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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工作安排8篇

时间:2022-02-08 13:03:22

超市工作安排

超市工作安排篇1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部署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排查范围和重点,落实具体工作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刚才,韩立群局长对“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进行了说明、部署,希望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再讲三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隆重召开,今年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奥运之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为此,国务院决定把2008年作为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近年来,全市上下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特别是从2007年6月开始,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去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市上下积极行动,查出并及时整改了近万条的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制定了治理计划,落实了整改专项资金,采取了监控措施,较好地防范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实现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是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去年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认识有差距,组织不得力,工作不认真,甚至个别企业做了表面文章,走了过场(的海舟船厂,市政府督查组发现根本就没有很好组织,去年接连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还有我们有的部门在去年专项行动中,动作迟缓,系统内情况不掌握,各类统计资料经多次催报仍报不上来)。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有死角,隐患排查治理的覆盖面仍然不够宽,一些监管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底数不清,辖区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做到心中有数,导致监管、监控缺位(去年发生了2起船坞码头滑蹋事件,损失惨重。今年此类隐患苗头仍然存在)。

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度不够,有些单位和企业对重大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率不高,标准不严,一些重大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治理,彻底消除。

四是“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转)现象未得到根本遏制,非客船载客、超风力冒险航行、无证生产经营、运砂运石船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导致大量事故隐患仍然存在。

超市工作安排篇2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共检测车辆120.2万辆,查处非法超限车辆2341辆,移交交警部门2224辆, 扣分2191辆,卸(分)载货物8.3万吨。。黑名单列管232辆。干线和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分别为0.12%和0.17%。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县市区认真履行治超职责

2018年2月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对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予以调整。在以前年度治超工作考核和日常明查暗访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存在问题,下发了市治超工作任务及治超工作要点,明确当年工作目标和分项考核指标以及任务分解;同时,根据我市治超工作和各县治超侧重点,对各县市区治超考核分值进行了调整,夯实各县市区治超主体责任。

(二)紧盯作风转变,认真开展治超执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

一是针对媒体曝光、国务院执法大督查及部暗访部分省市超限站治超“不作为”等问题,加强日常明查暗访力度。利用冬春训和“大走访”等活动机会,在各治超执法单位全面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市公路局就路政执法与治超制度的走向研究、路警联合治超相关文件解读、作风纪律警示教育、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考核,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二是确保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有效应用。市运管处组织全市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操作人员参加了全省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培训班。参训人员进行了笔试和实操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治超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为扎实推进源头治超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开展治超站点规范化建设活动。根据部《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和市局“三基三化”中“五个一”创建标准,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各农村公路超限站按照宫里超限检测站规范化建设模式,有条不紊地开展创建活动;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言行举止,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四是加快迁站和新建站建设进度。

(三)强化创新引领,路警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深入推进

针对各超限站联合当地交警对辖区重点盲区路段、绕行严重的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了短途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对站区车辆闯站现象,联合交警进行了货运车辆闯站行为治理活动,规范了站区检测秩序。干线公路按照路警联动执法工作流程和防污治霾统一安排,扎实开展路警联合执法和防污降霾整治活动,有效控制了城区道路扬尘抛洒现象。,对入境的14辆非法超限大件运输车辆进行精准查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治超工作能按照市局2018年治超工作要点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农村公路重点路段进行了每月不少于7天的巡查、稽查。由市公路局牵头,联合辖区交警、运政,进行为期半年的联合整治。至12月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测车辆 1576辆,查处超限车辆96辆,交警扣分438分,分载货物2560.5吨。为确保我市辖区沿交警、运政执法人员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治超工作。多次开展县域内路警、路运专项整治活动,同时,联合海事部门加大

