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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副主任述职报告8篇

时间:2022-02-05 23:50:34

当选副主任述职报告

当选副主任述职报告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并根据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员,决定任免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需要由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任免、通过的其他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人员的任免

第三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因为健康状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时,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议,在副主任中决定主任的人选,直至主任恢复健康或者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

第四条 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议,通过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第五条 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议,通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第六条 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议,任免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员。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

第七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辞职请求,并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组成人员辞职后,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第三章 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决定任免

第八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议,从副县长中决定县长的人选。

第九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县长的提请,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第十条 根据县长的提请,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由县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筝十一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理县长、副县长提出的辞职请求,并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第十二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县长的提请或主任会议的提议,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职务。

第四章 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决定任免

第十三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议,从副院长中决定院长的人选。

第十四条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决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任免。 .

第十五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理县人民法院院长提出的辞职请求,并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第十六条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或主任会议的提议,决定撤销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

第五章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决定任免

第十七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议,从副检察长中决定检察长的人选。常务委员会决定后,由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报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八条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决定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免。

第十九条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请求,并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由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第二十条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或主任会议的提议,决定撤销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第六章 任免办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 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的人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提请单位写出书面提请任免报告和简历、考查情况、任免理由。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请求辞职的人员,应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请求。

提请任免报告、辞职请求,一般应于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常务委员会。如果有关机关逾期提出人事任免议案和未能按要求报送材料,则应推迟审议。

第二十二条 对提请任免的报告、辞职请求,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常务委员会列入会议议程。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被提名人选的情况进行考察。如果对被提名人选的情况有疑问或异议,可以责成提请任免的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请求辞职的当事人到会说明情况或提供补充材料,也可以暂缓审议。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议(请)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时,应作任免情况说明,并解答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在审议过程中,如发现有一定根据足以影响任命的问题,来不及查清的,可以暂缓审议。

第二十四条 对提请决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之前,应先组织对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正式任命前,上述被提请决定任命的人员应到会作供职报告。

第二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一般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免职事项时,也可以采用举手方式。如需采用其他方式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临时决定。所有表决,均以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的人员和辞职人员,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请求辞职人员的请求后,应书面通知请求辞职的本人及其工作单位。

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任免的人员,由常务委员会书面通知提请单位。

需要报上级机关批准(或备案)和下达批复的,分别由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提请常务委员会依法任免、决定任免、通过的人员,在常务委员会未做出决定之前,不得对外公布。

第二十八条 经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员,决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由常务委员会颁发任命书。任命书由常务委员会主任署名。

第二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向任命的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员,决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颁发任命书。

经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县人民法院其他审判人员和县人民检察院其他检察人员,由常务委员会委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进行谈话,提出要求,任命书。

第三十条 由常务委员会任命、决定任命直接颁发任命书的人员,在接到任命书后两个月内,要向常务委员会报送任期报告,同时向任职单位的全体人员宣布;每年年终、任期届满都要向常务委员会作书面述职报告。常务委员会可有计划地通过会议述职评议、代表评议等方式依法对任命干部进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凡经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决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任期到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为止,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经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员,决定任命的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任期不以县人民代表大会届满为限。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不须办理任命手续。

上述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休、退休,须按本办法办理免职手续。在任职期间亡故,需由提请任命单位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二条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所属机构变动时,由各有关单位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原经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人员,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第七章 任命后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县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根据不同的监督内容和对象,运用审议、视察、检查、调查、评议、询问、质询、撤销职务等监督形式加强监督。

第三十四条 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定期组织对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完成工作目标、遵守法律、履行公职、廉洁勤政等情况进行述职评议,述职可采取口头或书面两种形式。

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供职内容,定期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其进行调查评议。

适当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全市的行业作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根据需要,在县人代会闭会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答复。以口头答复的由主要负责人到会答复;以书面答复的由主要负责人签署。

第三十六条 如有必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五分之一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对本县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三十七条 在县人代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委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具体工作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县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由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属于直接控告和检举由县人代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责成有关部门查清事实,提出报告。需作处理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当选副主任述职报告篇2

2月16日至17 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在浙全国人大代表集中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讨论“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鲁松庭传达了盛华仁副委员长在各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报告。

