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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要点8篇

时间:2023-10-16 10:33:20

会计实务要点

会计实务要点篇1

第一章总论

本章一般所占分值较小,通常在2分左右,主要以单选、多选、判断题等客观题出现。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应了解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掌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会计计量;理解财务报告。

重要考点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

1.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既包括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要具有可比性的纵向可比;也包括不同企业的会计信息要具有可比性的横向可比。考生要注意现在我们讲的可比性与会计准则的可比性不同。

2.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例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虽然没有所有权,但也应确认为企业固定资产;售后回购虽然开具了销售发票但也不确认收入;母子公司构成的集团公司虽然不一定是一个法律主体,但属于经济意义的会计主体,也应编制合并报表等。

3.重要性的应用需要依赖职业判断,企业应当根据其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来判断其重要性。

4.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不确定)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考生要注意新会计准则中要求的谨慎性应表现为适度谨慎,不应该过度谨慎,因此,应特别注意在此观念的改变下,有许多原确认资本公积的内容改为确认收益。

重要考点2:反映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经营成果(收入、费用、利润)的会计要素。

1.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例1:下列各项中,符合资产会计要素定义的是()。(单选)

A.已签订合同约定在一年后购买某商品

B.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C.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D.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存货

【答案】C

【解析】A不属于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B 和D都不属于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考生要注意与预计负债联系在一起学习。

3.所有者权益按其来源主要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考生应特别注意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区分。

4.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除所有者投入资本之外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考生要注意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要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区分。

例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收入的有

()。(多选)

A.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益

B.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净收益

C.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投资者的出资额大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金额

D.债务重组的收益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其他业务收入;选项B属于非日常经济业务产生的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收入;选项C应调整资本公积;选项D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这种考题一般均与后面其他章节内容联系,考生通常应掌握全书内容时方可作答。

5.费用与收入内容学习方法相同。

6.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重要考点3: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是不同会计计量属性,虽然企业日常核算中常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但其不是惟一的。考生要注意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属性的使用,尤其是现值、公允价值的应用问题与其他章节联系学习。

第二章存货

本章内容较为简单,一般所占分值也较小,主要以单选、多选、判断题等客观题出现,但也可以作为基础知识在计算题、综合题中出现。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应掌握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理解存货发出的计价;重点掌握存货的期末计量。

重要考点1:存货的初始计量。不同渠道取得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有所不同,考生要注意商品流通企业购入存货采购费用的处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应区分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的情况下,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情况下,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的借方。

2007年考试判断题: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应当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答案】√

【解析】商品流通企业购货费用不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07年考试单项选择题: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144

B.144.68

C.160

D.160.68

【答案】A

【解析】由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以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应是140+4=144(万元)。

重要考点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考生要注意不同情况下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尤其是为生产产品而持有的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持有产成品、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其中估计售价的确定如有合同规定,售价为合同价;没有合同,售价为市场价;如果一部分签订合同,一部分没有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售价为合同价;没有签订合同的,售价为市场价。

2.持有用于出售的材料可变现净值=市场价格-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3.为生产产品而持有的原材料。为生产产品而持有的材料是否计提准备,应该与产品的可变现净值结合起来。即由于价格下跌,材料的成本比售价高,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还要看用材料生产出的产品。如果生产出的产品的成本高于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期末材料计价时就不能用材料的成本,而要用材料的可变现净值。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进一步加工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重要考点3: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1.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当其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06年考试单项选择题:甲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期末存货,按单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5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自制半成品成本为35万元,预计加工完成该产品尚需发生加工费用11万元,预计产成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50万元,销售费用为6万元。假定该库存自制半成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考虑其他因素。2005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库存自制半成品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万元。

A.2B.4 C.9D.15

【答案】A

【解析】由于以自制半成品为原料的产品成本已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因此可以断定自制半成品已减值。自制半成品的可变现净值=50-11-6=33(万元),自制半成品的成本为35万元,所以自制半成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35-33)。

2.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存货可变现净值回升时,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但应以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限转回。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第三章固定资产

本章内容较为基础,内容变化不是很大,但仍属于比较重要的一章。其往往容易与其他章节内容联系,作为计算题甚至于综合题的基础部分,但单独出现主观题的可能性较小。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应掌握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尤其是超过正常信用期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区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应予以资本化还是予以费用化;固定资产处置考生应注意为长期股权投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奠定基础。

重要考点1: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超过正常信用期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以分期付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长期应付款以分期付款额进行计量,两者之差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毁损,应该按下列原则处理:

3.工程试运行中所获得的收入、支出并不确认收入、成本,而是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负荷联合试车而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其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与超过信用期分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思路相同。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租赁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的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确定长期应付款,两者之间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按一定摊销率进行摊销,摊销率按下列顺序依次选择:租赁方内含利率、合同约定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5.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存在弃置费用的,应当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

重要考点2: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1.考生应熟练快速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为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所得税问题奠定基础。

