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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机制8篇

时间:2023-09-07 09:19:15

电力体制机制

电力体制机制篇1

1 机电一体化的阐述

现在很多的机械在生活中得到具体应用,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信息技术与电力系统相结合,这样电力系统就逐渐向着智能化和数字化的方向发展,机电一体化就是将电力设备和机械结合,其中涉及到的技术是非常复杂的,对计算机技术的掌握程度也是有一定要求的,将电力系统与其他的技术结合,优化电力系统,对电力设备的要求也是十分高的,这样就是技术与产品的融合,就是机电一体化的基本理解,这些产品也可以指家电用品,就是指一切的涉及到电力的产品都可以实行机电一体化。伴随着机电一体化的发展,机电一体化的功能逐渐增加,机电也向着智能的方向发展,,这样对电力系统与智能控制都是十分有益的。

2 机电一体化在电力系统与控制方向上的分析

2.1 电力设备是机电一体化的产物

电力设备包括的方向是非常广的,只要涉及到电力设备的工具都是机电一体化的产物,其中最基础的产物就是发电机,电能的输送是离不开发电机的,发电机是电能的来源,除了发电机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变压器,变压器与发电机是基础的电力设备,电力设备的使用是离不开这两样设备的。发电机产生电能,再通过变压器对电压进行改变,变成适合工作与生活的电压,变压器的承载能力必须要足够的强大,是整个输电线路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发电机与变压器结合,在具体的电力设备上与电动机和无功补偿装置构成了机电设备,因此说,电力设备是机电一体化的产物,也是核心的设备,只有电力设备发展的更好,才能够使电力设备在具体使用上事半功倍。

2.2 机电一体化的在电力系统与控制方向上占据主导地位

电力系统是一个科学化的系统,电力系统比较复杂的系统,在使用的时候难度是很大的,伴随着技术的发展,将机械与电能结合在一起,将计算机技术与自动检测技术融合在一起,提高了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得到提高。

2.2.1 实现信息的自动化传输

机电一体化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是十分广泛的,电力系统的核心要素是非常多的,例如发电厂、变电器,这些因素使电力系统的信息传输更加便捷,电能在传输的过程中更加安全,这样用电管理的水平也能够提高。机电一体化将电力系统的的控制因素考虑在里面,可以实时对机电设备进行电能控制,防止电能设备在应用的过程中发生不易察觉的故障,如果利用控制系统,在进行电能传输的过程中就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让信息可以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将控制系统变得智能化,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就可以得到提高。

2.2.2 对事故装置有自动反应的能力

事故装置就是指反事故自动装置,这种装置就是一种报警的设备。反事故自动装置可以在电力系统出现危急情况或者电气运行中出现故障问题时发出预警,使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将事故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从而有效避免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反事故装置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主要作用于事故发生后;另一种可以防止事故发生。前者主要借助继电器的反应及时发现问题所在,从而帮助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找到故障点,采取维修或者更换等方式清理故障,进而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后者主要是借助运行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维持电力系统的稳定性,一旦电力系统中出现故障,运行系统可以自动恢复到原来的稳定状态,防止电压出现震荡、崩溃等情况的发生。

2.2.3 供电系统自动化

供电系统在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和作用是分配电力,电能从发电厂输出后,电力系统工作人就应该实时监控每个区域供应的电能,实现供电系统的智能化。供电系统的自动化、智能化不仅可以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还可以大大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电力系统的供电情况,代替以人工值班方式监控电力系统运行情况和供电系统供电情况,从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3 机电一体化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

3.1 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应用

机电一体化设备是电力系统的中心框架,是电力系统的核心,在电力系统中起到稳定系统运行和提高运行效率的作用。比如变压器、互感器和其他自动装置等都是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组成部分。其功能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一是为电力系统快速稳定运转提供源动力,保证电力系统稳定、安全、快速运行和工作;二是机电设备可以代替电力系统中变压器,可以自动调节电压输出功率,避免电路发生严重损耗和短路等现象。例如,在计算机系统中预先设置好变压器额定功率、额定电流、额定电压等指标系数,引入机电一体化自动控制方式,达到控制高压供电情况的目的,在应用上是十分广泛的。

3.2 技术的应用

将机电设备引入电气系统中,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水平。其技术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3.2.1 控制应用

为进一步促使电力系统经济效率最大化,并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性,电力系统相关负责人就需要根据电力系统当前运行情况展开控制活动。

3.2.2 保护应用

机电一体化可以大大减少电力系统中的安全故障,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指数。但是电路保护装置的安装工作需要建立在继电器稳定基础之上。继电器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是避免电路运输系统在电压出现短路时发生异常情况,进一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电力体制机制篇2

论文关键词:电力企业并购人力资源资源体系整合

一、引言

伴随着国际市场国内化,国内市场国际化的发展潮流,中国电力企业目前正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尤其是在倡导发展清洁能源的今天,清洁的电力能源企业势必将不断并购小型的火力电厂,且并购活动也将会随着中国融入WT0的过程而越来越活跃。如果并购实施成功,并购活动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这些新型的电力企业获得丰厚的成果。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核心资源,在并购整合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实践表明人力资源整合对企业兼并成败的影响巨大.

本论文主要对电力企业实施并购之后,如何实现对被并购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的整合管理进行探讨以期从中找到有效的人力资源体系的整合方案及方法策略,并和广大同行分享。

二、人力资源体系整合概述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目前学术界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是人力资源整合。人力资源整合,目前还投有一个一致的定义。笔者认为人力资源整合是通过一定的方法、手段、措施引导组织成员的个体目标向组织总体目标靠近,从而改善组织成员行为规范,达到实现成员和组织目标的双赢结果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和。人力资源整合着重于对人力资源队伍整体的改善与开发,从而提高总体的作战能力。可见,人力资源整合注重人力资源总体的搭配,强调人力资源团队精神的构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并购电力企业对其人力资源进行整合,就是要减少并购活动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的影响,对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进行取舍和重新配置.并对其实行有组织的教育培训,引导企业人力资源各自目标尽量与组织目标一致,形成具有高凝聚力的团队,形成人力资源的良性循环.提高企业绩效,最终实现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与以往的一般人力资源管理相比,“人力资源整合与其差别主要在于:以往的人力资源管理比较侧重提高个人单项比赛的成绩,人力资源整合则侧重于提高小组或团队比赛的成绩。

很明显,人力资源整合强调的是组织内全体成员的目标、价值观、愿景等基本达成一致.形成统一的整体。因为每个组织有许多成员组成,不仅组织与成员各自有不同的目标.成员之间的目标也各异。人力资源整合的目的就是设法将各个方向的目标进行重组.朝一个方向延伸,这不仅需要各成员问形成一个整体.成员和组织间也要形成一个整体而且在一个持续的、个体与整体间互相影响过程整合过程中,达成组织内全体成员的目标、价值观、愿景等基本达成一致。形成统一的整体。从而减少替换成本,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而影响增加组织内部员工的信任感,提高所有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调动员工积极性,乃至最终推动企业的发展。

