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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相互冲突的房屋登记的处理——以同一房屋产生的转让转移登记与继承转移登记的冲突为例

刘守君 中国房地产 2012年第08期

摘要:张某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商品住房转让给李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并持转让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申请了房屋转让转移登记。不久,张某意外死亡。张某的独子张小某从外地回家办完后事后,到登记机构查询,得知登记簿上张某名下的房屋无转移登记和限制处分记录。遂后,张小某以继承人名义凭记载张某为所有权人的登记簿打印件、继承权公证书等材料申请房屋继承转移登记。试问: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套房屋,登记机构受理了转让转移登记后,还可否受理继承转移登记?如果可以,受理后如何处理?

关键词:房屋转让登记机构意外死亡所有权

单位:四川省犍为县房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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