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8篇

时间:2023-09-27 09:24:27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篇1

在三场法律知识讲座后,学校又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来巩固法律知识讲座的效果。根据白纸坊街道社区的特点,将十八个社区分成了三组,举办三场法律知识竞赛初赛,每场初赛胜出两个社区队伍,最后有六个社区队伍进入决赛。法律知识竞赛的活动看似简单,但实施过程还是比较复杂的。1.法律知识竞赛题目的确定法律知识竞赛题目的确定是竞赛的基础工作,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限,根据前期的法律讲座情况,竞赛的题目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和劳动法为主,同时又结合了居民常用的法律,比如说民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既巩固了刚学到的法律知识,又有所扩展,使大家通过法律知识竞赛能够了解常用的法律。根据选题的原则,最后确定了知识竞赛使用的300道题目。因为我们的初衷是普及法律知识,因此在题目确定后,提前一个月下发到参加竞赛的队员手中,让大家在业余时间能够提前复习。2.法律知识竞赛的规则制定任何比赛都有一定的规则,为了使比赛顺利进行,在给大家下发题目的时候,已经制定好初赛以及决赛的规则。初赛是为了选拔优秀的队伍,注重大家知识的记忆,因此规则比较简单,只有必答题和抢答题。而决赛要分出大家的水平高低,因此决赛中多出了一种题型即风险题,一方面能够显示大家的水平,另一方面也给大家胜出的机会。3.赛前的其他准备工作为了让选手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知识竞赛中来,学校为每一位参赛的选手都准备了奖品,根据选手的特点,我们选择了适合居民家中使用的日用品作为奖品,注重奖品的实用性。4.法律知识竞赛的过程首先是初赛,在三场初赛中,每支队伍都派出了精英,经过激励的角逐,共有六个社区代表队胜出。在初赛中,既有社区工作的年轻人,也有八十多岁的居民,还有怀孕的准妈妈,充分体现了社区居民参与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决赛在2013年12月6日举办,这六支队伍在市民中心参加了决赛。必答题环节大家都准备得非常充分,基本都拿到了满分。抢答题环节场面热烈,大家你追我赶,分数交替上升,队员们的情绪也调动得非常充分,热情高涨,既体现了队员们的睿智,又展示了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风险题环节大家都很谨慎,队员们回答得也很好,最后右内西街社区代表队更胜一筹,摘得了桂冠,其他队伍分别获二等奖和三等奖。在竞赛中,观众们听到选手回答问题,可以学到法律知识;同时也穿插着观众问题,让大家身临其境地学习并感受竞赛的紧张激烈气氛。

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中的收获与不足

法律知识普及活动虽然已经完毕,但活动带给我们的收获与不足正是今后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经验,在此一并总结。

(一)法律知识普及教育的收获1.普及的法律知识为居民所需白纸坊地区社区教育学校在举办普法活动之前做了调研,同时能够结合所面向的人群的特点,因此,普法活动所普及的法律知识基本是居民迫切想了解的。这启示我们,无论做什么样的活动,只有结合居民的需求,才能达到好的效果。2.参与人数众多,达到了普法的效果白纸坊地区社区教育学校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是由一系列的活动组合起来的,三次讲座参与的居民累计达到400多人次,而四场法律知识竞赛参加的人数也达到150人次,可以说白纸坊地区社区教育学校的普法活动真正起到了促进学习、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3.及时检验普法效果因为法律知识竞赛是现场进行的,对大家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可以现场了解,相当于对前期的法律知识讲座的情况有了一个检验,及时了解了大家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

(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的不足1.耗费人力、物力较大因为白纸坊社区教育学校所举办的普法活动是一系列的活动,每次都是有组织的工作,每次都有礼品的发放,无论是学校还是街道都耗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2.普法的人群有待扩展白纸坊社区教育学校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虽然参与的人数众多,但主要是老年人,即便是举办的劳动法讲座面向的是年轻人,时间定在休息日,也很难见到年轻人的身影。在现场有的老年人也会帮家里年轻人提问问题,但毕竟还是没能吸引年轻人前来学习。3.参与人群的积极性有待提高虽然每场法律讲座到场的人比较多,但很多居民中途就走了,甚至还有一些人领完礼品就走了,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把讲座瞄准目标人群,他们真正需要才有参与的积极性。收获与不足并存,也说明在社区中普及法律知识任重而道远。讲座和法律知识竞赛的方式虽然受众面很广,但讲座的效果相对差一些,而知识竞赛的组织相对繁琐,但这些尝试对社区教育中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是有益的。

三、白纸坊地区社区教育学校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探索的启示

(一)结合社区特点,不断充实普法内容华东师范大学吴铎认为:“社区是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社会群体。”一定空间的社会群体可以说其生活环境是相似的,但居民的工作背景、生活背景有很大的差别。以白纸坊社区为例,有的老人退休前是教师,有的是下岗工人,其诉求肯定是不同的。因此在社区教育中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一定要不断地充实内容,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二)结合学科特点,不断拓展教育方式法学专业的特点一是内容多,更新快;二是实践性强,只有理论没有实践对现实的帮助不大。因此除了采用讲座和知识竞赛来普及法律知识外,还应该不断拓展新的教育形式教会大家如何用法。1.模拟法庭式模拟法庭的方式现在在很多高校都在使用,社区教育学校举办模拟法庭可以让很多没有去过法院的居民体会到法律的庄严,了解法院庭审的过程,不再畏惧打官司,让居民们今后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模拟法庭对于社区教育学校的法学资源要求更高,需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士支持。2.法律短剧式将现在社会的热点法律问题或者有争议的法律问题编成短剧让居民们现场观看,大家观看法律短剧的同时也会引发思考,寓教于乐,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需要好的案例剧本以及演员。3.法律咨询式针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举办法律咨询,比如婚姻法,这样一对一的模式可以解决居民个人具体的问题,让有法律困惑的居民得到解答,这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需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参与。

(三)结合团队特点,不断建设普法团队在社区中普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一个人或一个学校的能力是有限的,在普法过程中要不断壮大普法队伍:建设好的教师团队,可以为居民带来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壮大好的志愿者团队,可以教会居民用法。目前白纸坊地区社区教育学校也在为此作出努力。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篇2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媒体法制传播与农民话语权保障研究”(12BXW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王平,女,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新闻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电视传播与电视法治文化批评研究。

摘 要: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进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共举”时期。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宗旨也应与时俱进,在加强法治普遍原则和培育公民现代法律精神的同时,还应以权利为本位,注重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正当权益的维护,注意批判传统法制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营建现代法治文化环境,确立“普治共举”意识,加强对法治实践的舆论监督等。

关键词:电视法制节目;普法;法治;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4)05-0014-02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法治建设与普法教育的推动下,电视法制节目日益兴盛,其一大功能或主要职责无疑是普法,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也一直重视电视等媒介的普法作用。那么,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宗旨究竟是什么呢?仅仅是普及公民法律知识或培养守法的公民等那么简单?

