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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方法8篇

时间:2024-04-08 17:40:24

统筹管理方法

统筹管理方法篇1

Abstract:The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ucceeds with difficulty in reality the reason are many, is in the final analysis has not insisted the systematic principle in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has not carried on the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atically. Solves the question basic method, is instructs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with the system theory, the construction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关键词:纳税筹划 系统 意义

Key words: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黄桃红(1973年3月――),女,湖北麻城人,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注册税务师,主要从事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的教学和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84-02

一、问题的提出

纳税筹划是当前企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许多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纳税筹划方案。然而,真正成功的纳税筹划却不多见,究其原因有多方面。

1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与经营关系不大。企业经营部门人员不参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不执行纳税筹划方案,结果要么筹划方案顾此失彼,要么筹划方案虽好却是一纸空文。

2纳税筹划时只注重税负高低。有些纳税筹划只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将纳税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多与少的选择,而较少考虑税款之外的其他因素。结果虽然企业税负降低了,但生产成本、投资成本、营销费用却增加了,企业最终的收益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纳税筹划得不偿失。

3 纳税筹划不深入,理论上行不通。有些纳税筹划没有针对特定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没有考虑方案的适用条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是简单照搬一般原理。例如,很多筹划方案建议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一般来说,加速折旧法能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但企业如果存在免税期,其折旧就不具有抵税效应。因此,加速折旧法并非一定有利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纳税筹划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实践上行不通。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那些关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在实际操作中是行不通的。

除上所述,还有很多具体原因。总结这些原因,归根到底是在纳税筹划活动中没有坚持系统性原则,没有系统地进行纳税筹划。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用系统论指导纳税筹划活动,构建纳税筹划系统。

二、纳税筹划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就是由人、资金和信息等要素构成,在一定的法律和经营环境下,实现节税和经济调节功能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纳税筹划系统构成要素。什么是纳税筹划?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回答,但基本都把纳税筹划定义为一个活动或过程。如,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活动 。系统论认为,在研究和处理任何对象时都应将其看作一个系统整体。观察纳税筹划,既应该看到纳税筹划活动,也应该看到纳税筹划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就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各要素组织的有机整体,纳税筹划活动就是纳税筹划系统运动的表现形式。在这一活动中的人、资金和信息就是构成纳税筹划系统的基本要素。

其中人包括企业从事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实施筹划方案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没有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企业不可能有纳税筹划活动;企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会计人员不按照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纳税筹划同样无法实现。

资金是指企业拥有、占用和支配的财产物资的价值形态,包括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价值角度看,就是资金不断循环和增值的过程。资金处于不同阶段和形态会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和权利。如,购买材料时,货币资金转变为储备资金,企业产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权利;销售产品取得收入时,成品资金转变成结算资金或货币资金,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有盈利,还产生了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筹划正是通过对资金形态的控制实现节税收益。

信息是指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反映了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在这个反映过程中,会计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资产磨损的折旧,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数总各法。不同的方法,最终结果是一致的,但在不同时点的结果是有差异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残值,但在不同年份,计提的折旧额不同。由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会计信息为基本依据的,因此不同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应纳税额计算结果的不一样。因此,只要税法允许企业采用不同会计方法,企业就可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实现节税目的。

2 纳税筹划系统结构。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在这一系统中,人是主体,资金是基础,信息是载体和工具。没有人,就没有了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主体,也谈不上筹划;没有资金,也就不存在纳税义务,更不存在减轻纳税义务,所有的筹划都是空谈;会计信息是筹划得以进行的基础,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就无以比较不同方案的效益,筹划就无法进行,同时会计本身也是筹划的工具。只有纳税筹划相关人、资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纳税筹划才可能产生效益,实现目的。

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要素,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人,不是一个人,而是由方案设计者、方案实施者组成的集体。资金,也不是唯一的资金,而是多种形态的资金。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个系统,是纳税筹划系统的子系统。因此,可以说纳税筹划系统包含筹划人的系统、资金系统、信息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因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3纳税筹划系统功能。纳税筹划系统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其功能就是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具体包括节税功能和调节功能。节税功能是指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约税收支出,这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个功能,纳税筹划才受到企业的青睐。纳税筹划从三个方面节税,一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和会计政策的运用,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直接减少企业税收支出;二是通过对税法的严格执行和合理运用,实现涉税零风险,消除税收罚款等涉税支出;三是通过对企业经营和会计的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延期交税,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调节功能是纳税筹划的宏观功能,也是纳税筹划的间接功能。税收法律法规作为贯彻国家意志的重要杠杆之一,必然要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国家会在公平税负、税收中性的一般原则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对纳税人的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使他们的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的符合国家预期的宏观经济发展要求,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如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或不同产品,实行区别对待,对需要鼓励的,往往少征税或不征税,对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税。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纳税筹划的活动,也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的活动。国家税收的宏观调控意图正是通过一个个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得以实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调节功能,也正是这一功能的存在,纳税筹划才得到国家的允许和支持。

4 纳税筹划系统环境。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受环境制约,并对环境产生影响。纳税筹划系统面对的环境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税法为主的法律环境,二是企业的经营环境。税法环境决定着纳税筹划系统的筹划活动是否被允许,它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以及执行它们的税收执法活动等因素构成。经营环境主要由企业内部、企业供应商、企业经销商等要素组成,它决定了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是否可行。

三、构建纳税筹划系统的意义

1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明确纳税筹划的目标。纳税筹划活动之所以不偿失,是因为将税负最低作为纳税筹划目标,而没有考虑筹划活动中的成本。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后,用系统的观点来看,纳税筹划系统有产出,也需要投入。

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并将其置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我们就会发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应该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财务管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财务管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税负最低为目标。有了这一系统性的观点为指导,就不会在纳税筹划时仅考虑税负降低而不考虑筹划成本,更不会设计实施阻碍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纳税筹划方案。

2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协调纳税筹划行动。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明确了企业财务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就会发现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有了这一系统性观点的指导,企业就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参与纳税筹划的设计与实施。相关人员有了这一观念,也能够自觉参与纳税筹划活动中来。有了各方人员的协调行动,纳税筹划就能够顺利实现。

3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确定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活动的。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应会发现这一系统是活动在由税法等构成的法律空间内。这个法律空间是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不得触犯超越。构成纳税筹划系统边界的包括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工商、金融、贸易等法律法规。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税法漏洞是一个重要的纳税筹划平台。构建纳税筹划系统后,就会发现这个平台是个风险很大不宜采用的平台。税法的漏洞,就是纳税筹划系统活动边界的漏洞。在特定的时候,纳税筹划系统可以通过漏洞延伸到边界外,以获取额外收益,同时付出额外成本(如为此建立的专门机构费用等)。但漏洞毕竟是漏洞,总有一天会被国家堵上。