代表们在分组学习、讨论时一致认为,“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认真总结了我国过去特别是过去5年的发展经验,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的基本要求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集中了全国人民的智慧,反映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性认识和科学把握,十分全面,富有新意,实事求是,符合国情。

在讨论中,代表们也提出了建议和具体修改意见,并表示在全国人代会期间一定要认真审议规划纲要草案,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嘉兴市人大代表在选举单位嘉善县人代会上述职

“3年前,是你们一张张充满信任的选票,使我再次当选为嘉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今天我向各位汇报的是这3年的履职情况。”2月14日下午,在嘉善县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之后,举行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会。据了解,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述职,这在我省还是第一次。

嘉善县选举产生的嘉兴市人大代表有40位,其中6位代表在述职评议会上作了述职发言,其他34位代表则分别提交了书面述职报告。

嘉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吴丽珍连续两届当选为嘉兴市人大代表。2003年,她担任嘉兴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任职届满后,认真总结回顾了自己5年来的履职情况,主动向嘉善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述职报告,由此开创了当地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述职的先河。吴丽珍在这次述职报告中回顾了自己再次当选嘉兴市人大代表3年来的履职情况。

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们也十分重视此次述职评议。市人大代表胡静如为了写好述职报告,动笔之前走访了全县7个镇,听取当地群众和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初稿形成后,又反复征求意见,数易其稿。陈福权、曹文俊、徐道生、杭其中等市人大代表也在会上发言,就代表意识、参加代表活动、主动联系选民、提出议案建议等方面向出席会议的200多位县人大代表作了述职报告。

县人代会上,每位县人大代表还对每位市人大代表进行满意度打分。

金华市人大搭建重大事项沟通平台

近日,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年内重大工作安排与市政府进行交流沟通,向政府通报了今年需政府汇报的有关重大事项,征求政府建议意见。市政府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今年的重要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参加了沟通会。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又一新举措。

金华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去年换届后,专门组织人员对该课题进行调查研究,修订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操作程序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常委会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建立了年初与“一府两院”就重大事项进行交流沟通的机制,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日常重要工作的联系沟通,以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绍兴市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公开征集议案建议

近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绍兴的全国人大代表公开征集议案、建议。根据人民群众和一些部门的意见,共整理出16件议案。这些议案和建议将由代表们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

从这次征集到的议案、建议的内容来看,要求修改现有法律法规的呼声比较高,尤其是要求制定和出台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反映比往年突出。

台州市实行公民旁听人代会制度

日前,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办法,并决定在2月底召开的该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施行。

办法具体规定了旁听人员名额分配、旁听人员范围确定、旁听事项的公布、旁听人员的资格审核、旁听人员应遵守的规则、旁听所需费用负担等方面的内容。公民旁听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十分注重对公民民利最大范围的保护,不仅拓宽了旁听公民的主体范围,规定户籍不在台州的公民在台州居住满一年也可申请参加旁听,而且为公民申请旁听人代会创造便利条件,规定公民凭本人身份证在大会召开20天前,可分别向所在地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申请旁听。

人代会期间,会议秘书处还将安排工作人员联系旁听公民,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次旁听人员座谈会,对旁听公民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以会议简报形式反映。

奉化市人大代表网上公开征求建议

日前,为迎接奉化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召开,更广泛更快捷地了解民意、倾听民情,傅企平等5位市人大代表在奉化新闻网上公布了自己的身份和职业,并提出了自己对今年议案、建议的设想,公开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这5位代表中既有农村党支部书记、街道居委会主任,又有镇和政府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律师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如果有意见和难事,可以和相关代表进行交流,代表将进行解释、说明,并把群众的心声带到人代会上去。网上公开征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开辟了一条代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新途径,能更广泛更真实地了解到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海宁市长人代会闭幕即到现场办理代表建议

2月14日下午3时许,海宁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刚刚闭幕,市长张金根就带领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城建局、交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先后来到马桥街道湖塘集镇、硖石街道南苑社区、由拳里社区,就陆坤祥代表提出的要求在湖塘集镇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王依群代表提出的要求在南苑社区建设公厕的建议和顾利英代表提出的要求对开放式小区道路破损进行维修的建议,进行现场踏看,提出解决的方案。