2.考生应理解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何时予以资本化,何时予以费用化。特别注意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而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处理。

3.自有固定资产装修费用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装修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账面价值,应将该账面价值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用比照自有处理,但要注意折旧年限还应考虑剩余租赁期。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不再确认固定资产成本,而是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重要考点3: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清理)

1.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毁损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来核算。需要将与固定资产相关的科目,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

2.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贷方反映清理的收入(包括残料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借:银行存款

相关资产账户

应付账款

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贷比较后,得出清理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第四章无形资产

由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内容变化较大,因此考试中相对来说比较重要。其往往容易与其他章节内容联系,作为计算题甚至于综合题的基础部分,但单独出现主观题的可能性很小。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应注意商誉不再确认为无形资产;应重点掌握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是否予以资本化问题;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应比较学习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问题;重点注意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不再摊销,而于期末进行减值测试,确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

重要考点1:研究与开发支出的资本化与费用化问题

1.由于研究阶段并不是很可能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因此研究阶段支出全部予以费用化,即在发生时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计入管理费用。具体而言在研究阶段发生的有关支出,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期末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2.在研究成果后进入开发阶段,仍然存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问题,开发阶段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具体而言同时满足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有使用或出售的意图,能够证明无形资产具有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支持,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等5个条件,即应予以资本化。具体而言在开发阶段需要费用化的支出,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期末转入当期管理费用;但开发阶段予以资本化的支出,先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开发成功后,将其发生的实际成本转入无形资产。

重要考点2:按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是否可以估计划分

会计实务要点篇2

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

本章内容是会计准则新增内容,在考试中可能出现在单选题、多选题中,在计算分析题中也有可能出现。

重要考点1: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并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区分。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自用建筑物(属于固定资产)和自用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属于存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重要考点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有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模式,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但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一样进行处理,不必特别掌握。

2.在公允价值模式下,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企业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考生应特别注意掌握。

3.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通过利润分配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重要考点3:房地产的转换。

1.成本模式下不论是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均按对应账户结转,结转过程中不产生损益。

2.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应注意区分转换方向。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自用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待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将因转换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当期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第六章金融资产

本章内容是会计准则新增内容,虽然与以前所学的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有相同的内容,但其确认的种类与计量方法有很大的区别,考生应引起充分注意。2007年考试中主要以客观题形式考查,2008年可能出现主观题。

重要考点1: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重要考点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不计入金融资产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考生要注意这与其他3类金融资产均不相同;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分别应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也不计入金融资产成本,这一点与其他3类金融资产处理相同。

2.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处置时将该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累计发生额转入“投资收益”科目。考生要注意将该部分内容与投资性房地产结合学习。

重要考点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取得时注意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比较学习,考生应特别注意资产负债表日这一时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和重分类的会计处理。

1.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注意按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债券面值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倒挤差额确定利息调整数。

2.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应明确计算思路。首先按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确定应收利息;再按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确定投资收益,最后挤出本期摊销的利息调整数。其中考生应特别注意熟练掌握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的计算,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3.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转出,按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转入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等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的时候再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科目中。

重要考点4:贷款和应收款项只需注意以摊余成本来计量即可。

重要考点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考生要注意区分是属于股票投资还是属于债券投资。对于股票投资应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比较学习;对于债券投资应与持有至到期投资比较学习。

1.股票投资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处置时将该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资本公积科目累计发生额转入“投资收益”科目。考生要注意将该部分内容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对比学习。

2.债券投资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论在取得时还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均可以比照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进行学习。

重要考点6: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和处理。

1.交易性金融资产,因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以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待其价值回升时可以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问题属于较为复杂内容,考生要注意在掌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在持有期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正常的波动,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本公积即可。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大幅的、持续性的下跌时,则应判断是否需要提减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冲减资产减值损失。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

本章内容与原会计准则比较有很大变化,属于非常重要的一章,特别容易与合并会计报表问题结合出主观题,尤其是以综合题方式出现。考生应特别注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和成本法的应用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

重要考点1:初始计量按合并时和非合并时产生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情况进行划分,甚至于再将合并时产生长期股权投资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情况,分别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初始计量这一新内容貌似复杂,但其实还只是两种情况:一是按账面价值,二是按公允价值。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投出的资产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通过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来调整,不足部分调整留存收益。与投资相关的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即管理费用。

2.除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均按公允价值。但仍应注意下列问题:

(1)以不同资产对外进行投资会因其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产生不同的损益,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产生损益确认营业外收入;以商品进行投资,产生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以金融资产进行投资,产生损益确认投资收益。

(2)与投资相关的税费,一般而言税费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但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手续费、佣金等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重要考点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考生要注意区分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并熟练把握投资时、被投资方宣告净利润时、被投资方宣告分配股利时、被投资方发生其他权益变动时投资企业的会计处理。两种方法的比较见表1。

