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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特点8篇

时间:2024-03-21 14:40:36

地震灾害特点

地震灾害特点篇1

【关键词】 农村乡镇地震 损失 防御对策

目前地震灾害对农村乡镇居民的生活仍带来破坏性的影响,我们不能直接与地震抗衡,但是我们可以在震前采取必要的灾害防御措施。所谓地震防御是指在当前和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减轻因地震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的最有效和可靠的途径之一,所以在农村加强地震防御就势在必行了。

1 我国农村地震灾害的特点

首先,我国农村地震主要集中分布在中西部偏远地区,如、新疆、宁夏、青海、云南等,这些省区所处地理环境比较复杂,地势严峻,且多山地和高原,是地震多发区。破坏性地震出现的范围比较广,在我国每个省的农村均有发生,如以上几个省区一半以上的地区都发生过5级以上地震。

其次,中国农村地震灾情远比城市严重,据中国地震局或各省地震部门公布的灾害损失评估情况显示,九成以上的地震多由破坏性地震引起,大部分地震的发生区域集中于县区或县级市,而只有极少数的地震发生在地级市辖区。另外,由于城市与农村的地震成灾体不同,农村居民的住房是地震灾害的主要承灾体,然而,在以往的地震灾害中,农村地区因房屋破坏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在地震总损失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相反的,间接损失和相应的社会损失是比较严重的,比如农村水利工程破坏造成的损失约占总损失的20%。

最后,中国农村地震灾害的承灾体分布情况也不尽相同。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关于农村居民住房情况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的住房类型主要分为砖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及其他结构等,它们的抗震性能有明显差异。在我国西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地区,土木结构偏多而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偏少,然而在诸多建筑结构中,土木结构的抗震性最弱,其次是砖木、砖混结构,最好的是框架结构,这就直接造成越是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地震对住房的破坏越严重。

2 农村地震灾害的防御措施

2.1 加强村镇规划,深化管理

一直以来,由于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于城市,基础设施并不完善,地震灾害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比较大,尤其是住房的破坏给农民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为此,就要把农村居民的防震抗震工作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农村地区居民的地震安全工作。服从政府的统一领导与管理,各部门分工明确,按照各地区特殊的地理情况与经济水平制定相应的地震防御、应急及灾后重建政策,政府也要加强扶持力度,建立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体系。另外,还要适时的引导农村群众移风易俗,科学建房,规划好农村居民住房,禁止乱搭乱建。

2.2 加强农村居民抗震防震知识的宣传指导

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条件,地震部门要与建设部门合作研究农村居民抗震技术,积极向农村群众宣传抗震的基本知识和建筑抗震的操作技能。开展面向农村人民的专门抗震技术咨询服务试点,逐步提高农民的抗震能力和灾后心理承受能力。除此之外,还要适时发挥榜样模范的带头作用,总结并推广先进的抗震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口的地震安全防护工作。

2.3 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抗震减灾能力

虽然最近几年来,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但是总体来说,速度仍比较滞后,设施老化问题严重,破坏性地震容易造成水利工程以及乡村道路等设施的全面瘫痪。基于此,各级政府就要加大抗震资金投入,加强农村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定期全面检查并除险加固地震多发区的水库,彻底整修现有的水利设施,兴建一批抗震能力强的水利设施等,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的抗震减灾能力。

2.4 积极宣讲抗震减灾知识,提高农村群众的灾害心理承受力

各级地震部门要广泛组织抗震减灾工作者创作一批集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关于抗震减灾的科普文字、影视、宣传画等作品,走进农村和学校展开宣传,把抗震减灾的知识作为三下乡的重要内容加以宣传,定期不定期的开展以“农村减灾”为主题的抗震培训活动,可以把新闻媒体作为主要的宣传途径之一,把抗震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2.5 切实提高地震预测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各级地震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完善地震监测系统,建设现代化的地震站台,提高现代化的地震分析预报水平和监测质量。保持科学态度,灵活运用现代化的科技设施,及时发现地震发生的前兆,争取在地震发生前提供有价值的预报。另外,要以各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条件为依据,特别注意的是,为避免地震信息的误传或谣传,在地震信息前还要结合预报区的社会经济指标做综合考虑。

3 结语

地震指的是在构造应力的作用下,地下岩层瞬间错位甚至破裂而造成的地面强烈震动。每年地震对我国都会造成或多或少的经济损失,危及生命安全,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理环境复杂的偏远西部地区,这些地区是地震多发区,受地理因素影响比较封闭,抗震防震意识比较薄弱,基础设施也不够完善,地震的发生给这些地区带来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为此本文发表拙见,结合我国农村地震特点提出了几点加强村镇规划、防震知识宣讲、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抗震救援机制等的农村防震抗震措施。

参考文献:

地震灾害特点篇2

关键词:灾害区域;等级划分;灾害指数;鲁甸Ms6.5地震

中图分类号:P315.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666(2015)03-0426-06

0 前言

经历汶川8.0级、玉树7.1级和芦山7.0级等破坏性地震后,地震科技工作人员认识到,灾害影响范围、救灾重点区域及灾害程度等信息逐渐成为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关注的重要问题。如何以地震现场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资料为基础,快速确定地震灾害影响区域,并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开展地震灾害等级划分与严重程度排序等逐渐成为破坏性震后地震应急工作重要内容之一

地震灾害区域等级划分是以综合灾害指数作为指标,以县级行政区划为统计单元对灾区进行的灾害程度轻重排序工作,可为政府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为满足政府的需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震工作者从不同角度和层面结合地震灾害特点开展了大量地震灾区不同区域的灾害程度轻重研究工作

本文以2014年8月3日云南鲁甸Ms6.5地震作为算例进行地震灾害区域等级划分,并对工作中各震害因素的选取应用进行分析研究。数据取自云南鲁甸Ms6.5地震的云南、四川及贵州各灾区的灾害损失评估报告。

1 地震灾害区域等级划分模型概述

《地震灾害区域等级评估工作指南(2009)》中对于地震灾害的划分等级与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的地震灾害事件分级相对应;《指南》中规定地震灾害等级指灾害区域内地震灾害的轻重程度,由重至轻一般划分为4级,即极重灾区、严重灾区、较重灾区和一般灾区。根据地震灾害的影响程度,以综合灾害指数作为划分指标,以县级行政区划为统计单元对灾区的县进行地震灾害等级划分。综合灾害指数主要考虑5类因素:死亡和失踪人数、房屋震害系数、烈度影响系数、经济损失和地震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1.1 死亡和失踪人数

可单独考虑死亡和失踪人数的绝对值或相对值,也可同时参照死亡和失踪人数的绝对值和相对值。相对值采用统计单元内死亡和失踪人数占统计单元内总人口数的比例作为受灾的主要参数:式中,为i统计单元内死亡人数;为i统计单元内失踪人数;为i统计单元内总人口数。

