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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3-02-04 09:40:01

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

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篇1

【关键词】退耕还林;问题;对策

退耕还林工程从2000年在毕节开始试点,至2002年全面铺开。截至2007年底,全区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9.6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7.2万公顷,荒山造林12.4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帮助农民增收和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历史机遇,32.2万农户从中受益,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19.6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7.23万公顷,荒山造林11.17万公顷,封山育林1.2万公顷。全区退耕还林总投资高达15.37亿元。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加速了全市造林绿化的步伐。从2002年到2005年连续4年全市年均造林任务突破了4.33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占全市造林总面积的94.56%。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使毕节试验区的森林覆盖率大幅度上升,全市森林覆盖率从2000年的28.42%提高到2007年35.92%,每年以1.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同时,有效地遏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据贵州省对10个县的退耕还林效益定位监测,全省年均土壤侵蚀模数由退耕前的每平方公里3325吨,减少到每平方公里739吨,下降了78%。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全区8县(市)243个乡(镇、办事处)1983个村,31.19万农民从中受益。凡是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农民,不仅有了可靠的粮食供给,得到了现金补助,而且还能腾出富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开辟新的增收渠道。据统计,退耕农户平均获得补助4425元。全市外出务工人数129余万人,务工收入25亿元,务工经济已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工程实施,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遏制生态灾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在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人民对美化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愿望,参与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高涨,全市有意愿参与退耕还林的农户几乎达到100%。

近年来,毕节市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退耕还林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和历史意义。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阶段必须进一步针对新的问题与情况,采取相应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以推进退耕还林的顺利开展。

1. 2002―2008退耕还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退耕还林目的认识不足,规划和计划不当

退耕还林主要是针对西部的生态改造,国家对退耕者实行粮食、现金、种苗费等方式的补助,通过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达到使其退耕还林的目的,既是“以粮食换生态”,也是对人民既得利益的补偿。但由于规划和计划不当,造成财政补助经费短缺,补偿不能够及时兑现。

1.2对退耕还林政策把握不准,造林质量不高

一是生态条件恶劣,种苗量不足或质量不优,加之“有人栽,无人管”,林粮间作,管护粗放,致使林木成活率不高;二是在部分退耕地区,农民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还林时经济林、生态林比例不合理,造成经济林比例偏高,难以实现生态目标。

1.3配套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损害了农民权益

基层管理不规范,补助兑现环节出现了违法违纪现象。一是补助粮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二是退耕还林资金管理不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造林实绩”冒领补助金现象,发生截留、挪用、挤占、套取和贪污行为,影响了工程建设,不利于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

1.4不注意发展后续产业,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退耕还林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关系,不注重通过发展后续产业解决长远生计问题,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退耕还林过程中若不能统筹考虑和解决好农民的吃饭、烧柴、增收等实际问题,只重眼前的补助,要想“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则是一句空话。因此,要保障退耕还林成果,必须以人为本,将农民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结合,将生态目标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

2.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

毕节市2014年省级退耕还林11万亩,其中赫章县5万亩、大方县3万亩、纳雍县2万亩、威宁县1万库存亩。工程重点围绕城市、景区周围、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重要河流两岸、重要水库周边等地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陡耕地进行布局和建设,打造经果林产业带、生态经济长廊。充分利用本次新一轮退耕还林摸底调查成果,严格限定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25度以上的非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

3.对策

3.1 做好规划设计及建设模式场预测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调查研究、编制规划方案,做好作业设计。林种树种设计上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再限定生态林和经济林比例,品种由农户自己决定。但要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适地适树适种源,积极培育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有利于增加农户收入。采取退耕地经济林经营模式、林草结合模式、林茶结合模式、林菜结合模式、林药结合等模式,大力发展名特优等经济林木。

3.2 严把整地质量关

要根据不同的造林类型确定不同的整地方式和规格要求,整地不合格的不得实施造林,陡坡地造林要注重水土保持。

3.3 严把种苗质量关

要严格按照“定点采种(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的要求,严把种苗质量关,大力推行良种壮苗,真正做到品种清楚、种源清楚、去向清楚,防止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以假乱真等坑农现象发生,确保造林苗木合格率达到100%。

3.4严把栽植质量关

栽植要做好技术培训和指导,统一栽植技术,严格按照“先整地、后植苗”的程序进行,整地不合格不得植苗。

3.5 严把抚育管护关

切实运用好“责、权、利”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管护组织和制度,抽好建后管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3.6 严把检查验收关

营造林任务完成的,县区林业局要全面自查,市林业局将适时进行抽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

3.7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退耕还林档案不仅是工程评价的基础,也是政策兑现的可靠依据。档案内容包括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说明书、竣工小丘一览表、退耕农户一览表、竣工验收书。农户档案包括申请书、合同书、检查验收卡、农户分户卡、林权证。

3.8 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知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要宣传普及《退耕还林条例》《森林法》等法规,加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教育,让干部群众真正懂得退耕还林的最根本目的是要恢复生态的多样性和综合平衡,这是经济增长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引导人民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退耕还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使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依法行政、执法守法护法。

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篇2

关键词 退耕还林;效益;做法;问题;对策;河南信阳;平桥区

中图分类号 S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1-0191-05

信阳市平桥区位于河南省南部,地处淮河上游,大别山、桐柏山结合部。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4年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4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4 666.67 hm2,荒山荒地造林8 333.33 hm2,封山育林面积1 000 hm2。涉及全区18个乡镇和2个国有林场,退耕农户35 254户。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全区森林植被得到恢复,森林资源大幅度增加,全区森林覆盖率净增加7.4个百分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先后荣获“中国名特优经济林―板栗之乡”、“河南省造林绿化先进县区”、“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河南省经济林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1 工程实施情况

1.1 任务和范围

(1)范围。2002―2012年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总计划任务为1.47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4 666.67 hm2,荒山荒地造林8 533.33 hm2,封山育林1 466.67 hm2,完成任务1.42万hm2,工程涉及王岗、邢集、兰店、明港、肖店、高梁店、平昌、查山、长台、城阳城保护区、甘岸、胡店、龙井、肖王、洋河、彭家湾、五里镇、五里办事处、平桥工业园、震雷山风景区管理局、天目山林场、南湾林杨、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共计24个乡(镇、区、场、管理区),退耕地还林涉及王岗、邢集、兰店、明港、肖店、高梁店、平昌、查山、长台、城阳城保护区、甘岸、胡店、龙井、肖王、洋河、彭家湾、五里镇、五里办事处、平桥工业园、震雷山风景区管理局、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共计22个乡(镇、区、管理区)。退耕农户35 214户。

(2)任务。截至2012年底省下达平桥区总任务为1.42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4 666.67 hm2,荒山荒地造林8 533.33 hm2,封山育林1 000 hm2,分年度如下:2002年总任务为2 666.67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1 333.33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 333.33 hm2;2003年总任务为4 000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2 000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 000 hm2;2004年总任务为3 466.67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的面积为133.33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3 333.33 hm2;2005年总任务为3 866.67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1 200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 666.67 hm2,封山育林面积1 000 hm2;2010年总任务为666.67 hm2,其中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00 hm2,封山育林面积466.67 hm2。

1.2 工程投资

(1)国家投资。2002―2012年国家累计投资15 100万元,其中:种苗和造林补助费1 160万元,粮食补助资金12 310万元,生活补助费 1 630万元。