在由拳里社区,张金根看到随着马路路面的加宽加高,居民楼的路基已明显低于道路路基,使路面积水自然流向居民楼,加上年久失修,路面破损和下水道堵塞严重,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张金根要求相关部门,对存在类似问题的居民楼进行调查摸底,写出专项报告,要本着以人为本、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进行专项维修,花最小的代价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切实关心和维护群众的利益。

在现场察看后,张金根召集有关负责人召开碰头会,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以只争朝夕的精神,高效务实的作风,扎实办好各项建议,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椒江区人大规范干部书面述职工作

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加大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每年除安排一名副区长和三名政府组成人员集中述职外,还要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其他政府组成人员、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书面述职。近日,又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规范。

椒江区人大常委会针对书面述职报告长短不一、以部门总结代替述职等情况,对报告的格式、内容和字数提出要求。规定报告要按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字数控制在3000左右,以个人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办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问题的情况及廉政建设情况为主要内容。并把不符合要求的报告退回重写。

报告汇总后,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审阅、提出意见。然后在常委会会议上审议述职报告,对写得不认真、没有全面反映个人履职情况的,要求重新述职。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批评、意见。该区人大拟对所有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每年一次的书面述职,以加大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

嵊州市法院向人大代表征询意见

当选副主任述职报告篇3

第一条为适应市委换届后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需要,促进市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石首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完善市委工作运行机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分工、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领导分工及职责

第三条市委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常委分工负责制。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市委常委会负责。市委常委和副市长的分工原则上实行全覆盖、不交叉。

第四条书记职责(一)主持市委全面工作,对全市党的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特殊紧急情况进行决断。(二)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全委会或委托市委副书记召集上述会议。(三)签发或委托副书记签发以市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

第五条副书记、市长职责(一)协助书记主持市委工作,主持市政府工作,着重抓好全市经济及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二)主持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或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上述会议。(三)向市委全委会、常委会报告政府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四)签发或委托常务副市长签发以市政府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

第六条专职副书记职责(一)协助书记处理市委日常事务。(二)分管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三)负责对市委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检查督办,对常委之间需要合作完成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四)完成书记交办的工作。(五)联系人大、政协和武装部。

第七条其他常委职责(一)主持市委某工作部门的工作或分管某方面的工作。(二)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书记及时汇报分管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执行和督办落实市委常委会决议。(四)完成书记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议事决策

第八条市委实行全委会、常委会制度。会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在相应的议事决策范围内议事、决策。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应由全委会和常委会决定的事项,无权改变和抵制市委全委会、常委会的集体决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书记、副书记或分管常委可以临机处理,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常委会报告。第九条市委全委会在市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市委的领导机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市党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市工作。市委全委会作出的决定,由市委常委会组织实施。

第十条市委全委会的议事决策范围(一)对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带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部署,包括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等,作出决议。(二)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市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三)听取和审议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四)决定召开市党代表大会。(五)选举市委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市纪委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六)表决乡镇办区党政正职人选和其他需要全委会表决的人选。(七)对市委常委会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市委全委会的议事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市委全委会议题由市委常委会讨论确定,不得临时动议。(二)调查研究。市委常委会委托(责成)有关部门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咨询论证。(三)专题讨论。召开市委常委会,对议题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四)形成材料。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相关部门形成全委会议题的文字材料。市委办公室提前2—3天将全委会的议题、召开时间等通知参会人员,同时送达除干部议题以外的有关会议材料。(五)召开会议。市委全委会在充分讨论、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对议题的内容进行表决。(六)形成决议。根据全委会表决通过的意见,以市委文件等适当方式,形成全委会材料,并下发实施。(七)检查督办。根据需要,组织专班,适时对全委会有关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第十二条市委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到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市委全委会正式出席人员为市委委员、候补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委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市委各部办委常务副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和专委会主任,各乡镇办区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可列席市委全委会。市委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市委全委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报告人由市委书记根据议题确定。会议筹备工作由市委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市委办公室承办。

