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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8篇

时间:2022-11-15 08:31:34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1

一、总体目标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长江镇(*港区)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四、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要向当地政府递交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不借升级改造之机将市场改作他用或将市场商铺擅自对外销售。在升级改造完成后,优先安排原市场内的经营户入场经营,同时市场内留足专门区域作为农民自产自销区和合理停车位。

(四)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各镇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对产权明晰、规划齐全、无租赁纠纷的农贸市场,可迅速进入升级改造的实施阶段。要做好边升级改造,边核实调整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升级改造任务。要加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调度,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解决。要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加强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按高质量、高标准一次性完成。

附件:1.*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2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推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年“*市外经贸服务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通过市县联动、部门联合,采取走访调研、解疑释惑、出谋划策和项目促进等方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外经贸企业调研走访活动

1.组织“走访百家企业”调研

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人员,分组走访100家外经贸重点企业,宣传政策,征求意见,破解难题,努力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2.开展问卷调查

在全市重点外经贸企业中发放《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问卷》调查表,对反馈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

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

(二)开展开放创新宣传活动

1.举办涉外企业融资推介会

加大金融服务外经贸企业力度,组织举办涉外企业融资渠道推介会,引导企业创新筹资方式,应对银根紧缩和汇率风险。

责任部门:市外汇管理局、市外经贸局

2.宣传创业创新外经贸企业

组织新闻媒体集中采访,重点宣传外贸企业提质转型、做强做大的做法和经验,增强外贸企业发展信心。

责任部门:市新闻办、市外经贸局

(三)举办外经贸人才招聘会

在*文理学院、越秀外国语学院组织外经贸企业人才招聘活动,为外经贸企业引进急需人才搭建平台。

责任部门:市人事局、市外经贸局

(四)开展投资与贸易促进活动

1.组织参加第十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

借浙洽会平台,推介*投资环境,获取更多项目信息,促进一批投资合作项目洽谈、升级、签约。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市外经贸局

2.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日用消费品博览会

借消博会平台,组织一批出口品牌企业参展,寻找商机,扩大外贸出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市外经贸局

3.组织*(深圳)投资环境暨重点项目推介会

在深圳组织一场较大规模的*(深圳)投资环境暨重点项目推介会,促进对台港澳和在外越商的招商引资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外经贸局、各省级开发区(园区)

4.举办境外贸易窗口建设现场会

组织有意向“走出去”的企业,与境外贸易性投资业绩突出的企业进行对接交流,介绍做法与经验,引导企业拓宽思路,促进外经与外贸互动。

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市外汇管理局

(五)开展政策法规进企业活动

1.举行外经贸政策咨询会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外经贸政策现场咨询会,宣讲宏观经济形势和最新外经贸经济政策,发放资料,解答疑问。

责任部门:市及各县(市、区)外经贸局

2.组织外经贸知识培训

分期分批组织外经贸企业相关业务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实务知识培训;编印政策资料,免费发放到企业,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

(六)开展优化环境推进活动

1.召开重点外经贸企业座谈会

组织部分重点外经贸企业经营者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外经贸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座谈,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外经贸局

2.完善推进开放创新、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意见

根据考核目标和导向,完善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出台涉外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的承诺和举措。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外经贸局、相关涉外部门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外经贸服务月”活动,把其列入五、六月份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专题安排部署“外经贸服务月”活动。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围绕服务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栏,组织专题报道和专访,及时报道先进典型,介绍成功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作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区长李蔚任组长,副区长陈忍冬任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建设局、安监局、城管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及相关街道(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局长高国宏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杨汉陆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陈忍冬同志兼任指挥长,高国宏同志兼任副指挥长,各街道(乡、局)分管副职为指挥部成员。

三、工作任务

完成10家农贸市场的新建、提质、加固任务。

四、实施办法

按照“政府监管、街道实施、企业为主、重在长效”的原则,采用“设定标准、审定设计、监理统筹、部门监督、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办法,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

1、改造市场的核准。拟改造的农贸市场由市场业主申请、街道(乡、局)申报,区商务局复核,领导小组审定。

2、市场业主或管理单位的义务。市场业主或管理单位向区领导小组提交农贸市场改造提质报告和承诺书。

3、改造方案审定。由市场主管单位或业主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由市场业主认可,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工程概算审核。区财政局按设计方案审定列入计划的市场改造工程概算。