(2)地方投资。2002―2012年市、县财政和农民自筹资金6 421万元,其中:财政筹措221万元,农民自筹资金6 200万元。

1.3 造林质量情况

工程实施后,经过统计,2002―2008年全区造林质量为总面积核实率100%,合格面积保存率98.2%。

2 工程实施情况评价

2.1 造林质量指标

(1)退耕地选择。退耕地总面积4 666.67 hm2,全部为承包到户的坡耕地或沙化耕地,其中:6~24°面积为3 744.86 hm2,占总面积的80.2%,6°以下921.81 hm2,占总面积的19.8%。

(2)种苗质量。全区退耕还林用苗良种使用率95%以上,苗木合格率96%以上,Ⅱ级以上苗木占95%以上。

(3)造林成效。全区退耕还林总计划面积为1.47万hm2,计划任务全部完成,计划完成率100%。分年度如下:2002年计划任务2 666.67 hm2,完成2 6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98.1%;2003年计划任务4 000 hm2,完成4 000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95.0%;2004年计划任务3 466.67 hm2,完成3 4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99.8%;2005年计划任务3 866.67 hm2,完成3 8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100.0%;2010年计划任务666.67 hm2,完成6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100.0%.

(4)林分结构。全区混交林面积5 466.67 hm2,占总面积的39.0%,纯林面积8 533.33 hm2,占总面积的61.0%,全部为中龄幼林,针叶林比重小,阔叶林比重大,主要树种为杨树,平均树高为10.1 m,平均胸径为11.5 cm。

2.2 工程管理指标

(1)组织领导。2002年,平桥区正式实施退耕还林,为了加强对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发展计划委、林业局、粮食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发行、农开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协调;林业局成立了退耕办,区编委特别准予定编6人,为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业务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全区建立起自上而下、灵活高效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体系。每年区政府与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纳入目标进行考核,为了完成退耕还林工程目标任务,平桥区在具体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各项支持推动工程建设的有效机制。一是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对退耕还林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乡(镇),由区政府和乡镇长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乡(镇)对村也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将任务层层分解,及时下达到村组、落实到农户和山头地块。二是领导分片负责制。区处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和6.67 hm2以上的大片,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组到户,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区林业局实行班子成员包片、技术员包乡镇的技术指导责任制。三是技术保障机制。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的要求,从规划设计、施工造林到检查验收、管理收益,建立一整套科学高效的林业生产运作机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全程监督。出台了《退耕还林工程技术操作规范及责任追究办法》,统一技术标准,对技术失误造成的造林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将退耕还林技术规划及指导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组建了区、乡、村三级林业技术服务网络,深入开展林业技术培训,达到组有“技术能手”、户有“技术明白人”,切实解决农村林业生产的“技术棚架”问题,使新科技、新成果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及时得到推广应用。

(2)政策兑现。截至2009年度全区共兑现粮食补助资金 11 906万元,生活补助费 944万元。为了确保退耕还林资金的正常兑现,平桥区政府出台了《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3)档案管理。目前平桥区的退耕还林工程已基本实现信息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一是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先后投资15万元用于购买微机、打印机、摄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柜、档案盒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配备了1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档案专职管理人员;三是建立区、乡、村三级退耕还林档案;四是每年对退耕还林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五是根据不同的内容与载体对退耕还林档案进行收集、分类、立卷、归档,方便查询;六是应用了退耕还林信息系统,建立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库、实施方案、计划任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粮款拨付、政策兑现、证卡打印等标准化管理,实行了工程数据的自动统计、分析和查询,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的业务处理、内部办公管理的微机化和图文一体化,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退耕还林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有力地推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4)林权证发放。为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保障林权权利人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区将退耕还林的确权、建档、登记、发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了人员培训,配备必要设备。截至目前全区林权证基本发放到位,确定了林权,稳定了人心。截至2009年底,退耕地还林林权登记发证面积为4 666.67 hm2,占退耕地还林总面积的100%,历年荒山造林林权登记发证面积为9 133.33 hm2,占荒山造林总面积的98%。

(5)技术培训。为了准确掌握退耕还林技术标准,区林业局加强了2项培训,一是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2002―2009年共培训技术人员350人次,其中参加部级培训3期(26人次),省级培训5期(20人次),市级培训2期(19人次),区级培训8期(290人次),主要培训退耕还林的摸底调查、作业设计、工程实施标准、检查验收办法、退耕还林农户手册及林权证的填写、退耕还林档案的分类管理等,让全区所有工程和档案管理人员都能掌握退耕还林的基本业务知识及管理方法。二是搞好技术指导,区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对乡村档案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讲座和定期现场指导,及时掌握业务知识和档案情况,推广先进经验等,经过培训,进一步巩固技术人员和乡村人员对退耕还林技术操作的精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区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成功举办了全国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培训班,来自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主管退耕还林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共计200多人参加了退耕还林的技术培训,并参观了平桥区的档案室建设及退耕还林现场,国家林业局及部分省领导对该区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被信阳市林业局评为“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6)案件发生及查处情况。退耕还林涉及面广,操作细,牵涉到千家万户退耕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上访事件。自2002年以来,共接待群众500余人次,收到群众件39件,其中,省级批示5件,市级批转17件,已调查处理39件,先后处理干部15人,有力地促进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健康发展。

3 工程产生的效益

根据《森林公益效能计量调查――绿色效益调查》和《河南省林业生态效益评价》利用物质量和价值量的评估方法,结合平桥区退耕还林增加有林地面积1.12万hm2等有关参数,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保持土壤、蓄积养分、固碳释氧气、积累营养物质、净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护农田、森林景观休闲游憩、节能减排等价值约10亿元。

3.1 生态效益

(1)增加了森林资源。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全区现有林地用地面积达到5.67万hm2,有林地面积净增加1.4万hm2,森林覆盖率增加7.4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增长10.5万m3,全区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6 750 hm2,省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

(2)改善了生态环境。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全区的森林覆盖率提高了7.4个百分点,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气候调节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对促进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森林调节气候、蓄水保土、保肥作用的发挥,减轻自然灾害15%左右,森林植被大大增加,降低了水对地表的冲力,减少了水土流失,显著改善生态环境,目前信阳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创河南省之最,小环境质量是河南省最好的2个城市之一,是部级生态示范市和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

(3)可观的生态效益价值。一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森林一方面通过森林植被、树冠减缓降水对地表的冲力,从而提高土壤的抗蚀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森林地表枯落物涵蓄水分,减缓地表径流,从而减缓洪流量。据有关观测资料分析,森林年可保土22.5~30.0 t/hm2,蓄水300 m3/hm2,全区退耕还林面积按保存面积80%计算,有1.12万hm2林地,年可保土25.2万~33.6万t,蓄水336万m3。二是减轻自然灾害,促进农业发展。工程建成后,既可有效削减洪峰,减免涝灾,又可通过森林调节气候,以及对土壤养分、蓄水保土、保肥作用的发挥,促进农业发展。三是改善环境质量。森林具有调节地球上大气二氧化碳的含量、吸滞灰尘、消毒杀菌、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提高水质的作用。同时还可为人们提供舒适的生活、休闲、疗养场所,可陶冶情操,修身养性,有益身体健康。

3.2 经济效益

(1)国家补助增收。截至2009年底,全区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总投资15 100万元,年户均补助510元,户均达3 681元。

