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房地产最高额抵押的风险防范

薛群; 王旭 中国房地产 2008年第10期

摘要:抵押合同必须办理登记,这里要注意两点: 1.抵押登记的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和《物权法》第199条第2款的规定,抵押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仅签订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导致抵押合同无效,该抵押合同在银行与抵押人之间仍有效力,只是该抵押合同不能对抗已办理登记的其他抵押权人。比如,对于同一房屋,如果抵押人与甲银行签订抵押合同而未办理登记,

关键词:抵押登记风险防范房地产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

单位: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房地产

省级期刊

¥1240.00

关注 16人评论|0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