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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果的嫁接方法8篇

时间:2023-12-25 10:42:59

火龙果的嫁接方法

火龙果的嫁接方法篇1

除此之外的另一类即《历日》以外的、涉及占婚嫁的文书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内容。要注意的是,这类文书中有关占婚嫁的文字大都与其他占卜术杂抄在一起,这就为我们定名和定时代增加了许多困难。

以下所述大致分为两部分:首先介绍占婚嫁文书本身,然后结合唐五代有关占婚嫁的记载探讨一下当时占婚嫁的实况。由于笔者对这两部分内容研究的都很不够,因此错误一定在所难免,敬请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敦煌占婚嫁文书属于《历日》类第二种的,只有一件即S.P6最完整;《历日》之外的文书则大约有六件。以下先介绍这七件文书。由于文书都不长,因此打算将七件文书的录文全部列出[3],并多少作一些研究。

一、S.P6 乾符四年(877)具注历日

此件文书录有许多占卜法,其中与婚嫁直接相关的有三项、间接相关的有一项,现分别录于下:

①吕才嫁娶图[4]

(分八栏,每栏上段画一圆圈,圆圈周写天干或地支,中写“吉”字,并分别用线将相关干支连接起来,下段写占辞。以下录文以一栏为一单位,舍去圆圈,将相连的干支作为一行写出,然后录下面的占辞。)

1甲己 丁(乙?)庚 丙辛 戊癸 丁壬

干合为婚,五男二女。夫妻久长,法居印??[5]。

2申子辰 亥卯未 寅午戌 巳酉丑

三五合婚?,夫妻保爱。男孝女贞,永无离背。

3申丑? 子巳 丑?午 卯?申 午亥 寅酉[6]

支合相取,命会天星。百年并老,夫忠妻贞。

4子丑 寅亥 卯戌 辰酉 巳申 未午

支合夫妻,命合天亲。千?男五女,多足金银。

5(此栏圆圈较残,无法辨出连线的地支,下段的占辞则全残。)

6子?卯? 寅辰 巳?未 申戌

四检?,命合?。夫妻,男。

7申丑 亥辰 寅未 巳戌

八通?,子孙孝。夫妻恩和,终身吉利?

8寅戌 丑?巳 辰申 未卯?

八关?,五男。奴婢不,金玉。

②同属婚姻

1同属相取,福禄自随。

2相生即吉,相克?不宜?。

③周堂用日

厨 夫

女公

周堂用日:凡大月从妇顺数,小月从夫逆行。值堂、厨、灶〔吉〕,余者皆不吉。

④十二相属灾厄法

(分十二栏,每栏上部画有鼠、牛等十二属相图形,下部是占辞。占辞只有一部分与婚嫁相关。以下录文将图省略,只录占辞。)

1子生人不宜与午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五月十一月。

2丑生人不宜与未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六月十二月。

3寅生人不宜与申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正月七月。

4卯生人不宜与酉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二月八月。

5辰生人不宜与戌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三月九月。

6巳生人不宜与亥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四月十月。

7午生人不宜与子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五月十一月。

8未生人不宜与丑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六月十二月。

9申生人不宜与寅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正月七月。

10酉生人不宜与卯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二月八月。

11戌生人不宜与辰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三月九月。

12亥生人不宜与巳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四月十月。

此件文书时代确定,是唐代末期即乾符四年(877)的文书。以上录文移录了文书中的四项内容。第一项“吕才嫁娶图”用“干合”“三合”“支德合”、“六合”等理论来占嫁娶的吉凶,这些“干合”“三合”等理论一直沿用到后代。但是文书中的“四检”“八通”“八关”等,含义不明。又,如所周知,吕才是初唐人,两《唐书》有传,因编集《阴阳书》而知名,因此此种“嫁娶图”应该撰写于唐代。所以,这是一种明确可知撰于唐代的占婚嫁书,值得重视。

第二项文字很短,说“同属相取”就是吉,但我们不知道所谓“同属”的确切含义。

第三项“周堂用日”我们将结合下件文书一并讨论。

第四项“十二相属”占婚嫁,运用了“六冲”理论。“六冲”理论在当时和在后世都使用的十分广泛。

二、P.2905 推择日(嫁娶)法等

本件文书是册页装,存三页,首残尾似全。第四页开始抄写《五兆经法要决第卅三》,与占婚嫁无关。以下是本段内容的录文:

1妨姑嫜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六月十二月 五月十一月 二月八月 正月七月

2妨女父母三月九月 二月八月 五月十一月 四月十月

七月正月 六月十二月

3妨女婿 二月八月 正月七月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六月十二月五月十一月

4妨女身 五月十一月六月十二月正月七月

二月八月

三月九月 四月十月

5推择日法第八 建日嫁娶吉,一云自如;除日嫁娶

6有子四人,吉;满日〔娶〕妇有子五人,吉;平日嫁娶,凶;定日

7娶妇大吉利;执日娶妇煞人,凶;破日娶妇煞

8五人[7];危日嫁娶吉利;成日娶妇生五子;收

9日?娶妇大凶;开日娶妇有七子,吉;闭日娶妇煞二?人?。

10

右件好恶明审看之

11每月一日 七日 十三日 十九日 廿五日,此是太阳日,嫁娶子孙?官迁,

六十年安乐。

12月二日 八日 十四日 廿日 廿六日,此是太阴日,嫁娶凶。

13月三日 九日 十五日 廿一日 廿七日,此是天父日,嫁娶大吉利。

14月四日 十日 十六日 廿二日 廿八日,此是天[8]母日,嫁娶贫弊,凶。

15月五日 十一日 十七日 廿三日 廿九日,此是天帝日,嫁娶安乐,男女口口

16月六日 十二日 十八日 廿四日 卅日,此是天王日,嫁娶大吉利。

17

右件事宜明好看之吉凶矣

18

凡数周堂法:大月从户右行,小月从寮?[9]左〔行〕,到用日止。

19

值公妨公

值姑妨姑嫜

20

值户大吉

值寮?妨夫

21

值灶大吉

值路阳大吉

22

值爵富贵高迁 值富资财百口

23吕才云:有(右?)件婚礼、年命择月日等,同一也。但取三

24从二逆,则可用之,苦无妨碍。若觅总吉,百年

25不遇一件,师亦不能为之,主人便入疑惑。审而详

26之,取吉多而用也。

本件文书列出了四种占婚嫁的方法。四种方法主要都是择日,即选择一个嫁娶的吉日。

其中第一种方法是将女子依生年干支的不同,分为“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六组,然后看各组女子在某月出嫁对某类人的妨碍与否。这种方法在史籍中也有记载。如韩鄂撰《四时纂要》[10],在各月的“嫁娶日”条中就记载了这一方法。例如在正月条中记到:“是月行嫁,卯、酉女吉,丑、未女妨夫,寅、申女自妨,辰、戊女妨父母,巳、亥女妨舅姑,子、午女妨首子、媒人”。拿这一记载与本件文书比较,“妨夫”就是文书中的“妨女婿”;“自妨”就是文书中的“妨女身”;“妨父母”就是文书中的“妨女父母”;“妨舅姑”就是文书中的“妨姑嫜”,但比文书多了“妨首子、媒人”和“吉”两项,由此也可知文书中缺了“妨首子、媒人”和“吉”这两项。

现在根据《四时纂要》各月的记载,我们尝试着将文书前面残缺的部分复原。要注意的是,此本《四时纂要》有许多错误,比如三月条“妨首子、媒人”的“卯酉女”应是“寅申女”;四月条所记不全,且“妨媒人”的“卯酉女”应是“丑未女”;五月条“丑未女”“大凶”,“凶”应是“吉”。下面是复原后的文书:

女 命

子午

丑未

寅申

卯酉

辰戌

巳亥

大吉

六月十二月五月十一月二月八月

正月七月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妨首子媒人正月七月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六月十二月 五月十一月二月八月

妨姑嫜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六月十二月 五月十一月 二月八月 正月七月

妨女父母 三月九月 二月八月 五月十一月 四月十月

七月正月 六月十二月

妨女婿

二月八月 正月七月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六月十二月五月十一月

妨女身

五月十一月六月十二月正月七月

二月八月

三月九月 四月十月

以上复原的这种占婚嫁法到后世被称为“大利月”而在民间广泛流行。清《协纪辨方书》[11]的作者对这种方法很不以为然,在书中卷三六《辨讹》中写道:“行嫁大利月则举世用之而不辨其非,而不知其所谓大利者固术士之捏造而无理之甚者也。其法以女命为主,子寅辰午申戌六阳年自本命前一月向前顺数,丑卯巳未酉亥六阴年自本命后一月向后逆数。第一月为大利,第二月妨媒氏首子,第三月妨翁姑,第四月妨女父母,第五月妨夫,第六月妨本身,至第七月又复一转。夫第十二月为女本命,第六月为本命之冲,虽选择无忌地支一字之理而犹有可言,阳前阴后一月又何取以为大利耶?且第一月利矣,以次而推,何由而妨媒氏?何由而妨翁姑?何由而妨父母?何由而妨夫婿?求之阴阳、五行、九宫、八卦、堪舆、建除、丛辰之说,无一可通。此不亦荒诞不经之至乎?”《协纪辨方书》不取此术,但将其法附录于书后。现将其表列于下,以示比较。

女 命

子午

丑未

寅申

卯酉

辰戌

巳亥

大利月

六、十二 五、十一 二、八

正、七

四、十

三、九

妨媒氏首子正、七

四、十

三、九

六、十二

五、十一 二、八

妨翁姑

二、八

三、九

四、十

五、十一

六、十二 正、七

妨女父母 三、九

二、八

五、十一

四、十

正、七

六、十二

妨夫主

四、十

正、七

六、十二

三、九

二、八

五、十一

妨女身

五、十一 六、十二 正、七

二、八

三、九

四、十

两相比较,二者从用词到方法都基本相同。在吉凶月的排列上虽然有异,但仔细检查,这种差异只出现在“子午”“寅申”“辰戌”女命的“妨姑嫜”与“妨女婿”二项上。将上述六处吉凶月一颠倒,即与《协纪辨方书》中所载“大利月”完全一样了。由此我们可以说,第一,此种行嫁择日的方法至迟在唐代即已基本定型并流行,近千年后到清代仍“举世用之”。第二,唐代与后代在三种女命二项吉凶月上的差异,以及差异的原因仍需作进一步的研究。

文书的第二种方法是用“建除”择日,即根据标出的“建除”日的吉凶来决定嫁娶与否。查《四时纂要》,在“正月”等少数几个月内写有如“求妇,成日吉”字样,但“成日”以外“建除”日的嫁娶吉凶则基本没有提到。到后世,如《协纪辨方书》卷十一《用事》所言,“嫁娶”忌“平日、收日、闭日”,与本文书所示是一脉相承的。

文书的第三种方法是将每月的三十日分为六组,每组五日,各组分别取名为“太阳日”“太阴日”“天父日”“天母日”“天帝日”“天王日”,再标出各日嫁娶的吉凶。此种方法中的“天父”“天母”等不见于其他记载,或者与佛教道教的影响有些关系,但这种方法显然没有流行起来。

文书的第四种方法与前录S.P6中的“周堂用日”性质相同,但名称和排列均有出入。从此件文书可知这种方法是用于占婚嫁的,到后世它更被直接称为“嫁娶周堂”。《协纪辨方书》卷三五《附录》“嫁娶周堂”条也将“第翁堂姑夫厨妇灶”画为一图如下:

然后写:“凡选择嫁娶日:大月从夫顺数、小月从妇逆数,遇第、堂、厨、灶日用之,如遇翁、姑而无翁、姑者亦可用”。这一图与S.P6中“周堂用日”中的图很相像,因此本件文书在“值公妨公”之类的话上应该也有一个图才对。

此种“周堂”的排法据说与八卦有关,但本件文书中的八种称呼与S.P6以及清代的《协纪辨方书》都有较大不同。试比较:

公、户、灶、爵、姑、寡、路阳、富

(本文书)

翁、第、灶、厨、妇、夫、姑、 堂

(S.P6)

翁、第、灶、妇、姑、夫、厨、 堂

(《协纪辨方书》)

比较可知,第一,本文书内容的撰写时代一定早于S.P6即唐乾符四年(877)。第二,此种“嫁娶周堂”法应该基本定型于唐代末期。第三、三者的共同点是遇见厨、灶、第(户)等“吉”,而遇见翁、姑、夫、妇则“凶”,用《协纪辨方书》编者的话说这实在是“殊为非礼”,所以这种“嫁娶周堂”法被说成是“术士捏造”,是“陋说之害理也”。不过,尽管是“术士捏造”,看来也流行了千年之久,只是其中八种名称的变化很有些耐人寻味。

文书最后引吕才的话,说用这些方法择日嫁娶,五次中有三次“吉”就可以行事了。要想回回都“吉”,那是不大可能的。由于本件文书引用了吕才的话,因此可证其撰写年代当在吕才之后。因此这也是一件可明确知道编写于初唐以后、乾符四年(877)以前的占婚嫁文书,所以也很值得重视。