4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适应企业经营环境。纳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这一活动的本质是纳税筹划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产生的系统内运动,其前提是企业能够有效控制各要素。不可控的项目,如供应商、经销商,不能构成纳税筹划的要素,而是纳税筹划必须适应的环境要素。分清了系统要素和环境要素,就可以知道,纳税筹划活动只能对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合理安排,对于环境项目则需量边而行,如果企业有很强的竞争力,可以要求环境要素配合自己的行动。

结论:用系统论的观点作指导,构建纳税筹划系统,认清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结构、功能和环境,才能设计出切实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纳税筹划的功效。

参考文献:

[1]周拥明,纳税筹划误区解析[J],财会月刊(会计),2008(12)

[2]冷琳,纳税筹划理论基础探微[J],财会月刊(理论),2007(2)

统筹管理方法篇2

关键词: 税务统筹 运用 财务管理 减轻税负

一、税务统筹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企业经营活动优化管理,为达到减轻税负和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经济发展的一种理财活动。广州永旺美思佰乐商业有限公司作为知名食品超市,为了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高速发展,必须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合理利用税务统筹的特点和作用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永旺美思佰乐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为企业的资金调度创造灵活性,税务统筹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促进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税务筹划可以说是纳税人的一种理财活动,企业在日常财务策划活动中进行合理财务统筹,降低纳税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遵循税务统筹目标和财务管理目标的一致性,有助于促进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企业优化财务活动的重要手段

任何财务活动都会牵涉一定的纳税问题,因此财务统筹贯穿于企业管理全过程,在筹资中由于筹资的种类不同、资金成本不同以及对不同的资金成本有不同的补偿方式,所以必须合理运用税务统筹来减少纳税支出,对投资项目进行取舍,优化企业财务管理,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科学履行财务管理职能的保证

税务统筹是财务管理职能在纳税方面的具体体现,根据企业特定时期的具体经营状况,选择最有利于实现财务目标的纳税方案,通过财务管理手段对选择方案进行监控,以保障筹划目标的实现。税务筹划的优劣关系到税务管理职能的履行水平,所以科学合理的税务统筹是履行财务管理职能的保证。

(四)有助于企业更灵活的调度资金

税务统筹在纳税方面争取利益的最大化,而且还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使企业享受到延期纳税等待遇,这样就争取到了一定时间,资金周转有了时间宽裕,增加企业资金调度的灵活性。

二、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特点

(一)具有合法性

税务统筹不对是偷税、漏税、抗税,而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优化对企业财务管理达到企业效益利益最大化。企业根据自己单位不同时期实际情况,对可选择的不同纳税方法做出科学选择,这是具有合法性的。

(二)与税收政策导向一致

税务筹划是以先行税法为准绳,根据税收政策导向进行优化财务管理,完全是符合税收政策导向的,所以它不属于钻税法漏洞。

(三)具有筹划性

税务筹划不是在纳税之后再谋求减轻税负,而是在纳税之前根据对自己单位的现实情况,充分了解现行税法政策后,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规划、统筹,是预先筹划,这就决定了税务筹划不同于欠税,具有计划性。

(四)策划过程具有多维性

税务筹划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全过程,经营过程规模的大小、会计方法选择、购销安排等都需要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筹划不仅仅局限于企业内部的筹划,还能延伸到与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合作寻求节税的筹划策略。永旺美思佰乐商业有限公司作为大型连锁超市单位,可以通过和其他合作单位合作,对兼并合并的可抵应利润,集团内公司间因资源充足,可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同时还可以与税务机关配合,通过对税务政策等的详细了解和税务机关的联系,避免因政策细节等不清造成不必要税务支出,达到相对节税目的。

三、税务统筹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企业税务统筹的方式很多,此段以广州永旺美思佰乐商业有限公司为例,阐述税务统筹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一)适当选择负债的筹资方式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企业筹资方式大致分为权益性筹资和负债性投资,权益性筹资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负债性筹资就是通过向银行贷款、发行公司债券来筹集资金,同为筹资方式,但不同的是负债性投资具有抵税的作用。假设永旺美思佰乐商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息税前利润为100万,如果单位当年无权益性筹资,且无短期债务的话,则应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净利润为75万;若注册资金中有300万是从银行借贷的,年利率为10%的话,年利息额为30万元,则该缴纳企业所得税17.5万元,由此可见可少缴纳7.5万的所得税,这就是负债筹资方式可以节税的原理所在,但也不能因此过多负债投资,过高的负债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还是应该据企业实际财务状况适当进行负债投资,通常企业的资产发债率应该保持在60%以下。

(二)选择适宜的地点、行业和组织形式进行投资

广州永旺美思佰乐商业有限公司位于我国珠江三角洲繁荣地带,是大型连锁超市,永旺中国投资一起设立的永旺美思佰乐(广州)有限公司,我国对外来投资企业有一定优惠政策,对解决社会性就业或福利性企业有一定税收优惠,永旺美思佰乐商业有限公司的发展可以对社会性就业做出贡献,在组织形式上企业也可进行税务统筹,充分利用我国税法中的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例如企业在年终结算时发现其应纳税所得额与规定的优惠范围比较接近时,可以采用公益性捐赠或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来减轻税负,合法获得税收优惠。

(三)选择适合的会计核算方法

通过适宜的会计核算方法来缩小税基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根据物价的波动,对存货进行计量,如果物价下降可以通过先进先出方法来计量,提高存货成本,减少纳税所得额。我国税法允许企业一定标准的进行费用列支,企业应该利用此政策,在限额内充分列支,进行合理预算。

四、结语

税务统筹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根据现行税法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最佳的税务统筹方案,减轻企业税负,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统筹管理方法篇3

