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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8篇

时间:2023-09-28 09:07:49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1

我国现代意义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社会教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民初提出的通俗教育、平民教育等教育主张及其研究,但是见诸于实践并且影响较大的还是新文化运动及以后,部分有识之士和青年学生深入到社会基层举办的平民夜校、平民识字班等面向社会大众的教育形式。[2]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先后开展的全民扫盲识字活动、科技推广普及活动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许多内容已经具有鲜明的社会教育属性和特征,但是定义为现代意义的社会教育或者社会工作却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推动了社会管理体制的转型,客观上提出了青少年社会教育的课题,同时引进了海外的有关理论与实践经验,在原有的一些工作基础上开始拓展了这方面的工作,如志愿者行动、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维权保护、青少年急困救助、青少年预防犯罪、问题青少年帮扶转化工作等等,并逐步形成了社会共识。目前青少年社会教育在我国还有一个意义指向,即现代社会通称的青少年社会工作。由于我国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体系正处于逐步形成的过程之中,在此仍然沿用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概念。党和国家在推进中华民族复兴、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中,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中心的社会建设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展现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一,创新社会管理明确了新时期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的方向。创新社会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对加强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划,这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指明了方向。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追求的是人的身心的全面发展。青少年时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阶段,青少年期的成长发展状况将直接关系到人一生的成长发展,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程。二是明确了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职能定位。在青少年教育方面,青少年社会教育更多的是追求人的个性的张扬,人的潜能的挖掘,人的全面发展,解决的是引导青少年怎样做人,怎样做事,怎样与别人相处,怎样看待生命,怎样看待名利,怎样看待自身的价值等等这些基本哲学层面上的成长发展问题。在创新社会管理中,青少年社会教育以服务青少年为中心,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以青少年的需求为导向,强调个性化的教育观和社会实践教育体验,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对青少年有较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现代社会管理是为解决市场失灵而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管理的核心是保护、维护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终的目的是既要追求秩序,又要激发活力。青少年社会教育要致力于消除社会公民、包括广大青少年生存和发展中面临的各种社会障碍,如社会歧视与社会排斥等,为他们提供福利保障、安全保障、平等机会、选择自由,从而增进公民的自由、权利和福利,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第二,创新社会管理拓展了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功能。指出:“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3]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变得更加开放,尊重个人的主体自由和选择被广泛接受,同时也使社会传统的相对稳定的价值体系与行为方式变得多元化、离散化、冲突化。当代青少年正在这种多元化冲突中成长,必然促使青少年价值观体系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有的青少年在价值观和人生观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受到不同文化的冲击,极易感到困惑和迷茫,再加之当前社会上各种良莠不齐的思潮的影响,让他们时常无从抉择,从而导致有的青少年行为失范,甚至违法犯罪。在推动创新社会管理格局的时代背景下,在充分尊重青少年的特质、设身处地为青少年着想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把广大青少年始终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旗帜下,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少年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心认同感,在此基础上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责任感,更好地发挥生力军作用。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在准确认识基本国情、发展的目标任务、面临的风险挑战的基础上,保持合理预期与奋斗精神,真正做到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大有作为。

第三,创新社会管理为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党和国家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3]为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是体制保障,在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中,党委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关键,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这样的体制就充分保障了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少年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保障了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培育与引导青少年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发挥青少年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基础作用。二是法制保障,社会管理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的基础和支柱。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创新社会管理,及时把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法律,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修订完善,推进社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将有力的保障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不断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和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取得新的发展。三是组织保障,在领导层面,由党委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是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在社会组织层面,主要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基础建设,推动包括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为青少年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青少年社会教育责任,使各种社会组织有效地纳入到社会管理和青少年教育体系之中,成为青少年教育体系建设的可靠保障。在队伍建设层面,大力培养造就宏大的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人才队伍,提高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推进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强化人才保障。四是资源保障,随着社会建设的深入发展,国家不断增加社会建设投入,大力发展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二、探索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的主要课题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党提出的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为此,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4]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因其事关广大青少年的切身利益,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方面,结合我国当前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正在逐步完善的实际情况,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创新,深入探索。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目标体系。目标是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工作起点和社会价值的检验尺度,决定着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架构。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目标,总的是在党和政府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总目标的指引下,促进现代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具体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陶冶青少年的精神与心灵、意志与品质,增长青少年个人的能力,谋求青少年社会生活的适应,使青少年在社会生活中均衡健康地发展,促进青少年文化及社会目标的实现。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目标分为普遍目标与特殊目标,普遍目标就是以青少年的人格、能力教育和培养公民意识为主,其中包括青少年个人的发展、文化的交流体验等。特殊目标是指青少年社会教育同时具有的地方色彩和职业特征,前者以地域特色的青少年社会教育为重点,后者以职业的类别为青少年社会教育的重点。