1.2 房屋震害系数

房屋震害系数是表征房屋破坏程度的指标,可通过现场抽样调查得到:式中,为i统计单元某抽样调查点Js类房屋j破坏等级的破坏比;为i统计单元某抽样调查点S类房屋j破坏等级的损失比;为i统计单元抽样调查点内该类房屋在所有类型房屋中所占比例。

1.3 烈度影响系数

烈度影响系数是指统计单元内人口在不同烈度区影响下的加权平均值:式中,I(i)为i统计单元处于不同区的烈度值,m=6,7,8,9,10,11,12;P(i,m)为i统计单元处于烈度值m区内的人口数;P(i)为i统计单元内总人口数。

1.4 地震造成经济损失

地震造成经济损失可以以绝对值或相对值作为参考,也可同时考虑地震造成经济损失的绝对值与相对值。相对值采用统计单元内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作为灾区统计单元受灾的主要参数:式中,(i)为i统计单元内经济损失值;GDP(i)为i统计单元内上年度GDP。

1.5 地震地质灾害危害度

地震地质灾害指地震引发地面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震断层、砂土液化、地裂缝和地震塌陷等,地震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可根据规模大小对各因子进行危害等级划分,分为小、中、大3个级别,将灾害危害度归一化处理后采用分级加权的方法进行处理:式中,为i统计单元n因子大型危害处(所、座、公顷);为i统计单元n因子中型危害处(所、座、公顷);为i统计单元n因子小型危害处(所、座、公顷);为大、中、小型危害处分配的权重,分别为0.6、0.3、0.1;RA(i)为i统计单元内国土面积;n为参与计算因子个数。各因子归一化处理后进行等权加权平均,得到各统计单元地震地质灾害危害度指标值式中,为i统计单元n因子归一化处理的数据。

1.6 综合灾害指数

综合灾害指数可根据震区震害特点和灾害程度选择死亡和失踪人数、房屋震害系数和烈度影响系数3个参数,并赋于其不同权重进行加权平均给出,或增加经济损失和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度,分别采用4个或5个参数,并赋于其不同权重进行加权平均给出:式中,分别是对各自进行归一化法处理的数据;分别为所分配的权重;并且

一般在重大地震灾害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下可以选用5个参数,其中,分别取0. 30、0.25、0.20、0.05、0.2。为充分反映该地震事件灾害的特点,可对各权重进行细微的调整。

2 鲁甸Ms6.5地震震害及灾害指数计算

2014年8月3日,云南省鲁甸县发生Ms6.5地震,造成云南省、四川省及贵州省近10个县,共55个乡镇遭受不同程度破坏。

本次灾害区域等级划分工作选取死亡和失踪人数相对值、房屋震害系数、烈度影响系数、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素和地震地质灾害危害度5个参数作为评价指标,其中死亡、失踪人数依照当地政府上报的统计数据,房屋震害系数、烈度影响系数加权值由GIS系统公里格网人口密度分布积分求得,地震地质灾害数据主要通过震后航卫片解译和现场调查求得,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提供。

2.1 死亡和失踪人数

据官方统计,截至8月12日10时,本次地震已造成617人死亡(鲁甸县526人,巧家县78人,昭阳区1人,会泽县12人),112人失踪,3143人受伤。依据式(1)所得计算结果见表1。

2.2 房屋震害系数

根据《云南鲁甸6.5级地震现场评估报告》,以Ⅵ度区作为外边界,破坏连续分布的区域作为计算经济损失的评估区,鲁甸县城与巧家县城作为城市评估区单独进行评估。将云南省内灾区划分为5个评估区,贵州省内划分为1个灾区,Ⅸ度区与Ⅷ度区为评估区一,Ⅶ度区为评估区二,Ⅵ度区为评估区三,鲁甸县城为评估区四,巧家县城为评估区五。其中,灾评工作组调查了云南省内482个居民点,从中选取64个抽样点,贵州震区的31个居民点。本次调查过程中,将鲁甸县城划分为4个调查子区、巧家县城分为2个调查子区,调查房屋建筑总面积分别为439610O和440920O,符合规范要求。各行政区内各类结构房屋面积将民房、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公用房屋等汇总所得,破坏比、损失比及房屋结构比例均取自鲁甸6.5级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房屋震害系数如表2所示。

2.3 烈度影响系数

本文在计算烈度影响系数时,采用中科院地理所提供的公里格网的人口数据,由于公里格网人口数据模型是严格建立在区域人口统计、土地利用指数、平均坡度和居民点指数上更为科学的非均匀密度模型,相对于平均面积模型,其在震害损失评估中应用更为合理、准确,地震烈度影响系数如表3所示。

2.4 地震造成经济损失

云南鲁甸Ms6.5地震灾害直接经济总损失2357810万元,其中,鲁甸县1190070万元,巧家县584170万元,昭阳区202260万元,永善县23670万元,会泽县357640万元(表4),经济损失数据取自鲁甸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

2.5 地质灾害危害度

本次地震的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鲁甸县、会泽县、巧家县、永善县及昭阳区,灾害类型主要包括崩塌、地面塌陷、滑坡、地裂缝、泥石流等。鲁甸地震地质灾害因子统计及危险度计算结果如表5所示。

2.6 综合灾害指数计算

根据鲁甸地震现场灾害调查结果,人员伤亡情况较为严重,地震地质灾害和基础设施破坏较为显著,鲁甸地震灾害较为严重,因此,从鲁甸地震的综合灾害指数参数评价选取5个参数进行计算。本文在计算综合灾害指数时,分别取0.30、0.25、0.20、0.05、0.2,鲁甸地震综合震害指数结果如表6所示。

3 总结与讨论

(1)死亡和失踪人数是地震灾害轻重最重要的判断因素,对于重人地震灾害,地震断层破裂尺度相比特别重大地震破裂尺度较小,极震区范围也相对较小,死亡人数比较集中。鲁甸Ms6.5地震死亡人数617人,鲁甸县526人,巧家县78人,会泽县12人,昭阳区1人。可见,死亡和失踪人口也直接决定了区域灾害等级中极灾区的分布,对于重大地震灾害能够迅速掌握死亡人数的分布也就基本确定了极震区的分布。

(2)房屋震害系数表征房屋破坏程度,统计单元的烈度分布和房屋各结构类型比例是房屋震害系数的两个影响因素。统计单元涉及地震灾害烈度范围决定破坏比的统计选取,鲁甸6.5级地震中鲁甸县位于高烈度区,在同等抗震性能情况下毁坏房屋多;房屋破坏程度一定程度上受统计单元的经济状况影响,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具有抗震性能的房屋面积的比例往往越高,统计单元的经济状况对该统计单元的房屋各结构类型比例具有一定影响。

