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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户受偿意愿的农田生态补偿——以湖北省京山县为例

余亮亮 蔡银莺 应用生态学报 2015年第01期

摘要:农产品主产区的耕地保护是关系到全国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问题.本文以湖北省京山县为例,以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农户的受偿意愿,确定出农田生态补偿额度,并通过构建Tobit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受偿额度的相关因素.研究表明:在对保护性耕作有经济补偿的前提下,分别有77.1%和64.7%的受访农户愿意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随着化肥、农药的减少比例从〈10%增加到〉50%,农户的机会成本分别由1198、5850元·hm^-2·a^-1增加到9698、9750元·hm^-2·a^-1,农户的受偿额度分别由4750、7313元·hm^-2·a^-1增加到9781、12393元·hm^-2·a^-1,在同等减少比例下,农户对农药减少的机会成本和受偿额度都大于化肥减少的机会成本和受偿额度,且基于农户意愿的受偿额度要大于其机会成本损失额度.距离城镇远近、对农田生态环境的认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期望指数对农户减少化肥施用受偿额度有正向显著影响,而受教育程度和村集体经济状况有负向显著影响.家庭农业收入占比、对农田生态环境的认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期望指数对农户减少农药施用受偿额度有正向显著影响,而家庭年现金收入和村集体经济状况有负向显著影响.

关键词:农产品主产区农业面源污染农田生态补偿受偿意愿京山县

单位: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武汉4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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