三、S.2729V 推四神头胁足嫁娶法(拟)、夫妻相法等

文书前为《太史杂占历》等,本段存21行。

1凡欲嫁娶者,皆用阴阳日时大吉利。朱雀日嫁娶者,不出其年必

2破夫家,二、三人死,遭火,大逢县官事。白虎头日嫁娶者,夫妻保富贵,多子孙,

3无别离,易?供养尽,大吉。白虎胁[12]日嫁娶者,夫妻贵,安稳,宜子孙,五男二

4女,甚吉。白虎足日嫁娶〔者〕,得二子力,不容?他方,不还,客死亡。玄武日嫁娶者

5无子[13],其年嫁妻,死别离,大凶。青龙头日嫁娶者,忧形论,系牢狱,死者孤

6独。青龙胁日嫁娶者,少子孙,不宜夫主,多疾病,夫死凶[14]……(以下7行为占“生子”的吉凶,与本文无关,不录——笔者注)

13……一日朱雀,二日白虎头,三日白虎胁,四日白

14虎足,五日玄武,六日青龙头,七日青龙胁,八日青龙足,九日朱雀

15十日白虎头,十一日白虎胁,十二日白虎口(足?),十三日玄武,十四日青龙头

16十五日青龙胁,十六日青龙头(足?),十七日朱雀,十八日白虎头,十九日白虎胁

17廿日白虎足,廿一日玄武,廿二日青龙头,廿三日青龙胁,廿四日青龙足,廿五日朱雀

18廿六日白虎头,廿七日白虎胁,廿八日白虎足,廿九日玄武,卅日青龙头。

19夫妻相法:夫木女火,六百万石;夫木女土,凶;夫木女金,病凶;夫土女火,九千万

20石;夫水女土,大凶;夫水女木,生七人,千万〔石?〕,大吉;夫木女木,大凶;夫火女土,生口人,

21千万〔石?〕,大吉。

大蕃国庚辰年五月廿三日沙州口〔

此件文书抄写的时间应是公元800年[15],相当与唐德宗贞元十六年。在占婚嫁方面文书有二个内容:一是用朱雀日,白虎头、胁、足日,玄武日,青龙头、胁、足日来选择嫁娶的吉凶,并将一个月的三十日分配在这四神日上。关于这一方法,我们将结合下件文书一并讨论。

文书的另一内容是用夫妻的五行来占断他们相配后的吉凶如何,但所说很不完全,大概只有“夫木”的四种情况说全了。按以生人的干支定五行,然后以其间的相生相克来占断吉凶,是当时比较流行的占婚嫁术。但是如何定夫妇的五行,可能有二种方法。一是用天干定。《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有《阴阳书》一卷,其中有“五行嫁娶之法”一段,出自《春秋左传》昭九年和昭十七年孔颖达正义。其文曰:“五行妃合之说:甲乙木也,丙丁火也,戊己土也,庚辛金也,壬癸水也。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畏金,以乙为庚妃也;金畏火,以辛为丙妃也;火畏水,以丁为壬妃也;水畏土,以癸为戊妃也;土畏木,以己为甲妃也”。这里所谓的“嫁娶之法”可能只指五行之间的关系,与实际的嫁娶并无什么关系,但其中的五行相配则可能为占婚嫁术提供了某种程度的依据。另一种方法可能是用六十甲子纳音定,参看下面的第五件文书。

四、P.3288 推四神头胁足嫁娶法(拟)

此件文书与上件文书极相似。前面也是《太史杂占历》。本段仅存10行,与占婚嫁相关的7行与上述S.2729V的前6行文字几乎完全相同。但是本段文书中没有将一月三十日分配给四神的文字,而是在四神日的旁边分别注出了日期,比如在朱雀日旁注有“一日、十七日”,在白虎头日旁注有“二日、十八日”。这些日期与上述文书中的四神日期一样,但并不完全,比如朱雀日就少了“九日”,白虎头日少了“十日、廿六日”。

这种用四神特别是白虎、青龙头、胁、足来占断吉凶的方法可能只是唐宋时比较流行的一种方法,后世似不再流行。日本国会图书馆藏有一册影印自宫内省图书寮土御门家文书的《新雕阴阳广济百忌历》。这册《百忌历》很有可能抄自唐人写本。查此《百忌历》,其中有所谓的“白虎历日之图”。图中按朱雀日,白虎头、胁、足,玄武日,青龙头、胁、足排列,每一四神日下列有所代表的日期,然后给出吉凶,包括婚嫁、丧葬、起屋、移徙等。从婚嫁的日子与吉凶看,与上述敦煌文书大致相同。比如朱雀日,标的日期是一日、九日、十七日,有关婚嫁的占辞是:“此日嫁,年内女家杀三人,凶”;白虎头下标的日期是二日、十日、十八日、廿六日,占辞是:“此日嫁,富贵相宜,大吉大神”。

我们知道,《百忌历》在晚唐五代十分流行,《十国春秋》卷一0二《荆南四·李载仁传》[16]记李载仁信宜忌,“与妻阎异室而处,一日阎忽叩阁至,戴仁亟取《百忌历》视之,大惊曰:今夜河魁在房,那可就宿?”是夫妻同房都要查查《百忌历》。又,洪迈在《容斋续笔》卷四[17]中写道:“唐吕才作《广济阴阳百忌历》,世多用之”,则到宋代,《百忌历》依然流行。上述文书中有关四神日占吉凶的方法与《百忌历》中的相关记载不知是谁影响了谁,从时代看,可能是先有了文书中的也就是民间出现的方法,后被收入到《百忌历》中,又借助《百忌历》的力量而广为流传。但似乎因其方法荒诞无稽,在历史以后的发展中,它就被逐渐淘汰了。

五、P.4680V 推五行嫁娶法(拟)

文书前为《六十甲子历》,本段首尾残,上下似亦残,存15行。

〕甲?辰?乙巳火,赤帝子;丙午丁未水,黑帝子〔

2

〕壬?子癸丑木,青帝子;甲寅乙卯水,黑帝口(子?)〔

3

〕庚申辛酉木,青帝子;壬戌癸亥水,黑帝口(子?)〔

4

〕青?帝取赤帝为夫妇,五男四女,大富贵〔

5

〕帝,大富贵;青帝取黄帝为夫妇,不?〔

6

〕贪?财不盈余;白帝取黄帝,福?得〔

7

〕男女无一丧其躯;白帝取赤帝,不终口〔

8

〕为富贵子孙口;赤帝取赤帝,两相伤口得〔

9

〕尽死他乡;赤帝取黄帝,大吉利,五男二女口〔

10

〕生;黑帝取黄帝,不合生娣?使饿死夫口〔

11

〕金火夫妇不自如,男女返米+反!为囚徒。如〔

12

〕入狱,夫徒形贫穷,女子无聊生?。金?〔

13

〕乐昌?昌。金水夫妇应天府?,六男五女口〔

14

〕金得金妻皆寿老,男女具足是大〔

15

〕奉禄恒有职。木火夫妇得?天道?〔

此件文书抄写时间不详,内容也有两项。一项是将六十甲子纳音中的五行与五帝联系起来,然后占断五帝之间嫁娶的吉凶。另一项是用韵文形式写出五行夫妇的吉凶。两项内容之间可能有某种联系。第一项即用六十甲子纳音定五行(以五帝作代表),是前文所谓定夫妇五行的第二种方法。这种以六十甲子纳音五行占嫁娶的方法似流传时间不长,但后世有在此基础上发展了的占婚嫁术。《协纪辨方书》卷三六《辨讹》有云:“至于男命以干克者为妻、女命以克干者为夫,乃禄命之法,论日干非论年纳音也。术士从而衍之,以男女生命纳音为主,男取音之所克为妻,女取克者为夫。自长生至衰为益财,自病至养为退财,绝为鳏寡,死、墓为多厄,死墓绝为妨妻妨夫”。《协纪辨方书》的编者斥此术为“俗术之害人何至此极耶!”

六、S.4282 婚嫁图等

文书后为“推十七宫吉凶图”。本段由三小残片与一大残片组成,约有25行,颇不清。

A

1

婚嫁图

2

〕土木夫妻,下克上,阴阳不顺口〔

B(此残片在《英藏敦煌文献》中被倒放)

1

〕五角六张恒用?口〔

2

C

1

〕大?者火灾?非命殡〔

2

〕亦不好,女强男弱事颠〔倒?

3

〕口缠煎烧,忧悲徒生〔

4

〕似刑口身?早?亡?往往?隔开?〔

5

〕木土夫妻艮?为亲?不?〔

6

〕帛?频?子孙口舌终身不〔

7

〕口口〔

D

1

〕为十七口(宫?),逢顺者吉,值背者凶

2

〕害四煞使?伯又交勾六害冲被(破?)相刑

3

〕须慎之,口口俭口口开口通同口

4

〕口口合天口口口口纵有少多相克能不

5

〕口口口龙。子?酉?同?龙,子?为龙头,酉为

6龙尾。丑戌同龙,丑为龙头,戌为龙尾。亥?申?同龙,亥为龙头,

7申为龙尾。午卯同龙,午为龙头,卯为龙尾。未辰同龙,未为龙头?

8辰?为龙尾。巳寅同龙,巳为龙头,寅为龙尾。

9

右件名六龙。同并不得为夫妻,必逢凶?,思?慎?口口必?吉。

10子勾卯々交酉々破午,寅勾巳々交亥々破申,丑勾辰々交戌々破未,口口口(辰勾未?)

11口(々?)交丑々破戌,未勾戌?々交辰?々破丑,申勾亥?々交巳々破寅,戌勾丑?々交口(未?)々口口(破辰?),

12卯勾午々交子々破酉,亥勾寅々交卯[18]々破口(巳?)。

13八象夫妻两相刑,乏少子孙家不成,贫穷冻饿口口口,妇被贼劫

14夫兵死,如此婚对世弃名。天勾六口六口口,口口夫妻相?贼薄?,终日

15口竞无衰,欢乐衰祸〔

〕口着,不如不婚,慎勿〔

此件文书抄写时间亦不详,内容则大致有三项。一是以五行占断夫妇的吉凶,与前二件文书相仿。二是用“六龙”法,即将夫妇生日的十二地支隔八为差分为六组,凡同组的就是不吉,“不得为夫妻”。三是将夫妇生日的地支以二、五、八为差[19]分为四组,用“勾、交、破”联系起来,然后在同一组中打破“勾、交、破”的秩序另排,则又成四组。这八组就叫“八象夫妻两相刑”,是不吉利的。但其中“勾、交、破”的含义以及为何这八组都不吉利,则不清楚。文书中的这几种占婚嫁术在后世似均少见。

七、Дх00098V 嫁娶图法

为一残片,存三残行。

1

〕口嫁娶图法

2

〕口生夫妇大吉,口财口〔

3

〕口夫是?火?女?口〔

此件文书太残,抄写时间与内容均不明。

以上我们介绍了七件占婚嫁的敦煌文书。从时间上说,这些文书有二件撰写于唐代,有二件抄于唐代。其他三件则不明,但大致应抄于晚唐五代。

从内容上说,这些文书可以分为二类。一类属于择日,即选择一个宜于婚嫁的吉日。在这个吉日婚嫁能得到很多好处,也能避免妨碍他人。属于这一类的有第一件文书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二件文书、第三件文书的第一项和第四件文书。使用的方法有“干支合”、“三合”、“大利月”、“建除日”、“太阳等六日”、“数周堂法”、“四神头胁足日”等。第二类属于“合婚”,即依据某些“原理”来占断男女二人结成夫妇是否相配,或结合后吉凶如何。属于这一类的文书有第一件文书的第二项第四项、第三件文书的第二项和第五件文书、第六件文书。第七件文书也许属于这一类。“合婚”似应该用在结婚前但也可以用在结婚后,使用的方法主要有“属相六冲法”、“五行命生克法(包括五帝相娶法)”、“六龙法”和“勾交破法”。其中尤以“五行命生克法”用的最广泛,共有三件文书使用了“五行命生克法”。

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当时在实际生活中占婚嫁的状况如何呢?