(2)富余劳动力务工收入。实施退耕还林后全区退耕还林富余劳动力达18.1万人,区外出劳务输出基地增至68个,驻外劳务工作站增至5个,培育平桥建筑、平桥焊式等劳务品牌,输出规模大大增加,外出务工或经商年平均收入达1.4万元,全区总收入253 400万元。如五里镇九店村有坡耕地189.33 hm2,2002年已退耕94.98 hm2,退耕后,农活少了,全村有400多名青壮劳力到城里务工或经商,剩余劳动力由于离集镇近,大力发展大棚蔬菜,实现了减地不减收,户均收入达2万元以上。

(3)森林资源直接效益。据测算,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形成的杨树等速生丰产林约9 333.33 hm2,按照十年生出商品材120 m3/hm2计算,可出产木材112万m3,按500元/m3计,总价值5.6亿元,另外工程形成干鲜果类经济林600 hm2,按每年平均收入7 500元/hm2,约折合价值450万元,仅此3项,可产生经济效益5.645亿元。

(4)林下经济效益。全区已发展林草间作面积266.67 hm2,年产苜蓿、梅克斯草等优质干牧草2 000 t,洋河、龙井、五里镇、兰店、邢集等乡镇部分退耕还林农户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养殖鸡、鸭等8万多只,不但使农户在短期内获得经济收入,还促进了林木的快速生长,其树木的高度和粗度及长势明显高于周围其他树木。

(5)其他收益。在退耕还林林区的王岗、邢集、兰店、洋河等乡镇大力发展食用菌,每年收入达3万元的农户达150户以上,极大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3.3 社会效益

(1)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意识。退耕还林的实施,全社会的生态意识明显增强,2002―2009年全区投入林业建设资金20 52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资221万元,个体投资4 200万元。全区公益林林地面积增加了1.13万hm2,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参与退耕还林和其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通过调查,全区有80%以上的农民对退耕还林工程持欢迎和支持态度,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特别是林业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明显提高,每年在行业行风评比中,林业均排在前几名,群众生态意识明显增强。不管是农村还是在城市,处处显现着青山绿水的生态景观,在农村,荒山荒地如今都披上了绿装;在城市,绿树成荫、花果飘香的美丽景象随处可见,平桥区人民保护绿色家园的生态意识越来越强。

(2)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实施退耕还林后,2008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4 872万元,比2001年增长95.6%,林业总产值15 800万元,比2001年增长106.6%,全年水产品产量18 820 t,比2001年增长44.3%,年末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33.2万kW,比2001年增长102.3%,全年肉类总产量47 732万t,比2001年增长86.5%,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2.13 m2,比2001年增长46.8%。农民人均纯收入4 063元,比2001年增长56.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 770元,比2001年增长65.4%。

(3)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让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退耕户外出务工的人数大幅度增加,全区处出务工人数达18万人,户均年收入达1.8万元以上,增收渠道大大拓宽。退耕还林的实施使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生产向林果种植业、畜牧业以及二、三产业过渡。农业产业化和品牌化快速发展,茶叶、石榴、花生、蔬菜、珍珠香黑瓜子等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形成了胡店石榴基地、震雷山花卉基地、长台关花生基地、甘岸无公害蔬菜基地、五里镇林药间作基地、高梁店和王岗袋料香菇基地、平昌关沿淮豇豆生产走廊,平昌关、彭家湾、龙井等乡引导群众进行退耕还林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立体种养业已成规模,“向阳生猪养殖场”、“药材之乡”、“鸭鹅之乡”在信阳市小有名声,正在叫响农产品品牌“淮河翠”,崛起了“维雪”、“奥龙”、“歌歌”等涉农知名品牌。

(4)对粮食产量的影响。通过实施退耕还林,粮油生产喜获丰收,粮食生产总面积8.07万hm2,2007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91 169 t,比2001年增长53.4%,其中:夏粮136 096 t,比2001年增长63.2%,平均产量4 251 kg/hm2,秋粮354 978 t,比2001年增长59.8%,平均产量7 635 kg/hm2,油料总产量77 446 t,比2001年增长56.8%,其中:花生52 127 t,比2001年增长42.2%,油菜籽24 600 t,比2001年增长51.3%,棉花产量425 t,比2001年增长41.1%,茶叶总产量602 t,比2001年增长85.3%,2007年获得“优质粮基地县”和“产粮大县”称号。

(5)促进林产品加工业。退耕还林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林产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全区新增加的林产加工业有10家,其中:大型木材加工企业金光集团、森宝木业和维雪集团落户平桥区,年产值68 000万元以上,上交利税6 000万元以上,带动5 000人就业,主要产品有人造板、胶合板、木片、木条、板条、家具、维雪系列啤酒、歌歌系列饮料等。

(6)推动旅游等相关产业。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增加了森林植被,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带动了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平桥区的旅游从无到有,震雷山风景区、两河口湿地公园、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尖山红色旅游等旅游景区脱颖而出,建三星级酒店3个(龙潭、西风、瑞龙),正在建设的五星级酒店1个,全年接待游客15.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 483.55万元,通过宣传引导,促成平桥龙祥旅行社落户在平桥区,为方便市民外出旅游、宣传平桥旅游、推介平桥旅游线路发挥了重要作用,填补了平桥区没有旅行社总部的空白;旅游业的发展又带动了餐饮、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7)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施退耕还林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广大退耕还林农户使用干净的沼汽,农村生活环境大大改善,家庭添置彩电、冰霜、摩托车、洗衣机、太阳能等,人均住房增加30 m2,年人均纯收入4 350元,年人均消费达6 500元,整个农村生活质量大大提高。

4 主要做法和经验

4.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让政策深入人心

2002年,平桥区正式实施退耕还林,为了加强对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发展计划委、林业局、粮食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发行、农开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协调;林业局成立了退耕办,区编委特别准予定编6人,为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业务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全区建立起自上而下、灵活高效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体系。

为使广大群众吃透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几年来,共印制退耕还林宣传资料4万份以上,张贴政府退耕还林通告逾2 000份,印制《退耕还林条例》年历宣传画1.5万份,制作宣传板报47期,悬挂、刷写标语1 200条以上,出动宣传车辆逾50台次,市区电视台播发退耕还林专题报道73条,并在《平桥周报》上开辟了退耕还林专栏,进行连续报道,大大提高了全区上下对退耕还林工程重要性的认识,让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了广大干群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4.2 突出重点,科学规划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河南省退耕还林工程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生态立市”和“聚焦新区”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平桥区水系、水土流失现状和现有森林资源分布特点,按照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制定了《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确定了以乡镇为单位,以流域为单元,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实施,以“一河二场五路六水库”(一河:淮河;两场:南湾林场、天目山林场;五路:107国道、312国、京珠高速、明毛公路、京广铁路;六水库:老鸭河水库、红石咀水库、尖山水库、顾岗水库、洪山水库、王堂水库6座中型水库集水区)为突破口,把坡度较大的地块和风沙危害严重、易破坏难恢复的生态地位重要的地区作为重点实施区域。

4.3 严格管理,强化责任

为了完成退耕还林工程目标任务,平桥区在具体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各项支持推动工程建设的有效机制。

(1)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对退耕还林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乡(镇),由区政府和乡镇长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乡(镇)对村也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将任务层层分解,及时下达到村组、落实到农户和山头地块。

