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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监控年度总结8篇

时间:2022-08-07 19:38:56

小区监控年度总结

小区监控年度总结篇1

——××区财政局财源监控工作总结

2005年我区财源监控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各项工作逐渐走上了科学、规范化的轨道,现将我区2005年财源监控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正确的认识财源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细致安排。坚决落实好财源监控工作

市财政局召开财源监控工作会议以后,我区领导十分重视这一工作的经济建设和确保稳定的财政收入的意义,责成我局一把手亲自抓好此项工作,责任到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分头向各,有关企业详细介绍财源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市局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联合国税、地税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察北管理区做好财源监控工作的通知。严格规定了在管理区范围内上报的企、上报的具体办法和上报的具体时间等财源监控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宜。在下发文件以后,报经管理区领导同意我区还专门召开了由财政、国税、地税和企业领导、财务主管的察北管理区财源监控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财源监控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强调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与企业的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换意见。力求把财源监控工作做细、做好。

二、我区财源监控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我区监控企业一共12家,包括圣元、察北草原乳业等我区的一批立区产业,单位报表率达到100%,监控个体工商户106户,个体工商户的监控工作主要由协税护税小组协同监控。距离较远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实际情况每个季度上报一次报表。管理区辖区内监控企业上交税金额占总额的95%。

2、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区税源相对比较集中,但是由于我局工作人员较少,还不可能完全实现由专人专门负责财源监控工作。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企业深入不够,特别是对乡镇所属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掌握不够,对财源监控报表的分析、研究不够深入和具有说服力:财源监控还没有,形成用软件和网络上报的模式。

小区监控年度总结篇2

一、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年初,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为重点的工作任务,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提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泰山区“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特别是区委、区政府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列入今年的实事项目后,区卫生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为民所办实事项目,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实行局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两次召开全区社区卫生工作现场观摩调度会议,推动和促进了实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水平有新提高。今年以来,先后投资1830万元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配套改貌建设。目前,全区已建成达到省级示范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4个,已有13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考核被授予“五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并达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全省一流”标准。②社区居民的卫生服务受益率和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开展了社区居民健康查体,健康调查和随访服务全面开展。③社区卫生助理员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目前,全区所有社区卫生助理员已经全部经培训后上岗,制定了社区卫生助理员职责,完善了考核评价标准,对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④加强了人员培训。举办全区全科医学培训班5期,举办社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1期,由大医院专家对全区社区卫生人员进行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⑤ “健康教育进社区”和“大医院进社区”落到实处。组织由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健康教育宣讲团,深入31个社区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组织41位大医院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坐诊、健康咨询活动3300余人次,深受社区居民欢迎。⑥全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建成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网络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终端的微机网络管理系统,并召开了全区“卫生信息化管理”现场会议。

今年以来,国家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副局长吴刚、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社区卫生处副处长刘利群、副省长王随莲、卫生厅长包文辉、副厅长仇冰玉、省财政厅副厅长阮凤英、省中医管理局局长于淑芳、市长李洪峰、副市长徐恩虎等领导先后到我区视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仍保持100%,参合农民为14.34万人,参合率达到了98.5%,共计报销医药费953.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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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卫生事业发展步伐滞后。面对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环境,医院面临生存与发展的压力加大。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医疗人才匮乏,技术落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区直和处镇公立医疗机构规模受限、房屋陈旧、设备技术落后,个别村、社区没有集体举办的卫生站所,难以担负起公共卫生职责,部分偏远落后农村卫生所房屋破旧、设施落后。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技术、人才、服务和环境条件方面加快改善,以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二是社区卫生经费仍显不足。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金短缺问题十分普遍,资金缺乏困扰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都是公益性无经济效益的工作,盈利的空间相对较小。虽然区财政、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础设施方面的给予扶持,但比起实际需要的社区卫生经费投入还有一些差距。

三是卫生人才匮乏。引进人才的机制不活、政策不优惠,真正的人才难以入编和兑现工资,导致卫生人才、尤其是高层卫生技术人才引进难,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乡镇卫生院近几年来,基本没有安排分配本科毕业生。 区卫生局卫生工作总结相关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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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综合服务、中医药综合开发与应用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是疾病预防控制任务日愈繁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日益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广大人民群众对疾病预防控制日愈关注,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疾病预防控制任务日愈繁重,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六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食品卫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多数中小餐饮单位卫生条件差,消毒设施不全,消毒措施不落实。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存在。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仍是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职业卫生隐患仍然存在,防控工作难度很大。

三、2012年工作思路、重点和措施

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程为突破,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突出重大疾病防治,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和科技兴医战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突出抓好卫生民生工程。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民生工程作为卫生部门的头等大事,摆上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实行卫生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加强督导,明确责任,分级负责,落实任务,确保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三大卫生民生工程任务。

(二)不断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级重点联系城市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创新提升活动”,在社区卫生规划、筹资与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绩效考核、人才吸引、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和创新。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年内新建财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生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开展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活动,年内五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30个。实行“中心管站”一体化管理模式和健康教育进社区、慢病防治进社区、妇幼保健进社区、残疾人康复进社区、计划生育指导进社区、信息技术进社区的“六进社区”服务模式。开展社区居民免费健康查体,60岁以上老年人查体率达到95%。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大力开展“专家进社区”、“卫生职能进社区”及“中医药进社区”活动。年内创建为部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

(三)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提高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服务制度和管理规范,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新农合信息微机网络管理,推行统一药品价格制度和单病种限价收费规定,不断提高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人口覆盖率99.8%。

(四)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和监测;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措施,实施“第五轮全球基金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二期项目”。抓好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建设和疫情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提高预警预测能力,有效控制疫病的流行和传播。

(五)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卫生执法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全省、全市率先实行卫生监督力量下沉到处镇、到农村,完善农村卫生监管网络,强化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监督监测实验室装备,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卫生全行业监管,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大力促进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

(六)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区级医院为龙头,处镇卫生机构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处镇卫生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处镇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村卫生所改貌建设力度,年内进行省庄镇卫生院改扩建,规划新建村卫生所28处。大力开展星级卫生所创建活动,年内五星级卫生所达到15个。继续开展基层药品统一采购供应,集中采购供应达100%。完善镇(处)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实施婚前保健、孕前及孕期保健和婴幼儿系统保健“三期保健”,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水平。

(八)加强中医和科技兴医工作。认真做好“部级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大力加强治未病中心内涵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进社区活动”。积极筹建泰山区中医预防保健医院,年内开展“全省首批社区中医预防保健建设项目”。继续推进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和中医“进农村、进社区”战略,大力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中医机构内涵建设和专科专病建设。加快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加快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强力推进全区科技兴医工作,年内创建成“全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

(九)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服务、创新、争先”型行业活动;树立行业典型,积极开展“人民的好医生”、“十佳医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以先进典型带动全行业作风的转变;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保持“市级文明机关”称号,行评位居前列。区卫生局卫生工作总结相关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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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监控年度总结篇3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有效防范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引发的传染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完善北京市现有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有效实施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管理;系统掌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其变化;全面适时有效地开展饮用水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饮水卫生安全隐患,为政府决策和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管理,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末梢水水质信息。

(二)市疾控中心

负责开展全市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完成全市监测结果汇总、总结和反馈;开展督导和考核评估工作;按要求完成本方案规定的监测任务。

(三)区疾控中心

完成监测任务的具体实施;负责本辖区监测结果的上报、汇总、总结和反馈。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网覆盖全市各区的城市和农村地区。内容包括水质卫生监测、应急处置、监测信息管理和扩大主动监测四大方面。

(一)水质卫生监测

除经开区外,原则上各监测点沿用《2020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京卫疾控〔2020〕54号)中的设置。各区监测点数量或地址发生变化的,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监测任务的需向市疾控提交书面说明。

1.城市监测点设置

(1)末梢水

监测点设置原则。按照饮用水人口设置末梢水监测点,16区的监测点设置必须满足以下4条:一是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地点尽量设在街道办事处;二是人口密度较大的街道,酌情增加监测点,增加的监测点应考虑地理位置的差异,并尽量设置在社区居委会或学校等单位;三是每个区包括1个学校校内末梢水;四是每个区总监测点不少于10个。经开区的监测点设置应满足上述前两条的要求。

