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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依法治教现象及其治理

张维平 现代教育管理 2012年第08期

摘要: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法制社会建设程度的不断深化,教育法制建设已初见成效,但是对于依法治教的消极态度和行为依然普遍存在。消极依法治教主要表现为:消极依法教育行政行为屡禁不止,消极依法治校问题严重,消极守法、护法现象普遍,教育立法倦怠现象突出以及司法介入教育事业困难多。为此,要从加强从事教育工作人员的教育法律与政策培训、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教育立法以及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等方面来综合治理消极依法治教。

关键词:依法治教消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立法倦怠消极办学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沈阳1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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