在唐代,“婚嫁”是一个法律允许的占卜对象。《唐六典》[20]卷十四《太常寺太卜署》在论述完“朝廷正占”后说:“凡阴阳杂占,吉凶悔吝,其类有九,决万民之犹豫:一曰嫁娶,二曰生产,三曰历注,四曰屋宅,五曰禄命,六曰拜官,七曰祠祭,八曰发病,九曰殡葬”。这九项是“阴阳杂占”的对象,是“万民之犹豫”中的主要内容,而“嫁娶”位居这九项之首。可见在当时社会中,占婚嫁是婚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甚至在因某种原因而要禁止占卜时,对占婚嫁也网开一面。如唐玄宗时有《禁卜筮惑人诏》[21]。其文曰:

古之圣王,先禁左道,为其蠹政,犯必加刑。至如占相吉凶,妄谈休咎,假托卜筮,幻惑闾阎,矜彼愚蒙,多受欺诳。宜申明法令,使有惩革。自今已后,缘婚礼丧葬卜择者听,自余一切禁断。

从诏书中可知,“占相吉凶”“假托卜筮”都在被禁之列,但还允许“卜择”“婚礼”,可见占卜在唐代婚嫁中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那么,占卜在婚嫁的哪个环节中使用,其地位又如何呢?由于史料缺乏,我们只能先依据礼仪制度来进行讨论。

据唐《开元礼》[22],无论是皇帝纳后、亲王纳妃,还是“一品以下至庶人”娶妇,首先要做的都是“卜日”,即在纳采、问名、纳吉、纳徵、亲迎等行为之前,都要先选择一个吉利的日子。按照规定,“纳后”与“太子纳妃”要用“卜日礼”,即由太卜令、卜正和懂得“卜”的占者用龟来卜;而低一等的“诸王(包括一品以下至庶人)冠婚”以及“公主降嫁”,则用“筮日礼”,即由太卜令、卜正和懂得“筮”的占者用策来筮。择日时,“若上旬不吉即卜中旬,中旬不吉即卜下旬”。

除了卜筮择日外,还要占断所要娶的女子对男子来说是否“吉利”是否合适。这在《开元礼》中主要出现在“问名”和“纳吉”这二个环节里。以皇帝纳后为例,就是要先派使者到女家去,说为了占卜,要先问问你们家女孩的情况,这叫做“将加卜筮,奉制问名”。女家则向使者提供诸如家族门第、官职高低、岁数大小等情况。占卜者根据这些情况进行占卜,如果是“吉”,就可以进入下一个“纳吉”环节,即由使者去女家宣布:“加诸卜筮,占曰从,制某也纳吉”,女家则欣喜答谢。由于史料缺乏,我们只能以皇帝纳后为例,引男女双方在纳吉礼中的对答,以见占卜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

制文:皇帝曰:咨,某官姓,人谋龟筮,佥曰贞吉,敬顺典礼,今使使持节太尉封某、宗正卿封某以礼纳吉。

答文: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制,太卜元吉。臣陋族卑鄙,忧惧不堪,钦承旧章,肃奉典制。某官臣某稽首顿首,再拜承制诏。

纳吉以后,即进入下一个“纳徵”环节。一经“纳徵”,婚姻即告正式成立,一般就不可更改了。通过以上《开元礼》的规定,可知当时无论择日还是择偶,都以卜筮为主要方法。

但这只是礼仪中的规定。在实际生活中,恐怕除皇室外,一般都不会依此行事。比如择日,前述敦煌占婚嫁文书就提供了许多非卜筮的择日法。这些择日法的一个共同特点是简便快捷。当时社会中用的比较多的应该是这些简便快捷的择日法。

除此之外,最简单的占吉日还是去查现成的书。比如在当时家居实用手册的《四时纂要》中就能看到每月下都注有嫁娶的吉日凶日;在《历日》中也逐日注明了婚嫁的吉日。需要的时候只要据此一查便可知道,而不必举行复杂的用龟筮来占卜的礼仪,甚至也不需用“干合”“三合”等方法来推算。《太平广记》[23]卷二八一《樱桃青衣》条记范阳卢生与姑相见,姑欲为卢生择外甥女子郑氏妹为妻,“遂检历择日,云:后日大吉”。这位卢生的姑姑就是通过查《历日》来选择吉日的。这个故事反映了当时一般人在婚嫁时的择日方法。

选定吉日对婚嫁双方都十分重要。吉日已定而未到,不能提前结婚。《唐律疏议》[24]卷十四“诸违律为婚”条疏议曰:“虽已纳聘财,元契吉日未至,而男家强娶;及期要已至吉日,而女家故违不许者:各杖一百得罪,依律不合从离”。由此可见“吉日”即“择吉”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岁月不吉也可以成为不婚嫁的理由。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十二月“百僚拜表请立贵妃为皇后,凡三上章,上以岁暮,来年有子午之忌,且止”[25]。所谓“子午之忌”就是说逢子午之年不宜结婚。《唐会要》卷八三《嫁娶》有云:“今时俗以子卯午西[26]年谓之当梁,其年娶妇,舅姑不相见”。查元和九年为“甲午”年,可见唐宪宗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当然,实际上关于立后一事宪宗有他不便说出的理由,即“帝多私爱,以后门族华盛,虑正位之后,不容嬖幸,以是册拜后时”[27]。以岁月不吉为借口达到不立郭氏为皇后的目的,这也是“择吉”所起的一种重要作用吧。

以上说的是占婚嫁中的择日,那么占婚嫁中的“合婚”又如何呢?

所谓“合婚”,主要是指结婚之前占断一下男女是否相合,互相有无妨害。前面讲过,《开元礼》规定的“纳吉”中的卜筮,是占断女方对于男方是否吉利,与后世所谓“合婚”似乎还有些区别。清《协纪辨方书》卷三六《辨讹·男女合婚、大利月》条言“合婚”源流云:

阴阳家言多病迂泥,术士捏造益属荒唐。而惑世诬民则未有如合婚、大利月之尤甚者。夫妇之道,人伦之始。《书》载厘降,《诗》咏关雎,未尝有合婚之说也;《诗》曰:“士如归妻,迨冰未泮”,《礼》曰:“仲春之月,令民会男女”,未尝有大利月之说也;即禄命之法,以人生年月日时、去留疏配推人寿夭穷,未尝以男女年月定妨妻妨夫之说也。为是说者不知其所自起,而皆托于吕才。观《唐书·吕才传》,其于阴阳术数辨驳甚详,则其为术士之伪托无疑也。

引文中说“合婚”不知起于何时,但“托于吕才”。那末唐代到底有没有“合婚”之说呢?首先我们要指出,后世所谓批八字的“合婚”法,在唐代确未出现。但唐代似仍有“合婚”之说。比如P.2905文书中提到的“大利月”法,就已经考虑到了“女命”因素,而从前面介绍的全部敦煌占婚嫁文书看,唐代的“合婚”法,主要也就是用“命”特别是用男女即夫妇各自的“五行命”来占断,看相互之间是否相克的[28]。我们将文书中与五行命相关的占辞归纳一下,则有以下结果(其中五帝也视作五行、占辞省略为“吉”“凶”):

1、夫木:夫木女火,吉

夫木女土,凶

夫木女金,凶

夫木女木,大凶

青帝娶赤帝,吉

木火夫妇,吉? 木土夫妻,凶?

2、夫土:夫土女火,吉

土木夫妻,凶

3、夫水:夫水女土,大凶 夫水女木,吉

黑帝娶黄帝,凶

4、夫火:夫火女土 大吉 赤帝娶赤帝,凶 赤帝娶黄帝,大吉

5、夫金:白帝娶赤帝,凶?金火夫妇,凶

金水夫妇,吉? 金金夫妇,吉

(注:夫×女×者,出S.2729V号文书;×帝娶×帝者与××夫妇者,出P.4680号文书;××夫妻者,出S.4282号文书)

从上可知,对同一种组合,不同文书的吉凶占断基本一样。如夫木女火,三种占辞都占为吉。这是因为木生火的缘故。现在的问题是,在当时的社会中确实使用着这种合婚法吗?的确,这种合婚法在史籍中记载很少,但是我们还是找到了一例。《唐会要》[29]卷六《公主·杂录》记城阳公主“初适杜荷,坐承乾事诛。公主改适薛?,太宗使卜之。卜人曰:两火俱食,始则同荣,末亦双悴。若昼日行合卺之礼,则终吉”。这里提到的“两火俱食”,似是指夫妇双方都属“火”命[30]。二火相食,所以不吉。查前列文书中的占辞,虽然没有“火火夫妻”,但有“赤帝取赤帝”即“夫火娶女火”,结果是“两相伤”,也是不吉,与《唐会要》中卜人所云吉凶大致相当。可见这位卜人可能是用“五行命生克法”来为城阳公主合婚的。

但是为什么史籍中与“合婚”相关的记载极少呢?我想或许有二个原因。一是“合婚”的方法可能刚出现不久,还不大普及。二是可能这种用“五行命生克法”的“合婚”方法把夫妇只分为五种,过于粗糙,因而不大受欢迎。关于第二点,我们拿《协纪辨方书》中的六十甲子纳音“合婚”法与文书中的方法一对照,精粗就立见了。《协纪辨方书》云:“如水命男以火为妻,火生于寅而衰于未,故正月至六月生为益财;病于申而养于丑,故七月至十二月生为退财;绝于亥,故十月生为望门寡;死于酉、墓于戌,故八九月生为妻多厄、而八九十月生又为死墓绝妨妻”。这里把五行命与出生月与十二支与“生养死绝”那一套东西联系起来,复杂了许多。但即便如此,这种方法仍然受到《协纪辨方书》编者的批评。他说:“夫五音之命各十二年,三月之中计二万五千九百二十命,六月之中计五万一千八百四十命。无论何日何时而谓生此三月之内皆妨妻、妨夫,生此六月之内皆退财,固万万无是理也”。

《协纪辨方书》接着说:“合婚之说,北方世俗用之,士大夫及南方皆不深信”。我想这可能是有关“合婚”的记载比较少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试想,士大夫“不深信”,当然就不会去实行也不会积极地去记录特别是将其记载在正式的典籍中了。此外,可能真如《协纪辨方书》所言,在唐五代,合婚的方法也只在北方民间流行。作为旁证,不仅前面介绍的敦煌占婚嫁文书是北方民间流行“合婚”的证据,而且在敦煌文书中还有因夫妇命相克而离婚的记录。敦煌文书P.2551V残存四行文字[31],其中有云:“自娶以来,为年命所克,不和可分”。从“年命所克”看,这里很可能使用了“五行命生克”的“合婚”方法。到后代的北方朝代如金朝,考司天台学生的科目有“以《宣明历》试推步,及《婚书》、《地理新书》试合婚、安葬,并《易》筮法、六壬课、三命五星之术”[32],则“合婚”在北方已经大普及了(当然其方法可能已经使用了八字合婚术)。从以上种种来看,虽然《协纪辨方书》是清人著作,但所谓合婚“北方世俗用之,士大夫及南方皆不深信”可能也是唐五代的一般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或可得出以下结论:在唐五代,占婚嫁主要有“择日”与“合婚”二种。前者广泛使用于各个阶层,且方法众多,形式日趋简便;后者则刚刚兴起,主要用“五行命生克法”来占断夫妻是否相配,并且主要流行于北方民间,还不大为士大夫所接受。

敦煌占婚嫁文书中既有用于“择日”的文书又有用于“合婚”的文书,是探讨唐五代婚姻关系中占卜作用和地位的十分珍贵的资料,值得今后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1]《唐大中十二年戊寅岁(858)具注历日》,录文见邓文宽《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年5月,160-179页。

[2]《后唐同光二年甲申岁(924)具注历日并序》,录文见上书379—380页。

[3]这几件文书以前均无录文。本录文所据照片中法藏敦煌文书主要依据黄永武编《敦煌宝藏》(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英藏敦煌文书主要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英藏敦煌文献》14册(四川人民出版社);俄藏敦煌文书主要依据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俄藏敦煌文献》1-10册。

[4]此题为文书中的原文。以下所录文书的题目若非原文,则加“拟”字。

[5]末四字意义不明,待考。

[6]此处十二支的书写有些错字,辨别不易,但大致可辨明是“岁支德”。

[7]原作“人五”,旁有颠倒符号。

[8]“天”字原补抄在“母”字右上,字很小。下一行的“天”帝同。

[9]此字原作 ,是异体字,有“寡”和“寮”的两种可能。从“户”“灶”等看,似应是“寮”字,但也不排除“寡”字的可能性。

[10]此据缪启愉校释的《四时纂要校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10月。

[11]本文采用刘乐贤点校的《中国方术概观》本《协纪辨方书》,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6月。

[12]“胁”原作“县”,据P.3288改。

[13]“无子”原作“学”,据P.3288改。

[14]“死凶”二字原不清,据P.3288辨识。

[15]参池田温《中国古本识语集录》,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90年。

[16]中华书局标点本。

[17]上海古籍出版社标点本。

[18]从其演算规律看,此“卯”字当为“申”。

[19]《协纪辨方书》卷三五《附录》有“男女九宫”条,其中引《三元经》说:“女命上元甲子起中五,中元甲子起坤二,下元甲子起艮八,顺行九宫”。二、五、八之差或与此有关。

[20]中华书局点校本,1992年。

[21]《全唐文》卷三一。中华书局影印本。

[22]此据《通典》所引《开元礼纂类》一序例上、十七嘉礼一、二二嘉礼六、二四嘉礼八。以下不注出处的引文均出此。又,《通典》用中华书局点校本。

[23]中华书局标点本。

[24]中华书局点校本。

[25]《旧唐书》卷五二《宪宗懿安皇后郭氏传》。

[26]中华书局本。“西”字当为“酉”字之误。

[27]《旧唐书》卷五二《宪宗懿安皇后郭氏传》。其实在这理由之后可能还有更深层的政治原因。

[28]唐以前似乎还没有这种方法。

[29]中华书局本。

[30]也有使用“龟卜”或“五兆卜法”的可能,有待进一步研究。

[31]此文书前三行文字的大意是说开元十八年某某娶某某,然后是“自娶以来,年命相克”云云,后一行杂写“善现净戒波”五字。文书字迹潦草,无头无尾,性质不明。

火龙果的嫁接方法篇2

除此之外的另一类即《历日》以外的、涉及占婚嫁的文书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内容。要注意的是,这类文书中有关占婚嫁的文字大都与其他占卜术杂抄在一起,这就为我们定名和定时代增加了许多困难。

以下所述大致分为两部分:首先介绍占婚嫁文书本身,然后结合唐五代有关占婚嫁的记载探讨一下当时占婚嫁的实况。由于笔者对这两部分内容研究的都很不够,因此错误一定在所难免,敬请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敦煌占婚嫁文书属于《历日》类第二种的,只有一件即S.P6最完整;《历日》之外的文书则大约有六件。以下先介绍这七件文书。由于文书都不长,因此打算将七件文书的录文全部列出[3],并多少作一些研究。

一、S.P6 乾符四年(877)具注历日

此件文书录有许多占卜法,其中与婚嫁直接相关的有三项、间接相关的有一项,现分别录于下:

①吕才嫁娶图[4]

(分八栏,每栏上段画一圆圈,圆圈周写天干或地支,中写“吉”字,并分别用线将相关干支连接起来,下段写占辞。以下录文以一栏为一单位,舍去圆圈,将相连的干支作为一行写出,然后录下面的占辞。)

1甲己 丁(乙?)庚 丙辛 戊癸 丁壬

干合为婚,五男二女。夫妻久长,法居印髪?[5]。

2申子辰 亥卯未 寅午戌 巳酉丑

三五合婚?,夫妻保爱。男孝女贞,永无离背。

3申丑? 子巳 丑?午 卯?申 午亥 寅酉[6]

支合相取,命会天星。百年并老,夫忠妻贞。

4子丑 寅亥 卯戌 辰酉 巳申 未午

支合夫妻,命合天亲。千?男五女,多足金银。

5(此栏圆圈较残,无法辨出连线的地支,下段的占辞则全残。)

6子?卯? 寅辰 巳?未 申戌

四检?,命合?。夫妻,男。

7申丑 亥辰 寅未 巳戌

八通?,子孙孝。夫妻恩和,终身吉利?