(2)领导分片负责制。区处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和6.67 hm2以上的大片,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组到户,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区林业局实行班子成员包片、技术员包乡镇的技术指导责任制。

(3)技术保障机制。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的要求,从规划设计、施工造林到检查验收、管理收益,建立一整套科学高效的林业生产运作机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全程监督。出台了《退耕还林工程技术操作规范及责任追究办法》,统一技术标准,对技术失误造成的造林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将退耕还林技术规划及指导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组建了区、乡、村三级林业技术服务网络,深入开展林业技术培训,达到组有“技术能手”、户有“技术明白人”,切实解决农村林业生产的“技术棚架”问题,使新科技、新成果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及时得到推广应用。

4.4 落实政策,严把标准

退耕还林能否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强化管理是关键。

(1)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各项工作经费。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区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想方设法解决好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问题,按45元/hm2标准,由区财政每年拨付给林业部门,并明确要求乡级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由乡(镇)财政解决。

(2)严把工程质量。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实施退耕还林工作中严把“四关”:一是把好“设计关”,科学地做好退耕还林的作业设计工作;二是把好“种苗关”,保证种苗生产和组织供应工作满足退耕还林工程的需要;三是把好“质量关”,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的科技含量,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质量;四是把好“检查验收关”,严格检查验收,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

(3)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既是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依据,又是考核工作建设成效的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认真执行《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在验收中接受群众监督,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办法。

(4)规范兑现程序。按照检查验收结果搞好政策兑现工作。公开验收标准,公开验收结果,公开兑现政策,按规范程序办事,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挤占挪用、搭车收费、随意抵扣、变相兑现等现象,确保将钱粮如数兑现到退耕户手中。

4.5 从长计议,多措并举,巩固好退耕还林工程成果

针对退耕还林后续管理时间长、程序复杂的特点,平桥区高度重视,从多方面着手,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

(1)加强区级退耕还林自查验收工作。自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平桥区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区林业局每年从林业系统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和质量督查组,进行区级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工作。通过区级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提交自查验收报告,如实反映该区退耕还林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的建议与对策,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2)抓好退耕还林档案管理。目前平桥区的退耕还林工程已基本实现信息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在档案管理上,该区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先后投资15万元用于购买微机、打印机、摄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柜、档案盒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配备了1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档案管理人员;三是建立区、乡、村三级退耕还林档案;四是每年对退耕还林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五是根据不同的内容与载体对退耕还林耕还林档案进行收集、分类、立卷、归档,方便查询;六是应用了退耕还林信息系统,建立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库、实施方案、计划任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粮款拨付、政策兑现、证卡打印等标准化管理,实行了工程数据的自动统计、分析和查询,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的业务处理、内部办公管理的微机化和图文一体化,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退耕还林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有力地推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3)大力培育后续产业,努力实现稳得住、不反弹。发展后续产业是协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国家、地方、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农民的长远生计开辟了新的增收渠道,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必然要求[1-3]。平桥区不断创新机制,优化模式、全区相继建立了信阳歌歌饮料有限公司、华龙木业有限公司、林产品公司等大型林业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了全区林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平桥区林业产业化进程。建立具有区域优势力的楚王城水果批发市场、九龙水果批发市场等,实现了生态增效、经济增收“双赢”的目标。

4.6 采用比较好的造林配置模式

(1)乔(石榴、板栗)灌(茶叶)立体间作模式。在退耕还林地或者说荒山地上,利用乔木和灌木不同的生长空间,实行立体种植,茶叶为灌木树种,利用早春阳光充足、占有空间低和生产时间短的有利时机,在清明节前大力生产茶叶,清明节过后,茶叶停止生产,着力培育石榴,达到时间差和空间差互为利用、获得双丰收之目的,在洋河、雷山、五里办事处、邢集、王岗、兰店等乡镇推广此模式。

(2)杨树与金银花间作模式。杨树按4 m×4 m株行距栽植,密度为630株/hm2,金银花1 m×4 m株行距,密度为2 505株/hm2,适合平桥区东西两大岗立地条件较好的坡耕地。此种模式的林下间作物种宜选择阳性或半阳性植物[4-6]。

5 存在主要问题

国家对农民的种粮综合补贴日益增加,目前已接近1 500元/hm2,与退耕还林计税耕地扣除种粮综合直补的政策造成的矛盾日益加深,此类问题量较大。退耕还林及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县乡均无专项工作经费,检查验收和兑现任务繁重、事务错综复杂、涉及群众数量庞大、外业自查与内业整理耗时费力且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大多数技术人员不愿参与此项工作。退耕还经济林经济效益普遍较低,大多经济林树种已经改为生态林树种。乡镇机构改革后,基层林业站撤销,乡镇级林业技术力量更加薄弱,无力承担林业生产、林政管理任务。退耕还经济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虽有管护措施但管护技术落后,经济林经济效益差。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与封山育林造林补助标准太低,大多林农不愿接受此类项目造林。退耕还林第二轮补助偏低,第一轮补助到期林农有毁林复耕的现象。

6 对策

6.1 落实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调整退耕地还经济林政策

加强乡镇林业技术力量,落实退耕还林及阶段验收工作经费,保证退耕还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从而更好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调整退耕地还经济林政策,使之与退耕地还生态林政策一致,同时增加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与封山育林补助标准。调整退耕还林计税耕地不发放粮食直补的政策,给退耕地还林地发放粮食直补,以消除广大群众对种粮直补与退耕还林政策间引发的不满。或改变种粮直补方式如以卖粮(油、花生)等数量领补贴,避开与退耕还林补贴的矛盾。

6.2 加强退耕还林幼林管护和加快后续产业培育

要进一步加强对退耕还林幼林的管护,实行封林禁牧、舍饲圈养,严格要求退耕还林农户保证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管护好现有林地,使林木不受破坏。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和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大力推行林果间作、林竹间作、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多种合理模式造林,立体种植经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效结合,增加退耕还林后退耕户的经济收入,建立后继产业基地,推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

6.3 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退耕还林后,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力。应加大农业结构调整,使以种粮为主的农业生产向林果种植业、畜牧业以及二、三产业过渡,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拓宽增收渠道,以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6.4 提高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标准

退耕还林前期,由于中央的财政支持,退耕还林补助标准还比较高,但是,随着国家农村政策的变化,2003年以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对耕地给予225~1 350元/hm2的补助,加之物价上涨,2002年原粮稻谷才0.6~1.0元/kg,现在超过2元/kg,原有的补助标准含金量至少下降1倍以上,群众退耕还林、经营林木的积极性下降,个别农户有毁林开垦的危险,只有提高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标准,才能确保退耕还林健康发展。

6.5 加强执法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加大《退耕还林条例》宣传力度,把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加强执法,用法律手段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7 参考文献

[1] 黄维.威信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1):246-247.

[2] 许忠坤,徐清乾.湖南省退耕还林造林模式探讨[J].湖南林业科技,2005,32(6):26-28.

[3] 张晓丽,王生林,李树明.甘肃省退耕还林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11558-11559.

[4] 张芳芳.退耕还林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25):8001-8003.

