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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合同管理8篇

时间:2023-08-28 09:22:24

全过程合同管理

全过程合同管理篇1

【关键词】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

1.施工前期的合同管理

工程开始前进行分析研究后的工程合同交底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建筑市场竞争的关键点已从“最低成本价格”的竞争逐渐转变到“诚信度”的双重竞争。缺乏诚信,对企业而言无疑是慢性自杀,必然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所以必须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按要求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履行完成工程承包经济合同。

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作保障来正常运行的经济,必须明确双方进行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以合法的工程合同为依据进行经济合作。既然是经济合同,涉及到发、承包双方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的获取上,主要是根据工程合同条款的约定,如果工程合同中表叙严密的条款,要按照工程合同条款施行。

分析业主情况,了解业主的企业性质、管理水平、管理方式、以前所熟悉的行业、委托的施工监理情况、设计单位情况、设备制造厂商情况等。进而分析工程承包方式,大中型工程一般是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分析业主供应工程永久设备的概念和范围,由于设备和材料的划分没有绝对的标准,工程合同交底时有必要弄清楚设备的划分标准;同时对设备到货的完整性、完好性预先进行交底,使设备接受人员比较准确地接收设备,也给设备缺陷由谁来处理或者谁来支付费用界定清楚。

主要分析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有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减。在认定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上,由于承发包双方的出发点不同,利益分配上冲突,势必出现标准认定上的分歧,合同中已经明确的概念双方都不要争执,合同中含糊的条款必须拿出有力的理由和证据支持自己,以至工程索赔成功。

要特别注意工程合同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要依靠经济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才能正常运行。但是在合同洽谈过程中,交易双方有部分条款会出现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现象。例如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满足了招标活动的所有必备条件,招标文件中的邀请要约,是否全部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有,按照我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条款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部分无效的合同条款,但是协商办理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重视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签证办理,没有设计变更签证手续的一般不要设计施工,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在设计人员或者监理人员及业主代表口头同意后执行,但是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补办手续。

合同指导还要做经常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解释,使他们树立全局观念,及时对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警告。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工程施工的协调工作,防止各行其道分工不合作的现象发生,重要的是避免不应该发生的经济损失的情形发生。

2.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由于工程合同履行期较长,履行条件的变化导致工程合同中某些条款需要调整,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企业反映,通过协商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来调整双方的经济利益。

一般工程合同组成都事先约定由一定范围的文件组成,除了工程合同协议书、补充合同协议书、投标、招标文件外,有关工程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作联系单等是工程合同内容的组成文件,是工程合同的一种延伸和解释。所以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工程技术经济档案,了解工程活动尤其是变动情况,协调工程部门的施工要求和经济部门的费用状况,统一履行工程合同的步骤和要达到的目的。及时和监理与业主沟通,了解他们对履行工程合同的满意程度,动态分析工程合同执行中的情况,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来作好下一步的工作。

我国新颁《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注意按工程合同要求的时限来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当事人承发包双方和业主委托的中间人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工程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只有各自履行了义务才能保证各自享有的权利。

工程合同履行时限往往是工程进度要求和变更费用签证办理的矛盾焦点,现场合同管理人员要非常及时的和合同签订方办理变更费用签证手续,以免影响工程进展,造成工程利润减少甚至亏本。

工程签证是在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合同和工程现场及施工图纸签署了中间人意见后,经合同签订双方工程代表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所以需要严格现场签证制度作支持,要严格工程签证权的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以免在签证的认定上出现分歧。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工程现场签证。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各种工程变更,必须建立科学的工程合同变更程序,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和分析证据,为索赔和预防反索赔作好准备。如果工程合同的关系人一方没有及时或者因疏忽没有按照工程合同要求的时限来履行义务,引起另一方享有的权利得不到实现,容易引起索赔和反索赔。索赔是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主张权利的要求,主张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在主张的同时要举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确实的事实证据和工程合同条款,工程合同另一方作出承认、部分承认并予以赔偿相应的工程工期和工程费用。

3.施工完成后的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合同管理还没有完成。首先是督促工程部门及时办理工程验收、移交手续,及时移交工程资料,清点工程设备及其备件的领用和安装数量,专用工具是否移交,工程物资领用数量是否相符,以上工作完成后,把相关资料转给经济财务部门。督促经济结算部门根据以上资料在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书提交审核,双方取得一致转财务部门结清工程价款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即告结束。

4.结语

工程合同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实际上是对工程经济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作用是能及时挽回工程经济损失。采取合同措施是实现控制施工工期、施工质量、工程成本目标的重要手段,对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作为一个项目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全面的合同管理及相关基础知识,在熟悉该项目工程合同的特点和相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工程合同履行的范围和内容及变更进行分析、控制管理,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才能控制工程成本和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2]张同晓.浅析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J].山西建筑.2007.(33).

