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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三十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吴建伟 学术论坛 2009年第11期

摘要:要以辩证的眼光看待前后两个三十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关系,就实践而言,前三十年的实践是后三十年实践的前提,后三十年的实践是前三十年实践的发展;就理论发展而言,如果后三十年的理论创新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正史"的话,前三十年的理论探索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前史";就实践与理论的关系而言,离开前后任何一个三十年,都很难理解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创新的格局。

关键词:前三十年后三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践理论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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