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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医药行业的现状8篇

时间:2023-08-30 09:17:01

目前医药行业的现状

目前医药行业的现状篇1

北京德兴隆医药咨询管理公司在全面分析医药行业现状和前瞻医药行业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相关专家的意见,整理出2013年医药行业十大关键词,以提示行业领袖们的关注度和权重指数:

关键词之一、产品降价

1、背景: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难”“看病贵”,仍然是今后医改的主旋律。药品降价是解决看病贵的主要的手段之一 ,医药的微利时代真正来临了。

2、现状:药品降价了,患者治病费用降低了吗?降价的产品成为了孤儿产品。

3、应对:宁舍市场、不降价格。同时医药企业要学会微利产品营销。

关键词之二、企业并购

1、背景:提升医药行业的集中度是当务之急。资本是推手、并购是手段、整合是趋势。

2、现状:4700多家制药企业、16000多家医药商业、19000多家公立医院、4000多家民营医院、430000多家零售药店终端、630000多家基层医疗单位、几百万医药人,中国医药行业的集中度不高,竞争无序。

3、应对:有价值的是企业内部的优势资源。找出沙子中的金子,不要让肉埋在饭里。让企业在并购中更值钱,要做好优势资源,包括研发、厂房、设备、品牌、文化、产品、团队、管理、客户、终端等等

关键词之三、基药目录

1、背景:基本药物是满足患者的基本疾病治疗,2013年公布的新版基药目录,会使医药企业在基层市场展开激烈的竞争,将改变竞争格局。使一批企业重新崛起,成为基层市场的佼佼者。

2、现状:独家的基药产品在招标上有优势,在基层市场的营销上非常利好,成为优势品种。没有招标优势的基药产品沦为普药,将逐渐变为没有销售利润空间的公益性产品。

3、应对:产品条件好、团队能力强、渠道网络畅通是基药营销的三要素。采取“小终端、小学术、大市场”的销售战略。采取“渠道下沉、动销考核、费用包干”的的管理原则。

关键词之四、增值服务

1、背景:卖药的时代结束了,营销时代来临了。通过招标、降价之后,利润空间趋同,产品的同质化竞争导致客户在选择产品时,会选择营销能力强和服务增值好的公司。为客户做增值服务是制药企业竞争力的主要表现。

2、现状:很多制药企业不会销售费用低的产品,只会销售独家、招标好、医保、基药、费用高、保护好等条件好的产品。很多销售人员就是送货员,产品不硬时,人就软了。

3、应对:服务是能力,企业一定要有自己的能力,要站着挣钱,不要仅仅靠客情关系卖药。客情是销量的维护,能力才是赢得客户长期合作的根本。打造企业的核心营销能力是企业发展的根本。

关键词之五、大健康

1、背景:亚健康、慢性病、工作压力、饮食安全、环境变化、生活质量、收入提升等条件变化,催生大健康产品的新时代到来。大健康市场无边界、无垄断、无门槛;高成长、高利润、高收入,适合所有企业进入。是企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2、现状:保健品还占据着大健康市场的主流,很多制药企业的补益类、健康类产品还没有真正进入大健康领域,不能登堂入室。制药企业只会销售药品,不会做大健康产品。

3、应对:大健康处于保健品和治疗药品之间,是独立的业态形式。制药企业在做大健康时,既不能仿照药品的营销方式,也不能照搬保健品的广告方式。北京德兴隆咨询公司独特的大健康策划实践经验表明:“疗效性、科学性、安全性、权威性”是大健康产品策划的四大属性;大健康采取的是“产品策划、终端动销、活动推广、学术教育”的“四位一体”营销模式。

关键词之六、职业经理人

1、背景: 国家商务部出台了对医药行业影响较大的五大规范,其中《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设定了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的获得和从业信息,从国家层面开始规范医药职业经理人的标准。

2、现状: 经理人的“闪辞”令企业防不胜防、无所适从。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有能力招募和打造更多高水平职业经理人的企业,将会发展的越来越快,缺乏人才的企业发展将会越来越困难;

3、应对: 企业的系统培训、留人环境、绩效激励能力将是企业的竞争力体现之一。

关键词之七、电子商务

1、背景: 电子商务进入理性“黄金发展期”, 就目前一些医药电子商务网站的经营来计算,网上药店的销售额就将超过50个亿。医药电子商务的内涵和外延十分宽泛,不仅仅是卖药,还包括寻医问药、健康自测、心理咨询、远程会诊等,前景广阔。

2、现状: 继腾讯拍拍商城、淘宝商城药馆、京东与九州通牵手、海王星辰网上药店、国药控股集团和当当等涉足医药领域,医药电子商务开始进入业态发展阶段。

3、应对:取得电子商务资质、建立电子商务模式、培养电子商务人才。

关键词之八、终端动销:

1、背景:制药企业的一切营销行为都是围绕着终端动销为目的。凡是不能直接影响终端动销率的考核、费用、促销、活动、人员等方案,都是“讲故事”。

2、现状:很多制药企业的营销人员在大谈企业发展、品牌规划、营销方案、促销政策等等,越讲越空,始终不能抓住营销的根本。其实营销工作的终极落脚点就是终端动销。找见产品的终端在哪里,找见终端动销的方法是什么,也就找见了产品的销量。

3、应对:聚焦营销、集中资源、重点突破。给一个“终端支点”才能撬动市场。

关键词之九、民营医院

1、背景: 民营医院机构拥有庞大的市场容量和广泛的终端客户。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倾斜,民营医院将迎来空前的发展机遇和市场前景。

2、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民营医院的数量在4000家以上,上规模的民营医院已达2200多家,日门诊量大于100人次的民营医院超过一半。

3、应对: 民营医院是新的市场增长点,北京德兴隆咨询公司为很多制药工业建立了民营医院营销事业部,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有些产品没有在基药、医保,而这些产品又是专科药,甚至是独家,具有良好的疗效和广泛的使用基础,利润空间高,适合在民营医院销售。

关键词之十、企业布局:

1、背景:很多制药企业没有5年以上的企业发展规划和3年以上的产品营销规划,医药行业变量太多,企业如何以不变应万变,是考验企业平稳发展的重要因素。

2、现状:有很多医药企业目前还很难迅速适应国家政策控制和调整;行业的整合和变革让很多企业无所适从;常规的营销模式越走越窄,陷入困局。有些企业奄奄一息,不知所措;有些企业无声无息,修练内功;有些企业生生不息,积极进取。

目前医药行业的现状篇2

[关键词] 医药物流;医药供应链

[中图分类号] F252 [文献标识码] A

目前,我国医药供应链的研究主要在医药供应链重建、药品流通信息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等方面;而医药物流主要关注医药配送中心、物流园区的管理与建设、医药物流的冷链研究、医药物流的信息化等方面。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医药物流与供应链的研究较为成熟,大部分已经是实施和运作阶段。现将国内外研究现状概况综述如下:

1 医药供应链研究现状

1.1 国内医药供应链研究现状

刘力,李铁成(2004)提出在医药流通领域构建一个新型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在技术层面上要推动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医药电子商务在全行业的应用,推动现有批发企业向商和配送商转变,但是没有具体解决如何构建供应链和如何建立绩效评价指标。

田亚明,张建珍等(2005)结合其开发医药企业信息化软件的经验,针对医药相关企业特点,提出医药企业供应链信息化管理的三个阶段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彭向辉(2006)、丁勇 (2008)、高翔,王宏起,王雪原(2011)指出了我国医药供应链的构成形式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分析我国医药企业实施医药供应链战略联盟的必要性。并且对医药制药企业在不同阶段联盟伙伴选择对象、选择标准等做了研究,旨在提高其伙伴选择的科学性,促进企业的有效运行。

陈培正,周怡,张浩明(2008)针对目前医药供应链信息系统中各企业信息和业务难以共享的现状,提出了以SOA体系架构来实施医药供应链共享平台的方案,可以有效解决共享问题。并且分析了医药供应链信息系统中的服务功能模块,并据此讨论了信息系统实现模型与实现方法。

王艳,寇长华(2009)指出当前我国医药分销体系较为冗长,导致药品在流通中成本过高。提出了在医药供应链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提出改进模式,即通过各级医药分销企业与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合作,降低流通成本。

吕红,刘伟(2010)从政府管理角度分析了合作模式的发展演变,认为我国经济体制导致医药行业相关政策变化,从而影响了与供应链合作模式的发展,且指出管制影响已经超出了市场的承受范围。

杨昌,郑尊信(2011)从医药供应链的基本概念出发,分析了我国医药供应链的基本组成结构。以过程为视角,将医药供应链过程分解为循环、订货循环、生产循环和采购循环,并对每个循环的具体运作过程进行了解析。

