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进出口管理8篇

时间:2023-10-07 08:47:32

进出口管理

进出口管理篇1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海关对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

第三条从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以下简称成员国或者地区)直接运输进口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产地为该成员国或者地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优惠贸易协定对应的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以下简称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

(一)完全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获得或者生产的;

(二)非完全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获得或者生产,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

第四条本规定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完全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是指:

(一)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收获、采摘或者采集的植物产品;

(二)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

(三)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领土或者领海开采、提取的矿产品;

(四)其他符合相应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完全获得标准的货物。

第五条本规定第三条第(二)项中,“非完全在该成员国或者地区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按照相应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制造加工工序标准或者其他标准确定其原产地。

(一)税则归类改变标准,是指原产于非成员国或者地区的材料在出口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进行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税则归类发生了变化。

(二)区域价值成分标准,是指出口货物船上交货价格(FOB)扣除该货物生产过程中该成员国或者地区非原产材料价格后,所余价款在出口货物船上交货价格(FOB)中所占的百分比。

(三)制造加工工序标准,是指赋予加工后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

(四)其他标准,是指除上述标准之外,成员国或者地区一致同意采用的确定货物原产地的其他标准。

第六条原产于优惠贸易协定某一成员国或者地区的货物或者材料在同一优惠贸易协定另一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用于生产另一货物,并构成另一货物组成部分的,该货物或者材料应当视为原产于另一成员国或者地区境内。

第七条为便于装载、运输、储存、销售进行的加工、包装、展示等微小加工或者处理,不影响货物原产地确定。

第八条运输期间用于保护货物的包装材料及容器不影响货物原产地确定。

第九条在货物生产过程中使用,本身不构成货物物质成分,也不成为货物组成部件的材料或者物品,其原产地不影响货物原产地确定。

第十条本规定第三条所称的“直接运输”是指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从该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直接运输至中国境内,途中未经过该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以下简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原产于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不论在运输途中是否转换运输工具或者作临时储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视为“直接运输”:

(一)该货物在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时,未做除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所必需处理以外的其他处理;

(二)该货物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停留的时间未超过相应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期限;

(三)该货物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作临时储存时,处于该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监管之下。

第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机构(以下简称签证机构)可以签发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第十二条签证机构应依据本规定以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项下所确定的原产地规则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第十三条海关总署应当对签证机构是否依照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签发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行监督和检查。

签证机构应当定期向海关总署报送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签发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货物申报进口时,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应当按照海关的申报规定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明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并同时提交下列单证:

(一)货物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或者相关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原产地声明文件;

(二)货物的商业发票正本、运输单证等其他商业单证。

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应当提交证明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联运提单等证明文件;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临时储存的,还应当提交该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出具的证明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向海关提交的原产地证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相应优惠贸易协定关于证书格式、填制内容、签章、提交期限等规定;

(二)与商业发票、报关单等单证的内容相符。

第十六条原产地申报为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的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人未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提交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的,应当在申报进口时就进口货物是否具备相应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格式见附件)。

第十七条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补充申报的,海关可以根据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的申请,按照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收取等值保证金后放行货物,并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进行海关统计。

海关认为需要对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提交的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货物是否原产于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进行核查的,应当按照该货物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或者其他税率收取相当于应缴税款的等值保证金后放行货物,并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进行海关统计。

第十八条出口货物申报时,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的申报规定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或者原产地证书正本的复印件。

第十九条为确定货物原产地是否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提交的原产地证书及其他申报单证相符,海关可以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具体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上标有原产地标记的,其原产地标记所标明的原产地应当与依照本规定确定的货物原产地一致。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货物不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

(一)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在货物申报进口时没有提交符合规定的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也未就进口货物是否具备原产资格进行补充申报的;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未提供商业发票、运输单证等其它商业单证,也未提交其他证明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文件的;

(三)经查验或者核查,确认货物原产地与申报内容不符,或者无法确定货物真实原产地的;

(四)其他不符合本规定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请求出口成员国或者地区主管机构对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进行核查。

海关也可以依据相应优惠贸易协定的规定就货物原产地开展核查访问。

第二十三条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原产地。

应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要求,海关可以对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进行核查,并应当在相应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期限内反馈核查结果。

第二十四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原产地行政裁定。

第二十五条海关总署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原产地决定。

第二十六条海关对依照本规定获得的商业秘密依法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同意,海关不得泄露或者用于其他用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生产”,是指获得货物的方法,包括货物的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耕种、诱捕、狩猎、捕获、采集、收集、养殖、提取、制造、加工或者装配;

“非原产材料”,是指用于货物生产中的非优惠贸易协定成员国或者地区原产的材料,以及不明原产地的材料。

第二十九条海关保税监管转内销货物享受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进出口管理篇2

建章立制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支部组建之初,恰逢系统机构改革,新上任的简卜岳局长肩负起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党支部书记一职,摆在面前的是支部党建制度空白、党建档案资料不齐、新增人员多、工作任务重的局面,但困难没有让他们退却。

该支部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编印了《党建工作指引》,将支部的工作规程、党员的职责与义务、工作目标等事项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不但及时理顺党务工作,将每一个党员的言行举止置于制度的约束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而且为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分子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使支部工作有条不紊地朝着发展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党建工作指引》具体内容包括:

--共产党员的条件。包括党员的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八项权利等,它提醒每一个党员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以及肩负的责任,时刻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说明、发展党员注意事项。具体包括明确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建立登记卡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发展对象阶段接受预备党员阶段预备党员转正阶段归档环节,以及培养联系人跟踪负责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同时,以通俗易懂的问答形式讲解“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发展团员入党?”“如何培养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何时可列入发展对象?”“如何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如何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如何转正?”等问题。它使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先进分子能全面了解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按各发展阶段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党的大门是永远向他们敞开的。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党支部各种会议操作规程、支部书记及委员职责、优秀党员评选办法。从制度上保障和规范党务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施其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实施方案。具体把目标管理(总分100分)量化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20分)、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15分)、健全组织(9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9分)、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9分)、缴纳党费(8分)、监督管理(30分)等七部分,并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80-100分为达标、60-79分为基本达标、59分以下为不达标,支部定期进行自查和考核每一位党员,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市局机关党委办,作为支部评选优秀党员的参考依据。量化的目标管理办法,督促每一个党员在努力争取达标的过程中不断求进步,也促使支部委员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支部活动方案,抓好党建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将支部的目标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党建工作指引》的出台与实施,彻底改变了过去支部工作无头绪、无章法、越忙越乱的旧貌,成为该支部建设的一个亮点和一次跨越,在全系统党建工作中也属创新。

与此同时,该支部意识到,党务工作只有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此,该支部还相继出台了《岗位责任百分制考核制度》、《退税工作规程》和《服务承诺制度》等,使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逐步迈进了以制度管人的科学管理轨道。同时,该支部与每一个党员签定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书》、《纠风保廉合同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等,有效地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团员和群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短短一年内,该支部发展了1名预备党员、3名发展对象、2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全局上下从未出现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廉洁自律蔚然成风。

