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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知识培训8篇

时间:2023-10-07 09:14:25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1

    对农药使用者的指导不到位;还有部分经营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随意售药、盲目配药,将农药作为肥料、种子等的附带品同摊销售,“买药不懂药,违法不知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农药是一种有毒性的特殊商品,尽管在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时,相关部门就对农药经营户及经营场所进行了严格审查,并要求经营户签订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保留门店全貌照片。但在农药销售过程中,由于经营者安全意识薄弱,诸如农药经营门店通风设施不配套、农药经营区与生活区重叠,农药经营人员在接触农药时不作任何防护措施,甚至部分经营户将农药与其他商品共贮共销等药品安全隐患较多。而且,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经营户还将一些三证不全、生产厂家标注不清、批号标注不明、甚至过期的假冒伪劣农药投入市场,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

    农户科学用药意识淡薄灵台县特殊、无污染的地理环境,为“三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但许多作物常见病虫害如小麦条锈病、白粉病、腥黑穗病、麦蚜、红蜘蛛,玉米大小斑病、瘤黑粉病、二代粘虫,马铃薯晚疫病,果树腐烂病,蔬菜霜霉病等在农业生产中常大面积发生,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农药来防治。部分农户科学用药意识淡薄,购买农药时,只注重防效和价格,不关心农药残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用药配药时随意加大剂量、缩短安全间隔期、甚至随意使用高毒农药及其复配剂,误用、滥用农药现象严重。部分农户还将用过的药瓶、药包随处丢弃,将剩余的药液、药粉随意乱倒,这不仅污染环境,也对“三品”农业的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健全监管机构建议尽快成立灵台县农药管理工作站,组建一支政治素质好、农业知识丰富、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农药管理队伍,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农药经营、使用、管理政策,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与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建立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农药管理部门建立的服务平台,为农民做好信息咨询、技术、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及农药质量投诉等工作。并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农药残留检测、农药污染处置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药经营市场规范有序。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培训通过培训等形式加强农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并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开设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新农药方面的知识,将农药执法置于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之下,以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农药执法程序的透明度和全民药品安全意识。

    要对农药经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规和农药知识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者。要求农药经营者在严格落实《农药质量承诺制度》、《农药经营人员守则》、《农药仓储管理制度》等农药经营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农药经营档案制度,认真填写进、销货台账,做到进一笔、记一笔,销一笔,记一笔,票据真实完整,以便于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强化农药市场监管力度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三品”农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农药管理执法部门要不定期检查农药销售档案,掌握每一批农药的来源、质量指标、销售去向等;对农药经营中确实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对违法经营主体进行处罚的同时,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未改正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倍处罚或注销其经营许可证。对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农药除了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应将生产企业进行媒体曝光,从源头上加以治理。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2

关键词:农药;科学使用;影响因素;全州县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332076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治的必需品,它为植保防灾减灾,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全州县近10a年农药用量730t,年防治挽回稻谷损失69659t、挽回蔬菜和经济作物损失15247t、挽回水果损失30763t。然而,近年来农药不科学、不合理使用,也带来一些诸如农业面源污染、杀伤天敌、破坏自然生态平衡、农产品质量安全、害虫抗药性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加大、药害事故等问题。绿色防控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避免农药残留超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的措施之一,但优先使用生物农药或低毒低残留农药、对症下药和交替轮换用药、严格按安全间隔期用药等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技术难以全面推广。笔者结合多年农技推广和植保工作与全州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情况,分析影响因素,提出相关建议。

1 科学使用农药的影响因素

1.1 村级没有了科技干部

村农科员是为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在村委会设立的工作岗位,20世纪90年代以前,各村委都设置有农科员,他们担负的主要工作职责: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组织开展对农户的农技培训和技术指导;在县乡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积极组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负责本村农情、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等有关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同时协助做好防灾抗灾工作。1988年开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级干部制度改革,每个村委会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3~4人。农科员这个科技干部在村委会没有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此断了层,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农事活动少了这最直接、最贴近的技术员,农业科技不能及时有效传递到农户,致使病虫防治等时间、季节性明显的农事活动很易错过最适期。

