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报》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来稿若是各级基金资助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成果的论文,请在首页下方或文后标明。基金项目应注明项目编号。
Ⅱ、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Ⅲ、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工作罩位、职称或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E-mail)、电话号码。
Ⅳ、稿件要求观点明确,论证科学严谨、条理清晰,论据可靠、数字准确并应为能公开发表的数据。
Ⅴ、文章题名应简洁、确切、真实反映文章的主题特色。不超过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字、代号等(一般不用副标题)。
VI、注释: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请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顺序排列,序号为:①②③……格式为:序号、著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VII、图表随正文列出,每幅图表应冠有图题和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表格统一使用三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
VIII、摘要与关键词论著类稿件要写出100~200字的结构式摘要(由“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构成),其他类稿件要编写50~100字的指示性摘要。
IX、稿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学术规范性和严谨性,遵循学术道德要求,如有著作权纠纷和学术观点纠纷,作者文责自负。
X、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两格;文中独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齐,独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号。独立段落的引文字体变为仿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