(3)烈度影响系数表征了统计单元人口在不同烈度影响下的综合权重,统计单域内人口分布于高烈度区的比例越高,烈度影响系数就高,从鲁甸Ms6.5地震可以看出,鲁甸、巧家两县行政区国土面积基本全部位于烈度区内,且极震区仅涉及到两县,其相应烈度影响系数归一后分别为1.0和0.93,明显高于灾区内其他县的烈度影响系数,第三位昭阳区烈度影响系数为0.403。

(4)从鲁甸Ms6.5地震可以看出,地震造成经济损失的绝对值和相对值都表征统计单元之间地震经济损失值和经济恢复能力的高低,绝对值反映经济损失的大小,相对值反映经济损失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比例多少,间接反映统计单元的社会经济恢复能力。

(5)《地震灾害区域等级评估工作指南(2009)》中对地震地质灾害包含的断层错动、崩塌、滑坡、泥石流、砂土液化、地裂缝和震陷等要求要明确其规模大小,在对各种生命线工程的危害数量所有信息提取后,单独求出各种类型地震地质灾害对各种类型生命线工程影响系数,再相加后求平均值。在鲁甸6.5级地震灾区分级中的实际操作相对繁琐,并且在地震后也很难迅速获得如此完整的地震地质灾害信息,因此,实际操作中直接按地震地质灾害总量与规模的权重求和后除以统计单元国土面积,作为地震灾害危害度。

地震灾害特点篇3

论文关键词:村镇,村镇灾害,灾害特点,防灾对策

 

0 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全国有80%面积处于抗震设防区,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我国,灾害具有种类多、分布广、频率高、损失严重等特点,其中地震和地质灾害影响最为突出。20世纪发生的破坏性地震占全球1/3,死亡人数高达60万,占全球1/2。我国破坏性地震大多数发生在农村地区,造成的死亡人员近60%为农村人口[1]。除地震外,在飓风、雨雪、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往往也是量大面广的村镇更容易遭到破坏。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政府监管薄弱,经济水平相对落后,抵御灾害的能力相对较差。根据我国公元前23世纪以来的历史地震统计分析结果:在我国农村发生地震的概率远远大于城市,农村面临的地震危险远远高于城市[2]。据《2007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公报》[3],我国目前13.86亿人口中,村镇人口占9.3亿,约为67%,提高村镇应对灾害的综合能力关乎我国9亿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村镇建筑规模越来越大。2007年,全国村镇住宅建设投入3154亿元,同比增长12.36%。然而,随着农村建房规模的增大,相应的质量安全隐患及应对灾害的脆弱性也在历次灾害面前日益显露出来。2008年汶川8.0级地震以及2009年青海玉树7.1级地震的惨重损失,再一次为我国村镇的防灾减灾事业敲响了警钟,切实加强村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成为当今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村镇灾害特点

由于在经济发展、人口密度、政府的监管服务力度、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上的差异,村镇在应对灾害的能力上较城市相差较大,灾害对村镇的影响程度也相对不同。与城市相比,村镇灾害具有如下特点:

1.1房屋是村镇灾害的最大承灾体。

与城市相比,村镇建筑面对灾害较脆弱。灾害发生后,城市的损失大多指建筑物及其内部设施的损失、商业中断、生命线工程的破坏等。由于村镇建筑的抗灾性能差防灾对策,选址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在地震来临时村镇建筑物不能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甚至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防灾意识薄弱等因素,部分农村地区建房时毫不考虑房屋的抗灾能力,导致在灾害来临时建筑物倒塌现象严重。据相关统计,地震中的人员伤亡其中80%来自于房屋倒塌,85%-97%的经济损失也来自房屋破坏。

1.2选址不科学,次生灾害严重。

我国村镇的选址大多依照传统沿袭祖辈,不能充分考虑地质条件、气象、危险源场所等综合因素,有些村镇甚至建在滑坡、泄洪道或与地震带平行的区域[4];且大多数村镇宅基地批复通常为一个区域,村民建房地点的选择随意,缺乏专业性指导,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地震发生,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这些次生灾害往往形成灾害链,阻断交通,影响灾后救援重建。

1.3经济损失的相对值较城市大,对村民影响严重论文怎么写。

村镇灾害对当地村民的影响严重,据统计,一次灾害的损失占平均农民年收入的70%以上。对比同是6级地震的内蒙古包头和云南姚安地震,内蒙包头地震受灾人口的人均经济损失为2000元/人,占内蒙1996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的64.15%。云南姚安地震受灾人口人均经济损失为1054元/人,占云南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71.13%[5] ,相关数据如表1所示。虽然人均经济损失的绝对值农村约为城市的一半,但是相对经济损失比城市多将近10个百分点,使农民原本不高的收入更加雪上加霜。

表1 包头、姚安地震损失对比

 

地震名称

震级

深度/ km

绝对损失/元/人

占人均收入百分比

包头地震

Ms6.4

24

2000

64.15

姚安地震

Ms 6.5

30

地震灾害特点篇4

[关键词]河西四郡;自然灾害;悬泉汉简

[中图分类号]K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0)20-0005-04

两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的多发时期,有关汉代自然灾害的历史记录主要集中于《史记》、《汉书》、《后汉书》中。从有关记载看,汉高祖元年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06~220)的425年间,共有292个年份发生自然灾害,水灾121次,旱灾106次,地震104次,虫灾62次,疫病49次,风灾33次,雹灾35次,低温类灾害31次,山崩地裂39次,以上灾害共计580次,?q?可见两汉时期自然灾害对当时社会影响非常大。这一时期发生在河西四郡,即张掖(十县)、酒泉(九县)、武威(十县)、敦煌(九县)区域的各类自然灾害就有十几次。近年来陆续出土的汉代简牍记录了传世典籍中没有记载的部分自然灾害。本文主要结合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对两汉时期河西四郡的自然灾害状况、成因、危害以及对当时社会的影响试作分析。

一、两汉时期河西四郡概况

两汉时期,河西四郡地域范围是黄河以西至今新疆哈密,东到今甘肃景泰,北包括内蒙古阿拉善高原中、西部,河西地区地处亚欧大陆腹地,是青藏高原向蒙新荒漠过渡的内陆荒漠地带。?r?从气候看,该地区大部属温带、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光照丰富、热量较好、温差大、干燥少雨、多风沙是其特征。从现有资料看,河西四郡从地形上大致可分河西走廊平原区、祁连山区、北山山地区三个自然地貌类型区,平均海拔1000~1500米。从现有的资料记载看,年平均降水量250毫升至35毫升左右,蒸发量2000毫升以下至3500毫升以上。?s?河西地区石羊河、黑河和疏勒河三大流域每一流域内又形成一大盆地,即石羊河流域的武威盆地、黑河流域的酒泉―张掖盆地、疏勒河流域的安西―敦煌盆地。该地区处于我国三大自然区―东南季风区、蒙新高原区、青藏高寒区的交汇处,自然条件复杂,形成以山地土壤、荒漠土壤、绿洲灌溉耕地土壤为主的各类土壤。综合以上分析,河西四郡的气候、地理特点是发生各类自然灾害的根本原因。