全过程合同管理篇2

关键词:全过程管理;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应用;流程优化

Abstract: as everyone know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for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and completed play an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first the basic function of basic concept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introduced briefly, and then gives some methods for the whole process management process optimization for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 the whole process of management;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pplication; process optimization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我们国家遭遇水灾次数的不断增加,国家对于江河治理的力度以及防洪工程的建设也逐渐开展,为了规范水利工程的建设市场,保证工程的质量,尽可能地发挥工程的投资效益,我国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开始推广所谓的“三制”改革,也就是工程项目的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以及招标投标制。我们知道,合同管理作为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基础,工程施工的全部施工管理行为均需要依靠合同进行约束与实现,因此,建立以全过程管理为基础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一、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所谓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对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技术以及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履行、解除、索赔、解决、终止以及评价的全过程实行的管理工作。它是由拥有法人资格的承包方以及发包方为了实现规定的建筑工程,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合同。对于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来说,主要是指水利工程的主管单位、金融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利用法律行政手段,对工程施工中的合同关系实行指导、组织、协调以及监督,进而保护工程合同双方所具有的权益,处理合同纠纷,确保工程合同按期实施的一系列的活动。

二、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作用

水利工程的合同是约束承包方以及发包方权利与义务的主要依据,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作用主要表现为:

(一)促使水利工程的合同双方在平等、公平以及诚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签订了一系列合法的合同;

(二)有利于水利工程的合同双方在执行合同内容时,进行彼此监督,进而保证合同能够顺利的实施;

(三)在合同里面明确的写着合同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利用合同管理保证合同的双方严格地执行合同内容;

(四)利用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双方实施合同的自觉性,提升工程各方的施工积极性,从而使得合同双方能够自觉地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定,一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全过程管理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通过对于我们国家水利工程的实际调研,依照统一管理、依法规范、各负其责、公平公正以及廉洁高效的方针,将规范合同的垂直管理体系作为重点,将理顺合同管理的流程作为突破,将提高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的水平作为目标,从水利工程的合同签订、合同执行以及合同监督这3点从发,实行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管理流程优化。

(一)明确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职能单位

明确、了解合同管理部门对于整个水利工程的计划、招投标以及工程验收等工作的统一管理。其管理的方式能够实现工程实施的专业化管理、集约化规定以及成本控制。对于水利工程来说,从其可行性方面进行研究,利用合同方式对于工程合同的设计、工程的建造、工程的运行与维护等全过程实行管理。

(二)重视以及加强水利工程的合同履行的程度

我们知道,对于所有的工程合同来说,签订合同只属于一个比较好的开端,真正的重要环节是合同的履行环节,尤其是对于水利工程来说,由于水利工程的合同涉及到比较多的环节,并且无论是哪一个环节发生了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进而出现一些法律纠纷,因此,在对水利工程进行合同管理时,需要加强合同实施的力度,注意研究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管理方式。为了确保合同可以顺利地履行,合同的归属单位需要在合同签订以后妥善地保管合同以及随着合同的形成而产生的其他所有的文件。针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应该与合同的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地协商,从而制定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等,这些既能够及时地处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而确保合同按期、顺利的履行,又能够在对合同的纠纷进行处理时提供正确的依据。

(三)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

首先对合同的审核进行扩大,尽量保证在合同签订之前,对于合同双方所具有的资信进行调查,并且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求合同双方提供注册资本以及资信等情况,从而在水利工程合同的签订之前就能够保证合同履行的科学性以及可靠性。其次是尽可能地监控水利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要求水利工程合同的承办单位填报相关的合同履行文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监控、把握好合同双方所具有的财产状况、经营情况以及商业信誉等问题,如果发现并且具有准确的证据显示合同的相对方具有经营状况恶化、抽逃资金、财产转移或者逃避债务等现象,合同需要得到立即的中止,并将上述现象及时地呈报有关的法律事务机构。