(四)加强源头监管, 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及联合惩戒工作

市运管处印发了《关于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和排查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的通知》,在全市运管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和排查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各运管所深入源头企业,组织开展乱象排查和明察暗访活动。运管所深入重点源头装载企业、厂矿进行了源头治超宣传,普及超限超载法律知识,讲解超限超载社会危害;管所组织辖区内源头装载企业负责人,集体观看超限超载警示教育片,使大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对于在治超联动中和异地抄告、移交的违法案件信息,运管所逐一核实、登记,按“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分别进行责任追究,并建立专门违法台账,记入“车辆信誉档案”、“驾驶员诚信档案”、“货运企业信誉档案”、“源头装载企业信誉档案”。市运管处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运管所加强联合惩戒主体信息报送,严格核查,确保失信情形信息报送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市运管处在全市源头装载企业密集区域开展了一次源头治超专项活动,。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路警联合执法有效开展

在各超限站安装了路政治超管理系统,并与省局终端对接联通。同时,对各站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操作要领和排除设备故障的能力。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先期试点安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全市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电子抓拍系统投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路警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和超限站电子抓拍系统的建设工作。

(六)强化安全治超理念,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精神,落实安全责任。特别是针对今年安全生产严峻态势,加强执法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自身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治超执法人员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了对职工宿办楼、检测区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在上路执法的过程中,坚决按照部省文件要求,真正把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无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结合各项安全活动,在日常随机明查暗访中,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尤其是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节日,都要对各单位的人员值班、安全防范措施,交通保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扎实安排部署,全力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省市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全市治超收费系统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界代子营超限站配合潼关畜牧部门设立了生猪及产品调运检查点,检查登记车辆38台次。协助检查点无害化处理非法拉运生猪一批105头。

存在问题

近两年,国、省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新规,治超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经过几轮路警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我市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治超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县市区政府治超工作还存在等、靠、拖思想,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治超体系未完全建立。

3、在治超重点县市区,部分路段和区域超限运输车辆时有反弹、群众举报不断。

4、源头监管亟待提高。一是治超站(场)检测信息与运管机构的信息平台未发挥有效作用、利用率较低。二是个别运管所讲条件,以不是本辖区的车辆和抄告信息不全为由拒绝接收辖区联动超限站抄送的案件材料。三是个别县市区源头监管缺失,有待加强。尤其是对新增或临时开设的储煤场、沙场、石料厂缺乏有效管理措施,导致区域内超限车辆增加,路面治超压力增大。

2019年治超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加强路面管控和源头治理,干线和农村路超限率分别控制在2%,3%以内,源头企业监管率稳定控制达到96%以上。

    二、工作措施

1、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根据国、省治超新规,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治超工作情况,建立治超工作督查、约谈机制,争取将相关部门的治超工作纳入县级考核,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2、持续深入推进路警执法工作。各治超站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运动,利用治超电子抓拍系统数据,联合驻地公安对“车托”护送车辆以及恶意堵塞交通、冲卡拒检及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快速打击,进一步净化执法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逃检、闯站车辆和故意扰乱正常检测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加强与市网信办沟通协调,把我市干线和农村公路重点路段的市公安天网监控卡口视频接入市治超收费监控平台,为流动巡查提供依据,提高巡查工作效率。

3根据我市治超实际,针对超限反弹重点源头、路段及区域,适时开展路警联合执法整顿。市公路局要加强路面管控工作力度,联合交警加大流动巡查频次和密度,对绕行盲区路段,联合驻地开展集中整顿,确保干线公路和重要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坚决防止发生压垮桥梁等重大安全事故。市公路处要切实发挥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巡查检查,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治超出现的新动态新情况要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市治超办要加强督查督办,积极协调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超市工作安排篇3

昨天上午,省里召开了治超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了12月19日以来全省开展无缝隙、拉网式治超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部署。今天上午省、市治超办相继下发了关于做好期间治超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精神,今天下午,我们召开手机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期间的治超工作。这里我重点讲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省市有关精神。

主要有五点:第一点,要高度重视期间的治超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一线工作人员要坚持上岗执勤,不误岗、不脱岗,做到放假不放治超工作。第二点,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公路、交通、公安、交警、煤炭等部门要成立应急分队,确保遇有情况立即能拉得出,用得上。第三点,严格组织纪律。一线工作人员不能放黑车、收黑钱、打麻将、饮酒,务必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执法。第四点,要对超载车辆和行为人实行快查、快处、快放,绝不能发生无人管理、交通堵塞的事件。第五点,要坚决确保道路畅通,保证电煤运输。第六点,省市要派出专门督查组对节日期间的治超工作进行明查暗访。