(一)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体系管理发展创新观念上存在差距现代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发展体系在社保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改革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已得到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的广泛认同,但是,新型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发展体系的改革创新模式尚未完全确立。社保老工伤生育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人员和参保者对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和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政策理论依据创新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提升探索层次,打造新型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体系的意识还很淡薄。社保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体系发展创新管理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参保者对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体系主动参与意识没有达到应有的发展高度。参保者仅仅具有淡薄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体系参保意识,而对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创新和老工伤生育政策体系发展的观念还很缺乏,也忽略了其中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正常发展态势,即表现出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缴费基数申报环节的漠不关心。(二)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体系政策理念有待进一步规范、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体系可以通过工伤生育省级统筹参人员缴费基数调节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逐渐形成工伤生育保险转型发展的创新态势,然后通过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平台有规律的调节实施。各级机构老工伤生育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体系规范化发展远没有东部发达城市完善、成熟和稳定,因此,还必须从各级社会保障业务主管部门的约束角度,对现有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强化管理作用,构建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合理化发展的有效平台,做好理论性政策法规制度建设。总体来讲,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还十分缺乏相关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政策法规,缺乏对现有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进行主动性创新管理能力,缺乏对参保企业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模式的有效监管和控制。(三)现有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基础设施、信息化技术设备落后目前,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行业还是一个比较稚嫩的行业,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基础设施的配套性、兼容性还比较差,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信息化技术装备水平低,主要表现在。1.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方式上、不同参保企业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的相互衔接的政策法规方面缺乏有效的资源共济转型。2.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的参保潜在优势没有充分发挥,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缺乏周密科学的信息化系统设计,对周边社保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发展环境的重要影响因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3.老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设施落后,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政策分散而自成体系,没有集中体现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的经办管理能力,各种综合性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政策法规、信息化技术管理平台、软硬件的设施配置建设发展缓慢。4.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在降低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费用和重复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资源方面不过硬。5.高水平的信息化水平是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发展的必备条件,可是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对于一些现有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开发的软件,性能比较低,即使有些软件比较适用,但有时又与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系统不相容。许多新兴的计算机信息化技术也没有在其中得到很好的利用和开发。(四)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探索研究水平相对落后与老工伤生育政策发展滞后,专门人才短缺,阻碍老工伤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工作创新开展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需要大批业务经办人才。相比较而言,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在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理论体系探索研究和专门业务经办管理人员专业化教育方面还非常滞后,从事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研究的专业性大学和专门研究机构还很少,各级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机构层面的研究探索和投入资金更是微乎其微。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教育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缺乏规范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人才合理化培育机制。在高等院校中开设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专业课程的大学数量理更是有限,研究生专业教育也才刚刚起步;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人员职业教育资源更加贫乏,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的短期培训,仍然停留在目前业务经办初级水平培训的基本形式上。

促进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创新发展的具体方略

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是社保省级统筹业务项目扩面、征收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结局,对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不断创新发展和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政策体系完善成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的实施是一项系统民生工程,它需要各级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国有参统企业、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解放思想,提高对新型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改革创新认识和业务经办水平加强新型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专业化业务培训教育,树立现代化新型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理念全新意识。当代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不仅要树立客观主动的管理服务观念,更应自始至终贯彻新型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理念。因为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工作的良好改革发展,离不开高效业务经办管理模式和安全优质的管理方法。没有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人员和参保人员就难以有效接触,“阳光工伤保险经办”和“阳光生育保险经办”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在发展创新现代新型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的同时,要加强以往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政策理论教育管理,在全行业树立起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科学办保的理念,把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作为全方位“阳光工伤保险经办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确认和面向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的未来发展趋势。(二)各级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的管理和促进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作为一个发展中的民生福利行业,在各种基础薄弱的条件下,在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热潮兴起之初,要想迅速培育、发展改革创新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需要各级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宏观控制、监管指导以及社保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政策改革创新、资金上的扶持。各级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参保企业经办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事项的发展改革过程造成的制度缺失和不平衡因素形成。限制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质量,通过各级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经办政策理论指导作用,促使参统企业选择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的业务经办模式,发展创新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共同经办管理体系,统筹建立完善现代化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机制,最终通过有效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模式正常运行来提高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效率;控制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项目的不平衡发展的因素,通过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与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信息化技术管理体系的立体交叉发展,建立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制订政策法规理论以及实现信息化管理的现代化等措施,减少业务经办盲区,提高业务经办效率。加强对现有的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机制管理层次提升,并制定一些人性化的管理政策鼓励机制,阳光管理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事项,比如对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事项公示,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配套政策制订,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信息化技术的管理,激励参统企业积极参加省级统筹,并构建阳光和谐的管理体系。(三)强力打造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标准化管理目标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是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在工伤生育业务经办体系内开发的新型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模式。它侧重于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业务经办政策探索研究和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平台规范化管理服务对老工伤生育发生人员的影响,要求用老工伤生育业务政策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的方法,使操作流程在政策制定、数据处理、费用拔付、人员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化技术共享、计算机基础数据录入、工伤生育保险关系转移乃至废止以往的过期失效工伤保险政策、老工伤生育审查业务经办等方面,都符合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改革创新模式的需求。现在,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在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已经形成规范化、法制化、系统信息化发展态势。仅从与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有关的基础数据管理看,其管理范围不仅限于对基础数据的录入和处理变更、登记、审核、共享、核销所有数据等节省出来的计算机信息化资源空间、合理化管理规定,而且对伴随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产生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资料和省级统筹基础数据的申报提出非常严格要求。面对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发展热潮和基于工伤生育保险项目业务经办标准管理形成的非平衡化壁垒制约,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老工伤生育业务经办人员应创造条件创新发展老工伤业务经办环境管理体系内控稽核模式,用业内标准来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塑造良好的工伤生育业务经办形象,进而增强在各级社保经机构老工伤业务经办基础数据资源共享能力。(四)加强对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政策理论依据研究和探索以及专业人才培养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作为新生事物,对各级社保经机构工伤生育业务经办管理人员和各专门业务经办人员要求面广和层次相对高,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只有针对性地培养和训练,才能为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行业输送更多合格人才。也只有这样,现代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体系才能在阳光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在对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人员培养过程中,应坚持长短专业培训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长期专业教育和短期培训,分别由管理部门和专门业务经办培训部门负责。各级社保经机构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并设现代新型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专业课程或专门学院,设置大专、本科和硕士、博士学位,培养现代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高层次、综合性、复合性人才;各级社保经机构则可委托相关社保业务办事部门负责短期培训,重点是老工伤生育省级统筹业务经办管理工作具体操作、管理和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前者是长期的根本措施,而后者是一段时间的补充办法。

结论

统筹管理方法篇4

一、纳税筹划系统的界定与特征

(一)纳税筹划系统的界定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或可选择性条款,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利益的过程。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可以形成一个复杂的系统。企业纳税筹划系统由若干要素构成,各要素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因此,企业纳税筹划系统具有整体性和相关性的特点,纳税筹划系统本身及其构成要素不是孤立的、单一的、静止的,而是以一定的系统而存在。

(二)纳税筹划系统的特征

一是结构性,即组成系统的诸要素的相互结合的方式。二是开放性,即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三是整体性,即系统和要素的关系,整体性是系统最显著的特征。

二、纳税筹划系统的构建

(一)纳税筹划系统构成要素

在管理的职能中,决策系统通常是由五个要素构成的,分别是决策者、决策对象、决策信息、决策理论和方法、决策结果及评价,纳税筹划系统作为一个决策系统也不例外,也是由五个要素构成。