纵观新时期以来我国政府主导推行的六个五年普法教育活动,其对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首先,在普法内容上,主要侧重于具体的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法律基本理念与原则精神的传播,较重视实体法律知识的宣传而忽视了程序法律知识的普及;其次,在普法思想上,强调的是重义务、轻权利的消极守法型法律知识的宣传,而不是现代法治精神所要求的权利本位主义和法律至上理念的普及。这种消极的守法型普法教育其实质就是让人们在实际生活中不违法、不犯罪,做安分守己的良民,而忽略了鼓励公民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培养公民利用法律维权的行为、能力和素质等[1]。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进入普法与法治“共举”时期。这一时期的普法特点和要求是:普法是手段,法治或促进社会依法治理才是目的,普法应与法治实践相结合[2]。依循于此,电视等媒介普法传播的目标应在于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的依法治理。毋庸赘述,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实践或现实法治环境因素对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更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对公民接受或遵守法律而言,司法或执行比‘普法’更为重要。因为法律能否接受,取决对法律的信任与否;对法律信任与否,又取决人们自己在心中塑造的法律形象。司法和执法是人们可以直接感知与体验法律的基本场域,是人们塑造法律形象的重要质料。如果司法或执法不公,或者腐败堕落,人们心中法律的高大形象就会轰然倒塌,因而断然与法律疏离。”[3]

当然,采取何种具体的电视“普治”措施,这将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下面,笔者对电视法制节目在贯彻普法宗旨的过程中应当在理论上注意的一些问题作进一步探析。

一、遵循法治的普遍原则,培育公民现代法律精神

普法并不仅仅意味着让每一个人都知道哪些法律被颁布,哪些法律被修改,抑或哪些权利、义务被了解,而更意味着让老百姓认识到这些法律的颁布、修改,抑或这些权利、义务的赋予,对自己意味着什么。从电视法制节目普法宗旨的角度讲,就是应重视对公民的现代法律精神尤其是“法治”原则的宣传与普及。

1959年,“国际法学家会议”通过了一个《德里宣言》。在这份宣言中,集中了各国法学家对于“法治”的一般认识,提出了以下关于“法治”的三条原则:

(1)根据“法治”原则,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2)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有效地维护法律体系,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3)司法独立和律师业自由是实施法治原则必不可少的条件[4]。

上述三条关于法治的普遍原则,既是现代法律精神的一种体现,也是“法治”理念的核心之所在,即“强调法律在保护人权、制衡政府权力上的职能,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或权威性,以及法律实施的公允性”[5]。从这一意义上看,在电视媒介采制法制节目的过程中,应遵循法治的普遍原则,贯穿现代法律精神或法治原则,同时注意批判人治意识、法律工具主义或传统的“法即刑”等观念,尤其是应对转型时期非“法律的统治”现象进行批评曝光,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营建现代法治文化环境,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

二、以权利为本位,注重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正当权益的维护

有学者认为,要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大国里实行法治,需要进行一次观念的革命。其中之一,就是否定中国传统社会形成和建构的义务本位的价值模式,而彻底肯定权利精神[6]。另有学者明确地把权利本位观念当做现代法律的基本观念,而与之对应的,则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义务本位、权力本位观念。以义务或权力为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使中国公民大多敬畏法律,远离法律,往往把法律看做是惩戒手段或政府管理老百姓的工具,而与法律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甚或漠视法律的存在,不到万不得已不去触碰法律。

所以,电视媒介在法制报道或节目制作中,对受众进行法律法规条文的普及固然重要,使人们了解自己的义务也是必不可少,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抑或更为重要的是增强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及精神。

这是因为,其一,在中国民众的法律意识中,权利意识被普遍公认是一个薄弱的环节,我们以往的普法宣传教育对此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其二,权利意识与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是密切相关的,权利意识的增强必然会导致民众更多地亲近法律,运用法律,增强对法律的信心,并能对法律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推动我国社会的法治化发展。其三,权利与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但从源泉、时序和目的来看,权利是主要方面,现代法律应以权利为本位。从这一意义上看,立法的宗旨是“确认权利”,执法的目的是“保护权利”,守法的实质是“尊重权利”,违法的危害性是“侵犯权利”[7],而普法的宗旨则更应是对权利意识的普及。进而言之,电视法制节目也要注重加强对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正当利益的维护,将反映、维护广大受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电视法制节目制作的根本出发点。

三、注意批判传统法制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营建现代法治文化环境

电视法制节目作为一种现代法制文化传播,应注意批判或摒弃传统法制文化中的法律工具主义、重刑轻民、义务本位、权尊于法、礼重于法、崇尚“无讼”以及宗法人伦观念等消极因素。当前某些电视媒介在法制节目或报道中,不同程度地受上述思想观念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选题偏窄,所选案例多为刑事案件,内容涉及抢劫、、盗窃、诈骗、杀人等;相比之下,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民事案件,或涉及公民授权性法律规范的报道不足;另外在报道的过程中往往只强调法律的镇压或惩罚功能,而对法律的权益维护等功能体现或宣传不足。尽管这样的法制节目或报道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教育观众、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但仅止于此也会产生不良效应,如只能营建传统法制文化氛围而不能营建现代法治文化环境,或只会强化受众的传统法制观,而不能培养受众的现代法治观,尤其是刑事案件报道太多、太细,还会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

四、确立“普治共举”意识,加强对法治实践的舆论监督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与他们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人们更容易通过对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正性获得对法律公正性的感知和体验。而这种感知和体验决定着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以及对法律的接受与遵守等行为。因此,监督法律实施,推进司法和行政执法等法治实践的完善,促进社会依法治理,对公民法律意识培养至关重要。否则,即便电视媒介在法制节目中不断普及法律知识,或者不断宣传法律的至上权威等,然而当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所感知的法律形象,却是与法制节目中的法律形象面目全非、甚或相互背离时,法律及涉法信息传播是不可能真正被接受或认可的。

“依据现代法治的内涵要求,执掌国家公权力的各级执法者、司法者应是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这是因为,如果他们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危害远甚于普通民众不知法、不守法所带来的后果”[8]。多年来在谈及普法教育的时候,往往一些政法工作人员总是高高在上,似乎普法教育的对象只是普通民众。然而,从当前尚不健全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等法治实践来看,加强对执掌国家公权力的各级执法者、司法者法律意识及精神的培养相当重要。如从征地拆迁、干部、基层政府“与民争利”[9]等引发的来看,不少政府官员就缺乏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发生之初,就武断或直接地将有关事件定性为反政府性质或违法行为,孰不知“集会、游行、示威”以及“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等是公民的权利;在对的具体处理方面,部分官员不是努力着手化解矛盾、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而往往是、采取武装镇压的手法,常常致使愈演愈烈和干群关系的愈发对立。可见,电视法制节目在践行普法宗旨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各级执法者、司法者职权行为的舆论监督,以促进法治实践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苗连营.公民法律素质研究[M].河南: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篇3

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与法制理念树立情况不容乐观之间的矛盾

在法律知识与法律理念普及的问题上,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律理念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养成。我们曾经认为普法就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国这种“至上而下”的法律宣传方式是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这种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律感觉相对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地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也还是于事无补。