四、结语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了解到,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工程的顺利实施以及完工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水利工程进行实际调查研究,对合同管理的相关理念进行了超前的思考,对合同实施的方式进行了创新,掌握了合同管理的相关流程,规范了合同管理的相关体系,实行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管理流程优化。

参考文献:

[1] 朱端军.谈加强经济合同管理[J].苏盐科技,2003,(03)

[2] 张燕秋.如何加强经济合同管理[J].现代科技,2008,(33)

全过程合同管理篇3

摘 要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机构在建设过程中对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大致可分为招标策划、资格预审、招标与定标、合同执行、合同总结与后评估、合同管理培训等六大阶段。介绍了每个阶段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提炼出全过程管理中各阶段的关键控制点。

关键词 轨道交通,全过程,合同管理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大型轨道交通项目在我国许多城市蓬勃开展,政府作为(主)投资方,对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正在全方位化。对于项目建设管理,目前推行“四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在四项制度中虽位居最后,但它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分支,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交织在一起,在建设管理机构中所占的权重越来越大。为此,各地均成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已被提上议事日程。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应是贯穿项目始终的全过程管理,大致可分为招标策划、资格预审、招标与定标、合同执行、合同总结与后评估、合同管理培训等六个阶段。各阶段相辅相成,互为衔接与补充,其重要性不相上下。各阶段在合同全过程管理中所占的大致比重如果1所示。

全过程合同管理篇4

关键词:施工承包合同,风险管理,阶段划分,对策

Overall process risk management research based on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Jiang-Weifeng1Zhang-Hongwei1

(ZILANG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EPARTMENT NANTONG,226002

HEBEI INSTITUTE OF ARCHIRECTURE CIVIL ENGINEERING ADIMINISTRATION DEPARTMENT,ZHANGJIAKOU,075024)

Abstrac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based 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ctivities and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It is from the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negotiation, drafting, formulate, performance, claims, etc. This is a scientific, standardized, systematic management work. Risk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hrough distinguishing the processing from the contract, we can control and manage the risk of three phases: formation stage, signed stage, implement stage. Kill bad Things when they’re small. So we can realize the control targe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investment, the progress, eventually fairly safeguard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tract parties, especially as the vulnerable party of the contractor.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phasing, countermeasure

一、施工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在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发包方选择最愿意承担和承担最大风险的承包方中标;通过垄断信息的方式,使一些本应共担的,或本应发包方承担的风险,在承包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由承包方承担;通过相关业务的处置权,将风险进一步转移给承包方,甚至强行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1]。

现实中,风险虽然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市场搏弈的结局,但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承包方对风险管理失控的恶果。承包方在工作中,重中标,轻履约;重报价,轻措施;重义务,轻权利;重口头承诺,轻证据保留;重实体规定,轻程序过程;重客观性,轻时效性。这直接导致施工还没有开始,风险已经临门。具体表现为:一是承包方慑于发包方对中标单位的决定权,放弃自己的权利,不敢与发包单位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许多隐藏着风险甚至重大风险的中标条件、不合理要求和不利的客观环境因素,自愿不自愿地予以接受。二是承包方对合同风险控制工作不够重视,放任风险的存在和发生。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缺少风险意识和责任心。三是缺少风险控制的科学和有效方法。

二、施工合同全过程风险管理的控制重点

1. 合同订立阶段

(1)招标文件。一是发包人违法要求。二是不公平的要求。三是故意隐瞒对承包方提出要约有重大影响的细节问题;使承包方产生误解。

(2)发包方主体资格及相关资信。一是发包方不具备主体资格。二是虚假项目法人,如:没有独立项目运作的资金和管理能力。三是从项目本身上看,也有不真实和项目相关手续瑕疵的问题。四是承包方可能遇到费用不能结算的风险。

2. 合同签署阶段

这一阶段大量的风险是从投标文件中递延来的,是以合同的形式将承包方的承诺进行确认;另一些则是由于承包方的过失或屈从发包方的压力等原因新增的风险。

(1)合同文本及合同文件体系,如:发包方不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示范文本;签订黑白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材料供应存在问题;施工准备不充分引发的问题等。