1、纳税筹划者,即决策的主体

纳税筹划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集团中的决策机构,纳税筹划作为财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确定决策者。纳税筹划决策隶属于企业财务管理决策,所以其决策者应该是企业中的高层管理者,然后把任务分配给财务主管或者纳税筹划专员。由于纳税筹划决策的专业性、多元性、多学科交叉性的特点,要求决策者即高层管理者应对纳税筹划具有正确的认识,并能对该项工作提出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目标和要求,同时也要求相关财务人员要能熟练的运用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财务管理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并能选择最佳方案。

2、筹划对象,即决策的客体,即决策想要解决的问题

所说的筹划对象,应该是能为筹划者加以选择或影响的,若是筹划者主观不能选择或改变的对象则不能成为筹划对象。纳税筹划的特征之一就是贯穿财务活动的始终,因此,纳税筹划决策也就贯穿于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分配活动中,其对象就应该是选择最佳筹资结构、投资方向、分配方式,促进资金有效获得和使用等,同时由于这些财务活动会涉及到税收,所以纳税筹划的对象也包括这些财务活动所涉及的税种。

3、筹划信息

信息包括企业内部的信息,也包括企业外部的信息。在进行纳税筹划决策时,确保所持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的错误决策都是与信息失真有关联的。因而,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企业内外的各方面经济信息都是设计、选择最佳方案不可或缺的,如企业内部的产品盈利状况、国家税收法规的调整,国家调控政策的变动、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修订等。只有在充分收集和分析不同的涉税信息,并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后,才能形成最佳的纳税筹划决策。

4、筹划的理论和方法

包括决策的一般模式、预测方法、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技术、决策方法论、数学和计算机应用等。正确的信息只是科学决策的前提,决策者还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并运用恰当的方法来分析、判断,才能找出好的方案。进行纳税筹划活动同样离不开这些理论和方法。

5、筹划结果

是指通过决策过程形成的,指导组织的行动方案。纳税筹划决策的结果同样是从一系列的备选计划中选择一个最佳纳税方案来指导企业的纳税行为。通常而言,纳税筹划决策的结果一般是通过数据、图表等直观的方式来予以表达。

(二)纳税筹划系统要素关系分析

1、静态分析

从系统论的基本观念出发,整个纳税筹划系统是一个立体系统,有一套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要素构件,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分工与合作互为因果。

在纳税筹划系统中,纳税筹划者、筹划对象、筹划信息、筹划方法、筹划结果五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它们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筹划者与筹划对象的关系。在纳税筹划系统中,筹划者要进行纳税筹划就必须要明确筹划对象,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以实现筹划目标;前文提到企业纳税筹划者具有多层次性,因而不同的筹划对象又反过来决定了筹划者的选择。

筹划者与筹划信息的关系。 筹划信息由筹划者收集,不同的筹划者收集到的信息是不相同的;反之,不同的信息又会影响和制约筹划者的筹划活动。

筹划者与筹划方法的关系。筹划方法有多种,不同的决策者所选择的方法会有所不同;反之,筹划方法又会制约筹划者的筹划效果。

筹划者与筹划结果的关系。筹划结果是筹划者实施筹划行为的最终成果,筹划者决定了筹划结果的形成;筹划结果形成后,又将指导筹划者执行筹划方案。

筹划对象与筹划信息的关系。筹划对象决定了筹划信息的收集范围,不同的筹划对象,需要收集的信息是不同的;收集信息的难易程度又反过来影响筹划对象的确定,若是相关信息无法收集,则有可能放弃对该对象的筹划。

筹划信息与筹划方法的关系。信息是运用筹划方法不可或缺的因素,信息的质量直接影响筹划方法的使用;筹划方法又影响信息的收集,不同的筹划方法需要的信息会不同等等。

2、动态分析

根据系统论原理,系统并不是诸要素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必须转变系统设计思路和路径,通过系统内部诸要素的优化整合赋予系统新的特质,各要素构件统一、协调在系统整体之中,从而系统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纳税筹划系统而言,其构成要素也不是简单的组合,是筹划者针对筹划对象,收集相关的纳税信息,使用科学的决策理论和方法,并最终形成决策结果的过程,是五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系统。

统筹管理方法篇5

[关键词]纳税筹划 系统要素 系统环境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即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目前,对纳税筹划的探讨多集中针对某一类型的单一业务或某一个税种的探讨,其系统性不强,对于指导企业对纳税筹划的总体把握存在欠缺。因此,从系统论的角度分析企业纳税筹划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纳税筹划系统的构成

1.系统构成要素

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为系统。系统论认为,系统是无处不在的,在研究和处理任何对象时都应将其看作一个系统整体。观察纳税筹划,既应该看到纳税筹划活动,也应该看到纳税筹划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就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各要素组织的有机整体。系统是运动的,纳税筹划活动就是纳税筹划系统运动的表现形式。在这一活动中的人、资金和信息就是构成纳税筹划系统的基本要素。

(1)人要素。人包括企业从事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实施筹划方案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没有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企业不可能有纳税筹划活动;企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会计人员不按照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纳税筹划同样无法实现。

(2)资金要素。资金是指企业拥有、占用和支配的财产物资的价值形态,包括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价值角度看,就是资金不断循环和增值的过程。资金处于不同阶段和形态会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和权利。如,购买材料时,货币资金转变为储备资金,企业产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权利;销售产品取得收入时,成品资金转变成结算资金或货币资金,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有盈利,还产生了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筹划正是通过对资金形态的控制实现节税收益。

(3)信息要素。此处的信息是指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反映了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在这个反映过程中,会计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资产磨损的折旧,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数总和法。不同的方法,在不同时点的结果是有差异的,但最终结果是一致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在不同年份,计提的折旧额不同,但总额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残值。由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会计信息为基本依据的,因此不同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应纳税额计算结果不一样。因此,只要税法允许企业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企业就可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实现节税目的。

2.系统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

从系统论的基本观念出发,整个纳税筹划系统是一个立体系统,由一套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要素构建,它们之间存在这相互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

(1)三大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在这一系统中,人是主体,资金是基础,信息是载体和工具。没有人,就没有了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主体,更谈不上筹划;没有资金,也就不存在纳税义务,更不存在减轻纳税义务,所有的筹划都是空谈;会计信息是筹划得以进行的基础,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就无法比较不同方案的效益,筹划就无法进行,同时会计本身也是筹划的工具。只有纳税筹划相关人、资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纳税筹划才可能产生效益,实现目的。

(2)三大要素都不是以独立形式存在的。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要素,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人,不是单一的个人,而是由方案设计者、方案实施者组成的集体。资金,也不是唯一的资金,而是多种形态的资金。信息,也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通过发送方和接收方让信息得以传递。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个系统,是纳税筹划系统的子系统。因此,可以说纳税筹划系统包含筹划人的系统、资金系统、信息系统。