二、两汉时期河西四郡的自然灾害及其成因

(一)蝗灾

蝗虫属直翅目蝗总科,以禾本植物玉米、高粱、小麦等为主要食物。蝗虫的繁育、生长需要充足的光照与适宜的温度与湿度,因而蝗灾的形成与气候关系密切,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从相关资料看,蝗灾主要发生在夏、秋两季,这两个季节的气候特点是湿度和温度较高,农作物正值生长期和丰收期,加之夏历五月和七月分别是蝗虫的若虫繁衍的两个高峰期,因此,蝗灾也主要集中在这段时间。④见于传世典籍的关于河西四郡的蝗灾如下:

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夏(八月),蝗从东方蜚至敦煌。⑤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四月,武威、酒泉、清河、京兆、魏郡、弘农蝗,发生蝗灾⑥

东汉明帝永平四年(61年)十二月,酒泉大蝗,从塞外入。⑦

第一则和第三则材料说明这次蝗灾的发生地域很广,是从东部地区逐渐向西部扩展到达敦煌。这正好体现了蝗灾发生扩散性和远飞性的特点,从蝗灾发生的条件推测原发地处于干旱状态。第二则材料说明蝗灾发生的群集性特点,一旦区域内具备所有发生条件,往往几个临近地区都会聚积群发。

两汉政府为了巩固西北边防,在河西四郡开展了大规模的屯田建设,屯田不仅促进了西北边疆地区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节省了从内地长途运输的大量消耗。粮食作物的大量种植、河西四郡当时的气候特点也是该地区蝗灾高发的一个原因。

(二)沙尘暴

今人对沙尘暴的的定义是: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很浑浊,水平能见度非常低。关于河西四郡地区的沙尘暴,《汉书》卷27《五行志》有这样的记载:“成帝建始元年四月辛丑夜,西北如火光。壬寅晨,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塞天下,终日夜下着地者黄土尘也。”成帝建始元年为公元前32年,“四月”正好处于春、夏之交,此时西北地区正处于沙尘暴的多发期。“夜”按照王子今先生的推断认为是“黄昏”。王先生认为:“沙尘暴发生的季节为3~5月,以5月最多,而且多发生在下午。”?x?敦煌汉简2253号也印证了这一现象,即“日不显目兮黑云多月不可视兮风非沙从恣蒙水诚江河流灌注兮转扬波辟柱”。

(三)风灾

《汉书》和《后汉书》关于风灾的记录比较模糊,敦煌悬泉汉简有两条记录了风灾影响的事例:

简一:送使渠犁校尉莫府,掾迁会大风,折伤盖口十五枚,御赵定伤。

Ⅱ 90DXT0215④:36⑨

简二:二月中送使者黄君,适逢大风,马警折死……

Ⅱ 90DXT0215④:71

悬泉置有多种功能,接待来往使者是其功能之一。这两枚简文都与护送使者有关,从内容来看,记录了当时风灾对人类活动的影响。简一说受风灾影响有人受伤;简二表明这次风灾发生正值初春时节,马因为遇到大风被惊死。从现在的资料看,这个时节是大风扬沙的多发季节。按照《蒲福风级表》的标准,这两次大风应该在8.5级,说明两汉时期敦煌地区风灾成为影响当地的主要灾害之一。

(四)地震

地震灾害是地震作用于人类社会形成的灾难事件。地震成灾的程度既取决于地震本身的大小,还与震区场地、各类工程结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等条件有很大关系。发生在无人区的大地震,一般不会造成灾害;而发生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一次中等地震却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灾害。根据发生原因的不同,地震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构造地震、火山地震、陷落地震。其中构造地震是因地下深处岩层错动、破裂所造成的地震,发生的次数最多,破坏力也最强,约占全球地震数的90%以上。我国地处亚欧板块与太平洋板块之间,甘、青、宁地区,蒙古的阿拉善高原是影响我国的三大地震带之一。从历史上看,我国受地域影响,是地震发生较多的国家。???通过表1、表2我们可以大体了解两汉时期河西四郡地震发生的状况。

从汉武帝设河西四郡至东汉末年,河西四郡地震灾害的记录共五次,传世典籍记载四次,敦煌悬泉汉简一次。依据特征分析,均属构造地震。这些地震平均级别在6级左右,五次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属破坏性地震。

(五)旱灾

传世典籍对两汉时期的旱灾范围记载较为模糊,敦煌悬泉汉简有两枚关于西汉时期敦煌地区旱情的记录,对研究两汉时期当地的旱灾状况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简三:悬泉地势多风,涂立干燥,毋其湿也。度得r六枚,今遣效b仓曹令史张博

Ⅱ0211③:26

简四:建昭二年九月庚申朔壬戌,敦煌长史渊以私印行太守事,丞敝敢告都尉卒人,谓南塞三候、县、郡仓,令曰:敦煌、酒泉地执(势)寒不雨,蚤(早)杀民田,贷种扩麦皮芒厚以廪当食者,小石……

简三反映了当时敦煌地区干燥多风沙的气候特点。简四是汉元帝(前37)敦煌长史渊代太守签发的一封下行文书,指示阳关都尉三候:“敦煌、酒泉地区气候寒冷少雨,应多种适应这种气候有芒的作物。”敦煌地处西北内陆,属于典型的温带、暖温带大陆性气候,特点是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短、干燥少雨、多风沙和蒸发量大等,9月份的敦煌气候正符合此特点。《汉书》和《后汉书》中对旱灾所带来的影响也有较为明确的记载,汉安帝永初三年(109),“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汉顺帝汉安元年(142),“河西大旱成灾,无收成,民饥,赈给”。这两则史料也说明了东汉时期河西四郡旱灾的影响,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恰好在这一时期即汉安二三年间(143~144),张掖、武威发生了7级以上的强烈地震,并且引发山崩地裂,由此可以推测东汉顺帝初期这两种自然灾害给河西四郡的居民和地方政府带来了非常严重的损失。