第八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章内容虽与原会计准则比较有很大变化,也相对比较重要,但内容比较简单,本章知识点多以客观题形式考查,但也可以与其他章节结合出现主观题。

重要考点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少量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即,以补价除以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较高方的交换资产公允价值之和,若比例小于25%,则认定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若比例高于25%(含25%),则认定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

重要考点2:确定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确定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有两种处理模式:一种是公允价值模式,另一种是账面价值模式。

1.模式的选择。当同时符合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出资产或换入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两个条件时,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来处理。其他情况,应采用账面价值模式来处理。考生要注意理解商业实质的判断。

2.在账面价值模式下,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的基础,不产生损益。

3.在公允价值模式下,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的基础。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可靠,则也可以直接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损益会因换出资产不同也会不同,如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当期损益为营业外收支,如换出资产为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损益为投资收益,如换出资产为库存商品当期损益为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如换出资产为原材料当期损益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涉及补价的,支付补价在上述计价基础上加补价,收到补价在上述计价基础上减补价。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发生的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应在上述计价基础上加相关税费。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涉及存货的,换出方作为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换入方作为采购,计算进项税额。在上述计价基础上加销项税额或减进项税额。

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多项资产时,先确定换入的多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再按比例确定每一项资产入账价值。计算比例时,如果在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思路来处理,比例也按公允价值计算;如果在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时,采用账面价值模式的思路来处理,比例也按账面价值计算。

第九章资产减值

本章内容是会计准则新增内容,2007年考试中出了一道综合题,2008年考试中出客观题的可能性较大。

重要考点1:期末必须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包括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这两类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除此外的其他资产都应在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

重要考点2: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以确定的可收回金额和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较,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原账面价值,则差额为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适用《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一旦计提减值准备后,即使价值回升,也不得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重要考点3: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这是本章的重点与难点,考生应重点掌握。

1.资产组的确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的相关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因此,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是认定资产组的最关键因素。资产组一经确定后,在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会计实务要点篇3

文?I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6.064

1 对于“营改增”概念的把握

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后,取消了对于营业税的征收,对原来需要增收的营业税项目更改为征收增值税。历年来(国家统计局2006-2015年数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是我国税收来源最多的三大税种,2016年“营改增”带来的结果是,国内增值税40712亿元,同比增长30.9%;营业税11502亿元,同比下降40.4%(中国经济网数据)。

对于“营改增”概念的教学要点有两个:一是让学生了解为什么我们国家要取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首先由于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营业额,在征收的时候对于成本是没有抵减的,容易造成重复征税。而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增值额,仅对产品增值的部分征税,对于产品成本的进项税额可以在税前扣除,能够避免重复征税;其次增值税发票管理较严格,交易双方相互牵制,不容易做虚假发票便于税收管理。二是使学生意识到“营改增”对企业的财税会计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取消营业税后,原先缴纳营业税的服务行业需按服务增值额缴纳增值税;而对于企业外购,建造和出售不动产的处理“营改增”后也有很大的变化。

2 对于“营改增”后会计实务变化的把握

2.1 不动产的税收方式变更

2.1.1 对于不动产的进项税抵扣

2016年5月1日后,所有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以物易物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只要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抵扣办法:取得之日2年内抵扣完毕,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需要提醒学生注意的首先是时点: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购入的不动产由于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无法抵扣的。其次注意不动产在会计上包括土地使用权,但增值税处理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即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例: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纳入营改增,于2016年11月购入办公大楼一幢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办公楼价值1000万元,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110万元,当月认证。

2016年11月份可以抵扣的办公楼的进项税额=110*60%=66万元

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6万元

―待抵扣进项税额 44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10万元

尚未抵扣的44万元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当月起第13个月抵扣,即于2017年的11月份进行如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4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万元

2.1.2 对于不动产的销售

“营改增”以前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而2016年5月1日以后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需按销售额计提11%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除外)。

2.2 对于购入,自产原材料用于建造不动产的会计处理变更

将外购或资产原材料(或工程物资)用于建造不动产,在全面“营改增”前原材料(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在“营改增”后则无须做进项税的转出处理。教学时可以说明:由于在“营改增”前不动产销售缴纳营业税,因此将原材料或工程物资用于建造不动产与用于生产商品不同;生产商品用于销售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销售不动产在“营改增”之前不缴纳增值税,所以属于非应税项目,原材料不产生销项税额,因此原材料购入时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营改增”后不动产销售缴纳增值税,将原材料或工程物资用于建造不动产成为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原材料产生销项税额(在不动产销售时的销项税中体现),所以移送过程中与原材料用于生产商品的处理方式一样,不用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

例: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将外购的工程物资用于建造办公楼,工程物资的成本为1000万元,购入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为170万元。

如果该行为发生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1170万元

贷:工程物资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万元

如果该行为发生在2016年5月1日以后,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10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1000万元