5、改造工程实施。(1)投资总额在25万元以内的市场改造工程,由市场自行组织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2)投资总额在25万元以上的市场,特别是街道(乡、局)、社区(村)自有或自行经营的市场,由相关街道(乡、局)和市场根据设计方案和审定的概算,按程序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依法建设。

6、施工监理。由区商务局依法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全区农贸市场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区建设局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标准。

7、市场改造验收。先由街道(乡、局)和市场方组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整改,后由领导小组组织监察局、商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领导小组最终验收。

8、改造资金拨付。财政局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专项资金账户,对市、区补贴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进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局根据结算情况,拨付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资金。每平方米不足800元的按实支付,超出800元/㎡的按800元/㎡支付。

五、工作要求

1、区商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的相关工作。

2、相关街道(乡、局)为其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由行政一把手牵头,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

3、相关街道(乡、局)和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制订农贸市场建设期间过渡方案,划定临时经营地点,妥善安置因市场建设提质而临时迁出的经营户,并做好临时市场管理。

4、市场业主和承租者要相互配合,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区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做好临时过渡市场的日常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提质任务。

六、年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年2月-5月),做好市场建设提质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制订方案、网点申报、考察选址、名单公示、图纸设计和下达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招标等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年6月-10月)全面启动本年度农贸市场建设提质5DE5程,包括制订临时市场过渡方案、开展工程监理、定期督促检查相关等工作。

第三阶段(年11月-12月),妥善组织工程扫尾,包括组织区、市两级验收、工程决算和总结评比、发放补贴资金等工作。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4

一.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外贸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外贸领域三类商业欺诈行为:利用外贸合同诈骗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通过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功能,达到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滁州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版权所有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滁州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12月—2006年1月,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5

前不久,世贸组织总干事帕卡尔・拉米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说:没有中国的世贸组织,无法担负“世界”之盛名。世界每一个角落的消费者,都从“中国制造”的产品中获益,中国已经是全球供应链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国际上要求严格甚至苛刻的标准和技术性措施确实对出口造成了阻碍,产生了不少摩擦,但也同时倒逼我们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这个倒逼机制,无论对质量管理、标准提升,还是监管理念、手段,都形成了长期的良性的推动。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尘埃落定之时,牵头前方谈判的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专程来国家质检总局拜会时说:入世谈判过程中,外经贸部被煎被熬;入世之后,挨烤挨炸的可能就是刚刚成立的质检总局了。寥寥数言,预示了质检总局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10年艰辛漫长之路。

“随着关税、配额、许可证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被国际规则所制约,技术性贸易措施被越来越多地用作贸易保护的工具。”在我国入世10年之际,刚刚参加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周年高层论坛”的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感慨,入世10年来,质检总局一方面牵头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一方面致力于我国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承受的压力、工作的难度始终非常之大。主席在论坛上的重要讲话,对质检部门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提出了新要求,质检系统将继续履行我国世贸组织成员义务,服务对外开放,着力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成立质检总局是历史的选择

背景:2001年4月,就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紧锣密鼓的关键时刻,由国家质监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而成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中国政府对入世谈判过程中重要承诺的兑现,标志着我国统一的质量管理体制正式建立。国家质检总局成立至今的10年,是中国对世界经贸体系的影响与日俱增的10年,是中国产品质量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10年。

记者: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几个月之后,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这两者是否具有内在的联系?

支树平: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表面上看是时间的巧合,实质上更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在我国15年漫长艰难的入世谈判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一个焦点性的问题――质量监管的内外统一问题。当时中国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别负责对国内产品和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监管,分别实施两套质量管理体制、两套质量认证制度,颁发两种认证标志,形成职能交叉,导致标准不一、重复认证,不符合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世贸组织谈判工作组强烈要求中方合并两个管理机构,成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制,实施统一的质量管理和认证制度,这是当时世贸组织谈判组提出的一个重要“要价”。可以说,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严重阻碍中国入世进程。

与此同时,在国内,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也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总体质量水平,构建统一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决定将两个部门合并。2001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成立。质检总局的成立,为我国加快入世进程扫清了一个最重要的障碍,也为我国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的加速提升奠定了体制基础。

记者:我国人世谈判中,质检部门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在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中,有哪些内容与质检总局的职能相关?

