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同一不动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效力认定——兼议再抵押与重复抵押 【正文】
摘要:一、不动产再抵押与重复抵押的概念及其异同 (一) 概念 1、再抵押 所谓不动产再抵押,是指抵押人在同一不动产标的物上设立抵押权之后,就该抵押物担保前一次债权的剩余价值再设立抵押担保的行为,其担保债权价值总额以不超过不动产抵押价值为限.
关键词:抵押 不动 效力 担保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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