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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任考察报告8篇

时间:2023-02-12 12:25:00

提任考察报告

提任考察报告篇1

第二条预告对象。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时,进行考察预告。提拔担任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领导职务,可不实行考察预告。

第三条预告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任职意向,考察组人员组成及驻地、联系方式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第四条预告范围。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及个别提拔任职时,一般要向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参加考察大会的人员预告;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及个别提拔任职考察时,一般要向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直属单位预告,也可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五条预告方式。需要面向社会预告的,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告;在部门或单位内部预告的,采取张榜公告、召开会议或文件公布等办法,也可以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表时一并进行。

第六条预告时间。考察预告一般应在考察前3天公布,至考察结束为止。

第七条预告程序。基本程序是:制定预告书、预告、受理群众反映和举报、调查核实、及时反馈。

第八条问题受理。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情况,由考察组具体受理,考察组要充分重视并在考察中认真调查核实。对来访反映和署名举报的,考察组应在了解情况后向反映者作出反馈。举报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由考察组和干部监督机构、纪检部门共同调查核实。

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情况与考察对象没有直接关系的,考察组可转交地方或部门处理。

提任考察报告篇2

一、考察预告的适用范围

干部考察预告主要适用于对乡镇(街道)、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具体包括:

1、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届中、届末考察,组建和调整班子考察;

2、领导干部的任职前考察;

3、后备干部的考察;

4、其他需要进行预告的考察。

提拔担任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领导职务的,可根据上级要求不实行考察预告。

二、考察预告的内容

考察预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的任务和时间安排;

2、考察组成员姓名及联络电话;

3、考察对象姓名及现任职务等基本情况;

4、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三、考察预告的形式

考察预告可视不同情况,采用张贴公告、书面通知、开会和新闻媒体预告等方式。领导干部交流后任职不满两年的,还应在原工作单位进行预告。考察预告应在考察前1至3个工作日进行。

四、考察预告的程序

考察预告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察组根据考察任务要求制定考察预告书;

2、考察组在考察动员会(述职评议会或民主测评会)上,说明考察预告的内容;

3、经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后,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

4、受理群众反映和举报。

五、考察预告的工作要求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考察预告及考察工作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考察组或干部监督机构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或对考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上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认真受理群众。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考察组要高度重视并在考察中认真调查核实。对署名来信、来访反映和举报的,考察组在了解情况后需向反映者作出反馈。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必要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调查核实,也可视情请考察对象作出说明。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考察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对考察工作的监督。要落实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制,对那些不负责任、偏听偏信致使考察失真失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导致用人失准失误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考察对象要正确对待考察预告,对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的,考察对象要主动配合考察组核实有关情况,不得对考察组了解情况设置障碍,更不允许对反映情况的群众打击报复。对设置障碍或打击报复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提任考察报告篇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按任务和需要分为:

(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届中、届末考察,组建和调整班子考察;

(二)领导干部的任职前考察;

(三)后备干部的考察;

(四)其他需要进行预告的考察。

提拔担任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领导职务的,可不实行考察预告。

第三条考察预告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对象姓名和现任职务等基本情况、考察组成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第四条考察预告形式可视不同情况,采用张贴公告、书面通知、开会和新闻媒体预告等。领导干部交流后任现职不满两年的,还应在原工作部门(单位)进行预告。考察预告应在考察前1—3个工作日进行。

第五条考察预告程序:

(一)考察组根据考察任务要求制定考察预告书;

(二)考察组在考察动员会(或述职评议会、民主测评会)上说明考察预告内容;

(三)经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后,按第四条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公示或预告;

(四)受理群众反映和举报。

第六条在考察预告及考察工作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考察组或干部监督机构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或对考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求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都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清楚。

第七条考察对象要正确对待考察预告,主动配合考察组核实有关情况,不得对考察组了解情况设置障碍,更不允许对反映情况的群众打击报复。对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考察组要充分重视并在考察中认真调查核实。对署名来信、来访反映和举报的,考察组应在了解情况后向反映者作出反馈。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必要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地方及单位党组织调查核实,也可视情请考察对象作出说明。考察

组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做好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及反映人的登记和保密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对考察工作的监督。