创新管理模式推进党建工作上台阶

为了正确引导群众中的先进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党组织的内在活力,该支部力戒形式主义,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搞急功近利的花架子,而是对党员培养进行细化管理,实行"签阅思想汇报谈心工程信息反馈档案管理"一环扣一环的培养人联系跟踪管理新模式,扎扎实实地培养人才。即对申请入党者,及时建立登记卡,列入培养对象,指定2名党员作为联系人对口负责培养,实行谁培养、谁负责、谁跟踪的"二帮一"管理模式。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业务学习进行辅导、培养和监督,如果培养联系人中途调离本支部,支部将重新确定联系人继续跟踪管理。该管理模式的推行,彻底改变了以往培养人与培养对象脱节的松散管理状况。

--签阅思想汇报。无论是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还是预备党员,都必须按支部《党建工作指引》的要求每季度写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给培养联系人,联系人阅读后签名确认,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审阅存档,作为入党考核的依据。这一程序使联系人能随时把握培养对象的思想脉搏,一旦发现不良倾向或苗头,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把问题消灭于萌芽之中,使培养对象健康成长。

--谈心工程。联系人通过签阅培养对象的思想汇报和日常工作交流,全面掌握培养对象的思想动向,开展有的放矢"谈心工程":工作进步时,及时谈心鼓励;岗位轮换时,提前谈心解除顾虑;发现不良行为时,主动谈心剖析,帮助放下思想包袱;发现人员关系矛盾时,及时谈心解开心结;工作出现差错时,积极谈心找原因纠偏差。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的"谈心工程",为培养对象的前进扫除了无数障碍,营造了一种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和风细雨般的环境。

--信息反馈。联系人定期向党支部反馈培养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党支部根据联系人意见以及党组织日常考察情况,将进步快、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及时吸纳为发展对象,表现出色的发展对象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同时,对思想觉悟高、工作实绩佳的培养对象委以重任,使他们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施展才华的舞台,从而向党组织靠拢得更快、更紧密。

--档案管理。该支部为每一个预备党员、入党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建立了"一人一档"的档案库:对新调进的培养对象移交资料不齐的,一项项按规定补齐归档;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及时建立登记卡,确定培养联系人;根据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的意见以及党组织日常考察的意见,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登记表》。每一位培养对象的个人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简历、思想汇报、考察材料、本人向组织交代及说明问题的材料等,并在档案袋封面增设"个人档案资料收集一览表",详细列明档案资料内容、报送时间、存档份数等,进一步规范了党支部对培养对象的个人档案管理。

4个紧密相连的跟踪培养环节(如下图),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密切了党员与入党培养对象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使培养对象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摆正前进方向。培养人联系跟踪管理模式的推行,增加了党群之间的信任和融洽,一股无形的力量促使全局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新局面。

制度化行动党员身先士卒作表率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好的党建工作制度和管理模式如果不能与行业工作有机结合,就犹如空中楼阁、形同虚设。为了实现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相互渗透和促进,该支部将党建工作贯穿于强化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之中,要求全体党员将遵守党建制度、落实目标管理作为自觉行动,化为工作动力,把党员先锋作用体现在强化出口货物税收的有效管理上,党员的模范作用体现在为出口企业的有效服务上,党员的尖刀作用体现在敢于和出口骗税分子做不屈不挠的斗争上。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是简卜岳书记的座右铭,作为党支部的领头人,他在廉政建设上,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不折不扣地做到;工作上,他大刀阔斧、求真务实,敢于碰硬。记得去年8月,他刚上任不久,发现我市个别征收分局在数据采集工作中因重视不够、把关不严等原因导致数据录入错误,造成税票信息对碰不上,影响企业出口退税进度时,他迅速组织人员制定《关于规范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完税分割单的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加强对供货企业的监控。为了使工作落到实处,他亲自带队对10个基层征收分局进行了一次严格的专项检查,顶住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对存在问题的个别征收分局进行了通报批评,促使各征收分局重视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录入正确率得到迅速提高,去年11月至今,总局信息反馈中珠海没有一条错误的信息,得到市局领导的赞扬。

进出口管理篇3

随着世界经济联系的不断紧密,每个经济体都成为了经济链条上的一个节点,当某个国家或者经济体出现经济问题时,常常对其它经济体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国际间的贸易摩擦也逐渐常态化,这些都增加了企业进出口贸易的风险。对于发达国家的企业来说,它们更早的融入到了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中,参与了国际化经济发展的过程,具有丰富的国际化发展经验,建立了符合企业所需要的贸易管理体系。我国企业在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渐的融入到国际贸易中,对于开展国际贸易的经验还比较欠缺。我国企业真正的开展国际贸易还是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所以在进出口贸易的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迫切需要建立符合企业实际发展所需要的进出口贸易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我国企业进出口贸易管理的现状分析

1.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进出口贸易管理机构,导致管理上的混乱。我国企业在开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没有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将进出口业务实行外包的形式。从市场调查、客户信用调查、进出口贸易合同的签订以及后期的执行等都依靠公司进行操作,这种管理模式存在比较大的风险。例如公司并不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负责,所以对于风险的投入和关注比较低。结构不能够全面详尽的分析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难以对进出口贸易提供准确的预测,例如不能够洞察到国外的行业保护政策的影响以及贸易壁垒的影响等,导致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暴露在风险下。同时在全面的外包下,企业对于进出口贸易的过程难以进行监管,容易导致贸易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使企业存在经营中的风险。

2.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进出口贸易管理制度。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自己的进出口贸易管理部门,但是在管理方面还不够严谨,使企业的进出口贸易体系不够完善。例如企业没有注重对进出口贸易的风险考察和分析,没有建立专门的部门为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提供参考资料,没有做好进出口贸易的风险管控。同时在企业的进出口贸易管理部门内部,不能实现资源和信息的有效的整合,各个分部门之间的沟通不够顺畅,难以充分的发挥管理上的优势,使进出口贸易管理无章可循,管理效率底下。

3.企业的进出口贸易运营风险比较大。企业在进出口贸易的管理过程中没有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没有加强贸易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理,使企业遭受了比较大的经济损失。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不重视事前的分析,使企业不能够快速的根据市场的变化而调整企业的进出口贸易策略,使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处于被动的地位。企业没有认真的分析进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或者化解风险,特别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导致企业进出口贸易风险的加大。

三、构建符合企业需要的贸易体系的方法与措施

1.建立针对性的进出口贸易机构。企业应当结合运行的实际,建立自己的进出口贸易机构,并且明确其组织的职责。在建立进出口贸易部门的过程中应当借鉴西方先进企业的经验,建立切实有效的管理部门,例如专门的风险管理、市场管理、综合管理等部门,并且加强各个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做到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进出口贸易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市场部门应当着重对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市场进行分析和预测,并且形成完整的分析和预测报告,为进出口贸易管理提供有效的参考资料,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进出口贸易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和预测,为财务部门提供信息参考,降低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风险管理部门还应当加强对交易对象的研究,审核进出口贸易合同,调查和了解客户的信用资质,审查付款条件等。加强对客户履约过程的监督,加强对客户资信情况的跟踪,并且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为企业结算提供依据和参考。综合管理部门对风险部门提出的风险进行控制并且进行反馈,配合进出口贸易管理的其它部门对合同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验收等,同时对于风险比较大合同进行中止以及停止产品的出库验收等。