(3)纳税筹划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因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3.系统环境

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受环境制约,并对环境产生影响。纳税筹划系统面对的环境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环境,二是人文环境,三是经济环境。

(1)法律环境。会计活动的有效运转是以完善法规环境为前提的,法律既为会计提供了一个规范化的环境,同时也对会计活动提出严格的要求,会计活动既受到保护又受到约束。当今的大多数国家、政府对会计事务进行影响和干预,一般政府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强制实施,通过立法确定会计程序从而影响会计事务。它对于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会计信息市场,净化会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有很大的作用。法律环境决定着纳税筹划系统的筹划活动是否被允许,它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以及执行它们的税收执法活动等因素构成。

(2)人文环境。人文化环境对于形成一个国家的会计文化以及相应的会计氛围至关重要。随着改革开放脚步的加快,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我国纳税人的独立经济利益主体身份在逐渐的体现,对纳税筹划的认知程度也在不断加深,纳税筹划系统慢慢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子系统。

(3)经济环境。经济形势决定着国民经济发展的总趋势,从而制约着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制约着纳税人纳税筹划的走向。经济环境主要由企业内部、企业供应商、企业经销商等要素组成,它决定了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是否可行。

4.系统的功能

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参排和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得“节税”利益。纳税筹划系统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其功能就是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具体包括节税功能和调节功能。

(1)节税功能。节税功能是指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约税收支出,这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个功能,纳税筹划才倍受企业的青睐。纳税筹划从三个方面节税,一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和会计政策的运用,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直接减少企业税收支出;二是通过对税法的严格执行和合理运用,实现涉税零风险,消除税收罚款等涉税支出;三是通过对企业经营和会计的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延期交税,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节税功能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纳税人实现税务利益最大化。

(2)调节功能。调节功能是纳税筹划的宏观功能,也是纳税筹划的间接功能。税收法律法规作为贯彻国家意志的重要杠杆之一,必然要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国家会在公平税负、税收中性的一般原则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对纳税人的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使他们的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的符合国家预期的宏观经济发展要求,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如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或不同产品,实行区别对待,对需要鼓励的,往往少征税或不征税,对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税。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纳税筹划的活动,也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的活动。国家税收的宏观调控意图正是通过一个个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得以实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调节功能,体现其有利于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也正是这一功能的存在,纳税筹划才得到国家的允许和支持。

三、企业纳税筹划系统的原则

作为一个系统,其能够不断生存发展的条件是系统内外的协调性,即系统内各个要素相互协调,并且能与外部环境相适应。这也是通常所谓的系统性原则,它包含三方面要求:一是整体性原则,二是目标一致性原则,三是环境适应性原则。

1.整体性原则

系统所具有的整体性是在一定组织结构基础上的整体性,要素以一定方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一定的结构,才具备系统的整体性。

(1)纳税筹划系统是一个整体。纳税筹划系统是由人、资金和信息要素在一定组织结构基础上形成的,三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一定的结构,才具备纳税筹划系统的整体性。如果三要素处于无组织状态下,虽然要素无组织综合也可以成为整体,但是不能成为纳税筹划系统。因此在纳税筹划工作中一定要把纳税筹划系统视为一个整体。

(2)纳税筹划系统整体功能大于各要素功能之和。虽然纳税筹划系统是由人、资金和信息要素组成的,但纳税筹划系统的整体性能可以大于各要素的性能之和。因此在处理纳税筹划系统问题时要注意研究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重视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任何要素一旦离开系统整体,就不再具有它在系统中所能发挥的功能。

(3)纳税筹划系统要素影响整体。三要素有其相对独立性,会反作用于纳税筹划系统这个整体,要素的变化也会影响整体的变化。如果不及时调整三要素的关系,将可能会对纳税筹划系统发生重大影响。

2.目标一致性原则

(1)纳税筹划系统目标与财务管理系统的目标一致。纳税筹划系统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其目标应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一致。纳税筹划不能以短期的税负最低作为目标,要综合考虑筹划方案实施的成本费用和收益,要考虑实施筹划方案对企业总体战略的影响。采用一项纳税筹划方案要看其是否符合以下两个标准:①筹划方案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②筹划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实现企业总体战略目标。采用不符合这两条标准的筹划方案,只能让企业得不偿失。

(2)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必须协同一致。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必须协同一致。纳税筹划系统三个要素中,人是主体,资金和信息是由人操控的,处于被动地位。因此,纳税筹划系统各要素的协同一致,关键是相关人员要协同一致。从上述对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及其关系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财务人员只是纳税筹划系统中人的要素之一,他只能完成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纳税筹划方案最终取得效益,需要所有参与资金运转控制和信息控制的人按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工作。这些人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经营人员、营销人员、会计人员等。

3.环境适应性原则

环境适应性原则要求纳税筹划方案与法律、经济环境相适应。只有与环境相适应的才具有实践可行性。环境适应性原则也具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合法性要求,二是与人文环境相适应,三是与经济环境相适应。

(1)纳税筹划方案与法律环境相适应。只有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案,才能得到税务行政机关的许可,才有实施的可能。强行实施不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案,只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罚款等涉税负担。合法性原则既要求纳税筹划方案形式上合法,更要求在实质上合法。形式上合法的要求是,任何纳税筹划的方案,形式上不能含有与我国当前有关企业、工商、金融、保险、贸易、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政策等法律法规相矛盾的地方。方案设计的具体操作程序、步骤和方法也必须合法有效。

(2)纳税筹划方案与人文环境相适应。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纳税筹划的人文环境也随着经济体制的变迁而处于变革之中。虽然纳税筹划在当今企业中越发重要,但人们在纳税筹划的认可程度上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主要是由于一部分纳税人打着纳税筹划的旗号进行偷税漏税,严重地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使得社会对纳税筹划产生了不信任,甚至反对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所以企业所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以法律为基准,不能为了企业利益而钻法律漏洞,损害国家的利益。

(3)纳税筹划方案与经济环境相适应。很多纳税筹划方案并不是企业内部就能完成的,还需要企业外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企业并不一定能够采用税负最低的筹划方案,采用哪种方案是由谈判决定的,企业只能向最优的筹划方案靠近。能否实现目标,取决于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竞争力大小,设计与自己的能力相适应、与环境相适应的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黄桃红.基于系统论的纳税筹划[J].市场周刊,2010.1

[2]杨林泉.管理系统工程[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

[3]王汤.浅谈企业纳税筹划系统[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11

统筹管理方法篇6

关键词:大病统筹;城镇居民;商业保险

城镇居民大病统筹是由个人缴纳或者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的基础上建立的,其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封顶线以上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它是对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