2、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与法律宣传内容、途径、手段过于单一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将趋于多发和复杂,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也将越加强烈。尽管我们的法律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有些法律宣传并不贴近人民群众,没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对于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放在首位,较为忽视权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传的形式仍然过于单一,依旧以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为主,而忽视了公众对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样化。

3、全民法制观念、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还有差距之间的矛盾。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与此相对应,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仍然有较大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素质依然不高,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做得不够,执法违法、执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对社会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使得一般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固然这不尽是普法工作没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确实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治观念淡漠,社会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漏洞,社会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意识不强。

二、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使法制宣传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实践:

1、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树立现代法制观念、崇尚法治这一中心,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权威

这里面的“渔”和“鱼”分别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识和法律观念、意识。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不能替代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应该涉及更深的层次,既要解决普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更应当解决法律素质、法治精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让人民群众自觉自动地学法守法的根本保证。为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过程,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这个核心。首先要倡导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动应该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坚持依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根治权力腐败问题。同时需要人们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受法制约。现代法治以权利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强调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为社会主体及法律关系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社会行动和行为,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质疑。因此,我们要继续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长期任务,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提高依照宪法和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识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用法治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2、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应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应把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往在普法内容的选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颁布什么法律法规就一味地宣传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围相当浓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就向百姓“强行灌输”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绝不是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各种法制信息,使社会政治、经济和人们生活达到“动态”的法治普及。要承认和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人群的个体特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因为普法对象层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特点,在现代法律理念引导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这么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行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且胜过上百次的说教。”对普通的百姓要让他们知道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不是单纯地强调法律义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权威和感召力,使人们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经济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变被动地接受法律教育为主动地学习法律,使学法成为人们生活的内在需求。从历次普法的实际效果看,宣教内容在过度强化实用性的同时缺乏其应有的针对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导致普法内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养的畸形和社会法治环境的变异。普法教育要以适应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作为检验标准。

3、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我们传统的“摆、讲、赛、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而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篇4

关键词:林区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及对策

一、调查背景及情况

林农作为我国农民中的重要群体,作为林区建设和发展的主体力量,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线实施者,其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和谐林区的实现,从而影响到法治社会、生态社会及和谐社会的实现。本次调查,就是关注林农这一特殊主体的法律意识现状问题,弥补林农法律意识现状的数据上的空白,从而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调查地点的选择依据主要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程度,数据一方面能够比较清楚的展现基层林区普法的成效;另一方面,也反应了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林农法律意识的变化情况,因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调查问卷的设计上按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逻辑过程展开,分为对法律的基本认识、涉林法律问题、法律实施及普法几个板块,从而了解林农对法的认识、理解以及对法的信任信仰和追求的程度。

二、林农法律意识现状及特点

分析发现通过“四五”、“五五”普法,林农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同时,“林改”在江西的深入推进,一方面让林农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另一方也在无形中为林农法律意识的增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林农对现行法律知识及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认知情况呈现不平衡分布。

江西省林农对我国大部分现行法律的听闻率都超过半数,尤其是林业专门法如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都达到了80%以上,这充分说明林农更关心也更了解林业法律知识。更让我们欣喜的是林农能够对于某一部门法的认识更加清晰和具体,不再是简单地停留在“XX法”一个名词的认识上了。比如:约79.9%的林农表示了解或基本明白“宪法”一词的含义,还有村民表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的认识。林农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渐丰富和具体,为相关部门法在基层的有效运用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但同时,笔者也发现此次课题组对6村的调查中,男性受访者为74.6%,女性为25.4%;入户调查时,男性一般会主动接受调查和访谈,女性更多是回避的态度;同时,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调查对象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6-40这个年龄段,而且,林农受教育程度偏低,主要集中在初中(44.6%)及高中(22.3%),这也说明,在法律知识掌握的分布上性别、年龄及文化程度上都有一定的不平衡性。

(二)林农的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其法律意识中存在矛盾性。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丰富,但更重要的是人们对个人权利开始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一权利意识的觉醒同样发生在林农身上。对于“别人偷坎您的树木,您会怎么办?”的问题,仅有19人选择“忍了,邻里关系重要”,林农不再是息事宁人的态度,而是更多地选择“找村干部”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自己购买的林木种子出了质量问题57.2%的林农能够清楚的判断可以“向供种单位所要赔偿”,而不是单纯的等待有关部门的帮助,林农的维权意识开始具有的主动性。

但同时,笔者发现无论是从数据的分析过程还是从与林农的座谈中,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他们言语中和内心中的一种矛盾,能够明显体会到林农在对法律的态度上、信任程度上、价值判断上内心理性与现实实践的碰撞,往往是用对现实情况的迎合取代了其内心真正的判断。

(三)林农对新法的学习有较强的积极性,但实际操作环节中存在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对于林农看重的林地来说,针对集体林权改革中的林权证,有74.3%的人知道林权证是林地权利的凭证,高达91.1%的林农认为林权证重要。其实这不仅说明林农开始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了,也能说明对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新事物及其法律规定,林农也能逐渐学习、转变以适应社会的新发展,新需要。

但在林木采伐的问题上,笔者发现67.2%的林农知道林木采伐要到林业站办理采伐许可证,自己不能直接采伐;但对于林木采伐的管理部门林农仍然不能很清楚的区分,对于村干部、林业站和上级林业局有一定的混淆。

(四)普法方法的单一及基层文化建设落后对林农法律意识提高的制约。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林农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电视、报刊和广播这种较为传统的方式;仅有50人通过互联网了解法律知识;同样在基层的普法工作中,由80%以上是由村委会组织的,主要形式是:入户宣讲和印发资料。尽管被访的六个村都开展了普法活动,但94.7%村民仍表示希望了解法律知识:也希望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组织集体学习、文艺演出等。这一方面体现了林农希望通过各种形式了解法律知识的愿望另一方面也体现基层普法工作与农村社会法治实践的“供需关系”并未建立起密切的联系,普法方法也较容易流于形式的现实情况。另外,基层文化设施较为落后,基层普法工作者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形式创新捉襟见肘;基层普法工作重复、繁重也是一个主要原因,有时不同部门负责相同内容的普法工作,各部门难以展现术业有专攻的优势。

三、

提高林农法律意识的建议与启示

林农法律意识在“林改”这个大的环境下,在国家普法的推动下在很多方面尤其是关于林权、林地法律方面有很多的闪光点,但也有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从而进一步强化普法效果,发挥现代法律意识对于相关林业政策的促进作用。

(一)针对林农法律意识的空白和盲点,应健全法律内容,规范执法方式。法律要获得林农的认可、接受和遵守,必须代表林农的利益和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因此,必须提高立法质量,切实保障林农的地位和合法权益,所有的农村法律制度都应直接或间接地确认和保护农民的权益。从执法角度来看,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杜绝徇私枉法、违法执法、滥用执法权等现象,通过正确的司法执法行为,引导林农树立法律意识是当务之急。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篇5

的社会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因此,研究普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功能定位,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满足人们求知求助的需求,全面提高人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促进利益关系、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普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般功能