1.2 国外医药供应链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供应链管理理论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证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应用在医药领域相对来说不是很多。

Papa georgiou(2001)和Shah(2003)侧重于利用计算机软件对医药供应链的模拟和建模。

M.Grunow(2003)指出所有药品的销售包装上建立条形码,这为物流中心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自动化拣选奠定了基础,使得散件采用播种式拣选成为可能,大大提高了分拣速度、准确定,出货差错率低等。

2 医药物流研究现状

2.1 国内医药供应链研究现状

宋远方,宋华(2005)、谢明,梁旭(2007)结合中国医药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以及医药物流现状,系统地分析了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提出如何通过建立有效的、符合国际发展趋势并具有中国特色的医药物流体系和结构,增强我国医药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杨舒杰,陈晶(2007)、原晓娉(2011)介绍了国外医药物流的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状况,并与我国的医药物流发展情况进行对比,指出可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快发展我国的医药物流体系。且针对医药物流配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李志锋、谢如鹤、邱祝强(2008)发表的文章中首先分析了我国医药物流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然后通过总结现代医药物流的基本特征,提出了我国医药物流模式选择的思路。通过普洛斯、南京医药和美国,麦卡森公司的实践案例,总结了三种先进的现代医药物流模式,并提出了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时应该注意避免的误区。

崔艳(2009)、雷芳(2010)提到医药行业缺乏先进的物流理念,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建设亟待加强,以及缺乏运作经验丰富的大型的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发挥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专业的管理团队、设施和发达的网络与信息技术运用方面的优势,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客户服务水平,加快现代医药物流的发展。

2.2 国外医药物流研究现状

关于医药物流的研究,国外学者已经将医药物流与供应链的思想进行结合,且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Applequist(2000)从医药品生命周期的角度对医药存储和生产计划进行了研究和建模。

Lerwent(2000)研究了医药品在流通渠道中如何保持低库存和订单处理机制的问题。

Grabowski(2002)对医药品的分销中心以及配送节点的选址进行了建模和研究。

3 总结

经过国内外的医药物流与供应链的文献回顾,发现基本上是从管理与技术的层面上研究医药物流与供应链,针对供应链和集成环境下的医药物流绩效评价的研究文献并不多见,另外几乎鲜有国内学者研究医药物流与供应链的实证研究。所以未来的研究可以从基于供应链环境的物流绩效方向进行研究;并且可以尝试从医药物流与供应链的不同角度着手实证研究。

参考文献:

[1]刘力,李铁成.重构我国医药行业的供应链[J].信息与电脑,2004(3).

[2]宋远方.中国医药行业物流运营模式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5(12).

[3]田亚明,张建珍.浅论医药商业企业供应链信息化管理[J].当代经济管理,2005,27(3).

[4]谢明,梁旭.我国医药物流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J].中国市场,2007(32).

[5]彭向辉.我国医药供应链现状及成因分析[J].物流技术,2007,26(6).

[6]李志锋,谢如鹤,邱祝强.我国医药物流发展现状及其模式选择[J].物流技术,2008(06).

[7]陈培正,周怡,张浩明.基于SOA架构的医药供应链信息共享系统研究[J].中国数字医学,2008,3(11).

[8]王艳,寇长华.依托第三方物流优化医药供应链[J].中国医药指南,2009,7(20).

[9]雷芳.我国医药物流发展的对策思考[J].管理学家,2010(6).

[10]吕红.刘伟医药供应链合作模式及利益分配机制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0(7).

[11]杨昌,郑尊信.我国医药供应链及其运作流程分析[J].物流科技,2011,34(3).

[12]安祥林,迟桂华.我国医药物流问题及对策分析[J].物流科技,2011(6).

[13]高翔,王宏起,王雪原.基于供应链的医药制造企业联盟伙伴选择[J].统计与决策,2011(21).

[14]Applequist,G.E.,Pekny,J.F.,&Reklaitis,G.V. Risk and Uncertainty in Managing Chemical Manufacturing Supply Chains[J].Computers of Chemical Engineering,2000,(24):2211-2222.

[15]Lerwent J.The New Pharmaceutical Paradigm:Scientific Management at Merck[J].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00,Jan-Feb:88-89.

[16]Papageorgiou,G.E.,Rotstein,G.E.&Shah,N.Strategic Supply Chain Optimization for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J].Industrial Engineering of Chemical Research.2001,(40):275-286.

[17]Grabowski H.The Effect of Pharmaco economics on Compan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Decisions[J].Pharmacoeconomics,2002,(11):389-397.

[18]Shah,N.,Samsatli,N.J.,Sharif,M.,Borland,J.N.,&Papageorgiou,L.G..Modelling and Optimisation for Pharmaceutical and Fine Chemical Process Development[J]. AIChE Symposium Series.2003,323(96):31-45.

[19]M.Grunow., H.O.Gyang.Plant Co-ordination in pharmaceutics supply networks[J].Springer-verlag,2003,25(1).

目前医药行业的现状篇3

关键词:电子商务;医药流通;应用前景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medicine industry, medicine field also introduced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e-commerce has in all walks of life in a wide range of applications, represent the future business trends, but in China the pharmaceutical circulation industry is facing a lot of change, medical e-commerce holds enormous business opportunities.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based on China's e-commerce and pharmaceutical circula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talk about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in pharmaceutical circulation application prospect.

Key words: electronic commerce; Pharmaceutical circulation; Application prospect

中图分类号: R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电子商务及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

电子商务是指两方或多方通过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过程,它主要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的商务活动。医药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医药相关信息的传播,以促进和达成医药类商品的交易,它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由于医药流通中,药品品种繁多,程序复杂,工作量大,为了高效、高标准地完成医药的招标采购任务和满足临床用药的需求,同时为了保证操作程序的合理公平和有效提高我国医药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电子商务应用于医药流通的集中性和广泛性程度越来越高。目前我国也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医药体制改革,并提出在医药流通领域进行改革,这为医药行业的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电子商务的重大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的出现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全球经济贸易的发展,同时也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电子商务在现代流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现代流通的重要手段,它与现代流通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从根本上可以提高企业生产率,优化资源配置,从而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电子商务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用户量已经跃居全球第一,医药行业引进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医药电子商务是一种新的医药流通方式,可以对医药流通中的物流链、价值链进行整合,对产品、服务资源进行合理高效的利用,降低医药流通的成本,提高医药流通的效率,这也对规范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中的行为有重要的意义。在21世纪的今天,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正不断向前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呈现出来的特点主要是:

(一)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动力与阻力并存。这主要是由于政府对医药行业的监管力度过严,导致医药流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但这个压力一定程度上是促使医药流通企业变革经营模式和发展电子商务的外在动力。

(二)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医药电子商务还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和影响小,业务类型单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低。

(三)医药流通网络分散。医药流通网络相互独立,信息流、资金流等不能有效集成,导致资源浪费,也限制了医药电子商务充分发挥提高医药流通速度的作用。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从发展现状况看,在法律规范上的状况趋于完善,国家药品监管局对医药行业的监管力度有所松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其发展,同时可以自主地开展药品电子商务;在医药产业信息化发展水平上,很多医药企业只是部分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但内部却难以实现计算机的统一管理,尽管有些实现了资源的管理,但计算机水平还很低,医药行业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备,同时也缺乏专业性的人才,产业化发展水平整体来说偏低,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仍处于初级阶段。

四、电子商务在医药流通上的应用前景

电子商务在医药流通上有很大的应用前景,实施医药电子商务是医药流通体制的一项改革,在未来的日子里,医药电子商务将成为医药行业营销模式变革、经营模式转变和医药流通行业产业格局发生重组的最大的推动剂,会促使整个医药行业发生深刻的变革,电子商务在医药流通上的应用前景主要表现在非处方药、处方药和原料药三个方面医药流通上的应用前景。

(一)非处方药的电子商务应用前景

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进行判断,并决定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以消费者为中心,相对于处方药,更能显示出其一般消费品的特征,对消费者的需求反应和愿望比较敏捷。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非处方药的市场得到不断扩大,国家对非处方药流通的相关政策监管也不是很严格,药监部门对非处方药的监管和对一般消费品的监管有接近性。由于非处方药所具有的消费者自主选择性使得其在网上交易更能突出优势性,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网上药店都是非处方药运用电子商务流通的主要流通模式,只要网上药店得到大力发展,那么非处方药运用电子商务进行药品流通就能够得到广泛的运用,因此电子商务在非处方药上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二)处方药的电子商务应用前景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开立处方后才能进行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在我国,处方药主要是从医院的药房中进行出售,国家药品监管局对这类药的管理也较严格,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管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并且凭处方来销售处方药。由于处方药的特殊性,用网上药店向消费者销售处方药的模式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再加上医改政策的推动,为网上销售处方药提供了可能。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与电子处方密切相关,电子处方指的是执业医师开立的以电子形式为主的处方,其具有格式规范、字迹清晰、低差错率和高效率的特点,同时,电子处方还实现了网上存档,这样就能够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患者用药情况方面的工作,虽然目前电子处方仅仅限于在医院内使用,但在未来,电子处方完全有可能实现在网上药店使用。从这些可以看出电子商务在处方药上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三)原料药的电子商务应用前景

