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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永不过时的语文教学方式

周振芳 江苏教育研究 2014年第11期

摘要:朗读是语文教学的重要方式,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多次出现"朗读"一词,在"课程目标与内容"的"学段目标与内容"中提出各个学段的朗读要求:第一学段(1~2年级):"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第二学段(3~4年级):"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第三学段(5~6年级):"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关键词:第一学段三学学习活动实施建议读书声

单位:常熟市实验小学 2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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