普法的直接意义在于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知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而起到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营造法治氛围、弘扬法治精神的作用。普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⒈宣传功能。法作为一种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来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从其进入制定过程直到实施,总体上属于书本意义上的法律,仅存在于静止的层面上。普法的宣传功能,就是要使文字化的法律转移到社会成员的意识中,使大多数社会成员明白什么行为是守法,什么行为是违法,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法律与自身利益的关系,避免因不知法而犯法。宣传功能是普法最基本、最广泛的功能。

⒉教化功能。普法的教化功能就是通过对社会成员法律行为的分析、评价、判断,教育和感化公民对守法、护法行为的认知和赞同,认识到违法的社会危害性,提高对遵纪守法重要性的认识,从而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培养和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⒊纠正功能。纠正的对象可分为两类,一是意识,二是行为。普法的纠正功能就是通过对法律的讲解和个案的分析,让公民明白什么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违法要受到什么处罚,承担什么责任,从而纠正自己一些错误的认识和做法,正确认识违法与守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或者其他合法手段解决问题,避免因为不懂法而违法。纠正功能是在对他人或自身因以往的失误而吸取教训的过程中得到实现的,因此它更多地表现为自律、自控的特征。

⒋强化功能。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体现为一种不断往复、呈螺旋式发展的运动过程。普法的强化功能,就是通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使社会成员从认识到实践,从再认识到再实践,对法律知识与法律观念入心入脑,形成定势,使全社会都能够积极主动地遵守法律,按照法律规范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发生违反法律的行为或后果时,能够主动而正确地承担法律责任。普法的强化功能,要求普法主体必须结合实际,主动参予,有针对地加大宣传频率,加强宣传力度,做到“法钟常鸣、法钟轰鸣”。

如上所述,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普法的宣传、教化、纠正、强化等诸功能的发挥,都在于彰显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功能释放的基本途径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传播行为。它传播的内容既包括静态意义上的“法制”,主要涉及国家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也包括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动态意义上的“法治”。任何传播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场合、背景中发生的,传播情景对于整个传播活动具有极大的影响作用。研究普法功能释放的基本途径,也就是研究法的传播途径,对普法的形式和方法进行基本归类并加以分析,从而有利于把普法的广度和深度结合起来,把静态普法和动态普法结合起来,有效整合资源,实现普法功能最大程度的发挥。依据不同的视角,普法功能释放的基本途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⒈从释放的对象看,可以分为共性释放和个性释放。共性释放的主要形式有大型的宣传活动、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其特点是影响大、范围广、受众不特定。这些形式适合需要全社会普遍遵守的、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法律基本知识的普及性宣传。个性释放是针对具体对象进行的宣传活动,主要方式有对特定人员个性问题的解答以及提供法律服务,对案件当事人关于法理、法条的阐释等。其特点是针对性强,联系实际紧密,易于被对象接受。从地位和作用看,共性释放是普法功能释放的主要形式,个性释放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补充形式。

⒉从释放的动源看,可以分为主动释放和被动释放。主动释放指普法主体根据工作规划和安排,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群众的普遍需要,自主进行的法制宣传活动,比如开展“学法日”活动、对一些新颁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其特点是从实际出发,有选择、分层次、有步骤、分阶段,合理利用资源,避免面面俱到,确保普法的效能和深度;被动释放是普法主体由于法律事件的出现而组织的,或者是普法对象上门求助,要求解答法律问题而开展的活动。其特点是由于需要而产生,宣传内容具体,适用性和时效性较强,非常容易被宣传对象接受,宣传效果好。被动释放要求普法主体抓住时机,尽可能扩大对普法受众意愿和行为的影响程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地位和作用来看,主动释放是普法功能释放的主要形式,其作用是预防矛盾纠纷和违法行为的发生,防患于未然;而被动释放是应用于已然,是辅助形式,是主动释放的重要补充。

⒊从释放的形式看,可以分为直接释放和间接释放。所谓直接释放就是普法主体和受众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产生直接互动,比如解答法律咨询、组织法制讲座等。在这些形式中,普法主体和受众都是相对明确的、固定的,并有一定的范围。直接释放的反馈是并时性的,即主体的释放行为与受众的反馈行为同时发生。这样,普法主体可以根据对方的反应对普法的内容和方式作出及时调整,可以收到即时性的显著效果。间接释放就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展览、网络、法制主题公园、法制宣传长廊、普法街头诗、观看法制文艺节目、发放法制春联等形式进行的法制宣传。其特点是宣传对象为数众多而又不特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能产生延时性的反馈和潜在效果。这种隐匿在受众头脑中的,经过不断累积、深化和发展才逐步显示出来的潜在效果,虽然产生效果缓慢,不能立竿见影,但由于长期的耳濡目染,能使受众在情感、意识层面上产生潜移默化的改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三、从功能定位看普法之基本走向

今后一个时期内,普法的基本走向可作如下表述:

⒈法律知识的灌输与法律文化的熏陶并重。对法律知识的宣传是普法最基本的功能。通过年的普法,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法律知识水平、依法办事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他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希望得到更高层次和品位的法律文化教育。法律文化既包含着法律的思想、制度、设施,人们的行为模式、心理习惯等内容,也包含内化在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设施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之中,并在精神上支配他们的一般观念、原则和价值体系,是人类追求生活秩序化和社会正义的本质表达。人们有什么样的法制观念,习惯上表现出何种行为方式,都有赖于法律文化的培育和支撑。宣传法律文化的意义在于,人们可以更高地从精神上把握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在法律发生冲突时,可以依其作价值序位的排列与选择;在法律缺失需要平衡时,可以作为自由裁量的内在依据。这些都是具体的法律知识所不及的。法律文化的宣传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司法、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质和水平,能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篇6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为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四川石油管理局“五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川石油管理局和我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在专业化重组后生产经营采取的新体制和新思路,面对法律环境比较复杂等特点,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企,全面提高全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线,坚持普法与依法治企相结合,普法与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相结合,普法与提高法律管理水平相结合,普法与员工岗位职责相结合,普法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管理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把依法治企、规范管理作为公司发展的根本保障,进一步增强全员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风险意识、决策管理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依法引领企业发展的能力,建立起完善的依法治企的法律工作机构和制度体系,使依法管理水平和防范法律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作,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依法治企的价值取向、氛围和机制保障,为公司持续、高效、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全面形成依法治企格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基本法,是法律宣传教育的基础和重点工作。要使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基本法律意识,在公司法理念、规章制度建设、授权管理、运作程序和涉外关系等方面充分体现法治精神,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的氛围;要结合“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持续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保障体系,形成与公司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业务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公司全部管理事项和各个岗位的制度管理体系;全面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认识法律环境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清晰界定每一风险领域的风险点,通过工作程序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建立对法律环境变化反应敏锐、应对风险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争取在20xx年实现对重大经营管理、改革项目的法律支持率分别达到100%,基本杜绝因过错引发对外纠纷、法定权利未取得或丧失、违规对外担保、擅自对外承诺附义务事项、故意违章等现象,将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环保法规,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实现由“无事故发生”安全状况向“无隐患失控”安全状况的根本转变;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学习《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工程发包、分包等工作;依法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与专利商标保护,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管理的特点,制定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公司标识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优化完善土地和房屋等权属管理;结合普及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完善员工的招收、录用、培训制度。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将专门法特别是涉及企业员工和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宣传教育内容。

