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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浪动物的问题8篇

时间:2024-02-20 14:41:10

关于流浪动物的问题

篇1

大量的事实与案例证明,豢养伴侣动物不但对特殊人群有着诸多裨益,对于生活在紧张的现代社会中的普通人,伴侣动物更是提供了诸如安全感、被关心、被爱和被喜欢的感觉以及个人价值感等,有效地缓解了人们由于生活压力和变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由于伴侣动物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喜爱,目前,仅北京一地,伴侣动物总数已经达到了100多万,但是随着伴侣动物数量的增加,被遗弃的城市流浪动物也在飞速地与日递增中。

虽然伴侣动物能够给人们带来温暖、欢乐和很多利益,然而,并不是每一个家庭都适宜豢养宠物,比如家里有重病在床的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幼儿和高龄老人,工作过于紧张和繁忙的年轻人,即将搬迁或准备要孩子以及经济条件不甚宽松的家庭都不适宜养动物,即便是出于个人喜爱并有亲近动物的愿望,一时冲动把动物买回家,但是很快就会由于动物给家里的患者、幼儿、老人带来了麻烦,或者因为自己工作太忙无暇照顾,或者想要孩子又担心宠物影响胎儿健康,而不得不将动物送人甚至遗弃。

从温暖的家中被遗弃到寒冷的街头,不但让“通人性”的动物因无法适应骤变的环境而陷于巨大的恐惧之中,而没了食物来源和安全保障更使它们随时面临伤病和死亡的威胁。同时,城市流浪动物数量的增加,还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环境,公共卫生与健康的潜在隐患,因此,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流浪动物,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亟待给予有效解决。而根本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主要从两方面人手:普通公众和政府相关部门。

对于我们每个普通人来说,在决定豢养宠物之前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一只猫或狗能活15~20年,我们要想清楚,为了照顾它,我们能不能为它负上20年的责任?伴侣动物的开销不算太大,可也不算太小,伤病缠身的时候更需要我们无微不至的陪伴与关怀,我们在百忙之中,能否及时抽出时间和金钱给它照顾?动物像人一样需要社会活动,需要身体锻炼,在寒冷的冬日,我们能不能咬牙钻出热乎乎的被窝定时定点带宠物出去散步或排便?在回答所有这些问题的时候,如果你稍有一丝犹豫,那么,请先放下豢养宠物的打算,因为你并不是那个适合照料它一生的主人。

因此,如果我们是一个真心喜爱动物的人,请暂时把自己的喜爱放到一边,不要为满足自己一时的欲望而随便让一只活生生的动物走进你的生活,而你却只能给它一个模糊飘渺的未来。所以,对于很多没有条件的普通人来说,“爱它,就别养它”。

篇2

[关键词]问题流浪儿童 社会适应性 优势视角

一、导言

20世纪末,随着贫穷儿童流落街头的人数显著增多,儿童流浪已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现象。据王九峰等人的研究表明,全国流浪儿童总数15万左右,占全国未成年人比例的万分之三点九。不仅如此,流浪儿童脱离了主流社会,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沾染了各种恶习,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王九峰等,1999)。此外,据笔者研究发现,在街角社会中,黑社会势力同政府福利机构也一直在争夺问题流浪儿童的归属感。儿童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少年人口的素质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那么,这批问题流浪儿童的素质如何,他们自身是否有着独特的、可以发掘的优势,又是凭借着什么在这个社会中立足的,则成为了当前学术界和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话题。

本研究是《问题流浪儿童生活经验叙述与社会适应性研究》课题的一个子课题,拟通过对问题流浪儿童自身社会适应状况的分析,探讨问题流浪儿童适应行为的现状及特点,并从中发掘出其独特的优势,为后期社会工作的介入提供依据。

二、文献回顾

要研究问题流浪儿童的社会适应性状况,必须先对“问题流浪儿童”与“社会适应性”做一个明确的界定。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给予的定义:“流浪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入困境的人”。在本研究中,问题流浪儿童的界定是在流浪儿童的界定中范围的进一步缩小,指行为越轨、做出违法事件的流浪儿童。一般来说,这些流浪儿童的生存手段可以概括为:捡(捡垃圾)、讨(乞讨)、卖(卖艺、卖花等)、偷(偷窃、抢劫)。

此外,本研究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社会适应性”,早期它又被称为社会适应能力或适应,指的是个人独立处理日常生活与承担社会责任达到他的年龄和所处社会文化条件所期望的程度。然而,在我国问题流浪儿童社会适应性的研究方面,因问题流浪儿童的边缘化地位而不被纳入主流社会视野之中,如此,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几乎没有对此领域的专门研究,最多只是在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中一笔带过。

简言之,从以上国内外文献有关问题流浪儿童的研究中发现,并未有专门针对问题流浪儿童的社会适应性研究。那么,问题流浪儿童的社会适应性到底处于一个怎样的水平线上,他们又有着怎样的优势和潜能呢?本研究将着重探讨这些问题,以有助于政府相关部门及民间机构对问题流浪儿童开展行之有效的救助保护工作。

三、研究方法

1.被试

综合各种问题流浪儿童的定义,主要参照中国政府给出的界定,本研究中问题流浪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人、流浪到生源地以外(外市、外省)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入困境而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基于此定义,我们选取了上海、南京、武汉、济南、长沙、郑州、贵阳、兰州等八个城市的工读学校和问题流浪儿童救助站,进行全样本采集,共发放量表250份,有效回收量表233份,其中男性219人,女性14人。

2.测量工具

本研究以儿童适应行为量表为测量工具。这个量表是1996年韦小满在对AAMD适应行为量表(学校版,1981年)进行试用与分析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评估一般能力,由动作发展、语言发展、生活自理能力、居家与工作能力、自我管理和社会化等六个分量表组成;第二部分主要评估不良的适应行为,由攻击行为、行为、对抗行为、不可信赖行为、退缩、刻板与自伤行为、不适当的人际交往方式、不良的说话习惯、不良的口腔习惯、古怪的行为、多动、情绪不稳定以及服用药物的情况等12个分量表组成。

3.研究步骤和方法

(1)抽取被试,收集数据。

(2)按预先设计好的取样方案将量表发给被试的班主任和家长,按要求逐条进行评定。

(3)对评定结果作统计分析。

(4)探讨问题流浪儿童适应行为发展的规律及特点,发掘其优势。

四、结果与分析

通过对数据的整理与分析,我们获得以下结果:

1.测量工具的信度与效度

(1)信度分析

本研究采用内部一致性信度(Cronbach’s alpha)来考察该量表的信度,根据样本数据计算得的Cronbachα系数分布在0.876~0.919之间,第一部分各分量表Cronbachα系数分布在0.472~0.887之间;第二部分各分量表Cronbachα系数分布在0.434~0.950之间。虽然第二部分一些分量表的内部一致性还有待提高,但此次测验仍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2)内容效度分析

本研究通过计算各分量表与总量表之间的相关系数作为该量表内容效度的指标,各个分量表与总量表的相关系数在0.58~0.96之间,并且所有的相关系数的P值均< 0.001,说明该量表的内容效度很好。

2.问题流浪儿童个体内部社会适应性发展水平

运用标准分数转换的方法,我们将问题流浪儿童在两个分量表上各个子维度的得分依照同年龄普通儿童常模同一子维度上的平均数和标准差转换成标准分数(Z),然后以各子维度上的平均Z值来表示问题流浪儿童在各个子维度上的得分。分析的重点在于通过细化到各维度中的因子比较,寻找出在每个分项目上问题流浪儿童的最好表现集中在哪些地方,从而为优势视角社会工作的介入寻找切入点。

(1)生活自理能力

如图1所示,在生活自理能力的子维度上,分数较低的两项是卫生习惯和睡眠习惯,这也合乎我们的日常经验。因为问题流浪儿童长期流落在街角社会,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已不容易了,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来维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睡眠习惯,这一点在访谈中也有印证。与此同时,问题流浪儿童发展得较好的几项分别是穿着打扮、方位感和综合处理能力,其中综合处理能力包括躲开传染病患者、躲开危险物等七项。这表明,问题流浪儿童虽然生存环境很差,但他们非常注重自己的自我形象,并且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而在具体的社会工作介入中,可以以此为契机,激发问题流浪儿童的抗逆力。

(2)居家与工作能力

如图2所示,在居家与工作能力上,问题流浪儿童发展较差的几项分别是收拾房间、预算和理解日期。因问题流浪儿童长期生活在居无定所的环境中,没有固定的生活费来源,也没有对生活的规划,这样的生活磨平了问题流浪儿童在此方面的能力。如此,给予这些孩子一个家,一个稳定的适合生存的地方,对于提高问题流浪儿童这三方面的能力是非常必要的。此外,问题流浪儿童发展较好的分别是做饭做菜、钱的理解、替别人购物和工作技能这四项。这说明在“社会大融炉”教导的情况下,长期的流浪生活逼迫问题流浪儿童发展出了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对钱的理解也格外的清晰,而工作技能作为生存的必须条件也发展得很好,至于为什么替别人购物这一项得分也偏高,本研究中深入访谈发现,这是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让这些孩子们认识到,要存活下去则必须同他人合作,这样,他们替别人做事的意愿和能力也相应增长。而社会工作者应格外重视问题流浪儿童的这一大优势。

(3)自我管理

如图3所示,在自我管理的维度上,问题流浪儿童发展较差的是坚持性,其次是自制力。这说明问题流浪儿童做事情很容易随自己的心情率性而为,很少进行长远的打算,究其原因看:其一,这同问题流浪儿童在街角社会不断地迁徙与生存资源的波动性及多元化的社会适应手段相关;其二,这与问题流浪儿童普遍没有受到过良好教育的经历相关。而这两项可以通过行为训练予以矫治和提高,并且,在社会工作的介入中应加强这两方面的辅导和训练。