支树平:从1990年第9次复关谈判开始,我国质量管理部门和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就积极参加复关和入世的多、双边谈判。十几年间,质检系统共有13人、370余人次参加了复关与入世有关的多、双边谈判。为谈判进行资料收集、整理、起草谈判方案及开展对策研讨,准备、从事后援团工作的人员更不计其数。可以说是全系统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为我国入世和争取国家利益,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质检总局是与世贸组织直接对接的中国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它的职能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入世谈判承诺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说,世贸组织规则中最重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就与质检总局的职能密切相关。说白了,这两个协定直接涉及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涉及老百姓日常消费品、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国际贸易便利化。此外,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协定》《装运前检验协定》《原产地规则协定》等,都与质检工作密切相关。

认真履行义务充分享受权利

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关于安全、健康、环保等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却越来越多,以每年超过2500项的速度增加,严重影响我国出口贸易。在兑现入世承诺、履行成员义务的同时,牵头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促进外贸发展,成了质检总局肩负的重要职责。

记者:在回顾入世10年时,主席在论坛讲话中指出,中国坚持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结合,实现自身发展和促进世界共同发展相结合。质检总局在我国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支树平:当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梦想终成现实,全国人民为之欢呼,质检人也无不欢欣鼓舞。当时,人们在谈到质检总局这一因入世而生的新生部门时,用了“朝阳产业”这样的字眼。一方面,随着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全球自由贸易化进程中扮演的角色愈加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和协调。另一方面,质检总局作为主管我国产品质量工作的部门,承担着质量综合管理与监督、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化、认证认可、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诸多职责,具有广阔的国际合作舞台,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大有可为。

具体说来,我国与质检有关的多边入世承诺达33条,占我国人世法律文件全部条款的10%,主要涉及遵守世贸组织透明度、国民待遇、与国际标准协调、对贸易影响最小等原则。10年来,质检总局肩负党和国家及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世贸组织义务,兑现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多双边承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完整性,树立了负责任大国形象;充分享受成员权利,注重运用世贸规则,破解贸易障碍,促进了对外经贸发展;着眼国家外交外贸大局,合理使用技术措施,维护了国家利益、国家形象。

10年来,质检总局认真牵头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单位按照“信息共享、措施协调、反应快速、一致对外”的宗旨,着重开展了技术性贸易措施重大科技专项的研究,召开了多次技术研讨会,开展了不同类型的国内外培训,受益面覆盖17个成员单位,3000多人次。全面梳理、调整、修改了我国有关质检法律法规体

系。《商检法》是我国根据入世承诺修改的第一部法律,之后相继对与质检有关的6部法律和19件行政法规进行清理。加快采标步伐,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从入世时的40%提升到68%。认真履行透明度义务,目前我国向世贸组织通报的TBT/SPS措施已位居各成员前列,达1500多项。

10年来,质检总局积极提出多边关注和争端解决,先后就76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出了200多次贸易关注;对欧盟化学品法规、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日本食品安全肯定列表制度等3600多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了评议和交涉,有效克服了我国贸易出口和重重障碍;积极参加世贸组织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先后参加了俄罗斯入世谈判、多哈回合谈判、对欧美日的贸易政策审议,督促其取消或修改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10年来,质检总局配合国家整体外交政策,先后与30多个国家签署了110多项质检对外合作文件;配合了我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申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相关工作;提升了制定国际规则标准的话语权,我国成功当选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常任理事国、亚大计量组织主席;积极将技术性贸易措施纳入我国14个自贸协定中,使之成为自由贸易的催化剂。

记者:有许多外贸企业感叹出口越来越难,以前国外的检测项目只有一页纸几十项,现在发展到一摞纸几千项。您如何看待这种技术性贸易措施增加的现象?质检总局牵头做了哪些应对工作?