三、两汉时期河西四郡自然灾害的影响

两汉时期,河西四郡的气候特点和地理特征是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此时期为温暖期,???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河西四郡灾害发生的原因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这些灾害对当时的居民和汉政府的影响总体可以归结为三点:一是导致人口锐减,流民大增。地震灾害导致大规模人员伤亡,能印证这一点,以上五次强烈地震没有表现出流民问题,但在《汉书》和《后汉书》关于其他地方地震灾害的记录中均有流民现象存在,河西四郡的地震灾害也应该有此现象存在。二是破坏了经济的正常发展。自然灾害对社会财产的破坏非常大,大量的房舍、城郭被毁,大量的牲畜死亡,又耗费无法计算的物资去赈灾救灾,增加了国家投入成本,对当时的经济破坏是巨大的。三是导致社会动荡。汉安帝永初三年(109),“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说明因为饥荒,出现人吃人的现象。河西地处边塞,在较短的时间内赈济灾难无法到位的情况下,极容易导致社会秩序动荡。两汉政府为了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在简文四中记录了因为干旱敦煌地方官员倡导居民种植抗旱农作物,地震造成房屋、城郭倒塌,政府出资异地重建。自然灾害在人类历史发展中是永远回避不了的问题,主要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科技条件、人们防灾意识等诸多因素影响,这也是受灾害产生巨大损失的客观原因。

Ⅱ0215③:46

表一

表二

简三反映了当时敦煌地区干燥多风沙的气候特点。简四是汉元帝(前37)敦煌长史渊代太守签发的一封下行文书,指示阳关都尉三候:“敦煌、酒泉地区气候寒冷少雨,应多种适应这种气候有芒的作物。”敦煌地处西北内陆,属于典型的温带、暖温带大陆性气候,特点是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短、干燥少雨、多风沙和蒸发量大等,9月份的敦煌气候正符合此特点。《汉书》和《后汉书》中对旱灾所带来的影响也有较为明确的记载,汉安帝永初三年(109),“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汉顺帝汉安元年(142),“河西大旱成灾,无收成,民饥,赈给”。这两则史料也说明了东汉时期河西四郡旱灾的影响,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恰好在这一时期即汉安二三年间(143~144),张掖、武威发生了7级以上的强烈地震,并且引发山崩地裂,由此可以推测东汉顺帝初期这两种自然灾害给河西四郡的居民和地方政府带来了非常严重的损失。

地震灾害特点篇5

关键词: 高考复习备考地质灾害 高考导航 主干知识 高考回眸

一、高考导航

(一)考纲要求

主要地质灾害及其防御,中国地震带和火山的分布。

(二)高考命题趋向

地质灾害是历年高考中考查频率较高的重点内容,对地质灾害及其相关知识的考查,侧重结合重大灾害事件,以世界和我国某一热点地区、事件作为背景材料或者试题的切入点,从人地关系的角度加以考查。

因此,在高三复习备考中,要注意对地质灾害类型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区域地图理清其分布,分析地质灾害与其他地理事物之间的关系,关注一些重大的地质灾害事件。另外,在复习地质灾害时一定要结合地壳运动、内外力作用等进行分析,特别是要结合并运用板块构造学说分析解释世界上火山、地震的分布规律,通过整合,构建一个比较系统、完整的知识体系,并自觉地运用知识,分析社会生活中的相关事物和现象,不断提高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高考能力要求。

二、地质灾害主干知识梳理

(一)主要地质灾害

1.地震。

(1)分布:环太平洋地震带和地中海―喜马拉雅地震带。

(2)地震要素:震级、震源、震中、震中距、震源深度、等震线(烈度相等点的连线)。

地震波发源的地方叫震源。震源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为震中。震中到震源的深度为震源深度。

(3)大小:用里氏震级表示。能量越大震级越高,震级每增加一级,能量增加30多倍。(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有多个烈度。)

(4)分类:3级以下为微震,5级以上称破坏性地震。

通常将震源深度小于70千米的叫浅源地震,深度在70―300千米的叫中源地震,深度大于300千米的叫深源地震。破坏性地震(5级以上)一般是浅源地震。

(5)我国主要地震区有:东南部的台湾和福建沿海;华北太行山沿线和京津唐地区;西南青藏高原和四川、云南西部;西北的新疆、甘肃和宁夏。

(6)地震成因分析:位于板块交界(明确哪些板块的边界)附近,地壳活跃,多地质灾害。

2.火山喷发。

(1)构造:火山锥、火山通道、火山口。

(2)分类:活火山、死火山、休眠火山。

(3)我国火山分布:内蒙古高原南部、东北山区(白头山、五大连池)、台湾、海南岛等地,最近年代(1951年)喷发的火山在新疆境内的昆仑山中。

3.滑坡和泥石流。

(1)滑坡:定义: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滑动面整体下滑的现象;危害:破坏或掩埋农田、建筑物和道路,造成人员伤亡。

(2)泥石流:定义:山区爆发的特殊洪流,饱含泥沙、石块及巨大的砾石;危害:堵塞江河,摧毁城镇和村庄,破坏森林、农田、道路,对人民生命财产、生产活动与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3)滑坡、泥石流的成因:地形因素;地质因素;岩石因素;植被因素;气候因素。

(4)地质灾害严重的原因:自然原因:地形(山区)坡度大;地壳运动导致岩石破碎;气候(降水);植被状态;人为原因: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建设。

(5)分析滑坡和泥石流的异同点:相同点:①主要发生在山地地区;②主要是重力作用形成;③人类活动可诱发其发生;④破坏力极强。不同点:①运动物质体积大小不同;②泥石流的形成必须有水的参与。

(二)地质灾害的关联性

同一地域地质灾害生成的关联性。例如,我国川、滇、黔接壤地带,形成了以地震、滑坡、泥石流为主的灾害系统。

灾害发生过程中的群发性――由原生灾害引发次生灾害。例如,地震可衍生山崩、滑坡、泥石流、海啸、火灾、瘟疫等群灾伴生,以致形成恶性循环的灾害链。

(三)地质灾害的防御

1.加强科学研究,建立灾情监测预警系统。

2.加强地质灾害的管理,建立健全减灾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

3.实施一些预防措施。

4.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减灾意识。

三、高考回眸

(2008年天津卷)

36.结合甲、乙两区域图(图9),回答问题。

(1)甲区域东南部易发生地震,其地质构造条件是 ;易发生滑坡的地形条件是 。(4分)

【答案】(1)多活动断层(近板块交界处);山高坡陡。

【解析】本题在区域定位基础上考查板块位置及本区的地质构造特点和滑坡成因等相关知识点。

地震灾害特点篇6

关键词:地震 灾害救助 应急系统

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显示: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损失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这就给我国开展灾害救助,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提出了严峻的考验。2008年年初南方的冰雪灾害,2008年5月12日四川发生的汶川8级特大地震,2010年甘肃舟曲突发的泥石流灾害等自然灾害,都对我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正是在这些难以避免的自然灾害中,我们以血肉的牺牲和大无畏的奉献精神,不断反思和完善我国的灾害救助措施。