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篇3

关键词:安徽省;退耕还林;成效;问题;对策

1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安徽省自2002年被列入全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范围后,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任务989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330万亩;涉及16个市84个县(市、区)的173.2万农户,下发各项补助资金105.4亿多元,平均每个退耕农户从中直接收入达3400元。

2退耕还林工程产生的效益

2.1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提高了森林覆盖率3个多百分点,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有利于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丰富和保护了生物的多样性,促进了区域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取得了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的显著效益。以安徽大别山区来说,退耕还林前该地区由于砍树种粮,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0.0%。该区境内的岳西县,工程实施前全县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为1650.9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8.8%,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严重阻碍了该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降低了人民的生活质量。退耕还林后,全县共完成退耕地造林15.7万亩,森林覆盖率由64.7%提高到70.5%,中度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到1015.7平方公里,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2.2产业结构得到极大调整

退耕还林工程有效地调整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改变了生产经营方式,种植、养殖、加工、舍饲养畜、农村商贸、林产品种植加工等产业得到长足发展,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很多退耕农户因此走上了致富路。以歙县北岸镇新桥村为例,村民汪乃威承包800亩坡耕地退耕还林,创出了“以退耕还林为主粮食下脚料加工成饲料饲料养猪养鸡林间种草养羊养鱼禽粪返地育林生态旅游观光”的发展模式。广德县誓节镇茆林村,自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全村栽种红壳竹面积已达3259亩,平均亩年产值由过去的不足300元增加到现在的1000余元,经营红壳竹年收入上万元的农户有50余家。

2.3后续产业培育得到加强

退耕还林带动了林业基地的迅速发展,也带动了林产品的加工和资源的增值增效。2015年,全省林业总产值2831.5亿元,是退耕还林前的十几倍。以黄山区为例,退耕还林竹类造林3.8万亩,形成6个“五千亩毛竹基地”、2个“万亩竹海基地”,15家毛竹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160多万根。淮北地区以杨树等用材树种为原料的加工企业达1800多家,年加工能力320万立方米,年销售额50亿元,年利润5.0亿元,从业人员10万余人,成为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4促进了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实施退耕还林以后,安徽省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旅游景点接待旅游人次、旅游收入迅速增加,黄山、天柱山、九华山旅游业日益火爆。另外,随着山区林业综合开发不断深入,周边地区的退耕还林户到景区务工、经商人数增多,退耕户的收入、生活水平也发生了质的变化。退耕还林特色林产品的销售也已成为安徽各地森林生态旅游业的亮点,纷至沓来的游客不仅带来了大量的物流、资金流,更带来了新的观念、新的信息和新的机遇。

2.5加强了农村能源建设,有效保护森林植被

安徽省从实际出发,采取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以农村沼气、太阳能建设为重点,加强节柴灶、薪炭林建设,确保退耕还林重点地区的农村能源建设,以保护森林资源。如和县新建沼气池1668座,节柴灶25781座;庐江县新建沼气池16000座,太阳能13000座。

3经验与启示

3.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是退耕还林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

退耕还林工作一开始,安徽省就及时成立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时任常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省长和副秘书长担任,省林业、发改、财政、农委、粮食、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在省林业厅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建设日常工作。各工程县也成立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机制,实行造林成效与政策补助挂钩。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群众一齐上的氛围。

3.2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工程管理,是保证退耕还林质量的重要手段

安徽省相继制定了《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操作细则》、《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种苗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林权登记暂行办法》、《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严把各关键环节。一是严把规划设计关。严格技术标准,细化落实技术措施,认真编制作业设计。二是严把造林关。从整地、苗木、栽植到管护,层层建立责任制,林业技术干部深入基层,跟班作业。三是严把中幼林抚育管理关。各地及时开展抚育间伐等森林经营活动,加强林木后期管护。

3.3严格造林质量,强化检查监督,是保证退耕还林高标准的重要措施

安徽省针对大面积退耕还林,2005年及时出台了《关于强化重点工程管理,全面提升营造林质量的意见》,成立了造林质量管理办公室,建立了营造林质量评比制度,负责对全省的造林质量实施监督,并在太和等五县(区)推行退耕还林监理制试点。每年春、秋两季都要实行“县自查、市抽查、省核查”的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并及时进行通报,对质优的提出表扬,质差的点名批评,并督促立即整改。

3.4明晰林业产权,做好确权发证,是保护退耕还林者权益的根本方法

安徽省自2005年开始,把林权证发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省成立了林权证发放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快退耕还林林权发证工作的通知》,两次召开林权登记发证专项会议。厅领导分片包干,深入基层督查指导,并每10天通报一次发证进度,有力地推动林权发证工作。各市县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部署、落实。林权证全面发放,保护了广大退耕还林者的利益,使退耕农民吃下了“定心丸”。

3.5规范运作程序,及时兑现政策,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保证

为规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安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省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钱粮补助资金兑现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各地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每年检查验收后,按照“五不准”要求,及时将国家补助款通过“一卡式”足额发放到退耕户手中,做到不变通、不走样、不流于形式,坚持按期张榜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6加强档案管理,做好工作,是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安徽省非常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了《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县以上建有档案室,乡镇设档案专柜,档案有专人管理,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乡镇四级退耕还林档案管理网络。省退耕办有专人负责群众工作,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还设立了厅长接待日。退耕办积极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处理好各种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7优化林种结构,培植后续产业,是实现退耕还林经济效益的最有效途径

安徽省针对退耕还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开展了“回头看”活动。从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合同签订、造林质量、政策兑现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及时召开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黄山市将工程初期营造的3.8万亩经济价值较低的树种进行了更换和调整,全部选择竹子、山核桃以及经济价值较高的兼用性树种。石台县丁香镇通过开展“回头看”,在山茱萸林下种植无性系优质茶,每亩一年就有800多元的收入,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4存在问题

4.1退耕还林面广、树种单一,极易遭受森林火灾和病虫害

多数县退耕地块与农田交错,农作时焚烧秸秆对周边退耕地造成威胁,安徽省虽已禁止焚烧秸秆,但管理难度极大,在环保部2013年6月13日公布的全国秸秆焚烧分布遥感监测结果中,全国共监测火点165个,其中安徽占了111个,工程区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同时,树种大多数以杨树为主,占退耕还林面积45.34%,极易造成病虫害。

4.2退耕还林经济效益比较优势下降,影响退耕农户的积极性

没有取消农业税之前,加上粮食价格低,实施退耕还林比种粮更实惠,但现在退耕还林比较经济效益优势明显降低,退耕户积极性下降,其主要原因:一是种粮和农资补助不断提高,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不断上升,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含金量下降,国家第二轮退耕还林补助已低于种粮和农资综合补助标准。二是安徽退耕树种中杨树、湿地松所占比例很大,在当前木材总体价格偏低的情况下,已严重影响了退耕农户巩固成果的积极性。

4.3部分退耕小班造林密度过大,缺乏必要的抚育

安徽省2005年以前退耕还林多数地块造林密度过大,郁闭度大于等于0.7的林分面积已达50%。密度大、郁闭度高极易发生病虫害和火灾。不及时加以抚育,就会导致森林生长不良,影响经济效益。

4.4退耕还林管理方法传统,难以高效反映信息变化

安徽省退耕地块分散破碎,大部分工程县退耕还林信息量非常大,不少地方退耕管理仍使用1:25000比例的地形图和老图纸,多以位置示意为主,界限不准。传统的管理手段和方式已难以及时、准确、全面、高效地反映工程建设中的信息变化,不能满足工程管理的需要。