第十三条全委会表决事项,可根据议题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干部议题,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决结果当场公布。全委会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会议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第十四条市委常委会在市委全委会闭会期间是市委的执行机构,行使全委会职权。市委常委会作出的决定,由分管常委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督促贯彻落实。第十五条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范围(一)研究决定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突发性事件提出临机处理意见。(二)研究贯彻实施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全委会决议的意见。(三)决定召开市委全委会,审议需提请市委全委会决定的事项。(四)讨论以市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五)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市纪委、市人武部党委、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市委各部办委局、人民团体党组、市直各部门党组织、乡镇办区党委提出的需由市委决定的事项;(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制定干部管理办法,讨论决定干部事项。(七)讨论决定需由市委常委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市委常委会议题由市委书记确定,或由市委副书记、常委提出,书记确定。市委办公室提前将议题和召开时间告知市委常委。(二)提出方案。根据职责分工,市委常委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相关议题的方案。其中比较重大的问题开协调会议进行沟通酝酿。必要时,有的问题可提出两个以上供比较和选择的方案。(三)召开会议。市委常委会在充分讨论、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会上,每个常委对每个议题都应发表自己的意见,书记一般最后表态。分歧较大的,应暂缓作出决定。(四)形成材料。根据常委会决定,以市委文件、会议纪要等方式,形成常委会的有关材料,并下发执行。(五)检查督办。市委办公室和市委督查室根据需要,组织专班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适时对常委会有关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第十七条市委常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市委常委会正式出席人员为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列席会议。为便于工作,根据常委会讨论的内容,可适当扩大列席人员的范围,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市委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市委常委会由市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由市委办公室负责。

第十八条常委会表决事项,可根据议题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干部议题,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决结果当场公布。常委会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常委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会议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第四章工作协调

第十九条市委在全市经济、社会、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依法依章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决策的协调。市委决策重大问题前,应采取适当方式酝酿或征求意见。其中重要干部的任免应征求有关领导特别是分管市领导的意见。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有关重大事项,由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提出建议方案,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执行的协调。市委决策的有关重要问题,应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派、工商联、党外人士、人民团体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市委决定的事项,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执行,切实抓好落实。对市委的重大决策,一般由会议主持人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一抓到底。市委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实行责任追究制。实行市委常委成员联系乡镇、重点企业、重要项目制度,加强检查、督办和落实。决策执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作出决策的机关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鼓励与决策同一方向的创造性执行。

第二十二条会议的协调。对需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的政府工作事项,召开市委常委和政府副市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涉及政府工作范围的议题,市委书记应和市长沟通。分管政府工作非政府成员的市委常委,就分管的政府工作对市长负责,可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减少会议次数,缩小会议规模。召开有乡镇办区党政正职参加的会议,须经市委书记或市长批准。全市一般性工作会议,只安排分管或联系市领导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按职责分工对口参加。

第二十三条文件的协调。市委、市政府联合行文的文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分管文件的副主任签批,市委办公室主任、分管该项工作的市委常委或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专职副书记签审,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签发。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行文的文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分管文件的副主任签批,分管该项工作的市委常委或市政府副市长签审,市委办公室主任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若文件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须经常务副市长、专职副书记和市长、市委书记审定后方可发文。市政府、市政府办制发的文件,涉及非政府成员市委常委分管工作的,须先经分管市委常委审查同意,再按市政府、市政府办行文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重要活动的协调。重要调研、文化、经贸、节庆、接待活动,由专职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协调,必要时报市委书记、市长确定。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落实。

第二十五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市委书记、市长经常性以适当方式碰头,商讨近段重大工作安排和部署,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参加。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市委书记报告,市委书记应给予回复。必要时,及时向市委常委通报有关重大情况。

第五章监督办法

第二十六条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权力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原则,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保证市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对市委领导班子和成员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二)依法执政情况。(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四)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情况。(五)保障党员权利情况。(六)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情况。(七)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第二十七条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市委书记要带头接受市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市委书记对常委班子成员负有监督职责,要区分对象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换意见,互相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市委支持市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并在制度上予以保证。市纪委对重要事项的决策和权力的运用实施有效监督。市纪委发现市委班子成员有违纪行为,或接到线索比较清楚的检举和控告的,在报告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同时,必须报告上级纪委,任何人不得阻挠或扣压。

第二十九条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市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向市委全委会报告自查的情况。市委书记要经常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加强沟通。

第三十条实行领导干部岗位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根据职责分工,市委常委成员制订各自的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市委常委、市委委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有关准则。