支树平:这种情况的确存在,并已成为一种趋势。随着世界各国对安全、卫生、环保、节能等问题的高度重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在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检验和认证要求不断加严。世贸组织成立以来,相关成员通报的与此相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就达到两万多项。这其中,很多要求是正当的。我们作为第一出口大国,相关企业应当遵守进口国的正当要求,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品顺利出口。同时,也有不少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作为牵头我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部门,质检总局承受的压力、面临的难度始终非常之大。每当国外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我们的产品出口受阻,企业面临停产,工人面临失业,质检总局深感责任重大,备受考验煎熬。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不断强化从源头抓质量的各项措施,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另一方面积极利用世贸组织多边场合和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的双边机制,一次次交流信息,一次次增进理解,一次次表达关注,一次次化解壁垒。比如,我们加大市场准入谈判力度,在巩固出口水果、花卉、活动物、饲料及添加剂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传统市场的同时,逐步向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日本、韩国等高端市场迈进,目前仅水果就有30多个种类出口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欧盟出台防止星天牛传入的紧急措施,我们加强同欧方的沟通和交涉,使其认可我国防止星天牛传入欧盟的替代措施。针对美国限制进口我国禽肉案,我们广泛收集诉讼证据,参与听证,促使中方在本案中胜诉。一路走来,我们在磕磕绊绊中边学习、边应对、边提高,从稚嫩到成熟,积累了许多经验,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利用“倒逼”机制持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背景:2001年我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是75.8%,到201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87.6%。加入世贸组织10年来,我国制造业竞争力和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正稳步提升。

记者:正如您所说,加入世贸组织催生了质检总局的成立,建立了我国统一的质量管理体制。那么,加入世贸组织对推动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支树平:加入世贸组织让中国融入了世界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也使我们深切感受到了自身在产业链分工、标准、质量管理、生产技术、品牌等方面的差距。比如说,我国有些产品和品牌在市场份额、产品数量上是世界第一,但品牌影响力、质量水平却做不到第一。美国一个杂志曾经做过一个“世界品牌100强”的排名,我国的品牌一个都没有。如果说,改革开放推开了中国走向世界的大门,那么,中国入世则大大促进了质量意识的觉醒,加速了我国产品质量提升的步伐。我常说,国际上要求严格甚至苛刻的标准和技术性措施确实对出口造成了阻碍,产生了不少摩擦,但也同时倒逼我们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这个倒逼机制,无论对质量管理、标准提升,还是监管理念、手段,都形成了长期的良性的推动。

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是现代质量基础的三大支柱。入世以来,质检总局着重针对这三个方面不足,采取措施,扎实推进,不断缩小我国产品质量和国际水平的差距。首先是大幅提高国际标准采用率。确定了“市场引导、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分类指导、国际接轨”的采标工作方针,加快采标工作步伐。目前我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比率较入世之初提高了28个百分点,在冶金、电工、家电、船舶等领域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80%甚至90%以上,这是个不小的进步。其次大力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加强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10年来,我国质量提升的技术基础不断增强。质检系统建立起了包括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在内的4200多个技术机构,形成了质检部门“凭技术执法,靠数据说话”的突出特征。

10年来,我国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特色质量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质量工作不断加强。质检系统对内严把厂门,通过市场准入、监督抽查、严格执法打假、产品召回,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对外严把国门,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严防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提高中国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产品质量的提升,成为“中国制造”行销全球的关键基础。世贸组织总干事帕卡尔对立米说:没有中国的世贸组织,无法担负“世界”之盛名。世界每一个角落的消费者,都从“中国制造”的产品中获益,中国已经是全球供应链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记者:在国际上,我国统一的质量管理体制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国内,公众也对质检总局引领中国产品质量提升寄予厚望。下一步,质检总局对进一步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有怎样的思考和展望?