这样的目标建设强调的是要制定出与基层社会环境有关的教育计划,这种计划既可以施之于个人,也可以施之于团体或者社会场所,使广大青少年与社会生活打成一片,扩大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功能,同时也为青少年参与社会生活,展示和追求自己的价值观念,人生目标和社会理想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体系。青少年社会教育的主要特点是以青少年为对象,利用青少年的业余和休闲时间,由社区提供场所,吸引和鼓励青少年参与,因此,必须有广泛的工作计划。其广泛性在于:工作对象广泛,凡是青少年,不受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地域的限制,都是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工作对象,都可以参加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成为其中的成员。工作内容是多方面的,依青少年的社会需要,因地、因人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内容。因此,其工作项目之多,涉及面之广,非其他教育形式可比。工作时间灵活,青少年社会教育以社区为活动场所,凡是青少年的业余、休闲时间都可以开展工作,组织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受教育的机会。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思想教育的主要课题就是帮助和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青少年思想成熟,即能够从事有目标的社会活动,并且趋向稳定。青少年社会生活的帮助,指通过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去解决自己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危机,如提供青少年生活问题上的精神帮助及急难救助等。青少年社会道德教育,主要是对青少年进行社会公德及婚姻家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青年职业扩充教育工作,主要包括职业的培训教育和职业的进修教育等方面的课题。开展青少年的娱乐与休闲活动等等。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组织体系。青少年社会教育组织是以青少年为主体和对象,与家庭及学校互相配合,以社会教育为目标任务,帮助青少年成长发展的团体或机构。按性质及工作范围,目前主要有:

(1)国家建立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主要指在国家机关中设置的有关领导管理机关,如各级政府机构和基层组织中设立的分管青少年工作、职工教育、成人教育的部门,以及国家投资举办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音乐厅、剧院等社会教育机构。

(2)青少年社会团体。主要指青少年按特定需要而结成的各类组织,如共青团、少先队、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青年艺术家协会、青年书法家协会等等。

(3)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大众传播媒体及互联网。当前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大众传播媒体主要有报纸杂志、书籍、广播、影视及互联网站等等。

(4)社区活动,社区活动促进全社区青少年的认识与合作,注重对青少年公民意识的培养教育及社区文化教育,特别是对社区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和照顾,并根据青少年和群众的需要,加强一般社会组织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5)青少年休闲娱乐教育组织和设施。这类组织和设施包括为了娱乐青少年身心,满足青少年休闲娱乐需要的青少年宫、俱乐部、青少年游艺中心,以及舞厅、沙龙、酒吧、音乐茶座等。还有为青少年假期生活服务的夏令营、冬令营、旅行社、度假村等。以上这些组织及设施构成了我国青少年社会教育网络,关键是要在创新社会管理与现代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其职能及作用。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环境体系。环境是影响和决定青少年社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法制环境,要搞好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创新社会管理和青少年社会教育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规范,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二是管理环境,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要包容青少年不同思想、意见和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和撞击,创造一个开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观点的环境,引导和组织青少年参与管理、决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社区环境,社区是青少年最早接触和生活的社会环境,青少年所处社区经济文化状况,民风民俗等对青少年有直接的影响。青少年社会教育必须依据当地的环境特点来决定和开展工作,同时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机会的提供也取决于一定社会环境中青少年教育课题的性质和影响。四是维权环境,要构建社会渠道和组织渠道相互配合的青少年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困难救助等服务,创新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丰富青少年维权工作内容,全面形成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综合效应,实现青少年权益保障长效化。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体系。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是青少年社会教育目标实现的组织保证。主要组成是:

(1)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在青少年社会教育中扮演的是导师的角色,既可以是专业人员,也可以是青少年中涌现并且被推举出来的领导人物。传统的青少年社会教育一般是纳入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体系,相应的工作由专兼职的团队干部担任。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高等学校开始逐步设立相关专业培养这方面人才,近年来在部分经济发达城市开始在有关机构和基层单位中设立相应的职位或者聘用这类人员。

(2)青年志愿者,上世纪90年代,青年志愿者活动在中国迅速发展,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

(3)义工,是指在不计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及个人技术特长的人和群体。在我国,传统从事青少年社会教育的业余辅导员大体属于这个类型。现代义工主要义务服务一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如孤儿院,残疾青少年,社会救助等。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体系当前主要是探索社会职业法制化、管理体系规范化、工作条件长效化建设等问题的突破。