1.2 农业种植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科学用药意识与水平低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在农村的多为老(老年人)、弱(体弱者)、妇(带小孩的妇女)群体,劳动力严重不足,农业生产的重担落在留守的老、弱、妇群体身上。据调查,留守在农村从事稻田病虫防治施药人员妇女占20.2%,小学、初中文化的人数占81.3%,50岁以上人员占57.6%[1]。由于这群留守人文化程度不高,病虫防治知识显然不足、技术水平低,面对作物病虫害的频频发生,以及众多的农药品种,该如何防治、打什么农药、何时打、怎么打。根本就无所适从这种技术含量高、用工多、劳动强度大的病虫防治作业,没有根据病虫发生特点和规律科学施药防治,重治轻防,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药科学使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时常出现按习惯喷药、打保险药、打过头药的现象。再者常常因农药包装袋(瓶)小而包装上的标签和说明书字体较小,上了年纪的人根本看不清,难识别,导致不能做到用药精准,甚至用错药,出现药害或中毒事故。

1.3 农药经营者素质问题

全州县共有农药经营销售店(点)241家,多分布在各乡镇所在地和大的村屯。这众多的农药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普遍没有受过专门的农药知识培训,缺乏专业系统的农药使用知识。广大农户自主防治病虫害一般是根据农药销售人员推荐选择防治所需农药。据调查,农民要购买农药对稻田进行病虫害防治时,到农药销售店指明农药品种购买的约占25.1%;向经销商询问,防治某某病虫要买什么药,或该什么时候杀虫防病的约占74.9%[1],这时,受利益的驱使,经销商会推荐利润高的农药品种,为了能够短期见效或确保防效,并会加配1~2个农药,加大农药使用剂量,甚至防治各种病虫的农药都给配上,从而导致农药用量增加,造成超标。

1.4 专业种植户素质问题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不足,农业种植大户大量产生。大户种植面积大,但是施药防治病虫害的机械化程度不高,多采用背负式喷雾器喷雾,劳动强度大,人工费高,一次用药常是药多量大,以保药效期延长来减少施药防治次数;种植大户中设施种植户和特色产品种植户,为了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生产中频繁施用化学农药、盲目加大农药使用量,使病虫产生不同程度的抗药性,增大了防治难度。

1.5 植保技术力量薄弱

全州县农业局系统共有农业技术人员220名,植保专业的技术人员18名,占8.18%,其中县级10名,18个乡镇农技推广站105名农业技术人员中植保专业技术人员仅8名,平均2.5个乡镇才有一名植保专业技术员,而科学使用农药技术性较高,难度较大,工作上难以适应要求,导致科学用药技术推广困难,并且乡镇农技推广站除站长外,普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机会很少,知识老化,不利于植保新技术、新药剂、新器械的推广应用。

2 建议

农药科学施用技术的推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因此,需要政府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有力支持,调动推广应用积极性。在此前提下,必须完善推广体制,加强培训,发展专业防治服务。

2.1 健全完善推广体系

在村委设立科技干部,负责本村农技推广工作,指导广大农户科学防治病虫害。

2.2 强化技术培训,提升科学用药水平

加强对农户的培训,重点培训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和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的技术骨干,提高化学防治技术水平,增强科学用药、安全施药意识,改变不合理用药,促进农药的高效安全使用;提高操作水平,推广新药剂、新器械,扩大示范效应。加强对农药经营销售者的培训,提高农药经营销售人员的系统农药知识和从业道德素养,以便在营业中指农户对症下药、精准用药,推广生物农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对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植保知识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植保专业技能,增长指导科学防治技术,促进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广应用。

2.3 发展专业防治服务,推行统防统治

专业化统防统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之一。建立具备相应植物保护专业技术和先进植保器械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由受过技术培训的专业防治人员实施统防统治,实行农药统购、统供、统配和统施。统防统治不仅方便群众,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又利于绿色防控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科学及时防治好病虫害,提高防治效果,并能减少农药用量,降低农药对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节约防治成本,同时可有效规范田间作业行为,避免人畜中毒事故发生。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3

关键词:农药;安全;经销;管理

敦煌市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县级市,全市耕地面积2.83万hm2,由于特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农作物病虫害常年发生面积超过2万hm2以上。2015年,敦煌市全年销售农药约320t,销售额达650万元以上。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蔬菜产业已成为敦煌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蔬菜种植面积由2012年的0.37万hm2发展到2017年的0.59万hm2。但是由于滥用农药,还存在着农药污染、残留等问题。