第二方面,关于我县治超工作的安排。

超市工作安排篇4

一、工作目标

在2010年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市旅游行业所有经营单位。主要包括:A级旅游景点、星级饭店和旅行社。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1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操作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5、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7、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本次全市旅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是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是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实施步骤

共分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11年4月1日-7日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根据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宣传栏、过街条幅、宣传口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家喻户晓,形成人员抓安全、人员要安全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二阶段: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时间2011年4月8日-20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专人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活动,通过企业自查,镇办、部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理、建档、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五定”,确保安全隐患查的出、整改彻底。

第三阶段:重大安全隐患提报阶段,时间2011年4月21日-25日

各单位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对已经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彻底、到位要及时上报市旅游局市场科。认真填写附件《2011年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并于4月20日前报市旅游局市场科。

第四阶段: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挂牌督办阶段,2011时间4月26日-30日

各单位提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市旅游局将集中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将召开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针对每条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由市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旅游交通运输和饭店、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要组织力量对各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超市工作安排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绿色崛起,跨越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生态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水泥行业整治力度,突出环境保护,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水泥行业的满意度。

(二)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标准,全面整治,规范秩序,达标排放”的要求,用9个月时间,通过对水泥行业矿山开采、矿业运输、水泥生产和销售全过程、全方位整治,规范矿山开采行为,维护矿业运输秩序,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使水泥行业环境、安全、交通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行业秩序明显好转,促进我市水泥行业可持续发展,彻底转变全社会对水泥行业的原有印象,实现“企业发展,行业转‘形’”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一)规范开采

1.整治范围和对象:

对我市所有非煤矿山开采进行规范化整治,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等规范生产作业方式。

2.整治标准和要求:

(1)实行规范化开采:露天矿山按照“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方式(浅眼爆破的分层高度不得超过6米,中深孔爆破的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平台宽度大于4米)。

(2)实行机械化开采:露天矿山采用机械穿孔、机械铲装、机械排险等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3)采用先进爆破技术: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技术,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严禁在雨雪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

(4)完善爆破作业管理。按照要求规范完善爆破作业单位公司管理负责制,严禁挂靠爆破公司作业。

(5)严格矿山出让合同管理。由市国土局按照政发129号文件的规定出让采矿权。采矿权出让后要严格执行合同,并按照《矿山储量核定报告》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定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有关问题。

3.组织领导:

此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牵头,责任部门为市安监局,配合单位为市公安局、国土局,各相关镇。整治工作分三阶段进行:宣传部署阶段,整治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二)安全生产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

(1)整治范围和对象:

对我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整治。

(2)整治标准和要求:

一是推行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露天矿山企业在月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等级。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安全标准化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对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建设,已纳入资源整合范围予以关闭仍继续从事生产建设,以及以整合名义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是加强对矿用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用电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机械伤害、电气伤害和车辆伤害事故。

2.水泥、轧石、石灰企业安全生产整治

(1)整治范围和对象:

对我市所有水泥、轧石、石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整治。

(2)整治标准和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水泥、轧石、石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强化水泥、轧石、石灰企业日常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和台账。

三是加强水泥、轧石、石灰企业职业危害和职业病的管理,制定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粉尘、废气主要排放点采取安全卫生措施,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或消声措施,噪声声级符合标准或规定要求。对从事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按规定周期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水泥生产、轧石、石灰企业分别完成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评价、企业职业健康规范管理等三阶段工作。对未能按时完成的,依法予以查处。

四是加强水泥企业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企业必须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五是加强对水泥企业煤粉制备系统、生料库及水泥圆筒库等特殊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

3.组织领导:

以上两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牵头,责任部门为市安监局,配合单位为市公安局、国土局,各相关镇。安全生产整治分两阶段进行:宣传部署阶段,整治实施阶段。

(三)文明运输

1.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整治

(1)整治对象、范围和时间:

凡在我市从事渣土、沙石等矿山运输的车辆,进入城市道路和市域内主要的等级以上公路,严禁超限超载和抛撒滴漏现象,确保国省道、市镇道路、城区道路和旅游线路安全和整洁。

(2)整治标准和要求:

一是针对矿山运输车辆现有的四类主要车型,载质量和车厢高度超过下列标准的,依法从严查处,扣留车辆,监督卸驳载至违法状态消除为止(如有其他车型,参照执行):

①核载1吨的变形拖拉机,载质量超过12吨,车厢高度超过1.5米;

②核载1.6吨的变形拖拉机,载质量超过20吨,车厢高度超过1.6米;

③前二后四轮载货汽车,载质量超过30吨,车厢高度超过1.8米;

④前四后八轮载货汽车,载质量超过40吨,车厢高度超过2米;

二是对拼装的车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是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车辆,责令违法责任人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恢复原状,并予以警告或罚款。

四是对超载车辆所属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查处。

五是将超载情况和相关信息抄告交通部门和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

(3)组织领导:

此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牵头,责任部门为市公安局,配合单位为市交运局、城管局,各相关镇。

2.运输船舶超限超载整治

(1)整治范围、对象和时间:

我市辖区范围内所有航道上的运输船舶。

(2)整治标准和具体要求:

一是水运企业在为船舶装载时,必须严格控制船舶实际吃水。丰水期间,所有船舶的实际干舷不得低于150毫米,如属长江航线,实际干舷不得低于200毫米;枯水期间,航行于六、七级航段的船舶实际吃水不得大于2.4米,航行于五级航段的船舶实际吃水不得大于2.6米。

二是所有进入我市辖区发生装卸行为的船舶必须报港。水运企业必须督促船舶主动报港,且凭海事部门出具的船舶报港单方能为船舶装卸货物。严禁为无报港单船舶装卸货物和配载。交通海事部门设立四个报港签证服务点,实行24小时报港签证服务。海事部门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水文气象情况和航道实际水深严格控制船舶吃水,并根据船舶吨级和船舶吃水控制标准实施相关船舶签证和现场监管。超过上述限航标准,经船主申请进入的,必须采取减载措施,直至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三是对于擅自进入或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控制航段的超限超载船舶,将采取劝其减载或强制减载等措施,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四是对超限船舶擅自进入以及进入后造成交通事故的,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船籍港、签证地等海事管理机构,督促其加强监督管理。

(3)组织领导:

此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张爱文牵头,责任部门为市交运局,各相关镇配合。

(四)环保达标

1.整治范围和对象:

对全市所有水泥厂(包括粉磨站)、轧石、石灰等建材生产企业进行环境污染专项整治。

2.整治标准和具体要求:

(1)现场核查。由市环保局负责,各相关镇配合,对全市所有建材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和摸底性监测,摸清各建材生产企业的基本现状及存在的环保问题。

(2)集中整治。根据各建材生产企业环境现状,对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规定的限值及环评审批要求,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报请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存在一般环境问题的,由市环保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各建材生产企业根据市政府限期治理决定或市环保局限期整改通知,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治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制订完成“一厂一策”综合整治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同时对照方案成立工作班子,保障资金投入,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3)检查验收。根据已完成整治企业的申请,及时组织验收监测和竣工验收。逾期未完成市政府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报请市政府予以停业或关闭;逾期未完成市环保局限期整改任务的,由市环保局依法处理。

3.组织领导:

此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副市长牵头,责任部门为市环保局,各相关镇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水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经信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运局、安监局等部门和相关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水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副市长总负责,副市长、副市长、副市长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工负责。市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镇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有关镇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守土之责,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镇是水泥行业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市各有关部门是水泥行业专项整治的执法主体。有关镇和市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水泥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不折不扣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全力以赴做好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做到真抓、实抓、认真抓,确保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超市工作安排篇6

二、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局班子成员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分工到各县(市、区)了解情况、督办工作,各科室要把强化工作执行力作为工作的重要准则,努力把督办检查成果转化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民政政策落到实处。

三、切实开展群众工作。继续开展“挂包帮”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结对帮扶的要求,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认真做好联系帮扶群众工作,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领域的工作,继续开展下访、约访、接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