5对策

5.1大力开展中幼林抚育,及时调整林种树种结构

应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抚育工作的技术指导,结合国家中幼林抚育项目,对所有退耕地块进行全面摸排,将抚育任务落实到村、组、小班。根据不同树种、不同林地和林木生长状况,对所有进入抚育间伐期,林木明显分化,枝下高达到林分平均高三分之二以上、林分郁闭度大于0.7以上的林分实行全面间伐。对生长衰退的林分,即时更换树种,以调节林分结构,促进林分生长、提高林分质量。

5.2实行分类经营,建立退耕公益林补偿制度

退耕户对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积极性不高是一个普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应对退耕还林地进行分类经营,将生态重要区位或生态脆弱区域划为国家公益林;将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不会对生态平衡造成危害的划分为商品林,种植如笋竹、油茶等兼用树种。纳入公益林的,国家应给予一定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纳入商品林的,各级政府应着力培育特色林业产业富民。

5.3加大科技投入,逐步推行GIS技术的应用

安徽省退耕地块过于零碎、分散,普遍存在技术人员只对自己负责的小范围内情况了解,缺乏对整个县退耕工程全面管理,且有些地方管理队伍不稳定,衔接不流畅,给工程后期发展带来很多的不便。安徽省应结合林地“一张图”建设,逐步推行GIS技术在退耕工程管理中的应用,为退耕还林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管理和研究手段。

5.4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带动退耕还林产业经济发展

安徽省农业生产条件较西部工程省有较大优势,目前全省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的关键问题在于退耕还林工程能否成为一项稳定农民收入、稳定农林产品生产的制度政策。龙头企业的市场引导作用,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连结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模式很好地解决了退耕户的稳定增收问题,这些企业已成为推动安徽省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应对林业龙头企业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扶持,以加强退耕还林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与林农的联系,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示范性技术推广模式,引导农户积极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不管哪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只要能带动退耕农户,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都应给予大力支持。

5.5将退耕地的防火、病虫害防治纳入到当地

防火、病虫害防治体系中防火、防范林木病虫害现在已经成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针对退耕地块火灾、病虫害存在的隐患,应加强预测预报,建立森林灾害联防制度和应急反应机制,把退耕地块的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纳入到各地的防火、病虫害防治体系中,切实提高防灾效果,确保林火、病虫害防治监测体系覆盖所有退耕地块。

参考文献:

[1]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第367号令)[EB].2002-12-14.

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篇4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2021年撂荒地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东乡县2021年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东乡县2021年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乡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完成省、州、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100元,同时落实耕地地力补贴。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小麦、豆类等作物种植的夏田秋季撂荒的,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进行复种小日月作物,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计划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按照省州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对照图斑,摸清全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撂荒情况,下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撂荒地指导性整改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以村为单位下达工作方案和指导性整改任务。

(二)摸排整治阶段(4月—7月)。各乡镇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知情大会,向群众传达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同时,要深入田间地头,对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进行登记造册。一是摸清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二是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的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调查汇总表于4月30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三是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四是全力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督查组,全力组织部署好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制定更加有力的整改措施,对问题建立台账,一一挂牌整改销号,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秋冬季整治阶段(8月—10月)。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整治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阶段(11月)。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乡镇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认真梳理总结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经县上研究审核后报省州农业农村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联户干部包抓地块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要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统筹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县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和督查检查,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乡村要靠实主体责任,包村联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督促限时整治。充分调动耕地承包户和经营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广大耕地承包经营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粮食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政策、《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让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业务部门要严格履行耕地保护法定职责,乡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四)加大督查力度。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既要把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又要与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优资格挂钩,对在整治过程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给予鼓励表扬。对在整治工作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附件:1、东乡县2021年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统计表

3、撂荒地摸底信息统计表(样表)

4、撂荒地基本情况核查汇总表

5、2021年甘肃省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县长、各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各主任。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印发

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篇5

【摘要】:可持续 退耕还林 环境 政策

1、退耕还林需要遵循的原则

1.1因地制宜的原则

退耕还林工作责任重大,事关我国战略发展的全局,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工程。但我国是有着960平方公里土地的大国,篇幅辽阔,不同的地区其情况也会有所不同。例如,黄土高原地区适合种树,而内蒙地区则适合还草。面对不同的环境气候和地理环境要采取不同的方法,需要因地制宜的执行退耕还林政策。

1.2方案清晰,目标明确的原则

无论任何工作,在开始进行之前都必须制定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案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就更不必说退耕还林这种系统性的全局工作了。实行退耕还林地区的工作负责人员要在工作开始前进行深入的实地调研,研究当地的水土地貌,专家学者要积极参与,广发言论,制定出一套科学有效的方案;工作进行中要及时进行反馈,适时的进行调整。退耕还林工作的最主要目标就是对我们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环境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注重当地经济效益的实现,使环境、资源、经济协调共同发展,有利于政策的可持续性。

1.3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退耕还林工作一定要坚持一边建设,一边保护的原则,杜绝边治理边破坏这种不良行为的出现。众所周知,部分地区水土流失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如果仅仅依靠国家的行政手段,而居住地的百姓却没有这种环境保护意识,那么就会对整个退耕还林工作的开展造成极大的困难。各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划分责任区,并归责到具体个人,以这种方法来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的行为。

1.4注重环境价值多样性的原则

退耕还林政策对很多地的区农业、产业结构有着不小的改善作用,在

保护了生态环境的同时,还能实现环境价值发展的多样性。当地政府要抓住这种机遇,积极主动的打响这张牌,推出自己的城市名片,希望能够提高自己旅游、娱乐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2、退耕还林的环境价值分析

2.1水土流失、滑坡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水土流失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居民的经济收入和人身安全造成不小的麻烦。所以,退耕还林政策通常是从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方开始的,如黄土高原地区。这些地方植被常年被严重破坏,存在着水土流失、泥石流等环境问题。但是在退耕还林(草)政策实施之后得到了恢复,地表植被的增多也降低了雨水的冲刷力度,使植被的树根更紧的在土壤中扎根,有效的控制了水土流水等环境问题。

2.2改善了当地土质

植被除了可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外,还有着改善土质,减少沙漠化的作用。当今社会,人类的过度无节制采伐,促使植被面积不断缩减,对土地土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破坏。植被随着被人类大量的砍伐,地表环境遭受破坏,土壤的质量也每况愈下。受到光照和大型机器的作业会使地下温度高于地上温度,随之地下土质密度增大松动,保持水土的能力下降,使得pH值被打乱有机成分含量下降。随着退耕还林工程不断的发展和建设,森林覆盖面积的增加从而使水土被植被锁住,避免造成流失,给动物植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增加了动植物的多样性,动植物资源的丰富性同时也能反映出窝火当前生态环境的好与坏。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为减少我国的土地沙漠化和增强土质养分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3改善了当地的空气质量

一个地区的空气好坏,跟当地的植被覆盖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植被覆盖率高,树木通过光合作用就会产生更多的氧气,在森林地区还会形成一个天然的“氧吧”。实施退耕还林地区的植被常年遭受破坏,空气的净化能力较弱,空气质量情况堪忧。但是在实施了退耕还林政策之后,保持了水土,涵养了水源,提高了当地的空气质量,甚至对全球的生态平衡,空气净化都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2.4减少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植被的减少在一些地势较高的地区可能会造成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究其原因是因为,滥伐乱垦会造成植被破坏乃至消失,山坡失去保护、土体疏松、冲沟发育,大大加重水土流失,进而山坡的稳定性被破坏,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结果就很容易产生泥石流,对当地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在实行退耕还林(草)政策后,很多从前泥石流高发地区都有了很好的改善。