3 对于“营改增”过渡期间的政策理解

我国税法有着“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的原则,即如果有新的税收法规,(假设改变了征税主体和征税方法)那么纳税人的行为只要是发生在税收法规之前的,那么就按纳税人实际发生时的相关法规执行,但是执行的方法要按照新的税收法规来执行。例如,对于企业“营改增”之前自建的不动产,由于“营改增”之前用于建造不动产的原材料及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在出售此类不动产时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显然是不合理的。对此我国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例: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12月出售2016年1月自建达到预定的使用状态的一幢厂房,厂房出售日账面价值1000万元,取得价款2100万元,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应交增值税=2100÷(1+5%)×5%=100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100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万元

会计实务要点篇4

一般的财务会计教材中,基本要首先介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会计要素,并围绕这六大要素对会计的实务操作展开论述,最终归结到会计报表的编报。随着会计理论的不断发展,指导实践并从实务中总结经验,使财务会计课程体系越来越完善,目前的教材编写基本上是面面俱到,健全完善,但条条框框的规定比较多,难于突出实际操作中的难点和重点。

二、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难于突破

(一)突出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的实务性

无论是职业中专设立的财务会计课程,还是社会机构的财务会计课程,都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结合这个培养目标,财务会计课程内容的组织和安排上应考虑实用性特点,结合2008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充实和调整财务会计课程的内容。新会计准则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增加了多项新准则,其中多数中小企业一般不会或较少涉及,因此在财务会计课程的内容安排中应考虑大多数企业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增加或完善相关内容。对具体准则中常规性的、与多数企业的业务相关的准则与应及时补充到教学内容中,而对于多数企业较少涉及的特殊的、非经常性的准则,财务会计的教学安排中可以较少涉及,以突出教学的重点,加强教学的效果。

(二)重新组织财务会计教学内容

财务会计课程的内容设置,一般以理论为前,实务操作按相对独立的会计要素分别设置章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一般会按照教程的顺序组织安排,这样就不能体现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及各类业务处理的关联性。为了体现连贯性和实现学生对各项会计业务处理之间的融会贯通,需要教师将各类知识点,如不同的会计要素之的关系按照一定的关联性重新梳理和组织,不按照财务会计的课程内容设置进行教学,而是在教学过程中体现业务流程,使学生能够理清业务处理的思路,通过生动形象的实际业务操作理解各会计要素的内涵和处理方法。组织财务会计教学内容的条线可以是企业业务条线、流程条线等,应体现出业务发生的特点和不规则性,对学生的思维有所突破。围绕着课程总体教学目标,会有一系列具体的教学目标,每一具体教学目标的实现,除了课堂教学之外,还需要有相应的教学案例配合。案例的内容必须适应具体教学环节的需要,与会计理论相关。寻找和案例相关的文献资料,拟定分析要点和需探讨的问题。必须把基本案情编写描述清楚。可针对不同的案例分别采用叙述、表格等不同的展现方式。其次,设计教学案例应考虑实务性。会计课程教学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其应用性、可操作性强。因此,在相应的案例教学中,应参照会计实务需要选取案例的基本内容,将实务资料进行必要的概括和整理,以提起学生兴趣,提高其认知能力。会计案例的选择要反映会计职业某一特定情景中真实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涉及某一特定单位或组织的经济利益。

三、加强财务会计教学方式

针对上述目前财务会计课程及教学的特点来改进财务会计教学方式,以提高教学效果。在改革财务会计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再改进财务会计教学方式,无疑会大大提高财务会计的教学效果。目前我们对财务会计的教学方式可主要从多元化教学目标、增加互动性教学模式、多采用案例教学几个方面加强。

(一)多元化教学目标

多元化目标有利于指导具体的教学实践满足学习者的各方面发展需求,促进学习者综合能力的提高。教学目标的多元化是提高财务会计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也是会计事业发展的得力措施。因此,教师在制定教学方案时,应围绕多重教学目标,分别设置不同的教学场景,锻炼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二)多采用案例教学

面对就业压力的学生,应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因此教师的教学活动要始终围绕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自身业务能力提高而进行。虽然他们在学校能较好学习和掌握会计的理论和方法,但是对于如何用会计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如何来处理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各样复杂问题,则往往显得束手无策。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需要教师根据课程的特点采用案例教学法来进行会计教学,帮助学生理解和吸收会计理论知识,真正培养学生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这也是会计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然要求。

四、结语

会计实务要点篇5

    我国传统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弊端

    在我国的传统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中存在四种不同类型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下面分别就这四种类型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各自存在的弊端加以分析。

    会计假设—基本原则—财务会计准则型规范结构。这种结构侧重考察财务会计现实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强调客观环境对财务会计的制约作用,其结果是这种结构的三个理论要素在逻辑上不一致,前后不连贯,会计假设和基本原则难以指导准则型规范的制定,而准则型规范又主要从财务会计惯例中挑选出来。

