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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本核算的基本前提8篇

时间:2024-02-01 17:04:27

会计基本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基本核算的基本前提篇1

【关键词】高等学校成本核算 会计前提

教育成本核算就是对教育费用的发生进行审核与控制,核算其发生的实际情况,运用教育费用核算程序和方法,按成本计算对象进行归集与分配,最终确定成本计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核算过程。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又称为假设,是指对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会计人员对某种情况按进行会计工作的先决条件所做出的合理推断或人为规定。学校属于典型的事业单位,应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作为会计核算的前提。

一、会计主体

在组织教育成本核算时,会计主体的确定是核算的出发点。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前提是指会计所反映的是一个特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作为会计主体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a.具有一定数量的经济来源;

b.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

c.实行独立的核算,提供反映本主体经济情况的会计报表。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四条中明确指出了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确定了会计主体也就为会计人员成本核算工作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只为特定的主体进行核算工作。

目前高校成本核算选择学校一级进行核算,以学校作为会计主体便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教育成本核算体系,通过以学校为会计主体的成本核算构架,不仅可以将一个学年会计期间的成本核算成果用于满足学校内部管理信息的需求,也可以满足外部资金供应者对资源配置效益性要求的信息需求。同时,为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收费标准、确定招生计划提供必须的参考信息。

二、持续经营

将持续经营作为基本前提条件,是指企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而是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既然不会破产和清算,企业拥有的各项资产就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耗用、出售或转换,承担的债务也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清偿,经营成果就会不断形成,这样核算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持续经营假定的意义,在于解决了会计主体的资产评价和费用分摊等会计计量的实际问题。它为权责发生制奠定了基础,也是一致性、可比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依托。持续经营对于会计核算十分重要,它为正确地确定财产计价、收益,为计量提供了理论依据。只有具备了这一前提条件,才能够以历史成本作为企业资产的计价基础,才能够认为资产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固定资产的价值才能够按照使用年限的长短以折旧的方式分期转为费用。对一个企业来说,如果持续经营这一前提条件不存在了,那么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方法也相应地会丧失其存在的基础,所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必须以持续经营作为前提条件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中第五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教育成本核算同样也必须遵循持续经营假定,否则核算出的教育成本就不准确,按学年核算教育成本的许多账务处理,如固定资产折旧,跨期费用的预提、待摊就失去了基础。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亦称会计期间),是指将会计主体的整个持续运作过程划分为间隔的若干时期,以便定期进行核算和报告。会计分期这一前提是持续经营的客观条件。对于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来说,既然在可预见的将来,它不会面临破产停业清算,那么为了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向有关各方提供信息,需要划分会计期间,即人为地把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划分为较短的经营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我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六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止日期采用公历日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高等学校学生培养的学制随着教育层次的不同而不同,如专科3年,本科4年或5年,硕士生3年、2.5年或2年,博士生3年,可以看出教育成本核算期间不能与学年相同。而从制度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应当以会计年度为成本核算期间,但是由于学生的入学与毕业时间,每年开学与放假时间均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笔者认为应该尽早变革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情况。货币计量是任何会计记录的基础,教育成本核算自然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进行,但货币计量是以货币价值不变、币值稳定为条件的。用货币来反映一切经济业务是会计核算的基本特征,因而也是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性的前提条件。选择货币作为共同尺度,以数量的形式反映会计实体的经营状况及经营成果,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现实经济社会中,币值变动时有发生,例如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教育成本核算就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教育成本的可比性受到影响,需要用物价指数,最好是教育物价指数进行调整,才能进行有实际意义的比较,才能发挥教育成本信息考核、控制、预测、决策的作用。二是按历史成本原则核算出的教育成本,但不能完全补偿真实的资源耗费,主要是固定资产的耗费。因为在通货膨胀时期,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一般大于其原始价值,按原始价值提取折旧费,重置时就会在使用价值上减少固定资产的数量。在以教育成本为基础确定学费、教育拨款时,应考虑以重置价值矫正历史成本计量的不足。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七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所以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也应当以人民币为计量基础。

综上所述,组织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在组织核算工作之前,首先要解决与确立核算主体有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这是全部会计工作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national commission on the cost of higher education us,straight talk about college cost and prices,/catalog/oxstalk.aspx.

会计基本核算的基本前提篇2

【关键词】高等学校成本核算 会计前提

教育成本核算就是对教育费用的发生进行审核与控制,核算其发生的实际情况,运用教育费用核算程序和方法,按成本计算对象进行归集与分配,最终确定成本计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核算过程。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又称为假设,是指对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会计人员对某种情况按进行会计工作的先决条件所做出的合理推断或人为规定。学校属于典型的事业单位,应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作为会计核算的前提。

一、会计主体

在组织教育成本核算时,会计主体的确定是核算的出发点。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前提是指会计所反映的是一个特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作为会计主体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a.具有一定数量的经济来源;

b.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

c.实行独立的核算,提供反映本主体经济情况的会计报表。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四条中明确指出了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确定了会计主体也就为会计人员成本核算工作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只为特定的主体进行核算工作。

目前高校成本核算选择学校一级进行核算,以学校作为会计主体便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教育成本核算体系,通过以学校为会计主体的成本核算构架,不仅可以将一个学年会计期间的成本核算成果用于满足学校内部管理信息的需求,也可以满足外部资金供应者对资源配置效益性要求的信息需求。同时,为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收费标准、确定招生计划提供必须的参考信息。