四、增强调查研究实效。要紧紧围绕全市民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有针对性地安排调研活动。调研力戒走形式、走过场,多开展不打招呼、不做事前安排的随机性调研活动。局领导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每年每个科室的调研课题不少于1个,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要带头负责重点调研课题的实地调研和报告起草工作。局领导到各县(市、区)调研要轻车简从,科室参加人员不超过2人,县(市、区)民政局同志不超过3人,除交换工作意见外,不邀约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参与。提倡蹲点调研和进社区、进村入户调研,调研结束后,形成工作建议或调研报告。

五、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活动的审批,不开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能以文电形式传达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加强统筹,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召开。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不讲空话、套话。简化会场设置,减少会议时间。减少领导讲话篇幅,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写讲话稿。全市大型民政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天。各科室(单位)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县(市、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参加,时间不超过半天,市局只安排分管领导出席,其他领导不陪会。提倡多个科室合并召开业务会议,减少会议次数。

六、规范出席各类活动。严格控制民政系统举行的各类活动,确需举行的,一律从简安排。未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局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县(市、区)民政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一般不出席社会组织的活动,确需参加的,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七、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文件总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局机关只保留《民政工作简报》1种,由局办公室统筹,各科室不办简报和内刊。一般性工作情况发局门户网站。压缩文件简报篇幅。除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综合性文件外,市局文件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和报告不超过1500字,特殊情况不超过2000字;简报不超过1000字。

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电子公文系统建设,对于不的文件,原则上通过党政网传输,不单独印制纸质材料。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九、加强外出管理。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有关学习考察的规定,严禁以参加学习、考察、培训等为名组织干部外出公款旅游。严格出国(境)管理,外出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经费不得超过核定标准。

十、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凡市局机关能够承办的会议活动,不安排到机关以外消费场所举办,不在会场外营造氛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以及娱乐活动。会议材料一律简装,不发放纪念品。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树立低碳环保理念,加强局机关文印耗材管理,公文用纸一律实行双面打印;严格执行空调使用规定,合理控制空调温度;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人走灯灭、水关、电脑断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电脑长期开启现象。

超市工作安排篇7

手推车不定期维护

6月27日晚9点半,记者来到北京“家乐福”姚家园店,超市地下一层的出口处,排放着近百辆手推车,共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清理手推车。在地下二层的拐角处,记者看到上面注有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安全。

超市在22点关门,工作人员为尽早完成工作,正将地下一层的手推车运回地下二层。记者看到,工作人员用一根绳子,将20多辆手推车捆在一起,将其推上自动坡道,工作人员连同20多辆手推车及乘客一同运往超市二层。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只用一根绳子,能否拉住手推车。如果手推车防滑轮坏了,会不会发生危险。

工作人员表示,一般不会发生危险。记者向其询问,超市是否会定期维修手推车。工作人员称,每天清运的工作量特别大,所以不会定期维修手推车。“通常是顾客发现哪个手推车坏了,或者员工发现哪个手推车坏了,就给维修师傅打电话,叫他来维修。”

手推车没提醒标识

6月27日晚上8点,记者来到朝阳大悦城地下一层的永旺超市,该超市仅一层,由于超市的入口和出口处距离较近,因此,此处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在清理手推车。记者看到,该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是将消费者停放在出口的手推车,有秩序地排列起来,便于更多的消费者提取手推车。

但在超市的手推车中,记者没有看到任何提醒标识。一些家长将小孩放在手推车中,在家长推车购物期间,孩子还会站立在手推车内。当记者上前询问家长,是否知道这样的做法是违规使用手推车时,家长称其不知情。家长说,她在购物的同时,如果一边推着购物车,一边拉着孩子,害怕手推车会撞到孩子。由于手推车上面也没有注明不能让孩子站在车里,他也就没有太注意。

对此,记者询问正在清理手推车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超市每天有4个员工轮流清理手推车,遇到以上情况,他们会提醒家长。并且,超市的出口和入口处都有专人看管,安全系数比较高。