(3)预付款、进度款问题,主要是发包方不兑现承诺,不拨付预付款。对于工程款,主要是由于缺少细致的合同条款约定,特别是缺少对发包方逾期拨款的大力度的、量化的、可操作的制裁措施。

(4)工期问题,招标文件中,发包方对工期已经做了要求,但这样的工期可能被不合理压缩了。如果过分压缩工期,工期滞后的可能性非常大。

(5)工程变更问题。

(6)不可抗力问题。

(7)合同履约保证金问题。

3.合同履行阶段

在这一阶段,主要是由于合同签署后的潜在风险,最终转化为现实的风险,还有一些新增加的风险。

(1)对合同的变更。

(2)对承包方增加义务。

(3)承包方在合同中的权利没有有效行使,合法权益没能得到全面的保护,相对增加了风险。

(4)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是,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相关证据没有及时收集和保留,或者时效已过,事后无法主张权利和进行举证。导致一些工程变更及其它权利发生争议,并最终无法实现。这是本阶段最大的风险。

三、合同风险管理有效对策

1.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

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2]。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

3.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1)建立索赔制度[3]。(2)重视现场签证。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3)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4)及时处理停工损失。⑤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定额规定。

4.重视信息管理等现代化手段的运用

作为承包方,应加大投入应用信息管理的理念和方式来进行合同风险管理,如:建立响应的数据库进行合同基本数据查询;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的查询和统计分析。另外,可以借助相应的软件,模拟合同管理中各个阶段的风险等级,对风险等级高的事项进行重点控制。

5.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目标。

全过程合同管理篇5

关键词:招标合同管理造价控制签证

一.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工程的管理者多数将工程造价管理放在工程的施工阶段,这是因为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设备以及施工原料等所占的造价比重远远高于工程的项目合同。因此在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中,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往往得到不应有的重视。然而事实上,工程项目的决策是否正确以及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可行,都将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整体造价。

在工程的设计阶段,往往需要业主、设计人员、造价控制人员的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才能设计出符合标准的工程。首先,在设计的过程中,设计人员要根据工程的具体使用性能以及业主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着工程的造价管理要求,设计出合理的方案。其次,造价控制人员要及时的将工程的造价信息传递给设计人员,使设计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能够准确的把握工程的整体造价。最后,业主要及时的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使设计人员能够准确的掌握工程今后的使用性能。只有这样,才能设计出合理的方案。

二.招标、合同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工程的施工方必须通过工程招标来取得该工程的施工权。而在工程招标的过程中,首先,工程管理方要把好评标关,选出合理低价的中标单位;其次, 推行工程担保和索赔制度;再次,建立诚信体系,规范招标投标双方的行为;最后,限制分包、杜绝转包,强化项目法人负责制。而在评标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在我国《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了评标的两个条件:一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标标准;二是能够满足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合同中经济责任条款以及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管理。在签订此类条款时我们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合理规避风险,防范不可预见的经济损失和索赔。比如,规模小、工期短的项目采用固定价款合同的比较多,而规模大、工期长的项目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这样合同双方都能接受。从而为解决今后的经济纠纷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三.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工程整体的造价控制中,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比重约占工程整体造价的60%-70%,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除了涉及到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同时还涉及到施工原料等资金投入,由此可见,加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对工程整体的造价管理有着重要作用。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中,主要有以下控制途径:

1.合同控制

在施工的过程中,合同在施工方与工程建设方之间起着重要的纽带作用,同时还能对合同双方起到一定的约束。与此同时,在工程的整体造价控制中,合同还起着重要的核心作用。其主要表现在:首先,作为工程的造价管理人员,必须充分的熟悉合同中的条款,并对其进行灵活的运用,以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经济纠纷,造价管理人员能够充分的利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从而避免经济索赔的发生。其次,在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施工时,造价管理人员可以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其提出相应的索赔,不仅能减少自身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的造价。