2.建立完善的进出口贸易管理制度。企业应当从实际出发,建立完善的进出口贸易管理制度,加强进出口贸易各个管理部门的内部协同能力,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进出口贸易包含了许多环节,例如生产环节、质量管理环节、出口环节、进口环节等,在供应链中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都和企业的经营具有密切的关系。只有明确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责,才能实现对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企业的各个部门都应当按照企业的发展需要和市场的要求,按照进出口管理的要求,建立内部的联动机制,使企业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快速的采取措施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建立进出口贸易的风险管理机制。进出口贸易面临着比较大的风险,特别是世界各地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风险,因此在企业的进出口贸易中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企业进出口贸易的风险。企业应当从风险的识别、监督和控制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例如注重对各种官方、非官方风险信息的搜集,通过政府部门或者行业部门获得风险信息,通过国外金融结构以及政府部门得到金融政策的变化,在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和获得风险信息。要及时对客户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追踪,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通过对获得的风险信息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制定专门的风险预案和应对措施,并且将分析的资料和其它部门进行沟通,进行交易风险预警以及风险控制等。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分析控制的考核和评价体系,实现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使风险控制能够真正的融入到企业的进出口贸易管理中,更好的为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服务。

四、结语

进出口管理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9次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成立时作为资本入股并作为合资章程附件的技术进口合同按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第三条 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外经贸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四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对重大项目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重大项目是指:(一)项目资金来源中含有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二)国务院立项批准的项目。

    技术进口经营者在合同生效后,应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进行登记(网址为:info.ec.com.cn),并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外经贸部履行登记手续。外经贸部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并向技术进口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对重大项目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可授权下一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合同生效后,应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进行登记,并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或技术出口合同申请书、合同副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履行登记手续。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并向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第六条 对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要求或登记记录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补正、修改,并在收到补正的申请文件或修改的登记记录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第七条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的主要内容为:(一)合同号(二)合同名称(三)技术供方(四)技术受方(五)技术使用方(六)合同概况(七)合同金额(八)支付方式(九)结汇方式(十)信贷方式

    第八条 国家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号实行标准代码管理。编制技术进出口合同号应符合下述规则:(一)合同号总长度为17位。

    (二)前9位为固定号:第1-2位表示制合同的年份(年代后2位)、第3-4位表示进口或出口国别地区(国标2位代码)、第5-6位表示进出口企业所在地区(国标2位代码)、第7位表示技术进出口合同标识(进口Y,出口E)、第8-9位表示进出口技术的行业分类(国标2位代码)。后8位为企业自定义。 例01USBJE01CNTIC001.

    第九条 已登记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若变更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合同登记内容的,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当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 经登记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故中止或解除,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当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等材料及时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进出口管理篇5

1.高利润率抵御

指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以其明显的竞争优势可以获得相对高的利润率,而汇改以来人民币汇率年均不足5%的升值幅度相比较而言显得微不足道,该类企业直接忽略人民币汇率风险。该类型企业主要集中在具有垄断优势、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等明显竞争优势的行业。

2.风险转嫁

指企业在贸易合同中与上游或下游合作企业约定汇率转嫁条款,将汇率波动的不确定由上游或下游企业承担,自身获取稳定的利润率。该类型企业只要集中在加工贸易行业或在产品市场中居于卖方市场的企业。

3.“鸵鸟”态度

指企业在进出口业务经营中基本没有关注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其经营利润的影响,采取不闻不问的姿态。而决定是否接受业务订单则基本依靠主观判断。该类型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小型的制造加工企业。

4.衍生金融工具

指企业在进出口业务经营中,为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采用相应的汇率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该类型企业主要集中在具有优良管理团队的大中型民营企业。

5.套利类组合融资方案指企业在进出口业务经营中,充分利用了境内外、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利率差、汇率差等套利交易机会,进行组合融资获取额外收益,达到规避汇率风险实现增值获利的目的。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人民币单边升值行情必将结束,双边波动是未来的主流行情。从2012年开始的人民币汇率走势已经初现该趋势的端倪,进出口企业在双边波动的市场行情下,部分现行的风险管理策略可能不再适用,管理汇率风险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加,因此企业务必对汇率风险有正确认识。对进出口企业而言,其主营业务的利润是支撑企业运营发展的基础,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损益或收益,这也是企业面临的人民币汇率风险;因此尽可能避免主营业务遭受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方是管理的最终目标。

二、建立汇率风险控制体系

1.确定汇率风险管理的目标及管理策略

制定目标是汇率风险管理活动的前提。按照美国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提出的目标管理概念,如果一个领域没有目标,这个领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视。当然不仅要有目标,而且务必要确立正确的目标。在向深圳地区部分进出口企业调查发现,不少企业在借用汇率风险管理的一些工具,形式上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实质上追逐“盈利”的目标。由于近年以来人民币汇率的单边升值行情的客观因素,部分以出口为主的企业通过人民币远期外汇工具锁定未来出口收汇款项的结汇汇率上获得了收益①,而且基本上全部交易都有获利,因此不少企业已经将该工具当作一种盈利手段,并且以追逐最终获利作为汇率风险管理的目标。该类客户的逐利目标无可厚非,但却已经偏离了汇率风险管理的初衷,务必加以修正。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获得主营业务的合理利润,而汇率风险管理仅仅是一种辅助企业达成该目标的手段。从该角度出发,汇率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应当为:规避汇率风险,确保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实现。当然,不同风险偏好企业在具体的管理策略上可以按需选择。一般而言,管理策略有以下三种:第一,完全规避汇率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在进出口业务经营中尽可能避免汇率风险的形成,将汇率风险转移出经营主体或者通过各种形式的套期保值工具消除实际业务中发生的一切风险敞口,以避免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的一种管理策略;第二,消极管理策略。指企业对净出口业务经营中的汇率风险采取听之任之的姿态,完全承担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如果最终的汇率变动对其进出口业务有利,可以获取风险收益,反之则承担风险损失;第三,积极管理策略。在该策略下,进出口企业积极地对汇率走势进行预判,并且根据不同的形势对风险敞口采用不同的管理策略。如判断汇率未来走势对其业务经营不利时,采用相应的避险手段进行规避;若判断未来走势对其业务经营有利,则主动承担风险以期获得风险收益。在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的大环境下,人民币汇率走势必将出现多变、大幅波动的行情,在该市场环境下,企业务必充分认识自身的汇率风险并树立正确的管理目标与策略。