监测点设置数量。全市城市末梢水监测点共计244个,其中东城18个、西城23个、朝阳27个、丰台22个、海淀35个、石景山11个,昌平13个,通州11个,大兴12个,经开区2个,其它区各10个。

(2)二次供水  

东城区和西城区每区设置20个,经开区设置2个,其余每个区设置10个二次供水设施监测点。如辖区内有学校内二次供水设施,则其中至少包含1个学校内监测点;在所有监测点中,采用无负压供水的二次供水设置不超过2个;不足10个将全部纳入。采样点分别在二次供水设施前后各设1个点。

(3)市政出厂水

包括自来水集团及其下属全部市政供水水厂以及区自来水公司,每个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

(4)自建供水

新镇街道自建水厂、大台街道自建水厂、青龙桥街道自建水厂作为监测点,所在辖区的区疾控中心每季度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2.农村监测点设置

(1)集中式供水

监测点设置原则。按照地区和饮用水人口在除东城、西城和石景山、经开区以外的13个涉农区设置监测点,监测点设置必须满足以下4条:一是每个乡镇至少涵盖2个集中式供水单位,不足2个,应全部纳入,优先选择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若辖区内无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选择该地区的4个末梢水作为监测点;二是每个区监测覆盖的饮水人口合计达到10%以上;三是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乡镇,酌情增加监测点,增加的点应考虑地理位置的差异;四是原则上需将既往监测中毒理学指标超标的地区纳入监测范围。

监测点设置数量。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分别设置1个出厂水和1个末梢水作为监测点。见表1。

(2)农村学校供水

每个区选择5所农村学校检测末梢水,其中4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的学校和1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不足5所的,全部纳入,应尽量选取不同水源和地域的学校,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学校供水设置1个监测点。原则上同一个饮水安全工程不能既作为学校供水的监测点又作为集中式供水监测的监测点。

 

 

 

表1监测点设置及数量

区    

乡、镇、地区

监测点数

乡镇数

昌平区

14

十三陵镇、马池口地区、延寿镇、南口地区、南邵镇、流村镇、阳坊镇、沙河地区、小汤山镇、崔村镇、兴寿镇、百善镇、北七家镇、东小口地区

56

朝阳区

19

管庄乡、东风乡、高碑店乡、王四营乡、南磨房乡、小红门乡、十八里店乡、平房乡、东坝乡、金盏乡、来广营乡、将台乡、崔各庄乡、黑户庄乡、豆各庄乡、三间房乡、常营乡、孙河乡、太阳宫

76

大兴区

14

黄村镇、北臧村镇、庞各庄镇、榆垡镇、礼贤镇、安定镇、青云店镇、采育镇、长子营镇、魏善庄镇、瀛海镇、旧宫镇、西红门镇、亦庄镇

56

房山区

20

良乡镇、石楼镇、长阳镇、青龙湖镇、闫村镇、窦店镇、长沟镇、韩村河镇、大石窝镇、张坊镇、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史家营乡、佛子庄乡、大安山乡、南窖乡、河北镇、周口店镇、琉璃河镇

80

丰台区

5

花乡、长辛店镇、王佐镇、南苑乡、卢沟桥乡

20

海淀区

7

四季青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温泉镇、上庄镇、东升地区、海淀镇

28

怀柔区

14

怀柔镇、北房镇、杨宋镇、庙城镇、桥梓镇、九渡河镇、渤海镇、雁栖镇、怀北镇、琉璃庙镇、宝山镇、汤河口镇、长哨营乡、喇叭沟门乡

56

门头沟

9

军庄镇、潭柘寺镇、妙峰山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王平镇、永定镇、龙泉镇

36

密云区

18

密云镇、西田各庄镇、十里堡镇、河南寨镇、东邵渠镇、大城子镇、巨各庄镇、穆家峪镇、太师屯镇、北庄镇、新城子镇、古北口镇、高岭镇、不老屯镇、冯家峪镇、石城镇、溪翁庄镇、檀营乡

72

平谷区

16

平谷镇、东高村镇、王辛庄镇、山东庄镇、夏各庄镇、峪口镇、大兴庄镇、马坊镇、马昌营镇、南独乐河镇、金海湖镇、黄松峪乡、大华山镇、刘家店镇、镇罗营镇、熊儿寨乡

64

顺义区

19

仁和镇、马坡镇、牛栏山镇、天竺镇、李桥镇、李遂镇、北务镇、木林镇、南彩镇、杨镇、张镇、龙湾屯镇、北小营镇、赵全营镇、北石槽镇、高丽营镇、后沙峪镇、南法信镇、大孙各庄镇

76

通州区

11

永顺镇、宋庄镇、西集镇、潞城镇、漷县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台湖镇、永乐店镇、梨园镇、于家务乡

44

延庆区

15

延庆镇、康庄镇、八达岭镇、张山营镇、沈家营镇、旧县镇、香营乡、井庄镇、大榆树镇、永宁镇、大庄科乡、刘斌堡乡、四海镇、珍珠泉镇、千家店镇

60

3.监测指标、监测频率和工作分工

 

 

 

 

表2  水质监测频率、监测指标、数据上报时限及工作分工

类型

监测频率

数据上报时限

监测指标

完成

单位

城市饮用水

末梢水

(含市政供水和自建供水)

每月1次

每月25日前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二次供水

每季1次

每个季度的第2个月

常规指标、氨氮、亚硝酸盐氮

各区疾控中心

市政出厂水

每年2次

5月和10月

全分析(包括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

市疾控中心

自建供水

每季1次

每个季度的第2个月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农村饮用水

集中式供水

出厂水

末梢水

每年2次

5月和10月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学校

供水

 

末梢水

 

每年2次

5月和10月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注:① 常规指标中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暂不作要求。

② 根据使用消毒剂的情况确定消毒剂余量指标和消毒副产物指标。

    4.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采集的水样应具有代表性,保证从采样到分析,样品各组分的浓度不发生变化。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各类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同时采集进入水箱之前或低层用户的末梢水作为对照水。

5.水质检验与评价

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执行。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二次供水同时参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二)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是指在监测网点中出现的饮用水突发事故(或事件)和监测点水质超标情况。

      监测点水质超标的应急处置

(1)监测数据的复核

当监测点水质检测结果超标时(因水源导致的总硬度和硝酸盐超标样品除外),实验室应首先进行检测数据复核检验(微生物指标除外),复核结果仍然超标或微生物指标超标时,应进行综合分析,进行现场再次采样复核检验或根据情况直接将不合格结果报送给市疾控中心和所在区的卫生监督部门。必要时可以同时采样送市疾控中心复核。

(2)监测结果的调查

当确认监测点检测结果超标时,各区疾控中心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可协助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同时将结果上报市疾控中心。

2.饮用水突发事故(或事件)的报告

应在每个监测点设置相应的联系人,各区疾控中心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应保持与监测点联系人的日常联系。当出现饮用水突发事故(或事件)时,监测点联系人应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或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一经接报突发事故(或事件),各区应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并协助辖区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现场调查。

(三)监测信息管理

1.监测数据上报

按照本方案中规定的上报时限中的要求(见表2)将监测数据上报市疾控中心。

2.监测结果报告

(1)各区应及时总结本辖区监测结果,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市疾控中心按照监测计划,每月底进行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反馈给各区。

(3)市区两级疾控中心于每年年末对全年监测结果进行总结并完成年度总结报告,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监测数据管理

北京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资料涉及全市饮水安全和社会稳定,未取得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加强对既往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全面了解水质变化情况。

(四)扩大主动监测

鼓励各区根据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饮用水监测项目和专项调查,形式及内容自定,并报市疾控中心备查。如在南水北调工程的供水区域内新增监测点,定期进行监测总结、分析;针对本辖区内“高氟”“高砷”状况开展专项调查;开展各种形式的饮水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等等,以便能够全面反映所辖区的饮水水质状况,了解饮用水卫生研究前沿及社会关注的饮用水热点,增强饮水卫生监测项目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提高监测网的实用性,更好体现监测网的功能,扩大监测网的影响力。

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水质风险指标监测。各区根据当地的历年监测的水质情况,结合水源类型、制水工艺、输配水和贮水等各个环节,筛选本地区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开展监测,包括可能存在风险的非常规指标以及106项全指标之外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附录A或抗生素等新兴污染物)。