8寅戌 丑?巳 辰申 未卯?

八关?,五男。奴婢不,金玉。

②同属婚姻

1同属相取,福禄自随。

2相生即吉,相克?不宜?。

③周堂用日

厨 夫

女公

周堂用日:凡大月从妇顺数,小月从夫逆行。值堂、厨、灶〔吉〕,余者皆不吉。

④十二相属灾厄法

(分十二栏,每栏上部画有鼠、牛等十二属相图形,下部是占辞。占辞只有一部分与婚嫁相关。以下录文将图省略,只录占辞。)

1子生人不宜与午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五月十一月。

2丑生人不宜与未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六月十二月。

3寅生人不宜与申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正月七月。

4卯生人不宜与酉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二月八月。

5辰生人不宜与戌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三月九月。

6巳生人不宜与亥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四月十月。

7午生人不宜与子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五月十一月。

8未生人不宜与丑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六月十二月。

9申生人不宜与寅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正月七月。

10酉生人不宜与卯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二月八月。

11戌生人不宜与辰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三月九月。

12亥生人不宜与巳生人同财及为夫妻,厄四月十月。

此件文书时代确定,是唐代末期即乾符四年(877)的文书。以上录文移录了文书中的四项内容。第一项“吕才嫁娶图”用“干合”“三合”“支德合”、“六合”等理论来占嫁娶的吉凶,这些“干合”“三合”等理论一直沿用到后代。但是文书中的“四检”“八通”“八关”等,含义不明。又,如所周知,吕才是初唐人,两《唐书》有传,因编集《阴阳书》而知名,因此此种“嫁娶图”应该撰写于唐代。所以,这是一种明确可知撰于唐代的占婚嫁书,值得重视。

第二项文字很短,说“同属相取”就是吉,但我们不知道所谓“同属”的确切含义。

第三项“周堂用日”我们将结合下件文书一并讨论。

第四项“十二相属”占婚嫁,运用了“六冲”理论。“六冲”理论在当时和在后世都使用的十分广泛。

二、P.2905 推择日(嫁娶)法等

本件文书是册页装,存三页,首残尾似全。第四页开始抄写《五兆经法要决第卅三》,与占婚嫁无关。以下是本段内容的录文:

1妨姑嫜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六月十二月 五月十一月 二月八月 正月七月

2妨女父母三月九月 二月八月 五月十一月 四月十月

七月正月 六月十二月

3妨女婿 二月八月 正月七月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六月十二月五月十一月

4妨女身 五月十一月六月十二月正月七月

二月八月

三月九月 四月十月

5推择日法第八 建日嫁娶吉,一云自如;除日嫁娶

6有子四人,吉;满日〔娶〕妇有子五人,吉;平日嫁娶,凶;定日

7娶妇大吉利;执日娶妇煞人,凶;破日娶妇煞

8五人[7];危日嫁娶吉利;成日娶妇生五子;收

9日?娶妇大凶;开日娶妇有七子,吉;闭日娶妇煞二?人?。

10

右件好恶明审看之

11每月一日 七日 十三日 十九日 廿五日,此是太阳日,嫁娶子孙?官迁,

六十年安乐。

12月二日 八日 十四日 廿日 廿六日,此是太阴日,嫁娶凶。

13月三日 九日 十五日 廿一日 廿七日,此是天父日,嫁娶大吉利。

14月四日 十日 十六日 廿二日 廿八日,此是天[8]母日,嫁娶贫弊,凶。

15月五日 十一日 十七日 廿三日 廿九日,此是天帝日,嫁娶安乐,男女口口

16月六日 十二日 十八日 廿四日 卅日,此是天王日,嫁娶大吉利。

17

右件事宜明好看之吉凶矣

18

凡数周堂法:大月从户右行,小月从寮?[9]左〔行〕,到用日止。

19

值公妨公

值姑妨姑嫜

20

值户大吉

值寮?妨夫

21

值灶大吉

值路阳大吉

22

值爵富贵高迁 值富资财百口

23吕才云:有(右?)件婚礼、年命择月日等,同一也。但取三

24从二逆,则可用之,苦无妨碍。若觅总吉,百年

25不遇一件,师亦不能为之,主人便入疑惑。审而详

26之,取吉多而用也。

本件文书列出了四种占婚嫁的方法。四种方法主要都是择日,即选择一个嫁娶的吉日。

其中第一种方法是将女子依生年干支的不同,分为“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六组,然后看各组女子在某月出嫁对某类人的妨碍与否。这种方法在史籍中也有记载。如韩鄂撰《四时纂要》[10],在各月的“嫁娶日”条中就记载了这一方法。例如在正月条中记到:“是月行嫁,卯、酉女吉,丑、未女妨夫,寅、申女自妨,辰、戊女妨父母,巳、亥女妨舅姑,子、午女妨首子、媒人”。拿这一记载与本件文书比较,“妨夫”就是文书中的“妨女婿”;“自妨”就是文书中的“妨女身”;“妨父母”就是文书中的“妨女父母”;“妨舅姑”就是文书中的“妨姑嫜”,但比文书多了“妨首子、媒人”和“吉”两项,由此也可知文书中缺了“妨首子、媒人”和“吉”这两项。

现在根据《四时纂要》各月的记载,我们尝试着将文书前面残缺的部分复原。要注意的是,此本《四时纂要》有许多错误,比如三月条“妨首子、媒人”的“卯酉女”应是“寅申女”;四月条所记不全,且“妨媒人”的“卯酉女”应是“丑未女”;五月条“丑未女”“大凶”,“凶”应是“吉”。下面是复原后的文书:

女 命

子午

丑未

寅申

卯酉

辰戌

巳亥

大吉

六月十二月五月十一月二月八月

正月七月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妨首子媒人正月七月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六月十二月 五月十一月二月八月

妨姑嫜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六月十二月 五月十一月 二月八月 正月七月

妨女父母 三月九月 二月八月 五月十一月 四月十月

七月正月 六月十二月

妨女婿

二月八月 正月七月 四月十月

三月九月

六月十二月五月十一月

妨女身

五月十一月六月十二月正月七月

二月八月

三月九月 四月十月

以上复原的这种占婚嫁法到后世被称为“大利月”而在民间广泛流行。清《协纪辨方书》[11]的作者对这种方法很不以为然,在书中卷三六《辨讹》中写道:“行嫁大利月则举世用之而不辨其非,而不知其所谓大利者固术士之捏造而无理之甚者也。其法以女命为主,子寅辰午申戌六阳年自本命前一月向前顺数,丑卯巳未酉亥六阴年自本命后一月向后逆数。第一月为大利,第二月妨媒氏首子,第三月妨翁姑,第四月妨女父母,第五月妨夫,第六月妨本身,至第七月又复一转。夫第十二月为女本命,第六月为本命之冲,虽选择无忌地支一字之理而犹有可言,阳前阴后一月又何取以为大利耶?且第一月利矣,以次而推,何由而妨媒氏?何由而妨翁姑?何由而妨父母?何由而妨夫婿?求之阴阳、五行、九宫、八卦、堪舆、建除、丛辰之说,无一可通。此不亦荒诞不经之至乎?”《协纪辨方书》不取此术,但将其法附录于书后。现将其表列于下,以示比较。

女 命

子午

丑未

寅申

卯酉

辰戌

巳亥

大利月

六、十二 五、十一 二、八

正、七

四、十

三、九

妨媒氏首子正、七

四、十

三、九

六、十二

五、十一 二、八

妨翁姑

二、八

三、九

四、十

五、十一

六、十二 正、七

妨女父母 三、九

二、八

五、十一

四、十

正、七

六、十二

妨夫主

四、十

正、七

六、十二

三、九

二、八

五、十一

妨女身

五、十一 六、十二 正、七

二、八

三、九

四、十

两相比较,二者从用词到方法都基本相同。在吉凶月的排列上虽然有异,但仔细检查,这种差异只出现在“子午”“寅申”“辰戌”女命的“妨姑嫜”与“妨女婿”二项上。将上述六处吉凶月一颠倒,即与《协纪辨方书》中所载“大利月”完全一样了。由此我们可以说,第一,此种行嫁择日的方法至迟在唐代即已基本定型并流行,近千年后到清代仍“举世用之”。第二,唐代与后代在三种女命二项吉凶月上的差异,以及差异的原因仍需作进一步的研究。

文书的第二种方法是用“建除”择日,即根据标出的“建除”日的吉凶来决定嫁娶与否。查《四时纂要》,在“正月”等少数几个月内写有如“求妇,成日吉”字样,但“成日”以外“建除”日的嫁娶吉凶则基本没有提到。到后世,如《协纪辨方书》卷十一《用事》所言,“嫁娶”忌“平日、收日、闭日”,与本文书所示是一脉相承的。

文书的第三种方法是将每月的三十日分为六组,每组五日,各组分别取名为“太阳日”“太阴日”“天父日”“天母日”“天帝日”“天王日”,再标出各日嫁娶的吉凶。此种方法中的“天父”“天母”等不见于其他记载,或者与佛教道教的影响有些关系,但这种方法显然没有流行起来。

文书的第四种方法与前录S.P6中的“周堂用日”性质相同,但名称和排列均有出入。从此件文书可知这种方法是用于占婚嫁的,到后世它更被直接称为“嫁娶周堂”。《协纪辨方书》卷三五《附录》“嫁娶周堂”条也将“第翁堂姑夫厨妇灶”画为一图如下:

然后写:“凡选择嫁娶日:大月从夫顺数、小月从妇逆数,遇第、堂、厨、灶日用之,如遇翁、姑而无翁、姑者亦可用”。这一图与S.P6中“周堂用日”中的图很相像,因此本件文书在“值公妨公”之类的话上应该也有一个图才对。

此种“周堂”的排法据说与八卦有关,但本件文书中的八种称呼与S.P6以及清代的《协纪辨方书》都有较大不同。试比较:

公、户、灶、爵、姑、寡、路阳、富

(本文书)

翁、第、灶、厨、妇、夫、姑、 堂

(S.P6)

翁、第、灶、妇、姑、夫、厨、 堂

(《协纪辨方书》)

比较可知,第一,本文书内容的撰写时代一定早于S.P6即唐乾符四年(877)。第二,此种“嫁娶周堂”法应该基本定型于唐代末期。第三、三者的共同点是遇见厨、灶、第(户)等“吉”,而遇见翁、姑、夫、妇则“凶”,用《协纪辨方书》编者的话说这实在是“殊为非礼”,所以这种“嫁娶周堂”法被说成是“术士捏造”,是“陋说之害理也”。不过,尽管是“术士捏造”,看来也流行了千年之久,只是其中八种名称的变化很有些耐人寻味。

文书最后引吕才的话,说用这些方法择日嫁娶,五次中有三次“吉”就可以行事了。要想回回都“吉”,那是不大可能的。由于本件文书引用了吕才的话,因此可证其撰写年代当在吕才之后。因此这也是一件可明确知道编写于初唐以后、乾符四年(877)以前的占婚嫁文书,所以也很值得重视。

三、S.2729V 推四神头胁足嫁娶法(拟)、夫妻相法等

文书前为《太史杂占历》等,本段存21行。

1凡欲嫁娶者,皆用阴阳日时大吉利。朱雀日嫁娶者,不出其年必

2破夫家,二、三人死,遭火,大逢县官事。白虎头日嫁娶者,夫妻保富贵,多子孙,

3无别离,易?供养尽,大吉。白虎胁[12]日嫁娶者,夫妻贵,安稳,宜子孙,五男二

4女,甚吉。白虎足日嫁娶〔者〕,得二子力,不容?他方,不还,客死亡。玄武日嫁娶者

5无子[13],其年嫁妻,死别离,大凶。青龙头日嫁娶者,忧形论,系牢狱,死者孤

6独。青龙胁日嫁娶者,少子孙,不宜夫主,多疾病,夫死凶[14]……(以下7行为占“生子”的吉凶,与本文无关,不录——笔者注)