三、电力企业并购中人力资源体系整合的建议分析

3.1人力资源整合目标指向分析

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并购都可以算得上是一场大的变故,并购事件本身以及其他由此带来的变化,将给组织的成员带来心理上的焦虑、不安和紧张,这种心理上的冲击和影响将导致员工之间和对组织的不信任、自我保护、抵制变化的行为,并且可能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从而使企业的生产率下降,经营业绩受损。而且,心理上的压力及并购后权力与利益的重新分配,会导致大量员工特别是高级经营、专业人才等关键人员的主动离职,从而进一步造成人力资本和电力企业经营业绩的损失。另外,企业并购中人力资源整合问题不只是一种内部事务,还会影响到企业同供应商、销售商和顾客的关系.电力企业并购过程中人力资源整合的任务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防止和尽量减少人力资源的流失:

(2)消除或缓解并购给双方人员带来的心理冲击和压力及由此产生的消极行为:

(3)避免或尽量减少并购双方的冲突,增加双方的了解、信任和协作:

(4)平衡双方组织中的监督、约束和激励政策.充分释放人力资源的潜力。

3.2人力资源整合中的操作建议

(1)人才体制的整合建议

①解雇员工的策略

如果说企业的管理层级像一个金字塔的话,那么在并购裁员时就应该保证裁减后的管理层级仍然保持金字塔状的结构.这就要求裁剪员工采用“斜刀切”的方式进行裁员。

这种裁减方法的好处是保证管理层级的稳定和不变.层级越高的管理者裁减比例会越大,基层员工反而裁减数量有限,这样有力地保证了基层员工的稳定和管理成本的压缩。裁员通常是伴随着企业组织结构、人员配置的调整。留任人员必须要适应这些新的变化,这常常通过对留用人员进行再培训而实现。而且,有条件的企业还需要安排几名心理医生,在一段时间内提供心理咨询,以减轻“裁员幸存者焦虑症”。

②挽留核心人才的策略

企业为了留住被并购电力企业的核心员工,应当与核心员工建立一种契约型的关系,以达到员工努力工作,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目标的局面。具体挽留策略方面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切人实施:

>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开发

有了职业发展规划的同时,还要配合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企业对人才的重视往往表现在对他们的培训投入上,目前,越来越多的员工把可持续发展看得非常重要.公司能提供多少培训是他们选择公司的重要衡量标准。并购后的电力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为这些核心员工预算一定比例的培训预算.提供形式多样的培训.通过签订培训协议约定违约金等办法来制约核心员工培训后离职。

>提供优良的软环境

对核心员工来说,并购发生以后将面临着新的环境,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这些人才的去留,所以建立良好的软环境是急需解决的。

(2)薪酬体系的整合建议

薪酬体系整合的目的是改变双方员工的价值观和形成对薪酬的统一认识,能够接受各自的薪酬水平,进而愿意为实现组织目标奋斗。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给出薪酬整合的几条建议和策略:

①保持整合措施与并购战略的一致性。在制定薪酬福利过渡策略的过程中,一定要积极推进那些对企业战略和员工利益都有促进作用的变革,尽量避免不利改革,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支持企业战略将有助于整合的顺利实现,符合员工利益有助于鼓励员工继续留下来工作。

②坚持一定的底线。要搞清楚哪些东西是可以改变的,哪些是不能改变的。必须既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问题,同时还要兼顾企业的利益。对公司不能容忍或不愿意改变的坚决不能妥协,对员工不愿意或不可接受的改变也要尽量避免。同时,也要考虑一些法律规定不可突破的底线。

③适用性原则。对于不同的企业并购来说,存在不同的整合策略,人力资源整合小组必须找到适用于本企业的独特的整合措施。在实践过程中,可以不断探索新的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和员工的反映.进而对其进行改进。

④设计公平合理的方案。在设计具体的整合方案时,一定要充分考虑方案本身的公平合理性如果不注意这一点,很容易激化并购双方的矛盾。影响整个并购整合的顺利进行。

⑤保证薪酬整合中制度的透明化和规范化。合并之后电力企业要有一个很公平的制度.什么样级别的人享受什么样的待遇.非常清楚,制度只有公平才能服人:同时要对所有的员工一视同仁.不能让人感到背后是不是还藏着什么东西,否则很容易造成合并之后员工的抵触情绪。

电力体制机制篇3

关键词:汽机本体清洁度控制

目前国内常规火力发电厂安装使用的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分为进口机组与国产机组种,国产机组主要由三大汽轮发电机厂(东方汽轮发电机厂、上海汽轮发电机厂、哈尔滨汽轮发电机厂)和北重汽轮发电机厂生产的汽轮发电机组,本文适用常规火力发电厂的汽机本体台板、轴承座、轴承、汽缸、隔板、汽封、转子、盘车装置以及发电机和励磁装置机务部分等部件施工的清洁度策划与控制。

1汽机本体清洁度控制重点

汽机设备供货主要分为散件供货和整体供货两种形式,不同的设备供货形式,其生产全过程的清洁度策划与控制也存在着不同。其中针对散件供货的设备清洁度策划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设备出厂前设备质量监造及验收情况,保证设备内部无铸砂、铁屑等杂质;(2)现场组装环境条件的要求;(3)设备在组装过程中保持清理干净,无锈蚀等;(4)施工人员的保护及施工作业的要求。

针对整体供货设备清洁度策划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组装过程中监造的检验情况,保证内部清洁;(2)设备出厂后的保管与维护是否符合要求;(3)安装前的整体检查验收。

项目建设过程中,宜针对上述几个方面制定可靠的策划和控制方案,以保证汽轮机本体的清洁度。

2汽机本体清洁度控制措施

2.1设备监造方面

设备制造过程是保障设备内在洁净的关键环节,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宜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造单位签订监造合同,明确责任,对设备制造过程实施监造,在保证设备制造质量的同时,严格监督设备内在的清洁度,监造人员应遵守《监造导则》,在编制《设备监造大纲》时,除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控制的同时,要对汽机清洁度进行重点控制规划。

(1)熟悉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确认过程控制点。(2)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委托人予以确认。(3)查验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4)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查验。(5)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6)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7)对整体组装的设备在组装过程中要进行全程监督,保证组装零部件清洁、内部无杂物。组装完毕后,对敞口部位及时进行封闭、封存。(8)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一并提交给委托人。

2.2作业环境方面

2.2.1作业环境应达到的要求

(1)作业前汽机房封闭结束,屋顶、楼板施工完,无渗漏现象。(2)正式或临时大门及窗户已安装完毕,实现无风尘入侵。(3)交付机务安装的楼层无施工遗留物、安装层粗地面施工完,墙体砌筑抹灰完,以防止施工交叉造成对汽轮机的污染。(4)交付机务、电气、仪表盘柜安装的基础清理干净并弹线移交、粗地面施工完,电气照明施工完,通风系统投入使用。(5)交付安装的预埋件无空鼓、无焊瘤、无杂物、已做防腐处理且标示直观清晰;交付安装的沟隧道土建工程全部结束,无土建施工遗留杂物,孔洞封堵完善。(6)设计要求抹面和粉饰的部分,尤其是发电机风室和风道,抹面应平整、光滑、牢固,无脱皮、掉粉现象,必要时应涂耐温油漆;内部的金属平台、爬梯等应作好防腐。

