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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可享医疗工伤保险——单位不办社保可举报

赵锋; 李丹 慢性病学 2006年第11期

摘要:陕西省最新出台了《陕西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今后农民工生病住院以及遭受工伤后也可享受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两项基本社保待遇。 农民工发现用人单位不参保、不缴费的,可以向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在尚未参保期间所发生的符合规定医疗、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关键词: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农民工举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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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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