13……一日朱雀,二日白虎头,三日白虎胁,四日白

14虎足,五日玄武,六日青龙头,七日青龙胁,八日青龙足,九日朱雀

15十日白虎头,十一日白虎胁,十二日白虎口(足?),十三日玄武,十四日青龙头

16十五日青龙胁,十六日青龙头(足?),十七日朱雀,十八日白虎头,十九日白虎胁

17廿日白虎足,廿一日玄武,廿二日青龙头,廿三日青龙胁,廿四日青龙足,廿五日朱雀

18廿六日白虎头,廿七日白虎胁,廿八日白虎足,廿九日玄武,卅日青龙头。

19夫妻相法:夫木女火,六百万石;夫木女土,凶;夫木女金,病凶;夫土女火,九千万

20石;夫水女土,大凶;夫水女木,生七人,千万〔石?〕,大吉;夫木女木,大凶;夫火女土,生口人,

21千万〔石?〕,大吉。

大蕃国庚辰年五月廿三日沙州口〔

此件文书抄写的时间应是公元800年[15],相当与唐德宗贞元十六年。在占婚嫁方面文书有二个内容:一是用朱雀日,白虎头、胁、足日,玄武日,青龙头、胁、足日来选择嫁娶的吉凶,并将一个月的三十日分配在这四神日上。关于这一方法,我们将结合下件文书一并讨论。

文书的另一内容是用夫妻的五行来占断他们相配后的吉凶如何,但所说很不完全,大概只有“夫木”的四种情况说全了。按以生人的干支定五行,然后以其间的相生相克来占断吉凶,是当时比较流行的占婚嫁术。但是如何定夫妇的五行,可能有二种方法。一是用天干定。《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有《阴阳书》一卷,其中有“五行嫁娶之法”一段,出自《春秋左传》昭九年和昭十七年孔颖达正义。其文曰:“五行妃合之说:甲乙木也,丙丁火也,戊己土也,庚辛金也,壬癸水也。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畏金,以乙为庚妃也;金畏火,以辛为丙妃也;火畏水,以丁为壬妃也;水畏土,以癸为戊妃也;土畏木,以己为甲妃也”。这里所谓的“嫁娶之法”可能只指五行之间的关系,与实际的嫁娶并无什么关系,但其中的五行相配则可能为占婚嫁术提供了某种程度的依据。另一种方法可能是用六十甲子纳音定,参看下面的第五件文书。

四、P.3288 推四神头胁足嫁娶法(拟)

此件文书与上件文书极相似。前面也是《太史杂占历》。本段仅存10行,与占婚嫁相关的7行与上述S.2729V的前6行文字几乎完全相同。但是本段文书中没有将一月三十日分配给四神的文字,而是在四神日的旁边分别注出了日期,比如在朱雀日旁注有“一日、十七日”,在白虎头日旁注有“二日、十八日”。这些日期与上述文书中的四神日期一样,但并不完全,比如朱雀日就少了“九日”,白虎头日少了“十日、廿六日”。

这种用四神特别是白虎、青龙头、胁、足来占断吉凶的方法可能只是唐宋时比较流行的一种方法,后世似不再流行。日本国会图书馆藏有一册影印自宫内省图书寮土御门家文书的《新雕阴阳广济百忌历》。这册《百忌历》很有可能抄自唐人写本。查此《百忌历》,其中有所谓的“白虎历日之图”。图中按朱雀日,白虎头、胁、足,玄武日,青龙头、胁、足排列,每一四神日下列有所代表的日期,然后给出吉凶,包括婚嫁、丧葬、起屋、移徙等。从婚嫁的日子与吉凶看,与上述敦煌文书大致相同。比如朱雀日,标的日期是一日、九日、十七日,有关婚嫁的占辞是:“此日嫁,年内女家杀三人,凶”;白虎头下标的日期是二日、十日、十八日、廿六日,占辞是:“此日嫁,富贵相宜,大吉大神”。

我们知道,《百忌历》在晚唐五代十分流行,《十国春秋》卷一0二《荆南四·李载仁传》[16]记李载仁信宜忌,“与妻阎异室而处,一日阎忽叩阁至,戴仁亟取《百忌历》视之,大惊曰:今夜河魁在房,那可就宿?”是夫妻同房都要查查《百忌历》。又,洪迈在《容斋续笔》卷四[17]中写道:“唐吕才作《广济阴阳百忌历》,世多用之”,则到宋代,《百忌历》依然流行。上述文书中有关四神日占吉凶的方法与《百忌历》中的相关记载不知是谁影响了谁,从时代看,可能是先有了文书中的也就是民间出现的方法,后被收入到《百忌历》中,又借助《百忌历》的力量而广为流传。但似乎因其方法荒诞无稽,在历史以后的发展中,它就被逐渐淘汰了。

五、P.4680V 推五行嫁娶法(拟)

文书前为《六十甲子历》,本段首尾残,上下似亦残,存15行。

〕甲?辰?乙巳火,赤帝子;丙午丁未水,黑帝子〔

2

〕壬?子癸丑木,青帝子;甲寅乙卯水,黑帝口(子?)〔

3

〕庚申辛酉木,青帝子;壬戌癸亥水,黑帝口(子?)〔

4

〕青?帝取赤帝为夫妇,五男四女,大富贵〔

5

〕帝,大富贵;青帝取黄帝为夫妇,不?〔

6

〕贪?财不盈余;白帝取黄帝,福?得〔

7

〕男女无一丧其躯;白帝取赤帝,不终口〔

8

〕为富贵子孙口;赤帝取赤帝,两相伤口得〔

9

〕尽死他乡;赤帝取黄帝,大吉利,五男二女口〔

10

〕生;黑帝取黄帝,不合生娣?使饿死夫口〔

11

〕金火夫妇不自如,男女返米+反!为囚徒。如〔

12

〕入狱,夫徒形贫穷,女子无聊生?。金?〔

13

〕乐昌?昌。金水夫妇应天府?,六男五女口〔

14

〕金得金妻皆寿老,男女具足是大〔

15

〕奉禄恒有职。木火夫妇得?天道?〔

此件文书抄写时间不详,内容也有两项。一项是将六十甲子纳音中的五行与五帝联系起来,然后占断五帝之间嫁娶的吉凶。另一项是用韵文形式写出五行夫妇的吉凶。两项内容之间可能有某种联系。第一项即用六十甲子纳音定五行(以五帝作代表),是前文所谓定夫妇五行的第二种方法。这种以六十甲子纳音五行占嫁娶的方法似流传时间不长,但后世有在此基础上发展了的占婚嫁术。《协纪辨方书》卷三六《辨讹》有云:“至于男命以干克者为妻、女命以克干者为夫,乃禄命之法,论日干非论年纳音也。术士从而衍之,以男女生命纳音为主,男取音之所克为妻,女取克者为夫。自长生至衰为益财,自病至养为退财,绝为鳏寡,死、墓为多厄,死墓绝为妨妻妨夫”。《协纪辨方书》的编者斥此术为“俗术之害人何至此极耶!”

六、S.4282 婚嫁图等

文书后为“推十七宫吉凶图”。本段由三小残片与一大残片组成,约有25行,颇不清。

A

1

婚嫁图

2

〕土木夫妻,下克上,阴阳不顺口〔

B(此残片在《英藏敦煌文献》中被倒放)

1

〕五角六张恒用?口〔

2

C

1

〕大?者火灾?非命殡〔

2

〕亦不好,女强男弱事颠〔倒?

3

〕口缠煎烧,忧悲徒生〔

4

〕似刑口身?早?亡?往往?隔开?〔

5

〕木土夫妻艮?为亲?不?〔

6

〕帛?频?子孙口舌终身不〔

7

〕口口〔

D

1

〕为十七口(宫?),逢顺者吉,值背者凶

2

〕害四煞使?伯又交勾六害冲被(破?)相刑

3

〕须慎之,口口俭口口开口通同口

4

〕口口合天口口口口纵有少多相克能不

5

〕口口口龙。子?酉?同?龙,子?为龙头,酉为

6龙尾。丑戌同龙,丑为龙头,戌为龙尾。亥?申?同龙,亥为龙头,

7申为龙尾。午卯同龙,午为龙头,卯为龙尾。未辰同龙,未为龙头?

8辰?为龙尾。巳寅同龙,巳为龙头,寅为龙尾。

9

右件名六龙。同并不得为夫妻,必逢凶?,思?慎?口口必?吉。

10子勾卯々交酉々破午,寅勾巳々交亥々破申,丑勾辰々交戌々破未,口口口(辰勾未?)

11口(々?)交丑々破戌,未勾戌?々交辰?々破丑,申勾亥?々交巳々破寅,戌勾丑?々交口(未?)々口口(破辰?),

12卯勾午々交子々破酉,亥勾寅々交卯[18]々破口(巳?)。

13八象夫妻两相刑,乏少子孙家不成,贫穷冻饿口口口,妇被贼劫

14夫兵死,如此婚对世弃名。天勾六口六口口,口口夫妻相?贼薄?,终日

15口竞无衰,欢乐衰祸〔

〕口着,不如不婚,慎勿〔

此件文书抄写时间亦不详,内容则大致有三项。一是以五行占断夫妇的吉凶,与前二件文书相仿。二是用“六龙”法,即将夫妇生日的十二地支隔八为差分为六组,凡同组的就是不吉,“不得为夫妻”。三是将夫妇生日的地支以二、五、八为差[19]分为四组,用“勾、交、破”联系起来,然后在同一组中打破“勾、交、破”的秩序另排,则又成四组。这八组就叫“八象夫妻两相刑”,是不吉利的。但其中“勾、交、破”的含义以及为何这八组都不吉利,则不清楚。文书中的这几种占婚嫁术在后世似均少见。

七、Дх00098V 嫁娶图法

为一残片,存三残行。

1

〕口嫁娶图法

2

〕口生夫妇大吉,口财口〔

3

〕口夫是?火?女?口〔

此件文书太残,抄写时间与内容均不明。

以上我们介绍了七件占婚嫁的敦煌文书。从时间上说,这些文书有二件撰写于唐代,有二件抄于唐代。其他三件则不明,但大致应抄于晚唐五代。

从内容上说,这些文书可以分为二类。一类属于择日,即选择一个宜于婚嫁的吉日。在这个吉日婚嫁能得到很多好处,也能避免妨碍他人。属于这一类的有第一件文书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二件文书、第三件文书的第一项和第四件文书。使用的方法有“干支合”、“三合”、“大利月”、“建除日”、“太阳等六日”、“数周堂法”、“四神头胁足日”等。第二类属于“合婚”,即依据某些“原理”来占断男女二人结成夫妇是否相配,或结合后吉凶如何。属于这一类的文书有第一件文书的第二项第四项、第三件文书的第二项和第五件文书、第六件文书。第七件文书也许属于这一类。“合婚”似应该用在结婚前但也可以用在结婚后,使用的方法主要有“属相六冲法”、“五行命生克法(包括五帝相娶法)”、“六龙法”和“勾交破法”。其中尤以“五行命生克法”用的最广泛,共有三件文书使用了“五行命生克法”。

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当时在实际生活中占婚嫁的状况如何呢?

在唐代,“婚嫁”是一个法律允许的占卜对象。《唐六典》[20]卷十四《太常寺太卜署》在论述完“朝廷正占”后说:“凡阴阳杂占,吉凶悔吝,其类有九,决万民之犹豫:一曰嫁娶,二曰生产,三曰历注,四曰屋宅,五曰禄命,六曰拜官,七曰祠祭,八曰发病,九曰殡葬”。这九项是“阴阳杂占”的对象,是“万民之犹豫”中的主要内容,而“嫁娶”位居这九项之首。可见在当时社会中,占婚嫁是婚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甚至在因某种原因而要禁止占卜时,对占婚嫁也网开一面。如唐玄宗时有《禁卜筮惑人诏》[21]。其文曰:

古之圣王,先禁左道,为其蠹政,犯必加刑。至如占相吉凶,妄谈休咎,假托卜筮,幻惑闾阎,矜彼愚蒙,多受欺诳。宜申明法令,使有惩革。自今已后,缘婚礼丧葬卜择者听,自余一切禁断。

从诏书中可知,“占相吉凶”“假托卜筮”都在被禁之列,但还允许“卜择”“婚礼”,可见占卜在唐代婚嫁中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那么,占卜在婚嫁的哪个环节中使用,其地位又如何呢?由于史料缺乏,我们只能先依据礼仪制度来进行讨论。

据唐《开元礼》[22],无论是皇帝纳后、亲王纳妃,还是“一品以下至庶人”娶妇,首先要做的都是“卜日”,即在纳采、问名、纳吉、纳徵、亲迎等行为之前,都要先选择一个吉利的日子。按照规定,“纳后”与“太子纳妃”要用“卜日礼”,即由太卜令、卜正和懂得“卜”的占者用龟来卜;而低一等的“诸王(包括一品以下至庶人)冠婚”以及“公主降嫁”,则用“筮日礼”,即由太卜令、卜正和懂得“筮”的占者用策来筮。择日时,“若上旬不吉即卜中旬,中旬不吉即卜下旬”。

除了卜筮择日外,还要占断所要娶的女子对男子来说是否“吉利”是否合适。这在《开元礼》中主要出现在“问名”和“纳吉”这二个环节里。以皇帝纳后为例,就是要先派使者到女家去,说为了占卜,要先问问你们家女孩的情况,这叫做“将加卜筮,奉制问名”。女家则向使者提供诸如家族门第、官职高低、岁数大小等情况。占卜者根据这些情况进行占卜,如果是“吉”,就可以进入下一个“纳吉”环节,即由使者去女家宣布:“加诸卜筮,占曰从,制某也纳吉”,女家则欣喜答谢。由于史料缺乏,我们只能以皇帝纳后为例,引男女双方在纳吉礼中的对答,以见占卜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