三、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的路径与方法

党和国家确立的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战略布局,[4]为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指明了路径。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强社会建设中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党的十把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是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的强大推动力。为此,要把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问题广泛宣传,动员社会的重视和关注。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广大青少年的社会福祉,涉及社会千千万万家庭,联系面广,影响大,历来是社会重视和关注的重要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要逐步使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在推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形成社会共识,从而关心、支持和参与青少年社会教育。要积极争取通过党组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及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和支持,将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有关项目纳入各级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内容,并促成其实现。要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争取在党和政府制定的加强社会建设有关政策中及时反映青少年利益及青少年社会教育的诉求,推动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并且保证落实的质量。

第二,加强与完善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法制宣传教育、立法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有关维护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不断增加与修订出来,但是,有的关于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法律宣传还有待深入,有的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还是空白,如虐待少年儿童罪的缺失等。同时,关于青少年工作方面的法律地位和有关职责权限、执法程序与监督工作的立法等还有待充实和完善。为此,要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除对青少年要加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外,特别要加强对社会上与青少年有关的各个方面和单位,以及个人关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宣传。要积极开展有关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国家机关在加强社会建设的法律体系中,将青少年社会教育有关问题纳入立法体系或者立法内容。在执行现有关于青少年的有关法律中,关注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课题,积极提出建议,充实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方面的内容,修改完善现有的青少年法律法规。要加强法制监督工作,青少年是社会弱势群体,法制保障的力度及实际效果在很大程度有赖于执行的力度和监督力度。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要从社会监督的角度,综合运用各种合法的方法和手段,对涉及青少年的有关问题主动关心、积极参与,坚持公正立场,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第三,关注社会生活中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重点问题,充分发挥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作用。任何教育体系的产生和发展均来自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在社会发展中体现自身的存在价值。随着党领导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推进,对青少年成长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和课题,成为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现实任务。青少年社会教育特别要关注现实社会生活中产生和提出的一些重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渠道和体系的作用。一是帮助和引导青少年进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与普及。对青少年进行主流社会价值体系的教育和引导是青少年工作长期而重要的课题。青少年社会教育主要是面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从社会教育的角度,采用社会化、生活化、网络化、青少年化的形式和方式,帮助和引导青少年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及个人的发展关系,怎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等,切实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正确看待社会问题,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增强引导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普遍性,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二是帮助和引导青少年在社会生活中健康成长,要围绕青少年生理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婚姻家庭、文化休闲等重点领域,积极承担和发挥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社会事务及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如青年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问题,留守少年儿童问题,减少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问题等。三是以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如打击拐卖儿童犯罪问题,制止和惩罚虐待少年儿童犯罪问题,以及其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问题等等。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2

【关键词】思想品德;旧教材;法律教育;初中学生;心理健康;未成年人 权利义务;引导学生

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中的法律教育旨在帮助初中学生初步确立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为做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奠定基础。人教版《思想品德》教科书中法制教育内容研究结果发现:法制教育内容在共五册的教科书内容中占了四分之三,在三个年级教科书中各有分布,其中以八年级居多。现将初中思想品德课中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探讨如下:

一、中学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学法制教育是这项系统工程中重要的一环,并由于其面向的是中学生群体,因而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国家未来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可以从青少年身上反映出来。梁启超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由于中学生大多未成年,他们既容易成为受害的弱势群体,是法律重点保护的对象,也容易成为违法犯法的行为主体,是需要进行重点教育的对象。

建设现代法治社会,是一个具有法治精神的社会群体表达法治诉求和法律制度自身不断充实完善相互产生作用的辩证发展过程。一方面,法治精神愈发深入人心,就愈发有利于建设法治社会。另一方面,法治建设工作愈发跟上时代步伐,就愈发容易被社会所接受,就能够不断解决新时期产生的新问题。中学法制教育面对的中学生群体,思想活跃,不束传统,善于创新,必然会产生许多与成人社会不一样的法律问题,这是法治建设必须面对的独特性问题,也是法治建设工作自身不断完善提高的机遇和动力。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意义十分重大

中学阶段是青少年思想品德逐渐形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科学世界观的重要阶段。因此,循序渐进,有的放矢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对培养知法、守法的新一代青少年有着重要而特殊的意义。

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目前,青少年犯罪正是当今世界各国不愿面对而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逐步上升趋势,数量多、蔓延快、危害大。青少年犯罪已逐渐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学校、家庭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因素。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向家庭、学校、社会敲响警钟,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波及社会发展的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社会各界,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更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已刻不容缓。