在抗灾减灾的过程中,我国逐步完善和发展灾害救助,细化救助标准,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此外,逐步建立的灾害救助体系也尚待制度化。特别是2008年的“5.12”汶川特大地震的抗震救灾,对于以后我国近两年来的灾害救助提供了典范,其中借鉴之处多严承为后来的灾害救助中,而在抗震救灾中的一些不足也应当引起关注,以作前车之鉴。

四川省江油市是“5.12”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重灾区,是位于四川省西北部的一个县级市,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的故里,也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城市和旅游城市,同时农业也较为发达。幅员面积2719平方公里,管辖40个乡镇,总人口88万。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江油市位于龙门山断裂带,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地震破坏,死亡人数394人,伤19278人,城区房屋受损面积高达496万平方米,农村居民房屋80%受损,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592亿元,属于地震重灾区。随着近三年来的灾后重建,全市重建基本完成,经济迅速发展。无论是在抗震救灾中还是灾后重建,地震重灾区江油市的灾害救助都较为典型的反映了汶川地震灾害救助的基本情况。

灾前准备是指对各种资源的预先计划性储备,包括对物资、人力、信息资源的储备,其中还包括对灾害预警的预测和紧急预案的建立。地震重灾区江油市的灾前准备及时充分,具有计划战略性。

在汶川“5.12”特大地震的灾害救助中,对于发放救济粮和特定灾民的生活补助都是提前由国家或当地政府的储备中所出。通过在灾害救济中对于灾民的粮食储备和财务预算,大大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稳定了灾区的社会稳定,为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5.12”汶川特大地震中,由于位于龙门山脉的北川羌族自治县灾情极其严重,许多的北川农民逃难到这里,沿街居住在江油市城郊李白大道两旁。为了解决突然多出来的北川灾民,当地市政府一面紧急调用粮食局的战略储备粮,通过发放米粥、馒头和搭建临时的沿街棚户区,来保障北川灾民临时的吃住问题。与此同时,所有医药企业也立即开场给药。另一方面,当地政府号召当地居民捐衣捐物,紧急出台转移北川灾民的预案上报给上级政府,以妥善安置外市灾民。重灾区江油市的粮食局,就在地震发生的第二天,应当地政府所指示,有计划的将粮食战略储备库中的粮食开仓分发,既满足了当地灾民的生活保障,更重要的是减少了灾害中不必要的非正常死亡。

自然灾害的紧急性主要体现为灾害救助应急性系统的建立,这种应急性救助系统是国家通过救灾款无偿开展救援的紧急救助。众所周知,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在灾害救助中,抗灾救援就是与时间赛跑,与死神抢夺生命。在汶川地震中,这一点表现的尤为突出。应急性系统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模型,政府通过实施和触发这一套应急系统来完成对灾民的紧急救援和安置,稳定灾区社会秩序等。在汶川地震中,江油市的应急救助系统主要由三大块构成:应急性预警、应急性救援和应急性救助。

在灾害救助中,我国善于运用和组织一切社会力量来进行救助,来确保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基本生活,尽快恢复灾区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在江油市的灾害救助中,我们可以明显的感觉灾害救助的实施主体不是单个的,而是多元化的。在不久的将来,灾害救助将不再是单个独体的力量决定救援,而是集合多层次的社会资源来进行的综合性救助,并逐渐形成灾害救助网络。

灾害救助中的志愿性组织是需要专业认可和社会认可的,而不是临时组建的民众性志愿行为,一个长期从事公益行动的志愿性组织自然拥有许多经验,这对于快速融入灾害救助和进行救助服务,都是比临时性的民众有明显优势。同时,组织化的专业化的志愿者行动对于灾害救助的服务是较为深入和贴切的。

从综合管理的角度来看。始终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一个较完善的灾害救助网络。其中以政府为主导,以特定法律完善为依据,形成灾害应急管理的合力。

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和毁灭性,给灾区地人民造成的心理创伤也是不可估量的。在以往的灾害救助中我们往往过多重视看得见的物资救助,而无形的心理损伤和哀伤情结一直得不到好的处理和宣泄,这对于灾区的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隐患。因此,现代意义的灾害救助更注重心理上的救助,通过发动专业化的组织化的志愿团队,进行积极的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以促成灾民的心理康复。心理救助和物资救助一样重要,不可偏废。

参考文献

[1]胡务.社会救助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6页.

[2]四川省江油市当地文献资料整理――“5.12”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资料汇编.

[3]程芳芳.玉树地震应急管理对汶川经验的验证[J].循证医学,2010.

[4]郭志全.从汶川抗震救灾看中国民间组织的作用及现状[J].理论观察,2008.

地震灾害特点篇7

关键词: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

所谓应急管理,国内外著名学者给出的定义是,能够合理有效的处理一些比较大的突发事件,能把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应急规划与管理的典型就是美国这个国家的灾害反应网络机制的建立,还有日本的灾害公园也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对于我国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的研究来说,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些滞后的。在比较早的地震灾后应急娿和管理大约开始于汶川地震之后,主要研究了汶川地震在灾后重新建设与规划的方式,但是仍旧缺少系统性的理论梳理。所以,对于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主要特点与内涵

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主要包含了地震、应急以及土地等关键因素,主要的性质为灾后应急规划,地震灾害为主要的对象,但是就土地学科来说,主要是由危机管理这个学科跟土地管理这个学科互相交叉引申过来的体系,主要是更好的解决在遇到突发性的公共网危机事件后,特别是具有比较大的破坏性的地震之后,在一个非常危机的状态下,集中力量调配各方资源,从而尽可能的减少地震的损失。通过合理、快递的优化资源配置,回复我国各项经济事业的水平,从而进行合理的用地规划与管理。

(1)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要利用应急规划,跟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有所却别的,具有一定的短期性和局部性,也具有具体性和服务性的特点。所谓的局部性就是只针对地震受灾这个区域,不受行政界限的限制,也可以进行跨区域的规划建设,短期性主要是从地震灾害发生之后一直到灾后重建工作完成,一般的期限为三年,最长也不能超过五年,等应急体系建立之后到任务完成自动完结,法律效力也不再存在。所谓具体性主要是规划的针对性,要有一个具体的只想,主要是围绕地震灾害的影响范围来进行土地规划与安排,主要包含一些临时性质的用地,加上一些重建新址的选择断层等,地震灾后土地应急规划与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援建的服务性,这是具有很大的意义的政策支持,为灾后重建服务。

(2)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在外延上包含重建的土地的规划与管理,这是灾后重建的一个重要体系,也是这个区域地震灾后的总体规划的土地部门规划,跟气压部门灾后规划属于同一个体系,也是用来指导地震灾后工作。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要针对这个灾害的受灾程度和灾害产生的破坏力,经过对整个受灾地区的整体状况的评估,对于各个方面重新建立和管理有个大致的规划。