2.2.2作业过程环境清洁度措施

(1)设备存放采用定制化布置,所有汽机设备要采取定制化布置的管理,按策划要求,定点码放;同时,码放区域距离窗户、天窗、通道距离适宜,以防雨天进雨生锈。

(2)对零部件按使用部位采分区域、集中布置,对大的零部件码放整齐,做到整洁统一;对一些较小的零部件要放置在做好的物品架上集中码放,根据使用部位、规格、材质、数量等几个方面的标识做好标牌,并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清理、维护,保持存放区域清洁、有序。(3)汽机平台应设专人进行清理,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洒水等防尘措施,保持设备组装环境干净、整洁;并要定期清理设备,对清理干净的设备进行覆盖,防止再次污染。(4)作业区域的封闭管理。汽轮发电机运转层实行两层管理,第一层设备检修区及存放区,第二层安装区,安装区采用围栏隔离并设置保卫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持证出入。

2.3设备保管与维护阶段清洁度施工控制

2.3.1设备进厂后阶段

(1)汽轮发电机组的汽缸、隔板、调速器及其转动机构等重要部件到达现场后,应抓紧开箱清点,检查各加工面有无锈蚀或机械损伤,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制造商联系处理。开箱后的汽轮机本体部件宜存放在封闭库或机房内。(2)汽轮机转子到达现场后,应尽快从包装箱中取出放置到专用轴承架上,转子表面及轴颈的保护完整、无损伤和锈蚀现象,固定牢固,轴颈处用干净的白布苫盖上,每隔两星期盘动转子180°,防止转子弯曲。(3)汽机零部件应放置在清洁、干燥的仓库或厂房内,并置于承载能力满足要求的枕木上,有防火、防潮、防尘措施。(4)在露天存放的重要部件(如汽轮机内外缸),所有不涂漆的加工金属表面及其结合面、螺孔、管孔要进行防锈处理。(5)对螺栓等零部件易于损伤的部位用纤维性聚乙烯塑料进行隔离保护。(6)发电机定子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仓库或厂房内;水内冷电机应使用干燥、清洁的压缩空气吹扫水内冷绕组。

2.3.2作业过程保管与维护

(1)汽轮机内部部件的清理需由专人负责,对于设备在制造、运输中造成的附着物必须彻底清理,设备死角应用面团等方式清理干净;设备内部清理后无论正式或临时封闭都必须采用明显外露的方式,严禁用棉纱、棉布等塞入开口部位,防止杂物遗留在设备内部。(2)设备各部套安装就位前应先将设备上尘土和污物清理并擦拭干净,各预留孔洞用压缩空气吹扫,设备就位后在建筑专业进行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前对设备应进行防污染保护。(3)进入设备内部清理和检查的人员,应穿干净无钮扣和衣袋的专用工作服,鞋底无铁钉并应擦净,严防在设备内部遗留杂物。(4)管道与缸体最终封闭前,必须指定专人检查后,按规定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联检,确认无任何杂物后进行隐蔽签证后方可封闭。(5)发电机定子内部清理采用吸尘器彻底清理,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以防止损坏绝缘。(6)对阴雨潮湿气候的地区,设备清理完毕后要采取涂油等防锈措施,保证设备不生锈。

2.4本体零部件清洁度要求

(1)所有零部件经清理后必须做到加工面和内部清洁,无任何杂物。(2)设备的精密加工面不得用扁铲、锉刀除锈,不得用火焰除油。(3)轴颈和轴瓦严禁踩踏,施工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4)轴瓦(密封瓦)在现场要封闭保存,乌金部分要修刮到光滑,外部要彻底清理,除掉制造过程中的铸砂、毛刺等;顶轴油孔要保证畅通干净,在轴瓦正式回装前必需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验收,保证在设备运行中不脱落杂质。

2.5台板、缸体、轴承座清洁度要求

(I)台板的滑动面应平整、光洁、无毛刺,台板与二次浇灌混凝土结合的部位应清洁无油漆、污垢。(2)台板上浇灌混凝土的孔洞、放气孔、台板与轴承座或汽缸接触面间的注油孔均应畅通。(3)台板与轴承座或滑块、台板与汽缸的接触面应光洁无毛刺。(4)汽缸外观检查应无裂纹、夹渣、重皮、焊瘤、气孔、铸砂和损伤。各结合面、滑动承力面、法兰、洼窝等加工面应光洁无锈蚀和污垢,防腐层应全部除净,蒸汽室内部应彻底清理,无任何附着物。

2.6转子清洁度要求

(1)通流部分应无油脂,汽封、轴颈、推力盘、齿轮、蜗母和联轴器等部件,应无锈污或油漆。(2)转子各部分包括焊接转子的焊缝,应无裂纹和其他损伤。轴颈、推力盘、齿轮、蜗杆和联轴器应光洁无毛刺。(3)套装叶轮的相邻轮毂之间的缝隙内应清洁无杂物。(4)联轴器法兰端面应光洁无毛刺。(5)联轴器波形管内应清洁无焊渣、铁屑或其他杂物,并应有泄油孔。(6)具有油孔的联轴器,其油孔应清洁畅通。(7)需要进行绞孔的联轴器,绞孔前将轴承座内部采取塑料等进行隔离,保证铁屑不进入到轴承座内部。

2.7喷嘴、隔板(套)、汽封(套)、导流环(分流环)清洁度要求

(1)喷嘴、隔板和隔板套各部分应无油脂,其水平结合面、隔、隔板套、汽缸间的接触面,以及安装汽封块的洼窝等部位,应无损伤、油漆、锈污并应清理露出金属光泽,并在接触面上涂擦耐高温的二硫化钼;隔板侧面缝隙内部应清洁,无杂物。(2)汽封套的疏水孔按图检杏应畅通,安放汽封块的洼槽内应有通往进汽侧的平衡孔。(3)导流环上的测温孔与汽缸上的测温孔应对正,疏水孔应畅通,水平结合面的定位销装入后,其轴向、径向均不应有错口现象。

2.8汽机扣盖清洁度要求

(1)汽缸内各部件及其空隙必须仔细检查并用压缩空气吹扫,确保内部清洁无杂物、结合面光洁、各孔洞通道部分应畅通,需堵塞隔绝部分应堵死;扣盖所需的设备零部件,应预先进行清点检查,无短缺或不合格的情况,并按一定的次序放置整齐。

(2)高压内缸蒸汽进汽管内部及夹层内必须认真清理干净,不得有任何杂物,法兰应平整光洁,无径向沟槽。(3)密封环内外圆与两侧平面,以及密封环槽均应光洁无毛刺。(4)螺旋隔热管内外均应清理干净,上下疏水小孔应畅通。(5)施工用的工具和器具应仔细清点和登记,扣完大盖后应再次清点,不得遗失。