三、思想品德教科书是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3

通过强化“绿色家园”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组织网络建设、人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和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根据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和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心理健康疏导,促进未成年心理健康成长。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积极性,及时解决青少年生活学习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方法措施

1.继续加强“绿色家园”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绿色家园”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必要的图书和活动器材,为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

2.进一步强化“绿色家园”组织机构、帮扶队伍建设,落实帮扶任务,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发挥“绿色家园”(青少年帮扶基地)职能作用,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重点抓好劣迹青少年心理疾病的诊疗、预防和控制,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进一步完善全镇未成年人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青少年基本情况调查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子女、贫困家庭学生、辍学青少年、吸毒人员子、服刑人员子女、无业在家闲散青少年等特殊群体要采取逐人建立档案,确保辖区内所有重点青少年全部纳入“绿色家园”帮扶工作范围。

4.进一步强化“绿色家园”帮扶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帮扶办法、帮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好帮扶志愿者与重点青少年“一帮一”“多帮一”帮扶活动。重点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教育,为重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生理及心理环境。

5、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辅导机制,定期进行心理咨询复查、及时掌握帮扶对象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辅导,及时解决帮扶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提高帮扶效果。

6.发挥学校教育资源和未成年人集中优势,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完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辅导员制度。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全镇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6.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平安之声”有线广播的作用,加大动员和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全民的参与意识,为我镇“绿色家园”工程建设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

三、组织领导

1.落实“绿色家园”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高效运转。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镇“绿色家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和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关工委,负责“绿色家园”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全镇“绿色家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2、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绿色家园”村网格中帮扶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级“绿色家园”网格化管理工作。带领子网格负责人组织和动员群众,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对青少年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给予帮助,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4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目前,青少年犯罪正是当今世界各国不愿面对而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逐步上升趋势,数量多、蔓延快、危害大。就我们建邺区近几年犯罪情况来看,2000年青少年犯罪人数137名,占涉案总人数693名的20%;2001年179名,占涉案总数463名的39%;2002年1—9月137名,占涉案总数392名的42%。青少年犯罪已逐渐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当前,青少年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对象等方面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14—18岁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重较大;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能够做到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四是犯罪方式团伙化,团伙作案,纠集多人,相互利用;五是犯罪对象上,在校生犯罪突出,社会闲散青少年、聋哑等特殊群体青少年犯罪较多。

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学校、家庭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家庭教育的失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人生的第一课堂。近年来,离婚率直线上升,单亲家庭增多,家庭结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母爱,相当一部分对子女失去管教或管教不严,使他们浪迹社会,到社会上寻求温暖,而被犯罪分子所用,也有一些家长自身素质差,行为不检点,涉足“黄、赌、毒”等,不良人格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孩子,有的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或简单粗暴,使家庭教育功能弱化甚至丧失,导致子女自私、偏激、冷漠、自卑,思想和行为易走向极端。形成人格,家庭教育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二是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充斥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黄、赌、毒”以及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腐败现象等不正之风,直接侵害到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三厅一吧”(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文化市场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三是现行的教育体制存在弊端。目前,教育体制改革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模式,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学校对后进生和差生缺乏耐心、关怀和帮助,批评多、鼓励少,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甚至厌学、逃学、辍学,有的甚至视为包袱,竟令其退学或开除,将其过早地推向社会,致使他们走向犯罪。四是青少年自我约束能力低。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判,青少年身体生理发育出现早熟现象,而其心理成熟滞后,缺乏独立自理、自我约束、辨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向家庭、学校、社会敲响警钟,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波及社会发展的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社会各界,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更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已刻不容缓。

二、目前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尽管提了很长时间,但目前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中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认识不到位。多年来,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始终受制于社会、家长及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的评价标准,升学率上去了,可“一好遮百丑”,学校就是“先进学校”,不愁生源,雨后春笋般的“特色学校”,“改制学校”,“名校”,都来自升学率。在这种背景下,学校能把德育真正放在首位?法制教育谈何重视也无从谈起,心理教育更是滞后甚至空白。也有的学校认为我们学校一直是重点学校,有问题的学生只是个别,或者事情不是发生在本校内,因而认为法制教育只要说一说就行了。有的家长也有一些不正确的观点,认为自己的孩子不可能违法犯罪,对他们经常讲什么“违法、犯罪”有些小题大做,也有的家长认为只要孩子学习好了,就一切都好,更有的认为违法犯罪与自己的孩子无关,让其长大自然通,有问题再解决也不迟,等等,这些认识上的偏见和误区,给青少年法制教育蒙上了阴影。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不明显。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普遍存在着重形式轻内容,重口头轻举动,重灌输轻实效,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存在着上面重视下面忽视的情况,有的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开设了法制课,但被“挪为他用”的现象时常发生,更有学校还没有开设法制课,有的学校自己有了兼职老师,但兼职而不问,徒有虚名。有的职能部门为了应付上级的要求,搭班子、建组织、图形式、走过场,实效不明显。