2.测算汇率风险敞口

企业的汇率风险敞口可以简单定义为在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未来需要进行不同币种之间进行兑换的金额及期限。具体到国内的进出口企业来说:进口企业的对外付款一般可以通过银行提供的结算工具(如信用证)获得付款账期,如到期需要通过人民币购买外汇对外支付,那么这个付款的金额、期限可以视作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敞口;出口企业对外发货后一般存在收款账期,如收到外汇支付的货款后需要兑换成人民币继续用于生产经营,那么未来收款的金额、账期则视作其面临的汇率风险敞口。通过下面简单的例子进一步说明:C公司从事服装生产出口,1季度出口销售量USD1000万,原料通过进口采购USD300万,其余全部境内采购,收、付汇账期都为3个月。在该静态情形下,企业1季度汇率风险敞口为USD700万,期限3个月。当然,企业的实际经营,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一般很难简单测算出精确的风险敞口,尤其是需要境内外采购原材料,同时境内外皆有销售的企业的汇率风险敞口精确测算将更加复杂,需要企业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3.测算成本汇率

对进出口企业而言,币别转换的汇率会显著影响其收益或成本,可以简单定义成本汇率为企业实现预期商业利润或预期成本的汇率底线。对进口而言,如果假设企业获得货物当时即按照公允方法确定了该货物的本币价值,那么这个确定本币价值与未来即将需要支付的外汇货币之间的比值可以认定为成本汇率;对出口企业而言,生产该出口获得本币成本与未来即将收到的外汇金额之间的比值可以认定为成本汇率。

4.选择适用的管理方案

经过向深圳地区部分企业的调查了解,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用到的汇率风险管理方法较多,可以归纳总结为以下五种:第一,不接长期限订单。在人民币仍处在总体升值的环境下,采用该种方案的主要集中在以出口业务为主的企业。由于企业从接到订单、备料、生产、出货到最终收款需要较长的过程,仅单一的订单都可能遭受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在汇率市场相对稳定环境下的长订单模式则可能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出口企业采用了规避长订单的经营模式。相对应,如果在汇率市场化环境下,进口企业则可能尽量缩短付款账期以规避汇率波动造成的成本增加。但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进口企业则多采用尽可能长时间地“延期付款”以享受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收益。第二,增加汇率条款。指企业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增加汇率条款,达到规避或共担汇率风险的目的。如出口企业与境外进口商约定,境外进口商支付的外汇金额按照支付日的市场汇率折算后支付,境内出口商收到货款后按照当日汇率结汇,规避了汇率风险。一般而言,采用该方案会削弱出口商的市场竞争力,因此能够采用该方案的企业一般具有相对强势的市场地位或具有明显的核心竞争力。第三,贸易融资。指企业通过利用银行的融资、结算工具实现提前收取出口货款或支付进口款项的方法。如出口企业向银行申请出口贸易融资,以未来即将收到的货款作为还款来源,承担一定的利息的前提下当期获得银行的贷款,规避了收款账期内存在的汇率风险。一般而言银行接受企业申请到发放贷款同样存在一定的时间窗口,在该时间窗口内,汇率的波动也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第四,融资组合方案。融资组合方案自2006年开始在市场上广泛被使用,主要指企业通过银行提供的存款或理财、融资、远期外汇交易等一揽子业务实现进口付汇的成本节省或出口收汇的增值。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融资组合的结构不断应市场变化和企业需求进行结构优化与改良,组合交易的方式可谓千遍万化,但其中最核心的原理没有任何变化:融资组合方案的核心原理为息差交易(CarryTrade),即企业可以通过借入远期汇率贬值的低息货币,投资于高息货币,实现利率平价悖论的套利③。

如境内进口企业最常用的一种模式为:向银行借入一年期的美元贷款(假设价格为LIBOR+200BPs=2.60%),将本用于购买外汇对外支付的人民币资金在银行办理一年期定期存款(假设收益3.00%),同时锁定一年后用人民币购买归还美元贷款本息的汇率(假设美元一年贬值2.06%),则上述三个交易的最终结果为:息差率+汇差率=利润空间,(3.00%-2.60%)+2.06%=2.46%。企业用当期获得的美元贷款用于支付了进口款项,最终实现了2.46%的成本节省。出口方向也可以通过类似的交易构造增值组合。但是组合之所以存在收益空间,主要原因为远期汇率未符合利率平价,从而产生了套利空间,主要存在于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的初级阶段,随着市场化的纵深推进,最终将实现无套利均衡,因此该方案具有不可持续使用的特性。第五,金融衍生工具。指企业借助汇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进行汇率风险管理,是一种套期保值的风险管理理念。如出口企业在预计到未来出口货物的外汇货款的金额、时间等要素的前提下,通过远期结汇交易锁定未来受到的外汇货款的结汇汇率,达到规避汇率市场波动风险,锁定利润的目的。理论上而言,通过金融衍生金融工具管理企业进出口汇率风险是最简单、高效的方法,因为衍生工具市场相对公开、透明,介入交易的门槛较低,企业可以完全准确地估算到每笔订单的收益,且不受市场波动影响,借助于金融衍生工具,企业可以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经营管理。当然,正是因为衍生工具的上述特性,一方面,一旦锁定未来汇率,意味着企业放弃了由于汇率市场向有利方向变化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不可否认有可能出现衍生产品的报价已经令企业无法接受的情况发生。但企业在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管理汇率风险时仍然可以采用积极的管理策略,即可以在分析判断汇率市场的前提下,选择交易的时机、具体交易方案:如出口企业在预期人民币将大幅升值的情况下,而远期结汇市场只反映了小幅升值,企业可以审慎预测未来的订单量,提前锁定远期结汇汇率;如远期报价不甚理想,企业可以选择稳健的操作方法,与订单逐笔对应地锁定远期结汇汇率。当然,上述方案仅仅是针对业务在管理进出口业务面临的汇率风险提供的建议,就企业的整体经营而言,可以供选择的方案可能会更多,如企业在进行融资时,可以积极分析不同货币的走势,采用积极管理策略,借入弱势货币等等。

5.应急措施

进出口管理篇6

论文关键词: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体系,探析



一、 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的现状



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是在国际贸易流通领域中,对贸易商品的符合性进行的检验和监督管理的活动。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始于19世纪后期,1989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确立了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制度。200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的现状:



(一)工作职能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对外贸易的发展,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作为我国政府行政职能的组成部分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从工作的范围、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政治职能、经济职能、社会服务职能。从运行的过程来看,主要包括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规范职能。



(二)职责和组织机构



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直属国务院,管理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商检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国家质检总局在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35个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00多个分支局、200多个办事处,负责辖区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是根据WTO/TBT协定规定的合法目标,遵循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确定以法定目标为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原则。二是《商检法》规定,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四)主要特征



从近年来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历程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正逐步得到完善,运用WTO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初步形成建立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机制和技术贸易措施体系,将工作重点向安全、健康、卫生、环保、反欺诈法检目标转移,对进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采用逐批检验、监督检验等监督管理方式和型式试验、过程检验、符合性验证、符合性评估、合格保证、备案登记等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模式,使监督管理开始由单纯的产品检验检测向全面合格评定转变,初步呈现了“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管理特征。



二、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内涵和法律依据



体系的内涵主要是指为实现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目标而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它包括为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政策和技术规范,工作制度,合格评定程序,资源保障,绩效评价及反馈机制等。



《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是体系运行的基本法律依据。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履行入世协议的各项规定是我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的庄严承诺,体系作为国家管理和调节国际货物贸易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我国加入并承诺遵守的各项国际公约和协议共同构成了监督管理体系又一重要的法律基础。