2.9发电机清洁度要求

(1]水内冷电机定、转子进出水管管口应封闭良好。(2j发电机转子检查、确认槽楔应无松动,通风沟内应清洁畅通,无堵塞现象。(3)电机的铁芯、绕组、机座内部应清洁,无尘土、油垢和杂物。(4)埋入式测温元件的引出线和端子板应清洁、绝缘。(5)电机引出线的接触面良好、清洁、无油垢。(6)电刷接触面应与集电环的弧度吻合,研磨后应将碳粉清扫干净。

参考文献

电力体制机制篇4

关键词:火力发电;控制系统;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TM621 文献标识码:A

在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一系统在我国各个行业上都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一系统能够对火力发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控制,这样不仅仅能够减少火力发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促使火力发电得到更好的发展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对这项技术手段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了解到自动控制系统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一点就需要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有效解决措施。

一、火力发电机组控制一体化技术的实施特点和性能

在对火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进行全面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这项技术手段自身具备非常多的优点,主要优点包括控制分散和信息集中化管理,这些优点不仅仅能够有效提升火电厂自动化管理水平,对于促使其在机组控制中得到广泛应用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加上这项技术手段在实施的过程中还能够对整个发电过程中的电气设备进行监督和控制,借以实现电气系统的自动化,保证火力发电机组的运行和管理水平都有一定提升。对于其自身特点来说,主要可以概括为7个方面,在这里笔者就针对这7个方面进行详细地论述。

第一,一般来说这项系统主要是通过计算机进行监督控制的,也就是说这项技术手段在实施的过程能够保证其自身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减少该项技术手段在运行过程中受到的通信功能限制问题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借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二,尽管在整个发电过程中采取的是一体化系统,但是由于整个过程中的一体化系统是由计算机控制的,因此可以对各个电气设备进行分层处理,有效提升系统自身可靠性。

第三,在整个发电机组不仅仅可以由操作人员直接操作,还能对操作人员提供授权服务操作,这两种操作方法都能够从根本的角度上提升系统自身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发电机组自动化系统进行控制的过程中,还应该对系统自身运行方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根据相应了解选取适当的操作方法,保证对系统的控制发挥自身最大的作用。

第四,在进行自动化系统和电厂之间的信息交换的过程中,通常采取网络通信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在实施的过程中还经常会受到信息量的限制,对该项控制系统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针对这一点就应该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减少其自身受到的影响,促使两者之间的信息交换更加顺利地进行。

第五,在研究中还发现整个通信控制机的信息容量也比较大,并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

第六,大多数监督软件都具备一定数据处理系统和信息管理能力,这两项技术手段能够有效提升信息软件的处理,减少火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由于整个系统在实施的过程中自身结构还较为清晰,而且其自身组态和其他方面还比较灵活,因此对于检修和运行的便利性也有促进作用,对于减少大型火力发电机组控制运行系统一体化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时钟同步控制

电气系统监控纳入DCS,因此,要求ECS、DCS2个系统的时标一致。在DCS系统中,MAXDNADCS系统中所包含的D1卡件具有一定应用能力,能够在标准条件下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扫描并进行准确记录,而SOE信号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不需要运用D1卡件进行集中接入,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便捷性和高效性。通过研究分析可知,DCS系统在实际应用中能够满足不同方式下的对时需求,具有良好的实用性。在对不同时间源进行取用的基础上,能够以系统网络的上位工作站读取时间作为系统主时钟时间源,从而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与此同时,基于DPU读取获得的GPS时间也可以作为系统主时钟时间源。在实际应用中,以上两种方式在同步时间和时间源的绝对精度上存在较大差异,相比较而言,以GPS时间作为系统主时钟时间源的方式下所获得数据的精准度更高。

以某电厂为例,若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时钟同步控制的精准度要求较高,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后,应当选用一GPS时间作为系统主时钟时间源的方式进行对时,以保证数据的精准性和可靠性。具体描述如下:MAXDNA系统中选用1对DPU作为TIMEMASTER(主时钟),这对DPU与其他DPU的区别在于,它内置了l块时钟解码卡,接收从GPS发出的IRIGB码时钟信号(主时钟),通过以太网专用快速传输协议进行DCS系统所有DPU的对时控制,可保证各DPUSOE记录的时间与GPS的时间误差小于等于1msoECS系统采用GPS装置串口对时及秒脉冲信号清零对时组合方式,对时信号分为两路。

(1)GPS串口对时信号:GPS对时报文通过ECS主站串口接收,通过以太网对时程序,定时(3分钟,时间可调)向系统上位站、通信管理机网络节点广播时间。各台通信管理机通过现场总线向本段内测控制单元广播时间,保证系统内所有单元时钟的秒级同步一致。

(2)GPS秒脉冲对时信号:在秒脉冲对时信号硬接线接入到秒脉冲对时通道时,应当掌握好测控单元的运行频率,促进单元时钟毫秒级的秒脉冲信号清零处理操作的顺利实现。在工程实际应用中若测控单元秒脉冲在中断清零处理的过程中出现延时情况,其时间标记往往存在一定误差,并呈现出分散性特征。此种情况下,DCS系统与ECS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其系统间对时偏差约在8ms左右,由此可知DCS与ECS系统一体化得以顺利实现,并具有良好的应用价值。

三、经济比较分析结论

(1)按1台新建300MW机组控制系统应用计算,采用一体化控制系统设计方案,机组自动化水平得到整体性提高,节约投资683.18万~742.82万元(其中:控制系统硬件资源减少约360万元、电缆减少380万元)。

(2)一体化控制系统研究项目费用的投入/产出比为1∶35~1∶37,技术应用的直接经济效益较高。

(3)按工程控制系统预算总投资3500万元计算,采用一体化控制系统设计方案,可节省投资约20%。

(4)一体化控制系统设计方案的综合技术性能水平高,按监控信息量直比是常规应用模式的约两倍。

(5)依据(3)、(4)数据计算,一体化控制系统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性能高于常规应用模式,性价比:1+(l-20%)×2=2.5倍。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了解到在进行火力发电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也非常多,因此在进行火力发电的过程中需要对其中涉及的各项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选取适当的技术手段,这样对于减少火力发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在进行火力发电的过程中经常采取发电机组控制系统一体化的技术手段,这种技术手段在运行的过程中还能够有效减少整个火力发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促使火力发电更加顺利地运行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进一步促使我国火力发电更加顺利地进行,有效提升电力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陈实知.火力发电厂脱硝氨站的安全管理方法研究[J].化工管理,2015(26):8-9.