1敦煌市农药经营现状

自农药市场放开后,农药由原来的农业技术部门、林业技术部门和供销系统专营变为谁都可以经营。目前,敦煌市共有大大小小农药经营门店122家,其中,比较规范、规模较大的占20%。经营门店主要集中在市区及各乡(镇)集贸市场,少部分分散在各个村组。全市共有农药从业人员260余人,农药市场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经营户总量多,专职管理人员少,监管难;二是农药经营场所分散,市区、各乡(镇)所在地及村组均有分布;三是进货渠道复杂,市场混乱;四是农药销售地域性差距大,经营规模偏小;五是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六是经营规范程度较低,农药进销货台账记录不全。

2存在的问题

2.1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药经营人员必须通过农业技术部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农药经营门店与日用百货、食品经营等店面毗邻,整改难度大。二是从事农药批发业务、规模较大的农药经营门店有农药储存专用仓库,而小的农药经营门店基本没有专用的农药存放仓库。三是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上缴的农药产品质量合格证,部分门店都不能全部或是能少量提供农药产品合格证。四是农药进销货台账记录不全,存在农药经营户为应付检查而潦草记录的现象。

2.2农药进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药经营进货渠道混乱,农药经营人员进货随意性大,部分农药经销户不到合法批发商处进货,有的通过网络购进农药,有的通过流动批发商进货,而网购的农药和流动批发商的农药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甚至存在高剧毒农药售卖的情况,给高剧毒农药和假劣农药进入市场留下可乘之机。

2.3农药施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户在农药施用过程中施用不规范。一是部分农药经营者缺乏农药知识,无法正确指导农户施用农药,存在有因农药施用不当而造成损害的风险。加之,经营者素质低,缺乏应有的鉴别能力,有时甚至会购进假冒伪劣农药。二是农户在农药施用过程中,擅自加大施用量,导致农作物农药残留超标,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例如敦煌市葡萄种植面积达到0.97万hm2,种植户为使葡萄颗粒大、销售畅而大量施用膨大剂,按剂量应该每30kg水对药量5g,个别农户会加大到20g左右,加大了4倍用量,有的甚至加到50g,虽然葡萄颗粒大,但农药残留多,对人体的危害也相应增加了。同时,葡萄容易腐烂,给运输造成困难,严重影响了葡萄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农药施用量或几种农药胡乱混用,并在农药施用后安全间隔期不到的情况下就采摘果实的风险存在。

3解决对策

3.1严把农药经营准入关

2014年以来,笔者一直参与本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宣传、培训及办证材料申报工作。结合敦煌市农药经营实际和办证中存在的问题,按照2011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决定》文件精神,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农药经营户进行严格培训,培训分三阶段走:第一阶段是理论培训,由农业执法人员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授课,讲解农药知识和实际案例,让经销人员意识到农药销售的重要性和安全性;第二阶段是组织农药经营人员相互讨论,交流经验,促使批发商与乡(镇)零售商搭成帮扶对子,起到帮扶作用;第三阶段是参加理论与实践考试,让经销商能真正学到农药安全销售和施用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二是按照文件精神,严格审查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硬性标准,对不达标的农药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在办证过程中,按照农药施用量和辐射带动能力,本着便于管理,控制好各乡(镇)农药经营门店数量,相对扩大经营户的经营覆盖范围,减少经营户数量过多而引起的恶性竞争行为。四是制定相应的农药许可经营监管和信息反馈制度。实行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目的是为了规范农药市场秩序,让广大农户就近购买农药,得到更好的服务。

3.2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农业、林业技术推广部门应当做好农药科学施用技术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工作

一方面要提高农户自身素质和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大力推广绿色环保新农药、新技术,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农民进行科学用药。另一方面要引导农民科学综合防治,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用药量和用药次数,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3加强农药经销管理

2015年以来,敦煌市在农药销售方面建立了电子档案备案制度,要求每个农药经销者把经销的每种农药照片都上传到所建立的农药管理群对应的相册里,做到新上一个农药品种就上传一个农药品种,既方便管理又能随时监管所售农药是否违规违禁。在农药市场监管中一方面要抓好农药批发商,尽量不让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下一级分销商手中;另一方面要规范好乡(镇)村组一级经营农药经销户的进货渠道,确保其购进质优、适路的农药。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4

《*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已于*月*日起实施,这将对规范本市农药经营使用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里程碑式的作用。为确保《规定》有效宣传贯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

市农委已将*月定为全市“《规定》宣传月”,各区县农委要采取现场张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家答疑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确保农业执法人员、农药经营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对《规定》的知晓率达到100%,力争广大种植业从业人员知晓率达到100%。