(三)、施教者学法不够。扎实推进普法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经过前三个五年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制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但由于受到基础、文化等方面的限制,再加之新的法律不断颁布,普法的任务仍然艰巨,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待进一步深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两部专门法律,他们分别施行也近11年和3年,但扪心自问,包括家长、老师在内的施教者对这两部法律知之多少,可以说,绝大多数人知之甚少。要人知需自先知,自不知何以教人知,更怎能教人懂法、守法、护法。

(四)、青少年法制教育经费缺乏,也很大程度影响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一)、提高认识,齐抓共管,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结合反映。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和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级党政组织要制定本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要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专人负责对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领导,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加强社区教育、家庭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纳入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程,定期研究,狠抓落实。社会、学校、家庭要努力形成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社会要宣传积极健康的内容,加强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和基地文化设施的建设,要弘扬法纪,倡导正气,努力向青少年灌输各种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淡化青少年脑中存在的金钱至上、贪图享乐的思想。学校应当一改重视应试教育而忽视素质教育的现象,切实关心每一个在校生的健康成长,一方面抓好导向教育,帮助学生辨别是非,正确选择人生之路;另一方面抓好差生教育,促进差生转化,引导差生健康成长,真正做到即教书又育人。作为家长,要为子女创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用科学的方法管教子女,要关心孩子的品德表现、学习状况和交友状况,要善于发现孩子违法犯罪的早期征兆,注重培养子女自我保洁意识和保护意识,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和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还要加强自身的法制学习、道德修养,以身作则作垂范,以增强子女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各极政法部门、工青妇等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

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是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环节。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作用,聘请具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政法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为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对法制学习校长的法制辅导员要明确责职,制定考核制度,每学期必须为学生上两次以上的法制课(报告),组织在学生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注意了解学生的动态和与社会交往活动情况,有责任配合学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二是组织离退休的干部、教育和法律工作者在社区中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聘请他们为学校的校外辅导员;三是各极团组织要更加广泛地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到青少年法制教育中来,组建青年志愿者法律讲师团和法律服务站,定期为青少年做好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四是要在学校教师队伍中注重培养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法制教育教师,开好法制课堂。在阵地建设方面,要在各大中城市广泛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特别是要联合青少年法庭、少管所、戒毒所,建设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阵地;要在社区、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和法制宣传栏;要充分发挥团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营地和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等青少年活动和学习场所的功能,以互联网、报刊和影视等多种媒体为依托,广泛开展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制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

一是形式多样。加大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针对不同年龄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识能力,通过宣传板报、墙报、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主题班会、法制课、知识竞赛、征文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有关法律,引导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二是亲身体验。开展实践实地教育活动,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要引导青少年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进行守法实践,组织开展做“小小税务宣传员”、上“小小民警值勤岗”、当“小小交通警指挥员”等实践教育活动,要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观看法制电影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要组织参观看守所,与在押少年犯进行座谈,旁听法院公开审判等实地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得到启迪,在警示中得到教育。

三是有的放矢。开展各类法制创建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制素质。青少年法制观念的培养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不仅需要多年法律知识的积累,更重要的是需要在法治的社会环境中耳濡目染,接受熏陶。企业、社区要加强对进城务工的青年的法制教育,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预防进城务工青年违法犯罪。学校要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法行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引导青少年明辨是非,依法维权。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活跃社区文化,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远离诱惑,防范犯罪。

(四)、净化环境,惩教结合,努力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社会面是青少年从事各种活动的主要空间,青少年违法犯罪也主要发生在社会上。因此净化社会环境,减少和排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显得格外重要。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三厅一吧”等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查禁物品,剔除精神垃圾,坚决铲除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另一方面,要对易激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公共场所,通过减少治安管理漏洞,消除治安死角,形成严管态势,有效地抑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使其不敢为、不能为。版权所有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5

(一)摸排调研

进一步了解了汉沽青少年思想现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合理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措施的制定提供有效参考。

(二)推进“面对面”活动深入开展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中心、工作站、联络站工作职能,以法制教育为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与青少年开展交流谈心活动,更好地了解青少年心声,代言诉求,不断丰富青少年社会法制教育工作内容。