第三十一条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市委常委、市委委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责不下移、失责必究”的原则,明确各个决策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对给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市委领导个人推荐干部,必须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研究任用后,若发现被推荐人在任用前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除免去其职务外,还要追究推荐者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市委常委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向市委全委会述职述廉一次,并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三十三条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经济收入申报制度。市委常委、市委委员个人的重大事项,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当选副主任述职报告篇4

2010年年底,章子怡参加《艺术人生》的节目录制,她在现场问朱军,某次活动为什么没参加?朱军一脸为难地回答:“因为有个重要的会议,实在走不开,是司局级干部集体会议。”说完之后,朱军回头跟台下观众说:“这下,你们都知道我是司局级干部了。”

明星当官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情,像朱军这样的司局级干部,在演艺圈也是层出不穷。纵观如今的文化体育娱乐圈,众多明星书写着“演而优则仕”的传奇,他们有何作为?新官员烧了哪些火,老官员办了哪些实事呢?

张政:我的事不谈,现在只谈骆驼

张政述职报告:卖奶为主 只谈骆驼

官职:新疆阿勒泰地委副书记

官龄:7年

状态:大胆请战,小心做官

原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张政,是明星跨界当官的成功代表之一。2003年就担任中国广播艺术团副团长,2007年8月改任文化部中国演出管理中心主任,2008年10月21日出任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主席助理,2009年12月任新疆阿勒泰地委副书记(厅级),主管大农业产业化。

2010年8月,张政前往乌鲁木齐参加第乌洽会,面对媒体采访,张政一再强调:欢迎关注阿勒泰地区发展,不要关注他个人,“我的事不谈,现在只谈骆驼!”张政最近一次公开亮相,则是大力推广阿勒泰驼奶产品。谈到留任新疆干部的初衷,张政坦言:“我是请战,守边富民的责任一定要有人担当,这就是一种挑战,一种考验。年轻人的成长不面临挑战,不面对考验,你就没有阶梯。”

汪涵:我相当于正处级

汪涵述职报告:在其位 谋其政

官职:湖南声视协副主席

官龄:1年

状态:淡出主持界 退居幕后

被封为“策神”的湖南卫视著名主持人汪涵,2009年11月当选为湖南声视协副主席,他很认真地发表了“当官”宣言:“当上副主席心情很激动。我的原则是――需要我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图虚名,而是要多做实事。”

对于自己的新身份,汪涵也小有得意,出席活动时曾说“我相当于正处级”,结果,之后汪涵就一直都被调侃为汪处长。

他具体做些啥呢?汪涵说,主要任务是对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还承担举办“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和“中国电视金鹰奖”等工作。

在主持界,汪涵素有“拼命三郎”的称号,曾因为过度劳累导致肝病,还曾在主持节目时流鼻血,晕倒在后台。不过“当官”以后,他还是主动要求增加工作量,“在其位,谋其政,这是一个社会责任、道德问题”。

邓亚萍:我们最重要的是履行国家职责

邓亚萍述职报告:让对手强大起来再去打败

官职:“人民搜索”网站总裁

官龄:3年

状态:自信满满 霸气十足

2010年国庆前夕,昔日“乒乓女王”、37岁的邓亚萍完成了人生又一次华丽转身――正式出任人民日报社副秘书长兼“人民搜索”网站总裁,成为最年轻的正厅级女干部。

在转型从政的女运动员中,邓亚萍无疑是最成功者之一。邓亚萍的“当官”跟她的很多前辈不同,她并不仅仅是担任体育行政管理领域的职务,早在2009年4月她就已经进入了国家机关,担任的职位是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副厅局级干部)。

在共青团的岗位上,邓亚萍一直很忙,加班加点是常事,还经常开会到半夜一两点,为此邓亚萍深有感触地说,“我们总结了这么一句话,就是‘白加黑’,‘五加二’,就是每周一到周五要工作,同时还经常加班加点……”

2010年底,邓亚萍多次说出掷地有声、回味无穷的话。在清华大学毕业生招聘会上,邓亚萍谈到自己的职业转变时说:“当你的个人价值叠加在国家的利益上,你的价值会无限放大。我就是这样的幸运儿。”

有消息称,今年年初,人民日报社旗下的人民网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募股,人民网有望成为首家在中国本土市场上市的新闻网站。而人民搜索的新闻搜索1.0版已经上线,这是邓亚萍上任后最大的工作成果。