制文:皇帝曰:咨,某官姓,人谋龟筮,佥曰贞吉,敬顺典礼,今使使持节太尉封某、宗正卿封某以礼纳吉。

答文: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制,太卜元吉。臣陋族卑鄙,忧惧不堪,钦承旧章,肃奉典制。某官臣某稽首顿首,再拜承制诏。

纳吉以后,即进入下一个“纳徵”环节。一经“纳徵”,婚姻即告正式成立,一般就不可更改了。通过以上《开元礼》的规定,可知当时无论择日还是择偶,都以卜筮为主要方法。

但这只是礼仪中的规定。在实际生活中,恐怕除皇室外,一般都不会依此行事。比如择日,前述敦煌占婚嫁文书就提供了许多非卜筮的择日法。这些择日法的一个共同特点是简便快捷。当时社会中用的比较多的应该是这些简便快捷的择日法。

除此之外,最简单的占吉日还是去查现成的书。比如在当时家居实用手册的《四时纂要》中就能看到每月下都注有嫁娶的吉日凶日;在《历日》中也逐日注明了婚嫁的吉日。需要的时候只要据此一查便可知道,而不必举行复杂的用龟筮来占卜的礼仪,甚至也不需用“干合”“三合”等方法来推算。《太平广记》[23]卷二八一《樱桃青衣》条记范阳卢生与姑相见,姑欲为卢生择外甥女子郑氏妹为妻,“遂检历择日,云:后日大吉”。这位卢生的姑姑就是通过查《历日》来选择吉日的。这个故事反映了当时一般人在婚嫁时的择日方法。

选定吉日对婚嫁双方都十分重要。吉日已定而未到,不能提前结婚。《唐律疏议》[24]卷十四“诸违律为婚”条疏议曰:“虽已纳聘财,元契吉日未至,而男家强娶;及期要已至吉日,而女家故违不许者:各杖一百得罪,依律不合从离”。由此可见“吉日”即“择吉”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岁月不吉也可以成为不婚嫁的理由。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十二月“百僚拜表请立贵妃为皇后,凡三上章,上以岁暮,来年有子午之忌,且止”[25]。所谓“子午之忌”就是说逢子午之年不宜结婚。《唐会要》卷八三《嫁娶》有云:“今时俗以子卯午西[26]年谓之当梁,其年娶妇,舅姑不相见”。查元和九年为“甲午”年,可见唐宪宗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当然,实际上关于立后一事宪宗有他不便说出的理由,即“帝后庭多私爱,以后门族华盛,虑正位之后,不容嬖幸,以是册拜后时”[27]。以岁月不吉为借口达到不立郭氏为皇后的目的,这也是“择吉”所起的一种重要作用吧。

以上说的是占婚嫁中的择日,那么占婚嫁中的“合婚”又如何呢?

所谓“合婚”,主要是指结婚之前占断一下男女是否相合,互相有无妨害。前面讲过,《开元礼》规定的“纳吉”中的卜筮,是占断女方对于男方是否吉利,与后世所谓“合婚”似乎还有些区别。清《协纪辨方书》卷三六《辨讹·男女合婚、大利月》条言“合婚”源流云:

阴阳家言多病迂泥,术士捏造益属荒唐。而惑世诬民则未有如合婚、大利月之尤甚者。夫妇之道,人伦之始。《书》载厘降,《诗》咏关雎,未尝有合婚之说也;《诗》曰:“士如归妻,迨冰未泮”,《礼》曰:“仲春之月,令民会男女”,未尝有大利月之说也;即禄命之法,以人生年月日时、去留疏配推人寿夭穷,未尝以男女年月定妨妻妨夫之说也。为是说者不知其所自起,而皆托于吕才。观《唐书·吕才传》,其于阴阳术数辨驳甚详,则其为术士之伪托无疑也。

引文中说“合婚”不知起于何时,但“托于吕才”。那末唐代到底有没有“合婚”之说呢?首先我们要指出,后世所谓批八字的“合婚”法,在唐代确未出现。但唐代似仍有“合婚”之说。比如P.2905文书中提到的“大利月”法,就已经考虑到了“女命”因素,而从前面介绍的全部敦煌占婚嫁文书看,唐代的“合婚”法,主要也就是用“命”特别是用男女即夫妇各自的“五行命”来占断,看相互之间是否相克的[28]。我们将文书中与五行命相关的占辞归纳一下,则有以下结果(其中五帝也视作五行、占辞省略为“吉”“凶”):

1、夫木:夫木女火,吉

夫木女土,凶

夫木女金,凶

夫木女木,大凶

青帝娶赤帝,吉

木火夫妇,吉? 木土夫妻,凶?

2、夫土:夫土女火,吉

土木夫妻,凶

3、夫水:夫水女土,大凶 夫水女木,吉

黑帝娶黄帝,凶

4、夫火:夫火女土 大吉 赤帝娶赤帝,凶 赤帝娶黄帝,大吉

5、夫金:白帝娶赤帝,凶?金火夫妇,凶

金水夫妇,吉? 金金夫妇,吉

(注:夫×女×者,出S.2729V号文书;×帝娶×帝者与××夫妇者,出P.4680号文书;××夫妻者,出S.4282号文书)

从上可知,对同一种组合,不同文书的吉凶占断基本一样。如夫木女火,三种占辞都占为吉。这是因为木生火的缘故。现在的问题是,在当时的社会中确实使用着这种合婚法吗?的确,这种合婚法在史籍中记载很少,但是我们还是找到了一例。《唐会要》[29]卷六《公主·杂录》记城阳公主“初适杜荷,坐承乾事诛。公主改适薛瓘,太宗使卜之。卜人曰:两火俱食,始则同荣,末亦双悴。若昼日行合卺之礼,则终吉”。这里提到的“两火俱食”,似是指夫妇双方都属“火”命[30]。二火相食,所以不吉。查前列文书中的占辞,虽然没有“火火夫妻”,但有“赤帝取赤帝”即“夫火娶女火”,结果是“两相伤”,也是不吉,与《唐会要》中卜人所云吉凶大致相当。可见这位卜人可能是用“五行命生克法”来为城阳公主合婚的。

但是为什么史籍中与“合婚”相关的记载极少呢?我想或许有二个原因。一是“合婚”的方法可能刚出现不久,还不大普及。二是可能这种用“五行命生克法”的“合婚”方法把夫妇只分为五种,过于粗糙,因而不大受欢迎。关于第二点,我们拿《协纪辨方书》中的六十甲子纳音“合婚”法与文书中的方法一对照,精粗就立见了。《协纪辨方书》云:“如水命男以火为妻,火生于寅而衰于未,故正月至六月生为益财;病于申而养于丑,故七月至十二月生为退财;绝于亥,故十月生为望门寡;死于酉、墓于戌,故八九月生为妻多厄、而八九十月生又为死墓绝妨妻”。这里把五行命与出生月与十二支与“生养死绝”那一套东西联系起来,复杂了许多。但即便如此,这种方法仍然受到《协纪辨方书》编者的批评。他说:“夫五音之命各十二年,三月之中计二万五千九百二十命,六月之中计五万一千八百四十命。无论何日何时而谓生此三月之内皆妨妻、妨夫,生此六月之内皆退财,固万万无是理也”。

《协纪辨方书》接着说:“合婚之说,北方世俗用之,士大夫及南方皆不深信”。我想这可能是有关“合婚”的记载比较少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试想,士大夫“不深信”,当然就不会去实行也不会积极地去记录特别是将其记载在正式的典籍中了。此外,可能真如《协纪辨方书》所言,在唐五代,合婚的方法也只在北方民间流行。作为旁证,不仅前面介绍的敦煌占婚嫁文书是北方民间流行“合婚”的证据,而且在敦煌文书中还有因夫妇命相克而离婚的记录。敦煌文书P.2551V残存四行文字[31],其中有云:“自娶以来,为年命所克,不和可分”。从“年命所克”看,这里很可能使用了“五行命生克”的“合婚”方法。到后代的北方朝代如金朝,考司天台学生的科目有“以《宣明历》试推步,及《婚书》、《地理新书》试合婚、安葬,并《易》筮法、六壬课、三命五星之术”[32],则“合婚”在北方已经大普及了(当然其方法可能已经使用了八字合婚术)。从以上种种来看,虽然《协纪辨方书》是清人著作,但所谓合婚“北方世俗用之,士大夫及南方皆不深信”可能也是唐五代的一般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或可得出以下结论:在唐五代,占婚嫁主要有“择日”与“合婚”二种。前者广泛使用于各个阶层,且方法众多,形式日趋简便;后者则刚刚兴起,主要用“五行命生克法”来占断夫妻是否相配,并且主要流行于北方民间,还不大为士大夫所接受。

敦煌占婚嫁文书中既有用于“择日”的文书又有用于“合婚”的文书,是探讨唐五代婚姻关系中占卜作用和地位的十分珍贵的资料,值得今后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1]《唐大中十二年戊寅岁(858)具注历日》,录文见邓文宽《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年5月,160-179页。

[2]《后唐同光二年甲申岁(924)具注历日并序》,录文见上书379—380页。

[3]这几件文书以前均无录文。本录文所据照片中法藏敦煌文书主要依据黄永武编《敦煌宝藏》(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英藏敦煌文书主要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英藏敦煌文献》14册(四川人民出版社);俄藏敦煌文书主要依据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俄藏敦煌文献》1-10册。

[4]此题为文书中的原文。以下所录文书的题目若非原文,则加“拟”字。

[5]末四字意义不明,待考。

[6]此处十二支的书写有些错字,辨别不易,但大致可辨明是“岁支德”。

[7]原作“人五”,旁有颠倒符号。

[8]“天”字原补抄在“母”字右上,字很小。下一行的“天”帝同。

[9]此字原作 ,是异体字,有“寡”和“寮”的两种可能。从“户”“灶”等看,似应是“寮”字,但也不排除“寡”字的可能性。

[10]此据缪启愉校释的《四时纂要校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10月。

[11]本文采用刘乐贤点校的《中国方术概观》本《协纪辨方书》,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6月。

[12]“胁”原作“县”,据P.3288改。

[13]“无子”原作“学”,据P.3288改。

[14]“死凶”二字原不清,据P.3288辨识。

[15]参池田温《中国古本识语集录》,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90年。

[16]中华书局标点本。

[17]上海古籍出版社标点本。

[18]从其演算规律看,此“卯”字当为“申”。

[19]《协纪辨方书》卷三五《附录》有“男女九宫”条,其中引《三元经》说:“女命上元甲子起中五,中元甲子起坤二,下元甲子起艮八,顺行九宫”。二、五、八之差或与此有关。

[20]中华书局点校本,1992年。

[21]《全唐文》卷三一。中华书局影印本。

[22]此据《通典》所引《开元礼纂类》一序例上、十七嘉礼一、二二嘉礼六、二四嘉礼八。以下不注出处的引文均出此。又,《通典》用中华书局点校本。

[23]中华书局标点本。

[24]中华书局点校本。

[25]《旧唐书》卷五二《宪宗懿安皇后郭氏传》。

[26]中华书局本。“西”字当为“酉”字之误。

[27]《旧唐书》卷五二《宪宗懿安皇后郭氏传》。其实在这理由之后可能还有更深层的政治原因。

[28]唐以前似乎还没有这种方法。

[29]中华书局本。

[30]也有使用“龟卜”或“五兆卜法”的可能,有待进一步研究。

[31]此文书前三行文字的大意是说开元十八年某某娶某某,然后是“自娶以来,年命相克”云云,后一行杂写“善现净戒波”五字。文书字迹潦草,无头无尾,性质不明。

火龙果的嫁接方法篇3

关键词:班克松;嫁接;育苗

班克松(Pinus banksiana Lamb.),别名:北美短叶松、哈德逊松。产于加拿大和美国北部,是美洲松树中分布最北的一种,其自然分布范围为北纬41°41′~64°40′,西经60°06′~127°30′。班克松为乔木,在产地高达25m,胸径60~80cm。该树种具有适应性强、耐严寒、抗寒性强、耐干旱、耐瘠薄等特点,是采伐、火烧迹地和裸地的先锋树种,能够较快地占据林地和裸地,形成稳定的森林群落。为了增加黑龙江省荒山绿化造林和城乡园林绿化的适宜树种,从2007年开始进行了班克松的引种嫁接繁殖试验,效果良好。

1 试验地点

齐齐哈尔绿源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地处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全合台,东京123°51′,北纬47°27′,平均海拔145.9m。年平均气温3.2℃,最高气温40.1℃,最低气温-36.4℃,≥10℃年积温2870.5℃。年日照时数2867.1h,年降水量415.5mm,年蒸发量1631.1mm,无霜期136d。土壤主要为碳酸盐黑钙土。

2 试验材料与方法

接穗采自龙江县错海林场,该林场于1978年引自美国俄勒冈州东部利用种子繁殖的班克松大树,树龄30a。选取树冠中、上部1年生枝条,生长健壮、顶芽饱满。采回后,放在苗木窖中低温冷藏。

3 试验研究

3.1 砧木选择

以樟子松容器苗为砧木,苗龄为4~5年生,高度在40cm左右,要选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的苗木。