(4)社会化

如图4所示,在社会化的维度上,问题流浪儿童认识和了解别人、关心别人这两项发展并不完善,但帮助别人、与他人交往、参加集体活动、合作与分享这四项却发展得很好。这同图2中替别人购物这一项分数很高,可以相互印证。至于为什么关心了解他人分数低、互助与合作的分数高,据本研究的访谈资料发现,互助与合作是问题流浪儿童在环境恶劣的街角社会中生存下来的必备手段,要获取团体其他成员的合作与帮助,则必须同样对其他成员付出自己的合作与帮助,但这种合作与帮助是建构在生存环境的压力之下的,而这种环境的压力会迫使问题流浪儿童在团体中合作与互助之时,也促使其更加关注自身的安全,如此,对别人的了解和关心就相对减少了。

(5)攻击行为与行为

如图5所示,在攻击行为和行为这两个子维度上,问题流浪儿童在威胁或实施武力这一项目上的得分很高,但在毁坏自己的财务、毁坏他人的财务、干扰别人的活动、不考虑他人和不尊重别人财务这些项目上的得分都较低。这说明,问题流浪儿童在攻击行为上仅表现为威胁或实施武力,而其在行为上的表现则并不突出。进一步,本研究中深入访谈发现,在街角社会中生存,自保成为问题流浪儿童的第一需求,如此,从别人手里获取资源也是生存的必要手段之一。

(6)不可信赖行为、退缩、刻板与自伤、不适当的人际交往方式

如图6所示,在不可信赖行为、退缩、刻板与自伤、不适当的人际交往方式这四个子维度上,问题流浪儿童的自伤行为的分数略低于其他行为,而欺骗或偷东西、刻板行为以及不良的说话习惯这三项得分略高于其他行为,不过总的来说差别不大。简言之,在对这些分数的分析上,自伤行为较少同样印证了上文所述的问题流浪儿童自保能力很强的结论,而欺骗、偷盗、不良的说话习惯则是出于流浪的经历和街角社会的环境浸染所致。

五、结论与讨论

1.结论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及结果的呈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问题流浪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很强。他们大都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综合处理能力较强,自伤行为较少,很少发生毁坏别人财物或干扰别人等行为,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问题流浪儿童行为的主动性较强。词句表达能力较强,主动性好,有能力保管好自己的财务,有责任心,能够合理而有效地安排自己的业余时间。

第三,问题流浪儿童有很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帮助他人、替别人购物的能力较强,能较积极地参与集体活动,并在集体活动中表现较好,愿意同他人交往、合作及分享。

2.讨论

从优势视角讨论问题流浪儿童社会适应性的发展,可以促进我们更深入和细致地了解问题流浪儿童的需求,以便日后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流浪儿童成长中的关键性的问题,这对促进我国问题流浪儿童的安置工作进展也有一定的意义。

第一,关于优势的定义,一种是问题流浪儿童社会适应性发展各子维度中发展较好的因子;另一种是被当作抗逆力而加以激发和利用的社会适应性发展中不好的因子。若将这种抗逆力加以适当的激发,引导问题流浪儿童将这种生命的力量发挥到以后的建设性生活中去,将给他们自身带来莫大的帮助和改变。

第二,在求得自我保护的问题上,问题流浪儿童表现出了其强大的能力和聪明才智。T他们很少会做出给自己树敌、带给自己不必要麻烦的行为。同时,长期的流浪生活培养了问题流浪儿童审时度势的能力,教会了他们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为自己获取利益、并同时将对自身的威胁降到最低。

第三,问题流浪儿童在自伤行为这一项目上的得分较低。然而,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工读学校的问题流浪儿童会表现出较多的自伤行为,如吞食笔、铁钉等。

同以上结论作对比,可以看出:这是问题流浪儿童企图逃离工读学校而采取的“非常手段”,而非其本性。如此,只要对危险物品进行严格控制以及刻意忽视问题流浪儿童的这些行为,那么,问题流浪儿童在工读学校里的自伤行为就会逐渐淡化直至消失。

参考文献:

[1]Lambert N.Diagnostic and Technical Manual of AAMD ABS(School Edition).CTB/McGraw-Hill.1981.

[2]韦小满.特殊儿童心理评估.华夏出版社,2006.

[3]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问题流浪儿童保护机制和对策研究”.中国妇运,2005,(6).

[4]李脖宁,熊少严.广州市流动儿童社会适应性调查与思考.现代教育论丛,2007,(5).

[5]邹泓,屈智勇等.中国九城市流动儿童发展与需求调查.青年研究,2005,(2):1-7.

篇3

这场紧张的营救行动将流浪动物的悲惨境遇再次展现在我们面前,但如何拯救它们却是一个两难问题。一方面,它们是如此无辜的生命,付出忠诚却惨遭遗弃;另一方面,它们的数量激增为管理和控制工作带来巨大难题。扑杀还是饲喂,如何才能人道而有效地控制它们的数量,作为爱狗之人又当如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是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

流浪在国外

其实流浪动物问题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巨大议题。随着全球宠物数量的不断上升,流浪动物泛滥问题也随之日益严峻。幸而很多国家都早已出台了相关的动物保护法案,民众对待动物的态度也更加和善。成熟的流浪动物救助组织在政府的积极支持下也能够发挥更大的领导作用。

美国和加拿大:保护和收容流浪动物、制止虐待动物行为

在美国和加拿大,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是承担保护动物和收容流浪动物、制止虐待动物行为的主要机构,此外还有一些由私人或福利团体设立的动物收容所会参与到收容和救助流浪动物的工作中来。美国和加拿大约有7000个动物之家,每年收留1500余只流浪猫狗,其中约4%的流浪猫和16%的流浪狗能与主人重新团聚。这些救助动物组织的经费一部分来自政府资助,其余则来自民间捐款。

对于送来的和捡来的流浪动物,这些收容所会首先为它们做身体检查,未绝育的动物一律先做绝育手术,生病的动物则开始进行治疗。待动物健康后,救助组织会为其寻找收养家庭。但随着流浪动物的数量不断增加,而收容能力有限,一些身体状态极差或是长期无人收养的动物最终还是会被执行安乐死。

英国:依法对待流浪动物

英国动物保护组织Dog Trust于2011年进行的全国性调查显示,2011年英国有超过12万只流浪动物,这个数字还在持续上升。在英国,有超过300个独立团体从事动物保护和救助流浪动物的工作,其中也包括在全球设立分支机构的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

根据英国有关流浪动物的管理条款,如果是由政府逮捕到的流浪动物,将由政府相关收容机构负责喂养7天,在这7天内,主人可前来领取走失的狗狗,同时接受公众领养。但一旦超过7日期限,这些狗狗必须由其他独立救助团体接收,否则官方收容所有权对其进行安乐死。

幸运的是,英国拥有历史悠久的《动物保护法》,这部1911年通过的法律在之后的百年间不断完善,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有非常细致的规定。法律鼓励动物饲养者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将被。明确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对防止流浪动物大幅激增起到了作用。

泰国:与流浪动物和谐共生

泰国一直被认为是流浪动物的天堂。受到佛教思想的熏陶,人们对于动物有着普遍的慈悲之心,人与狗之间一直保持着和谐共生的关系。

不仅民众会拿出家里的剩饭剩菜喂养狗狗,一些佛教寺庙也成为狗狗的集体居所。一些寺庙中的流浪犬超过700只,每周的饲喂花销就超过1500美元。

虽然长期以来泰国人民已经习惯了与这些闲散的狗狗共同生活,但近年来受到环境变化和现代生活因素的影响,流浪狗的数量在泰国也有直线上升趋势。首都曼谷的流浪犬已超过30万只,这也促使一些民间团体开始采取干预行动。他们一方面鼓励民众登记自己的犬只,另一方面对于流浪犬采取“捕捉-绝育-放归”的人道干预手段来控制其种群繁殖速度,但科学家也表示,过多的人类垃圾以及环境污染对生物链的破坏才是真正导致流浪动物激增的原因。

德国:政府支持收容,领养代替购买

德国设有公立的流浪动物收容所,动物收容所都是由民间自发成立的公益团体设立的。民间收容所通常会通过契约方式获得政府补助,如在资金方面,一些县市政府会把政府预算中用于提高动物福利的款项直接拨给民间收容所。即便没有直接金钱补助,政府也会确保收容所获得合法用地,并给予免地租或水电费及垃圾费的优惠政策。作为德国第二大城市的慕尼黑,其惟一的收容所已有近150年历史,23名工作人员负责照料所中近120只的狗及150只猫,还有马及其他小动物。这些动物中包括弃养动物或政府强制不容许该主人继续拥有此动物而没收的,而如果是政府没收的动物,政府则会负责养育费用。

除了救助收容会受到政府支持外,“领养代替购买”的理念也深入德国民众心中。在德国,想拥有狗的人通常会到收容所去领养动物。领养者除了要通过包括领养动机、喂养经验、家居空间、经济状况等审核外,还要签署接受志愿者随时追踪的法律文件。而那些喜欢狗却不能养狗的人,也会到收容所去带狗散步或做义工。在安乐死方面,德国收容机构遭循的原则是:对健康的狗及还没病到不能医治的动物决不宰杀。

对扑杀SAY NO!