电力体制机制篇5

关键词: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大体积混凝土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TV331文献标识码: A

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中都认识到了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已具有局限性,使世界各国的经济都受到了影响。如何进行可再生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已成为世界各国科技研究与发展的趋势。我国具有丰富的风能资源,如果进行科学的开发与应用,可以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我国已经开展了风电的建设工作,随着世界风能市场开发速度的加快,我国风力发电总量也得到了明显的进步。我国应用风电机组进行风能发电已经涉及到二十多个省、市及自治区,2009年,全国风电并网的运行已达到1767万KW的容量,排名列世界第三名。风能是可再生的能源,具有很多优势,充分的开发与利用风能,已成为现代新能源开发的重点目标。

一、风力发电机的基础设计

风力发电机组基础一般设置在岩石类的地基处,适合设置在混凝土的垫层之上,通过滑动层进行控制。而在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的设计中,很多时候会忽视大体积混凝土和地基的关系,地基对大体积混凝土产生约束力,如果忽略地基的约束作用,会产生很多问题。

大体积混凝土进行初步的硬化期,会随水化热的变化,浇筑体产生膨胀,而在大体积混凝土发展的后期又会随浇筑体的温度降低,使大体积混凝土体积变小[1]。浇筑体和地基之间,受不同膨胀力的影响,会产生不同的温度应力,造成大体积混凝土内部发生裂缝。可见,大体积混凝土的设计一定要充分计算好岩石地基的约束力,适当的解决办法是,混凝土垫层之上要设计滑动层,而滑动层的构造要按照一毡二油或者一毡一油的布置,一毡一油一般在夏季使用效果较好,只有通过这样的设计,才能使地基岩层有效减少对大体积混凝土的约束力。风图1

图1:风力发电机的基础示意图

二、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大体积混凝土的运输

风力发电机基础大多设置于海边或者丘陵的地区,都远离内陆和中心城镇。现在大体积混凝土一般多为商品混凝土,在实际施工中,商品混凝土的运输距离过长,为了有效防止,由于商用混凝土不能及时供应而产生的问题,例如:大体积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冷缝。对大体积混凝土的运输就要进行严格的要求。要求大体积混凝土一定要有足够的供应力,能够满足施工过程中的需要,并且,一定要保证连续施工需要,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时间不能少于单位时间限定的1.2倍[2]。

施工部门与监理部门也要控制好运输过程发生的混凝土塌浇与损失,对入模塌落的程度与温度等技术问题都要有严格的要求和检查。运输前,为了有效避免混凝土发生离析问题,一定要在装料以前,在搅拌运输车内将罐内积水排净,而且,在混凝土运输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将混凝土拌合物内添加水。运输中,一旦发生离析,可以使用外加剂调整,而且搅拌运输车一定要保持快速的搅拌,且搅拌时间不能低于120s。

2、混凝土的浇筑

风力发电机组基础不能只依靠后期的保温措施,这是不能实现混凝土内外温差的控制。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内外温差,例如:有效控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这是一种可行的温度控制方法。可以选择低水化热的水泥,使用掺合料,使水泥在单方面的用量减少,应用冰心进行混凝土的配制,一般混凝土厂都备有深水井,所以,可以使用凉井水进行混凝土的配置,而对于粗细的骨料要使用遮阳棚,做好防晒工作,搅拌站的后台要使用冷却的拌合水对罐车的车身进行混凝土入模前的喷洒措施。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的厚度要按照振捣器作用和混凝土和易性进行确定,使整体的浇筑时控制在300~500mm[3]。

大体积混凝土进行整体、分层、连续的浇筑时,要注意间歇的时间,在混凝土初凝以前,完成混凝土次层的浇筑。层与层之间间歇时间不能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这样,可以有效控制混凝土层与层之间发生冷缝。

混凝土可以使用二次振捣的工艺,可以有效控制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提高混凝土强度,节约水泥用量,使混凝土保证密实度的前提下,还能有效提高防渗性能。

3、风机基础的混凝土施工

风机基础是高耸结构物支撑的基础,一般风机塔筒要高80M,风机塔顶部会安装机舱与轮毂、叶片,所以风机的基础一定要具备很高的承载力和抗变形的能力、抗颠覆的能力。可以说,风机基础的质量是实现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转,保证正常供电的基础[4]。

风机基础施工的顺序为:施工准前、测量后放线、清理地表、开挖基坑、预埋件、混凝土施工、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基坑回填等。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保证风机基础与地基间完整和稳固。只有保证了风机基础的强度,才能实现风机设计的承载力[5]。工程组织结构图见图2、图3

图2:风机机组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组织结构图

图3: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过程机械配备

为了防止砼的保护层出现裂缝,可以在顶部铺设Φ10@200 钢筋网,在周围进行基础钢筋500mm的保护,将测温管和排水管做好固定的处理,防止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发生变形。

三、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质量控制措施

1、控制混凝土原材料

应用水化热低矿渣水泥,可以添加掺合物,尽量减少水泥的用量。选择一些粒径大的粗细骨料,少量用水,使水泥与水用量减少,通过水泥水化热,使混凝土温升降低。

2、应用二次振捣

泵送混凝土的坍落度大,所以要控制混凝土的表面水分流失,一定要对混凝土表面处理好收水的裂缝,在混凝土初凝之前开始二次振捣,振动棒抽出无振动眼,使混凝实现自然的闭合[6]。

3、测温工作

大体积混凝体的测温工作十分重要,一定要时刻了解近期气象的变化情况,在风机基础内埋设好测温管,专人负责混凝土测温的工作,通过建筑电子测温的仪器进行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测量。

4、基础环的水平度

做好基础环水平度的安装与检测工作,使用两台水准仪同时开始检测,可以防止仪器误差造成的基础水平度误差。一般混凝土浇筑在基础环下部500mm,可以进行第二次基础环水平度的检测,合格后可以继续施工。当基础浇筑完成后,基础环水平度要求在六点以上的检测水平差值≤2.5 mm为合格。风机基础施工一定要控制好基础环水平度,基础环水平度是基础施工重点内容,会影响到风机塔筒安装的质量。

结束语:

风机机组作为系统工程,对风机基础施工及塔筒制造、控制系统各环节都要做好质量的把握,这些环节中,风机基础质量是最重要的部分,有效控制风机基础的大体积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才能控制风机基础的质量。虽然影响风机基础质量的因素很多,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质量的控制与管理,只有加强施工质量的控制,提高施工单位质量意识,才能将风机机组基础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风机基础真正平稳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桂林.大体积混凝土质量通病的防治[J].工程质量,2005(1).

[2]江正荣.建筑施工工程师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宫靖远.风电场工程技术手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4]李雄.桩筏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J].建材与装饰,2007,8.