二、持续经营

将持续经营作为基本前提条件,是指企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而是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既然不会破产和清算,企业拥有的各项资产就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耗用、出售或转换,承担的债务也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清偿,经营成果就会不断形成,这样核算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持续经营假定的意义,在于解决了会计主体的资产评价和费用分摊等会计计量的实际问题。它为权责发生制奠定了基础,也是一致性、可比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依托。持续经营对于会计核算十分重要,它为正确地确定财产计价、收益,为计量提供了理论依据。只有具备了这一前提条件,才能够以历史成本作为企业资产的计价基础,才能够认为资产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固定资产的价值才能够按照使用年限的长短以折旧的方式分期转为费用。对一个企业来说,如果持续经营这一前提条件不存在了,那么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方法也相应地会丧失其存在的基础,所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必须以持续经营作为前提条件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中第五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教育成本核算同样也必须遵循持续经营假定,否则核算出的教育成本就不准确,按学年核算教育成本的许多账务处理,如固定资产折旧,跨期费用的预提、待摊就失去了基础。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亦称会计期间),是指将会计主体的整个持续运作过程划分为间隔的若干时期,以便定期进行核算和报告。会计分期这一前提是持续经营的客观条件。对于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来说,既然在可预见的将来,它不会面临破产停业清算,那么为了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向有关各方提供信息,需要划分会计期间,即人为地把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划分为较短的经营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我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六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止日期采用公历日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高等学校学生培养的学制随着教育层次的不同而不同,如专科3年,本科4年或5年,硕士生3年、2.5年或2年,博士生3年,可以看出教育成本核算期间不能与学年相同。而从制度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应当以会计年度为成本核算期间,但是由于学生的入学与毕业时间,每年开学与放假时间均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笔者认为应该尽早变革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情况。货币计量是任何会计记录的基础,教育成本核算自然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进行,但货币计量是以货币价值不变、币值稳定为条件的。用货币来反映一切经济业务是会计核算的基本特征,因而也是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性的前提条件。选择货币作为共同尺度,以数量的形式反映会计实体的经营状况及经营成果,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现实经济社会中,币值变动时有发生,例如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教育成本核算就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教育成本的可比性受到影响,需要用物价指数,最好是教育物价指数进行调整,才能进行有实际意义的比较,才能发挥教育成本信息考核、控制、预测、决策的作用。二是按历史成本原则核算出的教育成本,但不能完全补偿真实的资源耗费,主要是固定资产的耗费。因为在通货膨胀时期,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一般大于其原始价值,按原始价值提取折旧费,重置时就会在使用价值上减少固定资产的数量。在以教育成本为基础确定学费、教育拨款时,应考虑以重置价值矫正历史成本计量的不足。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七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所以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也应当以人民币为计量基础。

综上所述,组织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在组织核算工作之前,首先要解决与确立核算主体有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这是全部会计工作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national commission on the cost of higher education us,straight talk about college cost and prices,/catalog/oxstalk.aspx.

会计基本核算的基本前提篇3

【关键词】高等学校成本核算 会计前提

教育成本核算就是对教育费用的发生进行审核与控制,核算其发生的实际情况,运用教育费用核算程序和方法,按成本计算对象进行归集与分配,最终确定成本计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核算过程。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又称为假设,是指对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会计人员对某种情况按进行会计工作的先决条件所做出的合理推断或人为规定。学校属于典型的事业单位,应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作为会计核算的前提。

一、会计主体

在组织教育成本核算时,会计主体的确定是核算的出发点。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前提是指会计所反映的是一个特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作为会计主体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a.具有一定数量的经济来源;

b.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

c.实行独立的核算,提供反映本主体经济情况的会计报表。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四条中明确指出了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Www.133229.Com确定了会计主体也就为会计人员成本核算工作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只为特定的主体进行核算工作。

目前高校成本核算选择学校一级进行核算,以学校作为会计主体便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教育成本核算体系,通过以学校为会计主体的成本核算构架,不仅可以将一个学年会计期间的成本核算成果用于满足学校内部管理信息的需求,也可以满足外部资金供应者对资源配置效益性要求的信息需求。同时,为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收费标准、确定招生计划提供必须的参考信息。