四、质量控制

(一)制定监测工作质量手册。

(二)承担各项监测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按照质量手册中的要求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及结果审核等工作。

(四)各监测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最终上报数据的审核人,严把上报结果的质量,并严格遵守上报的时限。

 

附件:2021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安排

附件

2021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安排

地区

末梢水监测(件)

二次供水监测

(件)

自建供水监测

( 件)

农村饮水监测

(件)

监测数

合计

(件)

东城

216

160

  0

376

西城

276

160

  0

436

石景山

132

80

  0

212

朝阳

324

80

162

566

海淀

420

80

8

66

574

丰台

264

80

50

394

大兴

144

80

122

346

通州

132

88

98

318

顺义

120

80

162

362

平谷

120

80

138

338

密云

120

80

154

354

怀柔

120

80

122

322

延庆

120

80

130

330

昌平

156

80

122

358

门头沟

120

80

8

80

288

房山

120

80

8

170

378

经开区

8

8

16

 

2021年北京市公共场所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做好活动保障工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公共场所环境健康危害因素主动监测,及时向社会和卫生行政部门提示公共场所健康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阶段要求,适时高效开展大型体育赛事比赛场馆及相关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重点监测通风换气和生活热水系统;加强全市三级医院冷却塔风险评估和检测;不断提高全市疾控系统公共场所空气传播性疾病防控技术能力;为深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区卫生健康委

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结合监督抽检等工作,组织、协调监测场所,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样品采集、现场调查等工作。

(三)市疾控中心

负责制订《北京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监测技术培训和督导;完成全市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总结上报。

(四)区疾控中心

具体完成本辖区现场监测、实验室检验和风险评估监测任务;负责本辖区各类公共场所(含大型活动保障和监督抽检)监测结果的上报、汇总、总结和反馈;配合市疾控中心完成重点公共场所的督导工作;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不断提升空气样本中致病微生物的现场监测能力和水中嗜肺军团菌的快速检测能力。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2021年全市十六个区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应重点监测大型活动场地,体育赛事场馆、驻地及相关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用冷却塔军团菌病预警技术,开展冷却塔军团菌病人群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其它临时性监测任务,按具体通知要求完成。

四、监测工作要求

(一)大型活动场地,体育赛事场馆、驻地及相关公共场所的监测,包括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质量、集中空调系统。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点应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测点对应。全年各类场所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总监测户数(套数)和监测指标的具体要求见表1和表2。

表1 2021年各区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户数(套数)要求

地区

公共场所(户次/区)

集中空调(套/区)

冷却塔风险评估(塔/区)

合计

东城区、西城区

朝阳区、海淀区

丰台区、

120

20

20

800

  通州区、顺义区、

怀柔区、密云区

石景山区、大兴区

延庆区、昌平区

80

10

10

800

房山区、门头沟区、

平谷区

40

4

4

144

合计

1360

192

192

1744

 

表2  2021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内容及要求

监测内容

监测指标及要求

监测户次

监测点设置

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质量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CO2、空气中细菌总数(采样:撞击法,检验报告:各级平皿菌落数和总菌落数)

住宿场所、商场超市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20%;

医院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10%;

住宿场所、商场超市、医院每户不少于2个监测点;其他场所每户1~2个监测点

人群健康指标监测

嗜肺军团菌尿抗原检测

宜在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中开展

年度检测总件数应不少于100件/区

空气传播性疾病监测

相关病源微生物的气溶胶检测*

宜在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中开展

年度检测总件数应不少于20件/区

生活热水

水温、嗜肺军团菌**

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游泳洗浴场所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40%

每户不少于2件

游泳池水

水温、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氧化还原电位(ORP)、氰尿酸、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游泳场所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20%

每户不少于3件

公共用品用具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总数

住宿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30%

每户不少于5件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新风量;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采样:撞击法,检验报告:各级平皿菌落数和总菌落数) 

冷却(凝)水中嗜肺军团菌**

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的集中空调不低于全部监测套数的50%

每户监测1~2套空调机组

 

冷却塔风险评估

辖区所有三级医院

每户不少于1套(塔)

集中空调运行管理风险评估(T/BPMA 0006-2020)

不少于2户

每户应包括全空气系统、空气-水系统

注:相关病源微生物的气溶胶检测*为建议开展项目;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期间,水中嗜肺军团菌宜采用培养法及快速检测法同时进行。 

(二)采样、样品送检及实验室检验,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执行。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记录,应有留档,并指定专人作为最终上报数据的审核人,严把上报结果的质量,严格遵守上报的时限。

小区监控年度总结篇4

海洋浮游植物是海洋物质转化和能量循环中的重要环节,为海洋生物提供其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的同时,又去除过量N、P、Si营养盐,有效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在水体自净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受近海生态环境变化的显著影响[6-9]。同时海洋浮游植物的种类组成、群落结构和丰度变动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海洋生产力的发展,并能改变海洋碳通量[10]、云反照率[11]、海水光通量与热通量[12],从而改变全球气候,影响人类的生存。因此海洋浮游植物群落变化特征深受关注。

大亚湾浮游植物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徐恭昭等对其分布做过调查[13-15]。90年代之后,陆续有一系列对大亚湾浮游植物的研究报道,仅限于局部海域或某个季节,重点关注的是大鹏澳核电站海域和澳头养殖水域[16],涉及整个海域的浮游植物群落结构研究可追溯到2002年孙翠慈等[17]的报道,而长时间尺度的浮游植物群落变化特征偶见于2004年之前的报道,之后并无专门论述[5,15-16]。近年来大亚湾生态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浮游植物群落结构深受其影响[4-5,17]。本文主要根据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2004~2007年开展大亚湾生态监控区监测工作所获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对大亚湾生态监控区近4a长时间尺度的浮游植物群落年际变化进行分析,主要通过物种组成、丰度变化、优势类群演替、群落结构及赤潮灾害事件反映生境的退化,探讨其变化的主要原因及趋势,这将有助于揭示近年来大亚湾海洋生态演变过程,为海洋生物资源的持续利用提供参考。

1研究区域概况和研究方法

大亚湾生态监控区位于南海北部,地理位置介于22o30′~22o50′N,114o29′~114o49′E之间,西南邻香港,西邻大鹏湾,东接红海湾。面积600km2,最大水深21m,平均为11m,是一个较大的半封闭性深水海湾。湾中部南北向分布的中央列岛(自北向南有纯州、喜洲、马鞭洲、小辣甲、大辣甲等)断断续续将海湾分成东西两半,东部海岸相对较平直,而西部岸线曲折,汊湾深入陆地,如大鹏澳和哑铃湾等。湾内水交换率低,更新周期长,受粤东沿岸上升流等影响,环境因子季节性变化明显[14]。根据大亚湾核电站放射性本底调查中监测站位的布置原则,并结合海域使用现状,确定浮游植物监测站12个(图1),分别是西部近海的S1、S1、S3、S4测站,东部海区的S5、S6、S7、S8、S9测站,东南海域的S10、S11、S12测站。自2004~2007年,每年暖水季节(春、夏两季)监测,即3~4月、7~9月。浮游植物样品按照《海洋监测规范》[18],用浅水Ⅲ型浮游生物网自海底至水面垂直拖网采样。样品现场用缓冲甲醛溶液固定。浮游植物种类鉴定参考金德祥、郭玉洁等的分类学专著[19-22]。优势度的计算公式为Y=(ni/N)×fi,Y表示优势度,ni为第i种的总个体数,fi为第i种在各站位出现的频率,Y值大于0.02的种类为优势种[25]。