(二)基本结构和运行机制



体系作为国家在进出口领域中实施的一项技术性贸易措施,其职能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合格评定活动。其基本结构由基本政策、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合格评定程序、相关资源保障、绩效评价和反馈机制等6个部分构成。



体系从其目标和运行特点分析,是一项质量管理活动,其运行机制必须符合质量管理活动的规律,即过程方法,通过策划、实施、检查、处置这一“PDCA”循环,使用相关资源和管理技术,将监督管理需求(输入)转化为合格评定结果(输出)的过程。“PDCA”循环体现质检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监督管理政策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运用相关资源,履行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为社会提供公平公正的合格评定服务,并通过绩效评价和反馈机制持续改进监督管理体系,以实现国家对外贸易和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目标。



(三)构成要素



1、基本政策及其原则



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是国家宏观调控进出口贸易,管理进出口商品质量的基本政策之一,是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体系的基础,此项政策集中体现在《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遵循了市场准入原则和WTO/TBT协定的基本原则。



2、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商检法》规定,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必须符合的产品性能,还包括适用于产品的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目前主要在我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协定,颁布和正式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强制性标准、条款中规定。



3、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是指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对进出口商品和相关企业实施合格评定活动中所遵循的工作规则和工作规范,集中体现在《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主要包括:法定检验,抽查检验;出厂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检验;装运前预检验;验证管理;注册登记管理;加施商检标志或封识等。随着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工作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4、合格评定程序



在WTO/TBT协定中,可看出国际通行规则对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为: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有关要求的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表现形式可分成检验类、认证类、认可类和注册批准类四个层次。



《商检法》规定:列入目录的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以前,可以参照国家质检机构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合格评定活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体现为:按照《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遵循TBT协定的通行规则,对进出口商品和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确定具体适用的监督管理方式实施监督管理。



5、相关资源保障



为保证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督管理目标的有效实现,除了明确完整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监督管理的政策和工作制度、合格评定程序外,应为质检部门实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活动提供必要的组织机构人员保障、科学技术保障、信息化保证等保障条件。



6、绩效评价和反馈机制



主要指对监督管理工作所取得成效或存在问题的评价和反馈。是监督管理体系的内部监督机制,保证了监督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提高。主要包括体系内部的评价和反馈、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评价和反馈、对进出口企业的评价和反馈。



三、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其原因分析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是监督管理体系政策理论研究不够,缺乏长远、合理的规划。突出体现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不够主动,分析形势、预测趋势不够及时,制定政策缺乏系统性,工作前瞻性不强等。二是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法规建设相对滞后,标准科研基础还比较薄弱。与新《商检法》配套的规章制度制修订的进度不快,特别是在监督管理体系重点转移方面,缺乏配套的政策规章,目录调整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不及时等问题。三是监督检查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内部工作稽查、监督检查比较薄弱,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缺乏必要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及奖惩通报制度。四是监督管理体系的转变尚处在起步阶段。监督管理的内容已由原来的商品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修改为现在的确定目录内的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但体系总体转变和建立尚处在起步阶段。五是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不适应把关要求。随着国民经济和外经贸的持续高速发展,监督管理对象的数量、种类、结构以及监督管理的方式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目前质检部门存在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不适应的问题。



(二)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及其原因分析



一是面临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护国民健康安全和保护环境的挑战。当前,发达国家高科技材料、技术和产品在制造业的广泛应用使我国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面临潜在危险,国外生活垃圾、工业废料甚至核废料正威胁着我国的生态环境。如何合理运用技术手段限制重要物资和资源外流,遏制国外优势产品大量涌入,严禁“洋垃圾”的非法进口等是摆在监督管理工作者面前新的、严峻的课题。二是面临着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挑战。我国是出口大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阻碍我国产品出口,对外贸稳定增长和经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如何合理运用监督管理手段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督促和引导企业跨越技术壁垒扩大出口是对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挑战。三是面临着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的挑战。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出口的大幅增长,出口商品结构不合理,产品档次低,企业效益差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外贸风险不断加剧,对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外贸质量和效益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监督管理工作如何适应和促进这一转变提出了新的挑战。四是面临着提高质检把关能力的挑战。质检技术执法部门人员素质、检测实力、管理水平等,直接决定了监督管理工作公正性、准确性和实效性,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把关服务的能力。



四、构建我国完善的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体系的政策措施



(一)要明确体系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战略目标应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合理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全面、科学、便捷地实施进出口商品的合格评定活动,有效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切实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其发展方向应体现在以下方面:



1、要日益健全和完善法律、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要依据参照国际相关法律和我国加入并承诺遵守的国际公约、协定,制定完善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覆盖范围和技术的先进性要不断提高,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要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得到运用。



2、要更加突出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体系是从满足对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要求而形成、发展起来的,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成熟和完善,体系在宏观调控进出口,保持进出口贸易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调控方面应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要完善发展监督管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理念。在理念上要变“不符合假定”为“符合性假定”。在合格评定程序的选用上,检验、检查等直接合格评定程序要在相当程度上被认证、认可等间接合格评定程序所取代。



4、监督管理方式要从以检验为主向监督管理的方向发展。以“批批检”为主的方式难以适应进出口贸易的迅猛发展,在今后的体系中,应从检验检查向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发展的方向。



5 技术法规、工作制度和合格评定程序要更加公开、透明,国际间合格评定合作和结果互认要成为潮流。根据WTO/TBT协定中的透明度原则,体系相关的技术法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合格评定程序应向其他成员通报并接受相关方的评议。WTO/TBT协定中的等效和相互认可原则鼓励成员国通过认可给予其他成员有关合格评定机构适当和持久的技术资格。国际间合格评定结果的互认要成为全球合格评定活动的主流和方向。



6 具体合格评定活动要逐渐转交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之一是建设“小政府,大社会”,因此,体系中具体的检验、检查、认证等合格评定活动可以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质检机构应切实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



(二)要明确体系的地位和作用



1、要明确体系的地位



(1)要作为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主体。应尽快建立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这一体系应由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监督管理体系、认证认可体系等部分组成。其中技术法规、标准体系为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基础和依据,认证认可体系是监督管理体系的有益补充。对进出口商品开展合格评定活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实施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任主要是由监督管理体系承担的,因此要作为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主体。



(2)要作为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管理体系要作为我国质检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与质检法规体系、标准体系、认证认可体系、信用体系、科技保障(信息化)体系、资源保障体系、质检其他体系(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以及相关的工作机制(包括预警应急、电子监管等)共同组成国家质检体系。



(3)要在国家经济贸易中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技术支撑。要建立大宗战略资源类商品动态质量监控和预警平台工作,逐步完善我国在调控进口大宗战略资源商品质量监控的执法体系,切实发挥质检系统职能优势,合理运用WTO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有效限制过量进口,服务国家宏观经济调控。



