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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主导因素法的省级农业类限制开发区划分——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

王丽 包玉海 张巧凤 佟宝全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9年第03期

摘要:在遵循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结果的基础上,采用主导因素法对国内重要的农牧业生产基地——内蒙古自治区进行省级农业类限制开发区的划分.将全区的15个旗、县、市(区)划为省级农业类限制开发区,作为自治区主要的农畜产品供给区域,保障全区的食物安全.

关键词:主导因素法农业类限制开发区内蒙古自治区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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