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建立我国不动产登记官制度的设想——以房屋权属登记为主 【正文】
摘要: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一种重要制度,其目的、意义及功能是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来实现的。目前我国还未建立不动产登记官制度,不动产登记人员的现状还不足以胜任不动产登记重任——登记人员的任用无需严格的法律专业背景和专门的职业训练,登记人员录用门槛偏低,
关键词:不动产 房屋权属登记 登记制度 工作人员 登记机构
单位:建设部村镇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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