二、持续经营

将持续经营作为基本前提条件,是指企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而是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既然不会破产和清算,企业拥有的各项资产就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耗用、出售或转换,承担的债务也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清偿,经营成果就会不断形成,这样核算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持续经营假定的意义,在于解决了会计主体的资产评价和费用分摊等会计计量的实际问题。它为权责发生制奠定了基础,也是一致性、可比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依托。持续经营对于会计核算十分重要,它为正确地确定财产计价、收益,为计量提供了理论依据。只有具备了这一前提条件,才能够以历史成本作为企业资产的计价基础,才能够认为资产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固定资产的价值才能够按照使用年限的长短以折旧的方式分期转为费用。对一个企业来说,如果持续经营这一前提条件不存在了,那么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方法也相应地会丧失其存在的基础,所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必须以持续经营作为前提条件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中第五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教育成本核算同样也必须遵循持续经营假定,否则核算出的教育成本就不准确,按学年核算教育成本的许多账务处理,如固定资产折旧,跨期费用的预提、待摊就失去了基础。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亦称会计期间),是指将会计主体的整个持续运作过程划分为间隔的若干时期,以便定期进行核算和报告。会计分期这一前提是持续经营的客观条件。对于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来说,既然在可预见的将来,它不会面临破产停业清算,那么为了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向有关各方提供信息,需要划分会计期间,即人为地把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划分为较短的经营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我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六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止日期采用公历日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高等学校学生培养的学制随着教育层次的不同而不同,如专科3年,本科4年或5年,硕士生3年、2.5年或2年,博士生3年,可以看出教育成本核算期间不能与学年相同。而从制度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应当以会计年度为成本核算期间,但是由于学生的入学与毕业时间,每年开学与放假时间均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笔者认为应该尽早变革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情况。货币计量是任何会计记录的基础,教育成本核算自然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进行,但货币计量是以货币价值不变、币值稳定为条件的。用货币来反映一切经济业务是会计核算的基本特征,因而也是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性的前提条件。选择货币作为共同尺度,以数量的形式反映会计实体的经营状况及经营成果,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现实经济社会中,币值变动时有发生,例如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教育成本核算就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教育成本的可比性受到影响,需要用物价指数,最好是教育物价指数进行调整,才能进行有实际意义的比较,才能发挥教育成本信息考核、控制、预测、决策的作用。二是按历史成本原则核算出的教育成本,但不能完全补偿真实的资源耗费,主要是固定资产的耗费。因为在通货膨胀时期,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一般大于其原始价值,按原始价值提取折旧费,重置时就会在使用价值上减少固定资产的数量。在以教育成本为基础确定学费、教育拨款时,应考虑以重置价值矫正历史成本计量的不足。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七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所以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也应当以人民币为计量基础。

综上所述,组织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在组织核算工作之前,首先要解决与确立核算主体有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这是全部会计工作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national commission on the cost of higher education us,straight talk about college cost and prices,/catalog/oxstalk.aspx.

会计基本核算的基本前提篇4

一、企业物流成本的三种核算方法

(一)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为提供详细的物流成本信息,有学者认为,物流成本核算应首先依赖于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但是仅靠传统的会计方法难以取得足够的所需数据来核算物流成本,而折衷之举就是对其作出若干修正。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方法采用货币作为主要的计量尺度,利用设置账户、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会计专门方法来记录和反映物流成本。完善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在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明确物流成本项目。企业在进行物流成本核算时,首先要根据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对象确定本企业物流成本不同核算层级的具体项目。从目前看,企业物流成本的内容可以按照物流范围、支付形态、功能分类、对象等不同标准来确定,但要注意所确定的物流成本核算项目必须能全面反映本企业物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

第二,企业应根据物流成本项目和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管理的需要,设置好相应的会计科目、凭证和账薄,这是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关键。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单轨制(即在现有成本核算基础上增设与物流成本相应的会计科目、凭证和账薄)或双轨制(把物流成本核算与其他成本核算截然分开,单独建立物流成本核算的科目、凭证和账薄)两种方式。企业应综合考虑自身的管理水平、员工素质、会计基础工作的高低来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

第三,根据物流成本的核算特点设置物流成本会计报表。编制物流成本会计报表,提供本企业物流成本信息,是企业进行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所在。企业应根据物流成本管理需要来设置物流成本会计报表的种类;根据企业物流活动的基本职能构成或物流成本的性质设计会计报表的内容,其具体内容应与物流成本项目保持一致。此外,还可以编制“物流成本明细表”反映物流成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在实施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时,笔者认为企业还应关注以下两点:第一,物流成本核算属于管理会计体制范畴,不能纳入一般的财务会计核算体制中,以避免影响企业原有会计体制的正常运行;第二,个别物流成本科目的数据在原有会计科目中是无法获取的,也不能还原到会计科目中,如存货的机会成本这类损失必须在管理会计体制中进行核算。

(二)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是一种简单、易用的核算方法。这种方法利用统计原理,以公司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进行资料搜集、加工和处理,最后汇总出公司的物流成本资料。该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尺度,包括货币和实物尺度,并采用普查、重点调查等统计方法以获取所需要的核算资料。其具体做法是:首先对公司成本核算资料进行分析,从中分离出物流耗费部分,然后再加上会计成本核算中没有包括但需计入的部分,最后根据物流管理要求对上述材料进行整理、加工、分类得出所需成本信息。我国许多企业在还未建立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之前,一般都实施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体制,且许多企业不愿意改变其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

(三)物流成本的作业成本核算方法。传统的会计方法主要是沿着组织预算的思路对费用进行分类和归集,而物流活动常跨组织发生,两者之间存在矛盾。通常的财务会计在物流成本核算上存在着缺陷,因而不能提供对物流成本的准确量度。为此,理论界提出了作业成本计算法来解决物流成本的核算和管理问题。

作业成本计算是建立在“作业”这一基本概念基础上的,其基本原理是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用作业方法计算产品成本时,需要将着眼点从传统的“产品”转移到“作业”上,以作业为中心。其计算程序主要为:首先确定主要作业,确认作业中心;其次以作业中心为成本库汇集资源,并将汇集的投入成本或资源分配到每一个作业中心的成本库中;最后将各个作业中心的成本按各种成本动因分配到最终产品。该方法是以作业为单位,把成本按作业进行分摊,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出产品成本,部分地解决了传统会计方法核算的缺陷,对物流成本的计算是一种有利的尝试。同时,由于作业成本计算把成本核算深入到作业层次,能提供更为准确真实的产品成本信息,从而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二、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