电力体制机制篇6

【关键词】安全责任;保障体系追究机制;电力工程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其中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分清了管理责任,奠定了责任基础,在企业内部安全监督管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有利于企业内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有助于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 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误区

1.1 安全工作就是安全部门的事情。这个概念源于企业内部对部门职责的划分,从而造成了对安全生产责任认识的误区,认为安全工作仅是安全部门的事情。

1.2 安全隐患应该由安全部门负责整改。在电力工程建设中,业主、监理发现的安全隐患,通过文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印发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任人在签发文件时,看到“安”字打头的,便交给安全部门全部负责,并未明晰分开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与安全生产保障职能。

1.3 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认识不清。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施工单位都急于就问题而解决问题,监理单位只认为安全隐患都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忽略了自身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

2 安全生产责任的定义及内涵

责任的涵义:一是分内应做的事,尽责任;二是没有做好份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追究责任。安全责任的内涵是安全法律责任,指从事生产的有责主体必须承担的相应安全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其他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都应以责任制为基础。

3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3.1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不清。在电力建设中,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大多数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责任划分不尽合理,安全工作由安全部门一肩挑,监管部门和保障部门未明确分开建立,致使安全技术、资金等保障不到位,基础不牢固。

3.2 末端安全生产责任缺失。安全生产责任末端即岗位安全职责,我们常常强调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但往往是层级越多,削弱越多,在执行过程中责任的不明晰是导致执行力削弱的关键因素。如果我们的责任体系,对每一级监管人员和保障体系人员责任进行了明确,各自应当承担哪几条责任,会涉及哪些责任风险,才是安全责任管理的根本所在。

3.3 安全生产责任交叉漏洞。各参建单位内部存在着综合监管部门与专业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职责界限和相互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在工作中产生了职责交叉、互相扯皮的矛盾,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出现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脱节和漏洞。

4 电力建设工程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

4.1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单位、部门、岗位从上至下,必须涵盖每个人,每个岗位。职责就是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确定每个人的职位,一定要落实到每个人,明确规定各职位应当担负的任务。首先界限要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工作职位离实体成果越近,职责越容易明确;工作职位离实体成果越远,职责越容易模糊,应按照与实体成果联系的密切程度,划分出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实时责任和事后责任。其次,职责内容要具体,并要做出明文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才便于执行与检查、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中也应该包括横向联系的内容,在规定某个岗位安全职责的同时,必须规定同其他部门、个人协同配合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组织整体的功效,也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关键。

4.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

当前形势下,企业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后,责任制度核心地位认识不够,安全责任内容未具体化,导致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混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法律依据,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前提下,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建立责任追究考核机制,因为,只有通过对不履行安全责任行为的不断追究,安全责任的强制性才能体现,责任意识才能得到加强,安全责任才能在人的意识中得到强化,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

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对象是生产安全事故,是通过事后追究、依法从重处罚违规安全生产行为来达到警示作用。然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对安全生产事故内部预防的体现,我们必须扩大责任追究对象,才能更好的解决安全责任认识和履职问题。因此,按照“事前追究,防范事故”基本思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象应该扩大范围,具体包括:未遂事故或无伤害事故,伤害轻微但发生频繁的事故,管理缺陷引发单位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从事后追究转变到事前责任追究,查找分析根本原因,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三个层级中追究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四不放过”。

我们需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地位,建立安全责任明晰的管理体系,通过对各个层级、每个岗位安全责任履职的管理和追究,才能强化我们的安全管理基础;掌握安全监管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的内涵,根据职能分工,将安全责任合理分解到相关部门,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对安全隐患的事前追究,解决安全责任链中相关责任方的薄弱环节,推动责任体系正常运行,各司其职,从而达到“任何隐患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的目标。

电力体制机制篇7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产业发展迅速,政府对电力管制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环境的变化,机遇和挑战并存;如何有效监管对于今后电力行业的实际工作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该研究对我国电信、铁路、煤气供应等行业的改革同样具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电力产业 管制 制度变迁

制度与制度变迁

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是institution,“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服从程序和道德、伦理的行为规范”,诺思称之为“制度安排”。旨在提供一种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或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其构成要素主要是:正式制约(例如法律)、非正式制约(例如习俗、宗教等)以及它们的实施,这三者共同界定了社会经济的激励结构。

根据诺思的定义,“结构”一词指制度框架,“变迁”一词指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因此,所谓的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框架的创新和被打破。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然。

我国电力产业管制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我国电力产业管制制度变迁主体主要包括:消费者、企业(在位厂商和潜在进入者)和国家。国家处于该结构的最上层,消费者则处于该结构的最底层。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创新的供给主要决定于一个社会各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结构和力量对比,其选择依赖于各自的收益和成本以及受影响的团体的相对市场和非市场力量。从我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管制制度变迁各方权力结构和力量对比来看,国家的力量明显地直接决定着变迁的演进方向和轨迹,而消费者和企业仅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

诺思指出在制度变迁理论必须包含的三大基本要素―财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中,国家具有暴力上的比较优势。因此,国家能规定和实施财产权。从我国的基本制度结构和权力结构来看,国家不仅在政治力量对比中处于绝对领导地位,能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从不同程度上约束其他社会主体及其行为。因此在我国电力产业管制制度变迁的实践过程中,政府或许不是制度创新的首创者,但必定是新制度安排的最终供给者。

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我国电力产业实行的是严格的价格管制。这种做法直接导致其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只能依靠政府财政补贴来维持运转。这种严格的价格管制松动于我国国有经济效益严重衰退的时期。国有经济的持续低迷使得其对国家财政的贡献越来越少,而国家在社会发展目标越来越繁杂的情况下再也无力继续给予巨额补贴。出于缓解自身财政压力,国家不得不对其放松管制。

从放松价格管制入手,促使电力产业提高积累能力,减少国家财政补贴,促使企业自身建设发展,使原有亏损企业演变成盈利企业甚至是暴利企业,国家也从中得到了预期收益。但是,迫于消费者对电力产业远低于社会需求的供给能力和低劣服务质量的抱怨日益高涨,其他潜在进入者为分享巨大的潜在利润也在不断地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国家为获取消费者以及其他利益集团的支持,不得不进一步推进电力产业管制制度变迁,将制度创新引入市场准入管制和市场竞争方面。在我国正是出于经济政治利益的考虑,由国家主导的电力产业管制制度变迁遵循特定的演进轨迹,即国有经济控制下的行政管制―放松价格管制―放松准入管制。

从制度变迁分析我国电力产业管制体制的演变

(一)垂直垄断时期(1949-1984年)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电力工业发输配售一体化,从燃料部、电力部、能源部到水电部,实施一直是高度垄断的计划经济体制。1985年之前一直实行国家垄断经营、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由中央政府负责全国电力资源的配置,直接组织电力生产供应和电力投资建设,形成了纵向垂直一体化的电力行政管理体系,国有经济以外的其他所有制经济禁止进入电力经济领域,其一切经济行为均需政府批准,完全按照政府的电力主管部门行政指令从事电力经济活动,政府对电力企业承担无限责任,这种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严重制约了电力工业的发展,造成全国长达20多年的严重缺电。

(二)集资办电时期(1985-1996年)

随着东南沿海的开放经济快速增长,电力短缺问题更加突出,电力供应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仅靠国家财政投资已不能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为迅速扭转电力短缺局面,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外资等方面的积极性,自1985年开始实行改革,一是实行以“电厂大家办,电网国家管”为方针的集资办电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兴办发电厂,对原有不计成本的电价形成机制进行改革,对新建电厂实行“还本付息”电价。二是在管理体制上实行省为经营实体,逐步放松对其的进入管制和价格管制,给地方政府适当放权。管制方式是以中央政府和多个部委为主的各级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模式,极大地推动了电力产业的迅速发展,截止1995年全国电力装机容量突破2亿千瓦,全国性电力短缺的矛盾基本得到解决。