一、建立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的意义

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据"基本水平、广泛覆盖"原则建立的,只能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这就使得医药费的报销水平较低。为有效缓解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某些地方政府决定建立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帮助患有癌症、肾衰、白血病、心梗、脑瘤、关节置换等重大疾病、复杂疾病的居民分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

二、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的原则

商业保险公司在负责大病统筹基金运营的过程中,也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

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运营的安全性原则是指要确保大病统筹基金投资具有较小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取得预期的运营收益,这是大病统筹基金运营的最根本原则。这个根本原则由大病统筹基金所担负的特殊任务决定的,它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是否能及时得到解决。因此,大病统筹基金比其他一般的基金的运营要更加注重安全性原则。

2、流动性原则

大病统筹基金运营的流动性原则是指其运营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流通、变现,以保证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需要。这就要求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准备一定数量的现金或活期存款,作为必要的储备基金,以避免支付过程出现阻碍,背离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设立的宗旨。

3、收益性原则

大病统筹基金运营的收益性原则是指在保证大病统筹基金安全性、流动性原则的前提下,运营要以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为原则。大病统筹基金存在一个收缴、支付延迟期,其支付能力不可避免地要受到通货膨胀风险的影响,这就要求大病统筹基金运营必须考虑收益性原则。

三、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存在的问题

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是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进而提升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但在商业保险公司实际运营统筹基金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

1、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

与欧美的商业保险公司相比,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建立的时间还不算太长,还未真正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体制,各商业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营机制不科学、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在用人机制、成本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也存在着不足。这会使商业保险公司在运营大病统筹基金时,不可避免地出现决策不及时、成本增加、风险上升等问题,进而影响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能力,延迟支付时间。

2、缺少专业技术人员

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对其进行专业化经营。这就要求商业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在涉及到大病统筹基金的风险管理、准备金提取、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然而,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缺少参与大病统筹基金营运的经验,对其政策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入,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3、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充分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具体针对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的有关法律、制度,对其监督缺乏具体的依据。此外,仅有中国保监会负责对商业保险公司运营的监督工作,监督力量有限,监管模式各地存在很大差异。商业保险公司出于追求自身盈利最大化的目的,把大病统筹基金投资于风险比较大的金融产品上,一旦投资受损,将削弱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

四、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的改进

1、健全经营管理体制,强化人力资源部门的作用

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在运营大病统筹基金的各个环节上,加强成本控制、风险防范,提高基金支付效率、效益。完善商业保险公司人力资源建设,发挥其在选人、用人方面的优势;同时加强对参与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运营业务人员的相关专业培训,聘请社会保障领域的专家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以深化他们对所从事业务知识的理解,从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好的将商业保险公司的优势运用到大病统筹基金上来。

2、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监管

加快商业保险公司运营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使商业保险公司在运营大病统筹基金时有法可依。在监管方面,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监管模式:一种是"谨慎人"监管模式,它要求商业保险公司在对大病统筹基金进行投资运营时,必须像处理自身资产一样进行谨慎、小心处理,这种监管模式是以存在着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完善,商业保险公司具有丰富的运营经验、管理完善为前提的;另一种是严格数量限制监管模式,即在商业保险公司运营过程中,要对大病统筹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别进行简单的数量或比例限制,以达到控制运营风险的目的,这种模式比较适合市场体系不完善的国家。鉴于我国市场体系还有待完善,资本市场水平比较低,运营风险控制不足等情况,我国现阶段应该采用严格数量限制监管模式,待到时机成熟时,在转向"谨慎人"监管模式。

五、结语

目前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的主要运营方式是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这种运营方式既可以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各方面的优势,又可以避免政府直接运营大病统筹基金带来的成本过高、效率低下、滋生腐败等问题。尽管商业保险公司在运营大病统筹基金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随着其运营大病统筹基金实践的增多,其经营经验将不断积累,管理体制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增,这种由政府主导监督、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化运营的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基金模式,必然会对缓解居民"看病贵"的问题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廖淑蓉.管理式医疗突破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难点[J].中国发展观察,2007,(5).

[2]李留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化保险运作模式探讨[J].农村经济,2008,(8).

统筹管理方法篇7

关键词: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科研项目《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研究》(编号:JRS-2012-2033)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8日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难是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全国各统筹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为统筹单位。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这样的规定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对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劳动力流动的加快,人口在各地区之间的流动越来越频繁,异地就医现象也越来越突出。

一、我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问题产生背景

(一)异地就医的概念。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我国的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统筹地区就是同一个统筹层次所包括的所有地区。我国的医疗保险是在一定的统筹层次上统一运作的,包括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各项待遇的计发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等内容都要在这一范围内进行统一设计和管理。“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一般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申办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4)其他人员。

(二)异地就医基本情况。“异地就医”问题的存在由来已久,只要是医疗服务的享受者和费用支付者不是同一主体,这一问题就会发生。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比较低,全国有市县级统筹地区约2,700多个。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人员流动日益增多,异地就医人员数量也逐渐增加。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在短期内不能完全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在一定时间内也无法实行全国统筹,也就意味着异地就医此种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存在。

二、河北省异地就医现状

由于提高统筹层次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有效途径,从2009年开始,河北省大力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首批确定的城市是环京津的秦皇岛、唐山、廊坊、承德4个市,2011年开始在所有设区市推开,2011年底前11个设区市全部实现了市级统筹。为了实现市级统筹,各级政府采取各种行动。为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石家庄市出台了《石家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2015年起,所有县市全部执行市级政策。

三、河北省异地就医问题解决构想及原则

(一)河北省异地就医问题解决构想。关于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构想的思路可以总结为:点-线-面。所谓“点-线-面”的发展构想,就是在解决医疗保险的异地结算问题的过程中,要先由点开始,“点”指代的是“市”,也就是各市要实现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线”由多个“点”组成,也就是说实现医保市级统筹的市与市要连接起来;“面”由无数条线组成。当越来越多的城市之间的异地就医问题得以解决,再通过相似的线与线的连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就医。

就河北省的实际而言,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的重点还是“线”的构建。虽然河北省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起步较晚,从2009年开始才大力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2011年开始在所有设区市推开,预计2015年能够达到省内所有市的市级统筹。目前有些市已经实现了市级统筹,没有实现的市也在积极行动,所以“点”的目标应该没有问题。

在统筹层次还没有得到适当提高的期间,对于异地就医问题,可以分情况采取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对于异地就医人员较集中的省市,可以采取异地就医协作机制或者在异地设立代办点这两种方法来形成“线”。目前在有些地区已经被采用了这些方法。如2010年7月,继上海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等12个城市签订相关协议后,上海市医保部门又与青海省、贵阳市两地医保部门签订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协议。2010年11月,天津与海南、河北、山西、吉林、宁夏、内蒙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7省市签订了异地就医经办合作协议;二是针对异地就医人员较少的地方,则可以学习山东威海的方法,将异地就医人员医疗保险纳入居住地管理。目前,河北省应当注重医疗保险异地结算问题上的“线”的建设,建立与北京、天津等市的医疗协作关系。