2结果与讨论

2.1浮游植物种类组成及其年际变化

大亚湾生态监控区的浮游植物呈现亚热带生物的共同特性,种类丰富,种类组成以暖水性种类和广温性种类为主,后者检出种类多于前者。近4a共检出6门53属197种,包括硅藻、甲藻、蓝藻、金藻和绿藻。硅藻不论从细胞密度还是种类上都占绝对优势,共36属136种,占总种类的69.0%,其次为甲藻类,共12属53种,占26.9%;蓝藻2属4种,占2.0%(表1)。金藻1属2种,占1.0%,绿藻1属1种,黄藻1属1种。硅藻类检出种类最多的是角毛藻(Chaetoceros)、根管藻(Rhizosolenia)、圆筛藻(Coscinodiscus),种类依次为33种、20种、14种,甲藻类的角藻(Ceratium)检出25种。这4属占总种数的46.7%,其他49属共105种占53.3%。蓝藻零星检出束毛藻(Trichodesmium)和螺旋藻(Spirulina),金藻仅检出等刺硅鞭藻(Dictyocha)的两个种,黄藻和绿藻仅分别检出一种。赤潮浮游植物检出较多种类,主要有扁面角毛藻(Chaetoceroscompressus)、浮动弯角藻(Eucampiazoodiacus)、细长翼根管藻(Rhizosoleniaalataf.gracillima)、脆根管藻(Rhizosoleniafragilissima)、小等刺硅鞭藻(Dictyochafibula)、多纹膝沟藻(Gonyaulaxpolygramma)、红色裸甲藻(Gymnodiniumsanguineum)、夜光藻(Noctilucascintillans)、海洋原甲藻(Prorocentrummicans)、具尾鳍藻(Dinophysiscaudata)、倒卵形鳍藻(Dinophysisfortii),都是已记录的有毒赤潮生物,在各次监测中均有检出,在2004年至2006年春季浮游植物中所占比例较大,而2007年则主要在夏季检出。此外幅杆藻(Bacteriastrum)、海链藻(Thalassiosira)、半管藻(Hemiaulus)和原甲藻(Prorocentrum)等的检出率也较高。

监控区内浮游植物种类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图2)。硅藻类的种属呈减少的态势,其占总种类的比率年际逐渐增加(表1)。甲藻类的种属均减少,其比率也降低(表1)。蓝藻类的种属及其比率在2007年减少得较为剧烈(表1)。种类的站位间差异分布在西部、东部海域体现较明显,东南海域的种类分布较为均匀(图3)。自2004~2006年,东部海域检出种类最多(S6测站),东南海域次之,西部近岸最少(S3测站)。而2007年西部近海种类检出跃升最多(S2测站),东部近海检出最少(S5测站)。春、夏两季差异较大(图2)。2004年和2005年夏季种类多于春季,而2006年和2007年则春季种类多于夏季。2004年夏季检出最多种类为115种,2007年夏季检出101种,在2005年春季检出最少种类47种。监测发现,西部近海的大鹏澳核电站排水口附近测站(S1、S2测站),表现为浮游植物的种类季节变化与其他海域相反,夏季检出种类少于春季,而其他测站基本都是夏季检出种类多于春季(图2)。S1、S2测站的种类异常变化可能源于核电站温排水排放改变了附近海域水温的季节差异,从而影响了浮游植物种类的季节变化规律[2,4,15-16]。不同的浮游植物种类对水温等因素影响的灵敏度不同,其生长与繁殖也不同,正是种类的不同和频繁季节交替,才引导出浮游植物群落的多样性[2,17]。但如果温排水长期影响,在此生活的浮游植物并没有更替或对季节变化不灵敏,种群替换率低,群落结构趋向单一[2-4]。#p#分页标题#e#

2.2主要生态类群及其年际变化

根据浮游植物种类对温度的适应性,大亚湾生态监控区的浮游植物主要由广布性、暖水性及温带性群落组成。(1)广布性类群主要为硅藻门的角毛藻、菱形海线藻(Thalassionemanitzschioides)、佛氏海毛藻(Thalassiothrixfrauenfeldii),还有近岸广温种中肋骨条藻(Skeletonemacostatum)、丹麦细柱藻(Leptocylindrusdanicus)、尖刺拟菱形藻(Pseudonitzschiapungens)、日本星杆藻(Asterionellajaponica)等。这些类群种类多,密度大,是该海域的最重要生态类群。(2)暖水性群落主要有硅藻门的距端根管藻(Rhizosoleniacalar-avis)、平滑角毛藻(Chaetoceroslaevis)、长角弯角藻(Eucampiacor-nuta)、柏氏角管藻(Cerataulinabergoni)、霍氏半管藻(Hemiaulushauckii)、柔软几内亚藻(Guinardiaflaccida)、太阳双尾藻(Ditylumsol)和甲藻门的原多甲藻属(Protoperidinium)等,这些种类也是该海域的重要生态类群,检出种类少于广布性种类。(3)温带性类群种类较少,主要为硅藻门的笔尖形根管藻(Rhizosoleniastyliformis)、细弱海链藻(Thalassiosirasubtilis)和甲藻门的具尾鳍藻(Dinophysiscandata)和五角多甲藻(Peridiniumpentagonum)等。该类群种类不多,但在春季密度很高。

浮游植物主要生态类群中,广温种占总种类的49.6%,暖水暖温种占总种类的30.4%,还检出少量的外海高盐性种类和淡水种。近4a来,浮游植物群落由暖水种占绝对优势转变为广温广布种占主导地位,反映出广生态幅的生物个体有较强竞争力,能耐受较恶劣的生境,在环境变化时适应力更强,这也说明监控海域遭受的污染压力增加,耐污染种类相应增多[4-5,17]。此外,监控区已经有两座核电站投入商业运营,还有一座核电站在建设中,温排水的热效应不容忽视[2-3,5]。温排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增强了局部海区的温度层结,使海水的垂直对流减弱。温排水对海区浮游植物群落结构的负面影响显著,通过海水升温的人工筛选,暖水种被淘汰,广温种得以存活,群落结构趋于单一化,不稳定性增加[3-4,14,17,31]。显著变化体现在核电站近海的S1、S2测站,较之其他测站,其广温种和暖水暖温种的比例变动较显著,暖水暖温种类在2004年S2测站占有最大比例为41.7%,广温种类占50.8%,之后至2007年暖水暖温种类检出率均不高于22%,而逐年的广温广布种类及检出率均超越暖水类群。S1测站2004年暖水暖温种类占35.8%,广温种类占52.4%,之后暖水暖温种类比例逐年降低,至2007年又上升为较高的28.1%。近4a的监测结果表明监控区广温广布种类及检出率均超越暖水类群。

2.3浮游植物丰度的年际变化

监控区内浮游植物丰度年际变化较大,介于4.46×104~1.53×108个/m3之间,平均为9.21×106个/m3(图2)。硅藻丰度范围为3.54×104~1.72×107个/m3,平均8.61×106个/m3,占总丰度的95%,最高值检出在2005年夏季的S9测站,最低值检出在2006年夏季的S7测站。甲藻丰度范围为4.70×103~7.13×105个/m3之间,平均3.68×105个/m3。甲藻在2007年春季的S10测站最高,在2005年夏季的S5测站丰度最低。硅藻在丰度上占绝对优势,但2007年硅藻丰度降低,仅占总丰度的79%,而其他年份达90%以上;2006年甲藻丰度为4.11×106个/m3,占总丰度比例有所增加。

年际变化上,浮游植物细胞丰度总体上是逐年减少的态势(图2)。西部近海和东部海区的浮游植物丰度逐年下降趋势明显,东南海区浮游植物丰度则有较大波动,呈缓慢上升态势(图4)。丰度的密集中心位置不定,年际变化大,同一时间有1个密集区或者2个密集区,如2004年夏季在西部近海的S1测站,2005年夏季在S3、S9测站,2006年夏季在东南海域的S11测站,2007年春季在东部海区的S8测站(图4)。近4a来,浮游植物丰度的总体分布态势保持西高东低,近岸高于远岸的特征,并且由小湾内向小湾外递减(图4)。这与孙翠慈2002年调查的大亚湾浮游植物细胞丰度平面分布大致相同[17]。降雨及陆源输入导致监控区营养盐通量增加,并影响浮游植物丰度的分布[26-27]。西部近海的S1、S2测站,因核电站温排水排入,再加上养殖业都比较发达,由径流输入的营养盐较高,因而浮游植物丰度较高[2,4-5,16-17]。大亚湾监控区以东南季风为主,藻细胞易随风、流等向西北方向的沿岸海区(S3、S4)聚集,造成较高细胞丰度[15,17]。东部范和港S9测站的水体较浅,水产养殖活跃,海水养殖和废水排放会引起水体富营养化,致使浮游植物的丰度及生物量增加[28-29],这是东部海区的高值区。位于外海水入湾处的S10、S11、S12测站与湾内其他测站相差较远,因受环流影响大,此处海域多为广温广布种,细胞丰度较高,波动较大,并且S11和S12测站因位于近岸海域而常具有较高的细胞密度。此外,浮游植物丰度的春夏两季差异并无明显规律(图2),尤其在2005年,夏季浮游植物丰度高于春季近40倍之多。春季,径流输入对浮游植物丰度影响减弱,因此浮游植物密度仅在西部近岸养殖区的S3、S4较高。同时,水动力条件使得中央列岛东北部的S6、S7站位风浪微弱,利于浮游植物在此密集[15,17]。硅藻类的丰度变化与浮游植物丰度变化基本一致,从西部近海向东部减少,东南近岸又有所增加,高值区出现在西部近岸的S1站和东南近岸的S12站,硅藻丰度分布决定了浮游植物的分布。甲藻丰度有增多的趋势,以往的甲藻高峰值多在冬末春初[2,4-5,30],如今高峰值检出在春、夏季,说明春、夏产生甲藻赤潮的可能性增大[30-31]。甲藻除2005年夏季和2006年夏季在浮游植物丰度中所占比例较小外,其余各次监测均占较大比例。有毒甲藻所产生的毒素可通过鱼、虾、贝等在食物链传递,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2.4优势类群的年际变化