集资办电政策的实施,彻底打破了国家电力部门垂直一体化垄断的格局。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进入发电市场,出现了为数众多的独立发电厂。在此阶段政府借助市场机制,解决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电力短缺问题。但基本矛盾并未根本触及,其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并没有打破,发电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也未形成。

(三)政企分开时期(1997-2001年)

1997年3月起的第二轮电力改革,开始涉及电力工业的深层次矛盾。首先实行政企分开,以国家电力公司宣告成立为标志。1998年撤销电力工业部,组建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其职能移交国家经贸委。在中央层面实现电力工业的政企分开,中央有关部委收回电力项目审批权和电价定价权。管理体制改革后,国家电力公司不再具有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仅是一个生产厂商,主要负责对中央国有电力资产经营管理,但国家电力公司依然保持着垂直垄断的格局,原政企合一下的垄断体制的“双重矛盾”演变为行业垄断为主要矛盾。

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电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电力供应实现了供需基本平衡,甚至出现了阶段性的供大于求。这一变化导致发电市场开始出现竞争加强,电力工业产业组织结构垂直垄断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垂直一体化经营的国家电力公司,集发电、输电、配电、售电于一身,几乎控制着全部电网特别是输电网和一半的发电厂。在发电市场上,独立发电公司面对的竞争对手是拥有电网和调度权的国家电力公司,由于缺少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市场竞争规则,独立发电公司处在非平等竞争的地位。电力市场的地方保护主义变得异常突出。为了实现发电市场的公平竞争,2001年国家决定在6个省市进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试点。目的是探索打破电力工业垂直一体化垄断、建立市场竞争规则、发展竞争性电力市场。

由于这次初步改革厂网不分,难以将改革引向深入,竞价上网很难实行,造成行政审批不力、规制滞后、不公平调度、交叉补贴、区域壁垒等问题。被业内人士评价为“令人沮丧的电力改革”。

(四)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电力直供等改革试点(2002年至今)

电力监管体系改革且厂网分开。2002年1月,中央政府批准了备受各界关注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组建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依据国家法律制定有关实施细则,监督法律和政策的执行和落实;二是对电网资产进行重组划分,成立国家电网公司管辖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东五个区域性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管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电网;三是对发电资产进行重组划分。

培育发电市场竞争主体。发电资产重组划分的主要原则:各发电集团公司的资产规模、质量大致相当,地域分布基本合理,将现有独立发电公司、上市发电公司整体、均衡地划入各发电集团公司。尽可能将一个发电厂中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资产重组到同一家发电集团公司,避免“一厂多制”。在保持各发电集团公司在区域中的市场份额大致均衡不致形成市场垄断的前提下,将一省内的发电资产相对集中,便于新组建的发电集团公司设立分支管理机构以及安置原系统发电专业管理人员。将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现有风电除华能风电外、核电资产集中重组,分别各划入一家发电集团公司。中国政府决定以2000年的财务决算为依据,将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发电资产重组划分为5家全国性的发电集团公司。

建立健全电力监管法规体系。继国务院于2002年2月公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之后,于2003年7月公布《电价改革方案》出台了“容量电价由政府制定,电量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的两部制电价,并对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和电价管理办法提出了一揽子改革。国家电监会先后启动了对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华东区域电力市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2月《电力监管条例》正式颁布,全面启动电力监管条例配套法规制定工作,决定用2年的时间,建立起电力监管需要的、协调配套的电力监管法规体制。

准入管制和电价管制的试点化改革。我国已开始对准入进行管制,对某些电力项目引入竞争招标机制、替代传统的行政审批机制,为促进各投资主体之间公开公平竞争,降低成本,保护生态环境,决定采用竞争的方式确定该项目及其投资方。这无疑为改传统的电力项目行政审批为实行竞争机制的核准制进行了有效的尝试,前面提到的电力直供,也为改变传统的成本加总定价办法,最终建立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定价机制奠定了良好的试点基础。

2004年我国电力市场的价格管制改革有显著突破:一是电价管制原则转为以价格结构反映边际成本,通过边际成本调节供求关系;二是新投产的机组统一电价,对发电市场引入了接近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对发电投资商提供了有效的市场信号、参照系作用和标杆作用;三是煤电联动机制,为电力市场的上游环节与下游环节定价机制对称化迈开了关键的第一步。

对我国电力产业管制制度的思考

(一) 对我国电力产业管制改革的评论

从电力部到国家电力公司,再到国家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等,“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已使发电领域呈现出“中央国有”的五大发电集团、三十多家“省市国有”的发电投资机构、三十多家发电上市公司抢滩市场、群雄争食的竞争局面。与过去20年集资办电改革明显不同:集资办电改革完全可由电力企业推动和主导,而电力市场化改革则必须由政府推动和主导。

“厂网分开”采用“资产划拨”的方法实施的,优点是简捷和省力,不用资产评估和转售,仅花一年时间就将1亿多千瓦发电资产分了出来,组建了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与电网公司实行了“法人分开”。但五大发电集团和电网公司仍同属于一个投资者国资委,因此未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群,也不可能开展真正的市场竞争气。在电力管制体制方面,旧电力管制体制的原则是“政监合一、分散监管,” 新电力管制体制的原则是“政监分开、集中监管”,其特点是在机构设置上,在政府部门的行政序列之外,设置相对独立的电力监管机构,政府部门负责制定电力政策法规,电力监管机构负责监督执行电力政策法规同时,在职能配置上,将电力专业化监管职能集中由电力监管机构统一负责。国家电监会的组建改变了原有垄断性行业管理和以政府行为审批为主的管理体制,以培育和规范市场主体,建立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为目标,通过制定明确的监管法规和透明的监管程序,遵循依法、独立、开放、透明的原则,依照国家授权,逐步对行业的准入、成本、价格、服务内容和技术、安全、定额、质量、环保、社会普遍服务等,实施统一的专业化管制。

(二)构建我国现代电力管制制度

完善电力法规,尽快组织电力部门的专家、经济学家等对《电力法》中的缺陷予以修正,细化有关政府管制体制的法规。包括设立独立的电力管制机构、管制职能分配、政府电力管制的范围、管制的手段等内容。设立独立的电力管制机构,提高管制效率为了提高电力产业的管制效率,真正实现政企分离,必须建立独立的管制机构,即将电力行业管制职能从电力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管制机构的真正含义是:管制机构可以不用取得总理或其他高级政界人士的批准就提高(或降低)电价或做出其他的重要决定。电力管制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对法律范围内的电价标准负责,因此完善法律规范意义重大。