考察组成员如有违反考察工作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九条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要与差额考察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干部任前公示制等相关制度有机结合,配套推行。

提任考察报告篇4

一、外出考察的原则规定

1、严禁公款旅游。各村党员干部要坚守岗位,把精力集中到攻坚克难促发展上,集中到抓好本村各项工作的落实上。要做到“三个不准”:不准组织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学习目的的外出考察活动;不准以外出考察之名,进行公款旅游;不准接受与村集体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安排的变相公款旅游。

2、严格外出考察条件。各村组织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应坚持就近、省内为主,原则上每三年安排一次,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天,考察经费原则上掌握在人均元以内,总额不得突破当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

3、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上年度镇对村责任制考核位列鼓励奖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为不合格的行政村,一年内不得组织党员干部外出考察。

二、外出考察的报批程序

4、规范报批程序。外出考察前,各村必须提出书面考察申请,对考察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经费来源、开支预算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写《镇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审批表》(见附件1)、《镇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2),经联村领导签字同意后提前7天报镇党委审批。

5、严把审批关口。各村《外出考察审批表》上报镇党委后,先由镇纪委审核把关,对考察内容、地点、人员进行详细核实,确保学习考察目的明确、地点清楚、无无关人员参加;然后由镇村账镇中心对考察费用开支预算及经费来源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从严控制外出考察费用,防止不合理开支。对不符合外出考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批准。经镇纪委及村账镇中心审核同意后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批,最后由镇综合办通知相关村。

6、完善销假报告制度。外出考察结束后,带队领导要将学习考察的计划执行情况、主要收获及相关工作建议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外出考察费用要经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各村必须在天内填写《镇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见附件3),连同书面考察报告报镇党委审核、备案,并凭《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到镇村账镇中心报销相关费用。

三、外出考察的各项纪律

7、严肃组织纪律。

考察人员必须按照事前审批的考察计划合理组织,确保人员的安全与考察任务的圆满完成,带队领导必须每天向镇纪委汇报外出人员的安全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考察点和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擅自外出或抛开审批线路绕道旅游或延期返回的,除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外,还要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带队领导的纪律责任。

8、严格财经纪律。

外出学习考察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一般不得超出预算开支,确有特殊情况超出预算开支的要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严禁借外出学习考察之名乱发钱物;考察结束后要严格按有关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提任考察报告篇5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机关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

1、职位分析。在分析单位领导班子的基础上,根据职位需求,干部科及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干部任免工作预案。

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须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初始提名包括:县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3、沟通。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干部科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意见。领导班子换届、重要岗位或批量干部的调整,应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部领导作专题汇报。

4、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汇报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形成的初步意见。部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9步;备案管理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19步。副科职和正科级以上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形成《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5、向部长汇报。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干部科提供《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6、部长办公会酝酿。部长办公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干部科提供上会材料:《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

7、向书记汇报。部长向书记汇报,干部科提供《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其中,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应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经原则同意后,方可启动。重要干部调整应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沟通。

8、向市委组织部汇报。需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职位,根据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的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启动。

二、民主推荐

9、准备民主推荐材料。干部科就民主推荐的有关事宜(人选范围、资格条件、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等)与单位党组织进行沟通,由干部科准备或委托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准备民主推荐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会议推荐讲话稿、民主推荐表、干部名册等。委托单位准备的材料须经干部科审核同意。

10、会议投票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会议投票推荐。领导班子换届和选拔正职领导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个别选拔其他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可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也可委托单位党组织主持,干部科派人参加。民主推荐票的回收和统计由干部科负责。

11、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在会议投票推荐后进行,会议投票推荐票数相对集中(40%以上)时,个别谈话推荐可结合考察工作一并进行。

12、报告推荐结果。填写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附得票集中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其中,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结果须向部长汇报。如果两次推荐结果比较分散,根据部领导意见,决定是否进行二次推荐。

13、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推荐情况,干部科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报经分管副部长和部长同意后与单位党组织沟通,由单位党组织研究呈报考察对象(会议推荐得票40%以上,个别谈话推荐结合考察一并进行的单位不呈报考察对象)。

试用制干部到期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转正考察。

三、组织考察

14、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干部监督科在接到干部科提供的拟考察人选名单后,迅速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党政正职干部根据需要经部长同意后,可安排审计调查。

