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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与互动

李炳烁 马新福 黑龙江高教研究 2011年第02期

摘要:法律作为实践性学科,在职业化背景下需要加强职业技能的训练。我国法学教育的固有体制与法律职业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并呈现出强烈的改革诉求。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该以培养职业人才为主,同时以司法考试等职业要求为导向完善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方式改革。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衔接

单位:江苏大学法学院 江苏镇江212013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长春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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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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