    财务会计目标—基本原则—财务会计准则型规范结构。这种结构把财务会计目标即财务报告的目标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作为发展和制定财务会计原则和准则的最高层次概念,强调财务会计信息对决策的有用性,而往往忽视了财务会计现实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其结果是这种结构中目标的形成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机制,理论研究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对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揭示不够。

    统一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方法、程序、任务及财务会计属性、本质、职能、对象型规范结构。这种结构服务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把财务会计理论理解为社会经济制度的反映,亦属于需求导向型结构。与财务会计目标—基本原则—财务会计准则型规范结构相比,这种结构是宏观的,不是微观的。这种结构经实践证明,从统一会计制度中归纳、综合财务会计方法、程序、任务、属性、本质、职能和对象,是违背研究的逻辑顺序的。这种财务会计理论研究主要是说明性和解释性的,很难揭示财务会计现实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性。

    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制度型规范并列结构。在德国、法国等实行制度型规范的国家,它们的财务会计规范主要来源于国家法律、规章和制度,其财务会计基础理论的研究受学术圈内观念的影响,主要引进了美、英等国的会计假设、基本原则、基本要素理论,采用演绎的方法孤立地进行研究,结果是财务会计基础理论与制度型规范既脱节又制约其发展。

    此外,从整体上看,我国原有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缺乏统一性,无法从总体上把握财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归属,仍带有计划经济时期“条块分割”的色彩,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会计理论建设不完善的一个表现。这同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财务会计国际化进程的要求不适应。因此,需要建立我国统一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

    建立我国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

    意义和指导思想

    意义:建立财务会计理论结构,能够使我们从总体上把握财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归属,明确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同会计理论体系的关系,掌握财务会计理论体系本身应由哪些内容组成以及这些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形成财务会计学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为深入探讨财务会计理论提供线索和启示,促进财务会计理论能够更好地指导财务会计实务。

    指导思想:应当在充分甑别和借鉴各种财务会计理论结构观点的基础上探讨和建立我国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

    应遵循的原则

    整体性原则由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是把各种财务会计理论按照一定逻辑关系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故需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整体出发进行全面、系统的思考,促使各组成部分内容有着科学的定性、恰当的定位和明确的方向,以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整体最佳。

    结构性原则该原则要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其内在联系进行排序,各组成部分的联系应当具备一定的紧密度和稳定性,这样才能保证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内部的整体性。

    层次性原则该原则要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由高至低或由低至高的层次排列,以便形成垂直系统层次或横向水平系统层次,注意层次与整体、层次与层次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

    动态性原则由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是人们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对财务会计理论的理念总结,故动态性原则要求人们以发展的眼光研究财务会计理论的过去概貌、现在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

    逻辑性原则该原则要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各组成部分应前呼后应、协调统一、首尾一贯、浑然一体,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我国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

    建立统一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离不开对其逻辑起点的选择。只有选择好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才能把其内容顺利地、合乎逻辑地展开,并使之得到充分的阐述。而且,财务会计理论结构正确与否及其对财会实践指导作用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逻辑起点选择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关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理论界先后有“本质起点论”、“对象起点论”、“假设起点论”、“目标起点论”等多种构想。

    财务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应直接反映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反映财会领域中本质的、必然的内在联系,并成为整个财务会计理论结构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和财会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的导向。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统一,才能充分发挥财会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显然,财会的本质作为一个纯粹理论性的范畴并不具备这样一些特性。在财会诸范畴中,只有财会目标才能具备上述特性。因为财会目标直接反映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并根据环境的变化作适当调整,它是财会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所以,必须把财会目标作为财会理论研究的起点,才能建立比较完善的统一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

    我国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内容

    我国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层次和应用理论层次两个部分。它们有各自的研究任务和构成要素。

    研究任务

    就基础理论层次而言,主要研究和解决财务会计实践最一般、最本质的规律及原理。其既研究财务会计实践总体的一般规定性,即财务会计的定性、定职和定位,又研究财务会计诸要素的一般规定性,探讨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同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总结财务会计实践的原则和财务会计实践的前提,寻求其它学科对财务会计理论体系所提供的理论支持和方法支持。对财务会计理论发展趋势的预测等,也都是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层次所要解决的问题。

    就应用理论层次而言,主要研究和解决财务会计实践的具体操作对象、方法及报告与披露,最终形成财务会计的规范形式。财务会计的应用理论层次是以基础理论层次为指导,主要制定和实施各项财务会计实务规范。而财务会计实务规范贯穿于财务会计应用理论的全过程,它是引导和制约财务会计工作的标准,评价财务会计工作的依据,同时它又是引导财务会计工作朝特定方向发展的行为机制。

    构成要素

    基础理论层次的构成要素应包括:财务会计的社会环境理论;财务会计的目标理论;财务会计的定性、定职和定位理论;财务会计的行为主体理论;财务会计的要素理论;财务会计的方法理论;财务会计的循环理论;财务会计的假设和前提理论;财务会计的信息理论;财务会计的理论基础(如其它学科对财务会计的影响等)。

