及其资本金补助问题、中小金融机构破产倒闭问题以及对科学、教育、环保增长比率的承诺问题。①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国金融风险的产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西方银行称作为“流动性短缺”的问题,而是有着深层次的历史原因与体制原因。中国的潜在金融风险已不是单纯的金融问题,而是财政与金融问题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而引发的联动性财政金融风险与危机。因此,我们不能片面地仅从金融的角度寻求防范金融风险的对策,而应该联系财政因素进行综合考察,探明导致我国潜在财政金融危机的成团,才能寻求根治的良策。

三、防范中国金融风险的财政基本思路

(一)体制选择:构建双元财政体制模式

双元财政体制模式是指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既相对独立,又相对统一的财政体制模式(见下图)。

相对独立而统一的公开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双元财政体制模式:公共财政使我国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弥补市场失效,确保市场有效运行;国有资产财政使我国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直接进入市场,开展盈利活动,以保证国有经济(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反之,如果继续把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收支混淆于财政单一体中,其结果将非盈利性的财政行为介入市场活动,盈利性的财政行为介入非市场活动,①从而造成财政“越位”与“缺位”并存,扰乱了各种经济关系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诱发财政金融风险和危机。因此,优化财政金融风险的关键是构建双元财政体制模式。从我国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来看,目前是财政部管资产、经贸委管企业、人事部管干部,这种多头管理有一定的弊端。对此,中央决定成立中央企业工委,由中央企业工委监管国有资产。无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管理形式如何变化,国有资产的投资与风险总是与国家财政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应该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使国有企业经营者既要享有经营利益,又要承担管理责任和经营风险,以割断国有企业风险向财政转嫁的传导机制。

(二)政策选择:实施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

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正在经历着历史性的转折。近几年来,尤其是在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之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逐步回落,几十年供给不足和需求过旺转向了供给过剩和需求不足,经济运行进入了低谷时期。这种通货紧缩状况进一步加重了银行与企业之间债务关系的恶化,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聚。为此,我国政府采取了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其主要内容是增加财政支出,拉动经济持续增长。

西方财政理论认为,当经济运行处于偏冷的时期,一般可以采取较宽松的扩张型财政政策,如减税、增加支出、扩大国债数量和加大财政赤字等手段,以此来增强企业和个人的可

①袁星侯:《财政风险:成因及对策》,《四川财政》1998第6期。用现金;同时通过增加政府投资、公共消费和出口补贴的支出政策,使这些财政支出产生乘数效应,数倍地扩大社会总需求,从而促进经济增长。那么,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情况下,促进经济增长是否也应该选择减税政策呢?对此,学术界有不同观点:(1)实施减税政策;(2)不能实施减税政策;(3)实施税负结构调整,局部征税与局部减税的政策。

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笔者赞同实施税负结构调整与保持适度赤字的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1)总体税负相对稳定,合理调整税负结构。一方面,总体税负应该相对稳定。首先从理论上讲,如果从直接减少财政赤字,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政策目标出发,应该选择增税政策;但从直接扩大社会需求,启动消费的政策目标出发,又应该选择减税政策。这两种政策目标的冲突使我们陷入了两难境地。其次,从实际来看,虽然我国目前税负总水平偏低(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0%左右),但我国除税收外还有大量的基金和收费项目存在,这部分收入估计古GDP的10%以上,所以纳税人的总体负担水平并不轻于一般发展中国家,如果再进一步提高税负水平,势必进入“拉费曲线”,导致经济进一步萎缩、税收进一步减少。因此,在现有经济条件下,不存在增税的空间。同时,我国目前财政收支矛盾尖锐,财政赤字年年居高不下,如果实施降低税负总水平的政策,又将进一步激化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风险。因此,目前也不存在减税的空间。为此,我们只能选择总体税负相对稳定的政策。在保持现有税负水平的条件下,通过加快费改税的步伐,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经济发展等措施相对增加税收收入。另一方面,实行有增有减的税负结构调整。通过开征遗产税及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增加税收收入;同时通过实行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局部减轻税负,进而调整税负结构,优化税收政策。(2)实施适度国债与适度赤字的积极财政政策。在适度增发国债与适度财政赤字(国际警戒线内)的前提下,扩大财政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促进经济增长,防范与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与危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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