进行物流成本核算应首先明确影响物流成本核算方法选择的因素。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主要受三种因素的影响:(1)成本与收益的配比。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是提供准确的物流成本资料,找出并消除物流成本的不合理部分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但同时物流成本的核算本身也有成本,需要消耗一定的经济资源。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前应对取得物流成本资料的耗费(成本)与取得的成本资料所能带来的经济所得(收益)进行权衡,进而决定应该选择的物流成本核算方法以及核算的详细程度。(2)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电算化程度。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电算化程度会对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产生一定的影响。成本核算系统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需要会计基础工作的支持,而会计基础工作的效率又与电算化程度关系密切。(3)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物流成本的核算是一项以人为主体的会计活动,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高低会对物流成本核算模式的选择产生影响。不同的物流成本核算模式这两者的要求不同,所以在选择核算方法时要考虑到企业这两个因素的现状。

其次再来谈三种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特点及选择。企业应根据不同核算方法的特点,综合考虑影响物流成本核算方法选择的各种因素,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核算方法。

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是一种较简单,实施成本较低的核算方法。该方法的缺陷主要是不能连续、全面、系统地反映物流费用,采用该方法得出的物流成本信息精确度相对较差。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还不能

很全面、系统地把握物流这一概念,对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电算化程度较低的企业而言,这种方法是可行、有效的。笔者认为,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具有简单、成本低、对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要求不高等特点,中小企业可考虑使用该种核算方法,其适用于处于物流成本管理和核算初期阶段的企业。

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利用会计原理连续、系统、全面地对整个物流过程进行核算,期末汇总出物资总成本。这种方法具有以下明显优点:(1)核算的物流成本较为精确;(2)有助于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持续进行,通过这种方法,管理人员可以方便地了解日常的物流成本;(3)与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相比,会计核算方法可以减少物流成本与会计成本核算之间的重复性工作,有助于物流工作获得财务部门的支持,便于进行成本分析,进而推动企业整体管理效益的提高。但其弊端在于核算过程较为复杂,且现有的会计核算是按照劳动力和产品来分摊企业成本的,这种方法掩盖了企业的基本活动,忽视了各项活动之间的联系,不能适应物流跨边界性这一特征,不能跟踪物流成本的真实发生环节;另外该种方法所实施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因为物流会计核算、计算与产品成本计算是一项交叉工作,需要有高水平的会计人员等等。这种方法适用于规模较大、具有良好会计核算基础、人员素质较高的企业。

会计基本核算的基本前提篇5

一、企业物流成本的三种核算方法

(一)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为提供详细的物流成本信息,有学者认为,物流成本核算应首先依赖于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但是仅靠传统的会计方法难以取得足够的所需数据来核算物流成本,而折衷之举就是对其作出若干修正。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方法采用货币作为主要的计量尺度,利用设置账户、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会计专门方法来记录和反映物流成本。完善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在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明确物流成本项目。企业在进行物流成本核算时,首先要根据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对象确定本企业物流成本不同核算层级的具体项目。从目前看,企业物流成本的内容可以按照物流范围、支付形态、功能分类、对象等不同标准来确定,但要注意所确定的物流成本核算项目必须能全面反映本企业物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

第二,企业应根据物流成本项目和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管理的需要,设置好相应的会计科目、凭证和账薄,这是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关键。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单轨制(即在现有成本核算基础上增设与物流成本相应的会计科目、凭证和账薄)或双轨制(把物流成本核算与其他成本核算截然分开,单独建立物流成本核算的科目、凭证和账薄)两种方式。企业应综合考虑自身的管理水平、员工素质、会计基础工作的高低来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

第三,根据物流成本的核算特点设置物流成本会计报表。编制物流成本会计报表,提供本企业物流成本信息,是企业进行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所在。企业应根据物流成本管理需要来设置物流成本会计报表的种类;根据企业物流活动的基本职能构成或物流成本的性质设计会计报表的内容,其具体内容应与物流成本项目保持一致。此外,还可以编制“物流成本明细表”反映物流成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在实施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时,笔者认为企业还应关注以下两点:第一,物流成本核算属于管理会计体制范畴,不能纳入一般的财务会计核算体制中,以避免影响企业原有会计体制的正常运行;第二,个别物流成本科目的数据在原有会计科目中是无法获取的,也不能还原到会计科目中,如存货的机会成本这类损失必须在管理会计体制中进行核算。

(二)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是一种简单、易用的核算方法。这种方法利用统计原理,以公司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进行资料搜集、加工和处理,最后汇总出公司的物流成本资料。该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尺度,包括货币和实物尺度,并采用普查、重点调查等统计方法以获取所需要的核算资料。其具体做法是:首先对公司成本核算资料进行分析,从中分离出物流耗费部分,然后再加上会计成本核算中没有包括但需计入的部分,最后根据物流管理要求对上述材料进行整理、加工、分类得出所需成本信息。我国许多企业在还未建立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之前,一般都实施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体制,且许多企业不愿意改变其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

(三)物流成本的作业成本核算方法。传统的会计方法主要是沿着组织预算的思路对费用进行分类和归集,而物流活动常跨组织发生,两者之间存在矛盾。通常的财务会计在物流成本核算上存在着缺陷,因而不能提供对物流成本的准确量度。为此,理论界提出了作业成本计算法来解决物流成本的核算和管理问题。