3.2 嫁接时间

于2007年7月中旬、8月中旬2次进行嫁接试验,共接穗1179株,其中7月中旬接527株,8月中旬接652株。

3.3 嫁接方法

嫁接时采用髓心形成层贴接法,具体操作如下:①切接穗:从枝条上剪取5~6cm长的接穗,除保留靠近顶芽的近10束针叶外,其余全部摘除。然后用刀片自下端通过髓心接穗切开,直到距顶芽1cm处逐渐斜切掉一半,保留带有顶芽的一半待嫁接用。②切砧木:在砧木主枝1年生部位选取比接穗略粗的一段,把针叶全部摘掉,摘叶部分比接穗略长。然后用刀片从上往下通过韧皮部和木质部之间切下一条树皮,露出形成层,切面呈水白色,砧木切面长度和宽度同接穗切面一致。③贴合与绑扎:把接穗与砧木切面对正,用塑料膜缠紧绑扎。

3.4 接后管理

在接穗后进行时浇水,保证砧木水份充足,提高成活率。

3.5 试验结果

通过对班克松2个时期的嫁接情况调查表明:砧木和接穗在高生长后期和高生长停止期进行嫁接,嫁接初期成活率很高,达到98%以上,顶芽生长饱满,对其安全越冬极为有利。班克松以樟子松为砧木,在高生长后期或高生长停止期嫁接均可,当年成活率非常高,达98.2%以上(见表1)。

火龙果的嫁接方法篇4

引起广泛关注的不只是这个政坛奇迹,还有他的传奇婚姻。现任法国第一夫人是年长丈夫24岁的布丽吉特,也是他中学时候的文学老师,他同班同学的妈妈。

两个人在马克龙15岁的时候相识,布丽吉特是学校戏剧社的负责人,十分欣赏马克龙的才华,时常当众朗读自己学生的作品,共同的爱好和情趣让两个人坠入爱河。马克龙的父母发现了这段忘年恋,火速将马克龙转学到巴黎的亨利四世中学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

临别时,马克龙向布丽吉特承诺:“我爱你,不管你以后做什么,我一定要娶你。”

少年人的承诺原本做不得真,但在他们相识15年后,2007年,马克龙30岁那年,真的迎娶了54岁的布丽吉特。彼时,她已经有三个孩子,并且是七个孙子、孙女的奶奶了。

怎么样?够传奇了吧?但很多报道都选择性忽略了一些事实。相恋的时候,布丽吉特还是有夫之妇。

15年后两个人也不是重新相遇,而是从未分开,马克龙一转学,布丽吉特也跟着转走了。布丽吉特更不是在马克龙离开不久之后就同自己的银行家丈夫离了婚,而是一直保持丈夫和情人的双重情感关系,直到2006年布丽吉特才离婚,算是为这段关系清除了最大的障碍。

对他们的传奇爱情,我朋友淡定评价:“一句话,不就是一个法国小三当了总统的故事吗?”世间的爱情故事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忽略中间的过程,再深情缠绵多半都会变得有点粗糙。

婚外情是事实,不应该逃避,但不一定没有真邸D馨焉倌晔焙虻氖难约岢值阶詈螅无视世俗的压力――即使在开放的法国,这种不伦之恋所承受的非议也是十分巨大,婚后又恩爱至今,说明他们之间的感情的确有外人难以想象的精神基础。

马克龙在竞选时曾说过,世人只认可繁殖的婚姻,却不知道还有诗歌和戏剧中升华出来的爱。只是,真爱无敌,但世俗的世界中,赢到最后的绝不仅仅只是单纯的真爱。

有人把马克龙婚后的人生轨迹列了一个时间表:

2008年,结婚第一年。马克龙突然加入罗斯柴尔德银行,并迅速成为合伙人,开始被世界瞩目。

2014年,结婚第七年。36岁的马克龙又突然被任命为经济部长,成为继吉斯卡尔・德斯坦以来法国最年轻的经济部长。

2016年,结婚第九年。在没有任何党派经验的前提下,他宣布辞职,自己创立了一个政党,开始竞选总统。

2017年,结婚第十年。39岁的他竞选成功,成为法国最年轻的总统。

马克龙在首轮获胜演讲中表示:“没有布丽吉特,就没有现在的我。”

这话说得十分的实在,他这开了挂的人生,完全源自于那开了挂的婚姻啊!因为布丽吉特的家族经营着世界最著名的连锁甜品集团,她家旗下的品牌马卡龙恐怕是无人不知。

布丽吉特十分支持马克龙的竞选,每次都会坐在台下深情地看着他。除了爱情的成分,那也是支持自己家族的产业和投资。政客和商人之间共荣共存的关系,是西方民主选举制度中不言自明的秘密了。

年轻总统娶了大自己24岁的女人,这是不遵从世俗的规则,但不娶这个女人他绝对成不了总统,这就是现实的另外一面。谁在成就谁,谁吃亏谁占便宜?外表颜值、身份的不搭配,并不能掩盖内里两个人家世、背景上相得益彰的互利互惠。

换成普通人,女老师爱上和自己孩子一般大的男学生那是犯罪,需要付出身败名裂的代价。

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和你说,“我要娶你”,九成九是不能当真的,谁当真谁就是傻子。就算世风再开放,男人娶比自己大24岁的女人也都是小概率事件,因为不符合人择偶的生物本能,普及不得。

正如《胭脂扣》的结尾,如花看到了在人间苟活的十二少,心碎梦醒,怅然离去。李碧华写道:“这便是爱情。大概一千万人之中,才有一双梁祝,才可以化蝶。其他的只化为蛾蟑螂蚊子苍蝇金龟子……就是化不成蝶。并无想象中的美丽。”

女人都喜欢看爱情传奇,鸡皮鹤发的63岁的老妇还能自信地站在39岁的英俊总统身边,迎接全世界的礼赞,最能成为一针强心剂,鼓励那些在爱情上不够自信的姑娘。

不过传奇是拿来瞻仰和唏嘘的,不是拿来效仿的。那必须需要多种因素的成全,天时地利人和,运气机缘都在自己那一边才行。如果过度吹捧布丽吉特的成功,那依旧是一种用女人所嫁的男人来权衡女性价值的陈旧价值观。

火龙果的嫁接方法篇5

2、樱桃:樱桃也是很常见的水果,它有一种是株型比较矮小的品种,适合盆栽来养殖。不过要养殖樱桃,需要进行嫁接,才能结果。樱桃喜欢温和的环境,需要保持土壤湿润但不积水。在盆栽的时候要白痴土壤排水性良好并且富含腐殖质。

3、百香果:百香果拥有100多种水果香味,味道极好又营养。作为一种既能观赏又能吃果的爬藤植物,百香果很适合阳台盆栽。它种植方法简单,管理方便,一般一年即可开花结果。

4、覆盆子:覆盆子也是可以盆栽养殖的水果,因为它的价格比较高,所以自己盆栽很划算。盆栽覆盆子,选择植株较矮的多年生品种,并且要及时的修剪。施肥要充足,开花结果的时间就不是很长。

火龙果的嫁接方法篇6

摘要:2012年5月下旬对红花尔基林业局樟子松人工林改建收集区进行嫁接试验,结果表明:不同地点、不同日期接穗成活率差异不显著,嫁接接穗高生长量差异显著,不同人员嫁接接穗生长成活情况差异显著,专业技术人员比临时培训人员平均高出16.1个百分点,不同嫁接方法接穗生长成活差异不显著,高生长量和愈合情况差异极显著。

关键词 :樟子松;新法嫁接技术;效果分析

中图分类号:S791.253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4-12-23

作者简介:朱晓梅(1964 -),女(蒙古族),呼伦贝尔市人,工程师。

樟子松,常绿乔木,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树种,材质优良,耐寒、耐旱、耐贫瘠,是我国北方干旱地区和“三北”沙区主要造林树种,红花尔基林业局素有樟子松故乡之称,是我国最大的樟子松特种用途林区(母树林、采种林、防护林),是重要种源。因此,良种繁育工作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建立樟子松优树收集区和林木种子园是良种繁育的主要任务,嫁接是重要手段。2012年,采用黑龙江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王国义等人发明的“红松嫁接技术”进行樟子松嫁接,获得了明显的效果。

1 试验地概况

试验地设在红花尔基林业局辉河林场施业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南麓,与呼伦贝尔草原相毗邻,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2’—120°32’,北纬47°36’~48°35’,多为平坡,海拔700~900m。半湿润地区,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夏季短促炎热,全年平均气温-1.5~-3.7℃,平均最低月气温38.3℃,极端气温-49.3℃,平均最高月气温30.8℃(7月);在于10℃的年平均积温1900~310℃;全年无霜期90d左右。年降水量平均为344~375mm,蒸发量1174mm。

实验地立地类型为火烧迹地,定植砧木配置为长方形配置、株行距为3x4(m),砧木来源于天然下种的野生苗移植定砧,砧木年龄为5~7a,苗高25—35cm,初植密度为840株/hm2。

2 材料与方法

2.1 材料

2012年3月,在内蒙古红花尔基林业局国家樟子松良种基地、红花尔基林场、巴日图林场、头道桥林场、宝根图林场等5个沙地樟子松优良种源内选择优树115株,采集优树树冠中上部当年生枝条做接穗。穗长20cm,直径4~6mm,要求顶芽健壮饱满完整。分别捆扎并挂好标签,防止混号,装入塑料袋内,运输时,要保湿、通风、防压、防高温,运回置于冷藏柜内0~3℃低温贮藏,定期检查,防止干枯或萌动。嫁接刀为小切纸刀,绑带为有弹性的蓝色塑料薄膜。

2.2 嫁接时间

在红花尔基地区樟子松5月中旬芽苞开始膨胀至5月末膨胀到顶端发绿,白天室外气温达到15~20℃,嫁接较为适宜。本次嫁接时间为2012年5月17~20日。

2.3 嫁接方法

采用黑龙江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王国义等人发明的“红松嫁接技术”插座髓心形成层贴接法(简称插座法),对照用常规的劈接法和髓心形成层贴接法(简称贴接)。嫁接由专业嫁接技术人员(甲、乙、丙3人)和临时培训人员组成(7人),不同嫁接方法对比试验由一个人完成。插座髓心形成层贴接法,操作分3个步骤:①削接穗:用刀片将接穗基部断成斜面,留下3~5cm嫁接用,然后用刀片过髓心切至离顶芽0.5cm处时缓斜将非嫁接部分切除。接穗基部削成楔形。②削砧木:选择比接穗略粗的一、二年生主枝,适合嫁接的一段摘去叶。先在摘叶下部刀口斜下切到木质部,不可过深,以免折断;第2刀在摘叶上端,刀片从上往下通过韧皮部和木质部之间削到第1刀切处,削下一层皮,成一平面,下部形成三角形切口;第3刀刀口斜上根据接穗长度在平面上端,切成与接穗上切面吻合的斜断面。③绑扎:接穗下部楔插入砧木削面下缺口,砧木上端与接穗上部缓斜面接合,上下对准形成层,左右对齐,用有弹性的农膜自下而上绑扎,上端略过切口,再往下缠两道打结。

技术要点:穗条和砧木粗细要匹配,切口平,保证砧、穗切面相接最大限度的对齐;绑带要扎紧,一环扣一环,不串位,不扭曲。

3 嫁接效果分析

3.1 不同地点接穗生长成活情况

表1显示,不同地点接穗成活情况差异不大,成活率最高的92.7%与最低的85.7%相比仅高出5个百分点;不同地点接穗生长量有差异,最高的5.0cm与最低的3.5cm相比高出42.8%。

3.2 不同日期嫁接接穗生长成活情况

表2显示,不同日期嫁接接穗生长成活情况差异不大,最高成活率90.4%,仅比最低的87.6%高出0.8个百分点;不同日期嫁接接穗生长量有差异,最高生长量4.7cm,比最低的3.5cm高出34.2%。

3.3 不同人员嫁接接穗生长成活情况

表3显示,不同人员嫁接接穗生长成活情况有差异,专业人员比临时培训人员成活率高16.1个百分点,生长量高出22.9%。

3.4 不同嫁接方法接穗生长成活情况

表4显示,插座法成活率与贴接法没差异,比劈接法高出23.3个百分点;插座法高生长量与劈接法没差异,比贴接法高出31%;插座法愈合生长情况均比贴接法和劈接法好。

4 小结

一是不同地点、不同日期接穗成活率差异不显著,说明不同地点的接穗在温度差异不大的日期范围内嫁接对成活率影响不大,而嫁接接穗高生长量差异显著,则反映了不同地点优树的生长状况不同。不同日期的每一天基本都是嫁接同一地点接穗。

火龙果的嫁接方法篇7

摘要:

为探索柑橘黄化脉明病毒引起的柑橘新病害—柑橘黄脉病的早期快速检测技术,针对CYVCV核酸结合蛋白基因的保守序列设计2对特异性引物,通过优化退火温度,建立了CYVCV巢式RT-PCR检测方法,并对采自不同柑橘品种的54个CYVCV疑似样品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CYVCV巢式RT-PCR检测中,以55℃和60℃分别作为第1轮和第2轮扩增的退火温度时检测效果最佳;该方法检测样品中病毒总核酸的最低浓度为2.40μg/L,灵敏度较RT-PCR提高100倍。在CYVCV疑似样品检测中,巢式RT-PCR和RT-PCR的阳性检出率分别为59.26%和57.41%,前者更适用于检测不同来源的CYVCV。当尤力克柠檬、锦橙北碚-447、天草和台湾椪柑嫁接接种CYVCV后,巢式RT-PCR比RT-PCR提前10~30d检测出病毒。表明所建立的CYVCV巢式RT-PCR检测方法适用于田间病树的早期诊断。