管制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分工是政府机构制定政策,管制机构执行政策。问题不在于管制机构是否独立,而在于政府能否给投资者一个可信的承诺。使投资者相信,他们将回收合理成本并赚取与他们所担负的风险相称的利润,让消费者相信,政府不会听任政府给予法定垄断权的机构任意收取垄断电价。为了保证管制效率,管制机构在确立职能时,要遵循以下原则:只有对不发生竞争的企业行为才实行管制;管制应被限制在绝对必要的地方;同级政府各部门除了宏观调控任务以外,与企业直接有关的管理任务都集中到管制机构,取消多头管制,尽最大可能避免多头审批;管制规定、规则、及管制指令应减少到最少程度,防止职能交叉和职能重复。规范电力管制程序,提高管制行为的透明度。管制机构应该拟订自己的办事规则,经过一定的法律手续审批后公布于众,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专业部门把国家的法律、政府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陈列归档,以便各方人士随时查阅和请求解释。管制机构对其决定拥有强制执行权,明确划分管制职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能源资源察赋和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是我国的现实国情,跨省、跨地区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是解决电力供应、高效利用资源的基本战略。但是由于中央、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和省为实体的电力体制,以及地方保护势力增强,省间电力交换的市场壁垒和行政性壁垒现象日趋严重,已成为实施西电东送障碍和当前深化电力产业改革的难题。此外,电力重复建设电源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和管制体制的缺失有关。因此,建立集中统一的电力管制机构,将有助于统一规范电力市场行为,打破局部利益带来的市场分割和市场封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1.余晖.政府与企业:从宏观管理到微观管制.福建出版社,2002

2.顾乃华.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规制的特异性及改革动力塑造[J].改革,2004(3)

3.余晖.政府管制与行政改革.中国工业经济,1998

电力体制机制篇8

【关键词】电力行业;竞争法律机制;探究

电力行业主要生产、传输及销售电力,是公共事业不可缺少的部分,在经济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基础性地位。因为政治、经济和技术等多重因素,世界范围内以往的电力行业大推行的模式都是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经营,同时接受政府的严格管理。事实上,该经营模式也产生了一种结果,即“投资高度政治化;技术、建设具有较低的维护效率;不便于监管,定价”难等。所以,为提升效率、促进技术发展,及优化消费者福利,自上世纪七十年代,英国、智利等便将竞争机制引入到电力行业,并进行了市场化改革,但这种改革尚未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国内电力行业要紧随时代变革潮流。2002年初,电力行业竞争机制的市场化改革也引入到我国。课题研究便是在上述背景下,针对电力行业把竞争机制与竞争机制引入后,分析运行出现的重大与特殊法律问题。

一、由垄断经营至引入竞争机制

因为电力行业对国民经济而言,要求技术性与重要性,市场经济国家广泛采用了国有化经营+政府监管的形式[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力行业取得了一定发展。在传统电力行业中,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模式是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有来自经济方面的因素,有技术方面的因素,也有政治和社会方面的因素等,事实上,此种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模式产生的效率并不高,妨碍了技术的发展,给社会福利造成极大损失。为解决上述问题弊端,世界范围内的电力行业开始转变了传统电力行业的经营模式,将竞争机制引了进来。此外,我国在实证考察电力行业的典型国家,如美国、日本和英国等的基础上。最终在次基础之上,把竞争机制引入到电力行业,同时分析了竞争机制的理论与现实背景,其中的理论背景有可竞争市场理论与规制失败理论等;现实背景的构成部分包括有关区域的示范效应、政府的政治需求和电力技术发展。

二、由竞争机制至竞争法律机制

竞争机制与竞争法律机制二者存有一定关系,其中,竞争机制的功能包括淘汰、引导与创新,此外,竞争机制本身存有缺陷,包括不可克服的盲目性、容易产生垄断与诱导不公平的竞争。借助发挥创制与抑制功能,法律确保竞争机制体现自身效能。再者,法律论述了竞争法律机制追求的四类价值目标,有对效率、秩序、公平和安全的追求,为逐步建立具体化的竞争法律机制发挥了价值引导作用。最终,初次建构了电力行业竞争法律机制内部存在的逻辑体系。笔者认为,电力行业竞争法律机制塑造了市场主体,法律控制市场主体行为及追究竞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三、电力行业市场主体塑造

面对传统电力行业中的国家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企业,企业向市场转型的问题引起了关注。针对这种问题,找到切入点,以此构建合适的竞争机制,在电力市场中,成为新的主体。具体说来,对电力行业主体结果塑造时,首先按照有效竞争理论与贝尔理论,指出,国内电力行业的主体结构应当要在发电与售电过程中产生各种类型的竞争性主体,于输配电网过程中变成垄断性主体。再者,基于产权理论,重新塑造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的产权,先要分析国内原有电力企业国有产权主导模式产生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产权塑造途径与手段。最终,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权责配置为视角,探究电力行业市场主体塑造中的特殊法律制度,其中内容有交叉经营限制制度与普遍服务主体制度等。

四、电力行业多元竞争性主体公平交易法律机制

电力行业进入市场后,随着竞争主体的增多,电力行业主体开始呈现多元化,这就迫切需要一套公平交易法律机制,因此来市场交易行为。限制电力公平交易包含两种主要因素,有价格与信息,电力行业存在多元竞争性主体,其中像电力交易信息法律控制与价格歧视法律控制等都是需要研究的对象,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存有一些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此不断完善。

五、输配电网垄断性主体公平开放法律机制

随着输配电网竞争主体规模的变大,垄断性主体开始出现,公平开放法律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基础设施理论与核心设施理论构成了输配电网垄断性主体公平开放的理论,在这种理论基础上,世界各国及区域范围内输配电网公平开放需要按照两种法律途径,其一是反垄断法路径,其二是电力法路径,于此同时,我国在选择时,还要以电力法为主,辅采用反垄断法[2]。此外,对输配电网垄断性主体公平开放行为控制,其有两个基本法律制度:一个是强制缔约制度,另一个是电价制度,要重新建构二者。

六、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竞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其追究

结合竞争性主体和垄断性主体的各自不同的特点,从正面出发,控制二类主体的竞争与交易行为,然而本文重点从侧面入手论述,当两类主体的竞争出现违法行为,要进行问题的控制。针对两类主体的竞争违法行为,先要详尽描述违法行为;再者,上述竞争违法行为要担负一定的民事、行政与刑事等责任,健全国内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竞争违法行为要建立相应的立法予以完善;最终,针对世界各国范围内电力行业出现的竞争违法行为,要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普遍存在着两种追究的模式,其一是司法主导模式,其二是行政主导模式。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现状,所以我国要选用行政主导模式,并以这种模式为主导,深入研讨行政权力配置。

结束语

电力行业是国家基础性产业之一,行业之间存有竞争是非常普遍的。国外有关的电力行业竞争法律机制相对较为成熟,然而我国在这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刚刚引入这一机制。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的不断健全和发展,相关机制会更加完善。电力行业竞争法律机制的研究内容远远不止上述一些内容,其中涵盖的内容较多,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这就需要有关研究者对此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本文所做研究多有不足,其中观点仅从自身认知经验的基础上出发,以期研究内容更为健全。

参考文献

[1]刘利.论电力行业垄断的法律规制[D].贵州大学,2007.

[2]唐敏.电力行业竞争法律机制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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