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澳大利亚的土地概念对我们的启示 【正文】
摘要:在我国,人们购买了房屋,要办理两次登记,分别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灶地使用证》。在房地合一的部分地区如上海,虽然只办理一次登记、领取一个《房地产权证》,但证上仍然记载两项权利: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因为在我国,房屋和土地被认为是两个不同的不动产,当然要分别记载。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 澳大利亚 所有权 房屋 产权证
单位: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省级期刊
¥1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