(一)网站媒体宣传。区县农委信息网登载《规定》全文及“解读”,与市农委政务信息网同步宣传。并结合实际,在相关电视台对《规定》实施进行宣传。

(二)张贴宣传资料。由市农委统一设计印制宣传画、宣传横幅等宣传资料,各区县要在各级农业行政管理、执法、技术推广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集中居住地,农药经营门店等场所的显著位置张挂宣传画、横幅,营造良好氛围。

(三)印发宣传资料。由市农委统一印制《规定》小册子,各区县农业相关部门及时将小册子发放到本区农药经营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以及农业行政管理、执法、技术推广工作人员,让农药经营、使用和管理推广人员全面了解《规定》。

(四)组织相关活动。各区县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举办专题培训,以及结合科技入户、市场检查、专项整治等多种活动,有针对性的对《规定》进行大力宣传。

二、认真组织培训

各区县农业部门要组建3-5人的宣讲小组,集中开展宣讲培训工作。重点要组织做好农药经营、使用、执法和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

(一)各区县组织农业行政管理、执法、技术推广人员,认真参加由市农技中心牵头组织的全市《规定》实施专题培训,为本区《规定》培训师资做准备。

(二)各区县种植业执法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对本区农药经营企业经营人员的专题培训,重点解读培训农药经营环节的相关规定。

(三)各区县技术推广部门结合蔬菜技术推广培训计划,对蔬菜园艺场、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的培训,重点解读培训《规定》中农药使用环节的相关规定。

(四)各区县农技中心组织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计划,对本区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使广大农技推广人员全面掌握《规定》内容。

三、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市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要强化农药企业监管、加强农药市场执法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农药质量抽样监测,并加大案件查处。

(二)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按照《*市2009年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监测方案》的统一部署,各区县6-11月要认真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量例行监测工作,做好蔬菜、食用菌、瓜果及稻谷等样品抽检,并切实加强超标样品的查处。

(三)开展安全用药指导。面向以农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主体的广大农民,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普及科学选购、安全使用农药知识;以科技入户为抓手,开展安全用药指导;大力推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由分管主任为组长,种植业办、蔬菜办、政策法规处和市农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小组。各区县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注重上下联动。各区县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注重上下联动,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力求《规定》的相关内容在执法人员、农药经营人员及农药使用人员中知晓率达到100%。

(三)强化信息沟通。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宣传培训中的好做法,并结合实际加以推广。同时,对各项监督检查活动,要按市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配合《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和残留标准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深入普法,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水果、茶叶用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标签市场监测合格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开展农药经营单位调查,加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在全国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全面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完成1500多项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条例出台,完善配套规章。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工作,推进条例修订进程。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组织起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指导地方农药管理立法工作,做好与新《农药管理条例》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进一步开展蔬菜用药调查,组织已登记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的联合试验,推动蔬菜用药登记,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开展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培训,组建药害事故鉴定专家库,指导地方做好农药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

(三)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加强农药经营管理,开展农药经营单位状况调查,检查农药经营资质,规范经营行为;指导地方做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工作,合理安排限制农药经营网点布局,积极探索高毒农药可溯源管理。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近几年抽检不合格企业的产品抽检力度,重点检测非法添加未经登记有效成分,特别是高毒农药成分。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深入高毒农药和其他社会高度关注农药的生产企业,检查落实1586号公告等规定情况,检查地方农业部门农药案件查处情况。

(四)加强农药残留监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1500项残留限量标准,清理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抽检140个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的1700个样品。

(五)落实补贴政策,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继续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10个省(市)11个市(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制定试点方案,总结实施成效,做好示范引导,完善补贴模式,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名录》。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启动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试点。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农药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农药经营培训、考核,提高经营人员素质。以“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为主题,以蔬菜等鲜食农产品农民合作社安全用药技术指导为重点,广泛利用各种资源,培训农民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做好《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抓紧起草《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及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确保与《农药管理条例》同步实施。5月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对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药管理工作做出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知识竞赛,解读《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宣传农药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农药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度。

(二)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培训。落实《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月份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完成鉴定专家库的组建,8月份农业部组织开展一期应急培训,各省(区、市)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培训。10月份完成《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的起草,指导地方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

(三)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4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各地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进行抽查;将在农药生产高峰季节,农业部派人对近几年涉嫌违规生产假劣农药重点企业库存产品进行质量抽检。

(四)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4月份召开高毒农药可溯源管理研讨会。5-6月组织交叉检查,核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及设备转化处置情况;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零售店。适时开展涉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产品的监督抽查。