(四)深入学习与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全面提高职工依法维护权益的自觉性,创造企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秩序。与公司企业员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要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线,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岗位权利和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对依法维权、依法解决争议的认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能力,为公司发展创造和谐环境和良好的企业管理秩序。

四、基本要求

(一)突出重点。在全面深入地开展普法学习的基础上,认真

抓好普法重点。

1.重点对象:一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分公司领导,二是市场开发、工程造价、国际合作、生产运行、安全环 保、经营管理、劳动人事、财务资产、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印章、保密等重点岗位的员工。

2.重点学习内容:以《宪法》为核心的《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刑法》等基本法和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公司和谐发展、稳定和诚信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各级领导干部侧重学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资源环境保护法》、《资源节约法》、《劳动合同法》《赔偿法》等法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资本运营等方面的法规,以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产品质量管理》、《招标投标法》、《知识产权法》、《世贸组织规则》、国际经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还要侧重学习会计法律法规。

(2)各级机关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侧重学习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公司法》、《合同法》、《招投标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商业秘密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工程造价、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企业法律顾问、公证、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涉外业务较多的单位或部门,在上述基础上,还要学习已有的市场和目标市场所在国的国际法律法规以及外国当地法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以、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编写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作为统一读本。

(3)特殊岗位技术人员学习专业法规和规章,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专业技术工作需要,重点学习与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专业技术法规和国家专门规章,并接受国家定期的注册执业管理培训。劳动部门加强对市场化用工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考核和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3.突出实效性。

通过“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重点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主线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健全规章制度。在总结以往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制度上保证“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的深入开展,并与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紧密结合。重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普法学习制度。一是建立公司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案例分析制度、党委中心组法律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常规法律培训和各种短期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公司领导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

2.公司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要考核其法律意识、法律风险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要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引领企业发展、依法防控法律风险、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作为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3.公司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审核制度。要建立健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法律审核制度,明确法律论证、制度审核的范围、权限和审核程序,落实依法治企的相关责任,建立企业重大决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4.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要切实做到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岗位和人员“三落实”,保证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享有企业经营业务的知情权和法律审核权,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任务。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提供制度保障。

(三)抓好普法学习。

根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要保证在40小时以上的国家规定,公司普法的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党委中心组定期安排普法时间,专门学习法律知识。

2.公司机关的学习分两种情况安排:与机关部门专业管理相关的通用性法律学习,纳入机关各部门统一学习计划,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讲座;专项法律知识的学习由企管计划部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专题讲座。

3.各单位领导的普法学习结合实际,参照公司机关的方式,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司机关的安排进行。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学习通过专题讲座或普法光盘、录象等方式进行,保证每年有40小时的学习时间。

(四)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进行普法宣传,要采取板报、墙报、宣传专刊、法制专题节目、法治图片、摄影、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多种普法形式,广泛宣传“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知识。

(五)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是依法治企的重要保障之一。要加大企业法律顾问的培养、考核、选拔和使用力度,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五五”普法期间,要初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好,法律业务精,管理能力强、文化程度与专业结构合理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

(六)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求,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以“宏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部室”、“法律进项目工地”、“法律进分包企业”等专业普法活动。引导机关、部室、车间(队站)、班组、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五五”普法期间,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现有工作场地、设施、建立中国石油法制宣传栏或普法教育网,通过普法专栏、网上答疑等多种普法形式,积极为石油企业员工提供高效的法律咨询。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12月底之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计划及具体措施,建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为“五五”普法深入发展奠定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至20xx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监督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根据本规划,各单位按年度计划,每年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和总结,及时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并于每年11月底将本年度的总结材料上报公司普法依法治企办公室。

(三)总结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各单位、各部门在公司普法依法治企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对本单位、本部门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依法治企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和认真总结,并于20xx年4月15日前上报总结材料。公司在8月份以后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抽查,考核验收,并作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和全公司“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对“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工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把“五五”普法工作作为实施公司“十一五”发展战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保障,作为维护公司稳定,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措施来抓,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企领导机构和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做到“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有主要领导抓、有专门法律机构管、有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做。各级党政工团组织,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

公司成立由分管法律工作的主要领导为组长,公司党办、公司办、企管计划部、组织人事部、财务资产部、思想政治工作部、机关事务部、质量安全环保部、市场开发部、国际工程部、维稳信访办、纪委监察部、公司工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领导小组。日常普法工作由企管计划部承担。各部门确定一名部室领导抓本部门和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普法工作。

公司“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企业的规划,负责“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监督、检查和考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五五”普法学习、考核及依法治理的制度、措施;组织“五五”普法资料的编制、发放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和助理法律顾问的岗位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中的法律骨干作用。

(三)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尽力解决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条件。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篇7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以来,我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十一五”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一部署,突出重点,齐抓共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及完成情况

我县有接受能力的村(居)民有36万人;有115个单位8990人;有21所中学,181所小学,有法制副校长40人,法制辅导员162人,青少年学生42511人;流动人口有29551人;村(居)干部有529人;执法部门有67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52个,法定授权组织13个,司法机关2个,共有执法人员1978人,持证人员有1500人。县属有44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单位。有1个自治条例,5个单行条例。

五年来,由普法主管机关组织普及的法律法规有70个,由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有150个。全县干部职工普及率达100%;村民普及率达90%;居民普及率达100%;村(居)民干部普及率达100%;在校中小学生普及率达100%;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普及率100%,农民工普及率80%;流动人口普及率80%。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共征订发放教材222254册,网站宣传平台67个,共组织普法考试4次,发放试卷32544份;组织法律知识竞赛65次,发放竞赛答题卡80000份;组织法制骨干培训140期,发放培训材料123600份;上街宣传1200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60辆次;发放新颁法律法规、单行条例单行本403280本;发放法制宣传材料4500万份;发放挂历45552份;发放宣传画5450份;发放录音带320盒,放录音900场次;发放光盘210盘;图片展6400场;张贴大小标语205000条,其中永久性标语3185条,挂横幅210幅;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87500人次;电视台播放法制节目196期;景东消息报刊登法律法规及法制信息184期;出法制专栏18736期;法制文艺演出107台次,排练节目187个,送戏下乡村1422场;放映法制宣传片360场次;开展法制讲座281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5670人;党委中心组学法520期。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支出五百八十万元。

二、具体做法

(一)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景东实际,按照全国、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草拟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在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形成一份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五五”普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于10月1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情况和制定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县人民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根据《规划》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相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全县上下形成合力,保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我县于12月18日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作了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县长对“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使全县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树立了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从而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有组织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随着领导干部的更换及形势的需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得到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现有成员单位19个,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及县人大主任任副组长、县委常委领导、县委政法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操作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五五”普法以来,领导小组具体制定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职责的明确,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职能更加有效发挥。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依法治乡(镇)及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13个乡(镇)都配齐了政法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主 抓政法工作。执法部门均有法制股室,专门负责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普法宣传网络,为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投入经费,专款专用,有保障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至,我县财政预算给县司法局每年人均0.2元的普法经费,共拨款29万元,省财政拨普法专款16万元,各乡(镇)投资年使用普法经费2.5万元,部门单位投资平均年使用普法经费1万元。经费的保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创新了宣传形式,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四)精心安排、巡回检查,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年来,我县司法局协同县依法治县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全面的安排,促使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工作要点下发执行过程中,两部门还经常安排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单位部门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实施情况,指导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普法依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注重抓典型经验示范推广工作,及时传递和收集普法信息情况,随时掌握和了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年年有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