2、要明确体系的作用



监督管理体系作为我国对进出口贸易整体管控的一个重要组成,应突出以下作用:一是要成为国家主权的象征;二是要有效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三是要成为应对国外技术性技术壁垒和实施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有效手段;四是要发挥市场准入功能,维护公平公正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五是要要宏观调控货物进出口,保持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收支平衡,维护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六是要加强利用信息引导和社会服务职能,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三)要完善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体系从其目标和运行特点分析,实质是一项质量管理活动,因此完善体系建设应注重以下方面:



第一,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有效性。一要建立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模式转变的机制。实现了进出口商品检验由单一产品检验测试向全面的合格评定转变。对进出口商品按风险等级确定具体适用的监督管理方式,实施分类监督管理,提高了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二要逐步形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机制。要及时公布具备检验能力的实验室,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帮助出口企业及其供应商掌握技术要求和制定整改措施,促进我国产品的出口。三要完善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制度。要继续加大对消费者反应强烈、社会关注、质量问题较多、影响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涉及欺诈行为的目录外商品的抽查检验力度。



第二,要创新监督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一要进一步推广应用电子监管。要通过电子监管切实解决了严格准入、严密监管和快速验放的矛盾。二要进一步完善了质量分析制度。要加强对重点商品年度质量分析工作,分析了质量趋势和原因,适时掌握变化趋势,及时向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通报。有针对性地指导生产出口企业和行业改进产品提高质量,同时也促进质检机构自身完善监管措施提升工作成效。三要加强了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要努力形成商品门类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实验室网络,为实现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转移转变提供了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技术把关和服务的作用。



第三,要以《商检法》为主线,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一要认真贯彻条例,坚持依法施检。要加大了对条例中新增条款、修改条款和内容建章立制的力度,按照条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执法。二要积极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扩大出口。要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着力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扩大出口、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性意见》,突出了检验检疫工作在转变外贸“质”的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三要突出安全卫生环保,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紧紧围绕《商检法》确定的“安全、卫生、环保、健康、防欺诈”五项目标,加强了对进口医疗器械、废物原料、旧机电等敏感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发挥检验检疫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涉及国计民生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四要配合国家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战略要求,加强对促进进出口的服务。要通过大力推广直通放行制度,提高出口货物通关速度,必须强化源头监管,转变监督管理模式,突出监督管理的重点,围绕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和反欺诈,加强对进出口大宗资源性产品、成套设备、化学品及涉及人身健康的食品等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 卞耀武、葛志荣,中国人民共和国出口商品检验法释义,法律出版社。

[2] 宋大涵、葛志荣、蒲长城,商检法实施条例释义,法律出版社。

进出口管理篇7

由于我国进出口银行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亦没有就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内的政策性银行进行立法,甚至未就其经营颁布指导性的行政法规,致使其经营活动产生了以下一些问题:

1.就我国进出口银行的组织体制而言,其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由计委、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央行、中行、机械工业部、国防科工委主要负责人与该行行长、部分副行长组成,由于上述部门的官员并不参与进出口银行的工作,也因种种因素,无法全身心重视其经营管理,致使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会未能在其经营活动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具体运行中乏于管理;另一方面,我国的进出口银行董事会成员中没有从事进出口行业的相关人士,亦未能形成与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国内出口企业之间的稳定联系机制,其经营活动不能及时反映出口企业的需要和呼声,造成与其服务对象联系的脱节。

2.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监督管理制度看,尽管相关文件明确中国进出口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但实际上并未形成国务院对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制度,而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也仅仅是从使本部门的政策得到贯彻实施的角度对中国进出口银行进行指导和监督的。因此相关文件规定的中国进出口银行接受上述部门“指导和监督”的制度实际上仅仅是中国进出口银行与这些部门进行政策协调的机制。我国目前并未形成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实现其宗旨的情况进行审查和对其资金使用的效率进行监督的机制。

3.中国进出口银行没有形成制度性的资金补充机制。《中国进出口银行章程》规定,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资金来源除部分由财政部拨付外,主要由央行再贷款和资本市场筹资组成。这种资金来源模式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把中央银行再贷款作为筹集中国进出口银行运营资金的方式不妥,原因是:作为一家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经营活动的本质在于由国家承担商业资本不愿承担的风险,或由国家提供补贴来校正外国政府补贴其本国企业而造成的市场扭曲以及对我国相关经营者的不利局面,因此国家通过政策性银行干预经济的行为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财政行为。而中央银行是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应当相对地独立于政府的财政、外贸等经济政策;其次,中央银行贷款只能是货币政策的工具之一,而政策性银行则是独立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外贸政策及其他社会、经济政策的机构,不应直接被用作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工具。

其次,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运营资金亦不应直接从私人资本市场获得。作为非赢利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还贷能力必然受到怀疑,因此如果没有政府或其他部门、机构的担保,进出口银行在私人资本市场融资必然会遇到困难。笔者注意到,中国进出口银行实际上在国际上获得了较高的信用评级,但这要么表明它未能很好地实现其政策目标,要么表明外国的投资者相信中国政府会对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融资行为承担责任,从而与其作为独立法人的形象相悖。

由于以上一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中国进出口银行没有明确的定位,在经营活动中形成与商业银行竞争的态势,有偏离其政策目标的倾向。因此如何对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内的我国的政策性银行进行经营管理,已经成为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

二、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管理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34年,至今已有七十余年的历史。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美国国会通过立法不断地完善其管理制度,从而使其成为美国政府鼓励和促进美国产品出口,增加国内就业机会的重要机构。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管理制度对完善我国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国进出口银行的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组织结构及其与相关行业的联系机制。

美国进出口银行设有行长、董事会和顾问委员会三个主要机构。行长是其最高行政首长。董事会[注:12USC635a(c)(1)。]负责通过和修改进出口银行的内部规章(by-laws),包括根据《1945年进出口银行法》确定的原则制定进出口银行的政策方针,以指导进出口银行的管理和运行。顾问委员会沟通进出口银行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反映社会各界的呼声和要求。

根据美国《1945年进出口银行法》的规定,美国进出口银行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行长和副行长是其当然成员,所有成员均须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五名董事会成员均应为全日制工作人员,不得由政府官员兼任。美国进出口银行的顾问委员会由十五名成员组成,其组成人员由行长推荐,董事会任命。顾问委员会应由来自生产、商业、金融、农业、劳动、服务及州政府的代表组成,而且来自小企业的代表不得少于三人。顾问委员会就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经营计划及各项业务活动向其提出建议,就其执行竞争性原则、促进美国产品出口的情况做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顾问委员会对进出口银行工作的评价和意见要随进出口银行向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一并提交国会[注:12USC635a(d)。],从而将董事会对顾问委员会意见的吸纳程度纳入了美国国会的监管范畴。因此,顾问委员会是反映工商、劳动等社会各界意见的渠道。

美国进出口银行的董事会是一个全职的机构,这为其在进出口银行的业务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奠定了基础,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而顾问委员会作为一个沟通进出口银行与其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的机构对完善我国的进出口银行制度也是必要和有益的。

2.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监管机制。

鉴于美国进出口银行的法定地位,对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监管主要是由美国国会通过报告制度和存续审查制度等来完成的。

(1)报告制度。

报告制度是美国国会了解美国进出口银行的运行及实现其政策目标的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出新的立法规定的一项制度。现行立法确立了以下三种报告制度:

第一,年度报告(AnnualReport)《1945年进出口银行法》第八节规定:美国进出口银行应该就其运行情况每年向国会提交一个全面详细的报告。该报告应就进出口银行一年来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财务状况等做出说明。[注:12USC635g]

第二,竞争性报告(CompetitivenessReport)为了对付外国政府通过为其本国产品出口提供补贴性融资造成的对美国产品出口的不利影响,美国国会通过其1971年和1975年两个进出口银行法修正案确立了“竞争性原则”,并要求美国进出口银行就其为实现“中和”外国政府的补贴性融资这一政策目标所采取的行动,每年向国会提交一个报告。这一报告要求美国进出口银行对外国政府或与政府有关的机构的补贴性融资计划和设施进行评估并反映美国出口商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外国政府的补贴性融资的意见。[注:12USC635(b)(1)(A);1992、1993年CompetitivenessReport.]

