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例1:甲与一名女子(称其为自己配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工作人员在查验当事人的结婚证时,由于结婚证发放年代比较久远,当时并未要求附上结婚登记照,工作人员根本无法核对。于是市民甲和这名女子共同办理了卖方签字手续,并将房屋成功转移。不久,甲的真正配偶发现共有的房产被转移,于是到房管部门进行了核实,通过鉴定认定女方签字无效,并以此向房管部门进行追偿。
关键词:房屋权属登记 典型案例 工作人员 板 当事人
单位: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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