(三)组建青少年法律服务中心(站)

聘请法律工作者为青少年社区法制教育顾问,定期开展青少年法制服务行动,随时处理生活中的法律纠纷,答疑解难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拓宽法律知识传播途径

(一)法制安全教育培训

完成针对汉沽法制副校长、法制宣讲员、学校团支书、少先队辅导员、社区法制辅导员、重点青少年帮扶人等相关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及专业培训。

(二)法律知识宣传

结合法制宣传日、国际禁毒日等节点,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采用展牌、视频、广播、咨询等传统方式与QQ群、微博、短信等新媒体相结合进行法制宣传和答疑解惑。利用共青团重点青少年群体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引导重点青少年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利用各校“校讯通”平台,开设“大手拉小手”法制安全知识短信课堂,通过向家长发送法律常识、案例分析短信息,再由家长传授给孩子,营造“大手拉小手、全家学法律”的良好学法氛围。

(三)法律知识巡讲

面向汉沽辖区内各学校、各社区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和典型案例宣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传授自护技能,提升维权意识,并通过宣传达到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授课者可以是专业法律工作者,也可以是经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学校、社区法制辅导员,以及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人。

三、加强体验,发挥实践基地职能作用

(一)创建“体验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依托法院汉沽审判区创建“体验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以案述法”情景再现、少年法庭模拟、法官讲法、青少年模拟陪审员设立、情景剧展演等体验式法制教育活动。

(二)创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依托公安局、司法局看守所、少管所和110接警中心等创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带领青少年参观走访、现场说法,警示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开展防灾减灾自护体验教育活动。依托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开展模拟演练、图片课堂、安全自救和教授青少年简单防身术等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自护自救本领。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6

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以迎接20*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

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少年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学校体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绩,青少年营养水平和形态发育水平不断提高,极大地提升了全民健康素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方面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社会和学校存在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休息和锻炼时间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体育设施和条件不足,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难以保证。近期体质健康监测表明,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城市超重和肥胖青少年的比例明显增加,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亟待改善。这些问题如不切实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乃至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2.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健康和各项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民族健康素质,关系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使广大青少年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坚持不懈地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发展,不断提高青少年乃至全民族的健康素质。

二、认真落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各项措施

4.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加快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发挥其对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积极推行在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普遍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规章制度。

5.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对达到合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优秀等级的颁发“阳光体育奖章”,增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荣誉感和自觉性。

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加强素质教育,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中小学要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锻炼。

7.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出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具体要求并抓好落实。因地制宜地组织广大农村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的体育锻炼活动。要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8.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学校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因地制宜地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充分发挥其对群众性体育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丰富军训内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炼意志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9.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中小学教师和家长都要关注学生的用眼状况,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达到基本标准,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

10.确保青少年休息睡眠时间,加强对卫生、保健、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和保障。制定并落实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对城乡青少年及其家庭加强营养指导;通过财政资助、勤工俭学、社会捐助等方式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标准,保证必要的营养需要。建立青少年营养状况监测机制,加强青少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

11.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城市和社区的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设施和条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12.加强体育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学校要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善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加强对大型体育活动的管理,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财政部、保监会、教育部研究制定。要加强体育科学研究,积极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合力

1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体育事业尤其是中小学体育设施的投入,正确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教育、体育、卫生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4.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建立对学校体育的专项督导制度,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加大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15.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卫生条件和师资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并加强督促检查。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

16.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组织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积极倡导和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和团、队活动,充实课外生活,努力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中来。

17.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与指导。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要把城乡中小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覆盖人群。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卫生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预防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

18.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合力。家庭教育对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起关键作用。要在广大家长中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学校、社区要和家庭加强沟通与合作,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家庭、社会形成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式。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7

青少年违法犯罪一般是指14周岁至25周岁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其中重点是14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来,全州公安系统共抓获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449人,平均占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17.1%;**年—**年四年来,全州法院系统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02人,较**年—**年的未成人年犯罪总人数(87人)上升了14.7%。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格尔木、德令哈两市,分别占青少年犯罪总人数的72.5%和20.5%。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较小者为数不多,14—16岁的共有8人,无业、辍学等“自由职业者”较多,占80%以上,性别单一,均为男性。罪犯类型主要集中在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和强*罪4种,以暴力性犯罪行为占主,其中抢劫罪居首,占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40.2%,其次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分别占到21.9%和19.5%。同时,未成年人犯罪一人多次犯罪呈上升趋势,由成年人带领参与教唆犯罪占有相当比例,智力型或技术性犯罪已有苗头。从以上数字来看,我州青少年犯罪现象在一定区域内还较为突出,且呈递增趋势,暴力性犯罪倾向严重。因此,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依然是综治工作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全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年我州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州综治委预防办加大力度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各成员单位相继建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开展了多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形成了综治主抓、共青团(预防办)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多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全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了一定的保障基础。

