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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文学史料的等级问题

王秀涛 文艺争鸣 2020年第01期

摘要:姚从吾在《历史研究法》里提到史料价值的差异时说,“客观的记载胜于主观的记载。同党派的记载,不如非同党派的记载。有心的表白,不如无心的流露”。(1)黄人望更是在《历史研究法讲义》里,将史料分为六等,其划分的依据是史料的“可然程度”,但同时他也指出,“惟证据物件之可然程度,实千差万别,故得一证据物件,谓必可入上各等级中,此亦属于不可能之事。。往往有介于一与二等之间者,有介于三与四等之间者,亦有介于五等及等外之间者,皆在所不免也。兹不过举一标准,余当由学者研究自得之耳”

关键词:历史研究法姚从吾当代文学史料史料价值物件

单位:中国现代文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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