(五)查处大案要案及时公布监管结果。根据各地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定期地将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向社会通报;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六)开展蔬菜用药调查及登记使用衔接。继续开展蔬菜用药调查工作,重点抓好菜药组合的筛选和联合试验的管理,着手开展小宗作物登记管理政策收集整理和作物分类及病虫草害群组化研究,9月份召开农药登记政策研讨会。

(七)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补助。4月份召开《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座谈会,完善示范补贴模式,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名录》。4-10月份指导地方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11月份总结各地先进经验,拟定《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补助管理办法》。

(八)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7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摸清经营底数,包括数量、人员素质、资质等,为制定《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做好准备。

(九)园艺作物标准园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4月份,印发《2013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方案》,对140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十)安全用药指导培训。2-4月份,编印、发送《科学使用生物农药》、《农药识假辩劣与维权手册》和《农药经营读本》等手册和挂图。4-10月份,组织对农药经销商、农民进行培训,积极推行技物结合,强化生产过程的技术指导,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我部负责对省级农业部门培训,省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地、市、县农业部门及农药生产企业培训,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农民、经营者培训。

(十一)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办事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6

利用系统工作会和印发《法律法规知识手册》等形式,对农业系统农业技术人员的宣传培训,目的是让系统农技人员了解掌握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和有关农药管理知识,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和讲解员,推广普及好农药使用技术,为农民群众正确使用做好引导和指导;三是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目的是让他们了解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维权能力,掌握农药使用技术和安全知识,达到正确、安全使用农药的目的。据统计,年投入宣传经费1万余元,出动宣传车10辆次,开展大型培训会2次,办电视专题讲座3期,印发宣传材料1.2万余份,不仅宣传了法律法规、培训了农药安全使用技术,而且为管理工作的开展也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农药管理队伍和执法硬件建设是基础

为了搞好包括农药市场管理在内的农业综合执法,我县农业部门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选拔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执法人员,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成立西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伍成立后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等形式,不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近年来,又投资20余万元,配备了执法专用车辆,安装了执法专用电话,购买了照相、摄像等取证器材,购置了电脑及办公设施。同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规范。为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市场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农药经营资格审查是关键

农药经营资格审查是农药市场管理的关键性工作,为落实好这项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农药经营资格审查制。凡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在从事经营活动之前必须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经营资格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可经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说明原因,不允许其经营;二是实行许可公示制。利用公示栏等形式,对从事农药经营的法定条件、要求等内容进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实地考察。对申请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派专人到实地考察,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经营主体资格、经营场地、安全措施、经营制度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看是否符合农药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和标准。通过经营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农药经营门店资格合法、农药经营安全、从业人员能力符合要求。

四、规范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是重点

经营单位必须按要求严把进货关,确保经营的农药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经营单位按规定建立好经营台账,台账上要全面反映货物的来源和销售去向,要把经营的农药品种、从哪个单位购进、购进的数量、生产单位名称及销售给谁、销售的品种、数量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同时经营者要为购买者提供技术服务,正确指导购买者使用,并向购买者出具发票,为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通过这些工作,为农药正确、安全使用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是保障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7

[关键词] 农药 监督管理 问题 原因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3-0028-01

临汾市位于山西省南部,全市辖17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778.6万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等。2013年,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3720.6万亩,农药使用量为2400吨,挽回粮食、经济作物产量约9.5亿公斤,挽回损失29.5亿元。随着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和栽培方式的变化,我市病虫草鼠害呈逐年加重趋势,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指导农民合理用药,提高农产品质量,已成为当前植保部门一项重要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农药经营主体与实际严重不符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可以经营农药的单位:“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随着改革的深入,临汾市县级以上农林部门的植保站、土肥站、技术站,已全部退出农药经营领域。原乡镇农技推广站的农业技术员和村级的农业技术员加入到了农药经营者的行列。目前,我市农药经营主体90%为个体,与条例所规定的经营主体严重不符。

2. 农药监管效能低下

根据法律规定,农业、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都有权监管农药经营。由于缺乏监管联动机制,经常出现推脱责任或揽权争功等现象。

3. 经营人员缺乏农药知识,误导农民用药。

目前,临汾市有农药经营门店800余家,但大多经营人员不了解所经营农药的使用范围,安全使用技术和注意事项,经常出现误导农民用药的现象。

4. 高毒农药监管难度加大

在我市销售的农药中,有机磷农药占杀虫剂的70%,高毒农药又占有机磷农药的30%。通过市场监管公开销售高毒农药的现象已禁绝,但由于气候持续干旱,病虫害发生频繁,农民在蔬菜、果树上高毒农药的现象较为突出。