15、考察。干部科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沟通考察工作方案后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推荐与考察一并进行的不发考察预告),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干部考察汇报提纲》、《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

试用到期干部的考察要对试用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之和超过40%,经考察不胜任试用职务的,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试用任职。

16、向分管副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提供《干部考察汇报提纲》、《报部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

17、向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干部科向部长、分管副部长提供《报部长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部长同意后,通知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县管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

四、单位呈报任免材料

18、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干部科就考察情况和呈报人选、职务等有关情况与单位党组织沟通,单位党组织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召开党组(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班子正职和交流提拔干部的任免意见由组织部建议)。呈报材料包括:(1)党组(党委)请示;(2)党组(党委)会议纪要; (3)会议讨论记录复印件; (4)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情况;(5)干部任免审批表; (6)现实表现材料及电子文档;(7)新呈报为部管干部的,同时报整理后的干部档案。干部科在接收单位呈报的干部任免材料时,要认真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呈报单位按要求重新呈报。

协管干部由市主管单位党组织向县委(县委组织部)来函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函、干部任免审批表、属于提拔任职的附干部考察材料。

五、部长办公会研究

19、部长办公会讨论。干部科提供《报部长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单位呈报的任免材料等;干部监督科提供拟任人选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情况和有关举报的调查核实材料。会议研究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

对试用转正干部、部管干部和协管干部,则形成《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报书记审批,其中协管正职干部还须根据书记意见征求县长、分管县领导意见;协管副职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书记同意后,试用转正干部转29步,部管干部转26步,协管干部回函。

六、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

20、任前备案。以县委管理为主,但需要报市相关部门任前备案的干部任免(县纪委常委,乡镇党委书记,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统计局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应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

按照《四项监督制度》中规定需要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批的或报告的事项,应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报告。

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规定征求县纪委意见。

21、向书记或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干部事项。换届人事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根据书记的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其余干部调整根据书记的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提供《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同意后,形成《呈报县委讨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录》《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结果》《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表》。

22、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提供《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表》。

七、呈报县委讨论决定

23、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召开县委常委会之前,由干部监督科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告,邀请市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县委常委会。

24、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呈报讨论材料包括:《呈报县委讨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录》《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结果》。会议讨论情况由干部科长记录,会议结束后,参加汇报的副部长在《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上签署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意见后交干部科存档。

25、县委全委会票决。根据县委常委会的决定,对镇场区和县直部办委局党政正职的任用,须提交县委全委会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书面征求县委委员意见。票决或征求意见的结果如不影响任职,则向书记报告,如影响任职,则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八、办理任免手续

26、任前公示。与单位主要领导通报常委会决定,根据任前公示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干部科向干部监督科提供任前公示的相关材料。干部监督科将公示期内收到的举报件报分管副部长、部长同意后,派专人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提出是否影响任职的建议。对建议取消任职的,根据部长意见,分别向书记和县委常委会汇报。

27、向人大、政府、政协通报常委会决定。提供《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干部事项》给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各1份。

28、任前谈话。公示结束后,按照干部谈话的相关规定,书记或部长、副部长同调整干部谈话。干部科做好谈话的有关衔接和记录工作。

29、印制任免文件。干部科按照拟文的规定印制任免文件。

30、履行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需经过法律或章程规定程序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31、宣布任免决定。正职干部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到单位宣布,干部科准备相关材料;其他职务如是本单位(系统)内部人员的,委托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宣布任免决定;交流任职的,交接单位双方到组织部接送,委托任职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宣布任职决定。

32、任后备案。对按规定需要任后备案的干部任免(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台办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副书记,妇联主席、副主席,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环保局书记、副书记和局长、副局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防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在任免后的1周内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九、干部材料分发和归档

33、分发文件。按照发文范围,在宣布任职后1周内及时分发任免文件。

34、信息上网。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及时将干部任免信息在XX宣传网,干部科应及时更新维护县管干部信息库信息。

35、任免材料归档。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在30天内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放入干部档案。

36、文书材料归档。干部科留存的文书材料包括:

1、任免文件及相关材料:干部科办理的任免文件、单位呈报材料、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结果、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的材料、以及有关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材料等。