支树平:入世10年来,我国产品品种和档次有了明显变化,无论是满足国内需求,还是外销出口总量,大家都能切身感受的到。这一方面,得益于1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这是推动我国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全面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产品产业采用新思维、新技术、新管理的步伐,这是推动我国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的重要助力。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6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东盟博览会每年一次在南宁举办,使广西检验检疫局再一次走上服务外贸经济的前沿,该局提出举全局之力,做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接,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承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

广西处于中国和东盟10国交往的桥头堡,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该局加强与东盟国家检验检疫机构的合作,把好国门,力求在自由贸易区中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

2004年2月26日,以泰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厅厅长助理昌隆先生为团长,对外贸易厅、出口促进厅官员以及有关企业的商人为成员的泰国代表团到广西检验检疫局,就中国进口泰国水果、蔬菜、大米、礼品和装饰品等产品的检验检疫的程序、规定等进行会谈。广西检验检疫局领导介绍我国对进口泰国水果、蔬菜、大米、礼品和装饰品等产品的有关检验检疫法规、标准、规定。泰方介绍了国内水果、蔬菜、大米种植的生产和管理以及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法规等情况。双方表示,要按照两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的要求,做好进出口把关工作。

3月10日,以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局局长阮光明先生为团长、梁氏海女士、孔氏芳女士、武文香先生为成员的越方代表团在南宁举行中越植物检验检疫会谈。过去,越南检疫部门曾一度怀疑从广西出口的水稻种子中存在水稻“一柱香”病害,在这次会谈时,中方列举大量事例和材料证明历史上未见广西发生水稻“一柱香”病,并保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杂交稻种不会带有疫病。越方承诺今后不会因水稻“一柱香”病问题影响中国稻种对越出口和通关。

9月22日,以泰国农业部高级渔业师坤伯拉弟先生为团长的泰国代表团到广西检验检疫局,就两国进出口水产品形势及检验检疫工作法律法规、检验检疫程序、检测结果等进行考察会谈。广西检验检疫局领导介绍了广西检验检疫部门对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服务博览会的检验检疫措施。动检处陈立标处长介绍了我国对进出口水产品等的有关检验检疫法规、标准、规定,通报了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泰方了解其进出口水产品形势、检验检疫标准、法规以及检出病害情况。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7

纳入县城区整治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共8个:城南蔬菜批发市场、金龙市场、人民市场、何家桥市场、西区市场、迎春市场、水府综合市场、城北市场等。

今后县城区新规划建设的农贸市场从严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的标准审定建设。

二、整改内容

纳入县城区整治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主要整治改造的内容包括:一是对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二是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市场责任主体,健全各类管理制度,落实市场业主和相关部门管理责任;三是整治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市场内的无照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整治市场及市场周边安全、卫生、广告等环境和秩序。通过整治改造,使农贸市场的基础配套设施和管理达到规范的要求。

三、时间安排

农贸市场建设整改工作从2009年7月上旬开始,201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利用大约一年半时间完成城南蔬菜批发市场、西区市场、城北农贸市场、人民市场、金龙市场、何家桥市场、迎春市场、水府综合市场的整治改造升级工作。今年9月份前先期启动两个市场的整治改造升级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再完成其它6个农贸市场的整治改造升级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整治改造升级工作方案。2009年8月底前,由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县城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标准。各农贸市场业主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各自市场的整治改造升级具体方案。

(二)召开动员会。2009年9月25日前,由县政府组织召开县级相关部门及8个市场业主参加的动员部署会,对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三)组织实施市场整治改造升级。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工商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县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标准》的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县城区农贸市场的整治改造升级工作。

(四)组织进行整改检查验收。按照时间安排,整治改造升级完成的市场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五)召开现场会和总结表彰会。2010年12月召开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示范与长效管理现场会和总结表彰会。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是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也是我县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求真务实,以民为本,高度重视这项民心工程,确保取得成效。

为加强对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付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钟小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琼华副县长蒋晟任副组长,副县长丁文艺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畜牧食品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商务局局长宋兴华任办公室主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周良平、县工商局副局长刘军、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志任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负责审查各农贸市场的总体整治改造升级方案,研究解决市场整治改造升级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达不到整治改造要求的农贸市场研究处理办法,组织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听取各成员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不定期召开重点单位参加的工作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市场整改各阶段的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县城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日常工作,对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督查督办,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整改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和市场,应及时发出督办通知,限期进行整治和改正。县级相关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

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既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又要社会各方面,包括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县商务局牵头,县工商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对每个市场都要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加强督促指导,掌握整改进度,搞好信息反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面履行部门面上工作职责的同时,负责对具体联系配合的市场进行具体指导检查,确保点面结合,平衡推进。