5. 农药经营购销台帐、进货检验制度不能完全落实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农药经营购销台帐。而一些经营者就因为没有购销台帐,在发生药害时,销售去向难已查明,给农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进货检验制度也是条例确定的农药经营者应遵守的一项制度,但在实际进货中,经营者最关注的是农药的防治效果和本身的证照是否齐全。而对于农药质量本身的检验,往往不重视。

6. 农药违法经营行为屡禁不止

6.1 农药标签问题仍然突出表现为农药名称、“三证”和毒性标识等内容印刷不规范,擅自修改毒性标识、随意扩大防治对象和防治范围。

6.2 冒用套用知名企业或知名产品登记证现象严重。

6.3 一些企业为追求暴利,编造出五花八门的商品名,使得农药“一药多名”,误导农民消费。

7.农资市场发育不健全。

7.1经营主体“弱”。由于农资经营户多为个体经营,资金、技术、规模都不足,管理能力和整体实力较弱。

7.2经营布局“散”,由于农村地域广博,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布局也不尽合理。7.3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 产生问题的原因

1. 部分农药企业惟利是图,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农药

部分农药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降低有效成分含量、私自添加高度违禁成分,甚至生产假冒伪劣农药,造成市场假冒伪劣农药屡禁不止。

2. 农药监管工作上下机构不对应,关系不顺畅。

国家农业部成立了药械司,山西省农业厅也成立了药械所。而我市的农药监管工作仍与市植保植检站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没有明确人员编制。成为市植保植检站的内设机构,只有一名同志代办,常常给工作造成影响,

三、主要对策

1. 抓培训、促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1.1加强培训。每年邀请正规的生产厂家为农药生产、经营人员举办培训班,学习农药和病虫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使农药经营者懂法、守法经营,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1.2加强对农药使用者的培训。结合下乡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农药使用者宣传识别假劣农药、安全用药等知识。并联合农技推广部门,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推荐高效、低毒的农药,形成自觉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的氛围。

2. 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认真审查登记材料,核查经营主体资格。

3. 常检查,勤抽查。

加强对镇、村两级农资经营户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测有效成分含量以及是否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成分,在社会上形成农药监管的高压态势。

4. 做试验,选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严禁高毒农药的同时,还要做好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筛选试验和推荐使用工作。向农民推荐使用高效、安全、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5. 建立农药市场监管联动机制

正如前文所述,农业、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都有权监管农药经营。因此,应着手建立农药市场监管联动机制,遇到违法案件,应各司其责,形成合力,有效打击违法活动。共同推动我市农药市场合理、健康、有序发展。

农药经营知识培训篇8

一、工作目标

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水平;认真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进一步完善追溯机制;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和技能。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农药市场整治

一是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清查,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专业资质人员、有登记备案、有质量承诺、有规章制度、有交易台账”的“六有”标准,全面进行整顿。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名称、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生产经营农药品种(尤其是高毒农药品种)等,全部进行登记入档,随时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100%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质量不达标农药、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除批评教育外,还要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加强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在违规生产、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的、套证冒证的、质量或标签不合格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违规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严肃查处。四是全面普及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高毒农药经营网点要设立专柜,并建立高毒农药进销货台账和发票,详细记录农药名称、生产企业、产品证号、进货来源、数量、日期以及购买者姓名、住址、购买品种、数量、日期等。五是在集中整治月行动期间,要抽检10个农药产品,送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要对相关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二)切实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

为搞清农药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整治月行动期间,我们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增加例行抽检的数量和批次,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抽检次数不少于3次,样品不少于300个。在做好例行抽检的同时,还要抽取10个样品,委托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甲胺磷、对硫磷等22种农药含量进行定量检测,为全面了解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供依据。

各镇街区要加快农产品检测站建设,配齐检测人员和设备,认真开展工作,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检测。

(三)集中开展用药技术培训指导活动

一是开展面对面的技术指导。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同时,要指导农民使用粘虫板、杀虫灯等物理防治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二是开展技术培训。特别要在大姜生产集中区域开展大姜安全生产集中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向姜农传授大姜安全用药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印发技术资料。按照食用农产品的种类,编制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印制成明白纸,对应发放到每一个种植户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认证和园区建设

按照《市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生产规划》和《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中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梳理今年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工作进度。按照年初计划,对各镇街区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把集中整治月行动作为8月份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到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检查指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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