提任考察报告篇6

考察预告。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之前,应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考察预告。预告内容应包括考察谁,担任何种职务。要改变过去干部工作神秘化的弊端,实施“阳光工程”,把考察对象公之于世,让众人监督,让众口铄金。此举至少有两条好处:一是可以让群众去评说,谈一谈这一人选是不是本职位的最佳人选,还有没有更优秀的人才没有挖掘出来。二是接受干部群众的审查。把考察人选置于众目睽睽之下,看有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专项考察。要给干部考察组规定一个考察任务,就是考察拟提任人选的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情况,并把这些情况作为评价被考察人“德”的重要内容。这一情况要在“考察材料”中专项反映。考察人要在考察过程中向干部群众专题了解这一方面的情况,听取干部群众对被考察人的评价意见。这方面的考察内容主要应包括:一是干部群众的“口碑”,对被考察人群众怎么说,是竖起“大拇指”,还是“嗤之以鼻”。二是廉洁情况。三是八小时以外主要在干什么,是不是茶楼酒肆的常客,天天醉眼朦胧。总之,考察组对被考察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情况,一定要有个客观的、基本的了解。

追踪考察。就是在考察预告之后,或考察组考察进程中,如干部群众有近乎情理的揭发或举报,或发现有重大疑点,考察组就要专题追踪考察,问个清楚明白。如果问题复杂或牵涉面广,考察组就要报告上级,组派专门工作组去查究这件事。总之,对重大疑点或重要问题的举报,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被考察人负责的态度,查清来龙去脉,分清是非曲直,还无辜者以清白,让“隐身人”原形毕露。

联席会议。就是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组织、纪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召集,请纪检、监察、综治、公安、反贪、、计生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同志参加,每季度或每半年召集一次,通报干部廉洁等方面的信息。每次联席会议之后,干部监督工作职能部门应及时写出联席会议纪要,向组织部领导报告,以避免一边在办提拔手续,一边在办查案手续的情况发生。

参与议事。就是组织部干部监督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要参与组织部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情况汇报会议,了解拟提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对一些有重大疑点的干部提出先查清情况再考虑提拔的工作建议。

提任考察报告篇7

或者为了获取某项科研任务的科学数据或证据,考察报告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考察报告是指作者为了解某地区的基本情况。根据一定的科学标准,亲自进行考察活动

或者为了获取某项科研任务的科学数据或证据,考察报告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考察报告是指作者为了解某地区的基本情况。根据一定的科学标准,亲自进行考察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写成文章,如考察散记、考察札记、考察日记,以及一些学术性的报告等,统称为考察报告。一种重要的应用写作文体。

人们认识过程必须经过感性认识阶段,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表明:认识的唯一源泉是物质世界。认识依赖于实践。然后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社会实践中去考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具体运用。

制定政策,重要领导人的职责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发现问题,就必须考察客观事物的历史和现状,考察它内部、外部的各种联系。至于作出决策,解决问题,那就更需要通过系统、周密的考察,探寻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然后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重要领导人亲自进行考察是十分重要的当然不可能事必躬亲,需要借助别人的考察结果来协助他制定有关政策。这样,考察活动就日趋社会化,群众化。以信息为基础,讲究决策科学化,工作高效率的新时期,考察报告就具有更大的意义与作用了

提任考察报告篇8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日益加快,城市建筑不断向地上和地下空间延伸,对建筑地基承载力、变形控制、基坑工程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岩土工程勘察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进行有着重要意义,准确详细的岩土地质报告不仅能真实的反映出勘察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岩土性质、地下水等问题,还能科学的展开地质分析,为工程建设提供原始依据,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降低安全隐患,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完全统一。

【关键词】岩土工程 勘察工作 问题 对策

一、岩土工程勘察简介

(1)岩土工程勘察的作用。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包括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现场检验和检测、勘探及采取土试样等几个方面,通过对先进设备和勘察方法的运用,对工程地质条件进行综合性的评判,并形成供工程建设参考的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是按阶段进行的,它根据不同阶段分派的任务,对工程现场岩土体的分布状态进行分析,并利用岩土工程的原理对工程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从可行性研究勘察的角度到初步勘察的角度,再到详细勘察的角度,从而使岩土工程勘察具有更高的严密性,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也为岩土工程施工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