监控区的浮游植物终年以硅藻为首要优势种群(优势度>0.02[25]),优势种演替具有明显的年际变化(表2)。表2列出近4a监控区各次监测的主要优势种及其优势度。可见,监控区最主要的优势种为细长翼根管藻和柔弱拟菱形藻(Pseudo-nitzschiadelica-tissma)。细长翼根管藻在2004~2006年春季及2007年夏季检出,并且每次检出的优势度都较高。柔弱拟菱形藻在监控区内检出率也较高,特别是2005年和2006年,在监控区内占有绝对优势。总体上大亚湾监控区内浮游植物优势种年际变化明显(表2)。有时优势种类多,但数量优势不明显,有时则单一种类数量占绝对优势。细长翼根管藻是春季稳定的优势种,柔弱拟菱形藻是夏季稳定的优势种,在春末期间甲藻的优势度增加明显。在浮游植物优势种频繁交替过程中,较大型的根管藻属种类繁盛的持续时间较长,而较小型的角毛藻等属种类繁胜的持续时间较短。如,细长翼根管藻是大亚湾生态监控区极为稳定的一个种类,它在春季形成数量高峰,占浮游植物的绝对优势,持续到夏季消退,而2007年则反常的在夏季成为第一优势种类,显示大亚湾内水文环境有所改变,影响了细长翼根管藻的生长规律。常见的优势角毛藻种类有洛氏角毛藻(Chaetoceroslorenzianus)、旋链角毛藻(Chaetoceroscurvisetus)、窄隙角毛藻(Chaetocerosaffinis)、扁面角毛藻,每年均有相当数量的分布,高峰期检出在每年7~9月的夏季。除了角毛藻为优势属外,常见的硅藻优势种属还有距端根管藻(Rhizosoleniacalcar-avis)、念珠直链藻(Melosiramoniliformis)、菱形海线藻、海链藻、辐杆藻,交替在浮游植物群落中占据优势。甲藻在春季和夏末秋初形成两个数量高峰,优势种主要为叉状甲藻(Ceratiumfurca)、梭甲藻(Ceratiumfusus)和夜光藻。角藻丰度的大幅增长,预示着发生甲藻赤潮的可能性增大。#p#分页标题#e#

监控区的不同海域其优势种不尽相同,西部近海和东部海区优势种多为近岸广布性种。春季(3~4月)由于适宜的水温和雨季里入湾营养盐含量的增加使得某些近岸广布性种类,如佛氏海毛藻、洛氏角毛藻、窄细角毛藻、标志星杆藻(Asterionellanotata)和尖刺拟菱形藻等大量繁殖,成为西部近海的优势种。而在春末4月份时,甲藻数量出现高峰,成为主要优势种类,其数量在西部近海高于东部海区。夏季(7~9月)水温最高,盐度低于春季,因而浮游植物以耐高温和盐度适应能力较强的种类占优势,如柔弱拟菱形藻、中肋骨条藻、菱形海线藻以及角藻等,集中检出在西部近海和东部海区。柔弱拟菱形藻是夏季最主要种类,是区域优势种的稳定组成之一,尤其在东南湾口海域较为突出。

2.5浮游植物群落结构指数的年际变化

大亚湾生态监控区的浮游植物物种多样性、均匀度都不高。浮游植物多样性指数(H′)呈逐年下降趋势(图5),均匀度略(J)呈逐年上升趋势(图5)。多样性指数变化范围在0.51~3.53,平均为2.03。均匀度在0.43~0.72间变动,平均为0.49。浮游植物的异常增殖及过度集中导致多样性较低,如,2004年春季中肋骨条藻和细长翼根管藻异常增长,2005年和2006年夏季东南海区的柔弱拟菱形藻异常增长,均对其他种类的生长造成抑制。2005年夏季出现多样性指数和均匀度的明显低值,这和柔弱拟菱形藻成为绝对优势种有关,其数量占浮游植物总数量的95.8%。监控区浮游植物多样性较低的海域主要集中在东南湾口的S10、S12测站,由于柔弱拟菱形藻丰长聚集所致,多样性指数也表明该海区遭受重度污染。同时,东部范和港海域S9和北部的澳头湾(S3、S4测站)也遭受重度污染,其余测站均为中度污染状态。夏季的多样性指数和均匀度低于春季。多样性指数在夏季偏低,尤其在监控区西部近岸的核电站和大鹏澳养殖区(S1、S2测站)表现明显。夏季水温高,雨量多致使盐度变化大,阳光照射强,不适宜浮游植物生长,种间比例并不均匀,种类多样性较为单一,优势种集中为少数个别耐高温高盐变化的种类[2,4,17]。北部海区的水交换能力较弱,污染较重,其多样性指数及均匀度均低于东部和东南海区,东部海区多样性指数较高,种间比例较为均匀。而东南海区的优势种数量过度集中,多样性指数和均匀度值超过赤潮发生的阈值。

2.6赤潮事件的变化分析

近4a大亚湾生态监控区发生的赤潮种类以甲藻为主,如,锥状斯氏藻(Scippsiellatrochoidea)、五角多甲藻(Peridiniumpentagonum)、海洋卡盾藻(Chattonellamarina)多次引发赤潮,主要发生在北部近海及东部的范和港海域(表3)。2004年发生赤潮2起,累计面积101km2。其中,2004年春末(6月)份发生的红海束毛藻(Trichodesmiumerytheracum)赤潮是广东省近年最大的一次赤潮,漂浮于大辣甲至桑州连线以南海面,一度宽达5.5km,长15km,面积近100km2,由于红海束毛藻的密度过高,在夜间造成水体缺氧,引发鱼类和底栖动物死亡。2004年夏(8月)发生在东升及坝光网箱养殖海域生物有毒赤潮造成个别网箱鱼类出现缺氧死亡现象,为锥状斯氏藻、五角多甲藻所致。2005年夏(9月),在大亚湾衙前海域发生有毒赤潮,引发种类为海洋卡盾藻和锥状斯氏藻,面积约10km2,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6年春季至夏季,东升村养殖区由海洋细菌引发“白水”现象。2007年夏季(7月)哑铃湾、澳头湾海域再次暴发海洋卡盾藻和锥状斯氏藻赤潮,损失较严重。近4a的赤潮主要发生在哑铃湾、澳头湾海域,原因是哑铃湾附近为较密集的居民城镇,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海,并且是较大型的海水养殖基地,带来一定的养殖污染[26,30]。澳头湾属半封闭海湾,海水交换能力较差,极宜造成富营养化,加上风微弱、气温高、光照充足,形成了赤潮生物爆发性繁殖生长的生态条件[27,30-31]。监控区的甲藻赤潮主要发生在春季和夏季,近年来其发生频率以及引发赤潮的种类都有上升的趋势。因而,有必要密切注意有毒赤潮生物的生消演变,以便有效预防赤潮的季节性发生。