原料药是用于生产各种制剂的原料药物,属于生产资料商品,它的销售特点是直接面向生产厂家且客户数量较少,交易和采购成本高,为降低采购成本和交易成本,就必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从这里可以看出原料药的电子商务应用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电子商务和医药电子商务在发展迅速并且具有强大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问题,有些问题是电子商务行业和医药电子商务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问题的同时也有机遇和挑战,电子商务在医药流通上具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我们要不断开拓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并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达到更好地为国家、企业或个人服务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彦丽,翁苏湘,周姗姗.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J].吉林医药学院学报,2009,30(4)

目前医药行业的现状篇4

【关键词】目标成本;医药企业;成本管理

一、引言

当今经济发展迅速的局面下,大多数医药生产企业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顺利在市场上占取一定的市场份额,都在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一般来说,医药生产企业均在产品的质量水准和价格方面上进行不断的革新,但由于竞争激烈,企业想要有所突破,还是要从产品的成本价格层面入手,即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高的质量,这是企业实现最高利润的根本有效方法。但就目前现状分析,对医药生产企业而言,其成本不仅表现在医药生产,还有医药研制,医药销售等方面,所以目标成本管理对医药生产企业而言至关重要。目标成本管理是指根据本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目标,在进行成本预测、成本决策的基础上,对目标成本进行的层层分解、控制分析、日常考核、综合评价的一系列成本管理工作。

二、目标成本管理现状

虽然许多的药品生产企业懂得用最低的制造成本制作最有效益的产品,但是这其中也是有些讲究的。药品是与人民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医药的作用是保障生命安全的,所以制作药品必须首先遵照安全且有疗效的原则。有些医药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减少药材的用量,结果使药品效力达不到预期效果,一方面损害了患者利益,对人民群众生命不负责任;另一方面也损害了企业形象,造成了产品积压,不但没有降低成本,反而使企业背上沉重的负担,严重违背了企业成本管理的初衷,药品生产企业这种节省成本行为,会能给企业带来诚信危机,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除此之外,大部分的医药生产企业对目标成本管理缺乏科学规划。一般医药生产企业从决定生产哪一种药品开始就已在目标成本该计算的范畴。就比如提前了解市场行情,然后调查分析,制定出可行的生产方案,具体生产什么药品,生产多少,必须把控市场动向。接下来是为制作或者研发药品选择合适的环境和条件。这里的环境主要指制作或研发的场地、职工工作环境和职工生活环境。条件主要指原材料,机器设备,人员安排。当然等到产品制作成功以后,之后是重要的销售产品环节,在目标成本中是主要的构成要素。产品销售之后,企业才能获得利润,成本投资才会有回笼,因而一般企业都是鼓励销售的。

三、进一步改善目标成本管理的方法

(一)采购环节的成本管理

药品生产中因为药品直接用于人体之中,因此,药品的质量问题成为药品生产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药品生产企业也正在不断探索创新,如何在提高药品质量和效果的同时降低前期的成本投入,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的利益最大化。在采购环节进行之前,药品生产企业采购部门要制定详细周密的采购计划,在对市场上现存的可供选择材料做科学严谨的考察分析后,对采购的每一个原辅材料都必须做到严格谨慎,保证入库的生产材料符合医药行业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此外,采购部门和公司管理部门应该重视材料供应商的招标审计工作,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应认真研究和分析对方的信誉、资质,企业采购部门要充分把握药品生产行业的市场最新行情和动向,保证选择的供应商价格低、质量好、信誉高,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商渠道。

(二)生产环节的成本管理

药品生产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所生产的药品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在对生产仪器、生产中药品含量等方面有着严格的标准。在药品生产环节中,不能随意变动和更改药品含量,对于药品生产的软硬件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管理,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成本意识和目标意识。此外,企业要进行管理方法和生产模式的变革,将企业内部的目标成本降低工作与管理人员的业绩与工资考核相联系,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与企业职工的实际收入结合起来,调动广大员工的成本意识和目标意识。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材料,生产部门与财务部门要加强核算,重视生产的各个环节,同时提高生产部门员工的责任心、提高生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三)销售环节的成本管理

药品生产企业为了实现销售额的增长,在前期往往会投入大量的广告费用和业务销售费用,为了吸引更多药品使用单位的企业,同时也为了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药品生产行业中取得一席之地,因此大量的药品生产企业加大了业务量和广告宣传费用的投入,使广告费用的支出完全超过了最初的预算范围。在生产企业的销售过程中,企业管理者和销售部门管理者要注重调动销售员工的积极性,将员工的销售业绩与员工的收入结合起来,对于宣传资金进行调配,加大业务销售的投入力度,将前期过多的广告投入转移到对员工的销售业绩奖励及提成之中。对部分药品使用单位存在的赊账现象,药品生产企业要对客户的资信做好全面调查,尽量避免坏账现象的出现,保证药品生产企业的利益。

(四)强化制度建设和创新

首先,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社会以及时代的发展现状,制定科学严谨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对企业内部成本的支出、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分析及调整做出明确的制度规定,保证企业内部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对企业内部的日常成本支出要进行严格的考核,避免出现预算超支的情况。第二,药品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是企业能在当前激烈的市场上得以存活的主要关键和前提,因此企业在加强内部成本目标管理的同时,要注重生产过程和生产技术的改革和创新,使医药生产企业的目标成本管理不再只局限于对前期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最后,企业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一定要认识到目标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并把目标成本管理具体落实到实处,对于药品生产企业来说,电算化的发展趋势越来越烈,因此可采用定额比例法管理成本,积极引进科学的成本管理办法和手段,最大程度上做到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的有效结合。

四、总结

目标成本管理关乎企业所得的利润,这是企业发展核心问题,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企业,其目标成本管理对策各不相同,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与运用。对于具体的什么地方该节省成本,通过系列的考察,完善的目标管理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目标成本管理流程,然后再根据不同的环境,制定出相应的的成本管理对策。就目前发展而言,相信随着科技的不断更新、社会的进步,企业所需的目标成本管理将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企业将有更好的管理成本的途径。

参考文献

[1]许宁琳.略论目标成本管理在医药生产企业中的运用[J].企业研究.2011(16).

[2]李安定.成本管理研究[J].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

目前医药行业的现状篇5

关键词:医药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市场 连锁经营 核心竞争力

2004年,是我国医药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的一年。对医药商业企业来讲也是改革力度最大,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最多的一年。按照加入wto的承诺,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我国医药商业领域已逐步开放。同时,wto还规定,要在正式加入后3年内零售市场完全放开,医药零售企业一方面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面临网络经济的发展机遇,面临具有雄厚资金实力、超前经营理念、高超管理水平、现代化经营手段的跨国商业集团的冲击。另一方面,还将面临国家gsp认证的实施,药品降价的冲击的压力。据专家预测,就目前的状况看,有50%的药店亏损。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医药零售企业如何走出困境,逆风扬帆,笔者意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

我国医药零售业的现状

纵观过去,国内的医药零售行业呈现出连锁药店圈地、平价药店突起和外资药店挑战三大特征。目前,医药零售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经营模式散乱,形成不了规模竞争力

目前我国有医药零售企业16万多家,其中大的连锁店就有300家左右,但每个零售企业拥有的门店数量不多,与发达国家几千家门店比起来小得多。从全球范围来看,医药零售市场的集中度越来越高。目前国内医药行业在生产环节积累了一定的国际化竞争经验,但在流通领域却面临强有力的挑战。

进入壁垒不高,加剧了市场竞争度

自从国家放开药品零售审批制度之后,“门槛”降低了,零售药店就成为中小投资者趋之若骛的投资热点,行业内外的资本对医药零售业的潜在市场的容量有着过分高估,以及对潜在市场变现速度的有着过于乐观的期望,于是在医药零售业进入壁垒不高的环境下,过度地对城镇医药零售业进行低水平、大规模地开发,有限的市场份额与过多的零售企业形成冲突。一时间,各种商号、各种店式的药房遍地开花,各大中心城市医药零售资源过度饱和的状况比比皆是。