    应用理论层次的构成要素应包括:财务会计的实务规范理论;财务会计实务规范的设计理论;财务会计的监督理论。

    建立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重要问题

    研究生产力、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同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关系,是我国构建统一财务会计理论结构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这里,侧重探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同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的关系。

    生产力、生产关系要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与之相适应。如果现有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已经不利于财会实践的发展,违背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那么,它就要被调整。而上层建筑则通过财务会计的法规体系对财务会计理论结构施加强制性的影响,并对财务会计目标提出要求,以保证各有关利害团体都能得到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生产力、生产关系决定财务会计的生产要素。如:构成财务会计平衡公式的三个要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都由现实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形成一定的生产方式。而财务会计的平衡公式恰好体现了某一会计主体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结合。因为,财务会计的平衡公式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公式左边的资产代表了一个会计主体在某一日期的生产能力,既包括实物与非实物形态的资源,又包括人力资源,而公式右边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则代表一个会计主体在某一日期的资产权益,体现该会计主体的生产关系。

    上述会计平衡公式反映了资产的存量,而揭示资产流量的平衡公式是:利润=收入-费用,这个公式揭示了会计对象中的利润、收入和费用三要素之间的关系,围绕着资产(生产能力)的增减变动及增减变动的结果而展开,费用说明资产即生产能力的投入量,收入体现资产即生产能力的产出量,利润则代表两者之间的差量。

    而在现金流量表中,现金的流入量、流出量和净流量则是对资产的投入量、资产的产出量,以及投入量与产出量两者之间的差量按收付实现制确认的结果。

    可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资产负债表揭示的内容,具体体现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生产力在一定时期的增减变动及增减变动的结果通过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加以揭示。财务会计理论及其方法需满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并随之发展而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各种财务会计理论的产生,诸如各种资产的计价理论、人力资源理论、会计人员的素质理论、管理体制理论等;生产关系的发展形成各种权益理论,诸如业主权论、企业论、企业主体论、剩余权益论、基金论等。由于构建会计平衡公式的出发点不同,导致各种权益理论下会计平衡公式两边所包括的内容不同,因此,不同权益理论下的会计平衡公式体现了不同的生产关系。总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导致了各种财务会计理论、权益理论的出现,从而导致原有的财务会计理论结构进行调整,以适应其发展要求。

    参考资料:

    1.葛家澍,中级财务会计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于玉林,现代会计理论结构[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会计实务要点篇6

【关键词】外贸会计实务;特点;操作规范

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对外贸会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尤其是对外贸会计实际操作能力方面,要求操作人员不仅具备基本的外贸会计理论知识,还要掌握具体的操作技能。所以,认清我国外贸会计的特点、明确外贸实务操作规范的保障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一、外贸会计实务的特点

我们在分析外贸会计实务特点的时候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个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理论知识特点,一个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特点。这两点也是外贸会计熟练运用的基础。首先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理论知识特点,主要体现在外贸实务需要运用很多实例去了解会计核算的方式,而对于那些政策性比较强,操作难度比较大的报关的关税、消费品的消费费、增值税免抵退、出口退税等相关税收知识,以及对外管局和银行提供的财务报表、企业间的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式等都有详细的介绍,具备很强的实用性。其次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特点,主要体现在外贸会计实务的操作流程,外贸会计不仅需要掌握内销会计的操作流程,还要了解用什么时候的汇率来计算外贸收入、退税额按国税局出口退税率中规定的对应税率来计算、收入汇率与实际收汇的汇率差额确认汇兑损益以及每个月向国税局申报出口退税等,加上外贸操作还具备很强的法律性,要掌握国际相关法律法规跟国内会计法律法规的差别之处。此外,还要对外贸会计实务的操作业务有个清晰的了解,不同的外贸会计实务操作人员由于自身业务的熟练程度不同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外贸会计执行力。所以,这些也是影响外贸发展的因素之一,必须给予重视。

二、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保障策略

1.加大外贸会计人员自身职能的转变力度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创新与发展,要认真看待外贸会计人员的职能转变训练模式。如何更好的对外贸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已经成为转变外贸会计人员自身职能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展职能转变之后的技能培训工作,有助于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也能够更好的适应会计人员岗位可能发生的变化,运用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来解决会计人员的业务培养问题,转变外贸会计人员的自身职能,强化外贸会计人员的应变能力。要从根本上提高外贸会计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就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培养外贸会计人员的岗位技能,还有国际化标准下的会计核算等工作,运用国际化的会计理论知识培养从业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根据具体的操作能力和岗位使用能力来判断个人的业务能力,对于综合性比较高、有提升空间的人员予以相应的激励。