京津冀探索医保同城化如果成功,可以作为一个成功的范例来推广,即对于地域相近的省市,可以采取医保同城化的方式化解异地就医问题。而对于其他一些地域比较远的省市,可以采用省市区的医保协作来解决。河北省应该在京津冀医保同城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其他省市的医疗协作问题,实现全国层“面”就医无障碍,最大限度地为河北省居民的异地就医提供方便。

(二)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问题解决的原则

1、试点先行逐渐扩大原则。在现行制度下,各地政策基础和技术条件不同,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尚有一定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先行试点,逐步提高统筹层级和标准化程度,通过异地监管委托,初步建立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区域范围内协调建立相关制度,制定相对统一的操作办法,初步形成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框架体系。

2、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异地就医行为进行分类政策,方便劳动力合理流动,抑制患者不合理选择。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对生产经营为导向的异地就医行为,不加以限制,实行与当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政策,同门槛、同比例、同限额,三个目录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就医地高于当地的,按就医地目录执行。对异地安置的可发给医疗补贴,缓解待遇差。对因为当地医疗资源不足造成的跨地区就医的,也实行当地医保政策。对患者主动要求赴外地医疗的,实行有差别的医保政策和管控措施。

3、分步进行的原则。目前,河北省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市级统筹,但是要彻底解决异地就医的问题,目标应该是全国统筹。根据河北省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未来经济的走势,我们可以分三步走以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全国统筹的目标。第一步(2012~2015年)实现市级统筹:统一河北省各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打破市、县级统筹区域管理的界限。河北省社会保障三级网络要全部联通,建成链接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全省医疗保险骨干网,并能通过该网络使河北省医保中心直接和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药店)相连接;第二步(2015~2018年)实现省级统筹:在基本实现市级统筹的基础上,省级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全省医保信息网络平台,负责上传下达任务,向下负责全省医保信息的传递,向上负责与国家和其他省市医保信息的传递交流。要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主要打破省级统筹区域管理的界限,实施以异地定点联网结算为主的其他各种结算办法相结合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发文明确异地就医管理经费的列支渠道,由统筹地区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评估标准,对不同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第三步(2018~2020年)实现全国统筹:这个时期应统一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以 “金保工程”为载体,实现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结算。

4、医疗保险统筹和个人账户区别对待的原则。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统筹结合的模式,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在性质、资金来源及使用上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应该区别对待。医疗保险的统筹账户资金属于公共资金,主要用于参保者的大病住院报销。异地就医行为不管是从就医的动机还是所耗费的资金来讲,都是和统筹账户紧密联结在一起的,因此,异地就医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统筹账户问题。不管是省内还是跨省的异地就医问题,都可以通过提高统筹层次来实现。个人账户部分,它是一种私有资金,参保者对其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目前受统筹层次所限,个人账户不能在统筹市区之外通用,这更多的是个技术问题。现在各地加快信息化的“金保”工程的建设,大力度宣传和发放社保“一卡通”,“十二五”期末预计全国发卡8亿张。有了社保一卡通,在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提高后,或在没有提高的情况下,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就可以便捷地进行异地就医过程中属于个人账户范畴内的结算。

四、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政策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善就地医疗环境。异地就医除了劳动力流动因素外,还有一个可能性因素就是各地医疗水平的差异,这种差异既体现在大、中、小城市之间,更体现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我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过度向大城市、中心城市倾斜,基层医疗资源严重不足、缺医少药的情况还较普遍。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机制的激励下,大量卫生资源流入城市和高端卫生服务领域,广大农村地区卫生人力资源的匮乏,表现为一种典型的“倒三角模式”。近70%的农村人口只拥有30%的卫生资源,而30%的城市人口拥有70%的卫生资源,城市卫生资源80%又集中在大医院。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应该加强对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研究,找出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根源所在,研究出适合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医疗资源配置模式。同时,要强化政府责任、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增加医疗资源的供给,纵向和横向两个面改变卫生资源失衡状况。最后,要重视专业医疗服务人员的境况和投资,建立与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灵活的医疗人力资源政策体系。

(二)全面提高医保统筹层次。统筹层次低是我国医疗保险异地结算问题产生的根本制度性原因。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统筹层次一般都很高,几乎都是国家一级的,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由于统筹地区不同所带来的异地就医问题。但我国对医疗保险政策只有原则性规定,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低,所以统筹层次特别多。各统筹层次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医保目录和医保支付比例等方面有所差异。随着人口流动增加,异地就医现象越来越普遍,各统筹地区政策间的差异对异地就医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统筹层利益关系很难平衡。所以,要首先解决的是政策问题,提高医保统筹水平,在国家层面建立相对统一的医保政策,协调异地就医机制。国家需要建立全国层面的协调机构,在各统筹地区相对平衡的基础上,设定保障标准,规范报销办法,实现异地就医报销的统一标准,以减少参保人员垫付比例,减轻异地就医人员的经济压力。

(三)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建立全国异地就医协调机构。地方政府实行地方保护主义,为了让当地的医院有饭吃,当地政府不惜动用行政手段,尽量以画地为牢的方式,把异地就医设置了无数的障碍,以损害参保人利益为代价。国家层面尚没有跨部门的协调机构,没有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通行互认的管理、服务和技术标准,各地的医保报销目录、报销办法等不尽统一。因此,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情况鞭长莫及、无法实行监管;定点医院在接诊来自全国各省市的异地就医人员时,缺少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也无法协助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身份确认、自费项目提醒等管理工作,客观造成异地就医的医保监管工作和服务工作缺位。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异地就医人员管理办法,一种做法就是借鉴欧盟的管理方式,建立全国异地就医协调机构和专家组,协调中央部门之间、各省之间和各统筹区之间的政策并研究谋划解决办法。这种方法是在现有统筹层次和管理模式下,这是目前解决异地就医管理难题的一个重要途径,需各地医保机构之间要加强联系和协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治疗时,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可以委托异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代为监督管理,甚至可以直接按异地医保政策进行结算。这样不但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节约了管理资源和成本,而且简化了报销手续,缩短了报销周期,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一旦发生跨区域的违规案例,也可以通过该机构进行解决。

(四)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管职责。异地就医的人员分布十分广泛,涉及到的人员、各级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很多,由于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比较低,各地又实行了不同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所以管理存在很多不一致、不规范的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全国应建立起标准化的异地就医管理规范,主要是统一的异地就医管理规范和业务操作流程。比如,设计标准化的异地就医申请表。现在各地用于异地就医申请的表格在格式、相关项目、盖章、照片等要素方面各不相同,这样不利于人员的流动和异地就医的管理。所以在包括管理规范和业务操作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或制定统一的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造成市场或政府失灵,影响效率和公平。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加大异地就医的核算和处罚力度。

主要参考文献:

[1]吕学静.我国异地就医的“三个五”五大难五成因五措施.人民网,2011.11.8.