第三,临时报告美国国会还经常就一些有关美国产品出口的特定事项通过立法制定相应的计划,由进出口银行来执行,并要求进出口银行就执行情况向国会提交报告。另外,国会亦可责成进出口银行就有关其宗旨或业务活动的某一事项做出调查,并提交报告。

报告制度使得国会能及时了解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经营状况、经营环境等情况。它既是美国国会行使其立法监督权的一种手段,又是国会监督和管理美国进出口银行经营的前提。

(2)存续审查制度。

按照《1947年政府公司控制法》的规定,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存续期间以五年为限。由于抵消外国政府的融资补贴,补充市场机制之不足,促进美国产品出口,已是美国的长期经济政策,因此,每当进出口银行到期时,美国国会总是以立法延长其存续期限。国会在决定是否延长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存续期限时,要对照法律确定的宗旨与原则,评论进出口银行工作的得失,对其存在的合理性进行辩论。通过这种不断地审定进出口银行存在的合理性的制度使国会可以经常性地对进出口银行的得失进行检讨,不断修改、完善立法,同时也促进进出口银行克尽职守,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政策目标。

(3)事先通告制度。

根据《1945年进出口银行法》,美国进出口银行在通过贷款、担保、保险支持以下交易时,须事先向国会通报:①贷款或担保数额等于或超过1亿美元者;②支持出口的产品、技术、服务等与原子能及相关设备的生产、研究、建造等有关者;另外,该法还就通报的期限做了严格的规定[注:12USC635(b)(3).]。事先通告制度使美国国会有机会对美国进出口银行的某些重要业务事先进行审查,以便监督进出口银行的活动。无疑,这是加强对相对独立的美国进出口银行的控制的一个手段。

正是由于美国进出口银行的这些报告制度、存续审查制度和事先通报制度确保了作为政策制定者的国会对美国进出口银行活动情况的了解以及美国进出口银行宗旨的实现,同时也为国会不断地根据国际经济贸易的现实情况调整政策提供了契机。美国的这些制度对完善我国的进出口银行制度无疑是具有启发意义的。

3.美国进出口银行的资金补偿机制。

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经营资本是由股本、业务收入、财政借款以及国会的财政拨款等构成的。美国进出口银行的股本总额为10亿美元,全部由美国财政部认购,并由进出口银行向总统签发股权证书[注:12USC635b.]。业务收入作为美国进出口银行的一个资金来源仅具有理论意义,因为自从美国进出口银行确立竞争性原则以来,其业务活动多具有补贴性质,从而使其经营活动总是处于亏损状态。实际上美国进出口银行经营的主要资金来源还是财政借款以及财政拨款。

(1)财政借款。

《1945年进出口银行法》第五节授权美国进出口银行向美国财政部发行证券、债券或其他形式的债务。该法同时授权并指令财政部购买以上债务,并为此目的使用任何证券收益或发行新的债券[注:同上]。财政借款已经成为美国进出口银行经营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

(2)财政拨款。

从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竞争性原则[注:竞争性原则是美国进出口银行经营的一个基本原则。它要求美国进出口银行提供融资的利率、期限和其它条件,与其它国家的出口商获得的由其官方信贷机构支持的出口信贷相比,必须是富有竞争力的,从而使美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参见《1945年进出口银行法》第二节(b)(1)(A)规定及该法第二节(b)(1)(B)和该法1978年修正案的规定;12USC635a-1。]的确立开始,为抵消外国政府的出口融资补贴,美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相对利率不断降低由于市场利率的提高,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绝对利率亦呈提高之势。,经营状况日渐恶化。从1981年开始,美国国会每年通过一个“战场法案(warChestBill),直接向美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拨款,以作利息补贴之用[注:DavidPBaron:TheExport-ImportBank:AnEconomicAnalysis,AcademicPress,Inc,1984,p.25。]以便美国进出口银行在必要时以直接补助(directgrant)或利息减让(interestconcession)的方式向美国的出口商提供补贴[注:Export-ImportBankoftheU.S:AnnualReport1993.p.45。]1990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联邦信贷改革法》,规定国会将向进出口银行提供拨款,以弥补其经营活动中的各项开支和损失(包括行政费用开支)[注:AnnualReport1992及AnnualReport1993中“NotestoAnalysisStatements”一节。]。

显然,美国进出口银行的日常运营资金是由美国财政部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的,这与我国的中央银行再贷款和资本市场筹资制度形成对照,充分彰显了美国进出口银行活动的财政性质以及美国中央银行体系的独立性。另外,“战场法案”以及其后的《联邦信贷改革法》也反映了美国进出口银行经营活动中执行“竞争性原则”,对本国出口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的必要性,而这与补充市场机制不足的宗旨无疑也是一致的。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进出口银行管理制度的设想与建议

1.中国进出口银行的组织机构应反映其服务对象的意愿。

(1)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会成员不能由政府官员兼任,而应当由来自贸易行业的工商界人士组成。这样就可以保证中国进出口银行实现其促进中国产品特别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目标。当然,董事会成员仍可由国务院任命。

(2)设立中国进出口银行顾问委员会,由来自工商、银行、外贸及学术界的代表组成。在人员的组成上,注意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顾问委员会应成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沟通以上各界的渠道,以便进出口银行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2.加强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活动的监管与协调。

(1)建立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国务院之间的年度报告制度和重大业务活动事先通报制度,以便国家及时了解进出口银行的经营状况、调整有关政策或通过其他方式影响进出口银行的活动。同时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以及时地对中国进出口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评估与指导,以保证其政策目标的实现。

(2)责成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出口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所在国的融资政策和融资补贴情况进行研究,并跟踪其发展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提出报告。报告还需相应地提出我国的应对策略及政策建议,以避免我国产品因出口融资问题而在与外国产品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3.改变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资金筹集方式。