任何生物在生活环境中,只要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它们,如食物、居住的地方和配偶等,它们的数量将保持不变,这在生物学中被称为环境的“可承载能力”。当动物从生活环境中被移除,资源则会形成相对的富余,被称为环境的“真空效应”。此时周边地区的动物会被吸引过来,并与剩下的原有动物繁殖出更多后代,最终动物的数量会回到原始的环境可承载的数目。这种现象在种群动态及生态学里被称为“竞争释放”效应。

流浪动物在城市环境中也遵循这一定律,当流浪地区内动物的数量超过食物等生存条件的承载能力,流浪动物的繁殖率与数量都会相应下降,最终形成稳定数量。而大规模扑杀虽然移除了部分消耗资源的流浪动物,降低了疾病传染的机会,同时也为幸存下的动物提供了更多的食物和空间,但这些动物在充足的食物保证下会和新迁徙而来的流浪动物继续繁殖,最终这个地区流浪动物的数量又会回升到最初水平。

而且,大规模的扑杀移除的往往是性格相对较好的流浪动物,余下的流浪动物则会因为扑杀更加惧怕人类并产生攻击性,给后续的人道干预带来巨大阻碍。

人道干预

1970年代,为更好地管理流浪动物,英国与丹麦制定了“抓捕-检验-免疫-绝育-放归”(Trap,Tlest,Vaccinate,Alter and Release,简称TTVAR)方案,以此来控制社区流浪动物的数量和增长速度。相比扑杀,这种干预方式更加科学和人道,因此得到众多动物保护组织的支持。此后,这一方案逐渐被推广至全球其他地区的流浪动物救助工作中,美国等地在开展这项工作时,将这―方案简化为“抓捕一绝育一放归(Trap Neuter Release简称TNR)”。

“抓捕-绝育-放归”的主要对象为没有主人的流浪动物。这些动物中有些以人类垃圾为食,而另一些则有社区爱心人士不定期喂食。为了避免这些动物过度繁殖,动物保护组织会组织志愿者或鼓励社区居民将它们带到指定的动物医院,由兽医对其进行健康状况评估,未绝育的动物将进行绝育手术,同时还要完成所有动物的疫苗注射等防疫措施。在这些工作完成后,救助组织会安排公众领养活动,无人领养且行为健康符合放归条件的可被放归回社区。

由于失去繁育能力,社区流浪动物群体的数量会随时间递减,生存资源相同的情况下其生存状况也会改善,对社区的负担也会减小。国内的动物福利组织也已将TNR方案应用于控制社区流浪动物数量的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当然,TNR方案的效果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不断出现的新流浪动物以及人们对绝育理念的争议都会影响TNR措施的实施,但这一方案至今仍被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动物保护组织认为是最稳妥和人道的控制流浪动物数量的措施。

流浪狗狗潜力大

在成功培训导盲犬和助听犬后,台湾屏东科技大学工作犬训练学校又推出了阅读犬和检疫犬的训练项目,而训练的对象正是来自台湾流浪动物收容机构的流浪犬。

阅读犬的主要工作是陪伴那些不爱读书的小孩子,通过让他们说故事给狗狗听来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培养阅读习惯。训练学校会从流浪犬中挑选乖巧亲人的狗狗进行培训,使小朋友与狗狗成为好朋友,这一方面是创新的教育方式,同时也是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的好方法。屏东大学还与台湾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检疫特侦犬训练中心合作,在流浪犬中挑选适合的接受检疫犬训练课程,已有多只流浪犬经训练后成为活跃在海关一线的检疫工作犬,负责嗅探入境违禁物品。据海关人员反映,这些流浪犬有时比普通检疫犬的表现更突出。由于成效显著,现在只要收容所有新犬,训练中心的工作人员都会前往挑选。而面对偷吃饲料的牧场老鼠,台南市动物防疫保护处同样选择对流浪犬进行专项训练,使其成为具有高超捕鼠能力的“牧场卫士”。这些接受训犬师训练后的狗狗会到畜牧场进行实地演练,毕业后可供畜牧业者认养。

流浪动物问题与人类生活习惯有着密切关系,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人们从自身的行为及思想方面有所转变。从TNR干预到创意地训练流浪狗狗作为工作犬,我们的目标不应当是消灭它们,而应当是管理和引导它们更好地融入人类社会的生活。倡导领养代替购买,做负责任的养宠人,帮助流浪宝贝发挥自身潜力,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流浪宝贝打造一个充满爱与幸福的世界。

流浪狗的华丽转型

提起工作犬很多人都会直接联想到各种名犬,但其实流浪狗狗在工作能力方面一点不逊色于专门培训的名贵犬种。训练流浪狗成为专业工作犬,不仅能缓解都市流浪动物问题,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怀。

日本:流浪狗受训驱猴护农田

日本山区的农田经常会受到附近野生猴子的侵扰。2008年,日本爱知县首次从财政预算中划拨出约350万日元(约合3.5万美元)用于训练专业驱猴犬,而作为训练候选对象的恰恰是来自爱知县动物保护中心收养的一些流浪狗。

这些流浪狗被送往专门的训练中心,接受为期四、五个月的训练。最终将有6只训练有素的驱猴犬被送往爱知县山区,负责把侵扰庄稼的猴子赶回深山。爱知县此举获得了动物保护志愿者的高度赞扬,认为行政部门考虑到了流浪狗的“第二人生”,为它们提供了生存下去的方式。

泰国:流浪狗当“保安”

成群结队游荡在城市各个角落的流浪狗一直是令泰国政府头疼的问题。在动物专家的帮助下,政府终于找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将流浪狗训练成“保安”。第一批受训的流浪狗有150只,大多是半岁到一岁之间,其中既有经过市兽医局挑选推荐的,也有直接来自街头的“古惑仔”。经过一番训练,这些训练有素的保安犬被安排在包括国家公园、外贸出口仓库、机场和港口等区域协助工作人员巡逻。据国家公园的负责人介绍,受训的流浪狗上岗后,减少了过去巡逻人员被偷伐原木者伤害的情况,而且这些受训狗还可以守护国家公园中的珍稀野生动物。

篇4

社团声音:

减少流浪生命而不是制造流浪生命

当你从动物救助组织或个人手里领养宠物的时候,你可能没有意识到,你的行为使社会上减少了一个流浪的生命;而当你从一个非法的市场里买一个宠物的时候,你则纵容甚至帮助制造了更多的流浪生命。这是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人人都知道有买的才有卖的道理,如果大家都不去光顾非法猫狗市场,这类市场就会自生自灭。而现在猫狗黑市屡禁不止的原因,就是因为善良无知的人还在不断地光顾,还在不断地为非法经营贡献金钱!

——北京领养日新浪官方博客博文《领养,比买一只宠物的意义要大很多》内容节选

不要让无序繁殖蔓延人间

请不要购买纯种犬,即便你好命买到一只比较健康的纯种犬,请你了解下它们的父母都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它们都是激素狗,无良狗贩为了让它们多排卵多下狗大量注射雌性激素,促使它们多多繁殖,繁殖犬只命运悲惨,培育纯种狗是将它们引向死亡!不要让无序繁殖蔓延人间!随意繁殖,只会造成抵抗力下降,疾病横行!你买到的是它们的孩子同时也是他们的血泪辛酸和屈辱!!The puppy mill-狗贩的利润制造机器,纯种犬的地狱!!请告知一切可能的人:你的购买导致悲惨,请以领养替代购买!

——瑞家志愿者团队新浪官方微博微博表明无序繁殖会导致被繁殖犬只的悲惨命运

众生平等,关爱生灵

众生平等,让我们从每个人做起,关爱我们身边的众多生灵。抵制只接受纯种猫狗的理念,以领养代替购买。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新浪官方微博简介

名人声音:

少一次对生命的买卖,多一份对生命的保护

捡来的它们乖得不能想象,珍惜新家的小心情让人心酸。领养代替购买吧!少一次对生命的买卖,多一份对生命的保护。

领养代替购买,让我们给世界更多的爱。流浪过的狗狗更懂得爱人,它们出奇地懂事,出奇地会照顾人的感受!因为怕再失去温暖的家,它们更乖得让人心疼!如果你打算付出十五、六年的精力来照顾一只小狗,希望你领养代替购买,谢谢!

——演员孙茜新浪微博,说出了自己对领养狗狗的感受

领养狗只,拒绝购买

那些流浪狗如果没有被领养的话怎么办,它们就会被安乐死,所以我希望我的歌迷朋友们,如果你真的想养动物的话,不用去买,你可以去领养,因为领养你可以找到很多你喜欢的动物啊,重点是它可以跟你直接眼对眼地对看,“带我回家,带我回家”,它希望你可以带它回家,好好照顾它。

——罗志祥和被救助的混种狗Bobby共同替亚洲善待动物组织代言,向歌迷呼吁:“领养狗只,拒绝购买”

狗民网网友声音:

问题总有两面性,只能择其利益最大化者

人生而平等,狗狗也是,单纯用品种来区分也是歧视的一种。

支持领养代替买卖,并不是说购买狗狗不对,狗市的存在固然好,能让有需要的人买到自己心仪品种品相的狗狗,但不可否认也正是因为狗市的过热导致部分狗狗被当做生育机器,也因为不少不负责任的主人买狗却不爱狗,最后丢弃狗狗,造成了流浪狗狗的产生。相对而言,弊略大于利。

而领养狗狗不但减轻经济支出,使得钱款能更好地改善狗狗的生活。更能使狗狗不分三六九等高低上下欢愉地生活。我们出生,不能选择自己丑陋或者美貌,富贵或是贫穷,健康或是残障。对于狗狗而言也是一样的,它们同样不能选择自己的品种品相身体状况。那么将心比心,流浪狗狗就因为自己长得不好,身有残缺而活该被抛弃,活该被伤害吗?

