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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文学的特殊雅俗形态与“革命通俗文艺”论的观念局限

刘起林 江汉论坛 2018年第02期

摘要:院野革命通俗文艺”论是对十七年文学的一种全局性审美文化定性判断.这一论断将认同 “新型国家意识形态”、采用传统小说或民间艺术形式与“通俗文学”、“大众文艺”联系起来,缺 乏逻辑的必然性;十七年文学的大量作品也并非国家意识形态与传统、民间艺术形式的结合体. “再解读”群体表现出以“文化雅俗”反对“政治雅俗”的思想立场,遮蔽了十七年文学因个体精 神与集体话语有效“同化”而形成的审美创造特征.后来的研究者以“对历史的叙述”为基础修 正了“革命通俗文艺”观念,但其指认为“革命通俗小说”的抗日战争题材作品,意蕴建构中同 样隐含着“世界的大故事”,叙事形态表现出传奇性与纪实性相融合的倾向,“英雄的说部”只是 局部、片断性的特征,因而也不能归入“通俗文艺”的范畴.十七年时期的“大众文艺”创作, 从体裁到范围均在“革命通俗文艺”论者的关注视野之外,民间通俗文艺文体的写作、“基层写 作”和“群众文艺创作”才是其特殊的实践形态.

关键词:院十七年文学雅俗形态革命通俗文艺观念局限

单位:河北大学文学院; 河北保定0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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