虽然政策性银行是为实现国家的社会经济的政策目标而设立的,国家有必要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这种支持可以是国家直接拨款,也可以是向国家财政借款,但是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不能从中央银行借款,应当割断政策性贷款与中央银行基础货币供应之间的关系,以免因此引起通货膨胀,从而殃及整个国民经济。美国进出口银行与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并无直接的关系,更不从联邦储备系统借款,这种做法是不无道理的。笔者认为,如果进出口银行需要从私人资本市场获得运营资金的补充,则宜作为国债之一部分由财政部统一筹集,然后再由财政部以不高于成本的利率转贷给进出口银行,这样将会从总体上降低筹资成本,并确保其作为独立法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形象。美国进出口银行把从财政部借款作为其筹资运营资金的方式无疑对我们是一个有益的启示。

进出口管理篇8

摘 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逐渐走向合作化、全球化的发展模式,进出口业务在我国整个经济结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良好的财务管理是一个企业持续发展的前提。了解进出口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改进的措施,将使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获得最大的收益。

关键词 进出口 公司 财务管理 措施 风险管理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企业的逐渐向国际化市场进军,参与国际间的竞争,并在角逐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财务管理是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在进出口贸易中,我国起步较晚,虽然目前已在国际市场经济中占有很大的份额,但是进出口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专业的理论指导,财务管理未能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另外,进出口公司对财务风险的认识也不够清晰,这也是导致企业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从进出口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财务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一些加强进出口公司财务管理的措施,以供读者学习交流。

一、进出口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机构不完善

在我国,传统的财务管理主要负责记录资金流动、借钱、贷款,和真正的管理相差太远。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国际化,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然而,在很多进出口公司中,没有成立单独的财务机构,或是财务机构不完善,公司的财务机构依附于其他部门,公司的财务制度依然沿用传统的由领导决定的观念。财务机构不能真正的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管理和控制,这就导致了公司财务的混论。

(二)财务监控力度不够

财务监控主要是对公司企业内部财务和公司外部资金流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目前公司财务管理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对内部监控不够

公司内部的监控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目前,很多公司内部的监督体制形同虚设,特别是对内部管理层的监督,很多内部管理人员凌驾于监督机构以上,公司内部的监控不能落实到实处,依然遵循领导说了算的原则。

2.财务只理不管

财务人员对公司内部一些资金流动不清楚,也不敢过问公司资金流动方向,财务人员完全听命于上级领导,对公司的财务只作表面的记录,更谈不上真正的管理。

3.财务不清晰

一些公司内部的财务非常混乱,内部资金的流向经过很多部门,各部门明面暗面偷拿挪用,造成了入账资金和实际资金的不符。财务人员只作为单纯的收银员,对公司的财务不清楚。

(三)沿袭传统的财务管理理念

中国的市场经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深,在企业走向国际化地时候,这种问题就日益尖锐。很多进出口公司对财务管理的意识不强,其管理理念相对滞后。财务管理没有深入到公司内部经营活动中去,对财务的控制基本没有。财务管理只涉及到付款、借钱以及执行财务纪律,谈不上真正的财务管理。

(四)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不强,综合素质不高

市场的不断发展,公司对财务人员的要求也逐渐增加。现如今,一个合格的财务人员不仅要有专业的会计学知识,对公司内部财务进行核算,而且要具备管理公司的业务和业务信息的能力。财务人员必须要具备财务核算、预测、决断以及资金分配的能力。另外,财务人员的跳槽行为也直接导致了财务内部的不稳定,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对公司的业务不熟悉,这也使得财务管理出现了很多漏洞。

(五)财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

风险管理是近几年来一个比较流行的词汇。指的是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识别、估计、驾驭以及监控。风险管理的目的是控制公司风险发生的概率,进而使得公司获得良好的收益。目前进出口公司面临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业倒闭

公司倒闭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是公司业内部资金无法正常运转。一般来说小型公司抗风险的能力更弱,如果公司资金无法回笼,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公司就会面临倒闭的危险。特别是现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很多公司纷纷倒闭。

2.企业收益下滑

公司发展良好与否的指标主要是看公司盈利与否。市场综合因素的影响,很多公司的收益下滑。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内很多企业未能抵住外企的冲击,纷纷倒闭,或是出现了严重的财政问题,公司收益大幅度缩水,进而倒闭。

财务人员作为公司财务的灵魂,在公司的发展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目前很多公司的财务人员对风险的认识不够清晰,不具备专业的风险预测知识,进而不能使公司有效地避免风险。当今,进出口公司面临的风险有很多,在财务方面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汇风险

进出口公司贸易涉及地域宽广,在实际的交易中,通常会用不同的货币进行结算,如美元、英镑、日元等。货币汇率的变动是外汇风险的主要原因。金融市场的变化难以预估,因此外汇风险在进出口贸易中客观存在。

2.关税风险

关税的征收具有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也是关税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关税作为国家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具有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作用,因此关税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进出口公司在进行外贸交易的时候,未能预测到关税的变化,可能是公司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外贸风险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信用风险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在实际的进出口贸易中,由于交易双方来自不从的国家、不同的地域,对彼此的生产经营状况认识不清晰,如果公司的业务出现了问题,就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债务。

二、加强进出口公司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财务机构

财务机构作为公司组成的一个重要部分,必须具备完整性、独立性、权威性等特点。个人不能凌驾于财务机构之上,财务机构负责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核算、监督、管理和分配,财务机构不能受其他部门的制约。

(二)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财务人员的培训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专业的财务人员不仅要具有会计学知识,对公司的财务进行记录、核算和总结,还要能够对具备财务预测,财务预算、财务管理、财务分配等能力。财务管理的模式必须尽快从单纯的会计管理向会计管理和经营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模式过渡。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财务理论,结合我国现有的国情,培养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素质财务人员。

(三)加强监控力度,控制成本,全面预算

财务人员必须真实地记录公司内部的财务情况,消除公司财务中的安全隐患,防止行为地发生,肃清公司财务的不清不明现象。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基本规章制度,执行财务工作。同时,严格控制公司的成本,不断加强公司内部人员的成本意识,降低公司投入成本,最终实现公司最大限度地盈利。另外,全面预算,对公司的业务、财务进行提前规划,公司应以财务为中心,制定合理的发展线路,结合市场发展是规律,达到最优经营。

(四)实行财务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管理公司的主要模式之一。进出口公司所面临的国际市场变化多端,风险发生的概率更大。强化风险意识,根据国家政策适时调整公司的总体路线,不断创新,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以及抗风险能力,是进出口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结语:公司国际化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必然,而财务管理是公司发展的奠基石。财务管理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具有技术性强、涉及范围光等特点。因此,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将是未来公司发展必须注意的方面。进出口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机构不完善、监控力度不够、财务员素质不强、风险意识薄弱等问题,要求公司内部尽快的做出调整。为了保证公司健康良好地发展,公司应定期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完善公司内部财务机构的建设,加强财务人员对风险的意识,构建适合公司发展的财务管理团体,进而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琼.加强进出口公司财务管理措施.企业导报.2011(6):74.

[2]胡颖.探索企业财务管理新思路.中国市场.2012(13):76-77.

[3]程美英.关于当代财务管理分析与评价的几点思考.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9):88-89.

[4]刘佳佳.现代制度下外贸企业的财务管理.河北企业.2011(9):30-30.

[5]谢荣.企业财务管理中如何控制外贸风险.财经界.2011(10):130-131.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