3、退耕还林政策的可持续性分析

我认为,退耕还林这项政策必须要有可持续性,因为这项政策对我国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下面,我就对它的可持续性作出自己简要的分析。

毋庸置疑,受退耕还林政响最大的是农民,首先从农户的角度进行分析,通过国家政府的行政补贴、置换再加上农民对于国家行为的支持,退耕还林政策推行的阻力不会太大。其次,政策的主要推行者是政府和各行政机关,因为单位本身的因素,只要这项政策还在继续,这方面也不会有太大的阻力。从成本方面考虑,退耕还林的政策成本主要是由补贴成本和实施成本构成。其中,实施成本指包括了退耕还林技术监督、检查、指导等所引起的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承担这些费用的主要是一些基层机关,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数据分析,以及进行了一些实地走访调研,我发现退耕还林区不仅没有出现财政赤字,还产生了很好的政策效益。

我们要用辩证法及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退耕还林政策的确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但对于这项政策所能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以及它的可持续性,都是毋庸置疑,值得肯定的。

结语

退耕还林政策实施到今天,也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在这十五年间,之前的水土流失严重区,泥石流发生严重区的情况都得到了很好的改善。说过:“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可持续发展这条道路一定要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本文就退耕还林的问题发表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篇6

【论文关键词】:退耕还林;问题;对策;宁夏西吉

西吉县位于宁夏南部,是一个农业大县,属于部级的贫困县,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在实行退耕还林以前,“十年九旱”,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劣,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工程进展顺利,同时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与生态的双赢。首先“绿了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工程区林草覆盖率逐年增加,使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减轻,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其次“富了民”,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工程实施使农民从补助中直接受益,林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并进行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大力建设基本农田,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拓宽了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再次,“育了人”,通过工程实施,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遏制生态灾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在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人民对美化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愿望,参与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近年来,西吉县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退耕还林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和历史意义。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阶段必须进一步针对新的问题与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退耕还林的顺利开展。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退耕还林目的认识不足,规划和计划不当

退耕还林主要是针对西部的生态改造,国家对退耕者实行粮食、现金、种苗费等方式的补助,通过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达到使其退耕还林的目的,既是“以粮食换生态”,也是对人民既得利益的补偿。但由于规划和计划不当,造成财政补助经费短缺,补偿不能够及时兑现。

1.2对退耕还林政策把握不准,造林质量不高

一是生态条件恶劣,种苗量不足或质量不优,加之“有人栽,无人管”,林粮间作,管护粗放,致使林木成活率不高;二是在部分退耕地区,农民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还林时经济林、生态林比例不合理,造成经济林比例偏高,难以实现生态目标。

1.3配套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损害了农民权益

基层管理不规范,补助兑现环节出现了违法违纪现象。一是补助粮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二是退耕还林资金管理不严,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造林实绩”冒领补助金现象,发生截留、挪用、挤占、套取和贪污行为,影响了工程建设,不利于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

1.4不注意发展后续产业,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退耕还林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关系,不注重通过发展后续产业解决长远生计问题,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退耕还林过程中若不能统筹考虑和解决好农民的吃饭、烧柴、增收等实际问题,只重眼前的补助,要想“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则是一句空话。因此,要保障退耕还林成果,必须以人为本,将农民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结合,将生态目标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

2对策

退耕还林工作关系到生态效益和农民增收两大目标的实现。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应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调查研究、编制规划方案,做好作业设计。科学合理确定造林面积、树种,以乡土物种为主,提倡造混交林,慎重引入外来物种,防止生物入侵[1]。技术方案落实到小丘地块,退耕农户按户登记,按村编号,以片成图,编写报告。二是做好整地工作。整地质量影响树苗成活率、幼林生长和水土保持,整地要沿等高线进行,挖穴呈“品”字形排列,保留植被带以控制水土流失[2]。三是把好种苗关。纳入退耕还林苗木,必须有“一签两证”,即出圃标签、苗木合格证、苗林检疫证。严禁使用劣质苗或挖野生苗上山造林。四是做好栽植工作。退耕还林造林方式必须是人工苗造林,要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3],抓好起苗、运苗等环节,选择阴雨天气,随起随栽,做到深栽、压实、苗正、不窝根。五是把好验收关。检查验收责任重大,对于不合格苗木,应及时返工。六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退耕还林档案不仅是工程评价的基础,也是政策兑现的可靠依据。档案内容包括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说明书、竣工小丘一览表、退耕农户一览表、竣工验收书。农户档案包括申请书、合同书、检查验收卡、农户分户卡、林权证。七是做好法律宣传工作[4]。知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要宣传普及《退耕还林条例》《森林法》等法规,加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教育,让干部群众真正懂得退耕还林的最根本目的是要恢复生态的多样性和综合平衡,这是经济增长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引导人民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退耕还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使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依法行政、执法守法护法。

3结语

退耕还林工作政策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要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落实“三个到户”,即造林、植被保护落实到户;粮食、现金、种苗补助兑现到户;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林木权落实到户。同时,要搞好“三个结合”,即退耕还林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只有这样退耕还林工程才能真正成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为民造福工程。

4参考文献

[1]李积德.中岭乡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问题及对策[J].青海农林科技,2010(1):73-74.

[2]向甲斌.浅议旬阳县退耕还林工程发展思路[J].陕西林业,2010(1):20.

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篇7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乡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完成省、州、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100元,同时落实耕地地力补贴。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小麦、豆类等作物种植的夏田秋季撂荒的,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进行复种小日月作物,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计划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按照省州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县上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对照图斑,摸清全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确权承包地撂荒情况,下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撂荒地指导性整改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以村为单位下达工作方案和指导性整改任务。

(二)摸排整治阶段(4月—7月)。各乡镇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知情大会,向群众传达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同时,要深入田间地头,对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进行登记造册。一是摸清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二是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的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调查汇总表于4月30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三是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四是全力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督查组,全力组织部署好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制定更加有力的整改措施,对问题建立台账,一一挂牌整改销号,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秋冬季整治阶段(8月—10月)。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整治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阶段(11月)。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乡镇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认真梳理总结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经县上研究审核后报省州农业农村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联户干部包抓地块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要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统筹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全县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和督查检查,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乡村要靠实主体责任,包村联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督促限时整治。充分调动耕地承包户和经营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广大耕地承包经营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粮食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政策、《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让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业务部门要严格履行耕地保护法定职责,乡村两级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四)加大督查力度。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既要把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又要与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优资格挂钩,对在整治过程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给予鼓励表扬。对在整治工作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附件:1、东乡县2021年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统计表

3、撂荒地摸底信息统计表(样表)

4、撂荒地基本情况核查汇总表

5、2021年甘肃省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县长、各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各主任。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耕地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篇8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而耕地则是土地的精华,它不仅是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来源的基础,并且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与经济发展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有效保护耕地,不仅仅要对耕地进行保护,更重要的是对破坏耕地的行为进行有力的处罚和打击。