作业成本计算是建立在“作业”这一基本概念基础上的,其基本原理是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用作业方法计算产品成本时,需要将着眼点从传统的“产品”转移到“作业”上,以作业为中心。其计算程序主要为:首先确定主要作业,确认作业中心;其次以作业中心为成本库汇集资源,并将汇集的投入成本或资源分配到每一个作业中心的成本库中;最后将各个作业中心的成本按各种成本动因分配到最终产品。该方法是以作业为单位,把成本按作业进行分摊,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出产品成本,部分地解决了传统会计方法核算的缺陷,对物流成本的计算是一种有利的尝试。同时,由于作业成本计算把成本核算深入到作业层次,能提供更为准确真实的产品成本信息,从而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二、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

进行物流成本核算应首先明确影响物流成本核算方法选择的因素。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主要受三种因素的影响:(1)成本与收益的配比。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是提供准确的物流成本资料,找出并消除物流成本的不合理部分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但同时物流成本的核算本身也有成本,需要消耗一定的经济资源。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前应对取得物流成本资料的耗费(成本)与取得的成本资料所能带来的经济所得(收益)进行权衡,进而决定应该选择的物流成本核算方法以及核算的详细程度。(2)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电算化程度。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电算化程度会对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产生一定的影响。成本核算系统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需要会计基础工作的支持,而会计基础工作的效率又与电算化程度关系密切。(3)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物流成本的核算是一项以人为主体的会计活动,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高低会对物流成本核算模式的选择产生影响。不同的物流成本核算模式这两者的要求不同,所以在选择核算方法时要考虑到企业这两个因素的现状。

其次再来谈三种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特点及选择。企业应根据不同核算方法的特点,综合考虑影响物流成本核算方法选择的各种因素,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核算方法。

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是一种较简单,实施成本较低的核算方法。该方法的缺陷主要是不能连续、全面、系统地反映物流费用,采用该方法得出的物流成本信息精确度相对较差。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还不能很全面、系统地把握物流这一概念,对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电算化程度较低的企业而言,这种方法是可行、有效的。笔者认为,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具有简单、成本低、对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要求不高等特点,中小企业可考虑使用该种核算方法,其适用于处于物流成本管理和核算初期阶段的企业。

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利用会计原理连续、系统、全面地对整个物流过程进行核算,期末汇总出物资总成本。这种方法具有以下明显优点:(1)核算的物流成本较为精确;(2)有助于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持续进行,通过这种方法,管理人员可以方便地了解日常的物流成本;(3)与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相比,会计核算方法可以减少物流成本与会计成本核算之间的重复性工作,有助于物流工作获得财务部门的支持,便于进行成本分析,进而推动企业整体管理效益的提高。但其弊端在于核算过程较为复杂,且现有的会计核算是按照劳动力和产品来分摊企业成本的,这种方法掩盖了企业的基本活动,忽视了各项活动之间的联系,不能适应物流跨边界性这一特征,不能跟踪物流成本的真实发生环节;另外该种方法所实施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因为物流会计核算、计算与产品成本计算是一项交叉工作,需要有高水平的会计人员等等。这种方法适用于规模较大、具有良好会计核算基础、人员素质较高的企业。

会计基本核算的基本前提篇6

关键词:基本前提变革、会计约定、基本前提新论

本文讨论的会计学基本前提即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亦称会计假设),是会计学的理论基石。现在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在以前社会经济、科学技术、会计工作环境下设定的,当时是合理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信息技术使会计处理工具起了质的变革,从而现有的会计学基本前提与当今的社会经济(尤其网络经济)活动和会计处理工作已经很不相适用,面临着脱胎换骨的大变革。

一 会计工具即会计信息处理系统成为基本前提

会计信息处理(人机)系统,包括互联网情形处理会计业务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统称为会计信息处理系统。此会计信息处理系统是会计核算的工具,简称会计工具。随着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会计工具日益重要,以致成为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前提。若会计信息处理系统运转不正常或性能不可靠或不稳定,则将影响会计业务的正常运行,甚至会使整个经营业务陷入瘫痪。如银行的会计业务网络系统出故障,则整个业务就得停止;一般财务部门,如果停电不能开机,则就不能进行报销等业务;现在的超市如果收款机不能工作,就得关门停业。这些都是会计信息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会计就无法进行,造成暂停业务。实际上就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不成立,即没有会计核算工具,就不可能有会计工作。由此可见,会计工具即会计信息处理(人机)系统已经成为会计学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有了这一前提,就能很好地解释或解决会计实务中发生的问题,并将会计理论知识与会计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还有,就会计信息处理系统而言,信息技术发展到今天,价值信息与非价值信息完全可以同时处理(因为越来越同时需要这两者信息),而现在的状态是会计核算仅处理价值信息,其他信息系统处理非价值信息,这主要是受原手工处理系统的影响,造成使用信息技术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还停留在模仿手工处理系统的模式;另一方面原因是理论研究不够,没有产生新的理论来指导这方面的实践,提高会计信息处理水平,做到价值信息与非价值信息同时处理。作者提出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即会计信息处理系统为价值信息与非价值信息同时处理的系统。会计工具成为基本前提,这是全新的论点,是原来没有的论点。

二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本末倒置

传统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这里将被服务对象称为会计主体,显然这种称谓不妥,犯有概念错误。依据哲学观念,被服务对象即会计人员认识和实践的对象应属客体。所以传统的会计主体应该称为会计客体更为确切,而会计主体则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组织,不是会计人员工作的单位。特别的是,中国财政部是中国会计主体的最 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余的中国全体会计工作人员或组织构成中国会计主体。因此,传统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本末倒置,需要更正,使其正确。再者,企业会计准则中指出,“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企业是会计的承受者,属于会计客体的位置,怎么能成为会计主体呢,但按照传统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企业属会计主体,显然产生矛盾。还有,按传统说法,会计主体是单位或组织,但现实中无自身组织机构,却具有会计主体方面要求的经济形式也不少,如投资基金,政府基金等,这又作何解释呢。实际上,不管是单位或组织、投资基金或政府基金,还是企业或公司都是会计客体;只要有必要,任何一个经济上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组织都可以成为一个会计客体,典型的会计客体是经营性企业。会计核算范围由会计客体的经济活动业务事项而确定。