恶性价格竞争严重,零售行业利润受创

药店数量多,并不意味着需求增加。目前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在营销手段上尚不成熟,药店数量多,势必导致价格的无序竞争。为了吸引顾客,不少药店只好利用降价来进行恶性竞争。一批“平价药店”的出现,给本来竞争激烈的药品零售业雪上加霜。平价药店是一个含糊的概念。老百姓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平价”,只知道便宜,所以,就出现了“平价药店”熙熙攘攘,其它药店冷冷清清的反常现象。没有顾客,就没有销售额,亏损在所难免。单纯追求“薄利多销”,只能说明销售额的增大利润的下降。

当前医药零售业的恶性降价,能否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将直接影响未来整个行业利润水平高低,影响未来零售业态的格局和模式,这种影响程度目前仍然难以估算。

连锁药店管理水平较低,有名无实现象突出

管理滞后也是影响我国零售药业发展的原因。时下,很多行业、企业以资本或品牌优势大开药店,先行建起销售终端,这固然有助于与即将全面进入的境外医药零售巨头相对抗,但由于药店的“附加条件”比较多,决定了其成本必然居高不下。另外,作为医药零售业重要环节的物流业也没有真正“上路”,物流业的不畅通,增大了经营的成本。如果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如同水中望月、镜中观花。

所谓“连锁”=“连接(联盟)”+“锁定”。“连”是外在的,“锁”才是其精髓,“连”而不“锁”,只是形似而已。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还是粗放型的。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总部与分店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没有构筑起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核算和统一形象的连锁品牌体系,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连锁。

医药分业不到位,药店面临不公平竞争

造成药店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医药不分家。表面上看,市场已经放开,实际上根本没有放开。国家虽然已经明确要求医药分家,像发达国家那样,医生只开药方,不许卖药(只允许有10%至15%的药品用于住院病人),患者持医生的处方到药店买药。但我国现在的情形是,医院既看病又卖药,卖药的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80%至85%。医药不分业,使医院一直扮演着垄断的角色。这样,对于十几万家医药零售店来说,销售份额微乎其微,只有15%左右,亏损是一种必然。

对医药零售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要改变当前医药零售企业处于寒流的局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关键:

医药零售企业应向大型化、规模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医药零售业面向普通消费者,必须考虑遵循零售商业的运作规律,即在经营业态上形成规范的连锁“大卖场”,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多、小、散、乱”的状况严重,未来的趋势只有通过行业的快速整合,将规模较小的独立药店逐渐淘汰出局,让少数几家全国性的连锁药店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才能提高行业素质,应对外资的进入。连锁经营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一大趋势,连锁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价格竞争优势。从这一点来说,现代药品零售商能否具有足够的网络资源,从而增强其在价格谈判席上的影响力,成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第一要素”。为此,各级地方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打破地方保护,支持我国连锁药业的发展。各连锁企业在做大规模的同时,也要严格准入条件,吸收那些管理模式先进、有成熟管理经验的企业加盟,并维护好已经构筑起来的营销网络。再者,国内医药零售业正在加速分化,传统的药品零售企业正面临无法逃避的变化。但从与海外药品零售巨头的抗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变革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进一步加大医药零售业的优势整合,让大型企业集团各有专攻,避免同质化竞争的延续,树立市场分层意识。

优化竞争环境,建立完善的药品零售市场

首先,政府应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这些法规的实施严格了准入条件,对维护行业竞争秩序意义重大,各级地方政府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而不是流于形式。

再者,加快医改和医药分业的步伐,将医药零售业的市场从“潜在”的状态推向现实状态。长期以来,城镇医药市场基本超过85%的比重在于医药一体化的各大小医疗单位中卖出,药店所占有的比例极低。因此我们可以说,医药零售业只是城镇公费医疗用药和劳保医疗用药的一种补充,是药品消费市场的一个配角。医保改革使医药零售业增加新的市场机会,这是市场变现的具体例子。但是,目前推行医保的城市都反映有共性的特点,就是持卡人凭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的机会很小,数量很少,医院普遍控制处方外流,这种现象更引人注目到千呼万唤的医药分业改革这块坚冰上。所以,医药零售业要获得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或者说医药零售市场真正能形成,需于医改和医药分业完全推开之后。

多管齐下,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信息化管理 针对上述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的管理特点,医药连锁零售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药品信息统一管理。医药药品种类繁多,进行统一管理可防止编码混乱;药品和化学制剂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可在销售时对特殊药品进行控制;药品对批号和有效期的要求相当高,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者可及时了解哪一种批次号的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给企业挽回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价格信息统一管理。价格信息统一管理可使企业对各个零售店的利润率进行控制,防止造成地区性价格差异,还可防止出现零售店追求高销售额不顾及利润的情况。

进销存相关数据进行网络信息集成。采购配送信息统一,使企业可以实现采购统一配送,降低了采配成本;销售数据的集成可使企业及时了解各零售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相关的销售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保障。

统一财务核算。连锁零售的财务管理基本上都是采用统一财务核算,因为各零售店基本上都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所以零售店的财务都是由企业总部进行统一管理。

符合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管理特点的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基础数据设置、药品价格管理、订货计划管理、零售店订退货管理、零售店库存管理、vip客户管理、零售管理、零售店销售分析、零售店数据传输和交换。

管理信息化将为医药连锁零售企业面对入世所带来的挑战提供有力帮助。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实施管理信息化后在工作环节方面,减少了以前手工整理、复核、汇总单据的繁琐环节,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一笔业务的完成时间将缩短,人工成本也随之降低。

引进gpp,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 gpp是《优良药房工作规范》的英文缩写。与目前国家强制执行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同的是,gsp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硬性规范,而gpp则是一种行业自律规范,是在gsp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竞争平台,是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的软件。

gpp作为行业自律规范,对药店主要有四点要求: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首先关注的是患者的健康;药房所有活动的核心是将合适、合格的药品和健康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客户,并为患者提供适当的建议,监督药品使用的效果;将合理和经济地指导大众使用药品作为药师的一项重要职责;药房应该提供优质的、明确的、多样化的服务。

制定gpp,是适应我国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形势的需要,能满足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观念日益增强的要求,它将充分发挥社会药房在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

内外并重,培育品牌价值 品牌价值包括品牌外延和品牌内涵两个层面的内容。品牌外延,是指消费者对于该品牌的认知度;而品牌内涵,则表现为消费者对该品牌的综合满意度。品牌价值将会受到该品牌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促销、广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如果要创造最佳的品牌价值,需要实现两者的和谐统一,一方面通过品牌内涵的提升拉动品牌外延的增加,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发挥品牌外延对于品牌内涵的促进作用。

随着药品零售业竞争强度的增加,许多的企业开始充分意识到忠诚客户培育的重要性。在药品经营日益同质化的情势下,专做“市场专业化”或“产品专业化”的药品零售企业已经越来越少,大家面临的客户群体没有显著差异。这个时候,如何建立有效的客户资源培育机制,就会成为药品零售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综观成功企业的品牌运营之路,最为重要的一点启示是企业本身不仅注重品牌知名度的宣传,而且对于品牌美誉度的培育同样十分关注。事实上,作为药品零售企业来说,药店的知名度可以成为消费者选择的一个理由,但它却不能为企业带来长远可持续增长的顾客,主要决定因素在于品牌外延与品牌内涵的共同成长。

一个药品零售企业不仅需要对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进行推广,如果要培育忠诚客户,更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苦练“内功”,从药品质量、服务水平、价格优惠、购买便利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改进。

参考文献:

目前医药行业的现状篇6

关键词:医药零售企业药品零售市场连锁经营核心竞争力

2004年,是我国医药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的一年。对医药商业企业来讲也是改革力度最大,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最多的一年。按照加入WTO的承诺,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我国医药商业领域已逐步开放。同时,WTO还规定,要在正式加入后3年内零售市场完全放开,医药零售企业一方面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面临网络经济的发展机遇,面临具有雄厚资金实力、超前经营理念、高超管理水平、现代化经营手段的跨国商业集团的冲击。另一方面,还将面临国家GSP认证的实施,药品降价的冲击的压力。据专家预测,就目前的状况看,有50%的药店亏损。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医药零售企业如何走出困境,逆风扬帆,笔者意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

我国医药零售业的现状

纵观过去,国内的医药零售行业呈现出连锁药店圈地、平价药店突起和外资药店挑战三大特征。目前,医药零售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经营模式散乱,形成不了规模竞争力

目前我国有医药零售企业16万多家,其中大的连锁店就有300家左右,但每个零售企业拥有的门店数量不多,与发达国家几千家门店比起来小得多。从全球范围来看,医药零售市场的集中度越来越高。目前国内医药行业在生产环节积累了一定的国际化竞争经验,但在流通领域却面临强有力的挑战。