2.签证控制

工程项目的签证,不仅关系着工程建设单位的成本投入,同时还关系着工程今后的责任划分,因此,就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在签证的过程中,能够将工作彻底的落实到工程的施工环节,并按照相应的规定,对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进度进行严格的检测及核实,同时,对一些隐蔽工程以及变更工程,都要进行实地检验、落实,在确保其达到相关标准后,予以签证。在签证的过程中,首先,施工方往往会因为一些不利因素的影响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此,在对变更工程签证的过程中,要求其必须得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造价控制人员的确认,否则不予签证,且所造成的损失及相关的经济责任,由施工方全权承担。其次,在对工程中的一些隐蔽工程签证时,工程的造价控制人员应及时的与工程的建设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对这些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测量,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在确定之后予以签证;反之,则不予签证。

3.实施控制

工程的实施阶段在工程造价的总体控制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在工程的实施控制途径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施工方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进行施工,严禁为了赶工期而不断增加施工人数。其次,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施工安全常识以及施工技术能力,尤其是施工现场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由国家相关部门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避免因违规操作而使机械受损,导致工程的施工成本增加。此外,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原料的采购以及新型施工技术的引用,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程的整体造价,因此就需要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人员能够切实的将工作落实到实处,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便最大限度的降低自身企业的投资。

4.项目竣工审计阶段的控制

项目竣工审计阶段包括竣工结算、试运行效果评估以及保修回访等工作,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最后一环。在竣工审计阶段,不仅要审核是否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还需要审核是否按照实际情况结算。这就需要造价管理人员能认真做好审核结算工作,根据合同、工程预算书、定额等,审核工程变更、材料替换等内容;认真核对工程条款,核实工程量,检查各项费用的计取;考核投资效果,判断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分析工程造价控制的整个过程,为类似项目的工程造价工作积累经验。

总结: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整体的造价控制,不仅影响着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施工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同时还直接影响着工程今后的投入使用。因此,需要工程建设单位的负责人能够充分的认识到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不断的学习、引用先进的管理模式,真正做好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从而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奠定结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党自力.浅析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全过程造价控制[J].新疆电力技术,2010,(03)

[2]赖力生.论建筑企业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0,(21)

全过程合同管理篇6

【关键字】合同管理;造价控制;作用

1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的原因,形成了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结算各行其是的局面。因此“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情况屡见不鲜。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投资主体实行多元化。外资在国内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逐步提高。投资方对降低成本、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视日益提高。我国原有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已经较难适应投资方的需求。全过程造价控制作为一种更有效的造价控制方式而越来越多地被投资方采用。所谓全过程造价控制即是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地、系统地有效地进行管理,在不同阶段进行造价控制,主要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决算阶段,把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动态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它的目标就是帮助业主利用科学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将工程造价控制在业主所要求的资金范围内。

随着项目更为复杂,采用分阶段设计的方法增多,施工涉及的基本合同数量增多,合同管理已成为造价工程师全面控制造价所必须承担的另一项主要工作。

2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据有关资料,至1999年底全国施工企业被拖欠或拒付的工程款超过3000亿元;业主拒付工程款的原因不一而足,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承发包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分歧过大无法协商确定所至,主要原因常常是合同约定不清或是条款有所缺陷。

建设工程合同造价欠款是一类比较复杂的案件,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的增多,各地各级法院对承发包合同造价纠纷的各种不同情况都加强了案件审理的研究工作,并形成了一些通行的处理对策。据了解,各地法院对合同欠款案件以及造价鉴定等有关问题的通行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条:

建设工程造价,无论以何种方式计算确定,承发包双方应按国家规定在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签订承发包合同时,约定尚不具备条件或难以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应在承发包合同中约定造价的确定方法和程序。发生争议,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从其约定;承发包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虽明确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计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有关造价规定鉴定确认。

承发包合同以约定总价或闭口造价作为计价方式,在履约过程中,承包方以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环境因素为由要求调整造价发生争议,视总价约定时是否有总价报价组成或相应的报价说明而定。承包方要求调整的项目在总价报价或闭口造价或者报价说明范围以外而履约中确已发生的,可予支持;但承发包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以补充合同、签证、会议纪要等双方意思;表示明确的形式同意调整的除外。

承发包合同以约定单价(包括人工和材料单价)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作为计价方式的,在履约过程中承包方以人工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环境因素为由要求调整造价发生争议,视承发包合同或组成文件单价约定范围而定。凡发生争议所涉单价在承发包合同中已有约定的,不予支持;凡发生争议所涉单价在承发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参考国家指定的定额予以调整,承发包双方在履约过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法院的处理方法可以看到,造价工程师在为业主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时,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其在制定招标文件和编写合同时有所疏漏,对合同管理所造成的造价控制漏洞往往是无法用严格审价来弥补的。