(3)应急规划与管理是进行专项规划的一种,要打入土地总体规划的范畴,实现非常态到常态的过度,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破坏了土地的承载功能,需要一个规划期对其进行回复和重建,并进行管理。科学评价灾后土地利用安全性和建设用地恢复重建适宜性。

二、综合防震减灾与土地应急规划与管理体系

从防震减灾的角度可以把土地利用规划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应急规划,一种是防震减灾规划,一种是总体规划。土地应急规划与管理属于地震灾害发生之后的应急范畴,而防震灾害规划主要属于一个地震开始之前的紧急预防,土地的总体规划与管理就属于一种常规的规划。在应急土地规划与管理中,那些需要恢复重建新增建设用地的安排,还有灾害毁坏的土地的一个综合的整治,这些都要纳入约束性指标控制的范畴,通过修编或者修改实现对接。在地震灾后的土地应急规划体系中,主要的是地震发生之后的应急响应和土地回复重建的部分,主要是怎样利用最小的土地资源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地震造成的灾害损失。

(1)预防预警。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要根据预防预警的具体要求来对地震灾害的类型进行判断,之后对预警的类别进行细分,包括灾害的起时实践,影响的范围等等,需要土地部门对于更低以及建设用地的状况进行一个快速的评估,对于灾区的房屋损失状况,人员伤亡状况,加上等待救援安置的人员状况,为临时安置的土地使用和布局提供一个评估的数据依据,对于地震灾害的发生时间和影响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下来,组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把应急处理方案公布出来。

(2)应急处置。在应急响应阶段,需要在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组织救救灾小组,对于损坏的基础社会进行委会,维护社会治安。关于土地管理部门的紧急避免地的选择与人员的那只,结合地震灾害的预评估和现场的损失来确认需要安置的人员规模,对于避免场所的避难量进行统计,确保避难场所的优化选址,还包括抗震救灾的用地选址,施工临时用地的选址以及过渡性安置用地的选址策略等。

(3)恢复重建。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要编制灾后重建的土地使用规划,这是地震灾后土地应急规划与管理的一个落脚点和重要的归宿,通过对地震灾后土地利用规划是各个部门灾后重建的基础,也是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通过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评估,加上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对于灾后重建的选址和土里利用进行安全性的评估,要先确保用地的安全性。要综合统计各个部门对于土地的使用需求,本着节约用地的要求,尽量少占用耕地,进行生态系统恢复的目标,科学合理的进行城镇用地的合理布局。对于灾害发生之后的耕地和建设用地进行综合的整治,加上临时安置用地以后的复垦工作等都是灾后土地应急规划与管理的内容,这也是灾后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的一个比较有效的途径。所以,灾后整理的目标和进度,以及重要工程的建设都要纳入到灾后土地规划与管理的范畴之内。

结论

综上所述,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要评定灾害的定型和需转移人员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临时安置用地的选址要科学合理,通过对地质灾害的调查与评估,结合地震之后资源的承载能力,科学评定灾后土地利用的安全性能,选择适宜的建设用地,要对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和基础设施服务用地进行有限安排,整理出符合当地实际特色的用地导向,为地震灾后的土地规划、重建与管理服务。

参考文献:

[1]王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过程及能力评价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1(11).

地震灾害特点篇8

1日本近现代地震灾害的社会影响趋势变迁

1.1生活方式的变化与灾害的多样化日本现代化始于明治时期.1920年①城市人口占日本人口的18%,1955年达到了56%,1975年76%的日本人生活在城市里.1920年代前半叶,日本的工业生产额超越了农业生产额,开始进入工业国家行列;1955年日本进入高速经济成长阶段;1973年石油危机后,第三产业不论在生产额还是就业人口额上,都超过了50%,日本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熊田俊朗,1992).经济现代化,生活方式日益城市化,是理解日本近现代地震社会影响变化趋势的重要社会背景.从1891年至今,日本发生M8以上的地震6次,M7以上的地震21次.另外1960年智利地震引起的海啸袭击日本导致142人死亡(表1).根据日本近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本文将其近现代灾害史划分为4个阶段.下面简单回顾每个阶段有代表性的地震灾害的社会影响.首先,近代化初期的地震灾害的社会影响具有单一性的特点.2011年3月11日发生地震海啸的日本东北部(日本称三陆地区)是地震海啸多发区,历史上该地区曾多次受灾(图1).其中,海啸灾害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是发生在1896年6月15日的三陆地震海啸,死者约2万2千人.这一时期的海啸受灾表现方式主要是房屋倒塌、大量人员伤亡,其社会影响局限于遭受海啸席卷的地区.其次,由于日本对外军事扩张,工业化初期的灾害社会影响带有战争色彩.1923年关东大地震袭击东京和横滨,地震发生时间恰巧是晚饭时间,仅在东京“地震烧毁面积达3830ha,当时东京64%的土地沦为焦土”.震后25万多栋房屋部分烧损,45万多栋房屋完全烧毁,更导致142000人死亡,成为日本近现代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灾害.由于1910年日本强行合并朝鲜,在朝鲜实施殖民统治.关东大地震后,发生了朝鲜人暴动的谣言,各地纷纷组织自警团,有数千名朝鲜人在地震后被自警团杀害(伊藤和明,2005).另外,1943年鸟取地震、1944年东南海地震、1945年发生在爱知县南部的三河地震,都造成了上千人死亡.但是由于战争时期信息管制,地震受灾不能真实报道,相关情况战后数十年由学者、当地居民整理,才逐渐明晰.第三,高速经济增长期是地震相对平静时期,同时城市规模急速扩张,东京等城市没有经受过地震的洗礼,成长为超大型城市(田中重好,2001).1964年的新澙地震是城市化灾害的典型.首先,地震动导致石油储油罐群发生火灾,最严重的一次燃烧了两个星期火才熄灭,而且地震和海啸致使输油管道破裂,泄漏的石油点燃了民居,导致290户被烧毁;另外,在新潟市中心发生了严重液化,约1500栋钢筋水泥建筑中的310栋受灾,其中三分之二是倾斜和沉降.日本学者事后调查显示,液化区域集中在流经新潟市中心的信浓川旧河道,这一地区是旧河道填埋造地(伊藤和明,2005).最后,在低速经济增长期,灾害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呈现多样性的特点.1995年的阪神淡路大地震是典型的城市型灾害.地震袭击了神户,造成城市生命线严重受损,神户市经营城市的市政管理理念受到质疑.2004年新澙县中越地震新干线脱轨,舒适、快捷的城市化生活方式,在地震面前显示了其脆弱性的一面.2011年3月11日的日本东北海上地震海啸不仅摧毁了沿岸的村落,更影响到东京等地的城市生活,并且由于福岛核电站的处理问题演变为核安全危机.其实,近年地震导致的核安全问题,在日本并不是第一次.2008年6月,岩手宫城县内陆地震,导致福岛第二核电站事故.由于没有对周边地区造成核污染,社会影响不大.相比之下,2007年发生在新澙县中越日本海海上地震造成的核事故影响要大得多.