(二)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近年来,全州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四五”普法规划,以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了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司法局制定了《**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向全州中小学校赠送《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材料及光盘80套、《法律进校园》挂图91套;教育局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配备,**年以来,共在全州中小学上法制课大课400场次,让青少年在实践中学习法律常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以发放法制宣传画、法律知识宣传单、法律讲座、报告会和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学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妇联利用“三八”维权周、“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等节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让进我家”、“青少年远离网吧、远离不文明行为”、小公民道德实践“四进”宣教活动;各级团队组织通过开展法制主题团队会进行集中教育,进一步加强了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部门联动,强化职能,着力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州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将预防计划融入日常教学活动中,在各中小学中将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融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防范;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少年司法保护制度,做好案中帮教和案后回访考察;审判机关完善少年法庭、圆桌审判制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寓教于审原则,做好帮教和矫治工作;司法机关充实学校法治教育力量,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州文体广电局不定期开展青少年文化活动,推出了一批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电视、广播节目,丰富了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收缴、色情的卡通画册和“口袋本”图书,清理违规网吧、游戏机室,进行定期巡查,净化文化市场;团州委不断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整体联动的维权网络;民政局深入开展弱势青少年群体社会救助工作,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规划实施“明天计划”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州妇联制定实施家庭教育“十五”规划,充分发挥家长特别是母亲在家庭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特殊作用,大力加强家庭教育,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倡导文明和谐新风。

(四)强化措施,体现关爱,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让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看到希望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预防工作的重要环节。共青团、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对因经济困难造成辍学的学生通过送温暖、“希望工程”、“城乡少年手拉手”、“春蕾计划”、“圆梦大学”等活动,帮助辍学学生、失学儿童和困难大学生重返校园,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社会失业青年建立青年就业培训基地,完善职业介绍网络,拓宽就业渠道,并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帮助进城务工青年追讨拖欠工资维护青年的劳动权益。民政局加强单亲家庭子女、孤残、流浪乞讨等青少年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工作,三年来共通过“明天计划”完成95例孤残儿童康复手术,将1185名单亲家庭子女纳入城镇低保范围,累计救助65名流浪乞讨儿童;去年,团州委、州司法局联合在全州各地成立了青少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为弱势青少年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领导和工作机制在个别地区和部门尚不健全,工作队伍和制度亟待加强和完善;二是部门间工作配合不够,工作缺乏整体合力;三是预防工作的观念和手段滞后;四是思想道德与法制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五是一些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没有得到根本清除。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今后我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平安**、文明**建设为根本,以进一步实施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实施的“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突出重点群体,强化教育服务,完善工作格局,夯实基层基础,真正体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是主线,预防是关键,服务是重点,维权是保障,建设是基础的总要求。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未成年人重点群体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以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边缘学生群体、闲散未成年人特别是毕业后未升学就业的未成年人等群体为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教育保护。以《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政策为契机,积极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救助保护、工作示范、功能辐射和培训交流等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伙和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权益。

二是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工作。通过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养育、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志愿行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活动,多渠道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三是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积极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建立闲散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推动组建专业社团,建立社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对闲散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学习辅导、就业培训和生活帮扶。

四是加强对边缘学生群体的教育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两免一补”政策,有效防止和减少中小学生辍学、失学。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拓宽未成年人就学渠道,防止未成年人过早流入社会,误入歧途。

(二)扎实开展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关键在于源头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社会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网络信息、报刊、图书、音像制品,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积极推进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家长学校和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继续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化“青春红丝带”青少年预防艾滋病活动、拒绝网络不良信息和社区青少年远离行动,加强青少年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预防艾滋病、拒绝不良网吧和黄赌毒意识。

三是加强青少年维权服务。推进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和维权机制建设,推广建立资源整合、监测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对青少年的维权服务能力。认真解决进城务工青年工资拖欠、劳动超强度、工作环境恶劣和子女教育等问题,加大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教育和服务力度。

四是深入开展“青春自护”行动。围绕防灾避险、治安防范、网络成瘾、心理生理健康等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通过建立贴近未成年人的自护教育项目,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青少年自我保护社会化教育体系。

五是加强青少年救助和成长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困难、弱势青少年的帮扶和救助,加大对闲散青少年的技能培训、就业等服务,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的帮助和教育,使他们度过难关、树立信心,重新融入社会大家庭。