根据《2012年国土资源统计年鉴》显示:自2006年以来,全国土地违法案件涉及耕地面积一直居高不下,最严重的年份为2007年,涉及耕地面积36708公顷。由此可见,由于违法用地而导致的耕地损失非常严重。但是《2012年国土资源统计年鉴》同样收录了以下数据:2011年,当年关于违法用地破坏耕地的案件立案面积为235公顷,在这些案件中当年结案的涉及破坏耕地的面积仅有138公顷。无论是何原因造成当年案件未结,破坏耕地如何认定、如何量化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加之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驱使,违法案件造成的耕地破坏数量连年递增,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严重的冲击,耕地数量保护、质量保护形势日益严峻。

一、耕地破坏鉴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74条同时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或建坟,以及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情况,破坏种植条件的情况,或者由于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违法者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为有效和切实保护耕地资源,1997年的《刑法》规定严重破坏耕地的行为为犯罪,罪名是“非法占用耕地罪”,将耕地纳入到刑法保护的范围内。2000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从数量上对罪与非罪明确了界限。但是破坏耕地行为仍屡禁不止,严重存在破坏耕地以外的土地的现象。因此破坏耕地鉴定工作非常重要,用刑罚加以保护耕地尤为必要。为“惩治毁林开垦以及乱占林地的犯罪,切实保护森林资源”,2001年8月,《刑法修正案》认为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指的是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这样,《刑法》第342条被相应地修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的土地用途,数量较大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342条规定的罪名相应改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具体包含的罪名为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占用林地罪。据此,破坏农用地的犯罪对象从最初的耕地,扩大到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在内。

    二、当前耕地破坏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土地执法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程序是这样的:由四种途径(举报、巡查、卫片、媒体曝光)发现土地违法情况。土地执法部门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后确认违法主体,调查取证后向违法主体发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如果涉及触犯刑法,移送至公安部门并抄备检查机关。移送公安部门时,土地部门需提交移送书及移送函。移送函中描述违法事实,发挥的就是耕地破坏鉴定的作用。目前的移送函中对耕地破坏的认定都是局限于对面积的认定,目的都是为了对违法主体进行追责提供证据。这也恰恰体现了目前部分省市即便开展了耕地破坏鉴定这项工作,仍旧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耕地破坏鉴定的主体不统一,鉴定书盖章有国土部门、农业部门、环保部门甚至有水利部门。多头管理不利于耕地破坏鉴定工作的开展,使该工作的权威性大大下降。二是耕地破坏鉴定的标准缺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定量或者定性的衡量耕地被破坏的程度是个很棘手的问题。三是关于耕地破坏鉴定的程序,由谁申请,由谁组织,由谁出具鉴定报告,最终由谁为鉴定报告负责,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四是当前进行的耕地破坏鉴定的目的过于单一,就是单纯的为了给司法部门提供证据,对违法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耕地破坏鉴定主体不统一

    我国《刑法》中第342条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作出如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规,非法占用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的用途,数量较大,造成了耕地和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三条就“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作出如下解释:第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了5亩以上基本农田或者非法占用10亩以上除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第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指的是犯罪行为人非法占用了耕地并用于建窑、建坟或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5亩以上的基本农田或者10亩以上的除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该解释对非法占用农用地分别在数量(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10亩以上)和质量(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上做出具体规定。

    但是《刑法》和该解释都未对耕地破坏鉴定的部门做出规定,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中也未规定本部门具有耕地破坏鉴定的职权。在实际施行中,司法机关一般要求对国土或农业、环保部门对耕地破坏进行鉴定,确定是否“数量较大”和造成“耕地大量毁坏”。鉴定主体无法统一,根据不同耕地破坏类型,需要不同的职能部门对耕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一般来说,国土部门对地类、破坏面积进行认定,农业部门对种植条件是否遭到“严重破坏”进行认定,环保部门对是否造成土壤“严重污染”进行认定,有时还需水务部门参与,对水土流失等进行鉴定。单独委托国土或农业、环保部门进行鉴定已不符合耕地破坏鉴定的要求,以何者的鉴定结果为准也尚待定论。在实际工作中常现这种情况,农业部门称其没有出具土壤严重污染证明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没有法律依据,国土部门称无法对种植条件遭到破坏做出证明,导致公安部门见不到土地严重破坏的鉴定证明,无法立案,使耕地破坏者不能及时受到惩处。同时,多头管理过于混乱,更容易造成推诿扯皮。所以,现阶段急需一个统一的耕地破坏鉴定机构,以出具权威的鉴定报告。

    (二) 耕地破坏鉴定标准缺失

    在土地违法案件中耕地破坏的程度有轻有重,当前却缺乏对耕地破坏程度统一的分级标准。其他行业,比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中对于地质灾害有明确的分级标准,根据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其中的各种指标进行分级。然而,在耕地破坏鉴定的操作中,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造成耕地大量毁坏”作出了解释,但什么是“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未进一步定义,一些说法还需细化、分级,如种植条件毁坏的程度、土壤污染的程度等。

国土资源部统计的执法监察典型案例中,曾有投机钻营的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者,未经批准,擅自在租赁的土地上占用超过10亩的耕地进行违法建设,地表被硬化、土壤耕作层严重破坏,无法恢复耕作种植条件,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违法占用农用地罪。在属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进行初步调查以后,该违法者将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仅限于容积率极低的库房,并且是部分拆除。测绘部门入场测绘时发现:违法建设面积刚好在10亩以下,由于占地属于一般耕地。使得违法者免于刑事处罚,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该违法者视而不见,性质恶劣,在当地造成了较坏的影响,对于加强基层民众对保护耕地意识的宣传造成了很不利的影响。

    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目前缺失对种植条件造成严重破坏的具体认定标准。

    (三) 耕地破坏鉴定程序缺失

    当前北京市并未有专门的行政法规对耕地破坏鉴定的组织实施进行规范,如耕地破坏鉴定的申请、组织,鉴定工作时限,鉴定经费来源,鉴定工作监察,鉴定报告的有效期等。有的省市将土地违法当事人定为鉴定申请人,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实质就是违法者出钱请人鉴定以对自己进行处罚,如果是处罚前收取,违法当事人缺少积极性,如果是处罚后收取,鉴定费用并未及时得到保障。同时,耕地破坏鉴定缺少成熟的体系框架支撑,例如我国的地价体系,以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为核心,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核准或者评估。同样是主体申请,地价评估对于申请者来说具有目的性,申请者具备积极性。

    (四)耕地破坏鉴定目的单一

当前开展耕地破坏鉴定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量刑定罪而用。这一单一性的目的根源在于耕地破坏鉴定标准的过于量化。针对一些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土地违法行为开展耕地破坏鉴定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追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针对一些占用基本农田不足 5亩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不足10亩、但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土地违法行为开展耕地破坏鉴定工作却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造成了部分土地违法者钻法律的空子,比如占用基本农田4.9亩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9.9亩,大肆破坏耕种植条件,致使耕地遭到严重破坏,难以恢复。而其它违法者一旦纷纷效仿,辖区内的耕地破坏总面积将不断上升。这种标准的过于量化存在严重的不合理性,可以相当于打架,出手次数小于等于10是一个级别的刑罚,大于10是另一个级别的刑罚,这种不合理显而易见。单纯从数字量化来量刑定罪,合理公平的鉴定标准应该综合考虑对耕地破坏之后进行修复的难度。延伸一些,那就是不能仅仅为了量刑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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