1.2核危机的端倪2007年7月16日10时13分新澙县中越日本海海上发生里氏6.8级地震(日方称为中越沖地震),震源深度17km,柏崎市、长冈市和刈羽村都观察到烈度Ⅵ(日本烈度,以下同)以上的地震.中越沖地震死亡15人,轻重伤员2315人,地震影响到长冈市、柏崎市、小千谷市、上越市、出云崎町、刈羽村等市町村,地震后日本启动了灾害救助法.中越沖地震的特点是人员伤亡少,受灾经济数额大.受灾数额达125亿美元,是2007年当年世界自然灾害受灾额最高的灾害.经济损失大首先在于核电厂停运.在震源地距东京电力柏崎刈羽核电厂23km的近海最大观测到的烈度大于Ⅵ.由于地震,原子能发电厂3号机组变压器起火,6号机组乏燃料池溢水,含微量放射性物质的水流入日本海.这一事件受到媒体关注,核电厂停运.核电厂停运导致柏崎市和刈羽村财政受到影响.柏崎市是一个人口9万余人的地方城市,财政收入2成来源于核电厂.刈羽村人口5000余人,财政收入5成来源于核电厂,并且核电厂为当地解决了6000余人的就业.这次地震加速度达到680cm/s2,是当初东京电力风险评估的2.5倍,IAEA也关注该核电厂受灾情况.经济损失大的第二个理由是产业链受到影响.位于柏崎市的理研汽车配件厂生产的汽车发动机用活塞环占到日本国内市场50%以上的份额,由于地震停工,该厂无法向丰田等汽车厂家供货,导致日本各地汽车停产.

2日本防灾减灾制度的完善及难题

2.1防灾减灾制度的完善日本近现代防灾减灾制度的完善,首先始于法律制度建设,该制度的完善从明治时期开始,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暂时终止.明治政府从完善法律和对受灾者个人提供救济两方面,开始现代防灾减灾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河川法》(1896年)、《砂防法》(1897年)、《森林法》(1897年),从治山治水开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二战后,日本灾害相关法令的制定过程可以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二战结束到1947年,这一时期制定了《灾害救助法》(1947年),确立了对救灾者实施救助的基本框架;第二阶段从1948—1975年,主要标志是制定了《灾害对策基本法》(1961年);第三阶段从1976—1995年,由于日本地震学者指出可能发生东海地震,而东海地震是可以预测的,据此制定了《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1978年),静冈县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东海大地震,对企业征收大地震特别税,用这笔钱修建防波堤、防潮门、组织自主防灾组织等;第四阶段从1995年至今,阪神淡路大地震后日本制定了《受灾者生活重建支援法》(1998年),同时,大幅度修改了《灾害对策基本法》.对《灾害对策基本法》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强化应急阶段的信息收集机制,完善地方公共团体的广域支援合作机制,自卫队在救灾中的作用,培育自主防灾组织以及志愿者等方面,涉及到“防灾对策的所有环节”(吉井博明,2007).二战后日本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法律制度,今天有关法律多达150—200个(防災行政研究会,2002).其次,日本注重组织建设.日本防灾减灾组织主要有两个特征:其一,确定了平常时期的防灾会议(中央防灾会议和地方防灾会议)和灾害时成立对策本部的制度;其二,从法律上规定了非专业组织在灾害应对中的职责,以地方政府为中心,国家、指定公共团体①的灾害应对职责各不相同,形成了不同时间段,业务细分的灾害应对机制.这种应对,贯穿从警报、人员救助、向受灾者提供衣食住等生活必需品,到免除各种税收等救灾的全过程.通过细分灾害应对业务,强调不同组织在不同时间段的防灾减灾职责.《灾害对策基本法》明确了这种职责划分,对各种组织的应对职责按灾害预防、灾害应对、灾后恢复重建等时间段分别作了规定.具体的灾害应对业务,包括警报、救助受灾者、避难指示或要求其它市町村支援,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等在收集灾害信息、确保灾情信息、通信、活动体制(灾害对策本部的设置、市町村的广域支援、自卫队的救灾等)上的职责分担等等.根据活动内容,不光政府,也要求其它主体的参与,比如救助活动要求居民以及自主防灾组织的合作,医疗活动除了地方公共团体,要求公立医院和红十字会参与.由于灾害应急对策,具体涉及避难所运营、食品和饮用水、保健卫生、维持社会秩序、向受灾者传达确切的信息、接收志愿者或捐款等.其中,运营避难所、援助高龄及外国人等,均期待居民的参加.这些细分化的任务目标,通过日常的防灾减灾演习,进一步内化为大家的减灾行为.

2.2日本防灾减灾制度建设的难题日本的防灾减灾制度,是在不断总结应对灾害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基于历史地震的研究成果,评估未来该地区的地震风险概率是日本制定某一地区防震减灾规划的科技支撑.2011年3月11日的地震海啸受灾地区对灾害并非完全没有准备.日本地震调查研究推进本部对海沟型地震的发生规模和发生概率做过长期评估,3月11日发生地震的海域划分为“三陆沖北部”、“三陆沖中部”、“宫城县沖”、“三陆沖近海沟”、“福岛县沖”和“茨城县沖”6个区域.未来30年内这些地区发生巨震的概率,宫城为99%,近海沟为80%—90%,福岛为7%以下,茨城为90%以上,评价委员会认为上述区域内3次地震一起发生的概率为千年一遇,因而没有考虑3次地震同时发生的情况(地震调查研究推进本部地震调查委员会,2011).受灾地区依据风险评估确立设防标准.其中,宫城县的海啸风险评估,预计海啸将从海岸线推进到内陆1km左右,但是实际仙台个别地区海啸侵入海岸线10km(読売新聞,2011a).遭受海啸毁灭性打击的岩手县釜石市,被划为据点式避难所的“鹈住居地区防灾中心”被海啸吞没,导致54名避难者死亡(読売新聞,2011b).表面上看如何解决有限的灾害应对能力与超大规模地震海啸之间的矛盾,是日本防灾减灾制度建设的难题.但是,灾害往往凸显了某一国家或地区日常的社会秩序、社会结构、组织运转模式中的深层矛盾,因而减灾应当从灾前社会治理开始.日本过度依赖核电,即使两次小地震亦显示了核安全的脆弱性,但是对城市化生活模式的过度依赖,导致日本丧失了进一步提高应对核安全的时机.如何解决深埋在便利的城市系统中的灾害脆弱点,是日本进一步提高减灾制度建设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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