会计工作中,会计人员是主要的,是会计主体;而会计工作的单位是次要的,是非会计主体。因为在会计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会计人员,所以会计主体是会计人员。若会计主体是会计人员的工作单位,则会计人员的主体作用就被抹杀掉了,因为会计主体不是会计人员,那么怎么能起主体作用呢。这样的话,会计人员工作的单位即会计主体就可控制会计信息的质量(因为会计主体在整个会计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就可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这从理论上就使得会计信息质量无法控制,开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绿灯。所以单位领导可以指使会计人员作假账,粉饰财务报表等,这些都是此理论产生的恶果。作者对这一理论寻根求源,发现它可能还是当时计划经济的产物。由此看到,会计主体不应该是会计信息的产生或发生者,而应该是会计信息的加工或处理者,即会计人员。这样从理论上就使得会计信息是完全可以控制的。另外,会计主体应该独立于会计工作的单位,即会计工作人员应该与传统的会计主体独立,否则无法发挥会计人员的主体作用。如果非说会计人员不是会计主体,那么会计信息质量谁控制?若是会计主体自身来控制,这就回到了上面讨论过的问题即开绿灯问题。若是会计人员来控制,那么非会计主体怎能控制会计主体的信息质量呢?这从理论上就是不可行的,自然也是错误的。由此得出结论:若会计人员不是会计主体,则无法很好地控制会计信息质量。

三 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只是会计约定

传统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分期,是指为了定期总结企业的经营状况,人为地将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时期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分割开来,形成一个个的会计期间,并将其作为编制一个个的财务报告的时间范围。传统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货币计量,是指会计核算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的最小单位;尽管会计数据不只限于货币单位,但传统会计报告主要包括以货币计量的财务信息。这是传统的会计学原理中对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含义的解释。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环境的巨大变化,带来了对其的巨大冲击。鉴于此,作者对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内涵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理解分析得更为透彻,使其含义更为确切。

(一)关于约定

1.约定的含义

约定的含义是既定俗成。例如,程序设计中用C开头的变量名(如CName)表示字符变量,这就是一种约定。实际上,不用C字母开头变量表示字符变量也行,但是没有约定的使用方便、习惯。因此,通常都按约定的方法来做事情。时间长了习惯了也就不再改变这种约定了,但实际上约定是可以改变的。会计约定是会计学或会计工作中会计核算的约定的简称。会计分期、货币计量是会计约定的典型例子,稍后有对它们的专门讨论。

会计基本核算的基本前提篇7

关键词: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成本控制管理

供电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不仅仅是对供电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相应的整理,同时也能反应目前供电企业的发展现状。本文将以市场经济下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基本概念为着手点,针对目前市场经济下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所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现状进行详细的分析,从而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希望可以在理论层面上促进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方式的进步,并且促进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以此进一步发展。

一、市场经济下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基本概念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供电企业必须要做好会计成本核算工作,以此促进供电企业的正常运营。会计成本核算是作为供电企业运营水平的一种反映,可以利用归集、分配和结转等多种形式进行体现,供电企业可以通过成本核算明确目前的成本分析价值,给予实际基础,选择有效的成本计算方法,无论是生产资料转移价值还是计入本期成本的费用额都需要一个较为正确的计算,才能真正做好供电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工作。做好会计成本核算也有利于供电企业去寻找到成本控制的关键点,尤其是供电企业其电能产品的基本特性与其他企业产品有所不同,所以明确供电企业的基本发电、供电、输电等成本,有利于企业掌握基本变动成本,并且控制成本,进行相应的资金运动。

二、目前市场经济下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所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生产费用与支出审核环节不到位,很多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造成了相应的成本浪费,这些损失都是目前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在进行过程之中所存在的相应问题,一般来说进行会计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都是先进行成本分配,再对分配的技工成本进行读取,以此来结转销售成本。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都会造成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总体问题。但是在这一过程之中,往往较为常见的问题就是其基本会计成本信息不完善,其可信性与真实性较弱,并且并不具备时效性,所以所进行的会计成本核算结果其财务报表往往不能够完全体现目前供电企业的资金运动行为及运营水平。如何建立完善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体系,改进目前市场经济下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所存在的问题,是每一所供电企业都急需加以攻克的重要难题。

三、如何加强市场经济下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

1、结合供电企业的发展现状选择最佳的核算方式

会计成本核算方式有很多种,但是供电企业需要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为正确的核算方式进行核算。大多数的供电企业会选择完全成本法,虽然没有制造、管理等营业费用,但有燃料费、购入电力费、税费、材料费等,综合来说其成本项目较多,所以选择完全成本法还是较为合适的。想要建立完善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体系,就需要供电企业结合目前的实际发展状况,选择最佳的核算方式进行核算,以此促进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进一步发展。