(五)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不断深化“五五”普法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及纪念日,大力抓“法律六进”活动,强化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普法新篇章。

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及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能力,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县司法征订《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到各部门各单位;,县司法局创办了景东普法网站,结合景东实际设置新法速递、公共法规、部门法规、专题法规、法律问答、法律常识及案例精选等栏目宣传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规章、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景东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景东政府职能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以文件形式及电话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求工作人员点击普法网站,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网站的开通,创新了全县的普法形式,扩大了普法宣传面,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搭建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平台。5月上旬,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赠送《新法律法规汇编》、《法律知识手册》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5月14日,县司法局与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全县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参加全省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崇尚法律,增强“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

二是以提高农村村民及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建设平安和谐新农村为目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95%的人口是农业人口,县司法局将“法律六进”中的“法律进乡村”作为重点工作来抓。11月,免费发放《云南省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资料》246册,并于11月20日组织166个村委会231人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提高了村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的能力。,征订了9万余册《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家,做到户均一册。同年,县司法局与依法治县办在全县各村民小组建立了2500户“法制中心示范户”,向示范户发放工作职责及法律工具书,由“示范户”负责区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及覆盖面。,县司法局联合乡(镇)在重点乡村组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引导乡村干部及农村公民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将老百姓不断引向学法用法及守法的轨道。“法律进乡村”活动成为景东农村普法史上的新亮点、新跨越,为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及和谐平安景东的构建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治社区能力,增强社区三种人即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县司法连续五年与锦屏镇司法所联合向城区三个社区免费发放《法律法规汇编》、《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法规单行本及法制宣传材料,为社区建立了法律图书室,定期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及44个社区居民小组长以法制讲座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引导他们认真自学及组织居民学习与社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负责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召集农民工及流动人口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学法的自觉性,做一个守法用法的良好公民,共同创造美好和谐的社区新型家园。

四是以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能力,增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及依法维权的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与锦屏司法所及文井司法所在昌龙公司、佳浩公司以召开企业经营管理者及职工法律知识培训会的形式,向与会人员、办公室主任、图书室及车间负责人发放《法律法规汇编》、《企业经营者法律知识读本》及与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为公司建立法律图书室,为公司管理人员及职工提供学习法律知识的工具书。与社保局、安监局联合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注重安全生产,考虑职工合法权益才是公司长远发展之道。

五是以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增强学生守法及依法维权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联合关工委、综治委、妇联、团县委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联合开展各项活动。如,每年的“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几个部门都要到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讲座,放映录像,展览图片。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全县部分学校建立了禁毒示范学校。各学校做到了普法“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几部门及学校针对我县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坚持把好青少年普法关,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首先规范法制副校长管理。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县已实现100%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村完小配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制教育培训,落实法制教育课时,每学期为学生上法制课2次以上。第二,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们熟悉的社会生活中。在小学中,着重帮助孩子们培养遵纪守法意识,针对中学生,则着重讲授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三,搞好法制教育与其他教育的结合。即法制教育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第四,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在课堂教学的同时,还组织学校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组织学生办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大激化了孩子们参与法制教育的积极性;第五,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先后到县属各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赠送《法律法规汇编》及与学校相关的法律单行本,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美丽和谐的校园法治氛围。

(六)围绕国情,服务大局,协调联动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以提高公民的宪法及法律意识为目的,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如,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云南省宪法宣传周宣传宪法知识,在“法律六进”活动中贯穿宪法精神,引导公民增强宪法及法律意识,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二是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及企业,在城区、乡(镇)利用消费者赶集之际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以录音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云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出台后,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县城上规模的餐饮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法》宣传,在显眼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法相关宣传标语,提示广大消费者;文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网吧、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等经营业主进行与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娱乐场所内张贴各种法律知识等宣传挂图、警示牌。国税地税联合利用“税收宣传月”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等。

三是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林业部门为主,全县上下开展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内容的林业法规宣传,林业局征订林业政策法规读本发放到各农户,做到户均一册;司法局印发与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文化局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县委宣传部与林改办联合举办了林改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营造了全县人民齐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为顺利完成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县安委会利用“安全生产月”组织成员单位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县禁毒防艾委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各成员单位利用“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及“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禁毒法》、《云南省禁毒条例》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知识。劳动社会保障局召集农民工培训《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围绕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县司法局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向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向公共服务单位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宣传《矿产资源法》;计生局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保局利用“6.5”环境日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

五是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县综治维稳委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组织综治成员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刑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县司法局利用“法律进乡村”活动集中宣传《信访条例》及“三大诉讼法”。

(七)层次分明、形式多样、有针对性地深化普法工作

我县采取分层次、分对象,灵活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普法工作。如,针对领导干部我们采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公务员我们采取“普法网站”传送法律知识,组织普法考试,以考促学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执法人员我们采取定期法律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前培训及法律知识考试。如,公安人员每年都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司法人员由司法机关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新颁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由普法机关及主管部门印发行业法规,引导管理人员及职工自学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车间负责人、员工,我们采取分层次的集中培训及召开会议的形式讲法宣法;针对社区居民及农村公民我们采取广播电视传播法律知识,由“法制中心示范户”在区域内宣法讲法,利用街天发放宣传材料,由普法机关免费发放《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单行本,由文化局及乡(镇)村文艺队伍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宣法。对居委会干部及重点乡村组干部由普法讲师团进行法制骨干培训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我们采取法制讲座、模拟法庭、以案释法、法制文艺表演、赠送书籍、展图片、放映录像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各层次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顺利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预定的目标任务。

(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景东法治政府

为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现法治政府总目标,,县人民政府组织了一场高规格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召集13个乡(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质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县五大班子领导共300余人参加了听课。法制局发放了1000余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教材,组织1474人参加了考试。讲座及考试促使全县公务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理念,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九)制定完善地方民族法规,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的民族法制不断得到健全,为推进依法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原《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修改为《城镇管理条例》。原《县水利工程建设条例》修改为《县水资源保护条例》,《县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单行条例的修改及出台标志着我县的民族法制有了新的发展,它们将直接服务于全县的“三个文明”建设。

“五五”普法以来,我县经历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增建了更加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干部职工做人做事都有章可循。民族法制的进步及规章制度的健全,不断推进了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直接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

(十)建立信访规章制度,加强对群众性事件的治理

针对当前我县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委决定建立完善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指挥机构,明确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加强了基层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治保会、调解会等组织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工作制度三落实,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近两年还建立了领导大下访大接访、网站接访及领导接待日制度。五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各种信访制度,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成功化解了有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由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移民搬迁等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强化了群众性事件的治理力度。