问题总有两面性,只能择其利益最大化者。在狗狗的领养与买卖中我宁愿选择领养。

——狗民网网友FLORAHAR对“领养代替买卖”表示赞同

爱狗之心人皆有之,但责任心才是重点

我觉得,领养的始终感觉是别人送的,欠别人的,还是没买来的感觉实在。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就像水果,有的人喜欢苹果,有的人喜欢西瓜,不喜欢吃西瓜不代表这个人就不喜欢吃水果。所以同理可证,喜欢狗的人不代表每个品种都喜欢。就像我,我爱狗,但是也有不喜欢的品种。花钱在正规的地方,买一只健康的、自己喜欢的狗狗,并能一辈子对它负责、不离不弃,不亚于去领养流浪狗。如果每个人能保证不抛弃自己所养的猫狗,世上也就不存在流浪猫狗了。这同样也是在做贡献。

——狗民网网友samoyeqq对“领养代替买卖”的问题持反对观点

因人而异,因需而异

如果你只是单纯想要一个小生命的陪伴,不追求它长得多漂亮,不要求它血统多纯正,那么领养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如果你非常注重狗狗的外表,喜欢某一个特定犬种,本身有轻度心理洁癖无法领养流浪狗,那么购买就是最佳途径。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花钱买狗狗的人抛弃狗狗的几率也非常高。因为它们花了钱,对狗狗就有很多期许,比如期待它长大后变漂亮、血统纯正、听话等。但往往在饲养过程中发现自己“买的不是纯的,被坑了”,于是就产生了抛弃心理,这样的人非常多见。很多流浪狗,被卖掉的二手狗,都是主人自私地以为狗狗长大会变漂亮,却无知地接受不了狗狗的“尴尬期”,觉得带不出手,就送掉或者低价卖掉,更狠的就是干脆抛弃。

——狗民网网友xiaofeirou对“领养代替买卖”的问题持中立态度

篇5

一、在《动物保护法》草案公布后,现阶段倍受人们关注的保护客体

今年九月,我国公布了《动物保护法草案》。人们对此草案的出台形成了两个派系,赞成及反对的声音来自全国各地。这两派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看法及立场,即动物保护法是否应纳入我国法律体系以及人对动物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应受法律限制。这其中包含了对虐待宠物的惩罚和屠宰牲畜应采取人道手段以及如何来处理那些流浪猫狗等一序列问题的规定。

早在2008年,我国就动物保护法律建设性问题在北京举行了国际性研讨会,这体现了我国已经开始重视动物的保护及管理。加强动物保护的法治建设,既可以体现我国对动物保护的决心,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在经济建设的同时兼顾精神文明建设。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可以提高我国国民的道德素质,促进人类和动物的和谐状态以及对环境的保护,其对整个社会的意思是不言而喻的。动物保护法在欧洲国家已有一两百年的历史了,他们这些国家在动物保护法律方面比我国先进,人们对动物的保护意识也比亚洲国家的人们要强些。毕竟他们在这个法域里是比较成熟的,人们的意识也就自然而然形成了一般共识。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涉及到有关动物保护方面的只有:1、《刑法》,只对珍稀动物的保护有明文的法律规定及违反此法的相关刑罚处罚【3】;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4】。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一般动物的保护意识也开始在大众中逐渐得到认同并受到关注,动物保护法也因此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

当我国《动物保护法草案》公布后,人们将受此法保护的客体大多数理解为狗狗猫猫,即家养宠物以及生活在居民环境周边的流浪猫狗这个范畴,同时《动物保护法》对此类动物所作出的篇幅也最多。这种现象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动物保护法要保护的一般是那些生活在我们人类生活周围的动物。根据就近原则,这些动物是人们在自己生活中可以接触得到的,并且经常受到人的行为影响的动物。因此,我们需要理性化、人性化地协调人的行为与这些动物之间的关系。我们只有处理好这些就近的动物之后才有可能关注别的领域里的动物。因此,《动物保护法》草案出台后,人们最关心及争执最激烈的也就是这些家养的宠物猫狗与流浪猫狗的问题。至于应以何种人道的方式宰杀那些被饲养在棚里的动物(即后期成为人类肉类食品的动物),人们现阶段不是很关注。这是因为这些动物已被商业化了(即从这些动物的出生到死亡),确切地说它们是生产线上有生命的产品。因为不管是在国内国外,人们一般看不到它们的生命过程(即从开始的饲养棚到最终的宰杀场),所以即便宰杀过程很残忍,人们对此也感触不深。例如法国鹅肝残忍的制作过程【5】。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等待宰杀的那些动物它们其实也是有血有肉、有神经、知疼感喜的动物。这就是中国人所谓的眼不见,心不烦。而关于对所有野生动物的保护则有赖于国家的相关法规及条例的健全(如禁止猎捕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违反者应受到何种处罚等)。因此,现阶段人们关注的焦点也自然就是那些宠物猫狗方面的问题了。但流浪猫及流浪狗其实与人们所饲养宠物的特性相差并不大,所以它们同样能牵动那些关注动物福利人士的心,同时它们的存在也会令那些受到干扰的人们或是厌恶那些流浪动物的人们产生反感。当然,《动物保护法》实际需要调整的及涉及保护的客体超出了这些人目前关注的范围,即涉及面更广,而不只是这些接近民生的动物【6】。

二.如何正确看待《动物保护法》超前说与滞后说

动物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话题。关注动物的生存状况,保护它们免受不必要的痛苦和虐待,是当今世界的一种文明。不仅欧美各国有动物保护的法律系统,我们的亚洲邻国以及香港特区和台湾地区也都有动物保护法。我国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其主旨纯属保护和更好地利用“资源”,与保护动物受到适当照顾、免受虐待与痛苦无关。所以自从《动物保护法》草案公布后,中国国内民众及国外人士对我国即将颁布此法道出了不同的心声。

(一)《动物保护法》在中国实施持超前说观点者的理由及论据:

我国有部分学者及部分民众认为,此《动物保护法》的颁布在我国现阶段不合时宜,脱离了中国国情。“动物被赋予权利,有其必备的历史条件:首先是中产阶级兴起,一些动物由役畜变为宠物,人与动物的情感联系加强了;其次是物质技术条件的发展,使人权有了一定保障,然后始能惠及动物;第三是保护动物权利的社会共识,没有保护动物权利的社会共识,法律就不会得到普遍遵守。不具备这些经济社会条件,即使进行立法,最终也是纸上谈兵。选择一个国际场合公布立法建议稿,体现了法律专家的‘国际视野’,但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专家可能忘了,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有8亿农民,而农民与动物关系复杂,其中既有人对动物的悲悯,也有人对动物的工具性、物质性利用。在城市,人的权利意识刚刚觉醒,人对动物的权利意识自然还很淡漠。保护动物权利,需要价值观念、法律制度作为前提,但真正的基础还是经济发展水平。发达国家对动物权利与福利的保护,是在人权得到保障、福利国家成为现实之后,人的权利和福利向动物世界的自然‘溢出’。中国刚刚解决人的温饱,人的就业、居住、卫生、出行乃至丧葬问题成堆,要同时承认和保护动物权利与福利,确实不切实际。所谓法律,并非人的发明创造,它应该早就存在于社会风俗、习惯、道义中,立法只是对法律的‘发现’。如果城乡居民爱那些动物,在迫不得已时必须按照习惯处置那些动物,而法律专家弄出一部法律禁止那样做,那么很多国人就会一夜之间变成法律上的罪人。这样的立法,显然就不是对法律的发现,而是一种专家专断意志,是对西方制度的生搬硬套。这不是说,中国不应当立法保护动物,而是说,中国城乡之间、职业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在今后较长时期内,都不宜出台法典式动物保护法,对人们要求过多过猛。可以针对动物实验、工业屠宰、动物园及演艺业等,先行出台行业性动物保护规范,有条件的可以专门立法。城市可以完善养犬法,可以将养犬法规拓展为保护宠物的法规。但所有的这些法律都一定要有可操作性【7】”。

(二)《动物保护法》持滞后说(即支持实施此法的学者)之所见:

动物福利法在西方国家已有一百年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动物福利作为道德问题在西方成为社会意识和广大公众关心的社会运动却不过三四十年的时间,而动物法作为一门学科更是近几十年才新兴的法律分支。所以动物法从来就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今在中国,目前一个普遍存在的观点是动物法和动物权利在中国现阶段太超前,为时过早。“人们认为现在制定动物福利法不现实,即使制定了也无法实施。人们常常说,人的福利、人的法律及权利还顾不过来呢,哪能顾得上动物。然而,动物保护立法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普遍实施,不仅在欧洲各国,而且在许多亚洲国家均有动物福利法,那么为什么在中国就为时过早、超前呢【8】”?常纪文教授主张中国在努力考虑和探讨制定动物保护法的同时,需要对动物的地位进行广泛的公众讨论和知识界的探讨,相信对动物福利理念的公众探讨和普及教育将有助于中国的立法,同时也将确保普通国人和知识界重新认识动物作为有感知生灵的地位并接受作为伦理道德关注的动物福利是21世纪中国社会进步的上一个台阶的新观点。“不管我们现在是否贫穷,不管人权得没得到保护,我们都要人道地对待动物,这也是人权保护的一种延伸【9】。”

(三)笔者本人对此所持的观点:

在此,笔者本人也非常赞同常纪文学者的观点。在欧洲传统的道德观是基督教的道德观,根据圣经创世纪的记载:动物和人类是上帝在不同阶段先后所创造出来的,都同是“上帝的造物【10】”,从这个信仰上来说,这两者的关系从“在上帝面前平等”演化成“生存权的平等”。在上帝面前,人和动物都是他创造的生物,人与动物在世界上均应有生存权。虽然人类强于动物,但强者应该保护弱者是人类文明进化高尚之处。中华民族传统的思想中,以天地人和为人类思想最高境界。印度名人甘地曾说过:“一个国家的伟大程度和道德进步的标准可以用她对动物的态度来衡量”。结合国外在此法领域的成熟发展以及人们对动物保护的意思及对生命的重视,显然我国在现阶段出台《动物保护法》是比较滞后的。尽管我国经济整体水平还不谈不上发达,但出台一部《动物保护法》难道就会阻止或影响中国现在经济增长的步伐吗?在笔者看来,人道地对待动物与我国经济状况绝不是个难以化解的矛盾体。打个比比方来说,这就像我们对幼儿的教育一样,不因为他们不会说话也不会明白大人的话以及不识字和分不出人间是非而不给他们交流和受教育的机会,我们还是很乐意地尽一切可能让他们明白人们的语言及风俗习惯,让他们能在我们父母及社会现有的条件下快乐及健康成长,而不是等他们自己具备了这些自身条件才积极地配合他们。同理,我们不能一味强调中国经济不发达,所以不能在此法领域效仿西方发达经济国家超前颁布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立法绝不意味着向西方盲目靠拢,这些理由都是说不过去的。任何法律的颁布实施到该法的稳定与成熟都是需要经过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动物相对我们人类而言是弱势群体,很多情况下它们的生与死掌握在我们人类的手中,这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中国是时候该填补这个法律的空白领域了。万丈高楼平地起,众人拾柴火焰高,法律的完善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当人类的行为违反人类道德,仅依靠道德及社会舆论又无法制止这种行为的蔓延及恶意传播时,我们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让法律成为其最后一道阀门也是最难逾越的屏障。所以保护动物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体现,也是人类义无反顾的责任。