2.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训平台

对于外贸会计实务的学习人员来说,建立健全平台也就是加强其自身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对外贸实务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有个清晰的认识,在脑海中有个准确的衡量标准。要积极建立外贸会计人员的健康发展制度,明确其可持续发展规范。而各个高等院校在培养外贸会计人员的时候,可以开展校企合作,强化企业跟学校外贸会计人才的合作,打造外贸会计实务操作的训练平台,为学校外贸会计人才的实用性做好准备。在学校和企业合作共同培养的过程中尊重企业的意愿和实际需求。不影响外贸会计学生实际发展空间的前提下,有所吸收的采纳企业提供的用人建议和培养建议。在对外贸会计人员训练的时候要在每一个时间段开展一次实际训练,从而提高这些学员的积极主动性。事实上,在校企合作建立健全实训平台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在更深的程度上,可以适当考虑定向培养的方式,注重外贸会计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全面涉及,而企业的培养则可以适当的根据自身的用人需求进行调整,对学生的外贸会计实务实践知识进行培养。不断加强就业人员的责任感以及价值观,站在实用性这个出发点来考虑自身应用能力的改善,开展的发展规划也要具备应用价值,从而培养出一批具备规范性与可操作性的外贸会计人才。

3.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

要想外贸实务得到更加顺利的发展,就要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从而更好的为进出口贸易服务,也能为对外贸易提供动力源泉。也可以说,外贸实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外贸会计实务操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也能提高外贸会计人员对于资金的责任感。比如,在对外贸资金的监管制度中,就要对外贸会计实务的具体操作规划与责任进行规定,要建立相应的制度考核标准,用这个标准去考核外贸会计人员的工作指标,考评数据主要的来源是资金使用与出口退税的退回,之后从综合考评结果中把有用的信息提取出来,计算到考评体系中。强化外贸会计操作规范的监管,还要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遵循激励原则,对于外贸会计实务操作的正确行为进行奖励,错误行为给予处罚,运用奖惩制度来激发外贸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扩大外贸产业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培养新型外贸会计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要加强外贸会计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从而为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薛见萍.外贸企业会计内控研究[J].现代商业,2012(29).

会计实务要点篇7

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都是以更好地为企业经济活动服务为重心,使整个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环节,对企业的经济发展和运行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财务会计和审计两者具有很大的关联性,需要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处理好财务会计和审计的关联性和区别,进一步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一、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关联性

(一)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相同点

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两者在具体的工作环节、工作手段、工作范围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联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具体的工作内容上,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两者都有对企业生产运营过程的实施监督和管理。企业财务会计在进行具体的会计工作时,可以在依法的前提下,实施监督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运营细节。企业审计的工作主要是在企业财务进行监督过程以后,再次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还有对企业财务认定的相关业务活动做出认定[1]。

2.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具有相同的目标,就是在对企业内部的财务实施内部管理和控制,进而可以达到全方位掌控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目的,以最大限度地使企业实现利润增涨,降低运营成本的最终目标。同时,财务会计和审计的工作出发点都是以企业的根本利益为主。

3.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在范围上有很大的关联,财务会计主要管理和控制企业内部的流动资金,包括企业所有业务收支范围内的管理。审计工作的主要范围也是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和控制,以进一步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2]。

(二)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不同点

1.从工作重点来看,企业财务会计主要对企业生产运营的资金、一切账务记录进行管理和控制,重点放在企业的资金上。审计工作的重点是进行内部的管理和控制,主要在人力资源、运行机制、内部管理等进行监督。

2.从工作对象来看,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是针对于一切账目管理,资产的运营控制,同时形成一定的会计报表,以便可以为企业以后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其工作对象具有详细性和具体性。审计工作主要是以监督和管理财务会计所有的业务活动为主,以便保证其资金管理和控制活动得以实现。

3.从工作层次上来看,企业财务会计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财务管理和控制,是低层次的监督管理。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除了有对会计工作的检测和控制,还有与企业财务相关的所有业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管理工作[3]。

二、对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进行提出一些建议

(一)理清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关联性

要做好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理清财务会计和审计存在的关联性,在本质上把两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认识清楚。企业财务会计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以推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为主要目标。审计工作从本质上来讲,就是进行企业财务的监督,以评价企业经济业务行为主要内容。其中,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审计工作具有一些相同之处。所以,企业就需要利用审计监督和评价,规划好发展目标,以促进企业经济高效、稳定发展。

(二)保证企业财务内部管理和外部控制互相结合

为了更好地部门企业财务工作发生徇私舞弊的情况,企业必须要设立有关的控制管理制度。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是企业经济发展的保证,它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多个环节,主要有企业业务活动运营的实际政策、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规范、标准等。同时,可以利用多种不同的业务程序,在具体分工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和外部控制管理互相结合,以便保证企业多项经济发展信息可以被有效规范化地记录和运用[4]。

(三)明确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职责和权利

企业财务会计的具体工作环节中,资产的监督管理程序恶化审计工作具有很大的共同点,其都是为了保证企业财务资料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而促进企业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化和标准化。可是,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审计工作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审计工作主要以强化企业财务的监督和评价为主。所以,就要明确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不同的职责和权利,以便加深财务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范围的认识,进而提升不同职责部门和环节的财务工作效率,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会计实务要点篇8