(十一)普治并举,积极开展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采取先普法后治理,进一步加大了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一是依法整顿市场秩序,重点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二是依法整顿税收征管秩序,重点整治偷税、逃税、抗税、骗税行为和税收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依法强化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重点解决乱占耕地、浪费土地和违法开采、破坏资源等问题;四是依法强化环境保护,重点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打击盗窃、严重暴力犯罪、贩毒犯罪和城乡流氓恶势力,加大查禁丑恶现象力度,整治学校、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农村治安秩序;六是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重点清理强加在农民身上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七是依法整顿文化市场,重点对印刷、音像制品、出版物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台球室、体育馆、网吧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八是依法整治道路运输中违法经营行为;九是依法治理道路交通、水库及道路运输、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反《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各主管部门明确任务,强化措施,集中组织战役,针对热点问题,严查细究,扎实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面,我县以两委换届为契机,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为保证我县村两委换届顺利进行,全县举行骨干培训,培训《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按照市司法局及民政局的要求,接着“四五”普法期间创建的5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将创建活动全面推开,剩余的109个村委会一起强化了村级四民主制度,健全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里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强化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小组,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程序、方法和时间,确保村级各项工作运作正常有序。几年来,社区、学校、企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也得到较大发展。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其中“龙泉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企业依法建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有关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在企业中得到真正贯彻。县、乡、村(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都有新的突破,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县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十二)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工作

4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委宣传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县依法治县办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及统计报表。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作了具体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以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的领导为成员的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4组普法检查验收小组深入13个乡(镇)、99个部门、单位、企业检查验收。经过检查验收考评,合格率达100%。13个乡(镇)全部验收为优秀乡(镇);99个部门、单位及企业中优秀占81%,良好占19%。

三、“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和体会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景东农村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民族团结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二是人民群众依法信访,走访人数由多变少,信访代表诉求能力提高,无重大恶性上访事件发生;三是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普遍增强及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五是全县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学法用法,大多数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无重大影响的案件发生。六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的能力明显提高。七是村(居)委干部依法治村、治社区的能力快速提高,流动人口及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得到明显增强。八是对依法治校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校园周边无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九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保证“四民主、两公开”的全面落实。十是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经济秩序良好,市场管理有序。

(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会

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我们深深的体会到:

一是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是较好地完成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规划“五个到位”,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保障。

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是普法工作得以全面开展的重要保证。

四是普治并举,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是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方法。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篇8

以来,我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十一五”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一部署,突出重点,齐抓共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及完成情况

我县有接受能力的村(居)民有36万人;有115个单位8990人;有21所中学,181所小学,有法制副校长40人,法制辅导员162人,青少年学生42511人;流动人口有29551人;村(居)干部有529人;执法部门有67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52个,法定授权组织13个,司法机关2个,共有执法人员1978人,持证人员有1500人。县属有44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单位。有1个自治条例,5个单行条例。

五年来,由普法主管机关组织普及的法律法规有70个,由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有150个。全县干部职工普及率达100%;村民普及率达90%;居民普及率达100%;村(居)民干部普及率达100%;在校中小学生普及率达100%;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普及率100%,农民工普及率80%;流动人口普及率80%。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共征订发放教材222254册,网站宣传平台67个,共组织普法考试4次,发放试卷32544份;组织法律知识竞赛65次,发放竞赛答题卡80000份;组织法制骨干培训140期,发放培训材料123600份;上街宣传1200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60辆次;发放新颁法律法规、单行条例单行本403280本;发放法制宣传材料4500万份;发放挂历45552份;发放宣传画5450份;发放录音带320盒,放录音900场次;发放光盘210盘;图片展6400场;张贴大小标语205000条,其中永久性标语3185条,挂横幅210幅;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87500人次;电视台播放法制节目196期;景东消息报刊登法律法规及法制信息184期;出法制专栏18736期;法制文艺演出107台次,排练节目187个,送戏下乡村1422场;放映法制宣传片360场次;开展法制讲座281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5670人;党委中心组学法520期。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支出五百八十万元。

二、具体做法

(一)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景东实际,按照全国、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草拟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在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形成一份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五五”普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于10月1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情况和制定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县人民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根据《规划》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相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全县上下形成合力,保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我县于12月18日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作了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县长对“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使全县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树立了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从而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有组织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随着领导干部的更换及形势的需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得到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现有成员单位19个,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及县人大主任任副组长、县委常委领导、县委政法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操作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五五”普法以来,领导小组具体制定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职责的明确,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职能更加有效发挥。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依法治乡(镇)及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13个乡(镇)都配齐了政法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主抓政法工作。执法部门均有法制 股室,专门负责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普法宣传网络,为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投入经费,专款专用,有保障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至,我县财政预算给县司法局每年人均0.2元的普法经费,共拨款29万元,省财政拨普法专款16万元,各乡(镇)投资年使用普法经费2.5万元,部门单位投资平均年使用普法经费1万元。经费的保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创新了宣传形式,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四)精心安排、巡回检查,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年来,我县司法局协同县依法治县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全面的安排,促使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工作要点下发执行过程中,两部门还经常安排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单位部门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实施情况,指导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普法依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注重抓典型经验示范推广工作,及时传递和收集普法信息情况,随时掌握和了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年年有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

(五)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不断深化“五五”普法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及纪念日,大力抓“法律六进”活动,强化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普法新篇章。

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及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能力,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县司法征订《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到各部门各单位;,县司法局创办了景东普法网站,结合景东实际设置新法速递、公共法规、部门法规、专题法规、法律问答、法律常识及案例精选等栏目宣传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规章、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景东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景东政府职能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以文件形式及电话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求工作人员点击普法网站,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网站的开通,创新了全县的普法形式,扩大了普法宣传面,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搭建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平台。5月上旬,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赠送《新法律法规汇编》、《法律知识手册》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5月14日,县司法局与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全县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参加全省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崇尚法律,增强“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

二是以提高农村村民及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建设平安和谐新农村为目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95%的人口是农业人口,县司法局将“法律六进”中的“法律进乡村”作为重点工作来抓。11月,免费发放《省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资料》246册,并于11月20日组织166个村委会231人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提高了村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的能力。,征订了9万余册《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家,做到户均一册。同年,县司法局与依法治县办在全县各村民小组建立了2500户“法制中心示范户”,向示范户发放工作职责及法律工具书,由“示范户”负责区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及覆盖面。,县司法局联合乡(镇)在重点乡村组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引导乡村干部及农村公民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将老百姓不断引向学法用法及守法的轨道。“法律进乡村”活动成为景东农村普法史上的新亮点、新跨越,为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及和谐平安景东的构建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治社区能力,增强社区三种人即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县司法连续五年与锦屏镇司法所联合向城区三个社区免费发放《法律法规汇编》、《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法规单行本及法制宣传材料,为社区建立了法律图书室,定期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及44个社区居民小组长以法制讲座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引导他们认真自学及组织居民学习与社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负责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召集农民工及流动人口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学法的自觉性,做一个守法用法的良好公民,共同创造美好和谐的社区新型家园。