关键词:

柑橘黄化脉明病毒;巢式RT-PCR;检测

柑橘黄脉病是由柑橘黄化脉明病毒引起的一种新的柑橘病害。该病最早发现于巴基斯坦,随后在印度、土耳其、中国等国家相继被报道。该病能够危害大多数柑橘种类,其中柠檬和酸橙对此病最为敏感,甜橙较为耐病,宽皮柑橘、葡萄柚、香橼和墨西哥莱檬等最为耐病。植株感染此病后叶脉黄化、透明,叶片脱落,产量降低,甚至绝收(Cataraetal.,1993;nelgeetal.,2010)。目前该病已对我国柑橘产业,尤其是柠檬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且发生范围逐渐扩大(周常勇等,2013;陈洪明等,2015)。CYVCV为柑橘病毒属Mandarivirus成员,病毒粒子呈弯曲线状,大小约为670~700nm×13~14nm。CYVCV基因组含有7529个核苷酸,可能包含有6个开放阅读框。CYVCV除可以通过嫁接传播外,还能通过豆蚜A-phiscraccivoraKoch和绣线菊蚜A.spiraecolaPatch在柠檬和菜豆间进行传播(nelgeetal.,2011),因此,豇豆、菜豆、辣椒、藜麦等也是柑橘黄脉病的草本寄主。但目前尚不清楚CYVCV是通过何种媒介昆虫在柑橘间进行传播,通过防治媒介昆虫来防控柑橘黄脉病尚不可行。柑橘黄脉病是我国新生病害,目前尚缺乏有效防治该病的药剂,因此种植无病毒苗木和加强病毒检测成为防治该病的重要途径,建立快速、灵敏的病毒检测技术是当前柑橘黄脉病防治的首要任务。CYVCV的检测鉴定通常以柠檬和酸橙作为指示植物,但检测周期长,需2~3个月,且需要进行隔离处理。Cataraetal.(1993)曾通过电镜技术检测CYVCV,但操作较为繁琐,且仅适用于部分柑橘品种的检测。近年来,Alshamietal.(2003)和Chenetal.(2014)相继建立的血清学和RT-PCR检测方法,缩短了CYVCV的检测时间。但对大量CYVCV疑似样品进行检测时,这些方法在灵敏度和检测范围上存在不足。因此,本研究通过建立CYVCV的巢式RT-PCR检测方法,以期进一步提高检测范围和准确性,以满足当前柑橘生产中CYVCV快速检测的需要。

1材料与方法

1.1材料供试毒源及植物样品:感染了CYVCV、柑橘衰退病毒、柑橘碎叶病毒、柑橘裂皮病类病毒、温州蜜柑萎缩病毒、柑橘鳞皮病病毒、柑橘黄龙病的病株,2年生无病毒尤力克柠檬Citrusli-mon、锦橙C.sinensis北碚-447、天草C.reticulata×C.sinensis和台湾椪柑C.poonensis实生苗,以及柑橘溃疡病的总核酸提取物均由西南大学柑橘研究所脱毒中心提供。所有植物分别置于不同的20~25℃隔离温室中生长备用。供试54份疑似样品采自四川、重庆、云南、江西、湖南、福建等地的甜橙、柚、宽皮柑橘、杂柑、柠檬、葡萄柚和枳类等柑橘上。

引物:根据GenBank中CYVCV土耳其分离株Y1(JX040635.1)的基因组序列,针对其3'端保守的核酸结合蛋白基因运用Oligo6.0生物学软件设计2对引物。其中外巢引物中上游引物为CYVCV-1f:5'-ATCATGAGTTCCATACCACTCGAG-3',下游引物为CYVCV-1r:5'-AAATATTCAGGCTTTCAGTTT-3',预期扩增片段长度为704bp。内巢引物中上游引物为CYVCV-2f:5'-AAACCTAATCGGTCCTGTG-3',下游引物为CYVCV-2r:5'-GAGACACCCTACTTCAGCG-3',预期扩增片段长度为469bp。Chenetal.(2014)建立的RT-PCR所用上游引物为VF-1:5'-TACCGCAGC-TATCCATTTCC-3';下游引物为VR-1:5'-GCAGAAATC-CCGAACCACTA-3'。所有引物均由英潍捷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合成。培养基及试剂:LB(Luria-Bertani)液体培养基:1%氯化钠、0.5%酵母提取液、1%蛋白胨。Prim-Script1StepEnzymeMix、ExTaqDNA聚合酶、胶纯化试剂盒、pMD19-T载体、感受态细胞JM-109和质粒纯化提取试剂盒等均购于宝生物工程(大连)有限公司;限制性内切酶XmaI和HindIII购于美国NEB公司;SephadexG-50-80购于美国GEHealth-care公司;其余试剂均为国产分析纯。仪器:VarioskanFlash核酸读数系统,美国ThermoScientific公司;TGRADIENT型PCR仪,美国WhatMan公司。

1.2方法

1.2.1CYVCV病毒总核酸的提取选取5~10mgCYVCV病株的叶片,液氮中研磨后加入60μLTES缓冲液和60μL饱和酚∶氯仿∶异戊醇(25∶24∶1)。混匀后70℃水浴5~10min。将上清液用由SephadexG-50-80构成的微柱过滤后在-20℃保存备用(周常勇等,2001)。1.2.2退火温度的优化第1轮RT-PCR扩增:将1μLCYVCV病株的总核酸与1μL无菌水混合,95℃解链3min,冰浴后依次加入5μmol/L外巢引物CYVCV-1f/CYVCV-1r各0.5μL、2×1StepBuffer5μL、PrimScript1StepEnzymeMix0.4μL,无菌水补足至10μL。反应条件为:50℃30min,94℃2min;94℃30s,退火(温度设置49、51、53、55、57、59℃)30s,72℃45s,循环15次;72℃延伸5min。第2轮PCR扩增:取1μL第1轮扩增产物,依次加入5μmol/L内巢引物CYVCV-2f/CYVCV-2r各1μL、10×PCR缓冲液2.5μL、5U/μLExTaqDNA聚合酶0.2μL,无菌水补足至25μL。反应条件为:94℃2min;94℃30s,退火(温度设置56、58、60、62、64、66℃)30s,72℃45s,循环30次;72℃5min。

1.2.3巢式RT-PCR扩增产物的检测及鉴定将巢式RT-PCR扩增产物的目的片段切胶纯化回收后与pMD19-T载体于4℃连接过夜,并转化感受态菌株JM-109。挑取单个的转化菌落,加LB液体培养基培养24h后用质粒纯化提取试剂盒提取质粒DNA。质粒DNA经限制性内切酶XmaI和HindIII双酶切鉴定后,将阳性克隆送英潍捷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测序鉴定。测序结果与CYVCV土耳其分离株Y1(JX040635.1)的相应序列进行BLAST比对分析。

1.2.4巢式RT-PCR特异性及灵敏度检测按照1.2.1的方法分别提取感染了CTV、CTLV、SDV、CEVd、CPV、CYVCV和HLB的病株的总核酸,并将其与本课题组保存的溃疡病总核酸用已建立的巢式RT-PCR方法进行检测。按照1.2.1方法提取黄脉病病株样品的总核酸,使用核酸读数系统测定其A260/A280比值和总核酸浓度。用无菌水按10倍梯度将获得的总核酸稀释至107倍,并以此为模板,分别按照上述的巢式RT-PCR,以及Chenetal.(2014)建立的RT-PCR方法进行检测。

1.2.5巢式RT-PCR和RT-PCR检测效果比较采用RT-PCR和巢式RT-PCR法分别检测采自甜橙、柚、宽皮柑橘、杂柑、柠檬、葡萄柚和枳类等柑橘上的54个CYVCV疑似样品。为保证检测的可靠性,每种方法均以CYVCV病株和健康植株作为正负对照。将检测结果不一致的样品嫁接接种于2年生无病毒尤力克柠檬实生苗,置于25~28℃隔离温室中保存。接种2~3个月后观察新梢症状。选取CYVCV分离株AY1分别嫁接接种于2年生无病毒的尤力克柠檬、锦橙北碚-447、天草和台湾椪柑。每个品种嫁接10株,每株嫁接2块皮和1个芽。嫁接后置于25~28℃隔离温室保存。嫁接后每10d提取1次总核酸,总共提取8次。每次按照周常勇等(2001)的方法从4个方向提取叶片中的总核酸,并将同一植株4个方向提取的总核酸混合后分别进行巢式RT-PCR和RT-PCR检测。

2结果与分析

2.1退火温度的优化及扩增产物的鉴定第1轮RT-PCR扩增中,退火温度为49、51、53、55、57℃时均能扩增出704bp的目标片段,但57℃时目标片段较弱,因此选用55℃作为最佳退火温度。第2轮扩增中,退火温度为56、58、60、62、64、66℃时均能扩增出469bp的目标片段,除62、64、66℃时扩增的条带亮度较弱外,其余条带亮度基本一致,且在58℃和60℃时没有出现非特异性扩增,因此选用60℃作为第2轮最佳退火温度。获得的质粒DNA经双酶切鉴定后,与预期大小相符。阳性菌液的测序结果经BLAST比对分析表明,插入片段与CYVCV毒株Y1(JX040635.1)序列相似性为100%。表明该扩增产物为CYVCV。

2.2巢式RT-PCR特异性检测建立的巢式RT-PCR方法能从来自柑橘黄脉病样品的总核酸中扩增出469bp的特征条带。该方法在检测来自柑橘衰退病、柑橘碎叶病、温州蜜柑萎缩病、裂皮病、鳞皮病和黄龙病病株的总核酸,以及保存的溃疡病菌总核酸时均不能产生特征条带(图1)。

2.3巢式RT-PCR灵敏度检测提取样品总核酸的A260/A280平均值为1.93,其浓度为239.71mg/μL。检测结果显示,巢式RT-PCR能够检测到105倍稀释的模板,浓度约为2.40μg/L。RT-PCR能够检测到103倍稀释的模板,浓度约为240μg/μL,表明巢式RT-PCR检测灵敏度较RT-PCR提高了100倍(图2)。

2.4巢式RT-PCR和RT-PCR检测效果比较RT-PCR从54个疑似样品中检测出了31个阳性样品,巢式RT-PCR不仅能检测出这31个阳性样品,还从1个椪柑疑似样品中检测出了CYVCV,2种方法的阳性检出率分别为57.41%和59.26%。将RT-PCR未检测出的椪柑疑似样品嫁接接种于无病毒尤力克柠檬3个月后,其新梢表现出典型的脉明、黄化症状,证实该样品感染了CYVCV。将CYVCV分离株AY1嫁接接种于不同的柑橘品种后20d,运用巢式RT-PCR均可检测出CYVCV。在接种30d后,RT-PCR方可在尤力克柠檬和锦橙北碚-447上检测出CYVCV,直至接种50d后,RT-PCR才能在台湾椪柑上检测出CYVCV。相比RT-PCR,巢式RT-PCR在检测出CYVCV的时间上提前了10~30d(表1)。

3讨论

柑橘黄脉病是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种柑橘新病害,目前尚缺乏有效的防治方法,对柑橘黄脉病的早期诊断以及对采穗母树的监测是保证柑橘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因此快速、准确、灵敏的检测方法显得尤为重要。而当前通过指示植物鉴定(Cataraetal.,1993)、血清学分析(Ahlawat&Pant,2003)、电镜观察(Grimaldi&Catara,1996)等方法进行柑橘黄脉病检测时,操作繁琐且检测周期长。Chenetal.(2014)建立的RT-PCR方法虽然极大地缩短了检测时间,但是本研究结果显示,在检测椪柑等耐病的柑橘品种时,尤其是在植株感染CYVCV的初期,RT-PCR在检测灵敏度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相较于常规RT-PCR,巢式RT-PCR因具有更高的检测灵敏度和特异性,近年来被广泛运用于柑橘病毒病的检测。本研究建立的CYVCV巢式RT-PCR检测方法,可从浓度约为2.40μg/L的总核酸模板异性检测出CYVCV,其灵敏度较RT-PCR提高了100倍。这与巢式RT-PCR在检测其它柑橘病毒病时表现相似,如宋震等(2011)建立的巢式RT-PCR可检测出浓度为1.27μg/L总核酸中的CTLV,其灵敏度较一步法RT-PCR提高了100倍;刘永清等(2010)和Adkar-Purushothamaetal.

火龙果的嫁接方法篇8

火龙果栽后12至14个月开始开花结果,每年可开花 12至15次, 4至11月为产果期,谢花后30至40天果实成熟,单果重500至1000g,栽植后第2年每柱产果20个以上,第3年进入盛果期。

火龙果为热带、亚热带水果,其栽培技术简单,性喜温暖潮湿,耐荫耐贫瘠,生长的最适温度为25至35℃,低温高于5℃的地方均可露天种植,对土壤的要求不严格,平地、水田、山坡或旱地均可栽培,在肥沃、排水良好的中性或微酸性砂红壤或壤土中生长良好,具气生根,根多强壮,生命力极其旺盛。

繁殖方法主要采用扦插和嫁接,种植时一般行距6至7m,株距3至4m,管理过程中适当施一些有机肥,夏天高温干旱注意灌溉,雨天注意排涝,防积水,避免细菌、真菌感染。一般很少发生病虫害,即使有少量发生,采用一些高效低毒的农药就可以处理和预防,火龙果的开花结果期为每年的5~11月,当果实由绿色逐渐变为紫红色时即可采收。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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