进入壁垒不高,加剧了市场竞争度

自从国家放开药品零售审批制度之后,“门槛”降低了,零售药店就成为中小投资者趋之若骛的投资热点,行业内外的资本对医药零售业的潜在市场的容量有着过分高估,以及对潜在市场变现速度的有着过于乐观的期望,于是在医药零售业进入壁垒不高的环境下,过度地对城镇医药零售业进行低水平、大规模地开发,有限的市场份额与过多的零售企业形成冲突。一时间,各种商号、各种店式的药房遍地开花,各大中心城市医药零售资源过度饱和的状况比比皆是。

恶性价格竞争严重,零售行业利润受创

药店数量多,并不意味着需求增加。目前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在营销手段上尚不成熟,药店数量多,势必导致价格的无序竞争。为了吸引顾客,不少药店只好利用降价来进行恶性竞争。一批“平价药店”的出现,给本来竞争激烈的药品零售业雪上加霜。平价药店是一个含糊的概念。老百姓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平价”,只知道便宜,所以,就出现了“平价药店”熙熙攘攘,其它药店冷冷清清的反常现象。没有顾客,就没有销售额,亏损在所难免。单纯追求“薄利多销”,只能说明销售额的增大利润的下降。

当前医药零售业的恶性降价,能否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将直接影响未来整个行业利润水平高低,影响未来零售业态的格局和模式,这种影响程度目前仍然难以估算。

连锁药店管理水平较低,有名无实现象突出

管理滞后也是影响我国零售药业发展的原因。时下,很多行业、企业以资本或品牌优势大开药店,先行建起销售终端,这固然有助于与即将全面进入的境外医药零售巨头相对抗,但由于药店的“附加条件”比较多,决定了其成本必然居高不下。另外,作为医药零售业重要环节的物流业也没有真正“上路”,物流业的不畅通,增大了经营的成本。如果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如同水中望月、镜中观花。

所谓“连锁”=“连接(联盟)”+“锁定”。“连”是外在的,“锁”才是其精髓,“连”而不“锁”,只是形似而已。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还是粗放型的。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总部与分店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没有构筑起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核算和统一形象的连锁品牌体系,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连锁。

医药分业不到位,药店面临不公平竞争

造成药店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医药不分家。表面上看,市场已经放开,实际上根本没有放开。国家虽然已经明确要求医药分家,像发达国家那样,医生只开药方,不许卖药(只允许有10%至15%的药品用于住院病人),患者持医生的处方到药店买药。但我国现在的情形是,医院既看病又卖药,卖药的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80%至85%。医药不分业,使医院一直扮演着垄断的角色。这样,对于十几万家医药零售店来说,销售份额微乎其微,只有15%左右,亏损是一种必然。

对医药零售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要改变当前医药零售企业处于寒流的局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关键:

医药零售企业应向大型化、规模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医药零售业面向普通消费者,必须考虑遵循零售商业的运作规律,即在经营业态上形成规范的连锁“大卖场”,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多、小、散、乱”的状况严重,未来的趋势只有通过行业的快速整合,将规模较小的独立药店逐渐淘汰出局,让少数几家全国性的连锁药店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才能提高行业素质,应对外资的进入。连锁经营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一大趋势,连锁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价格竞争优势。从这一点来说,现代药品零售商能否具有足够的网络资源,从而增强其在价格谈判席上的影响力,成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第一要素”。为此,各级地方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打破地方保护,支持我国连锁药业的发展。各连锁企业在做大规模的同时,也要严格准入条件,吸收那些管理模式先进、有成熟管理经验的企业加盟,并维护好已经构筑起来的营销网络。再者,国内医药零售业正在加速分化,传统的药品零售企业正面临无法逃避的变化。但从与海外药品零售巨头的抗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变革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进一步加大医药零售业的优势整合,让大型企业集团各有专攻,避免同质化竞争的延续,树立市场分层意识。

优化竞争环境,建立完善的药品零售市场

首先,政府应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这些法规的实施严格了准入条件,对维护行业竞争秩序意义重大,各级地方政府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而不是流于形式。

再者,加快医改和医药分业的步伐,将医药零售业的市场从“潜在”的状态推向现实状态。长期以来,城镇医药市场基本超过85%的比重在于医药一体化的各大小医疗单位中卖出,药店所占有的比例极低。因此我们可以说,医药零售业只是城镇公费医疗用药和劳保医疗用药的一种补充,是药品消费市场的一个配角。医保改革使医药零售业增加新的市场机会,这是市场变现的具体例子。但是,目前推行医保的城市都反映有共性的特点,就是持卡人凭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的机会很小,数量很少,医院普遍控制处方外流,这种现象更引人注目到千呼万唤的医药分业改革这块坚冰上。所以,医药零售业要获得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或者说医药零售市场真正能形成,需于医改和医药分业完全推开之后。

多管齐下,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信息化管理针对上述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的管理特点,医药连锁零售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药品信息统一管理。医药药品种类繁多,进行统一管理可防止编码混乱;药品和化学制剂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可在销售时对特殊药品进行控制;药品对批号和有效期的要求相当高,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者可及时了解哪一种批次号的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给企业挽回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价格信息统一管理。价格信息统一管理可使企业对各个零售店的利润率进行控制,防止造成地区性价格差异,还可防止出现零售店追求高销售额不顾及利润的情况。

进销存相关数据进行网络信息集成。采购配送信息统一,使企业可以实现采购统一配送,降低了采配成本;销售数据的集成可使企业及时了解各零售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相关的销售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保障。

统一财务核算。连锁零售的财务管理基本上都是采用统一财务核算,因为各零售店基本上都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所以零售店的财务都是由企业总部进行统一管理。

符合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管理特点的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基础数据设置、药品价格管理、订货计划管理、零售店订退货管理、零售店库存管理、VIP客户管理、零售管理、零售店销售分析、零售店数据传输和交换。

管理信息化将为医药连锁零售企业面对入世所带来的挑战提供有力帮助。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实施管理信息化后在工作环节方面,减少了以前手工整理、复核、汇总单据的繁琐环节,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一笔业务的完成时间将缩短,人工成本也随之降低。

引进GPP,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GPP是《优良药房工作规范》的英文缩写。与目前国家强制执行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同的是,GSP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硬性规范,而GPP则是一种行业自律规范,是在GSP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竞争平台,是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的软件。

GPP作为行业自律规范,对药店主要有四点要求: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首先关注的是患者的健康;药房所有活动的核心是将合适、合格的药品和健康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客户,并为患者提供适当的建议,监督药品使用的效果;将合理和经济地指导大众使用药品作为药师的一项重要职责;药房应该提供优质的、明确的、多样化的服务。

制定GPP,是适应我国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形势的需要,能满足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观念日益增强的要求,它将充分发挥社会药房在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

内外并重,培育品牌价值品牌价值包括品牌外延和品牌内涵两个层面的内容。品牌外延,是指消费者对于该品牌的认知度;而品牌内涵,则表现为消费者对该品牌的综合满意度。品牌价值将会受到该品牌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促销、广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如果要创造最佳的品牌价值,需要实现两者的和谐统一,一方面通过品牌内涵的提升拉动品牌外延的增加,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发挥品牌外延对于品牌内涵的促进作用。

随着药品零售业竞争强度的增加,许多的企业开始充分意识到忠诚客户培育的重要性。在药品经营日益同质化的情势下,专做“市场专业化”或“产品专业化”的药品零售企业已经越来越少,大家面临的客户群体没有显著差异。这个时候,如何建立有效的客户资源培育机制,就会成为药品零售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综观成功企业的品牌运营之路,最为重要的一点启示是企业本身不仅注重品牌知名度的宣传,而且对于品牌美誉度的培育同样十分关注。事实上,作为药品零售企业来说,药店的知名度可以成为消费者选择的一个理由,但它却不能为企业带来长远可持续增长的顾客,主要决定因素在于品牌外延与品牌内涵的共同成长。

一个药品零售企业不仅需要对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进行推广,如果要培育忠诚客户,更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苦练“内功”,从药品质量、服务水平、价格优惠、购买便利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改进。

参考文献:

目前医药行业的现状篇7

1949年以来,我国中医药在医疗、科技、社会等领域中已有的和潜在的价值受到高度重视,国家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保护、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了让中医药发展有一个更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从根本上解决中医药在新世纪面临发展中的问题,国家正着手制订中医药法以协调中医医疗服务、教育、科研、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其中,中医师作为中医药知识的主要传承者、中医医疗的执行者以及中药新药创新主体,在中医事业中的地位不可替代,所以,明确其在医疗活动中的责权问题非常重要。