四是以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能力,增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及依法维权的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与锦屏司法所及文井司法所在昌龙公司、佳浩公司以召开企业经营管理者及职工法律知识培训会的形式,向与会人员、办公室主任、图书室及车间负责人发放《法律法规汇编》、《企业经营者法律知识读本》及与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为公司建立法律图书室,为公司管理人员及职工提供学习法律知识的工具书。与社保局、安监局联合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注重安全生产,考虑职工合法权益才是公司长远发展之道。

五是以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增强学生守法及依法维权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联合关工委、综治委、妇联、团县委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联合开展各项活动。如,每年的“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几个部门都要到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讲座,放映录像,展览图片。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全县部分学校建立了禁毒示范学校。各学校做到了普法“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几部门及学校针对我县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坚持把好青少年普法关,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首先规范法制副校长管理。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县已实现100%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村完小配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制教育培训,落实法制教育课时,每学期为学生上法制课2次以上。第二,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们熟悉的社会生活中。在小学中,着重帮助孩子们培养遵纪守法意识,针对中学生,则着重讲授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三,搞好法制教育与其他教育的结合。即法制教育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第四,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在课堂教学的同时,还组织学校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组织学生办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大激化了孩子们参与法制教育的积极性;第五,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先后到县属各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赠送《法律法规汇编》及与学校相关的法律单行本,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美丽和谐的校园法治氛围。

(六)围绕国情,服务大局,协调联动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以提高公民的宪法及法律意识为目的,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如,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省宪法宣传周宣传宪法知识,在“法律六进”活动中贯穿宪法精神,引导公民增强宪法及法律意识,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二是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及企业,在城区、乡(镇)利用消费者赶集之际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以录音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省消费者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出台后,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县城上规模的餐饮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法》宣传,在显眼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法相关宣传标语,提示广大消费者;文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网吧、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等经营业主进行与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娱乐场所内张贴各种法律知识等宣传挂图、警示牌。国税地税联合利用“税收宣传月”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等。

三是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林业部门为主,全县上下开展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内容的林业法规宣传,林业局征订林业政策法规读本发放到各农户,做到户均一册;司法局印发与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文化局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县委宣传部与林改办联合举办了林改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营造了全县人民齐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为顺利完成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县安委会利用“安全生产月”组织成员单位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县禁毒防艾委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各成员单位利用“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及“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禁毒法》、《省禁毒条例》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知识。劳动社会保障局召集农民工培训《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围绕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县司法局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向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向公共服务单位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宣传《矿产资源法》;计生局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保局利用“6.5”环境日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

五是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县综治维稳委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组织综治成员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刑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县司法局利用“法律进乡村”活动集中宣传《信访条例》及“三大诉讼法”。

(七)层次分明、形式多样、有针对性地深化普法工作

我县采取分层次、分对象,灵活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普法工作。如,针对领导干部我们采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公务员我们采取“普法网站”传送法律知识,组织普法考试,以考促学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执法人员我们采取定期法律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前培训及法律知识考试。如,公安人员每年都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司法人员由司法机关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新颁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由普法机关及主管部门印发行业法规,引导管理人员及职工自学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车间负责人、员工,我们采取分层次的集中培训及召开会议的形式讲法宣法;针对社区居民及农村公民我们采取广播电视传播法律知识,由“法制中心示范户”在区域内宣法讲法,利用街天发放宣传材料,由普法机关免费发放《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单行本,由文化局及乡(镇)村文艺队伍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宣法。对居委会干部及重点乡村组干部由普法讲师团进行法制骨干培训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我们采取法制讲座、模拟法庭、以案释法、法制文艺表演、赠送书籍、展图片、放映录像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各层次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顺利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预定的目标任务。

(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景东法治政府

为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现法治政府总目标,,县人民政府组织了一场高规格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召集13个乡(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质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县五大班子领导共300余人参加了听课。法制局发放了1000余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教材,组织1474人参加了考试。讲座及考试促使全县公务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理念,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九)制定完善地方民族法规,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的民族法制不断得到健全,为推进依法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原《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修改为《城镇管理条例》。原《县水利工程建设条例》修改为《县水资源保护条例》,《县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单行条例的修改及出台标志着我县的民族法制有了新的发展,它们将直接服务于全县的“三个文明”建设。

“五五”普法以来,我县经历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增建了更加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干部职工做人做事都有章可循。民族法制的进步及规章制度的健全,不断推进了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直接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

(十)建立信访规章制度,加强对群众性事件的治理

针对当前我县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委决定建立完善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指挥机构,明确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加强了基层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治保会、调解会等组织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工作制度三落实,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近两年还建立了领导大下访大接访、网站接访及领导接待日制度。五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各种信访制度,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成功化解了有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由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移民搬迁等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强化了群众性事件的治理力度。

(十一)普治并举,积极开展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采取先普法后治理,进一步加大了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一是依法整顿市场秩序,重点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二是依法整顿税收征管秩序,重点整治偷税、逃税、抗税、骗税行为和税收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依法强化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重点解决乱占耕地、浪费土地和违法开采、破坏资源等问题;四是依法强化环境保护,重点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打击盗窃、严重暴力犯罪、贩毒犯罪和城乡流氓恶势力,加大查禁丑恶现象力度,整治学校、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农村治安秩序;六是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重点清理强加在农民身上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七是依法整顿文化市场,重点对印刷、音像制品、出版物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台球室、体育馆、网吧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八是依法整治道路运输中违法经营行为;九是依法治理道路交通、水库及道路运输、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反《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各主管部门明确任务,强化措施,集中组织战役,针对热点问题,严查细究,扎实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面,我县以两委换届为契机,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为保证我县村两委换届顺利进行,全县举行骨干培训,培训《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按照市司法局及民政局的要求,接着“四五”普法期间创建的5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将创建活动全面推开,剩余的109个村委会一起强化了村级四民主制度,健全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里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强化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小组,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程序、方法和时间,确保村级各项工作运作正常有序。几年来,社区、学校、企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也得到较大发展。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其中“龙泉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企业依法建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有关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在企业中得到真正贯彻。县、乡、村(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都有新的突破,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县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十二)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工作

4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委宣传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县依法治县办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及统计报表。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作了具体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以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的领导为成员的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4组普法检查验收小组深入13个乡(镇)、99个部门、单位、企业检查验收。经过检查验收考评,合格率达100%。13个乡(镇)全部验收为优秀乡(镇);99个部门、单位及企业中优秀占81%,良好占19%。

三、“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和体会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景东农村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民族团结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二是人民群众依法信访,走访人数由多变少,信访代表诉求能力提高,无重大恶性上访事件发生;三是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普遍增强及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五是全县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学法用法,大多数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无重大影响的案件发生。六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的能力明显提高。七是村(居)委干部依法治村、治社区的能力快速提高,流动人口及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得到明显增强。八是对依法治校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校园周边无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九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保证“四民主、两公开”的全面落实。十是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经济秩序良好,市场管理有序。

(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会

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我们深深的体会到:

一是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是较好地完成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规划“五个到位”,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保障。

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是普法工作得以全面开展的重要保证。

四是普治并举,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是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方法。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