三、如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体现动物的法律地位才能更确实有效地保护动物的生存权

(一)动物的法律地位在一些国外法律体系中的体现:

在动物福利立法建设中,动物应该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而受到保护。《德国民法典》规定“动物不是物”【11】,这一定语没有全面的解释清楚,动物在人类的法律体系当中它到底是什么。又如《俄罗斯民法典》规定:“动物是物权的客体,并不意味着权利人能随心所欲地支配和役使动物,而应该受到合理限制”和“在行使权利时,不允许以违背人道原则的态度残忍地对待动物。在动物受赔偿的问题上,要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不能单纯地以动物市场的市场价值来界定赔偿标准【12】”。动物的法律地位问题是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即动物究竟是继续作为法律关系保护的客体加以保护,还是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来加以认定。因此动物能否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成为了法学讨论的焦点,学者观点大致有三种:1.是动物依然是法律关系的客体;2.动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3.动物是类主体或是准主体。不难看出此三种观点是基于不同的思考方向而形成的。

(二)笔者本人对此所持的观点:

笔者则认为动物不可能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因为法律毕竟是人的法律,法律关系是由人类行为而形成的关系,即由人类相互行为所产生相应后果的各种法律状态。而动物怎么可以和人同为法律关系主体呢?动物的权利最终还是有赖于人的行为及意识得以实现。因此,笔者认为动物只能属于被人类所保护的客体这一形式体现在法律当中。因此,动物成为法律保护客体的规定应该在不同的相关法律部门中有相应的明文规定,如《刑法》、《民法》、《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各地方政府单行条例等等法律法规,其内容应相互一致,不得相互抵触。也可以考虑是否将虐待动物行为列入我国刑法领域或单独进行立法,以此来规范及制止残忍虐待动物的行为,更有效地保障及保护动物的生存权。保障无辜的生命免受来自人类无理和非人道的侵害及剥夺。

因此,也只有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才能确实保护动物的生存权不受人类无谓的侵害及剥夺。在诸多国际社会动物保护法中,禁止虐杀动物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底线规则,其理念是尊重动物的生命及保护动物的权利,并将保障满足动物的基本需求纳入到法律和司法制度中来,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使人类承担起保护动物的责任。“而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保护自然),最终是出于对人类全局的,长远的生存利益的终极关怀【13】。”现在生物物种在逐渐消失,对整个生物金字塔即食物链来说都是一个阶梯式的毁灭,也就此可断言:“在世界上生物消失之日,即是我们人类的灭亡之时。”毕竟动物为我们人类所作出的贡献及牺牲是无法用统计学里的数字来恒定及衡量的,从物质的供应到精神的供应…是无法估量的。例如导盲犬对残疾人的帮助、警犬对国家警务工作及边防工作的贡献、看门犬对单位及家庭的财产安全起到的作用、宠物在带给人类的精神快乐的同时人们也被他们那忠诚及知足的特性所影响着从而优化及促进了我们人类性格的不足及缺陷…等等。

四、我国动物保护立法面临着诸多实际问题及为何地方性《饲养宠物法规》难以见效?

我国的动物保护、管理立法体系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动物保护法制系统性不强,制度建设不周全,难以对所有的动物予以应有的保护;二是立法目的没有体现中华民族继承和发展了几千年的怜悯生命的道德传统,没有体现中国加入国际组织或者签署国际条约、宣言的有关保护生物内在价值的要求,难以处罚一些遗弃或者虐待动物、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三是没有充分响应国际上动物福利贸易标准建设的要求,难以逾越西方发达国家设置的动物福利贸易壁垒【14】。

近年来,我国社会频频出现的“活熊取胆”、“活猴取脑”、“硫酸伤熊”、“虐猫事件”、“虐狗事件”等一系列事件引起了社会及媒体的关注,严重损害了国家及国人的国际形象。一些行为是为了经济利益,一些行为则是为了满足特殊心理刺激。人们不难发现,在人类社会发展到如今这么先进及文明的时代,竟有那么多的动物在苦难场承受着来自我们人类的折磨及残杀!这无不与我国有关于防止动物虐待的动物保护法还几乎处于空白阶段有关。依照现在的动物保护法规定,无任什么人采取何等残忍的手段来虐杀动物(除珍稀动物外)都不违反法律,只是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不妨试想一下,一个践踏无辜生命的人,怎会在乎社会舆论呢?行为人的恶行还经常明目张胆地经过电脑终端服务器以图片或视频的形式出现。其缘由便是目前我们国家在动物保护法域里几乎时处于无法可依的空白状态。而今老百姓支不支持动物保护立法呢?今年6、7月份的时候,部分网站搞了民意投票,有80%的投票网民赞成立法,有75%的网民赞成对虐待动物致死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民意非常高。网民是社会中知识层次比较高的人群,这说明立法既是理论需要,也是现实需要【15】”。然而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还是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此法在中国是起步阶段,很多条文的规定也许不能被人们所能接受,这其中也有包括了一些动物爱心人士对此法规定的不满声,他们认为在短期限内如果没有被人收养的动物由相关部门的兽医人员实施人道处理(即安乐死)的规定极不合理,表示强烈抗议的同时也有众多爱猫机构或人士已经纷纷展开行动向草案组提出修改建议。根据“动物保护法草案的第八十四条(巡查和流浪犬、猫的收容)——按照这个法律,流浪猫狗的存在是非法的,一经发现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有权利捕捉送进所谓的留检、收容所等待领养,如果无人领养便要被处死,而这个过程只有15—30天。试问这是保护还是屠杀!因为没人要养就该死么?【16】”。相反地,有人也极力反对此法的出台,这其中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法典式动物保护法在中国应该缓行【17】”。

(二)我国在此法领域内没有一套健全的机制及专门机构来对即将实行的动物保护法进行专门的监督。

(三)我国大多数民众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及如何保护动物的生存权几乎没有概念,甚至有些市民对此法的观点很极端,通过各种途径来表达他们不希望此法出台。自从9月18日《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正式对外公布,作为该法案的首席起草人常纪文教授说:“我昨天晚上又接到了威胁电话,一上来就骂,说我是神经病,我现在真的很愤怒!”更有甚者当即拿起手机给常纪文的助手发来短信:“你很无聊”,“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鄙视你一万年”!”这个低调温和的学者被瞬间抛向舆论的风口浪尖,面对种种非议甚至污言秽语,保持沉默显得很难【18】。颁布此法难道就真的这么难吗?其实推敲后不难得出这么一个事实,那就是许多人的生活经济来源是要依靠动物来实现的,毕竟无论是在中国及外国,人类许多的物质来源于这些动物,换而言之:这些物质的来源是以各种动物经过人为处理后所形成的各种生命状态为代价的。然而《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对这些群体而言是给他们在大刀阔斧的经营及牟利时带上了一把受到法律制约的锁链,令其行为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无所忌讳。另一方面,也许可从侧面反应出为何人们对这个动物保护法存在两种看法。对此我们首先应弱化这种强烈的反对声,然后再将此种反对声音慢慢转化为支持声。这个转化过程在中国也许需要时间来慢慢推动。不管是赞同的还是反对的,出来表态的这些人其实还是十三亿国人中的少数,而大多数国人则对《动物保护法》草案乃至今后此法的正式颁布到实施也几乎漠不关心,这就涉及到以后该法在社会上的实施效果及司法障碍问题,即该法是否能被大多数(大到城市小到乡村)的老百姓所接受并形成一般法律意识。因此,加大《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很有必要。

(四)地方法规对宠物饲养规定这块立法不合理,缺乏可实际可操作性,办理狗证猫证收费标准过高,对宠物随饲养人迁居到别的城市时,有关手续过于复杂且收费标准过高,宠物运输费标准过高,因此导致了不少流浪猫流浪狗的孳生。(这是因为与宠物为伴的人往往生活来源不丰富且多为寂寞孤独之人,即大多数是老人)

(五)收费金额的流向不明,监督管理职能不明,司法力度不强。对于这些专项收费的流向是否应该用于专项与动物有关的事业建设,在我国还没有明确及定性

五、依据本国国情,通过完善我国国内立法及借鉴国外经验来促进和协调动物和人的和谐相处

笔者拙见如下:

1.加大司法力度,对于无谓虐杀动物者应一律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毕竟法律的颁布是为了实施以限制及禁止某种行为的发生而不是为了流于形式。

2.启动群众监督制度,实行匿名举报电话及邮件,制定奖惩制度。发动群众的监管力度及积极性。

3.明确动物保护法的职能机构及司法程序。

4.结合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饲养宠物法规》来限制及规范饲养人的饲养行为,使其饲养行为符合我国的相关政策。

5.地方各级政府应建立严格的城市居民饲养宠物的相关数据并存档,每年向中央相关职能部门汇总一次,这样就可以知道我国宠物的整体数量及其变化,从而有效地预防及控制宠物过多繁殖。

6.严格审批动物及宠物繁殖基地公司的成立。即繁殖基地的繁殖计划也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从源头上控制城市宠物以及流浪动物数量的急增。制定一套严格的动物繁殖基地经营法规体系来控制各繁殖机构盲目进行繁殖计划。

7.繁殖基地应按规定将出售的宠物动物进行归档,并上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登记,这样有利于明晰宠物的个体流向,形成一个联锁档案机制。

8.没有被注射疫苗的宠物猫宠物狗严禁在市场上待售,被出售的宠物狗或猫应佩戴标有宠物身份代码的胸牌(即宠物在出售时,胸牌已在网上注册并登记了买主的信息)。

9.进行法治宣传及编制相关教科书,教育我们的下一代如何正确了解及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灵,毕竟教育从娃娃开始抓起是关键。突出人与自然的重要性,及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的对人类的益处。

六、如何规范人们饲养宠物之行为及如何处理好“寄”生存在人们生活周边的流浪猫狗

人们是否应该有养宠物或动物的权利以及人们是否有反对养宠物或动物的权利呢?在我国目前的现状下,只要饲养人所养的宠物或动物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时,他人是没有权利来反对饲养人的饲养行为的。因此,目前动物保护法急需处理的动物问题首先是那些被人类饲养的宠物以及寄生存在人们生活周边的流浪猫狗的问题。那么,我们应如何处理这两类动物呢?