其次,现在的建设施工企业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中标价普遍较低,常常以“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的方式谋求较高的利润。更有甚者利用所签订合同中不完善之处,勾结业主管理班子中的某些人员滥发签证,造成既成事实。审价人员很难删减该类不合理却合法的签证,即使业主单位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由于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或所签合同本身就有较大漏洞,也很难有胜诉的希望。

再次,现在的建设项目大都周期较长,且有较多的智能化管理系统,设备的购置款往往在工程造价中占有较大比例。不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周期会造成业主实际付款的较大差距。如果造价工程师在为业主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时,较好地掌握了合同管理的有关方法就可以通过制定付款方式、预付备料款、签证方式等合同条款,合理合法地为业主争取工程实际付款的减少和工程款风险的降低。这不仅是造价控制的目标之一,同时也是一个造价工程师的能力体现。

3 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

目前,我国的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这一点主要体现在行业技术规范和从业人员两方面。

我国的工程合同管理因为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而发展缓慢。上千万造价的工程项目的合同也常常只有薄薄的两三张纸,不仅约定条款不全,在用词上也不够严密。对承发包双方的责任、权利未作明确的约定,这往往就是合同纠纷的根源。近年来,建设部对规范合同的制定有所重视,并于2000年在参考《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件》的基础上修订原来的合同范本,了现在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示范文本》。这对整个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有利于规范合同条款,对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的某些业主也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我国的《建筑工程规范》对整个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有利于规范合同条款,对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的某些业主也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但是,我国的建筑工程规范合同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国外的合同已形成了较完整的体系。不仅有土木工程合同条件,还有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等。英国、美国等国都各自有一套较完整的规范合同如JCT、AIA等。而我国在这方面还做得很不够。如何通过合同对新的弱电系统和建筑智能管理系统的质量以及完成内容进行约束,对我国的合同管理来说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全过程合同管理篇7

【关键词】合同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影响

【中图分类号】F284;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1―0223―02

1 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贯穿并影响项目建设的决策、设计、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同时在建筑企业的工程运营期间,合理的造价控制能够极大的减少工程资金的消耗,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为建筑单位带来无与伦比的经济利益的同时,有助于施工单位对人力、财力、物力等相关资源的有效配置,优化企业结构,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单位所积极追求的最终目标都是经济效益,怎么才能将最低的资金投入来获取最大的、最让人满意的价值回报,是每一个人都会积极考虑的问题。从这一根本上采取相应合理的资金消耗计划,能够更好促进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2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不重视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投资决策是实现工程造价的源头,在项目的建设中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先决性和指导作用。在该阶段,计算和核定出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其重要性直接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关系到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正确编制以及项目建设期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发达国家对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十分重视,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做出较准确的工程造价,而我国却经常出现工程造价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因为我国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和参考以往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估算,有些单位为了项目能被批准,有意低估投资金额,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2.2 设计与造价控制脱节

设计是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重技术轻经济,对于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并不关心,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缺少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那是造价是工程预算员的工作,因此往往造成设计与造价控制相脱节,最终没有做到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总造价。

2.3 恶意低价中标,对工程合理造价不力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严或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等原因,使一些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为了中标往往恶意报低于成本的价格,不仅使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也无法真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4 忽视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由于缺乏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理,施工单位常常为了自身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未经严格地审批就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地增加签证及设计变更或以少报多,以获得额外的收入。现在有不少承包人在竣工结算阶段不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多算工程量,材料价差不按规定调整,签证不合理,施工合同条款不符等现象。加强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坚决打击弄虚造假现象,工程造价务必真实、合法。

3 合同管理对全过程造价的重要性及影响

3.1 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一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中涉及到的合同可能有很多,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良好的合同管理对全过程的造价控制起积极作用;不完善的合同管理对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会造成很大影响。全国施工企业被拖欠或拒付的工程款的屡屡发生,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承发包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分歧过大无法协商确定所至,主要原因常常是合同约定不清或是条款有所缺陷所致。