1 有关中医师责权的法律法规现状

1.1 与中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现状

我国《宪法》(1981年)明确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并且政府将“大力发展中医药”列入“十五”计划纲要,还在2006年下发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前,与中医药有关的法律法规还有《职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中医师执业要符合《职业医师法》规定,中药生产、流通要符合《药品管理法》规范,这与对西医师以及西药的管理没有区别,中、西医药由统一法律管理。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来管理、保护中医中药。

与中医药有关的行政法规有《中医药条例》(2003年)、《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地方性中医立法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自1990年第一部中医地方性法规《湖南省中医管理条例》出台,全国迄今已有23个省市出台了中医药条例。中医药虽然有以上多种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但尚没有达到促进与保护中医药发展的目的。

1.2 现行中医药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 《中医药条例》过于粗泛

《中医药条例》是目前专门针对中医药管理的法规,但其内容不够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太差,也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在法规原文中甚至连执行主体都没有明确指出。值得借鉴的是,香港《中医药条例》(1999年)的内容非常详尽,甚至连广告牌的大小、广告词的描写都有具体规定。该条例中也没有空话、套话,一开始就是相关的名词释义,以及监管香港中医药的执行组织如中医药管委会等人员职能、组成、代替、丧失资格等情况的规定,可操作性强。这样,在香港作为一个注册中医师,法律保证了他行医时防治疾病的正当权利,但他又不能有不实的宣传和有悖医德的行为,从而让中医师发挥最大的保障民众健康的作用而限制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才可能树立中医良好的形象和患者对中医的信心。

1.2.2 中医中药分开管理破坏了中医与中药的完整性

中医和中药在中医学成形时就是血肉相连、难以分割的,一名合格的中医师应精通中药知识,对药物形色、性味、配伍、功效、毒性了然于心,治起病来才能得心应手。许多中医师还根据自己的治病经验、用药喜好,自采、自制中成药,这也是古代许多名方如六味地黄丸的来由。但按现有的法规与行政制度,中医与中药分属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导致医不管药、药不管医局面。研制一个新中成药,不是出自临床疗效总结,而是在药品管理部门的法律条文要求下严格按创制西药的规范(如药物毒理、药理等动物实验)产生。更严重的是,根据现有的医药分管制度,医不懂药,药不懂医,许多中医师连自己开的中药都没见过,处方中经常出现几克磁石、十几克灯心草的情况,疗效难以保障;而且医也不得制药,按规定制药企业均需达到gmp标准,许多临床有特效的民间小验方自此消失。在现行法律法规制度下,中医师与医院很难生产中药制剂,难以体现中医的治疗特色和中医特有的治疗效果。

然而,在英国,虽然以前倾向于将中医学中的针灸、中药、太极、按摩、气功等分类管理,如将中药放在草药类管理、针灸放在针灸类管理,但通过英国中医师和中医药协会的多方解释沟通后,英国政府已接受将中医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将成立传统医药管理局,以对中医(包括中药和针灸等所有中医药的防治措施)、针灸(多为西医师注册)、草药(包括印度和欧洲草药等)三大体系进行管理。这种重视医药传统与客观现状,并根据实际需求来制订法律法规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1.2.3 《职业医师法》对中西医师行医范围、权利限定不清,亦未保障民间中医的权利

根据《职业医师法》,经过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经注册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从考试类别可以看出,国家已将有权利从事临床医疗活动的人员区分为(西医)临床和中医(临床)两大类。但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不论注册为西医还是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行医范围没有区别,西药、中药、中成药或针灸等治疗手段都能使用。也就是说,职业医师法所规定的考试、注册范围在我国目前的实际行医过程中没有意义,因为获得其中任一种资格就能够进行所有类型的医疗活动。

由于目前《职业医师法》没有对各类注册医师的行医范围进行明确界定,鼓励或要求中医师用中医药进行疾病防治,而现代医学手段如外科治疗、高昂化学药物具有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力,中医院以及中医师不再愿意使用简单、价廉、有效的中医治疗方法,如中药汤剂、治疗骨折用的小夹板复位等,许多中医院变成低水平的西医院;同时,由于用进废退,中医临床使用的萎缩,导致中医临床水平以及疗效的下降,又进一步导致中医的信用度下降。因此,现有法规限制了中医师自采、自制中药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权利,但却没有限制其使用注册范围以外的西药看病。其实,许多西医师在对治疗效果不佳时也会使用中医药治疗,但由于他们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培训,导致中医药疗效欠佳在所难免。

再者,基层一些民间医师根据现有法规不能获得行医执照,不是因为他们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能力不够,而是管理部门拿西医师的标准来要求和考核他们。这样,一方面浪费了医疗人力资源,对解决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就医难问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一部分人只能非法行医。其实,所谓“民间中医素质参差不齐”,不是民间中医本身的问题,而是管理者没有采取有效办法真正鉴别、保护那些具备行医资格的人。

1.2.4 现有法规没能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和民众选择中医治疗的权利

现行《药品管理法》限制了中医师自采、自制中药的权利,却没有管制全国滥种中药材,无序施肥、撒药所导致的中药质量下降、药性改变的严重现状。如在伦敦能够买到12种赤芍样本,芍药苷含量从0.01%~4.5%不等(相差450倍)[1]。同时,管制药厂在中药中掺杂西药等对中医药发展极其不利的行业操作规范也没有出台,象出口到英国的治疗儿童皮肤病的软膏名为纯中药制剂,却被查出含有高含量激素类药物而被清除出英国国家处方药名单[2]。这类非法行为在中国更是常见,但现有法规缺乏明确规定。

另外,由于许多中医院没有进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范围,或者规定对患者就诊中医限制很多。这样,由于医疗费用的原因,限制了患者便捷地寻求所信任的中医师看病的权利。

2 建议

2.1 以《中医药(包括民族医药)法》命名,而非《传统医药法》

由于中医药在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突出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瞩目的趋势,我国政府也将制订中医药专门法律并提上日程。有人认为与现代医学相对,应将这部法律称为《传统医药法》,这实属不必。1978年版《现代汉语词典》对“中医”释为“中国固有的医学”,可以看出这是清末西方医学传入中国后,为区别中国本土医学起见才启用之名。这种以发源地命名的方法无可厚非。而“传统医学”(traditional medicine)在许多发达国家却表示常规医学(conventional medicine)或对抗医学(allopathic medicine),即中国所谓之西医学,并将非常规医学称为补充替代医学(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cam)。所以《中医药法》比《传统医药法》的提法更明晰、准确。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bc)省、澳洲维省等许多国家地区在多种cam并存情况下,都明确为中医药立法,而不是统称为替代医学法或传统医药法,作为中医药发源地的中国更应如此。

再者,中国本土医药比较精纯,理论与实践自成体系,这与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际社会所认可的cam有本质区别。cam所涵盖的内容庞杂,包括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中医药、印度医药、欧洲草药、印地安人传统医药、瑜珈、催眠、顺势疗法等尽在其中,即使是零碎经验也为cam所括[3]。中医药虽然属于世界非正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中国,中医学与西医学一样处于主导医学地位,属于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一部分,其理论一脉相承,内容精粹互通,并不处于补充或替代医学的从属地位,也不需要使用传统医药之名来包容防治内容、理念、实践迥异的各种非对抗医学类别。

2.2 尊重中医历史和现状,对中医师进行分层、分流管理

中医学历史悠久,再加上目前传统与现代教育途径共存,现实情况较西医学更为复杂,政府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细化管理、监督。首先有关职业医师行医范围的明确。凡要使用中医药防治手段者,应考核其中医理论与实践知识,进行中医师注册(但应允许中医师借鉴现代的检查诊断方法,这也是中医借助现代科技进行自我完善发展的途径之一,自我封闭与排斥于现代医学之外并不是保持中医特色的办法);凡中医和西医都使用者,则应分别参加两种执业考试、分别注册,而不是混合成中西医结合考试(否则对于中医师和西医师都有失公允)。

关于民间中医的考核、行医资格和监督问题。民间中医是指中医院校教育以外途径如师徒传承、祖传家授等方式培养的中医师。管理机构只能尊重中医历史,以事实为依据,以民间中医的中医诊治能力为考核核心,如果确实能治病救人,特别是以农村为主要工作阵线者,应发给中医执照,限制其只能使用中药或(自制)中成药。同时,要求其有完备的临床记录,建立规范的制度,管理机构不定时回访患者,有投诉或查出有违纪行为者,课以重罚,甚至永久性吊销执照。由于民间中医的准入门槛较院校毕业生为低,所以相应的权利也小些,象香港的表列中医没有强制要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如果已在香港连续作中医执业最少达15年就可获得进行中医诊疗的权利[4],但他们没有病假条签发权等权利。大陆可借鉴香港对表列中医的管理办法,并在其成为表列中医之前的15年年限内,考虑使用医疗责任连带制,让已有行医资格的人负责监督其医疗行为,负其所有民事、刑事责任。