让手推车自己乘梯

6月28日晚,记者来到物美超市蒲黄榆店,在超市的入口和出口处都有1名工作人员在清理手推车。但在超市的自动坡道旁,未设有提醒标识。并且,与前3家超市不同的是,在自动坡道运送多辆手推车时,不仅不清乘客,工作人员还将十几辆手推车排放在一起,让手推车自己乘自动坡道下楼。

运送过程中,工作人员只需将手推车排放整齐,运送到电梯上,另一名工作人员会在下一层接车。对于超市的这种情况,记者随即采访了一名消费者。消费者称,他就住在附近,已经快半年了,几乎每次来超市购物,手推车都是这样自己乘电梯下去的,“没有专人管理”。

为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电梯运送多辆手推车时,虽然工作人员没有陪同,但手推车上、下楼梯时,都有员工看管,没有出现过意外状况。

婴儿车违规上坡道

6月28日中午和晚上,记者分别走访了京客隆超市甜水园店和京客隆超市华安店。和家乐福超市姚家园店相同,在自动坡道运送多辆手推车时,两家超市都没有将消费者请下坡道。

与家乐福超市不同的是,两家京客隆超市的提醒标识更加具体,除在手推车上标有“禁止孩子站立在手推车中”等字样,在自动坡道拐角处,两家超市都更细化注明乘客须知,禁止非电梯专用车(尤其是婴儿车和轮椅)搭乘自动坡道和手扶梯。但尽管如此,在京客隆超市甜水园店,记者仍然看到有家长推着婴儿车走自动坡道。

为此,记者询问了超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曾阻止这样的行为发生。“有些消费者及家长比较配合,在工作人员提醒后,就立刻停止这种行为。但有时候遇到一些家长不配合,我们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专家说法

社会学家王开玉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生产手推车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大多生产厂家只负责生产,日常维护则由超市自行安排。虽然超市手推车是由超市向消费者提供的一项无偿服务,但经营者应同样保证这些服务是没有安全隐患的。建议超市配备专门的维护人员,定期对手推车进行安全检查。

王开玉说,就各大超市的现状而言,手推车车上的标识过于简单。只有部分超市会在手推车的车体上标明禁止儿童站立,手推车上没有使用说明,比如承重能力、使用范围等。各大超市应当在明显位置设立提醒标志或者手推车使用说明,让消费者掌握使用手推车正确方法,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超市要想减少孩子站在手推车里带来的安全隐患,可考虑增设儿童手推车,方便家长带孩子购物。

一些大型超市的停车场内常常横七竖八地摆着手推车却无人清理,有时不注意就会碰上,很不安全。王开玉认为,停车场和超市内部应加大巡查力度,对于乱摆放、违规使用手推车的消费者加以提醒。与此同时,为防止出现购物车与车辆发生碰撞,超市可在停车场的入口处设置栅栏,阻拦购物车进入停车场,在停车场里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避免发生汽车和购物车相碰的事故。

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自身素质。消费者使用手推车购物时,很少会关心手推车的安全问题,于是才出现了孩子站在手推车内上下扶梯、手推车随意摆放在停车场内等现象,有的甚至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仍不听劝,这说明了一些消费者缺乏自觉意识,从而造成安全隐患的存在。按照超市规定停放手推车,方便他人的同时也方便自己。

案例回顾

超市工作安排篇8

一、工作目标

在2011年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各行业(领域)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是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是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工作安排

“隐患治理年”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份):围绕确保全国“两会”及春季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抓紧整改2011年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31日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二是向社会公布重点整治的安全隐患。市安委会公布2012年全市重点整治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各单位也要确定本单位2012年重点整治的安全隐患,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是认真组织好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第二阶段(4月???1日—7月31日):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治理易由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六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二是对排查出来的病险水库大坝、河道堤岸、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和尾矿库等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三是认真检查各部门建立的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第三阶段(8月1日—9月10日):围绕夏季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非煤矿山和其它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二是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非煤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负荷。

第四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气、水库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矿山、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二是把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控制好公园、游乐园高峰时段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三是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第五阶段(10月21日—12月31日):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是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的力度。

二是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三是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政府)及安监、公安、城建、国土、交通、卫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隐患治理年”每个阶段结束后一周内,要报送工作小结及《2012年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二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帆赛”期间、“十一”黄金周、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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