2、明确供电企业电力产品的生产成本内容

无论是燃料购入还是输电费、购入电费与水费,都需要将其耗用与结存的财务报告表进行详细记录,明确供电企业电力产品的生产成本内容,有利于帮助供电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工作向规范性方向转变。目前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所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其成本核算范围太小,仅仅是专业生产成本内容的一个部分,并且也没有结合非生产成本进行相应的核算。所以明确供电企业的电力产品生产成本内容,有利于目前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范围的扩大。在基本的生产成本内容中还包括材料基本的成本差异,低值易损耗品的进一步推销,其中也包括各类应付的职工薪酬、养老保险机医疗保险等,在这里我们可以注意到保险的基本种类也是比较多的,对于保险的种类其实也应该予以相应的明确。除此之外折旧费、修理费、自营材料费、外包材料费、检修费以及相应的研究开发等费用都是目前供电企业电力产品的生产成本内容。在明确供电企业电力产品的生产成本内容的同时也应该与非生产成本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明确成本的核算单位,并且表明相应的阶级科目与贷款科目,在月末结转时,也应该整理好相应的借记与贷款科目,以此促进供电企业电力产品的生产成本内容的进一步明确,从而保证其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具体范围,避免在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过程之中有缺项漏项的状况发生。

四、推动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向规范化与信息化方向发展

随着科技信息的不断发展,目前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也在面临新的转变与挑战,需要推动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向规范化与信息化方向转变。结合现行的现代信息技术水平,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也能够不断的发展进步。除此之外想要规范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行为,也需要出台相应的《供电企业会计制度》、《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行为标准规定》以及《供电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等,以相应规章制度的发行,去促进目前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规范化,以此加强供电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五、建立健全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体系

建立健全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体系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制度,以此来保证成本信息质量,规范目前的供电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行为。建立健全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体系必须要结合目前电力企业的运营状况,适应并且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需求,认识到目前供电企业的建设需求,一定要在实践的过程之中充分发挥成本信息的重要作用。明确供电企业的成本管理思想,将内部成本管理与供电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有机结合起来,满足内部管理以及决策的相应需求,以此促进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体系的健全。

六、提升供电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供电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到最终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结果。由于其供电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其电能产品的基本特性决定了会计成本核算方式也会有所不同,所以提升供电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尤为重要。为了提升供电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去完善信息收集平台。拓宽会计信息的收集渠道,完善会计信息的收集方式,结合目前供电企业的发展状况,明确市场走向及发展需求,以此来提升供电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以多方位多角度去保证目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避免出现财务信息资料失真的状况发生。同时也要注重其会计资料的时效性,只有保证其时效性,才能实时进行会计成本核算,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同时为供电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给供电企业的决策与发展走向提供相应的依据。

七、加强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模式下,供电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之中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目前的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养还不能够满足目前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发展需要,必须在转变其基本观念的基础之上寻求相应的突破。供电企业可以通过专业课培训的方式加强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会计核算人员的成本核算意识,引进先进的成本工程师等人才,对现有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活动,并且进行相应的交流,以其先进的会计核算水平带动整体员工综合素质的加强。除此之外,会计核算人员也必须掌握目前供电企业运营状况和基本续需求,明确目前政府的相应政策,结合大背景进行自身的会计核算工作,力图促进目前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发展,为供电企业的前进趋势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依据,帮助供电企业在市场经济下找寻自身定位,以进行成本控制的方式促进整体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八、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供电企业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挑战,现有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已经不能够满足目前的发展需求,如何对市场经济下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进行相应的改进,是目前供电企业所要面临的重要转变。针对目前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中所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结合供电企业的发展现状选择最佳的核算方式、明确供电企业电力产品的生产成本内容、推动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向规范化与信息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体系、提升供电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多种方式促进目前市场经济下的供电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进一步加强,从而推动供电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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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本核算的基本前提篇8

一、当前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模式存在的问题

第一,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造成高校会计主体不完整。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企事业单位业务会计与基建会计分开核算的延续以及国家预算在高校会计的延伸,高校实行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的政策,将高校这一完整的会计主体人为地划分为高校事业单位会计和高校基本建设单位会计两个会计主体。从而造成:一方面事业财务不反映财政对学校的基建投入,只按有关部门批复的自筹基建投资计划转出自筹基建经费,在项目竣工交付使用资产前不清楚工程项目资金动态流转情况,缺乏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基建财务按照其独立的会计财务体系和与事业财务完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完成资金收付过程。造成基建项目已完工,而财务账上没有反映,使得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两个会计主体的存在,使得会计机构有可能相互独立,各行其事,缺乏有效的会计信息反馈与沟通。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4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一基本前提。作为事业单位会计组成部分的高校会计也应以其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为核算和监督的对象,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不仅包括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经济活动,同时也应包括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开展的基本建设活动。