关于对单个秘方持有者的管理。许多人因为祖传或其它原因,留下行之有效的成药处方,治疗专病有特效,如云南白药。这种情况在中医界并不少见,留下的配方其实是中国医药的瑰宝,管理部门应根据该方治病的原始资料,发给单病种治疗执照,并对其治疗范围进行严格界定。如专治慢性咽炎的吹用散剂,注册及行医执照均清楚限定为慢性咽炎,治疗其它疾病均为非法。对他们的监督执法,一方面要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另一方面,要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鼓励投诉和奖励举报。

2.3 重新给予中医师制药的权利

中医学的特色决定了中医师给每个患者开出的处方不尽相同,而每个处方甚至都可以看作是一个新药。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中医师针对单个病例无疑具有制药的权利,这也是其治病的主要手段。其实,当类似个案累积到一定的数量就完全能够说明药物治疗的普遍性,管理部门根据详尽的患者病案记录,而批准该中药制剂的生产注册,特别是对于绝大多数没有包括毒性中药的处方完全可以免做毒理实验。这种从临床实践出发,又以临床疗效为目的的中医药管理方法才是中医理论发展、中药新药产生的源泉。这与从药物化学成分分析出发,以动物实验为疗效检验方法,再过渡到临床的西医药研究截然不同,这是由两种医学的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化学新药的产生主要是发现具有新的化学结构的新物质,而中药新药多为已知中药的重新组合。

确保用药安全是国家医药管理机构重要职能之一,但应针对学科的不同属性对中医药和西医药进行分门管理,改变目前采用管理西药生产的办法来管理中药的现状。与许多国家相比,中国反而对中药生产缺乏宽松环境。在韩国,根据11种古典医籍(其中4种是中国古典医籍)上的古方制作的药剂不用做临床以及药理实验就可以直接获得批准;在日本,经方免做临床验证就可以制成成药在市场流通,目前已批准生产210个经方,其中147个为“医疗用医药品”,63个为一般用医药品;中国产的中成药进入美国市场,只要通过fda申报(约半年时间)即可按保健食品在市场上流通,而我国即使申报一个保健食品也要1~1.5年的时间,并且经费昂贵。

2.4 培养中医师的院校教育应更多体现中医药特色

中医院校教育已经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但目前的教育现状并不乐观。毕业生基础理论薄弱,实践能力差,成为难以就业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毕业生改行,而留在医疗一线的新一代中医师不会运用中医药治病。这与中医院校课程设置、实习安排、学风树立等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根据现代社会对中医师的要求,中医院校应全面调整现有的中医专业的课程设置,突出中医学的重心地位,促进中医与中药知识的融合,拉长中医临床实习时间和增加对中医内容的实践。同时,中医院校教育应根据目前中医盲目扩招后毕业生趋于饱和,4年时间内中医、西医以及英语、计算机、政治等课程全学但全未学精,临床缺乏真正掌握中医药技能的高水平中医师的现状,借鉴国际医学精英教育的办学思路,实行严进严出、高淘汰率、长学制的高学历医学教育,以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为培养的主要目标。而且,尊重现实,对现代医学采取理性、积极的态度,借鉴现代医学的内容,并非一定会导致中医的西医化,主要是如何教育问题,可采用先中医、后西医的模式。

3 结语

现行中医药管理体制带有太多西医药管理模式的痕迹,如不进行修正,不仅不能适应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甚至可能导致绵延数千年的中医药在现代社会中逐渐萎缩。目前正在制订的中医药法应协调好中医师这一中医学主体的责任与权利关系,真正促进中医药的完好继承、健康发展,并探索出一套操作性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护中医药优势与特色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j harper.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or eczema[j].bmj,1994, 308:489-490.

[2] allen br,parkinson r.chinese herbs for eczema[j].lancet,1990, 336:177.

[3] 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2002-2005年传统医学战略[j].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02.

目前医药行业的现状篇8

1949年以来,我国中医药在医疗、科技、社会等领域中已有的和潜在的价值受到高度重视,国家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保护、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了让中医药发展有一个更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从根本上解决中医药在新世纪面临发展中的问题,国家正着手制订中医药法以协调中医医疗服务、教育、科研、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其中,中医师作为中医药知识的主要传承者、中医医疗的执行者以及中药新药创新主体,在中医事业中的地位不可替代,所以,明确其在医疗活动中的责权问题非常重要。

1  有关中医师责权的法律法规现状

1.1  与中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现状

我国《宪法》(1981年)明确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并且政府将“大力发展中医药”列入“十五”计划纲要,还在2006年下发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前,与中医药有关的法律法规还有《职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中医师执业要符合《职业医师法》规定,中药生产、流通要符合《药品管理法》规范,这与对西医师以及西药的管理没有区别,中、西医药由统一法律管理。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来管理、保护中医中药。

与中医药有关的行政法规有《中医药条例》(2003年)、《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地方性中医立法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自1990年第一部中医地方性法规《湖南省中医管理条例》出台,全国迄今已有23个省市出台了中医药条例。中医药虽然有以上多种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但尚没有达到促进与保护中医药发展的目的。

1.2  现行中医药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  《中医药条例》过于粗泛 

《中医药条例》是目前专门针对中医药管理的法规,但其内容不够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太差,也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在法规原文中甚至连执行主体都没有明确指出。值得借鉴的是,香港《中医药条例》(1999年)的内容非常详尽,甚至连广告牌的大小、广告词的描写都有具体规定。该条例中也没有空话、套话,一开始就是相关的名词释义,以及监管香港中医药的执行组织如中医药管委会等人员职能、组成、代替、丧失资格等情况的规定,可操作性强。这样,在香港作为一个注册中医师,法律保证了他行医时防治疾病的正当权利,但他又不能有不实的宣传和有悖医德的行为,从而让中医师发挥最大的保障民众健康的作用而限制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才可能树立中医良好的形象和患者对中医的信心。

1.2.2  中医中药分开管理破坏了中医与中药的完整性 

中医和中药在中医学成形时就是血肉相连、难以分割的,一名合格的中医师应精通中药知识,对药物形色、性味、配伍、功效、毒性了然于心,治起病来才能得心应手。许多中医师还根据自己的治病经验、用药喜好,自采、自制中成药,这也是古代许多名方如六味地黄丸的来由。但按现有的法规与行政制度,中医与中药分属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导致医不管药、药不管医局面。研制一个新中成药,不是出自临床疗效总结,而是在药品管理部门的法律条文要求下严格按创制西药的规范(如药物毒理、药理等动物实验)产生。更严重的是,根据现有的医药分管制度,医不懂药,药不懂医,许多中医师连自己开的中药都没见过,处方中经常出现几克磁石、十几克灯心草的情况,疗效难以保障;而且医也不得制药,按规定制药企业均需达到gmp标准,许多临床有特效的民间小验方自此消失。在现行法律法规制度下,中医师与医院很难生产中药制剂,难以体现中医的治疗特色和中医特有的治疗效果。

然而,在英国,虽然以前倾向于将中医学中的针灸、中药、太极、按摩、气功等分类管理,如将中药放在草药类管理、针灸放在针灸类管理,但通过英国中医师和中医药协会的多方解释沟通后,英国政府已接受将中医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将成立传统医药管理局,以对中医(包括中药和针灸等所有中医药的防治措施)、针灸(多为西医师注册)、草药(包括印度和欧洲草药等)三大体系进行管理。这种重视医药传统与客观现状,并根据实际需求来制订法律法规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1.2.3  《职业医师法》对中西医师行医范围、权利限定不清,亦未保障民间中医的权利 

根据《职业医师法》,经过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经注册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从考试类别可以看出,国家已将有权利从事临床医疗活动的人员区分为(西医)临床和中医(临床)两大类。但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不论注册为西医还是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行医范围没有区别,西药、中药、中成药或针灸等治疗手段都能使用。也就是说,职业医师法所规定的考试、注册范围在我国目前的实际行医过程中没有意义,因为获得其中任一种资格就能够进行所有类型的医疗活动。

由于目前《职业医师法》没有对各类注册医师的行医范围进行明确界定,鼓励或要求中医师用中医药进行疾病防治,而现代医学手段如外科治疗、高昂化学药物具有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力,中医院以及中医师不再愿意使用简单、价廉、有效的中医治疗方法,如中药汤剂、治疗骨折用的小夹板复位等,许多中医院变成低水平的西医院;同时,由于用进废退,中医临床使用的萎缩,导致中医临床水平以及疗效的下降,又进一步导致中医的信用度下降。因此,现有法规限制了中医师自采、自制中药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权利,但却没有限制其使用注册范围以外的西药看病。其实,许多西医师在对治疗效果不佳时也会使用中医药治疗,但由于他们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培训,导致中医药疗效欠佳在所难免。