【关键字】会计目标;受托责任;决策有用;现实选择;

一、财务会计目标内涵及层次

财务会计目标是构建会计理论结构框架的起点,是连接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纽带,是会计系统运行期望达到的目的和境界。在我国,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内涵研究尚处于见仁见智的阶段,至今没有一个权威的、可为学术界普遍认可的观点。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主要从基本财务会计目标和具体财务会计目标两个层次进行了大量研究。基本财务会计目标是会计研究的出发点,也是财务系统运行的目的所在。它主导并制约着具体财务会计目标,体现了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具体财务会计目标是基本财务会计目标的表现形式,是在基本财务会计目标的指导下,财务会计管理所要达到的目标。基本财务会计目标适用于一切历史阶段,它是从不同历史环境下的具体目标中抽象出的共性。具体财务会计目标则因历史背景、时代特征、社会制度的不同而各有差异。

二、具体财务会计目标两大学派

(一)两大学派的差异性

对于财务会计具体目标,会计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声音,并且在长期的争论中形成了两大学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

受托责任学派认为,财务会计的目标应该充分反映资源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及履行情况,即会计人员应向委托人报告受托人的经营活动及成果,并且以反映和评价经营业绩为中心。部分学者认为,由于企业处于特定的环境之中,企业诸多资源直接取自于所处的环境,因此,管理当局还负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应最大限度的保持这种良好环境、有效利用并且积极培养人力资源等。

以受托责任为具体目标的财务会计强调会计计量结果的客观性、公允性和可靠性,要有助于提供反映受托人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有助于评价受托人业绩。因此,其要求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

决策有用学派认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即会计应当为现时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以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信息。

该学派强调的是会计人员和信息使用者的关系,它从信息使用者的立场出发,强调财务报表本身的价值和有用性,即具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等。同时,该学派观点更加关注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信息。

(二)两大学派的一致性

“受托责任学派”认为会计人员应报告受托人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这也正是便于委托人作出是否继续委托的受托关系决策。因此,两种观点统一于“为决策者提供信息,减少决策失误”。

“决策有用学派”强调信息使用者最关心的问题是企业未来现金流动的金额、时间、以及不确定性,关注的是“面向未来”。但是,面向未来必须建立在历史信息基础之上。否则将缺乏可靠性、真实性。相应的,“受托责任学派”认为评价受托责任的最有效信息是委托人的过去经营业绩。但是,如果只考虑受托人的过去经营情况,而不考虑其对企业未来可能带来的影响,就有可能导致委托人评价错误,做出错误的决策。因此,两种观点统一于“总结过去,面向未来”。

三、制定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的原则

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范围取决于财务会计的职能,而其实现程度则应取决于财务会计的信息质量特征。财务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理论是有特殊性和继承性的,因此,构建我国财务会计目标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国情。具体说来,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为基础。制定会计目标要注意与我国的会计环境相吻合,实事求是,尽量满足各方面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根据我国特殊的会计环境,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首先是政府部门和银行,其次才是非国有经济投资者和大众投资者。其对信息质量的要求总体上是真实可靠、实事求是。

高瞻远瞩是重点。我国制定会计目标时,在充分考虑历史规律的同时,更应该重视会计目标未来的生命力。在概念框架中描述的会计目标不能太局限,也不能只着眼于现在,应该尽可能的反应可以预见的会计环境变迁对会计目标的新要求。因此,制定会计目标,既要遵循财务会计目标发展的客观规律,又要着眼于会计目标的前瞻性。

放眼世界是趋势。众多迹象显示,作为主流学派的“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观点有相互融合之势,各国会计界对会计目标的界定兼顾了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的要求。因此,在制定我国会计目标时,要注意与国际惯例接轨,尽可能按照国际惯例来描述我国的财务会计目标。

适应环境是关键。要注意考虑制定的会计目标对其他会计理论制定的影响,并且要切实保证这种影响不会与相关的环境因素产生冲突。

四、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的现实选择

分析“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两大学派的观点,我们有以下两点发现:1、两派观点涵盖了财务会计目标的主要内容;2、因侧重点不同,两派观点各有长短。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国际财务会计目标的发展趋势而言还是从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的实际情况来看,会计目标的现实选择应该是将两大学派的观点进行融合,即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均作为财务会计目标纳入会计理论体系中。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融合并不是简单的叠加与罗列,而是应该通过提炼、分析两种观点的思想精髓,在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优劣的基础上,提出高度融合两大流派的新的观点。从而出现“融两大派之所长,开新思想之篇章”的局面。

总之,财务会计的使命在于通过对各方利益关系的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两大流派的竞争固然会推进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理论的发展,但是,少一点互不相让的争论,多一点求同存异的合作,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将会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刘骏:财务会计理论研究[M].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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