小区监控年度总结篇5

一、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推进

20*年,我局主动协调,狠抓落实,以污染减排为主线,知难而上,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确保完成了全年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1、制定减排计划,建设“三个体系”,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

年初,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总量控制与削减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实行目标责任制,认真进行分解细化,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环保大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把总量控制和削减计划下达到各责任单位,将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县长与4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201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书。本着摸清基数、重视增量和减量的原则,着力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管和新污染源控制,召开了70多家重点工业企业参加的全县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会议,制定了县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保障方案和县大气监测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完成了全县水污染物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调查,在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的基础上,确定了28家企业为县控重点污染源,一并进行重点管理,县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占全县主要污染物工业排放负荷80%以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减排目标、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四个办法”,召开了28家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会议,印发了《县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将各项减排指标纳入环境监测、监察体系。加大了对全县污染源和县污水处理厂的监测频次,并从7月1日起做到了污水处理厂每天检查、监测一次,全县重点国控省控市控县控重点废气废水污染源每旬检查、监测一次。全年获得污染源有效监测数据13000余个,数据合格率100%。其中开展排污申报委托监测69厂次,废水监测150厂次,废气监测100厂次,厂界噪声监测80厂次;开展监督性监测350厂次。对16家二氧化硫重点排放企业、15家烟尘重点排放企业、6家工业粉尘重点排放企业、7家COD废水重点排放企业,进行了严密监测。目前,全县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均实现了达标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控制在了总量计划之内。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我们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列入县委全方位目标考核,结合国家《关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精神,配合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建立了减排问责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先算、后审、再批”的审批程序,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根据县地处黄河和南水北调沿岸环境敏感区的特殊位置,严格控制新上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新上建设项目做到以新带老,消减企业自身或区域的排污总量。

20*年,政务审批大厅环保服务窗口共受理各类项目96件,审查上报项目12件,审批项目78件,拒批6件,有效杜绝了新污染源产生,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进一步提升。对县工业园区所有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未履行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采取了停建、停产等严厉处罚措施,督促督办了孔村炭素工业企业环评和县工业园的区域环评,使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的管理轨道,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对我县工业园区的环保专项检查。

3、排污申报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坚持把排污申报作为实现总量控制,加强污染治理监督的有效手段,实行管理科、监理站、监测站三科室联审制,对300多家排污单位进行一季一报的动态管理,申报登记覆盖范围逐年加大,把排污的种类、数量、方式、去向等纳入总量控制管理的轨道,制定削减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了全县电磁辐射申报登记工作。

4、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国家、省、市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我局从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普查办公室,专职从事普查工作,制定了《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目前,普查办公室已经开始正常运作,对污染普查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污染源普查工作正有序展开。

5、排污费征收工作迈上新台阶。

认真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严格依照排污费征收程序,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做到依法、全面、足额、按时征收,严格“票款分离”制度,不断拓展征收面,扩大征收源,提高征收额,20*年,共对190余家企事业单位开征了排污费,征收排污费总额达到411.58万元。

二、生态县建设稳妥推进

制定完成了《平阴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经县人大审议,县政府颁布实施,以规划为龙头,把生态县建设指标与污染减排指标捆绑在一起以县长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同时,扎实实施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不断加大环境敏感区、风景名胜区及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等行业生态监察力度,农村面源污染初步得到控制,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生态县建设取得良好开局。重点抓了一系列绿色载体建设,平阴四中和龙山小学通过了省级绿色学校验收,全县省、市、县各级绿色学校达到62所;环秀小区通过了省级绿色社区验收,新增电业局小区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东阿镇已申报省级环境优美乡镇验收,孝直镇、孔村镇、玫瑰镇完成了《小城镇环境建设规划修编》;继续开展了县级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07年新增县级生态文明村15个,全县县级生态文明村达到91个。

三、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重点和我县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县《20*年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组织经贸、监察、工商、环保等单位开展了全县环保大检查,集中对全县工业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工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力度,提高监察频次,重点加大了对涉水企业的环境监察力度。20*年,共完成重点企业监理巡查467厂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322台(套)次。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我县化工及危险化学品调查统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复查工作,全县电镀行业、造纸行业及涉铅行业调查及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对全县120余家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了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小电镀、小化工企业,关停了5家土小企业。加大了对地瓜淀粉加工业的管理力度,积极落实县政府的关停意见,联合经贸、工商、电业、水利、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实施了断水、断电、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使大部分淀粉加工户拆除了生产设施。高度重视污染举报和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确定每周二为领导接访日,由局领导轮流接访,20*年接待群众来访19批次,45人次,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答复率和满意率100%;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6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值班,环保110接警65次,查处65件,案件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全县环境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

四、继续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

在进一步加大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围绕“污染物减排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团县委、教育局和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全县青少年纪念世界环境日活动的通知,在《平阴公众信息》制作了一期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专刊,开展了两次环保下乡活动。动员有关学校积极参加了“节约资源能源,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国青少年环境保护系列比赛和第二届“富士施乐杯”全国中小学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报送作品30余份。信息工作纳入千分制目标考核,今年,累计报送各类信息500多篇次,在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政务信息通报中我局均取得较好名次,另外《中国环境报》、《山东环境》、《平阴公众信息》相继对我县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进行了宣传报道,有力推动了全县环保工作的开展。

小区监控年度总结篇6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环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具体体现。按照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度,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分别控制在3万吨和3.5万吨以内。当前,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虽有所控制,减排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减排项目有序推进。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排放指标总体仍呈上升趋势,实现全市“*”期间减排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仍相当艰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总量减排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99号)和市政府《印发肇庆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确保减排项目落实到位

(一)削减化学需氧量。

1、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是实现污染减排的关键。我市要在*年到2010年完成化学需氧量15551吨的削减任务,必须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万吨/日以上。根据广东省“*”总量目标方案,为确保完成减排目标,要求未开工建设的县级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必须动工;其中,肇庆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日处理污水4万吨)、四会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5万吨)项目必须在2009年6月前建成,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鼎湖区、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污水处理厂等(共日处理污水14.5万吨),必须在2009年底建成,高要金利的污水处理厂也必须在2010年底建成(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必须要大力推动污水管网建设,使管网建设与厂区建设同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使用效率,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2、河涌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河涌整治是我市工程减排的一个特点。*年重点对鼎湖广利涌二期、四会独水河流域、高要宋隆河流域进行整治。

3、工业开发区污染集中整治。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必须根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2009年底前建成。其中,四会龙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高要金利、金淘工业园的废水集中治理工程必须在2009年4月底完成。

4、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处理。(1)已建减排项目要确保稳定运行。肇庆佳荣针织有限公司、肇庆顺兴发漂染有限公司、怀集岭南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年度减排企业,以及广宁鼎丰纸业有限公司、鼎湖永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2)未建减排项目要按时建成投运。怀集县蔗糖发展总公司、四会敦煌纺织染整公司、华泰纺织染整公司、东岳染织有限公司的废水治理等项目,必须在*年6月底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肇庆星湖科技制药有限公司、肇庆中信漂染有限公司和肇庆锦田纺织漂染有限公司等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超过50吨,具备进一步减排能力的工业企业,都必须在*年底前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废水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具体项目见附件2)。

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站必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立污水设施运行台帐,测定进出口水量和COD浓度数据,记录设施运行用电量、药剂用量和污泥产生量以及污水回用工程运行等情况,不得无故停运。对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擅自拆除、闲置的,依法予以高额处罚。对未按规定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单位,停止审批其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对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停止审批其区内新建、扩建污染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区内排污单位超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整治。

5、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明确水质考核项目、在线监控、水质检测频次、合格评价等具体要求,对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按规定运行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超标排放的,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酌情降低信用等级。对营运情况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并作为样板企业,优先支持其在污水处理产业化中扩大市场。

6、实施区域限批。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暂停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

(二)削减二氧化硫。

1、以控制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为重点,削减二氧化硫排放。

控制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是实现我市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的关键。一是积极推进水泥产业布局与结构优化调整合理布局新建水泥厂,鼓励发展日产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50号文的有关规定,在2009年底前要关停高要市蚬岗水泥厂等一批落后水泥企业,其中:高要市高禄水泥公司金渡分厂、高要蚬岗水泥厂、高要市金利水泥厂、封开县龙昌江口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封开县江口水泥二厂,封开县龙昌千层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六间落后产能水泥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关停,鼎湖恒建水泥有限公司等8间落后产能水泥企业必须在2009年底前关停(具体名单见附件3)。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抓好相关工作,确保关停措施的落实。根据省的“减排工作方案”,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行业盲目发展。