邰丽华:做官的过程非常享受

邰丽华述职报告:培养更多的“千手观音”

官职: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

官龄:5年

状态:继续奋斗下去

2005年的春晚,“千手观音”及邰丽华的名字在泪水和掌声中被写进了中国舞蹈艺术的历史,如今,身兼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等多重职务的邰丽华每天都在忙碌中度过。

2005年底,邰丽华被正式任命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很突然,之前没人通知我。”从一名单纯的舞蹈演员,转变为一名负责全团所有事务的行政人员,邰丽华坦言,增加了很多工作。

邰丽华是主抓艺术创作的团长,有几个助手帮助她处理行政工作。除了创作之外,发现好苗子也是让邰丽华感到快乐的事情。如今,在她的细心挑选和培养下,已经出现更多年轻的、不同面孔的千手观音。

2011年1月18日,邰丽华以她最著名的“千手观音”造型,率先在纽约曼哈顿时代广场户外大屏幕华丽亮相,双手划出一道优美的轮转,这也是宣传片中唯一一位以动态亮相的人物。

能作为“国家形象”走向世界,邰丽华感到无限荣幸与自豪,但她依旧保持着那颗快乐平和之心,“这份荣誉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我背后有太多人在支撑着我,我会始终抱着一颗感恩的心,继续奋斗下去”。

濮存昕:赶快把我批评下去

濮存昕述职报告:不是个能主沉浮的领导

官职: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副院长

官龄:7年

状态:已得其所,安分守己

越来越多的明星想当官,但当了7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人艺)副院长的濮存昕,却一直想辞去官职。

2003年4月11日,濮存昕被北京市委任命为北京“人艺”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当院长不到4个月,濮存昕就向上级递交了辞职书,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上级单位没有任何答复,他的辞职请求到现在也没有得到批准。

2010年底,濮存昕在成都为话剧《李白》做宣传,接受采访时,刚刚聊到这个话题,他语重心长地说道:“自己能干啥就干啥,我觉得自己应该干好演员吧!”

人艺的工资并不高,作为人艺一级演员的濮存昕,平均月工资不过三千元左右,他多次请辞难道是因为工资太低?

“当然不是这个理由”,濮存昕坦言:“平时剧院的事情都是书记在管理,我只是负责演戏。坦白说管理工作我做得很少,可以真诚地给大家说自己不是一个称职的领导!”濮存昕口中不称职的领导,是指他过分注意拍戏,而忽略了剧院的工作。“剧院里的戏,我尽量去做,尽量去演出,帮助人艺提供自己的意见,说点真话!”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濮存昕前年为人艺演了100场话剧,以每场1500元的演出费计算,他从人艺拿到了15万元报酬,相当于他在外面演一集电视剧的酬劳。“没办法,你知道我是人艺的副院长,既然没有领导好大家,我就只能自己多干一些,通过自己的演出来为剧院做贡献,这是我对人艺的‘赎罪’!”

随后,濮存昕说出56岁生日时,自己对人生的感悟:“已得其所,安分守己!”对于第一句话“已得其所”,濮存昕简单描述就是得到了生命中想得到的东西;至于“安分守己”,是让自己想清楚自己所得到的东西。“我认清楚自己应该做好演员,而不是院长。”

当选副主任述职报告篇5

胡泽君现仍在广东,至记者截稿日,有关任免程序仍在进行中,广东方面对胡的职务调动未有宣布。另有消息称,胡实际上已经以党组副书记的身份开始参与最高检领导工作。此番晋级成功,现年55岁的她将进入正部级高官行列。目前,正部级的女高官包括中组部常务副部长沈跃跃、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全国妇联第一书记宋秀岩、司法部长吴爱英等人。

胡泽君是重庆人,正牌科班出身,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以下简称西政)哲学专业,3年后又一气攻下该学院法律系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硕士学位,并留校当助教、副教授,著有《试论魏源的变法思想》、《荀子法律思想中的礼、法、刑》等专业著作,是名副其实的“专家型领导”。

由于胡泽君曾是知青,又在西政做过团委书记,被人归类为“团派”。但知情人士向《凤凰周刊》记者透露,胡的升迁并非因为她是“团派”,而是因为她是真正的“实力派”。1995年,在学院奋斗近10年的胡泽君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从西政这个小平台终于步入了官场的大舞台,调任司法部任政治部副主任。

