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部分学者看到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案例"指导制度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一定作用,误认为在我国可以建立英美法系民事法律渊源意义上的判例法制度。文章首先分析了判例与判例法的确立、成因、功能,然后从立法与司法分立原则的限制、我国法律传统的影响和法律移植过程中的曲解等方面阐述了判例法制度与"案例"指导制度的本质区别,最后认为"案例"指导制度在民法法典化过程中可能起到非法源性的补充作用。
关键词:判例法 民事法律渊源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重庆4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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