2、调整产业结构,关停一批小型火力发电机组和污染严重的小钢铁企业。

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8号)的要求,我市必须在2009年底前关闭西江发电厂、高要金利电厂、四会电厂等3家发电厂。我市已于*年关闭了西江发电厂和四会电厂,计划*年内,关闭高要金利发电厂;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84号)的要求,关闭怀集中洲水鸿铸钢厂等10家小钢铁厂(具体名单见附件4)。

3、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脱硫项目

肇庆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下的生物基地和生物制药厂的锅炉脱硫项目必须在*年6月底前完成,并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二、全面实施在线监控

(一)对已安装在线监控但未联网的企业要限期联网。广东鼎丰纸业有限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工程基地、肇庆市污水净化处理厂等3个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局联网的工业企业,要加强运行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连通。

(二)对未安装的在线监控的企业要限期安装并联网。凡列为全市国控重点污染企业没有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年6月年底前必须自行安装,并与省、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具体名单见附件5)。

凡被列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配合做好联网工作。在线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同意。对不按要求安装和联网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减排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实施市下达的减排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在*年5月底前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本行政区域减排项目,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负责,要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方案和实施计划,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停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和污染严重企业,加强污染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工程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减排、监管减排,确保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市下达的年度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年度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市环保局:牵头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具体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工作;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功能质量要求的,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制定和实施减排考核办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定期公布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情况以及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组织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并实施限期整改;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营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闭。

(三)市发改局: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省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做好重大产业能源发展规划,并牵头实施小火电的关闭工作。

(四)市经贸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大小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研究确定关停小水泥、小钢铁企业的名单及时间表,牵头推进小水泥、小钢铁关闭工作,每年向社会公告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引导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

(五)市科技局:负责实施“节能降耗减排专项科技行动”。加强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在省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省科技支撑计划和省高新技术发展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总量减排重大技术项目,加快环保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步伐,积极推进和实施环保科技示范工程。

(六)市财政局:加大财政对污染减排的支持力度。提高财政对排污费的统筹能力,加强排污费的使用管理,加大对重点污染源治理及其监测监控的资金投入。

(七)市国土资源局:在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重视工业布局的合理性与环境保护问题,保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重大环境保护工程的用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市建设局:负责推进城镇污水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市、县和中心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九)市水利局: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调配,协助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组织安排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调度增加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抓好流域和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加强取水、节水管理工作。

(十)市农业局:指导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十一)市统计局:负责提供GDP、人口、能源等科学统计数据给市环保局,为污染减排的新增量预测提供合理科学的数据。

(十二)市物价局:牵头负责脱硫电价政策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费开征与征收督促工作,协同市市政管理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监督落实污水处理厂运营处理效果同运营费用挂钩的办法。

(十三)市市政管理局:负责推进肇庆市城区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并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和污水收集的监督管理。

(十四)市国资委、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十五)市质监局:加强对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管,新安装锅炉项目必须履行环评手续的,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环保标准。

(十六)市工商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配合环保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或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负责核准自然停产、关闭企业的情况,收集污染企业注销工商执照等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总量办。

(十七)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和肇庆银监分局: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项目管理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不得给予贷款;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起步,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限制污染严重企业贷款。

(十八)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负责推进电网建设和电力节能环保调度工作;加快电网建设,解决电力供应瓶颈问题,为全面关停小火电机组提供基础。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总量减排的各项工作。

四、建立考核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一)建立减排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及时调度和动态管理本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主要削减工程措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制定减排工作方案和年度削减计划,于当年1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总量办(在市环保局)备案;对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逐月自查,每季5日前将上季相关减排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重点减排工程的季报表、监督性监察报告和监测报告报送市总量办。

小区监控年度总结篇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建立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引导和法治保障,落实目标责任制,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优化配置,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为建设繁荣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提供水利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坚持科学发展,走量水而行、以供定需、因水制宜的道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坚持人水和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有效保护水资源;坚持节水优先,强化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坚持统一调度,优化配置水资源;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年,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和控制指标、实时监控、考核评估“三个体系”,形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2;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到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重点地区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供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主要抓好对经济社会系统取水、供水、用水、节水和排水行为的约束管理,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

(一)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行政区域内批准取水总量,不得超过省下达的可供本行政区域取用的水量,批准取用地下水的总量,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并应当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要求。依据省确定的本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量分配指标,结合本市水资源实际,以省确定的水量分配指标和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为上限,综合考虑各县(市)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现状、用水效率、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分解确定,并预留一定的用水指标,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节水高效项目通过区域内部调整、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水量置换等方式解决用水问题;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逐步实现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在明晰初始水权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并主动尝试切合本地实际的,政府调控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水权转让制度。

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布局、跨区域配置水资源,要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依法科学决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建设项目,未提交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强化水资源论证监督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实行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制度及论证审查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通过水资源论证并落实论证报告中确定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措施,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发放取水许可证。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取水和改变用水计划。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全面评估其产品、规模、技术、工艺和实际取用水变化情况,合理核定取用水量。取水许可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级行政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水项目。接近控制指标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用水;对尚有开发潜力的区域,在有效保护、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制定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水资源政策,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节水高效节水项目,坚决淘汰高耗水、低效益的企业,逐步实现区域水资源平衡。利用再生水、雨水、矿井疏干水、空调冷凝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不受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的限制。

严格水资源费征收。全面贯彻落实《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法定程序、征收标准范围依量计征水资源费,未经省政府批准,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减免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不得侵占、截留、挪用。水资源费应当足额征收并按规定上解,对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未足额征收或者未按规定上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应核减该区域下一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市物价、财政、水利等部门每年对各地水资源费征缴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结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问责内容。逐步开展农业用水超限额征收水资源费工作,全面落实发电、工矿、基建施工、公共供水企业和服务业的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严控地下水开发。遵循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分层取水、采补平衡的原则,根据省政府划定的禁采区、限采区,从严控制严重超采区取水,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机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已经覆盖、水质水量能够满足需求的区域,原有自备井一律封停,禁止取用地下水。公共供水不能完全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限量开采地下水。公共供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区域,应当创造条件延伸公共供水管网,逐步停止取用地下水,并封停取水设施。

(二)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用水效率管理实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与区域年度用水计划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依据省确定的我市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用水现状、节水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分解确定各县(市)、区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每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下达1次,年度用水计划指标每年下达1次。各地要结合本地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严格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对超《省用水定额》标准和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征收加价水费(水资源费)。对取用水单位定期实行水平衡测试,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诸环节的管理。用水单位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用水计划。对不按规定申报用水计划的,不予供水;不按规定和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并进行周期检定、开展水平衡测试、使用节水设施和器具的,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核减用水计划指标。建立和落实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高耗水产业、行业和产品逐一排查,逐一严格整改。加强水资源监控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有效监控和及时评价,对水资源进行定量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严格节水“三同时”制度。今后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制度。新建大型文化、教育、宾馆、饭店、办公设施及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没有中水回用设施的在用大型公建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中水回用设施建设。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条件时,应对是否配套建设中水设施提出明确要求;建设部门按职责抓好设计施工阶段的落实;建设项目未配套设计建设节水设施和中水设施的,水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用水;项目建成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建设部门、规划部门、水务部门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不予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依照水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强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各行业节约用水、高效用水、合理用水,构建节水型经济结构。要狠抓水量分配、指标约束、节奖超罚、协会建设、示范引导,建立健全节水长效运行机制。采取激励措施,实现节水与用水户利益直接挂钩,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研究探索水资源使用权转让政策,鼓励水权合理流转。

农业方面,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和蔬菜生产示范区为重点,加大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管道输水、灌区改造、防渗、微灌、喷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和生物农艺节水技术,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分生产率。完善和落实产业支持、技术服务以及节水、抗旱设备财政补贴政策,大力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调动农民发展节水灌溉的积极性。