当时,司法部政治处升格为政治部,主任由副部长肖建章兼任。为充实有专业背景的人员,时任司法部部长的肖扬提出要从司法部直属的五所政法院校(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当中挑选副主任人选,胡最终脱颖而出,获得任命(正厅级),1996年更罕见地以政治部副主任的身份进入党组,成为党组成员。

胡泽君在司法部工作期间,历经肖扬、高昌礼、张福森三任部长。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胡的协调能力强,行事低调,为人公道,颇受肯定,本来按照她的条件,应该很快就可以任命为副部长的,但由于职数缺少、高层人事变动等原因,该职位直到2001年4月才得以解决。

在任副部长期间,胡泽君主管政治部、法制宣传司、基层工作司、司法研究所、预防犯罪研究所、法制日报、法律出版社、机关党委等。一位司法部官员对记者说,胡系学者出身,对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甚为重视,经常给研究人员布置“功课”,要求对一些专题深入研究。在撰写研究报告时,她经常亲自参与,对报告的结构、每一部分的标题、侧重点都会提出自己的构思。

在该官员的眼里,胡是一个典型的“工作狂”,经常到各司局一起研究工作,有时还亲自跑到司局的办公室,坐在电脑前口述,让工作人员用电脑记录下来。哪怕是年末单位聚餐她都言不离工作,一顿饭下来,很多人都投诉说没有吃饱。

该官员对记者说,尽管胡做事精明,工作认真而投入,但十分平易近人、和风细语,对下属尊重有加,哪怕是最底层职员,她都能张口叫出名字。

2004年,在法律圈发展颇顺的胡泽君出人意料地离京南下,出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一职。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此番调动个中原因主要有二,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司法部的副部长中女性干部颇为突出(先是刘飚、胡泽君共为副手,在刘飚调离司法部后,胡泽君与吴爱英又同朝为官),在女性高干普遍缺少的情况下,司法部领导班子的男女比例需作合理调整;更为重要的是胡主管政治部口碑颇佳,中央组织部对其比较了解和赏识,有意加以培养重用。

当选副主任述职报告篇6

一、述职报告的特点

1.准的统一性

述职报告不能像一般工作总结那样,可以自行设定总结的形式和内容,而是有其统一的标准,即由部门或单位统一制定的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规定了述职者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职责。它必须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分别进行汇报,且重点是述"绩",有一套相对固定的格式。

2.角度的自我性

述职报告是述职者述说本人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是对自己工作的全面梳理和客观评价,因此要从"我"的角度,用第一人称的手法来写。这种"自我性"也是述职报告不同于一般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的显著特点。

3.内容的述评性

述职报告既要"述",述说、陈述自己的履职情况,回顾、总结自己任职期间的工作得失和经验教训;又要"评",评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解剖其中的原因,最后要对一年来工作称职与否作个自我鉴定,并接受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作为干部升、降、留、调的重要依据之一。

4.行文的庄重性

述职报告是一种十分庄重、严肃的公务活动。这就要求述职者态度要端正,措辞要严谨,语言要朴实,语气要谦恭,表达方式以叙述和说明为主,避免抒情和过多议论。报告中所叙的一切都应该确凿无误,实事求是地反映履职情况和实际业绩,不能夸大成绩,不能回避问题,也不要过分谦卑,自我评价要客观、中肯、恰当。

二、述职报告的格式与写法

述职报告一般包括标题、署名、呈送机关或称谓、正文和日期等项目。

1.标题。标题的写法比较灵活,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标明文种"述职报告";

(2)由任职时间和文种组成,如《2014年上半年度述职报告》;(3)由任职时间、所任职务和文种组成,如《2013-2014年度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述职报告》;(4)正副标题法,正标题一般高度概括和揭示述职报告的主旨、基本观点,副标题写何人任何职务的述职报告,如《抓好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发展—××集团公司

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署名。一般将述职人所在单位名称、职务

和姓名写在标题之下一行,具体可视标题结构和内容的完整程度而定。署名也可写在末尾落款处、日期之上。

3.呈送机关或称。如果是向上级呈送的书面述职报告,写明收文机关,如"××党委"

"××人事处"等;如果是口头述职报告,则可用"各位领导,同志们".