(一)首先应规范对宠物的饲养及管理(即对宠物狗及猫的规范管理).

对于被人饲养的宠物,除了需要我们对国人进行教育外,用法规来规范饲养人的饲养行为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因此即严格又要可行的法规是必要的。目前我国各地区都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来规范此类行为,即便是有也大多流于形式,难以实施及操作,主要原因是法规制定不合理,民众不愿配合,司法力度不强。其次是饲养人的饲养意识比较散漫及薄弱,也没有饲养人应尽的责任及义务的概念。根据我们立法的原则是既要保护人类及人类环境又要保障动物应有的生存权。笔者拙见如下:

1.对职业性饲养动物人的资格及场所的规定及限制

2.规定以家庭为单位来限制被饲养的动物数量。

3.饲养人必须为动物提供足量的、质量好的、适合卫生的食物和水及提供适宜宠物场所供其休息及活动。对宠物不能进行心理吓唬。

4.对宠物的管理(办证、及收费政策应该改革、打疫苗、绝育应纳入到强制行为)。

5.对宠物培育机构及销售市场的数量的限制及经营规范的规定。

6.对宠物医院的资格审批及经营性质的限定及按规范职业。

7.宠物致人伤害的应该如何赔偿及如何界定赔偿义务人。可结合我国现行《民法》的相关规8定来认定及处理,及时用可行的法律条文来替代不可行之法条

9.规定及明确饲养人对饲养场所及环境卫生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10.应禁止各类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学校宿舍饲养宠物。

11.饲养人不在居住地且家中无人看管宠物时,应该实施寄养行为。

如何认定遗弃宠物行为及应如何加大处罚力度,除非这种遗弃行为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例外情节。

12.有专门的行政部门处理因饲养宠物行为而产生的邻里关系。

13.要对饲养人人群进行医学知识科普宣传及相关《动物保护法》法规宣传。

(二)流浪猫-流浪狗――应该如何进行人性化安置及处理?

流浪猫流浪狗的问题比较特殊,其特殊性在于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人类的生活垃圾而存在,且这些流浪的猫狗生活在人类边缘,容易接近我们人类,因此大多数这样流浪的猫及狗都乐意接近人,接受人们给他们喂食物这一行为。也因为其中有许多是被人们所遗弃的宠物。例如北京著名的收养流浪猫300多只的丁奶奶【19】。令人感到欣喜的是,像丁奶奶这样关注这些小生命的个人及群体是越来越多了,这说明了中国人在自身经济改善的同时,还有那么一份额外的善心及爱心去关注这些流浪的动物,这也表明了我们中国人的内在修养及善良意识在不断的提高。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及安顿这些流浪的猫及狗呢?笔者拙见如下:

1.各个地方政府应该新增一个特殊部门,即流浪动物防控部门。招收具有兽医资格的人员为国家特殊性质公务员。用于专门处理流浪猫流浪狗的绝育及疾病救助。如何控制流浪猫流浪狗数量的问题其实就像我国二十年前实行人口计划生育的情况一样,绝育是最关键的一环,不管是雌雄的流浪猫及狗,只要被人抓住后送至救助所,在动物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绝育手术,待其伤口痊愈后放归自然,这样即保障了动物的生存权又控制了流浪动物的增长势头,实行几年后,流浪动物的数量自然呈下降趋势。

2.每个城市都应该安置几个由政府出资的流浪猫狗固定救助所,每个救助所里应该有2-5名受领国家薪水的兽医执业。

3.对于在一定的领养期限内无人领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流浪猫狗,可以实行人道的安乐死。但对有野外生存能力的流浪猫及狗,如在绝育后无人领养,则应放归自然,而不主张人为的安乐致死!否则这将有勃于《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出发点。同时也违反了人类情感及道德。

4.对于对生活不能自理丧失了野外生存能力的流浪猫流浪狗,应制定有关实施安乐死的条件及要求,并应该有两名医生在场,实施安乐死的兽医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及程序来执行,并留根存档,以便统计。

5.严禁国人食猫肉狗肉。一是狗猫身上的细菌,许多对人体是十分致害的细菌及寄生虫,如“裂头幼的成虫寄生在犬科、猫科动物的小肠、且成虫在猫体内寿命可达3.5年,偶然寄生在人体……”。食猫肉对国人的身体健康也存在隐患,而且容易传染给家人及朋友。在这个基础上,各个城市边防应该把好城关卡口,禁止放行装有流浪猫或狗的车辆流通关卡,一经发现,立即扣押车辆及相关人员。通知相关部门后,应将装有流浪猫及狗的车开回原省市,并对整批流浪猫在采取绝育措施,在认养期限过后,将剩余的全部放归自然。并对涉及人员给予相关规定的刑事处罚。

6.制定对被收养的流浪猫及狗应进行登记及拍照留档制度,对领养人进行必要的回访制度。

7.政府的这个职能机构在各个地区均可以设置流浪动物的捐款基金帐户,有这么一个平台让有爱心人士及有能力的人士为此事业作出自己的努力及贡献,这样一是可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二来可以唤起人们对动物保护的意识。这个救助流浪动物捐款基金帐户由专员负责管理,并由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严格审核。

篇6

让物业挠头的“流浪狗”问题

北京有多少“流浪狗”,是10万条还是100万条,不得而知,因为,狗的出生和死亡很不好统计。应当这么说,在市区“流浪狗”基本上没有,绝少有人在西单或王府井大街上见到“流浪狗”。所谓“流浪狗”大多出现在五环外,即北京的城乡接合部。

温榆河畔X小区,地属小汤山,典型的城乡接合部,周围虽没见多少人在耕种,但一些村落还完整地保留着。有村子流浪狗就多,狗多了,免不了往X小区里跑,谁让小区里有一帮爱犬族,每每用残汤剩羹款待这些流浪狗。狗是有灵性的,知道哪头炕热。关于“流浪狗”问题,小区内历来有两派,一派是收养派,一派是取缔派。取缔派略占上风,理由如下:小区属于养老社区,流浪狗太多,难免发生咬人事件且犬吠影响老人休息;如果您想收养请拿回家自己喂,别影响了大家。没见有人拿回家喂养,大概也是嫌其脏吧。流浪狗依旧流浪着,喂养者的队伍却日见壮大,且伙食标准不断飙升,给蛋糕人家狗狗都不吃,非香肠或鸭骨头不可啊。

某日,警车突临小区,有人报案说流浪狗竟死在了“残汤剩饭”前,打电话的不止一人,警察也不敢怠慢。经民警勘察,小狗属非正常死亡,疑有人故意投毒。此事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求求佛祖保佑,请他们快停手,狗狗也有生命的自由……”不知是谁在社区网站上,播出了一首《流浪狗之歌》。“爱犬族”群情激昂,挥舞着拳头,聚在物业公司门口,坚决要求查出凶手,给大家一个满意的说法。

“我们的责任是保卫业主,也不是给流浪狗看家护院的啊。警察都懒得查,您让我们怎么查?”物业经理满怀委屈地说。物业经理姓刘,大胖子,戴着一副眼镜,据说,他家也养狗,若非如此,爱犬族非把他骂死不可。但是,事情不能不管,业主委员会眼瞅着就要成立,哪位业主也得罪不起啊。于是,物业公司召开了紧急会议,让业主参加,专门研究“流浪狗”问题。会开了大半天,众口难调,莫衷一是。最后,还是刘经理有水平,他提议是否可以将“流浪狗”集中喂养,找个合适的地方圈起来。该提议立即得到了“爱犬族”首领蒋大姐的赞同,“这事您就交给我吧,我办过养殖场,有这方面的经验,您就看好吧!”“好!有您蒋大姐出面,我一百个放心。”刘经理一拍大腿,此事就这么定了。

蒋大姐养“ 流浪狗”,引发争论

蒋大姐何许人也?此人可了不得。50多岁,腿有点儿瘸,走路不方便,骑一辆电动轮椅车,车后竖着双拐。据说,蒋大姐是北大的高材生,做过大生意,理论水平高,能言善道,天底下就没她办不成的事情。比如,物业要申请个老年人项目,向有关部门要钱,批不下来。好,让蒋大姐去,人家带着一群耄耋老人,只一次,就能给说通了,人送雅号“蒋半仙”。蒋大姐为人热情,社区里的大事小情,没有不参与的,这下,她可有事做了。花了好几千块,雇人在楼底下用竹子盖起了“小动物乐园”。所谓“合适的地方”,就是家门口,往远了盖,比如小区的围墙附近,太远,蒋大姐腿脚不便,不合适。然后,开始招“流浪狗”。其实,很好招,只要将狗粮往那儿一放,流浪狗自己就来了。一条、两条、三条,狗狗越聚越多,整整来了8条。可惜的是,这8条狗,或瘸脚或瞎眼或秃毛,没有一条是好看的。狗是重感情的,只要蒋大姐骑着电动车出门,这8条狗跟护卫队似的一准儿跟在车后边疯跑,边跑边吠,人见人躲,好不威风。于是,小区的住户给这8条狗也送了个“雅号”――金刚。