(三)政策激励,积极引导

一是县财政局对农贸市场新建和整治改造升级工作按照《*县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经营管理优惠政策》(另文下发)的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二是对积极整改的市场业主加大宣传力度,县级相关部门对其今后在市场发展、业务拓展等方面给与更大支持。

(四)强化约束,严格规范

县商务局要会同县工商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在2009年9月上旬对全县新建和现有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公共卫生审查,对未按要求划行归市、生熟食品摊区分设、家禽宰杀与食品摊区分离和卫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市场,应责令市场业主限期整改。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要做好整治改造市场期间设立临时市场的规划、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不因市场改造受到大的影响。对市场业主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由县卫生局吊销市场卫生许可证,县工商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县国土资源局报请县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县城乡规划局、县规划和建设局要对农贸市场整治不力、不积极的房地产开发市场业主予以约束、限制,促其承担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的社会责任。在加强对市场业主监管和约束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的管理,对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对不具备“三防”卫生条件的熟食品经营户,县卫生局要吊销卫生许可证,县工商局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市场业主要按相关部门的要求,收回经营户的经营摊位。

对验收不合格,尤其是拒不整治改造的农贸市场,要组织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和县城乡规划局等部门,依法强制实施关闭,并就近落实地点,通过设立临时市场、新建农贸市场等办法,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并做好相关维稳工作。

要切实做好市场撤、并、转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严禁以整治改造升级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保证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稳步推进。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改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宣传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同步宣传,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农贸市场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此项惠民工程的支持,营造农贸市场整治改造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市民、市场开办企业、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了解、支持和参与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

要广泛宣传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升级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改造农贸市场的坚定决心、各项措施、时间安排等。要对现有农贸市场的脏、乱、差等现象、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文明行为等进行批评和曝光,宣传报道成都、*以及其它地区整治改造农贸市场惠及市民的先进事例,形成强烈的对比,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产生强烈的要求和期望,主动参与到县城区农贸市场的整治改造行动中来。通过建立农贸市场整治改造红、黑榜机制,大力宣传积极参与、主动带头按政府规划实施整治改造建设的业主、主动配合整治改造的市场经营者,树立先进典型;批评曝光不配合、阻扰整治改造升级工作的业主或市场经营者。要及时报道市场整改各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宣传展示我县农贸市场整改后的新形象、该项惠民行动产生的社会影响等。

整个宣传活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根据县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围绕全县的宣传重点联动开展。通过举办新闻会、信息通报会、动员大会,开展日常报道、跟踪报道集中采访、现场采访报道,在*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设立专题栏目等多种形式作好深度报道。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利用其宣传阵地(刊物、简报、墙报),在公共候车亭、公共宣传栏等地方开辟农贸市场整治改造建设宣传栏。

(六)加强督促,保证质量

经贸局工作经验总结篇8

一、提高对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认识

今年是奥运之年,大事、要事多,做好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开展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是商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是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全面检查;是强化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促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形势持续稳定的有力抓手。县、区商务局务必要高度重视,确保商贸领域不出现安全事故。

二、加强对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根据皖商明电〔2012〕47号文精神,为了加强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市商务局决定成立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局长连宁担任,副组长由市商务局副局长胡军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胡军兼任,成员从县、区商务局抽调专人组成。

三、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贸经营场所,是人群集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方,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二)屠宰加工行业

猪肉是广大城乡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为防止部分不法商贩借机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危害广大消费者肉品消费安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要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屠宰加工企业严格遵守《生猪屠宰管理条理》等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等标准进行屠宰加工和品质检验。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6月初)

一是召开我市重点流通企业动员大会,学习传达皖商明电〔2012〕47号)等文件精神,部署我市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初至7月初)

商贸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业一是要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结合实际制订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要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促销活动,规范促销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挤、防人为破坏,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初至8月初)

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几点要求

(一)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县、区商务局要对每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并于每月10之前报送市商务局。对于突发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县、区商务局必须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商务局。

(二)建立通报公告制度

县、区商务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对隐患多、措施不得力的企业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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