第二,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造成高校会计信息失真。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提供高校教学科研等事业活动的会计信息,高校基建会计则主要提供高校基本建设活动的会计信息。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独立于学校事业会计核算之外,财务报表不能全面反映学校的资产、负债和收支全貌。如要对学校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有系统全面的了解,就需要把高校财务事业会计信息和基建会计信息合并。随着高等学校的发展,基建投资规模逐年扩大,筹资渠道也逐渐多元化。一些项目的资金要由学校利用银行贷款得以解决,银行贷款在基建会计中核算,而贷款及利息的偿还由学校财务负责,在学校会计中核算,这样一方面造成基建项目成本的核算不准确,固定资产价值偏低;另一方面造成学校负债状况不实,单独提供哪一套财务报表都无法反映学校的收支、负债全貌,导致信息失真,不利于财务风险分析。随着负责机制的引入,高校赤字预算成为必然。“借入款项”与“结转自筹基建”的增加,巨额的支出使得学校历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形成的缺口部分按现行的高校财务制度规定,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因为“事业基金”项不能为负数,就必然会再次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第三,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造成高校会计监督弱化。由于目前高校的事业财务会计核算与基建财务会计核算分别由学校财务部门和学校基建部门来进行。尽管学校财务部门对学校基建部门的财务工作具有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关系,但从实际运行来看,学校财务部门对基建财务的监督并未真正发挥作用,甚至基建财务人员以行政管理范围的差别、基建财务的独立性等理由拒绝学校财务部门的监督,将学校财务仅仅看作基建资金的保管者,至于基建资金如何使用和使用的合理与否是基建部门,学校财务无权过问,这就必然造成高校会计监督的弱化。而且在当前的高校会计管理中,有些学校一个领导既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又负责学校的基建财务工作。这极不符合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中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如此的管理势必会使高校的会计监督职能弱化,不利于高校的发展。

二、实行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的必要性

一是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性。财政拨给高校的基建投资一直是以建设单位为主体,分别对立项项目进行会计核算。自从实行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了部门预算的细化程度和规范化程度,对高校资金运作方式及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会计日常核算和决算报表的数据应同一口径,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与报表项目相对应,而现行高校会计决算报表与基建决算报表分开填报,高校会计科目和决算报告仍然使用“结转自筹基建”,无法与年度部门预算进行对比分析。为了全面、完整反映一个高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建立统一财务核算的平台,这就要求高校实行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

二是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是提高会计信息资料准确性、完整性的保障。长期以来,基建会计一直游离于高校事业会计核算之外,在核算基建项目工程成本时,单位自筹基建资金在高校事业会计账反映,在基建会计账没有全面反映;预算内财政性投资资金则在基建会计账户进行核算,在事业会计账不反映。对于与基建有关的费用直接在高校事业会计账列入“经费支出”,没有进行费用归集,整个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不完整,造成基建决算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既有脱节又有重复,无法真实、全面反映资产的状况。为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必要把基建会计纳入高校事业会计进行一体化核算。

三是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有利于防止资产流失和防范财务风险。在高校财务管理中,对未列入基建计划的更新改造项目或附属项目,资金来源由单一的财政拨款形式,转为多渠道筹集资金,如高校创收性企业自筹资金、财政拨款等。该部分资金来源和运用没有统一的核算要求,造成高校事业会计账户和基建账户分支,事业会计账户支出的费用直接列支,不能完整反映新增固定资产的情况,有关基建项目一旦形成固定资产,便脱离了会计监督的视线,容易造成固定资产流失。再者,基建资金在事业会计账户和基建会计账户两头挂帐,为套取、转移或挪用基建资金提供便利,基建资金若有缺口,有关管理部门难于审定,导致存在财政资金风险。所以,高校事业会计有必要把基建会计并轨核算,以防资产流失和防范财务风险。

三、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的具体设想

第一,推行权责发生制,取消收付实现制。现行高校会计核算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但由于某些会计事项不能在当期确认,按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难以真实反映一个单位的经济事项,甚至会出现虚假结余,使会计期间的信息缺乏真实性和可比l生。高校事业会计既要追求社会效益,又要履行受托责任,重视经济效果,对高校的经济业务要进行全面、合理地确认、计量和报告,尤其是有的基建项目需跨年度建设,资金经常跨年度使用,采用收付实现制

进行核算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整个经济事项。因此必须改进会计核算原则,引人权责发生制,即只要收支项目已实际发生,无论资金是否收付,都应及时入账,以真实反映单位的收支、往来情况。

第二,增设相关的会计科目。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后,必然会引起高校财政资金流入、流出的变化,为了提高高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应增加一些相关的会计科目。在高校收入类科目经费拨款下设置“基本建设拨款”明细科目,核算本年度财政基建拨款。其中“基建收入――财政基建拨款收入”核算国家财政部门为学校拨入的基本建设专款,“基建收入――上级基建补助收入”核算上级主管部门拨入基建补助款,“基建收入――事业结余基建资金”核算高校利用事业结余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

在“借入款项”科目下设置“基建借款”和“周转借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按贷款银行进行三级明细核算。借款的利息支出本着“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进行分摊。高校取得基建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贷记本科目;偿还基建期间借款利息时,借记“工程待摊费用”“在建工程”,贷记本科目;偿还基建项目完工后借款利息时,借记“基建支出”,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偿还基建借款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本科目贷方余额表示未偿还的基建借款。

在资产类科目下,增设一级会计科目“在建工程”,核算高校进行基本建设(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对于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的无形资产直接记入相应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在建工程”科目下设“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二级科目。本科目按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工程完工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基本建设支出”,“在建工程”年末数表示尚未完工的工程投入。

将支出类“结转自筹基建”改为“基本建设支出”,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核算在本年度完工的基建项目的全部支出。借方反映项目完工结算时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数,贷方反映年末转入“基建节余”数,本科目年末一般无余额。

在净资产类增设“基建节余”科目,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年末如为贷方余额,则表示完工工程拨款的累计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完工工程学校自筹资金数额。年终,根据明细账记录的内容把已完工的项目“基建节余”的借方余额转入“事业基金”的借方,若某项目完工后出现贷方余额,则按相关规定处理,该返还的返还,经批准留用的,则转入“事业基金”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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