4.正文。一般由前言、主体、结语三部分组成,包括主要业绩、存在问题、今后打算等。

(1)前言或引言。即基本情况,一般写明何时任何岗位工作、职责范围、履职期间完成的主要目标等。这部分内容要简洁明确,给听者一个大体印象即可。

(2)主体。应包括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存

在问题和今后打算。这是述职报告的核心内容,着重阐述自己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可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分成几个方面来写,每个方面归纳出一个观点,分条列项、逐个阐明。每个观点可先写工作对象或成绩,再写认识和体会。要突出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体现领导才干。

撰写工作业绩时,要详略得当、抓住主要方面,要把较大的篇幅放在主要业绩的完成情况及具有创造性、开拓性的亮点工作的说明上,以任期内工作成果中最突出最有特色的业绩为重点,主要围绕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取得了哪些成效来写。

述职者应实事求是写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缺点、不足和失误),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的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

今后的打算,主要写下一步工作改进的方向和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为实现工作目标而计划采取的措施。这部分应写得精当扼要、入情入理,要注意领会上级的政策意图,结合职工群众的意见呼声,对应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正文结尾处还应对自己的工作称职与否给出整体评价,评价等次一般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3)结语。一般写"以上报告,请批评指正"或"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5.日期。落款处注明成文或述职时间。

三、注意述职报告的要求与禁忌

1.要正角色、用对人称

当选副主任述职报告篇7

主持词

主持人在正式主持会议前,与各村的联系,组织非人大代表的选民做好《冷水关乡选民与人大代表关系问卷》,将问卷收起来后,若有时间可讲评问卷。审查中心发言人的发言提纲,落实好其他发言人。

各位领导、各位选民:

南川市冷水关乡选区的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会议就要开始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五条,《重庆市实施代表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等的规定,人大代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同原选区选民保持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回答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努力履行代表职责。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正是实这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种好形式,有利于选民了解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与国家机关的信息渠道,推进人大和政府的工作。通过本次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进一步增强选民意识和人大意识,提高选民的民主有序参与度。经20__年12月5日乡人大主席团第10次会议决定举行本次市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

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南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洋东同志、副主任何正焱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主任张明怀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民爱同志。述职的市乡人大代表邓满秀、宋明智、周耕玉(按姓氏笔划为序)同志,乡干部,各村的人大代表小组组长、部分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党员和选民。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请代表述职向选民述职,请与会人员对代表述职作民主测评。会上不公布测评结果,会后由主持人反馈给代表。请代表作表态性发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下面依次进行。

请周耕玉代表作述职报告。

请邓满秀代表作述职报告。

请宋明智代表作述职报告。

请选民发言。

请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请周耕玉代表述职的人大代表作表态性发言。

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张洋东、何正焱同志讲话。

当选副主任述职报告篇8

主 持 词

主持人在正式主持会议前,与各村的联系,组织非人大代表的选民做好《冷水关乡选民与人大代表关系问卷》,将问卷收起来后,若有时间可讲评问卷。审查中心发言人的发言提纲,落实好其他发言人。

各位领导、各位选民:

南川市冷水关乡选区的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会议就要开始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五条,《重庆市实施代表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等的规定,人大代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同原选区选民保持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回答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努力履行代表职责。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正是实这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种好形式,有利于选民了解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与国家机关的信息渠道,推进人大和政府的工作。通过本次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进一步增强选民意识和人大意识,提高选民的民主有序参与度。经2003年12月5日乡人大主席团第10次会议决定举行本次市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

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南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洋东同志、副主任何正焱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主任张明怀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民爱同志。述职的市乡人大代表邓满秀、宋明智、周耕玉(按姓氏笔划为序)同志,乡干部,各村的人大代表小组组长、部分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党员和选民。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请代表述职向选民述职,请与会人员对代表述职作民主测评。会上不公布测评结果,会后由主持人反馈给代表。请代表作表态性发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下面依次进行。

请周耕玉代表作述职报告。

请邓满秀代表作述职报告。

请宋明智代表作述职报告。

请选民发言。

请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请周耕玉代表述职的人大代表作表态性发言。

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张洋东、何正焱同志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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