(2)岩土工程勘察的分类。岩土工程勘察根据勘察对象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具体来说可以分为民用建筑、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多个不同的方面。由于受到工程规模和复杂度的影响,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庞大的工程建设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也是比较大,因此对岩土工程勘察的范围和准确性要求也较高,往往还需要通过相关的勘察规范和技术标准来实现。而对于一些像民用建筑类型的工程建设,最初的岩土工程勘察结果,会对建筑后期的稳定性有重要的参照价值,因此也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边坡工程、基坑工程等多方面的勘察工作。

(3)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性。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工程施工的前提。通过对工程场地的勘察,可以对工程场地中存在的问题有提前的预见性,然后将存在的问题运用岩土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进行解决,并在工程设计中进行优化,从而将工程施工受地质环境不良影响的效果降到最小。由此可见,岩土工程勘察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所涉及的勘察对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非常的多,并且岩土工程勘察是一种反映工程问题的间接手段,因此在具体的实现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技术问题,常见的技术问题主要表现在勘察资料收集、勘察任务实施、外业施工、勘察报告制定等多个方面,下面是对这些方面的具体介绍。

(1)勘察资料收集方面的问题。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是其勘察工作开展的主要目之一,勘察资料的收集为工程设计、基础处理、施工指导提供了重要的参数参照价值。而一些施工单位,为了片面的追求工程进展效率,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对勘察资料的收集不细心,这就影响了勘察资料的使用性。不详细的勘察资料收集,使施工单位不能对工程的整体建设有可靠性的把握;不准确的勘察资料收集,会影响设计人员或施工人员对工程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影响工程的质量。

(2)勘察任务实施方面的问题。勘察任务的分派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有详细的记录,对岩土工程勘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在现实的勘察任务分配过程,一些勘察单位在这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勘查的过程中随意的设立勘察点,也不考虑当地地形对勘察过程的影响,一方面不能保障勘察人们自身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勘察结果的正确性也存在着很大程度的质疑,由此可见岩土工程勘察在勘察任务方面存在着十分的不规范性。

(3)外业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外业施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作业任务非常的多,如:钻探操作、取样操作、数据测量等多个方面,但是由于外业施工的规范问题,导致了外业施工难度的增大。在数据测量的过程中,一些勘察单位对要勘察的对象并不够详细,如:在地下水的测量过程中,只对浅层水进行测量,没有对水源进行分层测量,这就影响了水源勘察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勘察报告制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岩土工程勘察的结果往往是以勘察报告的形式展现出来,在勘察报告制定的不合理就会直接的影响工程人员的使用。现在勘察报告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例如:勘察描述的参数不详、结论的针对性不强、参考价值不大等多种问题。勘察描述的参数不详,当工程周边的环境发生变化时,就不能对工程场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及时的扑捉,从而影响施工方案的调整工作。结论的针对性不强,说明在勘察报告制定的过程中没有进行有效的分析工作,不能对工程施工提供可靠的意见和建议。参考价值不大,会使勘察报告制定丧失它本来的价值,而且还会导致前面的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付之一炬,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劳动力浪费。

三、解决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的相关措施

(1)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活动。 受工程环境、地势、规模等多方面内容的影响,工程建设对岩土工程勘察活动有着不同的要求。由此可见,岩土工程勘察活动应该根据不同的工程情况展开,这样不仅能提高勘察结果的参考价值,而且也能够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勘察活动,从而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效率。

(2)加强岩土工程勘察活动中的资料收集力度。在岩土工程勘察中涉及的资料非常的多,为了避免遗漏,首先可以通过提前书写一个勘察活动有关的资料清单,将有价值的勘察内容进行记录;其次在勘察的过程中,可以按照资料清单展开勘察活动,如果发现当地的勘察环境与事先预想的有出入,可以对资料清单进行及时的修改或添加一些被遗漏的勘察资料,从而实现勘察资料的完整性。

(3)实现外业勘察活动的规范性。在外业勘察活动,要严格的遵循勘察规范,对于一些勘察规范中未提到的内容,要根据外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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