统筹管理方法篇8

【论文摘 要】本文分析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的专业特点和运筹学的学科特点,探索了适应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运筹学教学方式,从运筹学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以及与专业相结合等方面对运筹学课程的教学改革进行思考和尝试,并对改革效果进行了一定的分析总结。

一、引言

运筹学是20 世纪新兴的学科之一,近年来,运筹学作为一门学科,在理论和应用方面,无论就广度还是深度来说都发展很快。1998年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将运筹学课程列为经济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以下简称信管专业)是管理科学与工程下的一个二级学科,我校的信管专业隶属于信息工程学院,运筹学一直被定为专业基础必修课列入培养方案,有多年的教学历史。我在运筹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探索适应信管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特点的教学方法,积累了一些想法并进行了尝试,取得了初步的效果。

二、信管专业和运筹学的特点及关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本校的信管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急需的复合人才。

运筹学的基本特点是:多学科交叉性、应用性、最优性和多分支。

(1)多学科交叉性。运筹学具有多学科交叉性的特点,综合应用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学科的科学方法,这些学科相互渗透,综合应用。

(2)应用性。运筹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它起源于二战期间的军事问题,二战以后应用于经济管理领域。

(3)最优性。运筹学强调最优决策。运筹学则提供了以数量化为基础的方法,寻求各种实际问题的最优方案,大大提高了信息管理的水平,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

(4)多分支。运筹学包括各个分支,主要有:线性规划、目标规划、整数规划、非线性规划、动态规划、图论与网络分析、存贮论、排队论、对策论等。

结合本校的信管专业特点及上述运筹学特点,我认为信管专业学生学习运筹学的目的是综合各学科的知识,利用运筹学的方法来对实际问题进行定量的分析和建模,掌握一定的算法,并能运用计算机工具对问题进行求解,以达到使生活、生产和管理等方面的各类问题获得最优解决。

三、传统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运筹学作为信管专业的基础课程,能够为信管专业的培养目标提供有效支持。但是实际教学效果,有时却达不到预期的水平,下面针对传统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想法。

1.教学目的的改进

传统的运筹学教学,仍然存在重理论、轻应用的倾向,教学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理解和掌握运筹学的各类算法。结果是过分偏重数学,而不是应用,加上信管专业学生本身数学功底不深,致使很多同学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畏惧心理,甚至放弃学习。

我认为运筹学的教学应该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算法是运筹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运筹学思想的精髓,完全放弃算法学习不可取,完全将运筹学变成算法课也不可取,应该使学生在熟悉运筹学各类问题的基础上,重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根据问题类型建立数学模型的能力,能用一些经典算法求解简单问题,并能用运筹学的软件求解复杂问题。用经典算法的思想来开拓学生的思维,用运筹学软件的使用来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运筹学对学生各方面素质和能力提升的作用。

2.教学内容的改进

传统的运筹学教学内容以典型问题为依据来引出运筹学的各类问题的模型,并着重分析数学模型的形式,算法和模型中参数的变化。这些内容的学习需要具备相当的数学基础,对于本身数学基础不佳的我校信管学生来说很容易产生畏难情绪,时间一长会产生厌学心理,进而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根据上面教学目的的改进措施,我在运筹学的教学过程中将教学重点放在问题的分析和建模中。在讲解算法时,我也突出讲解算法的设计思路,并积极引导学生来改进经典算法。在理论学习之余,我校的运筹学课程还安排了专门的实践教学内容,在实践课中,学生通过学习运筹学软件的使用,例如Excel的规划求解工具、WINQSB、LINGO,使学生能灵活运用计算机工具来解决一些复杂的运筹学问题,真正提升学生的运筹学的应用能力。

3.教学方法改进

运筹学以数学为主要工具,一些理论和算法比较复杂,讲解难度较大,如果教师按部就班,平铺直叙,较少结合案例,就会让学生觉得枯燥乏味,晦涩难懂,从而丧失学习动力,影响教学效果。

针对上述情况,我在运筹学的教学过程中,对运筹学的教学方法进行了如下的尝试:

(1)加强了加强案例教学。给出大量经济管理中的问题,引导学生用运筹学的理论和方法去解决,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2)加强互动,鼓励学生参与教学,发表自己的观点与想法。

(3)在实践教学环节,我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自行选择实际问题作为研究课题,并通过小组成员的合作完成问题的数据收集,问题的详细描述,以及选择合适的运筹学方法来建立问题的模型,并用运筹学软件来求解问题。这样,让学生真正体验到运筹学在实际中应用的完整过程,并且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4)通过建立运筹学的课程网站,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课余学习环境,以及丰富了学生和老师之间的课外交流渠道。在课程网站中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并且设置专门的学生在线答疑功能,老师或其他同学都可以回答。通过课程网站的使用还可以完成课后作业的布置和在线批改,丰富了学生完成课后作业的途径。

4.与相关专业课的结合

国内院校在设计信管专业课程体系时,一般是在传统的经济管理课程基础上,拼合统计、运筹和信息技术等课程。现实情况就是许多课程简单堆砌,缺乏紧密配合,运筹学的教学也经常会与相关专业课脱节。

所以应注意在教学内容上使运筹学与相关专业课的有效衔接,将运筹学的教学自然地融入整个专业课程体系。如运筹学中图论的教学,要和数据结构、离散数学中的有关章节相结合;网络计划中的关键路线法,对后继课程项目管理有很大的价值;网络计划的优化部分讨论有限资源的合理分配,这一思想在生产管理课程中也有所体现;存贮论直接指导ERP中库存订货点的管理。总之要把运筹学和各相关专业课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促进运筹学的教学和信管专业的建设。

四、改革效果分析和总结

经过近一年的运筹学教学改革,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生对运筹学的学习兴趣逐渐提高,学习效果也有所改进,从学生完成的作业和考试情况来看都有所提高。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我还将对课程的考核方式,学生的课外兴趣小组的组织以及学生竞赛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争取使运筹学在信管专业的学生中成为一门受欢迎的课程。

参考文献:

[1]胡运权.运筹学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胡运权.运筹学基础及应用[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3]欧阳瑞,陈春华.在运筹学教学中要体现数学建模思想[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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