问题来了。夜间,流浪狗思主,关在外边,哪儿有不叫的道理。一叫就是大半夜,吵得邻居无法入睡。可谁也不敢找蒋大姐理论。一来街里街坊,抹不开面子;二来蒋大姐张口闭口,刘经理是她哥们儿,大家伙敢怒不敢言。社区网站可热闹了,取缔派对蒋大姐展开了猛烈的攻击。“什么北大高材生,纯属胡说八道!”“办过什么养殖场,她只养过两只鹅,后来,送动物园了。”“流浪狗必须取缔,我们被吵得快得精神病了!”…… 蒋大姐却处之泰然,依旧我行我素。

一日夜晚回家,忽见家门口蹲着一只流浪狗,定神一看,是“金刚”里的“老三”。此狗个头最大,原籍是村子里的狼狗。大黑狗蹲在楼道里,用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看着我,丝毫也没有要走的意思。我可害怕了。想当初,在日本留学的时候,见日本人彬彬有礼,以为那儿的流浪狗也如此呢,上去就抚摸,不料被狠狠咬了一口,幸亏戴着手套,才幸免于难。此事告诫我一辈子:流浪狗是万万招惹不得的,甭管国内还是国外。于是,我跑去敲蒋大姐的门,可就是敲不开,想必人家是睡着了。没辙,我只好冲着狗大喊大叫,终于将狗给吓跑了。第二天,我跑去找物业,语言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没承想,刘经理话里话外,偏袒蒋大姐,说她有爱心,媒体还要来采访呢,说咱也不能把流浪狗全杀了不是?好嘛,看来“流浪狗”比我这个人还重要呢。我彻底绝望了,后悔当初购房时没认真考虑邻居的问题。我决定搬家,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搬进了“野狗村”

房价太高,这点儿钱买不起大产权房。于是,开始寻找价值洼地。偶遇某村有一处小产权房,社区成形,且价格便宜。“小区里有没有流浪狗?”我问。“没有,绝对没有。我们这儿管得严,别说流浪狗,您看一楼有私搭乱建的吗?”销售人员说。别说,还真没有,比我们大产权社区管理得还好呢。“我不要挨着邻居。”有了以往的教训,这回,我来了个干脆的。“有!”销售人员推荐了一座小二层楼,独门独户,别说,跟谁还都不搭界。行!鬼使神差,住进了没有流浪狗的便宜小区。

住了一段时间,又上当了。院里没有流浪狗,院外流浪狗成群结队。只要出小区,路过一家工地,工地里养着一群流浪狗,大少数十只,马路上乱窜,道边水沟旁就生小狗。野狗的生育能力比宠物狗强得多,一窝能生十几只,且不用“接生婆”,随处皆能开花结果。好在流浪狗知道自家身份,见人就躲,可一旦成群结队,人就得躲狗,咬伤人的事不是没有发生过。问周围的人,有关部门为什么不管管?答曰:这是农村,竖着大牌子取缔小产权房,开发商照旧把楼盖起来,这都管不了,哪有闲工夫管流浪狗。您自己留点神吧。可话又说回来了,昌平区早就改县为区了,户籍上和西城东城无异,还能叫农村吗?

国外如何处置“流浪狗”

“流浪狗”问题牵扯到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牵扯到社区和谐出行安全,看似小事,却不容忽视。如何处置流浪狗,实际上,是世界性的难题,国外也如此。国外如何处置“流浪狗”,特别是发达国家如何处置“流浪狗”,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经验可供参考。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各地政府都建有“流浪狗”收容所和救助站,这些机构是不能拒绝民众送来的“流浪狗”的。“流浪狗”的最终归宿,一、被人领养;二、给狗实施煤气中毒,即“安乐死”。在人重要还是“流浪狗”重要这个问题上,二者取其一,显然还是人重要。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有让狗狗去死,以期达到生态平衡。电视上曾报道过,国内有一位南方人,曾手刃无数条“流浪狗”,受到当地人的强烈谴责。此人却振振有词,说这些狗随处便溺,破坏环境,还咬伤人,我是送它们上西天,是在做善事。是恶是善,可以探讨嘛。

篇7

关键词:宠物管理;问题;建议;深圳市

中图分类号:S81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6-0089-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饲养宠物已经从贵族阶层的摩登时尚转变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宠物及宠物管理的诸多问题已经在不同程度上牵动着社会的神经,从另外一个角度考验着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从笔者多年来宠物管理的工作实践来看,宠物管理还处于比较粗放的水平,离精细化长效管理还有较大的差距,需要努力加以解决。

1 当前宠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深圳市的宠物饲养现状存在种类多(狗的种类就相当多)、数量大(宠物饲养量在全国来说都是处于前列)、范围广(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家庭也在饲养宠物)等特点。宠物的饲养活动在培育人们热爱自然、珍视生命、保护动物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令人担忧。

(1)有饲养兴趣而没有饲养方法,饲养水平不高。对宠物有研究,善于观察,懂其习性的人并不多,许多人都是凭好玩而为之,有的甚至只是为了满足孩子的童真把宠物买回家。

(2)流浪宠物的管理难度相当大。流浪宠物靠捡拾垃圾为生,极易感染各种疾病。在特定的季节下还伴随着很高的发病率,这种情况下如果人与其接触或受到攻击,导致疾病的发生。近年来,深圳市的狂犬病发生病例保持在170~200例之间,很多都是因流浪狗咬伤而引起的。

(3)管理监督的政策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监管缺位问题不容忽视。随着宠物饲养现象越来越居民化,深圳市宠物管理的政策文件与国内的很多城市相比是较为完备的。但在专职人员的配备上并不理想,一些在宠物管理专职岗位上的人员也因为各种原因被其他工作所占用,造成在政府行为层面的宠物管理活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4)宠物的免疫率低下,新型流行病的不断产生与动物的密切关系对宠物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非典”、禽流感、猪流感、H7N9等新型流行病的产生都与各种动物有着密切的关系。宠物饲养造成人与动物的密切接触进一步提升了疾病发生的机会。

(5)宠物的登记管理率较低。由于居民对宠物危害性的认识不足,造成对宠物登记工作往往不予配合,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偷着饲养的现象随处可见。

(6)宠物的宰杀、掩埋等不够人性化。有些人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对宠物的生命并不尊重,随意宰杀、宠物死后随便乱扔等现象较为严重。

2 对抓好宠物管理的建议

宠物管理是对高尚品质生活方式的一种介入,目的是为了维护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融洽关系。在深圳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过程中,宠物管理虽然是社会生活的一个小小的剪影,但同样需要精心、细致的工作促进文明氛围的形成,是广大居民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享受高品质的人生乐趣。

(1)充实人员、充实队伍,提高管控能力。对于至今尚未安排专职宠物管理工作人员的街道要尽快将人员充实到位,同时在充实人员的过程中要把好新进人员的专业质量关,使人员安排做到知一行、专一行、管一行;对现有人员在调度使用上错位的,要尽快调整、纠正到位,使其专下心来干好自身的本职工作。此外,要切实做好对人员队伍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进而提高政府对宠物饲养的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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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饲养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降低人与动物的病源传导。每一种宠物都有其自身的生活习性,也都有着特别的饲养方式。但在宠物饲养的过程中,很多人其实对宠物的习性并不是很了解,往往造成人与宠物之间的不和谐。如何喂食、如何保持卫生、如何判断宠物的身体状况、如何与宠物交流等都有着很大的学问,需要去宣传、去教育、去引导。特别是在一些人和动物之间可以传染病上,要切实加以防范,防止病从宠物来。

(3)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饲养。登记是做好宠物管理的关键环节。只有做到完全登记,才能做到底子清、目标明。工作起来才有的放矢。通过地毯式排查,把各种宠物的饲养情况登记在册,对不配合登记或者非法饲养的,要严肃教育,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篇8

关键词:合肥;流浪猫狗;本底调查;生境类型

0 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居民饲养宠物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然而许多城市不断地出现宠物抛弃潮[1],加上城市流浪动物体系的不健全所造成的社会流浪动物消化能力弱等原因,流浪动物数量急剧增长[2,3],带来了一系列生物伦理学、城市规划等方面的问题。随着合肥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受城市流浪动物的困扰也逐渐增强,但是流浪动物本底资料仍十分匮乏[4,5]。为此,在安徽省动物学会、合肥市犬业协会小动物关怀中心的倡议下,安徽省动物学会学生分会、安徽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和安徽大学动物保护协会于2008年7月和2009年7月连续两年进行了合肥市流浪动物的本底调查[6,7,8]。经过一个冬季和2010年合肥市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期间的城市流浪动物收捕之后,合肥市流浪动物的数量和生存现状是否有所改善?在安徽省动物学会、观鸟会和安徽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支持下,安徽大学动物保护协会于2010年7月进行了合肥市第三次夏季流浪猫狗的生态调查。