(三)着力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立法和少年司法制度。结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积极参与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促进有关部门制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配套工作机制,在已有少年司法制度基础上,改革不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司法程序和司法观念,建立完善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继续联合整治打击制售“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画册及不良游戏软件的行为,查处“黑网吧”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整治传播色情信息的网站,净化荧屏和声屏,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清除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

三是继续开展“为了明天工程”宣传。借助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通过举办论坛、开设专栏、专题节目、文艺晚会及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政策,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不断扩大“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社会影响,调动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州综治委预防办(团州委)报送信息不少于6篇。

(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强化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上报和衔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从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培育品德高尚、奋发向上的一代新人,是着眼于未来的“希望工程”、“民心工程”,是全社会共同承担的重大责任,是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确保现代化建设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上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加强与公安户籍部门的联系,做好14-16、16-18、18-25周岁常住和暂住青少年基础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和衔接,为科学监测全州青少年违法犯罪夯实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法律研究,充分发挥其理论前沿阵地的作用,通过举办“为了明天”论坛、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对我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个领域的发展形势和面临的问题开展研究,为预防工作提供科学决策参考。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流浪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和预警监测等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制定解决措施。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篇8

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依法治乡”、“以德治乡”的实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团县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的通知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

一、活动目的

创办青少年法律学校是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形载体。青少年法律学校立足基层,贴近青少年,通过开展多种形势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创办青少年法律学校

创办青少年法律学校,主要在青少年相对集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展开,并逐步向有条件的乡村延伸。青少年法律学校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有场地。可以利用乡青少年文化站、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及其他场所、中小学校假期和晚上的闲置教室。二是要有师资。志愿讲师或辅导员由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专业人员、现有的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本地区有专业知识的青年志愿者、从事法律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组成。三是要有宣传教育材料。要根据青少年的需要,选用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宣传教育材料,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法律教育活动。、教育部、司法部、等单位共同组织编写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应作为青少年法律学校的推荐读物。四是要有规范的培训方法。要制定明确具体的培训计划,既要加大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又要加强对教师和辅导员的培训。

(二)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阵地,大力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实践活动。

1、以自我互动教育为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律学习活动。要组织青少年开展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互动式法律学习活动,通过讲法律故事,举办法律讨论会、案例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调动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法律常识。

2、以体验教育为形式,开展多种类型的法律实践活动。要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律实践,通过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看守所、戒毒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罪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促使法制观念入心入脑。

3、以亲子双向教育为形式,开展潜移默化的家庭法律教育活动。要动员家长参与到法律学习教育中来,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围绕法律与文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举办重大法律事件讲座、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活动,使父母与子女共同建立起一种内在的法律信念,从内心的深层情感上自觉接受法律,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整个家庭法律素质的提高。

4、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要聘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的法律专业人员、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其他法律志愿者,重点对闲散青少年、外来务工青年和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讲活动,帮助他们掌握与自己学习、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1、建立有效的法律服务设施。要依托当地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在青少年法律学校建立起方便有效的法律服务设施。在社区设立“青少年维权岗”服务站,设置维权信箱,建立专业人员定期值班制度,形成为青少年提供帮助的区域性维权网络。

2、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要组织政法系统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的法律工作者和其他专业人员,定期到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要建立固定的专家咨询队伍,对青少年经常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咨询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总结。

3、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要组织相关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到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青少年提供多种类型的维权服务。通过区域性的维权服务网络,经常了解本地区青少年的权益保护状况,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活动要求

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是一项长期活动,各单位要在共青团、司法行政、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县直部门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

(一)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创办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

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全乡范围内创办青少年法律学校;要突出青少年特点,办出自己特色;要注重探索创新,讲求工作实效。

(二)青少年法律学校要和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要按照“四五”普法教育规划的要求,把青少年法律学校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基层团建工作、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要将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工作情况作为申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和青年文明单位的重要标准,严格考评。

(三)青少年法律学校要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要在青少年法律学校发挥重要作用,协调各个方面,把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参与法律学校的学习、实践活动。青少年法律学校教学内容要丰富多彩,形式要灵活多样,要注意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衔接,通过亲子双向、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法律学校等方式的教育,三方面相互补充,使青少年多方面接受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四)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

共青团组织要积极联系活动场地,配合各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组织授课人员,规范培训、活动办法;司法所要加强对法制学校的教学指导,配合做好教员的培训工作,并在活动中热情解答青少年的法律咨询,为青少年提供多方面的维权服务;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支持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地区青少年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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