3.2 合同管理对全过程造价的影响

3.2.1 合同管理影响着工程全过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工程合同不仅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监理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从而确保了合同双方间的利益最大化。一般在拟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造价工程师需要核实和计算在建过程中所有的成本和费用。这需要一定的行业标准、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足够的责任心和耐心,来处理工程的计价、合同变更、问题索赔等重要原则条款,更好的维护发承包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以确保在未来的施工中所有工作的进行得到相应的保障。

3.2.2 合同管理贯穿着工程全过程造价的整个环节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建设施工的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浮动较大等特点,使工程建设过程中复杂多变和不确定因素增多。早期的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投标及后期的承发包、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和最终的财务决算阶段中的每个环节都与合同紧密相关,每个环节中的细节费用都需要造价工程师进行科学分析核算,并详细的体现在施工合同之上。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

3.2.3 合同管理是解决双方经济纠纷的重要依据

签订的合同作为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其详细的内容、合理的条款、严谨的态度,很好的控制和约束了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更好的避免了更多纠纷的产生。在现实中,往往一方漠视施工合同中的有偿条款内容,无视施工合同的严肃性与法律性,为了自己获得更大经济利益,违反合同条款。与此同时,利益受损方便可凭借手中拟订的合同文件条款内容,去寻求法律援助,从而很好的维护己方的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要想控制好造价,只管好一个阶段是不够的,必须全过程实施合同控制管理。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好投资概算,这是合同管理的关键。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工程量计算核实准确,设备、原材料价格收集齐全,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技术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要及时掌握,以便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全过程实施合同的控制管理,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对合同执行情况实时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合同履约,公正处理索赔事件。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掌握工程造价变化。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严把审核关,加强结算管理。2000年建设部在参考《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件》的基础上修订并了现在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示范文本》,虽对整个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国际的标准合同文本如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文体相比,在合同文本的严谨性,合同主体的责、权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差距,为此我们应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经验,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全过程造价。

5 结束语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是紧密相连的,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必将使工程造价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只有加强项目合同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随时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才能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投资,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龚维丽.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全过程合同管理篇8

Abstract: As the core cont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contract management has a very special effect on it. Good contract management, not only can standard the market behaviors,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that contract get involved, but also can avoid risk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cost of whole process project reasonably, achieve the maximum benefit.

关键词:合同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影响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whole process cost;control;effect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064—02

0 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全过程造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提高工程效率,项目的目标也难以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按时完成,同时也对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工程造价是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同时也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自始至终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的原因,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还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虽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合同管理中存在大量问题;法律意识淡薄,忽视合同的严肃性;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工期延误,成本增加。有些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结算各行其是,造价成本“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情况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加强工程造价改革与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2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概念及当前存在的问题

2.1 概念 全过程造价控制,是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地、系统地、有效地进行管理,在不同阶段进行造价控制,即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将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全过程造价控制,应从谨慎编制的投资估算开始,并随着设计的深入而细化。在建筑师进行设计时,开始概预算工作,同时让建筑师、顾问工程师和业主了解工程预算中所包括的项目。一项正确的初步预算需要经常评价、修订、并被建筑师接受为设计目标,这样才可以使建设成果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使造价得到控制。

2.2 存在的问题

2.2.1 不重视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投资决策是实现工程造价的源头,在项目的建设中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先决性和指导作用。在该阶段,计算和核定出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其重要性直接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关系到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正确编制以及项目建设期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发达国家对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十分重视,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做出较准确的工程造价,而我国却经常出现工程造价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因为我国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和参考以往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估算,有些单位为了项目能被批准,有意低估投资金额,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2.2.2 设计与造价控制脱节 设计是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重技术轻经济,对于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并不关心,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缺少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那是造价是工程预算员的工作,因此往往造成设计与造价控制相脱节,最终没有做到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总造价。

2.2.3 恶意低价中标,对工程合理造价不力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严或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等原因,使一些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为了中标往往恶意报低于成本的价格,不仅使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也无法真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2.4 忽视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由于缺乏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理,施工单位常常为了自身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未经严格地审批就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地增加签证及设计变更或以少报多,以获得额外的收入。现在有不少承包人在竣工结算阶段不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多算工程量,材料价差不按规定调整,签证不合理,施工合同条款不符等现象。加强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坚决打击弄虚造假现象,工程造价务必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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