1 区域概况

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北纬32°,东经117°)(图1),长江淮河之间、巢湖之滨,通过南淝河通江达海。全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7029.48 km2,建成区面积为224 km2。市辖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区和肥东、肥西、长丰3县。合肥市可分为7种宏观生境(图2):大学城为代表的高校园区,占地共12万平方公里,高校众多如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人口数量多且稳定、食物来源多样化;合肥市火车站为代表的车站生境,包括两个火车站、五个汽车站及三个换乘中心,特点为人口数量大、流动性强;轴承厂石油库沿线的老式居民区街道生境,受城市现代化进程影响较小;琥珀山庄为代表的现代社区生境,居民养狗氛围浓厚、食量充足;杏花公园瑶海公园一线为代表的公园生境,人口流动性强、环境好;中心菜市场为代表的农贸市场生境,人口密度大流动性强,食物来源充足;天鹅湖畔为代表的建筑工地生境,人口稀少,食量来源较少,生活及建筑垃圾为主要来源;南艳湖风景区为代表的郊区湖畔生境,人口密度小,几乎未收到城市化进程干扰。

2研究方法

本次本底调研前期,针对所有调查队员集中培训三天,内容包括对流浪猫狗的识别特征,流浪动物与家养宠物的区别方法,本底调查生态学方法和三种数据表格的使用方法。

14名调查队员分编成2个调查队,各调查队再分成 2个小组,每组中至少有一名具有2008年或者2009年流浪动物本底调查经验的领队,同步进行流浪猫狗的调查工作。借助博冠牌双筒望远镜,四个小组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样线法徒步调查,每侧视野范围50米,重点调查大学城、火车站、各大公园及逍遥津一线、轴承厂石油库一线老式居民区街道、芙蓉农贸市场、安居苑琥珀山庄、天鹅湖畔等各宏观生境代表的地点。若调查过程中发现一只流浪狗,则由小组中两人进行半个小时左右的无干扰跟踪,记录其在半个小时之内的行为特征及受干扰行为特征,其他组员继续沿路线前进。

最后,将所得数据输入Microsoft Excel表格进行整理和分析,用SPSS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和单因素方差分析,若方差分析的结果有显著差异,则进行 Post Hoc多重比较检验。

3研究结果

3.1 流浪动物数量

2010年7月的合肥市区流浪动物本底调查共进行144h,每天出行调查时段为6:00~18:30,调查样线长度约504km(调查速度3.0 km/h)。两侧视野各约50m,调查总面积约50.40 km2。调查到合肥市流浪动物59只,密度1.1761只/ km2。其中流浪狗21只,密度0.4167只/ km2;流浪猫38只,密度0.7594只/ km2。流浪猫的密度高于流浪狗的密度。

相比于2008年7月合肥市流浪动物本底调查结果[2],流浪动物密度明显下降(见表1),流浪猫密度高于流浪狗。但由于流浪猫为夜行性动物,而调查是在白天进行,故流浪猫的实际密度应大于调查密度。

3.2 流浪动物的生境选择

将合肥市流浪猫狗的栖息地结合地理位置与生态环境划分成 7种宏生境类型,统计出各宏生境出现的流浪猫狗的数量(见图2)。流浪猫活动范围较活跃区域是大学园区和现代居民社区,其次是公园和老城区居民街道,活动范围最少的是建筑工地、郊区湖畔、火车站和菜场。大学校园食物来源丰富,环境较为稳定安逸,适合流浪猫的生活特性,数量占首位;现代居民社区有较多宠物爱好者是流浪猫食物来源的保证,一些宠物抛弃现象也造成了该生境流浪猫数量较高;居民区、学校和公园的植被长势较好,较多的墙角隙缝和花木草丛给流浪猫的栖息繁殖提供了隐蔽的窝址。从流浪猫微生境选择的数据可知,流浪猫主要在垃圾堆中捡食为生,且选择在灌丛花坛和墙角旮旯等遮蔽度较大的微生境栖息。流浪狗觅食及生存环境也主要为居民社区和街道,然而由于学生对于流浪狗的畏惧心理,数量相对少于流浪猫;菜市场人员驱赶造成流浪狗很少活动于此类公共场所;公园环境卫生管理较好,垃圾分类放置于垃圾桶里,流浪狗较难得到食物,数量很少;建筑工地、郊区湖畔等地食物来源不足,因此分布很少。

4 结果分析与讨论

4.1流浪动物现行状态分析

为了向有关部门和组织日后解决城市流浪动物问题时提供翔实且多元化的调查数据和信息,2010年夏季的合肥流浪猫调查在统计流浪动物数量的同时,也会关注并记录流浪动物的行为状态及规律,现做汇总分析如下:(1)流浪动物多喜欢在城市人工灌木丛里、垃圾区域等地方活动以获得食物及避开强烈日照及人为驱赶,说明流浪猫狗主要受胁因素为食物、饮水和安全;(2)流浪动物在被发现时,多数全身较脏有污浊,皮肤及毛发多患有疾病;(3)只在高校园区发现了流浪猫和流浪狗的幼仔,其他生境均为发现流浪猫的幼仔;所发现的流浪动物均已成年,体型中等;流浪猫野外繁殖率极高,但由于起活动范围较小且多为夜行性,所以很难看到;流浪狗的繁殖活动相对较低,幼仔存活率更低;(4)调查中所发现的流浪猫狗并非都为“土狗”,也有一些狗属于名犬,但都有些身体表征残疾或精神异常表现。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只“日本尖嘴”右后腿残疾,一只“金毛犬”患有严重的皮肤病,一只“西伯利亚哈士奇”单眼损毁。通过这些表征现象可以推断这些名犬是由于受伤或残疾遭到主人丢弃。

4.2合肥市三年流浪动物密度走势分析

4.2.1流浪动物的密度变化

2008年到2009年合肥市流浪猫狗密度明显降低,流浪猫更为明显,从0.8587只/ km2降到了0.2679只/ km2;从2009年到2010的夏季,合肥市流浪动物的总体密度有所回升,其中流浪狗的密度超过了2008年,总体密度也回升至1.1761只/ km2 。

4.2.2流浪动物的密度变化原因分析

1)2009年流浪动物的总体密度比2008年低。2009年,合肥市为响应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开展了一系列工程建设,流浪动物重点生境的改变严重影响了流浪动物的生存。4月中部博览会在合肥举行,为了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合肥野生动物园为城市流浪猫、流浪狗紧急筹建了专门的“收容所”收容管理,这极大地减少了合肥市流浪动物的数量。2009年至2010年合肥市除了火车站改造之外没有其他施工拆迁的现象,总体情况较稳定,生境类型无太多变化,为流浪动物的繁衍生存提供了机会,故密度有所回升,但仍低于2008年。

2)2009年流浪狗密度比流浪猫密度大的原因:流浪狗受人类的影响较大,对于流浪狗的捕杀每年都有进行。而流浪猫体型较小,活动轻便迅捷容易隐蔽,受人类生活影响较小,因此遭抛弃的流浪猫的死亡率低于流浪狗的,因此2008年调查结果显示流浪狗的密度小于流浪猫的。另外此次调查的时间段都集中在白天,而猫主要在夜间活动,故今年调查所得流浪猫数量比流浪狗要低得多,但是从2008年白天与夜晚间的猫狗对比中我们仍可以发现流浪猫的数量与2008年白天发现的密度0.40只/2是持平并有所下降的。故从2009年的调查数据来说,合肥市流浪猫的密度仍是大于流浪狗的。

3)2010年流浪动物的密度相对于2009年增加的原因:这是我们第三次进行调查,在路线和调查区域上有了明显侧重,所得的数据在前两年的基础上是有所增加的,这在今年是已预见的。在2009年对特殊地域的对比中,如火车站附近的新蚌埠路与物流大道交汇处附近前年发现流浪动物4只,今年2只;合肥老火车2008年发现流浪动物群体,2009年由于修路的主要原因,未曾发现,可以看出流浪狗的数量在数据的调查结果上是比2008年多,同时要理性的看出基于上述原因,流浪狗的密度在2008年密集区域是呈下降趋势的,2010流浪动物数据是建立在前两年调查总结后的基础上,数据更加能反映出合肥市流浪动物在高频出现区域的分布状况。

致谢

感谢合肥市犬业协会小动物关怀中心、安徽省动物学会与安徽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团委提供的经费支持和技术指导。感谢安徽大学宋秋婉、董宇、蒋莹、李丹丹、王凯晨、汪苏成、崔星、王齐、晏绍飞、顾成波、胡逸灵、任硕、王金刚、谢长辉、张晶、汤玉洲、李婷婷、吕文晓、李明月、刘艳、陈月、李振、刘伟烨、王超然、朱园园、张深彩、谢然、马晗、陈巍巍、徐龙、梁爽、张冰雪、余玲玲、张萍、章臻、曹玉言、金建、郭宇、李龙杰、刘源涛、郭璐、等同学在此次调研和动物保护工作中的努力付出和支持!

5 参考文献

[1]蒋志刚,郭晓辉.北京市区流浪猫密度的初步抽样调查[J].野生动物杂志.2007,28(1):3-6.

[2]Fitzgerald B M,Karl B J.Home range of feral house cats(felis catusl.)in forest of Orongorongo Valley,Wellington,New Zealand.New Zealand Journal of ecology,1986,9:71-81.

[3]Page R J C,Ross J,Bannet D H.A study of the home ranges,movements and behaviour of the feral cat population at Avonmouth Docks.Wildlife Reasearch,1992,19(3):263-277.

[4] 李凌.合肥新闻网 2009,2.合肥召开09年重大项目调度会计划投资近200亿.ah.省略/hfnews/2009-02/26/content_15799941.htm

[5] 陈媛媛,叶琳玲.中安在线-合肥晚报 2009,4. 合肥野生动物园流浪猫狗收容所开门

ah.省略/system/2009/04/20/002244452.shtml.

[6] 侯银续 ,张保卫,杨广岚 ,周立志.合肥市夏季流浪猫狗的初步调查.野生动物杂志.2009,30(1):9-13.

[7]侯银续,张保卫,周立志,李进华.合肥市夏季流浪猫流浪狗行为时间分配的初步研究.野生动物杂志.2009,30(2):88-92.

[8] 侯银续,张保卫,张坡,池鹏.合肥市流浪动物活动规律的初步调查.野生动物杂志.2009,30(6):3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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