工业方面,加强对钢铁、化工、火电、纺织、造纸、制药、建材、食品等高耗水企业的节水管理,积极开展节水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先进的节水和污水处理回用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鼓励企业研发或引进先进技术,为节水减排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城镇生活方面,着力加大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器具,年底前,城镇宾馆、饭店、洗浴、游泳等公共场所要全部更换节水型用水器具;大力实施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表移户外”工程建设,推进节水型社区建设。加强对洗浴、洗车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的节水管理。

推进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优化配置。整合涉水资产、资源,加快推进城乡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和运营,统一规划和调度我市区域内的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等水资源。加快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大力发展以山丘区、城区为主的集雨工程建设,科学利用雨洪资源,积极探索空调冷凝水、矿井疏干水开发利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根据生活、生产、服务等领域对水质的不同要求,合理配置地下水、地表水、非常规水等不同水资源,逐步推进分质供水,实行优水优用,提高水的综合效益。

(三)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河湖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抓紧水功能区复核工作,提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按行政区域制定限制入河排污总量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年度入河排污控制指标,确保水功能区达标率。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抓紧制定和完善我市入河湖排污口的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大入河排污口的须进行科学论证,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县(市)、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并逐步核减排污量。

严格水质目标管理。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按照水功能区划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认真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年)》和《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置水污染事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水源地上游水土流失治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厂和城市供水管网水质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水质处理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蔓延。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提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

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重要河湖、湿地和城镇水景观的恢复与改善为重点,实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积极探索建立水生态、水源保护补偿机制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机制,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

(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建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制。市、县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落实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具体落实三项控制指标;用水户履行节约保护水资源义务,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监督考核体系,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市、县人民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本级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财政、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土地、水务、环保、物价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制定完善支持政策措施等相关工作,形成“一龙管水”、“合力治水”强大动力。

(二)完善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将水资源管理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深化体制改革。推进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理顺职责关系,明确管理职能和责任。建立健全各级水资源管理和专职水政监察队伍,积极推动水资源管理和水政监察队伍逐步纳入公务员队伍或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制定联合执法责任制,依法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四)推进水价改革。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对取用水单位或个人超计划或者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或水费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价格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探索实行农业灌溉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小区监控年度总结篇8

关键词 监控;精神科;应用

中图分类号:R197.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56(2011)24-0078-02

随着医院管理理论、技术和工具的研究不断深入,医院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1]。我院为精神科专科医院,于2005年引进了电视监控系统,自2009年7月1日,将监控岗位作为重点岗位做到24小时不离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于2005年引入电视监控系统,当时未将其设为重点岗位,自2009年7月1日起,全院6个封闭式病区,全部将监控岗位作为重点岗位,24小时不离人。电视监控系统由总监控和分监控两部分组成,分别是由图像采集、画面切换控制、图像输出显示、录像和分控五个子系统组成。对图像信号具有分配、切换、记录和重放功能。既可单画面循环切换各路图像。也可同时观察多路图像信息。录像系统选用国产硬盘录像机,可实现多路视频预览、录像、放像、远程监控。支持按日期检索回放,可直接定位检索回放。支持数据备份设备,可使用外接硬盘、做辅助存储或在线备份。总监控设在办公楼采用键盘及监视器等设备实现分控功能。采用多媒体电脑来控制,可以通过控制前端云台的左右旋转、上下仰俯,调节镜头光圈和焦距的大小等一系列操作,通过监视器上的画面反映出来及时准确地了解病房内的一切情况,整个系统配有UPS电源,确保稳定不间断运行,用于监控全院各临床科室病区的楼道、病人活动大厅、医院大门等部位的情况。分系统设在各临床科室病区的大门处,一般在每一个病室顶部中央位置安装一台球型一体化摄像机(将镜头、摄像机、云台、防护罩、解码器集成在一体,外观如半球状),采用吸顶式安装。摄像机可做水平360°,垂直90°旋转,病房内病人活动情况的图像都可清晰地传到后端,所有的动作都可在后端控制室内的操作键盘或多媒体电脑上完成。病房内摄像机的数量与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每台摄像机的图像需经过单独的同轴电缆传送到主机。对前端的控制,一般由主机把命令信号通过通讯线缆先送到解码器,由解码器将信号进行译码,再驱动云台或镜头完成相应的控制动作。用于监控病人在各病室、厕所等部位的活动情况,其中对图像信号的记录和重放作为护理管理的工作重点。

1.2 监控岗位的设定 全院6个封闭式管理病区均将监控岗位作为病房的重点岗位,要求24 h不能离人,注意力要集中。为保证实时监控,防止视疲劳,要求每半小时换岗一次,病区有特殊情况或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时要及时报告并记录在监控记录单上。

分监控由主班负责根据班内情况随时调整监控人员,护士长对本科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总监控一般白天不设专人值班,监控室钥匙放在院总值班室,全院中层领导均可通过院总值班室随时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或查询资料,夜班由值班护士长负责监控,重点检查夜班护士仪表、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巡视、查房情况,将检查情况在护士长夜查记录表中准确记录保存。

1.3 评价方法 以 2009年 7月 1日为 分界点 ,2008年 11月1日至2009年 6月 30日(未设监控岗位)设为对照组,2009年 7月 1日至2010年2月 28日(设监控岗位)设为观察组。观察两个时间段内6个封闭式管理病区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的次数,以护理部规定的护士长查班和护理部随机查班记录为准。采用 SPSS10.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果分析

2.1 两组护士违规行为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的护士违规行为与对照组相比有明显差异(P<0.01)。

2.2 两组住院病人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的跌倒、互伤(自伤)事件较对照组有显著差异(P<0.05),而逃跑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P=0.313)。

3 存在问题及对策

现代化设备能给工作带来许多方便之处,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在监控系统的监控下,护士能否以正常的心态进行工作,会不会对护士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影响工作质量,因此在使用中央监控系统的同时,也应加强护理管理者和护士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护理部主任每周必须安排一定次数的正常查房,指导护理工作,对监控系统覆盖不到的区域应加强巡视管理[2]。

4 讨论

4.1 提供客观真实的原始资料,维护护士的合法权利 监控系统可以真实地记录、保存过去工作的原始资料,遇意外事件为举证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从而降低医疗风险。使护理管理有据可依,并能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如2009年3月我院一病人早餐半小时后病情突变死亡,家属疑病人发生噎食而致死亡,经监控倒查后排除噎食,避免了一起纠纷的形成,有力的保护了护士的合法权益。

4.2 规范护士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有人认为精神科病房发生安全事件的相关因素之一是护理人员不坚守岗位,病情观察不到位,给有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外走等企图的患者可趁之机而发生安全意外事件。电视监控系统对护理实施全程监控,督促护理人员按时巡视,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使护理人员的工作主动性、责任心、自我约束明显增强,尤其在夜间避免了不必要的侥幸心理,使护士能够时刻注意自己行为,自觉规范护理服务,减少因思想松懈所致的工作失职[3],从而保障了患者安全,减少了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护理质量的提高。

4.3 实时监控,弥补人力不足 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特殊性,极易发生伤人、毁物、自杀等意外,住院病人较多,护理人员较少,在护患比例失调的情况下,监控岗位人员通过24小时对病人在病室内活动情况进行监控,可及时发现并制止精神病人突发事件导致的危害,可有效弥补人力不足巡视不到位的现象。

4.4 便于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监控系统不仅有利于护理部掌握全院各病区工作情况,而且起到了护士长助手的良好作用。过去护理部主任为掌握每天护理工作情况经常要对各病区进行巡视,每巡视一次至少花费半天时间,不但耗时较多,而且不能同时兼顾多个病区情况,处理问题的效率也不高。自从安装监控系统后护理部主任在办公楼内就可以观察各病区工作情况,指挥、调度、协调多个病区的工作[2]。医院规定护士长夜间值班在监控室,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年来存在的查房不及时、不到位的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及时处理,以防止护理措施不到位,服务质量下降等情况。

4.5 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监控系统的使用提高了护理部的工作效率,能够全面、及时、动态地掌握工作情况,规范了护理人员的行为,改善了服务态度,澄清了许多是非。通过加大监控岗位的护理管理力度,避免了部分医疗纠纷,降低了违规事件的发生率,对于发生的护理差错也能给予正确的评估、处理。杜绝了意外事件的发生,提高了病人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邱淑颖. 智能巡检管理系统在安全护理中的应用[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6,22(1):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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