再者,基层一些民间医师根据现有法规不能获得行医执照,不是因为他们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能力不够,而是管理部门拿西医师的标准来要求和考核他们。这样,一方面浪费了医疗人力资源,对解决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就医难问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一部分人只能非法行医。其实,所谓“民间中医素质参差不齐”,不是民间中医本身的问题,而是管理者没有采取有效办法真正鉴别、保护那些具备行医资格的人。

1.2.4  现有法规没能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和民众选择中医治疗的权利 

现行《药品管理法》限制了中医师自采、自制中药的权利,却没有管制全国滥种中药材,无序施肥、撒药所导致的中药质量下降、药性改变的严重现状。如在伦敦能够买到12种赤芍样本,芍药苷含量从0.01%~4.5%不等(相差450倍)[1]。同时,管制药厂在中药中掺杂西药等对中医药发展极其不利的行业操作规范也没有出台,象出口到英国的治疗儿童皮肤病的软膏名为纯中药制剂,却被查出含有高含量激素类药物而被清除出英国国家处方药名单[2]。这类非法行为在中国更是常见,但现有法规缺乏明确规定。

另外,由于许多中医院没有进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范围,或者规定对患者就诊中医限制很多。这样,由于医疗费用的原因,限制了患者便捷地寻求所信任的中医师看病的权利。

2  建议

2.1  以《中医药(包括民族医药)法》命名,而非《传统医药法》

由于中医药在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突出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瞩目的趋势,我国政府也将制订中医药专门法律并提上日程。有人认为与现代医学相对,应将这部法律称为《传统医药法》,这实属不必。1978年版《现代汉语词典》对“中医”释为“中国固有的医学”,可以看出这是清末西方医学传入中国后,为区别中国本土医学起见才启用之名。这种以发源地命名的方法无可厚非。而“传统医学”(traditional medicine)在许多发达国家却表示常规医学(conventional medicine)或对抗医学(allopathic medicine),即中国所谓之西医学,并将非常规医学称为补充替代医学(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cam)。所以《中医药法》比《传统医药法》的提法更明晰、准确。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bc)省、澳洲维省等许多国家地区在多种cam并存情况下,都明确为中医药立法,而不是统称为替代医学法或传统医药法,作为中医药发源地的中国更应如此。

再者,中国本土医药比较精纯,理论与实践自成体系,这与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际社会所认可的cam有本质区别。cam所涵盖的内容庞杂,包括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中医药、印度医药、欧洲草药、印地安人传统医药、瑜珈、催眠、顺势疗法等尽在其中,即使是零碎经验也为cam所括[3]。中医药虽然属于世界非正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中国,中医学与西医学一样处于主导医学地位,属于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一部分,其理论一脉相承,内容精粹互通,并不处于补充或替代医学的从属地位,也不需要使用传统医药之名来包容防治内容、理念、实践迥异的各种非对抗医学类别。

2.2  尊重中医历史和现状,对中医师进行分层、分流管理

中医学历史悠久,再加上目前传统与现代教育途径共存,现实情况较西医学更为复杂,政府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细化管理、监督。首先有关职业医师行医范围的明确。凡要使用中医药防治手段者,应考核其中医理论与实践知识,进行中医师注册(但应允许中医师借鉴现代的检查诊断方法,这也是中医借助现代科技进行自我完善发展的途径之一,自我封闭与排斥于现代医学之外并不是保持中医特色的办法);凡中医和西医都使用者,则应分别参加两种执业考试、分别注册,而不是混合成中西医结合考试(否则对于中医师和西医师都有失公允)。

关于民间中医的考核、行医资格和监督问题。民间中医是指中医院校教育以外途径如师徒传承、祖传家授等方式培养的中医师。管理机构只能尊重中医历史,以事实为依据,以民间中医的中医诊治能力为考核核心,如果确实能治病救人,特别是以农村为主要工作阵线者,应发给中医执照,限制其只能使用中药或(自制)中成药。同时,要求其有完备的临床记录,建立规范的信访制度,管理机构不定时回访患者,有投诉或查出有违纪行为者,课以重罚,甚至永久性吊销执照。由于民间中医的准入门槛较院校毕业生为低,所以相应的权利也小些,象香港的表列中医没有强制要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如果已在香港连续作中医执业最少达15年就可获得进行中医诊疗的权利[4],但他们没有病假条签发权等权利。大陆可借鉴香港对表列中医的管理办法,并在其成为表列中医之前的15年年限内,考虑使用医疗责任连带制,让已有行医资格的人负责监督其医疗行为,负其所有民事、刑事责任。

关于对单个秘方持有者的管理。许多人因为祖传或其它原因,留下行之有效的成药处方,治疗专病有特效,如云南白药。这种情况在中医界并不少见,留下的配方其实是中国医药的瑰宝,管理部门应根据该方治病的原始资料,发给单病种治疗执照,并对其治疗范围进行严格界定。如专治慢性咽炎的吹用散剂,注册及行医执照均清楚限定为慢性咽炎,治疗其它疾病均为非法。对他们的监督执法,一方面要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另一方面,要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鼓励投诉和奖励举报。

2.3  重新给予中医师制药的权利

中医学的特色决定了中医师给每个患者开出的处方不尽相同,而每个处方甚至都可以看作是一个新药。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中医师针对单个病例无疑具有制药的权利,这也是其治病的主要手段。其实,当类似个案累积到一定的数量就完全能够说明药物治疗的普遍性,管理部门根据详尽的患者病案记录,而批准该中药制剂的生产注册,特别是对于绝大多数没有包括毒性中药的处方完全可以免做毒理实验。这种从临床实践出发,又以临床疗效为目的的中医药管理方法才是中医理论发展、中药新药产生的源泉。这与从药物化学成分分析出发,以动物实验为疗效检验方法,再过渡到临床的西医药研究截然不同,这是由两种医学的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化学新药的产生主要是发现具有新的化学结构的新物质,而中药新药多为已知中药的重新组合。

确保用药安全是国家医药管理机构重要职能之一,但应针对学科的不同属性对中医药和西医药进行分门管理,改变目前采用管理西药生产的办法来管理中药的现状。与许多国家相比,中国反而对中药生产缺乏宽松环境。在韩国,根据11种古典医籍(其中4种是中国古典医籍)上的古方制作的药剂不用做临床以及药理实验就可以直接获得批准;在日本,经方免做临床验证就可以制成成药在市场流通,目前已批准生产210个经方,其中147个为“医疗用医药品”,63个为一般用医药品;中国产的中成药进入美国市场,只要通过fda申报(约半年时间)即可按保健食品在市场上流通,而我国即使申报一个保健食品也要1~1.5年的时间,并且经费昂贵。

2.4  培养中医师的院校教育应更多体现中医药特色

中医院校教育已经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但目前的教育现状并不乐观。毕业生基础理论薄弱,实践能力差,成为难以就业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毕业生改行,而留在医疗一线的新一代中医师不会运用中医药治病。这与中医院校课程设置、实习安排、学风树立等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根据现代社会对中医师的要求,中医院校应全面调整现有的中医专业的课程设置,突出中医学的重心地位,促进中医与中药知识的融合,拉长中医临床实习时间和增加对中医内容的实践。同时,中医院校教育应根据目前中医盲目扩招后毕业生趋于饱和,4年时间内中医、西医以及英语、计算机、政治等课程全学但全未学精,临床缺乏真正掌握中医药技能的高水平中医师的现状,借鉴国际医学精英教育的办学思路,实行严进严出、高淘汰率、长学制的高学历医学教育,以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为培养的主要目标。而且,尊重现实,对现代医学采取理性、积极的态度,借鉴现代医学的内容,并非一定会导致中医的西医化,主要是如何教育问题,可采用先中医、后西医的模式。

3  结语

现行中医药管理体制带有太多西医药管理模式的痕迹,如不进行修正,不仅不能适应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甚至可能导致绵延数千年的中医药在现代社会中逐渐萎缩。目前正在制订的中医药法应协调好中医师这一中医学主体的责任与权利关系,真正促进中医药的完好继承、健康发展,并探索出一套操作性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护中医药优势与特色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j harper.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or eczema[j].bmj,1994, 308:489-490.

[2] allen br,parkinson r.chinese herbs for eczema[j].lancet,1990, 336:177.

[3] 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2002-2005年传统医学战略[j].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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